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医疗救助工作总结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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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医疗救助工作总结

乡镇医疗救助工作总结范文1

1、扎实有序推进民生工程。

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城乡低保年审和动态管理。对农村低保进行重新洗牌,全县共调出城乡低保4025人,调进4132人。实现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城乡低保政策落实更加有效。目前,全县城市低保6639户、13228人;农村低保17516户、38107人。适时提高了一、二类低保人员的补助标准,提高幅度达30%和20%。上半年共发放城乡低保金3800万元。积极开展应急求助工作试点,建立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机制。

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规范“一站式”网上服务,实行医前、医中、医后救助,全额资助五保户和“三无”对象等困难群体参加新农合和城镇医保。

继续落实五保供养制度,提高五保供养标准。今年分散供养标准年人均2200元,集中供养年人均3000元。上半年发放五保供养资金1150万元。通过进一步完善五保老人护理措施,使他们得到更多关怀。

全面完成了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全县共登记投保农村住房229495户,投入经费367.192万元,全部由财政承担。到6月底,已有投保农户30户申请赔保。

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建设稳步推进。今年全县敬老院建设任务是新增床位500张,在推进乡镇敬老院建设上,坚持早部署,早动员,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今年乡镇敬老院建设涉及6个乡镇,其中新建3所,扩建有3所。通过积极争取,敬老院建设补助资金达到1.66万元/床位。目前,已有3所敬老院动工建设,其余3乡镇敬老院正在招投标。

2、扎实开展双拥合格单位创建活动,全面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围绕创建合格单位标准,已初步检查验收2013年度双拥合格单位65个。积极开展节日走访慰问活动,及时全额兑现各项优待抚恤资金,完成退役士兵的接收工作。

3、妥善安置受灾困难群众的冬季生活,上半年全县共发放救灾资金227万元,救助受灾困难群众11350人次,做好汛期应急值守。

4、认真做好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组和督导组,加强对选举工作的指导。

5、有序推进民政项目建设,按照规划,民政福利中心二期工程、烈士陵园按计划进行施工中,县社会救助站已竣工。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1、对发放类的民政民生工程,重点是抓好及时足额发放和督查工作,补缺补差,确保资金发放及时、准确,完善规范资料台帐。对建设类的民政民生工程,当前是加快招投标进度,力争尽早开工建设,适时调度。初步建立起低保信息核对机制。

2、认真抓好第九届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按照《选举方案》的要求,全部于9月中旬完成394个村和19个街道的换届选举工作。做好建章立制和新任村干部的培训工作。

3、全面完成民政项目建设,力争尽早投入使用。

乡镇医疗救助工作总结范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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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乡镇民政办年度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和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民政办结合我镇实际,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20年以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特困供养工作

(一)东岳镇敬老院进行适老化改造及消防改造。

一是东岳敬老院适老化改造现已进入施工阶段,预计于2021年1月完工并投入使用,该项目于2020年11月完成招标,2020年12月进场,总工程投资55万元。改造内容主要是包括厨房及储物室的适老化造,公共卫生间的的改造以及主楼住宿房间的墙面刷新、浴室改造、阳台护栏安装等。二是东岳镇敬老院进行消防设施改造,总资金为25万元,该项目已于2020年9月底完成财评,拟于2021年1月完成招标。该两项项目的实施极大解决了特困人员的养老问题,改善了集困人员居住条件和的生活水平。

(二)东岳镇特困人员常规救助。

我办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程》,扎实做好特困人员管理工作。目前我镇特困老人63人其中集中供养供养18人,分散供养45人,对象每人每月按标准进行生活补助,且账目完善,有发放底册。同时按特困救助要求,2020年为我镇特困老人进行医疗救助人135人次,资金8.85万元.

二、城市、农村低保工作

按疫情要求进一步简化了城乡低保申请、审核、公示审批工作程序,同时扩大了大病对象救助范围,2020年我镇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切实实现民生兜底,新增低保50户122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6户84人,低保调标21户,42人其中建档立卡17户35人;截止到2020年12月我镇共有城市低保户2户,4人,农村低保户310户,446人。实现应保尽保。

三、老龄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一是东岳镇东岳村日间照料中心、八面稻香湾养老服务点,团结养老服务点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2020年持续为我镇农村老人提供养老服务,累计服务老人5000余人次;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持续为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服务700余人。三是完成2020高龄补贴970余人发放,发放补贴金39万余元,走访慰问百岁老人4人,慰问金额0.4万元,走访困难老人1人,慰问金额0.05万元。

