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创业就业计划书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残疾人创业就业计划书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残疾人创业就业计划书

残疾人创业就业计划书范文1

一、残疾人文体工作现状

1 文体活动不丰富,形式单调。残疾人大多行动不便,开展文体活动主要集中在重大节日和有关政府部门、残联等组织的大型运动会、文艺汇演、艺术作品展等,活动格局几乎一成不变,经常性活动开展较少。内容形式比较单一,推广普及率不高,尤其缺乏适合残疾人开展的活动,创新很少。

2 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总量偏少。专门用于残疾人的文体基础设施非常少,大都借助公共文体设施进行。盲人阅览室设在公共图书馆,社区、农村的文体活动场所基本以健全人为主,残疾人使用参与极少。仅有一些文体设施也集中在特教学校及省残疾人体训中心,而且也不够规范完备,全省没有专用标准运动场、文体活动场馆,基本为训练而用。

3 没有固定队伍。残疾人文体工作,除各级残联参与推动外,主要依托社会力量完成。各类文体活动场馆、站所即使热心帮助开展文体工作,但毕竟只是协助,没有专业管理队伍,真正关心残疾人文体生活需求难免纸上谈兵。

4 残疾人自信心不足,期望值低。总感觉残疾人还搞什么文体活动,岂不让人笑话。因此在文体生活上要么没有需求,要么就压抑需求。

5 专业队伍缺少经费,成绩一般。全省仅省本级成立了残疾人体训中心,部分设区市成立了残疾人专业训练队,个别县设有拳头项目训练基地,但由于经费不足,残疾人体育竞技项目主要围绕拳头项目和特色项目,在国内外赛事总体成绩位居全国中下游,基本和江西经济发展水平相当。没有专业文艺团体,参加全国文艺汇演仅限于临时选拔演员、短期集训等,缺少专业和训练有素的残疾人艺术人才。

二、制约残疾人文体工作开展的主要因素

1 重视和投入不够。江西全省有283万残疾人,占总人口的6.39%,是一个庞大而特殊的群体,由于各种原因,各地对残疾人文体工作还不够重视,没有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识其重要意义。有的残联领导和干部也不重视残疾人文体工作,精力完全放在康复、扶贫、教育、就业等残联主要业务工作上,对残疾人文体工作不闻不问,不抓不管。经费投入相应不足。省本级体育有少量预算经费,文化方面没有固定经费。各市、县基本没有预算经费,投入具有随意性。

2 人才队伍严重匮乏。全省除特教学校和省残疾人体训中心有少量专业文体人才外,文艺创作、文化演出、体育训练、文体管理、活动策划人才很少,更缺乏良好机制、稳定环境引进和培养人才。省残疾人体训中心曾长期临时聘用教练和工作人员,今年省政府批了8个编,主要靠临聘人员干活,编制少待遇低难以引进和留住高层次人才。特教学校大多以教学为主,涉及文体不多,难以吸引高素质文体人才。

3 大型活动举办少,没有整体推动效应。目前省本级没有举办承办过大型综合性残疾人运动会,文艺方面只举办过“中国残疾人艺术团江西巡回演出”等少数活动。大型活动少,无疑缺乏力度和整体全方位推动的作用。

三、加强残疾人文体工作的思考

1 应加强文体设施和工程建设。加快设施建设。加强专用场馆建设。省本级和有条件的市县要尽快建立专门标准场地和运动场馆。加强基层活动场所建设,将残疾人健身器材、文化活动器具配发到所有社区、村委会,将残疾人书籍配发到所有农家书屋,将盲文阅览室、残疾人活动室建设到乡镇、街道。加强整合利用社会文体资源,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充分利用公共文体活动场所,进行无障碍改造、开辟残疾人专区。

加快工程建设。继续参与实施好全民健身计划、流动舞台车、信息和交流无障碍建设等工程,同时结合各地实际创新推出实施新工程,像去年实施、今年铺开的“文化进社区――农家书屋”等项目,形成示范效应。

2 要注重丰富活动内容。加大文体活动下乡进社区力度。文化下乡,结合“文化扶贫”、“文化助残”,组织残疾人开展文体活动。并在“文化进社区”“文化进乡村”试点基础上予以推广,确保农村、社区残疾人天天有书读、月月有戏看。体育下乡,会同有关部门,针对农村、社区残疾人特点“量身定做”体育活动。

积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精心组织主题文体活动。围绕残疾人节日,组织文化艺术节、艺术作品展、文艺汇演、趣味运动会、才艺展示活动。结合全民健身计划和残奥、聋奥、特奥运动,将运动会项目大众化,成为残疾人喜爱的运动项目,提高参与度。注重创新活动内容。像去年推出的“社区残疾人趣味运动会”、今年推出的“残疾人唱红歌活动”等,喜闻乐见,参与度高。

3 要加大推广和产业发展力度。善于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2005年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到江西演出,组织了中央和省内主要新闻媒体通过策划演出前期、期间、后期系列报道,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立体刊播,社会反响大,让社会进一步了解了残疾人事业。善于把握特点策划推广。找准特色特点往往能吸引新闻记者关注和群众积极参与。

