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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评估及指导意见范文1
关键词:独立董事监事会公司治理
独立董事制度起源于英美,该制度实际上是在其公司治理"一元制"结构的传统约束下的选择。目前而言,独立董事制度对我国公司治理中发生的作用实在有限,绝大部分公司中的独立董事即使不是摆设, 也谈不上对公司治理发挥多大的作用。在现行体制下,独立董事本身独立性不能有效确保,不能有效制约董事会和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和公司整体利益。独立董事制度冲击了我国现有公司治理制度,特别是与监事会存在职能重叠,互相弱化并存,产生了一系列问题。
一、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存在问题分析
中国公司设独立董事先是为了满足香港联交所的上市规则,尔后成为中国公司"境外上市"的普遍惯例,最后发展成一项对于全部上市公司和部分金融公司的法定要求。⑴我国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可以说上是与国际惯例接轨,但其作为一个监督机制却没有发挥其应有的功能。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困境
1.任职不独立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而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实践中,董事会提名占绝大多数,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名的比例次之,董事会专门委员提名、上级主管部门推荐以及公开招聘的比例较小。⑵董事会基本上成了大股东的人或信托人。这种"出身"而引发的怀疑很难消除,毕竟"这有些监守自盗的味道"⑶。
再者,《指导意见》规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该规定不合理。独立董事与公司股东、董事、经理等长期共事所建立亲密的私人关系,容易形成董事会成员间的利益共同体,使得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大打折扣。
2.经济不独立
"如果我们期望独立董事积极工作并以法律责任来督促他们(内部董事和关联董事等),就应该让独立董事获得与其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相应的报酬。"⑷《指导意见》规定,独立董事的薪酬由该上市公司予以给付。这就出现了一个有趣的激励现象。上市公司给予独立董事的薪酬越高,则独立董事便受到激励,于是更有动力与激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而越有动力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独立董事便越难以保持独立性;而其越无法保持独立性,其对公司管理层施加的约束便越多,其薪酬的决定者又会反过来影响其薪酬。因此进入了一个欲独立而不得的怪圈。
(二)独立董事制度之畸形体态
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的职能存在着重叠与冲突,其原因在于两者在监督功能方面异曲同工,这从现有立法上看尤为明显:《公司法》第54、55、119条规定了监事会、监事享有的职权,而根据我国现有的关于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的职责包括:(1)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做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股东大会;(4)提议召开董事会;(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6)可以再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⑸经比较,两种制度重叠、冲突严重。更为甚者,《指导意见》把对关联交易的审查、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本应有监事会执行的职权都转移给了独立董事。⑹此外,根据《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对重大关联交易又发表独立意见的权力,而证监会的《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中也有要求监事会就关联交易是否公平、有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发表意见的规定。⑺
二、独立董事制度存废之思考
如前文所述,欲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融入现行治理框架中,既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效用,又避免与监事会的冲突,是十分困难的。如果我国采用独立董事制度,则势必要重新界定监事会的权力范围,避免机构的重复设置,而这种做法在实践中的效果当然不如在原有基础上完善已有制度更加有效。⑻因此有学者提出,要从根本上避免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制度叠床架层,减少监督资源的不必要浪费,应从制度上革除当前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并存的格局,授权公司自由选择独立董事制度或者监事会制度。⑼
笔者十分赞同这个观点,应放手公司自由选择适合本公司的治理模式。但从《公司法》来看,我国已从立法层面上确定了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已经是不可逆的了,但是上市公司为减少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的冲突,可以只设立独立董事。而非上市公司则还未作此规定,因此在这些非上市公司中,应当授予其自由选择公司治理模式。
三、独立董事制度之改革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他们的独立性并且避免导致质量低下的集体决定的'团队思想'"⑽,有效的董事会应当在独立董事和其他董事之间达到平衡,使得公司成本最低。鉴于前述独立董事存在之问题,独立董事制度有必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革。
(一)确保独立董事独立地位
首先,从聘任上。在提名上可保留董事会、股东(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股份)的提名权,而在选举程序上,提名股东为控股股东时,对其所提名的独立董事的表决权加以限制,但在提名股东非控股股东时,仍允许其享有表决权。
其次,从薪酬上。要使独立董事较好的保持其独立性,其薪酬的确定及发放应不属于公司。因此可由证监会领头设立一个薪酬基金,专门给独立董事发放工资,并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独立董事予以奖励。
再次,从其权限上。"只有权力相当,才能达到以权力制衡权力的目的。"⑾独立董事究其本质也是"董事",也当然享有董事所享有的权利义务,其只是在制度设计上要求其具有独立性。应当赋予独立董事予抗衡其他董事的权利,这样才更能保证其独立性。
最后,从任职期限上。独立董事任期不宜过长,否则独立董事易与公司其他董事、经理形成比较亲密的私人关系,有影响其独立性之可能。独立董事任职期限应与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但不应当连选连任,而只任一届(或只能任一届,但在间隔一定年限后可以被重新提名),如此有利于保持独立董事之独立性。
(二)对独立董事进行相关培训及建立独立董事能力评估体系
独立董事在履行相关职责时固然要依靠其自身经验及"直觉",但这是不够的,现在公司的治理越来越需要相关的专业知识,正如在公司治理、董事会和董事能力开发等方面有着丰富的国际经验,在业界享有极高声誉的美国资深公司治理专家鲍勃・加勒特教授所言:"大多数董事会和托管人目前缺乏专业性。"⑿而且"一些人被选举为董事后几乎不需要经过任何入门指导或培训,更不用说接受系统的董事能力培训了……如果他们但真的是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就会强行挤进公司中自己擅长的某一领域,或者选择不做实质性工作,当然这些也是非正式的……"⒀因此,对于首次被任命为独立董事的人员由公司组织进行适当的培训,并在其任期内进行后续的培训,以保证独立董事具备基础的能力,以评估和监督公司的状况及其他使其可以更好的评估董事会及其他会议所听到的信息的能力等。⒁
(三)确保独立董事确实履行职责
因为独立董事身份存在其特殊性,其在公司实际工作时间并不长,无法及时、完整知悉公司有关信息。"独立董事大多依赖经理层向其提供信息,这些信息不可避免地存在虚假、误导、歪曲。而且,由于经理层出于自身利益,总是倾向于'报喜不报忧'。"⒂所以独立董事不具备很好的信息条件去履行职责。因此应当确保公司管理层按期将公司情况全面、坦诚及合理的告知独立董事,赋予独立董事质询管理人员的权利,并要求独立董事确实履行职责,同时应完善相应归责制度。⒃
(四)完善相应的激励及约束机制
独立董事的激励制度,一方面可由证监会予以奖励,另一方面可由公司给独立董事以期权⒄,如此可使得独立董事更有动力去工作。根据国外的经验,除了向独立董事提供现金和股票期权外,还向独立董事提供至少一种其他形式的非现金收益,主要是递延的报酬方案、退休方案、健康或人寿保险、慈善报酬计划和每日特别津贴。⒅
对独立董事的约束机制的健全,明确法律所规定的义务和责任是其中一个最重要的环节。倘使独立董事不能在监督和战略控制等方面履行自身的职责,则他们要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⒆而证监会可以将严重违反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独立董事列入黑名单,禁止其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其他高管职务。⒇
行文至此,可以发现,改变独立董事的思维和行为方式,从各方面确保其独立性,以便使独立董事能够适应他们所承担的角色和任务,并能够轻松接受公开的能力评估及检测,所有的这些都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但是,笔者相信,在中国的现有实践经验之上的总结反思及借鉴,我国的公司治理模式将逐步完善,最终形成一套较为成熟的公司治理经验。
