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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教育计划范文1
【2017小学校园消防安全教育工作计划一】 我校紧紧围绕小学生消防安全教育主题,以隐患险于明火,防患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为指针,以《消防法》和《消防改革与发展纲要》为依据,根据省、市少儿消防教育活动工作意见,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从校长到各科室、年级、班级、单元楼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事关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全局,事关学校稳定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整体推进我校教育现代化建设,经研究,制定出我校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1、校园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按照开学初的工作安排执行。
2、以班级为单位,对各班级主干人员进行消防知识的介绍、培训,再逐级向各学生传播消防知识,力求达到人人心中有消防的目的。
3、抓紧校园违规用电查处工作,力求消灭各种火灾隐患。
4、加强校园消防知识宣传,主要以海报的形式展开宣传。
5、开展消防知识讲座,开展消防知识小竞赛。
6、值日人员每天上下班要巡查校园一次,检查校园内有无消防安全隐患,所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要有记录。
7、值日人员要限时督促修理人员保质保量地处理各种安全隐患,要进行验收。
8、每天放晚学后,关锁推拉门前,门卫要亲自逐层逐室检查有无安全隐患,消防设施是否被损等各种安全问题。
9、食堂消防栓的扳手工具由门卫保管负责,放在指定地点,任何人不得乱动。
10、消防水道不得随便关闭,消防水箱每周五下午检查一次。
11、加强各学校之间的联系,共同交流工作中的心得体会并将好的方法加以推广,以促进工作的展开。
总之,要在实际工作中,加强灵活机动的技能,务必将校园消防工作做好,完成学校赋予我们的使命,发扬消防官兵的精神,为校园消防工作奉献力量。
【2017小学校园消防安全教育工作计划二】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安全发展的观念。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围绕平安和谐校园创建目标,全面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深入贯彻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安全常规管理,建立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为广大师生创设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努力保障我校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队伍,完善工作制度,提高管理水平;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保障水平;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稳定、确保师生安宁。
三、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建设
1、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总结xx年学校安全工作,部署xx年安全工作任务。
2、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各学校按规定成立领导组织,健全管理机构,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学校安全工作队伍,逐步形成学校、班级、家长和社区齐抓共管的网络,通过完善管理网络,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条块结合、全面覆盖的安全管理监督体系。
3、落实安全责任制。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中心学校、各中小学、班级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制。
4、及时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落实上级会议、文件精神,部署工作任务。
(二)加强安全工作制度建设
1、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对学校安全工作提出全面要求。制定并明确《学校各类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按照一岗双责,明确安全工作职责。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各学校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门卫制度,值班巡逻和领导带班制度,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住宿生安全管理制度,校内外大型活动审批制度,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托幼机构与小学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日常安全工作记录制度,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事故责任追究制等,以制度促管理,以制度促规范,建立起学校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3、加强档案资料管理。对安全工作文件、计划总结、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月报通报及其他日常安全工作等及时归类建档,作为安全目标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的依据。
4、完善安全报告制度。学校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或群体性事件后,要在组织抢救和做好化解工作的同时,立即向中心学校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不报。
5、建立安全通报制度。对不重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影响学生健康甚至酿成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严肃查处,并对查处情况及时通报。
(三)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
1、开足并上好安全教育课。认真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明确任课教师,开足上好安全教育课。
消防安全教育计划范文2
为深入推进消防“七进”工作,切实增强全县中小学校广大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消防安全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消防教育进校园”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活动从即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
二、活动对象
活动对象为全县各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师生。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一次教职员工全员培训。各中小学校联合消防大队对辖区各学校教职员工进行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并依托教师队伍学识渊博、传帮带作用强等优势,组织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达到以点促面、教育延伸的目的。
(二)上一堂消防安全知识教育课。各中小学校联合消防大队针对中小学生认知特点,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授课。各地要要求实际制定培训计划,要严格落实任务,确保每名学生接受消防知识培训。培训计划请于2月22日前上报至教育股、县消防大队。
(三)看一部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片。各中小学校要组织师生观看事宜的消防安全警示影像、图书等,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增强消防宣传教育效果。
(四)开展一次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各中小学校要有针对性地对学校教室、行政办公楼、宿舍及图书馆、实验室、餐厅、礼堂等建筑,制定完善疏散逃生预案,并组织师生开展一次消防应急疏散逃生演练,提升广大师生自防自救能力。
