建筑工地管理规章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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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管理规章制度

建筑工地管理规章制度范文1

【关键词】建筑管理;意义;问题;策略

1 强化建筑管理的现实意义

建筑管理是保障建筑业实现合理高效发展的有效途径。因此,建筑业良好的发展前景离不开有效的管理工作。可见,建筑管理在建筑业乃至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都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必须对其存在的现实价值予以明确。

1.1强化建筑管理有利于保证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

建筑管理设计很多内容,每一项内容都缺一不可,而且每一项内容都与特定的建筑环节密切相关。因此,每一个环节不出现纰漏,则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才能得以保障。否则,一旦某个环节出现问题,不仅会打乱原有的合理的管理规划,还会引起不必要的重复劳动,使管理效果不甚明显。可见,强化建筑工程管理工作,是在为建筑的整体质量添砖加瓦。

1.2强化建筑管理有利于保证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建筑工程的每一项管理规章制度需要人来执行,每一项工作内容需要人的执行。因此,人是实现建筑管理并保障建筑商品最终得以落成的原动力。因此,高度重视建筑管理,能够使人这个动态因素实现科学合理的配置,使管理人员及建筑施工人员都能够在良好的氛围中完成自身的工作,避免工程事故的发生,从而有效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1.3强化建筑管理有利于净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

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使得很多行业活跃起来。因此,建筑材料市场的兴衰往往与其直接挂钩。然而,如果对建筑管理放松警惕,一些违法经营的现象就会大量出现,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使建筑业的发展受到不必要的困扰和阻碍。因此,强化建筑管理工作,能够使市场经济实现良性竞争,实现更多符合标准的经营行为。

2 建筑管理存在的问题

建筑管理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其不能快速的完成,反而需要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究其原因,在于建筑管理仍然存在一些现实问题,困扰着建筑行业的发展。

2.1各种规章制度无法落实,影响建筑管理效果

目前,建筑管理内容的复杂性决定了建筑管理需要具备规范性,否则,建筑管理必然处于混乱状态。建筑管理强调规范性,就必须借助一定的规章制度来形成有力的保障。然而,建筑管理的很多环节都缺乏规章制度的保障,或者即使有相应的规章制度,管理人员或被管理人员都不能按照规章制度来执行,使规章制度处于形同虚设的地位。

2.2工程施工安全问题突出,影响工程进度

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因此,注重施工过程的每个环节非常有必要。然而,很多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安全隐患比较多,导致安全事故经常发生,这不仅给相关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损害,在某种意义上讲,也会延误工程进度。

2.3工程质量问题仍然存在,无益于工程的竣工交付

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要问题是质量问题。目前,很多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较为严重。一旦建筑质量出现问题,这个行业的生命力就会自然缩短,不利于建筑行业的长久发展。同时,也会招致外界公众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立单位的不信任,不仅会影响这些企业或单位的发展前景,也会使相关的购买者、使用者产生怀疑态度,不利于相关交易的顺利进行。

2.4不合格建筑材料涌向市场,威胁工程质量

建筑材料是工程质量的决定性因素。然而,很多不合格建筑材料逐渐涌现市场,不仅扰乱了市场经济的良好秩序,也使得工程质量受到潜在的威胁,从而使工程质量不保,造成不必要的返工或是其他浪费。

3 解决建筑管理现存问题的策略

建筑管理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其不能快速的完成,反而需要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究其原因,在于建筑管理仍然存在一些现实问题,困扰着建筑行业的发展。

鉴于建筑工程管理工作的复杂性,我们要有耐心去投入管理工作,并针对现存问题采取行之有效的策略,保障建筑行业的正常运营,保障建筑管理工作呈现出显著效果。

3.1科学制定各种规章制度,确保建筑管理良好效果

首先,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要认清规章制度对于管理的重要性,并对管理工作的整体要求有一个明确的认知。如此,才能确保建筑管理工作有一个正确的方向。其次,在制定规章制度前,负责人应当与管理者进行沟通交流,及时掌握管理工作的现状,从而制定符合现状的规章制度;再次,负责人在制定规章制度时还要具备一定的前瞻性,将可能发生的影响管理工作的因素考虑进去,制定具备一定超前性的管理规划,使管理工作更加具备可行性。

