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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医保管理制度范文1
(一)收费处监督管理
1、门诊收费处监督管理每年第四季度是公务员医保卡消费的高峰季节,很多公务员和收费处、中药房结合,换药情况严重,将不在医保范围的贵重中草药,如贵重滋补品:冬虫夏草、东阿阿胶等调换成普通草头药。造成月末盘库金额匹配,库存和实物严重不符的情况。针对这种情况,每月重点盘点冬虫夏草、东阿阿胶等贵重药品,逐步将中草药纳入系统管理,取消手工出入库管理。
2、住院收费处监督管理制定住院欠费管理,催欠职责等。年年有住院病人欠费或逃费,有经济确实困难的;有在就医期间与医生存在一些矛盾或与医院存在医患纠纷的;也有恶意逃费的。虽然这种情况是哪个医院多多少少都存在的,但我们尽量完善住院收费管理监督制度,并与绩效工资挂钩。病人凭身份证办理入院手续,并预留身份复印件,详细病人基本情况。未成年人除了填写地址外,还必须填写监护人姓名、联系电话,以备联系。床位护士随时掌握病人住院费用情况,并及时向临床科室发出催款通知,由临床经治医生和床位护理人员催促欠款病人续交各项费用,不续交者暂停记账,抢救危重病人除外。对出入院的各项费用要及时结账,结算时,严格按物价局规定的住院收费标准收费,逐项核对,防止多收费用或漏收。做到日清月结,按时上报财务科。制定住院欠费监督管理制度后,原来每年住院欠费十几人次,费用呆账约5万元左右,现在每年欠费2-3人次,欠账费用不超过2千元,收效显著。
3、窗口服务态度投诉管理制度收费窗口原有一名收费员态度傲慢,投诉率院内最高,被病人投诉上电视台《社会写真》节目的曝光率也最高,虽然没有原则性错误,但给医院带来了不少负面影响。对此,新增财务制度,第一次遭病人投诉,对当事收费员罚款100元人民币,第二次投诉,立即待岗处理。从此,收费处接待病人态度和蔼,耐心解释问题,对刁难坚持使用文明用语。
4、退票监督管理制度妥善处理患者退票退款。凡退票,须经开单医生签字,患者签字认可。涉及退药的,须经药房收回药品,由医生在系统内点击退票,退到药房,再由药房点击确认推到收费处,方可退票退款。2天以内的退票由原经手人直接根据上述程序进行退药退款,超过2天以上则由财务管理员负责审核后进行退票退款。
(二)制约控制开大金额、超范围处方监督管理
每月末与常州市医保中心和农保中心核对每月上传医保金额是否一致,有无违规费用,一旦查出有医生开具大金额处方、单张处方超出三天剂量的口服药品、成人医保卡结报儿童药品或男人医保卡结报妇科药品的,立即核对当天电脑处方与发票,找出开单责任医生,由责任医生赔付处方相等金额,按有关绩效考核制度罚则扣分,并与当月绩效工资挂钩。
(三)盘点清查监督管理
每月月末对药房、药库、疫苗、材料库和村卫生室进行清查盘点,核实数量价值,看账物是否相符。如有盘盈盘亏,查找盈亏原因,找出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特别规定库存量的上、下限,保证能及时采购,避免药品过期失效,过期报废率为千分之二。规定药品实行先进先出法,上一批药品全部用完才允许用下一批药品。严禁内部职工用药不付钱,平时佘药必须写借条,拖欠一周必须结账。
(四)收费系统软件管理监督
医生收受“回扣”已经不是秘密。药库药房利用工作便利,通过其在药房药库日常工作模块系统中拥有的统计销药权限,统计医生单一药品使用量,将内部信息透露给药商,药商根据多劳多得分红给开单医生。财务科获悉后,与软件开发公司联系,取消药房和药库统计医生单一药品使用量的权限,对药房药库功能权限进行一定的限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倡导医生主动上缴灰色收入,否则一律以收受回扣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记过,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09年,某院财务科将医生返回收受药扣49000多元全部上缴给区卫生局。规定除财务科外有需要,其他科室使用的软件有任何问题,一律上报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负责联系软件工程师,当日维修和维护必须出具工作单,由财务部门签字认可。一旦发现工程师私自给员工开启超越工作范围的功能权限,造成损失和不良后果,由软件公司承担相关责任。对此财务科不定期对疗效相同、价格悬殊的药品进行电脑汇总抽查,查看医生是否遵纪守法,以医谋私。同时每月末通过核算医生药占比,单张处方平均值来进行相关控制。
(五)病历卡收费管理监督
出纳必须认真负责,做好对门诊收费处、住院收费处各项工作中的复核工作。保管空白收款收据、挂号票据、病历卡,要做到顺号发放、销号回收,随时登记签名。出纳主要负责医院的货币资金核算、往来结算、工资核发。办理现金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必须经过会计审核、院长签批,方可办理款项收支。单笔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才可以使用现金方式支付。1000元以上,必需转账支出。收付款后,加盖“收讫”、“付讫”戳记。日常周转资金不得超过5000元,如有超出,需缴存银行。保险柜存放隔夜现金不得超过控制金额,特殊情况下的大额现金必须及时向财务主管反映,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不许坐支收到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库,更不得随意挪用现金。月末出纳编制现金盘点表,财务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盘库存现金的抽盘工作。如有差错,财务主管和出纳一起查找原因,作出相关的账务处理和责任追究。
二、结束语
卫生院医保管理制度范文2
关键词:财政医疗 票据管理 建议
一、医疗票据种
近年来,随着国家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医疗机构规模的不断扩大,网点越来越多,票据使用量特别大,管理难度也随之加大,目前使用的医疗票据主要有:门诊微机票据、住院三联微机票据、住院手开票据、社保三联手开票据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手开三联票据等五种医疗票据。2010年共使用微机票据67万份,手开票据使用500多本。适用范围为各类非盈利性公办医疗机构和医保中心。
二、医疗票据的使用管理
