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经济增收计划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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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经济增收计划方案

村集体经济增收计划方案范文1

为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不断深化农村改革,积极推进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现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就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设绿色草庙,不断创新林业经营体制机制,进一步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林地林木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调动广大群众和各种社会经营主体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林业生产力,加快林业发展步伐,为建设生态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稳定并重,确保积极改革稳妥推进;坚持多种模式并重,确保改革符合当地实际;坚持三大效益并重,确保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

三、总体目标

计划用三个月左右时间,基本完成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在此基础上,逐步完善政策,建立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明确、责权划分具体、利益分配合理、流转程序规范、融资渠道通畅、监管服务到位的集体林权制度,实现资源增长、林业增效、农民增收、生态改善的目标。

四、改革的主要内容

1、基本范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林地和林木。

2、改革重点:将我镇集体林业用地全部改制到位,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和林地用途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集体统一经营的集体林地和林木,通过均股、均利等方式将初始产权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对已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承包方式明确经营管护主体的,维持原经营主体不变,完善相关流转手续。

3、利益分配。一是承包金一次性缴纳并使用仍有节余的,70%按股分配到人,30%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公益事业;承包金为分期支付的,均股落实初始产权,从下一次支付承包款的时间起,集体经济组织每次均要将承包收益70%按股分配到人,30%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公益事业;二是对本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股份合作收益分成的,在收益分配时,不低于净收益的70%进行股权分配,其他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公益事业;三是对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林木、林地的收益可将提取20%公积金后的剩余收益不低于70%进行股权分配,其他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公益事业;四是对经济条件较好、林地面积较小且农民对林地、林木依赖性不大(由村自行确定)的村,依法通过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由村民会议授权的2/3以上村民代表(或户代表)同意,可以将林木、林地的股权统一交本级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全部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公益事业。

4、勘界发证。明确林地林木产权关系后,要依法进行确权勘界、登记,核(换)发林权证书,做到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

五、工作步骤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从2014年8月份启动,至2014年10月底主体改革全面完成,改革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准备阶段(2014年8月)

1.成立机构。镇成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林改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林改办设在镇林业站;村建立林改领导小组和林改工作班子,由书记挂帅,主任牵头,工作人员由村根据工作量确定,一般3—5人。

2.宣传发动。镇、村两级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林改工作任务。同时,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让群众了解改革,支持改革。

3.组织培训。抓领导干部特别是村级领导干部的培训,解决村级领导干部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认识问题;抓各级林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林改的具体操作人员吃透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

(二)制定方案阶段(2014年9月上中旬)

1.调查摸底。主要摸清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数、农户数,调查本集体经济组织区域内的森林资源分布、数量、类型、经营状况等。在明晰产权过程中,行政区划调整以后合并的村或村民小组,明晰集体统一经营的林地、林木产权时,原则上以合并前的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如果是按合并后的村或村民小组确权,需经2/3以上村民或农户同意。

2.制定方案。村制定林改方案,明确改革的范围、内容、方法以及措施。

3.张榜公示。公布林改实施方案,征求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意见。

4.召开会议。依法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或由村民会议授权的村民代表(或户代表)会议,经2/3以上成员(代表)通过实施方案后,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同时报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9月下旬—10月上旬)

1.明晰股权。填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股权登记表。

2.张榜公示。股权登记表张榜公布。

3.召开会议。召开村民会议或经村民会议授权的村民代表(或户代表)会议进行决议。

4.确立股权。享有股权的村民签字。

5.登记发证。根据经营权落实情况,登记发放林权证。

6.建立档案。镇、村均要建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

7、自查验收。各村(居委会)按照《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及目标考核办法》全面自查,自查结果由镇林改领导小组审定,合格的形成书面材料向市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市对各镇上报的所有有改革任务的村进行全覆盖检查验收。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4年10月中旬)

林改结束后,以市为单位,统一上报申请省、市林改办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村要把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一件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拟定具体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改革。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参与改革,形成支持改革的合力。

