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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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抓住生态区建设战略部署和打造经济核心增长极重大机遇,按照《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工作要求,围绕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积极实施农村土地整治,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机构,提高耕地质量,增加耕地面积,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粮食产能,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着力把我县打造成重要的商品粮基地。

二、目标任务

根据省整治办下达给我县的任务,从2010年到2012年,我县整治规模33万亩,2010、2011分别已实施8.91万、13.55万亩,今年实施规模确定为10.54万亩,具体落实单位为镇20148.15亩、镇18308亩、镇13728.2亩、乡10616.74亩、乡10601.1亩、乡6636亩、乡9051.3亩、镇4849.5亩、乡25285.95亩。

我县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性质为国家示范建设中的重大工程,其建设目标为:灌区水利工程为依托,集中连片实施,以增加耕地面积和质量,提高耕地质量为主要目标,以完善和优化农田基础建设,改善农村生产条件为主要任务,着力提高粮食主产区的农业集约化和产业化水平。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准备阶段(2012年1月-7月)

1、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标语、墙报、会议等形式,加强对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意义、重要性、目标任务、建设内容的宣传,消除农民的思想顾虑,提高农民对土地整治意义的认识,增强农民参与的积极性;

2、做好项目实施的前期工作。认真搞好土地权属调查和登记,明确整治区域的土地权属,组织开展对项目区进行测量、可研和规划设计,完成项目申报、立项。

(二)工程实施阶段(2012年8月-2013年1月)

1、工程施工招投标。工程施工必须依法依规进行公开招投标,并由监察、发改委、国土等部门全程监督,招投标必须向社会公告,公告无异议后方确定施工单位。招投标工作必须于9月底前结束。

2、组织施工。项目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在秋收后立即施工,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要求,不得擅自变更,既抓工程进度又抓工程质量,确保年底完成主体工程,2013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施工任务。

(三)工程验收阶段(2013年2月-6月)

项目竣工后,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自验,对工程未达到设计标准和要求的必须限期整改到位。自验合格后,向县农村土地整治领导小组申报验收,县领导小组根据自验情况逐级向上级报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2012年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领导小组(见附件),由县政府主要领导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由县监察、审计、财政、发改委、国土、农业、水利、交通、环保、住建、农开办、林业、行政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组成,各有关乡镇政府为工程项目实施的推进主体,具体负责本项目区工程施工招投标、施工管理、竣工自验,负责项目区内土地权属调查和调整,以及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项目第一负责人,项目部法人为项目工程的终身负责人。

(二)精心组织实施。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涉及的农民多,工程施工有效时间短,各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要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经常研究,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有一名副职领导专门分管此项工作,并作为今年下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督、指导,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把项目建设成群众满意工程。

(三)强化监督管理。建立由监察部门牵头,国土、财政、审计、发改委等部门及当地群众参与的项目监管机制,重点建立七项制度,即: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资金管理使用制、监理制、管理合同制、公告制,以及工作失职问责制。通过建立完善的监管和审查机制,加强对工程和资金的监管,规范运作,杜绝违规操作。

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范文2

一、土地整治项目审计中应关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全国各级审计机关为推动土地整治资金和工程项目规范管理,结合各地实际,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审计。审计表明,通过实施土地整治,提高了耕地质量,改善了耕地灌溉条件,减少了水土流失,节约了水资源,增强了抗灾能力,提高了复种面积,为粮食增产打下了良好基础;通过实施土地整治,大量耕地及田间道路得到平整,耕种的机械化程度明显提高,减轻了农民劳动强度,提高了劳动生产率;通过实施土地整治,新增了耕地面积,完成耕地占补平衡任务,保证了城市建设、工业发展、重点工程等建设用地的需求,增加了农民收入。但是通过审计,也发现存在土地整治资金闲置严重,未按规定使用现象较普遍,土地整治工程项目管理欠规范等问题。经笔者归纳,主要应关注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土地整治资金闲置严重,地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结余数较大。此外,土地整治资金未按《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使用的现象较普遍且金额较大,从审计抽查的情况看,违规使用资金主要用于平衡财政预算、上缴用地报批规费、城市或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转为耕地开垦费或用于购入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等方面。

二是未按《国有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专用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标准足额提取农业土地开发资金,违反《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国土资源部33号令)等法规规定将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作耕地开垦费使用,耕地开垦费的来源不合规。此外还存在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转让收入未在法定账目核算,致使资金收支脱离财政部门监管,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转让收入分配和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三是项目工程招投标不规范,部分项目设计、监理单位未经招标,有些设计方案存在较大缺陷,直接影响到项目建成效果,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有些工程项目通过肢解的方式化整为零,名义上交给村委会实施,实际上直接指定个人包工头施工。有些项目分解了多个标段,表面上看是几家施工单位中标并施工,但实际上背后是同一个人。

四是部分项目存在偷工减料现象,监理职责履行不到位。如某项目挡土墙设计为浆砌块石,实际为干砌块石,挡土墙顶面设计为50CM宽浆砌块石,实际为25CM砖砌体等,严重影响工程质量。部分项目工程进度缓慢,竣工验收迟缓。如某县三个项目属2005年国家投资,合同规定现场竣工日期为2007年4月,实际到2009年底才完工,至2011年仍未办理竣工验收。

五是项目完工后缺乏管护。项目完工后,因缺乏管护资金,管护措施难以到位。由于国土部门负责建设,项目完工后一般交给乡、村使用和管理,但因无管护资金来源,这些项目大都处于用而不管的状态。如某2010年完工的某项目,因缺乏管护部分工程项目已毁损,沟渠淤泥无人清理,杂草丛生,田间道两侧的防护林残缺不全,修建的机耕道部分已经被种上蔬菜等。

除了以上应关注的问题,还应关注地方配套资金虚假到位、违规挪用资金、工程付款不规范、工程质量不达标、计量不到位、虚提费用、部分项目资金形成结余等方面。

二、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整治建设项目审计,防控国家审计风险

国家审计风险是指国家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没有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实施审计,对审计情况发表不恰当的意见和评价,或是对被审计单位做出错误的处理处罚决定,而给国家审计机关及审计人员带来某种损失的可能性。其主要表现形式有审计评价风险、审计定性和处理处罚风险、审计结果公告风险。导致国家审计风险的原因,从审计主体方面看,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审计技术方法、职业道德、审计机关的内部管理水平都会导致审计风险;从审计客体方面看,被审计单位业务的复杂性和广泛性、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不健全或执行不力、被审计单位的蓄意造假会导致审计风险;国家审计当前所处的行政管理模式、正在健全完善的市场经济环境,社会对审计机关的高期望与审计机关能够发挥的最大作用之间的期望差,以及日趋完善的法律、法规,都在客观上导致审计风险的存在。其成因决定了国家审计风险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客观性、普遍性、潜在性,当然也具有可控性。

农村土地整治工程是一项惠民工程,其建设内容包括项目区农民的搬迁安置、土地整理与复垦、生产生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等。通过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工程,能有效地促进集约节约用地、改善农村面貌、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农村产业化调整等。虽然工程技术难度不大,但是因为涉及到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实施起来的难度倒也未必小。要实施好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审计,在最大程度上防控审计风险,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如何防控国家审计风险,笔者认为,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正确认识审计风险,增强风险意识。有效控制审计风险的关键是谁?是我们审计人员。我们首先要牢固树立风险观念,提高防范风险的责任意识以及识别风险的能力,恪守应有的谨慎与合理的怀疑,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审计风险,防止审计失败。

