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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汇报范文1
一、“十一五”期间取得的主要成就
1、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我县的县城总体规划编制于1985年,经1996年和两次修编,修编后的县城总体规划于3月26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实施,总规控制面积为100平方公里,中心城区人口远期目标15万人。“6·3”地震后,为满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需要,我县在震后较短时间内就及时开展了《县“6·3”地震民居恢复重建指导意见》的编写,组织省、市、县建设部门专家40余人完成了县《灾区恢复重建工程项目过程造价管理办法与技术的建议书》,完成《县“6·3”地震市政及公共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程计划表》及民房修复恢复重建计划表。编制了《县城灾后建设近期规划》、《普洱府衙修建性详细规划》、《新民街传统历史街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等规划,确定了老城区灾后原址重建和异地重建项目范围。并及时制定出震后恢复重建市政道路工程、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市政排水管网改造工程、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工程等项目建设的时间计划表,为有重点、有计划、分阶段完成好恢复重建及改、扩建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根据省委副书记李纪恒在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作汇报会上对县城恢复重建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结合有关专家意见,县城规划按“以普洱为源,以山为本,以茶为魂,以景建城”的理念,制定新一轮规划编制工作。新规划控制面积130平方公里,水体景观面积66.6公顷,公共绿地面积达446.7公顷,重点对18米宽以上街道建筑风貌景观设计进行控制,规划完成后将实现城市建设详规覆盖率百分之百,为今后新城市建设发展打牢坚实基础。
2、城镇化进程加速推进,城镇建设成效显著。
“十一五”期间,我县的城镇化的水平和质量有了较大提高,城镇化水平较快增长。经过不断发展,目前县城常驻人口6.9万人、县城暂住人口0.25万人、县城规划面积14.8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6.6平方公里、城镇化水平29%。
随着城镇化率的不断提高,城镇人居环境也得到了极大改善,在城市绿化方面,目前公共绿地面积8万余平方米,有行道树1万余棵,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由零上升到30%以上。在环境卫生方面,加强城区清扫、保洁工作,实行全天清扫保洁管理责任制,垃圾清运做到了日产日清,城区公共清扫面积已达22万余平方米。在亮化美化方面,目前县城区共安装路灯余盏,其中城市旅游景区东塔公园近50盏,过境通道亮化工程安装路灯近200盏。在市容市貌管理方面,起草了《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城市建设综合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依法进行管理,维护了城市基础设施的完好及市容市貌的整洁美观,树立了城市形象,打响了城市品牌。
3、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增加,城镇承载能力不断加强。
“十一五”期间尤其是“6·3”地震后,我县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得到了较快发展。城市道路从的20公里增加到30余公里,城市建成区面积从5.1平方公里增加到6.6平方公里。道路面积67.74万平方米、公园个数1个、公园面积1.5公顷、广场个数1个、广场面积2.9公顷、城市绿化面积8万平方米、绿化率35%、城市路灯盏数盏、城市亮化率90%。县自来水厂供水规模0.8万方,管道长度43千米,用水人口3.5万人,用水户数4000户,供水普及率90%。城区有排污管长度7600米,雨水排水管网长度34000米,污水排放规模0.6万方/日。建有生活垃圾转运站1座,占地面积5亩,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1个,占地面积193.5亩,垃圾运输车3辆,垃圾填埋设备4台。于开工建设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量达1万吨。
4、建筑业蓬勃发展,建筑市场监管力度加大,勘察设计健康发展;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使用,使我县的建筑设计、施工、建材行业得到了很大发展。特别是“6·3”地震后大规模的恢复重建工程,为我县建筑业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建筑施工企业得到不断发展壮大,企业的数量和整体素质有了很大发展和提高。以水泥生产为龙头的建材工业也得到较快发展,建材产品的品种和质量有了很大提高,新型建材逐步得到推广使用,工程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稳中有升。建筑建材业的快速发
展,对拉动我县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等方面都产生了积极的作用,在我县国民经济中已经占据了十分重要的地位。5、房地产投资快速增长,城乡居民居住条件日趋改善;
根据县城住房抽样调查,截止6月县城住房总建筑面积82.684万平方米(其中:商品房9.371万平方米、房改售房37.593万平方米、自建私房35.72万平方米),居住人口4.45万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18.58平方米。“6·3”地震发生后,县城房屋受到严重破坏需拆除重建的共有911户,拆除建筑面积为4.61万平方米,使得县城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下降为17.54平方米。随着恢复重建工作开展,截止底,已建盖住房1717套,19.72万平方米,预计将建盖住房581套,6.62万平方米(不含廉租住房634套,2.69万平方米)。我县县城住房总建筑面积为107.104万平方米,居住人口4.96万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将达21.59平方米。
六、抗震防灾成绩显著,科技推广和人才培训成效明显;
6月3日凌晨5时34分,县城发生6.4级强烈地震,造成3人死亡,300余人受伤。地震还造成灾区断水断电,农村房屋普遍倒塌,城区市政基础设施遭受严重损失,政府机关、行政事业办公用房、民居住房严重受损。县委、县人民政府以恢重建为机遇,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当地产业相结合,坚持提升建设档次,突出民居特色,集中打造了一批新农村亮点。经过近8个月的艰苦努力和顽强奋战,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取得了重大胜利。恢复重建中全县25794户民房修复户于11月底全部完成修复,8721户民房重建户于春节前搬入新居。完成了67个项目点的村庄道路、活动室、公厕等村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52个社会事业和市政基础设施恢复重建项目已全面完成。
