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建设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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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建设方案

法制建设方案范文1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和《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以及农业部《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各项要求,加强农药市场监管,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我部决定2012年开展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现将《2012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2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方案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2012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方案

为加强农药市场监管,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把《农业部关于做好2012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意见》中各项举措落实到位,我部决定2012年开展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农业部“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的目标,以农药管理条例修订为契机,建立健全农药管理法制体系、监管体系和残留标准体系,以规范农药生产经营主体为抓手,以禁限用高毒农药监管和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行为为重点,进一步净化农药市场,完善监管机制,提高农药产品质量水平,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围绕部中心工作,完善立法、强化执法、深入普法,加强农药产品质量监督,组织开展高毒农药和蔬菜用药专项整治,农药产品质量市场监测合格率提高1个百分点,农药标签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深入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在蔬菜优势区域重点县全覆盖的基础上,向水果、茶叶等经济作物优势区拓展;加快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进程,完成2000项农药残留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确保不发生因农药残留超标而引发的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因农药使用事故引发的重大。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条例出台,完善配套规章。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工作。认真清理现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抓紧组织起草《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资料规定》等配套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确保条例规定的管理制度落到实处。推动指导地方做好农药管理配套立法工作,做好与新《农药管理条例》的有效衔接。

(二)加强源头管理,服务农业生产。开展蔬菜用药调查,了解用药需求,组织已登记产品扩大使用范围的联合试验,推动蔬菜用药登记,确保蔬菜用药安全。加强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出台《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农作物药害事故鉴定办法》,组建鉴定专家库,组织开展应急培训,指导地方做好农作物药害事故鉴定,妥善处理药害纠纷。进一步加强高毒高风险农药管理,加快出台百草枯限制性管理措施,减少或避免误服中毒致死的风险。

(三)强化市场监管,整顿经营秩序。组织各地对市场上流通的农药产品进行抽查,依法公布监督抽查结果。结合近几年监管结果,开展部级农药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由我部直接派员到企业抽取样品,发现生产经营假劣产品的,坚决依法严肃查处。组织开展高毒农药和植物生长调节剂专项治理行动,深入高毒农药生产企业,检查1586号公告高毒农药禁限用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地方农业部门农药案件查处情况。组织开展农药经营单位调查,强化农药经营管理与农业生产用药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制度,积极探索高毒农药条码管理,实现产品可追溯。

(四)加强残留监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快农药残留标准制修订工作进程,制定2000项残留限量标准,开展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清理工作。制定500项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包括赤霉酸等4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在6种作物上的合理使用,解决农药合理使用问题。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园农药残留监测,抽检150个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的2000个样品。继续实施低毒生物农药补贴示范推广项目,在10个省(市)11个市(县)的蔬菜水果生产基地开展示范推广工作,完善补贴模式。

(五)加强宣传培训,提高法治水平。举办省级农药管理人员培训班,培训师资力量;组织地方对基层农药执法、生产和经营人员开展分类培训。开展科普宣传,大力开展送科技下乡服务,宣传普及农药禁限用规定、识假辨劣、科学选购、合理使用、依法维权等知识,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绿色防控,提高病虫害防治效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重点活动安排

(一)配合做好新修订《条例》的宣传和实施工作。抓紧起草《条例》配套规章,及时完成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工作,确保与《条例》同步实施。《条例》公布后,以农业部文件印发通知,部署学习宣贯工作。

(二)组织开展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培训。3月份出台《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6月份农业部和各省(区、市)完成鉴定专家库的组建,8月份农业部组织开展一期应急培训,各省(区、市)至少要组织一次应急培训,年底前完成《农作物药害事故鉴定办法》的起草。

(三)组织开展农药监督抽查。3月份,印发《关于开展农药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开展农药质量和标签抽查。4-8月组织开展部级农药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

(四)开展高毒农药和植物生长调节剂专项整治。3月份各地农业部门组织开展高毒农药生产企业“履行法定义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活动;生产企业公开向社会承诺合法经营、报告产品主要流向等。4月份组织交叉检查,核查已撤销登记的高毒农药企业停产情况;组织开展高毒农药和植物生长调节剂市场检查活动,抽查农药批发市场,乡村农药零售店检查率达到100%。7-8月份开展高毒农药产品标签条形码管理研讨会。适时开展涉嫌非法添加高毒农药产品的监督抽查。