总之,任重而道远。
注释:
⑴方流芳:《独立董事在中国--假设和现实》,省略/paper/64283/,访问日期:2012年3月1日。
⑵刘俊海:《现代公司法》,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468页。
⑶刘钦、吴师法:《浅析我国独立董事"不独立"现状及其出路》,载《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学报》,2007年9月第三期。
⑷殷少平:《关于独立董事制度的思考》,载2001年4月25日《中国证券报》第16版。
⑸赵旭东主编:《商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319页
⑹见《指导意见》第5条第2项及第5项。
⑺符启林:《论文我国独立董事制度之完善》,载《政法评论》2002年卷。
⑻倪建林:《公司治理结构--法律与实践》,法律出版社,2000版。
⑼刘俊海:《公司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464页。
⑽【英】英国独立董事协会:《董事会标准--改善你的董事会标准》(第三版),李兆熙等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年版,第61页。
⑾马更新:《独立董事制度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04年版,第234页。
⑿【美】鲍勃・加勒特:《董事会绩效》,机械工业出版社,李亚译,2005年版,第87页。
⒀同上,第187页。
⒁对于独立董事的选择,应当有一套公认的才能评估标准,同时配套某种形式的考核通过程序,并在独立董事任职期内每年予以考核,对于考核合格者,由证监会授予"独立董事执照"。如此一来,独立董事之专业性应可以有效提升。
⒂顾功耘、罗培新:《论我国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几个法律问题》,载《中国法学》,2001年第6期。
⒃参见唐清泉、叶艳芬:《独立董事行权的有效性与实现途径--基于独立董事问卷调查的研究》,载《经济管理》,2006年11月。
⒄从独立董事独立性考虑,此期权应当有相应上限,这样才能利用期权达到有效地激励效果。
⒅参见段从清:《独立董事制度研究》,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85-186页。
⒆参见李兮芝:《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发展现状及其制约因素的研究》,载《经济论坛》,2009年5月第9期,第44页。
⒇但这并不妨碍实行违法行为的独立董事的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但是相应的,独立董事制度的设计也应当包含相应的免责制度。若由于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时尽到了忠实义务和注意义务,虽然给公司及股东造成了损失,独立董事也是可以免责的。因为,独立董事并不是其行为的受益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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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评估及指导意见范文2
关键词:雷电灾害 风险评估 问题 建议
中图分类号:P4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8(c)-0225-01
雷电是发生在因强对流天气而形成的雷雨云层间和雷雨层与大地之间强烈瞬间放电现象。雷电一般产生于对流发展旺盛的积雨云中,伴有强烈的闪光和隆隆的雷声的同时,还常伴有强烈的阵风和暴雨,有时还伴有冰雹和龙卷风。雷电往往对人员、牲畜、建筑物、电子电器设备等带来损害,甚至引起火灾和爆炸事件。特别是近年来由于高层建筑的不断增多和大量现代化的办公设备投入使用,雷电对人们生产生活的危害越来越大,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也愈来愈严重。加强雷击防范,对雷电灾害进行风险评估,已变得越来越重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向前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关系着国计民生重大工程项目的增多,提高重大工程项目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保证其安全正常运转,是开展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的终极目的。无数事例足以证明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十分重要,它对完善防雷减灾体系、促进国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具有良好的推动作用。
1 雷电灾害的危害
自然界的雷击分为直击雷、感应雷。直击雷是雷雨云对大地和建筑物的放电现象。它以强大的冲击电流、炽热的高温、猛烈的冲击波、强烈的电磁辐射损坏放电通道上的建筑物、输电线、室外电子设备、击死击伤人、畜等造成局部财产损失和人畜伤亡。而感应雷是由于雷云层之间和雷云与大地之间放电时,在放电通道周围产生的电磁感应、雷电电磁脉冲辐射以及雷云电场的静电感应、使建筑物上的金属部件、管道、钢筋、和由室外进入室内的电源线、信号传输线、天馈线等感应的雷电高电压,通过这些线路以及进入室内的管道、电缆、走线桥架等引入室内造成放电,损坏电子、微电子设备。直击雷和感应雷的入侵通道不同,其次是由于被保护的系统屏蔽差、没有采取等电位连接措施、综合布线不合理、接地不规范、没有安装浪涌保护器(SPD)或安装的浪涌保护器不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等,使雷电感应高电压及雷电电磁脉冲入侵概率大大提高,损坏相应的电子、电气设备。
2 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的重要性
灾害风险评估可以从广义与狭义两方面来理解。广义的灾害风险评估,是对孕灾环境、致灾因子、承灾体分别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灾害系统进行风险评估;狭义的风险评估则主要是针对致灾因子进行风险评估,即从对危险的识辨,到对危险性的认识,进而开展风险评估,通常是对致灾因子及其可能造成的灾情之超越概率的估算。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属于灾害评估的一种。雷电灾害风险定义为由雷击导致的建筑物及公共设施内的可能平均年度损失。通过对评估项目现场的详细勘察,采集相关数据,结合有关气象资料及设计图纸,依据国标规范对数据具体分析,计算出精确的评估结果,并提出相应的雷电防护设计指导意见。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应该成为开展综合防雷的必经程序,是实现科学防雷、全面防雷的基础和前提。
通过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可以达到:(1)更全面反映评估对象的防雷现状。准确估算建筑物遭受雷击的概率;当邻近建筑物遭受雷击时,对所评估对象的间接雷击损害风险;雷电波通过服务设施侵入时,对所评估对象的雷击损害风险。(2)知道可能遭受雷击的主要风险分量,提前做好相应防护措施。对防雷对象所在地的地理、地质、气象、环境等条件作充分调查勘测,并结合详细的设计图纸(包括土建、设备、初步设计等分册)取得可靠数据后,把现场勘查采集到的数据,经科学的计算和处理,提供最翔实的评估结果,有针对性采取相应雷电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3)更合理地采取防雷措施,避免因盲目而造成浪费。从经济价值上知道雷电防护的必要与否,并采取恰当的雷电防护措施,既达到雷电防护,又节约防护成本。
3 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3.1 缺乏配套的实施办法或细则
开展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是社会防灾减灾的一部分,是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有效手段之一。在施行的《气象法》、中国气象局的《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均对气象灾害的风险评估做出了规定,但缺乏配套的实施办法或细则。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作为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的组成部分,实施过程中上同样缺乏有力的政策文件支撑,给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管理、操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建议在“宏观政策”上狠下功夫,把握雷电风险评估工作的发展思路,不断推动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3.2 闪电定位资料应用缺乏规范指导和约束
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分项目预评估、方案评估及现状评估,目前开展的大都是建设项目的方案评估,对建设项目提出科学合理的安全对策,指导施工图的防雷设计。对于雷评报告,要反映评估项目的目的和内容,更重要的是评估项目的评估结论。不同的评估单位虽有一定的差异,但大都采用了气象资料和规范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如普遍运用的闪电定位等历史资料就属于气象资料之一,但现价段不同产品的闪电定位设备,整体性能和参数都存在着一定差异,其所采集的资料也缺乏统一性,导致了在闪电定位资料的应用过程缺乏相应技术规范指导和约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闪电定位资料在评估报告中的科学性。建议尽快编制出台“闪电定位技术规范”或“雷电预警技术规范”,以促进闪电预报预警工作的开展,也规范闪电定位资料的开发与应用,提高雷评报告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健康评估及指导意见范文3