为解决因“6·3”地震造成房屋严重损坏的城区贫困户和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我县及时实施完成了432套0平方米的廉租住房和456套3700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的建设任务,完成了凤阳片区1、2、3道路、龙潭路、团山路,完成了投资2040万元的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和投资810万元的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同时加强社会公共事业单位的恢复重建项目管理工作,按时完成了县城、县中医院的搬迁重建及县人民医院、行政办公中心等各项恢复重建工作。通过震后一系列市政基础项目的实施,县城道路状况得到了极大的改观,城市功能得到增强,未来城市的发展框架已基本形成,实现了城市扩容,有效提高了城市承载力,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以人为本的理念得到多重体现。
二、工作情况
(一)完善规划编制,严格规划管理
一是精心编制城市规划。我县加快规划修编步伐,坚持规划优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规划修编工作力度。完成了县城新一轮规划编制工作,从更高层次上谋划城市发展,解决城市建设发展的规划控制问题,为实现县城面貌“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的战略目标,建设“功能齐全、整洁有序、特色鲜明、生态宜居、充满活力、体现浓郁茶乡历史文化和民族风情、可持续发展”的新县城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是不断优化城市规划决策和实施。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规划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更新规划编制理念,改进规划编制方法,完善规划体系,重点围绕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逐步完善我县城镇规划体系,提升城市功能和布局,营造城市景观。今年以来,在县领导的高度重视下,规划审批程序得到了进一步完善,规划决策水平不断提高。目前,每一个重大项目的实施,都始终坚持了现场踏勘讨论初审、规划设计方案专家评审、规划设计成果县规划委员会集体会审等程序才进行最终审批,进一步优化了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规划一经审批,就一丝不改地严格执行。全年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39份,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3份,办证面积合计165800.01平方米。
(二)认真抓好城市管理工作
1、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加强城区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管理工作,实行全天清扫保洁管理责任制,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未发生过堆积现象,清运垃圾1448车,计8406吨。加强公厕的卫生监督管理,加强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在城区新安装果皮箱160个,修复果皮箱85个,更换移动垃圾桶92只。
2、加大城市综合治理力度
(1)加大城市管理工作力度,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依法进行管理。在开展城市综合治理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加强对城区主要街道脏、乱、差现象的治理,对占道经营、乱摆摊点、乱堆乱放等现象进行严格查处,先后处理违法占道行为400余起。加强日常巡查工作,查处城市建筑运输泼洒100余起,查处损坏路灯、行道树、果皮箱等市政公用设施行为21起,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罚。
(2)对城区各街道小广告进行清理。共出动人员1000余人次,车辆600余台次,清除各类喷涂、张贴小广告1多条,查处张贴城市小广告行为27起,收缴广告3000余张。经过清理,城区各街道市容市貌得到了较大改善。
(3)认真做好狂犬病防控及流浪犬、猫的捕杀工作。出动宣传捕杀人员1000余人次,对所属辖区500余户居民进行宣传教育,捕杀犬(猫)80余条(只),并严格按照防控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有效地控制了狂犬疫情。
3、加大城市绿化管理工作力度
(1)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开展创建园林县城工作,起草了《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并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抽调人员到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
办公室开展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并提交了县城绿化改造种植方案。(2)认真开展好县城绿化改造种植工作。采取招投标、委托实施及各单位义务植树的方式,对城区主要道路及零星地段开展绿化改造种植工作。义务植树分配单位共计62家,合计完成种植各种乔木760余棵,大树25棵,改造绿地1600余平方米,总投资达60多万元。完成零星路段绿化改造及6个招标绿化工程,合同价款共计176.8万元。
4、抓好城市供水及管网维护工作
全年制水176.40万立方米,日均供水量5000立方米,总供水户5876户,其中城镇供水户3509户,农村供水户1914户。新建日处理5000立方米的水处理生产线一条,总投资91万元,新安装输水管网5000米,维修管网1.7万米,维修城镇用水户280户,新安装和改造用水户370户。
5、抓好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工作
抓好市政公用设施的正常维护,在行政办公区及道路及龙潭路新安装路灯126盏,铺设路灯电缆5.2公里,完成城区316盏景观灯的清洗工作,更换路灯镇流器30只,灯泡30只,触发器38只。新建小区混凝土道路173米,在雨季来临前清理沟渠13公里,保证了雨季来临后城区排水的通畅。
6、加强城市燃气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加强城市燃气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今年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先后对我县燃气市场进行了3次规模较大的安全检查,有效地遏制了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认真开展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的管理工作,全年完成2家供气企业的经营许可年审工作,完成10家瓶装液化气供气门点经营许可证的变更和年审工作。
(三)加强建筑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提高建筑工程质量
建筑业是我县的重要产业之一,加强建筑业及建筑市场的管理,对我县的经济和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1、认真做好全县建筑施工企业的日常管理和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全年共组织召开2次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培训会,通过培训,有效地提高了广大施工企业的安全意识,组织县内30多名建筑企业相关人员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工作。全年共完成63个项目的审批办证工作,其中私人建房33个,建筑面积12365平方米,投资860.6万元;单位建房30个,建筑面积63328平方米,投资11238万元。完成工程竣工验收项目33个,建筑面积46487.66平方米,总投资3148.1万元,验收廉政合同33项。