(五)举办一次消防安全知识竞赛。各中小学校开展“校园消防安全网上答题竞赛”活动(网址:xx),组织发动中小学生与家长共同参与“校园消防安全网上答题竞赛”答题,通过网络学习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
(六)创建一批消防安全示范学校。各中小学校要将此次宣传教育活动与“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有机结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8月下旬,市教育局、市消防支队将对“市级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进行评审和命名(文件另发),并结合工作开展情况择优参与上级评选,争创省级、国家级“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各中小学校应充分发挥责任主体作用,结合实际制定学校消防安全教育计划,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教育,营造浓厚的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氛围,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素质。
(二)严格检查考评。教育部门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将加强对活动的检查指导,督促各中小学校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建立完善内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奖惩制度,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并将此次专项活动责任落实和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部门和系统综合检查考评内容。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校要以此次专项活动为抓手,推动学校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要在相关学科课程中落实消防安全教育内容,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分类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教育的实效性。要创新消防安全教育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请各乡镇(开发区)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于2017年12月1日前上报活动总结至教育股、县公安消防大队。
消防安全教育计划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依据,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进一步落实各单位的工作责任,强化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夯实单位火灾防控工作基础,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消除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十二五”规划开好局,打造一个更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通过一年的努力,要实现全区教育系统无重大火灾发生的工作目标,消防安全责任全面落实,火灾隐患基本消除,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善,各学校四个能力显著提升,消防管理水平切实提高,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以上,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具体目标:
1、3月底前,完成全区各学校火灾隐患的排查任务,所有学校都要在显著位置公示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管理人和监管人,每个学校至少要聘请一名消防安全宣传员。
2、按时全面完成各个阶段火灾隐患专项整治任务。
3、5月底前,全区所有学校都要设置固定的宣传阵地。
4、2011年,全区各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员要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验收率实现100%。
5、2011年,全区各学校要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
三、组织领导
为有效推动“消防安全年”的各项工作,区教育局成立了“消防安全年”工作领导小组。区教育局局长于东溟任组长,副组长由其他各位局领导担任,成员为局各科室负责人、各学校校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教育科,主要负责组织、部署、协调、调度和督查全区各学校贯彻落实2011年“消防安全年”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区教育局工作领导小组每两周召开一次消防工作调度会,分析、研判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四、实施步骤
2011年,新区教育局的“消防安全年”活动,要按照组织部署、全面推进和考核验收三个步骤进行。
(一)组织部署。各学校要参照区教育局“消防安全年”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设立模式,在2011年1月底前,建立本级的“消防安全年”组织机构,制定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职能职责和具体要求,层层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责任,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启动此项工作。
(二)全面推进。2011年11月底前,各学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区域管辖”的工作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逐步完善、整体提高”的工作思路,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扎实实地推进“消防安全年”各项工作。
(三)考核验收。区教育局要将“消防安全年”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2011年12月,区教育局工作领导小组将组成考核组,对学校“消防安全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在全区教育系统通报排名情况。
五、工作措施
2011年,我局“消防安全年”活动要重点开展“三项行动”,加强“二项建设”,切实推动消防工作再上新台阶。“三项行动”,即开展排查整治行动、宣传培训行动和规范督导行动。“二项建设”,即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队伍建设。
(一)开展排查整治行动,从根本上消除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是有效防控火灾的基础和关键。因此,区教育局决定,在全区各学校范围内,要进一步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着力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要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各学校开展火灾隐患地毯式大排查。对教学楼、宿舍、实验楼、图书馆等校园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逐一检查,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建立台帐,明确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人。要动员广大教职工、学生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排查工作,鼓励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师生结合、全体参与的工作格局。各学校要召开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工作会议,迅速安排部署本单位开展消防隐患自查自改工作。今年春节前,对本单位要全面检查一遍,重点检查防火巡查制度落实情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整好用情况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
