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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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范文1

幼儿园安全工作方案【一】一、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行政规章《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特制定本措施。

(一)按照积极预防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对幼儿家长及全体师生员工宣传《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使全园师生及家长能够领会精神,熟悉条文,创造法治环境,切实增强积极预防的意识,提高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能力及水平。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园。

(二)针对《办法》中幼儿园所承担的责任范围,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园安全管理制度系列,建立建全预防与处理机制,以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够依法合情合理及时的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将各种事故处理在萌芽状态。

(三)进一步明确主管领导安全负责制,专职人员各部门领导各班组长教师等要具体承担起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做到安全工作层层落实,常抓不懈。

(四)完善幼儿园的安全保卫制度,做好内保工作,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积极做好幼儿园周边环境的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在工作中主动联系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督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确保幼儿的安全。

(五)加强幼儿园园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的管理工作,在由幼儿园提供给幼儿使用的玩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六)抓好幼儿园的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饮用水安全工作,做到谁分管谁负责,对食堂消防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管理力度,对进入食堂的食品原料等要从源头上把好关,严防投毒事件火灾事件饮用水中毒食品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七)各班级组织学生参加教学活动或园外活动时做到逐级审批制度,每次外出活动都应做好活动安全教育保卫工作,安全注意事项,及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并批准上报。在活动中,做到安全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等,追究其组织者的责任。

(八)在教育教学中,教师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或其他有关规定,严禁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及操作规程,坚决杜绝组织或安排幼儿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及其他活动。不得组织幼儿参加具有易然易爆有毒等具有危险性活动。加强对幼儿的关心,对学生中有特异体形或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学活动(如体育课)的学生,要尽量做到提前知道,在上课时给予必要的注意,避免造成事故。

(九)加强门卫值班制度,严格控制开关园门时间:早晨7:00开门,晚上17:30关门,要求值班老师准时到位,并认真做好书面记录。对幼儿在园内所进行的危险性质活动(如爬墙越门等),全园教职员工都应有加以制止的义务。

(十)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领导及管理者教师职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全园批评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幼儿发生伤害事故时,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机构成员、保健员应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及时采取紧急救援措施,保护现场,救助受伤害幼儿,同时应及时告知幼儿的监护人。如发生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幼儿园安全工作方案【二】为了落实荆区综治(20xx)13号《关于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区教育局《创建平安校园》的文件精神,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幼儿园工作实际,进行了全面细致地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且召开教师会议,专门研究幼儿日常活动中的安全教育问题。

我们幼儿园组织全体教职工对幼儿园安全工作情况和形势进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开展了一系列安全自查工作,我园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建立幼儿园安全工作小组

二、安全基本情况

本园在当弥市学区的领导下,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层层建立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签订了责任状,把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落实到人;严禁乱人进园,所有来人都要在进行登记签名,在园内进行安全工作排查,排除了幼儿园内部的安全事故隐患,进一步抓好对园内的各类建筑和水电气食堂等基础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公共活动场所等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不留死角。制定和完善幼儿园内部安全保卫制度,消防与食品卫生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实现了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排查范围及安全措施

1、校舍。重点做好教室餐厅厕所围墙等建筑物的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危房现象要及时修复,从而确保师生安全。

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范文2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关规定和平安校园建设的有关要求,全力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消除隐患,确保广大学生和幼儿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整治,使接送学生的“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广大学生、幼儿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杜绝发生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对象。重点整治校车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搭载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重点时段。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

(三)重点路段。校园周边道路、“校车”运行路线。

四、组织领导

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镇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1、对房舍安全、幼儿园用车安全、饮食卫生安全、设备设施和周边环境以及一切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2、由镇政府牵头,组织教育、卫生、公安、交通、文化、司法等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检查整顿工作组,对辖区内所有幼儿园进行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限定整改时间,落实整改措施,做好跟踪督查,确保整改效果。对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幼儿园和未经市、区审批的幼儿园立即予以关停,对于手续不全、严重超员的校车要坚决查扣。

六、进一步明确幼儿园管理工作职责

1、幼儿园实行属地管理,各村委会主任是主要责任人,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幼儿园安全管理整顿工作。

2、安监站的管理职责是加强对全镇民办幼儿园的全面监管工作,并定期对幼儿园进行常规性检查。

3、中心学校的管理职责是加强对幼儿教师培训和日常业务管理,充分的发挥主管单位的作用,严格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

