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问题的本质与核心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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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问题的本质与核心

三农问题的本质与核心范文1

近几年,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已成为决策界和学术界普遍关注的热点,上上下下都在讨论“三农”问题,纷纷为其献计献策。到底“三农”问题出在哪里、症结何在?有什么办法能够解决或缓解它?这是本文要研究的主要内容。

一、“三农”问题的核心与症结所在

当前在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中出现了一系列需要关注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有农民收入问题、税费负担问题、劳动力转移问题、土地市场制度问题、农村金融制度问题、粮食流通体制问题,还有农村市场消费、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九年制义务教育、社会基本保障制度以及农民自组织等等问题。乍一看,怎么会冒出这么多问题来,使人觉得无从下手。其实,当前农业、农村暴露出的一系列问题,并不是近期才产生的,有许多问题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已出现了,不过那时问题还没有累积到现在这种严重程度。另外,从这些问题之间的关系分析,农业、农村和农民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并不是并列关系,也不是在同一时期发生的,其中有许多问题是相互关联,存在着衍生关系。比如,农民收入问题与税费负担、劳动力转移、土地市场、金融制度就有着直接关系,同时也与粮食流通体制、农村市场消费等密切相关。因此,在陈述“三农”问题时,不能简单地罗列问题,应该找出事关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核心问题来,分析其形成原因,并对症下药。

我认为,当前“三农”问题集中反映在三个方面:一是农民收入问题,二是农村市场消费问题,三是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其他问题要么是由这三个问题引发出来,要么与其紧密相联。目前“三农”问题已经和过去的“三农”问题发生了本质的变化。假如说过去有“三农”问题,在八十年代中期以前,表现在宏观层面上仅仅是一个农产品供给问题,或者说是食品安全问题;现在三农问题已经从食品安全问题演变成一个以收入、消费和就业为中心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在现阶段,归结起来“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与城市居民的差距越来越大。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的繁荣主要表现在城市方面,农村经济发展要相对落后。同城市相比,农村发展落后首先体现在投资严重不足,基础设施供给明显滞后。自1998年中央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以来,虽然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向农业和农村投入了大量资金,明显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的落后状况。但是,在利用财政资金改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上,国家向城市投资多而对农村投资偏少。例如,1998年至2002年国家连续发行建设国债6600多亿元,其中用于农业和农村的资金约为1897亿元,占28.7%。2003年,国家又发行国债1400亿元,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为445亿元,占31.8%。就是这2300多亿元,还包括了大江大河工程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投资等,而这些投资直接受益的是全社会,对拉动农村经济发展的直接作用并不十分明显。在国家集中大量资金投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后,使得城市公共品的供给和现代化水平上了好几个台阶。和国外比较,目前我国的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的现代化水平并不比发达国家差,甚至还超过一些国家。可是,由于农村投资少,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和社会保障等公益性事业发展严重落后,同城市的差距越拉越大。这里,如果仅以基础设施供给状况衡量城乡发展水平,那么当你进入中国的大中城市就好像到了发达国家,相反当你进入中国的农村又好像到了发展中国家。这种城乡反差既存在于东部沿海地区,也存在于中西部地区。城乡投资差距不仅反映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而且还反映在民间投资方面。在20世纪90年代里,农村集体和个人投资增长也远远落后于城市。从1990年到2002年,城市集体和个人名义投资增长了14.6倍,而农村集体和个人投资仅增长了5.5倍,城市比农村增长速度快1.7倍。农村投资增长慢,经济发展速度必然也慢,进而农民收入的增长也不会快。1990年到200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了76.9%,年均增长4.48%,比80年代增长速度(8.4%)几乎慢了一倍。而同期内,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由慢变快,13年里居民收入增长了159.8%,年均增长7.6%,增速是80年代(4.5%)的1.7倍。在这种情况下,城市居民的收入越来越高,与农民的收入差距越来越大。比如,1985年城市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是农民的1.86倍,1990年为2.2倍,1995年上升到2.71倍,到2002年高达3.1倍。2003年,由于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比上年下降了0.5个百分点,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了9%,导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到3.23倍。受收入增长的制约,农民的消费增长也极其缓慢,同城市居民的差距也在拉大。从1993年到2002年,城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名义上增长了2.58倍,而县及县以下仅增长了1.87倍。到2003年农民人均年消费支出水平是城市居民的1/3,消费差距比80年代扩大了40%以上。由于农民消费增长缓慢,农村市场需求明显偏冷,导致其在全社会中的市场消费份额出现了萎缩的趋势。例如,在1990年农村市场消费在全社会中的份额是53.2%,1995年降到40%,2002年进一步降到36.7%,2003年又进一步降到35%(见下表)。当前,农村投资不足,农民消费增长缓慢,已严重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因为,在12.92亿人口中,有9.37亿农民在紧缩投资和压缩消费,势必会给启动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带来巨大的困难。可以肯定的讲,在通货紧缩的情况下,要想启动内需首先必须将占全国2/3人口的农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鼓励他们投资,刺激他们消费,只有这样中国的经济增长才会有动力。面对城乡发展差距,有人提出,目前中国的农村状况比过去恶化了,农民的生活水平越来越差。这种说法有些偏激,甚至对农村缺乏起码的了解。从实际情况看,当前农民的收入水平、生活状况都比过去大大进步了。但是为什么三农问题又突然变尖锐了呢?关键是农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与城市居民的差距扩大到了某种限度,给人的感官视角造成了异常刺激,引起了社会部分群体的心理失衡,危及到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版权所有

三农问题的本质与核心范文2

〔关键词〕人力资源,“三农”问题,解决

近年来中央为解决“三农”问题做了不少工作,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业发展、缓解了农民贫困和改善了农村条件,但遗憾的是,这一问题一直没有得到真正解决,并且大有随着形势发展而变得更加复杂棘手的趋势。这就使这一问题继续成为阻碍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瓶颈,成为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障碍。众所周知,三农问题的核心和焦点是农民问题,所以笔者认为,从根本上讲,解决这一问题最终将取决于农村人力资源的有效开发利用。认识到这一点,无论对中国农村经济发展,还是对推动小康社会的建立,以至于实现以人为本的发展目的,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决定意义。

一、农村人力资源的现状

首先,农村人口数量巨大,人力资源结构失衡。我国70%的人口居住在农村,总数已19亿,其中有近2亿剩余劳动力。此外,我国人口每年大约又以1300万左右的速度增长,且绝大部分在农村。由于人力资源开发不足,以及配置和利用效率不高,使我国人口以低级劳动力为主体,并且人力资源结构严重失衡。根据对我国东、中、西部地区人口受初中教育的统计分析,农村比例分别19.5%、8.0%和5.0%,这种结构严重制约了农业生产率的提高。

其次,农村劳动力受教育程度低,科技素质普遍不高。中央早在20世190年代就提出了“科教兴国”、“科教兴农”的战略,但多数地方尤其是农村落实极为不力,致使我国农村劳动力的受教育程度普遍以小学文化为主,其次是初中文化,受过高中及以上教育的很少。据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公布:2000全国5614719万农村住户从业人员中,文盲半文盲占14.01%;小学文化程度占42.15%;初中文化程度占38.04%;高中文化程度占5.07%;中专文化程度占0.57%;大专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0.16%。农村住户从业人员平均受教育6.66年。