2、积极稳妥推进。在搞好调查摸底充分掌握本地社情、民情、林情的基础上,科学制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规范操作,先易后难,有步骤、分阶段推进改革。

村集体经济增收计划方案范文2

一、目标任务

——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达到7000元以上,农业增加值年均增幅达到5.6%。

——推进主体生产模式提质增效,力争设施农牧业亩均收入达到2.2万元,盛果期特色林果亩均收入5000元以上。

——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贫困村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贫困村全部组建产业合作社,有劳动能力贫困户加入合作社比例达到100%。

——努力发展劳务经济,加大劳务输转力度,力争户均输出1个劳动力。

——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扩大农产品网上销售数量,交易额增长20%以上。

——全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户增收占贫困户总数的10%以上。

二、推进措施

(一)大力培育特色富民产业

1.加快培育优势产业基地。深入推进“365”现代农业发展计划,着力实施“十百千万”工程,发展壮大以设施蔬菜为主的节水高效农业,以草食畜牧业为主的循环高效农业,以皇冠梨为主的特色林果产业,加快培育甜高梁新兴产业,在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品牌化方面上台阶、上水平。贫困村按照“一村一品”的要求,培育1-2个特色产业突出、产业效益明显的主导产业;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有1-2个增收产业。

一是持续推进设施农牧业建设。贫困户全面实现户均2亩棚的目标,把有适宜条件、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继续建棚的贫困户作为重点,动员引导贫困户发展设施农牧业,扩大生产规模,实现户户有棚子的目标,提高贫困户设施农牧业增收比重。二是扎实推进特色林果建设。紧盯建档立卡贫困户,重点在扩规模、推技术、增效益上下功夫,对缺株断带的特色林果地块全面补植补栽,串点连线、补齐成片,实现特色林果基地全覆盖。三是加快培育甜高梁新型产业。鼓励引导贫困村以龙头企业、规模养殖场、饲草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为重点,采取统一流转土地方式,集中连片种植甜高梁,加快培育甜高梁新型产业。四是继续推进高效经济作物种植。依托旱作农业、高效节水农业,大力发展全膜双垄沟播玉米、脱毒马铃薯、露地蔬菜制种、现代种业、葵花等特色种植作物,配套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保护性耕作等关键技术,深入实施马铃薯主粮化战略,推进马铃薯脱毒种薯全覆盖工程。

2.深入实施提质增效工程。一是继续提升设施农牧业生产效益。着力推进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产业化经营,加快品种优化和更新换代,集成推广标准化种养、水肥一体化、立体栽培等先进技术。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活动,辐射带动贫困户设施农牧业效益提高,力争效益提高3%以上。重点打造区丰隆养殖场、森盛源养殖场、五业牧业养殖场、金香养殖场等设施农牧业示范点,辐射带动贫困户设施农业效益提高。力争贫困户设施农牧业亩均收入达到2.2万元以上。因地制宜、因棚施策,切实解决好日光温室闲置、养殖暧棚投畜不足等问题,确保充分发挥效益,增加贫困户收入。二是深入实施特色林果业提质增资工程。深入开展特色林果业“集中抚育管护”行动,认真落实特色林果业春季间作、夏季拉枝、秋季施肥、冬季修剪等抚育管护措施,集成推广早产丰产技术,实现特色林果盛果期亩均纯收入5000元以上。

3.全面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全面推行出口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加大贫困户培训力度,指导贫困户按照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操作,全镇建成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2000亩。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力度,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检查整治,积极推行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质量追溯管理制度,制定农资监管“黑名单”制度,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制度,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

(二)稳步推进劳务经济。一是加强贫困户劳动力培训,免费对贫困劳动力开展引导性培训和技能性培训,促进劳务输转由“体力型”向“智力型”、“技术型”转变。推进劳务输转实名制建设工作。二是加大劳务输转力度,抓好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引导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基本实现户均输转1人或就地季节性打工1人的目标。2017年输转贫困劳动力169人,创劳务收入60万元。