要深化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区教育局工作领导小组要在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前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确保消防安全。对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各学校要坚决整改。从现在到3月底,要继续开展学校建筑物、施工工地、未审未验单位擅自投入使用等专项整治,扎实推进冬防工作。从4月到6月底前,要针对春季防火实际,切实开展在建工地专项整治。从7月到9月底前,要紧紧围绕夏季防火重点,对燃气设施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专项整治。从10月到11月底前,针对秋季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开展火灾隐患的专项整治,坚决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二)开展宣传培训行动,切实增强各学校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整体素质
全校发动、全体参与是做好消防工作的根本和动力。因此,要通过开展宣传培训,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增强“人人会查改火灾隐患、人人会扑救初起火灾、人人会疏散逃生”的能力,营造消防安全工作校园化氛围。
一是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按照上级制定《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纲要》,实施消防宣传教育计划,深化消防宣传“五进”和“消防志愿者”活动,提高宣传针对性、有效性。继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中小学校每学期进行二次逃生自救演练,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2011年春节前,以学校为重点,广泛开展以“普及冬防春运消防安全常识、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知识,检查、消除身边火灾隐患,开展逃生自救演练”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巩固拓展宣传教育阵地。要强化多种方式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班队会、报告会、主题升旗仪式、晨检、安全教育课、校园网、广播、板报、电子屏幕等形式,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常识科普宣传,不断更新宣传内容,提升宣传深度和广度。2011年3月底前,所有学校都要在显著位置公示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管理人和监管人,每个学校至少要聘请一名消防安全宣传员,强化学校消防宣传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2011年5月底前,全区所有的学校都要设置固定的宣传阵地。
三是强化消防安全培训。各学校要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加强消防安全专题培训。各学校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培训内容,丰富教职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增强消防安全责任意识。要组织开展学校领导、中层干部及保安队伍消防安全培训,提升消防工作能力。特别是针对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要划分责任人、管理人和员工等不同层次,开展不同内容的消防安全培训。责任人要明确责任主体地位,深刻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真正落实到实际行动上,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管理人要具体负责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教职工岗位消防责任,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教职工要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程序。
(三)开展规范督导行动,努力提高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水平
要建立区教育局与学校的消防督导新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提升监督管理工作水平。区教育局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查把关,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加强源头控制,做到标准不降、要求不减、关口不松,坚决防止因“先天不足”而产生的消防隐患。配合公安消防部门依法查处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工程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
(四)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满足社会发展的实现需要
随着城区建设的不断快速发展,个别单位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已经难以满足实现需要,因此,必须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消防装备和消火栓等设备要保证能正常使用。
(五)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灭火抢险自救能力
各学校要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纳入本校发展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因地制宜地建立义务消防队,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深入开展大练兵活动,打牢教职工体能基础、业务基础,提高快速反应和协同工作能力,打造一支强有力的消防后备军。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增强消防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各学校校长是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具体负责,要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明确细化工作任务。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履行职责职能,确保本单位的消防安全。
(二)突出重点,密切配合。区教育局要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思路,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的工作力度,深入基层,加强调研,对关系到师生安危的消防安全问题,要放到首要位置上进行解决。各学校也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信息上报,并密切配合区教育局建立消防联动工作机制。
消防安全教育计划范文4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努力提高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局领导高度重视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生产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事来抓,纳入了目标管理体系。我局以陈俊清副局长为主要领导,质安站具体负责,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使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生产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完善了应急管理体系,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并且要求各在建工程项目部认真建立健全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加大消防安全设备、人员投入,使各在建工程项目部牢固树立了“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
