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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医保征缴工作总结范文1
今年上半年,在局党组的领导和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处的指导下,我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结合实际,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保证了开展“保先”活动和工作两不误,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基本情况
我区于五月二十日正式启动了医疗保险,止6月底,全区参保单位达家,参保职工达人;上半年应征收基本医疗保险费万元,原创:实际征收万元;其中,统筹基金万元,个人帐户基金万元,大病基金万元。累计接纳参保职工就医(住院、门诊)人次,支出医疗费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万元,个人帐户支出万元。止6月底,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家,参保职工人。
二、主要做法
⒈调查摸底,掌握了基本情况。新区刚刚成立,各种情况错综复杂,医疗保险的服务对象由原县和区共同转入,参保单位和参保人数很不明朗,核查摸底任务非常重。医保中心组织业务骨干深入各乡镇街道、以及区、原县划入区的企业逐个进行了调查摸底和政策宣传,克服重重困难,摸清了划入区的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经营状况、人员构成等情况。
⒉认真考核,确定了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吃药看病直接关系到每一位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区医保中心按照方便参保职工就医的原则,通过调查区参保职工分布状况、医院、药店的信誉与水平等情况,并征求参保职工的意见,选择了水平高、信誉好又方便区职工的市区人民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原县人民医院)两家医院和广惠和大药房、永兴药店、黄河大药房三家零售药店分别作为区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
⒊积极协调资金,建立了医疗保险网络。建立准确、全面、安全、高效、快捷的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是医疗保险工作正常开展的关键环节,是医疗保险现代化管理必不可少的部分。区医保中心在区财政紧张的情况下,不等不靠,积极协调筹集资金。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先后到阳、钢、邑、阳、州等地进行考察,并选择购买了医疗保险网络系统所需软、硬件,保证了医疗保险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尽快启动和正常运行。
⒋加大宣传力度,促进扩面征缴。医疗保险的开展离不开宣传工作,区医保中心把强化政策宣传作为推动医保工作健康发展的龙头,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实际,以贴近和服务于广大干部职工为着力点,采取编印发放《市区医保知识解答》手册、以会代训、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周等形式,全方位、立体式进行宣传。在此基础上,争取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把扩面征缴纳入到政府目标管理体系,细化任务,层层分解,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落实到位。在医保中心内部实行目标责任制,把全年任务细化分解到工作人员,将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考核个人业绩的重要内容与年度奖惩挂钩,形成“人人肩上有压力,千斤重担大家挑”的工作氛围,最大限度的调动了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⒌加强自身建设,以人为本,提高服务水平
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高素质的队伍是医疗保险工作顺利开展的需要。为此,我们将以“树组工干部形象学习教育活动”为切入点,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加强学习培训,增强为参保职工服务的本领。为体现服务,我们将转变工作作风。变参保职工“上访”为管理人员“下访”,将鼓舞范围下移,服务中心前移,服务层次提高,一是建立“三见面制度”,即医保管理人员深入病房,送政策到病床头,让医生、病人、医保工作者三见面。在三方见面中加深对医疗保险工作的理解。二是每月开展一次“医保现场接待日”活动,认真倾听群众呼声,接受群众咨询,面对面进行医保政策宣传,及时研究解决参保职工在医疗保险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向社会各界发放意见表,设立意见箱,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原创: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在广大参保职工中树立起文明服务新形象,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三、存在问题
⒈区划遗留问题尚未解决,严重影响区的工作开展。
⒉医疗保险覆盖面还比较窄,征缴扩面有待于深入。
⒊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尚未完全建立。
⒋两定点的管理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四、下半年工作打算
1、加大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政策的宣传、培训力度,在深入宣传的基础上搞好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定点医院、药店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
2、进一步扩大覆盖面,采取多种形式,吸纳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参加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拓宽城镇各类从业人员的覆盖范围,增强基金的抗风险能力。
3、加强医疗保险服务管理,提高管理服务水平,逐步完善对医患双方的监督制约机制,堵塞不合理支出。
乡镇医保征缴工作总结范文2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人才工程建设
调整充实人才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并下达人才工作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做好国外智力引进申报工作,上报市人事局国外智力引进项目3项。外出招聘人才10次,为企事业单位引进了一大批急需人才和紧缺人才。完成从工人、农民中选拔初中级职称人才1100多名,组织三支队伍(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教育培训38*人次。组织开展“重才单位”及第二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才评选工作。认真做好人才数据库的更新维护工作,全县人才数据库入库人员累计有19500名,全年新增人才2104名。