3.2逐步瓦解工程施工安全问题,大力保障工程进度

施工安全问题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因此,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这一问题。施工企业可以通过丰富企业文化内容的方式,来强化对施工安全的宣传,要让施工人员在企业文化中找到与自身行为相符的不合规之处,这也是人员引发施工安全事故的因素所在。另外,施工企业负责人还要与下一级负责人进行良好的沟通,让他们知晓安全施工的严重影响,通过他们向一线施工人员进行言传身教,尽量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3严格把握工程质量关,确保工程如期竣工交付

监理单位要认真负起责任,将自身的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工程质量达标过关,从而有效瓦解避免不必要的质量问题。对建筑 管理而言,建筑工程质量是第一要务,是建筑行业得以维系的生命线。因此,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都要高度重视工程质量问题,便于为建筑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伏笔。当然,这些单位可以同时进行沟通交流,拟定一个统一适用的规则,并将建筑工程每个阶段的内在关系加以明确,使建筑工程的每一个阶段都避免因疏忽大意的出现质量问题。

3.4严格把关建筑材料市场,弥补经营方面的不足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材料市场异常活跃。因此,面对很多不合格材料的出现,必须用实际行动来打击,以便使建筑材料市场形成良好公平的竞争环境。在购买建筑材料时,可以对经销商进行登记,并对同一经销商的多批次材料进行严格对比,从而减少经销商非正常经营的几率。同时,要对建筑材料经销商做好档案记录,对于商誉越来越差的经销商,应当终止与其的合作关系,进而从建筑材料这个角度保障工程自身的质量。

4 结语

我国建筑行业的大力发展,迫切需要高效科学的建筑管理进行调整和指引。因此,我们必须理性认知现存的问题,继而采取有效的策略,使建筑管理具备一个坚实稳固的保障,使建筑管理工作及时实现预期的管理效果。

参考文献:

建筑工地管理规章制度范文2

一、当前的建筑物常发生的安全事故

20世纪50年代的结构设计方法,与现在近似,当时所用的混凝土强度很低,只有110-140号,比现在的C15还低。20世纪50年代初期施工手段也很落后,混凝土用体积配合比,人工搅拌,没有振捣器,而当时施工发生安全事故的较少。有一些建筑物使用至今近50年,因此可以说,现在的安全事故,只要施工质量保证,设计不出错误,安全程度已能满足要求。所以不必做出全面的变更,个别地方有不够的,则可作局部修补。规范对安全度的要求只是最低值,设计人员完全可以根据不同的工程对象,必要时采用高于规范规定的数值。基本建设规模逐年增大,科技含量高、施工难度大的工程日益增多,工程技术风险日益突出,建设工程投资主体日趋多元化,建筑施工生产方式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建筑施工领域的这些新变化,使安全生产和监管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接连发生,充分暴露出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还比较淡薄;二是对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还不够得力,有的责任没有真正落实,措施没有真正到位;三是在企业经营规模扩大和建筑施工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管理粗放;四是一线操作人员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较差。当前,很多工程项目不论具有多高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中标,施工人员中都要有一大部分从劳务市场招聘来的农民工。有的企业没有对农民工进行系统的安全培训,有的虽有培训也只是流于形式,与现场施工要求差距很大,导致农民工不熟悉施工现场作业环境,不了解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

二、建筑物发生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

建筑物常发生安全事故,管理者安全生产意识不到位是事故的主要原因。领导者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直接关系到安全工作的成败。领导的不重视是最大的危险源。部分管理层未能将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摆到应有地位,对于国家有关建筑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不能及时传达贯彻和落实到每一个建筑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监管薄弱,检查不到位,事故隐患整改落实不到位、责任追究与处罚不到位;为了在施工中抢速度,不愿花时间和精力对操作员工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员工严重缺乏安全生产科学知识,安全操作水平低下,自我防护能力极差;一些企业安全技术措施专用资金不足,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有些连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保证设施也不愿购买。部分企业领导、项目经理忙于日常事务,只在口头上讲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或为了应付检查走过场,从而影响了建筑施的安全性。主要有一些几点:

1.安全意识淡薄。企业领导长期对安全生产工作没有充分重视,漠视生产工人合法的劳动保障权益,加上大部分工人由于自身素质较低,相应的也会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安全事故。

2.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安全管理基础薄弱主要是由于一些人的安全意识谈薄,理不清安全与速度、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的关系而造成的。一是建筑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比较薄弱,解决建筑安全生产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工作相对滞后。二是我国安全防护技术、防护用具和机械设备还相当落后,标准化、定型化和工业化的程度很低。三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队伍素质普遍偏低,无法对施工队进行管理。

3.建筑安全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完善。我国虽然颁布了许多有关建筑业的安全施工、劳动保护、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但还有不少的缺陷,现行的建筑安全管理规定对规范建筑市场主体的各种安全行为与责任有一定的局限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不够具体,操作性不强;存在着重复和交叉管理的问题。

4.建筑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还不健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仍需加强。我国有效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制还未形成,与国际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安全监督方式和管理手段无法适应日益增大的建设规模,难以有深度地开展建筑安全监督工作。

此外,目前事故频频发生的原因还有:大量的是属管理腐败,违法违规,假冒伪劣,偷工减料等;其次是野蛮施工,不按施工顺序,不按验收标准,粗制滥造;极少是由于设计错误,不符合设计标准规范要求的。我们要从结构设计理论、标准设定上找出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三、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

在建筑物的安全管理方面,监理在工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安全监理是指对工程建设中的人、机、环境及施工全过程进行评价、监控和监督,并采取 法律 、 经济 、行政和技术手段,保证建设行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止建设行为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有效地把建设工程安全控制在允许的风险度范围以内,以确保安全性,是维护建筑业安全发展的卫士。因此,提高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有:

1.规范安全管理工作。为了适应当前工程建设监理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行为,应尽快修编《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增加安全管理方面的章节和内容,使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便于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规范地操作,使安全管理在工程建设中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

2.加强安全知识的培训。针对监理企业监理人员普遍存在安全管理相关知识缺乏的状况,建议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举办安全管理人员上岗资格培训班,使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相关知识和安全管理技能方面得到全面提高。监理企业内部亦可通过经常性的学习、讲座、研讨、经验交流等方式,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是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具有强制性,这就要求监理企业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承担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安全管理行为。为此,监理企业对安全管理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如报告制度、检查制度、奖罚制度等),把责任从上到下层层落实下去,对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管理具体工作应作详细规定。

4.建立项目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到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中。根据项目监理部具体情况,进行有效控制,编制安全管理方案,建立安全管理机构, 把安全管理置于程序文件中,并使监理人员的监理行为有规范、服务质量有标准、检查考核有章程,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四、结束语

随着城市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高层建筑兴建越来越多,提高高层建筑的建设质量,确保工程建筑的安全问题,成为建筑工程项目的重中之重。提高高层建筑的安全管理,是保证建筑安全的有效措施。

参考文献

[1]张昊: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探讨[J].市政技术,2007(2).

建筑工地管理规章制度范文3

关键词:工程管理工程质量问题

中图分类号: P156 文献标识码: A

1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政府部门加大了对建筑行业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为了适应越来越激烈的建筑市场竞争环境并获得市场的认可,建筑企业在内部管理上也加大了对建筑工程质量的控制。但是相比国外,目前建筑行业的质量管理还存在一定程度的瑕疵。

1.1 建筑工程施工的外部环境管理不规范 要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需要具备规范的外部环境。但是就目前建筑行业的外部环境来看,还存在不足,相关建筑市场管理部门对建筑企业的进入与退出资格没有进行严格的管理与控制,导致建筑市场中实际的企业素质不高。

1.2 建筑施工企业缺乏必要的法律观念 建筑企业从事工程建设,是其获取经济利益的手段,也是其履行社会公益的方式。建筑工程涉及到社会多个领域,建筑企业施工的工程质量如果出现问题,就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对此我国法律对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做出了严格的规定。

1.3 建筑工程施工中缺乏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时,企业既要制定措施保证建筑物的质量,也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2.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必须抓好施工全过程的管理

