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调查的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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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调查的方案

社会调查的方案范文1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涉外社会调查活动,是指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外方控股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方占主导地位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企业分支机构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其他国外组织驻华机构等(以下简称涉外机构)进行的社会调查活动;国内调查机构接受境外的组织、个人及涉外机构的委托、资助或以其他形式合作进行的各种社会调查活动。

第三条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境内的外国企业分支机构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其他国外组织驻华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直接进行社会调查活动。需要调查的,应当通过国内具有涉外社会调查资格的机构进行。不具有涉外社会调查资格的机构不得接受委托调查。

第四条涉外社会调查不得与国家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相重复。

第五条进行涉外社会调查活动的机构和人员,不得以政府统计机构和政府统计人员的名义进行调查活动。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涉外社会调查活动,获取国家秘密,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进行欺诈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涉外社会调查活动损害他人的利益;对在涉外社会调查活动中知悉的被调查者的单项调查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第七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是涉外社会调查活动的主管机关,负责涉外社会调查活动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涉外社会调查活动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规划、引导、协调、促进涉外社会调查业的发展,加强对涉外社会调查业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三)负责对涉外社会调查机构的资格认定和年度检查工作;

(四)负责对涉外社会调查活动的审批工作;

(五)对涉外社会调查机构进行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有关涉外社会调查活动的违法行为;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从事涉外社会调查活动的机构,须经资格认定,取得《涉外社会调查许可证》。《涉外社会调查许可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统一印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

申请从事涉外社会调查活动资格的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的法人;

(二)在工商管理部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或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的经营、业务范围中包括社会调查的;

(三)与其涉外社会调查活动相适应的调查能力;

(四)严格健全的信息保密制度;

(五)法定代表人在五年内未受刑事处罚,在两年内未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行政处分的。个人和未经涉外社会调查活动资格认定的机构,不得从事涉外社会调查活动。

第九条申请从事涉外社会调查活动的资格认定时,申请机构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从事涉外社会调查活动资格申请表;

(三)下列法人资格证书或批准文件之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及其复印件、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及其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的简历,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未受刑事、行政处罚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资格认定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经过涉外社会调查活动资格认定取得《涉外社会调查许可证》的机构,应于每年三月份就从事涉外社会调查活动资格和上一年度涉外社会调查活动情况接受原资格认定机关的年度检查。办理年度检查,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涉外社会调查许可证》;

(二)涉外社会调查活动年度检查表;

(三)检查年度涉外社会调查活动情况报告。

接受年度检查的涉外社会调查机构,如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接受年度检查,应向资格认定机关申请延期办理。未通过年度检查、逾期不办理又未申请延期办理的,视情节轻重,暂扣或吊销《涉外社会调查许可证》。

第十一条凡调查范围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调查机构,由国家统计局负责其从事涉外社会调查活动的资格认定和年度检查;调查范围限于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以内的调查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负责其从事涉外社会调查活动的资格认定和年度检查。

第十二条进行涉外社会调查活动,须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

调查范围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报国家统计局审批;调查范围限于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以内的,报所在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

第十三条申请涉外社会调查活动审批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涉外社会调查许可证》;

(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申请表;

(三)调查方案,该方案包括调查目的、调查内容、调查范围、调查时间、调查对象、调查表式、调查方式等;

(四)委托调查的书面合同;

(五)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四条审批机关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应尽快作出审批决定,发出《涉外社会调查审批决定书》,审批时间一般不应超过十四日;如有特殊情况,可将审批时间再延长十日。经审查认为合格的,予以批准;不合格的,不予批准并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对经批准同意进行的涉外社会调查活动,必须按照经过批准的调查方案进行,不得随意变更;若需变更的,应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就变更部分报请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涉外社会调查审批决定书》进行伪造。

第十六条经过批准进行的涉外社会调查活动,需在调查表首页显著位置标明下列内容:

(一)本项调查的批准机关、批准文号;

(二)本项调查属于自愿性调查。

第十七条凡经批准的涉外社会调查活动,有关机构在将调查资料或相关研究成果提供给境外组织、个人和涉外机构之前,应报原审批机关的同级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提供。

第十八条进行涉外社会调查活动的机构和人员,以政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名义进行涉外社会调查活动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给予警告。其调查活动属于非经营性的,可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其调查活动属于经营性的,有违法所得的,可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当于其违法所得一至三倍但不超过30000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暂扣或吊销《涉外社会调查许可证》,并建议有关部门取消其法人资格:

(一)利用涉外社会调查活动,获取国家秘密,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进行欺诈活动的;

(二)利用涉外社会调查活动损害他人的利益,或未经被调查者同意,泄露在涉外社会调查活动中知悉的被调查者的单项调查资料的;

(三)伪造《涉外社会调查许可证》、《涉外社会调查审批决定书》的。

第二十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停止调查。其调查活动属于非经营性的,可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其调查活动属于经营性的,有违法所得的,可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当于其违法所得一至三倍但不超过30000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暂扣或吊销《涉外社会调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资格认定,或未通过年度检查的,擅自从事涉外社会调查活动的;

