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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建设方案范文1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和《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以及农业部《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各项要求,加强农药市场监管,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我部决定2012年开展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现将《2012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2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方案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2012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方案
为加强农药市场监管,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把《农业部关于做好2012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意见》中各项举措落实到位,我部决定2012年开展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农业部“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的目标,以农药管理条例修订为契机,建立健全农药管理法制体系、监管体系和残留标准体系,以规范农药生产经营主体为抓手,以禁限用高毒农药监管和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行为为重点,进一步净化农药市场,完善监管机制,提高农药产品质量水平,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围绕部中心工作,完善立法、强化执法、深入普法,加强农药产品质量监督,组织开展高毒农药和蔬菜用药专项整治,农药产品质量市场监测合格率提高1个百分点,农药标签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深入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在蔬菜优势区域重点县全覆盖的基础上,向水果、茶叶等经济作物优势区拓展;加快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进程,完成2000项农药残留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确保不发生因农药残留超标而引发的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因农药使用事故引发的重大。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条例出台,完善配套规章。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工作。认真清理现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抓紧组织起草《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资料规定》等配套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确保条例规定的管理制度落到实处。推动指导地方做好农药管理配套立法工作,做好与新《农药管理条例》的有效衔接。
(二)加强源头管理,服务农业生产。开展蔬菜用药调查,了解用药需求,组织已登记产品扩大使用范围的联合试验,推动蔬菜用药登记,确保蔬菜用药安全。加强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出台《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农作物药害事故鉴定办法》,组建鉴定专家库,组织开展应急培训,指导地方做好农作物药害事故鉴定,妥善处理药害纠纷。进一步加强高毒高风险农药管理,加快出台百草枯限制性管理措施,减少或避免误服中毒致死的风险。
(三)强化市场监管,整顿经营秩序。组织各地对市场上流通的农药产品进行抽查,依法公布监督抽查结果。结合近几年监管结果,开展部级农药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由我部直接派员到企业抽取样品,发现生产经营假劣产品的,坚决依法严肃查处。组织开展高毒农药和植物生长调节剂专项治理行动,深入高毒农药生产企业,检查1586号公告高毒农药禁限用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地方农业部门农药案件查处情况。组织开展农药经营单位调查,强化农药经营管理与农业生产用药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制度,积极探索高毒农药条码管理,实现产品可追溯。
(四)加强残留监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快农药残留标准制修订工作进程,制定2000项残留限量标准,开展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清理工作。制定500项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包括赤霉酸等4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在6种作物上的合理使用,解决农药合理使用问题。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园农药残留监测,抽检150个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的2000个样品。继续实施低毒生物农药补贴示范推广项目,在10个省(市)11个市(县)的蔬菜水果生产基地开展示范推广工作,完善补贴模式。
(五)加强宣传培训,提高法治水平。举办省级农药管理人员培训班,培训师资力量;组织地方对基层农药执法、生产和经营人员开展分类培训。开展科普宣传,大力开展送科技下乡服务,宣传普及农药禁限用规定、识假辨劣、科学选购、合理使用、依法维权等知识,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绿色防控,提高病虫害防治效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重点活动安排
(一)配合做好新修订《条例》的宣传和实施工作。抓紧起草《条例》配套规章,及时完成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工作,确保与《条例》同步实施。《条例》公布后,以农业部文件印发通知,部署学习宣贯工作。
(二)组织开展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培训。3月份出台《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6月份农业部和各省(区、市)完成鉴定专家库的组建,8月份农业部组织开展一期应急培训,各省(区、市)至少要组织一次应急培训,年底前完成《农作物药害事故鉴定办法》的起草。
(三)组织开展农药监督抽查。3月份,印发《关于开展农药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开展农药质量和标签抽查。4-8月组织开展部级农药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
(四)开展高毒农药和植物生长调节剂专项整治。3月份各地农业部门组织开展高毒农药生产企业“履行法定义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活动;生产企业公开向社会承诺合法经营、报告产品主要流向等。4月份组织交叉检查,核查已撤销登记的高毒农药企业停产情况;组织开展高毒农药和植物生长调节剂市场检查活动,抽查农药批发市场,乡村农药零售店检查率达到100%。7-8月份开展高毒农药产品标签条形码管理研讨会。适时开展涉嫌非法添加高毒农药产品的监督抽查。
(五)查处大案要案及公布监管结果。根据各地举报和有关方面掌握的线索,组织联合执法,开展大要案督办、查处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根据工作进展,适时将监督抽查、专项检查和执法交叉检查的结果向社会通报;对生产假劣农药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农药登记证。
