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健康指导意见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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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健康指导意见

精神病健康指导意见范文1

1 原因

1.1 患者家属的心理干预较少 随着新医学模式的发展,健康教育对促进身心疾病的意义和作用将越来越显著。由于精神疾病的特点,在精神科除对患者进行健康知识教育外,教育的对象还应包括患者家属。因为精神疾病的发生与患者的家属有直接关系,良好的家庭支持与关怀有利于患者康复。家属精神疾病知识的增多,可以正确认识疾病,提高对患者的照料水平。在重视对患者进行教育的同时,也应加强对患者家属的心理干预。

1.2 患者家属只了解精神疾病的一般信息 患者家属掌握精神疾病的知识有限,由于精神病患者久治不愈、反复复发,家属对精神疾病的恢复往往缺乏信心。因此他们需要得到医护人员的支持与帮助,帮助他们对精神疾病治疗重建信心。

1.3 患者家属知行合一度差 大部分家属相信良好的家庭环境有利于精神疾病的康复,相信培养良好的社会心理应急能力,可预防精神病复发,但对患者的愤怒不能给予正确理解和宽容,不能为患者提供良好的康复环境。表明患者家属未真正懂得行动的重要性,对精神疾病健康知识虽有所知,但未见行动。

1.4 健康教育需求 患者家属多希望了解精神疾病的病因及相关因素,出院后的治疗方法及注意事项,药物副反应及应对措施,解除或减轻睡眠障碍、焦虑、恐惧的方法,要求掌握康复训练的方法、时间和量。

1.5 引起患者复发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种:自行减药或停药;被动停药;精神刺激;临时更换药物;疾病本身的原因。精神分裂症复发前均可出现先兆症状,这些症状往往以思维障碍、睡眠障碍和情绪变化为最早出现的症状。

2 双重健康教育措施

2.1 健康教育过程中,应注意:①做好出院指导。应向患者及家属详细说明出院后长期服药的重要性、必然性和药物的剂量及不良反应,并作书面交待。因书面文字存于患者家中,便于患者与家属随时参看,起到不断巩固加深其印象的作用;②及时补充药源,保证药物供应。长期使用抗精神病药的慢性精神分裂症患 者,大多对药物不良反应(如嗜睡等)心存反感,但是突然停药或减少剂量时,他们的精神症状会立即出现。因此,出院后家属应作为其药物治疗的监督者,督促患者长期使用抗精神病药物,并且不可随意更换药物种类或停药、减药;③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患者出院回家后,有专人负责随访,了解家庭治疗和护理中的问题,提供指导意见,并定期带患者到专科医院复诊,使患者根据病情及时调整药物剂量和种类。同时,嘱家属多关心患者,及时、细致地做好患者的思想工作,树立其战胜疾病的信心,切忌粗暴地训斥及刺激性言行等。

2.2 健康教育势在必行 大多数家属只知精神疾病的一般信息,缺乏较深层次的精神疾病康复知识。对精神疾病的复发因素、预防复发措施以及康复训练手段没有充分认识,只知未行。仅靠现有的健康教育无法满足精神疾病康复的需要,须加强家属的健康知识培养。通过家属的健康教育提高患者就诊及用药依从性,减少或防范精神疾病复发。对家属健康教育能增加疾病知识,使家属对疾病有正确的认识,可以转变对患者的照管态度,从而提高患者生存及生活质量,改善患者的社会功能。

2.3 患者回归社会需要家庭的帮助和支持 大部分精神患者需要长期甚至终身的治疗,出院后康复期的主要场所在家庭,家属是患者回归家庭后的主要护理和照顾者,家庭护理的好坏决定患者康复的质量。患者迫于压力,部分家属对精神患者的康复治疗缺乏热情,缺乏对患者康复护理的支持,不愿对患者的康复训练投入过多的精力。因此,应教育家属给予患者各方面的关心与支持,鼓励家属给患者创造良好的康复环境,尽快恢复健康走向社会。

2.4 须加强患者家属的心理支持 半数以上的患者家属采取不积极、不乐观的态度接纳精神患者,主要原因是家属承受着心理和经济的双重压力,这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相互协调配合,给患者创造康复条件,理解、尊重患者,提供良好的心理康复环境。