“十二五”期间是我市经济以风电产业为龙头,各项综合经济实力快速增长的时期,也是我市卫生事业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再上新台阶的重要时期,为充分利用各种政策资源,进一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升以防控重大传染病为主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保驾护航,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市“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方案的通知》要求,参照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手册》和市政府《市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及考核评估标准》相关内容,结合我市疾控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以改善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市民健康素质为目的,以实施疾病预防控制等各项业务工作为重点,进一步深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注重规模发展与内涵建设并重,努力建立起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疾病预防控制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我市疾病预防控制水平。
二、总目标
从我市实际出发,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目标为主线,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逐步建立一个适应我市经济发展水平、适应人民健康需求、以政府为主导的疾病预防控制服务体系。到2015年,我市疾控各项业务工作指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三、业务工作与主要指标
(一)基础指标
1、加强人力资源建设,科室设置进一步完善。按照卫生部《关于疾控机构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根据我市目前疾控工作实际情况,积极向政府部门申请扩编,至2015年,市、县两级能够在目前编制的基础上各增加编制15名,从而保证科室的设置能够按照卫生部疾控机构岗位设置要求在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实验室检测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综合管理七大类专业岗位上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工作职责进行合理的科室设置和布局。
2、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疾控体系网络。进一步延伸现有的县(市、区)疾控中心、乡(社区服务中心)、村(社区服务站)三级疾控体系,在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日益完善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社区在疾控工作中的职能作用,逐步形成以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网顶,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为中间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网底的三级疾病控制网络。建立起全市公共卫生信息网、疫情报告管理网、卫生监测信息网、计划免疫信息网。实现互连互通,资源共享,为全区医疗卫生单位和社会提供不同层面、不同功能的网络化卫生信息服务。
3、建立一支以高素质业务学科带头人为核心的人才队伍。中心各业务科配有本科学历以上人员,各业务科培养1名本中心学科带头人和1-2名青年业务骨干,争取全中心有2名以上业务骨干成为市学科带头人,逐步形成一支公共卫生知识扎实、知识面广、现场实践经验丰富又熟悉临床医学知识的疾病预防控制队伍,能够熟练应对未来多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业务指标
1、疾病预防与控制
(1)传染病预防控制
到2015年,传染病总发病率与“十一五”期间相比保持持平或下降,医疗机构传染病漏报率≤2%,报告及时率≥95%,暴发疫情及散发疫情规范处置指数≥0.8,传染病监测完成率达到100%,暴发疫情调查率100%,疫情报告督导覆盖率≥60%,网络直报覆盖率保持100%。(2)免疫规划
深入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到2015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5%,新生儿首针及时接种率≥90%,规范接种单位覆盖率≥90%,疫苗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监测覆盖率及规范处置率达100%,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95%,入托、入学儿童接种证查验率≥95%,新生儿入网率≥98%,接种监测报告覆盖率100%,流动儿童接种率≥90%。
(3)鼠疫防治
“十二五”期间,鼠疫防治仍然是我市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全面开展鼠疫防治知识宣传工作,到2015年鼠疫疫源县及疫源县毗邻乡镇的群众、外来务工人员、进出检疫卡人员鼠疫预防“三报三不”制度知晓率≥90%;市县两级鼠防专业人员在省级实验室培训率达100%,建成一支业务技术全面,现场处置能力强的鼠疫疫情处置队伍;所有医务人员掌握疑似鼠疫的诊断及报告程序,鼠防知识测试及格率达100%;扩大鼠疫动物疫源地监测面积,对距离居住区、工人作业区、水源等较近的动物疫点进行保护性灭源;继续落实鼠疫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完善《鼠疫应急预案》,做好疫情物资储备;做好鼠疫菌株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鼠疫生物安全事故。
(4)艾滋病防治
至2015年,我市疾控机构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点覆盖率达100%;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质量控制合格率达100%;艾滋病高危人群预防服务措施覆盖率≥30%;接受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和病人被随访的比 例达100%;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庭获得关怀、支持和服务的比例达100%;艾滋病高危人群检测结果知晓率≥60%;艾滋病感染者/病人配偶或固定性伴的hiv抗体检测率达到40%。
(5)结核病防治
继续加强活动性肺结核病人的发现和治疗管理工作,确保新涂阳病人治愈率≥85%;逐步开展耐药肺结核病人监测、治疗和管理工作,降低结核病人发病率和死亡率;到2015年以县为单位,医疗机构肺结核病人报告率、病人转诊率、病人系统管理率超过95%,结防机构肺结核病人追踪到位率和病人家属筛查率超过85%;痰涂片镜检室间质量保证体系覆盖率达100%。
(6)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
在“十二五”期间,市县两级疾控部门要逐步开展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等慢性病的防治与监测工作,并负责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对社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和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十二五”期间,市级建成一支专门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队伍,从事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人员比例≥20%,定期举行以鼠疫等重大传染病为主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做到反应迅速、处置有效;进一步完善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预案体系完整率达100%;对应急物品及时进行检查、补充,应急物品储备齐全率达100%;按月对当地传染病谱进行排序,制作疫情简报,为政府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提供科学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报告及时率、现场调查处理率和及时率达100%。
3、职业病防治与农村饮水工程水质监测
在“十二五”期间,市疾控中心在原有取得2名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的基础上,计划至少培养1名以上人员取得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同时积极争取经费购置职业病诊断设备,取得“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开展尘肺、职业中毒等职业病的诊断工作;各县(市、区)设置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开展接触粉尘作业、化学物作业、物理因素作业以及机动车驾驶等劳动者健康检查工作。对我市“十一五”期间已经完成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水质卫生每年进行两次监测。
4、实验室检验
