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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扬尘治理方案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为目的,坚持“政府主导、城乡并举、部门联动、分区负责”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建筑和拆除施工、道路交通运输、物料堆场、矿山开采加工等扬尘污染问题,进一步降低我市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十二五”末,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力争达到80%,大气颗粒物年平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切实减少灰霾天气天数,实现“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的优良大气环境。
三、工作任务
(一)建筑、拆迁施工扬尘污染治理。
1、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控制措施。所有施工场地必须按扬尘控制要求达到施工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篷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六个100%。高空作业施工渣土集中袋装运至地面,不得抛撒,风力四级以上不得从事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
2、拆迁施工扬尘控制措施。所有拆迁施工工地必须采取围挡、洒水降尘等扬尘控制措施,拆迁垃圾及时清运,清运渣土废料实施密闭运输。
(二)道路、交通运输扬尘污染治理。
1、道路清扫保洁。各镇街、园区及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明确职责范围,对建成区内及周边主要道路全部实施湿式清扫保洁。要确保每天清扫1—2次,机扫率达到90%以上,避免传统清扫方式造成扬尘污染,根据任务需要配备机扫车辆。
2、道路冲洗保洁。我市建成区内及周边主要道路要进行冲洗保洁,主干道和扬尘突出的道路要采用机械化高压冲刷方式清洗,并加密冲洗次数,确保抑尘效果。各镇街、园区及有关部门要根据任务需要增加高压冲洗车辆,确保道路冲洗工作需要。
3、实施密闭运输。所有上路行驶的散装物料运输车辆必须实施密闭运输,特别要抓好散装物料、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密闭运输装置改装工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严格执行路查制度,促进密闭运输工作有效开展。
4、禁止大货车违规进入城区行驶。公安交警部门要设置明显禁行标志并组织定点检查,经常性、全天候、不定时上路检查,杜绝大货车违反禁行规定穿城行驶现象。
5、做好路面硬化和绿化。各镇街、园区及有关单位要对辖区内主要道路全部进行硬化和绿化,并及时修复破损路面,防止出现破损及泥路造成扬尘污染。
6、设立车辆冲洗站点。有关单位要在进入城区的主要道路设置车辆冲洗站点,对进入车辆实施冲洗保洁。煤矿、电厂等企业要在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进出车辆实施冲洗保洁。
1、物流园区和经营场所扬尘污染控制措施。物流园区和经营场所必须对所属场地实施绿化、硬化和洒水降尘;进出车辆实施密闭运输;设置车辆冲洗点,对进出车辆实施冲洗保洁。
2、物料堆场、货场扬尘控制措施。存放煤炭、灰渣、砂石、灰土等散状物料的堆场、货场的道路和场地必须实施硬化或绿化,并采取自动喷淋和洒水降尘措施;在储存、堆放过程中采取制式固定的围挡、篷盖等全密闭措施;物料装卸过程采取封闭作业方式,并采取喷淋等防尘措施;进出车辆采取密闭运输措施;建立车辆冲洗设施,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保洁。
3、渣土堆清理整治。建成区及城乡结合部严格实施渣土堆清理整治,全面完成所有渣土堆和建筑、拆迁垃圾的清理整治工作,并建立即时清理长效工作机制。
4、规划建设建筑垃圾吸纳场所。城市管理部门要对我市建设建筑、拆迁垃圾吸纳场所进行规划,对垃圾渣土采取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并建立规章制度,确保工作落实。各镇街要加大管理力度,严格制止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
5、闲置场地绿化。对于闲置或未开发的土地,实施“黄土不露天”工程,各土地产权单位或个人负责实施全面绿化,并采取围挡降尘措施,减少城区地面。
(四)矿山开采加工扬尘污染治理。
全市城市规划区,铁路、重要公路沿线等可视范围内的矿山禁止开采和石料加工,废弃露天开采矿山要实施生态恢复和绿化,符合条件的开采矿山要落实生态开采要求,严格按环评报告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和采取污染控制措施;石材加工企业要严格采取密闭作业、洒水降尘、场地硬化、围档、密闭运输等扬尘控制措施,禁止向无制式密闭装置的运输车辆出售和提供原料。对新驿煤矿扬尘污染进行限期治理,建设出厂洗车台,实现无尘化煤矿。
(五)工业企业扬尘污染治理。
工业企业厂区内部实施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对物料贮存、运输、基建施工等环节实施严格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贮存煤炭、渣土、砂石、石灰等易起尘物质的,应采取密闭措施,建设围墙或有收尘设备的料仓、料库;露天堆场配备固定式或移动式喷洒设备。散货运输应采用密闭或有篷布覆盖的交通工具,装卸过程必须文明施工,采取必要的喷湿、遮盖等有效降尘措施;电厂、煤矿企业应建成运输车辆出矿洗车台,严禁带尘带土出场。内部工地现场应设置1.8米以上围墙,道路应硬化和绿化;施工过程应设置密目网,防止和减少物料、渣土和垃圾外溢;设立临时密闭式垃圾堆,堆放不能及时清运的垃圾、渣土;一次性浇注混凝土量在30立方米以上的工程应使用预拌混凝土。对青岛钢铁集团焦化厂扬尘污染进行限期治理,建设密闭式储煤场。
