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全文化建设指导意见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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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安全文化建设指导意见

电力安全文化建设指导意见范文1

关键词: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管理;供电企业;作用

历史上曾发生过许多安全事故,人们一直认为通过安全技术措施可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但上世纪80年代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爆炸事故改变了这一认识--仅凭技术无法彻底解决安全问题,必须建立安全文化才能实现真正的安全。此后许多国家和世界知名企业都把安全文化建设作为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心。我国从上世纪90年代由政府主导推行安全文化建设,并得到许多企业的响应。但总体上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还比较薄弱,近年来安全事故频发就是明证。可见,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意义重大,因此本文结合供电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对有关内容进行了分析。

1 安全文化建设在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作用

1.1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生产自觉性

安全意识是人们在工作、生活过程中面对自身安全表现出的警觉性和自觉规避危险的反应。例如进入生产场所自觉戴安全帽,进行倒闸操作自觉遵守规程,线路作业主动佩戴腰绳、脚扣并进行停验电、挂地线等操作。企业员工拥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就能在生产中自觉遵守安全规程,而不会把安全教育当成左耳进、右耳出的“唠叨”。但是安全意识不会与生俱来,它与人的成长环境、教育经历等有关,在安全文化氛围浓厚的环境里,经过潜移默化就会有较强的安全意识;相反,在安全文化氛围淡漠的环境里,安全意识普遍较差。因此,安全文化建设可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并从“要我安全”变成“我要安全”[1],从而增强安全生产自觉性。

1.2 提高员工安全执行力,破解企业管理难题

安全执行力是什么?就是不折不扣地执行安全规程、完成安全部署、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能力。传统安全管理采用刚性手段,依靠严格的制度约束员工,凭借处罚规则规范员工行为。结果呢?安全管理人员会发现尽管安全这根玄绷得很紧,但时不时就会拉断,让员工遵章守纪就要时时监督、处处紧盯,然而正所谓百密一疏,稍不留神问题就出来了。因为员工自身安全素养不高,让其被动服从制度管理何其难?安全文化建设可弥补仅凭制度管理的短板,通过加强安全教育、营造安全氛围来提高员工的安全执行力,也就是让员工由被动服从制度变成主动执行安全规定,这样企业安全管理难题也就很容易破解了。

1.3 创建安全制度文化,推进管理体系建设

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不可能没有制度,制度说白了就是一种规矩,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离开了安全制度,安全生产也无章可循,无法可依,执法无据。安全制度文化就是将生硬冰冷的制度置于柔和温暖的文化氛围中,让员工明白制度不是约束其行为的“桎梏”和“枷锁”,而是保护他们免遭安全威胁伤害的“铠甲”和“盾牌”,于是制度不再成为令人讨厌的樊笼,而变成员工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也只有这样制度才能在生产实践中发挥规范和控制员工行为的作用。所以安全文化建设必须与安全制度建设发生联系,并有意识地融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成为安全制度管理体系中的一部分。

1.4 营造安全环境文化,体现以人为本理念

安全环境文化也就是安全文化氛围,在这样的氛围中员工无时无刻不受到其影响,在潜移默化中修正自己的不良行为和不好习惯,逐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并将安全规则内化于心。而良好的安全环境文化的核心是“以人为本”理念的贯彻实施。常言道“人管人,累死人”,安全文化倡导关爱,通过触及心灵的关怀,在文化与安全之间搭起一座桥梁,员工不再抵触安全管理,而是把安全生产当成自己的职责,把执行安全流程看成享受,于是激发员工学习安全知识的热情,鼓励员工提高自身安全技能,从而筑起一道安全的“防洪网”。企业关心员工,员工视企业为家,从而形成“人人有爱心,事事讲平安;人人想安全,事事保安全”的良好局面。

