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治理工作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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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治理工作方案

环境治理工作方案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生态立县、旅游强县、绿色崛起、同步小康”的发展战略,全面开展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深化城镇卫生管理,不断提高居民卫生意识和能力,统筹抓好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相协调,科学规划,明确责任,广泛宣传发动,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治理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为原则。镇政府成立生态环境治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镇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形成“政府引导、相关部门联动、社会各方面积极响应、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强大合力。

(二)以“属地管理、标本兼治、共创共建”为原则。镇政府为辖区内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各村、居委为辖区范围内第一责任主体。各责任主体负责各属地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

(三)以“细化考核、正反结合、以点带片”为原则。健全考核制度,采用百分制,对各责任单位定期考核,对低于80分的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中出现消极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批评和曝光。同时树立正面典型,对任务完成质量高的责任单位给予相应的分值奖励,并计入年度目标考核。

三、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环境综合整治的长效机制,经镇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生态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四、目标和任务

(一)农村环境综合治理

1、建立健全村级卫生文明公约,将卫生责任区落实到户。以村为单位修建垃圾池,确定专人定期清运垃圾,每月进行一次清洁大扫除,住户庭前后院要保持整洁,无堆码乱放,公共场所由清洁工人按时清扫。以村为单位每季度开展一次卫生评比红黑榜活动。实现垃圾村收集,统一运输,县处理。

2、公路沿线各行政村主干道两侧20米内,无白色垃圾、草垛及其他堆积物;禁止在公路上摆摊设点、乱停乱放;主干道公路两旁行道树至公路路基边坡范围内不得放养、拴系牲畜;主干道面及旁边要做到常年干净清洁。

(二)社区背街小巷环境治理

1、加强清扫保洁及环卫设施管护。全面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化,定时定点投放并及时清运,杜绝乱扔乱倒垃圾和垃圾清理不及时现象,实现清扫保洁精细化、常态化。

2、清理乱堆杂物及城市小广告。对社区及背街小巷小区楼道乱堆乱放的杂物进行清除和规范。加大对非法小广告乱粘乱贴现象的查处力度,全面清理城市“牛皮癣”。在社区及背街小巷设置广告张贴栏,方便有需求的群众和接收信息。

3、规范占道经营。本着“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和“主道严禁、次道严控、背街规范”的原则,严格执行坐商归店,行商归点。

4、完善老旧小区污水排放设施。对我镇老旧小区污水管网、化粪池等排污设施再次进行准确排查摸底,对破损、堵塞、毁坏的设施进行修复疏通。

5、落实“门前五包”责任。社区每年与社区居民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并加强日常监督,确保责任的落实,保证门前道路干净整洁,秩序良好,设施完整。