四、双拥优抚工作

双拥优抚工作始终是我镇工作的重点;一是全镇现有残疾军人14人,病故军人遗属1人,带病回乡36人,复员军人16人,参战人员42人,铀矿开采人员1人,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143人,烈士子女1人,以上人员的抚恤和生活补助已按标准发放。二是我镇十分重视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工作,认真按照上级政策法规,努力做到退伍军人及家属和接收单位“双满意”,积极为符合条件的部分退役士兵做好公益岗位的申请和通知工作,我镇现有涉军公益性岗位5人。三是完成东岳镇退役军人保障体系建设,5村1社区及镇上均成立退役军人服务站。落实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并协调县退役军人局资金1.5万元用于我镇各退役军人服务站的氛围营造及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的场所建设。四是我镇于2020年3月完成全镇退役军人781余人的大走访并完善其一卡一档和建立台账。五是2020年为我镇793退役军人及现役军人家属发放八一慰问金。

五、殡葬改革工作

殡葬改革是我国一项重大决策和重要社会变革,是一件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大事。为实现殡葬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我镇一是以提高火化率、查处乱埋滥葬为抓手,对全镇殡葬活动进行规范化管理,实现了火化率100%;二是我镇积极开展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召开户长会,张贴通告等多种方式实现广泛宣传,三是我镇2020年为164人上报办理免除丧葬费17.96万元。四是我镇积极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2020年骑龙公益性公墓现已完成提档升级工作,东岳社区大湾仙鹤林公墓已进入施工阶段。

六、临时救助工作

我镇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及要求,简化疫情期间申请流程,同时结合扶贫走访工作,充分发挥镇村干部作用,要求镇村干部及时准确掌握群众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主动帮助救助对象办理救助申请,对一些突发性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截止目前,我镇全年累计临时救助69户197人,发放临时救助金19.943万元,其中急难型救助8户23人,救助资金3.66万元,为特别困难急难救助家庭申请慈善会救助2户,慈善救助资金总计3万元,及时有效缓解了因重大疾病、突发性事件等造成的生活困难,充分发挥了“兜底线、保基本”的作用。

七、残疾人工作

(一)残疾人办证工作及量服工作

2020年以来我镇残联一是为150余名残疾人办理残疾证申请,发放残疾证111本,为27名建档立卡、低保残疾人申请了办证补贴。二是对量服平台1018名残疾人信息进行了更新、录入,在12月上旬对残疾人享受资金进行了完善。

(二)残疾人补贴工作

一是为全镇重度残疾人356人申请并发放了重残人员护理补贴,发放资金34万余元,二是兑现了全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91人,发放资金23万余元。三是发放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补贴26人金额2.97余万元。四是为14名残疾学生发放教育资助1.5875万元。五是帮助全镇有就业创业条件的14名建档立卡残疾人申请、发放了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4万元,完善了相关资料。

(三)残疾人辅助器具及康复工作

一是为42名残疾人申请、发放了轮椅5个、其他辅助器具38件,二是为一个建档立卡残疾人申报了假肢安装补贴及4名瘫痪残疾人申请了狮子会捐赠的电动轮椅4辆;三是为全镇白内障患者出具证明20余份,为7名患者进行了白内障手术补贴,为26名肢体重度、精神、智力残疾人申请了居家托养;

八、村级建制调整

我镇严格按照洪雅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村(居)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在经过前期摸底调研、座谈讨论、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规范程序,依法操作,稳步实施,快速推进,全镇由原来的98个村(居)民小组,优化调整成64个村(居)民小组,调减34个,减幅34.7%。精简了小组个数,整合了产业发展资源,降低了运行成本,实现了产业调大、布局调优的主要目标,顺利完成了并组工作任务。

乡镇医疗救助工作总结范文3

(一)以依法行政为依据,四大社会事务管理进一步加强

1、民间组织管理不断规范。截止目前,共有民间组织200多家,依法成立社团组织86家,今年新成立9家社团组织、6家民非企业单位,社团年检率达到100%,对民间组织和民非企业加强管理,完成了年检工作,对不规范的组织限期整改,不合格给予取缔。

2、殡葬管理力度不断加大。积极推进青山白化治理工作,全年治理率达83%。全年遗体火化率达100%,建立32家生态墓区,入墓率60%,建制村覆盖率已达86%。杜绝乱埋乱葬的现象,先后多次组织大规模的平毁活动,基本刹住了私建、扩建坟墓的不正之风。

