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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标准化实施方案范文1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县旅游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思想,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突出重点,讲究实效,以点带面,稳步推进。通过实施安全标准化达标工程,促进旅游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机制,推动我县旅游安全基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全面提升旅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从根本上保障旅游安全形势的稳定。
二、工作重点
㈠分类指导,重点突破。一是星级饭店,以完善消防基础设施、食品卫生设施、监控设施和特殊工种持上岗证为主要突破口;二是A级旅游区(点),以完善娱乐设施、道路安全、危险路段警示系统为主要突破口;三是旅行社,以规范旅游合同、完善租用车辆手续和安全行驶的制度、强化管理措施、确保零事故为突破口。
㈡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以及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等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严格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的检查、考评和奖惩,着力在抓好规章制度的落实上下功夫。
㈢强化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有针对性地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要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树立正确的安全发展理念,培育积极、健康、和谐的安全文化,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
三、进度安排
㈠实施准备阶段:从5月上旬到5月下旬。各旅游企业按照实施方案的统一要求,结合本旅游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培训和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安全标准化的目的、要求和标准,为全面实施该项工作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㈡实施阶段:从5月底到10月中旬。县旅游局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指导督促实施标准化的企业认真对照《县旅游星级饭店安全考评标准》、《县旅游区(点)安全考评标准》、《县旅行社安全考核标准》3个标准进行自查自纠和整改完善。10月10日前将自评报告分别上报县旅游局,并由县旅游局结合年度质量复核进行初审,对达不到安全标准化的企业,限期整改完善。于10月15日将评审情况报市旅游局、市安监局。
㈢考核验收阶段:从11月上旬到12月上旬。县安监局、县旅游局等有关部门对申报达标企业进行考评,符合条件的颁发资质证书,并列入行业年度质量复核、评先创优活动重要考核内容。
四、工作措施
㈠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行安全标准化工作,是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企业实现本质安全,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途径,县各旅游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动员,为安全标准化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要大力宣传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标准化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增强广大职工做好安全标准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广大职工正确认识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认清本企业间的差距,坚定搞好标准化的信心。
㈡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各旅游企业要立足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基础条件好的旅游企业可以先行一步,其他企业,可以先从主项达标着手,循序渐进,逐步提高。县旅游局将培育好典型,选择积极性高、基础条件好的企业,先行搞好标准化建设,作为安全标准化的样板,在此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由点到面,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
㈢开展安全标准化培训,提高职工素质。要利用知识讲座、技术比武、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向职工传授安全标准化的有关知识,提高安全技术技能。关键岗位必须经过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要把提高旅游企业负责人素质作为培训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企业标准化实施方案范文2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精神,2012年年底前所有危化品企业要达到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水平。今年,我省要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a具体的标准化工作安排是,涉及危险工艺的危化品企业、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活动中被评为A级的危化品企业,今年年底前要实现三级以上达标,其他危化品生产和储存企业2012年年底前要全部实现三级以上达标。这个任务十分繁重,但必须确保完成。”在4月12日上午召开的2011年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福建省政府安委办副主任、省安监局副局长裘松樵态度坚决地说。
目前,福建省安监局正在研究制定全省危化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分阶段分行业的标准化工作目标,并将采取适当措施,全力推进危化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各地也将按照国家和省里提出的进度要求,广泛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提出分阶段的计划和目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按时或提前完成任务。为做好该工作,福建省安监局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督查,把危化品安全标准化工作列入半年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量化分值,强化责任,扎实有效地推进。中央企业、省属企业要率先开展安全达标工作,力争提前实现生产标准化。
记者了解到,福建省安监局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去年以来,全省各地在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评级活动的基础上,按照A级抓巩固、B级抓提升的要求,积极指导危化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
在开展危化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过程中,福建省是“八仙过海,各显其能”――省安监局组织专家编写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指南》,印发各级监管部门、企业学习培训:制定了《福建省安全标准化三级考评办法指导意见(暂行)》,指导各设区市监管部门、中介机构开展安全标准化辅导和考评。漳州市召开了三次县区安监局危化部门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会议,邀请专家详细介绍安全标准化工作要求,提出年度安全标准化工作目标,有力推动了全市危化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宁德市制定了《宁德市危险化学品企业三级安全标准化考评暂行规定》,明确了危化品企业三级安全标准化考评的程序和要求,全市已取证的危化品生产企业及储存单位均开展了安全标准化活动。三明市把标准化和自动化“两化”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与企业签订了工作责任状,要求企业落实时间表、目标、责任人,同时抓好追踪监督,及时掌握企业工作进展情况,全力开展“两化”建设工作。莆田市印发了《莆田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实施细则》,督促指导福建中原港务公司、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二级标准化创建和其他16家危化品生产企业开展三级标准化创建工作。福州市对个别标准化工作不力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进行重新部署、制定详细方案,并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确保按时完成考评……
