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保管理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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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保管理制度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范文1

关键词:医疗保险制度;医院管理体系

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劳动法》的普遍实施、国务院关于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对医院的经营管理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病人选择医院、医药分开、全新的医保政策,都将医院推入了市场竞争。目前城镇医院的就医患者仍以公费医疗为主,且私立医院的不断扩张,已使医疗市场面临供大于求的局面。能否适应医疗市场的变化,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护质量和服务质量,降低医疗成本,将决定医院的生死存亡,每位医院管理者都应有清醒的认识。

1当前医院管理与医疗保险之间的关系

旧的公费医疗制度已不能适应市场发展的规律,以前是卖方市场,医疗费用由国家承担,医院可以通过扩大规模来满足自身的发展要求。患者与医院间的关系是“求医”与“被求”的关系,医院始终有种衣食无忧的感觉。随着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新的医保政策,并且新的《社会保险法》亦在制定之中,随着法制的完善,医患间的关系亦随之改变,患者作为消费者有了很大的选择空间,并且中间多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督,对医院的限制也越来越严格,这就要求医院必须转变立场,重新定论,加强自身管理以适应市场。加强医院管理,主要在于管理好人才、服务质量、降低管理成本3个方面,培养和吸引高级人才是医院在市场竞争中获胜的前提,也是决定医院能否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的保障,而物美价廉则是吸引客户的不败策略。绝大多数的医院提供的是普通医疗服务,同样是阑尾炎,很难区分出不同医院的医疗质量,而在此时价格则成为病人的首选。在降低成本方面,以前医院做的远不如企业,这也是由行业特性决定的,而随着医改的普遍推行就迫使医院进行改革,以适应市场,医院应当在通过提供优质服务吸引病人的基础上,还应该提供不同层次的医疗保障服务。根据国务院的精神,各省纷纷出台了不同的医保政策和实施细则。在城市享受医保政策的职工人数在不断地增加,这就成了一块巨大的奶油蛋糕,谁能把这块大蛋糕的主体弄到手,谁在医疗市场上就占有了主导地位。于是医保定点就诊医院的确定及适宜于医保政策的管理模式就成了各医院的竞争与改革的方向。

2医疗保险对医院管理体系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范文2

第二条农村居民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由政府组织,社保部门经办,实行市级统筹,统一收费、统一待遇、统一管理。

第三条凡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都可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居民住院补充医疗保险。

第四条医疗保险基金由个人缴纳保费和财政补助的形式筹集。每年的11、12月份作为组织发动及缴费阶段,次年的1月1日起保。每一保险期限为一年,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其中*年的保险期限为半年,5、6月份为组织发动和缴费时间,从7月1日起保,至12月31日期满。)

第五条农村居民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户,不得挤占挪用。县单独设帐,保险基金有结余的,余额结转下一保险年度使用。补充医疗保险基金超支的,超支部分,由县政府负责解决40%,市负责60%。

第六条镇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及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发动及保费收缴。收缴的保费,每10天一次划解至县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转划市财政专户,同时将缴费名册送县社保部门。

第七条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作为全县农村居民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县的业务指导、日常的检查及待遇核准确认等工作。各镇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负责接纳农民投保、理赔资料的收集及初审、转报,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负责当地的农村居民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的管理职能,负责农民投保资料的审核、基金的支付和管理等具体业务工作,并要建立健全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社保部门的事业经费不得从基金中提取,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全额拨付。

第八条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在收到各镇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转来的保费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划解至市财政医疗保险资金专户。

第九条参保人所在镇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负责保险理赔的初审工作,参保人因病住院需先由其本人付清医疗费用后,再到镇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办理理赔手续。在办理时,镇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负责以下事项:

(一)填报《农村居民住院补充医疗申报表》;

(二)提供参保人年内历次住院的相关资料(疾病诊断证明书、医嘱费用明细表、医疗费用发票),并按理赔的有关规定、标准进行初审,加具初审意见;

(三)提供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薄复印件;

(四)负责在收到参保人理赔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把上述有关资料报送县社保部门审核。第十条镇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将资料报县社保部门后,县社保部门负责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通过社保信息网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确认(在信息网完善前,由县社保部门核定,市社保部门定期组织复审)。经社保部门核定后,按确认的数额将应核发的医疗费赔付金转回镇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发给被保险人。