2、认真开展全县建筑施工质量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全年先后开展了8次施工安全质量大检查工作,查处多项违法、违规施工行为,在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到在建的施工工地开展了咨询日定点宣传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发放《建筑业农民工入场安全知识》读本1000册,基本做到施工现场工人人手一册。
3、做好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管理工作。组织对我县的新建、扩建的甲、乙类工程和涉及生命财产安全的房屋建筑工程进行抗震专项审查工作,全年共审查24个工程建设项目,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通过把关审查,提高了我县房屋建筑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4、加强招标投标管理工作,规范评标活动。严格监督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对招标文件、招标条件和投标单位资格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控制串通招标及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生。全年监督完成房建、道路、场地平整、农田水利等招标项目22个,中标价6284.49万元,建筑面积14845.39平方米,总工期3054天。通过规范招投标市场,科学、合理、择优确定中标单位,有效地提高了建设工程的质量和投资效益。
(四)加强房地产管理工作,促进房地产的健康发展
1、做好房地产业日常管理工作
共发放房屋所有权证1020本,办证面积20.56万平方米,其中房屋初始登记222件,转移登记701件,变更登记77件,集体土地上初始登记20件;办理房屋贷款抵押他项权利登记1371件,办证面积43.85万平方米;办理新建商品房购销登记备案1088宗;办理房改住房二级市场上市交易48宗,面积0.39万平方米;办理二手房交易50宗,交易金额1155.32万元,面积0.93万平方米。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62.1万元。
县城共有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项目8个,完成投资额4767万元,完成销售面积3.34万平方米,销售金额5998.23万元。
2、加强特殊人群的住房保障工作
(1)认真实施好廉租房建设项目
省级下达我县的廉租住房建设项目,指标为40套住房,每套建筑面积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总投资240万元。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由县教育局负责实施下达我县廉租住房建设的项目,用于解决农村教师的住房困难问题,分别在勐先乡初级中学、普义乡初级中学两个学校建设。其中勐先乡初级中学建28套,总建筑面积为1400平方米,总投资168万元;普义乡初级中学12套,总建筑面积为600平方米,总投资72万元。
(2)认真开展住房保障对象调查登记及补贴发放工作
今年,我县对申请廉租房保障的家庭实施适时保障,目前已对350户申请廉租房保障的家庭进行登记,并按照程序进行调查、公示和审查复核,对符合保障条件的随即纳入廉租房保障。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已发放270户,保障人数773人。
(3)开展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和农村危旧房项目实施工作
完成了下达我县的1150户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验收工作,完成投资3410万元;完成了450户农村危旧房重建工作及150户农村危旧房加固工作,完成投资4890万元。配合相关部门完成了500多名农民工匠的技术培训工作,有效地提高了我县农民工匠的技术素质。
完成了600户的农村危旧房重建任务的分配工作,目前该项工作已全面开工建设,完成进度30%。完成了2200户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任务的分配工作(其中重建户200户,加固户户),目前该项任务正按计划稳步推进。
(五)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完成情况
1、大道项目全长2.113公里,宽60米,该项目投资约8500万元,工程主要内容为路基、路面、给排水、绿化、灯光。项目由云南省设计院设计,于5月28日公开招标,5月31日开工,预计与磨思高速
公路同步完工投入使用,目前已完成投资约4800万元。2、县茶乡影剧院项目实施单位为普洱科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用地约25亩,项目估算总投资约5000万元,以800人座左右的多功能影剧院及文化市场为主体,辅助适量住宅、商铺、餐饮等商业用房。项目于5月31日正式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投资约80万元。
3、“6·3”地震纪念园工程项目投资500万元,内容包括抗震纪念碑及浮雕装饰等;广场群雕;广场铺装;景观照明;景观绿化;地震痕迹保留房屋;展室及管理用房其它配套设施。该项目现已完成。
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汇报范文2
据考证,人类用火最早的历史是在我国的元谋人和西候度人,距今大约170-180万年。人类学会用火,是跨入文明世界的一个重要标志。“消防”一词,是在我国清代光绪年间才出现的。中国历史上一般将同火灾作斗争称之为“火政”或“火禁”,防火与救火等。20世纪初,“消防”一词从日本引进我国,曾经泛指消灭与预防火灾、水灾等灾害,后来,约定成俗,“消防”一词才具有现在“火灾消防”的特定含意。而“社区消防”这个概念的产生是由于1986年民政部为配合,首先倡导在城市基层开展以民政对象为服务主体的社区服务,同时,把社区消防作为社区服务项目之一也推进了千家万户。如今,社区消防安全现在已经是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代中国,如何通过社区这一有效载休,发挥群众消防组织的作用,实现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无缝隙"覆盖,形成社区消防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的运行机制,建立适合人们生存环境需要和现代城市发展的火灾预防及救助体系,提高全民消防素质和城市整体抗御火灾的能力,推动城市的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已成为当前消防工作的重要课题。近些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社区居民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家庭环境现代化、家庭设施电气化、家庭装潢高档化、家庭生活燃气化,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而社区消防安全的管理、消防安全设施的建设已远远跟不上居民家庭的快速变化,致使居民家庭火灾持续高发。据统计,1990至1999年,仅上海市共发生居民火灾10953起,死亡327人,伤403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184.6万元。火灾起数、死亡人数、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占全市火灾总数的36.3%、63.2%、38.3%和15.4%。由此可见,居民火灾占相当大的比重。自从2000年以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各地普遍建立社区居委会,形成新的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把消防建设列入社区建设之中,建立起与社区建设相适应的社区消防管理和服务网络,是新形势下社区消防工作的新模式。