(三)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一是依托电子商务网店加快搭建农产品“线上线下”交易平台,发展网上交易与配送,扩大农产品和特色产品的网上销售,实现网上交易额1.3万元以上。二是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充分挖掘村组自然和民俗文化旅游资源,依托设施农牧业、特色林果业等特色产业,推进现代农业与旅游、文化、健康养老等深度整合,大力开发农业观光、休闲度假、民俗展演等乡村休闲度假产品,拓宽贫困户就业增收渠道。

(四)全面提升农业科教扶贫能力。一是加大服务支持力度。继续推行科技特派员服务贫困村制度,实现贫困村全覆盖。二是建立示范基地和培育科技示范户。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带动贫困群众增产增收。2017年建成农业科技示范基地3个,指导每个贫困村建立1个科技示范基地,每个贫困村培育8-10个示范户,每个示范户示范带动10-20户贫困户,辐射带动所有贫困户。三是积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60人,实现“培育一人、致富一家、带动一片”的综合效益。四是加大贫困户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确保每个贫困户有1个科技明白人,实现贫困户农业科技培训全覆盖。五是以“下山入川”移民点为重点,建立产业扶贫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盯产业、盯点片、盯培训,面对面、手把手开展服务。

(五)深入推进农村改革。一是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和支持贫困户以土地、机械、农业设施等作价入股的方式,参与或组建专业合作社,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合作社在贫困村建立生产基地,为贫困户提前、产中、产后服务,吸纳贫困户依靠产业发展增牧。同时,通过技能培训提高贫困户技能水平,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带动贫困户增收。二是积极培育村集体经济。以集体经营性资产为重点,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等改革,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实施“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示范项目”,将设施农业、养殖等项目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机制,增加贫困农户财产性收入。2017年贫困村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三是建立建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和运行规则,深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日光温室、大型农机具等抵押担保贷款工作,使农村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资金化,把农民的“死资产”变为“活资金”,有效解决贫困户融资难、贷款难的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相关站所要按照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别负责精准扶贫产业培育的指导,镇畜牧站负责设施农牧业畜禽养殖的指导培训工作,镇农技站负责大田高效经济作物、设施农业日光温室的种植指导培训工作,镇林业站负责特色林果业工作方案的制订、实施和指导工作,各村委会要按照各自任务,落实好相关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委会是精准富民产业培育的责任主体,要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掌握贫困户设施农牧业、甜高粱、马铃薯、现代种业等高效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生产效益。各村制定好本村2017年富民产业培育年度工作方案,对照方案抓好组织实施,细化目标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做到任务清、目标明、措施实。

村集体经济增收计划方案范文3

一是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今年,全市有24个乡镇的276个村开展了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市确权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对2016年确权工作提出新要求,对2014年和2015年确权工作进行了再部署。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共召开动员会议19次;印发宣传材料9.3万余份,张贴宣传标语、条幅453条;举办培训班61期,培训人员938人次;已有258个试点村开展土地实测工作,实测面积110万亩,实测地块42.3万块。

二是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加快发展、逐步规范、创新机制、提档升级”的思路,继续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培育力度,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规范合作社内部运行机制,引导建立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提升带动农户能力、自我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带动农户在一、二、三产业融合中实现增收,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目前,全市已评定示范性家庭农场22家,并颁发“通化市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牌匾。这22家示范性家庭农场分别从事水稻玉米种植、食用菌培育、养猪养殖等行业。

三是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自吉林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启动以来,通化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吉林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相关业务培训,突出管理服务的重点,夯实管理服务的基础,全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得到了广大农民,特别是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欢迎。目前,各试点分别与农行、农村信用社密切配合,已为43户农民发放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1418万元,抵押面积6745.08亩。

四是积极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已正式启动。按照《吉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要求,通化市经过层层把关,确定辉南县朝阳镇新胜村、柳河县柳河镇先锋村、通化县快大茂镇东安村为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截至目前,各试点县都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制定了试点方案,已完成试点村前期基础资料摸底工作。现正在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资产清查核实工作。确保试点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