第十一条被保险人变更户口所在地时要告知原户口所在镇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及当地社保部门。

(一)如在县内变更的,由原户口所在地的镇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出具变更证明,将其关系转到迁入地的镇合管办及社保部门,迁入地的镇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必须承认被保险人在迁出地按规定缴纳的保险费用,并受理报销手续。

(二)如被保险人到外县务工或跨县定居变更户口(不含出境)的,原保险关系必须承认,直至其投保年度终结为止,继续由迁出的镇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及县社保部门经办其保险事项。但被保险人患病须住院治疗的,必须到当地非营利性医院住院,在办理赔付手续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证件、村委会证明、诊断证明书、医院正规发票及医嘱费用明细表等资料。

第十二条县政府必须保证财政补助的划拨。

第十三条保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元,其中,投保个人自负5元,在市、县两级财政补助的10元中,县财政负责六分之五,*年保期为半年,个人只需交费2.5元。参加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必须是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户并以户为单位,即每一投保人全户必须参保,每年的保费必须在统一的投保期内一次性缴清,不得缓缴,超过了统一投保期而要求参保的,不予办理,待下一个投保期再办。每一被保险人只能投保一份农村居民住院补充医疗保险。

第十四条住院医疗待遇。被保险人患病住院治疗时,年内累计符合赔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赔付起付线为4000元,赔付比例为50%,赔付最高限额年内累计为1万元,即在年内的住院费用,扣除不符合给付的费用后,累计超过4000元的,超过部分按50%的比例赔付,直至年内累计付足1万元为限(*年只有半年保险年度,其半年累计赔付最高限额为5000元)。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如年内多次患病住院治疗,每次住院基金支付的标准均按第十四条执行。年内累计住院费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由个人自付。被保险人跨年度住院的以办理住院手续日期为准,按保险年度内发生的住院费用结算;下一年度的住院费用,如被保险人续保的,可按新一年度的赔付标准理赔。

第十六条农村居民住院补充医疗保险不支付下列医疗费用:(一)因交通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因工伤事故或安全责任发生的医疗费用;

(四)属违法违纪犯罪或个人过错的,如吸毒、打架、斗殴、酗酒、染性病、自伤、自残、自杀而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义齿、义眼、眼镜、假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费用;

(六)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或组织源、近视眼矫正、镶牙、矫牙、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费用;

(七)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如减肥、增胖、增高、毛发治理、治口吃、腋臭、雀斑、色素沉着等费用;

(八)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按摩、体检和治疗器械等费用;

(九)戒毒戒烟费用;

(十)各种医疗咨询、医疗功能及法医鉴定费用;

(十一)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各种人参、洋参、虫草、鹿茸等保健药品的费用;

(十二)各类生活项目如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空调费、包房费、损坏公物赔偿及陪人费等费用;

(十三)出诊费、服务费、点名手术费、自请护士或医生的费用;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范文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根据我省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为建立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一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我省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二是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三是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四是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

二、覆盖范围在我省境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不含在城镇从业的农民),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鼓励有条件的乡镇企业及其职工,积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以地级行政区为统筹单位,地级统筹有困难的,也可以县(市)级统筹起步,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过渡到地级统筹。

所有单位及其职工,原则上都应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执行统一政策,基金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

三、缴费办法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 %左右,具体比例,各统筹地区要实际测算,合理确定。

实际测算在6 %以内的,按实测数确定;确需超过6 %的,要从严控制,须报经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组批准。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缴费基数为统筹地区的职工平均工资。

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缴费,党政机关和财政供给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统一拨付;其它事业单位和企业由开户银行按月代为扣缴。职工个人缴费,由用人单位从本人工资中按月代为扣缴。其他从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统筹地区制定缴费办法。

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法定保险,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保证医疗保险基金的足额征缴和正常调剂。对不按规定参加或缴纳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工商部门不予年检换照;税务部门不发给税票;控办不予批准购买控购商品;党委和政府不予评优和表彰;企业不得计提效益工资;劳动、审计部门要列入劳动监察和审计重点。

缴费单位合并、兼并、转让、租赁、承包时,接收或继续经营者必须承担原缴费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责任,按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破产企业应按照《企业破产法》及有关规定,优先偿付欠缴的医疗保险费,并为退休人员一次性缴足以后所需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算办法是:从企业破产之日起,以全部退休人员的实际年龄分别推算到75周岁止的总月数,乘以企业破产前一年所在统筹地区的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医疗费)。