2.要不断加强和提高审计人员自身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审计队伍素质的高低是防范审计风险的关键,是防范审计风险的一项重要举措。随着经济环境的发展,审计对象的复杂程度不断提高,审计难度和风险有攀升的趋势。这无疑对审计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审计人员不仅要精通财务会计知识,还要掌握经济管理、信息技术、法律等专业知识,所以说,要做一个优秀的审计人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作为一个审计人员,应该懂得经常了解各个行业的宏观政策,并进行对比分析,发现其风险环节所在;另一方面,要深入了解被审计对象的管理和经营体制,对其内控环节及制度的完整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同时还要具备敏锐的职业判断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要不断完善和提高国家审计机关的自身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强有力的内部约束机制;要实行审计公开,建立审计风险的外部监控机制;要建立合理的审计管理体制,使审计机关从人、财、物到法律形式上均保持其真正的独立,消除审计执法受当地党政领导行政干预的不利影响,以达到减少和规避审计风险的目的。

4.严格按照审计程序,紧扣审计要点,即风险防控点实施好现场审计。土地整治项目审计首先应该关注项目选址、规划、建库、立项环节。是否存在利用项目审批管理权违规设卡、故意刁难、吃拿卡要;项目审查中串通作假;在项目立项和规划设计、投资预(决)算审查过程中,任意降低和提高审查标准,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审查,违规指定、照顾特定关系人参与评审等。项目设计和预算编制及审查环节是否严格实施测绘、编制设计和预算、是否听取当地乡政府和村委会及村民意见,有关部门审查是否严格到位。

审计中要特别关注项目实施环节。在项目实施前期,是否根据下达的项目建设任务书和预算,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完成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中所包含的项目建设目标和主要技术指标、工程公开招投标方案、工程监理组织形式、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计划、财务、权属、档案管理等制度是否合理。项目的实施是否实行公告、工程招投标、项目法人、工程监理等管理制度。通过查看业务资料,审计是否存在规避招投标或者虚假招投标,降低标准或者弄虚作假帮助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招投标,工作人员与投标单位串通泄露标底等。

要关注项目施工单位是否按照项目设计和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建立质量责任制,明确工程及标段的项目经理,对出现质量问题和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是否返修或返工。完成的工程量是否经项目承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签证确认。

要关注监理单位是否依照项目设计、有关技术标准和相关合同进行工程监理,对工程投资质量和进度进行控制,承担监理责任。在项目施工质量监管、工程量审核过程中,监管人员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相互串通放松质量监管,降低建设标准和工程质量或者虚报工程量,弄虚作假变更设计套取资金等。

对于工程决算和验收环节,主要应关注决算的依据、内容、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对部分工程进行抽查,审计其工程结算是否真实准确、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程序、不按质量标准验收项目。在项目竣工验收过程中,有无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或者干预项目验收工作;验收工作人员任意降低验收标准,不按规定程序验收,帮助不合格项目通过验收等。

资金审计是审计的关键,对于每一项审计任务来说,基本上都是以资金为主线来开展。资金审计要关注项目资金是否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款专用,专账管理,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或挪用现象;项目实施是否按照预算批复严格执行,有无自行调整情况;组织、实施、管理项目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工程施工费、设备费、其他费用、不可预见费等,是否按国家有关定额标准执行。项目工程款拨付的依据、程序是否合规、手续是否完备。超合同支付工程款的问题在工程审计中是一个敏感点,如某县土地整治项目2005年立项,2006年10月开工建设,合同规定的现场完工竣工日期为2007年4月,但从施工单位的施工记录看,大多数标段的最后一次现场工作报验时间是2009年底,现场完工时间大大滞后于合同规定时间。且完工后未及时办理工程验收,而2010年又遭遇暴雨,部分标段形成灾毁,致使审计组对工程的施工质量,工程量实际完成情况缺少判断的依据。至审计日止,该项目尚未办理与施工单位的工程结算,更无法进行项目竣工决算和整体验收。什么原因呢?违规超合同付款较为严重,造成工程结算难以办理,影响项目验收。审计发现,该项目5个标段最低的付款比例达到87.36%,有的标段付款比例已经超过90%。由此造成施工单位迟迟不和项目建设方办理工程结算,影响项目验收进度。

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范文3

一、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为现统筹城乡区域发展保驾护航

(一)统筹城乡发展奠定了土地综合整治的基础

市是浙江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先行之地。这几年来,市陆续出台了一些列行之有效的政策制度,为进一步实现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奠定了坚实的经济、社会、政策基础。(见下表所示)

年份出台政策

1999《市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规划》

2000《关于推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五个一工程”的实施意见》

2003把推进城乡一体化确立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五大战略”之一

2004《市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

2007《市打造城乡一体化行动纲领》

2008启动实施了城乡就业、社会保障、户籍制度、新居民管理、涉农体制、村镇建设、金融体系、公共服务、规划统筹等改革的“十改联动”

200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连续6年列全省第一,增幅连续6年超过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200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来源中主要来自工资性收入(7769元),约占全部收入的60.6%,家庭经营性收入(3973元)占31.32%,两者之和占91.92%,并且有相当离土人员已在城镇置房定居。因此,种、养殖业产出已不再是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大大降低,这就为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两新”工程建设加快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建设步伐。自“两新”工程启动以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表现为:促进了城乡间资源优化配置,改善了农村环境质量,拉动了农村投资消费,助推了农民创业就业,深化了城乡配套改革。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是“两新”工程建设中的基础性和关键性工作。两者有机结合,互相促进,互相提升。

(三)国土空间的布局进一步优化。我们坚持把“一个确保、三个不变和一个不突破”(即:确保农民的权益和利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变、农用地的用途不变、农用地的量与质不变;不突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作为前提,克服“重用地、轻复垦”、“重数量、轻质量”等问题。

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多管齐下整合推进

(一)规划编制和实施为城乡用地布局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保障。一是加强两大规划的对接融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市域规划、“1+X”村镇布局规划、城乡一体新社区规划加强互动衔接融合,力求“两规合一”,做到美丽生态、节约集约。二是着力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的编制。加快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市级规划大纲已通过国土资源部审查,到今年年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可基本结束。

(二)当好项目立项的“守门人”。2009年年底,市提出“六定七步”法,规范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项目的组织实施要点和项目立项报批。“六定”就是定题、定性、定量、定时、定位、定序;“七步”:第一步是依据县级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第二步是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论证;第三步是组织土地权利人听证;第四步是被搬迁农户签字确认;第五步是编制城乡一体新社区建设暨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第六步是在新老规划过渡期内,市、县(市、区)、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承诺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安置用地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纳入允许建设区内;第七步是县(市、区)、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申请立项。全市按照“六定七步”法加快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项目的立项报批。

(三)资金筹措多措并举。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把村庄整治资金、农田水利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资金等相关涉农资金整合起来,用于扶持“两新”工程建设中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以发挥各项资金的叠加效益。二是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加快银行融资进度。三是加大奖励力度。在落实省政府每亩6000元以奖代补资金的基础上,市政府再对宅基地复垦给予每亩4000元的奖励,其中各县(市、区)每亩配套2000元。