积极培育和发展产业。这种产业只可特色发展,不宜面面俱到。从江西省情看,成立残疾人艺术团体很有必要,这方面目前是空白。打造融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广告、演出经纪于一体的文化传播公司,联接残疾人文体活动和项目。

残疾人创业就业计划书范文2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__〕7号)、《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20__〕3号)、《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__〕78号)精神,推进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清形势,明确要求

(一)认清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形势。残疾人是一个数量众多、特性鲜明、特别需要帮助的特殊社会群体。我县现有残疾人2.2万,涉及全县近五分之一的家庭。县委、县政府历来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特别是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残疾人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显著改善。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县残疾人事业基础还比较薄弱,残疾人事业仍滞后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等任务还十分艰巨,一些乡镇和部门对发展残疾人事业重视不够,歧视残疾人、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残疾人的整体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能力需进一步增强。因此,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已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二)明确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政策扶持、市场推动的发展格局;坚持普惠特惠、全面发展、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的工作方针;坚持人道主义、扶残助残的基本原则;坚持缩小差距、协调发展、共享小康、走在前列的工作目标。到20__年,覆盖全县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初步形成,贫困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得到基本满足,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大幅度提高,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残有所助”。到2020年,残疾人都能得到基本公共服务,努力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使广大残疾人同全县人民一道向着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

二、健全残疾人保障体系

(三)保障残疾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残疾人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服务,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县人事劳动社保、卫生部门要将残疾人分别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不断扩大保障覆盖面,逐步提高保障标准,适度增加保障内容,确保残疾人“应保尽保”。将贫困残疾人列入城乡医疗救助、惠民医疗的重点对象,切实解决贫困残疾人看病难的问题。

(四)保障残疾人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将残疾人康复服务纳入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实现资源共享,逐步形成完善的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体系,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保障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建立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专项基金,或定期发放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券(卡),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时效。每年要按残疾人康复需求,制订年度康复计划,组织实施各项康复服务。将贫困残疾人购置基本辅助器具所需补助经费纳入公共财政支付范围。各乡镇、县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公益性专业康复服务机构与设施,完善功能,规范管理,切实提高康复服务水平;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康复机构;充分利用城乡社区内各种有效资源,积极开展社区康复服务,扎实推进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免费为孤残和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提供抢救性康复治疗。城乡社区要配备残疾人康复协调员,加大对基层社区康复人员培训力度。

(五)建立健全残疾预防体系。建立健全政府牵头,县卫生、人口计生部门为主,相关部门、有关社会团体及专家参与协作的残疾预防工作管理体系。将预防出生缺陷和残疾、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纳入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订实施配套工作计划,广泛开展以一级预防为重点的三级预防工作。免费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病残儿家庭再生育孕妇产前筛查与诊断及孕产优生检查。加强对各类人群的健康宣教。强化安全生产、劳动保护、 交通安全和环境污染等方面的执法监察,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与发展。建立健全全县出生缺陷与残疾的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出生缺陷监测和0~ 6岁残疾儿童的监测方案。建立残疾人信息共享机制,开展信息收集、监测和研究工作。

(六)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按照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目标。全面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完善覆盖城乡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救助机制,逐步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县民政部门要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持证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的家庭中的持证重度残疾人,参照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发放补助金,并享受其他社会救助政策;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将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重度残疾人纳入集中托养、日间照料或居家安养。县人事劳动社保部门要将照料居家安养残疾人人员的工作作为社会公益性岗位进行安排。政府有关救助机构要及时救助、妥善安置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残疾人。县规划建设、房管等部门对农村残疾人要优先给予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优先落实救助措施;对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优先给予廉租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保障,优先安排实物配租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七)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险政策。确保城镇残疾职工按照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职工,对其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给予相应的补贴。落实和完善贫困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政策,鼓励并组织个体就业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创造条件将农村残疾人纳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障范围。

三、促进残疾人的全面发展

(八)发展残疾人教育。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全民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和教育发展评价考核体系,科学规划,特别扶持,保障残疾人平等享有教育权利。全面普及残疾人九年义务教育,加快发展学前康复教育和高中阶段特殊教育,保障适龄残疾人享有十五年教育,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鼓励支持残疾人参加高等教育。完善全县特殊教育体系,积极创造条件,创建1所接纳智力、听力、视力三残儿童少年康复与就学的综合特殊学校本文 ,有条件的普通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点,对部分特殊需要委托培养的学生进行委托培养等多种形式满足全县三残儿童少年的就学需要。建立扶残助学制度,进一步完善助学政策,残疾儿童在公办幼儿园接受教育的,给予减半或免收保育费;对于需要语言和康复训练的聋儿、脑瘫儿和智残儿,凡家庭生活困难的,可予减半或免收教育康复训练费用,相关经费由县财政给予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在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县内各学校免除学杂费、课本作业本费、住宿费,免费提供爱心营养餐;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免除学费、代管费。为中等职业学校的困难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免费提供爱心营养餐。支持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接受中、高等教育,非低保、非特困家庭的残疾学生接受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的每人每学年补助300元,就读全日制普通大学专科及相当学历以上的每人每学年补助500元,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中、高等教育和自考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的当年一次性补助750元;家庭持有本县民政、残联等部门签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残疾人特困证》的残疾学生或父母残疾的学生接受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的每学年补助500元,就读全日制普通大学专科及相当学历以上的每学年补助1000元,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中、高等教育和自考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的当年一次性补助1250元。县各有关部门、残疾人所在单位和有关社会组织要免费对残疾人开展扫除文盲、职业培训、创业培训,鼓励残疾人自学成才。努力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待遇,特殊教育的教师岗位津贴按基本工资(含教师提高的10%)、职务岗位津贴和保留性岗位津贴之和的30%发放。开展特殊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对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在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晋级等方面,予以优先和照顾。各级各类学校在招生、入学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学生。

