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治理工作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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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工作方案

社区治理工作方案范文1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提出的“安全生产基础落实年”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两个主体责任,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防止和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保增长、重民生、促稳定”提供安全保障。

二、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治理范围:

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

2.文化娱乐场所、网吧、医院、学校、宾馆、饭店、宗教活动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等人员密集场所;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20*、2009年度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单位;

4.各部门相关的重点单位。

(二)排查治理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规章制度、设备设施、事故防控、安全台帐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三、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组织)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的要求,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条件的高危行业、人员密集场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组织)要基本实现网上自主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报表;没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按时向街道安监所书面上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二)高危行业、人员密集场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隐患排查面要达到100%,一般隐患整改率要达到95%以上。

(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部门(安监所、派出所、城区建设办、*交管站、社会事务办、经济发展办等)打击“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下同)深入开展,影响安全的非法生产经营现象得到明显改观。

(四)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有效推进,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大办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市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暂行办法》(慈政办发〔2009〕14号)的规定,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年度整改率不低于95%;确实难以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100%落实相应安全措施,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四、工作分工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大办和有关单位要结合隐患排查范围内行业(领域)特点,围绕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工作目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指导意见。分工如下:

(一)街道办事处:

1.负责制定本街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2.全面组织本街道范围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除高危行业、人员密集场所外)和20*、2009年度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单位及本地区确定的重点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单位有关人员培训,明确隐患排查治理要求和责任,及时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网上或书面报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并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帐;

3.负责定期报送本地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

4.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开展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大办及有关部门:

1.负责制定本村(企业、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意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2.按照街道办事处的要求,全面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及本部门确定的重点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单位有关人员培训,明确隐患排查治理要求和责任,及时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书面报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并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帐。

3.负责定期报送本村(社区)、企业、有关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报镇安监所)。

重点行业(领域)分工如下: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工矿商贸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街道安监所牵头组织实施。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等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派出所牵头组织实施。

道路交通设施及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交管站牵头组织实施。

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经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经济发展办(工业线)牵头组织实施。

重点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和市政公用工程等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城区建设办牵头组织实施。

水利工程建设、农机、渔业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经济发展办(农业线)牵头组织实施。

学校、医院、网吧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社会事务办牵头组织实施。

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社会事务办牵头组织实施。

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城区供电所牵头组织实施。

五、实施步骤

按照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全街道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4月15日前)

1.街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作为街道“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经发办,制订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

2.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和健全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再动员、再部署。

3.各村、企事业单位及有关部门要按照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研究制订工作方案和指导意见,确定本村、本部门重点单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二)实施阶段(2009年4月16日至10月底)

1.高危行业、人员密集场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单位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治理。坚持边查边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街道安监所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除高危行业、人员密集场所外)和20*、2009年度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单位及本街道确定的重点单位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督查指导,每年不少于两次;对本街道范围内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实施监督检查。

3.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对监管企业、下属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指导,每年不少于两次。

4.街道安监所要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送,督促协调各村及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并加强督查指导。

(三)总结验收阶段(2009年11月至12月底)

请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大办、有关部门于11月1日前将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报街道安监所,街道排查治理办公室要做好相关准备,迎接市排查治理办公室的考核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务必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在分管范围内精心组织,认真分析、及时研究和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进展迅速有效;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全面、科学、具有操作性的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要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保障。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大办、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切实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集中攻坚整改,着力解决一批老大难问题,严密防范较大及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把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与落实安全生产治本之策结合起来,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并结合《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评估分级标准>开展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安监管综〔2009〕23号)要求,积极推行生产经营单位动态分级分类管理,切实改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充分发挥安全中介机构和安全生产专家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作用,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质量。

社区治理工作方案范文2

根据国家、省市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以十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农业“1115”工程规划》,统筹兼顾畜牧业发展与城市建设管理的关系,严格执行《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城市治理条例》等“禁止在市区饲养家禽、家畜”的规定,本着“严控、规范外延”的原则,发挥多部门协作优势,大力开展畜禽养殖场所综合治理工作,为“亚青举办、青奥筹办”和文明城市建设保驾护航。

二、治理范围和清理对象

(一)治理范围

“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所。根据《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城市治理条例》等地方法规明文规定的有关畜禽养殖的“禁养区”和“外延区”的划分,明确绕城公里以内为“禁养区”。经研究,将我区南苑、兴隆、莫愁湖、沙洲、双闸、江心洲等6个街道及潜洲均列为“禁养区”,纳入综合治理范围,依法予以清理,取缔畜禽养殖行为。