四、责任分工
(一)各镇(街)、园区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全面负责辖区内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二)市督查办、市监察局负责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的督导和检查,并检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行职责情况。
(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在主要交通路口划定大货车禁行区域,设立禁行标志,对城区内违反禁行标志行为的货运车辆进行查处。
(四)市公路局负责实施国道、省道干线道路的冲洗保洁,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设立固定检查站,加强对城区外超限、超载和未采取密闭运输装置车辆的查处和组织有关镇街、部门对市、镇道路保洁。
(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抓好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拆迁施工工地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做好城区地面的硬化和绿化工作,并定期组织进行检查。
(六)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依法关停非法露天开采矿山、窑厂,督导废弃矿山、窑厂实施生态恢复。
(七)市行政执法局负责查处在城区内未采取密闭措施造成撒漏污染的运输车辆,城区道路及外环路的清扫和冲洗保洁,城区及周边建筑渣土、生活垃圾私拉乱倒和垃圾焚烧,城市及近郊从事采石、破碎、加工、堆放等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
(八)市环保局负责建立扬尘污染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对大气颗粒物浓度和道路积尘负荷的监测监控,定期公布扬尘污染状况的环境信息,建立和完善的扬尘污染环境监测制度。对产生扬尘污染的企业,实施扬尘排污收费制度。建立扬尘污染产生企业环保信用等级制度,并与市人民银行等金融部门数据共享,实施绿色信贷制度。建立企业环保信用等级制度,对因扬尘污染环保信用等级不够的企业,实施环保限批,对建设单位报批的未包含扬尘污染防治内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予审批。
(九)市林业局负责生态防护林带建设,开展植树造林及人工湿地建设,提高绿化水平。
(十)市文广新局负责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舆论宣传,充分利用《今日》、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专题宣传和跟踪报道,对扬尘污染问题和违法排污企业进行公开曝光,推进整体工作的深入开展。
(十一)市人行将企业的环境违法信息录入企业诚信系统,并将产生扬尘污染企业的环境违法信息和环保信用等级作为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成立由市领导任组长,市督查办、市监察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行政执法局、市林业局、市文广新局、市人民银行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扬尘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市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环保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调度督导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履行日常监管职能,及时协调解决扬尘污染综合治理中遇到的问题,抓好治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和情况通报。办公室要建立联席会议、集中办公和联合检查等制度,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定期组织调度检查,适时组织专项行动和考核,实现扬尘污染治理的制度化、经常化。
(二)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各镇(街)、园区,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本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建立扬尘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层层签订责任书,将治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厂区扬尘治理方案范文2
为深入贯彻省、市、县生态环境保护会议要求,认真落实《**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省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9〕25号),扎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大气污染专项整改,减少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快推动铸造行业绿色化改造,切实全面提升我县铸造行业污染防治水平,使我县铸造企业生产稳定达标排放、提标升级和深度治理,持续改善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特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以“提升生产工艺、生产装备及污染防治水平”为重点,推动铸造产业结构优化、科技创新能力增强,经济指数提高,实现铸造行业经济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整治目标