3、区域地名管理不断创新。加强了地名规范管理,拟制地名规划,落实农村标识,建立地名网站和实施勘界管理。本年度共上报命名住宅小区4个,新拟住宅小区名称4个,设幢牌300多块,门户牌4000多张,变更地名标识140块,增设行人指示牌29块。目前地名网和电子地图已经建成,开始运行。

4、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不断深化。按省厅规范化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实行政务公开。共办理结婚登记近4000对,办理离婚登记532对,出具无婚姻记录证明1881例。*年办理收养登记共72例。

(二)以重点工作为抓手,五大服务保障成效显著

1、社会救助工作扎实推进

——“避灾工程”建设全面完成。作为全省“避灾工程”建设试点之一,我区建成不同规模级次的三类“避灾工程”。区级“避灾”中心总投资1000万,总面积1300平方米,集仓储、避灾、救助、慈善超市、接收捐赠和服务于一体。其次是海门、三甲、前所三个街道和大陈镇本级避灾中心和8个村(社区)级避灾所,在抗击第4号强热带风暴“碧利斯”时发挥了重要作用,确保了转移安置工作的有序进行。

——外来民工医疗救助走在全市前列。我区率先实施了外来民工医疗救助制度,明确救助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救助对象、救助基本标准、救助程序、资金筹集和管理、部门协作等方面的问题,填补了我区医疗救助制度之空白,在省内有着良好的影响。作为20*年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全年投入30万元。自实施以来,初见成效。有4位民工获得了相应的救助,累计支付救助金225*元,为特困外来民工排忧解难。

——设立社会捐助接收站和慈善爱心超市服务中心。负责捐赠物资和志愿者服务的接收和管理,为捐赠者提供一个人性化的、方便快捷的救助平台。

——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稳步试行。切实搞好宣传发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参与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办法,力争使参保面达到80%以上。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区今年确定低保对象共34*人,发放375万多元保障金。继续推进低保工作动态管理制度,普及社会化发放和定期检查制度。

——集中供养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区共11所敬老院,总床位数达589张。“三无五保”集中供养率分别达到90.73%和100%,完成省市标准和要求。

——灾害救助工作扎实开展。全区累计下拨救济款90万元,其中春荒救济款25万元,冬令救济款20万元,台风救灾款45万元,妥善安排灾民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此外,我局代表市局参加省“社区减灾平安行”应急减灾知识竞赛荣获第三名。

——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全面展开。目前共有59人符合救助条件,累计支付金额约48万元,救助比例达到了人均自负诊疗费用总额的62.3%。建立了惠民医院,全年筹资额为180万元,确保600元/人·年的医疗服务标准。

——*区社会救助站全年共实施救助1586人次,其中儿童为116人次,发放了1万张救助指引卡,对扶弱济困,促进社会稳定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优抚安置和双拥工作成效明显

——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取得新的突破。本年度共接收231位义务兵,其中属区安置对象的共52人。落实了区政府出台的20*年退伍安置政策,实行货币安置。已发放退伍军人自谋职业一次性安置补偿金929000千元,待安置生活费35000千元。

——落实645位在乡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补助。已为63位在乡重点优抚对象解决医疗费20万元。

——做好义务兵优待金的发放工作。20*年度享受优待金的义务兵共487人,区财政拨款364.5万元,确保元旦前发到每个义务兵家属手中。

——做好“八一”和春节慰问活动。慰问了驻椒部队、特等、一等残疾军人、在乡复退军人,共发放慰问金31万元。

——拓展双拥工作社会基础,形成政府、社会、群众三位一体的拥军优属服务网络。把四项拥军作为重点来抓,发动社会各界筹集资金,向部队赠送电脑、科技图书、家电等,为部队现代化建设提供科技支持。发动民企拥军活动,向部队捐赠100万元资金,支持部队基础设施建设。今年初飞跃集团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先进单位。

——充分发挥红色旅游景区的教育服务功能。今年解放*岛烈士纪念地共接待参观人数计约13万人,门票收入约16万元。有2名讲解员在全国英烈机构演讲大赛中荣获“优秀讲解员”称号。

3、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上了新台阶

——全力以赴做好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遗留难点村工作。及时总结选举中暴露出来的问题,重点分析暂缓、重选、补选的原因,攻克难关。

——推进村务公开示范活动试点工作,完善村民自治、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各项制度。到20*年底,我区共有121个村达到省规范化建设标准,超额完成市标准的30%,其中三甲街道荣获省级示范称号,下陈街道下陈村、葭芷街道井马村、三甲街道海明村被评为省级示范村。

