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制度的特征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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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制度的特征

教育制度的特征范文1

关键词:日本;高等教育;财政;改革;特征;趋势

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以教育机会均等为准则的高等教育资源分配政策迅速向以效率为基准的资源配置政策转移。日本高等教育进行了种种改革,其中以修改大学设置基准、放宽学校办学自、引导高等院校走自我发展的道路、建立一套具有约束机制的评估制度,引导教育资源向以效率、效果为基准的方向转移为两条主线,即放宽与约束。在教育财政层面上主要表现为削弱统一分配制度,减少统一分配额度,强化倾斜分配制度,加大倾斜分配力度。经过10多年的改革实践证明,在日本高等教育财政分配制度改革中市场机制、竞争原理已得到广泛推广与应用,并得到社会各界广泛的理解和支持。

一、缩减国立学校定量拨款,增加学校自筹资金比率

日本《学校教育法》规定:学校设置者……除法律特别规定外,应负担其学校的经费。根据这一规定国立学校教育经费应由国家负担。从日本国立学校财政收入构成情况看,20世纪60年代国家教育财政拨款高达80%多,充分体现出“谁设校谁支付”的原则。90年代下降到50%左右,近年一直保持在50%~60%的水平。相反,学生缴纳的学杂费等学校自筹资金迅速提高,由20%上升至50%。出现这一结果的背后实际反映出一种观念的转变――由教育投入向教育消费观念转变,而这种观念的转变又与高等教育发展的“三个阶段”和高等教育财政的短缺性密切相关。在日本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或 “普及化”阶段以后,一方面强调受益者为国家,另一方面也开始强调个人,这样受益主体为国家、个人双方,且出现受益主体不断偏重于个人的趋向。因此,在20世纪90年代日本引发出高等教育费用应“用者自负”、“国家负担”或“政府与个人成本分担”等争议。其结果出现了国立学校教育经费应由国家和个人共同分担,减轻国家负担,增加个人或地区社会负担比率的政策导向,使国立学校财政收入构成中呈现出政府财政性拨款与学校自筹经费两条曲线向不同方向延伸的结果。

二、减少私立学校定量性财政补贴,增加倾斜配置

日本自20世纪70年代中期起以法律的形式保障对私立学校给予财政补贴。日本政府对私立学校补助分为一般性补助和特定补助(专项补助)两种。一般性补助主要根据学校是否按计划招生、师生比例等指标进行配置,是一种定量性分配制度;而专项补助则侧重于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促进学术研究、实施情报化和国际化活动、促进大学教育改革等等,属于一种倾斜配置制度或差额配置制度。上述两种分配制度随着国家发展战略的转变以及高等教育改革的需要各有侧重。私立学校教育事业费中来自政府的财政性补贴比率不断下降,1981年为28.9%,2000年为12.2%,大大提高了私立院校财政收入依存于市场的程度。相反,国家对私立学校的专项补助大大提高,通过竞争机制使补助资金达到有效配置。

三、私学主导型特征进一步突出

国立高等院校数量不断下降,1990年为15.9%,到2000年降为12.2%,进一步突出了日本高等教育私学主导型的特征。从学校经费来源分析,私立大学主要依存于学生缴纳的学杂费,国家只支付极少的补贴,而且政府还可根据教育财政状况、教育政策的调整减少其补贴金额,因此大力发展私学是减轻高等教育财政、引入竞争机制的有效途径。国立大学特殊行政法人化也是如此。随着国立大学特殊行政法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2003年日本国会通过了《国立学校特殊行政法》。法人化以后的国立大学与政府间的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形成了契约关系。基于这种关系的变化,高等教育财政制度亦随之作出相应调整,如原来财政制度中禁止接收地方公共团体捐赠款的规定得以缓解,规定可根据具体情况接收捐赠款。国立大学法人化后也要求国立大学通过各种渠道广开自主财源,鼓励国立大学进一步引入市场调节机制,实施受益者负担的原则,不断强化学校自筹经费的能力,在一定范围内将国立大学过渡到由地方政府管理。

四、日本高等教育财政改革的国际化倾斜

20世纪70―80年代,日本高等教育国际化主要围绕着接收留学生和海外教师的国际交流等问题制定相关政策措施。20世纪90年代至21世纪初国际化的重点转向大学教育计划、教育课程、学校经营管理等领域,要求教育内容、方法以及学校管理等方面与国际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准,从而提高教育科研水平,加强国际学术研究以及科学技术竞争力,最终实现科学技术创新“立国论”的战略目标。

1.建设30所国际一流水准的院校。日本科学技术省制定的《日本第二次科学技术基本计划》中明确提出:“力争在未来50年内培养30名诺贝尔奖获得者”,这就为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制定了具体目标。文部科学省在《大学改革计划》中重点指出:要建成一批国际一流水准的大学,数量为30所,占日本高校总数的5%。为此在政策层面上首先出台了重点调整院校结构、增加竞争性研究资金的投入力度等措施。根据日本大学类型的划分标准,研究型大学一般指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它包括:①在所有的学部之上均设有博士课程,②研究生与本科生的比率:国立和公立大学为9∶100,私立为6∶100,医学专科院校为20∶100。有关研究生院大学的选拔方法在《大学改革计划》中明确指出,不考虑设置的主体(国立、公立、私立),所有研究生院大学均通过公平竞争的方式产生,产生后为改善更新其学校或学科的研究设施设备,使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国家财政给予重点配置。这样的选拔方法扩大了选拔范围,将私立大学纳入了选拔范围之内,在政策上缩小了国立与私立大学之间的距离。

2.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力度。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力度,挑战人类共同面临的难题成为日本高等教育财政向国际水准倾斜的另一大举措。日本科学技术省制定出两次《科学技术基本计划》(计划期间为1996―2000年和2001―2005年)。在这两次计划期间逐步扩大科研经费、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成为实现总目标的关键。因此日本文部科学省率先在高等教育预算中加大了科研经费的投入力度,把材料工程学、遗传学、环境科学及能源四大科学领域作为投入的重点给予极大支持。从分配方式看,日本文部科学省所管辖的科研经费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性科研经费,另一种是竞争性科研经费。一般性科研经费属于定量分配,而竞争性科研经费是通过科研人员或研究小组提出研究开发项目,经专家小组事先审查、评议后发放的一种研究项目的资助经费,属于倾斜式分配方法。竞争性科研经费是科研经费发挥高效率的载体,是产生高质量、高水平科研成果的有效途径。2000年在文部科学省所管辖的科学研究补助费中竞争性科研经费的比率不断提高,占科研补助金总额的27%,2003年达到了近40%,竞争性资金增长幅度之大显而易见,它主要用于科学研究活动、战略性创造研究以及科学技术振兴等项目上,使高等教育资源配置政策进一步向高质量、高效率,即高、精、尖领域转移。