(二)未经审批擅自进行涉外社会调查活动,或者未按批准的调查方案进行调查活动的;

(三)经过批准进行的涉外社会调查活动,在调查表首页显著位置未标明批准机关、批准文号、自愿性调查的。

第二十一条国内调查机构未经审批,擅自将获得的调查资料和研究成果提供给境外组织、个人和涉外机构的,依照国家保密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涉外社会调查活动的主管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非法泄露有关调查机构的商业秘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被暂扣《涉外社会调查许可证》后满三个月,方可申请发还。被吊销《涉外社会调查许可证》后满二年,方可重新申请从事涉外社会调查活动资格。

第二十四条进行涉外社会调查活动的机构,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国家统计局依照本办法所作决定、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国家统计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讼。

第二十五条我国政府与外国政府及国际组织之间的合作项目中涉及的社会调查活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社会调查的方案范文2

【关键词】大学生 社会调查 工作室 机制

社会调查室是社会科学研究中应用最为广泛的方式之一,在社会调查活动中,在问题的提出、方案的设计、资料的搜集、数据的分析等相关系列活动中,学生可以提高自身综合实践的能力。大学生社会调查工作室主要从增加接触社会的机会、锻炼学生与人交往能力和沟通能力这三方面着手,它采取项目制的工作模式,通过综合开展课题申报辅导讲座、撰写社会调查报告及科研讲座等一系列的实践活动,让学生参与到社会科研实践中。同时,在大学生社会调查工作室建设过程中也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它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工作室健康有序的发展,因此对大学生社会调查工作室建设机制进行研究能进一步发挥工作室应有的作用,更好的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有力保障。

一、大学生社会调查工作室建设现状

大学生社会调查工作室于2013年3月正式成立,已运营3年多时间。它以创新、科研、实践和育人为宗旨,在培养师生活跃的创造性思维的同时,还培养了学生认真务实的工作态度以及协调合作的团队精神。大学社会调查工作室为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增强他们社会参与度,引导其将专业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提升学生研究能力和创新意识。工作室根据这四个目的性,开展了一系列相关的培训课程。通过工作室的搭建,旨在引导学生在各类创新性竞赛中不断成长,在这个过程中,工作室有大量的优秀作品推选参加各级各类社会调研比赛,近三年取得较好的成绩,其中国家三等奖1项、省级一等奖3项、省级二等奖3项、省级三等奖3项,一名指导老师被评为省级优秀指导老师。

二、大学生社会调查工作室建设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活动形式单一并陈旧。工作室的活动形式基本上是由答辩会、分享会、规定主题类社会调查问卷设计大赛、社会调查方案设计比赛等相关活动组合而成。在3年建设过程中,活动并无太大变化,也无任何形式上的创新,这些都很大程度降低了学生参与的兴趣。

2、学生参与社会调查的行为比较被动。学生在社会调查活动中往往较为被动,很难发挥自己的自主性和积极性。加之工作室的指导老师较少且都为兼职教师,精力有限。久而久之活动对学生缺乏吸引力,慢慢流于形式,学生就不愿意认真地参与其中。

3、大学生社会调查工作室活动经费缺乏。在大学生社会调查工作室运行的过程中,我们发现经费是制约工作室发展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工作室基本上没有充足的资金给予支持和保障。用于学生社会调查活动的经费往往是杯水车薪,难以满足学生活动的需要。

4、大学生社会调查工作室缺乏长效性运行机制。大学生社会调查工作室作为一社团组织载体,由学生处、团委、学院等多重管理,缺乏统一有力的领导和协调。同时工作室管理规范化程度较低,服务指导跟不上,缺乏全局和整体规划。同时,社会调查活动开展不够制度化、经常化,缺乏长效保障机制。

三、完善大学生社会调查工作室建设机制

1、进一步完善大学生社会调查工作室的组织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大学生社会调查工作室的领导机制,学校、学院两级部门应把大学生社会调查工作室的建设纳入建设学生思想道德工作中来,并提高必要的支持和关注。同时,对于大学生社会调查工作室的建设过程要有研究过程、部署过程、落实过程、检查过程,环环设置内容,不让工作室的建设流于形式。相关部门要对工作室的指导老师和组织机构骨干成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保证各项措施的落实。要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对工作室经费的投入,通过学校、学院的资源为工作室搭建一批质量高的合作单位。

2、进一步完善大学生社会调查工作室的考核评价机制。大学生社会调查工作室的考核评价体系不够完善,学校、学院两级相关部门对大学生社会工作室基本上是没有考核过程,往往只是通过比赛结果来对工作室进行评价。对于社会调查活动的开展情况,这样的评价方式缺少有效的监督和考核。同时,基本上活动过程中,只重前期发动不重后期总结,只追求比赛结果忽视长效建设,社会调查活动的作用和效果得不到充分展现,缺乏激励性。