三、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初步成效显著

目前,全市已启动建设新市镇中心集聚区77个、一般集聚区224个,改造集聚农户22041户,其中新市镇15095户、城乡一体新社区6946户。目前我市已经省厅批准立项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21个,另有24个项目正在报批之中,合计45个项目。(见下图示)

(一)城乡区域国土利用空间布局得到调整和优化。按照“1640300”现代化网络型大城市规划目标,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逐步把全市856个行政村17000多个自然村集聚到40个左右新市镇和300个左右城乡一体新社区,并统筹安排城乡产业发展、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项目的新建农房的土地节约率均在50%以上,初步遏制了在城市化进程中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不断扩大的趋势,城乡居民建设用地开始向好的方向发展。

(二)改善了农村环境质量、节约了社会投资和资源。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逐步把整治重点从“五化一配套”(道路硬化、河道净化、环境洁化、村庄绿化,转到以环境洁化为主的垃圾收集处理和各项村庄整治成果巩固上来,村庄整治覆盖面不断扩大,不仅显著改善了村容村貌、生态环境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而且节约了社会投资和资源。

(三)民生得以改善。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按公寓房安置测算每户农户平均资产将由约15万元增加到60万元左右,再加上多余住房出租、入股参与产业和商业用房开发、土地流转金、创业职业培训资助补助、社保补贴等,农民可获得长期稳定收入。

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取得的启示

(一)领馆重视,落实任务。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建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指导协调和督查推进机制。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市、县(市、区)两级农办要负责研究制订相关政策、牵头组织协调工作。三是加强工作考核。今年,市委、市政府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各县(市、区)和市级部门(单位)党政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并加大考核权重。

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范文4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是指:一是根据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将零散自然村进行撤并,向规划中心村或保留的自然村集聚,对配置不当,利用不合理的分散、闲置、废弃的农村居民点(户)、村社集体管理用房用地实行复垦,将其复垦为耕地或可转为耕地的园地及其他农用地。二是指根据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将分散在农村的闲置的废弃砖瓦窑用地,废弃的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倒闭企业用地或搬迁企业的原有用地和废弃矿山等废弃工矿用地实施复垦,将其复垦为耕地或可转为耕地的园地及其他农用地。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管理。

第四条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负责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办理项目入库审批、监督承担单位实施项目,负责组织项目的验收、指标和收益的管理,会同区农业等相关部门验收复垦项目,申请市国土房管局抽查确认项目复垦面积、新增耕地面积和新增耕地质量等级;区农业部门加强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土壤质量和后期利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区土地整理中心为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的承担单位,负责筹集复垦项目资金,开设建设用地复垦专户,确保复垦经费专款专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项目区测绘、设计、编制实施方案;负责项目的入库备案、组织实施和竣工资料报送工作。

第六条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应当维护土地权利人(复垦项目区集体经济组织及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应当征得土地权利人同意。村、社集体使用的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代表同意。

第七条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必须坚持项目法人制度、施工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施工合同制、实施公告制、项目审计制等管理制度,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验收标准和相关建筑规范要求。

第八条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申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土地权利人自愿申请;

(二)项目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报;

(三)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

(四)实施同一项目区域相对集中同一村社或镇范围内;

(五)单个复垦项目实施区域不超过同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两个行政村;

(六)复垦片块与周边农用地连为一体,有利于复垦后的生产经营管理;

(七)具备复垦后宜农用途的管护利用条件;

(八)实施年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第九条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遵循以下申报程序:

(一)每年10月30日前,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申报下年度的复垦计划。

(二)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应在每年12月30日前,对下年度计划复垦项目进行审查;组织踏勘、核实项目范围、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土地权利人意愿和周边土地利用等情况并出具现场踏勘意见书;向市局报送下年度复垦计划。

(三)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根据市局下达的年度复垦计划,在当年8月30日前向市局申请当年复垦项目入库核查备案,并办理通过核查备案项目的入库手续。

第十条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资料:

(一)拟选点土地权利登记状况表和拟选点地类统计表;

(二)拆旧建新对照表;

(三)建新处地类图斑统计台帐;

(四)拟复垦项目区和建新区1:1万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图;

(五)拟复垦区权属证书(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

(六)建设用地抵扣或无须抵扣的明细表;

(七)土地权利人自愿申请表;

(八)项目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文件;

(九)项目区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镇村建设规划图;

(十)项目区实地现状照片(按单个区块提供具有明显参照物的远、近景照片各一组以上);

(十一)项目区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使用权人签定的复垦协议书,复垦协议应明确项目位置、面积、土地权属、安置补偿方案、权属调整方案、违约责任等内容;

(十二)集体使用的建设用地复垦,须提供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代表同意的决议;

(十三)项目区所在地农民群众意见征求表和汇总表;

(十四)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十五)以承担单位名义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补偿及后期管护利用协议;

(十六)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料。

第十一条项目承担单位申报复垦项目应提交的资料:

(一)提交项目备案申请表;

(二)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

(三)项目片块1:500规划图和项目单体工程设计图册(含项目区勘测报告);

(四)承担单位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复垦协议书;

(五)资金来源证明;

(六)项目实施前及项目规划公告;

(七)项目评审材料。

第十二条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项目实施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建设用地复垦项目领导小组,并派专人现场协调管理,在项目区公布拟实施项目的工程量、投资和工期要求,接受群众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项目承担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对项目投资、进度、工期、安全和合同管理进行现场监督,并派驻专职代表负责现场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质量要求

(一)新增耕地图斑范围内的建筑物必须全部拆除,砾石及瓦砾含量不超过15%。

(二)同一田块内田面应保持平整;高差应与周边农田相一致,路、沟、渠与周边农田相连。土壤耕作层不小于40厘米,达到农作物耕种要求。

(三)坡度大于15度的,应设置成水平梯田(土),不同水平梯田(土)间高差在1米以上应设置石砌田(土)坎。

(四)复垦区内道路布局合理畅通,结合周围耕地设置相连的生产路,路面夯实或硬化。

(五)复垦区应布置排水沟,复垦为水田的应有沟渠配套,无水源保证的地方,应建造灌溉用的蓄水池。

第十四条项目竣工验收

项目验收按“初验—竣工验收—验收确认”的程序进行:区土地整理中心组织初验,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市国土房管局组织验收确认。承担单位申请项目竣工验收应提交的资料:

(一)项目竣工验收申请书;

(二)项目竣工报告及其相关附件;

(三)1:500复垦项目规划图和单体工程设计图;

(四)1:500复垦项目竣工图、现状图和1:1万复垦前后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及电子光盘;

(五)工程审核报告;

(六)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及批复文件;

(七)新增耕地测算报告;

(八)新增耕地分等报告;

(九)工程监理总结或农民群众监督资料;

(十)土地权属调整报告;

(十一)新增耕地符合补划基本农田条件的图件、表册、责任书;

(十二)复垦前后对比照片(按单个片块提供具有明显参照物的远近景照片1组以上)和土地整治标志、标识牌照片;

(十三)招投标资料和相关合同、协议书;

(十四)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十五)工程移交及后期管护协议等资料;