6、开展卫生专项整治活动评比。建立好清洁卫生工作检查评比制度,开展环境卫生周查、月评、季考核。将考核结果实行红黑榜公示并于每月组织居民开展一次全民爱国卫生活动。

(三)沟“脏、乱、污”综合治理

1、治脏

(1)清理范围内的垃圾渣土,净化区域内环境卫生。清理堆物堆料、垃圾、渣土,确保道路干净整洁。

(2)治理白色污染。集中整治和日常维护相结合,确保背街小巷无白色污染物。

(3)督促街面门市店主清洁门脸。每周定期打扫,长期保持门脸干净无蒙尘。

2、治乱

(1)治理摊位摆放。配合县工商、城管、住建、环保、公安等部门配合,坚决取缔骑门摊点、占道经营、随意撑杆搭棚和游商游贩等。

(2)治理广告乱贴。全面拆除破损、废旧广告,全面取缔各类横幅标语;在背街小巷合理规划设置广告张贴栏,及时查处乱张乱贴行为,及时清理“牛皮癣”。

(3)治理车辆乱停乱放,做好车辆停放管理。

(4)治理乱倾乱倒。科学规划垃圾箱停放点,并加大对居民的教育,严厉查处乱倾乱倒行为。

3、治污

配合住建局、环保局和水务局规范污水管网设置,保障正常使用;加大对区域内无化粪池、损坏损毁的化粪池和无集污排污管道的全面清理力度。

(四)沿线河道的治理

1、镇域内所有沿河村、居委务必保证河道两侧不得出现白色污染、草垛及其他堆积物;配合水务局按照“河面无漂浮物(杂草)、河中无障碍、河岸无垃圾”的要求做好保洁工作。

2、河道沿岸严禁从事养殖及工业生产活动,严禁向河道内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废渣、禁止向河道内排放污水。

3、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应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保障合理的流量和水库以及地下水的合理水位,维护生态平衡。

(五)完成棚户区改造

为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促进县城区长远发展,配合县住建局完成城北片区600户棚户区改造。

1、按照县委、政府的部署,于2013年5月启动棚户区改造拆迁工作,成立重点项目拆迁办公室,并抽调我镇精干力量,组织专班,全力开展拆迁工作,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拆迁任务。

2、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前期房屋、土地等相关锁定工作进行收尾。

3、全面配合城北片区改造工作小组按照城北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做好人员抽调,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5月15日至2015年5月30日)。各村、社区要分别制定切合实际的活动计划,分级召开动员大会,对各项整治任务进行详细分解和全方位安排部署,层层落实责任;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行动的积极性,为生态环境治理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6月2日至2015年8月25日)。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原则,坚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先急后缓地逐步推进。各村、社区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具体领导,集中主要精力和人力,认真进行生态环境的全面整治,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同时,镇政府将组织人员对各村、社区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督导,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31日)。各村、社区要按照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自评,镇政府对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统一组织检查,重点考核活动开展成效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责令限期整改。各村、社区、驻地各单位要按照任务采取倒计时措施,做到处处有人管,天天有进展。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将检查的结果予以通报,作为各村、社区2015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总结经验,摸索切合我镇实际的方法,进一步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更加积极主动的投入到生态环境整治工作中,推动活动不断取得新成效。

六、保障措施

1、建立领导责任机制。各村、社区要站在践行县委“生态强县”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责任感。镇生态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人员,切实加强对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各村、社区及有关责任单位要建立完善“主要责任人负总责”工作机制。各村、居委和有关单位做到专人专管、权责到位,要制定有力措施,安排一定财力,用于各项整治项目的投入,高标准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2、全面发动,广泛宣传。开展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是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实事工程,必须从根本上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认识,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使全镇上下形成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种舆论工具,加强教育,广泛宣传,使之家喻户晓,成为全镇干部、群众的自觉行为。广大党员要按照保持党员先进性的要求,积极投身到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中来。要把开展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与提高群众的文明素养结合起来,结合文明村镇及卫生村镇的创建,倡导文明新风,共建美好家园,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克服不文明的行为习惯和生活习俗。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努力营造全镇干部群众团结一致,人人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环境治理工作方案范文2

根据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总体要求,以《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射治理办法[2013]7号)文件精神为指导,通过召开会议、学习讨论、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营造规划系统上下重视、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成立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任组员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我局坚持站在彻底改变全县城乡环境面貌的高度,“统一认识、统一思想、统一部署、统一协调”,扎实开展工作。

二、工作目标及任务

按照“天蓝、地绿、水净”的要求,全力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大提升工程。在巩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取得的成果基础上,纵深推进,努力实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全覆盖,全面治理。按照《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射治理办法[2013]7号)文件责任划分,我局的主要工作是做好风貌塑造规划,局政策法规股牵头按照工作任务认真做好风貌塑造规划工作。