医疗票据管理是由财政部门统一发放、定期销毁,对票据的发放使用严格按照《吉林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同时财政会同卫生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等票据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其规范管理和使用。各单位在领购票据时,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凭证购领、限量供应、验旧领新”的票据管理原则,医疗机构必须出具物价审批的收费许可证和票据领购证,并且财务独立核算,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方可领购票据。各单位财务部门指派专人管理,统一负责医疗票据的保管、领用、核销等工作,门诊及住院收费员从财务部门领取医疗票据,专人专用,并做到医疗票据费用金额日清月结。凡未按规定使用医疗票据的,财政部门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可由司法机关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近年来,他们十分重视医疗票据管理,切实加强医疗票据全程监管,推进建立有效的财政票据管理体制,促进票据管理不断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
三、医疗票据使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票据管理意识不强
一些单位领导对票据的管理缺乏足够的重视,票据使用单位特别是乡镇、村级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且流动性大,造成票据管理职责不清,管理脱节,不仅增大了管理部门在票据管理、审核、核销等方面的难度,也极易形成管理上的漏洞。
(二)个别乡镇卫生院票据使用不规范
如:填写内容不齐全、字迹模糊不清、随意涂改、上下联次不一致,不能真实反映单位的医疗收入。主要原因是因为乡镇卫生院人员短缺,尤其是专业的财务人员少,并且还有部分卫生院受财力、人员不足限制,所以造成部分单位票据使用不规范等情况时有发生。在实行微机联网收费的单位尚可基本规范。
(三)票据保管不规范
一是部分单位缺乏必要的保管设备,存放比较混乱,个别单位存在票据丢失现象。有时因人员变动,票据交接混乱,而单位又缺乏应有的监督措施所致。二是票据核销、保管不规范,有的乡镇财政在管理本级医疗票据时,核销手续不严、不全,也有的发放基层单位的票据,没有及时清理收回,造成票据丢失,而又难以划清责任。
(四)现形医疗票据使用中发现的问题
门诊手开票据、门诊微机票据、住院微机票据等普遍存在收费项目分类较少,由于现在患者检查项目较多,不能全面体现患者的检查内容,建议适当增加注射费、B超等现行常规的收费项目,以方便医疗机构统计需要。
四、规范医疗票据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医疗票据管理工作,直接影响到医疗机构的健康发展甚至关系到广大患者的健康,必须加强医疗票据使用管理,综合整治和防范虚假医疗票据,全面提高财政医疗票据科学化管理水平。
(一)形成规范和加强医疗票据管理的意识
加大对医疗票据使用的宣传力度,让全社会充分了解医疗票据的相关知识,特别是医疗卫生部门的领导、财务人员以及村级卫生室的责任人,要全面提高认识,及时转变观念。严格落实收费政策及医疗票据管理规定,严把收费关口,促进财政票据管理的规范化发展。由于医疗收入不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部门不能对卫生部门的资金收入、使用、支出情况进行直接有效的监管,所以对于卫生部门来说财政部门只是提供合法票据及合规使用票据的监管部门,并不是医疗收入的资金监管部门,所以要按照管理办法文件要求,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建立起医疗票据管理的新理念,思想真正统一到财政部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共识上来,要严格按照医疗票据领购单位设置票据管理台帐,准确记录医疗票据的领购、发放和使用情况,严格领购、使用、结存和核销手续,必须由政府财政部门统一规口管理。
(二)严格票据管理
《吉林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中指出,医疗票据不能用于医疗卫生服务收入以外的收入项目,违规者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处罚条例进行处罚。任何单位不得串用、借用医疗票据,对医疗收据用量较少的单位,可实行卫生院代为管理票据。乡镇卫生院专管员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卫生室票据使用情况直接监管职责,对作废票据加盖“作废”印戳,及时登记票据台账,核销后统一由票据专管员装订并编号归档。保管期满,由票据专管员统一登记造册上报市级财政局票据中心,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加大打击制售、使用虚假票据力度,从源头上堵塞医疗票据使用管理漏洞。
(三)建议尽快出台全国统一的医疗票据使用管理办法
规范医疗机构各种医疗票据的行为,并对医疗票据监督管理和处理处罚等作出明确规定,严格界定责权,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财政、卫生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有效地加强医疗票据管理,真正使医疗票据管理有章可循。
参考文献:
[1]王微.浅谈对医疗票据使用、管理的几点意见和建议,昭苏党建
卫生院医保管理制度范文3
(一)加强领导、精心实施、规范管理,初步建立了新农医制度的良性运行机制。
一是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和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新农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统筹城乡发展重大战略出发,切实加强领导,研究政策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落实支持和保障措施。市政府、连续两年把实施新农医工作列入政府实事工程,各县(市)区根据市政府指导意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新农医实施办法及相关制度;成立了由常务副县(市、区)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新农医协调小组,并设立经办机构。市和县(市、区)两级政府都把实施进度和实施成效列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新农医政府资助资金的到位。