(1)开展全县铸造企业全面排查,建设全口径清单(立行立改),参照《**省淘汰落后产能综合标准体系》,结合**县实际,严格落实《**市淘汰落后产能综合标准体系》,严禁新增铸造业产能,同时按照各乡镇排查出来的铸造业清单,有序引导铸造业入园。
(2)通过实施深度治理,使全县铸造业生产工艺技术、生产设备、污染防治技术装备全面达标,环境管理全面提升,厂容厂貌整洁,实现清洁生产。
三、整治范围及时间
按照省市县要求,举一反三,不局限于省定的39家铸造企业,以**为重点,在全县范围内彻底排查,开展深度治理整治。时间:2019年6月15日至201年10月30日(现已停产企业继续停产治理)。
四、整治任务及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厂区原料、物料、生产设备按区域划分后一律进密封车间;
2、易产生粉尘部位(浇铸、打磨等工序)必须安装二次除尘设施,做到应装尽装,没有遗漏,确保二次除尘设施正常运行;
3、按照企业工厂“三化”标准,厂区内该硬化的区域必须硬化,除硬化之外不是预留建设用地的全部绿化、美化,未建设的预留建设用地要进行绿化或者规范覆盖。有条件的要在厂区车间以外的合适位置(绿化带、院墙上等)安装喷淋或者雾森设施,配备清扫、洒水等机械设备,同时安装在线监控等相关设施设备,并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转,真正实现厂区整洁、清洁无扬尘。
4、各有关乡镇建立排查台账,要不遗漏一家,以乡、镇为单位,以三大类(A、已停产彻底没有生产能力的;B有生产能力愿意按标准治理的,需制定一式三份整改方案,严格对照标准整改,列出台账,对号销账;C有生产能力不愿意按标准治理的)为大项开展排查,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谁排查的要责任到人,将所有铸造企业全部纳入。
5、在县攻坚办统筹下,由攻坚办、环保局、工信局等部门邀请专家联合对整改提升后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并发放准予生产文书后方可生产,没有发放生产文书的一律停产整改,不准生产。
五、实施步骤
综合整治时间段为2019年6月15日至10月30日。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6月21日前)
开展宣传调研,研究制定全县铸造行业深度治理方案,确定整治目标、任务要求、明确整治时限,召开动员会安排布署。
(二)综合整治阶段(2019年6月22日至9月22日)
各有关企业对照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量化目标,明确进度,责任到人,并迅速组织落实,按时限要求完成。各铸造企业整改方案于2019年7月15日前报县攻坚办和县科工信局各一份。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9年9月23日开始)
完成整治并按规定安装在线监控设备的企业需按项目验收程序,聘请两名以上专家出具现场整改验收报告,报县攻坚办、环保局、科工信局等部门进行联合验收。环保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没有按方案要求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严格依法查处,同时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整改。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主体责任
按照乡镇属地管理原则,“谁污染谁治理”,各铸造企业要自觉履行环保责任,严格按照整治要求,多方筹集资金,综合自身存在问题和差距,筛选成熟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积极开展综合整治。
(二)加强检查督导
县科工信局会同环保局、属地乡(镇)深入企业,帮助企业合理确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协助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督促企业进一步量化目标,明确进度,倒排工期,确保治理成效。
(三)严格行政执法
各乡镇要积极推进整治工作。对整治不力或整治进度缓慢的企业,要及时协调有关部门,采取综合手段促进企业实施整治。对不能按期完成综合整治任务,不能达到相应排放标准的企业,依法严处,坚决停产治理。对消极推诿、逾期未完成治理或治理无望的企业,适时报请县人民政府实施强制关停。
厂区扬尘治理方案范文3
一、工作重点和目标范围
工作重点:防治燃煤烟气、企业工艺废气异味、汽车尾气和扬尘污染行为。
目标:实现“三无两达标”的目标,即“空气基本无异味、无冒黑烟烟囱、无可见扬尘”、“重点废气污染源达标排放,全市空气质量良好率达到65%以上”。
范围:市区及13处镇街驻地。
二、污染现状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行集中供热和管道天然气工程,淘汰燃煤锅炉和炉灶,关停水泥立窑生产线,搬迁大气污染企业,在城区内安装使用两套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施,实现了市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大气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目前,我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我市大气污染主要是煤烟型污染。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城区有26家单位使用燃煤锅炉,锅炉总吨位为962.3吨,燃煤总量约42.85万吨。其中热电厂2家,锅炉吨位为880吨,锅炉排放烟尘及二氧化硫达标率均为100%。但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因素呈现多元化趋势。主要是旧城改造、道路建设、环卫清扫产生的扬尘,化工、饲料加工、喷漆、露天烧烤、畜禽养殖产生的空气异味,以及汽车尾气排放等。这些问题如不及时有效解决,将严重影响市民身体健康,影响我市城市形象和投资环境。集中治理大气污染,加大企业烟气脱硫除尘工作力度,整治异味和扬尘污染,已成为当前我市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三、治理措施