(二)治理内容

对“禁养区”范围内所有畜禽养殖场所,依法予以清理。

(三)清理对象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成立区畜禽养殖场所综合治理专项指挥部。由分管区长为组长,区城管局、区农办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区商务局、区社管局、区环保局、区卫生局、公安分局、6个街道分管领导等为成员单位,明确相关部门、街道的主要职责和工作重点。指挥部设立办公室,由区城管局、区农办分管领导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区城管局:负责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行处置或帮其处置;负责提供城区街道畜禽养殖场所本底资料;负责对相关街道“禁养区”内家庭违规饲养畜禽行为进行依法查处;依法拆除全区违章搭建的畜禽养殖棚舍、建筑物及辅助物。

区农办:负责提供涉农街道畜禽养殖场所本底资料和涉农街道合法养殖户名册等基本情况;提出养殖场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明确被列入清理场所的畜禽出栏检疫和防疫监督;配合城管局“禁养区”内违法饲养的查处工作。

区商务局:明确违规畜禽养殖场所生猪处置标准、处置政策、口径等,指定宰杀地点;规范销售渠道,配合城管查处违规饲养畜禽行为。

区环保局:对“禁养区”内外群众投诉存在的畜禽粪便排放、恶臭严重、噪音扰民等问题的违规场所的查处。

区社管局:负责处理“12345”政府呼叫热线有关问题的举报投诉以及无理诉求办理。

区卫生局:畜禽处置后,做好社区环境消毒灭源;对进入市民“菜篮子”畜禽,严格把控食品安全关,配合辖区综合治理工作。

公安分局:对拒不配合、暴力抗法的违规畜禽养殖单位和个人依法处置,全程做好综合治理司法保障工作。

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化管理和职责分工,做好辖区内畜禽饲养场所的政策宣传、场所排查、综合执法以及维稳工作。依据《工作方案》要求,成立街道畜禽养殖场所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并按照区指挥部的要求,及时书面报告重难点问题基本情况、前期做法和处置存在的困难。待治理工作结束后制定相应长效常态管理机制,巩固治理成果,确保此类问题不回潮、不反弹。

四、实施步骤

本次综合治理工作时间为2013年6月25日至7月31日。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认真排查阶段(6月25日至6月30日)。利用公告、横幅和发放一封信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着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综合治理工作要求,营造综合治理氛围,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鼓励畜禽养殖户、散养户自行处置。以属地化管理为依托,以街道、社区(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多部门和街道、社区(行政村)参与的排查工作组,根据区农办(提供三个涉农街道及潜洲)和区城管局(提供三个城区街道)提供的本底资料为基础,对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核实,形成综合治理菜单。

(二)全面清理、明显改善阶段(7月1日至7月20日)。依据排查菜单,由区城管局、农办牵头,区商务局、环保局、社管局、卫生局、公安分局以及6个街道等成员单位参加的畜禽场所综合治理专项指挥部,对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所开展集中排查、全面清理,达到“禁养区”无场所、无畜禽。对已列入拆迁范围的养殖场所优先启动拆迁,对未列入拆迁范围的养殖场所由街道会同拆迁部门先行登记造册,待后期拆迁时按政策法规办理,保护好合法养殖场所的正当权益。

(三)治理难点、落实长效机制阶段(7月21日至7月31日)。采取“纵向联动、横向联合”的形式,组织相关力量,对前一阶段未能清理的畜禽养殖场所开展综合执法,坚决清理违规畜禽养殖场所和散养户,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成员单位、相关街道要把本次综合治理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抓紧抓好,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深入基层,带队排查、带头执法;建立相应组织机构,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建立周例会制度,确保治理工作顺利、高效开展。

(二)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各成员单位、相关街道要对照《工作方案》抓推进、促落实,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合力。

(三)强化监管,建立长效。各成员单位、相关街道要将开展此项工作的效能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明晰责任、标本兼治,建立相应常态巡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确保治理工作落实到位、场所清理到位,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

社区治理工作方案范文3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消除隐患就是保护生命”的观念,深化和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着力整治各类事故隐患,为推进我市“一高两进”三步走战略目标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在年广泛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事故防御、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全街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的顺利实现。