(五)查处大案要案及公布监管结果。根据各地举报和有关方面掌握的线索,组织联合执法,开展大要案督办、查处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根据工作进展,适时将监督抽查、专项检查和执法交叉检查的结果向社会通报;对生产假劣农药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农药登记证。

(六)蔬菜用药调查及登记使用衔接。3月份完成蔬菜用药现状调查,4月研究制定《蔬菜用药登记工作方案》。组织11个省开展联合试验试点。

(七)园艺作物标准园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3月份,印发《2012年园艺作物标准园农药残留监测方案》,对150个蔬菜、水果和茶叶标准园进行产品抽查,根据监测结果,制定相应的综合治理措施。

(八)安全用药指导培训。2-3月份,编印、发送《农药识假辩劣与维权手册》、《农药安全使用知识》和《农药经营读本》等手册和挂图。5-10月份,组织对农药经销商、农民进行培训,提高农药使用者识别假劣农药的能力和用药水平,向农民推荐放心农药。我部负责对省级农业部门培训,省级农业部门负责组织对地、市、县农业部门及农药生产企业培训,县级农业部门负责对农民、经营者培训。

(九)总结。12月,全面总结“2012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的经验及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的牵头单位、具体办事机构并固定专人负责,保证工作连续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市、地、县,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级农业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辖区内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详细的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要加强与工商、质检、公安、新闻媒体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请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于4月15日前将本省(区、市)实施方案报送我部种植业管理司。

(三)保障监管经费。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多方争取支持,加大对农药市场监管资金投入力度,保障农药质量抽查、农药执法监督、培训等经费支出,确保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法制建设方案范文2

一、主要目标

全所司法行政干警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执法实践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严格、公正、文明、廉洁的执法要求得到全面落实;要精通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适应岗位需要,提高执法公信力;严格执法执纪各项硬性规定,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减少群众投诉,工作作风、执法作风进一步转变;基层基础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建立长效机制,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1、重点突出,分类实施。抓住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立足岗位实际,科学制定实施细则,推进各项活动,做到有特色,出亮点,见成效。

2、丰富载体,扎实推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练兵、便民等活动,探索司法行政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有效载体,增强使命意识、大局意识和宗旨意识。

3、着眼根本,注重长效。坚持“三项制度”建设长效机制建设,实现素质培训、技能练兵、作风转变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全面提高全所司法干警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发展大局、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

三、主要内容

1、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探索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紧贴实际开展教育培训,建立和落实司法行政干警和人民调解员定期培训制度;紧贴实际全员开展技能练兵,把实战演练作为技能练兵的重要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应对突发事件和处置演练。每季度在全所进行一次考核评比

2、找准司法行政工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结合点。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等。狠抓教育培训建设,提高司法干警矛盾化解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和维稳处突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3、切实丰富和谐警民关系的感情线。紧贴群众大力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推行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执法办案告知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出台司法便民利民新举措,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执法质量和服务效率,密切警民关系,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形象。

四、具体做法

通过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司法干警的综合素质;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坚持立足岗位,紧贴实战,开展练兵活动;通过认真扎实的学习讨论、查找问题、整改提高,努力构建“和谐东塔”、“法治东塔”。

1、坚持集中学习制度。个人学习培训时间不低于60学时,其中集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40个学时。学习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央政法委书记同志对政法工作的指示和县局文件精神。

法制建设方案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和减少出租房火灾事故为目标,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和谐*”的要求,坚持“堵疏结合、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通过拆除一批、整治一批、建成一批,切实消除出租房和违章简易棚屋消防安全隐患,改善居住条件和周边环境,有效改变我镇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多、管理乱的现状,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

二、整治范围

全镇范围内出租用于人员居住的出租房。

三、整治时间

整治时间从20*年3月1日至11月30日。

四、整治措施

按照“依法严管,确保安全”的原则,认真落实“排、拆、整、建、管”的措施。

(一)全面排摸居住出租房的现状。在镇政府统一部署下,各村配合外口协管员,对辖区内出租房开展排摸登记,逐户摸清房屋出租的情况和消防安全情况,建立出租房名册和台帐,并对排摸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逐户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在4月前要对我镇居住出租房进行彻底的排摸,掌握详细可靠的信息。

(二)坚决拆除违章简易棚屋。针对我镇出租给外来人口居住的违章简易棚屋点多、面广的现状,按照“突出重点,先难后易、全面拆除”的原则,由镇政府牵头组织,派出所、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电力、房管等站所配合,争取在5月底前全部拆除违章简易棚屋,彻底消除违章简易棚屋消防安全隐患。

