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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单位年度总结范文1
第一条 为加强公费医疗管理,健全公费医疗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费医疗制度是国家为保障国家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实行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在公费医疗管理工作中,坚持积极防病、保证基本医疗、克服浪费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含中央驻我市)享受公费医疗的单位、个人和各级各类医疗单位。
第四条 本办法由市卫生事业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第五条 市、区、县(市)的卫生、财政部门应把公费医疗工作交由医疗单位管理,实行医疗费同个人挂钩,超支部分由财政、定点医院、公费医疗享受单位按比例分担。
第六条 承担公费医疗任务的医疗机构,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积极做好疾病防治工作,保证公费医疗制度的正确实施。
第七条 享受公费医疗的个人及其所在单位,都有义务遵守各级公费医疗管理部门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各级领导干部应以身作则,不得利用职权搞特殊化。
第二章 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及经费开支范围
第八条 下列人员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一)各级国家机关、党派、人民团体,由国家预算内开支工资的在编制的工作人员。
(二)各级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经济建设等事业单位,由国家预算内开支工资的在编制的工作人员。
(三)在国家预算内开支工资的,属于国家编制的基层工商、税务人员。
(四)各级工会在编的脱产人员,以及由区、县(市)以上工会领导机关举办,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制的工作人员。
(五)经批准因病长期休养的编外人员,长期供养和待分配的超编制人员。
(六)受长期抚恤的在乡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和残废军人疗养院、荣军院的革命伤残军人。
(七)享受公费医疗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在军队工作没有军籍的退休职工。
(八)不享受公费医疗的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符合国务院退休办法,且退休后由民政部门发放退休金的人员。
(九)国家正式核准设置的普通高等学校(不含军事院校)计划内招收的普通本科专科在校学生、研究生(不含委托培养、自费、干部专修科学生)和经批准因病休学一年保留学籍的学生,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因病不能分配工作在一年以内者。
(十)享受公费医疗的科研单位招收的研究生。
(十一)享受公费医疗单位招收的在编制的合同制干部、工人(不含劳保福利实行统筹办法的合同制工人)。
(十二)县以上编制部门批准列为事业编制,由国家财政拨款开支工资,在聘用期内的合同制干部。
第九条 下列费用可在公费医疗经费中报销:
(一)在指定医疗单位就诊的医疗费(含床位费、检查费、药费、治疗费、手术费等)。
(二)因急症不能赴指定医疗单位就诊,在就近区级以上医院就诊的医疗费(报销时须持急诊病志和诊断书,并只报销急诊首次医疗费)。
(三)因公外出或假期探亲,在当地医疗单位就诊的医疗费。
(四)因手术或危重病住院后恢复期,进行短期疗养或康复治疗的,经原治疗单位建议,所在单位同意,公费医疗主管部门批准的医疗费;非手术或非危重病恢复期,进行疗养或康复医疗,经指定医院建议,所在单位同意,公费医疗主管部门批准的医疗费。
(五)符合规定转往外地就诊的医疗费。
(六)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
(七)因工负伤、致残的医疗费。
(八)因病情需要进行器官移植所需费用,按公费医疗经费负担50%,单位负担30%,个人负担20%的比例报销。安装进口人造器官的费用,应持定点医院的证明,比照国内相似类型人造器官的最高价,在公费医疗经费中报销,其费用超过部分,按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安装进口人造器官费用报销问题的复函》规定执行。
(九)定点医院的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除外),镶牙费(50%),经公费医疗管理部门和定点医院同意所设家庭病床的建床费,计划生育、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工伤人员的普诊挂号费。
第三章 公费医疗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设立由政府负责人以及卫生、财政、组织、人事、医药、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以卫生部门为主,统一领导各级公费医疗工作,并设置办事机构,配备相应编制的专职管理人员。公费医疗管理机构的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宣传国家有关公费医疗的政策规定。
(二)负责本地区公费医疗工作的计划、统计、调研、预测和组织协调。
(三)对本级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单位和人员的范围及资格的审核。
(四)负责本级公费医疗经费预算的编制和经费的管理使用,并向主管部门编报公费医疗经费决算。
(五)对下级公费医疗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
第十一条 承担公费医疗任务的各医疗单位,应设立公费医疗管理机构,其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公费医疗制度、规定。
(二)组织、领导医院公费医疗各项具体管理工作,制定并落实本院公费医疗管理措施。
(三)监督、检查本院对公费医疗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
(四)公费医疗经费由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共同管理的,医院应向公费医疗管理部门定期报送执行情况报表。
第十二条 享受公费医疗的单位应设置公费医疗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其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公费医疗制度规定,并具体制定本单位公费医疗管理办法。