(十六)申请项目验收的图、表、册及初验意见。

第十五条项目后期管护利用

在项目竣工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需要调整权属的土地进行调整分配,并同项目区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及时签定后期管护和利用协议,确保项目区工程设施的管护和土地的充分利用。

第十六条补偿补助标准及程序

(一)补偿补助标准。

1、退出农村宅基地及建(构)筑物补助标准。拥有合法宅基地且户籍在宅基地所属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自愿申请将宅基地交回集体经济组织并承诺整户不再申请使用宅基地的,按下列标准给予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退出农村宅基地及建(构)筑物的建(构)筑物补偿、宅基地使用权补偿、购房补助和土地所有权人收益后,征地时不再享有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补助权利。

(1)建(构)筑物补偿标准。拥有合法土地房屋权属证书且结构完整的房屋,参照现行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对建筑物进行补偿(见附表1)(以房屋产权证载面积为准)。拥有合法土地房屋权属证书结构不完整但尚有残值的房屋,对其房屋残值按50元/平方米给予补偿(按房屋产权证载面积)。

宅基地附属设施用地范围内的构(附)着物等按4500元/亩给予一次性综合补偿,构(附)着物等由土地使用权人自行清除。

(2)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标准为1.5万元/亩(以土地使用权证载面积为准)

(3)购房补助标准为2.0万元/人(以退出宅基地及建构筑物时在籍农业户口人数为准,不含挂靠人口)

(4)室内装修综合定额补偿标准(见附表2);

(5)土地所有权人收益。以市验收确认的减少农村建设用地指标为准,按1.7万元/亩的标准支付给土地所有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所有权人收益的90%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10%用于复垦后土地的后续管护和利用。

在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合法宅基地,但户籍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自愿申请将宅基地交回集体经济组织的,按本条(1)、(2)、(4)项标准补偿。

因继承或接受赠予取得宅基地并完善了继承或赠予手续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自愿申请将宅基地交回集体经济组织的,按本条第(1)、(4)项标准补偿。

建新拆旧或应拆未拆的,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范围内构(附)着物等按4500元/亩给予一次性综合补偿,构(附)着物等由土地使用权人自行清除。

2、自愿在经批准的规划确定的新村居民点新建或联建房屋的,其建(构)筑物补偿、宅基地附属设施用地范围内构(附)着物等补偿以及土地所有权人收益按本条(1)、(5)项标准执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按退腾的宅基地证载面积扣除新村居民点占用宅基地面积后,按1.5万元/亩标准补偿;建房补助标准为1.0万元/人(以在籍农业户口人数为准,不含挂靠人口)。

3、农村其他建设用地建(构)筑物补助标准。拥有合法产权证书的其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自愿申请并经批准纳入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的乡镇企业用地、农村公益事业及基础设施用地按本条(1)、(2)、(4)项标准补偿。废弃的砖瓦窑、矿山等无主建设用地,在复垦项目区进行公示无异议的,由项目所在集体经济组织作出书面说明,村、镇签署意见后再实施复垦,按本条(1)、(2)项标准补偿给所在集体经济组织。

土地所有权人收益按本条第(5)项标准执行。

(二)补偿补助支付程序

1、原宅基地(其他建设用地)及建(构)筑物补偿支付程序。

(1)清理丈量。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土所对纳入复垦范围的宅基地房屋占地、宅基地附属设施用地、其他农村建设用地等进行实地清理丈量、登记造册(面积以投影面积计算,单个图斑补偿面积不得大于实测1:500现状图实施面积)。

(2)公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清理丈量基础上,计算各原宅基地(其他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各项补偿费用后,在项目区较集中的地点张榜公示,公示期限7天,接受群众监督。

(3)审核。公示无异议并经项目所在国土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无误的,报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审核同意后,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协议,收回原土地房屋产权证书交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注销。

(4)兑现。复垦项目经市国土房管局入库备案后,项目承担单位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补助费用直接从专项经费中拨付到原宅基地(其他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帐户。

2、建(购)房补助支付程序。

(1)申请。原宅基地使用权人凭本人身份证明、户口薄、补偿协议、原房屋“两证”或房地产权证、商品房购房合同或房地产权证或去向证明、新建房证明等,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建(购)房补贴申请。

(2)公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在项目区较集中的地点张榜公示,公示期限7天。

(3)审核。公示无异议并经项目所在国土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无误的,报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审核。

(4)兑现。复垦项目经验收确认后,经审核符合建(购)房补助条件的,将建(购)房补贴从专项经费中直接拨付到原宅基地使用权人帐户。

3、土地所有权人收益支付程序。项目实施完成后,根据市验收确认的减少农村建设用地指标以及指标使用的进度分期支付到集体经济组织帐户。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该项资金专款专用。

第十七条工作经费。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的工作经费按照验收确认的减少农村建设用地面积计算。

属区土地整理中心投资并组织实施的项目,土地整理中心分别按1500元/亩支付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项目所在国土所工作经费;分别按200元/亩支付给项目所在村、社集体工作经费,专项用于复垦项目工作。

经区政府批准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投资并组织实施的项目,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别按3000元/亩、1500元/亩支付给区土地整理中心和国土所工作经费,用于项目申报、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入库备案、竣工验收的协调和管理工作,分别按200元/亩支付给项目所在村、社集体工作经费,专项用于复垦项目工作。

经验收合格下达减少建设用地指标合格证起一个月内,由项目组织实施单位一次性支付给相关单位。

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范文5

关键词:旧村复垦 城乡建设用地 增减挂钩 福建省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10(a)-0211-02

1 福建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取得的成效

1.1 增减挂钩的内涵

207号文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复垦,最终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的土地整理工作。[1]福建省实施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概念为重点立足于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在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内,通过经营性房地产和商服用地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办法,构建资金转移平台,使部分城市土地出让收益转移到农村,从而支持农村“造福工程”、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新农村建设、促进耕地占补平衡的机制。

1.2 取得的基本成效

福建省委、省政府、省国土资源厅从2009―2014年先后出台的多个文件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给予大力支持。2010年福建省国土资源厅提出指导意见,乡镇政府、村委会按照批准的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农村旧房拆除、建设用地复垦、新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新房建设及产权调整、补偿安置等工作,并加强新增耕地验收,对土地增减挂钩指标有偿使用费制定最低标准。在推动农村土地整治和新村建设方面,严格控制村民零星建房,禁止“一户多宅”,村民新建住宅必须签订旧宅基地退还协议,退还旧宅基地,同时制定鼓励措施,对使用挂钩指标的建设用地进行单列办理,提高办事效率。

经过多管齐下的多项措施,我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具体体现在以下五方面:一是自2010年实施以来全省已经实施旧村复垦规模6.6万亩,可新增耕地5.8万亩,核定旧村复垦挂钩指标4.7万亩,指标交易4.4万亩,已经完成复垦新增耕地1.6万亩(截止2013年8月),[2]对于福建“八山一水一分田”来讲是非常可观的,福建为山地丘陵地区,耕地后备资源潜力不足,这为福建每年补充耕地减轻不小的压力。二是针对因自然灾害造成住房倒塌和因灾严重危房的农民以及居住在地质灾害隐患区域的农民,是个福音,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在这些地区开展旧村复垦,不仅消除的隐患,又增加的耕地面积,是一举两得的好事。三是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市化建设用地与耕地存量的矛盾。省政府文件规定市、县人民政府使用耕地作为城镇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的,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时,必须有偿使用旧村复垦新增耕地指标,[3]这样实现了只要城镇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有占到耕地的,都必须要求农村拆除复垦出至少等面积的耕地。四是促进发达和沿海地区资金反哺落后地区和山区农村,让偏远地区、山区农村和农民都能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与公共设施,改善了农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造福了农民。五是通过旧村复垦,减少了农村闲置土地,减少了农村“空心房”、“空心村”现象,促进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2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存在的不足

