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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环境整治方案范文1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打造生态宜居文明城市为目标,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属地管理、全民参与”的总体思路,全面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城管体制,建立常态化城市管理新机制,以优美整洁的城市面貌展示的改革开放成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源头治理的原则。按照治标和治本相结合的思路,认真调查分析城乡环境存在的根本问题,从源头上有针对性地开展城乡环境整治,从根本上解决影响城乡环境的深层次问题。
2、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条抓块管、以块为主、双向联动、协同整治。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所辖区域内城乡环境整治工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在认真搞好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力抓好落实。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按照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实效。
3、坚持分工负责的原则。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要求,实行市级领导分工责任制,对每项环境整治任务均由一名市级领导牵头抓落实。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强化领导力量,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城乡环境整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形成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城市规划区和各镇驻地规划区。
(二)整治重点
城区市容市貌、市政设施、绿化亮化、河道治理、小区环境、环境污染、噪声污染、扬尘污染防治、违章建筑、城市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和各镇驻地规划区内的城乡环境管理问题。
三、目标任务及责任分解
从年6月开始,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在全市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实现城乡环境面貌有明显改善,建立城管新体制,健全城管科学化、精细化和常态化新机制,全面改善我市人居环境质量。对短期内难以完成的环境整治项目,列入年度整治计划逐步实施。
(一)城区环境卫生整治
城市建成区和大学科研区范围内主次干道等市级公共区域内88条道路(总长度173公里、总面积487万平方米)的环卫设施及卫生,由市城建局负责管理。建成区内公路的环境卫生,按照道路权属由市公路局负责管理。建成区内支路、路(总长度188公里、总面积105万平方米)以及建成区以外区域的环卫设施及卫生,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由各街道、镇(区)负责管理。
1、加强城区环境卫生保洁与管理,对城区道路、背街小巷、城中村的环境卫生以及城区新华路北端等12处卫生死角进行集中清理,提高城区环境卫生质量,改善周边人居环境。
责任单位:由市城建局牵头,市公路局、开发区管委、经济区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分工负责
2、加强城区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在城区主要道路和居民密集、商业相对繁华的路段增设1700个垃圾桶和440个果皮箱,并及时更换破损垃圾桶和果皮箱。参照城区公共部位垃圾桶设置标准,并结合村(居)人口、垃圾量等实际,建成区内各街道办事处要在村(居)内增设垃圾桶共计1138个,提高垃圾收集能力。加快推进绿茵环保垃圾综合处理项目建设,确保8月底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同时,新配备市城建局环卫站13辆垃圾压缩运输车和2辆洒水车,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机械化服务能力。在大学科研区新建3座公厕,修缮和维护老城区28处公厕,提升城市公厕环境质量。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牵头,开发区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分工负责
3、对城区环境卫生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具体由市城管执法局联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严格进行管理。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4、加强城区物业小区环境卫生管理,进一步提升居民居住环境。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二)城区绿化及管理
城市建成区和大学科研区范围内主次干道和支路、河道两岸、公园绿地等市级公共区域内的园林绿化及设施、绿地卫生,由市城建局负责管理。建成区内街坊路和城中村(居)以及建成区以外区域的园林绿化及设施、绿地卫生,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由各街道、镇(区)负责管理。
