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范文1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改善,房产市场也逐步活跃起来,多产权建筑应运而生,不再局限于住宅建筑,渗透的范围越来越广,成为推动房地产市场繁荣的重要力量。多产权建筑是指有两个及两个以上产权人的写字楼、住宅、车库、宾馆、商场、娱乐场所等建筑物。多产权建筑由于使用功能不同且隶属不同性质单位等原因,使多产权建筑出现了存在火灾隐患多、整改难度大、整改资金落实涉及多个单位的问题和情况,甚至有的已经形成重大火灾隐患,如何应对这一变化,并切实解决好这类建筑消防管理问题,已成为各级公安消防机构研究的重要课题。笔者结合基层消防监督工作实践对加强多产权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1 多产权建筑的形成原因
(1)企业改制或破产。市场经济体制深化后,某些国有公司进行体制改革后,有的接管单位对企业原建筑遗留火灾隐患无经济能力整改;有的接管单位未进行投产或转产,仅留下少数人员对企业进行看管,而使这些建筑出现失控漏管问题;有的接管单位对原企业部分地段进行房地产开发,其余建筑无暇顾及,致使原企业内遗留火灾隐患得不到整改I有的企业破产后,一栋建筑被分段、分层拍卖或出售,形成多产权建筑多个使用功能的问题。
(2)抵押给银行或个人。房地产开发商在银行或个人处抵押贷款后,因企业经营不善等原因,贷款到期无力还贷,根据抵押合同,抵押建筑所有权归属银行或个人,形成一栋建筑多个产权单位的现状,给消防监督工作带来很多问题。
(3)多方投资。此类建筑在建筑初期由多个单位投资兴建,如大型商场、市场滨馆等综合场所,该类建筑投入使用后,多个单位自行管理,从而形成多产权的格局。
(4)出租或出售给个人。该类建筑主要出现在大型综合市场、商场。该类建筑建设单位开发后,自身只经营部分摊位或楼层,其余部分出租或出售绐个人,形成一栋建筑多个产权单位的现状。
2 多产权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擅自改变原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时的设置情况。多产权建筑原建筑设计在防火审核、验收时,其整体建筑符合消防规范和标准要求,因各产权单位介入后,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则擅自将建筑局部功能改变,破坏了原建筑的防火分区、疏散通道,有的甚至堵塞或改变原有的消防设施状况。
(2)建筑外围状况担忧。消防法律法规中为了保障火灾时人员的灭火救援、物资的疏散以及毗邻建筑的安全,明确设置了消防车道、消防回车场地、防火间距和室外消防用水等消防设施,但在调查中发现,消防车道、回车场地、防火间距被占用,绿化和停车已成为较普遍的问题。
(3)安全疏散设施薄弱。一是多产权建筑中多个产权人在各自建筑内部装修过程随意作为,将楼梯间、前室的窗户封堵或占用并装修,房间的窗户被广告牌遮挡等现象较多,使原有的消防设施不再适应变更后建筑的使用性质。二是建筑的疏散楼梯和前室被占用堆放杂物,防烟楼梯间前室被破坏,有的建筑中甚至出现将原有的疏散楼梯封堵改造成房间使用。为达到安全,多产权人擅自将公用通道或安全出口封堵,使安全疏散严重不满足消防的要求。三是封闭楼梯间和防烟楼梯间的常闭防火门常开,闭门器、疏散指示照明设施损坏严重。经营者为了各自的“安全”,在自己场所安全疏散楼梯处加锁设门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4)消防设施状况不佳。一是缺少消防设施。由于建筑使用性质的改变,建筑本应该增设很多消防设施而未增设的现象十分普遍,如自动喷水灭火、火灾报警、防烟排烟等消防设施。现在很多公寓式住宅中就存在着这样的问题。二是设施运行不佳。自动喷水、火灾报警、应急照明、防烟排烟等设施运行中,故障、损坏、瘫痪现象比比皆是。大多数的多产权建筑的消防设施都会存在这样的问题,还有些建筑由于年代较早,消防设施老化,甚至连更换的产品都买不到。三是随意改变消防设施的设置。检查中发现很多此类建筑多个产权人随意改变建筑使用情况,有时为达到其装修效果,甚至封堵消防报警探头,喷淋头,使消防设施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5)火灾荷载较大。建筑内使用性质多样,装修复杂程度不同,但都存在使用可燃材料装修的现象,致使建筑火灾荷载增加,防火阻燃处理不到位,存在很多火灾隐患。公众聚集和娱乐场所所在的多产权建筑中此类问题尤其突出。
(6)容易形成三合一。产权人为了追求租金,租赁人为了方便或者省钱,多产权建筑中经营、生产、储存、住宿共存的现象时有发生。例如有些住宅楼出租作为仓库、家庭作坊,其中大部分都会有人居住。
3 多产权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问题存在的原因
(1)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和制度不健全。多产权建筑无统一的业主管理是普遍现象,个别多产权建筑虽有业主委员会,但也形同虚设,没有建立一个共同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也没有签订一个具体的消防安全管理协议,致使消防管理情况十分混乱;有些多产权建筑的产权人之间签订了管理协议,建筑的消防安全问题由各产权人轮流管理,而一方面由于产权人缺少消防管理的必要知识,不知道该如何进行管理;另一方面是各产权人认为在自己管理期间不出问题就可以,至于设施损坏或者瘫痪,只要消防部门查不到,混过自己管理任期就算。消防管理依然存在互相推诿、贻误的情形。
(2)消防意识不强,职责不明。《消防法》虽然实行了很多年,但是很多的多产权建筑的产权人对消防法律法规还非常薄弱。建筑内部装修完后不知道是否需要经过消防部门的审核和验收,或是备案的人很多,多产权建筑业主委员和物业管理公司对于各自的消防职责根本不清,管什么,怎么管的疏于管理,这些现象非常普遍。
(3)消防设施维护资金不足。对于那些建筑的产权人之间没有任何组织管理和协议约束的,消防方面出现问题后,很少有人出面牵头解决,维护、保养资金更是无人问津;有些多产权建筑产权人虽知道消防上存在很多不足,消防部门监督检查过程中也积极配合,但无奈自身负担较重,整改资金根本无从解决。
(4)建筑内部装修增添隐患。投入使用后的建筑,各产权单位或租赁单位根据自己的需要,对建筑进行内部装修,在装修过程中,业主或租赁单位不再理会原建筑的使用性质,擅自变更建筑的使用性质,使原来使用性质较为单一变成了十分复杂,在实际中发现,一些商住楼的住宅部分根本就没有住宅,变成了公司、办事处、茶吧、旅店等场所,而且装修的过程使用了大量的可燃材料,增加了建筑的火灾荷载的同时,有时还将原有的一些消防设施遮挡或者损坏。电气线路的敷设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超负荷用电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4 多产权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问题的对策