(九)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县各有关单位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对未达到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的单位,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完善县地税部门代征制度,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其促进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重要作用。鼓励和扶持兴办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农)疗机构、辅工场等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保障残疾职工合法权益,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扶持。要积极出资扶持、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将难以实现就业的残疾人列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优先提供就业援助。多渠道筹集资金设立残疾人创业专项扶持基金。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和其他新型就业形式的资金扶持、税费减免、贷款贴息、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相关政策。将农村扶贫开发和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到贫困残疾人家庭,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从事种养业、手工业和多种经营。完善残疾人扶贫基地扶持政策,凡具有一定规模安置残疾人就业和带动残疾人脱贫致富成效明显,并被列入省、市、县级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的,县农业等相关部门依照同级农业龙头企业的优惠政策给予扶持。积极组织和推动残疾人就业,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增强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的能力。建立和完善残疾人人才开发和交流的公共服务平台以及残疾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平台。鼓励和支持各类职业学校、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开展残疾人就业创业培训。每年要按残疾人技能培训需求制订年度培训计划,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农业知识与职业技能培训。每年定期选拔残疾人技能能手参加市级残疾人技能竞赛和技术比武,充分调动残疾人学习职业技能的 积极性和主动性。

(十)繁荣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鼓励、组织、扶持残疾人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保障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文化体育权益”。建立县残疾人文化艺术中心。加大向残疾人提供免费文化产品、文化活动和文化服务的力度。公园、旅游景区、展览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对残疾人实行免费开放;健身公共场所要配置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健身器材;公共图书馆要为盲人提供有声读物,县级公共图书馆要建立盲人图书室,配置盲文版书籍;盲人读物邮件免费寄递。低保、特困残疾人家庭免费收看有线电视。有计划地兴建适合残疾人特点的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场所。建设残疾人文化体育设施,完善管理和训练功能。每四年要举办一届残疾人综合性运动会、残疾人特殊文化艺术比赛和演出。鼓励支持残疾人参加国内、国际文化艺术比赛和交流。建立残疾人优秀运动员、文化艺术人才的培养、选拔、输送、激励机制,完善残疾人优秀运动员的就学、就业、医疗和生活保障,对获得优异成绩的残疾人运动员及其教练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

(十一)加快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残疾人服务业。以残疾人全面享受基本公共服务为目标,将残疾人服务业纳入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实施计划,建立为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托养照料、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辅助器具服务、专门协会活动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公益机构,同时推动其他公共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惠优质服务。将残疾人公共服务机构开展服务所需经费纳入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鼓励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通过民办公助、公办民营、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兴办残疾人服务机构。加大对残疾人服务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依法运用税收减免、贷款贴息、经费补助和奖励等方式扶持残疾人服务业发展。将为残疾人公益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加快县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教育培训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到2015年县本级的残疾人公益服务基础设施基本达到上级残联考核标准。县发改部门要优先安排立项;县财政部门要优先安排项目资金;县规划建设部门要提前进行项目规划;县国土资源部门在安排年度建设用地指标时优先保障为残疾人服务的社会公益类项目用地需要,优先安排残疾人服务业建设项目用地。

(十二)加快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社区、城市道路、公共设施和场所等项目,要实行无障碍设施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中心乡镇要逐步推行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县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在审查建设项目时,要将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列入审查范围,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审查、审批与验收公共建设项目无障碍设施时,要听取残疾人代表和残疾人组织的意见。充分考虑残疾人需求,对贫困残疾人家庭住宅无障碍改造提供资助。公共交通工具和站所要配置无障碍设备,标明残疾人专用座椅;公共停车区要设置方便残疾人的专用停车泊位,并为残疾人代步车停车提供方便和照顾。残疾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优先购票并优先进站、上下车船,其随身必备辅助器具应予免费携带。要积极创建信息无障碍平台,推广应用文字转换语音或语音转换文字装置,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县广播电视台要定期播出手语或配有字幕的新闻节目,影视作品和节目要加配字幕,并确保字幕播出的完整性。网络、电子信息和通信产品要方便残疾人使用。

五、建立健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支持保障体系

(十三)建立完善稳定的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经费投入,将残疾人事业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建立财政资金投入稳定增长的保障机制,残疾人事业经费视地方财政收入情况适当增长。将残疾人专业服务设施建设、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重度残疾人托安养设施和无障碍设施改造等纳入县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大项目建设行动计划,给予重点扶持。县财政每年应安排一定额度的专项经费,落实中央和省、市重点扶助项目的相应配套资金,确保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需要。