(三)深入整治民房出租房隐患。对民房出租房根据隐患情况分为基本合格、一般隐患、较大隐患三类,通过一年的深入整治,基本消除民房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具体时间安排为:6月底前完成一般安全隐患类整治,9月底前完成较大安全隐患类整治,11月底前完成所有类别整治。重点突出五个方面整治:一是线路隐患整治。由镇政府聘请技术专业人员指导把关,并统一采购电线及套管,由村负责对线路老化的出租房逐户进行安装更新。每户出租房电表下应加装“小型断路器(C45开关)”及“剩余电流保护开关(漏电保护开关)”。二是明火隐患整治。实行明火集中管理,一间房内多居住的只能设置一处厨房,并实施食宿分离。三是消防通道隐患整治。有条件的出租房要设置逃生梯,没有条件的要统一配置逃生绳(三楼以上的要求配置)。要坚决拆除三楼以上防盗窗(网)。四是隔墙材料隐患整治。拆除易燃材料隔墙,使用防火板、水泥砖等不燃性材料。五是消防设备隐患整治。出租房每层必须配置必要的灭火器和应急灯。对其他需要整改之外,由工作人员提出指导意见,各出租户按照要求予以整改。

(四)引导建成一批安全规范的员工宿舍和外来人员集中居住点。利用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等部门在用地指标和相关配套政策上对整治工作的倾斜,多渠道建设企业员工宿舍和外来人员居住点。引导有条件的村在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和闲置地、废弃地上建设外来人员居住点,按村集体出资或村企联合建等方式进行建设,所有权和出租收益归村集体所有方式运行。对无法集中建筑的边角地、沿路地、闲置地,可由村集体出资建设符合规划、消防安全要求的临时出租房用于集体出租。二是引导企业自建。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自建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员工宿舍,对没有条件建设员工宿舍的,要求企业集中租用规模较大、消防安全措施到位的出租房作为员工宿舍。

(五)建立一套长效管理规章制度。切实贯彻“堵疏结合、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出租房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实行督查制度。以外口协管员为骨干,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间”的要求,开展“地毯式”入户排查,由镇政府组织人员不定期进行督查,督促部门及相关人员落实各项措施及职责。二是实行安全承诺制度。承租人要和出租房房主签订《出租房消防安全责任书》,出租房房主要和村委会签订《出租房消防安全承诺书》,村委会要与镇政府签订《出租房消防安全承诺书》。三是实行亮牌管理制度。在出租房悬挂亮牌表,注明承租方、房主、社区民警、外口协管员及驻村干部姓名、联络方式,方便及时沟通,遇到问题及时反映,及时解决。四是实行联合执法制度。对整改合格的出租房,根据隐患可能反复的几率及消防设施配备情况确定管理等级,由社区民警、协管员、驻村干部和村干部实行定期检查,及时掌握出租房动态情况,防止出现隐患反弹回潮。对消极整改和拒不整改的,采取快速有效的集中联合执法行动或由派出所予以强制停止其出租行为。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监督和考核,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牵头组织联合执法行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事关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对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要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驻村干部为出租房整治工作具体责任人,组织领导所在村的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各职能站所、办公室认真履行好职责,抽调精干力量,切实加强面上指导,要按照“拆除一批、整治一批、建成一批、消除隐患”的总体要求,自觉克服畏难情绪、厌战情绪,花大力气,下苦功夫,深入推进居住出租房综合整治工作。

(二)加强领导。为了加强对全镇居住出租房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以杨颖俊同志为组长,陈余海、王晓周、何瑞东为副组长,李建通、王安行、郑祥辉、何胜杰、黄伟、陈晓阳、陈铭雏、金宏、蔡小荣、陈福芝、王隆、蒋海、陈君权等为成员的镇居住出租房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整治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安行担任办公室主任,郑修为联系人,电话为*。

法制建设方案范文4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人民生命至上的价值取向,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夯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深入开展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坚决遏制违法建设增量,有序化解存量。通过三年努力,基本建立常态化房屋安全管理体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产权所有者主体责任落实,基本消除各类房屋结构安全隐患,为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清查范围:县城规划区、集镇规划区范围内所有既有建筑和在建建筑。