作者单位:张自强河北赫达实业有限公司

王颜林河北大学

参考文献:

教育制度的特征范文2

关键词:美国 认证制度 教师资格证书

中图分类号:G5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7)09-0023-02

教育在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的作用已毋庸赘言,而优质的教师资源已成为当今教育的发展的助推剂。全面提高教师素质已成为当今各国有效保证教师质量,确保教育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开始实行教师资格证书认证制度的国家,经过多年的建设与发展,教师资格证书认证制度体系已经日渐完善,保障制度日渐成熟,留下了许多可供我们参考的启示与借鉴。

一、美国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的历史演进

1.师范学校阶段(1823年-19世纪下半叶)

美国在建国初期没有专门的教师教育机构,当时的中小学教师一般由神职人员担任。19世纪20年代,随着美国政治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平民学校在全国各地蓬勃兴起,对合格教师的需求也自然被提到议事日程。1825年,俄亥俄州中等民事法庭被授权在各县任命3个考核教师并发放证书的普通学校教师为考试官员。教师资格制度在美国诞生,从而开启了教师资格证书的县政府管理阶段。随后,1841年纽约州、1845年佛蒙特州先后实行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到1860年美国普遍建立起了考试委员会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县政府管理机构。[1]

2.师范学院阶段教师质量的标准与认证(19世纪下半叶-20世纪上半叶)

在这一时期,州政府管理的教师资格证书逐步替代了县政府管理的教资格证书制度。随着工业化的迅速发展,人口逐渐趋向城镇,教师流动现象日益增多,县政府管理的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给教师在州内的调动带来了不必要的障碍,与此同时,公众也更加关注教育的问题,关注教师的质量,教师自身也越来越重视教师资格证书。在这样的背景下,美国出现了州政府管理的教师资格证书制度。[2]

3.综合大学教育学院和文理学院教育系时期(20世纪上半叶-20世纪80年代)

这一时期美国建立起教师教育机构认可制度,并逐渐开始建立全国统一的教师资格证书制度。虽然州政府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在规格和数量上存在较大的差异,但共同点是对学历要求越来越高。另外,由于长期以来没有建立起全美统一的教师资格证书制度,使得各州教师水平参差不齐,地区间教师流动困难。为进一步提高教师的素质能力,促进教师职业的专业化发展,1946年,全美教育协会创立了全国教师教育和职业标准委员会,计划在全国实行通用的教师资格证书。随后的全国专业教学委员会的建立进一步推进了全国性教师认证的潮流。

总体来看,美国教师资格认证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从重数量到重质量、从低标准到高标准的发展过程,教师资格证书也由县政府、州政府逐步发展到由全国性机构考核发放的过程。

二、美国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的现状与特点

依据美国的宪法,教育管辖权归属各州及其人民,因此不可避免教师认证制度在不同的州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3]美国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目前主要分国家级及州两大层面。州级又可以分为传统型教师及非传统型两大类别。

1.州级层面教师资格认证制度

州一级教师资格认证是美国各州教师进入教职的主要通道,主要是经由法定程序的教师资格评价,认定教师进入教职。

(1)传统型教师资格认证制度

传统型教师资格认证制度是各州政府强制规定州内学校任教者必须参加的教师资格考评。通过考评来确定申请者是否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专业素养。[4]

学历方面,各州都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认证者必须具有学士学位、并在规定的教学专业科目及研究方面取得相应的学分。[5]在初级教师资格认证中,各州主要通过对申请者基本能力、学科知识、普通知识、教学知识以及教学表现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同时,为了进一步保障师资质量,确保教师职业能力不断提高,各州还对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从教者提出了继续进修的具体要求和规定。

(2)非传统教师资格认证制度

为了弥补严重的师资短缺,提高教师群族的代表性[6],应对自美国师范学校成立以来,各界从未停止过的质疑和批评,选择性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应运而生。非传统型教师教育(Alternative Teacher Education)是指采用变通的方式,非传统型资格认证制度是州政府、教师教育机构等,以提升补充师资不足等为目的,主要以协助职业转换而提出的师资认证方案。[7]

选择性教师教育项目的设计有很强的针对性,各项目是在充分考虑特定地区、特殊领域对教师的特殊要求,考虑到教师这一特定人群的特点和需求的情况下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开展教师教育的。如为帮助退伍人员转入教师队伍而专门设立的“教”项目等。

2.国家层面教师认证制度

教育制度的特征范文3

【关键字】教育制度;决定因素;客观看待;鼓励否定

如今社会中一些人对于教育制度的批判过于片面偏激,不准确不客观。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年代一定有着不完全相同的教育制度,不同的为社会提供人才的方式。中华不同时期的每种教育制度都有着其自己的利与弊之所在。我国现阶段的教育制度同样有利有弊,但总体是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是促进社会进步的。

《三字经》是一朵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学中的奇葩,它是经典的国学启蒙读物,其中所蕴含的深刻的教育意义以及独特的思想价值,对传统文化的传承以及当代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借鉴意义。但它也确实存在一些封建文化的糟粕和艺术瑕疵。我们不能因为《三字经》的糟粕和艺术瑕疵就否定《三字经》的意义,同样不能因为我国教育中存在问题就全盘否定我国的教育制度。

我国教育制度存在着诸多问题,这是必然的,这是由我国政治发展、经济发展、文化发展、人口发展等诸多因素所决定的。“政治,仅就是参与国事,指导国家,确立国家活动的方式、任务和内容。”任何社会成员或社会现象都以一定的方式与政治发生关系,教育自然也不例外,任何社会的教育都体现着社会的政治特征。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治制度还不完善,还有待发展,所以与之对应的教育制度也必然是不完善的、待发展的。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这是不争的事实,经济基础相对落后也是无可避免的。经济发展为教育提供物质基础,决定着教育发展的规模和速度,制约着教育的目的、内容以及手段。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特定的文化传统,中华民族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中华民族文化中的道德观念、价值取向以及思维方式等在国人的思想中已经根深蒂固,影响着社会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教育自然也在此列。中华民族文化传承至今,其中有的已经不再适合现代的社会。但“扬弃”是一个过程,去其槽粕取其精华也是需要时间的,在这期间,民族文化中落后的部分必然会阻碍着教育事业的发展。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人口数量多、增长快、可耕地少,这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人口增长速度和人口数量与物质资料的生产不相适应,严重制约着教育事业的发展。“教育是在一定背景下发生的处世个体的社会化和社会的个性化的实践活动。”这个定义将教育放在社会的大背景下,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我们在评价教育时同样也要以社会各方面的发展为前提条件才能做到客观的评价。