(二)按规定定期向同级公费医疗管理部门通报享受人数和公费医疗经费开支情况。
(三)管理本单位涉及公费医疗的其它事宜。
第四章 公费医疗管理
第十三条 公费医疗享受单位的管理任务是:
(一)宣传、贯彻、落实公费医疗管理及改革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接受公费医疗管理机构的监督与管理,按规定办理人员变更手续。
(三)不得擅自扩大公费医疗享受范围。
(四)办理《公费医疗证》,按时报送《公费医疗执行情况报表》,与医疗单位签订《公费医疗管理协议书》,结算公费医疗经费。
(五)积极开展健身体育活动;总结本单位公费医疗管理经验,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四条 公费医疗享受者,应自觉遵守公费医疗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将公费医疗证、转诊单转借他人使用,不得自行涂改处方和检查申请单等医疗文书(经办医生涂改医疗文书要加盖印章,无印章的无效)。不得出卖药品或以药易物。
第十五条 公费医疗门诊和转诊的管理任务是:
(一)各医疗单位应认真查验公费医疗证(包括有效期凭证)和转诊介绍信,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按规定认真书写病志,坚持医疗用药原则,使用市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规定的公费医疗复写处方和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并单独装订管理。
(二)承担公费医疗任务的医疗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成立会诊小组,对诊断及治疗方案已明确或本院本地能治疗的病人,不得转诊;若因技术和设备条件限制或疑难重症需转诊的,由会诊小组提出转诊意见,在转诊介绍信(或病志)上注明转诊科别、日期,要转往对口的上级医院治疗,不得转往下级医院或个体、联合体医院。需转外地治疗的病人,按省有关规定办理。外转病人在明确诊断后,原则上回定点医院治疗。
(三)转诊介绍信限一次一个月有效,精神病、肺结核病等慢性病,可适当延长三至六个月,若因病情确需继续治疗的,应及时给转诊回单。
第十六条 有条件的医院可设公费医疗病房,实行门诊、住院的系统化管理。
第十七条 公费医疗专、兼职医生,应坚持医疗用药原则,认真执行辽宁省《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用药报销范围》,并遵守下列限额:
(一)做CT、核磁共振等100元以上的特殊检查,须经院会诊小组同意,报主管院长批准(急诊除外)。
(二)处方限量:普通门诊处方三日量,急诊处方二日量,一般慢性病七日量;肝炎、结核、精神病等特殊疾病一个月量;出院带药一般七日量,慢性病二周量。
第十八条 需住疗养院和康复医院的病人,原则上不出本市或本省。
第十九条 孕妇在“建卡”医疗单位进行产前检查时,因该医疗单位设备所限而不能做的检查项目和所需的药品,必须回定点医院检查、取药。
第二十条 异地安置的人员应在当地就近指定一个医疗单位就诊,报销时须附病志和有关材料。
第二十一条 急诊患者在非定点医疗住院或观察超过三日者,由单位或病人家属在二日内(区、县(市)五日内),凭急诊住院证明,到定点医院办理转院审批手续。
第二十二条 公费医疗经费指标,按财政隶属关系由各级公费医疗管理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核定并适时调整。各单位不得按拨款标准把经费包干给个人。
第二十三条 市直单位必须与市属医院建立定点医疗关系,签订《公费医疗管理协议书》并共同遵守协议内容。市直单位的公费医疗管理分别情况可采取以下形式:
(一)无医疗条件的单位,医疗经费按年人均定额400元拨给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各50%,由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共同管理。
(二)有医疗条件的单位,医疗经费由单位自管。
(三)有预算外收入的单位,医疗经费按年人均定额100元包干使用。
(四)医疗院所按年人均定额260元包干使用。
第二十四条 市直单位的公费医疗标准,由市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市财政局核定后,按季度拨给各管理单位,年终按以下三种办法结算:
(一)经费由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共同管理的,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结余留用,超支共担”的办法。超过年人均定额部分,按财政、享受单位、定点医院分别为5:2.5:2.5的比例分担。
(二)经费由单位自管的,如有结余,结转下年度使用;若超支则由单位自行解决。因特殊情况超支过多,本单位无力承受的,应在下年度一月五日前将超支原因写出书面报告,送市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市财政部门审核并酌情处理。
(三)经费由单位包干的,结余转下年度使用,超支不补。
第二十五条 市直单位由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共同管理的,以医院为结算中心,职工门诊就医实行现金看病,住院由单位垫付,凭复写处方、专用收据回单位报销。单位每月到定点医院结算一次医疗费,医院每季度到市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预结算一次超支经费,年终进行清算。
第二十六条 就医职工,当年发生医疗费在6000元以内(含6000元),个人负担医疗费的10%;超过6000元以上部分,个人负担医疗费的5%.若报销后个人负担仍有困难,由所在单位补助,从福利费中列支。
第二十七条 自管单位和包干单位在定点医院现金看病,也必须按第二十六条规定与个人挂钩,凭专用收据、病志和复写处方副页回单位报销。
第二十八条 工伤(含职业病)、节育支出的医疗费,持劳动、人事、计划生育等部门证明据实报销(由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管理的职工,应到定点医院登记备案)。但此期间治疗与工伤、节育无关的疾病,仍应负担10%的医疗费。
第二十九条 未享受干诊待遇的离休干部、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和相应等级的工残人员,现金看病,凭《革命伤残军人证》、《离休证》、《工残证》,医疗费据实报销。
第三十条 新调入职工从起薪之月起,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办理《公费医疗证》;调出职工从调出之月起,停止在该单位的公费医疗待遇,收回《公费医疗证》,并结算医疗经费。