(六)蔬菜用药调查及登记使用衔接。3月份完成蔬菜用药现状调查,4月研究制定《蔬菜用药登记工作方案》。组织11个省开展联合试验试点。
(七)园艺作物标准园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3月份,印发《2012年园艺作物标准园农药残留监测方案》,对150个蔬菜、水果和茶叶标准园进行产品抽查,根据监测结果,制定相应的综合治理措施。
(八)安全用药指导培训。2-3月份,编印、发送《农药识假辩劣与维权手册》、《农药安全使用知识》和《农药经营读本》等手册和挂图。5-10月份,组织对农药经销商、农民进行培训,提高农药使用者识别假劣农药的能力和用药水平,向农民推荐放心农药。我部负责对省级农业部门培训,省级农业部门负责组织对地、市、县农业部门及农药生产企业培训,县级农业部门负责对农民、经营者培训。
(九)总结。12月,全面总结“2012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的经验及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的牵头单位、具体办事机构并固定专人负责,保证工作连续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市、地、县,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级农业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辖区内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详细的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要加强与工商、质检、公安、新闻媒体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请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于4月15日前将本省(区、市)实施方案报送我部种植业管理司。
(三)保障监管经费。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多方争取支持,加大对农药市场监管资金投入力度,保障农药质量抽查、农药执法监督、培训等经费支出,确保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法制建设方案范文2
一、主要目标
全所司法行政干警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执法实践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严格、公正、文明、廉洁的执法要求得到全面落实;要精通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适应岗位需要,提高执法公信力;严格执法执纪各项硬性规定,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减少群众投诉,工作作风、执法作风进一步转变;基层基础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建立长效机制,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1、重点突出,分类实施。抓住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立足岗位实际,科学制定实施细则,推进各项活动,做到有特色,出亮点,见成效。
2、丰富载体,扎实推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练兵、便民等活动,探索司法行政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有效载体,增强使命意识、大局意识和宗旨意识。
3、着眼根本,注重长效。坚持“三项制度”建设长效机制建设,实现素质培训、技能练兵、作风转变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全面提高全所司法干警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发展大局、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
三、主要内容
1、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探索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紧贴实际开展教育培训,建立和落实司法行政干警和人民调解员定期培训制度;紧贴实际全员开展技能练兵,把实战演练作为技能练兵的重要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应对突发事件和处置演练。每季度在全所进行一次考核评比
2、找准司法行政工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结合点。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等。狠抓教育培训建设,提高司法干警矛盾化解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和维稳处突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3、切实丰富和谐警民关系的感情线。紧贴群众大力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推行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执法办案告知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出台司法便民利民新举措,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执法质量和服务效率,密切警民关系,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形象。
四、具体做法
通过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司法干警的综合素质;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坚持立足岗位,紧贴实战,开展练兵活动;通过认真扎实的学习讨论、查找问题、整改提高,努力构建“和谐东塔”、“法治东塔”。
1、坚持集中学习制度。个人学习培训时间不低于60学时,其中集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40个学时。学习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央政法委书记同志对政法工作的指示和县局文件精神。
法制建设方案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和减少出租房火灾事故为目标,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和谐*”的要求,坚持“堵疏结合、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通过拆除一批、整治一批、建成一批,切实消除出租房和违章简易棚屋消防安全隐患,改善居住条件和周边环境,有效改变我镇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多、管理乱的现状,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
二、整治范围
全镇范围内出租用于人员居住的出租房。
三、整治时间
整治时间从20*年3月1日至11月30日。
四、整治措施
按照“依法严管,确保安全”的原则,认真落实“排、拆、整、建、管”的措施。
(一)全面排摸居住出租房的现状。在镇政府统一部署下,各村配合外口协管员,对辖区内出租房开展排摸登记,逐户摸清房屋出租的情况和消防安全情况,建立出租房名册和台帐,并对排摸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逐户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在4月前要对我镇居住出租房进行彻底的排摸,掌握详细可靠的信息。
(二)坚决拆除违章简易棚屋。针对我镇出租给外来人口居住的违章简易棚屋点多、面广的现状,按照“突出重点,先难后易、全面拆除”的原则,由镇政府牵头组织,派出所、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电力、房管等站所配合,争取在5月底前全部拆除违章简易棚屋,彻底消除违章简易棚屋消防安全隐患。