——高度重视新社区建设,加大调查摸底和理论研究力度,理清新社区建设内涵,起草了《关于白云街道山南社区建设的建议(征求意见稿)》,力争通过科学规划,优化新社区空间布局,通过加大公共财政对新社区的投入,加快新社区配套设施建设。目前白云街道的开元等7个新社区已授牌,开始正常运作。景园社区已批文,正在筹建中。

4、社会福利和老龄事业深化发展

——社会福利院以优质服务为宗旨,积极争取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支持,利用社会力量筹集资金支持福利事业。目前福利院两处共有床位209张,休养老人217人,弃婴16人,入住率104%。各乡镇敬老院迅速发展,环境改善良好。

——着力畅通广泛多元的慈善募捐渠道。通过不断拓展思路,广纳善举,使慈善事业不断深入开展。鼓励企业设立冠名救助金,并将当年捐赠的冠名救助金全部用于救助。区慈善总会今年以来募集了182万元的冠名慈善基金,已发放救助金约100万元,共约有1800人得到不同形式的救助,有效缓解了政府医疗、教育等救助压力。我区目前签约每年上交冠名慈善救助金5万元的企业有11家,每年上交1万至5万元的企业有10家,冠名额居全市之首。方远集团、项道铨、罗雪华获得了“浙江慈善奖”。我区慈善事业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

——福利企业生产保持良好势头。20*年度全区福利企业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12.5亿元,同比增长59.43%,创利税8200万元。全区37家福利企业安置了857名残疾职工,累计支付残疾职工工资900万元,缴纳残疾职工养老保险金260万元,进一步改善了残疾人的就业环境和待遇。

——社会福利彩票销售取得明显成绩。电脑福利彩票总销售量达到2366万元,筹集福利金47万多元。

——提升老龄工作水平。狠抓“夕阳红”工程建设和助老工程建设,积极推进老龄宣传工作、老年教育工作和老年维权工作。组织了第十九个老年节系列庆祝活动,掀起全区敬老活动的热潮。

5、移民安置稳步进展

积极稳妥地开展了我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部署开展了移民扶持人口核定登记、移民后期扶持方式的确定及后期人口核定登记工作初出成效。截止目前,移民初步核定为14135人,超省核定数目3670人。涉及到省内外19座大中型水库,现主要分布在区内10个街道、275个村,未出现上市上访现象,深受群众的好评。*区人民政府荣获省20*年度滩坑移民工作先进单位,区移办工作人员获省级先进工作者称号。

(三)以质量效益为标准,三大硬件建设全面推进

一是新福利院大楼的迁建工作。作为“区重点工程”之一,目前新院迁建工程正在有序进行中。新院规划占地30亩,建筑面积达13980平方米,床位500张,总投资25000万元。现已通过方案设计,土建工程已与有关企业达成初步意向,征地工程完成并已着手施工设计和地质钻探工作。

二救助站新大楼的建设工作。新救助站占地面积10亩,计划投资500万元,床位150张。已完成土地选址、项目建设方案的设计和申报、项目地块的地质勘察。目前开始办理土地征用手续,进入实质性的工作阶段。

三是解放*岛烈士陵园的完善开发工作。按照民政部对陵园发展方向的要求,今年着重加强景区的形象塑造和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指示牌的设置工作,加强园林建筑的整体规划,走园林化的道路,努力打造国家级红色旅游景区的品牌。

(四)以确保工作落实为目标,两大机制不断完善

1、完善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深化效能建设,健全机制,以建设“人民满意机关”为契机,狠抓落实,进一步完善了各项监督制度,不断推进行风建设,并取得了明显成果。目前,让利于民、方便于民、造福于民、取信于民等业绩随处可见,在社会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民政的行业形象进一步树立,群众的信任度进一步提高。

2、完善以优化素质为核心的组织保障机制

乡镇医疗救助工作总结范文4

㈠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城乡低保工作以加强规范化管理和争创全国基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程序。强化家庭收入核算,倡导诚信求助,加强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公平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即退。扎实推进分类施保,对重点保障对象实行重点保障。密切关注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建立与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保障标准增长机制,适时调整提高保障标准、发放临时补助。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水电、住房、医疗、教育等配套救助政策。组织低保对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再就业。不断创新救助机制,完善救助政策,规范救助行为,形成以城乡低保为基础,以其它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社会救助方式,实现城乡社会救助一体化、组织网络化、管理社会化,最大限度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㈡提高五保供养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完善五保供养配套政策,严格审批条件和程序,落实供养责任和待遇。建立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强化服务理念,优化管理服务机制和制度。大力开展模范福利院创建和提档升级活动,提高农村福利院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㈢优化医疗救助制度。按照便民救急的原则,改进救助方式,采取比例救助与定额救助相结合,事后救助与事前、事中救助相结合,大病住院救助与慢性门诊救助相结合的救助方式,资助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医疗保险,确保参合率和参保率达到100%。加大城乡贫困群体大病医疗救助力度,降低救助门槛,取消病种限制,提高救助标准。