2.1 缺乏推动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机制

目前旧村复垦只是做到补充耕地,改善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但是没有很好地起到推动新农村建设的发展作用。目前开展的旧村复垦大多数都是按货币安置,集中安置比较少,这样无法实现旧村复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可持续发展目标。个人认为主要原因一是经济落后地区资金严重不足,我省规定旧村复垦新增耕地指标使用费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标准(根据不同城市土地等别10~20万),不得高于每亩30万转让。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统计立项的1182个项目,平均每亩指标交易金额为24万元(截止2013年8月)。这24万费用主要用于项目土地复垦费(根据100个项目样本统计汇总为4%~8%)、项目管理费(省政府规定不得超过5%)以及项目拆旧补偿与新农村建设费用。如果是集中安置的,这些资金是不够的,乡镇财政又没有能力配套相应的资金,因此目前开展的地区,大多数都是“空心房”、“空心村”,复垦成本比较低,不需要集中安置的村庄。原因二是经济发达地方,村民积极性不够。经济发达的乡镇,倒是愿意从乡镇财政多拿出一部分资金,支持新农村建设,但是开展的旧村复垦却更不理想。原因是村民积极性不够,村民的意见不统一,村民不愿意把“小洋房”、“小别墅”换成商品小区房,导致乡镇政府工作不好开展。况且选择集中安置,周期都比较长,村民需要看到安置用地、安置规划方案才会同意搬迁,拆迁房屋,而且集中安置规划方案的论证阶段就需要很长时间,需要多次地征求村委会以及村民意见,所以大多数乡镇不愿意选择集中安置。

2.2 缺乏增减挂钩资金管理制度

目前我省只是明确挂钩指标使用费用于拆旧、复垦和依法补偿,剩余资金可用于新村和小城镇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尚没有直接针对增减挂钩所得收益的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这样缺乏统一规范化的增减挂钩资金使用管理以及监督检查管理,不利于发挥增减挂钩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益,而且增减挂钩剩余资金用途也有待加强拓宽。

2.3 新增耕地质量难以保证

一是旧村复垦部分在山地、丘陵地方,零星分散,开垦的耕地土壤肥力低,加之绝大部分新增耕地普遍缺乏行之有效的三至五年后续培肥措施,致使新开垦耕地质量低,生产能力差。二是如果是整村开展旧村复垦的,复垦的耕地比较容易恢复耕种;如果是规模小、零星分散,即使复垦为耕地,也很难保证农民会去种植,容易出现抛荒现象,如果长期抛荒,受到雨水冲涮,会造成耕作层变薄,土壤养分流失,耕地地力下降。[4]三是目前开展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无论复垦为水田、水浇地还是旱地,转让指标费用都是一样的,这造成很多地方复垦为旱地,耕地质量不高。

3 实现旧村复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可持续发展的措施

3.1 加强增减挂钩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

对于制定转让指标费用需要根据市场进行调节,首先是我省旧村复垦已经开展四五年,“空心房”、“空心村”的潜力在逐渐减少,推进的难度是逐渐地在加大,搬迁的成本也在逐渐提高,因此建议取消不超过30万转让指标费用限制或者设定更高的转让指标费用限制,才有利于旧村复垦可持续发展,推动新农村建设发展。其次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要制定出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要明确剩余资金除了可以用于“造福工程”项目公共基础设施配套以外,可以扩展到其他用途,例如可以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等,增减挂钩资金的灵活应用,有利于更好地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与推动新农村建设发展。再次目前筹集资金渠道较为单一,主要以转让指标来获取资金,应该发展多种途径,例如通过省市县政府投入、村企共建、项目融资、土地信托等方式;对于实现旧村复垦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实施多元化投资管理,产业化经营的旧村复垦运作模式。最后,建议政府要设计多样化安置模式,增加农民选择安置的方式,例如农民可以享受政策选择在县城购买经济适用房,可以选择在中心镇、中心村购买联排或单体独栋住宅,部分困难户、五保户可以选择公租房、廉租房加一定的货币补助等方式。

3.2 切实加强提高新增耕地质量

(1)以耕地质量等别制定转让指标费用。

建议按耕地质量等别高低转让指标费用,质量好、等别高的转让指标费用就高,反之就低。先行转让指标只能先按福建最低耕地等别转让,待项目验收好以后,结算剩余费用。[5]因此,项目验收组在验收的时候要评定复垦后的项目平均耕地等别。建议制定出台相应的耕地评定等别验收细则,给验收组提供依据。

(2)加强新增耕地的后续管护。

一是乡镇政府旧村复垦项目领导小组,负责督查新垦耕地的种植维护,落实新垦耕地的承包权;二是各村委会负责落实新垦耕地的种植、维护和地力培肥工作;三是项目验收后,可安排后期管护费,建立后续管护基金,对新增耕地实行培肥管护,对管护基金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后续管护利用,对新增耕地地力培育和耕种管护实行补助;四是组织人员定期下村检查复垦土地的种植情况,防止抛荒和非农建设使用土地,对容易出现改变耕种用途的地块列为重点对象加强跟踪,使复垦的新增耕地能及时有效利用;五是政府要出台一些政策,支持农户可以因地制宜合理耕种,例如可以种植茶叶、油茶等经济作物,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增强农户的种植积极性,改善土地生产效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3.3 构建适宜性评价体系

旧村复垦需要考虑与生态、经济、社会、文化等实际需求相挂钩,严格考虑旧村的实际发展能力、发展方向、发展定位等,尤其是部分旧村独具特色,就更需要构建相应体系进行适宜性评价,避免片面地追求挂钩指标收益,而忽略自身的资源优势和地域特点的发展定位,应将旧村复垦与当地特色农业、生态农业、旅游农业等新兴的产业发展相结合,实现旧村复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可持续发展。

3.4 构建城乡建设用地置换的保障体系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涉及到的主体是最底层基本利益的农民,他们属于弱势群体。增减挂钩过程中对房屋进行拆迁或是对土地进行征用,对农民的生产生活都产生一定的影响。所以,构建科学的保障体系能有效避免增减挂钩中出现的矛盾。[6]

首先,对农村土地进行合理的价值评估。各地政策对农村土地和房屋拆迁的价值衡量标准产生差异,所以需要构建科学统一的补偿标准,保证农民的生产生活质量,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其次建立资金保障体系,资金是确保旧村复垦的重要保障,也是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如何构建安全的资金保障体系成为今后研究的重要课题。最重要的是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加强法律保障,目前办理农村用地变更登记手续存在问题,应对占用的农用地依法进行合理审批手续,对建设用地转变为旧村复垦土地进行依法办理。这一系列的手续问题都需要完善新的法律进行保障。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如何有效合理利用土地成为当今的重要问题。旧村复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优化土地结构、并加强产业经济发展和推进城镇化进程。因此在增减挂钩实施过程中需要进行规范化和制度化的管理,建立相关保障体系以及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护,对旧村复垦进行合理规划,更要重视农民的切身利益。

参考文献

[1] 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R].国土资发[2005]207号文,2005-10-01.