(二)扎实推进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我局结合安全专项整治等中心工作,以提高社会安全意识、公众自我保护能力和职工安全生产技能为重点,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一方面,督促各施工单位落实责任,制度上墙,要求各在建工程制定专门的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拟定详细的消防安全教育计划;另一方面,切实将安全生产教育活动纳入常态监管,确保每一位施工人员都接受细致认真的消防安全教育,做到心中有数、手下不慌,并且将消防安全教育的扎实度作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整体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提高了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气氛。
(三)加大现场管理力度,确保防患于未然。
一是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留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二是要求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布局、选型合理。要害部位应配备不少于4具灭火器材,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材灵敏有效。
三是要求施工现场保证足够的消防水源,能够保证在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量要求。
四是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管理,要求安装电气设备和进行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岗位资格证书。进行电、气焊切割作业,设置专人看护,配备灭火器具。
五是加强现场材料管理,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工程中使用的外墙保温材料,其燃烧性能应符合标准要求,易燃材料应做到专库专存,彻底消灭火灾源头。
六是要求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加强临时用电施工管理,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临时用电施工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七是要求施工单位加强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日常管理,工棚内门窗、单人面积等应符合消防要求。严禁乱接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工棚应配备灭火器,并放置在通道等醒目和便于使用的地方。
通过采取以上管理措施,我区建筑施工消防工作总体处于可控状态,没有发生任何消防火灾事故。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单位安全意识还很淡薄,管理也较松散,消防安全投入不足,暴露出一些安全隐患和管理问题。
二是有部分在建工程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还流于表面,宣讲力度不够,未能使施工人员对消防安全工作产生更高认识。
三是现场消防安全设备数量还不能完全满足规范要求,对紧急情况下的自救工作有不利影响。
三、下一步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生产工作思路虽然目前我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总体稳定,但也还存在很多不足。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建立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遏制消防事故。为此,我们将从以下方面做好此项工作。
一是抓隐患治理。突出抓好在建工程的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常态化,针对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完善监管办法,落实监管措施,做到月月普遍排查,每周重点排查,真正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消防安全教育计划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党的五中全会和市委三届八次全委会以及县两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安全生产“基础攻坚年”总体部署,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练兵”行动,大力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严格控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十二五”开局、建党周年、“平安”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努力减少一般火灾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年亡人火灾死亡人数控制在人口总数的10万分之0.19以内,即全县年消防安全亡人指标不能超过2人。
——单位消防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巩固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成果,完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级评定制度,年内除2010年达标外的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一般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
——城乡消防安全基础全面加强。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建设,配备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消防专管人员;推动农村消防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同步建设发展;完成《县城乡消防规划》;创建2-5个“消防安全示范社区”;推动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力量和合同制消防员编配建设。
——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稳步提高。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家庭消防安全计划”,开展“网上消防安全自查活动”、“聘任社区消防宣传员”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力争公民消防知识知晓率和消防安全感知率达到60%以上。
——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全县已有10个镇完成消防规划,乡镇新建街道已建设完成了消防设施;其余乡镇将按照“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要求,按照年度进度目标加强消防设施设备和装备建设。配置53米举高消防车1台,完成渤海消防站征地和设计工作,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装备建设,落实人员编制,市政局(含自来水公司)要结合县城发展进程,推动县城市政消防取水设施建设。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推动“防火墙”工程,完善社会化消防工作体系。
1.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充分利用二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平台,建立健全季度考核、抽查督导机制,督促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和履行消防法定职责。探索制定符合实际的城市消防安全评价体系,组织对全县消防安全状况进行评价。以县政府名义制定出台《深入推进“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意见》,督促各乡镇制定实施“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
2.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建设,配备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消防专管人员,实行全员培训、持证上岗,全面提升履职能力。贯彻实施《城乡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开展“城乡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评选2个“示范社区”申报市级示范社区,评出5个县级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和农委要推动农村消防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同步建设发展。打造城乡统筹消防工作示范社区,召开现场会在全县推广。加快《自治县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已完成消防规划的乡镇,要根据建设需要加强消防规划修编工作;未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工作的建制镇,年内必须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工作。