3、进一步完善大学生社会调查工作室的经费保障机制。要建立大学生社会调查工作室的经费保障制度,从制度上对经费进行合理化管理。学校、学院两级相关部门可以划出一定比例的经费作为工作室的建设经费,同时对工作室的校内外合作事项进行监督,提高工作室自主“造血”功能。这样才能保障工作室工作的有序开展,保证学生进行社会调查活动的有序开展。

4、进一步完善大学生社会调查工作室的师资保障机制。工作室应该努力搭桥,将学生的社会调查与教师的科研课题相结合,鼓励学生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提高创新和实践能力,这样才能进一步提高教师的参与力度,才能保障工作室能有一支优秀的指导老师团队。

5、进一步完善大学生社会调查工作室的项目合作机制。在立足校园,走向社会的过程中,工作室应充分整合校内现有资源,积极与企业、社会团体等加强合作。在合作过程中,必须完善好相关的规章制度,有章可依,这样才能减少活动中的随意性和差错率。项目合作的规章制度搭建好,工作室能进一步加强与校内外相关单位的合作,从而为团队成员搭建了实践的平台,为工作室提供了一定经济来源,也为学校赢得了良好的声誉。

大学生社会调查工作室建设不仅引导学生内化知识与能力,还提高了学生社会参与度。在完善的建设机制体系下,大学生社会调查工作室作为学校可靠的社团组载体,不仅可以提高学生的自主意识,还可以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对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与应用能力具有重要而特殊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孙桂丽.大学生从事社会调查的意义浅析[J].河南教育. 2010(2)

社会调查的方案范文3

[关键词] 社会学;调查研究;实验教学

[中图分类号] G642.4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5-4634(2014)02-0099-05

目前中国已经进入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建设的卓越成果与社会问题的层出不穷并发。无论是在政府管理还是企业决策中,都迫切需要能对社会事实有本质性认知和创建性决策的人才。同时,信息化时代中信息的冗杂性致使对关键信息的把握成为了考量人才的重要标准,无论是危机的应对还是信息的提取,都共同表明社会调查研究能力的至关重要性。因此,社会发展对社会调查研究人才的迫切需要,表明了社会调查方法课程在当代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独特地位。

1 社会调查研究能力培养的挑战与机遇

通过当前国内外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课程的地位与现状,明确社会调查研究能力实验教学所面临的一系列挑战,如课程的孤立化表现、学科的内部化趋势与教学的理论化特点。而改变这一现状的主要途径是凸显社会调查研究课程在实验教学中的优势性、可行性与有效性。

1.1 现实挑战:孤立化、内部化与理论化

社会调查研究课程是一门基础性、交叉性学科,目的是教会学生掌握研究社会、认识社会的各种方法,自主开展研究活动。由于发展的差异,国内外呈现出以下几种全然不同的趋势。

1)平台化与孤立化。在国外,该课程已成为各个社会学分支学科自身不断完善与理论对话的发展依托。以社会调查研究方法为基础,在系统、直接地收集有关社会现象经验材料的基础上,为各社会学分支学科根据自身知识体系开展系统研究提供平台。而国内自社会学学科重建以来,社会学的发展不断推陈出新的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表现在方法论上,更显出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课程仅仅作为一门孤立的分支而存在着,方法课程与理论课程的相关性不大,国内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课程的平台地位尚未体现出来。

2)通识化与内部化。社会调查研究方法在国外被看作是一种社会现象和问题的研究方法,推广到了其他多个社会科学类专业中。在部分发达国家,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被作为高等院校的通识课程开设。但在国内,社会学学科与其他学科中的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课程之间缺少信息互补,以致出现方法课程拥有浓郁的学科理论色彩,这表现出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的学科内部化趋势,不但制约了社会调查研究方法学科自身的发展空间,也影响到各个学科方法论基础的完善。

3)技术化与理论化。在国外,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课程充分体现了技能性与操作性,在社会研究中涵盖了抽样技术、社会测量技术、概念操作化技术、问卷设计技术、实地观察与访谈技术、调查组织技术、数据处理技术等等,并且该课程的讲授极为重视行动学习,让学习者在大量的社会实验中不断创新。目前国内在研究方法课程的教学过程中,没有重视研究方法课程与学科理论课程的区别,完全采用理论课程教学模式。主要表现在信息流动的单向性、以记忆为基础的考核方式、教师的绝对主导性与权威性等方面。长期形成的教学观念、教学方式的惯性以及教学条件的限制造成理论与实际、学习与运用的相互脱节。

1.2 未来机遇:优势性、可行性与有效性

作为社会学专业核心技能的社会调查研究技术受制于学科的孤立化、内部化、理论化,改变这一现状的有效途径在于突出社会调查研究的实践性,即通过实验教学促进社会调查研究的“三结合”:即理论知识与实践活动相结合,间接经验与直接经验相结合,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相结合。因此,提高社会调查研究能力,就要不断推进社会调查研究课程的实验教学。