(三)深入整治民房出租房隐患。对民房出租房根据隐患情况分为基本合格、一般隐患、较大隐患三类,通过一年的深入整治,基本消除民房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具体时间安排为:6月底前完成一般安全隐患类整治,9月底前完成较大安全隐患类整治,11月底前完成所有类别整治。重点突出五个方面整治:一是线路隐患整治。由镇政府聘请技术专业人员指导把关,并统一采购电线及套管,由村负责对线路老化的出租房逐户进行安装更新。每户出租房电表下应加装“小型断路器(C45开关)”及“剩余电流保护开关(漏电保护开关)”。二是明火隐患整治。实行明火集中管理,一间房内多居住的只能设置一处厨房,并实施食宿分离。三是消防通道隐患整治。有条件的出租房要设置逃生梯,没有条件的要统一配置逃生绳(三楼以上的要求配置)。要坚决拆除三楼以上防盗窗(网)。四是隔墙材料隐患整治。拆除易燃材料隔墙,使用防火板、水泥砖等不燃性材料。五是消防设备隐患整治。出租房每层必须配置必要的灭火器和应急灯。对其他需要整改之外,由工作人员提出指导意见,各出租户按照要求予以整改。
(四)引导建成一批安全规范的员工宿舍和外来人员集中居住点。利用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等部门在用地指标和相关配套政策上对整治工作的倾斜,多渠道建设企业员工宿舍和外来人员居住点。引导有条件的村在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和闲置地、废弃地上建设外来人员居住点,按村集体出资或村企联合建等方式进行建设,所有权和出租收益归村集体所有方式运行。对无法集中建筑的边角地、沿路地、闲置地,可由村集体出资建设符合规划、消防安全要求的临时出租房用于集体出租。二是引导企业自建。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自建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员工宿舍,对没有条件建设员工宿舍的,要求企业集中租用规模较大、消防安全措施到位的出租房作为员工宿舍。
(五)建立一套长效管理规章制度。切实贯彻“堵疏结合、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出租房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实行督查制度。以外口协管员为骨干,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间”的要求,开展“地毯式”入户排查,由镇政府组织人员不定期进行督查,督促部门及相关人员落实各项措施及职责。二是实行安全承诺制度。承租人要和出租房房主签订《出租房消防安全责任书》,出租房房主要和村委会签订《出租房消防安全承诺书》,村委会要与镇政府签订《出租房消防安全承诺书》。三是实行亮牌管理制度。在出租房悬挂亮牌表,注明承租方、房主、社区民警、外口协管员及驻村干部姓名、联络方式,方便及时沟通,遇到问题及时反映,及时解决。四是实行联合执法制度。对整改合格的出租房,根据隐患可能反复的几率及消防设施配备情况确定管理等级,由社区民警、协管员、驻村干部和村干部实行定期检查,及时掌握出租房动态情况,防止出现隐患反弹回潮。对消极整改和拒不整改的,采取快速有效的集中联合执法行动或由派出所予以强制停止其出租行为。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监督和考核,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牵头组织联合执法行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事关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对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要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驻村干部为出租房整治工作具体责任人,组织领导所在村的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各职能站所、办公室认真履行好职责,抽调精干力量,切实加强面上指导,要按照“拆除一批、整治一批、建成一批、消除隐患”的总体要求,自觉克服畏难情绪、厌战情绪,花大力气,下苦功夫,深入推进居住出租房综合整治工作。
(二)加强领导。为了加强对全镇居住出租房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以杨颖俊同志为组长,陈余海、王晓周、何瑞东为副组长,李建通、王安行、郑祥辉、何胜杰、黄伟、陈晓阳、陈铭雏、金宏、蔡小荣、陈福芝、王隆、蒋海、陈君权等为成员的镇居住出租房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整治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安行担任办公室主任,郑修为联系人,电话为*。
法制建设方案范文4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人民生命至上的价值取向,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夯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深入开展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坚决遏制违法建设增量,有序化解存量。通过三年努力,基本建立常态化房屋安全管理体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产权所有者主体责任落实,基本消除各类房屋结构安全隐患,为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清查范围:县城规划区、集镇规划区范围内所有既有建筑和在建建筑。
(二)清查内容:全面摸清县城规划区、集镇规划区范围内所有既有和在建建筑情况,建立清查工作台账。
(三)整治重点:
1.未依法办理立项手续的建筑;
2.违法占地建设的建筑;
3.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
4.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建筑;
5.无资质设计、施工的建筑;
6.未办理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建筑;
7.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的建筑(含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等情形);
8.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的建筑;
9.未经审批或超过批准使用年限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搭棚接檐、招牌框架、围墙围栏等情形);
10.存在第1-9项问题情形并违规取得消防、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或者未依法取得消防、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用作生产经营或公共事业的建筑,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建筑。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切实加强对清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时实处,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政府办、县教体局、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电力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县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清查整治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设在县城建监察大队,具体负责专项清查整治的组织协调、任务部署、信息收集等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县住建局:负责对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商品房、直管公房、保障房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办公用房、生产用房以及所建设的房改房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兴州街道办负责对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居民自建房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县城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筑进行查处。