(一)工艺废气
所有产生工艺废气的企业要采取封闭作业、安装废气净化装置等措施,实现废气达标排放、厂区周围空气无异味。对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管理不善造成超标排污的单位,依法予以处罚,并限期整改。对化工、饲料加工、淀粉、喷漆等产生废气异味污染企业采取搬迁、转产或治理等措施,确保城区、镇街驻地周围空气无异味污染。(见附件表1重点工艺废气及异味污染源治理工程明细表)
责任单位:各镇街、环保局、经信局、商务局
(二)燃煤设施
发展和推行集中供热,凡集中供热管网送达区域的生产和采暖单位,原有燃煤锅炉一律拆除。对要求加入集中供热的用户,供热单位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对未纳入热网规划区域的,要实行区域联片集中供热。对集中供热管网不能送达区域的生产和采暖单位,严禁新上燃煤设施,现有燃煤设施一律安装脱硫除尘装置,废气达标排放。新、扩、改建含燃煤设施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安装高效除尘、脱硫装置,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对城区内燃烧散煤的茶浴炉、食堂大灶逐步淘汰,改用燃气、燃油、电热等清洁能源。金安热电有限公司要实施脱硫再提高工程,确保稳定达标排放。(见附件表2重点燃煤污染源治理工程项目表)
责任单位:各镇街、市政局、规划局、经信局、环保局
(三)扬尘
1、施工工程。中心城区和镇街驻地工程要实行封闭施工,工地周边须设置1.8米以上的围挡,并洒水保湿压尘,遇六级及以上大风天气,一律停止作业并采取防尘措施;长期的土层应进行绿化、固化或硬化,破土处要洒水保湿、压实或覆盖;建筑工地必须按规定硬化进场道路,硬化后地面不得有浮土,并适时洒水降尘;施工工地进出口设置洗车设施,清洗进出车辆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拆除作业应在采取围挡措施后进行,拆除前和拆除过程中要随时洒水或冲洗,防止扬尘飞散;严禁高空抛洒建筑垃圾;严格按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现场搅拌混凝土。(见附件表3重点施工及拆迁场地污染治理工程项目表)
责任单位:各镇街、住建局
2、城市保洁。全面推行机吸为主、人工捡拾为辅的保洁作业模式。禁止使用机械法干式清扫,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停止人工清扫作业。I级道路全部实行机械化吸尘作业,每天机吸一遍,洒水(结冰期除外)一次;夏季气温30°C以上时,每天洒水不少于两次。洒水要达到清洗路面和路牙石积尘的目的。道路两侧地面要落实绿化、硬化和覆盖等防尘措施。(见附件表4重点城市保洁及道路交通运输扬尘污染治理工程项目表)
责任单位:城管局、各镇街
3、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应在城区敏感区域实施大型货运机动车禁行措施。入城车辆必须在入城前清洗轮胎、底盘和车身,严禁车容不整洁的各类脏车入城行驶。车辆运输砂石、土方、煤炭和垃圾等可扬尘物料时,必须覆盖或密封,防止运输车辆沿途泄露遗撒。严肃查处违规扬尘的运输车辆。
责任单位:公安局、各镇街
4、物料堆场。严格落实洒水、封闭、遮挡等防尘措施;干燥季节装卸过程必须采取喷淋等防尘措施;大风天气不得进行露天装卸,并对物料堆进行覆盖;要及时清理遗撒物,不准停留过夜。(见附件表5重点物料堆场扬尘污染治理工程项目表)
责任单位:各镇街、经信局、环保局、城管局
(四)露天烧烤、饮食油烟
取缔城区一切沿街露天烧烤点;酒店、食堂等饮食服务单位禁止油烟横向排放,并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实现油烟达标排放。(见附件表6重点露天烧烤及饮食油烟污染治理工程项目表)
责任单位:各镇街、城管局、环保局
(五)秸秆、落叶焚烧
各镇街要落实措施,禁止焚烧作物秸秆,严肃查处焚烧秸秆、垃圾、落叶等污染空气的环境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各镇街、环保局
(六)机动车排气
环保、公安部门组织开展机动车排气年检工作,对检测合格的车辆发放环保标志,对检测不合格的车辆责令限期维修治理;对机动车辆排气污染维修企业实行资质认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未获得机动车环保标志的车辆不予年审、过户;对超期服役、污染严重的机动车辆,依法实行强制性报废;限制三轮车、低速货车在城区内行驶;会同环保部门严厉查处“冒黑烟”的机动车辆。
责任单位:公安局、环保局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空气质量改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空气质量改善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具体负责日常调度、协调等工作。环保、经信、市政、公安、建设、交通等部门要按照“一线工作法”的要求开展工作。各镇街主要负责人是属地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第一责任人。
厂区扬尘治理方案范文4
一、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
石料厂属我旗矿产资源开采加工产业较为低端的一个行业,全旗现有96个石料厂,共安装石料破碎设备137套,分别归属59个采矿权。