2 供电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策略

2.1 明确安全文化建设原则

安全文化建设不是可随意揉捏的面团,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才能顺利达到目的,这就是遵循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的原则[2]。同时还要遵循精神文化与物质文化结合、领导带头与发动群众结合、教育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3]。科学性的实质就是尊重规律,做事要有科学依据,不能肆意而为,拍脑袋决策。实践性表明安全文化建设必须以解决企业实际问题为切入点,不能好高骛远、空喊口号。创新性是说安全文化建设不仅要继承和坚持优良传统,还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因为时代是发展的,只有不断变革和创新才能保持安全文化的先进性和生命力。安全文化当然是精神文化,但同时也是物质文化,因为它必须借助物|条件,才能提高效率和营造安全的环境。领导是安全文化建设的倡导者,而群众是最终的实践者,领导带头,以身作则,再经群众实践,才能营造出“人人为安全负责”的良好局面。教育是基础,管理是手段,有了良好的群众基础,再辅之以高效的管理手段,才能把自律与他律、内在与外在约束有机结合起来,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不断攀登新的高峰。

2.2 创新安全文化建设理念

安全文化建设必须有先进的文化理念,这就是在借鉴和吸收世界上先进的安全文化理念基础上,总结和提炼本企业在长期生产实践中积淀下来的有益的安全思想方法,形成富有实践性和创新性的安全文化“武器”。其中“关爱生命,关注安全”、“安全是法”、“安全是最大的效益”、“超前防范”、“重在落实”等理念是推动供电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稳步前进的基石。

2.3 完善安全文化机制建设

在安全文化建设过程中,良好的机制是建设成效的保证。安全文化机制包括思想教育机制、安全管理机制、考核奖惩机制等,建立长效机制将使安全文化建设跨进稳定发展的快车道。近年来,《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AQ/T 9004-2008)、《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评价准则》(AQ/T 9005-2008)、《关于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4号)等文件的相继,为安全文化机制建设提供了理论依据,再从公司到基层班组订立安全生产责任目标,通过有效管理手段促进安全文化长效机制的形成。

2.4 构建安全文化评估体系

供电企业安全文化体系建设具有复杂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反复性的特征,面临着安全文化认知差异、安全管理责任认知差异、安全制度理解与执行差异、激励方式单一等问题,而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正是评价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水平和发展成效的重要依据。安全文化评价应遵循科学性、全面性、可行性、量化性和可靠性的原则,结合供电行业特点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规律,分层次、多维度选择评价指标,构建针对性强、实用性好、简便易行的评价方案。

3 结束语

安全文化建设是供电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灵魂和核心,只有全体员工达成安全生产的共识才表明卓有成效。然而安全文化建设是企业长期的任务,一蹴而就的企图是徒劳的,需要安全管理人员与广大员工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把安全文化建设不断推向新的高度。

参考文献

[1]黄文元.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J].安全与健康,2013(09):43-44.

电力安全文化建设指导意见范文2

一、目的意义

安全园区是指由政府派驻园区的管理机构组织园区内的各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参与实施预防事故和伤害,持续改善安全生产、生活环境,实现安全目标的园区。安全园区倡导“安全、健康、和谐”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立足“安全发展、持续改进”的原则,推动管理机制创新,加强安全文化和园区环境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各类事故和人员伤害,实现园区本质安全。

二、工作目标

安全园区等级评定分为三级:县级安全园区、市级安全园区和省级安全园区。我市安全园区建设的工作目标是:到2012年年底,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江南园)和晋江市华懋电镀集控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省安全园区”评审认定;到2013年底,有50%的园区通过县级安全园区评审认定,30%的园区通过“市安全园区”评审认定,有5个以上的园区被认定为“省安全园区”;到“十二五”末期,全市所有的园区全部通过县级安全园区评审认定,有70%以上的园区被认定为“市安全园区”,有15个以上的园区被认定为“省安全园区”,形成安全管理体系健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到位、隐患整治有力、安全条件良好、安全状况稳定好转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全市所有的园区实现安全标准化。