与此形成鲜明反差的是,发达国家农业劳动力的平均文化程度目前已达到12年以上。农村劳动力科技素质低,缺乏职业技术知识和技能,反映了我国农村教育、特别是农业职业技术教育的落后与薄弱。

再次,农村教育经费不足,投入机制不活。农村教育在解决三农问题、建设小康社会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重要作用,但国家对农村教育投入较少和“以县为主”投入与管理的农村教育体制,一直是制约我国教育整体推进的主要矛盾,也是我国人力资源不能充分开发利用的主要制约因素。我国公共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多年徘徊于2.5%~3%之间,低于发展中国家4%的平均水平。在如此少的公共教育经费中政府又将经费更多地投向基础好、容易出成绩的城区学校,能够分给农村教育的经费更是少得可怜。一些农村中小学布局不够合理,尤其是新形势下支撑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保障机制尚未建立,有些地方长期拖欠教师工资,中小学日常运转经费和危房改造、校舍建设所需的必要资金得不到保证。加之我国农村职业教育的办学指导思想,或者说办学定位问题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导致农村职业教育近几年招生难、办学难、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突出。

二、目前人力资源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造成农村发展的滞后。这不仅表现在农村社会发展大大落后于整个社会和时代的进步,而且与农村经济发展也严重脱节,由此造成农村中的一些社会问题不仅突出,而且尖锐。首先,教育落后带来了精神文明建设的滞后。近年来一些封建迷信活动重新泛滥,不少曾经销声匿迹的愚昧腐朽的习俗和恶习又冒出来,影响了农村的社会风气和正常生活。其次,农村基层组织瘫痪、半瘫痪。由于群众民主意识淡薄,制度建设迟缓,现阶段许多农村基层组织瘫痪、半瘫痪,连群众会议也开不起来,有的地区情况更严重一些。社会秩序不稳定,反过来又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这些社会问题的出现和发展,是农村产生众多问题的重要原因,已经引起中央和地方的忧虑,成为一个亟需根本解决的严重问题。

第二,影响农业生产的发展。由于我国农民受教育年限短,农业职业教育普及率低,而且多数农民对农业技术的接受能力较弱,农民对农业新技术、新产品表现出消极态度。据统计,20世190年代我国每年产生7000多项农业科技成果,只有30%~40%得到推广,10%得到广泛应用。这就使我国农业科技对农业发展的贡献率一直在42%以下,而美国、日本和欧盟国家和地区却都达到了70%~80%。由于农村劳动力素质较差和由此引起的农业科技落后,造成“科教兴农”出现了农技创新、农技推广和农村教育“三个断层”,这说明这一问题已成为我国农业生产发展的强大制约因素。

第三,制约农民生活的改善。随着经济发展水平提高、产业结构升极和新兴产业兴起,社会对劳动力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缺乏转岗就业技能的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领域将越来越窄,低素质劳动力就业领域越来越有限,这将给农民转变为市民增加难度。如果这部分农民进城后,没有获得相应的工作岗位,或没能得到和市民相当的劳动报酬,又没有一定数量的货币积累,就会成为城市中的弱势群体。从表面上看这部分农民是进入了城市,但是从享受城市文明,从满足人的基本生存需求及各种不同层次需求的角度看,这部分农民并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市民,只能是我国通常所说的农民工而已。因此,只有加强农村文化基础教育和技术培训,从整体和长远上提高农民的劳动素质和科技素质,使他们具备相应的知识水平和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才能最终使他们在竞争中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收入水平才能得到持久提高,也才能逐步转变为真正意义上的市民。

三、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对策

首先,积极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加快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实现农村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这需要从以下几方面来考虑:第一,加快农村城镇化步伐。2002年我国城镇化水平仅为38%,不仅比发达国家低40个百分点,就是比世界平均水平还要19个百分点。当前,农村城镇化水平滞后,是农村劳动力转移慢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慢的症结所在。所以今后要逐步提高农村城镇化水平,坚持大中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这样,可以通过带动农村经济结构优化、农业经济效益提高和农民收入水平增长,来更好地开发利用农村人力资源,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第二,进行制度改革,消除农民流动的桎梏。以户籍制度为代表的各项歧农政策在城乡之间竖起一道屏障,农民不能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农民被束缚在原本就很狭小的空间内,这阻碍了农村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人力资源得不到优化配置。因此,要尽快改革限制农村劳动力资源流动的各项不合理制度。此外,要在农村建立社会保障制度,这样农民的生存问题不再仅仅依靠土地,使农民愿意离开土地转变为市民。第三,推进农业产业化。实施科技兴农方针,要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推进农业产业化,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深化农业内部就业,解决当前农村富裕劳动力和人力资源开发矛盾的重要突破口,它能使农村富裕劳动力形成可靠的职业转移,使农村人力资源得到有效开发。

其次,实行计划生育,促进优生优育。以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和优化人口结构为宗旨的计划生育,从本质上讲是一种重要的人力资本投资。特别要加强农村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优生优育。同时,还应该帮助搞好人口优育工作。

再次,大力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大力推进农民知识化进程,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措施,而加速人力资源开发,就必须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原则。今后要逐步构建以农村基础教育、农村职业技术教育以及农村成人教育为基础的农村教育体系,以更高层次地搞好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第一,要增加对农村教育基金的投入,变现行的教育投资单一化为多元化。在农村费税改革中,要加强县级教育经费统筹,加大政府对办学的投入力度,使政府对基础教育和义务教育投入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强化,以保证经费来源。第二,要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基础教育是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的主要渠道,也是从整体和长远上提高农民素质的根本途径。要通过增加教育投资、建立农村教育发展基金、扩大筹资渠道、实施希望工程、拓展办学形式等途径,使农村基础教育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有一个显著的发展,努力实现大规模、大幅度地提高农村人口文化素质。第三,积极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体系,是开发农村人力资源的有效途径。要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举办各种形式的专业技术,是开发农村人力资源的有效途径。要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举办各种形式的专业技术、技能、知识、文化培训班,对农村劳动力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与再就业的技能培训,科研、教学单位及其技术专家也要经常深入农村的田间地头和工矿城镇,开展工业、农业和第三产业的技术示范、技术咨询、技术指导,在指导农村劳动力解决技术问题的同时,掌握科学知识,提高技术技能。最终通过多种措施的有效结合,大幅度提高农民知识化的水平,为农村和城市培养一大批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技术农民和企业工人。

三农问题的本质与核心范文3

内容摘要:城乡统筹发展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现实要求。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关键就是要解决农民的生存与发展问题,也就是解决农民的温饱问题和农民的增富问题。如何看待和解决这些民生问题也存在一个方法论和价值观的问题。因此,我们必须要从哲学方法论的高度,权变地审视城乡统筹过程中的一些民生问题的内在联系,并从主客体的关系出发,把城乡统筹的主体对象农民的生存和发展需求,作为城乡统筹的出发点和归宿。只有这样,才能有步骤地和明晰地推进城乡统筹和新农村建设的战略与实施工作,实现目的与效果、动机与结果的统一,决策目的、实施行为与农民的需求满意度的统一。