(1)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新《消防法》已于2009年5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消防法》第二条中明确规定:消防工作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形成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作为政府,应当出台相应的地方性政策、法规,从规章制度上完善多产权建筑的管理办法。或者由各级政府牵头成立相关组织进行督促,以弥补法律法规不完善的地方,使多产权建筑不再有消防安全管理的盲区,明确和规范多产权人之间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切实改善建筑的消防安全状况。
(2)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意识。消防宣传工作是一项长期具体的工作,一方面需要媒体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报道,另一方面需要消防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做长期不懈的努力,在点滴的工作中渗透,使社会各阶层对消防工作赋予充分的认识与理解,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消防的责任意识,从而使消防工作真正形成社会化的网络工程。
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范文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特点是用电设备移动频繁,电气设备和供电线路工作环境相对较差,而且负荷变动大。施工人员在思想上往错误的认为,施工用电是临时性用电,因此,常将一些已破旧的导线、陈旧器材从一个工地到另一个工地重复使用。有时,明知设备容量已不够,但还是存侥幸心理继续使用,安装不规范,不按规定施工,马虎了事;电线胡乱拉接,甚至无证操作;施工现场用火、进行气焊、使用喷灯、使用电焊作业时,管理不到位、操作人员防火意识差,甚至未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施工现场可燃物、易燃物管理不善,堆放随意等;导致建筑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发生。极易造成施工人员群死群伤和重大的经济损失,并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另一方面,随着基建规模的不断扩大,各地建筑施工火灾事故的发生也日益频繁。因此,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非常重要,势在必行。
【关键词】:防火基本知识;火灾事故预防监控措施;灭火演练、火场逃生及现场急救
中图分类号:S762.3+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就建筑企事业而言,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科学性、技术性、群众性和专业性都很强的系统工程,涉及企业各工程项目和员工个人以及整个企业的各个领域。所以,抓好施工现场消防工作,是直接关系员工、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工程项目乃至企业和谐稳定的一件大事。
结合我多年的施工实践,要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首先应让企业员工掌握防火基本知识,这是抓好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的基础;其次应制定出台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并将制度形成机制,这既是强化施工现场消防管理的手段,又是抓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保证;第三应通过消防应急演练使员工掌握逃生技巧,这是从实战出发,迅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降低经济损失,保证人身安全,抓好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的重要环节;第四应加强防火安全教育,对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失的火灾案件要有清醒认识,这是长鸣的警钟,时刻提醒人们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应遵守国家、地方和企业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这不仅是抓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规范、标准,而且是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根本保障。
二、施工现场火灾案例
(一)1993年2月14日,河北省唐山市东矿区林西百货大楼发生特大火灾,造成80人死亡,55人受伤,大楼全部商品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400万元。火灾发生后,唐山市公安局、唐山市公安消防支队、人民法院、人民政府等部门经过大量周密、细致的现场勘察,查清了事发的原因,分清了责任。
1、事故概况及经过
唐山市林西百货大楼位于唐山市以东30㎞处,是东矿区面积最大的商业中心。自1992年秋季开始,大楼为了扩大营业面积,在主楼东侧原为一层的家具部基础上加层扩建。由于大楼领导只求效益,不顾安全,采用了边施工,边营业的办法。结果形成大楼内顾客忙购物,大楼外施工人员忙作业的情形。火灾发生前一天,一名无电焊操作合格证的焊工在从事焊接时,焊渣两次穿过房顶凿开的孔洞掉入楼下的家具营业厅,引燃了物品,幸亏发现及时,小火被及时扑灭。其中一次落到办公桌上,烧着桌上的一个纸盒,被营业员用脸盆的水扑灭。如此严重的征兆报告到大楼经理室,经理孟某知道后只是说了一句:“不能干就别干了。”并未采取果断措施。2月14日13时15分,无证电焊工董某在即不清楚现场,也无任何监护措施的情况下动焊。电焊熔渣掉入厅内一人多高的海绵床垫上。因该楼刚刚装修过,采用的装修材料全部是易燃的,遇火即着。火着起后,用脸盆的水扑不灭,在场的一个营业员抱来灭火器,但是却不会使用。营业员把灭火器交给在场的一位顾客,那位顾客也不会用,再问别人也都不会用。这时,火已经很大了。有人想去报警,但因电话机被锁,只是打进,不能打出。一个营业员跑到相邻的单位借电话报警,可惜那里的电话也被锁住。那位营业员不得不跑到对面的照相馆去打电话,拿到电话,却又不知火警号码,只好查电话薄。当查出报警电话,已经过了十多分钟,海绵床垫上的火已经着上了房。公安局消防队接到报警后,立即调集消防车赶赴火灾现场,公安局的领导同志亲赴现场指挥灭火和抢救遇险人员,共出动消防车24部,消防指战员164人,经过消防指战员的英勇扑救,大火于16时30分被扑灭。
2、事故原因