三、环境治理工作措施

(一)继续做好部门包街工作。

围绕“净、齐”目标做工作,改进执勤方式,对垃圾乱扔、非机动车乱停现象重点整治,我局根据文件精神,结合部门包街工作的要求,认真组织全局职工做好部门包街工作,对区域内的商家、群众进行宣传教育,督促引导业主做到门前“五包”,制止乱扔、乱倒、乱吐、乱停、乱放、乱行等级不文明现象。

(二)继续做好局机关日常环境工作。

加强办公区域绿化、美化,公共区域添设环卫垃圾筒,添设绿化植物,美化机关工作环境;做到墙面干净整洁,无蜘蛛网,无污渍。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健全卫生清扫保洁制度、设置必要的卫生设施,做到所到之处地面无痰迹、烟头、瓜果皮壳,办公桌、柜上无灰尘。

(三)做好节前大扫除工作。

环境治理工作方案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紧密围绕“十三五”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积极构建全国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规范体系、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体系,强化法规、行政和技术手段,全面提高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比性,为环境管理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理顺体制机制。适度上收环境监测事权,完善考核机制,明确各方责任,实现“谁考核、谁监测”,保障监测数据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二)强化质量控制体系建设。构建全国统一的环境监测规范体系和质控体系,实现环境质量监测活动全要素溯源传递和全过程质量控制,保障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三)严格执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内部质量控制、强化外部质量监督,有效规范环境监测活动,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三、工作目标

2016 年底前,上收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建立气态污染物量值溯源体系和颗粒物比对体系,完善空气质量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建立远程在线质控系统、数据及仪器参数变化评估及预警体系,保障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2017年,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地表水和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质控技术体系,组织开展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活动,保障国家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准确可靠;建立土壤样品采集、制备、分析、数据审核全过程质量控制的有效机制。2020年,全面建成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土壤等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体系,深化信息技术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中的用,进一步推进监测信息公开和公众监督,保障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评价及考核数据客观真实、准确权威。

四、工作内容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防止行政干预

1.加快监测事权上收。积极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制改革,实行省以下环境监测垂直管理,加快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近岸海域等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全面建成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以下简称国家网),所有站点原始监测数据第一时间直传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级环保部门适时上收环境质量监测事权,完善地方环境质量监测网(以下简称地方网)。实现“谁考核、谁监测”,保障用于评价、考核的环境监测数据不受行政干预。

(二)健全管理体系,明确各方职责

2.构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新模式。建立国家与省级环保部门组成的两级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模式。环境保护部负责全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开展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活动,指导地方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省级环保部门按照国家统一要求,负责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省级环境监测机构分别负责国家和地方的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工作。

3.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推动出台《环境监测管理条例》,修订《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办法》以及《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制订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相关规定,健全环境监测技术人员从业规范,制定环保行业标准样品使用管理、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管理等制度,实现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有章可循、依法管理。

4.强化国家网运行管理。国家网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直接管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采取委托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运维的模式开展;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采取委托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运维)或流域上下游环保系统监测机构联合监测的模式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采取地方环保系统环境监测机构采样,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委托有能力的实验室集中制样、贴标和分析的模式开展。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国家网监测数据传输、审核,监控监测仪器的关键参数,国家网运维机构开放通信协议,监测数据与地方共享。地方环保部门负责国家网的运维条件保障,不再参与国家网的数据审核。

5.加强内部质量控制。充分发挥国家环境质量监测质控体系的作用,强化主要环境要素的全过程质量控制。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每年组织开展臭氧等气态污染物的量值溯源与传递、颗粒物手工比对工作。每年组织地级以上城市环境监测站开展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土壤等环境监测能力考核。不定期组织开展有证标准样品使用情况调查,组织不同来源标准样品之间的分析比对。组织开展地表水跨界联合监测、比对测试和留样复测等。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随机比对测试机制,组织不同监测单位开展比对测试。

6.加快培育环境监测市场。加强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管,出台管理办法,探索建立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制度,加大人员培训力度,规范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行为,促进环境监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加强环境监测服务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的诚信评价体系和“黑名单”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监测质量信用情况,完善退出机制,积极营造全行业“重质量、讲信誉”的良好氛围和市场环境,不断提升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的服务水平和质量。