(十四)贯彻落实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乡镇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制订出台扶持残疾人的配套政策。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残疾人代表、委员需占一定比例,优先考虑优秀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尊重残疾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残疾人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县人大、政协要吸收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代表参加,定期组织开展与残疾人权益有关的康复医疗、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等工作的监督、视察、检查、验收等活动,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加大对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的力度,对需要法律援助的残疾人做到“应助尽助”。在县、乡(镇)残联和基层社区(村)、福利企业等残疾人较为集中的地方,可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或工作站。县公、检、法、司等部门要加大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治观念,提高残疾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十五)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在全社会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树立“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县宣传、文化 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宣传残疾人事业和残疾人自强模范及助残先进事迹。县教育部门要将人道主义思想纳入中小学德育教育内容。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及老龄协会等社会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加大对残疾职工、残疾青年、残疾儿童、残疾妇女和残疾老人的扶助力度。各乡镇和县有关部门要全面开展扶残助残爱心乡镇、爱心单位创建和“自强模范”、“助残先进”等评选活动,对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六)促进残疾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进一步建立完善残疾人福利政策和社会助残捐赠政策,鼓励社会支持、参与残疾人福利和慈善事业。按照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宗旨,加大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力度,福利和体育彩票公益金要按一定比例用于残疾人康复、救助等福利项目建设和残疾人教育及体育事业。县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慈善团体要积极为残疾人事业筹集善款。广泛动员社会各界踊跃为残疾人开展爱心捐助活动,积极培育扶持为残疾人服务的慈善公益组织。创新残疾人慈善募捐的方式和手段,促进为残疾人服务的民间慈善机构的发展。

(十七)加强残疾人状况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建立残疾人信息资源平台,加大人力、物力投入,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缩小残疾人在信息社会中与健全人的差距。完善实时共享的残疾人基础数据动态信息库,全面准确掌握全县残疾人基本状况。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残疾人政策信息、办事程序、责任部门和联系方式,为残疾人网上办事提供便利。

(十八)开展扶残助残爱心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至2015年全面开展全县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建立覆盖全县乡镇和所有持证残疾人的残疾人综合信息系统。启动扶残助残爱心乡镇、爱心社区(村)、爱心单位创建活动,做好残疾人事业社会宣传。完善和落实残疾人康复医疗、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扶贫脱困、文化体育、社会保障、权益保障等政策,建立为广大残疾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长效机制。在创建过程中,要按照《浙江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区)创建办法》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完善服务设施、优化助残服务、扩大社会宣传、健全残联组织,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创建工作。

六、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组织领导

(十九)完善残疾人工作的领导体制。各乡镇要把残疾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要建立每年专题研究残疾人工作的制度,党政主要领导要承担第一责任,亲自部署残疾人工作;要明确一位党委领导和一位政府领导分别联系和分管残疾人工作,经常听取专题汇报,及时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定期检查评估、督促落实,并列入年度党委、政府工作报告内容;将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纳入社会事业发展的评估考核体系。落实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制,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报告、督办反馈、检查评估等制度;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县残疾人工作;县残联承担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要健全工作制度,配强工作人员,加强工作协调,提高工作效率。

(二十)发挥残疾人组织作用。县、乡(镇)两级残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并受政府委托行使部分行政职能。要支持残联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工作,参与残疾人事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对残联承办的社会事务和专业服务项目要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乡镇要通过整合、调剂现有人员编制,健全基层残联组织,落实残联专职理事长,切实加强残疾人基层基础工作;社区(村)建立残疾人协会,落实残疾人活动场所。加强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建设,为其开展活动提供条件,充分发挥其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二十一)加强残疾人工作干部队伍建设。要抓好残疾人专职、专业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按照有关规定选拔优秀残疾人干部充实县残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配齐配强县残联领导班子。全面落实残联领导干部以同级党委管理为主、上级残联协助管理的干部管理体制;县残联要履行对乡镇残联理事长、副理事长的培养、教育、了解、考察及提出使用建议的职责。根据当地残疾人口总量增长和残疾人工作发展的需要,配备必要数量的残疾人专职、专业人员,并落实相关待遇。县、乡(镇)残联专职理事长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配齐配强,与其他同级人民团体负责人享受同等待遇;县残联专职理事长符合条件的,可推选为县人大或县政协常委。积极推进残疾人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的专业化,逐步完善相关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建立和规范任职资格评定体系,稳定专业人员队伍。特殊教育教师和从事残疾人工作的手语翻译享受特殊教育津贴。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发展壮大助残志愿者队伍,建立服务平台,创新服务形式,丰富服务内容,建立志愿者助残激励机制,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服务。