村集体经济增收计划方案范文4

在全面实施农村基层组织“先锋工程”建设工作中,引导和帮助农村干部认真对照省、市创建标准,有针对性地提出符合本村实际的创建计划并精心组织实施是一项当务之急。遂昌县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各村制订创建方案,并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创”工作机制,以实实在在的行动推进“先锋工程”建设。

一、认真“照镜子”,事事找差距。县委组织部对照省、市委提出的先锋工程“五强一提升”的要求,进一步研究细化了“先锋工程”创建标准。在此基础上,要求今年计划创建“先锋工程”的20个村必须按照创建标准开展深入的对照检查,认认真真“照镜子”,找准找足本村在民主政治、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等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各村普遍召开了村务恳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进行了认真的汇总梳理。从面上的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困难和不足:一是经济发展速度不快。不少村要达到省定人均5000元和市定人均4000元的标准还有一定的困难;村级集体经济缺乏较为稳定的收入来源。二是部分村级班子的群众满意率不够高,少数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三是村庄建设有待加强,要进一步改善和美化群众生活环境。四是村级办公场所和党员活动阵地建设相对滞后。有的村还存在村级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生产性基础建设不足;交通条件相对落后等多方面的问题。通过认真的查摆问题,使各村都“揭了短”,明确了努力的方向和目标。

二、用心“打靶子”,村村订方案。各村在对照检查的基础上,召开村两委会议研究制定本村的创建方案。主要是针对查摆的不足和差距,逐个逐项地研究制定工作措施,落实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打好打准“靶子”,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创建方案制定后,各村普遍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进一步研究可行性,并向村民群众进行公示。各村的创建方案主要由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存在不足和创建措施等四个方面组成。在创建方案中,各村都详细列出了具体的工作措施,明确了各项措施的完成期限,落实了工作责任人,实现了方法、时间和人员“三到位”。如云峰镇长濂村针对村庄规划不合理的现状,以25万的高价专门聘请浙江大学的专家为全村制定了村庄发展建设规划,形成了2003——2007年的五年奋斗目标;三仁乡十三都村针对村会议室破旧、党员活动阵地缺乏的现状,制定了将村大会堂进行全面整修的计划;大柘镇田后村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提出了建设总投资达15万元的砂石料场计划,仅此一项建成后每年可为村集体增收8万余元。各村通过制定规范的创建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目标,理清了工作思路,使“先锋工程”创建工作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当中,更加有的放矢。

三、合力“挑担子”,层层抓落实。为了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能真正落实到位,实现既定的工作目标,遂昌县坚持合力抓创建,从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创”工作机制着手,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完善督查制度,真正把“先锋工程”创建工作抓紧抓实。一是建立了“先锋工程”创建责任制和领导联系制度。全县20名党员副县级领导每人联系了一个创建村,要求今年至少要2次以上到联系村指导帮助创建工作;要求“先锋工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经常到联系的创建村帮助解决具体问题,并把开展联系帮助的情况列入年度工作考核的内容。各乡镇也建立了相应的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实行了党委成员联系创建村制度,并把创建工作作为驻村干部和村村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二是建立了“先锋工程”创建工作督查通报制度。要求乡镇党委要按月上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上报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县委组织部通过《组工信息》编发“先锋工程”创建工作专刊和利用县电台的《党建采风》栏目进行通报和宣传。三是建立“先锋工程”创建明查暗访制度。由县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牵头组织开展,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检查结果列入年终党建考核。四是健全“先锋工程”创建工作台帐。主要包括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台帐、上报材料时间台帐、创新工作台帐和典型经验台帐等。

村集体经济增收计划方案范文5

xx年我们安宜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在镇党委、政府、县委农工办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农民负担政策,加大财务监管力度,开展“一站式”服务,争创“群众满意站所”,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和镇中心工作,强化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抓好农村经营管理,农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 认真落实农民负担政策