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布局不合理,加工点散乱,一个采矿权内设置多个石料厂,整合保留的矿权尤为突出;二是大部分石料厂生产工艺、设备落后,破碎、筛分设备开放运行,粉尘污染严重;三是产品、固废乱堆乱放,作业场所布局混乱,土地利用率极低;四是大部分石料厂未按规定在采区范围内生产,审批手续不完备或根本无任何证照;五是进矿道路状况较差,生产区、生活区规划不合理,工人作业、生活环境差等。
二、指导思想
根据节能减排和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有关要求和“限制、淘汰、改造、提升”的发展方针,按照“谁的矿区谁治理、谁的企业谁治理、谁受益谁治理、谁污染谁治理”的治理原则,统一标准、合理布局、部门联动、规范有序,依法开展石料厂整合整顿工作,促使石料加工行业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全旗石料厂整合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石料厂整合整顿工作,办公室主任:尚秀珍(兼),工作人员根据实际需要从各成员单位抽调。
四、整合整顿范围和条件
本次整合整顿范围为现已建成运行的石料厂。
㈠一个矿权只有一个石料厂,且破碎机型号均在600×900mm及以上的,经整顿合格予以保留;2007年批准新建的16个石灰加工项目,各允许整合保留一个石料厂;截至年5月10日已经实现全封闭运行或安装除尘设备并设置防风抑尘网的石料厂,在整合整顿、合理布局、完成整改任务的基础上,经验收合格可予以保留;一个业主拥有2台以上600×900mm及以上破碎机、且破碎机在一个作业区内的石料厂,达到整改布局标准可予以保留;各项支持性文件和证照齐全且型号在600×900mm及以上的石料厂可予以保留;符合多项保留条件的企业,只允许保留一个石料厂,不得重复设置。
㈡有矿权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石料厂,由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予以整合,不具备整合条件的,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㈢破碎机型号在600×900mm以下、只进行一级破碎的石料厂未按规定时限完成整改任务的石料厂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㈣今后新建石料厂,破碎机型号必须在1200×1500mm以上,并实现二级以上破碎,由企业书面申请,报请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同意,提请旗固定资产项目联席会议研究批准,并办理齐备各项支持性文件后,严格按照本方案方可建设,否则无条件予以拆除并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五、整合整顿标准
㈠硬件条件
按照旗委、政府的总体部署,继续规范矿山开采行为,加大石料厂生产经营秩序整顿力度,减少石料厂数量,逐步实现一个矿权一个石料厂。本次规范整顿中,拟保留的石料厂硬件建设必须达到以下条件:
⒈石料生产厂区要全部围封(建设挡风墙或防风抑尘网,但石料堆放高度不得超过围封高度的80%);
⒉破碎、筛分、输送等生产系统必须全封闭运行,减少粉尘污染;
⒊扬尘部分封闭后仍有逸尘现象的必须安装除尘设施并启动运行;
⒋厂区内要全部硬化,产品、物料堆放要规划合理,分类按指定地点存放,不得随意堆放、贮存。生产、作业区及周边区域工业废渣要及时清理或封闭贮存;
⒌进厂道路砂石化、并定期洒水碾压;
⒍生产区和生活区要严格分开,生产、生活垃圾要及时清理,并按照有关要求配置生活设施;
⒎企业要强化形象建设,设置厂区大门,统一标识,挂牌运营。
㈡软件规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席会议审查办法》的要求,本次清查整顿中,各石料厂需提供或办理齐全如下审批手续和支持性文件:
⒈项目备案文件(即立项审批)—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⒉环评报告及批复—环保局;
⒊土地使用手续—国土资源局;
⒋所属矿权的采矿许可证;
⒌公司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⒍企业位置确认证明—西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⒎其它应具备的合规性证照和支持性文件
六、整顿步骤和措施
㈠宣传动员和签订协议阶段(2012年5月10日—5月25日)。
由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工作组各成员单位配合,对全旗所有石料厂进行分类,发放本方案,进行政策宣传和引导。对于不符合保留条件的石料厂,由主管部门报请旗人民政府批准后下达关闭决定,由工作组与企业签订关闭协议,送达关闭决定和有关文书,限期关闭取缔;对于拟保留的石料厂,工作组将与其签订整合整顿协议,限期完成整改任务。
㈡关闭整顿阶段(2012年5月26日—7月10日)。
⒈关闭的石料厂。对于列入关闭名单的企业,从2012年5月26日起,任何部门不得办理支持性文件,企业如主动配合本次关闭整顿,按要求清理固废,拆除生产设施的,则允许其继续生产至2012年7月10日。否则工作组将启动强制关闭程序,从2012年5月26日起,公安局停止供给火工品;安监局停止供给非煤矿产品销售票据并加强安全检查;电力公司停止供电;国土资源局不得供地并禁止其开采;工商部门停止办理营业执照并加强执法检查;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停止办理项目备案手续;环保局停止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于扰乱社会治安、抗拒执法、寻衅滋事、妨碍公务等给关闭整顿工作带来严重影响和不良后果的行为,在追究其相关责任的同时,旗人民政府将吊销企业所属矿权的采矿许可证及所有证照。