教育制度的特征范文4

【关 键 词】教育改革/教育制度/制度冲突/制度阻力

【作者简介】周兴国,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辛治洋,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教授。(安徽 241000)

[中图分类号]G5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718X(2009)01-0018-05

阻力问题是教育改革与理论研究的重要问题。20世纪以来,人们在对世界各国教育改革进行反思时发现,诸多改革鲜有完全成功者。①之所以出现这种结局,与教育改革进程中存在诸多阻力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②本文试图从制度冲突的视角,对影响更为深远的因制度冲突引发的教育改革制度阻力问题进行审视,并提出有关消除制度阻力的原则性建议。

一、制度冲突引发的教育改革阻力

任何教育改革都是一种尝试改变教育现状的实践活动。当此活动遇到某些教育组织或个体试图维持现状时,教育改革的阻力也就此产生了。就制度层面而言,当教育改革者试图通过建立新的制度来激励和约束人们的行为时,原有制度又往往让人们做出试图维持现状的策略选择。我们将这种现象称之为教育改革的制度冲突。

教育改革的制度冲突是指,由于对应同一行为的不同教育制度安排在作用方向上不一致,在行为规范上存在相互矛盾和抵触之处,使得制度系统不能发挥应有的规范行为和传递信息的作用,并使得人们无所适从、行为紊乱。教育改革中出现制度冲突会导致一种会对个体行为产生影响的实践张力。当这种张力达到一定限度的时候,它就会在实践中以阻力的形式表现出来,形成教育改革的制度阻力。在这种情况下,即使通过强制的行政权力推进教育改革,所存在的制度阻力也会通过各种方式而阻碍着或抵消着改革的效果。不同制度之间的冲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由正式制度之间的冲突而产生的阻力。由于制度设计本身存在着诸多两难,诸如价值选择所面临的困境,由此而导致制度之间相互冲突,从而产生教育改革的制度阻力,影响教育改革实施进程。有研究者以民办教育为例指出,国家虽已出台《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但其中仍存在很多冲突和不完善之处,如,民办教育合理回报与教育非营利性的冲突,将民办学校定义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与《民法通则》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机关法人”而没有“民办非企业”类别之间的冲突。后一冲突则导致民办学校教师得不到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社会保障。可以说,民办教育在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种种困境,与这些冲突的制度设计不无关系。③实际上,在教育改革实践中,因制度之间的冲突带来的阻力比比皆是。中考与高考的改革可以说是制度冲突的最集中的反映。有关考试改革之新方案的不断提出,以及各种考试方案在执行过程中所产生的引人注目的负面效果,都需从制度冲突的角度来审视才能真正找到问题的根源。如,某市为减缓“一考定终身”的压力,在升高中、大学两个阶段考试中,实施“多次考试、分层设考”方案。但由于“普通高中”和“职教类三校”之间的区别,人们不愿意接受过早分流,所以中考通过“两考分离”实行“分层设考”的试点遭遇阻力。“普高热”使得学生仍处在学业和心理负担过重的“怪圈”中。④在这里,“普通高中”和“职教类三校”的区别,本身就是制度设计的结果。考试改革遭遇到了其他有关教育制度的阻力。

二是改革推行的教育制度与社会的其他制度之间的冲突产生的阻力。社会的其他制度是教育制度对于个体行为和学校组织行为发生现实效力的基础和条件。社会的其他制度虽不直接涉及教育或仅与教育相关,但它们的存在却对人们的行为产生了重大影响,以至于教育改革所欲推行的制度在它面前显得无足重轻。因此,成功的教育改革就需要在教育制度和社会制度之间形成某种契合和匹配,否则最终对个体乃至组织行为产生影响的,将是社会制度而不是因改革而设计的新的教育制度。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由于改革者所惯常采用的封闭思维模式,使得把对教育问题的解决仅局限在教育系统内部,而无视教育系统赖以运行的社会因素,从而导致这样的倾向,即教育问题只是教育的问题,可以通过对教育系统内部构成因素的调整与改变而获得解决。该封闭思维方式没有看到,教育问题从根本上不过是社会问题在教育中的表现或反映。因此,不将社会的其他制度因素考虑进来,也就不可能切实解决教育中的问题。20世纪80年代以来,政府所进行的中小学教师聘任制改革,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之所以没有达到其预期效果,一方面固然是制度对个体行为产生影响有一个时间差,但因教师聘任制而带来的有关教师流动等问题,却并非是教师聘任制本身所能解决的,它更多的是与教师的培养制度、福利制度、户籍制度、人事档案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这些背景制度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三是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的冲突产生的阻力。有关教育的正式制度是国家或社会有意识建立起来并公布的各种教育制度,如,成文的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政策等。而各种非正式制度是指人们在长期教育生活中逐步形成的有关教育的习惯习俗、伦理道德、文化传统、价值观念、意识形态等,它们是对人们行为产生非正式约束的规则。参与教育活动的人们总是既受到正式制度的影响,也受到各种非正式制度的影响。在特定的前提条件下,人们的教育活动可能更多的是与各种非正式的制度保持某种一致性,而弃正式制度的要求于不顾。教育改革之所以产生各种表现的阻力,很多是由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的相互冲突所致。素质教育的推行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证。各级政府就有关素质教育的推进颁发了为数不少的规范性要求,然而由于其理想的价值追求和实用的文化观念及现实的价值追求等存在诸多冲突,因而使得素质教育在其推进过程中步履维艰。

四是因教育改革中的“理念与制度冲突”而产生的阻力,通常表现为教育理念与教育制度之间存在着“理念与制度的矛盾”、“理念与制度的脱节”和“理念与制度的错位”等。“理念与制度的矛盾”是指现行的教育制度是旧的教育理念的反映,新的教育理念并没有形式化为相应的教育制度。“理念与制度的脱节”是指教育制度的改造与创新滞后于教育理念的确立,致使整个教育实践缺乏制度跟进。其实际表现即与新的教育理念相对应的教育制度存在着缺失现象。高校扩招就是典型个案。1999年全国高校扩招了48%,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规模从1998年的108万人扩大到159万人,然而,由于扩大规模的辅政策和措施跟不上,由此引发的问题接踵而来。“理念与制度的错位”是指教育制度的改造与创新并不是以教育改革的理念为依据,而是以某些隐性的教育理念和价值追求为依据,立足于追求教育改革理念之外的利益。如,理念上标榜教育公平,制度上则追求教育效率;理念上标榜教育合作,制度上突出教育竞争等。教育制度与教育改革理念之间存在的矛盾、脱节与错位现象,其实质是教育改革在实施过程中没有或缺少以新的理念为指导的制度创新与制度建设,它有各种不同的表现,诸如,素质的理念与突出知识传递的教学管理制度之间的冲突、发展的理念与基于结果的教学评价制度之间的冲突、平等的理念与教学过程中强调传统与权威的制度之间的冲突、集体的理念与突出学生个体学业成绩的制度之间的冲突、教师即研究者的理念与突出教师升学率的评价制度之间的冲突、校本的理念与非校本的或政府主控的管理制度之间的冲突、教育交往的理念与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之间的冲突,等等。教育改革的理念与教育制度之间的冲突,导致理念难以化为行动,由此而产生的阻力制约着教育改革的进程。