二是精心实施。各级政府建立专门的工作班子,确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新农医制度的优越性,积极引导和动员乡村群众参加;卫生、财政、民政、农业、宣传等有关部门积极做好业务指导、政策宣传解释和工作督促;人大、政协等部门也给予了高度的关注、支持和监督;基层乡镇、村(社区)的广大党员干部分片包干,承担了组织发动、人员登记、经费收缴和医保卡发放等大量基础工作。由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重视,工作扎实,群众参与热情高,确保了各地筹资工作的圆满完成和制度的顺利实施。
三是规范管理。各县(市、区)成立了新农医管委会,设立了专门的新农医办公室,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行政村(社区)设立了新农医联络员,三级组织网络的建立,为新农医制度的规范管理提供了组织保证。各级经办机构在制度正式实施后,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简化结报审核流程,实施服务承诺,努力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切实加强基金监管,制订基金管理办法,设立基金收支专门帐户,严格费用审核,建立重大结报金额复审制度,杜绝不合理和不合法的补偿支出,定期通报和公布基金运行情况,提高基金运行透明度,并接受同级财政、审计等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坚持原则、因地制宜、不拘形式,创造性地发展了新农医的多种运作模式。
一是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实施原则。各地在筹资过程中,坚持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由于宣传引导工作到位,在全面推开的县(市、区)中,参保率均在80%以上,其中达到了90%以上,大大突破了预期的目标。在筹资机制中,坚持了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原则,在全市22109.3万大病统筹基金中,其中个人(包括集体经济扶持)出资8093.0万,乡镇财政资助4910.7万,县(市、区)财政资助5256.5万,市财政已资助3849.1万,体现了一个较为合理的构成比。在基金的使用上,坚持了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保障适度的原则,大部分县(市、区)还设立了风险调节基金,保障合作医疗正常运行。
二是根据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地确定筹资水平和补偿水平。由于综合考虑当地农民人均收入、地方财政、保障人数和原有乡村合作医疗制度基础的不同等因素,各地在个人出资、财政资助和补偿水平上略有高低,“南三县”相对较低,市辖区相对较高。总体上看全市筹资水平基本上都在75元以上,高于全省47元的平均水平;各级政府资助一般在45元以上,最多的65元,而全省一般在22-25元;平均补偿水平在25%—35%之间,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是不拘形式,积极探索各种管理模式和机制。目前,各地在新农医的具体运作模式上主要有三种:卫生部门运作型—包括慈溪、余姚、江北、江东、大榭、镇海,占主导,建立区域定点逐渐转诊,控制医疗费用;与乡村社区卫生服务相结合,积极为参保农民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实行门诊优惠减免,支持新农医。社会保障部门运作型—鄞州区积极探索由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城乡医保管理运行机制,利用城镇医保的经办机构、人员网络和软件系统,实施新农医制度。政府委托商业保险公司运作型—北仑区、宁海县由人寿保险公司进行运作,政府部门加强管理。各地对新农医运作机制的有益探索,为实施这一制度打开了思路,值得尝试和探索。
(三)大病统筹、医疗救助、乡村社区卫生服务,着力构建三位一体的乡村基本医疗保障雏形。
一是实施大病统筹,使广大农民的健康有了一定保障。参保人员因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而发生的符合支付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根据医院大小,分级定比,按照医药费用,分段计算,累进补偿。余姚、慈溪、镇海、北仑和宁海等地区对某些特殊疾病的门诊医药费用也实施一定的补偿。截止今年12月底,全市住院结报75456人次,补偿总额12913.2万元,人均补偿1711元,实际补助费用占住院总费用的25.0%,占有效费用29.3%;门诊补偿669人次,补偿金额88.4万元。
二是实施医疗救助,加大了困难弱势群体的医疗帮扶力度。在实施大病统筹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医疗救助体系。乡村五保供养农民、乡村低保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其大病统筹个人出资由县(市、区)、乡镇两级财政代缴;同时两级财政出资每人5-20元不等,设立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对上述对象及个别发生大额医疗费用,严重影响其基本生活的参保对象实施除大病统筹外的医疗救助。目前开展新农医的县(市、区)均开展了医疗救助制度,如镇海区对有效医药费用在5万元及以上的这类对象给予至少5000元的救助。截止9月底全市到位救助资金1460.6万,已资助低保、五保、重点优抚、患重大疾病对象等困难人员免费参保5.15万人,资助总额135.65万元;资助经济欠发达区参保对象6.59万人,资助金额88.29万元;对困难人员医疗费用救助5177人次,救助金额763.3万元。
三是实施乡村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实现了农民的小病普惠。实施新农医制度后,各地将乡村社区卫生服务与新农医有机结合,借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做法,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乡村社区卫生服务活动。镇海、余姚、江北等地安排专项资金,通过乡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适度让利,采取必检项目和农民自选项目相结合,上门体检和集中体检相结合的方法对参保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慈溪市探索小病受惠机制,将村卫生室通过竟聘后,改建为乡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县镇两级财政对每个服务站每年给予平均3万元的补助,服务站对参加新农医的村民提供门诊优惠,药品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让利,免收挂号费、诊疗费和注射费,业务用房、水、电等费用则由集体经济给予补助。北仑区设立乡村社区卫生服务专项基金,按照参加大病统筹人数每人每年4元予以投入,主要用于下乡巡回医疗、健康宣教和扶持边远地区乡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等,解决边远乡村居民看病难的问题。另外,全市乡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标准化建设已启动,52家乡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列入标准化建设,市政府将每年投入1000万,县镇政府1:2配套。