2.5 重视教育内容 大部分家属有强烈的健康知识需求欲望,应针对不同问题给家属提供知识。指导家属掌握药物副反应及应对技巧,鼓励家属培养患者对各类事件的应急能力,给患者安排规律的生活,陪伴患者适当参加社会活动。家属对教育的形式要求,希望进行个别教育占首位,其次是集体讲座、提供科普手册、定期召开家属交流会,录音带、录像带占一定的比例。出院后的定期电话咨询方式最受欢迎。故健康教育应由资历较高、经验丰富的医护人员轮流坐诊电话咨询医院,并加强和完善社区服务。

3 效果

3.1 健康教育明显提高了家属对疾病知识的认识 双重健康教育在健康促进中起主导作用,它不仅在促进患者个体行为改变中起重要作用,而且在寻求社会(其中家庭是主要的社会支持系统)的全面支持及促成健康促进氛围的形成中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在未进行健康教育前,家属对疾病相关知识了解甚少,大多数十分愿意了解精神病患者的相关知识,但知识的来源甚少。由于患者发病期间表现出来的各种异常行为不仅影响社会,且更严重地影响了家庭的正常生活秩序,以致家属表现为对患者过分埋怨、谴责或过分 溺爱,他们没有应对病态行为的技巧,根本无法帮助患者。经双重健康教育指导后,家属能掌握疾病相关知识,而且能主动积极配合医院对患者进行的各项治疗和护理,从而可以促进患者康复。

精神病健康指导意见范文2

关键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档案;管理使用

卫生部《关于规范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定义了居民健康档案内容为以居民个人健康为核心、贯穿整个生命过程、涵盖各种健康相关因素的系统化文件记录[1]。

我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于2009年,建立了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主要包括居民个人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人保健、免疫接种、传染病管理、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病管理等九大部分,其中居民基本信息是通过居民医疗保险数据库中个人信息部分整合而来,通过身份证信息、参保信息、参合信息进行比对来进行有效识别,建立了自动档案"因需建档,随诊随建"的机制,把居民健康档案建成"活档"。笔者结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档案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与同行们对健康档案管理与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报告如下。

1问题

1.1准确率低 健康档案前期输入的基础数据错漏较多,使用范围小,部分为死档。

1.2完整性差 健康档案对老年人、妇女及慢性病人以前的健康状况不甚了解,而且目前我国的医疗保健工作体制和工作方式也无法完整、详细地记录和保留一个完整的健康档案。

1.3查阅人次少 如何利用健康档案提供的基础信息,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服务还存在许多障碍,医务人员不习惯利用档案,仍然凭经验看病,居民个人不知道利用档案向医生提供病历,健康档案几乎成了死档。

1.4居民知晓率不高 根据对社区服务中心所辖居民对社区公共卫生知识的掌握程度,分别从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人保健、免疫接种、传染病管理、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病管理等方面对居民进行调查,发现总居民知晓率仅为53.2%。其中对的知晓率健康档案、传染病管理、重性精神病管理等知识仅达到分别是30.4%。

1.5信息采集难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前提是需要深入居民家庭,逐项核实,逐一登记,采集健康信息和收集相关材料。但居民的居住情况十分复杂,如人户分离,留守老人居多等,对信息采集中涉及的问题只能得到模糊的解答,准确性欠缺;对精神病疾患等健康信息,很多居民更是讳莫如深,有的还存在抵触情绪。

2对策

2.1提高准确性 首先保证身份的准确性,确保健康档案数据采集建立在唯一身份识别基础上进行,确保相同个体在不同机构和系统中的数据能够准确汇总到同一份健康档案,不会出现张冠李戴的现象。其次,数据尽量从业务系统中采集,尽量从客观数据上采集,减少手动填写、人工转录等方式,减少数据上报的差错性。

2.2确保完整性 健康档案内容不仅包括基本信息,还要有医疗服务信息、儿童保健信息、妇女保健信息、慢病管理信息、计划免疫信息和健康体检信息等,确保居民登录健康网站时,能够看到自己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不同机构和不同系统中的健康信息,真正形成以个人为中心,以健康活动为半径,以生命历程为周期的全面覆盖网络。