二、教育改革制度阻力发生的原因

分析和理解教育改革中存在的因制度冲突而产生的阻力问题,需要有一个基本的理论视角和有效的参照。因为,教育改革不能达到预期的结果,可能是由各种不同的阻力交织作用的结果,我们又如何来确定制度性因素在其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呢?如果我们把教育改革看作是一个总体的社会现象,同时将教育改革的某种结果(无论是合意的还是不合意的)作为理性考察与研究的对象,那么这种理性考察与研究的视角就有两个,一个是从宏观的结构性因素出发,强调制度、结构等宏观因素对教育改革的影响;二是从微观的个体性因素出发,强调个体的因素,诸如教育管理者与教师的教育观念、素质能力水平、心理意识等对教育改革的作用。制度冲突分析主要是从教育改革的宏观角度来思考和把握问题之所在。这样,我们就能够在制度冲突、阻力、行为表现与教育改革之结果之间建立起多重的结构关系。

同样的制度阻力可能会导致不同的结果。其中之一是教育改革的制度阻力会引发非预期结果的出现。日本学者青木昌彦在进行制度的比较研究时发现,各种制度的相互作用会产生某种“意外后果”。它的具体含义是指,某项制度的实施,由于与其制度所行动的社会背景因素的不相契合,而产生意想不到的后果。“意外情况出现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在理想计划和现存制度环境之中缺乏必要的‘耦合’,后者反映了制度发展独特的历史轨迹”,青木昌彦由此而得出结论:“只有相互一致和相互支持的制度安排才是富有生命力和可维系的。否则,精心设计的制度很可能高度不稳定。”⑤青木昌彦的论述隐含着这样的假设,即作为制度系统的规章制度相互之间并不是必然相融的和无矛盾的;在通常的情况下,它们彼此之间可能相互冲突,以至于建构良好秩序社会就必须要在它们之间进行选择。制度一旦执行起来,成为人们行动的准则,并且与其他的制度相结合形成制度系统时,就会产生某种综合性的影响,每种制度的消极面就会暴露无遗。这的确是一个非常值得研究与思考的问题。

制度之间的冲突不仅会带来“意外后果”,而且还会造成“反常的结果”。美国政治学学者奥斯特罗姆通过研究发现,半个多世纪以来,美国一直雄心勃勃且自觉努力地致力于他国经济的加速发展,最早是忙于北欧和西欧的事务,后来又把注意力转移到了在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占主导地位的农业经济上。对物质基础设施大规模投资是美国和其他援助国以及受援国政府在这一阶段所实施的发展战略的核心特征。然而,在两个不同阶段的发展努力产生了截然不同的效果。用于西欧的投资加速了那里经济的复兴;而在那些被称为不发达的国家里,大规模基础设施投资,在多数情况下不仅没有成为经济增长的催化剂,反而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形成了许多不相适宜的设施。奥斯特罗姆由此而提出这样的问题:“为什么会发生如此反常的结果?”⑥奥斯特罗姆认为,这主要是因为社会基础设施中的核心内容制度设计对相关人员产生了不良激励。制度的不匹配导致了两种不同结果的发生。因此,要想达到预期的目标,就必须对制度进行改造。

各种制度之间的相互作用所带来的“意外后果”或“反常后果”问题,不仅存在于一般的社会制度系统之中,而且也存在于教育改革之中,因而既是教育改革时必须考虑的问题,也是基础教育制度设计要考虑的重要问题。它意味着,并非推行了某种教育改革并建立了相应的教育(管理)制度,教育改革就能够顺利实现预期的目标。各种各样的与教育改革相关的制度设计,都必须考虑到制度的背景环境,并在具体的制度要求和制度的背景环境之中取得某种平衡性。如,基于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在实践中似乎就与教育乃至社会秩序的稳定以及接受给定的政治思想观念等发生矛盾,而对教育公平的追求以及相应的制度安排却又在本质上与追求效率的社会制度安排相冲突。

教育制度冲突及由此而引发出的教育改革阻力,的确是一个非常有意思却令人感到困惑的问题。由于其中所蕴含的问题的复杂性,我们只能对此做出较为宽泛的把握。从教育制度冲突发生的形式观之,制度冲突与不同制度之间存在的变化速度、可移植性、功能和机制上的差异有着较为密切的关系。首先,一些教育制度由于经历历史的进化而获得了相对的稳定性。它们对人们的日常教育行为的影响往往是在人们无意识的状态中发生的。而教育改革所欲推行的教育制度,因为其新而难以达到为人们所内化的程度。由此而带来教育制度之内化的时间延滞问题,出现教育制度的相互冲突以及由此而产生的阻力现象。其次,作为当代人们理性思考的产物,教育改革所欲推行的制度或者是人们纯粹理性建构的结果,或者是借助外在的制度实践而移植的结果,或者是两者共同作用的结果。然而无论是哪一种情况,它都意味着内含可能完全不同于现行的教育实践的教育价值在教育实践中的应用。于是就会产生新的教育制度对于教育土壤的适应问题。三是不同的教育制度在功能和产生作用的机制上也可能存在着诸多的差异,由此也会引发制度体系之间的相互冲突。

然而,制度体系内部之间所出现的各种冲突与不相容,从根本上讲与制度所要服务并实现的教育价值密切相关。因为教育价值在其实现中存在着冲突与不相容,由此也导致各种教育制度之间的冲突与不相容。而教育改革往往意味着教育价值观念的更新与新的教育理想的追求。即使同样用正义来作为制度制定与评判其合理性的价值标准,也会因为人们对于正义观念的不同理解而设计出不同的制度,从而对人们的行动产生激励和约束性影响。任何制度的制定都是为了实现某种价值追求或目标,实现某一种价值必然意味着要放弃对其他价值的追求。在这种前提下,服务价值追求的制度就不可能不出现一定程度的对抗。从它所要追求的价值实现来看,各种制度本身似乎又都是必要的,都是实现某种目的所不可缺少的。然而,一旦它们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相遇时,它们之间的冲突便会由此而产生。