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范文3

一、制定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我园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动员各方面力量,紧紧围绕全面提高学校火灾防控能力、全面提高灭火救援实战水平、全面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高学校消防基础建设水平,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幼儿园成立由娄园长任组长,业务园长任副组长,各班班主任为成员的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我园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娄园长具体负责我园的活动开展。

三、工作重点及部署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谁主管,谁负责。

2、每天对园所进行消防隐患的排查并做好记录。

3、每月开展一次全园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每班每周开展一次防火安全教育课,每天一分钟安全教育。

4、配足配齐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保养,确保消防器材能正常使用。

5、请专业人员每星期一次对电器设备、电源电路的检查整治,严格用电、用火、用气的管理,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园所内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能正常使用。

6、幼儿园有专人24小时值班,防火巡查。

7、园所设施安全。对幼儿园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锅炉、燃气、水、电等危险物质的存放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8、及时对周边环境进行排查,消除火灾隐患。

四、加强宣传教育

1、加强对广大师生的消防教育和灭火疏散预案的演练,使全体师生熟练掌握学校消防“五个第一”、“四个能力”、“四懂”、“四会”内容。

四懂:

1)懂得岗位火灾的危险性;

2)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

3)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

4)懂得逃生疏散的方法。

四会:

1)会使用消防器材;

2)会报火警;

3)会扑救初起火灾;

4)会组织疏散逃生。

四个能力:

1)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

2)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3)提高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

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五个第一:

1)第一时间发现火情;

2)第一时间报警;

3)第一时间扑救初期火灾;

4)第一时间启动消防设备;

5)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疏散;

6)提高师生扑救初期火灾和紧急疏散的能力。

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范文4

一、指导思想

学校要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应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是第一办学质量”“没有安全谈何教育”的理念,严格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和防控体系,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杜绝重大、恶性事故,避免引发,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机制及制度

1、学校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形成安全管理工作网络。学校必须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专(兼)职的安全保卫人员,校长应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定一名校级领导具体抓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包括办公室、总务处、政教处、教导处、综治办等处室负责人及班主任、专(兼)职保卫人员、生活辅导老师、学校医务人员。领导小组要制定好每学期的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学校应按学期制定的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并参照下列要求,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校级领导:统筹抓好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制订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对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维护学校教学秩序。

办公室:负责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协助政教处抓好学校安全制度建设和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应急及节假日值班安排管理等。

总务处:负责学校食堂、商店的食品安全和饮食卫生,学校校舍及设施、设备的检查、添置、维修,管理学校的财产。

政教处和综治办:负责加强学生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全面落实中小学生手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对学生安全法制教育,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月”、“法制教育月”等活动,按《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组织开展防火、防震、防灾、防交通事故等安全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和自救能力。中心小学以上的学校要成立护校队或学校安全保卫处,维护学校内部的安全、治安秩序,制止发生在本校的违法行为,对难以制止的违法行为及发生的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处置工作;在本校范围内进行治安防范巡逻和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治安隐患排查整改;做好学校重大活动的保卫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和人员安全;积极完成上级及相关部门交办的临时性任务;并做好涉校机动车辆的管理工作。

教务处:定期检查实验室、电教室、语音室、图书馆等功能室的安全情况,加强对教育教学设备的管理,分年级落实安全教育及法制教育的课堂教学及评价,加强体育课和课外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

班主任:经常了解学生的思想、身体状况,做好各种预防工作,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学生经常进行安全教育,精心组织校外活动并对学生提出安全要求。

生活辅导老师:负责学校宿舍的安全卫生工作,做到坚守岗位,勤检查,及时掌握学生到寝就宿情况,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并督促学生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

学校医务人员:负责学校师生的卫生保健及宣传工作,对食堂、商店、学生宿舍、教室等进行经常性消毒,严防流行性疾病的大面积发生。保障对学生常见疾病的治疗,密切关注师生个体健康状况,每月向校领导报告全校师生患病、住院总体情况,妥善处置师生意外伤亡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各乡镇教育管理中心要负责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及其他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

3、学校要落实安全管理工作经费投入,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善及保安、门卫的聘用等工作。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其他能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县属学校及治安环境较复杂地区的乡镇初级中学、规模较大的幼儿园要配备适当的专职保安。