2.1要建立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ISO9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即是这样一种质保体系。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这样就可以更可靠地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2.2要认真编制、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是工程建设的总体实施方案,编制工期合理、程序科学、经济与技术相统一、措施到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同时严格按经过充分论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施工,是做好工程质量管理的前提和基础。

2.3要抓好材料物资的管理,严格把好材料进场关和施工试验关。工程建设中,材料的优劣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严格检查工程中所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工作内容。控制材料质量,要做到货比三家,择优使用,对主要生产厂家进行实地考察。设置样品,严格按样品进货。严格检测和验收。

2.4要坚持“样板引路”。即在各分项工程全面施工前,让熟练的操作工人做出样板墙、样板间或样板层。特别是对于地面、墙面板材镶贴,事先应根据板材规格、规范要求及结构实际尺寸划出样板设计图,然后做出样板。在样板通过验收确认能达到质量目标和操作工艺要求时,组织施工班组全体人员进行现场观摩,使各施工班组不仅有直观的质量标准,而且可以通过“样板”,总结操作经验,进一步向班组做较深层次的技术交底,对搞好按照样板质量标准进行跟踪检查验收,从而达到质量预控。

3.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必须抓好施工安全管理。

在建筑行业,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重点工作,安全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一个企业名誉和管理工作的优劣。因此,在施工管理工作上,一定要把安全工作放在施工管理工作中的首位,若忽视了施工安全的管理,那是最大的隐患,是最大的危险,是施工管理工作中最大的错误。而且安全管理的好坏是牵连到人的生命,所以安全是建筑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命脉。

3.1要坚持安全教育。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在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是非常重要的作用。认真组织项目经理、管理人员及作业工人,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项目经理责任制为基础,现场标准化管理为重点,提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防范意识;定期、不定期和针对性地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把安全防范工作前移,从而深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由于施工现场员工进出的动态性、频繁性,在项目管理中,采取入场三级教育,对不同施工阶段及员工思想实际进行跟踪教育,对临时用电、高处坠落等进行针对性教育,增强全体员工的防范意识,时刻敲响安全警钟。

3.2要坚持科学施工。要按科学规律组织施工,遵守施工安全规程和标准,作为施工现场组织施工的行为规范加以约束,从两个层面上规范其行为:一是要求管理人员严格贯彻国家和地方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法规和标准,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施工前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安全员每天巡查落实;二是要求作业层次和作业工人遵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严禁违章操作,不准冒险蛮干,构筑起施工现场专群结合的安全保证体系。

3.3要突出安全防护。针对施工现场可能滋生事故的隐患、多发性部位经过加工整理、抽象出来,制定对策、措施进行预防。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重点表达明确,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临时用电、基坑支护、土方开挖、模板、脚手架、起重吊装等工程施工方案。重要部位如基坑开挖、洞口临边、楼梯、通道口、等空间部位按标准化进行重点防护,并通过不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不断完善施工安全技术方案,有效地把安全生产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4要增强安全管理的主动性。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要先行,早规划、早安排,做到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在开工前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及制度,做到事前防患。进入施工现场的员工,首先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遵守操作规程教育;其次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员工熟悉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加大督查的力度和幅度,对安全管理目标进行有效控制。

3.5要实行安全管理激励机制。要把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项目管理办法,并与奖罚制度挂钩,形成有利于安全管理的约束和激励机制。采用竞赛、表彰、奖励、升降等有效的激励机制,更好地鼓励项目经理、管理人员、作业工人从不同层面上抓好安全生产,重视安全管理,遵守安全纪律。再辅之以宣传教育,在“指导、监督、奖罚、教育”的共同作用下,纠正施工现场习惯性违章现象,创造一个“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结语: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的工程,需要政府、建筑企业、员工的共同努力,我们必须要提高对建筑工程质量的认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共同提升建筑工程质量。

参考文献:

[1]何小雨 建筑工程管理人员素质浅议 安徽新华学院,合肥,230088 今日财富(下旬刊)