一、社区消防的特点和意义
(一)新形势下社区消防工作的特点
1、社区自主性。目前,社区建设是以居民委员会辖区为基本单元开展的,其基本特征是让社区居民自主管理自己的事务。居民委员会可以利用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按照群众的意愿自主发展,按国家政策法规做好相关工作,为依法行政、落实管理目标创造有利条件,实现国家管理与基层社会的良性互动。所以,公安消防机构在开展社区消防工作时,必须树立群众自治理念,依靠社区群众,尊重群众意愿,重视和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把挖掘和利用社区资源,整合社区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强化社区消防功能,作为做好社区消防工作的重要基础。
2、政府指导性。作为政府机构的公安消防机构,随着社区消防工作的迅速发展,引起公安消防机构在社区消防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发生了相应地变化,公安消防机构不再扮演包办、管理的领导角色,而是处于指导、协助、服务社区消防建设的地位。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在社区消防建设中既要看到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发展方向是消防工作自治,在具体工作中充分尊重和考虑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避免短期行为,又要防止片面强调社区自治,单纯认为社区消防工作是社区的事情,社区居民愿意怎么搞就怎么搞,不积极履行推动和参与社区消防建设的职能。
3、工作群众性。社区建设作为我国推进城市基层社会民主化进程的重要途径,其发展目标就是要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单位的积极性,依靠自身力量,对社区公共事务实施自我管理。而这一目标也正是消防工作社会化的内涵所在,即组织和动员社区单位、群众广泛参与,挖掘社区资源,整合社区力量,自己管理自己的消防事务,维护消防安全,实现社区消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达到有效预防和控制火灾的目的。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本质特征仍然是群防群治。
(二)推进社区消防的重要意义
1、建立社区消防安全体系是配合现代城市的发展和管理方式的变革的需要。城市化是一个国家进入工业化、现代化社会的基本特征和标志,它反映出国民总人口中城市人口的变化规律。据国家城市建设统计公报,我国城市发展进程迅速,2001年底全国有城市688个,城市人口39590万人,城市面积832817.
6平方公里,城市化水平为32.9%(上述数字不包括建制镇和集镇)。根据中国科学院与民政部"中国城市预测与规划"课题研究组研究预测,2010年中国城市化水平将为42%左右,今后10年我国每年城市化水平将提高0.8-1个百分点,每年新增城镇人口1000万以上,我国城市化将进入一个高速发展时期,其中沿海多数地方的城市化水平高达50%-60%,而西部大多数省区城市化水平将保持在30%-40%之间。我国城市的建设和改革适应了社会市场化改革的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城市社区服务体系。城市住宅小区的兴起,极大地推动了社区的发展。由不同文化、不同职业、不同单位而组成的、居住在同一社区的社会群体,特别是城市居民对社区服务的依赖性越来越强,依托社区开展消防工作,积极适应中国城市建设和发展的特点,建立全新的、真正大众化的,富有时代特色的人性化的大消防的格局,是各级消防部门必须重视的问题。
2、立足社区开展消防工作,是适应当今世界消防社会化发展趋势的需要。适应国际社会关系可持续发展的潮流,努力改善人类生存环境,为我们探索和拓展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新领域提供了契机。开展社区消防工作,建立完善的社区消防安全体系是当今西方发达国家的一贯做法,也是其社区工作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他们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对我国城市社区消防建设将产生重大影响,也是我国社区消防应该学习和借鉴的。如在日本,社区建立了完善的防灾体系,不仅有完备的防灾、救灾基础设施和器材,而且社区消防文化氛围十分浓厚,他们在社区和市民中倡导"自己居住的地方应由自己来保护"的理念,以及社区消防宣传、防灾、救灾体验和演习、消防纪念和表彰大会、消防志愿者活动等,吸引了广大市民积极参与防灾、救灾事业,营造了良好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这些做法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观念,符合社会发展的主题,代表着当今城市社区消防建设和发展的潮流。因此,重视社区消防工作,营造良好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成功的社区消防管理经验,是适应当今世界消防社会化发展趋势的需要,符合我国加入WTO后社区建设与国际接轨的潮流。
3、推进社区消防工作是优化居民生活环境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城市社区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坚持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社会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为宗旨,把服务社区作为社区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当前随着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普遍提高,居民对人身安全和家庭财产防火越来越重视,人们希望远离火灾,而消防安全又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需要帮助的问题,以社区为依托,以"火灾发生少"为目标,进一步加强社区消防建设,强化城市基层消防工作,明确社区消防管理和服务职能,帮助解决居民生活中遇到的消防问题,发展社区消防文化,建立安全稳定的社区消防安全新秩序,实行社区消防自治,做到消防安全人人参与,可以及时消防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优化居民生活环境,为安全生存的空间提供有力保障,从而达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区健康的发展的目的。
二、社区消防管理的模式以及存在不足
(一)社区消防的管理模式
根据社区管理活动中主体角色不同,可以将社区消防管理分成企业主导型管理模式、政府主导型管理模式、市场主导型管理模式、社会主导型管理模式四种类型。