2、市政府下达我县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⑴就业与培训
全县净增就业岗位2213个,失业人员实现就业1198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39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7138人,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723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5380人,务工农民岗位技能培训4310人。
⑵社保扩面与基金征缴
出台《*县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实施办法》,全面推进“五费合征”工作。养老保险净增扩面人数5990人,累计参加养老保险人数为44543人,基金征缴12104万元,征缴率达98.8%。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净增3368人,超额完成市下达的扩面考核任务,征缴医保基金4267.33万元(应征基金4311万元),基金征缴率为99%。失业保险新增参保人数2*7人,失业保险基金征缴281.95万元。工伤保险新增参保人数17759人,累计参保39862人。生育保险新增参保人数5431人,累计参保10224人,年内有61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累计结余基金428万元。
进一步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完善社会化管理方法。组织企业退休人员资格认证6862人次;为5653名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及时送上春节、老人节慰问金。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管理工作进展顺利,年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100%,社区管理服务率达90%以上。
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
出台实施《*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法(试行)》,年内共有3426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⑷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调整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享受待遇标准,今年新增参保人数为820人,累计有3000名被征地农民参加了被征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险。
⑸职工维权与欠薪治理
完成劳动保障书面审查1602家,向省总队上报我县劳动保障诚信A级单位85家。受理劳动行政执法案件202件,已办结199件,结案率98.5%,涉及职工1150人,为职工追回工资、押金等294.52万元。参与处理突发事件21起,涉及民工785人;实施行政处罚9起,清退童工6人。劳动合同签订率91.8%。
⑹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按照“六到位”要求,完善了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机构建设,并根据人员调动情况及时补充调整。
二、各项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优化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功能,不断拓展人才引进渠道。完成人力资源市场和办公场所迁移工作,基本解决了困扰多年的招聘场地小、安全隐患多、现场人员拥挤的问题。全年举办人力资源交流大会11次,其中大中专毕业生公益性招聘会两次,有6*家用人单位进场登记招聘,累计提供就业岗位10445个,网上免费信息736条,求职者应聘报名5095人次。
2、做好乡镇机构改革工作,重新核定行政、事业编制。全面完成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工作,完成了全县乡镇(街道)机关“三定”方案的批复。对全县事业单位分类上报情况进行了汇总,对243家事业单位的职能和依据进行了复核。加强编制人员台账管理,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变动登记表。认真进行事业单位年检工作,应年检单位155家,完成年检154家,年检率99.35%。
3、稳定推进事业单位改制,不断强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县良种场改制方案获得大多数职工的支持,改制工作平稳推进。加强公务员的能力培训,完成公务员普通话水平培训考核98名。组织2256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公共必修课程的培训考核,其中有从农民选拔培养的乡土人才1004名。完成教育局等九个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具体方案审批。加大从实用型人才中选评专业技术人才的力度,有1569名实用型人才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完成培养高层次人才80名。评审通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515名,其中高级职务78名,中级职务162名。
完成机关事业单位20*年度考核审核工作,全县参加考核单位234家,工作人员7358人,其中实考人员7044人,确定优秀等次944名,称职合格59*人,不称职不合格3人,未定等次190人(其中试用期人员184人)。办理新录用公务员47名,其中公开招考录用公务员18名。接收军队转业干部4人。
切实做好企业干部稳定工作,建立了企业干部例会制度。对全县95名企业干部进行了走访慰问,发放春节慰问金每人1200元,为其中10名相对困难的人员安排了困难补助每人600元。
完成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套改工作,其中参加机关工资套改1854人,参加事业单位工资套改5742人。调整我县企业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700元。组织了57名优秀公务员的健康休养和7600名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健康检查。
4、围绕目标,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再就业工作。调整政策,创新机制,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放宽享受培训补助农民的年龄,改进培训补助办法,明确培训重点,提高重点专业培训补助标准,加大特殊人员、特殊群体的帮扶力度,从多方面促进我县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全年完成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5380人。走出本地,开展异地培训,根据我县居民到外地开办超市较多的情况,在常州、昆山两地同时举办了超市经营管理培训班,共有434名在苏州、昆山、常州和无锡等地的“*超市”的业主和管理人员参加了创业培训。