⒉整合保留的石料厂。从2012年5月26日至6月5日,企业必须向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一次纳整顿治理保证金20万元/台,同时在2012年7月10日前全面完成整顿任务,限期完成整改任务的,全额退还,否则不予退还,在此期间,任何部门不得提供一切生产条件,直至整合整顿完毕。拒绝缴纳保证金的企业,按照关闭企业对待,工作组将启动强行关闭程序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㈢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7月11日—7月31日)。整顿工作结束后,工作组将对各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于整改验收合格的石料厂,由主管部门报请旗人民政府批准,各有关部门要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规范企业运行机制;经验收未整改或未完成整改任务的石料厂,任何部门不得办理支持性文件,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七、工作要求
厂区扬尘治理方案范文5
【关键词】大气污染;对策;城市形象
城市形象是一个城市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总体印象和评价,城市形象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人们对这个城市的态度,是人们选择居住、就业、投资、创业、旅游、教育及其他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为了建立良好的城市形象,许多的城市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整合城市文化,挖掘城市特色,利用各种媒体展示城市的魅力,以便引起社会关注,博得人们的好感。邢台市历经五朝古都,有着丰富的古城文化,在城市形象建设中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早在2008年就以“殷商古都、守敬故里、山水泉城”为主题,面向全国征集城市标志,可见我市对城市形象建设的高度重视。
正当邢台城市形象蒸蒸日上的时候,全国城市污染大排名的“黑帽子”似乎掩盖了邢台市的正面形象,邢台的环境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大气污染问题已经成为邢台市形象建设的最大障碍,要改善邢台的环境状况,摆脱污染之城的恶名,就必须研究邢台城市大气污染的原因和产生的影响,才能够找到最佳的应对策略,从而抓住全国人民共同关注的契机,向全国人民展示邢台人民建设秀美邢台的决心和勇气,通过污染治理的成果展现邢台人建设邢台、发展邢台的能力,进而塑造邢台良好的形象。
1 正视邢台大气污染的成因
探寻邢台大气污染的根源,了解污染产生的原因,正确对待经济发展和环境污染之间的关系,不但有助于制定行之有效的污染应对策略,同时还能提高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造成邢台大气污染的成因比较复杂,通过调研,主要的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1.1 工业污染
邢台地处太行山南段东麓,华北平原南部,临近城市京、津、唐及省会石家庄。邢台的经济建设相对落后,经济发展一直是邢台建设的首要目标,工业生产是城市经济发展的动力。仅在“十一五”期间,邢台的工业发展取得了客观的成绩,工业经济从2005年的78.96亿元提升到196.77亿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由每年的13546元增加到30317元,大大提高了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质量。但是邢台的主要工业为钢铁、矿业、水泥、焦炭、造纸、玻璃、电镀等产业,这些产业污染重、产能低、经济效益不明显,凸显了我市工业产业结构的不合理;同时,大量的燃煤污染企业分布在市区和周边,冒着黑烟的厂区随处可见,废弃物的排放严重污染了邢台的环境,造成大气重度污染,据有关数据显示,工业企业燃煤污染占了市区大气污染负荷的60%左右,严重影响了城市居民的生存环境。因此可以说工业污染,是邢台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
1.2 扬尘污染
邢台的城市建设突飞猛进,建筑施工、道路修建、土地开发等产生了大量的扬尘,同时交通运输及日常生活导致二次扬尘或多次扬尘;同时过度开采造成城市周边土地植被破坏,沙土,伴随季风造成季节性扬尘。有数据表明扬尘污染占了市区大气污染负荷的30%左右。城市的发展避免不了大兴土木,但城市建设会逐渐完善,建筑、道路及土地开发等活动也会越来越少,加上科技的发展和有效的预防措施,有理由相信扬尘污染会很快得到有效的控制。
1.3 机动车尾气污染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已成为城市居民基本的代步工具,据统计,邢台目前机动车保有量约为70万辆,是十年前的5倍左右。如今机动车的尾气排放已经成为PM2.5的重要来源,占了市区大气污染负荷的10%左右。随着人们对环境的关注,生活观念也会发生改变,能够在环境污染和生活便利之间做出正确的选择,为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做出自己的贡献。
1.4 其他因素
建设中的城市,往往基础设施不完善,城市垃圾处理、居民生活燃煤、周边农作物焚烧、餐饮油烟排放、烟花燃放等方面都存在诸多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对邢台大气环境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
2 大气污染对城市形象造成的影响
大气污染是社会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其直接影响了人们的生存空间,是影响城市形象的主要因素。城市大气污染不仅直接体现在城市外观,形成“光灰城市”和“雾霾城市”,还会造成人们的心理、生理的伤害,严重影响人们的精神面貌和生活状态,大大降低了城市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2.1 大气污染对城市视觉形象的影响
大气污染最直接的现象是雾霾,使整个城市淹没在灰雾之中,可见度极低,美丽的街道、充满生机的绿植、现代化的建筑等都失去了光彩。由于能见度低,还严重影响了城市交通,造成拥堵,原本畅通有序的城市环境变得混乱不堪;同时,雾霾严重影响城市卫生,大量的灰尘充斥在城市空间之中,附着在街道、建筑及绿植之上,形成脏乱差的视觉效果。