建筑工地管理规章制度范文4

关键字:建筑企业;施工现场管理;挑战;策略探讨

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建筑企业的竞争日趋激烈,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工作能从根本上保证建筑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施工现场管理涉及人员、物资材料、设备、技术、质量等多方面,如何实现各个阶段的全面、协调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的一大挑战,这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在管理中求发展,积极应对挑战。

一、现代建筑企业施工现场管理上面临的挑战

施工现场管理在建筑工程管理中居于核心地位,其管理效果的好坏直接关乎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与企业效益。但就目前而言,我国的施工现场管理尚有不足,其面临的挑战具体如下:

1、现场施工人员管理不足

建筑施工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程,工期长、技术含量高、需要各种专业的人员、人员数量庞大。对现场人员管理不足主要表现在:(1)建筑施工所需的工种繁多,人员数量庞大,管理难度加大;(2)建筑施工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由于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部分人员有时会违规操作;(3)少数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凭个人经验,擅自修改图纸,埋下安全隐患;(4)现场管理人员少,管理工作难以开展;(5)工程监理人员监理不规范,没有发挥监理的真正作用。

2、现场施工技术管理缺失

施工技术关系着建筑质量的优劣。目前在施工过程中有着很多新技术、新工 艺,施工人员应加强现场施工技术管理,引导、鼓励施工人员大胆、安全、符合标准的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建筑质量,加快工期。施工现场的环境也影响着施工技术的发挥,如施工现场的路面基本属于泥路,大型机械的进进出出,造成路面破坏,再加上雨天,易导致先进的设备不能及时进入施工现场;还有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摆放不规范,或者因疏忽而没有摆放,导致施工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不能及时意识到危险,埋下安全隐患。

3、现场材料和设备管理缺失

现场材料和设备管理缺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施工材料缺少专人管理。在施工现场,施工材料数量大,随便堆放,使用过的和未使用的经常混在一起,存在浪费现象;(2)施工设备缺少专人管理维护。施工有着严格的工序,很多设备因暂时用不上而停放在现场,长期搁放,由于没有专人管理维护,设备零部件容易损坏、丢失,加速了设备的老化,给日后使用埋下了安全隐患,而且搁放在施工现场,占用了施工空间,会阻碍施工的正常进行。

4、管理规章制度的有待完善

施工现场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有待完善,主要表现在:(1)管理意识不强。有些施工单位认为管理,就是加以限制,或者认为监督、监控就是管理,错误的理解导致混乱的管理局面;(2)没有因地制宜,制定适合自己的规章制度,或者不加分析,直接套用其他单位的规章制度;(3)虽然有些建设单位制定了相对完善的规章制度,但施行起来重视不够,对制度的贯穿落实不到位,流于形式;(4)建筑施工中分包现象普遍存在,很多分包单位不遵守总包单位的规章制度,矛盾突出。

二、现代建筑企业积极应对挑战在施工现场管理上的具体策略探讨

1、加强现场施工人员的管理

转变观念,加强对现场施工各类人员的管理,提升施工队伍的整体素质。首先加强对施工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对各类施工人员,要加强培训,提高技能水平,注重对其施工规范意识的培养,要严格按照图纸设计施工;其次,严格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培养。应将“安全生产”的理念牢牢树立在每一位施工人员的心里,加强安全教育,掌握必备的安全逃生技能;此外还要提升施工人员的制度观念。通过定期的培训、日常的宣讲,使他们意识到制度的重要性。比如:规定统一着装,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等。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惩罚。在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培训中,还要注意,对不同的施工人员进行分层培训。加强现场施工人员的管理,提升他们的整体水平和素质,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应做到常抓不懈。

2、强化现场施工技术的管理

在强化现场施工技术管理方面,应做到如下几点:一是要提高对施工人员新技术、新工艺的培训力度,大胆鼓励施工人员进行实践运用,并不断加以改善,提升施工技术水平;二是对施工的整个过程进行科学管理。施工管理人员应对每一项工程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加强对施工质量的动态管控;三是加强对施工材料的质量管理。采购人员要严格按照施工设计的标准进行材料采购,确保材料符合施工要求;材料进场时,要对其进行现场质量检查,对不合格的材料要退回,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流入施工现场。四是加强现场监理。充分发挥监理作用,规范监理,将监理范围扩大到工程进度、质量监控等重要环节;五是维护施工的现场环境。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严格、正确摆放安全标志,防止意外发生。