1)实验教学的优势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点。(1)教学理念的转换――从传统课堂讲授到参与式研究性教学。实验教学带领学生进行研究性教学,实现从信息提供向知识传授转化的教学目标。综合来看,这一形式能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将学习的过程系统化;(2)教学方式的转变――从理论走向实践。不同于以往单纯的理论教学,实验教学借鉴理工科的教学模式,通过加强教学过程中的实践环节,鼓励学生进行自主设计和实地调查,在过程中积累经验,在实践中掌握技巧;(3)教学中心的转移――从教师到学生。在实验教学过程中,教师的角色从以往的课堂“控制者”转变为“引导者”,学生由被动的接受者、依赖者向主动的学习者、知识的建构者和问题的研究者转变。这有利于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学生主体地位[1]。

2)实验教学的可行性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点。(1)实验条件的具备。社会科学的很多分支学科,正是由于研究对象的抽象性,缺少实验教学的发展依托才不适合于实验教学,但社会调查研究课程独具优势。相对于自然科学对精密的仪器设备的要求,社会调查研究课程的开展对实验教学中仪器设备的要求就较为简单,大多数的实验项目只需要为学生每人配备一台电脑即可。此外,不同的实验项目之间还可以共享实验器材。如进行数据处理实验时,可调用SPSS软件和相应的数据库。进行电话调查实验时,再适时调用或安装电话调查系统;(2)师资条件的具备。良好的实验教学效果除了需要实验软硬件的支撑,还需要有丰富、优秀的教师资源作保证。有资料显示,社会学者的专业素质大大提高,高等院校的社会学在社会学者人数、科研成果数量以及社会影响力上都具有明显的优势。这也为社会调查研究课程在高校开展实践教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众所周知,实验教学是理工科专业的重要教学环节,科学实验不仅包括理工科的实验,还涉及到社会科学中的社会实验。但因缺少发展依托,实验教学局限于理工科专业。因此,将实验教学引入社会学专业学生调查研究能力的培养中,对于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方面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

2 提升社会调查研究能力的实验教学设计 思路

近年来,实验教学在培养社会学专业人才核心技术能力上的作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随着教学条件的改善,教学理念的转变,加之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的方法论支撑,实验教学在社会调查研究中的实施兼具现实意义和可操作性,如图1。

2.1 实验教学模式主导下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课程 体系的系统性

社会调查研究方法实验教学的转向过程中,原有课程体系与实验教学理念之间必然存在各种各样的冲突,现有的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课程的孤立化、内部化与理论化问题需要对实验教学进行适应性改进。传统教学模式下,社会调查研究课程中对理论和具体方法与技术内容的教学是分开的,而两者本来就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关系,分开教学往往导致学生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脱节。这种模式下,学生不能通过理论的指导,对实际的调查方法和技术做出正确的选择,类似地,学生对调查方法和技术的掌握也是孤立的,缺少理论的指导,学生很难就实际问题灵活地运用不同的调查方法和技术,缩小了实践技术能力的操作空间。相反的,实验教学模式主导下的社会调查研究课程,按研究程序将课程分为不同的实验项目,各项目之间相互独立,每个项目内部都体现了社会调查研究的理论要求和技术要求;另一方面,所有的实验项目又可以连成整体,组成一项完整的社会调查研究,并不破坏研究的整体完整性。这种教学安排,在每个实验内部都将理论与技术紧紧地联结在一起,两者相互促进,以达到学生充分掌握每一个实验教学要求的目的;在此基础上,将每一个实验项目串联在一起,再进行反复的操练,理清各实验项目之间的思路关联,最终形成整合的知识体系,达到整体提升社会调查研究能力的目标。

2.2 实验教学主导下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课程实验 环节的开放性

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需要在实验教学中给予其充分的自主空间,让学生在切身参与中学习课程的理论、验证现有理论的解释力以及挖掘草根经验的价值。这是开放式实验教学的要求,也是行动理论的参与式学习的理念。实验教学注重实践过程,强化方法教学。不同于以往单纯的理论教学,实验教学借鉴理工科的教学模式,通过加强教学过程中的实践环节,鼓励学生进行自主设计和实地调查,让其在切身参与中践行课堂教授的调查研究方法,在过程中积累经验,在实践中掌握技巧,从而加深学生对调查研究方法的理解,使它真正变成一门技术,更好地为学生所用。

《社会调查方法与技术》课程的实验教学上:(1)实验整体框架的构建。框架的内容有课程总教学时数的设置,其中实验时数的比重设计要合理,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增加实验的教学时数,以占1/3到1/2间为宜;也有实验时机的把握,哪个实验安排在本次理论教学之前?哪个实验安排在全部理论教学结束后进行?教师都要认真全面考虑;还要区分一般实验与重点实验的差别,如“概念操作化”、“抽象社会指标测量表的设计”等可作为一般实验对待,而“社会调查方案设计”、“抽样问卷调查现场实践”等就应作为重点实验来对待;(2)每一个实验的设计思路,主要考虑本实验的实验内容、实验方法或原理、实验实践、实验步骤、实验要求等。