关键词:转变发展方式 城乡统筹 人本路径

当今时代转变发展方式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实现统筹发展。城乡统筹发展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现实要求。统筹发展的哲学本质就是研究和解决发展中出现的不平衡问题,实现科学发展。从哲学高度讲,“统筹兼顾是一种强调普遍联系的系统辩证法,是一种着眼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建设思维,是一种立足人的全面发展和幸福和谐的人本理念。”因此,统筹哲学要求我们在实践中用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方法来正确处理发展中的各种复杂的矛盾,做到统筹全局、科学规划、协调发展、兼顾各方,从而保障和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

统筹发展的哲学本质

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是人类实践行为的终极目的。统筹哲学的本质目标就是要通过统筹的方法来解决人的生存和发展中存在的失衡问题,从而实现人类社会的科学发展,进而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和谐的发展。首先统筹哲学关注的是人类的本身物质和精神的统筹发展。统筹哲学理论不仅强调保障人的物质需求,还更为强调保障人的精神需求,这两者是缺一不可的,也是辩证统一的,仅仅保障人的物质需求,不过就是实现了人的生物性存在和延续,没有实现人的理性存在,从满足物质需求看,无法把动物的存在和人的存在区别开来,只有在保障人的物质需求的同时,保障了人的精神需求,才是使人区别于动物地实现了理性地生存和发展问题,如果单纯地发展一个方面,就会导致人的畸形发展。

统筹哲学不仅关注人的物质和精神的统筹发展问题,同时也关注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统筹发展问题,以及人类社会中不同阶层、不同区域之间的统筹发展问题。在人类社会的具体实践中,由于发展阶段不同,发展水平不同,统筹哲学关注的重点也有所不同。当今时代背景下,统筹哲学所直面的和需要研究的最困难的现实问题就是城乡统筹发展问题。“城乡统筹发展的最终目的是通过缩小和消除城乡差距,实现城乡居民地位平等,进而使全人类自由而全面地发展。”

城乡统筹发展是转变发展方式的现实要求

“城乡统筹发展的实质是要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城乡统筹发展的提出就是打破原有的单一的从城市或从农村角度考虑的思维定势,把城市和农村存在的问题及其相互因果关系综合起来统筹解决。

城乡统筹发展,是有效解决现代化进程中经济和社会问题的现实选择,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现实要求。我国现在正处于推进社会发展的进程中,最尖锐的矛盾就是城乡矛盾,最突出的问题就是“三农”问题,如果解决了“三农”问题,解决了城乡发展过程中的矛盾,转变发展方式,推动和实现科学发展将事半功倍。

从本质上看,我国发展方式转变之所以滞后,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城乡二元结构。长期以来,由于一直实行工业先于农业、城市优于农村的发展,导致形成了产业和技术由城市向农村的梯度转移,并且形成对落后发展方式的包容机制。因此,转变发展方式首先必须打破城乡二元体制结构,在城乡统筹一体发展中实现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如果仍然延续城乡二元体制结构,继续推行城乡产业梯度转移,那么,落后的发展方式就有了存在的空间,经济发展方式就不可能实现根本性转变。

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也就是由工农业、城乡平行发展,向工业和城市支持农业和农村的发展转变。这一时期是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因此,城乡统筹经济社会的发展,加快工农业、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进程,是推进我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需要,是顺应工业化、城市化发展规律,是正确处理我国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的需要,同时也是加快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科学发展的需要。

城乡统筹发展的核心问题

解决中国农村问题、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关键就是要解决农民的生存与发展问题,也就是解决农民的温饱问题和农民的增富问题。这是解决中国农村问题的一个基本点。

按照我国目前的贫困界定标准,到二十一世纪初,我国的绝对贫困人口将逐年减少,但是,最大的问题就是,我国目前解决温饱问题的长效保障机制还是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处在贫困边缘化的人口比例较大,一旦有什么突发性问题出现,返贫人口即刻增加,农村的发展很快又会出现一些影响农民生产和生活的民生问题。而且,我国的农业风险保障体系不健全,农业保险制度不完善、覆盖面窄,主要农作物、大牲畜参保率不超过总数的5%。除主要品种粮食之外的农产品市场价格保护机制尚未建立。因此,尽管我国的农村发展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三农问题仍然很脆弱,贫困问题一直是我国农村社会发展中不容忽视的、潜在的隐患问题。

因此,国家提出城乡统筹发展,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战略。而新农村建设的核心问题就是要在解决绝大部分农民温饱问题的前提下,进一步解决绝大多数农民的更加富裕问题,也就是解决农民的增富问题,这实际上就是要解决农民的进一步发展问题。加大富裕的程度,或者依靠持续性增富,最终在富裕的量的绝对值上超过贫困,这种发展方式,是可以增加农民对贫困反弹的抗击力。但是,这种思路不是长效和机制性解决贫困问题的办法。由于新农村建设从一开始就面临着城乡二元结构矛盾和农村支持城市发展的惯性动力影响,特别是新农村建设初期面临着涉农政策调整不到位、基层政府服务脱位、社会结构调整离位、农民心态调整缺位等问题,使新农村建设要解决的农民发展问题(增富问题),变成了解决农民的生存问题,也就是民生问题。民生问题成为了城乡统筹和新农村建设的不可回避的问题。并且如何看待和解决这些民生问题也存在一个方法论和价值观的问题。

因此,我们必须要从哲学方法论的高度,权变地审视城乡统筹和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一些民生问题的内在联系,并从主客体的关系出发,把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对象农民的生存和发展需求,作为城乡统筹和新农村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只有这样,才能有步骤地和明晰地推进城乡统筹和新农村建设的战略与实施工作,实现目的与效果、动机与结果的统一,决策目的、实施行为与农民的需求满意度的统一,这是城乡统筹发展的核心问题。

城乡统筹发展的人本路径

首先,要明确影响农民增富的制约因素。在解决农村问题上,不论推进什么发展战略,是叫新农村建设,还是叫发展现代农业,或者是叫城乡统筹等等,都要始终明确,在不同历史时期和发展阶段,推进这些发展战略的时候,有利于农民增富的因素有哪些,制约农民增富的因素都有哪些,这是发现农民民生影响因素的关键。这一点就决定了新农村建设要从理论上明确影响农民生存和增富的制约因素和条件。此外,还要明确实现目标的路径。只有从解决那些严重影响农民生存和制约农民致富的因素条件入手,才能从农民的实际困难出发,确定新农村建设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的切入点,为实现城乡统筹、驱动新农村建设奠定一个良好的开局起点。

其次,要明确农民增富实现的保障条件。新农村建设要在理论和实践上明确保障农民增富和发展的要素条件,明确这些条件的实现途径,为此,新农村建设不仅要有一个国家的达标体系,更要帮助农民制定新农村建设中的具体增富目标,确立实现目标的途径和方法,建立保障目标实现的服务支撑系统。在这个过程中,基层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就是,通过积极创造农民增富的保障条件,帮助农民实现国家的预期目标和自己的增富理想,这些保障条件包括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生产的资金保障、农业技术保障、农产品市场信息、农村社会保障、农村教育保障、农民的医疗保障和满足农村文化需求等方面,具备和完善了这些条件,农民的增富才是真正有了保障。