三、消解教育改革制度阻力的路径

教育改革存在着制度阻力,人们已经开始关注这一问题,并尝试采取各种措施来消除并融合相冲突的制度,从而创造一个有利于教育改革顺利推进的制度基础。然而,我们应该看到,教育改革者并没有充分地认识到因制度冲突带来的阻力问题及其对教育改革所产生的危害,有关消除制度冲突的努力也没有产生预期效果。为此,需要从根本上来思考教育改革的路径问题,并基于对教育改革路径的思考来确定有关教育制度的相互融合的策略。

首先,要使教育改革的制度阻力降低到可能的限度内,教育改革者就必须厘清教育改革推行的制度与现行的教育制度之价值追求。罗尔斯在论述有关制度的形式正义问题时指出:“一个社会体系即使其各种制度单独地看都是正义的,但是从总体上说它却是不正义的,这种不正义是各种制度结合成一个单独的体系时所产生的结果。其中一种制度可能鼓励或辩护为另一种制度所否认或无视的愿望。”⑦罗尔斯的论述让我们能够看到这样的思想,即制度之间所内含的价值观念可能是相互冲突的。社会组织如此,教育改革也是如此。单个地看,每一种与基础教育相关的制度都可能是好的,然而,结合成制度体系时,它们就可能会产生各种制度所不希望出现的后果。

教育改革对于制度的内核——教育价值观念——进行理性的分析和研判,涉及我们在上文中所提到的在教育改革实践中可能存在的几个方面的制度冲突。一是要认识到,推进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对教育改革所涉及的各种相关的制度,如,教育改革由以发生的制度背景、教育改革所欲取代的教育制度以及暂时不能废置、作为权宜之计而必须保证的教育制度等,进行观念层面的、价值层面的以及行动层面的理性分析,确定其内含的价值内核和理想追求。所有不同层面的分析最后都要落实到制度的层面。在此基础上将教育改革所欲推行的制度及其价值内核与分析的结论进行比较研究,从而发现两者之间可能存在的差异与对立。

其次,应当以教育改革欲推行的价值理念来引导教育改革的制度设计。这绝不仅仅是一个转变教育观念的问题,也不仅仅是一个树立新的教育理念的问题,而是要将新的教育观念或教育理念固化为结构性制度的问题。教育改革理念制度化是制度内含的价值分析之后需要进行的一项工作。理念的制度化包括改革理念的制度化与教育理念的制度化两个方面。应该注意的是,理念的制度化仍然会面临制度的冲突问题。因此它必须是基于制度的价值内核之分析后才能进行的。一方面,要充分考虑到制度化后的正式的教育制度与非正式的教育制度的关系。实际上,当正式的教育制度体系内部没有不相容或相互冲突的情况发生时,正式的教育制度才有可能发挥对非正式的教育制度的规范作用。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正式的教育制度就是单纯地对非正式的教育制度之否定,毋宁说它在更大的程度上是对非正式的教育制度之规范与引导。任何正式的教育制度设计都不能不考虑非正式的教育制度对于个体教育行为的约束与激励价值。它们在日常的教育生活中是如此的被内化,以至于这些非正式的教育制度已经化为人们行动的前提预设、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试图通过完全地否定非正式的教育制度而实现某种教育理念,最多只能表明人们的理性狂妄。正式的教育制度与非正式的教育制度之间的这种相互制约的关系也向人们宣示着这样的道理,谨慎而稳妥地开展教育改革,乃是教育改革的基本态度。因此,由于教育改革所推行的教育制度都带有强制性的特征,而非正式的制度都是人们在教育实践中经过千百万次试错式地改进演化而来的,它包含大量经过精炼和检验的先人智慧,它们早已被人们所熟习并内化,因此它几乎不需要执行成本。由于内在制度具有这样一些优势,所以教育改革在推进新的教育制度时应当将行政强制的制度嵌入与诱致性的制度变革有机地结合起来。

第三,教育改革如果要克服制度冲突及其阻力,就需要有一个最基本的价值理念来统领教育制度体系的安排与设计。而此基本的理念不仅应当符合国家发展的时代之需,而且也要与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之需保持高度的一致。从教育制度与教育利益的关系角度看,制度冲突也往往意味着人们的教育利益之间的冲突。这种冲突往往虽然较之上述冲突更具有根本性,可以通过基本的教育制度之合理设计来加以解决,但在解决教育改革中的制度冲突以及由此而带来的阻力问题中不对利益冲突给予足够的关注,那么它们所产生的抗拒力无论在广度和力度上都要超过其他方面的制度阻力。作为教育改革制度设计的基本理念应该是整个社会发展与变革的基本理念。基本的价值理念之确定不只是教育改革哲学要考虑的问题,而且是政治哲学、道德哲学以及社会哲学进行合理辩护在教育中的推演。当社会内外部环境发生变化而引发出社会基本的价值理念的调整时,这种调整也应当及时地反映到教育之中,并应该成为主导教育改革的核心理念。概言之,基本的教育制度之合理设计需要预先确立基本的教育价值理念,以确保现实生活中的教育各方不仅能够获得平等的教育权利,而且也保证教育各方即使是在不平等的教育中既能够保证社会共同善的实现,又保证教育各方的利益之实现,从而从根本上消除引发教育制度冲突的核心因素。

注释:

①迈克尔·富兰.变革的力量——透视教育改革[M].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加拿大多伦多国际学院,译.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8.

②相关研究如,挪威学者波尔·达林在通过对几个国家的教育改革研究案例分析中发现,教育改革过程中至少存在四方面的阻力,即价值阻力、权力阻力、实际阻力和心理阻力。参见:波尔·达林.教育改革的限度[M].刘承辉,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91:32。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负责人库姆斯也认为,在教育改革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阻力。库姆斯指出,“只要对教育系统的任何一个层次粗粗看一下,就可以看出对改革的无数实际的或心理的阻抗。物质上的阻抗体现在缺乏资源和设备上;行政管理上的阻抗体现在规章制度和议事程序上;哲学上的阻抗表现在对理想的目的或目标持不同的观点;心理上的阻抗表现在个人的感情、态度和信念上。参见:A·W·库姆斯.教育改革的新假设[G]//瞿葆奎.教育学文集·国际教育展望.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278.我国学者程培杰、马健生等认为,教育改革中存在着文化阻力、社会阻力、组织阻力和心理阻力等。参见:程培杰,马健生.试论教育改革阻力的来源[J].比较教育研究,2001,6.