各镇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集镇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负总责,县住建局负责对集镇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筑进行查处,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配合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县城四大出入口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按照县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城区“四大出入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县经贸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分别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违法建筑整治工作。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3月下旬前)。全面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任务及完成时限,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清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面清查阶段(2021年5月20日前)。对照本次专项清查整治工作重点,对县城规划区和集镇规划区范围内所有既有和在建建筑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每栋建筑均要建立清查台账,逐一清查建筑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特种行业等建设及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并同步建立电子数据台账,实施动态监管。
(三)全面整改阶段(2021年6月至2023年12月)。对清查中发现的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问题,要做到边摸底边排查边整治,依法依规实施整改,逐一形成问题清单,制定具体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2021年要完成马蹄湾镇、接官亭镇、五龙洞镇、仙台坝坝、观音寺镇及兴州街道办北街社区、南街社区和同心村违法建筑整治;2022年要完成横现河镇、徐家坪镇、西淮坝镇、白水江镇、白雀寺镇、乐素河镇、黑河镇及县城中学路社区、东关社区、象山湾社区违法建筑整治,2023年要完成金家河镇、两河口镇、硖口驿镇、郭镇镇及城区略钢社区、大沟口社区、新城社区、临江社区、横现河石坝社区、接官亭社区县城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筑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夯实工作责任。各镇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清查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履行第一监管责任,全面开展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排查。实施清单式管理,地毯式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处;排查中不走过场,杜绝形式主义,要做到见证见人;自2021年3月起,各镇办和相关整治单位每月15日前将《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统计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法制建设方案范文5
近年来,交通系统各单位落实安全责任,着力整治安全隐患,确保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实现。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市、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及县安委会《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武安委[2009]1号)精神,结合我县交通行业实际,现对交通系统09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建设"平安*"的战略部署。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线,进一步深化交通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强化监管、创新工作,完善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全力减少一般事故,促进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措施
(一)公路养护和公路、水运在建工程管理
1、继续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规范公路和在建交通工程的安全管理。
2、切实履行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的职责,监督企业健全组织机构,落实人员经费,强化安全措施,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健全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全力抓好交通安全重点整治路段的整治工作。按照上级提出的时间要求,认真整治,并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形成合力,营造整治的良好氛围。
4、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对桥梁、涵洞、隧道、高挡墙、高边坡进行检查,对于排查出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间,真正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一切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设立明显的标志牌,确保车辆、行人的安全通行。
5、加大对农村、山区道路安全设施的投入,进一步完善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通村公路及急弯、陡坡、视距不良平交口等路段的安全设施。
6、继续抓好超限超载的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公路违法行为。
7、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安全管理基础台帐,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道路(水路)运输
1、继续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大对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等单位的安全监管力度。坚持边查边改,落实责任,消除安全隐患。
2、继续抓好道路营运客车的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农村支线的安全整治。