2.2 大气污染对生理的影响
大气污染对人的生理影响是巨大的,污染大气中的有害物质通过呼吸道、皮肤进入人体,通过血液分布到全身,对肝、肾、胃、肠等造成严重的影响,严重影响身体健康,最易引发呼吸道及其他方面的疾病。
2.3 大气污染对心理的影响
雾霾天气容易使人产生忧虑、焦急、愤怒、抑郁等心理问题。在日常工作中,人们绝大多数的时间处于室内,空间的局限、工作压力等各种因素,人们需要在风清云淡、心旷神怡的环境中得到释放,污染的城市环境无法提供这样的空间,内心的情绪得不到宣泄,长期处于污染的环境容易产生心理恐慌,患上心理疾病。
2.4 大气污染对城市凝聚力的影响
城市的主体是人,只有能把人凝聚起来,成为城市的发展动力,城市才有生命。但污染的城市环境,不利于人们生活、工作,让城市居民没有安全感,容易造成人才流失,如果人人努力工作的目的只是为了离开这座城市,那这座城市是没有希望的。同时,大气污染还不利于招商引资,没有先进人才、充足的资金,城市的发展就无从谈起。
3 研究大气污染治理对策,展示城市形象正能量
大气污染问题是全民必须共同面对现实问题,治理和预防大气污染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在制定大气污染应对策略时,政府应该全面掌控,发挥策略制定、执行和监管的作用,同时进行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激发人们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充分调动全民的积极性,自觉维护城市环境,主动奉献自己的能量,在治理环境污染的战役中,展现出正面的城市精神,把城市大气污染的危机转化为展现城市形象的契机。
3.1 政府调控
在污染治理的攻坚战中,政府是决策者和总指挥,政府的决心和态度决定了这场战斗的胜败。河北省委书记、省长亲自督战,制定“5年内摘掉污染城市帽子”的宏伟目标,可见其决心。邢台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制定了《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今冬明春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政府全面调控、身先士卒,逐一排查污染源点,针对不同的污染源点,制定了“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加大治理力度、深化面源污染治理、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实施生态绿化工程、加大保障措施等八方面60条措施”,并成立“今冬明春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工作组六个、一个督查组,负责对各项目标任务中对口工作进行协调、督查和验收,同时邢台市还将大气污染治理纳入技校考评。政府和相关部门用实际行动证明了打赢这场战役的决心和勇气,向全国人民展现了不畏艰难、维护邢台群众利益的雄心壮志,有利于邢台良好形象的建立。但大气污染的治理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在政府调控的层面还须对以下方面进行研究:
第一,控制与发展的问题。邢台工业结构如此,控煤实际上就得关闭大量的企业,直接涉及到企业及城市居民的经济利益,因此解决不了替代燃煤的能源问题,那么已控之煤就可能复燃,只有引进清洁能源,或者转型环保的产业,邢台的“青山绿水”与“金山银山”才能共存。
第二,基础设施的投入问题。控煤、减排、抑尘、控车等措施对于大气污染治理,可以说是针针见血,但邢台的基础设施相对落后,全面控煤、减排、抑尘、控车则会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滋生反感情绪,不利于大气环境的长远治理。
第三,污染防治的制度化,执行监管责任化。将污染防治形成制度,明确责任,奖惩分明,监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建立群众举报机制,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
第四,关于污染企业迁移的影响问题。如果只是将污染企业迁出城区,而不调整能源结构或者事业领域,就不能彻底的解决污染问题。
3.2 全民应对
防治的大气污染不是政府单方面的战斗。大气污染关系到个人切身利益,但是很多人对大气污染并不关心,对污染造成危害也不清楚,甚至个人行为造成到大气污染时还不觉察。因此环保知识的普及非常重要,可将污染的成因、产生的危害、日常生活中造成污染行为、防治污染的职责和义务等编成宣传册子,图文并茂,以家庭为单位普发,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主动地参与到污染防治中去。同时企业单位、学校、社区可组织污染防治的相关活动,塑造全民环保氛围,形成环保的潮流与风气。只有这样,政府、企业和群众才能同心同力,共同防治大气污染,并最终取得这场战役的长久胜利。
3.3 媒体宣传
城市形象的展示是离不开媒体宣传的。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重点是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主要媒体宣传政府、企业和城市民众防治污染的决心和态度,报导大气防治的具体措施、实际行动以及取得的成果,让全民关注大气污染、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同时能感受到治理的成效,增强污染治理的信心。同时媒体宣传还是连通外界的窗口,可以通过这个窗口,让全国人民乃至世界人民认识邢台、了解邢台,通过这次防治大气污染的全民战役重塑邢台城市形象,展示邢台城市发展建设的正能量。
邢台是千年古城,有着丰富的文化积淀,凝聚着千百万邢台人的心血,承载着代代邢台人的荣誉和梦想。大气污染只是城市现代化建设中的一个插曲,只要我们建设美好邢台的主旋律不变,邢台的未来就一定会灿烂辉煌。
【参考文献】
[1]邢台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N].邢台日报,2013-10-11.