㈣完善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制度。对因病、因残、因灾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临时救助,着力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㈤完善城乡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加强救灾应急机制建设,细化救灾应急预案,建立乡镇街道办事处灾情速报网络,明确灾情速报职责;制定自然灾害救助规程,规范灾害救助申报审批程序,将救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拨付及时、专款专用;建立健全灾害救助档案,按救灾卡发放救济款物,确保因灾倒房当年恢复。

㈥加强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认真落实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提高救助管理工作水平。服务“四城联创”活动,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未成年人、危重病人、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劝返和护送工作。

㈦继续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筹集资金、扶持200户以上住危房的农村困难群众兴建住房。

二、深入推进城乡基层民主建设,保障人民享有更多切实的民主权利

㈠加强村民自治工作。对新一届村委会成员进行培训。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村民委员会工作规范》,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相关制度,提高村级组织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乡镇(村)”创建活动,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创新机制,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认真研究解决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㈡推进城镇社区建设。创新城镇社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扎实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辐射作用,进一步营造和谐社区创建氛围。加强对乡镇集镇社区建设的指导,逐步改善社区办公、服务、活动用房。大力发展社区社会化服务,拓展社区服务领域,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开展社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试点。规范社区工作经费投入和人员管理。实行“费随事转”,坚持社区工作经费与社区工作目标考核挂钩。

㈢深化农村社区建设实验。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一村一社区,社区设小区”为基本模式,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实验,重点探索建立公共服务、互助服务和志愿服务相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继续探索“一村多社区”或“跨村建社区”的建设模式和农村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工作有机结合的有效途径。

三、认真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军休工作,全面维护社会优抚群体的合法权益

㈠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确保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居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健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资助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大病医疗救助体系。选送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到上级优抚医院集中治疗,鼓励各类医疗机构对优抚对象就医予以优先和照顾。认真做好义务兵家属优待工作。贯彻落实湖北省优抚事业单位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市军休所、烈士陵园建设。大力开展“关爱老功臣”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看病难、住房难和生活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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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全面推行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确保按期完成年度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把退役土兵职业技能培训纳入职业教育或社会再就业培训体系,扎实开展退役士兵就业技能培训,积极推荐退役士兵就业。全面落实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在就业、养老、医疗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做好军休干部、无军藉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政治、生活待遇落实工作,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军休家园”、“和谐军休家庭”活动,为军休干部提供优质服务。

㈢大力开展双拥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深化全民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拓宽双拥工作领域,充实双拥活动内容,丰富双拥活动形式。落实对驻宜部队和官兵、伤残军人等优抚对象的社会优待,协助人事、劳动部门安置好驻宜部队随军家属,落实好待业随军家属生活补助费,解决好随军子女入学入托问题。广泛开展军民共建活动,互惠互利,军地共谋发展。认真调查研究军队退役人员的思想、生活现状,采取多种形式,抓好教育,落实政策,解决困难,依法维权,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确保军队退役人员群体的稳定。

四、加快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社会特殊群众的福利服务需求

㈠大力发展老龄事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都发[XX年]20号),针对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面临的各种矛盾,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促进全市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乡镇医疗救助工作总结范文5

一、扶贫救弱,做好社会救济工作。

1、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户工作

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和低保边缘户制度,落实应保尽保。最低生活保障和低保边缘户制度是目前最重要的社会救济手段,作为政府重视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存权的重大措施,把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居民纳入保障范围,到XX年10底全镇共有农村低保108户158人,城镇低保2户2人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促进了社会稳定。今年新增低保8户13人享受低保,7户家庭脱贫注销低保,3名低保户死亡注销低保。今年放宽了对低边的纳入限定,尤其是患有重大疾病的群众,做到应保尽保,尽量不落下一人。到目前为止全镇共有农村低保边缘户21户35人,城镇低保边缘户2户、2人,其中今年新增14户22人,死亡注销低边1户。今年截止11月7日,我镇共发放低保救济金519134元,低边救济金19585元。与此同时,将低保和低边工作做到规范和完善,做到公开、公正,并按村务公开的要求,对落实低保和低边对象严格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我办已按照省、市、区的要求已于今年8月对全镇低保和低边对象进行全面的清查工作。