2.3做到及时性 将上述数据通过专用网络及时上传到信息平台健康档案当中,可以通过定时或者实时传输两种方式,使居民可以及时查阅自己的健康信息。同时,对于已经迁走或去世的居民要及时合理销毁个人档案,减少储存空间。

2.4活页装订整理档案 为了方便查阅和扩充健康档案,要对健康档案打孔活页装订,并使用不同颜色和样式的纸张做好目录,有利于档案检索。另外,保证档案案卷整齐,对于特殊载体材料,要做好编号,分类管理。

2.5使用居民健康卡 一方面通过健康卡的身份识别、信息采集和跨业务系统协同功能提高健康档案数据质量,另一方面通过将健康卡的管理信息和账户信息上传到健康档案,使居民可以登录健康网站查看卡的账户信息,如总额、消费额和余额信息。

2.6加强宣传、广泛参与 一方面以政府公信力为基础,向全人群推广社区卫生服务,尤其是对那些知晓率低的(如健康档案等)免费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予以公示,提高居民知晓率;另一方面,对重点人群的需求做出有效判断[2]。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积极宣传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是居民享有均等化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体现。提高居民的建档意识,引导居民自觉参与建档工作,努力提高建档质量。

3体会

社区居民健康档案(Healthcare Records/Archives)是记录有关居民健康信息的系统化文件,是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收集、记录社区居民健康信息的重要工具[3~5]。动态健康档案管理是完善档案的重要工作。定期对居民做好健康检查工作,利用家庭调查等方式,认真填写居民健康档案,并将居民平时就诊资料进档,逐渐完善居民健康档案。要加强居民健康档案动态性管理,对社区居民健康状况做好跟踪调查工作,及时调整健康档案内容。

规范社区健康档案网络化管理。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的兼容性使居民在不同部门接受到的卫生服务信息与健康信息均记录在电子健康档案内,使卫生服务中心内各部门、卫生服务中心之间共用居民健康档案信息,提高了居民健康信息的利用率,减轻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6]。

实现健康档案的基本信息资料等信息共享。要统一信息化规划,合理利用信息资源,实现健康档案的基本信息资料等信息共享,各个相关部门之间也要实现信息共享。做好相同地区档案信息的交换和共享目的。

最后,要加强专业人才的培训工作,实现复合型专业化管理人才,结合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实际情况,采用科学有效方式加强工作人员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工作,加大专业化人才的培训力度。只有技术过硬、素养合格的全科医生才能更好的为社区居民服务,才能更大更全面发挥社区居民健康档案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卢若艳,郑振俭.福州市某区社区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现状及其影响因素医学与社会[J].2010,23(9):53-54.

[2]张成勉,孙永发,吴华章.我困社区卫生服务中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难点和建议[J].中国全科医学,2009,12(4):570-572.

[3]沈伟珍,龚幼龙,王光荣,等.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建立与作用.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6,22(8):519-521.

[4]顾英华.关于建立社区居民健康档案的几点思考[J].北京档案2013(8):221-222.

精神病健康指导意见范文3

一、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的原则,确保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多渠道、多元化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坚持总体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有利于方便群众就医。坚持精简效能、整合资源的原则,立足于调整和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辅之以改扩建和新建,避免重复建设。坚持因地制宜、保障基本的原则,统筹考虑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差异,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广大群众享受到基本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

二、机构设置

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其他具有社区特色专业服务机构为补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组成,具备条件的可实行一体化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省辖市政府统一规划设置,原则上按照每3至10万居民或街道所辖范围规划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要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进一步加大政府举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力度,同时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加快推进社区卫生多元化发展。

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公益性事业单位,按其公益性质核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有条件的地区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要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对政府举办的区级医院、街道卫生院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等进行转型、改造或功能转换,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会力量举办的卫生医疗机构,符合资质条件和区域卫生规划的,可以认定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社区卫生服务,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政府补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称统一规范为“ХХ区ХХ(街道名称或社区名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得再兼挂其他医疗机构牌子。