(二)清查内容:全面摸清县城规划区、集镇规划区范围内所有既有和在建建筑情况,建立清查工作台账。    

(三)整治重点:    

1.未依法办理立项手续的建筑;    

2.违法占地建设的建筑;    

3.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    

4.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建筑;     

5.无资质设计、施工的建筑;    

6.未办理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建筑;    

7.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的建筑(含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等情形);    

8.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的建筑;    

9.未经审批或超过批准使用年限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搭棚接檐、招牌框架、围墙围栏等情形);

10.存在第1-9项问题情形并违规取得消防、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或者未依法取得消防、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用作生产经营或公共事业的建筑,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建筑。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切实加强对清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时实处,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政府办、县教体局、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电力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县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清查整治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设在县城建监察大队,具体负责专项清查整治的组织协调、任务部署、信息收集等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县住建局:负责对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商品房、直管公房、保障房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办公用房、生产用房以及所建设的房改房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兴州街道办负责对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居民自建房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县城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筑进行查处。

各镇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集镇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负总责,县住建局负责对集镇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筑进行查处,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配合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县城四大出入口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按照县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城区“四大出入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县经贸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分别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违法建筑整治工作。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3月下旬前)。全面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任务及完成时限,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清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面清查阶段(2021年5月20日前)。对照本次专项清查整治工作重点,对县城规划区和集镇规划区范围内所有既有和在建建筑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每栋建筑均要建立清查台账,逐一清查建筑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特种行业等建设及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并同步建立电子数据台账,实施动态监管。

(三)全面整改阶段(2021年6月至2023年12月)。对清查中发现的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问题,要做到边摸底边排查边整治,依法依规实施整改,逐一形成问题清单,制定具体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2021年要完成马蹄湾镇、接官亭镇、五龙洞镇、仙台坝坝、观音寺镇及兴州街道办北街社区、南街社区和同心村违法建筑整治;2022年要完成横现河镇、徐家坪镇、西淮坝镇、白水江镇、白雀寺镇、乐素河镇、黑河镇及县城中学路社区、东关社区、象山湾社区违法建筑整治,2023年要完成金家河镇、两河口镇、硖口驿镇、郭镇镇及城区略钢社区、大沟口社区、新城社区、临江社区、横现河石坝社区、接官亭社区县城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筑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夯实工作责任。各镇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清查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履行第一监管责任,全面开展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排查。实施清单式管理,地毯式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处;排查中不走过场,杜绝形式主义,要做到见证见人;自2021年3月起,各镇办和相关整治单位每月15日前将《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统计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法制建设方案范文5

全区*年10月1日以后竣工尚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和目前在建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整治重点区域是城乡结合部和工业园区,整治重点工程是政府投资工程和轻钢结构工程。

二、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自查、重点抽查、全区联动、集中整治的原则,深入开展建筑业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整顿建筑市场行为,规范法定建设程序,促进我区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整治内容

(一)执行法定建设程序情况;

(二)工程招标投标情况,重点是有无规避招标、规避公开招标和招投标弄虚作假等;

(三)工程承包情况,重点是有无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和无证、越级承包工程等;

(四)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尤其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五)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情况,重点是有无违反规定搞地区封锁或部门保护等;

(六)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情况;

(七)建筑工地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

其中重点是:

(一)不依法办理施工图设计审查、招标投标、工程监理、质量监督、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等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规避招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无证或越级承包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业务,出卖或向他人提供证照、图签、图章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其它群众投诉的违反监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和合同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整治步骤

(一)自查阶段(6月1日∽6月15日)

结合近几年在建筑市场和建设程序管理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对整治范围内的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建筑业有关法律制度执行情况的全面检查。检查按《*市*区建筑业专项整治自查表》(附件一)的要求,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业主牵头,各方主体自查并填写自查表,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落实措施,及时整改,并由业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整改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存在问题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处罚,补办相关手续。对自查中主动批露问题、积极采取整改措施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二)抽查阶段(6月16日∽6月30日)

自查结束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抽查。抽查面不得少于自查项目的20%。抽查时,要对照项目立项情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证情况、招标(交易)情况、质量监督情况、施工许可情况和竣工验收备案等情况,确定抽查对象。对拒绝自查和自查不彻底的工程项目,必须列入抽查范围。对抽查中新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从严从重处理。