1、加强城区道路、河道绿化,对路等31条未实施绿化的道路,栽植以乔木为主的大规格行道树;对城区豆金河等4条河道两岸进行绿化带建设;对城区空地实施景观绿化,增加城市绿量,提高城区绿化水平。在整治时限内,要认真做好工程勘查、设计等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对具备条件年内完成的,要积极推进;对短期内不能完成的工程列入年度建设计划,逐步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2、加强城区公园绿地改造提升,及时更换、维修公园绿地内破损垃圾箱,对公园绿地内长势弱的苗木进行更换和增设绿篱,对园路道板、休闲健身器材、雕塑、花坛等设施及时维护,以满足市民休闲健身娱乐需要。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3、采取铺装绿色塑料网格板等措施,加强城区树穴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效果。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三)城区市政设施建设与维护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不包括经济开发区)的主次干道、地下管网、人行道板、路灯等市级公共区域内的市政设施,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城市规划区内支路、街坊路和城中村(居)的市政设施,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由各街道(区)负责建设与管理。
1、加强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对城区部分沥青面层、人行道板破损严重及无障碍设施不完善的道路(详见附件7)及时进行整修和完善,改善市民出行环境。同时,选择城区人民路、路、大道5条主干道及灵山卫街道与开发区交界处、公园北门、路、人民路文化宫广场、高速出口等城区5处主要节点作为重点整治区域,根据实际需要,实施道路罩面、人行道板更换、景观亮化、绿化提升、休闲设施建设、门头字号整治等综合整治,打造城市道路示范街,提升城市形象。在整治期间内,要认真做好工程勘查、设计等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对具备条件年内完成的,要积极推进;对短期内不能完成的工程列入年度建设计划,逐步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由市城建局、市公路局分工负责
2、加强公路城区段、市区出入口道路的养护与管理,及时修复破损道路路面,确保道路平整、行车顺畅。
责任单位:由市公路局牵头,市交通局、各街道办事处分工负责
3、加强城区广场、商业街区和游园等休闲、旅游场所管理,确保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环境优美。
责任单位:由市城建局牵头,市财贸局、市旅游局、市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分工负责
4、提升城市亮化水平,增强城市亮化景观效果。
(1)市规划局要在2个月内编制完成市政府于年5月31日批准同意的城市亮化专项规划。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2)本着节能、节电的原则,对城区大道、路等路段耗能大、超过使用寿命的893盏路灯进行更新;对未实施亮化的路和大学西路安置区以北段新安装101盏路灯,改善市民夜间出行环境;将其它道路亮化整治工程列入年度建设计划逐步实施。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3)督促城区道路两侧业主采取维修路灯杆道旗、沿街灯箱、门头字号、霓虹灯、大型户外广告牌等措施,提升城区亮化整体水平。对未按规定实施城市亮化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查处。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5、加强城区河道治理。对城区风河、豆金河等9条河道直排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的基础上,按照“一河一策”的原则,研究治理方案,列入明年实施计划。年先期实施河、河三条河流截污清淤工程,全面改善河道污染现状,提高河流断面水质,确保年底前河流水质达到恢复鱼类生长所需的水质标准(化学需氧量≤60mg/l、氨氮≤6mg/l),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流域污染治理任务。加快推进中科成污水处理场提升扩建工程建设,确保于今年8月底建成并投入试运行,进一步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能力。
责任单位:由市城建局牵头,开发区管委、珠海街道办事处、珠山街道办事处、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海渔局分工负责
(四)城市容貌管理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城区道路两侧的22处残垣断壁于7月底前进行集中清理,进一步改善周边人居环境。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开发区管委、经济区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分工负责
2、加强城区现有100余处废旧物品回收点的整治。对未取得废旧物资回收许可证擅自经营的业户,坚决予以取缔;对取得废旧物资回收许可证的业户,加大规范整改力度,实现集中入室经营。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分工负责
3、针对城市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和乱扯乱挂等影响城市容貌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分工负责
4、加强城区落地式灯箱、门头牌匾、大型户外广告管理,特别要加强户外广告规划编制工作,对不能正常亮化的落地式灯箱、未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且影响城市规划的户外广告,坚决予以拆除,着力解决落地式灯箱、大型户外广告亮化率不高、门头牌匾破旧等问题。
责任单位: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规划局配合
5、认真研究编制城市道路摊点设置导则,合理设置临时占路市场(摊点),解决城区临时占路市场(摊点)和集贸市场占道经营问题。
责任单位:由市财贸局牵头,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各街道办事处分工负责
6、加强对城区140余家洗车店、修车店的管理,对无照经营的洗车店、修车店依法关停取缔;对有营业执照的商户严格依法整治,严格洗车店、修车店审批管理。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牵头,市城管执法局配合
7、加强对城市建成区现从事烧烤经营的39家固定店的规范管理。对无照经营的烧烤业户依法进行处理;对已取得营业执照的强化管理。同时,合理规划设置专门区域,用于烧烤业户集中经营。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分工负责
8、加强城区325处电话亭体管理工作,认真研究电话亭体解决方案,由政府出资逐步回收。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五)环境污染治理