据了解,经过各地积极推进,截至2010年年底,福建全省已有36家企业获得安全标准化二级达标证书、54家企业获得安全标准化三级达标证书。2011年,获得安全标准化达标的企业数量在持续增加。 (编辑/李燕)
企业标准化实施方案范文3
根据《关于开展落实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工作实施方案》、《自治区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及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我区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关于加强全区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若干管理规定》和市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强化落实我市建筑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抓好建筑领域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可靠、安全受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按照建设领域“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要求,各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以及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均要按照法律赋予的安全生产职责,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落实执行。各企业必须制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的相关文件,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部署、亲自带队组织开展本企业的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落实隐患整改工作,并形成企业检查工作通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在工程动工破土作业前,要做好与供水、供气、供电等企业的联系配合工作,对作业面的地下管线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施工前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
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和指导,按照企业“必须执行的规定、必须履行的职责、必须具备的安全条件、必须执行的行业标准和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等要求,责成企业主动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实现由“政府抓安全”向“企业要安全”转变。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对辖区建筑工程进行日常监管中,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实施方案和排查检查文件,是否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是否落实隐患整改工作。对企业存在不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义务,发现一处处罚一处,对不履行建筑安全生产责任、降低安全生产作业条件和事故责任企业及负责人,依照法律规定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限制企业参加招投标活动,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注册执业人员记载不良行为和停止执业资格,情节严重的清出建筑市场。
二、全力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提升年活动
为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质量责任意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全面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切实保障工程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市政府将2014年确定为市“建设工程质量提升年”,我局制定了《市2014年建设工程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商混生产企业要进一步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各建设(开发)、监理、施工企业,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建设工程质量提升年的实施计划,并开展认真彻底的自查自纠活动,深入细致地发现问题,边查边改,消除隐患。
各质量监督站在对辖区建筑工程进行日常质量监督中,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是否制定2014年建设工程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情况,对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否边查边改,消除隐患。
三、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进一步强化对“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监理企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部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依法履行法律责任和岗位履职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管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以及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强化企业及人员对工程现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的控制,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四、积极开展创建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活动
倡导各施工企业按标准化施工,争创区市各级安全文明标化工地。2014年,政府投资重点项目、保障性住房、一类取费的工程项目和一级及其以上建筑总承包施工资质企业施工的工程项目,必须实施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管理,二级建筑总承包施工资质企业施工的工程项目,其标准化工地达标率不得低于企业在本市施工项目总数的80%,总体我市标准化工地达标率不得低于80%。重点推广安全防护设施的定型化、标准化、工具化,塔吊监控设备和远程监控系统等先进的安全防护措施。杜绝使用不合格安全网、不符合消防规定的临设、不符合规定的起重机械,强化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和企业岗位人员安全履职。通过标准化,提高企业管理能力和生产水平;通过标准化,减少各类质量安全隐患;通过标准化,提升建筑行业的整体水平。
企业标准化实施方案范文4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国发〔2010〕23、〔2011〕11号和鲁政发〔2010〕77号文件精神,以深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为立足点,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创新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为着力点,通过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企业防范事故能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为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更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实现安全达标。在全市工贸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现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2013年底前,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实现安全达标;2015年底前,所有工贸企业实现安全达标。