三、工作对象和范围

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交通运输企业和设施;渔业、农机、水利、旅游等单位;医院、学校、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以及其他有关行业和领域。

四、工作分工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街道各科室职责分工如下:

(一)经济发展科负责组织矿山、化工、烟花爆竹、锅炉、压力容器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城市发展科负责地质灾害、建筑施工领域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科负责全街道交通、消防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社会事业科负责学校、医院、文体娱乐场所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农业综合服务科负责农机作业、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发动部署阶段(年月下旬)。在去年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的基础上,街道各相关科室要对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制定本行业(领域)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具体指导实施意见;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街道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方案,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二)实施阶段(年月下旬至月底)。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本单位进行隐患排查。街道相关科室、各村(社区)要组织、督促、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投入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等、通过排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并对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类、梳理和建档。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各有关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安全隐患坚持边查边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治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隐患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督查验收阶段(年月至月)。迎接由安监和其他有关部门参加的督查组对我街道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的督促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等。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要提高对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烦情绪,切实加强领导,将隐患排查治理与中心工作紧密联系起来。街道各相关科室负责人要亲自部署,要在分管范围内精心组织,认真分析、及时研究和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措施落实、工作迅速、效果明显。

(二)全面落实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每季进行统计分析,并按照隶属关系,于本季度末前向街道书面报送统计分析表。对重大事故隐患,一经发现立即上报,并逐级上报至市安委办备案。

街道各相关科室、各村(社区)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指导主体。要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工作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的领导、协调、信息报送、数据统计等相关工作。要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帐,记录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五落实”和整改销号情况;完善对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台帐建设。各村(社区)要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信息及数据于每季末报街道办事处。

(三)突出工作重点。街道相关科室、各村(社区)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切实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把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与日常安全监管结合起来,严把安全生产关;要把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与落实安全生产治本之策结合起来,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积极推行生产经营单位动态分级分类管理,切实改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

社区治理工作方案范文4

一、切实履行牵头单位作用,推进“进社区”活动的开展

按照省、__和__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的安排部署,我局作为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的牵头单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和谐繁荣的四川经济强市的总体目标,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评价体系标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认真负责“进社区”活动的组织、宣传、动员、实施、督查等工作。相继制定并下发了《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方案》(广民发〔20__〕83号),《关于报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社区”活动有关材料的通知》(广民发〔20__〕85号),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考核细则的通知》(广民发〔20__〕105),《关于在全市社区开展“除陋习、树新风”,整洁迎“五一”攻关月的通知》(广民发〔20__〕14号)等文件,对全市“进社区”活动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使该项工作层层有组织、有领导、有机构、有措施、有考核、有落实。通过完善制度、狠抓落实,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搞好调查、突出重点,加强督查、确保实效等措施落实,实现了全民参与、强力推进,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蓬勃开展,社区环境卫生质量明显改变,社区形象明显提升。

二、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常抓不懈,建设优美整洁机关

按照市环境整治办的安排部署,我局成立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通过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橱窗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坚持门前包“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容秩序”的三包到位,做到门前无垃圾、无乱堆、乱贴、乱画、随地吐痰、乱摆摊点、车辆乱停乱放、植物死缺等现象;办公室内做到和保持了地板、天花板、墙壁、门窗内无破损、无污迹、蜘蛛网,桌面、窗台无灰尘、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无乱吐、乱贴、乱画现象。全局干部职工坚持每周清扫责任区,积极参加全市安排的集中治理活动,对此项活动的常抓不懈,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认识和参与自觉性,机关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

三、存在的问题

经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各社区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群众参与性不强。虽然群众对环境治理工作有一定的认知,但对“自家”环境搞得好,参与大环境治理的主动性差。

(二)老小区的问题。老小区环卫设施缺乏、地下管网老化、路面破损,需投入资金多。但老小区居民物管费用缴纳低,与小区环境改造资金需用量矛盾突出,是影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因素。如桂花小区、顺德小区。

(三)人力、物力、财力有限。如辖区内存在的建筑垃圾,社区无法清运;“牛皮癣”等反复出现,保洁工作难。

五、下一步打算

﹙一﹚继续广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及作用,深入开展卫生和文明常识普及活动;

﹙二﹚随时监督检查。对各社区内环境卫生状况和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做到卫生不留死角;