再次,要处理好主客体的地位关系问题。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谁,从一开始就需要明确,因为新农村建设要主要依靠这个主体。而这个主体从一开始并不十分明确。农民历来是中国农村的主体,建设新农村,就要依靠农民这个主体,而实际上,农民没有发言权和参与权,只能在一旁观望。这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甚至严重影响农民的创造性的发挥。因此,新农村建设要在理论上明确建设的主客体是谁,要在实践操作上处理好主客体之间的相互关系。主客体之间是否实现了对称发展,取决于农民的满意度。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应该是也必须是农民,农民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必须保障,否则,新农村建设就会失去意义和方向。

第四,要解决中国社会的结构性发展不平衡问题。城乡统筹不是单纯解决“三农”问题,它是通过开展新农村建设,解决城乡社会发展的结构性失衡现象。城乡发展的结构性失衡是人类社会发展普遍存在的问题,在新农村建设的初期,对这一点认识我国还需要达成共识,国际金融危机帮助我们认识到了这一点。实际上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发展经历已经表明, 1978-1984年和2006年以来,是中国农村和农民的黄金时代,这期间的农村改革增进了农民的利益,提升了农民的生活水平,与此同时也并没损害城镇居民的利益,是一种典型的“帕累托改进”(PARETO IMPROVEMENT)改革结果,因而这期间的城乡关系一度好转和正在好转。1984年后的城乡关系发展一直处在非良性状态中,导致中国城乡关系处在了极不平衡状态中,表现就是城市持续地剥夺农村。在城乡发展问题上,农村的发展并不是要与城市脱钩发展,相反,是要实行城乡一体化的统筹发展。2006年以后,我国逐渐开始进入统筹发展阶段,但是,形式上的统筹较多,表现就是单纯追求城市化,忽视了国际上发达国家的城市农村化发展的趋势。统筹的重点应该是城乡居民的待遇保障和基础设施的一致化和统一化,城乡居民生存环境和生存标准的统一化,为此,解决中国的科学发展问题,关注以人为本问题固然重要,但是在新农村建设发展战略中,科学发展的深刻含义就是解决三农问题,开展新农村建设的客观意义则是通过平衡城乡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和消费水平,进而挖掘农村消费市场,为从机制建设上推进国家的科学发展、转变国家发展方式、扩大内需发展奠定基础。

最后,要坚持以人为本,更要遵循以规律为本。以人为本是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必须要贯彻和实现的政治目的,同时,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还要贯彻和实现以自然规律为本的科学目的。新农村建设的事实表明,新农村建设的实践都是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进行的,都是以贯彻以人为本为宗旨的,但是,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一些影响农民切身利益的民生新问题也表明,同是在坚持科学发展,却带来一定的负面结果,这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形式上地提倡以人为本导致的结果。因此,在坚持以人为本的同时,不能忽视以规律发展为本。以自然规律为本是以人为本的基础,忽视客观规律发展的以人为本,不是科学发展的宗旨所在。在符合客观发展规律的情况下,实现的以人为本才是真正的科学发展的体现。因此,城乡统筹和新农村建设应该实施的发展理念就是,必须在尊重客观发展规律的前提下,实现以人为本的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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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自贵,王普.哲学论域中的统筹城乡发展[J].毕节学院学报,2010(2)

三农问题的本质与核心范文4

现阶段中国“三农”问题的实质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实质是收入问题;收入问题的实质是就业问题;就业问题的实质是劳动生产率问题和城镇化问题.20世纪40年代末,我国农业产值占GDP的比重达85%,目前已降至15%以下,但农村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仅从1949年的85%降至目前的61%。近年来,我国农民收入之所以无法得到较大幅度增长,其中的﹁个重要原因,就是农民的数量不能随着农业产值占GDP比重的下降而相应减少,从而严重地制约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加入世贸组织后,许多人都担心我国农业会受到很大的冲击,这种冲击固然是可怕的,但更可怕的是由此需要农民脱离农业的速度跟不上,使农民蒙受难以预料的损失。一段时间以来,由于我国农业结构的调整严重滞后于产业结构的调整,致使我国农业领域里沉淀了过量的劳动力,这是农民依靠农业增收困难的深层原因。与此相联系,由于我国农业的就业份额过高,导致农业与非农产业的相对劳动生产率的差距,从1990年的4倍,扩大到2002年的5.3倍。这表明这段时间农业相对劳动生产率,不仅没有提高反而下降了。

那么,应当如何提高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进而增加农民纯收入?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影响劳动生产率的因素时,几乎都谈到物化劳动所起的作用。马克思指出:“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正是在于:活劳动的份额减少,过去劳动的份额增加,但结果是商品中包含的劳动总量减少,因而,所减少的活劳动要大于所增加的过去劳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290页),在土地以及其他生产要素相对稳定的情况下,由于客观上存在着投资报酬递减趋势,农业劳动生产率往往因为劳动投入量的增加而趋于递减。如果多余的劳动力未能转移到农业以外的其他领域,则必然造成潜在的待业农业劳动力的增加。如果把所有的农业劳动力都投在数量固定甚至日趋减少的土地上,则必然造成农业劳动生产率的下降。这种因为农业活劳动投入量过多而造成的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偏低,实际上是属于不充分就业。这就说明了,对我国这样一个人多地少的国家,在农业部门中,仅仅节约劳动时间是不够的,还必须把富余的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领域,才有可能使农业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对农业生产要素(诸如土地、劳力、资金)的配置起着调节作用。根据边际效益递减规律,假设土地的边际效益递减了,就会有资金(技术装备的货币形态)来替代它。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就在于优化要素配置,但就我国农村当前的实际情况看,相对于劳动力的无限供给,劳动力价格甚为低廉,而其他相对稀缺的要素价格则是较为昂贵的,从而使得劳动力要素很难被替代出去。由于土地(包含耕地)是不可能增加的,而劳动力则随着人口的增加而不断增加,使得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近年来不仅没有提高,反而趋于下降。在这种情况下,农业生产连社会平均利润率都产生不了,资金也就很难进入农业领域,在农业中物化劳动替代活劳动,资金替代劳动力的机制,也就很难形成。

本来,在难以改变我国土地资源短缺的条件下,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进而增加农民收入的另一条途径,就是通过转移剩余农业劳动力和土地使用权的流转,重新调整农业生产经营规模,让留在农业领域的劳动力拥有足够的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商品率的土地。但是,由于现阶段我国城乡非农业部门的扩张,还不可能提供足够的就业岗位,将农村中的剩余劳动力全部吸纳,这就很难在短时间内为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创造必要的环境条件。与此同时,我国是个人多地少的国家,人地关系相当紧张,对于大多数地区的农民来说,除了土地,还没有其他稳定的生活保障手段。土地既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又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进一步说,在人地关系高度紧张的情况下,耕地所承担的农民福利保障功能,远远“超越”了耕地所承担的生产要素功能。在耕地福利化趋势下,公平原则必然高于效率原则。这就必然极大地限制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综上所述,当前制约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和农民收入增加的根本原因,在于生产要素的流动不能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以及与此相联系的由于市场取向改革目标还汉有到位,市场体系发育还很不完善,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来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还没有完全消除,使得农村严重过剩的生产要素(主要指劳动力)流不出去,农村甚为稀缺的生产要素(如资金、技术和人才)流不进来,一句话,正常的生产要素流动严重受阻。这是近年来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难以提高、农民收入增长趋于缓慢以及农村经济发展不快的根本原因。同时,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继续深化市场取向改革,彻底打破城乡分割的传统格局,真正地把自、平等权和发展权还给农民。回顾中国农村改革与发展的历程,可以得出如下的结论:即中国农村必须经历三次深刻改革,才有可能引导农民最终走上富裕的道路,从根本上解决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三农”问题。第一次是从僵化的农村体制下解放出来,把生产经营启还给农民;第二次是从极其有限的土地中解放出来,在农村地区发展二、三产业。这两次变革已经基本上完成,现在正经历着第三次变革,即从传统的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的束缚下解放出来,实现城乡一体化,使农民同市民一样,享有平等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二、统筹城乡发展与壮大县域经济