三、创建内容

安全园区创建内容包括组织保障、安全责任、安全文化、“三同时”、隐患排查治理、职业危害、应急管理、事故管理、标准化建设、档案管理、持续改进、工作成效和工作创新(附加指标)等十三方面内容(详见附件3)。结合我市实际,各安全园区创建单位还应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建设:

(一)建设安全生产信息监管平台。包括建设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安全生产信息采集系统、通信联络调度系统、广播系统等,法律法规有要求或有条件的园区还必须建设安全生产预警信息管理系统。

(二)建设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地。包括建设固定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场所(其中县级安全园区面积不低于60m2,市级安全园区面积不低于80m2,省级安全园区面积不低于100m2)和编印针对园区生产实际的培训教材,并定期邀请专业人员授课。

(三)整合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安全园区应成立应急救援领导机构,建立专兼职公共应急救援队伍(行业较集中的园区还必须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并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

(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构建园区和行业主管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共同督促、指导园区内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园区内所属企事业单位100%通过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验收。

(五)建设富有特色的安全文化体系。园区应针对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行业特点,建设符合园区实际的特色安全文化网络体系,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固定的安全文化宣传场所;各企事业单位也设置安全文化长廊等特色宣传场所。

四、考评标准

县级安全园区:各县(市、区)安办组织现场评审组按上述创建内容的标准要求对申请园区进行评审,凡达不到市里补充要求的则一票否决,并随机抽查6家企事业单位和4家个体工商户,得分达到70分(含,下同)以上(各抽查对象的单项得分必须同时达到70分以上),经综合评审为合格的。

市级安全园区:市安办组织现场评审组按上述创建内容的标准要求对申请园区进行评审,凡达不到市里补充要求的则一票否决,并随机抽查6家企事业单位和4家个体工商户,得分均达到75分以上(各抽查对象的单项得分必须同时达到75分以上),经综合评审为合格的。

省级安全园区:省安科院组织现场评审组按《省安全园区评定表(试行)》的标准要求对申请园区进行评审,得分达81分以上,经综合评审为合格的。

五、创建方法

(一)安全园区启动备案。各安全园区创建单位在启动安全园区创建工作后,20个工作日内填写《省安全园区备案表》分别报所在地县级安办、市安办、省安科院备案。

(二)安全园区评定申请。要按照《省安全园区管理办法》开展安全园区创建活动,具备下列条件的园区,可由负责园区管理的机构填写《省安全园区评定申请书》和提交安全园区创建工作报告(一式二份,下同),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向所在地县级安办申请“县级安全园区”评审认定。

1、园区有明确承担安全监管职责的机构,并配备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专职监管人员;

2、园区对照《省安全园区评定表(试行)》的各项要素自评合格;

3、园区内应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企事业单位(不含个体工商户)全部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考评验收;

4、有效地预防、减少事故和伤害的发生,上一年度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各类事故与伤害指标在当地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内,且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获得“县级安全园区”称号的园区,可填写《申请书》和提交安全园区创建工作报告,经县级安办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向市安办申请“市级安全园区”评审认定;获得“市级安全园区”称号的,可填写《申请书》和提交安全园区创建工作报告,经市安办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向省安科院申请“省级安全园区”评审认定。

(三)安全园区评审认定。各评审单位在收到园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初步审查,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园区,同时提交现场评定工作计划,并组织现场评审组开展为期2日的现场评审;现场评审组在现场评审任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评审单位递交评审工作报告;评审单位于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进行综合评审,提出综合评审结论。综合评审结论为合格的,由对应级别安办认定为“安全园区”,并颁发证书和牌匾;综合评审结论为不合格的,可在整改到位并重新进行自评合格后,重新提出申请。

六、实施步骤

按照“严格标准、积极稳妥、典型示范、全面推进”的原则,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营造氛围(2012年月—6月底)。各级各有关部门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方案,量化目标,落实责任,广泛宣传,层层动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营造创建安全园区工作氛围。