经调查组有关人员了解和现场勘察,认定电焊工违章作业、电焊熔珠引燃可燃物质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负责唐山市林西百货大楼扩建施工的唐山市东矿区劳动服务公司建筑工程公司管理混乱,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唐山市林西百货大楼安全管理薄弱,安全意识不强也是造成此次重大事故的重要原因。
3、事故处理结果
(1)唐山市东矿区劳动服务公司建筑工程公司施工队电工黄某,是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判处有期徒刑7年。
(2)唐山市东矿区劳动服务公司建筑工程公司施工队队长邱某,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判处有期徒刑7年。
(3)唐山市东矿区劳动服务公司建筑工程公司施工队林西百货大楼工地负责人张某,对事故发生有重大责任,判处有期徒刑6年。
(4)唐山市东矿区劳动服务公司建筑工程公司施工队技术员王某,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判处有期徒刑6年。
(5)唐山市东矿区林西百货大楼党支部书记兼经理孟某,犯有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6)唐山市东矿区劳动服务公司建筑工程公司经理王某,犯有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7)唐山市东矿区林西百货大楼副经理张某,犯有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8)唐山市东矿区劳动服务公司建筑工程公司施工队辅助工武某、张某,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分别给予两人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三、防火的基本知识
1、火灾的定义:火灾是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根据可燃物的类型和燃烧特性将火灾分为A、B、C、D、E、F闪个不同类别。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火灾等;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火灾等;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火灾等;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火灾等;E类火灾: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F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植物油脂)火灾。建筑造施工现场所发生的火灾事故大部分是A类火灾,其次是B、C类火灾和E类火灾,所以我们要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范文3
2011年11月15日下午,上海胶州路一栋公寓发生特大火灾事故,救援部门虽然动用了直升机、消防云梯等,但面对这栋28层高的大楼,救援仍显乏力,事故造成58人遇难。这一事故,再次引发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关注。
所谓高层建筑一般是指,10层(含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属于高层建筑,高于100m的建筑属于超高层建筑。一般来说,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是有所保障的,因为高层建筑在建好后,要经过严格的消防把关,大都会采用一些阻燃材料,火灾发生率较小。而且,高层建筑都配有完善的消防设施,每个楼层都有墙式灭火栓,可最大限度地提供水源,同时还备有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但现实中,高层建筑由于自身特点形成的先天火灾隐患比较多,灭火是国际性的消防难题,一旦发生火灾很容易产生‘烟囱效应’扩大灾情。高层建筑中有楼梯间、电梯井、管道井、电缆井等竖向井道,这些成为火势、浓烟迅速蔓延的途径。据测定,烟气竖向扩散速度为3m/s~4m/s,最高可达8/s,一座100m高的建筑,在无阻挡的情况下,半分钟左右烟气就能顺竖向管井扩散到顶层,形成立体火灾,而且热烟毒气危害严重,直接威胁着人的生命安全。高层建筑层数多,人员集中,垂直疏散距离远,发生火灾时,遇险人员的迅速疏散十分困难。成百上千人若想从整幢大楼疏散到地面,难度可想而知。此外,高层建筑比其他民用建筑潜伏着更多的火灾危险性,如电气故障、机械故障、吸烟不慎、明火管理不善、施工违章作业等。
上海高层住宅大火之后,各地痛定思痛,纷纷对辖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状况进行细致检查,结果令人堪忧。一些建筑未依法履行审批手续,形成先天性火灾隐患。一些高层建筑施工前未依法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手续,或经审核合格但未按图纸施工,也有的建筑竣工未经消防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有些高层建筑分属不同的产权单位,未委托统一的管理单位,有些经消防部门监督检查要求整改,却因整改经费难以落实,造成火灾隐患整改进展缓慢。一些高层建筑逃生设备几近空白,高楼内根本没有救生绳、防烟面罩和救生软梯等专业逃生设备,消防通道问题多,防火门损坏、没有安装安全指示灯、通道被堵等比较普遍,消防通道俨然成了摆设。还有一些开发商与物业公司互相扯皮,消防管理薄弱。由此可见,高层住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干系重大,稍有不慎就会造成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损失,需要我们认真总结和慎重对待。
2 高层住宅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2.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相关主体责任