总之,新农医制度的实施,初步构建了我市乡村基本医疗保障的雏形,广大农民群众切切实实得到了实惠,对促进我市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拿一位农民的话说,这是记忆中最深的,继乡村推行以来,党和政府又为农民办的一件大好事,据对全市302户家庭995人抽样调查显示,对制度的满意率达到了93.1%。
二、困难和问题
新农医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社会保障工程,实施之初,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概括地讲,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宣传引导工作不够深入,农民参保积极性有待提高。各地在推行新农医制度过程中,一方面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政策宣传和引导工作尚不够深入,另一方面农民对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农医缺乏经验体会,与老的制度相模糊,对长期实施信心不足,导致部分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主动自愿参加的不多。
(二)审核结算流程仍显复杂,农民结报补偿手续有待进一步简化。由于制度实施时间较短,具体规定还不够完善,成熟地覆盖一个县(市、区),乃至全市的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尚未启动等原因,群众对审核结算的流程和服务,意见仍然较多,尽管各地适时作了调整和完善,但审核结算流程、服务尚需进一步简化和优化。
(三)政策制度尚需完善,部分地区资金沉淀过多。由于新农医刚刚起步,对具体方案设置缺乏现成的经验,基金测算相对保守等原因,制度中出现了一些不够科学和合理的地方。突出地表现在部分县(市、区)资金沉淀过多,影响了制度的吸引力和群众的参保积极性。
(四)监管组织建设有待加强,监管职能履行需要规范。新农医管委会和基金监督管委会责权不是十分明确,各地虽已成立了相应组织,但应承担哪些义务和权利没有明确规定,缺乏规范化运作,大都仍由政府部门直接承担,缺乏民主管理制度。新农医基金收支和管理的审计监督,还没有形成规范的程序,对委托商业保险公司运作的资金如何加强监督更缺乏依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金监管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另外,随着各地新农医制度的推广实施,也出现了许多需要特别关注和研究的新情况。主要有:一是“医保盲区”的问题。新农医制度的主体对象是农民,城镇医保的对象是城镇职工,那些非农非城镇医保对象(包括历史遗留下来的农转非人员、被征地未参加养老保障人员、乡镇企业退休职工以及长期在本地居住的外来人员等人群)成了“医保盲区”,应尽快研究解决。二是“医疗救助高门槛”的问题。目前的医疗救助制度作为大病统筹的补充,是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有效途径。但目前在实际运行中相当部分县(市、区)都控制在5万元以上,才能按比例救助,救助最多限额2万元,而困难对象往往无法承受高额的医疗费用,无法享受这一政策,需要对医疗救助的对象和救助的低线作出新的界定。三是“乡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发展”问题。执行药品顺价作价后,全市相当部分乡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亏损严重,实施新农医后,政府又要求这些机构对参保人员适当减免挂号费、注射费、诊疗费和优惠部分医药费,实现对参保人员的小病普惠政策,来促进新农医的持续发展,在财政补偿机制暂时还不到位、乡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尚未健全的情况下,乡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背负了过重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面临着生存发展危机,需给予应有的关注和财政补助政策的及时到位。
三、对策与建议
总体发展目标:年全面实施,覆盖面达到全市乡村居民应保对象的85%以上;年,逐年完善政策制度,扩大覆盖面,增强保障能力;前后建立较完善的乡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并逐步与城镇医保接轨,最终建立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一体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总体工作思路:着力建设“三大体系”一是新型乡村合作医疗为主导,抓住乡村基本医疗保障的突破口;二是医疗救助为补充,突出乡村弱势群体的医疗救助力度,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弥补现阶段新型乡村合作医疗保障的不可及性;三是乡村社区卫生服务相配套,扩大制度的受益面,增强制度的普惠性,克服新型乡村合作医疗受益面窄的弱点。清晰确立“三个定位”一是目标定位:最终目标是建立乡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与城镇医保并轨,实现城乡统筹,实施中把握制度的发展目的和方向;二是阶段定位:“低水平、广覆盖”起步,制度将有一个较长的初级发展阶段,实施中重视制度的稳定和巩固;三是过程定位:在巩固初级阶段成效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提高保障水平、扩大保障面和受益面,实施中着眼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切实保证“三个到位”一是政府责任到位,既要落实个人义务,更要强调政府责任,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二是宣传引导到位,既要尊重农民意愿,又要强调科学引导,形成农民主动参与的氛围;三是资金支持到位,既要坚持个人出资,又要保证合理的财政资助,建立科学的筹资机制。