第二阶段:选择试点,培育典型(2012年6月—2012年12月底)。我市确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江南园)和晋江市华懋电镀集控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创建“省级安全园区”试点单位,各地也应根据实际情况,选取1-2个基础条件较好的园区作为试点,积极开展县级、市级、省级安全园区创建活动。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整体推进(2013年1月—2015年12月底)。各地围绕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安全园区创建工作计划,安排部署辖区内各园区实施创建县级、市级“安全园区”工作,并督促和指导获得县级、市级“安全园区”称号的园区持续改进,提高安全生产本质水平,实现创建“省级安全园区”的目标。

第四阶段:考核验收,证后管理(2014年1月以后)。从2014年1月份开始,市安委会办公室每年年底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开展安全园区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差的要通报批评,好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各级“安全园区”称号有效期均为三年。取得“安全园区”称号的单位,要在期满前3个月重新向评审单位提出评定(复评)申请,并提交复评申请书和工作报告;逾期未提出复评申请的,“安全园区”称号自动废止,认定单位将在媒体上予以公布,撤销其称号。取得“安全园区”称号的单位,期满一年后,应于每年的月30日前向评审单位递交年度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上年度的安全园区工作总结和下阶段持续改进计划。

七、职责分工

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及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和《市开展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职责分工,督促、指导园区内所属各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活动并组织考核要收,推进安全园区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具体分工如下: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安全园区创建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创建工作责任制;检查和督促创建单位认真履行职责,解决存在问题,按时完成任务;要把安全园区建设计划纳入地方财政支持范围,为安全园区建设提供人、财、物等条件保障。

各级安办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参与安全园区建设工作,把安全园区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作为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的重要抓手,指导创建单位开展工作。

各级经贸部门要严格督促投资项目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并作为办理项目核准和备案手续的前置条件;做好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级公安部门要加强园区治安防控网络和体系建设,协助园区建立群防群治队伍,逐步提高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参与治安防范控制的技能和水平;做好园区内企业之间、从业人员之间、企业和从业人员之间矛盾排查、调解工作,预防和减少园区各类治安和刑事案件。

各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要将创建安全园区的宣传工作纳入社会公益性宣传范畴,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各级卫生部门要加强卫生安全(含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卫生安全检查;督促园区内医院(卫生院)开展传染性疾病和职业病防控工作。

各级环保部门要做好废弃危险化学品和废物排放等环境保护工作;督促检查园区内生产、销售、使用、贮存放射源的企事业单位建立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依法查处放射性物品生产、储存、转让、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各级消防部门要指导、督促各安全园区创建单位组织开展园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设施检查、维护,制定应对措施,确保消防安全;积极开展防火防灾教育和逃生疏散演练,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各级工商管理部门要在涉及安全生产有关的市场主体登记时依法对其前置许可文件进行审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督促、检查、指导园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制定和执行劳动规章制度;配合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和女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和园区宣传普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园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

各级科技、教育、国土资源、民政、住建、交通、交警、市政公用事业、农业、林业、旅游、外经、港口管理、质监、药监、气象、电力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推动安全园区创建工作全面开展。

各安全园区创建单位要积极构建资源共享平台,有机整合安全培训、应急救援、隐患排查治理等资源,建立资源共享机制;主动加强与园区内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从组织、制度、宣传教育等基础工作入手,共同落实安全园区创建工作责任和措施,深入开展安全园区建设工作。

园区所属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市企事业单位参与开展创建安全园区活动评定标准(试行)》(附件4)的标准,结合单位的实际,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形式多样的安全园区创建活动,协力推进安全文化和园区环境建设,共同促进园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减少各类事故与伤害的发生。

八、约束措施

对逾期未申请或未通过“安全园区”评审认定的园区,将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由所在地县级政府进行通报批评或由监察部门实施效能告诫,并责令限期通过“安全园区”评审认定。

2、由县级安办函告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园区所属企业在安全费用、工伤保险、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责任险等费用按上限提取。