(二)安全状况明显改善。一般事故隐患能够及时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整治或监控,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得到提高,“三违”现象得到有效禁止,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防范事故能力明显加强。
(三)各类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以上事故明显下降,各类伤亡事故不断下降,2015年工贸企业事故总死亡人数比2010年下降12.5%以上,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创造条件、奠定基础。
三、工作步骤
全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7月至12月)
各县区安监局要摸清本县区工贸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数量、规模、种类、从业人员、生产工艺和安全管理等,并根据全市工贸企业安全达标的整体部署,制定本县区“规模以上工贸企业2013年底前达标、所有工贸企业2015年底前达标”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安排和工作保障措施。要做好宣传、动员、部署工作,使广大工贸企业了解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的主要目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工作任务,督促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对照国家已经颁布实施的评定标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充分发挥各县区已达标企业的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其他企业的创建达标工作。
请各县区安监局于2011年8月4日前将本县区工贸企业达标工作方案报市安监局(方案要包括本县区工贸企业总数、规模以上企业数量、达标工作计划安排等)。
第二阶段:规模以上工贸企业达标阶段(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
全市所有规模以上工贸企业要全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成自评工作,并提出复评申请。安监部门要集中力量组织对提出复评申请的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
到2012年底,要力争规模以上工贸企业有50%以上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水平。
到2013年底,要确保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全部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水平。
第三阶段:工贸企业全部达标阶段(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
所有规模以下工贸企业对照相关评定标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在2015年底前,所有规模以下工贸企业全部实现安全达标。
四、工作措施
(一)严格执行评定标准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已经了轧钢、冶金焦化、烧结球团、铁合金、氧化铝、电解铝、水泥企业评定标准,2011年底前还将陆续制修订并颁布实施炼铁、炼钢、冶金煤气、有色重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延压加工、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机械制造、造纸、家具、白酒、啤酒、乳制品、食品、纺织、烟草、商业、现代物流商贸等评定标准。对于国家安监总局已制订或即将制订的评定标准,各县区要严格执行。
对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尚未制订评定标准的行业(领域),原则上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和省局制订公布的评定标准执行。
(二)严格考评工作程序
考评程序主要包括:企业自评和申请,现场评审并形成评审报告,安监部门进行审核公告,安监部门或评审组织单位颁发证书和牌匾。
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审核公告;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由省安监局审核公告;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由市安监局审核公告。
(三)认真确定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
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审组织单位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评审组织单位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二级、三级评审组织单位由省安监局确定,并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备案。
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审单位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评审单位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二级、三级评审单位,由省安监局审查确定,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备案后,予以公布。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企业可自主选择评审单位开展评审工作。
要充分发挥各行业协会、安全评价(咨询)机构等单位的作用,原则上具备相关资质和条件的单位可申请成为评审单位。
(四)加强考评管理
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程序,严格考评流程控制,加强对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的管理,规范考评工作,严把考评质量关。对于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评审单位,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取消评审资格。
(五)加大培训工作力度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有关法规、标准的宣贯培训。安监部门和广大企业要把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宣贯培训工作列为教育培训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以培训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是加强企业培训。安监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层次、分专业开展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重点解决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思想认识和关键问题。企业要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尤其是要加强基层职工培训,提高职工按照安全规程作业的意识和技能,促进岗位达标。
(六)树立典型示范
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在每个行业树立典型企业,以点带面,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目前,各县区已有达标企业,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为我市有效开展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树立标杆和样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安监局设立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领导小组,
各县区要落实专门的机构和人员,集中精力抓好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带动其他各项安全监管工作。
(二)积极推进达标建设