根据目前各县(市、区)疾控中心实验室情况,应尽快加强实验室建设和工作人员的引进培养,至2015年,确保实验室检验人员占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20%,以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检验能力,保证常规检验工作有序开展,并不断引进新技术,开展新项目,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扩大检测项目范围。同时积极参加国家和省上组织的实验室间质量控制,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提高检验检测水平。
5、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每年对国际组织和国家确立的卫生宣传纪念日或重大、重点疾病预防控制期间开展的主要卫生宣传活动次数≥8次,至2015年,目标人群重点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75%。
6、技术培训与指导
至2015年,专业人员岗位技能培训率达100%,对下级单位专业培训率达100%,继续医学教育合格率≥90%,专业人员下基层指导人均天数每年≥15天,专业人员指导覆盖率≥85%。
四、重点项目建设
1、市级疾控中心鼠疫实验室建设项目
计划于—20xx年在肃州区郊区建成占地面积8000m2(征地8000m2,建筑面积m2)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生物安全三级鼠疫实验室,承担市鼠疫等重大传染病病原学、血清学检验与培训任务,预计所需项目经费925万元。
2、职业病诊断项目
“十二五”期间市疾控中心要开展尘肺等职业病诊断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必须有高仟伏光机及相关的仪器设备,主要包括进口1000ma拍片透视数字光机、激光洗片机、便携式肺功能检测仪等,预计所需项目经费298万元。
3、市疾控中心检验室改造项目
计划于“十二五”期间完成艾滋病、麻疹、病原细菌实验室共460㎡的改建工作,建成符合国家生物安全二级标准的实验室;将微生物实验室150㎡改建成洁净实验室;将理化实验室590㎡改建成洁净、恒温、恒湿实验室。以上改建面积共计1200㎡,预计所需项目经费360万元。
五、保证措施
1、深化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明确政府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承担的责任。重点要围绕疾控机构职能定位、人员配置标准、机构建设装备、绩效评估及考核标准等,加强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规范化建设,增加人员编制和经费投入。
2、加快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优化人员配置。严格执行执业资格、岗位准入以及内部考核制度,新招聘的疾病控制专业人员,必须具有预防医学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加大研究生学历人才的引进力度,为建立一个贮备高素质业务学科带头人的人才系统打下战略基础。强化和完善继续教育制度,采取形式多样的培训方式,加强卫生应急人员培训,通过送出去和请进来等培训学习方式,培养学科带头人和青年业务技术骨干。
3、以制度加强业务管理,以考核督促指标完成。将规划指标按年度进行分解并列入市卫生局《卫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中与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签订,同时由疾控中心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签订《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分管领导抓科室,科室抓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到人。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中心科主任业务工作会议,由科长汇报工作进度完成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每半年对责任书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健康评估及指导意见范文4
关键词:商业银行;赤道原则;SWOT分析
中图分类号:F83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031(2011)05-0073-04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1.05.18
一、引言
赤道原则是目前得到各国银行界普遍认可的可持续金融的行动指南,是一套基于国际金融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政策和指南创建的、由国际主要金融机构参与起草、旨在评判和管理国际项目融资中的环境和社会风险问题的自愿性金融行业准则[1]。该准则提倡金融机构在项目融资中应对该项目的运行可能带来的环境和社会问题尽到审慎性核查义务,只有申请人能够证明项目运行对环境和社会负责的前提下才可进行融资。赤道原则的出现与始于20世纪7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密切相关。伴随着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进行和深入,越来越多的非政府组织意识到,除了企业自身缺乏社会责任的行为会造成环境和社会问题外,给这些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金融机构也是很重要的幕后推手。因为金融机构给企业提供了资金,就意味着金融机构对该企业行为和项目的认可[2]。所以,能够动员起巨额资金的大型跨国金融机构理应承担起更多更大的社会责任。在此背景下,2002年10月在伦敦召开了一个由荷兰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主持、9家商业银行参加的会议,主要议题是讨论项目融资中的环境和社会影响问题,以及这些问题可能对银行声誉和利益产生的影响。随后设立的工作组经过多次讨论,决定在世界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的政策,特别是国际金融公司保障政策的基础上创建一套旨在管理与项目融资有关的环境和社会问题的指南。这套指南由花旗银行、荷兰银行、巴克莱银行和西德意志州立银行等4家国际领先银行起草,并于2003年6月由10家国际领先银行率先宣布实行,这套指南就是赤道原则。2006年在广泛征询各方意见后,赤道原则经历了一次较大的修订,并于2006年7月开始实施。现今,赤道原则已成为国际项目融资中的行业标准和国际惯例[3]。目前全球已有60多家主要金融机构成为接受赤道原则的“赤道银行”或“赤道金融机构”,我国的兴业银行也于2008年10月率先宣布接受赤道原则,从而成为国内首家赤道银行。
SWOT分析法是一种企业内部分析方法,即根据企业自身的内在条件进行分析,找出企业的优势、劣势及核心竞争力所在。其中,S代表优势(strength),W代表劣势(weaknes),O代表机遇(opportunity),T代表挑战(threat)。本文运用SWOT分析法,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应用赤道原则的优势、劣势,指出我国商业银行应用赤道原则的机遇和面临的挑战。
二、我国商业银行应用赤道原则的优势
1.低碳经济的大背景。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而言,节能减排、绿色经济、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等理念已得到社会各界普遍接受和认可,整个社会已有了相对成熟的环境保护意识,这对我国商业银行接受赤道原则而言是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2.商业银行的实力。我国商业银行经过多年的发展,整体实力得到了极大的提升,经营理念也日益成熟和国际化。国内的商业银行如果想在激烈的国际金融业竞争中取得更大的进步,要在国际金融界得到更广泛的认可和接受,加快“走出去”的进程,在融资过程中接受赤道原则是一个很现实的选择。同时,国内商业银行的客户群更加多样化,有很多涉外客户。因此,在融资过程中按照国际惯例运作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我国商业银行在竞争中的地位。而且目前很多商业银行已引入大型跨国金融机构作为战略投资者,这其中有一些早已接受赤道原则的赤道金融机构,如花旗银行、汇丰银行等,有相当成熟的经验和制度设计可供借鉴。对引入赤道金融机构的国内商业银行来说,有可能争取到他们对本行在赤道原则实施等各方面的支持。
3.对国内各种形势政策的了解。虽然与外资金融机构相比,国内商业银行在赤道原则的研究方面显得相对滞后,但相对于在国内经营的外资金融机构,国内商业银行对所处地区的经济形势、政府政策、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知更为深刻准确,享有“地利”之便。在对项目融资进行环境和社会风险评估时更易与当地实际需要相结合,并且在国家倡导节能减排的大环境下,更容易获得当地政府的积极配合与政策支持。
三、我国商业银行应用赤道原则的劣势
1.赤道原则的本土化不够。目前我国相关部门虽然已出台了很多有关绿色信贷的原则,但国内的商业银行还未能将其与赤道原则的准则相结合,以制定出适用于国内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实施细则,且各行标准差异较大,尚未形成统一的涉及环境保护和社会问题项目融资的监管措施,标准不完善。
2.国内相关环境社会标准与国际金融公司的《社会和环境可持续性绩效标准》及《行业特定环境、健康和安全指南》存在一定差距。对于接受赤道原则的银行来说,在项目融资过程中不仅要按照国内的环境和社会方面的法律法规办事,而且要和借款人共同参照国际金融公司的两个重要文件进行项目的环境和社会风险评估。目前,由于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国内的相关标准与国际金融公司的标准和指南有一定的差距,一些具体规定相对滞后,比如在国内广为各界诟病的拆迁问题、劳动安全问题等。这种差距带来的问题就是在就具体项目进行环境和社会因素评估时,对已达到我国标准但未达到国际标准的项目融资如何处理,或是第三方在论证和监督时可能会由于找不到相对应的国内规范而产生不同的认识,进而影响到具体项目的评估和资金运作。