从理论上说,要解决三农问题,就必须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而如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呢?党的十六大报告有个突破性的提法,这就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这是很有针对性的。长期以来,我国政府一直是重视解决“三农”问题的,但为什么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呢?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过去对“三农”问题的认识以及寻找解决“三农”问题的途径,仅仅把眼光局限在“三农”本身,即就“三农”论“三农”。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这个新的提法突破了传统的就农业论农业、就农村论农村、就农民论农民的旧框框,站在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来考虑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但是,最近又出现一种倾向,即有些同志把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简单理解为跳出“三农”抓“三农”:即解决农业问题靠工业化;解决农民问题靠市民化(把农民变市民);解决农村问题靠城镇化。这种观点有对的一面,但还不够全面。正确的提法应当是:跳出“三农”抓“三农”与立足“三农”抓“三农”相结合。从我国国情出发,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和加快城镇化进程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关系,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如果农村经济繁荣不起来,城镇化进程就不可能加快,如果忽视了农业和农村自身的现代化,“三农”问题也不可QB得到解决。所以,党的十六大报告在论及“三农”问题时,是用两句话来概括:即“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加快城镇化进程”。这就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集中表现。

对于处于发展中国家的我国来说,相对于城市,农村所蕴藏的潜在力量要大得多。只要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不管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如何,在农村这个辽阔的区域内,总是蕴藏着比城市丰富得多的可供利用的初级产品、劳动资源和自然资源。不仅如此,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由单一的农业经济向多部门、多层次、多功能的经济结构的转变,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和农村现代化的逐步推进,在农村区域内将会集中全国相当一部分工业、商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旅游业和其他服务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农村经济的繁荣,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整个国民经济的繁荣。这是由中国的具体国情所决定的。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年末预报统计,2003年全国乡镇企业将实现增加值36600亿元,支付劳动者报酬9000亿元(农民人均910元),吸纳就业人员13500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比重超过28%)。从总体上说,我国县域经济还是以农业和农村经济为主体的经济,也可以说是农村经济的基本单元。这就决定了县委、县政府要把农村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中心,县域经济要以农村经济为中心。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三农”问题,其落脚点应放在县、市,这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最直接操作平台。还须指出,县域处于城乡结合部,是城乡汇合点,因而应该成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环节。与城乡协调发展相比,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是站在更高的层次上,强调的不仅仅是城乡共同发展,而且是城乡相互融合,以城带乡,以乡促城的互动式发展。从实际解决“三农”问题以及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考虑,县(市)这个层次具有不可代替的作用。首先,作为宏观和微观的结合部,在发展规划的制定、经济结构的调整、产业开发重点等一系列发展重大问题上,县(市)都具有相对的、较大的自;其次,作为承上启下的行政管理层次,具有比较完备的管理职能,Q8够有效地调整县域内各产业之间的关系,统一各部门的力量,兼顾县(市)、乡(镇)、村三个层次,履行统筹、协调、组织、服务功能,统揽县域经济发展全局。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省始终坚持“强省先强县(市)”的原则,走出一条专业市场、块状产业和小城镇建设相互促进,发展县域经济的独特路子。2000年浙江省全省38个县、24个县级市的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310亿元,占全省的71%;财政收入达283亿元,占全省的43%。2003年,浙江省农村有2/3劳动力从事二、三产业,农民纯收入增量中有80%来自非农产业。县域经济的发展和壮大,不仅迅速推动浙江省成为全国的经济大省、经济强省,其在全国的排位,从第十二位进入前四位,而且显著提高了全省劳动者的就业水平和收入水平。浙江省农民收入增长幅度连续18年居全国第一,这正是发展县域经济的结果。

三、统筹城乡发展与小城镇建设

长期以来,在城市化问题上存在着认识上的偏差,即认为城市化是为了解决现有城市建设发展速度问题。在这种思想指导下,改革开放25年来,我国一直把城市化的重心放在城市自身的建设上,虽然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规模都有很大发展,城市居民生活水平也有显著的提高,但城市化程度却明显滞后,究其原因就在于忽视了农村自身的发展以及在农村自身发展的基础上促进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这就涉及到党的十六大报告所论及的“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实质是什么?我们认为,最根本的一点,就是指它是和解决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换句话说,城镇化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逐步优化城乡人口结构,为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创造所必需的环境条件。如果说,以往发展大中小城市,是在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下运行的,始终没有顾及“三农”问题的解决,甚至是以损害“三农”为代价;那么,当今的小城镇建设则是着眼于解决“三农”问题的。也就是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所指出的“发展小城镇是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当前我国“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核心是收入问题;收入问题的核心是就业问题;就业问题的核心是城镇化滞后。从党的十六大报告的体系看,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的要求,都是结合着繁荣农村经济的内容提出来的。

小城镇是一个区域性概念,从狭义的小城镇概念出发,小城镇既有城市的特征,又有乡村的特征。小城镇具有城市的特征,指的是它是以一个中心点为依托,以中心至辐射点为半径所构成的区域网络。所不同的是小城镇的辐射点是周围的村。换句话说,小城镇最大的特点是建立在周围乡村的基础上,作为小城镇中心的镇,它的形成、发展与周围乡村发展的特点,乃至兴衰有着密切的关系。改革开放20多年来,蓬勃发展的小城镇已经成为区域性经济、政治和文化中心,担当起带动广大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任,在农村居民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的变革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富裕起来的农民,要求既有丰富的物质生活,又得有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享受到城市的文明。而小城镇经济的发展带动了小城镇建设,日益配套的文化、教育、卫生、娱乐等设施,极大地丰富了农民精神生活,提高了农民的素质。小城镇的发展是缩小城乡差别的重要因素。作为我国广义城市的重要构成部分的小城镇,不仅仅是大小城市功能的自然延伸,而且往往是当地经济、政治和文化中心,因而是联结大中城市和农村的桥梁。因此,小城镇不仅要发展成为吸纳和接收大城市功能辐射的地区,同时也要建设成为具有一定辐射和带动能力的农村区域经济文化中心。