[2] 中国国土资源报网[Z].http:///.

[3] 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增减挂钩的补充意见[R].闽政办[2011]197号文,2011-09-02.

[4] 杨巧玲.对城镇与农村建设用地挂钩政策的探讨[J].安徽农业科技, 2007(2):536-538.

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范文6

一、业务工作上水平

在日常业务工作中,做到“七抓”、“一落实”,实现了常规性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一)抓高产创建,粮食生产上了新台阶。

夏粮丰产丰收。全县38.97万亩小麦平均单产363公斤,比去年平均单产332公斤增31公斤,增9.34%,小麦单产连续四年创历史最好水平。全县小麦总产14.47万吨,比去年的12.74万吨增1.73万吨,增13.58%。

去秋以来,我县在小麦生产中认真落实国家促进粮食生产的各项优惠政策,深入实施小麦科技入户工程项目和小麦高产创建活动,充分发挥了科技在增产中的重要作用。一是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面积大。去秋,我县集中统一推广优质小麦良种面积达20万亩,占全县小麦总面积的50%。重点推广了临麦2号、邯6172、烟农24等优质高产小麦品种,全县小麦良种化大幅度提高,群体生长整齐,长势均衡,带动了小麦整体水平的提高。特别是临麦2号产量高、适应性强,深受农民欢迎。目前在我县种植面积占全县小麦种植面积的70%以上。据测产,良种补贴项目区小麦平均亩产达397公斤,比全县平均产量提高34公斤。二是组织实施了小麦高产创建活动,在许家湖、高桥、马站3个乡镇安排3个10亩田,3个100亩方和1个万亩片,经市局测产,许家湖龙泉站10亩田达到677.1公斤,百亩方达到627.1公斤。三是小麦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党的惠农政策激发了农民群众种粮积极性,对夏粮丰收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20*年全县核定小麦面积39.87万亩,农民享受国家粮食直补558.22万元、农资综合补贴2599.71万元。四是深化耕作制度改革,提高粮食复种指数,实现“双扩双增”。平原乡镇重点推广了麦套姜,丘陵乡镇重点推广了大沟麦套花生。在许家湖镇、姚店子镇、院东头乡推广麦套姜模式3000亩,小麦平均单产312公斤;在四十里堡镇推广麦套花生模式5000亩,平均单产286公斤,总增产小麦230万公斤。

(二)抓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有了保障。

今年重点抓了高效作物种植示范工程,在全县19个乡镇建立瓜菜标准化示范基地24个,在基地建设上大力推行“五个一”生产模式,即建立一套“一册两书三证”基地管理制度和以病虫害防治及用药记录为重点的生产记录,制定一个标准化技术规程,成立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一个永久性标志牌,产品收获前进行一次农药残留速测,合格率达到100%。指导农户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特别规定》开展生产,编印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3000册,示范基地户均一册,使标准化生产实现了有规可循。加强标准化管理和农产品质量检测,在示范基地农资经销处推行农药销售登记制度,建立农药销售台账,严厉查处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23种农药、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不得使用的14种农药和在茶树上不得使用的2种农药行为,规范投入品使用,防止产地污染。加强农产品生产过程的检测控制,省农业厅每年组织开展2-3次农产品例行检测,上半年共抽取我县芹菜、西红柿、茄子、黄瓜、辣椒、芸豆、小白菜等主要农产品10个样品,检测合格率达到100%,从源头上严把农产品质量关,保证了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消费安全。指导农产品加工企业积极开展农业“三品”认证,提升农产品市场知名度和竞争力。上半年认证乐福记花生牛奶为绿色食品,蒙山龙雾有机茶、万德大地有机花生两个生产基地。目前全县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数量分别达到25个、22个,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发展到5个。

(三)抓龙头企业作用发挥,农业产业化经营上了新水平。

为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产业化经营中的带动作用,今年按照国家、省、市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行年度监测的要求,狠抓“农”字号龙头带动作用的发挥。明确要求省、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要在县内建立标准化生产基地,并加大技术推广、农民培训、基地建设资金投入,对重点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对带动作用发挥明显,效果较好的龙头企业,积极推荐认定更高层次的重点龙头企业,对不能积极带动农户增收的将取消其重点龙头企业资格。上半年,我县青援食品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大地玉米有限公司、临沂世纪春食品有限公司被认定为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改写了我县没有国家级龙头企业的历史。目前,全县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展到31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5家,市级25家。指导宏华蔬菜、裕隆等省市级农业重点龙头企业建立企业自属基地2000亩,企业共为基地农户提供良种2.5万公斤,供应化肥2000余吨,发放技术资料3万余份,较好地带动了农户增收。上半年,推荐裕隆食品有限公司和明富食品有限公司为全市农业产业化优秀龙头企业。

(四)抓规范运行,合作社建设开创了新局面。

针对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多数运行机制不健全,规模小,带动能力弱,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求差距较大的实际,今年在合作组织建设上重点抓合作组织规范运行,切实发挥合作组织在带动成员发展生产、增收致富中的载体作用。按照《合作社法》要求,重点指导合作组织合理设置组织机构,建章立制,规范利益联结、民主管理、财务管理、利益分配、积累发展等机制,对达到条件的,积极引导其到工商部门进行合作社登记注册。目前全县已有106家合作组织到工商部门进行了合作社登记,取得了法人资格。涵盖了瓜菜、果品、畜牧业、花生、黄烟、桑蚕、中药材、茶叶等领域,入社总户数达到18866户。

(五)抓重点项目实施,农业基础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农业科技入户工程。今年,县乡39名科技入户指导员包扶全县5个乡镇50个村500个户,辐射带动1万户,以小麦生产技术指导为重点,组织技术人员进村入户,集中培训指导58场次,培训示范户及带动户2500余人次,发放明白纸5000份,宣传画1500张。重点推广了种子包衣、配方施肥、小麦精播半精播栽培、氮肥后移延衰高产栽培、病虫草害综合防治、化学调控等配套技术措施,小麦田间管理技术水平进一步提升,为夺取今年夏粮丰收提供了有利的技术支撑。据测产,全县500个科技入户示范户的1187亩小麦平均单产达411公斤,较前三年平均单产358公斤增加53公斤,增产14.8%。1万个辐射户的13743亩小麦平均亩产386公斤,较前三年平均单产345公斤增加41公斤,增产11.9%。示范户推广了半精播量播种,比示范户前三年亩节省种子投资11.5元;推广了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氮肥后移技术,亩节省肥料投资29.4元;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亩节约农药成本1.6元。平均每亩节约成本42.5元,加上增产增收,示范户比前三年亩平均节本增效125.2元,实现了双增100的目标。二是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完成春季取土样725个,化验土壤样品1190个,检测项次1.4万余个。

