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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意识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发动群众,注重日常管理,深入督查检查,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巩固放心工程和药品“两网”示范区创建成果,在全街道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消费环境。
二、总体目标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组织网络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广泛到位;生产、经营单位普查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富有成效;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三、主要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完善街道、村和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组织网络、信息员队伍建设。明确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和协管员、信息员工作职责,明确各单位生产经营规范化要求,明确辖区内食品药品单位安全目标责任。街道相关部门及村居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分工落实到人、责任明确,监管到位,成效明显,严格执行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追究制。
2、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板报、专栏、标语横幅、文艺宣传等多种形式,搞好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努力提高全民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配套法规,组织好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农村活动,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依法经营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升安全知识知晓率、关注度和满意度。
3、注重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成效。进一步加强骨干队伍培训,努力提高监管水平,确保开展工作得心应手,检查工作有的放矢。同时,在全街道范围内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四大类分别进行培训,加强对药品零售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经营业主的安全意识和依法经营意识,提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水平。
4、针对重点环节,加强监管整治。一是做好日常巡查监管,落实好月报制度;二是做好元旦春节、中秋国庆、夏季高温等重点时节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并开展专项检查行动;三是做好重点部位的监管,重点抓好校园及周边、城乡结合部和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检查,特别是学校食堂和小餐桌、小摊点、东风农贸批发市场等做为检查和管理重点;四是针对食品添加剂、乳制品、奶粉、豆制品等关注热点难点做好排查和长效监督;五是巩固创建成果,开展争创食品药品安全先进单位、食品药品消费“放心村”、“放心店”活动,落实量化分级和长效管理,注重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街道餐饮服务保障水平和药品“两网”建设水平;六是落实农村集体聚餐的管理,做好上门登记、指导服务工作,对民间厨师进行登记管理并实行持证上岗;七是做好对无证经营、非法生产、加工、销售行为的举报。加强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药店、化妆品专卖店等单位的日常巡查监管,及时提供游医药贩和虚假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违法宣传行为的线索,净化辖区生产、经营环境,积极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经营行为。
安全工作意识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职责,继续深化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治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持续提升食品医药产业发展水平,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广泛监督”的监管机制,不断开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新局面,为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驾护航。
二、重点任务
今年,是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市”的关键之年。同时,市政府把“食品药品安全工程”纳入了今年十项民生工程之一。各级各部门要以开展“两创”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这一主线,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创建工作和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一)全面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积极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市”,是关注、解决民生问题的最佳体现,也是市政府确定的今年工作重点。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按照职能要求和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特别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对照《考核验收细则》,理解掌握创建标准,充分把握创建时间,强化督导调度检查,把创建工作做细、做实、做好,力争如期创建成功。
1、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今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增加到了520种,省里还要新增部分基本药物品种。要继续推进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全覆盖抽检和全过程监管,及时做好国家和地方新增基本药物品种电子监管工作;重点加大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对中标价格明显偏低的品种要实施重点监管;做好使用环节基本药物质量监管,重点加强对农村卫生所的监督检查,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和基本药物的质量安全。
2、突出重点环节药品监管。突出“两高一低”(高风险产品、高风险企业和低信用企业)监管。加快新版GMP实施,力争年内1家在产无菌药品企业(车间)和50%的其他企业通过新版GMP认证;加强对注射剂产品以及药用辅料、药包材、中药材、中药饮片、特殊药品、药品委托生产(检验)、广告药品和互联网药品信息的日常监管;严格抗菌药和含麻制剂等特殊药品监管,杜绝滥用,防止流弊;做好药品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和新版GSP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药品经营企业GSP跟踪检查,推进药品经营行业转型升级;开展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回头看”活动,探索建立医疗机构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办法,提升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水平;确保我市药品监管的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重点环节不出质量安全问题。