各县区要按照达标工作方案的安排和要求,指导和督促企业、评审单位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评审工作,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专门的技术力量,或聘请熟悉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单位或专家开展技术咨询,对照相关评定标准,自查自纠,全面深入查找隐患和问题,认真加以整改,确保企业通过自评达到评定标准的要求,并依照有关规定向安监部门申报。已达标的企业,要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果,做到持续改进和升级,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
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中,要从基础、基层抓起,充分发挥班组安全生产的基础作用,切实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实,提高职工安全操作技能,杜绝“三违”行为,实现岗位达标,以岗位达标推动企业达标。
(三)加强检查指导
一是结合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工作方案的落实,加快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度,及时掌握达标进展情况,提高达标进度和质量。
二是通过举办宣贯培训班、组织专家现场咨询等方式,寓服务于监管之中,深入企业宣传辅导、答疑解惑,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中的新问题,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供有效的指导服务。
三是适时组织召开不同形式、层次、行业和区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现场交流会、专题座谈会,交流经验,分析原因,制定对策,分类指导,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四)建立和落实约束、激励机制
一是要把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列入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并作为对各县区政府及企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要依法推动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将安全达标与安全行政许可、监管频次和行政处罚等挂钩,与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强化安全监管促进安全达标。
二是要结合各县区实际,建立和落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激励机制等政策措施,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项目立项审批(核准)、采购招投标、保险费率、融资贷款、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现代管理企业评定、劳模评选和企业申报上市、上市公司增发等涉及企业利益和企业荣誉的事项挂钩,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监管执法、评优评先、奖惩考核、事故处理及“安康杯”竞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等有机结合起来,区别对待达标企业和未达标企业,有效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五)加强标准化建设信息化管理
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信息化管理平台,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工具,加强对工作进展的实时管理,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动态信息,提高考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各县区安监局每季度末要向市安监局报送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向市安监局报送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信息。
(六)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
一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思想内涵、目的意义的宣传,使社会各界达成共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企业标准化实施方案范文5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通知》要求,努力推进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通过创建使企业实现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建立企业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增强企业防范事故能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5年左右时间,逐步推进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到2020年全面实现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全面提升小微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工作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将按企业所属由各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分工如下:
(一)市安监局负责全市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审核、公告、发证等工作。
(二)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本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申报指导和材料初审等工作。
(三)各镇政府,马家店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负责辖区内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申报指导和材料初审等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动员、调查摸底阶段(2016年1-3月)。召开全市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会议,印发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培训各镇(街道)、相关部门创建工作专班人员。迅速摸清本地本行业小微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数量、规模、从业人员、生产工艺和安全管理现状等。请各单位在3月31日前将市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摸底调查表(见附件1)上报市安监局综合科。
(二)组织培训、明确任务阶段(2016年3-4月)。各镇(街道)、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开展小微企业相关人员培训,熟悉掌握考核标准和考评程序(见附件2)。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和各项工作制度。明确每年不低于小微企业总数20%的年度创建工作目标,拟定2016年的创建达标企业名单。
(三)典型推动、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4-12月)。各地、各部门要树立1-2家典型企业,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发挥榜样作用,以点带面。对已经拟定为2016年达标创建企业,开展服务和指导。各企业要迅速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明确创建工作专班,落实经费和人员,严格按照《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开展自评。对于在自评中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限期整改到位。市安监局根据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申请情况,安排专家进行现场指导,按照考评办法和标准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评审。