1、企业主导型消防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企业对社区内各种基础性设施享有所有权,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参与下,企业直接或间接行使社区消防管理职能的管理模式,企业主导型社区消防管理模式是典型的企业办社会的模式,在企业的基础上建立社区消防。然后,企业对社区消防进行管理。企业主导型管理模式是企业对社区消防实行直线管理,融社区消防设施建设管理、消防宣传教育服务于一体,由企业房产、保卫、宣传等有关部门实施统一管理,对社区内消防设施器材安装、配备、维修、管理、使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社区内的各项消防事务实施一条龙服务,政府、社会、市场在单位社区内消防管理的作用是微不足道的,所有社区消防的各项活动基本上由企业包办。
2、政府主导型消防管理模式。这种社区消防管理模式是以政府为核心的管理模式,在现阶段主要是以市辖区人民政府下派的街道办事处为主体,在居委会、中介组织、社会团体等各种社区消防主体的共同参与配合下对社区的消防设施器材安装、配备、维修、管理、使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各项消防事务进行管理。上海市人大1997年1月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规定了街道办事处在社区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①建立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开展社区服务,提高居民生活质量;②举办文化、教育、体育和娱乐活动,普及科学法律知识,提高居民的文明素质;③开展绿化的保护和建设工作,维护社区整洁,优化生活环境;④健全治安防范网络,创建安定社会秩序;⑤其他社区建设工作。因社区消防是社区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从法律上确立了以街道办事处为核心的政府主导型社区消防管理模式的地位。
3、市场主导型消防管理模式。这一模式又可称“物业管理模式”。它是在城市综合开发的基础上,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起来的一种经营性的社区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包括以下内容:⑴由物业管理部门依照法规、合同对统一规划开发的新建设住宅小区的各类消防设施器材,以经营的方式进行集中管理,向居住人提供多方面的消防服务。⑵小区消防管理通常采用签订消防承包责任书和承诺的方式将具体任务落实到岗位管理人员身上。⑶对住宅小区中消防方面的社会管理、行政管理职能由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消防等有关方面配合进行。
4、社会主导型消防管理模式。这一管理模式可称自治模式,以社区居民委员会为核心,联合社区内其他各种主体(非政府组织、新经济组织、企业、个人)一起,共同参与社区消防事务的管理,实行真正的民主自治的消防管理模式。198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内的基层民主形式.在社区中以居委会为核心,挖掘社区中各项潜在的消防资源,共同建设社区消防,为社区的消防建设服务。社区内的各项社区消防事务由社区居委会及其他成员按社区的各项规则办理,社区消防的管理经费由社区成员通过各种渠道筹集。国家对社区消防事务的管理,以社区内各种组织、团体等为载体,运用法律、经济的手段,从宏观上对社区消防的工作进行指导,引导社区消防建设和发展。
(二)社区消防存在的不足
纵观各类不同的社区管理模式,其共同存在的不足有:
1、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乏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由于我国的学校教育课程里对消防安全知识的普及几乎是空白和消防宣传教育的不到位,人们对消防的了解,只是通过日常生活中的接触和单位的安全培训。因此,社区居民的整体消防安全防范意识薄弱,自防自救的能力差,有的居民对消防一无所知,不会使用任何灭火器材,缺乏在火灾情况下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甚至不知道消防队是干什么的,火警电话是多少。社区居民对社区消防建设工作也不接受、不支持,听之任之,阻碍了消防进社区持续发展。有的社区从领导到居民,他们对“消防进社区”活动的目的、意义不够明确,对开展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因此,在社区消防建设中,这些人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都不够高,认为那是消防部门的事,与己无关,你上头要啥就干啥,大家跟“风”行事。这种表面上“热闹”的现象,事实上只能是“昙花一现”。到头来,各相关部门投入大量精力、人力乃至财力得到的结果,必然是“雷声大”而“雨点小”,社区消防工作难以取得令人满意的实际效果。另外社区消防宣传教育资金落实困难也是制约社区消防的一个重要因素。这一点尤其体现在各街道办事处,在消防宣传教育资金上可谓捉襟见肘,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往往只能是走过场,搞形式,社区居民受到的教育不多,效果不大。
2、相关法律法规仍不健全。一是现有的《消防法》和公安部61号令等,都只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了笼统的规定,而对社区怎样做、做到什么程度等均未明确,所以从法律角度而言,社区消防管理工作存在法律规定不明的难度。正缘于此,消防工作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这在市、区两级都基本得到了积极有效的贯彻落实,而在街道和社区一级,由于缺乏专门的消防机构具体操作,组织上没有了保证。大部分社区在消防安全管理上,都是通过签订“乡规”、“民约”等形式,与辖区单位及居民群众等建立协调关系,共同做好消防工作。采用这样的体制和方法管理消防,用一时可能有效,但长此以往,没有了规矩势必难成“方圆”,使社区消防建设要么停滞不前,要么流于形式成“花瓶”,起不到“保一方平安”的实际作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虽然规定了居民住宅区地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如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等等,但没有制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各地也没有出台相应的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致使该规定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的操作性不强。例如物业管理单位如果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应受到怎样的处罚,由谁来处罚以及如果居民区没有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由谁来管理等等问题均不明确。二是《消防法》对于建立社会消防管理体系缺乏宏观整体制约和保障,不利于社会消防管理机制的长效建立。《消防法》虽然明确由各级人民政府在消防工作中负责,也规定了教育、劳动、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主管部门在消防工作中的法定职责,但是缺少有效的整体制约和保障机制,各行政主管部门实际操作中也是按照本部门相关基本法律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执法。同时,《消防法》设定的法律义务,不能有效地与其他法律进行配合,其他的法律也没有相应的消防规定,这样不利于纠正人们惯常认为的消防工作是消防部门的事的传统思维模式,消防部门既要向政府争取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部队装备建设投入,又要和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处理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审批前置等诸多问题,更要承担着对社会面的监督管理职责,工作被动。