三、安全管理

1、门卫管理。学校必须实行门卫登记和验证制度,对进出人员的姓名、访问事由、进出时间及车辆的车牌等情况进行详细记载。禁止无正当理由人员及校外机动车辆进入校园。

2、禁止将非教学用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如遇强行进入的人员、校外机动车辆或携带上述物品进入校园滋事,门卫要及时向学校专(兼)职保卫人员、学校领导或派出所驻校干警报告,并协助妥善处理。

3、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一是学校新建、扩建和维修改造的校舍建筑都必须由正规设计单位设计,按规划、建设部门的审批意见和设计单位的设计要求进行科学建设,并实行报批和工程招投标制度。未经建设、质监、规划等部门验收合格的建筑设施,学校不得使用。新建、扩建校舍选址要由专业部门进行灾害危险性评估,坚决避免在高危地区新建校舍。校园内各类工程施工应尽量利用寒暑假期,施工现场必须设有安全防护墙(栏)、警示牌等安全保障设施。二是健全房屋及各类建筑物安全防范措施,建立每房一档的危旧房屋档案,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鉴定,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对B、C级危房立即抢修,消除安全隐患,经有资质的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使用,并指派专人加强日常监控,保证房屋安全;C级危房不能马上修缮的不得使用,并要防止其升级为D级危房;对D级危房要立即拆除,暂不能拆除的不能改作他用,在周边应设立隔离带和禁止标志,严禁师生进入。三是学校要对建筑物的墙体、顶棚、走廊、扶手、阳台经常进行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排查处置。四是学校应由专人对教学楼、宿舍楼、厕所等公共场所的用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严防电线老化、、吊落,严防线路漏电、短路,严防用电设施伤及学生。严禁学校私拉乱接电线。

4、学校锅炉全套器具和供水、供电、供气设备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安装时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根据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标准进行选址和施工。要坚持经常检查维修,定期向质监部门申请安全性能检测,严防设施、设备老化和超期使用。要建立管理台帐,落实责任人,设立责任牌,操作工人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并按要求进行年检。定期开展防雷设施安全检测。

5、学校楼梯间应有警示标志,学校应合理安排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间,并安排专人在楼梯间负责维持秩序;要对学校所有的楼梯扶手、楼梯间的照明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清理楼道堆积物,确保楼道畅通,严防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

6、学生宿舍安全管理。一是严格实行值班和巡查制度,坚持对寄宿生实行定时点名、查铺制度;要根据女学生的特点,加强女生宿舍的管理及生活辅导工作。二是学校要配备工作负责、经验丰富、身心健康的教师对寄宿生进行安全指导和管理,严禁宿舍通道上锁后无人看管,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寝室。学校要对寝室消防、电器、电路及床铺、门、窗等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三是小学低年级及幼儿园原则上不得使用双层高架床,应根据小学低年级学生及幼儿的身心特点建设富有人文关怀的学生寝室。

7、消防安全管理。一是学校办公楼、教学楼、综合楼、实验室、宿舍、食堂、浴室、文体活动场所等应按相关规定配置一定的消防水龙头和灭火器,并经常检查该设施设备是否能有效使用。二是学校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制度、消防安全疏散应急预案,完善消防安全档案,严格用电、用火管理。重点抓好教工宿舍、学生宿舍、教学楼等学生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要制订消防工作方案和绘制疏散路线图等;重点部位的消防责任要落实到人,并悬挂责任牌,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记录台帐。三是学校要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四是建立和落实消防前置审批制度。学校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建设施工单位不得施工;竣工后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学校不得投入使用。