今年4月份根据县委、县政府农民负担工作会议精神,我们

认真贯彻落实农民负担政策。一是全面落实“一免三补”政策;(即免征农业税、对粮食生产、购买大型农机具和优良稻种进行补贴)。二是进一步规范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三是合理确定涉农服务性收费;四是加强和规范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今年农民负担方案的落实,严格执行政策,认真编制方案,统一归户计算,全面公开、公示,及时发放“一卡一书”,加强检查监督,群众较为满意。

二、加强农村财务规范化建设 2、积极筹备试行农村财务双代管服务。自xx年村帐镇管以来,村级财务已实行统一代管,但对于村级资金管理尚未到位。在坚持资产“所有权、收益权、使用权”三权不变的情况下,我们将全面实行农村财务双代管服务,这项工作正在积极筹备运行。

3、加强审计监督。今年我们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监督村级财务,服务集体经济”为目标。按照党委、政府和财务管理要求,已完成了6个村(居委会)主要负责同志的离任审计(三里村、花庄村、齐心村、西港村、北闸村、大桥居委会),审计中我们客观评价了被审计单位财务运行状况,如实反映审计发现的问题,准确分析原因,提出合理建议,认真督促整改。

4、开展农经“一站式”窗口服务。“一站式”服务是新形势下农经部门服务“三农”工作的新形式,是农村经济管理工作新的重要内容,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①明确服务内容,主要是会计服务,土地流转服务,合同管理服务,集体资产经营服务,政策咨询服务等;②建立规范的服务章程、规章制度、服务流程。③服务内容逐一落实到岗到人,明确岗位责任,加强检查考核,保证服务质量与效果。④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不断增加投入,力争使农经服务实行微机化、信息化、网络化。

三、加强集体资产管理,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今年,我们在专业承包工作中主要抓了合同的完善签订,建立台帐,规范发包,参与结算,监督管理,并将专业承包信息录入电脑管理。

农村专业承包管理是集体资产管理的组成部分,就农村专业承包管理,镇政府以宝安政发(xx)78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专业承包管理工作的意见》,为确保文件精神得到进一步落实,我们于10月份组织了一次农村专业承包合同的全面清理,对合同的签订、管理、资料归档、台帐登记、承包金的收缴、尾欠等情况分别进行了清理,确保了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四、继续抓好土地承包稳定

今年我们加大宣传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江苏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规范农村承包土地调整行为,确保农村土地长期稳定。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如南闸村万头猪场项目、北闸村花卉项目租用农户承包地,我们协助村按政策,依法进行了规范流转,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继续贯彻落实《扬州市关于农村土地征占用补偿资金的分配与管理的意见(试行)》,对征占用集体土地的单位或个人,按政策规定的土地补偿标准,及时落实到户,切实维护了被征占地农民的利益。对因土地征占用或调整而上访的农户及时到村调查,协助村依据政策做好解答调处工作。

五、主动参与“三村”联创工作

推进“三村”联创(即全面小康示范村、小康建设先行村、脱贫致富村),加快全面小康建设,实现“村强民富,村容整洁,村务民主,村风文明”的全面小康村目标。根据扬发[xx]20号和宝委发[xx]34号文件精神,今年我们按照全面小康村建设19项指标,对全镇13个村(场、居委会)的逐项指标进行测算排队,合理制定全镇的争创规划,拿出了分年度的实施计划,对小康建设先行村和脱贫致富村落实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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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抓好单位内部管理

1、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办实事,求实效,园满完成xx年工作目标任务。

2、开展争先创优。树立“团结、务实、争先、创优”的宝应精神,作力培养学习型、创业型、奉献型农经队伍,形成善于干事,务实创业,勇于吃苦,乐于奉献,团结向上的风气,争创“群众满意基层站所”。

3、合理分工,明确各人工作责职,制定考核办法,实行全年考核结果与个人报酬挂钩。

二oo六年工作计划:

农经工作基本思路: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农民负担政策,强化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争创“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力争农经工作再上新台阶。

1、围绕农民增收,集体减债,不断提高增收渠道。xx年着重抓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加大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力度,帮助农民增加劳务收入;二是多渠道抓好创收,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三是加大清欠减债力度,力争xx年全镇实现两个无债村。

2、继续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按照“深化、完善、提高”的要求,着力解决减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确保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坚决杜绝各类涉农负担案件的发生。继续做好公开、公示,抓好归户计算表、《农民负担监督卡》、《经营服务性收费通知书》的签章,确保“一卡一书”签章率、发放率达95%以上,规范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

3、加强农村财务规范化建设。①组织财会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学习新会计制度,增强

业务素质,提高业务水平。②全面实行农村财务双代管服务。③制定和完善农村财务制度。着重抓好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结报帐制度、备用金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资产台帐制度、票据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会计人员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度、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④抓好财务公开,全年坚持理财四次,理财结束后要按县统一制定的公开格式、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及时做好财务公开。⑤加强审计监督。xx年审计工作目标为:一是服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审计。二是监督村级财务,开展正常审计与专项审计。

4、抓好集体资产合同管理

xx年在集体资产管理方面将主要研究探索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新思路,在合同管理上着重抓好村(场)到期合同的签订,监督结算兑现,健全合同台帐。 农经工作任重而道远,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埋头苦干,扎实工作,为开创我镇农经工作新局面而努力拼搏。

村集体经济增收计划方案范文6

一、实施“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七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的部署和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要求,围绕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的目标,以提高低收入群众致富能力和收入水平为中心,把统筹城乡发展与统筹区域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区域联动的长效机制和县为责任主体、上下联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引导,推进区域协作和结对帮扶,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劳动就业,完善社会救助,加快低收入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步伐。

(二)目标任务。“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由在农村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在城镇实施“城镇低收入家庭增收工程”组成,主要对象分别是*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2500元的农户和*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城镇家庭。经济发达地区可从实际出发,自行确定低收入家庭的界定标准。

⒈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的基本目标:到2012年,力争使低收入农户(“低保”农户除外)70%以上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4000元;有劳动力的低收入农户至少有1人实现非农就业或从事产业化经营的特色农业;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全面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所有县(市、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2500元以上,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教育救助全面覆盖低收入农户,医疗救助全面覆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1.5倍的低收入农户,住房救助全面覆盖低收入农户中的困难群众,低收入农户的人均教育、医疗消费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基本达到当地农村居民平均水平。

⒉实施“城镇低收入家庭增收工程”的基本目标:到2012年,力争使城镇低收入家庭(“低保”家庭除外)70%以上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年当地城镇“低保”标准的4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教育救助全面覆盖城镇低收入家庭,医疗救助全面覆盖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城镇“低保”标准15倍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人均教育、医疗消费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基本达到当地城镇居民平均水平。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自主发展、户户行动原则。动员低收入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和主观能动性,大力发展生产,积极就业创业,依靠自身努力提高收入和生活水平。

二是坚持分类指导、分户决策原则。根据低收入群众实际,分户确定产业发展、就业促进、下山搬迁和“五保”救助、“低保”救助、专项救助(教育、医疗、住房、灾害等救助)措施,提高帮扶的针对性、有效性。

三是坚持城乡互促、区域联动原则。继续推进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有序延伸。扩大区域协作,促进欠发达地区与发达地区之间劳动力和资本的对流,形成区域间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格局。

四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帮扶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广泛动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慈善组织、社会团体、爱心人士以多种形式帮扶低收入群众,全面形成先富带后富、共同奔小康的良好氛围。

二、实施“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和措施

(一)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的主要内容和措施。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主要开展产业开发帮扶行动、培训就业帮扶行动、下山搬迁帮扶行动、基础设施建设行动、社会救助覆盖行动、区域协作促进行动、金融服务支持行动、社会援助关爱行动等行动。