社区卫生服务站可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举办,或由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举办,也可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社会力量举办。

三、工作职责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主要承担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社区预防:社区卫生诊断,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监测,预防接种,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预防,常见传染病防治,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健康档案管理,爱国卫生指导等。

(二)社区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保健等。

(三)社区医疗: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社区现场应急救护,慢性病筛查和重点慢性病病例管理,精神病患者服务,转诊服务等。

(四)社区康复:残疾康复,疾病恢复期康复,家庭和社区康复训练指导等。

(五)社区健康教育:卫生知识普及,个体和群体的健康服务,重点人员与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宣传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等。

(六)社区计划生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等。

调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机构的工作职责。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机构将适宜社区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交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并对其进行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机构编制部门根据本地区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际承担职能的情况,对其编制进行统筹考虑。

四、人员编制

国家只核定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编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再核定人员编制。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每万名居民配备2-3名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护士与全科医师的比例按1:1配备。设护理康复或日间观察床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着从紧掌握的原则,增配适量医师和护士。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在核定的医师总数内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可配备药剂、检验、B超和放射人员各1名,其他人员按不超过医师、护士和医技人员编制总数的5%配备。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需人员编制首先在卫生机构现有人员编制中调剂解决,同时相应核销有关机构的编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1-2名。

五、机构编制管理

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意见,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提出审核意见,机构编制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核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编制,并报省编办备案。

精神病健康指导意见范文4

精神病人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他们的内心不为人所知。人们认为他们的言行出人意表,对他们“敬而远之”,他们仿佛于世隔绝,很难进入公众视线,而当他们一旦与外界发生关系时,就会让世人强烈到他们的存在。

2010年精神病人频频制造的血案,已足以使人触目惊心,2010年3月15日江苏常州金坛市杨某,一家三口同住,患病时持榔头连砸数下,当场将奶奶活活砍死;

2010年3月23日福建南平某小学宋某患病时连砍数刀,当场死亡3,抢救无效死亡5人的惨;

2010年4月22日早晨7:00时左右甘肃呈现成县宋坪乡史家坪村,精神病人冯某持刀砍伤村民王刚的父亲、妻子及女儿后自杀。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工业化、城市化、人口老龄化步伐加快,现代科技与文化的创新层出不穷,广大人民群众逐步适应着从传统生活方式向现代生活方式转变的快速节奏和竞争,体验着由此带来的心里冲击和压力,各类精神疾病(包括轻性的心里障碍)的患病率明显增加,这已经是一个不增事实。据WHO统计,全球前10种致人残疾或使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主要疾病中,其中有5种是精神疾病,他们是严重抑郁症、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酒精依赖和强迫症。在我国疾病社会总负担的排名中,精神疾病已跃居首位,超过心脑血管疾患和恶性肿瘤,使我国精神卫生工作面临着严重的挑战。

进入21世纪后,精神疾病和心理障碍已成为威胁人们健康的最主要的一类疾患。正确治疗这些疾病已成为精神卫生工作者的首要任务。对这些疾病的治疗,不仅是要消除症状,还要巩固疗效、防止复发,而且还要使其恢复原有的社会功能、重返社会。这即是我们通常所提出的治疗目标:治好疾病,巩固疗效,防止反复,恢复功能。为完成这一任务目标,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如2004年4月10日卫生部、民政部、公安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2-2010)》,其基本原则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依法管理”,全面推进新世纪精神卫生工作的健康发展,其目标建立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完善现有的精神卫生工作机构功能,提高精神卫生工作队伍人员素质和服务能力,基本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卫生服务需求;及2004年9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2004】7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其目的加强精神卫生工作,做好精神疾病的防治,预防和减少各类不良心理行为问题的发生,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持续发展。

精神障碍的防治工作从单独依靠精神病院开始重视向社区发展,并在试点地区取得了成绩。特别是2005年起在全国30个省市60个城乡示范区开展的重性精神病社区监管治疗项目(686项目),在探索精神病院转变职能,扩大服务范围上有重要意义。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方法学的创新,生物精神病学将有重大突破,精神疾病的遗传学研究将从细胞水平向分子水平过渡。从分子生物学探索精神疾病的病因将是我们未来研究工作的重点。精神疾病的相关基因有望被陆续克隆,从而完成精神医学发展史上一个质的飞跃。