3.国内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亟待提高。对于接受赤道原则的商业银行而言,较高的风险管理水平是实施赤道原则的基础。而目前国内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与西方同行存在较大差距。如何根据国内相关节能减排和绿色信贷的指导原则、赤道原则和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政策等对拟融资项目进行风险程度的划分、对不同风险的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对存在潜在风险的项目和企业进行跟踪监督、加强授信过程中和贷款使用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制定合理的风险控制程序等,是接受赤道原则的银行必须要做的基础工作。
4.国内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意识有待提高。在我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商业银行是一支非常重要的力量,其在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取得了迅速的发展,但同时商业银行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却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一些重要经营行为如信贷资金流向、信贷规模控制等,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国家调控政策有相当大的偏差,使得商业银行给社会公众留下只注重自身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整体效益的印象,而对社会责任的漠视将不利于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长期以来,我国银行界对环境和社会问题的重视不够,有些银行将其归结为环保部门及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事情,与银行的经营和发展无关,或是把履行社会责任看成是一种慈善行为[4]。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银行界应认识到,关注环境与社会问题既是银行的社会责任,也是与银行业务、银行发展密切相关的活动。赤道原则恰恰是世界先进金融机构在探寻如何更好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过程中形成的为各界广泛认可的金融机构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
5.专职与兼职人员的储备缺乏。赤道银行在对项目进行社会与环境风险评估时,会涉及诸如社会学、环境学、经济学、金融学等多个学科、多个领域,专业性很强。所以在实施赤道原则的过程中,一方面需要熟悉环境与社会风险评估及授信审查的复合型人才作为专职人员;另一方面需要一些社会专业人士如环境与社会问题专家充当兼职人员,指导和辅助银行开展相关工作。而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对赤道原则总体上仍处于认知阶段,尚缺少深入细致的研究;银行业内普遍缺乏熟知赤道原则的专职和兼职人员的培训和储备;信贷人员也缺少环保方面的专门知识及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这会严重制约银行对项目的筛选及项目环境社会影响的评估;加上银行内部相关的机构设置、规章制度、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这些都会制约我国商业银行对赤道原则应用[5]。
四、我国商业银行应用赤道原则的机遇
1.金融体制改革及入世带来的竞争机遇。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和2006年12月“入世”过渡期的终止,国内商业银行要直面来自于外资金融机构的全面竞争。这对提升国内商业银行的经济实力、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而言是难得的历史机遇。为了在国际竞争中取得地位和优势,就必须接受国际金融业的共同游戏规则,赤道原则就是其中之一。如果我国商业银行在项目融资决策中没有尽到相应的环保和社会职责,将会招致社会各界的不满;相反,我国商业银行如果接受了赤道原则,并切实做好其本土化的工作,将会扩大自己在国际上的影响,有利于国内银行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和金融风险评级,有利于国内银行获得或保持良好声誉,保护或增加市场份额,更好更快地融入金融全球化的浪潮中。
2.低碳经济的提出和发展及政府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以低能耗、低污染为基础的“低碳经济”无疑是当前世界经济的热点,而节能减排也是中国缓解能源约束、减轻环境压力、保障经济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十一五”以来,国家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国家环保部等多部委一直致力于推动“绿色信贷”,并进一步将绿色概念推广到“绿色财税、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等领域。在政府层面,2007年7月原国家环保总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了《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环境违法的企业和项目进行信贷控制,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11月银监会吸取“赤道原则”的部分理念,印发了《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指导和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防范高耗能、高污染风险,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2008年1月24日,原国家环保总局和国际金融公司在京签署合作协议,决定双方将共同制定一批针对中国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绿色信贷指南[6]。这样的经济大背景下以及各种有关绿色信贷政策的出台,使得国内商业银行接受赤道原则有了良好的经济大环境。商业银行有可能在国内相关政策的指导下,通过与赤道原则的结合提高赤道原则的可操作性,积极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通过信贷环节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信贷投放,积极支持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为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提供资金帮助。
五、我国商业银行应用赤道原则的挑战
1.在我国目前众多涉及污染项目的企业中,中小企业为数众多。这些企业大多数不能满足银行的信贷要求及资本市场的融资要求,其发展中所需资金更多的是来自民间资本或自筹资金。因此对这些游离在正规金融以外、很少与商业银行发生融资关系的涉及环保和社会问题的中小企业而言,商业银行很难通过赤道原则的应用发挥相关的制约作用。
2.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仍是各项工作的重点。如何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仍是一个难题。国内商业银行如果接受了赤道原则,就有可能导致一些涉及国计民生的项目由于环境和社会因素的评估不符合赤道原则的严格审批条件而难以获得必要的资金支持,或者可能会加大项目的成本以消除或减轻对环境的不良影响。这对国内金融机构的发展、国民经济的运行而言都将是一个两难选择。
3.地方政府的配合。我国尚属于发展中国家,这一时期对各地方政府而言,工作重点无疑是千方百计地促进本地区经济的发展,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政绩的考核指标大多也与经济发展有关。如前所述,如果一些地方政府准备引进的项目由于在环境和社会因素的评估方面不达标,商业银行拒绝提供资金支持,从而可能影响到当地经济的发展,那么在我国现行体制下就不排除地方政府在地方保护主义的作用下向商业银行施加压力,试图通过行政方式来改变商业银行的决策,这势必会影响赤道原则规范作用的发挥。因此,各商业银行在落实赤道原则时不得不考虑的一个问题就是目前仍较为盛行的地方保护主义。
4.来自外部的监督与压力。对于接受赤道原则的赤道银行来说,宣布接受赤道原则就意味着要自觉接受来自银行外部的社会力量的监督,这种社会力量包括各种媒体和民间组织。目前全球的非政府组织发展迅速,在国内也有同样的趋势。这些组织对各国的经济和社会运行正发挥越来越大的影响力,其中包括各种关心劳工权益问题、环境保护问题的团体,还有专门对银行业进行监督的民间组织。这些组织和机构虽然在理念、机制、政治倾向上存在各种差异,但国外的实践和国内的现实都表明,民间组织的监督和舆论对项目融资的影响巨大。当国内商业银行宣布接受赤道原则之后,这些组织和机构的目光必将更多地放在国内商业银行项目融资的过程上。如何更好地应对外部力量的监督、处理好与媒体之间的关系是国内商业银行在准备接受赤道原则时必须给予充分重视的问题。
5.主要利益相关者的认识。由于国内缺少赤道原则的实践经验,与商业银行有关的利益各方对赤道原则、国际金融公司的《社会和环境可持续性绩效标准》及《行业特定环境、健康和安全指南》的认知度有限。而接受赤道原则之后,商业银行势必要在项目融资过程中严格遵照执行。如果商业银行和借款人、投资者等主要利益相关者的沟通机制不健全,没有在前期做好宣传工作,使借款人和投资者充分意识到接受赤道原则的重要性,就有可能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出现借款人由于不愿经历繁复严格的环境和社会因素评估而离开,使得银行客户流失,同时也要面对投资者对银行经营效果的担心。
参考文献:
[1]唐斌,赵洁,薛成容.国内金融机构接受赤道原则的问题与实施建议[J].新金融,2009(2).