主题词:残疾人事业 意见

残疾人创业就业计划书范文3

、2012年工作总结

(一)相关文件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

2.抓住主线不放松,促成了自治州党委3号和配套文件的出台。根据年初州残联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在州党委第66次常委会讨论审议由残联提交的博州党委、政府贯彻自治区3号文件实施办法的基础上,残联党组理事会根据常委会的意见和要求,又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自己的《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意见》,于2012年5月4日通过,5月14日印发实施。州党委3号文件的出台,这在我州残疾人事业发展进程中以州党委、政府文件印发尚属首次,因此,社会反响很大。特别是3.认真贯彻中央援疆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援博项目编制和对口衔接。在自治区残联的统一组织下,6月30日,由残联党组书记巴音克夏同志带领县市残联理事长赴湖北省及地州市残联衔接。在此之前,州残联根据自治区残联工作会议、自治区残联系统援疆工作规划指导意见、援疆工作五年规划方案等通知精神以及自治州党委对湖北援博工作的有关要求,残联理事会积极主动多次向党委、政府和发展改革委员会申报项目,同时要求各县市残联积极主动跻身于各地的援博总体规划之中。对目前(二)残联各项业务工作落实和完成情况。

1.贯彻自治区残联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年工作。

府、政协领导出席了会议。残联理事长王玉亮同志代表残工委作了工作报告,对残疾人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重点从贯彻好中央、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全面实施好博州党委、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意见,落实好《关爱工程》、完善好“两个体系”建设、维护好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具体的安排部署。会上残联党组书记巴音克夏通报了自治区《关于表彰自治区自强模范暨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宣读了《关于兑现自治州残疾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分别对考核优秀的博乐市、温泉县残联,考核为合格的精河县残联、阿拉山口社会事务管理局给予了3000元、1000元的奖励。同时对我州在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创建达标工作中成绩较为突出的博乐市小营盘镇、精河县大河沿子镇、温泉县查干屯格乡分别给予800元的奖励。为进一步落实2012年各项工作职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能够得到很好地贯彻落实,州残联与各县市残联签定了2012年残疾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最后,州政府副州长、残工委主任达楞塔从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残疾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住机遇、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残疾人事业新局面,强化领导、协调配合,全面提升残疾事业服务水平等方面工作了重要讲话,并要求与会全体人员要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关爱弱势群体,努力为残疾人多办好事、实事、难事,为构建和谐博州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创建工作。

目前,博乐市、精河县残联专职委员已上岗到位,温泉县已在常委会上通过,正在筹备招聘之中。三是积极探索和筹划解决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待遇问题。为了彻底实现残疾人基层组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州残联拟定了《博州村队、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误工补贴办法》。《办法》拟从村(队)初中以上、社区高中以上学历中选聘有一定工作能力、热心残疾人事业的残疾人专职委员,协助村(队)、社区残协主席开展工作。任期内的务工补贴主要从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途径予以解决,对无法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专职委员,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按每人每年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3.教育就业工作。

——就业工作。博州首个县级残疾人就业扶贫就业基地建设于正式启动。经过一年的培育和创建,今年4月6日,温泉县塔秀乡鑫羊农业合作社残疾人扶贫就业基地正式挂牌。基地通过发展养殖业,吸纳了35名残疾人实现了就业,有效改善了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减轻了残疾人的家庭负担,为全州开展残疾人扶贫就业工作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5万元扶助资金也已拨付到位。后期工作就是跟踪调查、分析监测这些残疾人就业后的生活变化情况,为其他同类型基地筹建提供依据。目前,博乐市、精河县也提交了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申请报告

——保障金征收工作。全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总体超额完成自治区280万元的征收任务。截止9月30日,全州已征收保障金338万元(其中博乐市201万元,精河县40万元,温泉县17万元,阿拉山口80万元),上划自治区169万元。实现了年初制定的征收工作突破300万元关口的预期目标。保障金管理使用严格按制度收支两条线进出国库。

我州是第一批没有“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建设任务的地州,因此,没有经验可谈和档案资料可查。加之我州各级残联基础设施还不健全,在目前情况下不具备开展三类残疾人的机构托养、日间照料的能力和条件。2011年,全州、州县市残联综合服务设施将全部建成,县级以上残联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同时,中残联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力度进一步加大,地、市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将要付诸实施。我们将积极争取,创造条件,“十二五”期间开展创建自治州、自治区、国家

级“阳光家园”示范区创建活动。

4.康复工作。

员暨康复救助《关爱工程》项目培训班,培训班邀请了自治区残联康复指导中心、医学院、第四人民医院、自治区盲校的领导、专家授课。全州各县市,乡镇场、街道、社区专(兼)职康复工作的领导及业务干部、康复协调员42人参加了培训。按照自治州2012年工作要点,9月14—18日,组织了县市、部分街道、乡镇、社区专职委员及康复协调员18人,赴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克拉玛依市学习考察了康复示范社区建设、日间照料、“七彩家园”、机构托养服务、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等内容,为后期项目开展获取了经验。州直聋儿语训部教师分两期8人次,在自治区残联聋儿语训中心进行了业务培训。