8、交通安全管理。一是学校应当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等职能部门和当地政府,加强对涉校机动车辆营运秩序的专项整治,在校园周边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严禁学校租用低速载货车、三轮汽车、拼装车、报废车、个人机动车辆及其它达不到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学校不得聘用不具备驾驶资格的驾驶员接送学生。学校发现“黑车”、“病车”、“三无车”、报废车、三轮车等非法接送学生,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及早防范,积极排除安全隐患。二是对接送学生机动车辆全面实行准入制度,同时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实行户籍化管理,做到“一人一档”,“一车一档”。对于学校现已自备或长期租用、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7座以上(含7座)的载客汽车,应按要求到相关部门申请核发“校车准运证”,并粘贴校车专用标识(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联合监制的校车专用标识);短期租用、借用(6个月以下)的用于接送学生的载客汽车,应按省市相关规定申请办理“临时校车准运证”,不粘贴校车专用标识。符合公安部、教育部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且愿意从事接送学生的非个人载客车辆,可按相关程序申请办理“校车准运证”或“临时校车准运证”。凡不具备合格校车的幼儿园申办者,各乡镇教育管理中心对其办园资格初审不予通过,县教育局民教办不予核发办园许可证,原已办理办园许可证、但存在不合格校车的幼儿园须限期整改,否则将在年检中定为不合格。三是严禁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四是学校应实行路队制,在上学、放学时段督促、协助当地政府、社区及有关部门建立“护学岗”,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维护交通秩序,在学校附近主要交通干道护送学生上下车和穿行公路。五是学校的早操、跑步等体育活动应安排在校园内进行,严禁学校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开展集体活动。六是学校开展大型活动,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安全工作方案,制订应急预案,并落实安全防患措施。七是严禁将校内场地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非教学活动及其他可能危及师生安全的活动,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八是学校应做好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要在校园内划分专门的车辆停靠位置及行驶路线,设立相关的警示牌,对有车的教职工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签订校内交通安全责任书;重大活动时,校园内要安排专人指挥交通秩序。九是加强与当地政府、社区及公安、交通等部门的协调,及时设立、更新、完善校门通警示牌、减速带、行人横道线等交通标识。有校车的学校要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与驾驶员签订好年度安全责任状。

9、财产安全管理。学校要对电脑室、语音室、仪器室、实验室、财务室、寝室、食堂、资料室、档案室等重点部位加强安全保卫,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及制度防患相结合的“四防”措施,安装防盗报警装置,落实定期清点登记财产、轮流值班等管理制度,严防校产被盗事件发生。其次应加强实验室危险物品和实验器材的管理,建立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严守操作规程,严防事故发生,特别要防止危险物品传出实验室、药品室。

10、公共卫生安全管理。一是食堂、商店、饮食店从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严禁无健康证、持过期健康证以及有传染病的人员从事上述职业。二是学校食堂、商店、饮食店等都应有卫生许可证,不销售生食,学校所销售的熟制食品必须三证齐全(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合格证),且必须在安全保质期内,严禁学校销售“三无”产品和过期食品。三是学校食堂、商店、饮食店,采购货物实行准入制度,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校园,同时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手续,谁经手、谁签字、谁负责。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四是学校应添置必要的消毒设备,确保师生餐具经常消毒;学校食堂要添置必要的纱门、纱窗、纱罩,严格实行分餐制,严防污染源、传染病的交叉传播;设立相应的冲洗场所,尽量减少蔬菜的残留毒素。学校应采取措施,避免在灭蚊、灭鼠、灭蟑过程中的药物污染食品。五是学校食堂采购人员,应加强安全营养知识的学习,注重营养搭配,合理采购食品,避免有关食物共食的危害。食堂加工人员,应钻研加工技术,克服加工过程产生不安全因素。六是教室、寝室应保持洁净、通风和空气清新,定期进行消毒。要密切关注发病师生个体,严防流行性疾病暴发等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七是学校应当做好饮用水源的管理,确保水源无污染源,确保师生饮水卫生。八是学校应当做好学校水井和食堂的管理,要有专人负责看管,并及时上锁,严防违法犯罪人员投毒破坏,制造食物中毒事件。

11、学校周边环境安全管理。一是加强与公安、消防、文化、工商、城管、安监、卫生等部门的联系。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及当地政府、社区开展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立排查整治台帐;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或县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以便有效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二是加强学校周边治安防控体系的建立。学校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工会、学生会、青年志愿者、退休人员的作用,争取各乡镇、村(社区)、治保会、调委会等力量,不断健全校内外治安防控体系。

四、日常安全管理

1、坚持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做到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安全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2、学校应当做好安全档案的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妥善保管好会议记录、检查记录、隐患排查台帐及有关文件等各项工作档案资料

3、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处置预案,配备应急求援设施、装备并开展演练,加强应急管理,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危害及损失。