在此基础上,结合自查和抽查情况,分析当地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抽查结束后,列出10个重点案例并写出整治总结报告,填写《*市建筑业专项整治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二)和《*市建筑业专项整治重点案例表》(附件三),在6月30日前报市城建监察支队。

(三)重点抽查阶段(7月1日∽7月15日)

重点抽查由市局组织。重点抽查的范围是列入重点案例的项目、自查未发现问题的项目、自查整改措施未完全落实的项目和已作出行政处罚的案卷。

(四)正常管理阶段(7月16日以后)

集中整治结束后,要在整治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筑业执法监察工作,确保职能到位,力度不减,不留死角。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分局成立建筑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解军辉副局长担任组长,陶春才、刘健任副组长,周书钦、林威、王建明、石晓海、鲍如兵、陈子健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工处,陶春才兼办公室主任。

六、整治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区局负责制订整治工作方案,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并将整治成果上报市局。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根据整治范围和整治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及时落实措施加以整改。

法制建设方案范文6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按照全国、省、市政法工作会议部署和区委十一届五次全会要求,以法治机关、法治医院创建活动为载体,突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法治文化建设等工作重点,不断拓展卫生法治建设的广度、深度和成效,推动法治理念在全区卫生系统深入践行,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为全区实现“二年争先、四年领先、六年率先”的基本现代化奋斗目标夯实法治根基。

二、目标任务

积极开展法治系列创建活动,使领导干部、公务员、卫生工作者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执业的能力和水平。扎实做好“六五”普法工作,广大医务工作者特别是卫生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法治意识得到普遍增强。全面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着力提高卫生行政执法水平和效率。严格市场监督,有效遏制各类危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不法行为。建立完善的卫生监督体系,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得到显著加强。加快推进医院法治化建设,医患和谐程度明显提高。

三、工作重点

1.全面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认真做好“六五”普法工作,制订年度实施计划,在全系统进一步健全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的普法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培训,重点抓好广大医务员工和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卫生法律法规和医改政策的学习,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营造有利于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宽松环境,预防和减少各类矛盾和纠纷的发生。按照全区统一部署,继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做好“六五”普法中期考核迎查工作。

2.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围绕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细则,结合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一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实行预算管理,规范财务支出;进行财务检查,切实加强监管,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二要建立院长例会制度。定期召开院长会议,交流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通过互通有无、取长补短,不断提高医院管理水平。三要落实局领导分片包干制度。采取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全区基层医疗单位分片包干制度,每月对包干联系单位的医疗质量、工作效率、服务环境等内容进行定期不定期抽查,帮助基层单位发现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3.切实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切实抓好首诊负责、查房、值班、会诊等核心制度的落实,加强医疗质量、药事管理、医院感染管理,通过自查、互查和暗访,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措施。组织开展对医护人员核心制度掌握情况的抽查抽考,组织处方点评和病历质量评审活动,切实提高医疗质量管理水平。深化长安医院创建工作,落实医患沟通制度,减少医疗纠纷,改善医疗执业环境,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化解医疗风险,促进医患关系健康和谐发展。强化血液质量安全管理,确保临床用血需要。

4.不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许可服务,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强化餐饮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培训,推动培训制度化、常态化。深化“数字卫监”应用,完善移动执法系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卫生监督网格督导和协管服务,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综合治理小餐饮、“农家乐”。高质量实施重大活动和节日餐饮安全保障,加强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开展医疗机构消毒、医疗废物处置、打击非法行医等专项整治活动,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健康权益。

5.深入开展系列法治创建。深入开展“法治机关”创建活动。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卫生法律法规和反腐倡廉教育,不断改进机关作风,开展岗位责任教育,主动公开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强化效能问责,坚决杜绝“中梗阻”和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深入开展法治医院创建活动。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做到有组织保障、有目标计划、有部署推进、有考评标准、有检查考核、有表彰命名和典型展示。切实将创建活动与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结合,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相结合,突出创建成效,以成效论高低。继续巩固“无红包医院”成果,严肃查处收受“红包”行为。

6.切实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开展“修医德、强医能、铸医魂”卫生文化实践活动,凝炼符合实际和富有特色的卫生职业精神,使之成为医务人员的工作目标、行为准则、道德规范。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着力抓好单位内部法治橱窗、板报、厅室、电子显示屏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并依托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站等有效平台,广泛宣传卫生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广卫生法治建设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创新经验。

四、组织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区卫生局对全区卫生系统法治建设实行统一领导,定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也要切实把法治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并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