5.宣传文体工作。

——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实现三个预期目标。

动会,40名运动员两期集中集训150天,投入经费30余万元,在5月14日至19日的自治区第五届残运会上,我州代表队32名运动员参加了田径、举重、乒乓球三个大项36个小项的角逐,获得了14枚金牌、11枚银牌、6枚铜牌的优异成绩,团体总分进入前六名,实现了我们既定的奖牌总数超过上届,总分进前六名的奋斗目标。5月20日,自治州党政领导在州宾馆举行了庆功座谈会,博州代表团团长向自治州领导汇报了参加自治区第五届残疾人运动会整体情况。座谈会上州领导要求全州各族群众向全体残疾人运动员学习,学习他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勇于拼搏的精神。同时要求州残联继续做好运动员的选拔训练等工作,积极为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及第五届全国特奥运动会输送优秀运动员,为自治区、自治州各族人民争光。值得庆贺的是,我们选送的运动员在福州全国特奥会上取得了两枚金牌。三是实现盲人歌手参加全国决赛的目标。为了参加自治区第三届盲人歌手大赛,通过精心选拔和准备,我州选送的蒙古族盲人歌手冬花,在自治区8月2日盲人协会举办的声乐、器乐大赛上取得了二等奖,我州东花是代表自治区残联参加10月全国决赛的唯一选手。

6.残疾人信访工作。

信访接待是残联密切联系残疾人,为残疾人排忧解难窗口。截止目前,共接待残疾人来信来访、电话咨询80人次,主要是就业咨询与求助、康复辅助器具需求、残疾人优惠政策咨询、生活、医疗救助等内容,调解和提供法律援助9人次。各级残联都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在认真接待来信来访的同时,尽最大可

能帮助他们解决合理要求,答复具体问题,对于不能及时解决的则做耐心解释。严格按照中国残联规定的残疾人种类、等级、评定标准和第二代残疾人证换发要求审核办理,维护了办证的严肃性。目前,已审批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6714本,占残疾人总数的81.8%。

7.项目工作。

——项目进展及资金来源使用情况。州、市合建项目总面积2794平米,目前工程正在收尾阶段,10月底有望竣工;温泉县已于底交付使用;精河县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同老年活动中心联合建设项目已破土动工。

项目建成数量三个,总面积3294平米,总投资规模658.8万元。

州残联资金来源:中央投资60万元,地方配套12万元;自治区新残字〔〕5号下达给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50万元中,州残联67.5万元;新残字〔〕146号下达州残联50万元,合计189.5万元。

温泉县资金来源:新残字〔〕号下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50万元。以上三项合计总投资427万元。资金缺口250万元。目前,精河县100万元项目资金尚未到位。

8.残疾人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

残联将各县市报送的基础资料进行分析统计,在规定的8月31日上报自治区残联组联部。通过底调查,比较全面、真实地掌握了全州持有一、二代残疾人证的各类残疾人数量、类别、级别、地区分布、家庭状况、社会保障、教育就业、康复服务等方面的状况和需求。

(三)第四季度重点工作。

1.出台一个办法。继续努力、协调和完善由财政、民政、社会保障、残联《关于解决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误工补贴办法》,努力解决300余人的待遇问题。

3.搞好一项活动。12月底,完成“十一五”末评选表彰自治州残疾人自强模范、残疾人之家、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残疾人工作者先进个人活动的表彰活动。

4.完成4期培训。一是举办新任残疾人专职委员培训班。二是举办第二期中国手语培训班(包括社会窗口单位)。三是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班。四是举办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培训班。

5.做好五年总结。今年是执行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最后一年,总结好过去五年的工作,对规划未来十分重要,因此各项工作都要提前筹划,为新一轮残疾人工作五年规划开好头、起好步。

二、2011年残疾人工作初步安排

残疾人创业就业计划书范文4

某县残疾人事业先进典型材料

白泥镇子营社区肢残青年黎永忠,投资50万元创办了当地首个残疾人超市。如今,他每年都要给国家缴纳税费近3万元。

关兴镇高炉村肢残人娄金树,凭自己的双手,开垦荒山荒坡搞起退耕还林,种下梨树50亩。而今,他精心管理下的梨园,每年都能带来近3万元的经济收入。他不仅自己找到了致富路,还就地吸纳剩余劳动力。 观察一个地方社会是否和谐,残疾人事业发展应是窗口之一。如果是健康人做出上述业绩,那倒不足为奇。然而,在**这个共有各类残疾人13512名、占总人数4.8%的山区农业县,近年来,残疾人工作出现了比、学、赶、帮的良好氛围,所有残疾人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平等、参与、共享”的阳光普照,这倒是平中见奇的事。 从残疾人最关心的事、最迫切的事要求抓起,从基层、农村残疾人组织服务体系抓起。在**,残疾人工作已融入“四在农家”活动,县委每年都组织近1000名干部职工深入挂帮村和社区为残疾人办实事,力求做到关心走访、帮助扶持、培训教育、就业安置和跟踪服务“五到位”。2001年,县政府划拨土地2000多平方米,投入资金50余万元修建了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设立了技能培训室、康复训练室、图书室、用品用具供应站和盲人按摩中心等,还在一楼设立综合服务办公室,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劳动就业、、证照等一站式服务。2004年以来,随着该县“四在农家”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全县80%以上的乡镇和社区通过资源共享,建立了残疾人康复站、图书室,娱乐健身的活动场所。全县69个村(社区)成立了残疾人协会,选聘了79名残疾人专职委员,还在各村民组建立了残疾人联络站,做到残疾人底数清、情况明,基层工作有人问、有人管、有人抓。