[2]陶玲,刘卫江.赤道原则:金融机构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国际标准[J].银行家,2008(1).
[3]高山.赤道原则与商业银行发展研究[J].华北金融,2009(6).
[4]张长龙.接受赤道原则,促进金融和谐[J].特区经济,2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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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历史性不动产评估 国际评估准则 方法与选择
一、问题提出
历史性不动产评估是不动产评估中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梳理文献发现,国内的研究文献相当有限,且多数是非评估界学者从文物价值评估及保护的视角研究的,通常是从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等方面进行评估(李秀清、李宏松,1998;张湃,2010;刘洪丽,2011),以及“申遗”视角下国内历史城镇的价值评估(孟超、张靖华,2008),并构建了文物价值(历史、艺术、科学)、存在状况价值(原真性、完整性、可观性)、社会文化价值(社会、文化、经济)、濒危性(发展、环境、自然灾害、旅游)等多级大遗址价值评估体系框架(戴俭,2012)。非文物性古建筑的难点在于建筑又非建筑、文物又非文物的双重特殊性,其价值的影响因素包括普通房地产价值的影响因素和文物价值的影响因素两大类(吴守志、金建清,2005)。国际评估准则理事会的《IVS230――不动产权》以附件形式对评估历史性不动产权益需要考虑的事项给出了指导意见,以规范和指导评估师在不动产评估执业中科学、充分地考量历史性不动产评估问题。限于资产评估的发展时间较短等原因,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并没有针对历史性不动产的具体条款。
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历史性不动产众多,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及旧城改造进程的加快,如何借鉴国际评估准则及英美评估准则,制定或完善我国历史性不动产评估的相关准则,对评估历史性不动产价值并科学地加以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二、历史性不动产的含义、范围及评估的影响因素
(一)历史性财产与历史性不动产
历史性不动产属于历史性财产的一种类型。一般而言,历史性不动产是指公众认可或者政府组织官方认可的与某一历史事件或历史时期有关、具有国家传统的建筑风格以及拥有文化或历史重要性的不动产。历史性财产则是一个十分宽泛的术语,它包含很多的财产类型。一些历史性财产被恢复成它的原始状态,一些进行了部分的恢复,有的则完全没有恢复,如建筑物的外观等。历史性财产也包含部分适用于现代标准的财产,如内部空间以及性能已经非常现代化的资产。
(二)历史性不动产的范围
由于历史性财产在文化和经济上的重要性,不同国家政府相关部门都制定了相关措施来保护特殊的历史性财产或包含特殊建筑物或历史效益在内的整个区域。联合国教科文世界遗产词汇组织对文化遗产和文化财产定义为:“文化遗产,三类资产能够被认可:(1)纪念物。建筑学作品、不朽的雕塑和绘画作品、考古性质、碑文、窑洞的元素或结构以及这些特性的结合,从历史、艺术或科学的角度来说,都具有非常显著的价值。(2)建筑群。独立的或连接在一起的建筑群,由于其建筑风格、唯一性或历史地位,从历史、艺术或科学的角度来说,都具有显著的价值。(3)遗迹。人类的作品或人类和自然共同的作品,包含考古遗迹等,从历史、美学或民族学或人类学的角度来说,都具有显著的价值。“文化财产是指著录在世界遗产名录、符合至少一种文化遗产标准且经过了真实性检验的财产。”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历史性财产都需要官方指定文化财产的认可记录,很多具有文化和历史重要性的财产通常也被认可为文化财产。
《IVS230――不动产权》附件历史性不动产权益评估所指的历史性不动产包括以下四个特征:(1)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建筑及文化;(2)法定的或者受到法律所保护的;(3)使用、修改或处理时受到限制与禁止;(4)在某些司法管辖区,有义务允许公众频繁的进入。
(三)历史性不动产特性对评估的影响
与一般不动产评估不同,历史性不动产的评估需要考虑很多与其重要性、知名度、典型性等相关的因素,一般包括:
1.法律及法令保护。历史性不动产往往拥有历史、文化或者环境意义,许多历史性不动产是掌握在公共部门的手中,诸如历史建筑物、纪念碑、考古遗址、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及艺术品等,其价值兼有普通房地产价值的影响因素和文物价值的影响因素,后者一般包括历史因素、人文因素、科学因素、艺术因素、纪念因素、教育因素等。同时,相关的法律法规会对此类不动产的使用、处置等制定严格的规定,以保护历史性不动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及可持续性。
2.使用、修改和处理上的各种限制。历史资产是无法替代的,尽管他们的物理状态恶化,他们的经济效益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增加。评估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其有效使用年限,在一些状态下,可能会是几百年。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17指出,一些历史资产除了历史价值还有服务潜在,比如说历史建筑作为办公用楼。对于其他历史资产,其服务潜在是受其资产特征限制的,比如说纪念碑和遗址。
3.财政补贴、税率或免税。在一些司法管辖区内,资产所有者可能获得的财政补贴、税率或免税情形,这也是评估师应当考量的因素之一。
4.历史性不动产特性和评估目的。对历史性不动产进行评估时,需要对其特性和评估目的的下列事项进行考虑:(1)修复和维护成本。可能需要考虑历史性不动产修复和维护成本,这些费用会影响资产的价值。(2)历史性不动产的使用。对历史性不动产的法律保护措施可能限制其使用、使用程度以及改造或改变用途,如土地用途的限制条款、自然景观或野生动物的栖息地等。(3)一些特殊的考虑,根据“修旧如旧”的原则,复原或维修历史性不动产应当采用适当的施工方法、材料来修理、修复、磨光或复原,以保持历史性不动产的原貌。同时,也应当按照现代技术条件下的等价不动产当前的效率和性能,考量影响其价值的法律和法令保护特点和程度等问题。(4)历史性不动产所处的土地或地址都将限制其使用。反过来,任何限制也都将影响历史性不动产的整体价值。
三、历史性不动产评估方法及其选择
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基本的评估方法都适用于历史性资产的评估。
(一)市场法