2010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指出,消防管理是政府统一指导、各部门、单位、公民共同参与和配合的一项事业。可见,消防管理工作是个体系,需要各方的参与合作。以往由于法制不健全,出现相关部门个人推诿扯皮现象,导致消防管理工作差强人意。为此,必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相关主体责任。消防部门作为依法履行消防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强化职能监督,建立行政执法联动机制,积极构建完善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监督网络。质监、工商、消防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监督检查;高层建筑的消防设施要按小区、楼栋号统一设置永久性标识;建设部门要将消防设施、器材配备纳入工程质量总体验收,并加强动态监管;物业服务企业要为业主提供合格的消防安全服务包括日常的消防巡查检查,要保证专人值班、专人负责制度,消防控制室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必须经消防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因客观原因无法安排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的建筑,可申请政府派遣公益性岗位,由安保公司统一培训、统一派遣、统一管理;业主是消防管理的直接受益者和最大关系人,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对居住建筑的消防管理工作承担一定的费用,按时缴费,配合消防管理工作的安排,例如听讲座、消防演练、爱护和学会使用消防设施等等。
2.2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业主消防意识与能力
调查中发现,大部分业主面临灾难时都会表现得手足无措,许多在高层居住的居民面临起火等灾害,不知道是该往上跑还是往下跑,也不知道如何使用楼里配置的消防设施,当问及万一遇上?“大火和浓烟已经封闭通道”、“当被大火困在房内无法脱身”等情况,该怎么应对时,大部分住户更是不清楚,浪费了逃生的最佳时机,造成不必要的伤亡情形出现。上海大火致58人死亡,充分说明人们的逃生意识和技能不完备,防火意识差、逃生技能匮乏。而美国的火灾发生率是中国的1 000倍,但死亡人数寥寥无几,因为人们普遍掌握有正确的逃生与自救知识,灾难来临时他们会形成正确的条件反射。这就需要我们加强对业务的消防知识教育,通过小区墙报、发放宣传单等为宣传阵地,加大消防宣传,通过教育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例如高层建筑火灾危害最大的是有毒气体,据统计,火灾中死亡人数约80%是由于吸入毒性气体直接致死,或是被有毒气体熏晕后烧死的,火灾中要注意设法躲避烟气侵袭,防止窒息。高楼火灾逃生的原则是,突发大火后,要冷静地观察火情和环境,选择合理的逃生路线和方法,可以用一条或几条湿毛巾,捂住口鼻避免烟气吸入,也可以用大透明塑料袋,灌满空气套在头上,捏紧下口,呼吸袋中的空气可以赢得约5分钟的时间;穿过烟火封锁区,可先向头部、身上浇冷水或用湿毛巾、湿毯子等将头、身裹好。争分夺秒地逃离火灾现场,千万不要迟疑或又返回抢拿财物,以免贻误最佳逃生时机。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在高层建筑中遇到火灾后不要贸然开门,以防大火、浓烟蹿入室内;一定要紧靠通风的窗户,可以大声疾呼,并挥动一些颜色鲜艳的衣物,如红围巾、花衣服等,以引起救援人员的注意;若时间允许, 可以走消防电梯、室内楼梯逃生,绝对不能乘坐普通电梯逃生。高楼起火后容易断电,电梯就有可能“卡壳”。不要轻易跳楼。如无法冲出房间,应迅速采取防火堵烟等措施,如关闭门窗,向门窗上浇水,以延缓火势蔓延。床下、桌下、洗漱间和走廊不能作为避难场所,这些地方可能没有明火,但烟气足以致命。
2.3 加强高层住宅筑的防火检查
高层住宅消防安全检查应该常抓不懈,相关单位应每日进行巡查,把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现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以及消防通道、人员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等,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是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二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三是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四是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高层建筑内的单位员工应每日进行岗位自查,检查包括下列内容:一是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二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三是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由使用人或管理人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并落实整改资金。整改期间应采取临时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建筑的使用寿命都在几十年,相应的消防设施、设备也要随着变化和更新。管理人员要与有维护保养资质的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加强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工作,把现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随时处于正常状态,充分发挥其效能。检查不仅仅管理人员进行检查,还要教育和引导业主进行自我检查,告诉业主,火、电、气是家庭防火的中心,要把用火、用电、用气作为家庭防火工作的根本点,做到人走火灭、电断、气断,提倡家庭配备小型移动式灭火器。特别针对室内装修中可燃材料的使用,电线、插座及电源开关敷设, 家用电器、 燃气的使用等火灾的主要成因进行检查,帮助居民形成良好的自防意识。有针对性地帮助居民家庭制定火灾逃生预案, 让居民在遇到各种火灾时有心理准备,能保持镇静,遇险不慌,将报警、扑救与逃生同步进行,充分利用消防人员赶到前的有利时间,避免各类火场悲剧的发生。
2.4 提高物业人员消防管理水平
上海特大火灾事故初步调查结果,起火原因是无证电焊工违章操作,火花引燃了易燃物。而我国《消防法》明确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同时,焊接现场不仅要配备灭火器等消防防护设备,还得设有专门的现场监护人,不得在可燃物旁或大风天气下作业。正是这些无证电焊工缺乏相应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给消防安全带来了隐患。物业管理人员作为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一环,其消防管理水平如何更是关乎到消防管理的效果和成效。物业管理人员应该配备一定的消防管理员,要具备系统的、完善的消防管理的经验和知识,充分掌握一些现代化的消防管理手段和技术,例如高层住宅建筑一般都配备自动报警系统,要求物业管理人员能够熟悉其功能与特点,还要精通火灾的扑救和设备的操作,并且能够排出初级的故障。会报告火警并会疏散群众,有效协助消防部队扑救火灾。为此,物业公司要加大消防安全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力度,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没有达到上岗要求的坚决不能允许从事相关消防工作。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检查和考核,对一些责任心比较差,发现自动报警信号也故作不知,对报警情况不予理睬的人员要加大惩罚力度。对一些工作积极负责、工作突出的要予以物质与精神层面的奖励,在整个单位内部形成消防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