对中国来说,发展小城镇是个大战略,也是逐步变农村为城镇、变农民为市民的动态过程。这个过程是与农村工业化、农民职工化、市民化相互交织、同步运行的过程,是城乡经济发展、农村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其基本动力则是农村工业化。反过来,小城镇建设又会大大推动农村工业化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进步。在过去的相当长时间,中国一直停留在农业社会,农民太多是其贫穷的根源,要让农民富裕起来,就要让农民减少下去。不把农民变非农民,中国就无法实现现代化。而小城镇分布于广大农村之中,既具有农村的某些优势,又能发挥城市的一定功能,只要建设得好,对周围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引力是相当大的,可以成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栖息地和向城市化过渡的前沿阵地。况且,随着小城镇的发展,还可以逐步提升为小城市、中等城市。最近几年,国家城建部门在重视大中城市建设的同时,已经开始把重点放在巩固、提高现有小城镇方面,并在这个基础上建设起一批起点较高、经济和社会效益俱佳的新型小城镇,逐步形成以中心城市为依托、县城为龙头、小城镇为网络的城镇化体系。这就是理想的中国特色的城镇化之路。

我国人口众多,又处在经济体制变革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双重转折时期,无论是农村或者城市,就业压力都相当大。这就给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业劳动力、农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变带来特殊的困难,这就决定了实现城镇化目标将是一个比较漫长的渐进的社会转型过程。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城镇化会表现出多种多样的过渡形态,就业形式也会表现出多种多样的过渡形态。其中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在相当程度上是采取不完全转移方式。这是和我国农民缺乏社会保障联系在一起的。对于我国农民来说,在今后相当长时间内,土地不仅仅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要素,而且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基本上是以追求相对较高的经济收入为目标和动力,因而基本上属于一种经济行为。一旦城市失去就业机会,或者城市就业成本过高,他们就会退回到农村,因为农村还拥有长期而又稳定的承包地。这就涉及到我们所要加以分析的“农民工”问题。“农民工”是中国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农民工”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是和城镇化的本质要求相背离的。许多“农民工”虽然在城镇打工多年,却始终是城镇的边缘群体。他们和原有城镇职工相比,付出同等的劳动得不到同等的经济待遇,甚至付出加倍的劳动,也得不到同等的经济待遇。由于有城市户籍的正规就业职工的利益是刚性的,他们的工资水平一般是呈上升的趋势;农民工的利益则没有保障,同时由于进城“农民工”队伍越来越庞大,数量越来越多,供大于求的趋势有增无减,使得“农民工”的工资水平越来越低,更谈不上享受原有城镇职工的各种社会福利待遇。如此庞大的“农民工”队伍,虽然已经从农村走向城镇,却不被城镇所完全接纳。这就不难理解,“农民工”现象的出现,是与城镇化进程严重滞后联系在一起。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改变传统的城市化理念。传统的城市化理念是产生于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经济体制。在以往的一个相当长时间内,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是在城乡隔离的环境下完全独立于农村而运行的。这就使得迅速增加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无法被城市所吸收。而目前我国正在进行着的城镇化进程中,却直接面对的是广大农村,九亿农民。在这种新的背景下,城市化的理念就必须更新,即不能仅仅理解为“单向城市化”,还应当理解为农村通过自身的发展以及城市文明的普及,逐步转化为城市。“单向运动”必然是少慢差费;“双向运动”必然是多快好省。由此决定了我国城镇化的工作重点,应当放在农村。只要我们冷静地思考一下,就会逐渐意识到,我国城镇化所面临的诸多问题,与其说是在城市,不如说是在农村。要加快城镇化进程,就必须致力于农村的现代化。如果农村经济繁荣不起来,城镇化进程就不能加快;如果忽视了农业和农村自身的现代化,忽视了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三农”问题终究不可能得到解决,更谈不上把“农民工”转变为市民。我国城镇化进程,包含着农村人口自身的生活消费方式、闲暇生活方式、社会交往方式、工作方式、思维方式、价值标准及接受现代文化传播和受教育的程度等各种因素在内的变化,其实质是农村社区生产力结构、生产经营方式、收入水平与收入结构、生活方式、思想观念、人口素质等方面与城市文明逐渐接近、趋向同一的历史过程,是城乡差别逐渐缩小,并最终走向城乡一体化的历史过程。在城乡差别还相当悬殊的情况下,要加快城镇化进程是相当艰难的。而小城镇又是农村的经济中心、政治中心、文化中心,离开了小城镇的发展,离开小城镇的辐射带动作用,农村经济就繁荣不起来,城乡差别就很难缩小,更谈不上把“农民工”转变为市民。

三农问题的本质与核心范文5

关键词:农民收入;工资性收入;收入结构

1.问题的提出

我国农民的增收问题由来已久,是农民问题的本质所在,而农民问题又是“三农问题”的核心,所以,农民的增收问题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贵州省作为我国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相对缓慢的省份,农村居民比例大,农村的经济发展落后于我国的平均水平,所以增加农民收入显得尤为迫切。

2.农民收入的相关概念

2.1 农业及农业收入

本文中运用农业的广义概念,具体是指种植业、林牧渔业。农业收入,即经营农业所获取的收入,包括从事种植业、林业、牧业、渔业所获取的收入总和。而从事非农业(包括外出打工,个体经营等)获取的收入则是非农业收入。

2.2 农村居民总收入

农村居民总收入指调查期内农村住户和住户成员从各种来源渠道得到的收入总和。按收入的性质,可分成生产性纯收入和非生产性纯收入,其中生产性收入进一步又可划分成第一产业收入和二、三产业收入(通常所说的非农业收入)。第一产业收入是指农民在第一产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获得的收入;非农业收入是指农民在二、三产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收入,是农业劳动力转移所获收入的直接体现。按收入来源构成可分为家庭经营性收入、劳动报酬收入(即工资性收入)、转移及财产性收入。

3.贵州省农民收入的变化

3.1 贵州省农民收入的数量变化

近年来,贵州省农民收入发生了很大变化,从绝对数上来说,构成贵州省农民纯收入的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均呈现大幅增长趋势。从整体趋势来看,贵州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在绝对数量是持续上升的,人均纯收入由1978年的109元增长到2012年的4753元。但是,增长速度不稳定:1978- 2000是贵州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最快的时期,这期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平均增长率高达12.2%。这主要是由于贵州省农业发展基础差,人口众多,随着这一时期的改革开放和农村度的实施,劳动积极性普遍提高,各种生产要素得到更为充分利用。2001-2009 年间,贵州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年均增长率均在10.28%。而2009年至今,贵州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每年的增长率已经在14%之上,年均增长率在16%以上。

3.2 贵州省农民收入的结构变化

贵州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产业来源结构呈多元化趋势。第一产业收入虽然是农民收入的主体部分,但农村居民收入逐渐由依靠单一的家庭经营卖粮收入向工资性收入与二、三产业经营收入等多元化转变。虽然家庭经营性的收入仍然占据着主要的地位,但是其在农民总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却在不断的下降,1995年家庭经营性收入占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为80.19% ,农民工资性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为13.46%。而到了2011年,家庭经营性收入所占比重却下降到47.77% ,总共下降了32.42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在农村居民年均总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却在持续不断的上升,这一比重上升为41.33%,总共增加了27.87个百分点;转移性收入和家庭财产性收入在农民人均纯收入中的比重比较小,2011年两者相加之和也仅占农民总收入的10.89% ,这只能作为农民收入的重要补充。由此可以说明我国目前农民收入的增长由过去的主要靠家庭经营性收入转变为主要靠工资性的收入。