按照5月12日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会议部署,成立专门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小组,开展为期6个月的环保专项行动,突出抓好水、大气环境污染及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噪声、异味、粉尘等污染扰民问题的综合整治。建立实施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发动群众举报投诉环境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质量。
1、抓好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实施截污和清淤工程,配套完善周边城中村生活污水管网,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解决污水直排河道及河流断面水质超标问题。其中,对城市建成区内49个“城中村”完善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化粪池,配套污水管网,收集后的生活污水排入市政主管网,彻底解决“城中村”生活污水直排河道问题。
责任单位:由开发区管委、珠海街道办事处、珠山街道办事处、隐珠街道办事处、滨海街道办事处牵头,市城建局、市环保局配合
2、加大对点源污染的执法力度。环保部门要实行最严厉的执法手段,采取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强化不间断巡回检查和事后督查,对发现的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偷排、漏排和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要依法采取上限处罚、限期治理、停水断电、关停搬迁等措施,从严从重处理,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责任单位:由市环保局牵头,市环委会成员单位配合
3、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生活及建筑施工噪声、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等扰民问题的治理,严格加强审批管理和落实防护措施。
责任单位: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文化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分工负责
4、加快实施橡胶工业园规划建设。对隐珠片区的橡胶、轮胎、手推车生产企业,实施统一入园集中管理,整合生产能力,提升工艺水平,淘汰企业自备燃煤小锅炉,改变无序生产现状,减少污染物排放,从根本上改善隐珠片区环境质量。
责任单位:由隐珠街道办事处牵头,市企业发展局、经济区管委、开发区管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分工负责
5、启动化工区二次产业提升。对现有的化工企业实施分类治理,加强废气、工艺尾气等环境污染问题的治理,有计划地实施重污染企业提升、关停或搬迁,从根本上解决化工区污染扰民问题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化工区产业提升办公室
(六)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1、加强对长途汽车站等窗口区域、旅游景区等场所流浪乞讨者的救助管理工作,适时开展集中救助行动,规劝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及时实施食宿、返乡等救助。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2、加强部门协作,建立联动机制,切实强化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加大对组织、教唆流浪乞讨活动幕后操作者、组织者的打击力度,特别是严厉打击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牟利的行为。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
(七)镇村环境综合整治
1、高度重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建专门的领导机构和专门队伍。
2、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查处辖区内违章建筑、违规广告、环境卫生脏乱差、环境污染等项工作。
3、参照市级标准,结合各自实际,在镇域公共部位新增加垃圾桶和果皮箱。镇域垃圾实行无害化处理,城市规划区内的镇(街道)垃圾原则上要运送至市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进行集中处理;城市规划区外的镇原则上要建设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实现镇域垃圾无害化处理。
4、切实加强辖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和新农村建设,打造文明和谐新型城镇。
四、实施步骤
(一)发动部署阶段(6月下旬)。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题会议,层层进行动员部署。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结合工作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上旬-9月中旬)。各责任单位要集中时间、人员,按照工作责任分工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市政府定期组织召开调度会和现场观摩会,及时查找问题,研究解决措施,做到边整治、边巩固,全面落实各项整治任务。