3 结论
总之,一些血淋淋的教训告诫我们,高层住宅的消防管理工作关乎到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丝毫马虎不得。尽管高层建筑消防管理工作依然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但是只要我们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意识,进一步健全各种法规制度,充分发挥各单位、部门的职能作用,不断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就能将损失降到最低,也最大限度的保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章为民.现代高层住宅人性化消防设计探讨[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3(22).
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范文4
关键词:高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
中图分类号:TU97文献标识码:A
在我国实体经济及建筑业高速发展的今天,随着高层建筑越来越多,高楼消防安全危机开始凸显。虽然火灾在建筑安全事故中所占比例较小,但是,火灾造成的伤害之大,死亡人数之多,经济损失之严重,影响之恶劣,都足以使人触目惊心。国家、地方虽然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规范来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一旦引发火灾,必将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及群死群伤事故。例如,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5亿元。因此,对高层建筑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进行研究具有其现实意义。
1、高层建筑实体存在的消防安全特征
1.1火势蔓延快且控制难
高层建筑有竖向的各种通道,比如楼梯间、电梯井、管道井、电缆井等,这些功能必要的内部通道会在火灾时形成若干个竖向火洞,火灾时烟气一定向上升腾,就在建筑里面形成了烟囱效应,助长了火势蔓延,据测定,在火灾初起阶段,因空气对流,烟气沿楼梯间或其它竖向管井扩散速度为每秒3到4米。如一座100米高的建筑,在无阻挡的情况下,近半分钟左右,烟气就能顺竖向管井扩散到顶层。
1.2救援疏散困难
普通电梯在发生火灾时由于切断电源等原因停止运转,多数高层建筑安全疏散主要是靠楼梯,而楼梯间内一旦窜入烟气,就会严重影响疏散。从高层建筑防火环境考虑,用一般消防设备应对高层火灾,难免有心无力,错过最佳的救援时机。
1.3扑救难度大
高层建筑高达几十米甚至几百米,发生火灾时从室外进行扑救相当困难。国内外的高层火灾经验证明,超过100米的高楼着火,靠外部救援扑灭大火几乎不可能。
2、高层建筑施工存在的消防安全管理问题
2.1建设主管部门监督相对薄弱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但是仍然存在安全监督体系不健全,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职责不落实,人员素质不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贯彻落实不力,以及执法不严等问题,部分地方建设主管部门仍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一些建设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沟通不力,发生事故后未能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不能及时结案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教育,整改措施得不到有效落实,造成同类事故在同一地区经常发生。
2.2施工企业制度不规范,消防组织机构不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不明确
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只重视施工进度,施工效益,而轻视消防安全问题,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未制订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些施工单位因自己没有消防资质,便挂靠其它有资质的单位,甚至有些施工项目被层层分包,势必造成工程施工质量粗劣,消防安全管理脱节。
2.3施工现场易燃可燃材料多
对于当今高层公共办公建筑来说,业主都希望通过施工使建筑造型美观,环保,不可避免的使用了大量的易燃、可燃材料,如保温材料聚苯板,吊顶板采用木质板吊顶,隔墙采用了大量的木质隔板,家具、书桌、门均采用实木材质,地面使用地毯等。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受到场地的制约,大量易燃可燃物,如木方,跳板,油漆等大量存放,建筑材料跺与垛之间缺乏必要的防火间距,甚至有些材料堆跺堵塞了消防通道,一旦发生火灾,势必会造成火势迅速蔓延,并产生大量的浓烟和有毒气体,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2.4施工现场场地狭小,作业交叉面多,切割、动火作业多,很容易引发火灾
在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大量的金属材料需要进行切割,如果施工人员没有采取防护措施,火星飞溅到易燃物品上,很容易造成火灾。2000年12月25日,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东都商厦发生火灾,共造成309人死亡,就是由于电焊火渣溅落到可燃物上引起的。
2.5生活区、办公区火灾隐患较多