具体来讲,教师(研究者)与学生(被研究者)一起进行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课程的实验教学,这种教学方式对教师提出了更大的挑战。在实验过程中,强调学生的主动探索和发现,在自我建构的过程中掌握、理解知识。学生首先提出自己的问题与渴望的结果,教师就此设计方案帮助他们解决问题。这种打破研究者与被研究者之间差别的研究范式便于突出开放式实验的特色,促使研究者换位思考,从而使实验教学成为教师与学生平等地共同完成的成长过程。突出了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课程在实验自组织和实验环节自主设计上的特别之处。

2.3 实验教学主导下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课程实验 教学的拓展性

传统教学由于管理体制与资源约束的双重限制,往往将教师与学生集中在课堂内,而课堂上关于研究对象的抽象概念和重复使用的经典案例,使得学生缺少与社会中真实研究对象的互动。对于注重实际的社会学来讲,这种教学形式显然降低了教学质量,不利于培养学生的专业核心技术能力。不过,这种情况在实验教学中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因为通过实验仪器,学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与真实社会研究对象的接触(如电话调查实验),另一方面,有实验仪器参与的教学过程,可避免学生对理论的理解只停留在纸上谈兵层面上的现象。长期以来,社会科学专业的教学总是停留在理论层面,对于方法层面的探究只是略通皮毛,难以深入。

而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课程具备的技术性、实践性,与实验教学的要求不谋而合,再加上调查研究方法课程是和理工科实验最密切相关的社会实验课程,它可以为实验教学在社会学专业中的实际开展提供方法论支撑、奠定坚实的基础。基于“社会学调查研究能力提升”的目标,实验教学将整个社会学专业体系综合化、系统化、全面化,借助社会学调查研究方法课程这一平台,通过加强实践操作环节,训练学生熟练掌握问卷设计、实地观察、访谈等调查分析技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和实事求是、严格认真的科学态度,切实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总而言之,在社会科学中,实验教学不再因缺少发展依托而成为无本之木。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课程的三个独特优势决定了该课程不但可以进行实验教学的改革,而且能够成为实验教学向社会科学迈进的重要基石。这对于促进实验教学工作、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3 社会调查研究能力实验教学的模式探索

实验教学是随着近代自然科学的不断发展而逐渐兴起的,本质上属于一种创新活动。它从自然科学而来,所强调的是基于科学、客观思维的指导,通过引入实验这种技术手段对问题进行探索性研究或验证性研究,对于培养学生的独立探索能力、实际操作能力和科学研究兴趣大有裨益。通过对大量以往理论研究成果进行总结与归纳,当前实验教学研究的趋势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问题为驱动的实验教学模式,主要是指于具体存在的教室或实验室等教学场所开展的,注重“内部”,强调规范化与标准化的教学流程与形式,从理论知识的层面解决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疑问,并以此为出发点,教授学生如何解决和分析问题;第二类则是以实践为主要表现形式的教学模式,不强调实验对象的特定性,也不过分强调学生对书本理论知识的掌握,而是将注意力放在“外部”,认为广泛的实践活动是获取知识的主要途径与手段,尤其注重以实践能力为主的整体系统框架的构建[2]。

作为开展社会学专业实验教学各方面工作的首要条件――社会调查研究能力培养中的实验教学建设,可以说其教学建设质量与水平对整体教学效果与成果有着非常显著的影响,并在此过程中,反映了实验室功能的齐全与否、与社会学学科开展实验教学的需求相符与否。故而,在实验教学设计中必须要做到充分考虑,重点把关,总结为如下两大原则。

3.1 科学规划原则:明确形成实验教学设计的全 局规划

明确社会学实验教学模式的顶层设计和全局规划,是确立科学完善的社会学实验教学体系的重中之重。首先,以社会学学科的应用特性为出发点,让学生熟悉与社会学学科相关的各类软硬件操作(如SPSS数据统计分析软件等),根据发展的不同阶段对社会学学科在实际应用与社会生活中的方式方法加以把握,明确社会学学科在社会生活的实际应用领域里对社会学专业人才的社会调查研究能力、实地观察与研究能力等各项能够服务社会的能力的具体要求。

与此同时,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工作应相应开展,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工作应继续加强。并在此基础上规划出与社会学学科在社会生活的实际应用领域中能够形成基本一致的实验教学环境。力争做到让学生可以在这种实验教学环境下真切体会到社会学学科无限接近真实的环境状态,在一定程度上让学生感受到团队合作与协调能力的重要性。