(三)督查验收阶段(9月下旬)。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和责任分工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市政府督查室将会同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责任单位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治效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市政府成立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建局。各牵头部门也要成立城市环境专项整治领导机构和专门班子,具体抓好整治责任目标落实。全市各级各部门都要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为全面提高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水平和效果,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主管部门以及有关单位要适时组织所属部门、单位赴外地考察学习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经验,取长补短,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研究创新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同时,加强市城建、规划、城管、环保等部门人员力量,选好配强领导班子,增加专业技术人员,确保城市管理机制有效运行。
(二)深化体制改革,健全运行机制
一是恢复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强化工作职能,增加人员编制,切实加强对市政工程、供热、燃气、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工作。
二是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增加市政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职能,整合资源,配强人员力量,进一步提高市政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三是健全完善城管执法、园林、环卫、市政等城市管理早晚联动巡查和快速反应机制,对城市建成区内的城市环境、市政设施等方面进行巡查。在市城管执法局成立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处理联动巡查所发现的城市管理问题。
四是各镇、街道要进一步整合城管执法、环卫管理等资源力量,成立专门的城管中队(在现镇村中心加挂中队牌子),具体负责辖区内城镇、街道管理相关问题的查处。市城管执法局将行使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下放到各街道城管中队,由各街道城管中队以市城管执法局的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
五是根据市的要求,我市要于年前建成数字化城管系统,其中从年开始要积极筹备前期工作,为实现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和常态化打好基础。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评
市委、市政府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列入对各镇、街道办事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行日常考核和现场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建立加分、倒扣分制度和市级领导现场督查制度。其中,日常考核实行倒扣分,群众举报查实一次扣1分,有令不行、整改不到位被曝光一次扣1分。现场考核实行每月组织一次检查评比,由市级领导带队,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及部分单位参加,组成现场检查小组,召集各责任单位,分三组现场检查评比打分。综合月日常考核和现场检查评比成绩,对第一组、第二组得分第1名和第三组得分前两名的,每次加10分;对第一组、第二组得分列最后1名和第三组得分列后两名的,每次扣10分,被扣分的4个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在电视媒体上作时间不少于3分钟的表态发言。三个月考核扣分满50分的,对该单位精神文明建设“一票否决”。
城乡环境整治方案范文2
(一)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部署、执行、督促检查不力,致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不能顺利开展的;
(二)无不可抗拒力因素不能如期完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主要任务和目标,工作效能低下,城乡市容环境面貌无有效改善的;
(三)对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不力而引发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及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瞒报、谎报、漏报、缓报或者防范、救援、处置不当的;
(四)违法占用、挪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的;
(五)对灾区城乡过渡安置点、农村和城镇恢复重建的公用设施、环境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和管理不安排、不部署、不检查、不落实,致使发生疫情或灾区群众集体上访的;
(六)对有关行政机关或部门依法提出的《执法监督建议书》不依法办理并给予回复的。
第二条为尽快有效推进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高行政效能,改善人居和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有关的各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第四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审批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违反城乡规划、环境保护或经济技术管理规定审批建(构)筑物等建设项目,影响市容市貌整洁、污染环境或者妨碍城市公共交通的;
(二)违反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审批市场、摊点、商业建筑、娱乐场所等设施建设及布点,对主要景点景区、宾馆、居民小区、公园、车站、码头、广场等旅游线路和公共场所环境造成影响的;
(三)违反城乡总体规划审批发放《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
第五条有关行政机关、部门、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其他行政管理工作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和超场所经营的行为管理整治不力,致使乱摆乱卖现象严重,影响市场、街道环境整洁和妨碍交通的;