具体发展对策: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
一是从社会保障角度,明确界定新型乡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性质,强化政府责任、突出社会管理、强调个人自主参与,明晰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出台中长期的发展规划和阶段性的指导意见,处理好制度近期目标与远期目标,手段与目的,稳定与发展的关系,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宏观把握发展方向,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三是积极探索新的个人筹资模式,科学引导农民群众主动地自愿地缴费,减轻基层干部工作压力;四是有关业务部门、相关学术机构加强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在制度设计和实践相对成熟的基础上,酝酿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从法治的角度加以规范。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乡村群众参保积极性。
一是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政策制度宣传,把参保办法、参保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审核结算流程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熟悉这一制度;二是针对性地开展具体、形象、生动的典型事例宣传,现身说法,弘扬讲奉献、献爱心,互助共济的传统美德,使群众切实感受到制度的意义和好处,增强制度的吸引力,进一步提高自觉参保意识;三是积极争取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对新型乡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抓好巩固完善,增强制度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一是切实巩固实施成果。总结经验,科学测算,充分论证,合理确定基金收支方案,防止基金过多沉淀或透支,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根据乡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乡村居民收入水平,原则上每二至三年对筹资标准和补助标准作适当调整,适时理顺会计年度;二是努力扩大筹资渠道,增强基金实力,逐年提高补偿水平。各级政府根据财力,合理增加财政投入,个人筹资根据乡村居民人均收入和对制度的认同程度,稳妥地提高,村(社区)自治组织要根据集体经济状况给予一定投入,积极争取社会捐助,多渠道地增强基金实力,逐步提高参保病人的补偿水平;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简化审核结算手续,减少不合理的中间环节,努力方便群众就医结报,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四是认真调研,会同有关部门探索解决非农非城镇医保对象的医疗保障问题。同时,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群众对乡村医保的不同需求,探索设置不同个人筹资档次和不同补偿水平的补偿机制。
(四)健全管理监督机制,真正做到取信于民。
一是充分发挥新型乡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或管理委员会职责,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等工作,定期向同级人大汇报,主动接受监督;二是加强经办机构建设,按规定落实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规范管理;三是完善基金监管机制,制定监督管理规定,形成定期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基金运作规范、透明、高效,保证制度的公平公正;四是加强医疗服务,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合理分流病源,合理诊治,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和非有效医疗费用比,减少不合理的医疗支出。
(五)积极推进乡村社区卫生服务建设,扩大受益面。
一是加强乡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优化重组现有乡村医疗卫生资源,重点推进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和急救、妇保、儿保、防保、产科等服务功能建设,促进乡镇村级医疗机构功能转型;二是结合新型乡村合作医疗和乡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乡村社区卫生服务功能,乡村计生指导和残疾康复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建设,逐步开展慢病动态管理、社区健康教育、健康体检等服务;三是出台小病受惠政策,建立推广小病受惠机制,增强新型乡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吸引力;四是加强乡村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出台优惠政策,保证乡村公共卫生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从事乡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开展卫生支农活动,加强在职人员理论和实践培训,建立人员的培养、准入、淘汰和更新机制;五是开展乡村社区卫生服务示范点建设,出台支持政策,制定具体的建设标准,分阶段推进乡村社区卫生机构和功能建设。
卫生院医保管理制度范文4
1新农合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1大病保障低,农民受益程度不高