社区治理工作方案范文5

一、思想统一,认识到位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整洁优美的环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依据和综合竞争能力的重要因素。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对推动我局改善和优化投资环境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要求,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与环保工作发展环境相结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制定了区环保局《关于切实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人员为成员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专人具体负责对口联系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并将任务按阶段落实到人头,与年终的个人考评和奖惩挂钩。形成了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认真抓好包段区域环境整治工作

为了切实做好我局包段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我局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先后多次深系社区和村庄,实地查看了解街道及村庄的综合治理、环境卫生、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和居民行为规范等相关情况,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研究解决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给两个挂联点各捐资1000元给予帮助。指导、督促搞好环境综合治理,清除卫生死角,铲除牛皮癣,劝导各类不文明行为等,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强化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要求,我局对宣传工作高度重视,将宣传任务分解落到各负责包段的责任人。

社区治理工作方案范文6

一、重点任务

(一)坚决纠正农村低保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镇围绕“应保尽保”,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民政局关于转发<关于推进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批转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推进农村特殊困难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防返贫防致贫助脱贫的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人员纳入低保范围,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和建档立卡边缘人口纳入低保范围。

(二)坚决纠正非贫困低保对象防致贫机制落实不到位问题。镇围绕“防致贫”,将《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脱贫防贫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意见>的通知》,市民政局等四部门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有劳动能力非贫困低保对象就业产业帮扶工作的通知》,市民政局等四部门关于转发《省民政厅等<关于建立非贫困低保对象防致贫工作机制的通知>的通知》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将非贫困低保对象防致贫机制,对非贫困低保对象全面排查、建档立卡、动态监测,建立防致贫机制,明确人员对防致贫信息系统致贫风险信息进行预警、实施综合救助,对有劳动能力的非贫困低保对象实施就业产业帮扶,将帮扶政策落实到位,消除“零就业”家庭,将有劳动能力的非贫困低保对象有效就业。

(三)坚决纠正临时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镇围绕“应救尽救”,将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关于转发《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转发<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中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将返贫人口和存在致贫、返贫风险人口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对申请低保、特困救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视情先给予临时救助,并适当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临时救助额度。

(四)坚决纠正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落实不到位问题。镇围绕“应养尽养”,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通知》、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管理的通知》(邯民〔2018〕50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指引>的通知》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将有集中供养需求特困人员及时安排入住供养机构,是否按规定与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以及委托照料服务,并定期开展探视巡访服务,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是否达到50%的目标。

(五)坚决纠正因疫致贫、因疫返贫人口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镇围绕“应兜尽兜”,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邯民传〔2020〕24号)、《市民政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邯民传〔2020〕32号)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重点,镇与相关部门开展信息比对、结合各村各社区疫情监测开展排查等方式,全面了解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家庭生活状况,及时将因疫致贫、因疫返贫人口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六)进一步强化社会救助事项的办理。镇认真落实办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强化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有效落实属地部门责任,稳妥化解重大风险。领导批办工作纳入重要工作目标,建立台账、坚持“事要解决”原则妥善解决事项,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镇持续做好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严肃查处农村低保经办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不公平问题,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案件,以及农村低保助力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兜底保障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问题。

(七)进一步强化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整改落实。镇认真梳理分析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和问题整改台账,深入剖析问题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实行逐一对账销号,确保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二、工作举措

(一)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完善工作台账。按月更新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台账,细化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二是完善工作制度。镇定期排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强化以案释纪,发挥震慑作用。

(二)加大查处力度。一要快速响应。镇安排专人负责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受理和回应群众诉求,明确群众投诉举办电话、群众,形成快速响应机制。二要完善台账。对群众投诉举报事项要实行台账管理,依法依纪依规进行处置,对账销号,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强化指导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及矛盾困难突出、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村和社区加强实地指导,查找原因,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四)深化治理成效。镇狠抓整改落实。把专项治理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回头看”、集中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等工作结合起来,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加大整改力度。深入分析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镇并开展整改“回头看”。对前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将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将整改的问题按时解决。并深入查找和解决专项治理工作的难点问题,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监督检查的政策措施,以制度形式进行规范,形成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是实现农村低保兜底脱贫的重要保障,是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的重要抓手。镇切实履行专项治理主体责任,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纳入我乡重点工作,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抽调人员成立工作专班,推动专项治理活动有效有序开展。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由镇党委书记王威任组长,主任科员刁孟湖任副组长,镇民政工作人员为成员。成立专班,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