对每个土样养分含量进行检测分析,全面掌握了全县土壤养分含量现状,根据不同农作物对养分的需求,提出了科学合理的配方施肥技术意见,由农技推广部门“开方”,通过招标方式确定配方肥委托生产企业,生产企业按“方”生产,在全县19个乡镇建立配方施肥示范村76个,每村确定一名配方肥推广联络员,建立配方肥销售台账,发放施肥建议卡2万份,培训农民2000人次,春播作物生产中推广测土配方施肥20万亩,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和农业污染,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益。三是农业(种植业)污染源普查项目。完成了2544户、15万项次数据普查、表格填报及基础信息的微机录入工作,摸清了全县农业污染基本情况。四是标准粮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经省厅批准,现正在落实规划、定点定位。五是农业信息服务“三电合一”项目。“12316”电话语音系统开通运行,同时将*农业信息网进行网页更新,大栏目由19个增加到23个,通过各级农业信息网累计信息458条;六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会同县财政局等七部门制定了20*年度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方案,委托培训公告,通过公开报名的方式,由七部门联合,对报名培训学校进行实地查看、现场答辩、综合评审打分的方式,认定了县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县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县三元电子学校、县大众职业技术学校等四家培训机构为我县阳光工程培训基地,并分配了培训任务,全年计划培训农村劳动力1000人。制定了《阳光工程办公室规作规程》、《培训机构工作规程》等,使项目实施有的放矢,上半年各培训机构已全面启动项目实施工作。七是农业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工作。上半年安排小麦新品种试验11个、玉米新品种试验8个、农药新品种试验17个,为加快农作物品种、农药品种更新换代提供了科学依据。推广高效低毒农药新品种绿鹰防治花生蛴螬6000余亩。

(六)抓自身建设,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在全局深入开展“突破*,争创强县”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和以“比服务、比落实、比大局意识、比贡献”为主要内容的“四比四看”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一切为了发展、一切服从发展”的大局意识。全局干部职工以“*精神”为榜样,始终保持强势状态,以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千方百计为基层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为项目落地提供优质服务,受到了基层群众和投资商的一致好评。中层以上干部对全年重点工作目标公开作出承诺,自愿接受监督,局考核办加强重点工作节点考核,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局属企业管理,积极做好企业职工稳定、计划生育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维护了企业稳定。加快企业破产进程,维护好企业职工的利益。

(七)抓农资市场监管,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会议精神,我局牵头,公安、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配合,在全县开展了春季农资打假活动。重点打击假冒伪劣种子、农药、肥料和国家明令禁止生产、流通、使用的五种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截止目前,共检查农资经营业户372家,查处各类农资产品129993.*公斤,涉案货值39.25万元,立案29起,其中农药案件13起,查获禁用农药163.*公斤;查处肥料案件16起,查处标签标识不合格肥料129650公斤、药肥双效农药180公斤,净化了全县农资市场,保障了全县标准化生产顺利开展。上半年,在全县启动了“农药管理年”活动,广泛宣传《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等农业部关于农药管理的六项新规定。建立农药经营监管的长效机制,在全县农资经营单位推广“两账、两票、一书一卡”制度,即进货、销货有台账,进货、销货有发票,质量安全有承诺书和信誉卡,加强农药市场监督管理,落实党组成员和农业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农药经营业户实行包扶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辖区内不发生经销甲胺磷等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逐步建立诚信合法经营的农药经营新秩序。

(八)落实党的农村政策,保障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一是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制定了20*年减负工作意见和量化考核办法,逐级签订了减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为确保党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今年重点加大了对减负工作的考核力度,特别是增加了明查、暗访的频率。县减负办每季度开展一次暗访,当场打分,发现的问题及扣分情况当即向被检查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进行反馈;每月通报一次涉农及扣分情况。通过严格考核奖惩,确保了减负政策的贯彻落实。全面落实减负“四项制度”,将农民建房、中小学收费、药品价格等三个方面存在的问题作为今年农民负担专项治理的重点,开展了专项治理。迎接了全市减负检查和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的减负工作调研,受到了省市领导的一致好评。二是认真抓好农村土地承包集中整治和土地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工作。以农村土地经营权证换发补发为契机,进一步纠正土地承包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全县需换发补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共969个村、267305户。在全市率先完成了所有村的情况调查摸底、土地证工本费收取和农户土地承包信息微机录入等基础性工作。

为加快工作进度,对土地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工作每周一调度、一通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随时进行解决,促进了工作的顺利开展。组织全县19个乡镇农经站长参加了全市土地流转培训班,为实现全县土地规模化经营奠定了基础。三是加强农村财务监督管理。完成了农村会计换届工作。对农村两委换届时提拔的农村会计以及不合格的农村会计,及时按《*县农村会计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进行了任免,新更换农村会计119人,指导乡镇加强新任农村会计政策和业务培训,确保尽快进入角色。规范完善农村民主理财小组1040个,选举民主理财小组成员3537人。加强乡镇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和村级代管资金专项审计,对全县19个乡镇38个村的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的拨付、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共审计转移支付资金2219万元、乡镇代管村级资金5100万元,保证了专款专用,杜绝了违规现象的发生。村两委换届后,指导乡镇对村干部进行了任期和离任审计,共审计资金6.29亿元,其中查处违纪案件5起,违纪金额8.9万元,追回损失7.12万元,党纪处分6人,撤职1人。四是认真做好侵害农民合法权益上访案件的查处工作。根据市农业局临农办字[20*]8号文件要求,对全县涉农突出问题进行了排查摸底和专项整治,排查出到市以上突出涉农案件13起,县减负办及时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建立了农业突出案件数据库,实行重点管理。落实党组成员包乡镇抓涉农排查工作。加强信息搜集和上报工作,及时掌握动态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争取工作主动权,尽量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今年以来共查处涉农案件33起,较去年同期减少14起,其中土地案件25起,农村财务案件6起,农民负担案件2起,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二、重点工作搞突破

将招商引资、高效作物种植作为全年重点工作,层层分解任务,落实目标责任,序时推进,节点考核,努力实现重点工作有突破。

(一)齐抓共管,全员参与,实现招商引资工作新突破。

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在年初局内部成立专业招商队伍、落实招商引资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招商工作力度,按照党组成员分工情况,将招商引资工作分成五个组,每名党组成员与所分管的单位为一个招商小组,单位内部全体成员每人扣发1000元工资作为保证金,每个小组年内保证完成1000万元以上的招商任务。全局干部职工白天抓业务,晚上搜集信息,周一至周五抓业务落实,周六、周日外出抓招商。人人心中有压力,身上有担子,招商氛围空前高涨。上半年先后到深圳、青岛、日照、淄博等地与有关客商进行了广泛接触、洽谈,宣传推介了我县招商优惠政策和良好的投资环境。截止目前,已同青岛奥兰贸易公司初步达成投资协议,计划投资550万元,建花生、蔬菜加工厂;与某福口居美食有限公司达成投资意向,计划投资500万元在我县发展餐饮服务业;与山西一客商达成投资意向,计划投资1500万元,在我县建食品加工厂;与日照投资人张守旭达成的投资800万元建设辣椒生产加工项目,已经县招商局立项,正办理有关手续,待开工建设。