1.1.1大病没得到保障:新农合的宗旨是“保大病”和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由于基层医疗技术水平有限,农民生大病需转诊到县级以上三级医院治疗。相对于所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2万元封顶线无法缓解大病负担的问题。一些区、县二次补偿起付线及其以上费用段的报销比例的设计欠科学,二次补偿的实施成效值得商榷。
1.1.2实际报销比例较低:如泸县乡镇、县级和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75%、65%和40%,但实际结算时,由于报销范围较窄、起付封顶政策限制及定点医院违规等因素,各级医院实际报销比例平均在20%~40%不等,县级以上三级医院只有10%左右。
1.2经办资源配置不足
1.2.1经办机构人员不足:国际经验认为,医疗保险经办人员与服务人数之比在1∶2000~3000较为适宜,一般不应该超过l∶5000。以泸州某县为例,59名县级、镇级合管中心经办人员(尚有部分编制未落实)需要为100多万参合农民提供服务,管理工作十分繁杂。尚有部分区、县合管站挂靠在卫生院,亟待加强科学、规范的管理。与此同时,定点医院作为合管中心政策宣传和提供服务的延伸机构,经办人员数量也明显不足。笔者走访的某二级医院,按照其月均住院人次数,需3~5名工作人员负责对账、报销服务、统计分析及政策咨询等医院管理工作,实际配备不足1人(兼职财务、职工医保管理)。
1.2.2人员非专业化:新农合由区、县卫生局分管,其管理人员基本是卫生局某些部门的领导兼任,难以将新农合的事情作为重点,某些经办机构出纳人员由行政人员、医务人员兼任,微机人员中真正从事微机专业的微乎其微。
1.3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不规范
有的地方没有认真实施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协议内容也不完善。病历诊断与处方诊断不吻合,抗生素滥用、大检查、大处方现象以及将门诊病人做住院处理的情况时有发生;部分县、区级定点医疗机构诱导参合群众利用门诊补偿盲目开药,自费药品比例、自费检查项目比例较大,执行自费知情同意制度不够严格,没有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收费,住院率和住院费用呈不合理增长趋势;仍有不少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没有实行电脑计费,没有向病人出具费用清单,没有使用打印票据。
1.4基金管理不规范
1.4.1管理业务能力不强:由于缺乏对医疗费用上涨和基金支出的合理测算,一些地区在基金结余较多时,过快过急地提高了报销比例、扩大了药品和服务报销目录,致使新的年度基金预警,补偿方案面临重新调整。如此频繁的政策变动,容易引起参合农民的反感和政府政策公信力的下降。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诊疗服务、收费等违规行为由于缺乏及时有效的查处,较严重地影响了基金监管力度,对控制住院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和防范基金安全较为不利。
1.4.2管理制度、方法尚不健全:因新农合运行时间不长,全省乃至全国并未制定一套统一的、完善的基金管理制度,基金管理除统一由财政专户储存,财政统一拨付基金至县、市合管局(办)外,其他如基金收缴的程序、办法、基金采用何种拨付方式至基层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以及基金监管的具体方法等都有待进一步完善[1]。对实际运行中基金没有封闭运行、挤占挪用合作医疗款、拖欠定点医院医药费用等情况缺乏监督和查处。
2原因分析
2.1补偿方案不合理课题组前期对泸州某镇调研发现,农民反映较多的有三方面问题:一是报销制度不合理,报销比例偏低,封顶线定得较低,农民担忧大病无保障。二是报销手续复杂,区、县外住院治疗的参合农民,出院后要凭新农合证、户口簿、身份证、住院发票、每日费用清单及出院证明等材料到区、县新农合服务中心或户口所在地镇卫生院才能报销。三是关于“边缘人”的医疗保障,泸州市有约30%的农民出外打工,如果存在打工地就医不能现场报销、农民由于舟车劳顿不愿返乡报销以及返乡后证卡不全不予报销的情况,那么新农合就没有让这部分特殊人群享受到实惠。
2.2经办机构缺乏标准化管理制度没有一套合理的经办机构人员编制标准与规定,各医院及合管站按照自己的意愿选定经办人员。在数量上及人员素质上没有明确的要求与规定,导致经办机构管理能力与效率无法提高。
2.3定点医疗机构监督不力,支付方式不完善有些新农合经办机构没有与区域内具备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签订协议,有些虽名义上签订了协议,但存在协议管理内容差异较大、条目不细、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等问题[2]。监督体制薄弱或缺失,医疗服务监督仅停留在形式层面上。部分合管站的经办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内部产生,造成卫生部门既管政策,又管医疗机构,缺乏科学约束。同时,按项目付费的支付方式对医疗机构服务缺乏强有力的约束,促使某些医生开大药方、大检查,导致医疗费用增长较快,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参合农民受益。
2.4基金监管缺乏完善的法规和系统的监督体系管理和监督不规范,新农合基金各县、区合管委、监管委在新农合工作中存在职责定位不准。一些试点县、市医疗基金没有封闭运行,合管办既管钱又管账,未充分发挥监督职能[3]。对新农合基金运行实施监督的主体仅是上级主管部门,缺乏完善的法规和系统的监督体系。
3政策建议
3.1调整新农合补偿方案,使农民群众更多受益一是及时调整补偿标准,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逐步调整和保障适度的新农合补偿标准基本原则,使基金既不沉淀过多,也不出现透支。二是要结合门诊补偿政策,合理调整住院补偿起付线,适当提高补偿比例和封顶线,适当扩宽可报销的药物品种和服务目录范围;三是从实际出发,逐步提高门诊大病统筹的报销比例,扩展可报销的病种范围,以缓解慢性病病人的费用负担。四是探索推行参合农民在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时结报的办法,探索在农民工务工城市确定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以方便外出务工农民就医、简化审核报销程序。