3、抓好医疗器械监管。加强对体外诊断试剂、角膜塑形镜、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等高风险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严格监管产品注册、生产许可两证不全的企业和生产过度同质化竞争产品的企业;健全完善监管信用体系,将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三级以上医疗机构纳入医疗器械信用体系,年底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等级;推行建立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继续深化高风险医疗器械远程动态监控工作;确保我市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4、扎实做好药品抽验和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按照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药品抽验计划和安排,认真完成下达的监督性抽验计划任务,重点做好基本药物的抽样检验工作;食品药品监管和卫生部门要通力协作,主动衔接,进一步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加强药物滥用监管,及时药物预警信息,推动临床合理用药,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5、继续开展药品专项整治。以解决影响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继续开展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药品企业非法接受委托加工或直接参与制假售假以及进货渠道不清、来源非法、挂靠经营、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利用互联网收售假药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中药材、中药饮片掺杂掺假、染色、增重等非法案件;严厉查处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弊事件;加强对医疗机构特别是整形美容医疗机构使用无证、包装标识不规范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发挥好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探索联合打假的长效机制;开展“打假保优促健康”行动,探索政企联合打假有效模式;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做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隙衔接。
(二)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治行动,着力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食品安全是公众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也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重要考核指标之一,涉及农业、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商务、畜牧等相关部门和环节。对食品安全诸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必须加大工作力度,狠抓专项整治,努力加以解决。
1、开展农产品源头专项治理行动。加强重点食用农产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全面实施良好农业规范。严格控制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落实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制度,从源头上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年内蔬菜、果品等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比率提高到60%以上;“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认定面积占食用农产品产地总面积的比率提高到35%以上。
2、开展畜禽产品专项整治行动。以打击非法使用“瘦肉精”、饲喂不合格饲料、滥用兽药等为重点,深入开展畜禽产品专项整治,切实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对规模化养殖场实施全过程监管,强化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畜禽产地检疫覆盖率和规模化养殖场监管覆盖率达到省有关要求。加大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力度,严把定点屠宰准入关,坚决取缔私屠滥宰“黑窝点”,生猪定点屠宰覆盖率达到省有关要求。
3、开展食品生产加工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对食品添加剂、食用植物油产品的生产企业和使用企业加大整治力度,着力排查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小作坊监管,坚决取缔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和“黑作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覆盖率达到80%以上。
4、开展食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以食品供货商为重点,对食品经营、仓储场所实施调查摸排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经营“三无”产品、非法涂改生产日期和更换食品标签等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市场流通秩序,依法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制定食品销售摊贩监管办法,落实挂牌经营、实名登记、信息公示等制度,规范食品销售摊贩经营行为,全市食品销售摊贩监管覆盖率达到50%以上。
5、开展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实施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开展学校食堂示范创建工作,规范学校周边餐饮服务经营行为,提高学生饮食安全保障水平。制定小餐饮规范工作意见,强化小餐饮监管和综合整治,小餐饮监管覆盖率达到50%以上,创卫区域内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卫生监督部门要落实好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制度,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管理,监管覆盖率达到90%以上。
6、开展“小吃街”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试点先行、示范引路;部门联合、分步实施;统一管理、规范经营”的原则,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监管相结合,对“小吃街”进行网格化管理,将监管责任落实到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站。相关商户必须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食材,并索取购物凭证,从业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消毒措施落实到位,相关监管部门定期监督检查。全市年内打造2至3条食品安全示范街,规范小吃摊经营质量和卫生标准,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特色化要求。
7、开展重点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小作坊小摊贩小市场、食品初加工集中点等为重点,集中排查出售过期食品、粗制滥造、冒用品牌、虚假标识等侵犯消费者利益行为,加大整治力度,组织开展清剿“黑窝点”和“黑作坊”攻坚战,依法查处非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对肉类、蔬菜、果品、水产品、食用油、酒类、乳制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农业投入品、食品包装材料等重点实施综合治理。开展茶叶、海鲜和肉类批发市场专项整治,对茶叶市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测,农业、工商、商务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海鲜市场和肉类批发市场监管。
8、开展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整治行动。推行餐厨废弃物规范化管理,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建立餐厨废弃物分类投放、专业收集等机制,推行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一体化运营。完善餐厨废弃物收运和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排查非法收运、加工、处置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行为,严厉打击废弃油脂食用化加工行为。建立相关部门协作配合、运转有效的监督执法体系,完善覆盖全市的餐厨废弃物统一收运管理网络,建设高标准餐厨废弃物终端处置设施,实现集约化处置。