3、社区消防工作尚未形成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一是社区体制改革后,社区的行政管理职能逐步转化为社会服务职能,由于受传统习惯影响,不少社区没有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区服务的内容,仍然依靠上级会议、通知等行政命令开展工作,注重工作的突击性,忽视工作的连续性,工作方法和手段单一,缺乏长效管理措施。譬如消防宣传工作,有的社区仅在“安全月”、“119消防宣传日”期间开展几次活动,没有将消防宣传纳入社区教育等日常性基础工作。二是工作运行机制整体还不协调,横向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往往注重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忽视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制定、消防规划的完善等工作,对全局性工作的把握和参与程度不够,导致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具体工作增多,未能形成良性工作运行机制。派出所、社区、物业公司、业主之间也有类似问题,由于缺乏沟通协调,时常出现各自为政的局面,使消防工作难以落实到位。部分社区居委会没有将消防组织网络建设延伸到居民小组、楼道、经营单位,也没有制定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安全责任制,责任职责不能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居民家庭,使得社区自身在管理过程中缺乏规范性、自主性,各级消防安全职责还不够明确,直接影响到消防工作的有效落实,而社区消防管理人员工作制度往往沿袭了以前的保安人员工作体制,不要说怎么去定期维护、检测、操作消防设施,有些管理人员竟连灭火器的使用和判断是否过期都不知道,加之没有明确的奖励机制,难以将消防安全管理经常化,制度化。此外,公安派出所在对社区业主实施消防监督的过程中,由于社区民警承担着专项治理、治安防范等大量工作,在社区工作的时间一般很难达到规定要求,同时由于重罚轻奖的考核机制,使社区民警对消防执法的积极性不高,与严格执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4、社区消防基础建设薄弱。一是基础设施建设先天不足。许多场所的消防设计未引起设计人员的重视,设计人员只是一味地根据甲方要求的建筑布局、设想来设计,并未考虑消防安全。有些建筑施工中标单位因自己没有消防资质,便挂靠其它有资质的单位,而施工仍然是原班人马,造成工程施工质量粗劣,给消防安全带来隐患。二是社区消防硬件设施不够完备。在城区内规划的新建社区的消防基础设施还比较完善,而且消防安全管理上也有一套固定的模式,但是经济落后的老城区社区消防建设“先天不足”,电器线路老化、消防水源缺乏、乱搭乱建、占用消防通道、群众消防意识淡薄等现象十分普遍,消防基础设施十分薄弱,大多数社区灭火器材等设施配置较少,少数社区即使配置了,也是量少质差,甚至失效过期;有些社区尽管安装了室内消火栓,但水带、水枪没有配备到位,参差不齐,有的甚至形同虚设,毫无作用。硬件设施的缺乏和保管不当,一旦发生火灾,就难以进行火灾初期的有效扑救。在如有的社区为便于管理,禁止机动车辆随意进入,便在社区入口安上铁栅栏、石礅等,只能让行人通过,机动车辆不得进入。从而在万一发生火灾的情况下,消防车也不能顺利进入社区内部,进行扑救。此外,社区内的一些菜市场、小地摊、书报亭、修车摊等也见缝插针,占用着消防通道。社区内的建筑一般都是一个单元一个疏散楼梯,对于每一户居民来讲特别是在六层及六层以下的单元或住宅中,只有唯一的一个疏散楼梯,一个安全出口。而有的居民经常将家中的自行车、破旧家具、纸箱等堆放在楼梯间和通道上,甚至在通道上搭盖厨房、储藏室,严重占用了疏散楼梯。
如果底层住户发生火灾,楼上各层人员将难以从疏散楼梯顺利疏散。再者现在许多居民为了家中防盗,在门窗上均安装了比较坚固的防盗门和铁栏杆,这样既不利于安全疏散,也不利于消防人员进行火灾扑救。有的社区由于规模小、开发早,根本未设置一只室外消火栓。住宅楼特别是七层以下单元式住宅、六层以下的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根本没有任何室内消防设施和器材。即使是超过七层的单元式住宅和超过六层的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以及底部设有商业网点的单元式住宅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设置了室内消防给水系统,但由于开发公司或物业管理部门对此疏于管理,不按照维修、检测、保养,再加上居民的挪用,不法分子的盗窃等原因,使住宅楼内消防设施损坏丢失严重,绝大部分都不能正常使用。此外,由于居民的消防意识薄弱,几乎没有居民家庭中配有小型灭火器材。从而导致了整个社区内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严重不足,不能有效地进行初起火灾的扑救,极易使小火酿成火灾。三是社区物业管理部门经费不足导致消防设施维护管理难以为继。由于物业管理中存在的运作机制不规范、整体水平低等原因,物管费收缴率低,用于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上的更是屈指可数,部分物业管理公司面临生存危机,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更是举步维艰,造成消防设施失管失修问题严重。部分社区消火栓损坏、消防器材被盗现象时有发生,物业管理公司对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积极性不高,投入较少。部分经营较好的物业的消防设施维护费主要依靠政府拨一点、社区筹一点、共建单位出一点的办法加以解决,而部分长期亏损的物业公司消防设施维护费主要来源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补贴,房产开发公司出资的目的是从售房的实际需要出发的,社区内住房一旦售完,开发公司势必停止补贴,因此物业公司无法长期保证消防设施维护费用的落实,这将直接影响到社区居民火灾扑救。
三、做好社区消防工作的对策与措施
(一)以广泛深入的消防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居民和物业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
一是建立社区消防宣传网络社区消防宣传工作,应在已有社区组织机构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消防宣传网络。社区消防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社区消防宣传活动的开展。只有依托这种完善的社区消防管理网络,才能使社区消防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得以实现。二是建立社区消防宣传阵地。每个社区要在人员集中或休闲场所建立消防宣传栏,有条件的可建立“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中心”、消防画廊、消防公益广告栏,要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消防文体娱乐活动。各社区可借助社区内的人文景观、文化广场等场所,组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要针对不同季节、不同群体的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与此同时,各社区可将对外开放的消防站作为重要的消防宣传教育阵地之一,组织群众定期到消防站参观、体验消防生活,接受消防教育。