兰州安定医院作为兰州地区精神卫生服务机构之一,1994年建院,床位编制117张,目前共收治各类精神障碍住院患者2300余名,已经成为该地区精神卫生服务领域的后备力量,我们的宗旨:立院为民,奉献社会;我们的目标:创品牌医院,让百姓安定;我们的精神:创新、超越、奉献、诚信;我们的服务理念:以患者为中心,从患者出发,为患者着想,让患者满意,始终坚持以经营管理为牵引,以质量管理为核心,以生力资源为根本,以信息管理为手段,不断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流程,改进服务方式,尊重病人人权,出台服务举措,为患者提供技术先进、服务周到、环境温馨、设备精良的高品质的医疗服务,努力形成独具特色的医疗服务体系和服务品牌,在技术上实行品牌战略,做到院有品牌,科有特色,人有专长,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有我新,人新我精,努力实行病人满意,政府满意和职工满意的管理目标!

2009年11月12日卫生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给我们临床工作提供可靠保障,为顺利完成各项治疗和康复工作奠定良好基础。当前,精神残疾严重影响患者的社会功能,使其难以回归社会,精神康复成为一条重要的途径。《精神分裂症防治指南》指出,精神康复的目的是提高或恢复患者原有的社会功能,使其能较好的完成社会角色,精神残疾的康复可在院内和社区中进行。虽然中国的精神疾病管理困难重重,但我们只要转变观念,决定信念,脚踏实地,在人类精神疾病管理领域贡献自己的力量!中国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之路就在我们的脚下!

现状:面临困境,精神卫生服务需转变观念

目前我国精神专科队伍严重不足,医院救治能力有限,因而无法为患者提供从防治到康复的全方位服务,长期住院的救治模式已经初露弊端,能力缩短医院时间,分享与普通医院患者的条件尚不成熟。因此,精神卫生机构的服务还需转变观念,明确目标,及从简单的看管,恢复功能,让患者回归社会,逐步过度到提高整个人群的精神卫生状况。

挑战:精神残疾康复,重在回归社会

精神残疾常常严重损害患者的社会功能,造成生活不能自理、缺乏社交技能和职业技能,难以回归社会。因此精神残疾成了医务工作者无可回避的现实问题,而精神康复成为解决这个问题的重要途径。中华医学会精神病学分会主任会员周东丰教授介绍,国外的精神病患者出院后会接受“中间站”服务,即对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技能及职业培训,待患者病情稳定后负责为其介绍工作,通过这种方法使患者更好地回归社会。虽然这一康复措施值得借鉴,但是我国社区医院的条件十分有限,因此差距可想而知。尽管包括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进行了社区康复试点工作,但我国的社区的相关设施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都十分缺乏。因此,社区康复还只是“理想的蓝图”。

探索精神康复新模式“医院-社区一体化”模式

“医院-社区一体化”模式,主要包括:

(1)“精防日”制度,为了保障患者能定期得到专科医生服务,接受用药指导和定期复查督促,精神科医生要定期到固定社区为患者服务;(2)“日间医院”,通常精神疾病患者出院后虽然病情稳定但功能并未完全恢复,尚无法就业,因此患者白天可到医院接受技能模块的专门训练,晚上与家人团聚;(3)“中途宿舍”,社区的“中途宿舍”类似于“招待所”,患者居住的同时进行自我管理,但需对工作人员报告,增强患者的自主性,但“中途宿舍”不负责治疗,只是提供管理;(4)“庇护性工场”,类似于岗前培训,给患者提供诸如简单手工制作等基本工作,并付给一定报酬;(5)“家属资源中心”,专门为家属设立,形成俱乐部或联谊会,指导他们为患者服务和保证自身心理健康。主要目的是负责患者从出院到回归社会之间的“角色转变”工作,使得患者出院后能接受连续医疗服务,力求实现“无缝连接”。