(四)检查总结、持续推进阶段(2016年12月-2020年)。各地、各部门要对照目标任务开展全面总结。通过企业达标创建,进一步了解掌握辖区内企业数量、基本安全条件、生产工艺特点以及安全管理水平,并建立安全管理台账,为今后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依据。做好小微达标企业的典型宣传,落实相关激励政策。安排部署下一年度小微企业达标创建工作,直至全面完成工作目标。企业在达标后,每年至少一次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形成自评报告。企业根据自评结果,针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做到持续改进。市安监局对达标到期的企业开展复评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进一步加强对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认识达标工作重要性,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协调联动,周密安排,科学实施。
(二)典型推动,强化指导。创建典型示范企业,总结工作经验,发挥榜样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各地小微企业全面达标。要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科学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推进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意识、技术操作和防范技能,杜绝“三违”行为;加大安全投入,提高专业技术装备水平,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改进现场作业条件。
(三)加强宣贯,稳步推进。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是2016年以及今后五年的重点工作,各镇(街道)要在辖区内展开经常性的教育培训活动,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宣贯工作,使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稳步推进工贸行业小微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开展。
企业标准化实施方案范文6
采取“先建后补”方式,重点扶持建设一批规模大、生产技术基础好并在增加畜产品产量、提高畜产品质量等方面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标准化养殖场,改善生产条件,推进标准化生产,提高抵御灾害能力,增强肉蛋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扶持资金优先扶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并向国家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倾斜。已承担过国家畜禽标准化扶持项目的养殖场不再重复安排。
二、实施范围和补助标准
(一)实施范围:2012年在近郊和优势产区扶持新建或改扩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28个,其中,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生猪标准化养殖场2个;存栏产蛋鸡5万只以上的蛋鸡标准化养殖场10个;年出栏50万只以上的肉鸡标准化养殖场8个;年出栏200头以上的肉牛标准化养殖场5个;年出栏500只以上的肉羊标准化养殖场3个。
(二)奖励标准:中央财政下达我市“菜篮子”产品生产专项资金890万元,全部用于养殖场标准化改扩建项目建设。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对2011年以来新建或改扩建后达到标准化示范场要求的养殖场,按照验收评分择优给予一次性补助:标准化生猪示范场每场补助50万元,蛋鸡场、肉鸡场每场补助25万元,肉牛场每场补助50万元,肉羊场每场补助30万元。
三、项目实施内容
以推进“五化”建设为重点,发展标准化畜禽养殖,提升畜产品质量。参与项目申报的养殖场应根据本场实际,进行标准化改造,全部落实下列建设内容,切实达到“五化”标准。
(一)畜禽良种化。适应市场需求、生产方式的变化,更新品种,选购高产优质高效畜禽良种,品种来源清楚、检疫合格。
(二)养殖设施化。对养殖场选址布局进行科学调整,对圈舍进行扩容和标准化升级,完善配备生产设施设备,满足标准化生产需要。建成的标准化示范场必须建设配备以下设施:
生猪场:自动投料与饮水系统、自动采暖和降温系统、自动通风系统、场内视频监控系统、粪污沼气化或设施化处理系统。倡导建立防疫视频监控、湿帘降温系统。
蛋鸡场:鸡舍实行全封闭管理,建立自动投料与饮水及消毒系统、自动采暖和湿帘降温系统、自动通风与光照系统、场内视频监控系统、自动清粪系统、粪污设施化处理系统、病死鸡设施化处理系统。倡导建立自动捡蛋系统。
肉鸡场:鸡舍实行全封闭管理,建立自动投料与饮水及消毒系统、自动采暖和降温温控系统、自动通风系统、场内视频监控系统、自动清粪系统、粪污设施化处理系统、病死鸡设施化处理系统。
肉牛场:牛舍为半开放式、开放式或标准化棚圈,建立TMR全日粮混合饲喂系统、太阳能温水饮用系统、饲料青贮使用系统、粪污沼气化或设施化处理系统。
肉羊场:羊舍为有窗式、半开放式、开放式或标准化棚圈,建设自动饮水器或独立饮水槽、青贮设施设备、专用药浴及消毒设施、粪污设施化处理系统。倡导建立肉羊、妊娠、疫病数字化鉴定分析系统。
(三)生产规范化。根据不同畜种、不同生长阶段特点,严格按照饲养管理规程要求,规范饲养管理,对生产过程、投入品购进和使用进行监控和记录,建立完整规范的养殖档案和生产记录数据库。
(四)防疫制度化。完善防疫设施,健全防疫制度,科学实施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对病死畜禽实行无害化处理。
(五)粪污无害化。健全完善粪污无害化处理、储存、输送设施设备,采用现代粪污处理技术,改善工艺设施条件,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或达到相关排放标准。
四、实施步骤及验收程序
(一)遴选项目实施单位。各区市畜牧兽医局、财政局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经过养殖场自愿申报,在辖区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结合畜禽养殖场标准化示范创建项目,遴选符合条件的养殖场作为“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承担单位,每畜种不超过3个。
(二)项目实施。各区市畜牧兽医局、财政局并按项目建设内容组织企业进行标准化改扩建,要求2012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达到“五化”要求。
(三)审核初验。各区市畜牧兽医局、财政局要对完成本方案建设内容要求及按《市畜牧兽医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扶持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完成建设内容并提出验收申请的养殖场,按照农业部“标准化示范场创建评分验收标准”,组织现场初步评分验收,按照评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出名次,每畜种前3名列入“菜篮子”项目扶持候选名单,填写“市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竣工验收申报书”,一式三份,于11月15日前,由各区市畜牧兽医、财政主管部门连同标准化创建扶持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报市畜牧兽医局、财政局。
(三)现场验收及结果公布。市畜牧兽医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成立“菜篮子”项目实施及标准化创建扶持项目验收组,按照“标准化示范场创建评分验收标准”进行现场评分验收,对全市列入“菜篮子”项目扶持候选名单及标准化扶持项目示范场名单按照评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名,首先确定“菜篮子”生产项目拟扶持示范场名单,然后确定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扶持名单,在“畜牧信息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公布2012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养殖场名单和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扶持名单。
(四)补助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拨付。市财政局根据公示结果,将补助资金拨付相关区市财政局,区市财政局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给各示范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各级要加强对“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将“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扶持方案和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扶持方案统一组织实施,搞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要明确职责分工,共同抓好项目实施,市级负责制定全市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完善验收评分标准,组织现场评审验收,及时拨付扶持资金,协调组织技术培训,做好项目检查、总结、项目执行情况上报等工作;各区市负责对承担项目单位的初选、初验,组织项目实施,落实补助资金到养殖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