2、救灾救济工作

在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和低保边缘户制度的同时,针对个别家庭因病或突发事故而造成困难的情况,有重点地帮助和扶持,开展临时困难救济,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将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关怀送到困难群众手中。今年1-10月民政共发放救灾救济资金113500元,共帮助73户困难群众渡过难关。慈善共救济困难群众90户,发放救济金146900元。今年全镇共有67户家庭参加了扶贫结对帮困助困专项救济,共发放扶贫救济金90425元,发放大米 120斤,油90升,床用用品四件套4套给困难群众,帮助困难群众缓解燃眉之急。

3、城乡医疗救助和助学工作

今年1-10月我镇共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84730元,共救助236人次。其中民政精神病人住院救助11人次,共发放救济金 51346.5元,精神病人门诊医疗救助202人次,发放救济金8822.5元。民政医疗救助1人,发放救济金1361元,慈善医疗救助22人次,发放救济金23200元。为解决部分困难子女读书问题,我镇积极开展万向“四个一万工程”,全镇共有7名学生享受到万向集团的救助,共发放助学金9200元。我镇慈善分会在新生入学之际,根据市,区慈善总会的精神,在第一时间发放各类助学金,共计63000元,让17位困难学生能顺利的去学校报到。同时,区民政局又通过福彩助学形式,资助3名大学新生共计15000元,使他们能够顺利入学。

4、五保管理工作

全面做好敬老院的管理和分散供养五保户的供养工作,保障其生活。我们镇共有五保户17人,其中敬老院12人,分散供养5人,今年新增五保户2人,注销1人。全年累计共发放五保救助金88200元。加强敬老院的管理,进行逐步整改,完善管理制度,使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二、全面落实优抚政策。

全面落实优抚政策,目前,现有享受定期抚恤、定期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共有15人,其中,三属4人、伤残军人3人、带病回乡7人,参战人员1 人,XX年1月—10月累计发放抚恤金194186元。全镇共有113名农村籍退役士兵年满60周岁,可以按军龄每月享受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贴,到 10月底累计发放退伍军人生活补贴55220元。为了能更深入了解退伍军人的生活状况和他们的思想动态,我办经常深入到优抚对象、退伍军人和现役军人家庭中,检查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关心和了解各个对象的工作、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加大力度,依法做好各项社会事务工作。

我办根据职能的要求,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残联、老龄办、红十字会等工作都按照上级的部署,认真把各项工作做好。

1、加强殡葬管理,做好绿色生态殡葬、文明殡葬工作。由于生态公墓较少,购买的群众多,造成了供求紧张,我办于今年的 月份开始着手实施建造第三、四期生态公墓,已于10月底全部建造完毕,共建造生态公墓120座,于11月开始销售。同时做好遗体火化的一切事宜,1-10月份为止共火化尸体 150具。

2、开展残疾人事业工作。

我镇现共有残疾人590人,今年新增残疾人30人,其中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235人。为了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服务残疾人的意识,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教育、

就业机会,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1)立足于本职,首先从政府救济方面出发,对那些无法解决生活的残疾人,做到着重救济。全镇共有234名残疾人享受了残疾人定期生活补助政策,有XX年1月—10月,累计发放残疾人582人次,救助金357900元。其中无固定收入残疾人181人次,发放救助金127200元。普陀区特困残疾人321人次,发放救济金56700元;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80人次,发放救济金174000元。在助残日期间走访慰问了3名残疾人,发放慰问金2400元,同时开展助学、助困、助医等活动,助学2名残疾学生,发放助学金7000元,发放XX元助困金用于1户残疾人家庭维修房子。

(2)热心帮助残疾人康复和扶持残疾人就业,今年开展了2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班,2名残疾人报名参加技能培训。全镇有24名残疾人自主创业,成为了个体工商户,有1名成为了种养殖户,其中有6名残疾人贷款创业,贷款贴息申报已经上报区残联。今年残疾人康复工作提标扩面,残疾人康复工程全面推广,截止10月底,全年累计发放助听器42人,助视器3人,安装假肢4人,集中配方辅助器具94件,白内障复明工程30人,肢体康复2人。无障碍社区进残疾人家庭14户,使残疾人能够在无障碍的环境中享受生活。