第三十一条 公费医疗结算年度为当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非本年度内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第三十二条 承担公费医疗任务的医疗单位的公费医疗管理人员,应经常监督、检查本院和所承担享受单位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与享受单位签订《公费医疗管理协议书》,并做好防病治病、卫生保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第三十三条 承担公费医疗任务的医疗单位,应充分发挥医院参与公费医疗管理的作用。医院因加强管理、合理控制医疗费支出而造成经济上短收的,财政部门要视财力可能,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三十四条 市卫生事业管理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除每季度对定点医院和享受单位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查和审计外,还要不定期地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 奖励模范执行公费医疗政策规定成绩突出的定点医院、享受单位及其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对违反公费医疗管理制度的,依法给予处罚。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各区、县(市)、中央驻沈机构,可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管理措施和个人负担比例。
医疗单位年度总结范文2
一、按国家《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严重精神障碍治疗管理工作规范》2018版的要求,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强学习危险评估分级及分类干预,不断强化严重精神障碍规范化管理治疗工作,全区严重精神障碍项目工作要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达5‰,管理率达90%以上,规范管理率达85%以上,治疗率达65%以上,体检率达80%以上,稳定率达100%以上。
二、继续开展病情评估和建立健康档案。患者在纳入项目管理时,除需要原承担治疗任务的专业医疗机构提供疾病档案信息外,还应进行一次全面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症状和躯体疾病,根据《严重性精神障碍管理服务规范》建档登记的内容建立健康档案。对明确诊断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危险性评估,及时与公安部门进行信息交换,防止发生肇事肇祸的行为出现。
三、定期随访。各乡镇卫生院对于本辖区内纳入项目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入户面访2次,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置或转诊,并进行危机干预。对病情不稳定的患者,由精防医生在现用药基础上按规定剂量范围进行调整,必要时与原主管医生联系或转诊至上级医院;对伴有躯体症状恶化、药物不良反应或有危险行为倾向的患者,应将患者转至上级医院。
四、各医疗单位要健全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制度,并填写各项工作登记簿。开展院内新近人员、村医管理培训工作。定期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规范(第三版)》、《精神卫生法》相关文件的培训工作,培训结束后要留存图片、制定培训计划、实施方案、通知、总结、课件、签到薄、问卷、效果评价等相关资料。做好发病报告及迁入患者接收管理工作。
五、做好患者康复指导。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对已登记病人的家属开展家庭护理和管理教育。
医疗单位年度总结范文3
1××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
1.1行政推动市政府把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于200年10月提出了先行试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逐步推开,到200年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工作目标。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卫生、财政、农业、民政、计划、审计、药品监督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问题,听取试点工作情况汇报,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政府在市卫生局设立了××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挂靠在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具体负责制定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规划、管理制度与办法,组织实施试点及推广,对基层进行宏观指导和协调等工作。全市6个县(市区)及试点乡镇也都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卫生、财政、农业、民政、审计、药监等部门负责人及农民代表参加的新农合管理委员会,组建了办事机构,落实了工作人员,并将工作人员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宁阳县、东平县在卫生局设立了独立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泰山区、东平县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设为副科(局)级事业单位。
1.2宣传发动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伊始,各试点单位针对群众存在的“四怕”(怕运行起来报销不公平、不及时、不受益;怕自己交的钱被挪用;怕上级补助不到位;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长久),普遍加强了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制作电视和广播专题节目、开辟报刊专栏、发放明白纸、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大力宣传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和好处,使农民充分了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自己的权益,明白看病和费用报销兑付的办法与程序,消除疑虑和担心。宁阳县将群众缴纳的10元钱分解到365天,张贴出“一天只交三分钱,看病吃药管1年,最多可报1万元”的标语口号,便于群众理解和接受。泰山区结合正在开展的创建“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示范县(区)”、“全省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活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岱岳区实行“三个带头”,带动群众积极主动地缴纳合作医疗基金,即: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及全体机关干部带头落实驻村点的合作医疗资金;村两委成员、小组长,党员、乡村医生带头缴纳合作医疗资金;乡镇机关干部职工家属是农村户口的带头缴纳合作医疗资金。