(三)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机制体制。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完善监管机制体制,是提高食品药品工作水平的重要保障,更是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有效举措。
1、健全监管责任体系。继续落实市、镇(街道)村和相关部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确保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落实到所有基层政府和监管部门。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对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推行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委托执法,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全覆盖。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站根据职责要求开展相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在社区和行政村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承担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职责。
2、提高检验监测能力。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食品药品监督抽检计划,统筹安排抽检范围、频次和品种,实现计划统一、经费集约、信息共享。强化食品药品快检机制,为保证食品药品安全提供技术支撑。加快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强化技术人员培训,提高检验检测能力。
3、强化风险评估预警。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会商和舆情监测机制,定期进行风险排查、分析、研判和舆情通报,及时预警信息,提出对策建议,主动防范,提前介入,及时化解。积极稳妥地应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落实部门之间配合协作及信息通报制度。进一步完善各级各部门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指挥系统和协同联动平台,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
4、提升监管执法水平。加大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政策支持和经费投入力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配齐配强执法队伍。不断充实食品药品执法装备,加快全市食品药品综合监管平台建设,改善执法条件,提高监管效能。积极探索务实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模式,细化监管责任,着力解决监管空白、衔接不清、执法不力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群众生命安危和健康权益,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各级各部门要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持之以恒。
(一)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制,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的要求,探索创新监管思路方法,积极主动履行监管职能,认真研究部署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及时分析存在问题隐患,努力破解监管难点问题,确保食品药品各环节安全。特别是今年,要以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市”活动为契机,大力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工程”,促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整体再上新水平。
安全工作意识范文3
各科(室)、管理所(稽查中队)、客户服务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司)驾驶员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办公室与车队要签订全员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实行驾驶员文明驾车达标考核管理,并要建好各类台帐,扎实抓好奖惩措施的落实,杜绝车辆交通等级事故的发生。
(四)定期检查,扎实抓好隐患的整改。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是抓好安全防范工作的有效举措。因此,
各科室、各部门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确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要定期组织自查,发现不安全的隐患及时提出整改。局(公司)将每月一次安全检查,并实施不定期、有重点的抽查,对查出的隐患责令有关科室、部门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可靠的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五)继续实施建立风险基金制
建立交纳风险基金制度,对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工作
责任感具有较强的促进作用。因此,××××年对新招聘的网络人员,一律交纳3万元风险金,待解除劳动关系后一次性返还。
三、几点要求
1.各科室、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要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2.思想上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局(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安全工作意识范文4
食品安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是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群众关心的热点,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长效管理责任体系,实施食品从田间到餐桌的系统管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及成员部门工作职责的通知》、《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加强我镇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队伍建设
孙端镇成立由镇长担任主任、分管社事副镇长担任副主任、食品安全监管相关职能办公室和基层站所等负责人为成员的孙端镇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食安委);食安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食安办),办公室设在社事办内,由分管社事副镇长兼任主任、社事办主任担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食品安全监管相关职能办公室和基层站所人员组成。同时确定1名人员担任镇食品安全协管员,确保我镇食安办工作统一有序、顺畅高效。
加强行政村、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每个村(居)确定1名村(居)妇女主任担任村(居)食品安全信息员;强化企事业单位(主要指农业、工业、建筑业、三产服务业、学校等企事业的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每个企业必须配备1名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
二、进一步明确基层食品安全工作岗位职责
镇食安委要切实担负起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责,按照“属地负责制、首责管理制、责任追究制”原则,细化职责分工,层层分解任务,确保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得到全面落实。
(一)镇食安办工作职责