4.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建议

4.1 增加对基础设施的投入,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条件

长期以来贵州省对农业和农村设施的投资不足,导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对这些设施的投资不足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制约着农村市场的开拓。因此,应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加对农村道路、供电、供水、通信、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4.2 推进农业结构的调整

第一,农业生产必须由单纯地重视产量转向兼顾产量和质量,只有重视质量才能稳定粮食价格和销路,才能真正发展农业;第二,发挥贵州省农业生产的比较优势,贵州省不是农业强省和粮食大省,要改变这一状况,必须扬长避短,突出该省生态特点、山区特点,突出气候多样性、生物多样性、资源多样性,进一步深挖潜力,在巩固粮食、油菜、白酒、烤烟等传统产业的基础上,大力发展草地生态畜牧业、马铃薯、茶叶、蔬菜、水果、中药材、花卉、油茶和乡村旅游等新兴产业,不断扩大集中度,做大做强特色产业,走出一条具有贵州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之路;第三,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相结合,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

4.3 加快城市化进程,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贵州省农民收入的增长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工资性收入的增长,而工资性收入的增长来源于农民的务工收入,即非农收入。加快城市化进程,大力发展乡镇企业能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有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顺利转移,提高农民的工资性收入,进而增加农民总收入。

4.4 建立农民组织,保护农民利益

农民在产品市场、劳动力市场以及社会生活中处于弱势地位,要改变这种状况,维护他们的权益仅仅靠政府是不够的,还要积极建立农民组织,增强其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建立农民组织,有助于改善农民在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保障农民利益。在这一点上我们应该借鉴西方国家的做法,建立农民组织能够使农民在政治生活中,特别是在农业政策的制定过程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还能降低市场经营成本,提高市场谈判能力。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赋予了公民结社权利。农民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同其他的利益群体一样,建立维护自己利益的专门组织,以便在有关涉农政策制定过程中,表达农民的诉求,维护农民的利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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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实, 史泰丽, 古斯塔夫森. 中国居民收入分配研究Ⅲ [M]. 北京: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8.

三农问题的本质与核心范文6

一、农业供应链金融的理论内涵

农业供应链金融是农业产业供应链理论与供应链金融理论相结合,所产生的一种服务于整个农业生产、流通环节的新型金融服务模式。对于农业供应链金融理论内涵的把握需要从农业产业供应链与供应链金融两重维度把握。根据物质有无生物属性将农业产业供应链划分为涉农供应链和工业连接型供应链(或称非农原材料供应链,泛工业型供应链)。这种划分方式对整个供应链的运营及物流管理都产生了根本的影响,但农业供应链的概念如同供应链的概念一样,至今尚未在理论界得到统一。一般认为农业价值链、涉农供应链、农产品供应链及农业物流网络等概念所指相同,可统称为农业供应链。它包含农业生产的产前采购环节、农副业的种植和养殖环节、农产品加工环节、流通环节以及最终消费环节等,所涉及的所有组织和个人的网络结构,即从“种子到餐桌”的过程。现代农业在经营上,是以市场经济为导向,以利益机制为联结,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实行产销一体化经营。龙头企业是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对整条链起主要的组织管理和控制作用,龙头企业主导整个供应链对市场需求变化进行反应,也是链中利益分配的主导者。农业产业加工后进入流通环节,进入方式有经销商直接采购、批发中心集中交易、物流中心配送等方式。物流的方向是自上游到下游,而资金流向则是相反,由最下游的消费者到最上游的农户,最终消费者是供应链资金流的最终来源。现代农业要求“物商分离”,由第三方物流企业(3PL)来执行产品由分散到集中、再配送到销售终端的过程,借助3PL专业化物流服务,可使得物流成本和服务水平达到最佳的平衡。

供应链金融是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一个专业领域,它构架于供应链管理和现代物流管理理念的基础之上,利用对物流—资金流的控制,以及面向授信自偿性来隔离借款人的信用风险。供应链金融运行框架很简单:银行向自己的公司大客户提供融资和其他结算、理财服务,同时向这些大客户的供应商提供贷款及时收达的便利,或者向其分销商提供预付款代付及存货融资服务。传统农业具有产业化程度低、行业集中度低、作业地点分散、交易不集中(现金交易为主)、物流自营等特点,难以达到供应链金融的应用条件。通过农业产业化建立农业生产前、中、后各个时期的紧密联系,形成比较完整的、有机衔接的产业链条,以及组织化程度高,有相对稳定、高效的农产品销售和加工转化渠道。大型的加工企业、经销企业以及具有规模效应的物流中心成为供应链的龙头企业,为供应链金融的应用创造了条件。

综上分析,农业供应链金融是金融机构根据农业产业链结构特征,将产业链上的农户、农业企业、合作组织整体绑定,利用产业链上的农业企业信用与合作组织担保提高农户信用水平,通过设计相应的贷款协议和其他金融服务,将单个主体的不可控风险转变为产业链整体的可控风险,以此满足产业链各环节融资需求的一种系统性融资安排。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基本含义和主要作用包括把产业供应链上的相关企业、农户作为一个整体,根据交易中构成的链条关系和行业特点设定融资方案,将资金有效注入相对弱势的小企业或农户,提供资金理财服务,提升农业供应链的群体竞争力,拉长农业产业价值链。

二、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功能体系

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民日用消费品的生产和流通过程中,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涉及原材料、中间产品、产成品,并最后由销售网络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将农户、分销商、零售商、最终消费者连成一个整体的功能网链结构体系称为农业流通体系,它包括农产品供应链、农村生产资料供应链和农村消费品供应链。农业供应链金融对重塑农业流通体系的结构、流程、规模和质量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集中体现在农业流通体系的供应链重塑。

首先,对农产品供应链重塑的功能。农产品供应链是指以农户为起点,将农户、加工企业、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等连成一体,以农产品为传递对象,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把农产品送到最终消费者手中,实现供应链各成员利益的功能网链结构。农产品供应链管理的主要内容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一是普遍意义上的产品供应链包括的管理内容,如供应商关系管理、采购管理、客户关系管理、库存管理、运输管理、信息管理、供应链协调等等;另一个是由于农产品供应链的特殊性产生的管理内容,如农产品的季节性、鲜活性、易腐性、分散性等导致的对风险管理、冷链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等新的内容。农业供应链金融体系发挥功能后,有助于优化和提升农产品供应链。

其次,农业生产资料供应链重塑的功能。农业生产资料供应链(简称农资供应链)是农户在从事农业生产过程中,所需各类生产设施和物资采购供应流通过程中的网络结构,也给出一个类似的概念理解:农业生产资料供应链是指以农户为最终消费者,将供应商、制造企业、批发商、零售商、农户等连成一体,以农用生产资料产品为传递对象,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把产品送到最终农户手中,实现供应链各成员利益的功能网链结构。在这里,农户作为供应链的终端,即最终消费者,各类生产资料的制造企业是供应链的核心企业。在农业生产资料供应链中,也存在大量的分销商和零售商,其基本运作与传统的产品供应链较为接近。同样,农资供应链管理的主要内容也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一是普遍意义上的产品供应链包括的管理内容,如上述所提及的供应商关系管理、采购管理、供应链协调等等;另一个是由于农资供应链的特殊性产生的管理内容,如农资需求的集中性、固定性、分散性等导致的对供应链效率管理的影响。