(二)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以及车辆和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管理整治不力,导致交通秩序混乱,严重影响城镇交通顺畅的;
(三)对乱扔乱倒垃圾、在公共场所放养宠物等影响公共环境卫生行为管理整治不力,造成公共场所环境卫生脏乱现象严重的;
(四)对乱设乱贴广告以及其他乱挂乱刻乱画行为管理整治不力,影响市容市貌和公共场所环境整洁的;
(五)对施工现场未封闭、噪声扰民和扬尘污染等违规施工行为,以及不及时清运、乱堆乱倒建筑垃圾或在运输途中撒漏建筑垃圾的行为管理整治不力,长期影响街道、市容环境整治和周边居民生活环境的;
(六)对城镇小街小巷的改造不力,影响居民生产生活和城镇整体形象的;
(七)对违法建(构)筑物整治拆除不力,影响市容市貌整洁或妨碍道路交通的;
(八)城镇物业管理不规范的;
(九)对“城中村”整治不力的;
(十)城乡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展缓慢,管理不力,超标排放,未完成治污减排目标的;
(十一)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不力,受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质询、批评的。
第六条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的处理方式:
(一)责令作出检查;
(二)暂扣、吊销行政执法证件;
(三)通报批评;
(四)限期调离工作岗位;
(五)告诫、诫勉;
(六)责令辞职;
(七)辞退、解聘。
以上处理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行政过错行为构成违纪的,依法依纪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城乡环境整治方案范文3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政挂帅、依法治理、堵疏并用、积极稳妥、逐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建立区领导分工指挥、相关部门和街道(园区)全力以赴、紧密配合的领导责任制,坚持整治工作“重心下移、条抓块保、包干到底”的工作原则和依法行政与有情操作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深入调查摸底,提前化解矛盾,维护大局稳定,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电瓶三轮货车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在东山城区整治区域范围内严禁电瓶三轮货车通行运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新市区城市形象。
三、组织领导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区东山城区电瓶三轮货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曹永林任组长,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桂明、副区长言明林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法制办、区司法局、区发改局、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民政局、区建设局、区工商局、区监察局、区财政局、质监分局、区劳动局、区安监局、区局、区广电局、区市容局、区物价局、东山街道办事处、秣陵街道办事处、科学园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蒋根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蔡家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内设5个专业组:综合秘书组、稳定组、整治组、宣传报道组、配套保障组。
东山街道办事处、秣陵街道办事处、科学园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负责本辖区电瓶三轮货车专项整治工作。
四、机构职责
1.综合秘书组。组长:蒋根林。由区政府办、法制局、司法局、公安分局、发改局、建设局、市容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区整治范围内的整治总体工作方案,各职能组责任分工,审定相关政策、原则、措施,起草相关文件;负责协调各职能组、有关镇街专项治理工作;负责组织对整治工作的检查、督查和总结验收;负责整治工作的资金使用安排和财务管理;负责整治工作情况的信息汇总、上报和工作简报的编印。
2.稳定组。组长:张进。由区政法委、司法局、劳动局、局、民政局、法制办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并实施交通专项整治的稳定工作处置预案,及时果断处置突发治安事件;负责交通专项整治期间接待以及去省、到市接访、劝返工作,力保全区社会政治稳定。
3.整治组。组长:皮立保。由公安分局、交通局、市容局、建设局、工商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并实施路面车辆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负责组织对控制区内非法营运的电瓶三轮货车整治和处罚。
4.宣传报道组。组长:王贵文。由区委宣传部、区广电局、东山、秣陵街道办事处和科学园、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交通专项整治宣传方案和整治期间各单项宣传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对内对外宣传工作,协调各级各类媒体,扎口各类接待采访;牵头制定《致电瓶三轮货车车主的一封信》,集中报送整治各阶段的工作成效。
5.配套保障组。组长:蔡家汉。由区劳动局、公安分局、民政局、财政局、东山街道办事处、秣陵街道办事处、科学园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牵头负责整治范围内车辆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负责制定符合低保政策的分流车主享受低保的专项意见;负责制定、鼓励车主自谋职业、优惠减免税费及分类指导相关政策、办法;做好腾岗、筹岗、推荐就业和再就业培训工作。
五、整治范围、对象及目标
1.整治范围:东山街道办事处管辖的老城区及原上坊镇部分区域,秣陵街道办事处管辖的科学园、*开发区区域。