在镇党委政府、食安委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开展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定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总体规划、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督查;明确并落实辖区内食品安全各环节涉及的职能办公室和基层站所的工作职责;牵头组织辖区内有关食品安全的综合整治、联合执法行动,负责监控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形势和食品安全信息收集上报;建立辖区内食品相关单位基础档案,协助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执法监督;负责开展辖区内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食品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宣传活动,做好镇食品安全协管员、村(居)食品安全信息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等工作;完成县食安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镇社事办:履行镇食安办的工作职责,负责全镇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的宣传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引导社会舆论。(由宣传线、镇广电站配合)
镇经发办(农业线):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工作,对辖区内的全部农产品生产企业(种养殖户)进行全面普查,建立档案并签订食品安全长效管理目标责任书,督促种养企业必须配备1名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认证和监管;负责组织对农产品农药残留、禽畜水产品药物残留量检测;负责动物防疫检疫;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查处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负责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负责粮食收购、储存活动过程中的粮油质量;协同有关部门对粮油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查处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参与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镇经发办(工业线):负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辖区内的全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食堂进行全面普查,建立档案并签订食品安全长效管理目标责任书,督促企业必须配备1名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负责对影响食品质量的生产环境及污染源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餐饮服务许可前的环评;依法审核食品建设项目。(由联厂干部配合)
镇城建办:负责建筑工地食堂的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的全部建筑工地食堂进行全面普查,建立档案并签订食品安全长效管理目标责任书,督促建筑工地必须配备1名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负责马路市场的整治,取缔流动的无证经营的食品摊贩;牵头负责协调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工作,依法对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中有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由镇城监中队配合)
食品药品稽查大队陶堰中队: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辖区内的全部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普查,建立档案并签订食品安全长效管理目标责任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必须配备1名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的监督检查,组织并督促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依法查处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并将许可证吊销、注销情况及时通报工商部门;继续推广餐饮服务“五常法”管理和量化分级管理,落实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参与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陶堰工商所:负责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辖区内的全部食品流通单位进行全面普查,建立档案并签订食品安全长效管理目标责任书,督促食品流通单位必须配备1名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负责对所属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食品流通领域的市场准入制度,并加强管理和监督;负责食品流通领域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监督检查,组织并督促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负责查处食品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组织实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质量监测;负责食品的商标、包装标注、广告等监督管理;参与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齐贤质监分局: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并将食品生产许可证吊销、注销情况及时通报工商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监督检查,组织并督促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查处生产领域中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负责食品生产领域质量监督检查抽验,推进食品行业品牌战略;参与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镇教育总支: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食品安全健康宣传工作;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
镇卫生院: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援工作;负责对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的监督管理;负责对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经营者的监督管理。
镇财政所: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经费保障,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镇派出所:负责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维护执法秩序,查处抗拒执法的事件。
镇社管办:负责受理食品领域群众、投诉和举报案件,并交办、督促有关部门查处与回复。
镇纪委:负责参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督察督办;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以及在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部门和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三)镇食品安全协管员岗位职责
在镇食安办的领导下,协助做好辖区内食用农(林)产品生产基地、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单位、企业及学校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等涉食重点对象的食品安全工作。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做好农村安全信息员和企业管理员队伍的日常管理,指导信息员、管理员开展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和健康检查等工作;掌握本辖区食品安全基本情况,定期向食安办汇报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风险隐患。
(四)村(居)食品安全信息员岗位职责