认真落实新一轮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出台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办法、再就业优惠证管理办法、小额担保贷款办法及操作实施细则和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保补贴确定办法等一系列就业再就业配套政策。全年共办理再就业优惠证2836人。通过开展再就业援助和鼓励扶持灵活就业、举办再就业专场招聘会等活动,帮助392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办理小额担保贷款审核44人,审核发放从事灵活就业的“4*0”人员社会保险补贴856人128.73万元,审核企业社保补贴96家81.21万元。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试点,出台了充分就业社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创建工作动员会,确定白洋街道下王宅社区、壶山街道塔山社区、熟溪街道溪南社区为试点社区。切实帮扶城乡困难人员特别是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户劳动力实现就业再就业,制定“零就业家庭”申报认定办法,全面开展“零就业家庭申报”和申领社保补贴的“4*0”人员就业状态确认工作,积极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
5、出台实施“五费合征”,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障工作。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4*2人,其中缴费人数35878人,中断1458人,离退休6716人,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720万元,支付7341万元,基金累计结余12415万元。医疗保险参保单位409家,参保职工29833人,比去年净增3192人,超额完成市下达的扩面考核任务。征缴医保基金4267.33万元,基金征缴率达99%,其中:统筹基金2123.25万元,个人帐户基金1785.69万元;支出医疗费用3048.02万元。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9501人,比去年净增17028人,基金收入664万元,支出523万元,基金累计结余477万元。生育保险参保人数4825人,基金收入88万元,支出60万元,基金累计结余428万元。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3800人。
6、宣传实施《劳动合同法》,促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精心部署,制定宣传实施方案,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劳动合同法》。聘请法律专家开设《劳动合同法》专题讲座,组织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乡镇(街道)、企业主参加《劳动合同法》培训。全面开展了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年检)工作,审查用人单位1602家。开展了上年度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评选工作,评出劳动保障诚信A级单位85家。积极开展日常巡视监察,专职劳动监察员共检查用人单位496家;开展了工资支付、清理非法职介、小企业、小作坊劳动用工情况、非法使用童工、建筑行业劳动用工5次专项监察;实施行政处罚9起;查处清退童工6名。受理办结劳动争议案件134件,已结案133件,结案率99.3%,涉及劳动者240人,申诉标的452.35万元。审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12家。办理工伤认定2780件,其中发放工伤认定书778件,组织伤病残鉴定210人。
7、狠抓“两项待遇”落实,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平稳有序。全县现有行政事业单位退休干部职工2850人,73个机关部门和县属事业单位都建立了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小组和退休干部学习小组,有27个单位建立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党小组)。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也相应得到提高,从“两项待遇”检查抽查情况看,满意度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三、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完成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通过学习动员、分析评议、整改提高、建章立制,从进一步梳理服务办理事项,公开简化办事程序,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提升服务入手,狠抓工作人员作风、学风建设,在全面提高全体干部作风建设的同时,认真完成“走进矛盾、破解难题”专项行动的难题破解工作。
积极开展争创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和“创业富民、创新强县”双创大讨论活动。以创建为契机,通过召开动员会、座谈会、深入服务对象中听取意见等多种形式,认真深入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措施和解决方法,以此来提高服务质量、优化窗口服务。认真开展“三帮扶”结对扶贫活动,为联系的困难农户送上慰问金,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在重阳节前夕,还为结对村*镇*村70岁以上的老人送去了慰问品。
贯彻落实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对本局牵头和配合的全县惩防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制订工作计划。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认真清理落实政务公开事项,对各项办事程序、承办科室进行了公开,开通了阳光热线(*)以及群众举报投诉电话(12333)。
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0件,政协委员提案12件,协办政协委员提案3件,做到办结率100%,与代表面商率100%。受理办结群众来信187件,办结率达100%,其中要信30件。开展了“慈善一日捐”和献爱心、送温暖捐款。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安全生产、工会、计划生育、政务信息、档案管理、保密工作等,进一步得到了加强。