(3)扎实有序开展残联工作,积极开展爱心乡镇创建工作。鼓励残疾人积极参与区残联举办的趣味运动会、卡拉ok大奖赛等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丰富残疾人日常生活,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

3、做好新农合及疾病防治工作。为了建立更加完善的群众医疗信息系统,我镇从7月份开始开展体检工作,安排医生下村体检,在9月份安排常住沈家门的本镇村民去东港卫生服务中心体检,全镇共有2500人参加体检。全面开展了新型合作医疗工作,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的问题,于10月底全镇共有 16146人参加了新农合。落实疾病防治工作,对各种流行病进行严密防治;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对全镇的乙肝、麻疹和脊髓灰质炎进行全程监控,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XX年,我镇未发生麻疹和脊髓灰质炎疫情,共有1600多人次接种了乙肝疫苗。积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做好4次食品、药品的安全大检查工作,做好义务献血工作,9月13日,参加献血106人,献血共计24300cc,合计121.5人次,超过区给定的指标120人次。

4、做好环境综合整治和爱国卫生工作。

我办认真开展了环境综合整治和除四害工作。今年以来,为了改善人居环境和人们的不良卫生习惯,全镇广泛地开展了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特别是对大岙、南岙经济合作社的卫生死角进行了整治,清除乱张贴80张。开展迎“国庆”爱国卫生活动,制定方案并下发到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部署任务,各单位按照方案对辖区内的环境卫生进行了整治。根据县上要求,今年完成了春季的统一灭鼠工作,发放300公斤灭鼠药。目前我镇的环境风貌正在逐渐改善。

四、积极,踏实地开展劳动保障工作。

在做好全镇45—60周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工作的同时,按时发放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截止到目前全镇有12636人参加居民养老保险,1-10月份全镇有46个人新参保,另有243个人到龄并开始领取养老金。另外有57人因死亡,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等不同原因中断居保

同时继续开展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缴工作,全镇截止到目前为止共有3400人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其中1-10月有727人重新缴费,4 人重新参保。72人次已开始领取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今年六月份根据区渔农办下发文件,积极开展全镇低收入渔农户家庭的调查工作。并录入到浙江省扶贫系统。全镇低收入户总计640户。1661人,其中低保户110户,五保户16户,共计177人。已全部录入浙江省扶贫系统。保证了资料的完善,为以后低收入家庭的救助工作打好基础,下半年要继续开展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工作,保证群众老有所依,老有所靠,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同时进一步了解全镇低收入家庭状况,做到及时更新。另外新农办XX年救助文件也已下发,后续工作将陆续展开。

五、深化劳动就业服务工作,细致调解劳动纠纷,化解矛盾。

乡镇医疗救助工作总结范文6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对小(一)型水库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置能力,保障水库下游沿河两岸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水库下游区域的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国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小(一)型水库下游危险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小(一)型水库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所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重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的社会危害,危及下游沿河两岸区域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划分为以下三类: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水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等。

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各类安全事故,枢纽工程设施和各机械设备事故,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事件。

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人为的群体性和人为的爆炸、人为的其他破坏等事件。

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周密部署,科学处置。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来划分,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按照《国家总体应急预案》附件包括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的分级标准,作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为适应小(一)型水库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和处置要求,小(一)型水库发生“洪水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枢纽工程设施和各机械设备事故,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人为的、人为的爆炸、人为的其他破坏等事件”活动引发的水库垮坝对下游地区发生死亡三人以上列为报告和应急处置的重大事项。小(一)型水库发生“洪水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枢纽工程设施和各机械设备事故,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人为的、人为的爆炸、人为的其他破坏等事件”活动引发的水库垮坝对下游地区造成严重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加强情况报告并提高应急响应等级。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小(一)型水库发生对下游地区危害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本预案指小(一)型水库在发生“洪水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枢纽工程设施和各机械设备事故,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人为的、人为的爆炸、人为的其他破坏等事件”活动引发的水库垮坝对下游地区危害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处置工作。

1.5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减少除害:切实履行好部门职能,保障水库下游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中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坚持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防范与应急相结合,认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工作。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制定完善管理规章制度,实行分级负责,协调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首长责任制,充分发挥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坚持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1.6预案体系

本应急预案:是指小(一)型水库发生“洪水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枢纽工程设施和各机械设备事故,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人为的、人为的爆炸、人为的其他破坏等事件”活动引发的水库垮坝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整体规范和加强管理。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与水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防洪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并公布实施。同时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小(一)型水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领导。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小(一)型水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机构。