四、统帐结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具体到每个用人单位,应以职工本人工资收入为基数,并按职工不同年龄段(一般可按45周岁以下、46周岁以上和退休人员三档划分)确定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年龄越大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越高。划入退休人员个人帐户的金额,不应低于在职职工个人帐户(单位缴费划入部分与个人缴费之和)

的平均水平。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实际测算确定。

五、支付办法个人帐户和统筹基金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个人帐户和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由统筹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大体可分为三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按发生医疗费用的数额划分,个人帐户支付小额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第二种方式是按门诊和住院划分,个人帐户支付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住院医疗费用;第三种方式是按病种划分,个人帐户支付小病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大病医疗费用。

统筹基金的年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统筹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年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统筹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 倍左右。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从个人帐户中支付或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一般可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

的办法),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参加商业医疗保险和社会募捐及其它途径解决。劳动保障部门与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建立超限额部分的救助机制,化解大额医疗费用人员的特殊困难。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以及在起付标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

对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逾期仍不缴纳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从统筹基金中为其职工支付医疗费用。

六、基金管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挤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支付,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

社会保险机构集中管理个人帐户确有困难的,在确保个人帐户基金安全的前提下,也可暂由用人单位或金融部门代管。但不论采取何种方式,个人帐户基金均不得发给职工本人。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银行计息办法,按国务院规定执行,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其开户银行结算。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职工跨统筹地区流动时,个人帐户基金要随同转移。农民合同制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将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发给本人。

各级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审计部门要定期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基金收支情况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统筹地区应设立由政府有关部门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医疗机构代表、工会代表和有关专家参加的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组织,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社会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建立健全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事业经费不得从基金中提取,由各级财政预算解决。

七、医疗管理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会同省卫生、药品监督管理、财政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制定的基本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相应的管理办法,制定我省相应的实施标准和办法。

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中医医院)和定点药店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根据中西医并举,基层、专科和综合医疗机构兼顾,方便职工就医的原则,负责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并与之签订合同,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在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时,要引进竞争机制,职工可选择若干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也可持处方在若干定点药店购药。违反规定的医疗服务和用药,其费用不能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列支。

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要规范医药行为,提供优质服务,保证医疗服务和药品质量。凡违反国家规定和合同内容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地要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较少的经费投入,使职工群众得到良好的医疗服务,促进医药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当前,重点要建立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的制度,加强内部管理,降低医药成本,控制医药费用水平;要理顺医疗服务价格,降低药品收入占医疗总收入的比重,合理提高医疗技术劳务价格;

要加强业务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医药服务人员的素质和服务质量,并积极创造条件,将基本医疗保险服务项目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延伸。省卫生厅、省经贸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政策积极推进这项改革。

八、有关人员医疗待遇离休人员、老的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支付确有困难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帮助解决。离休人员、老的医疗管理仍按现行办法执行。

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帐管理。医疗费支付不足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帮助解决。

退休人员(含符合国发〔1978〕104 号文规定的退职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对退休人员在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个人负担医疗费的比例,要给予适当照顾。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均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

国家公务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享受医疗补助政策。具体办法按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

为了不降低一些特定行业职工和有特殊需要(即有毒、有害和艰苦岗位)职工现有的医疗消费水平,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允许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经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组批准颁布的行业和岗位,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占工资总额4 %以内的部分,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福利费不足列支的部分,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后列入成本。

职工因公(工)负伤、女职工生育和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以及职工供养直系亲属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其医疗费用仍按现行规定从原渠道解决。

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职工切身利益和国民经济的大事,必须积极稳妥地进行。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宣传工作和政治思想工作,使广大职工和社会各方面都积极支持和参与这项改革,保证新旧制度平稳过渡。省人民政府成立山西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组,由省长任组长,主管副省长任副组长,劳动、财政、卫生、药品监督管理、经贸、体改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共同组成,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省劳动厅,具体负责对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各地(市)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确保医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范文4

关键词:医院;医保管理方法;会计核算分析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6-000-01