1.3政策拉动资金筹集上。××市参合农民人均筹资20元,其中,各级财政扶持10元,农民个人负担10元。
补偿报销上。各试点单位本着以收定支、保障适度的原则,经过反复测算,确定了报销比例、报销办法。在报销补偿方面,分为门诊和住院两部分。在乡镇卫生院和定点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符合要求的,门诊医疗费用可报销15%;在乡镇、县级及其以上医疗单位住院、实行先交费后分段累计报销的办法,封顶线在1万元~8000元之间。由县(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按照确定比例,每月初向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划拨一定数额的垫底资金,用于门诊、住院医药费的报销,不足部分在每月1次的报销时补齐。为方便群众报销,每个定点医疗单位都在门诊收款处开设了两个窗口,一个窗钱,一个窗口报销,随诊随报。
基金监管上。建立健全严格的财务制度和报销程序,加强基金管理。将群众参保资金及各级政府的配套资金全部由县(市区)财政统管,并在国有银行专户储存、专帐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县(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每季度都向县(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并张榜公布,自觉接受监督。县(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县(市区)审计部门提前介入,定期审计资金的使用情况,县(市区)监察部门事前、事中监管,确保资金的运作合理安全。在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村(居)分别设立公开栏、举报电话。
服务规范上。各试点单位都出台了定点医疗单位服务责任书、就医管理规定、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管理制度。所有定点医疗单位都设置了医疗服务公开栏,及时公布收费标准、药品价格和就诊管理等内容,切实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和规范收费。
2取得的主要成效
2.1理顺了就医流向定点医疗机构的逐级转诊,理顺了农村患者的就医流向,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的门诊人次明显增加,患者直接到县级医院诊治的情况减少。据不完全统计,宁阳县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村卫生所和乡镇卫生院门诊人次与200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了13%和10%左右,业务收入分别上升了17%和12%;县级医院的门诊人次与200年同期相比略有下降,但住院病人较200年同期增加了12%左右,业务收入同比增长了20%。
2.2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据统计,截止200年12月底,××市受益农民31.8万人,占参合人数的44%,特别是为183户患大病、重病的农民家庭缓解了因病致贫的问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农民不再感到生病的无奈和无助,充分显示了“一人有病众人帮,共同抗病奔小康”的优越性。
2.3基层医疗机构疾病救治能力进一步增强实行新农合后,各定点医疗机构普遍加大了投入,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购置了先进的仪器设备,村卫生所所容所貌、乡镇卫生院院容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医疗救治能力进一步增强,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更加牢固。
3加快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几点建议
3.1各级财政应加大扶持力度,提高筹资数额,特别是要建立特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解决困难群众参合难的问题。
3.2不断调整完善报销比例和封顶线,既要防止入不敷出,出现透支现象,又要防止资金沉淀过多,群众得不到实惠。
医疗单位年度总结范文4
一、全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一)严格准入,把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关。
我们按照评审标准,重点对98家医疗单位进行了上户评审验收,并写出了监督意见书,对全区188家医疗单位进行了校验(其中集体87家,个体101家),目前尚有32家由于人员资格及设施条件达不到要求而暂缓验证。
(二)规范管理,全面整治医药市场。
一是依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病历书写规范》等有关文件精神,统一规范了我区各医疗机构的病历与处方,并将合格规范的病历与处方列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是严格规范各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进一步加大了医疗服务市场的清理整顿力度。在上半年对各医疗机构进行的经常性监督检查中,共查处超范围执业的1家,无证执业的1家,擅自变更执业地点的1家,均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共罚款3家,计2800元。严厉打击了各种违法行医行为,切实保证了医疗安全。