⒈实施“产业开发帮扶行动”,拓宽低收入农户增收渠道。以“低收入农户集中村”为重点,挖掘资源和产业优势,大力扶持低收入农户发展特色种养业、来料加工业、家庭工业、“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着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拓宽低收入农户的增收渠道。到2012年,欠发达地区特色农业生产规模明显扩大、技术水平显著提升、经营主体迅速成长,基本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格局;争取50%的“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和70%的下山搬迁小区发展成为来料加工点,从事来料加工的劳动力达到100万人,收入达到40亿元,人均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力争30%以上的下山搬迁小区发展家庭工业;有条件的欠发达乡镇和“低收入农户集中村”的“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得到发展,从业农户户均年营业收入达到2万元以上;“低收入农户集中村”50%以上有集体经济收入,20%以上集体经济年可支配收入在10万元以上。

⒉实施“培训就业帮扶行动”,促进低收入农户劳动力转移就业。以实现稳定就业和发展现代农业为导向,加强对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促进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和外出农民返乡创业。到2012年,低收入农户劳动力普遍接受一次以上技能培训,初高中毕业后未继续升学的低收入农户子女普遍接受6个月至1年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有劳动力的低收入农户至少有1人实现稳定就业或从事产业化经营的特色农业,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农民基本涉足创业,带动更多的低收入农户就业。

⒊实施“下山搬迁帮扶行动”,改善低收入农户生存发展环境。以缓解区域性贫困和改善低收入农户生存发展环境为导向,以高山远山区、地质灾害危险区、重点水库库区为重点,以县城、中心镇和工业功能区(周边)为主要入迁地,完善下山搬迁五年规划,推进节地型搬迁小区建设,盘活迁出地土地资源,加强资源整合和配套服务,提高公共服务和公共设施的共享程度,促进人口布局优化和生态环境保护。2012年前,每年搬迁5万人以上,地质灾害危险区的农户基本完成搬迁。

⒋实施“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改善低收入农户生产生活条件。扩大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村庄整治和农村信息化建设,促进城乡间、区域间公共资源的均等配置,改善低收入农户生产生活条件。到2012年,具备建路条件的行政村公路通村率和通村公路硬化率达到100%,行政村客运通达率达到94%,城乡客运一体化率达到55%;基本普及安全卫生饮用水,欠发达地区安全卫生饮用水人口覆盖率达到95%;2万个左右行政村得到整治,每个村建成一个无害化卫生公厕;85%以上的农村家庭接入有线电视,90%以上的村开通有线广播,电话手机实现全覆盖,80%以上“低收入农户集中村”通上宽带。

⒌实施“社会救助覆盖行动”,提高低收入农户保障水平。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水平,扩大最低生活保障、教育救助、医疗救助的覆盖面,加大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住房救助、灾害救助的力度,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降低低收入农户因学因病因灾返贫致贫的几率。到2012年,所有县(市、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2500元以上,救助水平明显提高;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教学资源配置水平显著提高,低收入农户子女普遍接受免缴学费的职业高中教育;欠发达地区基本建成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低收入农户全面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住房救助全面覆盖到低收入农户中的困难群众;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成果得到巩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农村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制度基本建立。

⒍实施“区域协作促进行动”,拓宽低收入农户发展空间。按照“互补互利”的原则,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工程”,进一步扩大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经济联姻和技术、教育、卫生、人才、就业等多方面协作,促进资本与劳动力的对流和产业转移、劳务对接、异地开发。

⒎实施“金融服务支持行动”,促进低收入农户创业发展。建立健全公共财政支持下的金融服务供给机制,全面实行扶贫小额信贷制度,积极开展组建村级资金互助组织试点,大力推进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为欠发达地区和低收入农户发展特色农业、来料加工业、家庭工业、休闲旅游业等项目提供小额贴息贷款,确保欠发达地区农村信贷增长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到2012年,省扶持范围内全面建立扶贫小额信贷制度,每个县(市、区)至少有5个村建立村级资金互助组织,低收入农户发展生产和开展创业的资金需求基本得到满足。逐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和品种,完善农房保险办法,努力解除低收入农户生产生活的后顾之忧。