另外,对农村消费品供应链重塑的功能。农村消费品供应链的结构和运作模式与传统的产品供应链最为接近,农村消费品供应链是指以农户为最终消费者,将供应商、制造企业、批发商、零售商、农户等连成一体,以农民生活资料产品为传递对象,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把产品送到最终农户手中,实现供应链各成员利益的功能网链结构。对于农村消费品供应链,同样也包括两个层面的内容:一是普遍意义上的产品供应链包括的管理内容;另一个是由于农村消费品供应链的特殊性产生的管理内容。农村消费的主要特点在于分散性、低消费水平等,导致对农村消费品流通成本高,流通效率低下。所以一个重要的思路是如何将集中农村的分散需求,消费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集中度问题将会显著影响农村消费品供应链的运作效率。

最后,农业供应链金融对农业流通体系还具有其他功能:第一,农业供应链金融有助于提供发达的设备装备。表现为农田基础设施好,排灌条件优越,机械化程度高,农业设施先进,农业投入质优价低等;第二,农业供应链金融有助于促进技术革新。表现为运用先进科学的生产方法使农产品更为高产优质;第三,农业供应链金融有助于提高组织经营管理效率。产前、产中、产后的经营管理水平高,产、供、销、加等各个环节连接密切,组织方式科学合理,使得整个农产品生产营销系统成本低、效率高;第四,农业供应链金融有助于完善服务体系。指政府的支持和服务体系完善,能够帮助农业生产者和经营者克服市场机制的不足,解决那些仅仅依靠市场机制解决不了和解决不好的事项,如农业科研和推广、食品质量监控等;第五,农业供应链金融有助于增加资金供给。不断改进的农业供应链金融体系有助于农资生产商、农户、中间物流商、加工企业等各环节主体更容易获得资金支持,增加资金供给,有助于化解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的困难和矛盾。

三、农业供应链金融发展与我国“三农”问题破解

近年来,供应链金融在农业产业中得到广泛应用,成为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标志。最近几年,众多国内外组织都在提供专门针对供应链分析、供应链建构、供应链风险的讨论,包括如何选择、创新供应链金融产品的培训。从目前国际上发达国家(包括美国、荷兰、日本等)开展的供应链融资实践来看,由于具体的产业、产品和供应链各不相同,决定了融资形式多样化。有一些是生产者或者生产者组织,比如协会主导或者主动发起这个供应链融资,也有一些是加工商、销售商,或者是超市,为了保证原料的稳定性,需要建立一些基地,向这个基地的农民提供贸易性融资,保证产品、原料获得。这两种组织形式是生产者为了保证市场可得性,因为现在很多边缘化的农民,其市场可得性比较差,特别是专用化的产品、标准化的产品,对市场的依赖性比较强,分散小农户很难和大市场竞争。还有一些政府部门或者非政府组织推动供应链金融,这些更多是缓解贫困农户,特别是在融资方面,弱势群体很难获取资金,银行融资把他们纳入到供应链、产业链中,通过产业链的融资来解决偏远农户的资金获取问题。

我国“三农”问题的存在以及“三农”的特殊地位,为新时期建立符合我国“三农”实际的农村金融体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过去几十年中,“三农”用低速发展的沉重代价,为城市建设和工业增长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使得农村的资本积累能力大大降低,表现为资本积累进程中资本的有机构成不升反降,恶化了资本质量,在生产工具落后和劳动生产率降低的情况下,导致农村资本技术构成不高,总资本中农业不变资本的增长速度相当缓慢,严重影响了农村剩余资本的获取能力。这种状况不仅使农村失去了对外部资金的吸纳能力,还造成了农村资金大量外流,严重抑制农村金融发展,制约“三农问题”有效解决。

根据金融功能理论,执行农村金融服务功能的载体是各种经济组织,一项金融业务可以是几种功能的组合体,同一金融功能也可以由不同的金融产品来实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应遵循市场竞争机制来安排其组织形态,既要具有金融体系的一般功能,还要具备适应弱质性农业发展要求的功能,具体概括为以下几方面。

第一,现代农业流通金融的资金融通、资源配置功能促进农村金融发展。现代农村金融组织体系要解决的根本问题就是农村资金有效供给不足和农村资金失血严重的问题,即通过一整套金融交易制度安排,聚集农村剩余资金,并配置到农业生产投资或农村经济发展上来。一方面农村金融中介组织动员储蓄,将闲散资金集中起来,再通过借贷行为投放资金。另一方面通过直接融资,或各种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不断调剂、组合,优化货币资金在不同部门、地区、行业的配置,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第二,现代农业流通金融的清算和支付功能促进农村金融发展。为确保农村建设和农业投资的顺利实施,以及农民生产生活的金融交易需求,同样需要高效、便利的金融清算和支付服务。例如要将农村建设中的各类资金进行快速地清算和支付,这就要求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必须具有一定的网络硬件设施和相关金融软件设施,同时也要求农村金融组织从业人员具备一定的业务素质,这些条件同时满足,才能实现便利清算和支付功能。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所提供的便利清算和支付功能,将极大地推动农村建设和农业发展的进程。

第三,现代农业流通金融的金融风险分散功能促进农村金融发展。由于我国现有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功能定位较低,体系结构中各金融组织之间缺乏横向合作关系,以及农村金融从业人员风险意识淡薄,导致我国现有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分散金融风险的目标往往无法实现。因此,建设具备分散金融风险功能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既是我国新农村建设、农业发展的需要,也是增加我国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客观要求。

第四,现代农业流通金融为农村金融建设提供合理的建议和措施。在参与农业结构调整、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扶贫开发的同时,促进农村金融发展,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适应农村经济和农村情况的多样化要求,既要巩固和发挥传统产品的优势,又要不断创新,推出特色化、差异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第五,现代农业流通金融定位服务“三农”。动员农村储蓄,促进农民储蓄。整合资源、提供信息、消除对农村金融需求的排斥,加强财政、金融政策的协调配合,引导农村金融快速发展。加大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的引导和监管力度,构建多层次农村金融体系。

针对农村金融有效需求和供给动力不匹配的问题,建立一套完善的农业流通金融体系已是当务之急,以产业链条、流通体系为核心的农业流通金融体系作为整个金融服务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适应农村经济稳定发展的需要。因此,从战略的高度,对农村金融供给进行制度性安排,鼓励和引导发展农村金融为“三农”提供服务,并充分考虑发达地区、欠发达地区、贫困地区对金融服务的不同需求,既有商业性金融供给,也有政策性金融供给;既有国家引导农业发展的金融战略导向,也有国家扶持农业生产的金融支持措施,使农村金融类型的选择,建立在遵循市场化原则条件下,寻求效率与公平均衡的基点之上,最终达到满足“三农”对资金需求的强烈愿望,从而更好地促进“三农”发展。

(注: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货币政策的区域分配性效应研究”(07CJY061);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云南农产品供应链金融发展模式研究”(QN201301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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