三是根据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及省卫生厅、科技厅、计生委、公安厅、监察厅、省军区后勤部、武警湖南省总队后勤部关于联合开展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制定了《湘潭市雨湖区深入开展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目标、整治内容及整治工作步骤,并成立了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是认真抓好个体医协工作。年初组织召开了全区个体医务工作者协会及上年度总结表彰大会,对个体医疗机构的执业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讲评,并对通过考核后评选出来的10家先进诊所(包括村卫生室及营利性单位医务室)及15位先进个人给予了表彰通报,提出了来年的工作设想和要求。完成了区个体医协团体法人证书的年审工作。
(三)积极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
为推动医院管理年活动深入扎实地开展,围绕质量、安全、服务、费用等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制定了《雨湖区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重点内容、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掀开了雨湖区 “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的序幕。
(四)切实加强医务人员队伍建设
1、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准入管理,完善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的管理制度,开展相关的监督检查工作。上半年共进行医师执业注册34人,护士首次注册发证7人,补发证2人。
2、进一步加大了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重点抓好农村卫生人员的培训工作。先后组织5个乡镇卫生院的卫生技术人员共42人次参加市局举办的相关专业知识培训班。并做好了全区乡镇村中医药人员学历教育培养对象的摸底工作,上报了13名学历教育培养对象的有关资料。积极组织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市内举办的有关业务知识培训班3期,参学人员42人,参加市级各类学术活动5次,参学人员78人。
3、加强了护理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积极树立“白衣天使”良好形象,组织做好一年一度的“5.12”护士节庆祝及相关宣传活动,楠竹山卫生院宾芯被评为“湘潭市优秀护士”。
二、大力推进基层卫生工作
1、社区卫生工作
为巩固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成果,我局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年初即制定了工作考核标准,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今年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计建档人数达192135人,建档率83%,签订上门服务合同人数73421人,签订合同率35%。基本医疗:门诊83241人次,上门服务11846人次,双向转诊1977人次,计划免疫10912人,防治28840人次,保健20558人次,康复13889人次,健康教育以40303人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7775人次。
今年上半年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对辖区内的社区卫生作了一次全面的调查与诊断,并编写了科学、客观、合理的诊断报告,掌握了相关的准确数据,为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方向、工作重点提供了科学依据。
2、农村卫生工作
医疗单位年度总结范文5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及省委、省、市卫健委、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摆到最重要的位置,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我省《实施细则》要求,深刻吸取“3月7日市区酒店楼体坍塌事故”教训,立足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实际,突出问题导向,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严肃通报和追责问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摸清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做到所有医疗卫生机构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县各级各类卫生健康单位全面开展专项行动,杜绝2020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我县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全面实施“一二三”发展战略创造更加安全、稳定、和谐的环境。
三、排查整治范围
在全县各级各类卫生健康单位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特种设备、有限空间作业、水电油气煤等重点环节、“三合一”、门急诊、住院部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检查。全面排查相关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投入,结合汛期、夏季高温、冬季冻裂等安全生产特点及“两会”、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问题,做到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问题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建立台账,100%制订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重大隐患100%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严格安全生产措施,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检查方式
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按照“卫生健康单位自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检查”方式开展。卫生健康单位要按照《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表》(附件2)和“4个100%”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县总院负责对所属分院开展监督检查;县卫健局将组织督查、抽查。