展望:顺应社区管理大趋势

要实现精神疾病患者的社区康复,必须具备一些基本条件:(1)社区必须有卫生保健人员与精神疾病患者保持联络;(2)社区的全科医生必须接受精神病方面的专业培训,提供相关康复训练;(3)社区医生要具备开据抗精神药物处方的能力,会使用精神科的基本用药;(4)社区必须具有基本药品目录里的抗精神病药。而目前,我国的社区医院尚不具备上述条件,因此实现社区康复还有困难,但是我们的努力方向。

精神病健康指导意见范文5

这一年来中心公卫办在区委、区政府、卫计局、中心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加强内部管理,推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充分调动公卫人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实行团队人员合理配置,优化组合,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距离我们的要求和目标还存在不少的差距,来年我们将在总结经验、改正不足的基础上,将各项工作做实做好。现将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制定计划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执行是中心的核心,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年初公卫办结合中心实际做好工作计划,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做了具体分工,各项工作按计划实施。

二、强化培训、定期督导

中心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培训,并多次进行督导检查,保证了各项公共卫生工作按照计划完成。全年共培训XX次,培训结束后并酌情组织考试;每月组织一次责任团队和公卫专干工作督查,对未完成既定任务或质量未达标的团队或个人进行通报后帮助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上报办公室扣除绩效考核分。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开展落实情况 

1.建立居民档案

按照上级要求,建立和完善常住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截止到现在应建档案XX人份,实建档案XX人份,完成率XX%(涵盖流动人口),儿童保健建卡XX人、孕产妇保健XX份、高血压XX份、糖尿病XX份、老年人XX份。其中今年新增情况为:新建档案XX人份,儿童保健卡XX份,孕产妇保健XX份,新增高血压XX份,新增糖尿病XX份,新增老年保健建卡XX份。

2.健康教育

本年度我中心全年发放健康教育文图、教育宣传册(页)共计XX余份,设置健康教育专栏XX个,其中一个每个月定期更换,举办XX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和XX次健康知识讲座。候诊大厅每天XX小时不间断循环播放音像资料XX种,其中中医类资料XX种。为辖区居民及就诊患者送去了健康知识和卫生保健常识。

3.儿童保健及孕产妇保健

本中心现管理辖区0-6岁儿童XX人,严格按照国家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对辖区0-6岁儿童进行体格检查。建立新生儿保健手册XX份,其中为XX新生儿提供了XX次的新生儿访视,新生儿访视率为XX%;本年辖区产妇XX人,早孕建册XX人,早孕建册率XX%;为XX孕产妇提供XX次及以上的产前和XX次的产后访视,规范管理率XX%;管理高危孕妇XX人、高危产妇XX人。

4.预防接种

本年度为适龄儿童应建立预防接种证XX册,免费接种乙肝疫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类疫苗(麻风、麻腮风)、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白破二联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各苗接种率均在XX%以上。按要求开展入托入学预防接种查验工作。在接种过程中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全年未发生差错事故及未出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严格按规范管理疫苗。

5.老年人保健

对辖区内65岁以上老人进行登记管理 XX,建档率达XX%,按2017版服务规范执行一年一次的免费体检和随访服务XX人,规范管理率为XX%,但因中心未配备影像学医生,体检项目中的B超无法开展。

6.慢性病管理

  截止11月底中心共新建高血压XX人份、糖尿病XX人份,为慢性病人进行免费检查,现管理高血压XX人,我中心高血压管理率为XX%;糖尿病现管理XX人,我中心糖尿病管理率为XX%;全年高血压患者免费体检XX人,糖尿病患者免费体检XX人,全年提供XX次及以上随访的高血压患者XX人、糖尿病患者XX人,规范管理率均达到XX%以上。

7.重性精神病管理

中心现登记精神病XX人,现已将同意纳入管理的XX名重性精神病患者均至少提供XX次以上的随访,对居住在家的XX名患者均进行规范管理。

8.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中心公卫办负责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年初制定应急预案,专人负责传染病管理和疫情报告,定期对学校和辖区生活区域进行传染病防治宣传和督导,每周定期查阅门诊部和住院部日志,及时准确上报传染病。在在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一年来辖区内传染病防控情况良好,未发现禽流感病例,未发生手足口病的聚集和流行,对一例麻疹监测病例处置到位,未发生传播流行,11月针对XX小学的水痘进行1次调查和处置,控制了疫情,避免了大规模的传染流行。这一年来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9.死亡病例报告和结核病、艾滋病管理