在镇食安办领导和安全协管员业务指导下,负责本村(居)辖区内规模以下企业食堂、粮食、蔬菜、水干果种植户、畜禽养殖户、生猪屠宰企业、农贸市场、超市、商店、餐饮服务单位、农村集体聚餐等涉食对象的食品安全协管工作。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及时更新本村(居)食品安全宣传栏信息,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宣传活动;对本村(居)食品安全情况和涉食单位经营动态进行经常性巡查并做好记录,最大限度制止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并按要求记录上报;协助做好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督促聚餐发起人或举办者,做好聚餐申报和现场制作食品安全及环境卫生,负责本村(居)厨师调查摸底和登记上报,督促厨师办理好健康证;及时向镇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告,可疑食物中毒、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食品安全隐患和举报投诉等信息,协助调查和处理村(居)内食品安全事件。
(五)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在镇食安办领导和行业职能部门监管下,全面负责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承担直接责任。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加强内部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等各个环节的监管、控制,对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配合所在地政府、行业职能部门对本单位食品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做好本单位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制订本单位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向所在地政府和行业职能部门上报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等信息,并配合做好紧急处理、协助调查等工作;按规定参加相关培训,定期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安全工作意识范文5
(一)用足用活信贷政策。准确把握和科学执行国家稳键货币政策,合理安排贷款投放节奏,保持信贷合理增长。全市贷款投放要力争实现“三个高于”目标,即全市贷款增幅高于全市GDP增幅,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增幅高于全部贷款增幅,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占比高于上年;努力整合全市金融资源,建立银行间协调机制,统筹各家银行的信贷资源,通过市场化手段的运用,调整各金融机构资产摆布,为继续保持银行对企业的稳定支持拓展空间;面对国家货币政策调整带来信贷环境趋紧对我市经济发展的影响,着力推动在宜金融机构做好全年信贷计划,做好与其上级行的沟通联系,通过积极组织存款、从市场融入资金和向上争取信贷规模等方式,确保信贷投入的适度增长,保持信贷投放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进一步加强窗口指导,继续实施对金融机构执行货币信贷政策的年度综合评价制度,提高辖内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动性。
(二)积极搭建融资平台。重点支持现有企业节能减排、改造升级,配合地方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型。对符合新增投资投向、正在报批或需要继续完善新开工条件的项目,积极做好信贷支持的前期准备工作。根据我市产业结构调整规划,积极支持化工、电力、食品医药、装备制造等宜昌支柱产业升级换代,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节能环保、旅游文化、仓储物流等新兴产业的信贷投入。积极发展消费信贷,扩大消费信贷覆盖范围,推动建立活跃的城镇和农村消费市场;进一步调整优化个人住房信贷结构,重点满足城镇居民中小户型居住需求,加大对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等安居工程项目的信贷支持。
(三)确保重点项目资金需要。加大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要密切跟踪了解全市重点项目的变化及投资决策进展情况,适时开展辅导,做实资本金,完善有关审批手续,满足信贷条件,确保信贷资金与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对接。力争在重点项目的各阶段做到早贷、快贷、贷好”集中抓好项目贷款到账率;建立重点项目贷款月度统计督查制,定期召开重点项目信贷资金专项调度会议,加强项目资金跟踪与对接,促进项目资金需求尽快得到满足。
(四)多管齐下强化服务。采取大型的综合签约和支柱产业、文化知识产权、农业龙头企业、中小企业等特色签约模式,力争全年签约融资额较年有较大的增长;完善银企签约信贷资金投入落实机制,促进银行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加快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做好金融服务网建设的考察、方案制定、报批和筹组工作,使其尽快成网,成为便捷银企合作的网上红娘”引导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设立中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增加银行专门服务中小企业机构数量;建立银行机构内部支持中小企业的工作考核机制,对全市银行机构在专营机构设置、贷款规模、增速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估,采取适当的激励和补助措施,调动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积极性;引导银行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采取灵活多样的抵、质押方式缓解企业贷款抵质押不足问题;引导银行、保险、担保机构深化合作,健全企业融资担保机制,扩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覆盖面,加大对“外向型”企业支持力度。
(五)建立支农长效机制。重点支持涉农公益事业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建设,支持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鼓励和推进金融机构在县域设置营业网点;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土地经营权、林权以及农业生产资料抵、质押贷款规模,建立农业保险和小额贷款互动机制,努力扩大涉农贷款规模。
二、切实大力发展资本市场。
(六)多措并举。支持资金规模大、经济效益好、偿债能力强的企业和政府各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券和短期融资券;支持促成有条件的中小企业通过集合票据等方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接融资,跨过上市筹资的周期障碍,尽快解决企业发展稳定的低成本资金来源和中小企业资金困难问题,并鼓励企业利用政策发起各种直接融资。
(七)强化目标责任。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契机,进一步落实上市扶持政策,加大企业上市力度,积极推进我市企业在中小版、创业版上市,引导合适企业自愿赴境外上市,鼓励企业借壳上市。进一步完善企业上市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大考核力度,对县(市、区)及各部门分解目标考核任务,并纳入年度考核加分指标。加快推进市重点企业上市工作,采取一企一策的办法,努力营造环境和条件,助推成熟企业尽快上市。企业上市工作力争实现“123目标,力争年实现1家企业成功上市,2家企业进入报备辅导期,3家企业完成报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年进入上市辅导期。密切与投资资金合作,支持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和初创型企业发展。定期开展对企业上市工作的检查,认真查找企业上市工作中存在问题,协调各部门逐一解决,细化时间表并实行倒计时管理。
(八)统筹协调。积极支持和促进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定向增发等多种方式进行再融资;积极推动绩优上市公司的优化重组,为上市公司市场化的并购重组、行业调整、产业整合或跨行业的收购兼并提供必要支持。
三、切实强化管理与服务。充分发挥保险的保障功能
(九)强化协调沟通。根据行业特点和保险业当年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合理设定考评指标和考评方法,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提高对保险业重要性认识的基础上,创新服务,充实和完善《宜昌市保险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保险与工商、劳动保障、公安、农业、交通、建设、教育、银行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保险专题会议,就如何支持保险业发展、解决保险业发展中的具体问题进行交流和协调。