(三)完善技术体系,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

7.健全环境监测规范体系。加强环境监测规范体系的顶层设计,建立制修订项目库,形成动态更新机制。加快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环境监测规范制修订工作。完善有证标准样品体系。推动部门间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和评价技术规范的统一,提高环境监测数据的可比性和评价结果的一致性。

8.构建国家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体系。建立由国家环境监测质控平台、区域环境监测质控实验室、环境监测机构与运维机构组成的三级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体系。国家质控平台设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编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制定质量控制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量值溯源和量值传递,以及监测质量检查工作。环境保护部在全国遴选若干个省级环境监测机构搭建区域质控实验室,负责区域环境监测质控工作,向上、向下开展臭氧量值溯源、量值传递和颗粒物比对等工作,进行例行质控检查。环境监测机构与运维机构负责建立、运行并持续改进内部质量控制体系,按规定开展日常维护和监测仪器的检定、校准与量值溯源和比对等质控活动,环境监测机构与运维机构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创新质控技术手段。完善自动监测数据采集和远程质控系统。在实现监测数据一点多发、实时直传的基础上,开发自动监测仪器关键参数的实时采集和传输功能以及水质自动监测仪器远程校准、维护等质控功能,及时发现并减少影响自动监测设备稳定运行的因素。加快建设环境空气和水质自动监测设施视频O控系统,实时记录和保存自动监测站内外环境及人员操作情况,保障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完善手工监测过程质控,探索采样现场和样品运输过程GPS 定位的应用,努力实现视频或图片等记录资料实时上传,形成覆盖手工监测各环节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

(四)创新监管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和质控手段

9.推进质量管理第三方监督机制。建立由环境保护部主导、第三方参与的外部质量监督体系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主导、第三方参与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构建权责明确、协调有序的国家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在全国范围内遴选权威专家组建国家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评估委员会,下设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土壤等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评估专家组,评估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和全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10.持续开展监督检查。规范日常监督检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合区域质控实验室,组织开展质控体系运行情况检查。每年完成一定比例的国家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现场检查,检查结果报环境保护部。强化飞行检查,环境保护部组建国家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专家库,以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评估结果和举报线索等为依据,不定期组织飞行检查,重点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11.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将环境监测信息作为质控重要手段,按照“能公开、尽公开”的原则,继续执行环境空气和主要水系重点断面自动监测数据实时公开制度,大力推进地表水断面和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公开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知情权和监督权。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为载体,宣传和解读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政策,畅通建言献策和举报投诉途径,曝光监测数据造假典型案例,不断提高全社会环境监测质量意识。

(五)加大惩处力度,严厉打击数据造假行为

12.建立质量检查与考核联动机制。明确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在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中的作用,对于地方政府,着重考核环境质量的改善;对于地方环保部门,着重考核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在环境监测质量检查中发现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不合格的,该地区污染防治工作成效考核适当扣除相应分值;发现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一票否决该地区该环境要素污染防治工作成效。

13.严肃整治不规范监测行为。对监测工作中仪器设备安装不规范、仪器性能测试不合格、仪器维护频次不够、缺少监测质控报告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

14.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建立环保部门与公检法机关联动机制。对于擅自挪动监测点位、修改仪器关键参数、堵塞采样头或采样管路、样品分析和监测报告造假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对发现环境监测行为不规范且多次整改不到位的,以及数据造假或配合造假的社会环境监测(含运维)机构或监测仪器生产厂商,终止服务合同,列入“黑名单”。对造假行为的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强化警示和震慑作用。

五、能力建设

结合“十三五”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工作,加强国家质控平台及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环境监测质量核查能力建设,配齐质控仪器设备,完善环境空气和地表水自动监测在线质控系统、国家网环境监测数据采集和远程控制系统、自动监测站视频监控系统等,提高国家质控能力水平。健全量值溯源与传递体系,提升环境监测质量核查、质控样品分装和标准样品验证能力,满足质量控制工作需要。