(一)自查自纠阶段。各医疗单位要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确保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员工。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重点对本单位各个环节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以及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安全规章制度、安全责任落实、现场安全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查找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及时治理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到位、化解管控到位。
(二)全面推进阶段。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深入排查卫生健康领域重大隐患,查找薄弱环节,摸清安全风险,细化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坚持安全生产工作抓日常、抓重点、抓长效。在卫生健康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卫生健康行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行抽查,通过调研、走访、抽查等各种形式,认真开展指导帮助,适时组织“回头看”,督促相关单位隐患整改落实闭环管理。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隐患通报制度,强化整改落实。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格执法,并及时予以公开曝光,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的部门,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纳入年底绩效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各医疗单位领导干部要对照《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规定,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深入一线调研指导,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抓好统筹,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三)巩固提升阶段。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巩固提升,深入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切实落实防范措施,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县卫健局将结合年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各相关单位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适时对隐患排查工作开展“回头看”,进行补缺补漏,确保重要节日、重大会议、关键时段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卫生健康系统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由县卫健局统一部署,县卫健局综合监督股具体组织、协调,各医疗单位要各负其责,统筹协调、推进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亲自过问、亲自督促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协调解决行动过程中的难点问题。
(二)细化实施方案。县总院、疾控中心、监督所要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深入分析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因素,坚持问题导向,抓紧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细化要求,明确本地、本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任务、标准和要求,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制订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明确组织机构、责任人员、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
(三)创新工作方式。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注重工作实效,杜绝、形式主义,工作中不搞“一刀切”,不搞“兴师动众”。县卫健局综合运用“两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随机走访”等工作方法,重点深入存在薄弱环节、重大风险、安全生产基础差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安全生产基础好、管理规范、多年没有事故的医疗卫生单位少检查多提醒。二县卫健局要加强指导服务,通过调研指导、专家服务等方式深入一线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注重挖掘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可示范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
医疗单位年度总结范文6
一、组织机构健全有力,争先创优工作顺利实施