在**,县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残疾人的浓浓爱心与帮助,使广大残疾人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站残疾人真真切切的感受到“平等、参与、共享”的阳光。社会各部门平均每年投入到挂帮村的助残资金达50余万元。发放实用技术书籍达3000余册。据统计,全县累计扶持贫困残疾人5300多人次,共计投入资金550多万元,共安排残疾人就业和个体开业533人,扶持8970名农村残疾人从事生产劳动,通过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班共培训城乡残疾人2459人次,使4074名残疾人脱贫。到目前,全县3982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服务和治疗,531名白内障患者重见光明。全县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8%。至今,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达1.3万。政府在城区道路改造中,对中华路、乌江路、香港路等主干道新辅设了盲道,在公共场所新设立盲道、坡道和扶手。

健康人都富了不算富,要让残疾人这个特殊群体都能得到真真切切的实惠,那才是和谐社会的体现。**县正是以其实实在在的工作,先后赢得了“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先进单位”、“全国残疾人扶贫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残疾人工作先进县”、“XX省残疾人之家”等系列桂冠。

残疾人创业就业计划书范文5

第二条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同级残疾人联合会所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承办具体业务,劳动、人事、财政、银行、工商、税务等部门予以配合。

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履行以下职责:

(一)残疾人劳动就业状况调查;

(二)残疾人劳动能力评估和职业技能鉴定;

(三)残疾人就业咨询、就业登记、职业介绍和职业技能培训;

(四)创办和管理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企业;

(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缴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具有本省城镇常住户口,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有一定劳动能力,本人有就业要求,持有《残疾人证》的无业残疾人和一切用人单位。

第四条 本省行政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含中央部属、外省市驻本省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各单位),均按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百分之一点五的比例确定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按上述比例计算,应当安排残疾人就业不足一人的,应安排一人;安置一名盲人按安排两名残疾人计算。

企业、事业单位直接投资兴办的福利企业安置的残疾人,可计入本单位安置残疾人数。

伤残军人必须持有《残疾人证》方可计入所在单位残疾人数;离休、退休、停薪留职的残疾人和工伤后不符合国务院的《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标准》的工伤职工不计入本单位残疾人数。

城镇个体工商户应当承担扶残助残义务。

第五条 各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应遵循就地就近安置的原则,可以从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推荐的无业残疾人中招收(聘),也可以通过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自行向社会招收(聘),本单位职工的残疾人亲属,应优先招收(聘)。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空出编制或从离休退休人员空出的编制中安置。

第六条 用人单位招收残疾人就业,应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办理各种社会保险,并根据其残疾程度安排适宜的工种和岗位。

第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拒绝录用符合条件的大、中专院校、技校毕业的残疾学生。拒绝接收的,当事人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有关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接收。

第八条 残疾职工在转正定级、职称评定、晋职、晋级、劳动报酬、劳动保险、生活福利等方面应享受与健全人同等的待遇。

第九条 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根据各用人单位录用残疾人计划和劳动市场需求,组织残疾人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必须依法对残疾职工进行职业培训或岗前培训。

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应当为残疾人提供各种职业培训。

第十条 各单位必须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同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报送本单位当年在职职工人数统计表、职工年平均工资、残疾职工花名册和录用残疾人计划表。

统计报表由省残疾人联合会会同省统计局统一印制。

第十一条 安排残疾人达不到本规定第四条规定的人数的单位,按照本年度差额人数和所在县(市、区)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计算,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并应制定下年度录用残疾人计划;按职工比例计算安排不到一人的单位可免于接收残疾人,但应按规定比例差额计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第十二条 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对所属同级各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核查,向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发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款通知书》。各单位接通知书后30日内通过银行将应缴款额转入指定财政专户。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缴纳的,由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委托银行收取,并从逾期之日加收应缴金额5‰的滞纳金。滞纳金计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第十三条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项用于下列开支:

(一)残疾人职业培训费用;

(二)有偿扶持残疾人集体从业或个体经营;

(三)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补贴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经费开 支和直接用于残疾人就业的其他开支;

(四)奖励超比例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为安排残疾人就业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

第十四条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级征收、使用和管理。

(一)中央、省属单位、外省市驻晋单位以及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由省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征收,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二)地、市所属单位和企业,由各地、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征收;

(三)县(市、区)所属单位、企业(含个体)及乡镇集体经济组织,由各县(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征收;

省、地(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可以分别委托下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代征(一)、(二)项规定的各单位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被委托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按代征总额的40%上缴委托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四)地、市收取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上缴省10%;县(市、区)收取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上缴省、地(市)各5%。应上缴的部分,由各级财政按规定足额上解。

第十五条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单位预算包干结余或预算外资金中列支,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从管理费中列支。以上经费不足支付的,可以从单位予算经费中列支。

第十六条 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困难的单位,应向同级残疾人联合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以适当缓缴或减缴。

第十七条 对既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又拒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机关、团体、事业企业单位,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补缴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仍不执行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八条 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必须使用省财政部门印制的《山西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用票据》,加盖同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印章。

第十九条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收入按月足额上缴财政专户,支出由财政审批拨款。代征上缴部分由被委托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直接划转委托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财政专户储存;存款利息计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终结余结转下年使用。