4、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维护保养安全设施设备。向广大师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险状况,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坚持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整改季报告制度,每季度最后一月5日前,各乡镇中小学要将排查、整改情况报乡镇教育管理中心,由各乡镇教育管理中心进行汇总后报县教育局法规股(县属学校直接上报,民办高中阶段学校报县民教办,由民教办汇总后统一交县教育局法规股)。学校对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台帐,并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工作制度(即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要向县教育局有关股室或相关职能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

5、学校不得聘请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的人担任教职工。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救火,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商业性活动。学校要依法为教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并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和依法购买校方责任保险。学校教职工不得有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6、妥善处置学生伤亡事故。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置条例》、《县教育系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对校内发生的学生意外伤亡事故,要及时救助,进行妥善处置,并迅速上报县教育局办公室(电话:)、法规股(电话:)和局主要领导。

7、及时掌握情报信息,健全监控体系,加强师生反警示教育、国家安全知识教育和预防专题教育,依法严防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策反以及“”、“门徒会”等组织对校园的破坏活动,防止涉黄、涉毒、涉赌等犯罪行为对学校的侵害。

8、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和网络管理法律法规,做好文件和网络的安全管理,加强对文印室和校园局域网的管理,不得在无保密措施的计算机上建立电子文档,存放内部文件和资料的计算机上网必须配置上网安全隔离设备。

9、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及学生身体和心理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并保留相关依据。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给予适当的关心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10、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要慎重选择地点,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考察;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确保师生安全,严防群死群伤等恶性事故发生。未经审批,严禁学校擅自租用社会车辆大规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11、做好特护期安全管理工作。寒假、暑假、法定节假日以及中央省市重大活动(如“两会”)期间必须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的值班制度,建立专人护校、守校机制,确保特护期的稳定。在汛期,各学校必须加强对校舍等设施的重点排查整改并加强师生防汛教育。

12、做好春、秋两季开学安全管理工作。要全面排查公共卫生隐患,严防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对食堂、商店、教室、学生宿舍、水井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的清理和消毒,未经严格的卫生检查及学校负责人批准,不得仓促投入使用。

13、在课间及午间、晚间等静校时段要安排人员值班并进行安全巡查,实行点名和查寝制度,严防学生擅自攀爬围墙外出,特别是夏天午休时要严防学生擅自离校、下河游泳,严防溺水事件发生。

14、切实做好不稳定因素排查处置工作,将各类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发生矛盾纠纷时应及时依法做好调处工作。

15、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学生、幼儿上、下学按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滞留在校的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严防绑架、冒领等犯罪事件发生。

五、安全教育

1、各学校要精心组织“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月份最后一周星期一)、“应急管理宣传周”(月份最后一周)、国际禁毒日、“安全生产月”(月)、“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周”(月)、“”消防安全日及“法制宣传教育日”(月日)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2、严格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规定,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将交通、消防等安全教育纳入课堂教学内容,落实安全教育进教材、进课堂的要求。针对学校所在地自然环境常见灾害,组织中小学生学习洪水、泥石流、地震、坍塌等突发自然灾害基本知识。教育学生假期外出和上学、放学途中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规则,掌握交通、游泳等安全常识,防止交通、溺水等意外事故发生。组织开展以“防火灾、防踩踏、防中毒、防劫持、防勒索、防爆炸”为内容的公共安全教育,举办预防突发事故演练活动,提高学生的公共安全防控意识和能力。

3、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落实学校健康教育课程计划,根据不同季节学校疾病预防的重点,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按照不同年龄开设相应心理卫生和心理健康课程或讲座,提高学生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与公安、消防、交通、卫生等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聘请有关人员担任校外辅导员,根据学生特点确定公共安全教育内容。同时,通过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对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同预防安全事故的机制。

六、考核评价

1、按照层级管理原则,县教育局与各县属学校、乡镇教育管理中心签订年度《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状》;各乡镇教育管理中心与辖区学校、幼儿园签订相应的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各学校、幼儿园与班主任和相关人员签订相应的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责任层层落实到位,追究责任落实到人。

2、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评。有下列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单位年度内不评优评先,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不评优评先,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1)发生校舍倒塌、火灾及因学校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而出现重大责任事故,造成3人以上重伤或1人以上死亡或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

(2)发生重大食物中毒的。

(3)3名以上教职工非法越级上访,静坐示威的。

(4)教职工出现参与“”等组织活动或吸毒的,出现策反、叛逃、出走、滞留不归等违反《国家安全法》及实施细则行为的。

(5)出现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

(6)发生教职工对学生进行害的。

3、学校有下列情形予以扣分:

(1)未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的;不按规定时间向县教育局报送安全工作有关材料的;未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的;未制订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的;未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未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的,未进行演练的;参加相关安全工作会议应到人员缺席、迟到、早退的。

(2)出现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刑事案件及涉黄、涉毒等治安案件,受到公安机关处理的;发生群体性闹事或械斗的;发生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重大失窃案件的,均予以“一票否决”。

(3)特护期未实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或值班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汛期等时节未采取特别防护措施的;门卫室建设不到位,安全保卫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

(4)未按要求开展安全教育、法纪教育、应急管理教育、反警示教育、国安知识教育、预防专题教育等,视情节扣分。

(5)情报信息不畅,未及时上报有关信息的;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缓报、瞒报、未报的,视情节扣分。

(6)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月排查制度不落实或未建立工作台帐的,视情节扣分;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或未整改的,视情节扣分。

(7)未对聘请的保安、门卫及工友进行定期考核或因管理不力,导致出现违纪违规行为,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视情节扣分。

(8)乡镇教育管理中心未组织辖区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安全保卫人员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的;未督促、指导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的;未建立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考核制度的;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检查、督查每期少于2次的,视情节扣分。

(9)发生安全事故,学校未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共同做好救援和调查处理的,视情节扣分。

(10)出现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酌情扣分。

4、学校有以下行为的予以奖分:

(1)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有突出成绩的奖分。

(2)安全工作抓得扎实或某项工作有特色、有成效的奖分。

(3)其他认定可以奖分的项目酌情奖分。

5、县教育局对县属学校、乡镇教育管理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将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纳入乡镇教育管理中心的考核范畴。考核情况由县教育局法规股汇总,分期予以公布,年终纳入各单位的目标管理考评之中。考核得分90分以上的为先进单位,80—89分的为达标单位,70—79分的为重点管理单位,70分以下的予以“一票否决”。

6、县教育局不定期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发现安全隐患,将当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学校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并向县教育局法规股和相关股室书面汇报整改情况。

七、责任追究

1、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学校领导不重视、责任不到位、防范制度不落实,导致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按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严厉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2、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教育局对学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2)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3)瞒报、谎报、缓报重大事故的。

(4)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5)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3、明知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不及时报告,造成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县教育局将依法给予相应处分。造成重大伤亡责任事故的(指重伤3人以上或死亡1人以上),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学校主办或管理的校内供餐单位及由学校负责组织提供的集体用餐导致学校师生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依照卫生部、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5、学校违反《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中有关规定的,除依法由学校承担民事责任外,县教育局还将按有关程序对直接责任人和学校主管领导、主要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八、附则

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范文5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安全工作文件精神和中小学校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面治理”的指导方针,切实落实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责任,不断提升各学校安全教育管理水平,确保2021年校园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及任务

1.继续加大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投入力度。一是加大人防建设。建立完善的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健全规范的安保队伍;二是完善物防建设。完善更新安保器械、消防器械及校园围墙的标准化建设;三是突出技防建设。加大技防投入,使各学校高清摄像头达到100%;四是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力度,确保校园用电安全。2020年教育局已在县第二实验小学校和第八中学校进行了智慧消防系统试点工作,力争在2021年所有有食堂的学校,全部进行安装,解决学校安全用电的隐患,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2.探索安全管理新模式,新方法。一是实施演练联合体工作。为加强和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综合演练能力和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应急避险能力,2021年继续开展实施大学区疏散演练计划,使各学区、各学校能通过观摩学习互补长短。二是大学区安全交叉互检工作。教育局下发安全检查标准,及时组织各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进行学习,通过交叉检查,达到自身提高和共同提高的目的。

3.依法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制度,健全并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事故责任追究。持续深入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力争把全县中小学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上升到一个新台阶。

三、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细则》《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等相关规定作为法律依据。

四、检查范围

结合中小学、幼儿园人员密集的特点有针对性、有计划的开展隐患排查。重点部位严查,一般部位普查,总体加大排查整治力度。主要以学生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微机室、生化室、学生活动区域和值班室为重点。