③《教育发展研究》编辑部.认识分歧与制度冲突:制约我国民办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吴华教授访谈录[J].教育发展研究,2008,2.

④“考试社会问题与对策”课题组(葛大汇执笔).改革试验中的问题——上海高考、中考问题调研综述[J].教育发展研究,1999,6.

⑤青木昌彦.比较制度分析[M].周黎安,译.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01:19.

教育制度的特征范文5

论文关键词:现代企业教育;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教育制度

一、问题的提出

现代企业教育是指企业以现代人力资源开发理论为指导、在市场环境中为应付日趋激烈的竞争而采取面向企业全体员工开展形式多样、有针对性的有效培训,使企业员工的思想意识、行为模式和知识技能等综合素养均得到提高和完善的活动。

现代企业教育与传统企业教育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区别:在对象上,现代企业教育面向企业全体员工,以全体员工素质的普遍提高换取企业的全面进步,而传统企业教育则存在很大的局限睦;在形式上,现代企业教育长、短期结合,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企业内部正规培训与企业外部的非正规培训并重,而传统企业教育则形式较为单一;在内容上,现代企业教育面向市场、立足企业员工增强能力、完善自我的实际,因此,它尊重员工不同的学习背景和智力、非智力等因素的差异,教育内容既买用又丰富多彩,而传统企业教育则显得较为空泛;在方法上,现代企业教育采用个别化教育思想,针对每个员工的不同条件,因材施教,而传统企业教育则多采用集中灌输的粗放式教育方法;在手段上,现代企业教育力求充分运用多媒体及虚拟现实等高科技成果来提高企业教育活动的效率,而传统企业教育的手段则较为落后。

当今世界经济一体化、贸易全球化的进程正在加速,综合国力的竞争愈演愈烈,而国力的竞争说到底是国与国之间企业实力的较量,归根结底是企业人才综合素质的竞争,企业教育已真正成为企业发展的“百年大计”。

20年的改革开放已使我国社会经济生活悄然发生着深刻变化,然而,处于风口浪尖的国企改革却使企业教育陷入困境。

首先,国企领导思想观念较为保守落后,致使企业教育在整个企业管理过程中处于从属地位。大多数效益较差的国企领导的经营思想仍停留在传统的产品经济时代,只重生产,不重开发,看不到产品生产与人才培养之间的相互关系,更不能深刻认识到企业教育在企业改革的发展过程中所起到的基础性“增量”作用。

其次,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造成企业教育与企业发展脱节,企业教育的真实价值不能实现。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教育只是企业生产管理过程中的一个附属环节,企业粗放式的生产经营方式导致对企业人才素质提高的严重忽视,企业教育在此氛围中苟延残喘,消极被动,不能积极主动为企业发展分忧解愁,很多国有企业甚至把企业的教育培训任务当成是例行公事式的行政命令程序,既不考虑完成教育培训任务的质量,也不考查企业员工对企业教育的实际需求,致使企业教育丧失了其生存发展的内在动力,也断送了企业对企业教育的支持基础。

第三,企业教育管理的内外环境并未得到显著改善。有效的法律环境是企业教育生存发展的基础。尽管近些年我国已陆续颁布了<劳动法>、<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文件,对劳动者的素质鉴定和技术业务培训做了强制性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相应的“企业教育法”,当国企发展困难重重之时,就易使经营者在主观上有意无意地“弱化”企业教育。

二、国有企业教育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

国有企业教育的发展不能够离开国有企业发展的现实“土壤”。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国有企业走出困境标明了航道。现代企业制度是以公司制度为主体的市场经济体制,其基本特征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建立现代企业的产权制度、组织制度以及管理制度。伴随着国有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国有企业教育发展重现生机。

现代企业制度首先明确了法人的主体地位,使企业教育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凸显。在计划经济时代,国有企业法人“虚位”,企业经营好坏与企业经营者的实际利益没有太大关系,导致企业经营者外无压力、内无动力,随处可见企业经营者的短期行为,自然对具有效益显示滞后特点的企业教育在企业发展中到底起何等作用不感兴趣。一旦企业经营确立了法人主体,经营者当然会使出浑身解术考虑企业未来长远的发展。当经营者抛弃短期行为、审慎思量自身的根本利益的时候,他会领悟到企业的百年大计还是以企业教育为本,谋求企业持续发展就成为企业教育发展的内在巨大动力。

现代企业制度是以人为本的经济制度,企业发展必须建立在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基础之上。以人为本,一方面要求企业的一切经营行为都围绕消费者的利益、以满足消费者不断增长变化的需求为出发点,更为重要的是企业发展将愈发依赖企业全体员工的聪明才智。据统计:1996年我国国有工业企业员工60%以上为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大多数青年员工只有初级技术,与此同时,企业员工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管理水平等都亟待提高。显然,拥有这样素质的员工队伍是很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绝处逢生的,加强企业教育、造就高素质的企业员工队伍就成为当务之急。以人为本,还要求现代企业不只是把企业员工单纯看作是劳动者,而应该尽力提供良好的条件,满足他们求知、探索、自我实现的各种合理需要,使他们成长为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企业建设人才,而企业员工的全面发展更是企业自身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基于企业员工较高层次的心理需求,培养全面发展的企业建设者,又为兴企业教育提供了一个崭新舞台。

现代企业制度是以知识创新为特征的企业制度,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将成为企业发展生生不息的主旋律。经历2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经济正在完成由粗放型量化增长向集约型质量增长的观念转变,更加注重经济发展与社会环境、自然生态之间的协调统一,企业生存更加依赖于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所创造的高质量、高性能、高附加值产品;同时,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和升级换代,经济结构正在向更高级、更优化方向迈进,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必然引起就业结构的相应变化,对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也为企业教育寻求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指明了道路。然而,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员工中所拥有的科学管理知识却极为有限。据统计:尽管在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高级管理层人员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已占77.2%,但其中只有1.4%的人员所学专业为经济管理或企业管理,为此,在国有企业的各级备类员工中普及并提高管理科学知识,就成为企业教育发展的新的有力支点。

应当看到国有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确实为企业教育创造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企业教育的需求和企业教育大发展可能的实现方式都是前所未有的。但如同国有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充满艰辛困苦、步履蹒跚一样,企业教育在新形势的更高要求中是辉煌的期盼,更是挑战的颠峰,我们期待着企业教育新世纪曙光的到来。