3、由市县两级安办分别函告同级相关职能部门暂缓园区所属企事业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改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及财政专项资金审批。

4、取消园区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平安单位(企业)”、“文明单位(企业)”、“安康杯”,有关人员“劳动模范”、“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等评优评先资格。

九、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各创建单位要把安全园区创建工作纳入本地经济发展总体格局、安全文化建设和为民办实事的内容之一,量化细化工作目标,制定可操作的安全园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园区管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联合行动、企事业单位和园区齐抓共管,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党委领导、安办牵头、园区负责、多元参与、联合共建”的工作机制。要成立安全园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不断推动安全园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电力安全文化建设指导意见范文3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一系列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基本建成安全保障型城市,现就实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巩固年”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23号)国发〔2011〕40号文件和市委三届十次全委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年”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巩固年”工作为主线,以有效防控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以实施科技兴安和人才强安为支撑,深化基层基础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巩固事故防控成效、推动安全文化繁荣,基本建成安全保障型城市,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十和市第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重特大事故控制在2次以内,――事故防控成效明显。全市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比2011年下降2.5%较大事故控制在45次以内。重大未遂事故起数同比下降5%

配备安全专(兼)职干部;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全面开展,――安全监管合力全面增强。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监管网络延伸到村居。安全监管人员专业化、职业化试点探索取得明显进展。

AB级企业达到85%以上;激励约束机制和“黑名单”惩戒机制全面建立;班组安全建设切实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动纵深推进。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有效规范,企业全面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

实施科技兴安工程。全面完成煤矿“六大系统”建设;新安装道路防护栏1000公里,――安全保障能力有效提升。健全科技投入机制。完成200艘短途客船改造;更新改造老旧电梯100台。

提升全民安全意识;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评审认证市级安全社区100个,――安全文化氛围更加浓厚。实施文化强安战略。创建国家安全社区5个。

三、工作重点

围绕实施《市安全保障型城市发展规划》切实抓好巩固和深化基层基础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增强安全保障能力、提高事故防控水平、建设安全文化等重点工作,按照“巩固、落实、深化、提升”工作方针。有效提升全市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一)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加强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

强化市级安全综合监管部门监察执法、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宣传教育等机构、队伍的建设;全面完善市和区县(自治县)重点行业监管部门机构、队伍、装备的配备;建立健全区县(自治县)安全综合监管部门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按照“充实市级、巩固区县、强化乡镇、延伸村居”要求。2012年年底前,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进一步规范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配备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加强村居(社区)安全监管网络建设,配备安全专(兼)职干部和适应工作需求的装备设施,健全管理制度和台账,接受乡镇(街道)安监办的指导。切实加强国家和市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全市各级政府分管负责人、综合监管部门班子成员、行业监管部门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覆盖面要达到100%建立安全监管人员资格准入制度,――提升安全监管队伍素质。实施各级安全监管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健全集约化培训、专业化培训和定期轮训机制。2012年。积极推进岗位认证和专业化、职业化改革试点。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的能力评价体系,规范安全监管人员选拔、培养和考核激励等制度。坚持“从严治安”与“从优待安”并重,全面落实安全监管岗位补贴,建立安全监管人员意外伤害救助金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依法履行教育培训、科技推广、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技术咨询等职能的管理,严格实行资格认证制度。

强化安全监管部门与司法机关的联合执法,――严格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充分发挥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联席会议作用。建立跨地区、跨行业的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有计划的执法检查,加强执法案卷评审和执法统计分析。全面规范委托乡镇(街道)执法工作,强化委托机关的监督、指导、培训职责。认真落实事故查处分级挂牌整改、跟踪督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和现场分析制度。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严格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事故调查处理结案由全市各级政府按照有关权限批复,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综合采取行政、刑事措施,依法严惩非法违法行为。