3、继续深入开展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专项整治,加强部门间的协调沟通,建立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针对当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中突出的问题和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探索危化运输安全监管的新思路、新方法。要抓好应急预案的完善、演练等工作,进一步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4、加强站场及重点企业、车辆的源头管理。对重点人员的资质、重点岗位的操作规范性实行重点监管,进一步完善站场的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坚决淘汰技术状况不符合安全生产营运条件的车辆,坚决打击非法营运。
5、严格许可条件,规范经营程序。对不符合从业资格和安全要求的营运客车和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一律不予发放营运牌证。
6、全面完善客运和危化运输企业营运车辆的GPS和行车记录仪监控管理系统,要督促企业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日常监管,记录台帐,并完善奖惩机制,对不按规定使用的严厉查处。
7、加大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以查处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进一步强化营运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杜绝发生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8、加强营运船舶安全管理,督促业户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站在建设"平安*"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为建设"平安*"而努力。
法制建设方案范文6
自觉接受有权机关的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落到实处。努力实现行政行为法制化、执法主体合法化、执法行为规范化。保证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我区的全面正确实施。进一步提高系统广大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执政水平。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为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建立以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控、违法有追究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从源头上防止行政执法腐败,保障我区建设系统的行政执法活动在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上健康运行,积极实施《*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和《*市建设规划局*分局依法行政2005—2009年工作规划》,切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执政。
三、主要任务
(一)认真学习、提高素质
执法水平的高低取决于执法人员的素质。从提高全系统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入手,强化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定期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依法行政理论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的重要精神,学习中突出针对性和预见性,做到学以致用,注重理论学习和实际工作能力提高的有机结合,确保学习数量和质量。在系统内形成一种“比业务、比学习、争先进”的良好氛围。
(二)抓执法责任制实施工作,落实责任到人
实行执法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是将执法责任落实到单位、岗位和个人,保证严肃、公正执法。落实组织领导,分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包括单位、岗位、个人的具体职责和违反规定所应承担的责任,以及执法案件必须控制的错案发生率等。使行政执法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三)建立监督制约机制
1、行政审批责任制。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责任制,依法履行行政审批职能。
2、行政执法公示制。开展公示制、承诺制,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增强外部监督力度,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要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部门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公布执法类别、执法权限、执法范围、执法程序、强制措施以及处罚种类与幅度;公布办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管理事项的适用范围、对象、条件、方式、规则、程序等;公布本部门的服务承诺和接受监督的方式、投诉渠道以及对过错责任追究的措施等。
3、投诉举报制度。按照区政府的要求,为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受理社会各界对我局及其工作人员工作效率、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廉政建设等行政效能方面的投诉。
4、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全面落实《全市建设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局实际制定错案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过错责任标准和过错责任追究具体办法,使其更加规范化、科学化。
5、评议考核制度。依照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工作的实施意见,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局实际,研究制定评议考核办法,对行政执法责任进行评议考核的原则、目标、内容、方法、程序、奖惩措施以及考核定档标准予以明确和细化,通过科学地评议考核,促进建设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深入开展。
五、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为保障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成立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重大事项的决策,研究本系统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和复杂疑难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决定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奖惩等。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副职领导任副组长,由分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建立领导小组,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科室,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督促和考核工作。
2、严格考核奖惩
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纳入对各单位的目标管理和考核内容,次年第一季度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上年度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和检查。同时,全系统执法目标、任务和行政执法规范化的具体要求已层层分解到各单位和执法人员,并严格考核奖惩。
附:*建设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