职工宿舍大多是简易可燃临时用房,有些施工项目,在未完成施工任务的楼内地下室设置工人宿舍,造成屋内人员密集,衣物、被子等可燃较多,乱拉电线现象较多,尤其到了冬季,室内使用电暖器、电褥子取暖,用电炉子做饭等,在用火用电方面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火灾,同时造成人员疏散困难,火灾扑救困难等问题。
2.6消防设施管理存在缺陷
在施工过程中,一些企业为了节省开支,没有配备灭火器、消防水箱,消防泵房,临时消火栓等消防设备,有些施工单位虽然配备了临时消火栓等,但是配备不到位,存在水泵压力不足,消火栓质量不高,一旦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火灾,只能等待专业消防机构进行救援。。
2.7施工企业教育培训不到位,施工人员消防知识缺乏
施工单位对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不够,有些施工单位更是走走过场,应付上级部门的检查,使作业人员根本不了解现场及本岗位的消防隐患,有的作业人员更是不会使用灭火器,更别说灭火了,一旦发生火灾,基本的自救逃生知识都不知道,这就导致了大量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3、如何解决高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3.1行政主管部门加大检查处罚力度
《消防法》第二条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网络。其中,“部门依法监管”,是做好消防工作的关键。
3.2企业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落实安全责任制
对于高层建筑施工,必定存在许多专业参建单位,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的有关规定,这就要求总承包必须建立一个全面有效的管理机制,设立消防组织机构负责消防安全,划分管理范围,层层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保施工现场每个环节都有人监督、检查、管理,严格执行消防安全防护措施,真正做到制度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
3.3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施工中不断进行完善
总承包单位应与每一位分包单位都签署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对施工现场的易燃可燃材料要合理存放、合理布置,材料加工区必须有安全有效的防护措施、灭火设施。施工现场要严禁吸烟,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设专人看火,配置足够的灭火器材。
3.4设置消防水箱,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特别是重点消防区域,包括油漆库房、木工加工区、现场临时配电箱等区域都必须设置足够的灭火器材,以保证在发生初期火灾时,得到及时有效的扑救。同时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栓,严格规范其使用制度,并不得以任何理由锁闭消防栓系统。
3.5加强消防安全培训
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范文5
建筑电气消防系统主要包括四个部分,即消防供电、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电气消防系统的设计施工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出台的相关规范和要求,比如《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及《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政策文件。
本文中,笔者以自身多年的工作经验为基础,分析总结出导致电气火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第一,线路故障,主要包括接触不良、超负荷、漏电、短路及配电盘故障等问题;第二,设备故障,如使用电加热器具的方式方法不当等都可能会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电气消防安全审查管理常见的问题
建筑电气消防审查监管工作的内容主要分为两点:一是建筑消防系统的强电系统,二是建筑消防系统的弱电系统。电气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审查监管不严格,导致设计方案存在缺陷
建筑电气消防系统除了要按照相关设计规范进行,还应该考虑到项目的特点及环境位置等多方面的因素。因此在针对设计方案的审查管理环节一定要严格。但是由于监管审查存在的疏漏,致使部分建筑的电气消防设计方案存在缺陷,无形中增加了火灾隐患。
1、不科学的导线敷设方式
依据有关输电导线的敷设规定,线路敷设要考虑到系统、电压等级及电流大小等因素,然后选择科学的方式。然而许多设计人员对此并未足够重视,在设计敷设线路时没有明确标明同一线管、线槽内导线的顺序,这样不但使得后期的维护检修十分麻烦,还有可能导致高压导线发热着火,影响整个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转。
2、不合理的供电方式配置
发生火灾事故时,消防设备正常运转供电的前提在于安全可靠的消防电源及配电。但在消防安全审查监管中却发现不合理的供电方式成了最常见的问题之一,特别是在一类高层建筑中,这一问题尤为明显。在《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中对建筑设计防火用电有明确规定,一类高层建筑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配备两个电源;二类高层建筑应按二级负荷要求由两回电路进行供电。若仅依靠地区电网供电,严格来说电源进线再多也无法保证两个独立电源,因此根据要求,对于一类负荷除了应从两台变压器分别供电的母线上取电外,备用的柴油发电机也要求配备。
3、自动装置设计不科学
自动装置有温度感应和烟尘感应两部分构成,是建筑电气消防系统中重要的现场终端。一旦自动装置的设计不科学,运行中将会严重影响整个系统的功能。根据规定,在设计时就需要测量分析自动装置的安装高度、敏感程度、感应范围等,保证投入使用后发挥作用。然后审核检查的实际情况却是设计人员没有足够重视对这些因素的分析测量,使得投入使用后的自动装置达不到整个消防系统的实际要求,不能有效监测预警火灾事故,无法及时为消防系统提供警报提示,整个消防系统也就成了毫无意义的摆设。
(二)审核规范滞后
在审核过程中,消防管理部门需要根据相关的规范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然而因为实际建筑电气消防需求快于审核规范的更新扩展速度,因此就导致审核空白的存在。比如现阶段有关规范中模块安装的要求不明确,使得设计方案中模块安装位置、方法安全性差,进而会整个消防系统的性能提升产生了影响。