首先,以培养和强化社会调查研究能力为目的的实验教学,其建设的落脚点应该以服从于整体社会科学学科建设与发展为准。在当前教育教学改革风潮的大背景下,必须以社会学学科体系建设的要求与任务为基石,同时以社会学学科发展趋势为风向标,立足于本专业实际能力,贴近实际地在不同阶段确定社会调查研究能力发展与提升的侧重点;其次,在充分满足内部实验教学需求的基础上,实验教学需要加强与人文社科类相关或交叉类专业的资源共享[3]。以相关或交叉类专业实验室资源共享为例,这不仅与加强学科融合的发展趋势相吻合,而且能为国家与社会培养复合型专业人才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同时尽最大可能地提高实验室的利用率,做到物尽其用。

3.2 准确定位原则:切实发挥实验教学体系的综 合功能

具体来讲,作为实验教学载体的实验室,应该发挥其综合性平台与实践性基地的双重功效。一方面,实验教学体系是一个多层次、多面向、多模块的系统框架,其综合性较强,并不会拘泥于某一个专业或院系的学生进行学习使用。因此,它的形成是为了满足社会学学科下设不同专业方向以及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差异。根据社会学实验教学课程内容的要求,对专业选修课、专业必修课以及任意选修课等采取不同的设置方式,放置于对应的人才培养方案中,将其规范化与标准化。从低年级至高年级分别提供开放时机,并且以实际情况为准,为其他交叉相关类专业提供准入途径,加强资源共享和利用功效。

另一方面,鉴于实验教学着重于实践性,尤其是以强调社会调查研究能力的社会学专业来讲,则更为关注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动手能力[4]。在此,需以社会学学科实验教学为依托,努力建成全校范围的实践基地。具体而言,如加大对学生独立或团队申报科研立项的扶持力度、拓宽学生(包括本科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的渠道等等,总之,从各方面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学类专业方向的调查研究项目、实地调研等实践项目,从而不断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增强学生的创新研究能力。在条件成熟时,还能够将理论研究成果深入运用到社会生活中,不断推广研究成果,开展民意调查、改善政务工作等实际存在的各类问题,为政府排忧解难,为社会积极服务。

综合来看,以《社会调查方法与技术》的课程教学为中心展开的实验教学活动,既是提高本课程教学质量的有效手段,也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社会研究能力等综合素质的得力措施。因此,构建实用的教学模式,符合教学规律,适应学生实际,通过试验运行取得较好效果,将会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

参考文献

[1]徐晓军,郑伦楚.“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课程参与式研究性教学模式[J].中国大学教学,2010,(2):48-50.

[2]熊彦.基于建构主义教育思想的统计实验教学改革[J].鄂州大学学报,2012,(3):46-48.

社会调查的方案范文4

1.1 调研题目:对于农民工子弟生存状况的社会调查书

1.2 调研内容:

1.3 调研对象范围:杭州具有代表性的农民工子弟

2. 调研目的与意义

2.1 调研项目的简介

2.2 调研项目的目的

2.3 调研项目的意义(现实的、理论的)

3. 调研方法与工具

3.1 适宜的调研方法

3.2 调研工具简介

4.调查样本的设计

对象的可获得性、样本的大小、样本抽取方法

5. 调研所需支持

调研者/小组(分工),调研项目顾问/指导人员;调研活动过程所需要的器材;调查经费预算

6. 调研进程安排

整个调研活动有一系列步骤组成,各步骤从什么时间开始,到什么时间结束。

7. 调研结果展示

调研报告,论文

8. 可增加可行性分析、可能遇到的问题分析及相应的解决办法。

可告知学生以下注意事项:

1、注意选题。题目越小越好,意义越大越好。题目越小,可操作性就越强,意义越大,对社会贡献就越大。

2、在准备计划书时,请参看有关参考书或教材,以增进对所选项目的相关知识与信息的了解,从而有助于计划书的撰写与提纲或问卷的设计。

3、选用适当方法去调查,用观察、访谈、还是用问卷调查,或者是其他。

4、注意调查对象的抽样,抽样方法多样,一个原则是抽样要有代表性。

5、在设计方案时,请注意方案的完整性(内容完整、同时又要考虑到预备方案或应变计划)。要注意方案的可行性预测。要同时上交首选方案和备选方案各一份。

社会调查的方案范文5

[论文关键词]社会调查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当前我国犯罪案件中,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社会现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全国各地区和有关人士的重视。我国历来十分关注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虽然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惩罚和处置,制定一系列特殊的法律法规。但是,我国未成年人犯罪仍有上升的趋势,形势还很严峻。就我国目前的实施现状而言,未成年刑事案件社会调查报告制度无论在立法还是司法都存在很多问题,与国外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本文通过对未成年刑事案件社会调查一般理论的阐述结合作者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工作实践,提出完善未成年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建议。