各社区领导机构应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增强新闻单位对社区消防宣传的关注力度,在提高人民群众对社区消防宣传工作重要性认识的基础上,增强消防意识,通过消防宣传阵地,在社区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社区内应普遍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消防宣传橱窗、消防画廊等,统一在每个居民楼道设置“119”消防警示牌。充分利用社区文化宣传机构、场所和有线广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社区应在图书室、老年活动室、社区报刊中增加消防方面的内容;在公共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室、消防画廊等;在每个居民楼道设置警示牌、居民防火公约;设置消防宣传教育室,提供各种消防法规、书籍和画册供群众阅读,定期播放消防安全VCD宣传片;利用社区培训家庭防火员,发行《社区消防安全简报》;社区志愿消防巡逻人员每天早晚鸣响防火警示笛,提醒居民关闭“三源”(电源、气源、火源),防止火灾。各社区在寒暑假期间应组织少年儿童进行防火教育,召集老弱病残人员向其讲授防火常识,举办广场文化活动、社区文艺汇演,结合季节火灾特点和重大节日,充分利用街道文化站、社区服务活动室、社区广场等现有文化活动设施,组织开展贴近社区、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和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活动,将消防知识融入其中,做到寓教于乐。公安消防机构也要加大社区消防宣传力度。消防站应对社会开放,定期接纳社区群众进行参观,开展火场逃生训练,使其增强对消防知识的了解。公安消防部门还可以开通消防热线,随时接待群众的消防投拆和消防咨询,通过多种生动活泼的形式,使消防宣传活动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三是提高物业人员的消防技能.对社区内物业的相关人员要进行专门的集中培训,使之更多地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火灾扑救与组织施救技能,提高对社区内公共设施和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保养技能,能够在检查中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可以制定相应的技术认证考试来规范和保证社区安全管理从业人员的素质,从而提高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质量。上海市就充分发挥上海消防学校的固有资源,对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化学危险品“三员”、公众聚集场所经营人员等各类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技能的专业培训,两年内共计培训各类人员8万多人,大大提高了消防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另外,建议社区内的单位和家庭参加火灾保险,以提高其抗御灾害的能力。
(二)加快保障社区消防安全及消防事业发展的法规建设。
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了居民社区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管理职责,填补了长期居民社区消防工作无人管理的空白,但还没有统一的社区建设国家消防安全标准,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效果仍然参差不齐,使城市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很难进入标准化,法制化轨道。因此,针对社区消防法治不健全,应尽快制定出高质量、经得起时间和实践检验的、与《消防法》衔接配套的社区消防法规体系,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可根据《消防法》出台相应的规定,逐步使社区消防工作的各个方面都能有法可依。对相关职能部门、公安消防机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派出所和居民个人应尽的义务和职责要以法律或法规的形式规定下来,并制定相应的法律责任,要明确民政、城建、工商、文化、教育、卫生等部门,根据社区消防建设的内容和要求,负有建设、指导、协调和服务的职责;明确公安派出所实行责任区民警包片负责制,督促辖区单位、物业管理部门、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职责、开展防火检查,切实发挥公安派出所的监督作用;明确消防处(科)要加强社区消防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社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对社区内的单位实行抽查,消除火灾隐患;明确规定辖区消防中队要做好消防站开放工作,对辖区内单位、居民住宅区底数清、情况明,制定灭火预案并实施演练;明确城市街道办事处的职责:将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要内容;制定社区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社区消防工作会议;指导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消防管理工作;与驻区单位签订防火安全责任状等;明确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职责:制定防火公约,定期对社区内的单位和居民住宅楼院及消防通道开展防火检查,对辖区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等。特别是当因其不履行其职责,造成严重后果时,应处以什么样的处罚要有较详细地规定。并根据社区的规模、性质,特别是针对新建社区和老城区的特点,分层次对消防组织建设、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检查、车库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等制定相应的规定,《规定》要把握好尺度,不宜过细,既要有普遍性,又要灵活性。对新建社区消防软硬件建设要坚持高标准,有条件的社区要建立视频监控系统,把实现规范化管理作为这类社区消防安全的主要目标;对老城区以及未实施物业管理的社区,重点从软件上下功夫,突出社区的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严格细化各项规章制度;对车库等配套设施不健全的老城区和建设相对较晚的社区,在政府未统一规划建设停车场的情况下,可会同城管、“创建办”等部门,利用小区空地,采取划线管理的临时措施,保证消防车通道畅通。如上海就根据建设部、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召开的济南会议精神,在立足本市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消防工作的意见》、《社区消防工作建设标准》《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以建立社区消防工作三级网络、推进“八个一”工程和强化消防工作责任制为重点,确定了五年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目标,并在03年内及时总结和推广了黄浦、长宁等区试点工作经验,实现全市100%的社区消防工作达标.