2.禁行范围:104国道至泥塘桥,天元路至104国道,宁溧路至殷巷渡桥,将军路至吉印大道路口,宁丹路至铁道口,苏源大道至洋山河大桥。
3.整治对象:整治范围内电瓶三轮货车。
4.整治目标:全面禁止电瓶三轮货车在范围内通行。
六、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两个阶段(5月15日至7月15日)
(一)第一阶段(5月15日至6月15日)
1.前期准备。成立区领导小组,出台整治总体实施方案,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
2.调查摸底。相关街道、园区、单位建立相应领导小组,明确分工,组建“包干”工作小组,全面完成整治范围内电瓶三轮货车调查摸底、数据统计和分门别类工作。
3.宣传发动。通过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各级组织广泛宣传法规政策;相关街道、园区和单位逐人逐车逐户落实自谋职业、就业安置、低保救助等各项疏导安置工作。
4.路面整治。结合日常路面交通秩序管理,组织开展电瓶三轮货车专项整治行动,营造禁行氛围。对整治范围内电瓶三轮货车载人一律查扣,并按规定进行从严处罚;对营运载货电瓶三轮货车车主进行教育,散发公开信、《通告》,劝返外地电瓶三轮车主,并做好相应的登记工作。
(二)第二阶段(6月16日至7月15日)
根据第一阶段工作情况,由区交通局成立“货的”公司,调整公交运营时间、路线,禁行范围内全面实施电瓶三轮货车禁行。
七、工作措施
1.组织措施。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相关街道、园区、单位要从大局出发,树立一盘棋思想,围绕目标,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同时,要深入调查摸底,认真周密组织,从严控制防范,使每一项整治措施、每一个工作环节紧密衔接;实行领导负责制、责任包干制、倒查追究制,将整治工作主要责任落实到街道、园区、单位和个人。
2.宣传措施。宣传和法制部门要出台有关政策规定和通告,发到相关街道社区和每个车主,大力宣传电瓶三轮货车的严重危害性和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广电部门要充分发挥媒体正面引导作用,大力宣传整治工作动态和进度实效。
城乡环境整治方案范文4
为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推进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落实《XX县2019年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实施方案》(X办字〔2019〕XX号)要求,实施农村“八乱”整治工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农村“八乱”整治工程,有效解决影响农村环境的突出问题,着力提升农村整体环境卫生质量。到
2019
年底,实现镇、村乱停乱放现象基本遏制;房前屋后乱堆乱放,菜园围挡乱批乱挂,电线、晾衣绳等乱拉乱接基本杜绝;圩镇店外经营、乱摆摊设点现象基本遏制;基本没有违章搭建,集镇、村庄危旧房、土坯房、铁皮棚(屋)等基本拆除(改造)到位;“三沿六区”散埋乱葬整治到位。打造一个“清净整洁、精细秀美”的农村人居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乱停乱放整治行动。
一是规范车辆停放。在圩镇街道和有条件的村庄选择适宜停车路段设立临时停放点,设置停车标识线,引导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停放。二是加大乱停乱放整治力度,各乡镇圩镇居委会、交警中队、城管中队,通过下发宣传单、劝导教育等方式引导车主养成良好停车习惯;集中力量,每月开展一次为期一周的集中整治活动,对劝导教育无效车主,加大罚款、拖车等执法力度,共同营造“停放有序、道路通畅、管理到位”的良好交通秩序。
(二)乱堆乱摆整治行动。
一是规范临时经营摊点管理。对方便群众日常生活的临时摊点,要按照“便民、有序”的原则,严格管理,做到控制数量、划定范围、限时经营、有序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其他摊点,由各乡镇(城管中队)参照《XX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开展整治。二是加大圩镇居民和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庭舍院落环境卫生和杂物乱堆乱放整治力度,对柴草、物品、生产工具、生活用具、建筑材料等进行分类规范收置,对房前屋后垃圾及时清理入桶,实现房前屋后、庭院内外干净整洁。引导农户家禽圈养,实现村居生活区、公共场所、农户庭院四周环境清洁。加大乡村文物保护点柴毛、杂物乱堆整治力度,落实专人进行管护。三是每季度开展村庄“文明户”“卫生户”“清洁户”及“美丽庭院”等评比活动,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三)乱搭乱建整治行动。
一是加大危旧房屋、违章建筑拆除力度。在充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基础上,对残垣断壁、老式坑厕、破旧棚屋、“铁皮棚”、私搭乱建“两违”建筑、违规搭建等进行全面拆除。二是全面整治菜园围挡乱批乱挂、电力、通讯、广电、晾衣线、横幅等乱拉乱接现象。组织力量,三是全面整治临街陈旧破损的遮雨遮阳棚、店铺招牌、广告招牌,清除乱贴乱画和各类小广告。
(四)乱埋乱葬整治行动。
一是全面整治镇、村“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乱建的活人墓、豪华大墓及散埋乱葬坟墓,应迁坟墓全部迁入公益性公墓。全面整治擅自占用林地、耕地建造坟墓行为。二是对散埋乱葬加强日常巡查,引导群众主动拆除违法违规坟墓,凡在“三沿六区”范围内出现新增坟墓的,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并对辖区乡镇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村主要负责人视情节轻重实行约谈和问责。三是各行政村要引导农村居民文明节俭办丧,文明低碳祭祀,推进移风易俗。
三、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八乱”整治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整治活动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等工作。
城乡环境整治方案范文5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我局成立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党组书记、局长肖胜安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并从局里相关股室