(二)规范提升,稳步发展,实现高效作物种植新突破。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高效作物种植水平,带动农民增收,我局将高效作物种植纳入重点工作,局直12个业务站室每站室选择一个乡镇建立两处高效作物种植示范基地,其中一处是新建冬暖式大棚基地,一处是规范提升原有基地。新建基地面积不得少于30亩(冬暖式大棚30个以上)或者面积不少于10亩的连片食用菌生产,规范提升面积不少于50亩(冬暖式大棚50个以上),并对该项工作进行单项考核。局直各业务站室在全县确定了12个保护地瓜菜生产基地,作为规范提升对象,基地总面积2431亩,大棚个数2073个。按照有合作社、有生产记录、有标志牌、有与之挂钩的龙头企业的“四有”标准进行规范提升,目前已指导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12个,设立基地标志牌12个,有1296户建立了生产记录,并确定新发展高效作物种植基地10处,计划新发展高标准冬暖式大棚780亩。通过实施高效作物种植示范工程,带动全县瓜菜种植面积14万亩,其中早春拱棚、大棚瓜菜面积6万亩。大力发展花生等经济作物种植,全县花生种植面积达到38.4万亩。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工作作风不扎实。个别单位抓工作不实,情况掌握不全、不深、不透。二是责任心不强。与自己无关的事不愿抓,不想抓。个别单位内部责任不明,负责同志对下属不敢管,不敢问,工作无起色。三是工作效率不高。有的同志工作中存有畏难发愁思想和等、靠、拖的思想。四是招商引资工作进展缓慢。

四、下步工作打算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下步工作中努力做到“五个加强”、“三个推进”和“一个提高”,确保全年工作任务目标圆满完成。具体是:

(一)加强重点工作节点考核,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1、举全局之力,强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落实。一是招商信息搜集。加大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力度,严格奖惩兑现,进一步调动全局干部职工招商积极性,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招商信息搜集上报、筛选工作,对有价值的信息,落实专人靠上联系,紧盯不放。二是对前期在谈项目继续落实专人紧盯,密切接触,督促加快进度,确保有实质性进展。同时,积极与县招商办等部门联系,全面了解和掌握项目落地所需手续、办理程序,积极为项目落地提供全方位服务,确保项目尽快落地建设。

2、高标准开展好高效作物种植新建示范基地建设。对确定新发展的10处高效瓜菜种植基地,抓住夏秋结构调整的有利时机,提早规划,提早确定地片、品种、面积,搞好土地流转、建棚技术指导和相应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等工作,确保新建基地上档次、上水平,促进全县高效作物种植在质和量上都有大的提升。对现有高效作物种植基地进行规范的,要严格按照生产基地有生产记录、有标志牌、有合作社、有与之挂钩的龙头企业“四有”标准进行建设,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加强龙头企业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1、积极为龙头企业发展提供政策信息服务。抓住省政府支持鲁南经济带发展,出台优惠政策促进龙头企业发展的有利时机,积极向上争取专项扶持资金和信贷支持,促进农业重点龙头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

2、指导农业重点龙头企业搞好自属基地建设,引导龙头企业加大基地建设投入,积极按照与国际接轨的质量标准组织农产品生产加工,提升全县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加强农资市场和农产品质量监管,保障消费安全。

1、以开展“农药管理年”活动为契机,落实领导包乡镇、包案件工作制度,延伸监管范围,重点对农资家庭店开展拉网式检查,从严从快查处违法经营国家明令禁止在蔬菜、茶叶、果品上使用的农药等农资产品行为,积极宣传农业部关于农药管理的六项新规定,构建农资经营市场新秩序,保障全县农业生产安全和消费安全。

2、以迎奥运、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为目标,扩大农产品质量例行检测范围和频率,对全县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超市开展例行检测,严把农产品生产、销售等各环节质量,确保奥运期间我县农产品质量不出任何问题。同时,围绕高效作物种植,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指导全县标准化示范基地按照《*县蔬菜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汇编》组织开展生产,所有示范基地全部建立规范的农产品生产记录,为推行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奠定基础。

(四)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指导,实现规范有序发展。

抓住工商部门放宽合作社登记注册条件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大对合作社登记注册工作的指导,帮助基础较好的合作组织按照《合作社法》要求尽快完善相应制度、章程,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合作组织,及时指导其到工商部门进行登记,明确合作社法人地位。同时,积极指导具备条件的合作社开展内部资金互助,发挥合作社在带领社员发展生产、增收致富的作用,实现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

(五)加强农业信息服务,满足基层群众需求。

充分发挥农业信息服务“三电合一”项目作用,通过农业信息网、“12316”农业信息服务热线电话、*电视台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农业信息服务。以信息数据库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电话语音系统,保证其内容涵盖面广、针对性强、操作性强,做到有问必有答、有求必有应,努力打造农业信息服务的新模式,切实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实际需要。继续与电视台、远教中心等部门搞好协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搞好农业电视节目编辑与播放,提升农业信息服务的档次和水平。

(六)推进高产创建活动开展,保障粮食有效供给。

不失时机地组织开展好玉米高产创建活动。落实玉米高产创建高产攻关技术措施,推行工作目标责任制,确保关键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玉米千斤县目标顺利实现。指导小麦良种繁育农户搞好小麦良种晒、贮等各环节技术指导,搞好种子收购工作,实施好25万亩的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进一步提升全县粮食生产水平。

(七)推进重点项目实施,巩固农业基础。

测土配方施肥项目,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方法,确保各项工作压茬进行,加快土样化验进程和各类基础数据资料的整理、汇总、信息微机录入,及时提供准确可靠的化验结果。针对不同地块、不同作物,提出配方施肥指导性建议,为配方肥生产提供科学依据,保证秋作物生产中大面积推广应用,同时要不失时机地搞好瓜菜保护地、果园等地片的夏季取土样工作;标准粮田建设项目,按照批复方案,分解任务,与有关乡镇搞好衔接,全面推进实施;科技入户工程项目,以玉米高产创建活动为依托,在各生产关键时期,增加入户技术指导次数,保证关键技术措施的推广应用,为实现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提供技术支持;农业(种植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做好微机录入信息后期修订工作,开展好水样、土样的取样调查等工作,确保按时上报基础数据信息。搞好相关档案材料的汇总整理及入档工作;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加强委托培训学校监督管理,指导各培训学校合理确定培训班次、培训专业,尽快搞好培训学员的招生工作,按步骤有条不紊地开展好培训,保证培训效果和培训人员有序转移。

(八)推进农村政策落实,构建和谐新农村。

一是圆满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工作。重点抓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印刷、签订,农村土地经营权证打印、发放等工作,确保年内圆满完成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的换发补发工作。加大土地整改方案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采用乡镇随机检查、减负暗访等形式督导整改方案落实,结合土地证换发补发,进一步整治农村土地承包中存在的问题,依法保障农民土地合法权益。二是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贯彻落实全省加强农民负担监管、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电视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强农惠农政策,切实做到已经实行的政策不能变,已经给农民的实惠不能减,还没有落实到位的要抓紧落实。深入开展减负专项治理,坚决制止面向农民的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组织好上半年减负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巩固减负工作成效。三是加强财务监督管理,加大专项资金审计监督,积极组织开展农村会计电算化管理试点工作,在全县全面推行农村会计电算化管理,提高农村会计规范化管理水平。四是认真搞好涉农案件的接待、调处工作。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和领导班子成员包重点案件制度,加大查处力度,及时化解矛盾,确保奥运期间全县农村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