第二十条 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必须按计划使用和管理财政划拨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专职财务人员,按受财政、审计、劳动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任何部门不得平调、挤占或挪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不按计划使用,损失浪费、贪污、挪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由有关部门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残疾人创业就业计划书范文6

2017年全国助残日主题活动策划书一

一、活动内容

(一)参加市残联举办的活动

第二十四个助残日期间,市残(20xx年度庆祝六一儿童节活动方案)联将评选表彰一批扶残助残先进个人和基层残疾人先进工作者,我区残联按照文件要求,已上报马建国为基层残疾人先进工作者。

(二)开展辅助器具发放活动

以城区残联牵头,开展大型残疾人辅助器具捐赠活动。品种包括:轮椅、座便椅、助行器、手杖、助听器等。

(三)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活动

5月15日,由城区残联主办,下东社区承办的残疾人文化艺术节,将在市师范学院举办。

(四)组织开展残疾人体育活动

1.为促进我区残疾人体育事业健康、持续的发展,为选拨优秀残疾人运动员,经区残联研究决定,拟定于20**年5月下旬举办XX市城区第五届残疾人运动会,地点待定。

2.各街道残联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进社区活动。结合助残日活动主题,通过举办残疾人书画摄影展、文艺表演、体育健身比赛、观看自强励志电影等系列活动,鼓励更多的残疾人走出家门,参与公共文化生活,将残疾人文化进社区活动扩展成为残疾人身边的舞台和展示才华的窗口。

二、具体要求

1.各街道、社区及有关单位要按活动内容进行具体筹划并落到实处。

2.区残联组织的活动,按活动内容及时间逐一举办;街道以及社区、有关单位进行的活动,于助残日前实施。

3.助残日活动期间,各街道残联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4.各单位要将活动情况于活动后两天内以文字形式报区残联。

2017年全国助残日主题活动策划书二

一、活动主题

关爱孤残儿童,让爱洒满人间

二、活动背景

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决胜全面小康的新形势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对残疾人工作提出新要求,做出新部署,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了一批造福残疾人的特惠民生项目,加大资金投入,在精准扶贫、兜底保障方面向残疾人倾斜,残疾人教育、就业、康复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生存发展状况进一步改善,事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但是,从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实名制调查结果看,我市20.1万残疾人总体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仍然比较大,在农村还有4万多贫困残疾人,68.9%的残疾人有康复需求,受过一般劳动技能培训的残疾人仅占40%,残疾人文体活动参与率不足7%,40%残疾人有居家无障碍改造需求;残疾人托底保障和公共服务制度建设亟待完善,康复、教育、托养、就业等服务设施还需加快建设;全市有2300多名孤残儿童,这些儿童在生理、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发展等方面存在较大障碍,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在就学和融入社会生活等方面将面临更大困难,需要全社会的格外关心、格外关注。因此,采取有力措施托底补短,超常规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确保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程中不让残疾人掉队,是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的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三、活动措施

(一)各级政府和残工委成员单位要贯彻落实好《社会救助暂行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和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在具体实施时,充分考虑孤残儿童在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为孤残儿童解难题、求实效。

(二)明确各部门职责。

1、教育部门要落实孤残儿童教育保障政策,切实保障孤残儿童受教育的权利。依托现有教育教学资源,为孤残儿童随班就读或接受特殊教育积极创造条件;为符合条件的孤残儿童就学优先提供资助。

2、民政部门要要积极研究改善孤残儿童生活水平的政策措施,加大明天计划的执行和推进力度。以孤残儿童为重点人群,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孤残儿童做到应保尽保。扶持符合规定的民办机构,为孤残儿童提供服务,开展社区家庭康复,为社会组织在孤残儿童康复教育领域发挥作用提供政策支持。

3、卫生计生部门要对儿童福利机构设置的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给予支持和指导;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儿童福利机构防疫工作的指导,及时调查处理机构内发生的传染病疫情;鼓励、支持医疗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减免孤残儿童医疗费用。

4、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和武警部队要采用送温暖、志愿者助残、巾帼建功以及军民共建、警民共建等多种形式,开展志愿助残活动。

5、残联要会同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完善儿童福利机构的康复设施,增强为孤残儿童提供各类康复服务的能力。着力做好0-6岁孤残儿童抢救性康复,通过早期干预,促进孤残儿童改善身体机能。

(三)各县区残工委要召开专题会议,专项研究部署助残日活动,并围绕本次助残日主题,结合本地实际,专题研究部署孤残儿童帮扶工作,明确各有关部门在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保护孤残儿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职责。要邀请党、政、军负责同志在全国助残日期间,走访慰问福利院、康复机构、特教学校、托养机构、扶贫基地、福利企业,勉励孤残儿童自强、自立,并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宣传要求

(一)各县区要将第二十六次全国助残日的宣传报道工作纳入年度宣传工作的总体计划中,统一部署,统一安排。

(二)各新闻单位要结合本次助残日主题,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为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采取的有力措施和优惠政策,深入报道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感人事迹,积极报道助残日期间组织的各种活动,形成宣传声势和规模,充分营造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