六、组织实施

(一)环境保护部负责制定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开展环境监测规范制修订工作,组织实施对国家和地方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土壤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技术方案,承担国家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的构建和持续改进工作,直接管理国家网,对地方网进行业务指导。

环境治理工作方案范文4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高度重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联系乡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落实部署具体工作,做到任务到人、目标到人、责任到人,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确保我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联系乡工作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二、上下联动,整体推进

明确我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联系乡工作主要任务,密切配合、统筹安排,全力以赴投入到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一是搞好计生系统内部(县局机关、乡镇计生服务站)的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争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单位;二是组织单位职工,宣传和动员联系乡群众积极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三是加强联系乡的检查督促指导,推进联系乡政府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三、强力推进,攻坚破难

在各县级领导的指导下,加强对所联系乡的检查督促指导,加大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支持帮助力度,出谋出力,帮助解决城乡环境整治过程中急需解决的问题,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一是督促指导联系乡搞好场镇环境治理。深入治理场镇“五乱”(垃圾乱倒、摊点乱摆、广告乱贴、车辆乱停、工作乱象)等,完善场镇功能配套设施,打造场镇整体形象。

二是督促指导联系乡搞好农村环境治理。全面治理农村“五乱”(污水乱排、家什乱摆、畜禽乱养、杂物乱堆)等,加大治理宣传力度,强化农村清扫保洁,塑造农村整体风貌。

三是督促指导联系乡搞好道路环境治理。强力治理交通“三线”(公路、铁路、河道)等,全面整治交通要道环境卫生状况,特别是停托车乱停乱放等问题。

环境治理工作方案范文5

开展以办公区、宿舍区“五化”(净化、序化、绿化、亮化、美化)、实施“五抓”一抓清洁,清垃圾、清杂物、清“牛皮癣”;二抓绿化,办公场地绿化、宿舍小区绿化;三抓乡村清洁工程示范项目;四抓农业环境污染治理;五抓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通过文明服务、科技创新、环境同治、全体参与等各项工作的落实,积极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突出抓好以“大清扫、大教化、大评比、大完善”为重点的环境综合治理,全面发动,全体参与,促进环境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城乡管理联动机制进一步健全,环境面貌进一步改观,全局干部职工素质进一步提升。确保我局城乡统筹环境同治工作,在市二类单位综合排名进入前五名。

1、局属各单位要健全长效保洁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相应的工作制度,层层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进度,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保障人员、经费投入。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该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率先表率、亲力亲为,真抓实干,营造出城乡统筹环境同治工作天天有人管,时时有人抓,人人都在干的浓厚工作氛围。将城乡统筹环境同治工作逐步转化为全局干部职工自主、自发、自觉的行为。

2、严格落实办公场所和宿舍区内“五化”、“四抓”。划分责任区,实行责任包干,工作人员每天及时清扫辖区卫生,各单位每周组织一次集中清扫。确保办公场所和宿舍区内整洁、无卫生死角,爱护公共设施、无乱搭乱建、乱扔乱弃、乱贴乱画等现象。

3、积极开展“四害”集中消杀活动。投入专项经费,积极购药,统一规范投放,对辖居民区及办公场所的“四害”进行集中消杀。

4、组织局属各单位积极参加全市组织的万人清洁__城、文明交通劝导等活动,完成市整治办的其他交办任务。

1、农业执法大队扎实推进农业投入品的备案工作,规范农资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强高毒高残留农药的监管。重点查处种子“未审先推”、肥料套证或掺杂制假、农药有效成分不足及添加禁限用隐形成分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整治行动,建立监督举报平台,严厉打击使用百草枯、呋喃丹等禁限农药的违法违规行为。