二)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

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强班组安全建设,保持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有效。强化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强化人、财、物等保障措施,逐级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健全并执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落实其对企业安全状况的评估和整改建议权。继续深入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制定完善行业量化评估标准,逐步将行动范围拓宽到所有工矿商贸企业。坚持分类指导,督促企业持续整改升级,全面建章立制,规范生产经营行为。2012年年底前,重点行业(领域)AB级企业达到85%以上。

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达标创建工作,――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发〔2011〕4号)要求。建立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班组安全管理,积极组织开展岗位认证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活动,建立样板工厂、样板矿井、样板班组(站段)和样板岗位,实现持续达标、动态达标和本质达标。严格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进行评价验收。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逾期未达标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依法关闭。要将职业危害防治纳入达标创建工作中,加强监督检查。2012年年底,全市创建220个职业健康规范化管理企业。

完善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全面建立企业安全诚信机制。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依法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产业政策。严格技术和安全质量标准,严把安全准入关。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督促检查、行政问责等制度,对企业实施有针对性的分级监管、重点监管。建立激励约束和“黑名单”制度,将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评定级别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证券、保险、担保和能源供应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和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激励约束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全面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

并将专项资金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构建安全生产投融资体系。强化政府投资对安全生产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全市各级政府要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制度。做到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主要用于监管能力建设、安全隐患整治、宣传教育培训等。督促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全面实施工伤保险、责任保险和风险抵押金制度。高危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含加油站、加气站、液化气充装站等)要依法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依法实施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制度,研究拓展救助范围。探索建立保险机构参与事故风险控制和管理办法。继续执行小煤矿、小非煤矿山、小危化企业主动关闭“以奖代补”政策。

全市新安装道路防护栏1000公里以上、新建高速公路固定测速系统60套、改造危桥50座、渡改桥10座。水上交通要继续推广船舶防撞自动识别系统(AIS和船载GPS终端安装,――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和装备。建立健全安全技术研究、应急救援指挥、调度统计信息、考试考核、危化品登记、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测等信息和科技支撑服务体系。广泛采用安全性能可靠、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对不按标准配备使用相关技术和设备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罚。要建立道路交通客运驾驶人安全信用信息系统和强制退出机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道路运输专用车辆和9座以上客运车辆要全部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监控平台;长途客车推广安装具有3G功能的车载远程摄像监控系统;建立高速公路交通安全保障服务系统。2012年。完成200艘短途客船改造,推进“放心船、平安渡”建设。煤矿要全面完成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和紧急避险等六大系统建设,推动小煤矿机械化改造。要强制推行危险化学品集散控制、紧急停车、安全连锁系统。城区加油站必须采取阻隔防爆、油气回收技术,大型汽车站场、新建加油站推广普及撬装式加油装置。建立危化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危化品生产经营场所现场电子监测监控实现全覆盖。积极推动烟花爆竹安全技术改造,建立“民爆物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要加快实施建筑施工现场适时电子监控,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信息系统,全面推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评价体系。要建成消防卫星通信、短波通信等应急通信网;新增必需的消防车、登高车等装备配置。建设特种设备“物联网”体系,推广应用电梯、气瓶和大型起重机械安全运行远程监控系统。

全面建成国家(陆地搜寻与救护基地、应急逃生实训基地。进一步加强市、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和“政企结合、条块结合”原则。配备必需的装备,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健全统一指挥、优势互补、训练有素、协调联动、反应灵敏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制机制。小型企业要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与有资质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实行应急救援有偿服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及时有力有序处置各类安全事故。

四)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深化安全专项整治。

坚持企业自查、乡镇普查、区县复查、专家协查、市级部门抽查、市政府督查并举,――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继续深化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充分运用科技和信息手段,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健全安全隐患全员排查、登记报告、分级治理、动态评价、整改销号制度,定期分析、评估隐患治理情况。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引导、鼓励全社会关注和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实施登记管理,做到整改方案、责任人员、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全市各级政府安委会要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监控、整改、防范等措施到位。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实施全程动态监控。将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治理。