2.2办事机构

小(一)型水库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是小(一)型水库应急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县小(一)型水库管理站,由小(一)型水库管理站站长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协调大海水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对“监测、报灾、防控、抗灾、救灾、援助”六个环节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具体承担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办理和督促落实有关应急的决定事项,并负责组织实施。

2.3工作机构

突发公共事件的协调机构,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作为应急管理的工作机构,承担相关类别的应急管理工作。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的工作,指导和协助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

2.4专家机构

应急管理工作机构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可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工作机制

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应急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快速应急响应机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类分级处置的应急机制,不断地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

3.1预测与预警

应急办及相关部门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加强和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及时开展工情、险情调查、分析,做到及早发现、及早报告、及早处置。

3.1.1预测预警系统

由公安、水利、气象、地震、环保、交通、安监、供电、卫生、农业、信息等部门和单位,认真做好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工作,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共享,依托相关网络,逐步建立时段的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系统。

3.1.2预警级别和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及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性、严重程度和发展势态进行划分,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要及时、准确地报告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情况,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管理权限、危害性和严重程度,、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单位等。

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弱、病、残、孕、幼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相应的公告方式。

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和通报

若水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应急管理机构、水库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按照相关预案和报告制度的规定,在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要及时调查、了解汇总相关灾情信息,并迅速报告灾情信息。一旦发生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必须在接到报告后一小时内分别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口头报告,在两小时内分别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书面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应同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一旦遭遇特别重大或特殊情况,必须及时报告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

应急办要与相关单位、部门加强协作,建立突发公共事件等信息通报、协调机制,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范围较大,要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通报、联系、协调等工作。

3.2.2先期处置

若水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有关部门在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2.3应急响应

对先期处置未能有效地控制事态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由县人民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派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开展处置工作。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3.2.4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应急指挥机构,配合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进一步恢复灾区的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地减少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对实施紧急处理的事件,要做出专项的工作总结和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

3.3恢复与重建

3.3.1善后处置

水库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和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法律援助。县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卫生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监管机构要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3.3.2调查与评估

县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要会同事发地单位和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县人民政府提供调查评估报告。

3.3.3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水库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县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对灾区受灾情况、重建能力以及可利用的资源,要进行科学规划,正确评估后,要认真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的计划,迅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明确救助程序,规范捐赠管理,组织恢复、重建工作。

3.4信息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信息,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工作。

发生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时,各新闻媒体要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做好信息的采集和工作,并做好现场媒体活动管理工作。

4应急保障

县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供电、通信等保障工作,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4.1队伍保障

由公安、医疗卫生、气象、防汛、水利、农业、林业、环境监控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驻巧武装部和武警中队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骨干和突击力量,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应急处置和支援抢险救灾工作。民兵预备役部队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平战结合”的要求,积极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2经费保障

主要用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日常运作和保障、信息化建设等所需经费,请求上级有关单位给予支持。

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由于我县财政困难,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报市政府给予支持。

县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评估及审计。

4.3物资保障

逐步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到灾区,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应急管理机构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物资储备工作。

4.4基本生活保障

认真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救治等。

4.5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灾区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必要时,组织动员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4.6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部门负责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依法建立紧急情况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工作,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灾区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7治安维护

公安或灾区派出所负责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确保灾区社会治安稳定。

4.8人员防护

驻巧武装部和武警中队或灾区派出所负责对人口密度的应急避险场所,制定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紧急撤离措施,明确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的转移或疏散灾区人民群众。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4.9通信保障

电信、广播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确保灾区灾情及时、准确报导工作,保障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4.10公共设施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电力、交通、物质、水源的供给,以及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保障灾区人民的生产、生活安全。

4.11科技支撑

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开展公共安全的科学研究、分析;加大公共安全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的投入,提高公共安全科技水平,为灾区尽快恢复生产提供技术保障。

5监督管理

5.1宣传教育和培训

应急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民众的防护、宣传、教育,组织编写教育培训教材和通俗读本。宣传、教育、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要通过图片、报刊、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不断地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明确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上岗前和常规性培训等要求。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灾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5.2演练

应急办应当定期组织综合性应急处置演练。各职能部门组织相应的专业应急演练,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等。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深入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普及减灾知识和技能。

5.3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4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应急办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属地的乡镇政府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5.5本预案修订

县应急办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和在实施中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及时组织修订本预案。一般修订时间为3-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