2、农业环境管理站重点推进耕地修复与土壤酸化改良试点工作。根据2014年我市耕地土壤酸化普查检测结果,出台适合我市修复治理的方案和具体实施办法,扩大耕地修复范围,继续采用施撒生石灰等办法改良耕地土壤,加大对上协调力度,争取扩大试点面积。抓好农村清洁工程示范村建设,以“清洁生产”、“清洁生活”、“清洁庭院”建设为重点,实现示范村前坪后院道路“两整一连通”,改厨、改厕30户,推广清洁生产“五项技术”,提高农业清洁生产普及率。加大监管力度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该工程是真正的民心工程、惠民工程。

局农产品监测中心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常态机制,明确乡镇(街道)、基地抽检任务,规范抽检行为,建立抽检结果、自检结果即时公示制度及定期通报考核制度。配合商务局等部门,指导全市农贸市场配备检验检测设备,积极开展自检。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的触角由城区向全市所有乡镇延伸。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保证市民菜篮子、米袋子的安全。

今年局属各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绿化造林美化家园的活动,圆满完成市绿化办交给的三年绿化行动交办的春季绿化造林工作,并搞好局属卫生责任区的树木养护,确保种养有效的结合。

局属各单位负责人是搞好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开展环境综合治理作为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一项重大举措,把环境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根据工作任务制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要加强与当地社区(居委会)的联系,在社区(居委会)的指导下开展共创共建工作,要突出工作重点,精心策划,有序推进,促使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完成。

环境治理工作方案范文6

一、切实履行牵头单位作用,推进“进社区”活动的开展

按照省、德阳和广汉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的安排部署,我局作为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的牵头单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和谐繁荣的四川经济强市的总体目标,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评价体系标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认真负责“进社区”活动的组织、宣传、动员、实施、督查等工作。相继制定并下发了《广汉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方案》(广民发〔2009〕83号),《关于报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社区”活动有关材料的通知》(广民发〔2009〕85号),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考核细则的通知》(广民发〔2009〕105),《关于在全市社区开展“除陋习、树新风”,整洁迎“五一”攻关月的通知》(广民发〔2010〕14号)等文件,对全市“进社区”活动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使该项工作层层有组织、有领导、有机构、有措施、有考核、有落实。通过完善制度、狠抓落实,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搞好调查、突出重点,加强督查、确保实效等措施落实,实现了全民参与、强力推进,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蓬勃开展,社区环境卫生质量明显改变,社区形象明显提升。

二、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常抓不懈,建设优美整洁机关

按照市环境整治办的安排部署,我局成立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通过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橱窗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坚持门前包“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容秩序”的三包到位,做到门前无垃圾、无乱堆、乱贴、乱画、随地吐痰、乱摆摊点、车辆乱停乱放、植物死缺等现象;办公室内做到和保持了地板、天花板、墙壁、门窗内无破损、无污迹、蜘蛛网,桌面、窗台无灰尘、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无乱吐、乱贴、乱画现象。全局干部职工坚持每周清扫责任区,积极参加全市安排的集中治理活动,对此项活动的常抓不懈,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认识和参与自觉性,机关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

三、存在的问题

经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各社区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群众参与性不强。虽然群众对环境治理工作有一定的认知,但对“自家”环境搞得好,参与大环境治理的主动性差。

(二)老小区的问题。老小区环卫设施缺乏、地下管网老化、路面破损,需投入资金多。但老小区居民物管费用缴纳低,与小区环境改造资金需用量矛盾突出,是影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因素。如桂花小区、顺德小区。

(三)人力、物力、财力有限。如辖区内存在的建筑垃圾,社区无法清运;“牛皮癣”等反复出现,保洁工作难。

四、下一步打算

﹙一﹚继续广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及作用,深入开展卫生和文明常识普及活动;

﹙二﹚随时监督检查。对各社区内环境卫生状况和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做到卫生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