[2]邢台“壮士断腕”换“蓝天白云”百万元奖励举报[N].燕赵都市报,2013-10.-07
厂区扬尘治理方案范文6
2021年,分公司积极研判政策变化,主动适应环保管理要求,适时提出环保治理措施要求,在各部门通力配合下,实现废气、废水主要污染物动态稳定达标排放、固废(危废)规范化管理、无组织扬尘可控在控、碳资产管理有序推进。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环保处罚事件、负面报道舆情事件,圆满完成了分公司年初既定的各项任务。
一、2021年环保工作总结
(一)主要指标环保完成情况
1、燃煤平均硫份X%,灰分X%,低位热值XMJ/kg;脱硫设施投运率为100%,脱硫效率为X%;脱硝设施投运率为X%,脱硝效率为X%;除尘设施投运率为100%;
2、含油污水处理系统、含煤污水处理系统、工业废水处理系统投运率为100%,废水排放日均值达标率100%。
3、2021年1-9月份,产灰量X万吨,综合利用量X万吨,产渣量X万吨,灰渣利用率X%;石膏产量X万吨,综合利用量X万吨,石膏利用率X%;固废综合利用率为X%。全年规范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废矿物油X吨,废蓄电池X吨,废催化剂X块,含油废物X吨。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烟气污染物持续稳定达标。通过加强脱硫、脱硝、除尘、在线仪表等设施运维管理、各项主要设施隐患治理,缺陷提级管控,实现烟气主要污染物动态达标排放,全年未发生超标排放事件。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各级管理人员精细管控,逐小时精确计算,污染物排放总量逐日同比减排,满足了环保主管部门的减排任务,同时也提高了运行指标精细化管控水平。
2、废水提标减排工作持续发力。通过合理调度废水排放,实现外排废水指标日均值稳定达到地表V类水排放标准。外排水总量在考虑发电量同比增加情况下,与去年同期相比略有下降。
3、持续完善固废管理。按照新固废法要求,明确管理责任,厘清管理界面,满足新固废法溯源管理的要求。灰场固废堆放合理有序,实现固废分类存放,为综合利用奠定基础。
4、开展碳排放数据审核。按碳排放核查指南要求,汇总碳排放核查所需生产、经营、财务报表,对基础数据进行内部核查,查缺补漏,确保碳排放核查顺利通过。
5、推进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按照要求认真开企业自行监测、在线仪表比对监测等工作,全年企业环保信息自行公开率工作达到100%。
6、推进改造项目前期工作。
7、实行环保、保洁一体化管理,增购扫地车、洒水车,全厂洗扫洒水频次同步提升,厂区主要干道实现深度保洁,灰场及运灰路、煤场及运煤路等重点区域实现重点保障,实现无组织扬尘可控在控。
(二)2021年工作亮点
1、持续强化环保基础管理及日常监督,实现环保督察常态化管理。持续行开展环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于发现的环境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及隐患风险,制定整改方案及具体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规定整改时限,确保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3、积极拓宽固废综合利用渠道,减轻灰场库容压力。
二、2022年工作安排
(一)指导思想
以“源头控污、过程监管、末端治理、综合利用”为指导思想,突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创新理念,加强环保基础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自证守法、自树形象,把环保工作变被动为主动,推进分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思路
以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为要求,重点加强外排废水及无组织粉尘排放的日常管控,通过提高运行管理、日常监督、技术改造、事件管理,实现环保本质安全。
(三)重点工作
1、进一步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导则、标准要求,分析分公司存在的环保隐患,列出分公司环境风险清单,制定整改措施、计划。结合技改、重措等计划,提前谋划、变被动为主动。重点推进固废跨省综合利用资料报备工作。
2、加强环保基础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指标全时段稳定达标排放。依托覆盖全公司范围的环境风险管理体系、隐患排查体系,以预防排放指标超标为核心,加强环保运行指标监督、分析和预控,实现环保全过程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