3.2加强经办机构能力建设,建立专业化经办管理队伍一是规范县、市和区级新农合经办机构的设置,抓紧落实新农合经办机构人员配置方案。通过加强经办机构人员培训,建立专业化管理队伍,明确其职责和权限,实现经办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提高新农合的管理水平。二是严把招聘关,考核到位。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广纳贤士,以内部调剂方式选拔的经办人员也应综合考虑知识面、工作经历和个人能力等因素,把好准入关。严格按照岗位要求和工作任务配备经办人员,并根据岗位考核评价制度对经办人员进行考评并进行奖惩,充分调动在岗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卫生院医保管理制度范文5
十堰市红十字医院,湖北十堰 442000
[摘要] 随着医改的逐步深入和我国经济的发展,医院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都有了长足的进步。新出台的《医院会计制度》一方面是弥补旧制度中的不足,另一方面是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本文介绍了新医院会计制度主要的内容变化,对其当前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了分析,并提出了一些有效实施的对策。
[
关键词 ] 医院;会计制度;变化
[中图分类号] R19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5654(2014)03(c)-0176-02
Challenge and implementation suggestion on new hospital accounting system
PAN Li WANG Yuyu
The Red Cross Hospital of Shiyan City, Hubei 442000 ,China
[Abstract] With the deepening of health care system reform and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national economics, professions and management of hospitals has taken great promotion. On the one hand, new revised Hospital Accounting System compensated for the shortcoming of the old system, on the other hand meet the needs of reform and development of hospitals. The writer elaborated the changes of new accounting system, analyzed the problems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new system and proposed effective measures for the practice.
[Key words] Hospital; Accounting system; Reform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医院原有的经营模式发生了显著变化。为适应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的要求,满足医院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财政部制定了新《医院会计制度》。新《医院会计制度》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对完善医院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严格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医院实施新会计制度的背景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各级医院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医院业务范围不断扩大,医院之间的市场竞争更加激烈。虽然财政部早已颁布《医院会计制度》为医院的会计业务提供规范,但是现行的医院会计制度不能适应当前的医院市场化进程,为此财政部新修订了《医院会计制度》来规范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医院会计行为。新修订的《医院会计制度》不仅能提升医院会计业务的核算管理水平和医院运营效率,还能更好地监督和监管医院的的财务运行,保证了医院为公共医疗卫生提供服务的公益性本质不变[1]。
2 新医院会计制度的主要变化
公益性和社会效益被新医院会计制度立为公立医院的第一原则,体现了新《医院会计制度》在医院会计理念方面的更新,对医院预算管理和收支管理更加严格,完善了医院的收支核算、成本预算控制和财务报告体系,强化医院资产管理和资金使用效率[2]。与原会计制度相比较,新制度主要发生了以下几方面的变化。
2.1 调整医院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
新《医院会计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并不包括在内。同时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可参照执行。
2.2 完善医院收支核算基础
健全的成本核算原则可以提高医院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往医院核算原则是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并存制,但是随着医院的经营范围不断扩大,原有制度已经不能反映医院真实的经营情况,与实际盈亏状况不符。新制度明确规定权责发生制是医院会计的记账基础原则,强化了医院独立经营的意识。针对原有制度下医院会计核算依据有所缺失的情况,新制度对一些重要业务重新做出规定,明确了科研教学收支、计提医疗风险基金等的核算办法,解决了医院使用的应用软件的资产归属问题。
2.3 引入固定资产核算体系
新制度引进固定资产核算体系,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折旧额分期计入相关成本费用,同时区分不同资金来源分别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合理计提折旧,能够真实反映资产价值,加强医院的资产负债管理[3-4]。
2.4 完善收支分类
新制度要求合理调整医院收支分类,合并医疗药品收支核算,为了弥补医院药品收入减少或亏损,新增“药事服务费”这一项目。为了改变以往医院科教研核算混乱的现状,新制度要求将这三个项目单独核算,将科、教、研进行合理分类处理,同时将科教项目纳入收支管理。新医院会计制度的收支分类更全面,满足了实务工作的需要。
2.5 梳理完善会计科目体系