3.提高单位“四个能力”。开展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回头看、回头查”,促进达标单位“提档升级”。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对本行业、本系统“四个能力”建设工作的行政监管,分行业和区域召开推进会。推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自查自评,定期申报评级,与公安消防部门严格等级考核、随机抽查复核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力争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一般单位年内达标。督促单位责任人、管理人依法履职,严格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控制室专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推进社会消防管理创新。培育和扶持消防管理,推动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安全评价等规范发展,加强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逐步建立单位消防安全社会信用体系,稳步推广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投保工作。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机制,发动全民关注消防安全、整改火灾隐患。
5.提高消防执法公信力。深化“执政为民、服务发展”成果,按照“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要求,积极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依托“阳光警务”监督查询系统和消防社会公众服务信息平台,推进消防政务公开。在依法严格查处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同时,注重公正、文明、理性、平和执法,切实提升消防执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安心、放心。
(二)强力整治消防安全隐患,提升城乡抗御火灾整体水平。
1.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落实行业主管部门消防监管职责,强化消防执法联动机制。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采取技术措施强化重点工程和特殊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管,加大对违法设计、施工行为的查处力度。施行《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提升建筑施工消防管理水平。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监督管理,对消防产品生产、流通、使用领域实行全方位管控,切实提高消防产品质量。
2.大力整治消防安全隐患。严格按照“网格式”排查、“谷歌式”定位、“层级式”分解、“反抽式”核查等方式,以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等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运行情况和建筑使用性质及装修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等为主要内容,切实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攻坚整治中小学校舍火灾隐患,确保年内完成全部火灾隐患整改任务。结合季节火灾特点、火灾防控薄弱环节,适时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3.全力做好消防安保工作。提前谋划,提早介入,扎实做好建党90周年各项庆典活动以及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不发生较大影响火灾事故。加大对经常性警卫任务涉及地点、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严格执行警卫任务标准要求,按照“点、线、面结合,人员、装备、预案落实”原则,优化细化方案,确保万无一失。
(三)开展消防大宣传大培训,提升公众消防安全整体素质。
1.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增强消防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加强提示性消防宣传;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全国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创建活动,聘任“社区消防宣传员”,通报消防安全重大情况,集中宣传防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强化媒体消防宣传,推动各类媒体开展经常性消防常识宣传;开展“网上消防安全自查活动”,评选“优秀社区消防宣传员”、“热心消防宣传工作企业家”;电视台和报要主动协调县公安消防大队开展消防公益宣传,确保公民消防知识知晓率和消防安全感知率达到60%以上。
2.加强消防安全培训。贯彻落实《社会消防培训大纲》,推动全县中小学校、职业教育学校、特殊学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入学教育,推动县社会劳动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就业人员就业前培训内容,县党校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纳入乡镇长、村干部消防安全培训内容,开展保安队伍消防技能培训。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消防安全培训。年内,县政府将组织对乡镇长、街道办主任、职能部门领导干部,村居“两委”负责人开展集中消防安全培训不少于1次;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人员进行集中消防安全培训不少于1次,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逃生演练不少于1次。
(四)加强灭火及应急救援工作,提高灾害事故处置水平。
1.加强专业消防力量建设。加强战训基础工作,深入开展“六熟悉”,强化模拟化训练,加强高层建筑等三维预案制定及室内消防设施熟悉、运用;进一步规范执勤、灭火救援秩序;建立灭火救援现场逃生避险标志、标识系统。
2.强化综合应急救援建设。建立区域应急救援协作机制,提高协同作战能力。推进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对水上、危化、抗洪、交通灾害事故专业处置能力,加强应急救援支队装备建设,提升跨区域应急救援联动水平。加强全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训练督导,抓好大型应急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训练,年内举行大型综合演练,提升协同救援能力。
3.巩固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力量。深入落实公安部等七部门《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发展政府合同制专职消防队伍。探索消防监督检查文员协作机制,督促石油、化工等大型企业建立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职消防队,举办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业务竞赛,提高联勤、联战、联训水平。
4.推进消防装备和设施建设。政府将为县公安消防大队配齐配强灭火救援攻坚器材装备,淘汰更新超期服役装备。完成消防装备建设规划评估论证,加强战勤保障装备、应急物资储备建设。
(五)加快消防站建设步伐。按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加快龙潭渤海消防站建设前期准备工作,解决现有消防站不足的状况。“十二五”期间,根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要求,结合县域经济发展消防安全形势需要,计划年完成龙潭渤海消防站建设征地和方案设计工作,为2012年成功修建打下基础,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消防部队战斗力
消防安全教育计划范文6