乡镇医保征缴工作总结范文3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为切实做好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我局给予了高度重视,始终把这项工作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委、政府减轻城乡居民医疗负担,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件大事来抓。充分认识到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帮助城乡居民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有效途径做好这项工作,对解决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意义。
二、2015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参保情况
通过各种方式宣传我县广大城乡居民真切地体会到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好处,参加、支持、拥护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自觉性有了进一步提高。
——城乡居民参保情况:2015年我县城乡居民自愿参加医疗保险的有85922人(其中城镇居民833人<选择一档缴费的有693人,选择二档缴费的有140人>,农村居民85089人)。农村居民应参合人数为85948人,参合率达99%。
——城镇职工参保情况:2015年,我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3885人,参保达100%。
(二)资金到位、上解情况
1、城乡居民资金到位、上解情况
——到位情况:(1)2015年我县城乡居民(新农合)人均筹资达390元标准,全县应筹资总额为3318.47万元,截止10月30日实际到位城乡居民(新农合)资金2888.993万元(其中中央配套资金1421万元,省配套资金520万元,州配套资金136.82万元,县配套资金205.23万元,个人筹集604.254万元)。(2)到位2013年城乡居民大病赔付款75.88万元,到位2015年城乡居民大病赔付款10万元。
——基金上解情况:上解州财政城乡居民基金3578.24万元。
2、城镇职工资金到位、上解情况
——到位情况:(1)1—10月城镇职工资金到位814.16万元,(2)离休人员医保基金50万元。
——基金上解情况:上解2015年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参保费61.94万元。上解职工统筹基金1645万元
(三)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保障我县职工、城乡居民享有医疗健康保障的权益和利益。按照《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暂行办法》、《藏族自治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及州医保局关于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做了大量工作。
1、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服务协议》签订工作
3月26日,一是我局召集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负责人召开了“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医疗服务协议签订暨相关医疗保险政策培训会”。并签订了《2015年以来保险服务协议》。二是从“医疗报销单据不规范、过度诊疗、外伤报销把关不严、个人单次刷卡费用较大”等九个方面通报了去年我县各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在从事医疗服务行为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六个方面整改意见。三是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今后的工作开展,从“责任、义务、利益”三方面进行作了今后相关工作要求。
2、医疗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5月23日至28日,6月24-25日我局抽调审核、会计等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深入全县23个乡镇定点医疗机构和4个县级医疗机构2家药店,对医疗服务行为进行了监督检查。一是查看了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服务窗口医疗保险业务流程和工作开展情况。二是查看了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经办内控制度建设。三是查看了院内各科室医疗文书的书写及药品、诊疗项目收费等情况,并走访院内病人就医疗服务行为及价格进行了了解。四是听取了各片区医疗机构负责人对辖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的汇报。五是工作组在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病人中进行走访了解。
针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工作组召集医疗机构负责人召开了“意见反馈会”,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存在在问题给予了指出,并提出了整改措施。
(四)医疗机构联网结算系统安装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保险信息化建设,提升县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群众的能力,更好地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促进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州、县人社局的高度重视下,在州医保局和州信息中心的大力支持下,5月23-28日我局积极协助州信息中心工作人员,一是为我县4个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县藏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计生指导站)4个片区中心卫生院(洛须、虾扎、温波、瓦土中心卫生院)安装了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住院结算及门诊购药刷卡软件系统。二是5月31-6月1日组织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医保经办人员共25人开展了“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住院结算及门诊购药刷卡软件系统上机实际操作培训”。三是截至目前,我县已有8个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了医疗保险联网结算,告别了手工审核、手工报销的历史。
(五)基金管理情况