一、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之立法现状及不足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2006年)第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考虑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根据其平时表现、家庭情况、犯罪原因、悔罪态度等,实施针对性教育。”第十六条规定:“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根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事实、主观恶性、有无监护与社会帮教条件等,综合衡量其社会危险性,确定是否有逮捕必要,慎用逮捕措施,可捕可不捕的不捕。”第十六条规定:“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听取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人、辩护人、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人的意见。可以结合社会调查,通过学校、社区、家庭等有关组织和人员,了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家庭环境、个性特点、社会活动等情况,为办案提供参考。”这些规定体现了社会调查制度在检察机关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中的运用要求。但是,同样也反映出我国现行社会调查制度主要只是涉及了调查主体、调查范围以及应当形成调查报告等三个方面的内容。关于调查方式、手段、措施;调查启动的时间;调查人参与诉讼的方式、时间、诉讼地位、权利、义务;调查报告的内容、属性、法律效力、使用、保管等诸多重要问题,在制度上均无明确具体的规定。

司法实践中适用社会调查制度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第一,法律依据问题。对于社会危害性较小或者有可能适用缓刑的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实行判前社会调查,这仅是司法部门的一种实践探索,现行刑事诉讼法尚未对此作出规定。司法解释的少许规定也较原则,并没有具体的规定社会调查实施的程序以及对社会调查报告的运用程序,实际操作上随意性较大,不够统一。第二,社会调查报告的真实性问题。制作社会调查报告的出发点是保证量刑的公正性,但是,量刑的公正要以社会调查报告的准确性为前提。如果这种社会调查报告为部分人利用,内容不真实,必将会影响量刑的公正性。

二、检察机关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一)调查报告的效力未受法官重视

社会调查报告提出的量刑建议往往比较原则,主要是对法律的强调,表明关爱未成年被告人的立场和态度,为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前提条件。但是,同时也带来了法理上的困境。关于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是必须制作,还是可有可无,应当进一步明确。笔者认为,从体现量刑规范化工作的精神实质出发,为确保对未成年人刑事犯罪量刑的准确和公正,全国要求应该统一和明确,即规定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必须具备,而不能可有可无。

(二)适用范围有限,不能贯穿少年司法整个过程

由于相关法律规定的缺失,导致了社会调查报告的实践中的混乱。首先在适用对象上有局限,从各地的做法可以看出,并不是所有未成年犯罪案件都会适用社会调查,有的只是局限在犯罪事实较轻具备管制或缓刑条件。其次适用的阶段,从目前各地的规定来看,调查报告只对未成年罪犯的量刑具有一定作用。另外未成年犯罪的特殊性,就要求社会调查报告在处理未成年案件时,要影响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定罪、量刑、减刑或者假释以及帮教全过程。只有这样,才能全面实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三)检察机关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的构建思考

1.明确调查报告的性质。社会调查报告为刑事审判中的道德调查, 是量刑的参考因素, 不影响定罪。故检察机关参与制作社会调查报告,只能作为量刑证据不可作为定罪证据使用。

2.建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员制度,在具体实践中,社会调查的工作重点确定为“三段式”服务,即庭前调查、参与诉讼、跟踪帮教三个过程,基本作法包括五个方面:(1)调查员的选任。在笔者所在院青年检察官联合会中选任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员工作,选任条件为具备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工作作风严谨、认真,具有一定法律专业基础知识,熟悉未成年人特点,热心于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工作,从事青少年教育工作或在共青团组织中负责青少年维权工作的人士。(2)调查方式。社会调查员深入到未成年被告人或未成年罪犯的学校、家庭、社区、村委会、工作单位等地,走访家长、教师、亲友、邻居、同事。经与公安机关的协调,社会调查员可以持证到羁押场所会见未成年被告人。(3)调查内容。社会调查员调查未成年被告人及未成年罪犯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实施被指控犯罪前后的表现等非涉案情况,

多方面、深层次地反映和分析其犯罪原因和心理演变过程。对调查的内容均形成了调查笔录,在此基础上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被调查人的性格、成长经历、成长环境等,对其犯罪原因进行分析,对落实监管和矫治措施提出建议。调查一般在十日内完成并形成社会调查报告。

3.明确未成年刑事案件社会调查的具体适用

(1)社会调查在审查起诉阶段的适用。一般而言,作出不起诉决定中的“犯罪情节轻微”应从主客观两方面来评判,客观方面体现在对被害人,对社会实际造成了的伤害,主观方面主要体现在未成年人的主观恶性程度,可以从犯罪原因、犯罪动机及其成长背景、一贯表现、家庭和社会关系、人格特性等方面来综合分析。因此,在审查起诉阶段,社会调查报告是作出是否需要提起公诉决定的重要依据,也是寻找未成年人最佳处罚方式的重要依据。又如检察机关可以依据心理测试的结论,综合判断未成年人的社会危害性等,以此作为对该未成年人是否提起公诉的依据之一,并制定出适合未成年人个性特点的帮助和矫治方案,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防止其再次犯罪。