在单独制定《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困难的情况下,也可将消防安全纳入社区其他管理规定中。社区自身也要建立、健全具体的社区消防工作制度、消防联席会议制度、消防宣传制度、防火检查、巡查制度等。建立社区消防档案,对社区单位、住宅小区、重点辖区分别登记、造册建档,实现社区消防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另外,在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的指导下,还可以编写《社区消防工作指南》、《社区消防工作手册》等,用于指导社区的消防实践工作。
(三)要从源头上建章立制,进一步细化规范社区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消防工作制度落实到位,主要是加强社区消防的制度建设,明确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办公室、警务室等机构及社区消防安全责任人、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等各类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和落实社区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例会、宣传教育、防火巡查检查与火灾隐患整改、消防设施管理、火灾扑救等制度,规范社区消防管理。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召集不少于一次的年度社区消防工作会议;社区每年与驻区单位、物业公司和居民住户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推动社区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通过制度建设,形成以街道办事处为主导,以居委会为依托,社区单位、行业部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社区消防工作运作机制。主要是建立如下机制:
1、互动机制。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与社区之间要形成一种双向互动的工作关系。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履行其管理职能时,与被管理者一般都是单向互动,即定期向被管理者下发文件、传达指示,公布信息,这种单向的互动能使被管理者及时了解政府的政策倾向和政策动态。但社区消防建设是一个开放的、动态的过程,如果只有单向的信息传递,而没有良好的信息反馈,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就可能会出现偏差,同时单向的信息流通也不利于社区消防建设的协调发展。因此,政府职能部门应当制定定期走访制度,或者定期、不定期地与社区进行交流、沟通,加强彼此之间的联系,形成良性的互动机制,共同推进社区消防建设工作。
2、服务机制。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法,寓管理于服务之中,通过服务促进管理,增强社区消防建设的活力。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可为社区消防建设提供多方面的服务,包括政策服务、协调服务、引导服务、宣传服务。一是政策服务,即制定出台规章制度,为社区消防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和政策保障,支持社区依靠自身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火灾事故防范功能,解决社区消防安全问题,为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的协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二是协调服务,即发挥职能作用,帮助其完善组织建设,实现责、权一致,积极帮助解决社区消防建设中遇到的现实困难,使其充分发挥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作用。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帮助社区健全各类消防组织,主要应建好“四张网”:一要建好组织管理网。通过颁发消防责任任命书、签订责任状等形式,构建社区、居民小组、楼道三级管理网络,负责社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同时,明确物业管理部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责任和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二要建好自救网。把社区义务消防组织建设作为扑救社区初起火灾的一支重要力量加以发展,组织妇女、物业管理人员、社区服务管理人员、经营业主等常备力量,定期开展灭火演练,提高社区扑救火灾的能力。三要建好防护网。在发挥社区保安作用的基础上,把党员干部、离退休人员、共青团员等骨干力量组织起来,建立消防志愿巡逻队、义务值勤队,增加消防巡查密度,进一步严密火灾防护网络。四要建好监控网。通过采取加大返还罚款额比例的措施,调动派出所、社区民警做好社区消防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依法强化对社区业主的消防监控。同时,在社区保洁员、收费员等服务人员中建立松散型的流动消防监控网,使其成为安全防范的“耳目”,派出所定期组织活动,了解掌握社区治安、消防动态,形成固定和流动相结合、纵向与横向相结合的立体组织网络,夯实社区消防工作基础;三是引导服务,即引导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挖掘和合理利用社区资源,整合驻社区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参与和推动社区消防建设;四是宣传服务,即社区消防建设要通过社区居民自治才能得以实现,因此,必须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消防建设。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等各种新闻媒体,着重宣传社区消防建设在新形势下的重要作用和意义,还可以举办“社区消防建设义务服务日”等活动,为社区提供相关的信息咨询服务,扩大影响,进一步推进社区消防建设工作。
3、监督机制。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充分履行监督职责,是社区消防建设顺利进行的有力保障。监督可分为法律监督和过程监督。一是法律监督,即社区消防建设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要监督社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二是过程监督,即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参与社区消防建设的重大活动,定期到社区进行走访调查,听取社区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和情况反映,了解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督促落实政府有关消防安全的各项工作任务。
4、激励机制。社区消防建设具有自主性、社会性和群众性,为发挥社区的主观能动性,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社区三方面都要运用激励手段来推动和鼓励社区消防工作。可采取目标激励、精神与物质激励和情感激励三种方法。一是目标激励,即制定一个明确的目标,是各地积极开展社区消防建设各项活动的内在动力,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程度,帮助社区不断确立新的目标,不断推动社区消防建设的进程;二是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即要及时总结社区消防建设所取得的成效,定期总结表彰工作成绩突出的社区,有条件的可适当采用物质激励。社区也可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对参加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积极、成效显著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评比奖励;三是情感激励,即社区和政府职能部门要实行以联络社区消防建设工作人员的情感为基础的管理方式,主动与社区消防建设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加强相互之间的联系与协作,关心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打造社区消防建设的良好发展局面。上海市公安局就充分利用激励机制,制订出台了《上海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明确了派出所第三级消防监督工作的范围和权限,并对1000余名专(兼)管消防民警进行了业务技能培训,同时,结合公安警务机制改革,把社区火灾控制指标列入了社区等民警的目标量化考核范围,有效地发挥了基层一线民警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的主观能动性。
(四)建立完善的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基本的灭火装备器材和社区消防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