一、前言

随着医疗体制的深入改革,医保在全国范围内逐渐得以普及,并让广大民众从中受益。医院是医疗保险体制改革当中的重要载体,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医疗的深入改革。在新形势下,医院只有做好医保管理,并强化会计核算工作,才能够有效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让医疗保险的覆盖面不断扩大,大大减轻患者就诊时的经济压力,推动医疗体制的深入改革。

二、医院医保管理现状分析

1.医保管理缺乏重视

很多医院领导没有充分地认识到医保工作的重要性,在医院的发展过程只注重医院的运营效率,对于医保管理的重视度不足,更谈不将医保管理纳入医院的重点管理工作范畴。还有的医院没有设立专门的医保管理部门,使得医保与非医保的工作相互混淆,并存在一定的交叉,权责不明,管理效率低下。其次,医保管理工作人员对自身的权责范围不清楚,在日常管理工作过程中,不能熟悉掌握医保的流程与相关政策,对患者就医造成了误导,严重影响到患者的正常就诊。

2.医保卡管理不健全

当前医院在医保管理工作中,对于医保卡持有者的管理不足,导致很多非医保患者持有医保卡进行就诊,使得医院的管理体制混乱。很多患者为了节省住院费用,通常会持有他人的医保卡进行就诊,这种现象在住院检查及医院门诊中尤为突出,不仅严重影响到医保制度的正常执行,而且会对其他的医保患者造成较大影响。而存在此类现象,也说明了医院对于医保卡的管理不健全,在住院检查及门诊治疗中存在较大的管理漏洞[1]。

3.医保信息管理不足

当前,我国绝大多数的医院已经逐步实现了信息化管理,医院的日常管理效率得到了大大的提升。但医院在发展过程中,对于医保信息的管理重视度不足,没有形成专项资金投入,导致医院的医保信息统计与分析较为低效,且真实性有待考察,不能真正为医院提供客观的医保数据,使得医院的管理效率不能得到有效提升。

三、医保管理与会计核算间的关系

1.会计核算在医保工作中的关键作用

医院的医疗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系统中的核心要素,同时也是医院医疗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在这当中,会计核算的作用可谓举足轻重。当前,医疗保障系统及其制度已经得到了逐渐的完善,在这种大环境下,医院想要强化医保管理,还需要对会计核算的流程进行优化,并完善其核算方法,才能够真正满足医院财务管理的相关要求,保证医疗基金收支平衡,让医院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能够得到保障。

2.会计核算在医院医保管理工作中的局限

目前,医院的医保基金在会计核算中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费用与收入在归属期间,与现金收支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通过会计核算就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应出现金流量的变化状况,并对医院医疗保险实际基金的结余加以反应[2]。但即便如此,医院的会计核算制度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导致当前的损益难以得到准确、及时地反应。由于收付实现制的财务信息缺乏完整性,只能依据医疗保险基金进出状况对基金的收入及支出核算。因此,无法有效地反应出基金收支当期损益。同时,收入只对实际缴纳的数额进行核算,而欠缴数额却未在账面上进行反应,导致不能有效地获取应收未收的账款信息。

四、提高医保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效率

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医院要结合自身的实际发展与工作需求,健全医保管理制度,并对会计核算方法加以优化,让医保管理工作与会计核算工作实现相互协调与统一,进而有效提升医院的运营效率。同时,医院要对岗位进行优化设置,坚持统一管理的原则,实现权责分配,对于涉及医保管理与会计核算的相关岗位加以合理设置,以保证各项管理制度能够落实到位,另外,还要强化考核制度,并对制度执行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考核,尤其是关于经济指标的考核更是要提高重视度。

2.强化会计人员管理

医院要提高会计核算效率,还需要加强人才培养,有效提升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与专业素养,培养一支作风优良、业务扎实、素质过硬的财务人才队伍。让财务人员能够对各环节涉及到的会计知识进行熟练掌握,并深入了解医院的各项业务,能够在医保管理制度下有效完成会计核算工作,确保会计核算信息的真实性。

3.优化账务处理流程

在医院的会计核算工作中,为提供详尽的会计信息,可在应收医疗款的科目下方增设对应的明细科目。在医疗业务发生时,医院要结合实际垫付的金额进行核算,确保保证金核算的精准性[3]。若出现费用不合理现象,在医疗保险机构加以扣除时,针对于此部分的费用,还需索要相关的文件加以审核。每月拨款时,将医疗保险机构实际扣除的保证金从医疗保险机构的往来账中结转至此往来账。同时,若医院医疗保险结构有预留保险金,则需要建立“医保保证金”的往来科目,在每月进行拨款时,把实际扣除的保证金在医疗保险机构对应的往来账目中进行结转,并在下一年度医保机构拨付上一年的保证金时候进行结转。