⒏实施“社会援助关爱行动”,扩大对低收入农户的结对帮扶。充分发挥我省民营企业众多、民营经济发达的优势,通过广泛宣传和党政部门的示范带动,进一步激发企业和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建立省市县单位、发达县镇以及企业结对帮扶“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和县乡干部结对帮扶低收入农户的新机制,大力倡导社会慈善救助,全面实施“低收入农户青少年关爱行动”,进一步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的扶贫格局。到2012年,争取每年为“低收入农户集中村”提供结对帮扶资金1亿元,村企结对资金5000万元,社会各界和各类基金投入扶贫事业5000万元。

(二)实施“城镇低收入家庭增收工程”的主要内容和措施。实施“城镇低收入家庭增收工程”,主要开展就业创业扶持行动、社会保障扩面行动、社会慈善关爱行动等三大行动。

⒈实施“就业创业扶持行动”,促进城镇低收入群众就业再就业。切实加强对低收入群众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援助,大力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和社区服务业,积极支持城镇低收入家庭创业,不断提高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努力促进城镇低收入群众充分就业和稳定就业,努力消除“零就业”家庭。到2012年,帮助25万名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全省80%以上的社区建成“充分就业社区”。

⒉实施“社会保障扩面行动”,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教育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制度和运行机制,逐步将各项社会救助覆盖到城镇低收入家庭,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到2012年,城镇低收入家庭子女普遍接受免缴学费的职业高中教育;城镇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实现住房困难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应保尽保”,基本满足住房困难的城镇低收入家庭购买或租赁经济适用住房。

⒊实施“社会慈善关爱行动”,扩大对城镇低收入家庭的社会援助。大力引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不断促进社会捐助工作规范化,拓展慈善救助领域,开展对口援助、结对帮扶,推广“慈善超市”模式,充分发挥社会慈善的救助作用。发展志愿服务,城镇社区志愿者占城镇人口的8%。

三、加强对实施“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的组织领导

(一)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由县(市、区)政府为责任主体,负责抓好具体实施工作。省里主要抓好总体部署、组织协调、指导服务、检查督促、评估考核,并重点对26个欠发达县(市、区)和台州市黄岩区、金华市婺城区、兰溪市的2000个“低收入农户集中村”进行扶持。各地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配套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健全管理和考核机制。为落实责任,省政府将与各市政府签订“实施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责任书”,再由市落实到县(市、区)、到基层。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深入基层调研,加强指导、督促与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强化部门职能扶贫。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制定、落实扶持低收入群众增收的具体措施,整合资源和力量,形成部门全面参与、分工协作、合力帮扶的“大扶贫”格局。充分发挥农资综合直补、粮食生产补贴、水库移民生活补助、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减免林业“两金”、生态公益林补偿等政策的增收效应。欠发达地区要努力增加财政投入,完善对欠发达乡镇的财政包干制度,加大对集体经济薄弱村的扶持力度,确保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行。逐步提高对欠发达县公共支出的补助标准,研究制定对欠发达乡镇实行专项财政补助的政策,完善村级运行和村干部报酬补助制度,逐步提高补助标准,使集体经济收入万元以下行政村的运行经费和干部报酬普遍得到保障。

(三)进一步完善扶贫管理。全面建立低收入农户档案和城镇低收入家庭档案,加快建设城乡扶贫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建立“一户一策一干部”的帮扶机制,落实帮扶人员,做到分类指导、分户决策、帮扶到户、责任到人。加强对扶贫项目实际执行、政策落实、资金使用和工作进展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加强扶贫动态监测体系建设,做实扶贫统计监测工作,为扶贫工作提供准确、可靠的决策依据。加强对扶贫工作的绩效评估,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弄虚作假行为,切实把帮扶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