在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中,我局从行业特点和实际出发,明确工作目标,立足于“四个明显”抓落实。即:加强班子及队伍建设,通过抓干部的理论及业务培训,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和思想认识明显提高;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通过采取“抓政策机遇,靠自身发展”的办法,加大投入力度,使医疗卫生条件和工作环境明显改善;加强业务建设,开展“以学促优,以优推创”活动,在医疗卫生单位大力营造学术氛围,使业务水平明显提升;狠抓项目建设及重点工作,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发展。为确保争先创优工作取得实效,我局从以下方面入手,加强对争先创优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成立了卫生局争先创优活动领导小组,选配业务精,能力强的工作人员负责争先创优工作的组织实施;二是结合行业实际制定《__县卫生局争先创优活动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完善各类工作制度,健全内部运行机制。三是统一本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奇政发[20__]1号文件精神、__县“双争创”活动实施方案、县长胡雁在__县十四届人民政府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以及县委十次党代会精神,把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县委、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统一到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上来,统一到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服务上来。四是层层动员,狠抓落实。年初结合卫生工作安排,层层动员部署争先创优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将争先创优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的考核范围当中,实行目标管理,与业务经济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有力地促进了工作落实。
二、项目建设全面实施,医疗条件明显改善
我局牢固树立“抓项目建设,促医疗发展”的思想,在项目建设方面努力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项目落地、确保项目实施、确保有效运行。20__年,在区、州、县三级政府及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上下的积极努力下,我局项目建设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一批投入大,收益高的项目在医疗卫生单位全面启动实施,明显提高了工作效率、服务水平和业务竞争力,有效地改善了医疗卫生服务条件。今年共计争取项目资金1735.3万元。一是投入项目资金225万元完成了乡镇卫生院配套设施改造项目,全县14个乡镇卫生院依托项目优势,分期分批有重点地配备了b超诊断仪、200毫安x光机、半自动生化分析仪、血球分析仪等常规医疗设备,使乡卫生院的医疗条件得到了有效改善。二是加强督促管理,完成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后续工程,采取补助与自筹相结合的办法督促乡镇卫生院新修改造取暖设施,使12个乡镇卫生实现了集中供暖。三是争取到卫生室修建资金21万元,开展村卫生室建设。今年共新修建7所村卫生室。近日又争取项目36万元,重点建设我县塔塔尔乡的3所村卫生室。四是争取到项目资金165万元,购置了两台可同时容纳五人救治的高压氧舱,解决了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短缺的问题。五是争取项目资金450万元,动工修建__县人民医院5500平方米的综合病房大楼,目前,楼房主体工程已经完工,预计明年7月将投入使用,届时,__县人民医院医疗用房紧张的矛盾将得到有效缓解,服务的层次和水平将明显提升。六是争取项目资金60万元,完成了__县妇幼保健院外墙装修工程。七是积极筹措资金180万完成了县人民医院蓝康供热站20吨锅炉的更新改造工程。八是投入资金18万完成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信息网络化建设,为开展合作医疗工作的乡镇配备电脑等办公用品,开展基本信息录入工作,使信息化管理软件顺利运行,实现了参合人员看病、补偿的全程信息化管理。九是投资21万元,用于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网络开通及车辆配备。十是争取到全球基金、英国国际发展部艾滋病控制项目及结核病防治项目经费及设备共计38万元,用于公共卫生防治工作,之后又投入资金15万元,建立起戒毒、防病“美沙酮”门诊。十一是争取到中央、区、州合作医疗资金共计506.3万元,其中:中央218.3万元,自治区218.6万元,自治州69.4万元,为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资金保障。
以上项目工作在我县卫生系统的落地实施,一方面,有力地推动了卫生工作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就诊条件;另一方面,完善了服务职能,使医疗卫生单位服务功能进一步提高,推动了业务建设,为今后更好地服务于广大群众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重点工作深入推进,业务工作成效显著
业务工作是医疗卫生事业的生命线,抓业务工作是医疗卫生行业的本职所在。今年以来,根据区、州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医院管理年活动,卫生局以“抓业务,促管理,增效益”为目标,狠抓业务建设,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工作健康发展
我县是新农合工作自治区试点县,新农合工作在总结前两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运行机制、管理模式等方面已经积累了经验,形成了一整套完善的运行机制。今年3月,我县荣获自治区新农合工作先进县市荣誉,9月份顺利通过了自治区的评估验收,得到了评估组的高度评价。
20__年,我县参加合作医疗农牧民为95894人,较上年增加9244人。按实际常住人口数计算参合率为90%,较上年增加4.5个百分点。20__年农牧民个人实际缴纳总资金为287.69万元(其中:民政医疗救助10.25万元,残联救助4.077万元)。全县共确定了3个县级定点、1个驻县州级定点、14个乡级定点、76个村级定点医疗机构为我县20__年县、乡、村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根据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行新型农牧区合 作医疗制度的指导意见》精神,今年,重新修订了《__县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将合作医疗住院补偿封顶线调整为年度累计20__0元,乡级、县级、县外住院补偿比例调整为70%、55%、40%。同时降低县级县外起伏线标准,实行乡级住院零起伏线,县级、县外住院保底补偿,提高了参合人员的补偿率,扩大了补偿范围。并对65岁以上老人,持有计划生育两证家庭人员及民政、残联救助人员等制定了优惠政策,加大对弱势、贫困人群的补偿力度。截止9月底,我县20__年共支出合作医疗补偿金660.26万元:其中,住院费用补偿584.5万元,门诊费用补偿75.76万元。补偿总人次为46954人次:其中,住院补偿6624人次,门诊补偿40330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门诊就诊增加15578人次,住院人次增加3321人。住院实际补偿率达34%,较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