抽派4人组成了环境整治办公室,专门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做到了环境整治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确保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牵头联系,共抓共建
按照上级安排,我局为南外镇新南社区四小区环境整治牵头联系单位,我局与新南社区密切配合,共同抓好了四小区的环境整治工作,确保了该小区的清洁卫生,营造了良好的人居环境。一是局环境整治办与新南社区及四小区的负责人一起,查看四小区的范围,落实环境整治方案;二是局里组织人员经常深入该小区,对门前三包不落实,房屋外面卫生较差的,督促门市业主及住户及时进行打扫,确保街道清洁卫生;三是督促辖区单位落实好清洁卫生制度,按时打扫清洁卫生,保持良好卫生秩序;四是对长城农贸市场后面以及该小区个别居民区的卫生死角,我局请人进行了彻底打扫,开支费用**1000多元,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
三、落实措施,加强整治
我局认真抓好局机关办公区域、院坝、家属院的环境治理工作,做到了办公区域清洁卫生、院坝整洁、楼道清洁卫生,并把此项工作落实到了机关各股室。近日,我局还邀请县爱卫办组织专业的消杀队对局机关办公区及家属院进行了消杀,确保了职工和住户的健康。对围墙外的花台由于杂草丛生,影响环境卫生,按照县城乡环境整治办的要求,开支3000余元进行了改建,保持了环境卫生;重新购置了垃圾车,保证了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对沿街门市外面的牛皮癣以及住户防护栏上的空中白色污染进行了彻底清除,保持了临街门市及家属院的清洁卫生。我局还按照上级的要求每周星期日安排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文明劝导活动,每周星期二派人对新南社区门市三包情况进行巡查。我局对下属企业的环境卫生整治也非常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要求各企业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要求,落实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确保环境整治落到实处。通过局环境整治办的督查,各企业工作落实较好,当地党委、政府也比较满意。
四、建章立制,重拳整治
城乡环境整治方案范文6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主管部门的直接指导下,在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镇始终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作为主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认真制定计划,精心组织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我镇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的重要任务,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落实关键措施,着力打造人居新环境,建设优美新村镇,城乡面貌不断改善,发展环境不断优化。我镇采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办法,以监督、检查、治理为手段,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采取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开展“六整治”,着力解决脏乱差问题,努力提高镇卫生综合管理水平,使我镇的卫生面貌发生较大的改观,场镇形象得到较快提升。下面,将本年我镇环境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一是进一步加强充实了本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新组成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和其他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分管副镇长、财政所长任执行副组长,分别负责场镇和村的环境整治工作,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负责日常各项工作的开展,负责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二是进一步充实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从各部门抽调年富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相关人员开展环境治理工作,具体负责落实各项措施方案。三是制定了城乡环境整治的检查、督查方案。对场镇和行政村分别由两名副职领导牵头进行环境整治工作督促检查,实行三天一督查,七天一排位,一月一测评的督检方案。明确了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职责,做到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环卫工作达标。
二、深化认识,快人一步抓启动
今年来,由于电站及船闸建设,场镇大部分居民都是搬迁户,来来往往的运输车辆,接连不断的建设项目,使得场镇面貌一直处于凌乱状态,极大地影响了我镇的经济发展和形象。为美化亮化绿化我镇,提升本镇的整体形象,镇党委、政府早在今年初就把场镇环境综合治理列入了规划,确定目标,并落实了一系列措施。在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尚未启动时,我镇场镇环境综合本文治理工作已经全面铺开。由于思维“快人一步”,为行动上赢得了先机,当其他乡镇开始大规模整治时,我镇党委、政府已开始谋划深入推进和长效保持机制等工作。
三、突出重点,落实整治措施
1、在区环境整治促进会后,我镇了进行自上而下的发动,召开了镇、村干部工作会议,镇、村党员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强调环境卫生治理的重要性和开展这项工作给每个群众的好处。
2、出动宣传车7天,对环境整治的意义在辖区内进行集中巡回宣传,新制作永久性大型宣传横幅40余条,大型墙标6幅,发放宣传资料20__0余份及致全镇居民的一封信,号召全镇居民积极行动起来,参与环境治理,积极营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3、制定了城乡清洁工程的检查、督查方案,对场镇和行政村分别由两名副职领导牵头进行环境整治工作督促检查,并在24米大街设置了检查评比公示栏,对定期检查、评比、排名结果进行公示,对工作差的单位在镇检查公示栏上通报批评。