3、巩固现场施工材料和设备的管理

要做到现场施工材料和设备的管理,尽量避免材料和设备的混乱堆放。制定材料和设备进入施工现场的时间表,严格执行,对于短时间内用不上的材料和设备应存放他处。这样既保证踩离合设备能及时入场,又防止大量积压;还要鼓励节约材料。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鼓励节约材料,及时回收资源,降低经济成本;积极引进新设备,提高建筑施工效率,还要重视对机械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首先,在进场前,应对机器进行全面检查、试用,保证机械设备的性能;其次,应对机械设备建档立案,规范管理,对于机械设备的情况及时做好登记,发现问题及时检修。

4、完善相关施工的规章制度

对于建筑施工来说,保证安全和建筑质量是建筑企业的核心,应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和质量管理体系。在建筑施工中,可以建立以项目部为现场安全管理第一负责人的制度。做好安全教育的宣讲工作,利用口号、海报等形式,提升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其次建立安全事故预警系统,一旦出现安全事故能及时快速反应,摒弃侥幸心理,将安全隐患扼杀在摇篮中,比如:火灾预警系统。再次,要定时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建立针对施工人员安全生产的奖惩机制。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建立以领导为中心的现场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划分并落实到人,一旦出现质量问题,严格追究管理人员和领导的责任,确保现场施工管理的顺利进行。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目前施工现场管理虽面临巨大挑战,但通过建筑施工企业的人员管理、技术优化、材料设备管理的巩固和规章制度的完善,定能使现代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卓显成效。

参考文献:

[1] 黄敏. 提高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效果的策略[J]. 现代装饰(理论). 2011(07)

[2] 任云红. 关于建筑施工现场管理的探讨[J]. 河南科技. 2013(12)

建筑工地管理规章制度范文5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发包承包管理

第三章  合同管理

第四章  资质管理

第五章  施工管理

第六章  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第七章  建设监理、咨询管理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保障建设经营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土木工程、建筑装饰装修、设备安装、管线敷设、建筑制品、构配件等方面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以及加工生产企业(以上统称建筑企业)、建设单位和有关管理部门,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筑市场的统一管理。

市属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授权范围,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市场的管理工作,在业务上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市及旗、县、区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筑市场的监督。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建筑市场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筑市场管理中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有关建筑市场的法律、法规;

(二)统一管理建筑队伍(含建筑装饰装修);

(三)编制建筑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五)审核发包方、承包方的资格;管理监督招标投标和发包承包工作;

(六)为建筑市场的交易各方提供服务;

(七)监督建设工程合同的执行情况;

(八)管理建设工程的监理和质量监督工作;

(九)监督检查建筑市场的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的管理情况。依法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第二章  发包承包管理

第五条  发包承包建设工程应当实行公开、平等竞争,不受地区、部门的限制。

第六条  建设单位必须履行建设工程的报建手续。禁止私自发包。

第七条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实行分级管理,由招标投标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

第八条  凡具备招标条件的建设工程(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必须进行招标投标。

不具备招标条件的建设工程,不得办理发包手续,不准开工。

不需要招标的建设工程,由建设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选定承包单位。

不适宜招标的建设工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建设工程的发包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或者公民;

(二)有与发包的建设工程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

(三)实行招标的,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不具备本条第(二)、(三)项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监理、咨询单位代理。

第十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除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设计任务书;

(二)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发包,除符合本条例第十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或者施工图及预算;

(二)有批准的年度计划及有关文件;

(三)有保证施工需要的有关技术资料;

(四)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确认;

(五)建设用地已经征用,拆迁已符合进度要求。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必须发包给持有相应资质证书(或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建筑企业。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的承包方,必须持有资质证书(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开户银行资信证明,方准承包。

第十四条  承包方必须按其资质等级和经营范围承包建设工程。不得越级、超范围承包,不准无证承包。

承包方应当自行组织完成承包的建设工程。具有总承包资格的建筑企业方可进行分包,并对发包方承担责任。

禁止倒手转包建设工程。

第三章  合同管理

第十五条  当事人必须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建设工程发包承包合同,并严格履行。