深化客运车辆、高速公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专项整治,――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围绕“四大体系”七大要素”建设。巩固摩托车整治成果,严厉整治超速、超载、超限、酒后驾驶、高速公路违规停车和占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完善农村客运车型标准、通行条件、安全管理制度;全面实行道路客运企业安全告知制度;统一校车标识,强化校车安全监管。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安全专项整治,全面落实铁路护路联防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库区及支流水域安全监管和通航保障,严禁“四客一危”船舶超载和冒雾航行,开展非法餐饮娱乐船、砂石运输船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渔业船舶非法载客载货。深入推进煤矿瓦斯防治和整合技改,建立完善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制度,对不具备防治能力的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按规定停产整改、重组和依法关闭;强化顶板、水害的防治,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全过程安全监管;开展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整顿规范矿山开采秩序。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环节安全监管,严密排查治理起重机、吊罐、脚手架等设备设施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等非法行为。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联动管理。实施非煤地下矿山采空区监测监控、尾矿库在线监测等科技示范工程,切实抓好非煤矿山、尾矿库、排土场等安全监管;加强石油天然气及其输送管网的隐患整治,重点防范井喷失控、硫化氢中毒等事故。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现状普查评估,组织开展地下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设施安全整治,继续推进化工装置自动控制系统改造;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及废弃物处置全过程动态管控。开展烟花爆竹“三超一改”超范围、超定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和礼花弹等高危产品专项治理。开展以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整治,集中清查治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大力实施社会消防“防火墙”工程。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大型集会活动等安全责任制,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同时,要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市政桥梁等结构设施隐患排查治理;严格锅炉、压力管道(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抓好熔融金属吊运作业、煤气区域作业、受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等安全管理;完成434座老旧水电站改造和450座小(二)型水库的除险加固;深入开展民航、铁路、机械、有色、农机、渔船、电力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点打击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生产、已关闭小矿小厂死灰复燃、拒不执行监察执法指令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并严防死灰复燃;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严格依法予以处罚;对触犯法律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进一步强化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政府责任,对责任不落实、打击不力、安全法治秩序混乱的地方,要严厉追究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继续利用网络、举报电话等途径,鼓励媒体和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五)构建安全发展社会环境。实施文化强安战略。

加快建设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和考试考核基地,――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进一步完善校企合作办学、对口单招、订单式培养等办学机制。中小学开设安全基础教育课程并开展防灾避险演练。提升安全工程学院办学水平。支持高等院校、高职、中职学校设置安全工程类专业,实行“教考分离”大型企业要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继续实施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程,企业“三项人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律经安全培训、严格考核后持证上岗,其他职工必须全部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对不具备安全资质或安全管理能力低下的企业负责人,要坚决采取离岗培训、组织调整等措施。企业用工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农民工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培训”完善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化过程中的安全教育培训机制。

切实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开展“民生导向、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唱读讲传”活动。打造安全文化精品。利用“安全与法”渝州安全”中国安全生产报》等宣传平台,以电视台、电台、报纸、户外公益广告牌、电子显示屏为载体,大力开展新闻宣传和公益宣传。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等活动,推进安全知识进学校、进社区(乡村)进企业、进家庭、进机关、进工地、进景区。大力弘扬与社会成员息息相关的公共安全文化,营造讲安全、懂安全、人人共创安全的道德风尚。扩大安全生产政务公开,健全行政许可网上申请、受理、审批制度。坚持和完善安全生产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建成“12350投诉举报平台,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促进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社区最安全”理念,――大力加强安全社区建设。全面开展以乡镇(街道)主导型企业、工业园区为单位的安全社区创建。大力倡导“安全社区我创建。开展宣传动员与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筹措安全社区专项资金,对社区事故与伤害风险进行辨识评价,实施多种形式的安全促进项目,对安全风险进行预防、控制和消除,持续改进社区安全状况。2012年,评审认证市级安全社区100个,创建国家安全社区5个。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