鉴于历史性不动产的历史性、独特性和科学文化内涵千差万别,市场上的可比案例有限甚至为零。市场法适用于能够找到与目标历史性资产的历史特性相似的可比较资产,但资产的历史特性可能改变通常已经给出的可比较资产的属性的优先级顺序,找到与目标历史性资产的历史特性相似的可比较资产特别重要。选择可比较资产的标准包含建筑风格、资产规模、与目标资产相关联的特殊文化或历史、考虑了历史性资产的分区、许可使用、法律保护和集中程度的所处位置的相似性。可比较的资产需进行很多调整,诸如地理位置的不同、修复或复原的花费或特殊的产权负担(如限制性条款等)等。调整通常在下列情况下进行:(1)对目标资产进行修复或复原需要花费,但可比较资产不需要。(2)目标资产存在特殊的产权负担,如限制性条款或保留地役权,与可比较资产有差异。随着我国非文物古建筑市场的放开和相应法规政策的出台,历史性不动产的市场交易实例已渐次增多。
(二)收益法
当历史性财产完全用于商业目的时,可以使用收益法来进行评估。在此方法下,历史财产不同的物理特性有助于使其适用于收益法的使用条件,此时恰当地反映所有修复、适应或维持资产特殊性质产生的必要的成本就变得尤其重要。在工作需要时,必须考虑获得必要的法定许可所花费的时间和成本。
1.文化、环境、教育和历史价值等预期收益的考量。一般而言,由于历史性不动产具有特有乃至唯一的人文历史、科学艺术或纪念教育价值,潜在收益可能高于一般性不动产,历史愈悠久其超额附加值愈高。换句话说,评估师评估的应当是历史性不动产的整体价值,评估师应采用恰当的方法,将历史性财产的文化、环境、教育和历史价值适当地反映在评估值之中,而不是评估历史性不动产单纯房地产的价值。
2.收益期限永续化。与普通不动产的经济寿命不同,基于法律保护、维护等因素,历史性不动产的收益年限不宜考虑有限期,而应取作无限期。
3.资本化率。历史性不动产的投资风险和收益与普通不动产不同,其资本化率一般应当低于普通不动产。
(三)成本法
鉴于成本法的本质是以房地产的重新开发建设成本为导向求取估价对象的价值,即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重新购建合理价格与贬值的差额来求取估价对象价值的方法,它无法估算历史性不动产非物质形态的文化附加值。因此,使用成本法来对历史性财产进行评估时,必须考虑一项建筑资产的历史特征是否具有其市场的内在价值。一些历史性建筑具有价值仅仅是因为它们具有象征性的地位,如将一个历史性建筑用来作为著名的艺术馆,其历史性可能和它本身的功能具有同等的重要性乃至比它本身的功能更加重要。在这种情况下,该建筑的服务潜能与它的历史性特征不可分割。具体而言,成本法的主要参数及其确定方法如下:
1.重置成本。历史性不动产的重置成本是其现代技术条件下的等价物,或者如果最初的材料不存在或原来的技术不可用,使重置变得不可能时,就必须反映一个与目标资产特色和规格高度相近的新建筑的价格,即重建成本。同时,历史性不动产的建筑风格、施工方法、成本项目和取值标准,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保护的优惠政策(如土地转让、建设规费、税费、贴息贷款、奖励)等会对其重建成本产生一定的影响。需要指出的是,在很多情况下,历史特征要么没有增加价值,要么被买主视为累赘,在这种情况下,现代技术条件下的等价物要反映建造具有常规特征的现代新建筑的成本。
2.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在所有情况下,实体性贬值与功能性贬值是成本法必须考虑的因素,如维护历史性资产的高花费和为适应所有者需求的改变而导致的建筑物灵活性的丧失等。同时,受法规对历史性不动产限制使用等因素的影响,经济性贬值也是成本法需要考虑的因素。
综上所述,历史性不动产评估是不动产评估领域的一种特殊类型,受国家或地方法规以及历史性不动产所蕴含的文化、环境、科学、教育和历史价值等因素的影响,其评估方法和评估值有别于普通不动产的价值评估。中国有着五千年的灿烂文化,历史性不动产数量众多,但我国不动产评估准则中并未规范其评估的方法和要求,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历史性不动产的保护与市场交易。对此,我国应借鉴国际评估准则与其他国家或地区历史性不动产的做法或经验,健全和完善我国不动产评估准则,推动我国历史性不动产评估、保护和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X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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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吴守志,金建清.非文物古建筑价值评估初探[C].国际房地产估价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5.
4.戴俭,侯晓明,冯晓芳.大遗址价值评估体系研究[J].中国文物科学研究,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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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评估及指导意见范文6
我们学校行政一班人,十分重视校本研修工作,特别是教师队伍建设,认为这是办好学校和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我们定期研究校本研修工作,建立校本研修的保障机制。
1、提高认识——树立校本研修的理念。面对当前教育,通过学习,使我们认识到:校本研修是学校的一种健康向上的文化,是办好一所学校的综合研究活动。它是以学校为研修主阵地,以学校教师为研修主体,以学校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实际问题为研修内容,以促进学生发展,教师专业化水平提高为研修目的,把教师培训、教育科研、教学研究、学校管理和校本课程的开发等有机地融为一体的综合研究活动。它既是一种并于教师和教育教学的行动研究,也是一种制度建设,更是一种健康向上的学校文化。学校成立由专职副校长、教务处、教科室、教研组组成的校本研修组织机构,定期召开会议,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对教师队伍建设制订长期发展的规划和近期工作计划,并积极组织实施。
2、创造条件——做到四落实
经费落实。学校制订了财务支出有关制度和校本研修有关奖励制度。学校对教师全员培训、教师学历培训、教研活动、教师外出取经等必要的经费支出给予保证。XX年年11.01万元,2010年15.35万元。
师资落实。校本研修师资在校内依靠如下人员:学校有高级教师7人,中学一级教师34人,余姚市教坛新秀3人。精心挑选好各学科教研组长、级段学科组长、级段骨干班主任等。在校外主要依靠市教师进修学校、市教研室、并与宁波东恩中学等单位挂钩,充实师训师资。
书籍落实。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教师学习的需要,学校订有34种教育期刊,19种报纸,并每年给每个教师人手订阅一份杂志和购买二本专著。学校还专门购置了一批教育专著书供教师借阅。
设备落实。学校有微机室、图书室、阅览室、校园网等设备齐全,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
3、开发资源——运行多渠道
上级资源 全员培训选用省、市组编的教师全员培训基本教材。07、10年学校开展的《新课程学科教学评价》、《教师语言表达》、《余姚市义务段教师学科专题培训指南》。