新制度中的会计科目变化较大,例如,为适应医保后付制的需要,增加了“结算差额”科目;为适应新医改中提出的取消药品加成,取消“药品进销差价”科目并增设“药事服务费收入”;为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取消 “修购基金”科目并引入“累计折旧”;为正确引导医院的投(融) 资行为并进行有效监督,明确了“短期投资”、“长期投资” 的概念,并增设 “应付票据”科目;为体现医院教学研究的职能,增设了“科教项目收入”。完善的科目体系,使医院的会计信息更加完整,核算依据更为明确[5]。
2.6 完善财务报告体系
新制度在会计报表中增加了现金流量表、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以及一系列成本报表,使财务报表体系更加完整,披露会计信息更加全面[6]。此外,新制度规定财务报告应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以提升其可信度。
2.7 将基建帐纳入医院会计
在旧制度中,基建账数据长期游离于医院会计“大帐”之外。新制度规定对基本建设投资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并且将其纳入医院整体会计系统,这是一大亮点。
3 实施新医院会计制度面临的挑战
新医院会计制度自从颁布正式实施以来取得了较好的反响,但是在实施过程中还是出现了不少问题。新医院会计制度改进变化之处较多,对医院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体系、资产利用、负债管理、成本核算及控制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工作仍有待完善,新会计制度的优势未得到完全体现。
3.1 财会人员对新医院会计制度掌握不熟练
此次新会计制度内容变化较大,实施新制度要求财会人员熟悉新的预算体系、会计科目、财务报表等。目前相当一部分医院财会人员未参加新会计制度的深入学习、培训,对新制度的学习理解不透彻,还是沿用旧会计制度的处理思维,这势必会影响实际工作中财务运作、处理和报告等一系列问题。
3.2 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相对滞后
医院财会人员对新旧制度的衔接仍然停留在理论上,在实际工作中无法很好的落实,有些内容感觉无从下手。例如新制度提出取消药品加成,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解决,但是未明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何把握,也未提及“药事服务费”的内涵及测算方法,所以这些内容还需要进一步探讨。
3.3 会计信息化建设落后
强大的信息系统可以为新制度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持,而目前相当部分医院在软件设计过程中未结合新制度,导致其不能满足新制度的需求。一些医院引进新财务软件后,仍在摸索与新会计制度的配套以及如何更好地完善工作流程。医院财务软件的升级更新滞后,会计信息化系统的建设亟待加快。
3.4 新旧制度衔接中部门协调不够
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彻底地清查盘点,是新旧会计制度衔接中至关重要的环节。这项工作不仅涉及到固定资产的登记部门,还涉及到各个使用部门、保管部门以及监管部门,清查工作庞大复杂,清查工作的质量影响到财务信息的准确性。
4 完善新医院会计制度实施的策略
4.1 转变观念,完善运营管理体系
新会计制度的实施是一项复杂工程,不仅仅是医院财务会计工作的转变,也是对医院整体管理的一项挑战。医院领导层要高度重视新制度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应充分认识新制度实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抓好落实、推进工作,并抓紧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确保新制度的顺利实施。
4.2 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财务人员的素质是影响新制度实施的关键因素。医院要在各个部门和科室加大新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力度,强化财会人员的理论和实践培训。医院可以邀请专家宣讲新旧制度的变化,同时派遣财务人员去专业培训机构进修。另外,新财务软件的配套实施和培训工作也至关重要,加强财务人员对新软件的熟悉程度。经过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而且信息化服务和培训有利于更好地实施新会计制度[7]。
4.3 加快会计信息软件更新
实施新会计制度需要建立一套与之相匹配的财务软件。现有的财务软件应根据新制度要求进行更新升级,以便顺利进行核算。目前很多医院的软件还停留在事后核算阶段,缺少在财务运作前、运作过程中进行预测、管理规划的功能,可以结合此次新制度的实施全面升级现有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医院业务管理流程、会计核算流程以及风险管理体系。
4.4 加强部门合作
新医院会计制度的实施不仅仅是财务部门的工作,还涉及药学、器械、总务、信息等部门以及临床、医技、护理等业务部门。因此,新会计制度的执行需要所有员工、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例如:资产清查工作,不仅包括固定资产的清查、药品的清查也包括对往来账的清理,这涉及多个部门,且所需核实的信息量巨大。在新旧制度衔接过程中加强部门间的合作显得尤为重要。
5 结语
医院会计制度改革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必然产物,是对医院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的重大革新[8-9]。新的医院会计制度符合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趋势,能够更好的适应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10]。然而,新医院会计制度的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医院财务工作者应当不断贯彻落实新会计制度,不断深化财务制度改革,推进医院会计制度的系统实施,促进医院新会计制度的执行和医院持续健康的发展。
[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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