三、面向市场建立现代企业教育制度

毫无疑问,建立国有现代企业教育制度是国有企业教育抓住机遇、迎接挑战的根本出路。

现代企业教育制度是指具有依法自主办学的实体,具备依托企业、服务企业、辐射社会并且机制灵活、功能完备、管理科学特点的企业教育制度。

依托企业即指企业教育的发生、发展都受制于企业的发展。在我国的现实国情下不能将企业教育完全推向市场,既不能把企业教育“企业化”,成为脱离企业“母体”、自负盈亏的办学主体。更不能将企业教育“产业化”,成为谋求物质利益最大化的纯粹的经济行为。

服务企业即指企业教育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企业发展培养规格齐全、质量上乘的各类建设人才。企业教育行为的起点和归宿是企业的发展,企业教育必须与企业发展贴紧、贴近、贴实。企业教育也只有在服务企业的过程中得到发展壮大。

辐射社会即指企业教育作为社会大系统的一个组成成员,不能自我封闭,游离于社会环境之外,而应与社会的发展协调一致,树立回报社会、关注社会冷暖、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力所能及帮助的崇高意识,这样,其发展才能得到广泛的社会支持。

机制灵活是指企业教育要建立较为完善的有效激励和制约机制,高效运行的企业教育机构。能对影响企业教育发展的内外因素做出敏锐反应的决策体制,适应社会经济波动发展的收缩自如的应变预警防护体系。机制灵活也是指在企业教育的运转中做到“刚性”制度与“柔性”操作的完美统一。

功能完备是指企业教育能够为企业发展培养人才提供质地精良、模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教育途径。现代企业教育再也不是过去脱离企业发展实际、整齐划一、一成不变、让人生厌的老框框,而是从企业的现实出发,以企业员工的求知需求为中心展开的个性色彩浓烈、不断调整变化、长短结合、脱产与在职形式并存的“点菜”式综合性教育。

科学管理是指企业教育活动的实施以现代企业教育管理的科学理论为指导,深刻认识企业教育的本质属性.深入探索企业教育的规律.围绕稳步提高企业教育质量和效益这个核心,密规划、设计涉及企业教育的各个环节,积极开发针对性强、表现形式多样、类型广泛的课程体系,研制能够极大提高企业教育教学效率的现代化教学手段,制定企业教育行为有效规范的质量监控和评估方案,使企业教育永葆青春与活力。

总之,现代企业教育制度是以人才培养的市场为导向、以个体化的终身教育为理念、以满足企业和企业员工身心全面健康发展为目标的企业教育制度。

建立现代企业教育制度就要以人才培养的市场为导向,即企业教育行为的起点和归宿都是为企业培养适用人才。企业员工已经具备的知识技能与产品升级换代、产业结构调整以及新技术、新工艺的运用等对企业员工素质提出的更高要求之间存在的差距,就是企业教育赖以为生的重要市场。“差距”时时都有,因此,企业教育的市场将永远不会消亡。与此同时,以人才培养的市场为导向还意味着企业教育要更加关注企业教育的人文价值,关心企业员工自身的全面发展,并在服务并满足企业员工综合素质提高的过程中求得发展。

建立现代企业教育制度就要加强企业教育的法制建设。企业教育立法是现代企业教育行为规范的总和。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尽管这些年我国相继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它们均有涉及企业教育的法律条款,但这些只言片语客观上对处于特殊低迷时期、情况异常复杂的企业教育来说是杯水车薪的。尽快出台“企业教育法”,就能从根本上杜绝长官意志的人为干扰,减轻由于企业效益波动可能对企业教育带来的负面震荡,真正建立起企业主要领导直接负责的企业教育组织管理体制、有约束力的企业教育资金投入机制,这样就能确保企业教育按照法制化轨道发展。

教育制度的特征范文6

论文关键词:现代企业教育;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教育制度

一、问题的提出

现代企业教育是指企业以现代人力资源开发理论为指导、在市场环境中为应付日趋激烈的竞争而采取面向企业全体员工开展形式多样、有针对性的有效培训,使企业员工的思想意识、行为模式和知识技能等综合素养均得到提高和完善的活动。

现代企业教育与传统企业教育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区别:在对象上,现代企业教育面向企业全体员工,以全体员工素质的普遍提高换取企业的全面进步,而传统企业教育则存在很大的局限睦;在形式上,现代企业教育长、短期结合,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企业内部正规培训与企业外部的非正规培训并重,而传统企业教育则形式较为单一;在内容上,现代企业教育面向市场、立足企业员工增强能力、完善自我的实际,因此,它尊重员工不同的学习背景和智力、非智力等因素的差异,教育内容既买用又丰富多彩,而传统企业教育则显得较为空泛;在方法上,现代企业教育采用个别化教育思想,针对每个员工的不同条件,因材施教,而传统企业教育则多采用集中灌输的粗放式教育方法;在手段上,现代企业教育力求充分运用多媒体及虚拟现实等高科技成果来提高企业教育活动的效率,而传统企业教育的手段则较为落后。

当今世界经济一体化、贸易全球化的进程正在加速,综合国力的竞争愈演愈烈,而国力的竞争说到底是国与国之间企业实力的较量,归根结底是企业人才综合素质的竞争,企业教育已真正成为企业发展的“百年大计”。

20年的改革开放已使我国社会经济生活悄然发生着深刻变化,然而,处于风口浪尖的国企改革却使企业教育陷入困境。

首先,国企领导思想观念较为保守落后,致使企业教育在整个企业管理过程中处于从属地位。大多数效益较差的国企领导的经营思想仍停留在传统的产品经济时代,只重生产,不重开发,看不到产品生产与人才培养之间的相互关系,更不能深刻认识到企业教育在企业改革的发展过程中所起到的基础性“增量”作用。

其次,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造成企业教育与企业发展脱节,企业教育的真实价值不能实现。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教育只是企业生产管理过程中的一个附属环节,企业粗放式的生产经营方式导致对企业人才素质提高的严重忽视,企业教育在此氛围中苟延残喘,消极被动,不能积极主动为企业发展分忧解愁,很多国有企业甚至把企业的教育培训任务当成是例行公事式的行政命令程序,既不考虑完成教育培训任务的质量,也不考查企业员工对企业教育的实际需求,致使企业教育丧失了其生存发展的内在动力,也断送了企业对企业教育的支持基础。

第三,企业教育管理的内外环境并未得到显著改善。有效的法律环境是企业教育生存发展的基础。尽管近些年我国已陆续颁布了<劳动法>、<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文件,对劳动者的素质鉴定和技术业务培训做了强制性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相应的“企业教育法”,当国企发展困难重重之时,就易使经营者在主观上有意无意地“弱化”企业教育。