三、电气消防验收管理中常见的问题
(一)不合格的材料设备
建筑电气消防体系的建设中要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多种多样,而且不同的材料设备还对环境以及位置等条件有具体要求,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因此在消防部门的验收管理时,务必要重视对材料设备等的质量把控,材料设备品牌的考察、选择和招投标等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把关,准确把握相关材料设备的生产工艺水平、具体时效和损耗情况等重要数据,从而提高安全系数。
(二)施工过程不严格
在消防系统的建设过程中,一些施工单位为了减少成本投入以及减少工程时间,在施工过程中不遵照消防系统建设的相关规范进行,这样建设出来的消防系统无疑是存在问题的,一方面不利于系统的有效运转,另一方面也会存在火灾隐患。所以,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工程建设的监管环节一定要严格执行,落实到位,保证工程与设计方案的统一性,保证施工质量。
(三)不明显或错误的指示标识
在建筑电气消防系统中,警示标识的作用是巨大的,它能有效提升人们的消防意思,同时在发生火灾事故时降低危险造成的损失。然而在消防监管部门的实际验收过程中却发现,有些建筑物内部警示标识存在数量过少、位置不显眼等各种问题。甚至在一些建筑内部的疏散指示标示都是错误的,将辅助疏散标示代替灯光疏散指示标示。辅助疏散标志在火灾事故发生而应急照明无法及时使用时根本无法起到疏散指示的作用。
(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功能缺失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以实时监测火情并发出警报提示,也可以控制各种消防设施、指挥人员疏散、监控火情的发展。整个自动报警系统的装置数量、种类众多,任何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导致系统整体的运转效果受到影响。比如在安装触发器件时位置不准确,会导致发生火灾时报警信号不能及时上传,影响整个系统的反应,进而造成更大的事故。
(五)消防联动控制功能无法实现
消防联动控制指的是在控制室确定火情并将火灾位置的非消防电源断开后,相关区域的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标识能够自动运行。然而在实际的消防审核验收时却发现,不少建筑消防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都存在问题。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两个方面:第一,控制、通信及警报线路的设计和施工不符合相关规定,运行过程中对整体系统存在干扰甚至损坏等负面影响;第二,不规范的模块安装和接线,影响了信号的及时准确传输,导致联动控制功能不能实现。
四、结语
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范文6
摘要:随着毕节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高层、地下建筑如雨后春笋般的涌现出来,为城市的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带来生机与活力。由于高层、地下建筑结构复杂,其火灾特点与一般火灾不同,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面临严峻考验。本文从高层建筑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消防安全管理,以及人们的日常消防安全意识等方面阐述了高层建筑防火安全问题的现状及对策。
关键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 管理 对策
中图分类号:U445 文献标识码:A
1毕节地区高层、地下建筑的基本情况。
高层建筑是指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和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城市用地日益紧张,因而促进了高层建筑的发展。据调查统计,毕节市共有高层建筑156幢,其中七星关区92幢;大方县2幢;黔西县23幢;金沙县10幢;织金县13幢,纳雍县13幢,威宁县1幢,赫章县2幢。全区所有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均在100米以下,一类高层建筑共83幢,其中已建成投入使用的27幢,在建的56幢;二类高层建筑共73幢,其中已建成投入使用的44幢,在建的29幢。由于毕节地区地处偏远,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工业相对薄弱,工业建筑均为单层和多层建筑,无高层工业建筑。地下建筑8幢。
2高层建筑的火灾危险性
一是火势蔓延快。高层建筑的楼梯间、电梯井、管道井、风道、电缆井、排气道等竖向井道,如果防火分隔或防火处理不好,发生火灾时就会产生“烟囱效应”,成为火势迅速蔓延的途径。二是疏散困难。高层建筑层数多,垂直距离长,疏到地面或其他安全场所的时间也会长一些。且高层建筑人员,发生火灾时由于各种竖井拔气力大,火势和烟雾向上蔓延快,增加了疏散的难度。三是扑救难度大。高层建筑高度达几十米,甚至超过二三百米,发生火灾时从室外进行扑救相当困难,一般立足于自救,即主要靠室内消防设施。四是火灾隐患多。
3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
3.1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明确,管理混乱。部分高层建筑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没有统一的物业管理单位,有的建筑本身就是多产权,有的是产权的单位通过租赁将建筑物的全部或者一部分出租给其他单位,导致多产权或多使用权相互交织。这类建筑由于涉及多家单位,而且属于产权、使用权和管理权分离,在管理上互相推诿,在经费投入上相互扯皮,导致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明确,消防设施的配置和维护不到位,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还有部分建筑物尤其是高层单体楼物管费收缴困难,大楼无人管理现象严重。