(十)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增加三农保险品种;推动泥石流等防灾险种;增强农民抗风险能力;发展农村小额保险,发挥保险业在农村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十一)强化行业协调管理。完善现行体制下保险协会自律体系,充分发挥保险行业协会辅助监管职能。一是加强企业指导与服务,着力规范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防范化解风险;二是不断加强行业自律监督,避免同行业恶性竞争,确保企业经营财务数据真实可靠;三是督促保险企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十二)强化宣传和引导。加大保险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加深对保险保障必要性的认识,强化社会忧患意识和规避风险意识,切实将对保险业舆论引导、环境打造摆上议事日程;着力推动保险业新形象的塑造,引导企业改进宣传方式,做好重大灾害和特大事故快速理赔案例的跟踪宣传,着力提升保险业公信度和行业信誉,协调市内各新闻媒体做好对保险业的宣传。
四、切实培育壮大金融市场主体。
(十三)大力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进一步宣传推介宜昌,加强与各类金融机构总部的联系,争取有关监管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做好金融机构引进工作,吸引股份制商业银行来宜设立分行,努力把宜昌建设成金融机构的聚集区。通过走访总部等方式,积极配合支持中信、光大、华夏、广发等股份制银行在宜开展设行的前期调研工作,力争年内有2家股份制银行来宜设立分行。
(十四)全力推进农信社改革。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增资扩股,化解不良贷款,全力支持农信社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农信社改革组建工作,力争年内实现3至4家农村商业银行通过银监会审核并挂牌营业。
(十五)积极筹建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财务公司。引入更多银行机构来宜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全年力争新设立2家村镇银行。积极为民企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指导,鼓励民间资金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引导民间资金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发展,年内增设2家小额贷款公司。积极筹建宜化财务公司和三峡财务公司湖北分公司。积极引导证券公司在全市合理布局营业网点,扩大覆盖面,开展创新业务,不断拓展业务规模。
五、切实加强金融生态建设。
(十六)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信用惩戒机制。力促地方经济大发展”竞赛活动,着力开展“四大信用工程”建设,组织开展A级信用企业培植活动,政府相关部门定期向金融机构推荐发展态势较好、准备创建A级企业的名单,各金融机构要根据提供的名单制定本行培植计划,并拿出具体培育措施,指导和支持企业按照A级信用企业评定标准开展创建;加强财政、劳动就业、担保机构和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大幅度提高信用社区创建比例;发挥信用社区金融服务作用,加大对困难弱势群体的金融扶持,对信用社区组织复审;加大行政事业单位和国家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清收力度,加强乡镇、村组集体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清收,督促落实债权债务关系,坚决打击逃废农村信用社债务行为,推动信用乡镇建设向纵深发展;由于全省信用市州县大幅压缩名额,必须强化责任制,确保宜昌市和辖内9县市区全部进入省“金融信用市州县”努力实现在全省“保三争二”目标。
(十七)营造良好金融发展环境。通过各种平台向金融机构传达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沟通情况,解决问题;联系市公、检、法,搞好金融业法律咨询服务,保证正当权益,预防金融犯罪,确保金融机构正常运营和健康发展;加强金融宣传,与三峡日报、三峡晚报、市广电总台等新闻媒体全面合作,开辟专栏,宣传金融工作和金融产品,建立失信行为惩戒联动机制,对不讲信用、逃赖银行债务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进行惩处;开展金融系统文明单位、优秀员工评选活动;适时举办金融高层论坛,营造有利于金融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十八)强化金融业运行分析调研和行业自律。加强对金融业运行情况的分析研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每季形成金融运行分析报告;及时针对全市金融业发展的共性问题和热点问题进行考察、调研,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推动设立中小企业担保协会,扶持银行业协会和保险行业协会发挥好职能,规划行业发展,规范行业内部竞争行为,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加强行业自律,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行业公信力,打造行业良好社会形象。
六、切实严厉打击非法集资。
安全工作意识范文6
一、各级领导要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
各镇、各部门及企业单位的领导,必须按照江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将狠抓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作为落实“xxxx”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从自身做起,真正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克服麻痹和厌倦情绪,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级领导必须端正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坚决克服以牺牲安全换取短期、非法经济效益的思想,亲自组织并针对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有的放矢地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以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各项整治的落实。使安全生产工作的成效真正成为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当地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二、确保各级责任到位
各镇、各部门及企业单位的主要领导,特别是乡镇一级的领导,要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必须对各自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起责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层层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各部门、各企业乃至各个工作岗位,并从上至下逐级抓好责任制的落实督查工作;制定长期计划,定期检查、考核下一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基础抓起,一级一级地抓,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抓,确保各个环节都能按规范操作,确保各个环节都有人负责,确保各个环节的责任都能监督到位,扎扎实实地抓出成效。市拟在11月份对各镇和部分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人进行考核。
三、突出抓好企业安全生产的规范管理
企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关键在企业。因此,各镇政府、各部门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放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的规范管理上。一是各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必须根据国家有关安全法规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各项操作规程;按要求配备注册安全主任,明确企业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及其相应责任;建立安全生产档案,抓好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二是加强对职工岗前安全培训、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和安全意识的普及教育工作,尤其要加强对从事易燃易爆等特种行业人员的岗前培训,有效地提高企业员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三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保证每个员工能规范作业,及时纠正违章和冒险作业行为,防止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