㈡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全面推开
在重大传染病防治方面主要抓好艾滋病防治和结核病防治两项工作。今年争取到艾滋病防治项目工作,成立了中英艾滋病防治项目办公室和相应有领导机构,投资15万元,建立起戒毒、防病“美沙酮”门诊,完成了121名暗和68名吸毒人员的hiv筛查工作任务,完成了49名hiv感染者的cd4检测和调查工作,新发现hiv感染者27名,设立了美沙硐治疗门诊,保证了人、财、物的有效运行,为我县今后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积累了经验,提供了较为完整的基础性资料。今年,继续按照卫十项目的管理要求,开展结核病发现和治疗管理工作,截止目前,共登记接诊肺结核和可疑肺结核病人610人,免费摄胸片515人,免费痰检211人,按照网络直报的方式加强报告与管理,保证了项目的顺利进行,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㈢疾病预防和妇幼保健稳步实施
完成了以乡镇为单位计划免疫接种工作任务。基础免疫接种率:卡介苗98.57%;麻疹疫苗接种率98.83%;百白破三联疫苗接种率98.26%;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率98.27%;乙肝疫苗接种率96.29%。加强免疫接种率:麻疹疫苗接种率97%;百白破三联疫苗接种率97.52%;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率97.52%;乙肝疫苗接种率96.29%。
全年累计产妇总数807人,活产数808人,建卡797人,建卡率98.64%,住院分娩人数798人,住院分娩率98.88%,新法接生807人,新法接生率100%,高危产妇356人,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356人,高危住院分娩率100%,全县上半年孕产妇死亡0人,孕产妇死亡率0/10万(州下达指标80/10万);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为0。7岁以下儿童人数10517人,参加保健管理人数9653人,保健管理率91.78%;上半年活产婴儿808人,婴儿死亡13人,婴儿死亡率16.08‰(州下达指标20‰)。
㈣卫生执法监督工作有序进行
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年内对全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及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餐厅401户次,各类食品超市、商店491户次,食品加工单位227户次,宾馆和美容美发店136户次,公共场所82户次,保健食品店15户次,诊所13家,累计出动监督执法人员1300人次,监督检查2124户次;接受群众投诉举报6起,受理6起,办结6起,行政处罚31起。其中:违反食品生产经营16起,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5起,当场处罚11起;没收销毁过期食品200余公斤,停业整顿12户,发放卫生监督意见书235份,加大打击非法行医、虚假广告力度,整顿规范医疗市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由于制度健全,措施到位,管理有序,今年,卫生监督所业务考核由原来的全州倒数第三名一跃位居全州先进行列。
(五)医院管理由浅入深
围绕医院管理年、医疗质量服务年等项工作,各医疗单位从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入手,狠抓医疗服务质量和内部管理,努力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和医患关系。__县人民医院、__县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医疗机构加强了对医院药事委员会的管理及作用发挥,规范药品器械采购管理工作,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跟标采购,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合同履约率达到95%以上,同时,认真落实八部委文件精神,实行药品最高限价15%的规定,有效遏制了药品虚高定价的不正之风,使广大患者得到了实惠。为营造“以人为本”的和谐人文就医环境,__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等医疗单位还积极采取措施,开展便民利民优质服务活动,先后投资10余万元,改善门诊收费大厅、中心药厅及病房的就诊治疗环境,购置了开水器、便民椅、电话等常用物品,增设了导医咨询台、便捷窗口等服务项目,极大地方便了患者就诊。与些同时,各医疗单位把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加强医护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医护人员以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的形式认真学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药品管理法》以及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使医护人员职业操守明显提高。今年6月和10月,卫生局先后举办护士礼仪行为规范培训和护理十八项技术操作比武,城镇四家医疗单位及部分乡镇卫生院护理人员参加了活动。此外,各医疗单位大力倡导和推行“四严”“五心”“六一”服务,制定《优质服务奖惩制度》和服务质量考核细则,规范医护人员的服务行为,各医疗单位服务态度,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同时,加强乡镇卫生院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完善乡镇卫生院的基础条件和医疗条件,去年至今共投入资金755万元,完成了乡镇卫生院4922平方米的新建任务和2317平米的扩建任务,并为乡镇卫生院配备了较为先进的医疗设备,使乡镇卫生院面貌焕然一新。
四、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