中心安排专人负责死亡病例报告和结核病管理,同时门诊开展艾滋病初筛工作,管理层定期督导工作执行情况,未发现工作纰漏。

10.卫生监督工作

    中心有兼职人员执行对辖区的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控和生活用水)、诊所非法行医与采供血、美容院、美发等公共场所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和指导,一年来巡查XX次,发现问题XX次,均进行了整改指导、问题上报和督促整改,一周后对整改是否到位进行督查,经过不断的努力,辖区的卫生监督工作较以前有了显著的改观。

11.中医药服务

中心通过多途径为居民提供中医药服务,具体体现在:在老年人管理方面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中医体质辨识及健康指导XX人;在儿童管理方面为0-3岁儿童提高中医调养指导XX人;在健康教育方面通过健康教育宣传栏刊登中医知识XX期、发放中医健康教育资料XX种、举办中医药知识讲座4期;义诊巡诊服务时为居民提供三伏贴、穴位按摩XX次等中医保健治疗等服务。

12.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新增项目,中心管理层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纳入中心工作年度计划,任务指标分解到各团队,截止12月底,中心共签约居民XX人,签约率为XX%,其重点人群签约率均在在60%以上,此项工作有待加强。

13.结核病管理

本年度共接到上级定点医疗机构通知的结核病患者XX人,全部按规范进行管理,规范管理率为100%;在我中心结核病专干的督导下,XX人均接受居家药物治疗,全年患者规则服药率为100%。

四、工作亮点

1.我辖区健康档案电子化率100%,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服务率达到90%以上。

2.妇保、儿保、预防接种门诊分工协作,儿保门诊人员手把手的示范 0-3岁儿童的中医调养技术,并有影像资料。

3、计生特殊家庭100%签约家庭医生,全部接受履约服务。

4、慢性病患者家庭医生按时随访,指导用药,对高危人员增加随访次数,医患关系融洽。

五、    目前存在的问题

从总体上说本中心基本公共卫生工作执行情况良好,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人员配置不合理,缺B超医师、中医师、公卫医师,影响了公卫工作的开展。

2.检验设备与办公设备落后,无彩超、胎监仪等设备,无法满足居民的检查需求,电脑配置低,速度慢,影响了工作效率。

3.基层医务人员待遇低,留不住人才。

4.中心建设已有XX年,设施已陈旧,就医环境满足不了居民的需求。

六、建议

1.重新配置人员,增加B超及中医师。

2.下拨部分居民急需的检验设备和办公设备。

3.提高医务人员的待遇,留住人才。

4.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简单装修,改善就医环境。

七、下一步工作思路

1、认真对照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紧密结合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责任,逐项落实到位,扎扎实实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力争在年内完成各项公共卫生服务指标。

精神病健康指导意见范文6

犯罪嫌疑人贾某系某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持有机动车A1、A2类驾驶证及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2012年至2014年间,贾某因头晕、抽搐等症状,曾在市内多家医院住院,均被医院诊断患有癫痫。贾某得知患病后不久即主动申请调离公汽驾驶员岗位。2014年5月某日,贾某驾驶私家小型轿车载其妻及妻弟上路行驶,当轿车行驶至一大桥桥下广场附近时,贾某突然癫痫发作,所驾车辆高速穿越道路中心双黄实线驶入对向车道,经与人行道边缘压石接触后变向,将人行横道正常通行的行人李某(殁年64岁)、张某(殁年61岁)夫妻撞倒。之后,轿车冲入桥下广场,又将广场内活动的孙某(殁年51岁)、余某(殁年93岁)撞倒,并致广场内多人受伤。李某、张某被撞后当场死亡,孙某、余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另有8人不同程度受伤。事故发生后,相关专家对贾某病情作出专家鉴定意见:依据贾以往住院病史,诊断贾患有癫痫;此次事件为癫痫发作。主要依据为:除前述住院病史,现场目击者事后描述,贾某双上肢和躯干强直、双眼凝视发直,符合癫痫强直发作的临床表现;事件后,对贾某的脑电图检查出异常;提审过程中,贾某呈发作异常。