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必须使用统一的合同示范文本,并到有关部门备案,也可进行鉴证或者公证。

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发包承包合同,必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颁发的有关工程造价的标准、定额、预算价格和有关规定。不得随意压价、抬价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

第十七条  发包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工程完工后,必须编制竣工结算文件,按时审核办理工程结算手续。

第十八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合同所规定的条件发生变化,当事人应当签订补充合同。

第十九条  当事人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可以依据合同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工程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协议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章  资质管理

第二十条  建筑企业必须接受资质审查和管理,并按资质等级和营业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申办建筑企业,必须取得资质证书,方可办理营业执照。

第二十一条  任何建筑企业,不得伪造、涂改、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图章图签、银行帐号等;不得为无资质证书、无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承揽建设工程的条件。

第二十二条  外埠建筑企业来本市承揽建设工程时,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自治区有关规定办理核准手续,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接受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三条  本地建筑企业外出承揽建设工程,应当持有关证件办理外出手续。

第五章  施工管理

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的施工实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制度。未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不准开工。

第二十五条  建设工程施工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进行,采用先进技术,实行科学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第二十六条  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控制施工现场的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二十七条  建设工程实行竣工验收制度。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不得转入固定资产。

第六章  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监督、质量责任、质量保修和质量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实行以质定价。

第二十九条  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必须执行工程建设的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保证勘察、设计质量。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含外资、中外合资、独资)必须履行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接受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十一条  建筑企业必须建立质量保证体系,要实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

无出厂合格证和经复检不合格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等,不得使用。

质量认证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予验收,不得交付使用。

第三十二条  发包承包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接受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十三条  发包方应当为承包方完成建设工程提供安全生产的环境和条件。

第三十四条  承包方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施工生产安全。

第七章  建设监理、咨询管理

第三十五条  建设工程实行建设监理制。凡具备监理条件的建设工程,应当通过公平竞争,选定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必须持有关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承揽业务。不得无证、无照或者越级承揽。

第三十六条  建设工程的监理实施全过程监理和分项目、分阶段监理。

第三十七条  监理和咨询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及经备案的合同开展业务。

第三十八条  外埠监理、咨询单位来本市承揽业务,必须经有关部门核准。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根据情节,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警告、责令停止施工,并可处以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二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手续的;

(二)具备招标条件而未招标的;

(三)不具备发包条件而发包的;

(四)初步设计或者施工图未经批准的;

(五)未办理质量监督登记手续的;

(六)发包给不符合承包条件的建筑企业的;

(七)发包给未经核准的外埠建筑企业的;

(八)泄漏标底的;

(九)建设资金未经有关部门审核确认的。

第四十条  承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根据情节,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警告、责令停工停产、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二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企业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

(一)无证、无照承揽建设工程的;

(二)倒手转包、越级承包工程的;

(三)采取不正当手段承包工程的;

(四)出卖、出借、转让、涂改、伪造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施工证件、营业执照、银行帐号、图章图签的;

(五)为无证、无照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承揽建设工程条件的;

(六)未办理核准手续,擅自来本市承包建设工程的;

(七)任意压价、抬价承包工程的;

(八)将未经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交付使用的。

第四十一条  对未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分别处以罚款,并按规定补办手续。

对未办理建设工程合同和合同未经备案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二条  编制建设工程预决算高估冒算、徇私舞弊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三条  勘察、设计、建筑施工不执行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导致工程质量低劣、严重浪费,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施工现场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五条  建筑市场管理人员在监督管理中以权谋私、敲诈勒索、贪赃枉法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对妨碍建筑市场管理和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公安机关根据情节予以处罚。