社会调查的方案范文6

一、基本情况和做法

我所在的活动小组的主题是关注民生民情,共筑和谐家园。我系这次的社会调查实践活动,从年月日开始至月日结束,前后经历了准备工作、实施部分、后续工作三个阶段。

(一)准备工作。年月日,师范学院《关于组织开展年大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下发后,我系领导积极开展工作,确定活动主题,并把活动布置下来。年月日至日,在系学生会、团总支的努力下,最后确定了总的活动方案,明确分工,共同行动,参与活动的志愿者积极热情,收集相关的资料和图片,形成宣传材料。通过紧张有序的准备工作,为活动的开展奠定了基矗

(二)实施部分。年月日,我们“师范学院经济与法学系年暑期‘三下乡’青年志愿者服务团”一行15人来到了的一个千年古镇——龚滩镇,在岁后的三天时间里,我们积极热情地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实地调查了当地的民生民情,并深入到当地的一个模范村——艾坝村体验了农村生活,体会了社会和谐的真谛。我主要进行了以下活动:调查民生之就业问题,了解当地相关产业的发展以及外出就业、就近业的情况;调查民生之教育问题,着重关注“留守儿童”,对留守儿童进行心理辅导;调查民生之分配问题,了解居民收入状况以及当扶贫工作的开展情况;调查民生之社保问题,前往当地卫生院,了解农村医疗合作保险的情况了解当地和谐社会建设情况,并深入基层进行体验;与当地政府或村委会座谈,了解当地的一些基本情况,并做如实的记录;在开展活动的同时,结合当地情况,做好宣传工作。

我们在龚滩镇艾坝村开展了改革开放30周年图片展、禁毒、医疗卫生、节能减排宣传、农村农业政策宣讲、农民工法律服务及咨询、关注留守儿童等一系列有关民生民情的活动,在与该村村长、支部书记和文书举行会谈时,了解该村的一些基本情况,结合自身专业提出了一系列可行性建议,并在烈日下走进该村的烤烟种植基地,参观了烤烟烘烤的烤棚,详细询问了烤烟烘烤技术。我们在龚滩镇集镇进行调查时,得到了镇政府的大力配合,重点了解了当地政府在龚滩古镇移民工作中所推行的一系列政策,以及在移民搬迁过程中处理突发事件的办法,还访问了当地的革命老前辈。为了进一步了解民生的医疗合作问题,我们走进了龚滩镇卫生院,在院长的帮助下,深刻地认识了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二)后续工作。在活动结束后,整理在活动中获取的材料,包括文字材料和活动图片,并进行分析,做好统计工作;活动小组分工负责,撰写社会调查实践报告;召开活动总结会议,与同学们分享所见所闻、所得所感。

二、主要体会

自去年进入师范学院以来,这是我第一次真正地参加社会调查实践活动。这项活动的开展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不仅能让同学们得到了一定的锻炼,更能激发同学们的学习热情。在活动中,我们明显感觉自己的知识结构还不够完善,甚至是缺乏,这让我们不得不在未来的学习中注意自己的知识的积累。这次活动能取得圆满成功,得到了各个方面的支持,我的体会是:

(一)领导高度重视。暑期派遣在校学生参加社会调查实践活动,也成为高等教育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部分。我们这次社会调查实践活动,得到了院领导和系领导的关注的支持,系领导还专门给作了相应的部署。同时,我们也得到了龚滩镇政府以及龚滩镇艾坝村村委会的支持和热情接待。

(二)活动组织开展工作严紧。根据院文件精神以及系领导的要求,我们充分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在短短的三天时间里,按照事先的计划,一步一步地顺利完成了各项任务,采集了大量的资料、图片,为最后撰写社会调查实践报告奠定了基矗。

(三)注重活动宣传。在我们进行社会调查实践的同时,我们系专门安排了一名同学进行新闻的宣传报道,及时把活动的开展情况向社会公开。

(四)团队合作精神十分重要。在这次活动中虽然采取了“明确分工,共同行动”的原则,但在活动的开展过程中大家一起行动,各取所需的资料,互相帮助,互相合作,顺利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团队合作精神在这次活动中体现的淋漓尽致,加深了同学们彼此的了解,也加深了彼此友情。

三、主要成果与收获

(一)通过这次社会调查实践活动,增长了同学们的见识与才干,开阔了同学们的视阈与眼界,也让同学们更加清楚了认识自己,了解自己在学习中的不足,重新审视自己,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去完善自己。

(二)通过这次社会调查实践活动,展示了我们师范学院经济与法学系学子的风采,向社会传达了我们在校大学生注重社会调查实践的讯息,让我们们从过去的观念中解放出来,从书本知识里解放出来,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走出学校,涉足基层。

(三)通过这次社会调查实践活动,我们基本了解了龚滩镇的民生民情,也亲身体验了和谐社会建设的成果。纯朴的民风民情,让我们为之感动;和谐的社会面貌,让我们为之歌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