城乡居民医疗和城镇职工保险基金管好用活,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是党委、政府和广大农民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按照《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办法》、《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基金运行暂行办法》,一是县财政设立了城乡居民医疗和城镇职工保险基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为了确保城乡居民医疗和城镇职工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县人社、财政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城乡居民医疗和城镇职工保险基金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城镇职工医疗基金管理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县外住院就医病人补偿资金支付办法,方便了参保农牧民群众,也进一步完善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封闭运行制度;三是为确保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安全、有效,其实施效果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基金的筹集、管理与使用的效率和效益。目前,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审计制度的要求,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基金坚持做到了专款专用、专户存储、封闭运行。
(六)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工作情况
全年,办理州外医保关系转移2个,退还个人医保账户基金4800.00元(杜佳亮-广汉,程宇-德阳)。
(七)“二代社保卡”办理情况
按照2015年全州“二代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全年在县行政局的高度重视下,在县农行的积极协助下就我县第一批“二代卡”的发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截止10月30日共向全县78个机关单位、乡(镇、场)发放第一批“二代社保卡”1436张;二是对各单位未领卡人员进行了清理,并收集了二代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信息三是就“户籍在州外人员二代社保卡”办理程序及办卡、换卡程序和流程向全县各单位进行了通报。
(八)目标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参保率:一是2015年城乡居民(新农合)医疗保险参合率达99%,完了国家、省、州和医改办提出参合率达97%以上的目标任务。二是城镇居民参保人数达833人,完成了省州下达的800人目标人数。
——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今年我县城乡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达78.2%,完成了省州下达的75%的目标任务;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达64.3%,完成了国家、省、州和医改办提出达60%的目标任务。
(九)待遇支付情况
——受益人次:截止10月30日,一是城乡居民受益人次达23987人次(其中住院补偿3391人次,门诊统筹补偿20596人次)。二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受益人次达10593人次(其中住院223人次,离休伤残41人次,门诊刷卡10329人次)。
——补偿支出:截止10月30日,一是城乡居民共支付待遇1340.79万元(其中住院补偿1250.94万元,门诊统筹补偿89.85万元)。二是城镇职工支付待遇584.95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付354,42万元,门诊个人刷卡支付153.2万元,离休<伤残>基金支付47.9万元,公务员<企业>补助支付29.43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
(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政策范围内补偿比和实际费用补偿比偏低。
一是我县参合群众去年就医当年未来报销,在今年报销中按照去年就诊医院报销比例补偿,致使补偿比例下降,政策范围内补偿比较低。二是医疗机构,特别省级和省外医疗机构的用药范围广,超出了规定的药品目录范围,致使自费药品费用较高,群众住院就医实际费用补偿比较低。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补偿县外流向比重较大。
一是我县所处的地理和区域位置,地处川、青、藏三省区结合部,到青海等地就诊既交通方便,又无语言障碍,当地群众去省外就医的较多。二是到我省或州内路途较远,加上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技术较为滞后,无法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就医需求。
(三)定点医疗机构监管难度大。
由于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少,在缺乏竞争意识的情况下,容易出违规行为。一是通过审核发现,个别定点医疗机构存在“挂床”住院的违规现象。二是经办服务窗口医疗保险内控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三是医疗文书住院清单项目填写不规范。四是个别定点医疗机构存在床位费不按医院等级收费,手术费偏高的现象。
(四)工作经费严重不足。
由于我县地方财政拮据,工作经费紧缺,加上我县幅员25191平方公里,面大且广,交通工具缺乏,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宣传、监督工作难度大,工作经费严重不足,严重地制约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居民医疗保险难度大,扩面征缴困难。
主要存在群众对补偿政策和程序不了解,对政策期望值过高,认为报销比例太低,报销药品范围过窄。
四、2016年工作计划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是党委、政府减轻农牧民负担,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惠民工程。我局在做好医疗保险日常工作的同时,就2016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作如下安排:
1、进一步加强广大群众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报销办法、程序等宣传,提高全民参保意识,促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
2、进一步加强县内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确保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3、加大基金自查工作力度,加强基金运行分析力度,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4、组织开展全县各机关单位、乡(镇)人民政府会计、农保员培训,规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划拨工作和医疗保险保险程序。
5、进一步加强医保经办机构管理,督促规范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