第四十七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九章  附  则

建筑工地管理规章制度范文6

1.建筑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自改革开发以来,我国建筑市场的发展有着前所未有的改观,但是由于受传统计划经济的深厚影响,一些不法建筑商使用不正当手段、浑水摸鱼严重影响了建筑市场体制的规范运行。其中,较为严重的现象有:项目管理中不报建,不招标,不接受监督管理;发包方片面压价,要求垫资承包,索要回扣,指定使用素质低的分包队伍和不合格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并拖欠工程款;承包方无资质承包,越级承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及不按标准规范施工,施工措施不落实,监督不到位;建筑队伍不懂技术,缺乏安全生产知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等。种种问题严重破坏了整个建筑的有序发展,导致了一时的市场秩序瘫痪,也给工程的施工安全留下了令人担忧的安全隐患,由于施工质量的不合格导致事故发生不断,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的巨大损失史无前例。

造成建筑市场混乱的主要原因:1)建筑市场中的法制宣传工作不到位,宣传力度不够,甚至存在行政管理人员不懂法、不学法;2)没有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在建筑行业中各方面工作不遵守法律所规定的程序,不履行应当承担的种种法律责任、法律义务;3)没有树立安全意识,将施工、工作人员、工程质量等安全置之度外,且监管工作不利,甚至出现无监管工程;4)一些施工、执业人员对施工技术或施工规范了解甚少,再或根本具有相关专业技术;5)一些行政人员,利用手中职权,特别对于招投标、施工质量管理等重要环节受不法商人的利益诱惑,在金钱面前丧失尊严,造成虚假招投标、施工质量不过关等严重后果。

因此,大大加强建筑市场的法律宣传和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规整建筑市场势在必行。

2.加强法制建设,增强法律意识

“百年大计,质量为先”。在当前“以人为本”的社会发展形态中,我国建筑市场的法制规范与前些年来相比,有着相当大的改观。不仅颁发了有关市场规范、交易规范的法律法规,而且使这些法律法规也与各地政府的规章制度构成了建筑市场的法律体系,逐步向一个完善的、规整的、和谐的建筑市场发展。

依法管理,依法经营:“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不仅仅是建筑市场规范的遵守,更是依法治国的中心环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代表国家,对建筑活动监督管理。建筑立法中确立了建筑许可法律制度,为建筑活动的监督和管理提供了依据。建筑许可制度、工程报建制度、施工许可制度、从业资质制度、执业资格制度、建筑工程发包和承包法律制度、建筑工程监理法律制度、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筑工程竣工和验收保修法律制度、群防群治制度、建筑法律责任制度等,对从事建筑活动各主体的行为,从法律的角度作了规范。对建筑活动进行从严事前控制和管理,体现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以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为重点,加大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治本力度。

3.增强安全质量意识,加大监督力度

究其根本,规范建筑市场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证我国建筑工程行业的质量安全问题,是为了保证给人民一个安居乐业的居住环境。“安全与质量”建筑市场追求的永恒主题,是关乎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现代化的重要因素,建筑工程质量的安全与否,直接关系着我国亿万人口的生存、生活,因此,建筑市场行为的规范与发展不仅仅是质量与安全的问题,而是关乎着国家命脉的百姓生存大计。

建筑安全生产是企业高效益的前提。然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按照建筑程序、规范、技术标准从事建筑活动是安全生产的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36条规定“建筑法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通过培训唤起群众的安全意识。同时要建立安全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遵章守法和预防事故的群众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规章、规程的行为提出批评,给予检举和控告。在管理技术等方面采取能够确保生产安全预防措施,防止建筑工程事故的发生。

4.责任到位,违法必究

规范建筑市场,必须依法办事,建筑法第64条至第80条,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各主体,从应承担的建筑行政法律责任、建筑刑事法律责任、建筑民事责任方面作了规定。从事建筑活动有关主体责任明确,对违反法律程序、越级审批者追究其主管领导的直接责任;对、的,要依据有关法规做出严肃处理;凡有工程质量低劣问题,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不执行法定建设程序违反合同约定,严重拖欠工程款等不良经营行为,严重违章行为的,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确保建筑市场的良好秩序。

5.总结

综上所述,建筑市场的规范主要以加强建筑市场中的活动管理为主导,在以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为理念的法制推进中,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为重点,从而从整体上保证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杨春桂. 加强法制观念 规范建筑市场[J]. 山西建筑,2003(08).

[2] 张婷婷. 建筑法规对建筑市场的规范作用[J]. 科学咨询(决策管理),20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