五、结束语

医院在发展过程中,需要提高医保管理效率,并优化内部结构,有效提升医保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管理水平,以实现新时代的医院发展需求,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促进医疗体制的深入改革。医疗保险资金为医院的主要收入之一,也是医院管理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保险管理部门需要协同财务部门,优化会计核算方式,并配置综合素养较高的财务人员进行医保资金的核算,及时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实现医保资金的有效控制管理。

参考文献:

[1]刘保童,宋龙达.统计学在医院会计核算中的应用初探[J].商业经济,2013,(18):39-40.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范文5

1建立医保档案的内容

医院医保档案的内容,应以医院的医保服务为主线和脉络,着眼于医保和医院的共同发展。具体可分为:①医保政策和法律法规档案,包括国家、省、统筹地区出台的法律法规、具体政策、管理规章制度等,做到查阅方便,能从历年的政策中看出其演进走向;②医院医保服务档案,包括医院医保决策、管理制度、管理机构、医疗服务流程和质量、医保服务医师情况、规范服务情况等;③参保患者就医档案,包括参保人员的年龄结构、就医频次、医疗费用情况,各类参保人群的疾病谱,住院和门诊特殊病患者人数、总医疗费用、药占比、检查费占比等;④医院医保绩效档案,包括典型案例、医保分级管理评定档次,参保患者的满意度测评、获得的荣誉称号等;⑤本院的医保研究和创新成果,包括论文、新成果证书等。总之,在医院的各项活动中,凡是与医保有关的信息资料,都应该归档保存。有些信息资料在当时看来好像价值不大,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价值不断提高的信息资料会越来越多。

2建立医保档案的步骤

2.1牢固树立“建档用档”的理念

以有效利用为目的,加强医保病案的规范化建设。为此,医保病案必须实现统一收集、统一整理、统一管理。做到病案书写规范、收集完整、归档科学、排列有序、调阅方便。实现出院病历归档制度化,严格执行病历的借阅登记制度,及时催交归还。加强病历档案的科学整理,大力开发病历档案信息资料,以便能够及时、准确地查询。

2.2坚持高起点,建立电子档案

在计算机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特别是在追求效率的现代社会,人们越来越喜欢在网上查询各种各样的信息资料。这就要求我们顺应时展潮流,致力于建设电子化的医保档案,以发挥其容量大、查询效率高等特点。

2.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健全档案管理规章制度是确保档案管理规范和可持续的可靠保障,可对档案管理工作起到激励和约束的作用。首先,要建立完善的归档制度,确立档案收集的范围、分类方式。各部门、各科室要指定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本科室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定期移交至医保档案室或综合档案室。其次,要建立跟踪医保制度改革发展进程的制度。由于医保正处于特殊的发展和转型期,例如由城乡分割转向城乡一体化、由经办管理资源分散走向资源整合、由扩大范围转向提升质量等,拓展档案的归档范围成为了档案工作的新课题;从扩大范围转向提升质量对医疗服务提出了哪些新要求,医保管理部门出台了哪些新的政策举措和管理规章,医院采取了哪些落实措施,开展了哪些活动,取得了哪些效果等,都属于档案资料的收集范围。再次,要建立医保各种文书资料的收集上交制度,做到不遗漏、不丢失、不损坏。最后,要建立责任制,把医保档案管理作为医院医保乃至医院全面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考核体系。

3结束语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范文6

关键词:医院;医保;管理;工作效率

中图分类号:R8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12-00-01

我国大力推行的医保政策为城乡居民更好的享受医疗资源,减缓人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起到了重要作用。在这些成果取得的背后,高效的医院医保管理工作功不可没。而在医保政策实行的过程当中,随着社会现实的不断变化,其所体现出的对时代的适应性也不尽相同。这就要求在新视野下,不断与时俱进,对医院医保管理工作进行有针对性的革新,以此来提升医保管理的成效,最终促使医保政策更好的促进民生发展。