一、学校安全管理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实行校长与派出所负责制。校长与派出所是本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校及周边环境治理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主管安全的校长和班主任为第二责任人,第二责任人协助第一责任人具体抓好本校的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向第一责任人负责。
二、学校在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中的职责和务。
1、建立与本校安全工作相适应的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2、建立健全校舍及设备设施安全管理、门卫管理、校园周边环境管理、宿舍安全管理、食堂安全管理、小卖部安全管理、课外活动安全管理、学生日常行为管理、防火安全管理、校园公共场所管理、楼道管理、大型集会管理及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等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学校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和事故抢险预案。
3、负责与各班级和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并考核其执行情况。
4、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排查校园内外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发现问题如实上报校长和派出所。
5、定期排查校舍危房,保证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重点是教学楼、体育场地、食堂、小卖部、厕所、围墙和各种体育设施。严格依据危房鉴定所确定的级别,分别处置。属于危房的立即封停使用,予以拆除。
6 6、地处容易发生洪水、岩崩、滑坡地带的学校,应有应急预案。每逢雨季和汛期,必须安排人员值班,随时观察并做好撤离疏散准备。
7、学校应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和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条件、环境等客观因素,做好各项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预防非正常伤亡事故发生。
8、建有楼房的学校,护拦和扶手必须完好坚固,走廊楼梯照明设备齐全,防止楼梯拥挤、踩踏造成伤亡。学生上体育课、参加勤工俭学活动等,须有老师跟班、带队,现场组织指导,以防发生意外伤亡。学校组织校庆、文艺晚会、体育比赛等大型活动,应有安全保卫工作预案。学校组织参、社会实践活动等,必须严格实行申报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
8 9、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学校食品经营必须持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学校要对食品的采购、验收、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等环节要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做层层把关,层层监控,层层落实;对食品实行集中采购制度或定点采购制度,坚持食品采购索证制度,认真落实食品保鲜(管)制度,食品一律装入封闭式的食品柜,严防老鼠、苍蝇等污染,学校严禁放鼠药等。建立健全食品的试尝和留样制度。坚决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食堂的操作间和仓储间。
10、加强水源及饮用水的管理。学校要为学生提供卫生、安全的饮用水,必须对自备水源进行水质化验,要防止水源污染,在水源地设警示牌,严防他人在水源上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11、抓好疾病预防工作。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体检和健康档案建立工作,配合卫生了防疫部门抓好学生疾病防疫和“晨检”工作,发现有传染病患者及时隔离治疗。要严格疫情报告制度。搞好校外饮食摊点整治工作,严禁违法商贩进入校园经销食品和饮料。
12、加强对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采购危险物品须实行专人负责制,并按要求采购。危险物品要经过严格的验收才能入库保管。严禁各类危险物品混装混用。保管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兼作职工宿舍。
13、抓好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必须在校门处设备醒目的警示标志;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必要的活动,必须选择证照齐全,车况良好,驾驶人员技术精良的车辆;对学生进学、放学途中的危桥、险路加强监控,遇恶劣天气或险情,应落实家长或教师接送。
14、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严格实行门卫管理制度和校内巡逻制度,防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寻衅滋事,防社会极端分子进入校园,实施极端报复行为引起伤害;一旦发现校园周边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加强学生宿舍,特别是女生宿舍安全保卫工作,坚持夜间值班制度,防校园恶性事件发生;加强师德教育,不允许男教师在寝室或其他偏僻场所找女学生单独谈话或辅导;禁止学生私自下河洗澡。
15、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抓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制定好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学校必须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落实具体责任人。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16、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教育、培训。将以消防、交通、卫生、治安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列入教育计划,安排教学课时,并针对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进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安全教育。创造条件,开设安全教育演练课,并建立安全教育演练基地,提高学生自我保护和自救能力。定期对教学、生活、生产设施和管理、操作人员及安全保卫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17、禁止学生带刀具和其它危险品进入校园,随时检查学生书柜、书包,防止学生打架、斗抠事故发生,如有伤害事故发生,应即时处理报告。
18、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学校积极参与所在地综合治理工作,自觉接受村委(辖区)综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参加村委治安巡逻守护,大力支持辖区的综治工作。向综治部门和当地派出所提供校园周边地区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人(其中重点包括精神病人、扬言报复社会人员、性格偏激者、家庭生活极度困难,长期上访人员)、事和侵害师生权利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
19、学校配合交通部门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的交通秩序。发现校园周边环境有生产、经营有毒有害物质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发现校园及周边环境有无证经营、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副食、饮食店,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防止传染性疾病的流行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三、实行学校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
1、对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发生学校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有关责任人,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区有关规定,对安全责任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