五、检查内容

重点排查学校用火、用电,大力加强消防安全整治;严查学生食品卫生安全,防止学生食物中毒;加强校车安全管理,规范学生乘车行为;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教育,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隐患排查整改,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加大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力度,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按照本计划工作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在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和危及安全的突出问题上,要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六、检查形式

日常检查:各校对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微机室、实验室等重点防范部位要做到每天至少两次现场巡检,包括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防踩踏、防校车事故等检查,做到记录详实,认真。日常检查记录表见附件。

季节性检查:重点为春秋两季防风防火、夏季防雷电、冬季防冻等工作的检查。此项工作要求各学校每季度检查一次,要有详实的检查记录。

专项检查:针对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校车安全、设备设施安全等进行专项检查。专项检查要求各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定期检查,要有详实的检查记录。

节日的例行检查:针对节假日期间学校的防火、防电、防盗工作,各学校、幼儿园要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职责,要做好节假日的日常排查工作。同时教育局安全管理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学校、幼儿园的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的值日值宿情况进行检查。

综合性检查: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科室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同时进行隐患排查。此项工作由教育局安全管理办公室组织,各相关科室共同参与,每学期检查一次。

七、具体工作要求

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范文6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我校一贯重视安全教育,对安全工作常抓不解。根据教育局文件精神,我校成立了由校长为组长,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等成员组成的安全自查小组,对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通过检查我们认为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开展得细致扎实,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的确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学校有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工作踏实。

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中层领导任组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人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加强了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监督和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健全,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工作条例、安全教育制度等。

二、签订了学生安全目标责任书

学校安全工作千头万绪,仅靠几个人是不可能忙过来的,因此,学校与各室的专任教师和各班班主任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书的同时,与学生家长签订了安全责任书,进一步细化职责,使广大教师能与学校领导上下一心,使学生家长与学校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

三、加强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学校领导十分重视师生的交通安全,特别是学生的交通安全。学校利用国旗下讲话时间,在全校进行交通安全常识的教育,利用广播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宣传交通法规,组织全校师生观看交通安全宣传片《拯救篮球女孩》和《流泪的花季》等,各班班主任也利用各种时机、各种手段对学生加强交通,安全的教育。

四、重视学校消防安全。

学校成立了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学校行政领导任组员。由学校总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消防安全工作。经常组织检查督导,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总务部门加以解决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制订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制度、消防安全考核制度,定期检查和考核,对检查考核情况进行记录,做到有案可查。学校各楼层、楼道口均配备好灭火器,实验室、档案室、图书室、阅览室等重要场所配备好灭火器。学校在许多公共场所、易发生火灾的地方、重要场所都悬挂好消防安全标志,起好警示作用,提醒全校师生严格执行防火管理措施。学校电器设备较多,用电安全尤为重要,为了防止因电气故障引发火灾,学校加强了电气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定期请专业人员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检查电气设备是否有过载、短路、接触不良、漏电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经常组织人员检查和维护各室的照明设备、电器设备,检查防静电和防雷装置的安全,检查尽量做到细而实,避免而疏忽大意而造成消防隐患,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消防教育,要求正确使用好液化气、电器设备,确保安全。

五、加强防盗工作。

学校十分重视防盗工作,对各类电教仪器,尤其是电脑、电视机、摄像机等贵重仪器均有专人保管。学校在会计室、微机室等重要场所均安装了防盗门和防盗窗。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现金不过夜。学校制订了值班制度,节假日均有人值班,值班为24小时制,特别加强了夜间的巡视。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在岗制,门卫责任心强,对待工作认真负责,平时能对进出学校的人员、车辆、物资作好登记、核对工作。制订了较为详细的门卫职责,从制度上对门卫作出了严格的要求。学校对防盗工作从细处、实处入手,力求万无一失。

六、学校是从事教育活动的场所,学生的活动安全也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

首先我们对学生活动加强了教育和管理,教育学生课间、课后开展正常的活动,不进行带有危险性的游戏。学校每天都有数名值日教师,他们在课间加强了巡视,确保学生的课间活动能有序、正常地开展。其次学校对学生活动场地进行了扩展,对一些存在危险因素的地方进行了整改,更换了一批活动器材。并经常对这些场所、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目前学校活动场地、体育器材、体育设施均符合安全。学校对开展的重大活动和校外活动能进行审批,同时加强教育力度,提高师生的认识,组织有序,管理到位,保证每项活动的顺利开展,不出安全事故。

七、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