4、实施悬奖倒扣制,明确奖惩。要求各驻镇单位交环境整治抵押金500元,完成整治目标加倍奖励,否则扣除抵押金,各社区悬奖1500元,*村、*村1000元,其他村800元,以检查结果确定奖惩。 驻村(社区)干部500元,与所住村(社区)实行捆绑考核,同惩同奖。
5、对场镇街道、小区院落实行网格化环卫管理,详细划分了一、二类街道,!,分路段具体明确了监督、管理、清扫、保洁责任人。在各小区聘用专门环卫监督人员3人,每人配置喊话器一个,负责小区环卫工作的宣传、教育、监督、管理。
6、组建专职保洁队伍,做到垃圾日产日清。购置35辆人力车和一辆机动垃圾清运车,确定27名专职清洁工严格按照“四个一”(即一辆垃圾车,一把扫帚,一把铁锹,,一件黄马甲)标准规范化保洁;同时要求“两扫全保”即上午下午各扫一次、全天保洁。
7、明确政策,加大投入。为更好的使脏、乱、差等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镇明确各村(社区)可结合村道公路管理,实行“一事一议”组织群众集资,解决环境综合治理资金不足的问题。
8、要求驻镇单位深入开展“七进”活动,每一活动均指定相关部门牵头负责,确保环境卫生治理工作人人参与。组织镇属部门、驻镇单位、村(社区)党员干部定期上街、上路义务清扫公共区域,组织党员、干部、学生等开展“你扔我捡、共建家园”义务活动,确保环境卫生治理工作人人参与。推动环境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四、综合治理,成果显著
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中,我们以“治脏、治乱、治差”为重点,投入600多万元集中开展环境卫生、市场秩序、交通秩序等专项整治,治理脏、乱、差问题,实现了城乡面貌和管理水平的跨越式提升。
一是以实施净化工程为重点,全力“治脏”。协同城管部门,先后拆除各门面户的土蓬布120余顶,鼓励各店主新做标准化蓬布60余顶,清理乱堆建筑材料、垃圾30余堆,集中清理卫生死角30多处,清运城乡垃圾4300余吨,清除乱张乱贴“牛皮癣”100余处;建立保洁队伍,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确定了27名专职保洁人员,每个小区聘请了3名环卫监督员,严格按照“五个一”(即一辆垃圾车,一把扫帚,一把铁铲,一只袖标,一件黄马甲)标准规范化保洁。同时要求“两扫两保一巡查”,即上午下午各扫一次、全天保洁,下班前巡查一次;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全镇共建标准化垃圾中转池15个,购买35辆人力垃圾清运车和1辆机动清运车及其他清洁工具700余件,镇政府大楼新购置不锈钢垃圾桶10个,做防水漆500多平方米。粉刷建筑立面5000平方米,打造示范样板街5条,打造风貌大道1条,农村“五改”336户,改造背街小巷5条。
二是实施畅通工程为重点,全力治“乱”。在辖区派出所和区交警大队的全力配合下,在全镇范围内集中人力开展了“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及提高居民素质、查究交通违法行为”等整治行动,重点对非法载客的机动三轮车和摩托车以及逢场天的乱停、占道市场等几个方面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纠正违章车辆36辆;为规范码头秩序,新建了客船舶码头1座;为让座商归店、游商归市,新建集贸市场1个,治理店外经营20余户,修建通乡通村道路10公里。
三是以实施美化工程为重点,全力“治差”。绿化了场镇空地1.5万平方米,铺设人行道彩砖1.1万平方米,栽植各种风景行道树800余株、各类花木3300余株、草皮600平方米,建花台5个、路口花园1个、休闲广场2处;新安装路灯30盏,维修损毁路灯28盏;硬化街道7200平方米、小区院坝1000平方米,新修下水道20__多米,清淤排水沟20__米。
五、建章立制,健全管理长效机制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既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能就问题解决问题。为此,我镇在确保硬件设施环境提升的同时,制定了《场镇综合管理实施方案》、《农村环卫管理实施办法》、《悬赏倒扣奖惩办法》、《实行流动奖牌评比制度》等,确保责任到人、考核到户、奖惩到位,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为强化责任,镇上对驻镇单位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对“七进”活动每一项都指定相关部门牵头,完成整治目标加倍奖励,否则扣减;对各村、社区实行悬赏倒扣制度,驻村(社区)干部悬奖500元,与村(社区)实行捆绑考核,同惩同奖。检查结果、名次定期在镇24米大街上的检查评比栏公布。对村民、居民和场镇经营户,每半月评比一次,实行流动制,不搞终身制,对评选出的清洁卫生农户、居民和场镇经营户,分别颁发“清洁卫生住户”和“清洁卫生经营户”醒目奖牌,由干部帮助悬挂或装订在显眼位置。若下一次评比落选,则收回奖牌。流动奖牌制度,极大地调动了村民(居民)参与环境治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从而也有效地促进了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迈上了健康发展的快车道。
六、正视问题再添措施,扎实做好下步工作。
今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还有少数干部群众认识还不到位,参与环境治理工作缺乏主动性、自觉性,工作发展不平衡。二是投入机制乏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战线长,涉及面广,各项软、硬件设施建设投入大,镇财力有限,村、社区更是无投入来源。三是*还处于航电工程后续建设的扫尾期,对部分项目和部位整治的力度还不够。这些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认真加以克服。
下一步,我们将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长期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与*的经济发展、社会事业进步统筹规划,同步推进。思想上再解放,认识上再提高,工作上再鼓劲,投入上再加大,措施上再创新,着力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使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现“净化、亮化、美化、规范化和城乡一体化”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