一、新视野下对医院医保管理工作提出的要求

1.对医保体系的总体要求

新视野下要求将全民作为医保卫生制度的服务对象,将保证全体社会民众的健康作为服务目标,将发展基本、强化基层、建立机制作为医保体系发展的原则,将强化农村医保体系建设、兼顾中西医作为基本方针,站在统筹安排、循序渐进的视野下,进一步对包括服务、药品、卫生以及监管等在内的环节进行深化改革,使得医保在全民健康中的基础性作用得到稳固。

2.对医院医保管理工作的新要求

在医疗卫生行业改革以及体院医保管理工作不断发展的新视野下,时代对医院医保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为,从公平性、系统性、流动性、便捷性、安全性、规范性、导向性以及流动性等层面出发,高瞻远瞩,对医保在不同制度、不同地域以及不同人群中的作用进行兼顾,而且注重各个要素之间的有效衔接。同时使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对参保、异地报销以及医疗监管等功能不断进行优化和强化。

二、医院医保管理工作的有待加强之处

1.医院医保管理人员的管理素质有待加强

一是在医保管理的专业水平方面。由于医院是医保政策的主要执行单位,因此其承担着大量的医保工作,例如支付、结算、审核、监管以及宣传等等。要想对如此大量的工作进行合理安排和有效协调,就必须具备非常高超的管理能力。但目前的现实是医院医保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与现实要求并不十分契合。二是在医保管理的道德水平方面。由于医保所牵涉到的利益范围较广,因此部分医院的医保管理人员罔顾道德,为了一己私利钻医保政策的漏洞,借此。

2.对医保中费用过高现象的监管存在缺陷

一方面,部分医院为了自身利益,强行制定指标,并将指标具体到每个科室甚至个人,迫使医生夸大患者病情,小病大治,轻病重治,使医保费用不断增长,更有甚者出现无病住院的情况。另一方面,部分医院出现病历与收费项目不对等的现象,例如病历中没有的项目却收取了患者费用、病历中存在的项目与实际收费情况不对等,等等。

3.信息化医保管理水平有待加强

一方面,医保资料数据库不完整。很多医院虽然建立了医保资料数据库,但在更新及完善方面的工作做的并不是很到位,存在资料老旧以及不完整的现象。另一方面,医保管理工作信息化的技术人才缺乏。很多医院缺乏专门的信息化医保管理人才,无法很好地将信息技术与医保管理工作结合起来。

三、新视野下医院医保管理工作效率提升的重要途径

1.提高医保管理人员的管理素质

一方面,加强对医保管理人员专业管理水平的提升。定时对医保管理人员的基础医疗知识以及管理知识等进行培训和考核,并为其创造一定的环境使其自行学习,从多维度提高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加强对医保管理人员道德水平的提升。对其进行社会责任感、使命感、职业道德以及人格等方面的教育和熏陶,使其具备与医保管理相契合的道德水平。

2.提高医疗监管的力度

一方面,医院根据自身情况建立具有针对性的医保管理制度。例如医院可成立监管小组,并使用公平的方式选举出合适的负责人,对医保违规操作行为进行处理;另一方面,将自查纳入医院考核的范围当中。医院定期组织内部人员进行自查,例如各部门之间进行互查,而且将互查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标准之一。最重要的是对暴露出的问题绝不姑息,严肃处理。

3.加大信息技术在医院医保管理工作中的应用力度

一方面,定期对医保数据库进行更新及完善。医院在建立医保资料数据库之后,定期对其中的老旧信息进行核实完善,并对新增加的信息资料进行补充,使得数据库能够不断增加新鲜血液;另一方面,引进计算机人才。医院要引进计算机人才,并对其进行本院详细情况以及医保具体特征方面的培训,使其能够更好的利用计算机技术为本院的医保管理工作服务。

四、结语

在民生问题日益突出和医保形势不断变化的今天,医院医保管理工作也面临着新的发展局面。因此医院医保管理人员要结合当下的时代热点和潮流,以新形势为依托,以全新的视野对待医保管理工作,不断对影响医保管理效率的各个要素进行优化,从而与时俱进,提高医院医保管理工作的效率。

参考文献:

[1]胡华,胡熙耀,邓燕,彭波,谢苗.三甲医院医保管理工作的难点及对策研究[J].中国医院,2014(1):64-65.

[2]张诗沅.选择式目标管理在医院医保管理中的应用[D].大连医科大学,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