师资资源 校内以高级教师、学科教研组长、学科级段任课组长等为培训辅导员,效果较好。另外用外聘教师来充实培训师资队伍。
网络资源 能充分利用“浙江教师研修网”、“宁波教师教育网”、“教育在线”等网络资源,建立以学科为单位的区域性学习团队,定期开展学习和讨论。
资料积累 学校学科教研组长、学科教学年级组长等学校教学骨干教师,均建有学科教学数据库,内有新课标学习资料、备课资料、教学课件、试卷练习题库、教学经典案例等计算机信息资料,全校总存量达60多g,平均每位教师有1g多。
自编教材 积极开发教师教育校本课程,有自编校本研修教材。学校编有《教师政治理论学习读本》《班主任全员培训讲义》等,作为学校中教师政治业务培训教材。
外部引入 学校与余姚市教研室、余姚市教师进修学校(宁波教育学院余姚学院)、宁波东恩中学等机构和学校保持联系,促进校本研修的深入开展。开辟“梁中讲堂”邀请外单位的教育教学专家,分专题来校讲座。
二、制定计划制度,加强总结考核,对校本研修工作进行有效的管理
1、制定计划——启动校本研修工作
学校制有教师长期发展的规划和近期工作计划,不断提出阶段性实施意见和改进措施。学校每学年制定校本研修的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实施。对各项专题内容,又制定专项计划来开展各项工作。如2010年梁辉中学青年教师培养指导意见,2010学年梁辉中学青年教师“十个一”活动方案等。
2、及时总结——不断反思和改进
在阶段性计划实施过程中,不断总结反思,改进做法,完善制度,使校本研修工作不断取得实效。如每学年有师训工作计划和总结,每个专项内容又有计划和总结。XX年年、2010年的主要专题有《新课程学科教学评价》、《教师言语表达》等都有单项计划和总结。
3、形成制度——把校本研修工作制度化
在校本研修开展的过程中,我们把习惯的做法,行之有效的措施总结出来形成制度,使校本研修工作制度化。几年来我校形成的校本研修制度有:青年教师综合考评量表、教师师德考核互评表、梁辉中学年级组考核表、学生问卷调查表、教学质量评估及奖励办法、校级先进奖励办法、集体备课要求、梁辉中学教学工作常规、梁辉中学教职工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评分细则、梁辉中学晋升一级教师量化评审方案等。
4、民主参与——调动每个教师的主动性
在青年教师培养工程中,每个青年教师都制定自我成长计划及年度教学业务学习和课题研究计划,确定自我奋斗目标,争取3-5年内成为教育教学的行家。
5、保证时间——使校本研修活动落到实处
学校隔周一次师德政治学习,三周一次教研组活动。每学期制定《教师政治理论学习计划》,三周一次教研组活动内容列入学校工作计划。按计划布置教师个人自学内容。读专著内容有:《名师—营造课堂氛围的经典细节》、《教师需要什么》、《强化爱与责任,彰显师德辉》等。保证平均每周1小时以上。
6、记录过程——使校本研修工作留有痕迹
校本研修的每次活动过程有记录,人员出勤有点录,必要时拍照留念,完成后有小结和报道。如教研组工作记录册、教师成长记录册都能按要求记好,“梁中讲堂”请专家来校为教师讲座、《教师言语表达》理论考试都能拍照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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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加强考核——是开展校本研修的推动力
07、08学年教师全员培训《新课程学科教学评价》、《 教师语言表达》、《余姚市义务段教师学科专题培训》都按上级要求精心组织,抓住辅导、讲座、自学、作业、考试等培训环节,达到预期的培训目标,参训率100%。在班主任培训中,采用论坛评优、征文评奖等措施,推动了培训工用的扎实开展。
8、完善档案——反映校本研修工作的面貌和成绩
在教师培训方面,主要档案工作有:学分记入,培训工作资料等,能分类装订成册。每学年装订一次,内容有:整体师训工作档案、学分管理档案(包括学分粘贴到教师个人)、教师个人专业成长档案(一人一档)等。
教育科研、教学研究、学校管理和校本课程的开发等方面,各线做好归档工作,以全面反映我校的校本研修工作的面貌和成绩。
三、落实内容,确定形式,认真实施校本研修工作
1、内容广泛丰富
全员培训内容 07、08学年主要有《新课程教学评价》、《教师语言表达》、《余姚市义务段教师学科专题培训》等。
自主培训内容 有“六个一”活动、《青年教师培养工程》、《构建和谐课堂,提高教学实效》。二年来,校本研修内容丰富,效果显著。
师德培训内容 根据上级要求每学期制定教师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寒暑假对教师的政治学习都作出安排。学校还编制校本教材《梁辉中学教师政治理论学习读本》(每学期一本),安排理论学习时间,扎实开展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和师德教育。
读教育专著活动 在教师中开展读教育专著活动,平时建立教师学习用书借阅制度,要求每个教师每学年读二本教育专著,同时开展读书心得写作和演讲活动,从而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基本理论水平。
新课标新课程内容 对新课程教学采取集体备课,级段任课组长引领,定期开展小组研讨,解决教学实践中的问题。
现代信息技术内容 进行现代信息技术培训,由学科教研组长、学科级段备课组长带头,研究现代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建立学科课件教学库、试题练习库、备课资料库等计算机信息资料,全校总存量达60多g,平均每位教师有1g多。
教育科研内容 学校成立教科室,结合教学科研课题的开展,进行教育科研基本知识、方法培训。
2、形式多样活泼
案例研讨、写反思文章 在新课程教学实践中,能运用案例进行研讨,写案例文章,教师撰写的教学案例文章,三年来在余姚市级以上获奖6人次。在班主任培训中开展班主任工作论坛活动;在青年教师培训中,于2010年4月举行了第二届青年教师教学主题论坛活动。,通过论坛形式开展交流活动,促进教学业务水平的提高。
校本研修与教研活动有机结合 三周一次教研组活动,采用集体备课、专题研讨、听课评课,请进来走出去,开展教学会诊等形式的培训活动,来提升教师的业务水平。其中两年来,就派教师去东恩中学参加异校教研活动8次,计40余人次。每学期举行校内教研活动各学科7-8次、街道教研活动1-2次、余姚市级教研活动1-2次。教师参与面达100%。
“师徒结对”活动 实行导师制,开展“师徒结对”活动。对分配来我校的新教师,学校都安排师徒结对。近几年校内师徒结对有:黄佳娜与吴伟龙、黄芬芳与方燕莉、王琪与徐一新等。校外结对教师有黄陆亚与鲁国权、陈雪梅与周建波、吴钏与江益新、龚文君与叶潮等;2010年余姚市第二届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跨校带徒活动中又有五位教师结成对子(黄芬芳与邵利群、楼秋林与苏可儿、翁燕飞与邬代红、吴钏与江益新、黄佳娜与马颂行)。黄芬芳老师还与宁波东恩中学毛静娣老师结成对子。青年教师成长迅速,黄佳娜、黄芬芳老师荣获余姚市青年教师比武一等奖。
教育科研活动 课题《“自主规划,同伴互助"式青年教师成长模式的探索》在宁波市立项,目前正在实行中。此课题学校成立课题组,由学校教学骨干与10多位青年教师共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