3.2消防设施完好率低。一是由于管理不善和偷盗时有发生,导致高层建筑室内消防栓损坏、器材丢失严重,特别是住宅建筑和多产权建筑或多营业场所建筑的公共部分,室内消火栓损坏、器材丢失等情况相当普遍。二是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作原理不熟悉,不会操作控制设备,往往个别探头误报等小故障,就将报警系统长时间关闭,导致整个报警系统停用、瘫痪。三是公共疏散通道中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多数损坏,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消防设施得不到有效的维护保养,年久失修,损坏严重甚至完全瘫痪。四是老楼、旧楼室内消防栓无水枪水带、室内消防管网无水,以及疏散通道堵塞等情况非常严重。究其主要原因为老楼、旧楼高层建筑无业主委员会、无大修基金、无物业管理,导致建筑物室内消防设备不能得到妥善的维护保养,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3.3设有户外大型广告牌,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位于城市中心区域的商住楼,产权单位为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在商住楼建筑外墙四周设置固定广告牌,租赁给广告公司打广告。造成用于逃生和灭火救援门窗被封堵,一旦发生火灾,人员逃生困难,也加大了灭火救援的难度,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
3.4业主和物业管理单位不够重视。业主和物业管理单位消防意识淡薄,多数物业管理单位消防法律意识不强。在日常的消防管理工作中,不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法律法规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了解不多,消防工作往往没有专人负责。
3.5居民自防自救能力弱。高层建筑内居民普遍缺乏消防安全常识,堵塞通道、防烟楼梯间防火门常开的现象突出,许多住户使用可燃材料装修,而且遮挡、拆卸建筑消防设施,加之物业管理单位制定的灭火疏散预案流于形式,很少组织演练,居民缺乏最基本的逃生自救常识和技能,自防自救能力弱。
4提高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工作措施
4.1强化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监管。要按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06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责任。对达到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的高层建筑,要严格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对消防设计进行严格审格、严格验收。
4.2明确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一是明确物业管理公司的消防安全职责,要把物业管理公司确立为建筑消防管理的责任主体,对消防安全工作负责;没有物业管理且有多个单位的高层建筑,由各单位协商,推选出一个单位具体负责该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其他单位要投入消防安全管理费用。二是督促高层建筑的使用单位与物业管理公司签定消防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职责,由物业管理公司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进行统一维护管理。三是督促使用单位对使用场所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管理,并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常识教育,制定应急预案,组织灭火疏散疏散的演练。
4.3加强固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要督促高层建筑使用单位或消防安全管理单位与有资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签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由维保企业定期对高层建筑固定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同时,督促高层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接入远程监控系统,施行远程监控,一旦发生火灾,能及时发现,快速出警、迅速灭火。
4.4加强消防安全检查,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隐患。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进一步深入开展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对高层建筑内部消防设施、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进行严格检查,确保消防车通畅通、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特别对设有逃生和灭火救援户外大型广告牌,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产权单位和广告公司将其拆除,为逃生和灭火救援创造有得条件。
4.5加强培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加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以及物业管理公司责任人和具体从事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使其能够掌握消防管理的基本常识,能够熟练的操作消防控制室的设备和掌握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特别是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必须经消防机构培训合格,并取得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后,方能上岗,持证率必须达100%。
4.6加强宣传力度,提高人员消防安全意识。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介和手段,广泛深入地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在社会普及防火、灭火和自救逃生知识。督促高层建筑使用单位或物业管理公司在建筑内设置消防宣传栏、消防漫画、专题图片展等,让群众在进出楼道时,时时看的到消防安全知识。内容上要重点突出高层建筑安全疏散、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简单设施使用以及高层建筑内常见的习惯性违法行为等基本常识。
参考文献
[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