二、国有企业教育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

国有企业教育的发展不能够离开国有企业发展的现实“土壤”。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国有企业走出困境标明了航道。现代企业制度是以公司制度为主体的市场经济体制,其基本特征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建立现代企业的产权制度、组织制度以及管理制度。伴随着国有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国有企业教育发展重现生机。

现代企业制度首先明确了法人的主体地位,使企业教育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凸显。在计划经济时代,国有企业法人“虚位”,企业经营好坏与企业经营者的实际利益没有太大关系,导致企业经营者外无压力、内无动力,随处可见企业经营者的短期行为,自然对具有效益显示滞后特点的企业教育在企业发展中到底起何等作用不感兴趣。一旦企业经营确立了法人主体,经营者当然会使出浑身解术考虑企业未来长远的发展。当经营者抛弃短期行为、审慎思量自身的根本利益的时候,他会领悟到企业的百年大计还是以企业教育为本,谋求企业持续发展就成为企业教育发展的内在巨大动力。

现代企业制度是以人为本的经济制度,企业发展必须建立在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基础之上。以人为本,一方面要求企业的一切经营行为都围绕消费者的利益、以满足消费者不断增长变化的需求为出发点,更为重要的是企业发展将愈发依赖企业全体员工的聪明才智。据统计:1996年我国国有工业企业员工60%以上为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大多数青年员工只有初级技术,与此同时,企业员工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管理水平等都亟待提高。显然,拥有这样素质的员工队伍是很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绝处逢生的,加强企业教育、造就高素质的企业员工队伍就成为当务之急。以人为本,还要求现代企业不只是把企业员工单纯看作是劳动者,而应该尽力提供良好的条件,满足他们求知、探索、自我实现的各种合理需要,使他们成长为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企业建设人才,而企业员工的全面发展更是企业自身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基于企业员工较高层次的心理需求,培养全面发展的企业建设者,又为兴企业教育提供了一个崭新舞台。

现代企业制度是以知识创新为特征的企业制度,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将成为企业发展生生不息的主旋律。经历2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经济正在完成由粗放型量化增长向集约型质量增长的观念转变,更加注重经济发展与社会环境、自然生态之间的协调统一,企业生存更加依赖于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所创造的高质量、高性能、高附加值产品;同时,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和升级换代,经济结构正在向更高级、更优化方向迈进,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必然引起就业结构的相应变化,对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也为企业教育寻求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指明了道路。然而,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员工中所拥有的科学管理知识却极为有限。据统计:尽管在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高级管理层人员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已占77.2%,但其中只有1.4%的人员所学专业为经济管理或企业管理,为此,在国有企业的各级备类员工中普及并提高管理科学知识,就成为企业教育发展的新的有力支点。

应当看到国有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确实为企业教育创造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企业教育的需求和企业教育大发展可能的实现方式都是前所未有的。但如同国有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充满艰辛困苦、步履蹒跚一样,企业教育在新形势的更高要求中是辉煌的期盼,更是挑战的颠峰,我们期待着企业教育新世纪曙光的到来。

三、面向市场建立现代企业教育制度

毫无疑问,建立国有现代企业教育制度是国有企业教育抓住机遇、迎接挑战的根本出路。

现代企业教育制度是指具有依法自主办学的实体,具备依托企业、服务企业、辐射社会并且机制灵活、功能完备、管理科学特点的企业教育制度。

依托企业即指企业教育的发生、发展都受制于企业的发展。在我国的现实国情下不能将企业教育完全推向市场,既不能把企业教育“企业化”,成为脱离企业“母体”、自负盈亏的办学主体。更不能将企业教育“产业化”,成为谋求物质利益最大化的纯粹的经济行为。

服务企业即指企业教育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企业发展培养规格齐全、质量上乘的各类建设人才。企业教育行为的起点和归宿是企业的发展,企业教育必须与企业发展贴紧、贴近、贴实。企业教育也只有在服务企业的过程中得到发展壮大。

辐射社会即指企业教育作为社会大系统的一个组成成员,不能自我封闭,游离于社会环境之外,而应与社会的发展协调一致,树立回报社会、关注社会冷暖、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力所能及帮助的崇高意识,这样,其发展才能得到广泛的社会支持。

机制灵活是指企业教育要建立较为完善的有效激励和制约机制,高效运行的企业教育机构。能对影响企业教育发展的内外因素做出敏锐反应的决策体制,适应社会经济波动发展的收缩自如的应变预警防护体系。机制灵活也是指在企业教育的运转中做到“刚性”制度与“柔性”操作的完美统一。

功能完备是指企业教育能够为企业发展培养人才提供质地精良、模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教育途径。现代企业教育再也不是过去脱离企业发展实际、整齐划一、一成不变、让人生厌的老框框,而是从企业的现实出发,以企业员工的求知需求为中心展开的个性色彩浓烈、不断调整变化、长短结合、脱产与在职形式并存的“点菜”式综合性教育。

科学管理是指企业教育活动的实施以现代企业教育管理的科学理论为指导,深刻认识企业教育的本质属性.深入探索企业教育的规律.围绕稳步提高企业教育质量和效益这个核心,密规划、设计涉及企业教育的各个环节,积极开发针对性强、表现形式多样、类型广泛的课程体系,研制能够极大提高企业教育教学效率的现代化教学手段,制定企业教育行为有效规范的质量监控和评估方案,使企业教育永葆青春与活力。

总之,现代企业教育制度是以人才培养的市场为导向、以个体化的终身教育为理念、以满足企业和企业员工身心全面健康发展为目标的企业教育制度。

建立现代企业教育制度就要以人才培养的市场为导向,即企业教育行为的起点和归宿都是为企业培养适用人才。企业员工已经具备的知识技能与产品升级换代、产业结构调整以及新技术、新工艺的运用等对企业员工素质提出的更高要求之间存在的差距,就是企业教育赖以为生的重要市场。“差距”时时都有,因此,企业教育的市场将永远不会消亡。与此同时,以人才培养的市场为导向还意味着企业教育要更加关注企业教育的人文价值,关心企业员工自身的全面发展,并在服务并满足企业员工综合素质提高的过程中求得发展。

建立现代企业教育制度就要加强企业教育的法制建设。企业教育立法是现代企业教育行为规范的总和。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尽管这些年我国相继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它们均有涉及企业教育的法律条款,但这些只言片语客观上对处于特殊低迷时期、情况异常复杂的企业教育来说是杯水车薪的。尽快出台“企业教育法”,就能从根本上杜绝长官意志的人为干扰,减轻由于企业效益波动可能对企业教育带来的负面震荡,真正建立起企业主要领导直接负责的企业教育组织管理体制、有约束力的企业教育资金投入机制,这样就能确保企业教育按照法制化轨道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