此外,公安机关现场勘查证实:在肇事车辆驶入对向车道之后,至与人行道压石接触之前,有11米长的刹车痕迹。经咨询鉴定专家,患者癫痫小发作时,意识短暂丧失又恢复后主动踩踏,或者大发作时无意识踩踏刹车,均可能造成上述刹车痕迹。

综上,事故发生时,贾某处于癫痫发作状态,肇事过程和现场情况也符合癫痫发作情形。

二、分歧意见

第一种观点认为,贾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理由是:贾某在发生事故时处于癫痫发病状态,系不能辨认及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人,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第二种观点认为,贾某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理由是:贾某明知自己患有癫痫未愈,仍带病上路行驶,系放任疾病突发后造成他人伤亡后果的发生,其在主观上具有放任的故意,且造成了4人死亡及8人受伤的严重后果,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第三种观点认为,贾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理由是:贾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明知患有癫痫,仍然带病上路行驶,但其在主观上并不希望或放任在驾车过程中突发疾病制造事故,其主观心态为过失,按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应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三、评析意见

笔者同意第三种观点,即贾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一)贾某客观上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并造成了重大伤亡的严重后果

从刑法理论上讲,交通肇事罪属于法定犯或者行政犯,其以违反一定的行政法规为前提,是违反行政法规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本案贾某明知患有癫痫仍驾车上路的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或者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第52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第11条第2项规定或者具有第12条规定情形之一,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30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不得驾驶机动车”。本案,贾某癫痫发作后虽丧失对行为的辩认能力和控制能力,但其明知患有癫痫仍驾车上路的行为才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根本原因。交通肇事罪是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犯罪,贾某患有癫痫,病情发作时间处于不确定状态,此时其驾车上路行驶即造成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重大危险,其行为威胁的是不特定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本案造成了4人死亡、8人受伤的严重后果,且贾某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属于《刑法》第133条规定中的“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远超过过失犯罪的刑事立案标准。

(二)贾某在主观上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且其过失的程度较大

对本案主观方面的认定是正确定性的关键,也是前述三种观点争议的焦点。综观全案事实证据,笔者认为:

1.贾某在本案中存在明显的过失。贾某早在2012年住院期间,即已得知患有癫痫,但其仍在驾驶员体检申报时不如实申报,也不按规定向交警部门提出注销驾驶证申请,且违规带病驾驶,在已经感觉到身体不适时,仍然不停车休息,故其在主观上存在明显的过错。按照原因自由行为理论,行为人因故意或过失而使自己陷于无责任能力或限制责任能力状态,且在此状态下实现犯罪构成要件,其行为仍具有可处罚性。驾驶行为具有高度的危险性,驾驶员对驾驶行为应当负有高度的注意义务,本案刑事追究的不是其驾车失控逆行酿成事故的行为,而是其明知患有癫痫仍驾车上路行驶的原因行为。贾某在突发疾病时虽然处于不能辨认和不能控制行为的状态,但其明知患有癫痫,完全可以避免驾驶,从而防止本案的发生。贾某违反的是业务上的注意义务,属于业务上的犯罪过失。综上,本案贾某因为过失而使自己陷入无责任能力状态,从而导致危害结果发生,其对危害结果的发生亦持过失的心理态度。

2.贾某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本案贾某的主观方面符合过于自信的过失,而不是放任的故意。主要理由有:贾某虽明知自己患病未愈的事实,但癫痫发作本身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和不确定性,贾某轻信驾车期间不会发病或能够轻易避免更符合其行为背后的真实心态。其对疾病发作是不希望和不愿意的;对发生事故也是不希望和不愿意的,甚至是排斥的,并不存在一种放任事故发生的心态。这一点,从其发现有发病前兆,让其妻帮助按摩颈部避免影响驾驶操作,以及事发过程中有意识或无意识地紧急制动均可佐证。若简单地认为其明知患病仍驾车行驶就有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故意,则在主观恶性认定上明显有拔高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