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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教育制度范文1
关键词:职业教育制度/结构/功能
当前,如何设计一个恰当的职业教育制度,是关系到我国职业教育发展最为紧迫的根本问题。职业教育制度是指人们自觉制定的并要求社会成员共同遵守的职业教育活动的规范体系,是调整各种职业教育机构与各种职业教育管理机构和社会其他相关机构之间以及各种职业教育机构内部各种关系的中介,是确保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是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极为重要因素。为了更进一步深化对职业教育制度的理性认识,也为了构建我国现代职业教育制度的实践需要,笔者试对职业教育制度结构及功能进行初步探讨。
一、职业教育的结构
职业教育制度不是仅以文本形式存在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文献,而是—个涵盖多种构成要素而且表现形态各异的复杂整体。在准确把握职业教育制度这一概念内涵的基础上,探讨职业教育制度的结构就是对职业教育制度进行结构分析。“结构”是“组成整体的各部分的搭配和安排”。探讨职业教育制度的结构就是要探讨构成职业教育制度的各个部分及其相互关系。然而,又如何对职业教育制度进行结构分析呢?结构分析可以有多个视角,既可以从构成要素分析入手,也可以从类型、实践领域和层次分析入手,还可以从其他视角分析着手。于是就有要素结构、类型结构和层次结构等。这是进行职业教育制度分析的理论前提。借鉴经济学和制度哲学等学科关于制度结构的认识,并结合职业教育的规律和特点,笔者试对职业教育制度的多维结构阐释如下:
第一,从地位看,借鉴制度哲学的相关观点,可以把职业教育制度分为职业教育基本制度和职业教育从属制度。就教育制度整体而言,职业教育制度是一项基本的教育制度;就职业教育制度整体而言,职业教育制度是一个系统。职业教育基本制度是指反映职业教育活动某一主要方面的本质内容和根本特征的制度,比如学校职业教育制度、企业职业教育制度、职业培训制度、职业教育办学制度或体制、职业教育管理制度或体制、职业教育产教结合制度、职业教育半工半读制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这些制度对职业教育活动某一主要方面作了内在的、本质的、一般的规定,也因此是比较原则、笼统的东西。职业教育从属制度是指基本制度的表现形式或实现形式,是指为了贯彻基本制度而制定的一系列具体制度。比如职业教育产教结合制度是一项职业教育基本制度,为了实现这一制度就需要有相应的具体制度配套,为此,就需要制定和实施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制度、专业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制度、“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制度以及课程教学制度等从属制度。
第二,从构成要素看,借鉴新制度经济学的相关观点,可以认为职业教育制度是由非正式的规范体系、正式的规范体系和实施机制三部分构成。非正式的规范体系是指人们在长期从事或参与职业教育活动的过程中无意识形成的、与职业教育活动有关的价值观念、教育观、校园文化、道德观念、风俗习性等因素,它以文化的形式对职业教育产生持久的影响力。它可以是对职业教育发展起消极作用的因素,也可以是对职业教育发展起积极作用的因素。正式的规范体系是指人们有意设计或制定的、与职业教育相关的一系列政策法规条例等。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屉职业教育的决定》等。实施机制是指职业教育制度的实施机制。“强制性的实施机制是任何契约能够实施的基本前提。”由此。笔者把职业教育制度的实施机制看作是为了保证职业教育制度的成功实施而建立的配套制度,比如为了确保职业院校能够培养合格的高技能型人才而制定的职业院校评估制度以及相关奖惩制度等。实际上,实施机制也是以制度形态表现出来的,也是职业教育制度,只是与职业教育制度的其他构成要求相比,各自目标取向不同而已。
第三,从起源看,借鉴制度经济学的相关观点,还可以把职业教育制度分为内在职业教育制度和外在职业教育制度。这是~种类型结构。它是基于制度起源和生成的视角对职业教育制度所作的划分。内在职业教育制度是指从人们长期参与职业教育活动所获取的经验中而演化出来的职业教育制度,它因经验而产生。内在职业教育制度尽管也由与职业教育有关的信仰、价值观等所统摄,然而它与非正式的规范体系又有不同,有非正式的内在职业教育制度和正式的内在职业教育制度之分。对违背非正式的职业教育制度的行为的惩罚都不通过有组织的方式来定义和运用,是自发产生的;对违背正式的职业教育制度的惩罚是通过有组织的机制进行的。外在职业教育制度是指政府的权力机构及其人设计和确立的职业教育制度,是被自上而下地强加和执行的,它因设计而产生。这些制度有正式的配套惩罚措施。若有违背,将会受到惩罚。
第四,从实践领域来看,在宏观层面上,人们通常把职业教育制度划分为职业教育管理体制、职业教育办学体制、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体制、中高职衔接制度、职业教育和其他教育类型沟通制度、职业学校管理体制、职业学校教育制度、行业企业职业培训制度、职业教育政策法规、职业教育督导和评估制度(也可以把它作为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的组成部分)、职业教育教师教育制度及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等。在中观和微观层面上,可以把职业教育制度划分为产学合作制度、职业资格证书教育制度、课程教学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教材编写制度、职业学校继续教育制度、培训师制度、职业学校教师聘任制度、“双师型”教师制度、实习制度、学生管理制度。学生或学员考试考核制度及教师考核制度等。这种划分主要是基于职业教育活动的主要实践领域而言的,也是人们通常意义上对职业教育制度的认识。它不是一种严格意义上对职业教育制度的分类,也没有穷尽和涵盖职业教育制度的所有外延。而且在人们日常观念中,通常一谈起职业教育制度就是指实践领域中正式的职业教育制度。这种划分的优点在于,人们通常容易理解。也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其缺点在于,容易使人们忽略了职业教育价值观、相关的惯例和习俗等观念层面的非正式职业教育制度。而制度哲学、制度经济学已证明,观念、习俗等本身就具有制度的力量,发挥着制度的功能,其本身就是极为重要的制度。
此外,从其他视角看,还有很多种制度结构的区分,比如借鉴制度哲学的观点,职业教育制度可以有“软”和“硬”之分;借鉴新制度经济学或制度哲学的观点,可以把职业教育制度分为正式职业教育制度和非正式职业教育制度,等等。综合如上分析,就有了如图所示的职业教育制度的多维结构。可以看出,借鉴制度哲学和制度经济学等学科关于制度的认识可以为我们分析职业教育制度的结构提供一个非常有效的框架。它不仅可以帮助我们加强对职业教育制度本身的全面理解和认识,而且可以有利于我们深入地反省我国职业教育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为建立我国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框架和依据。
二、职业教育的功能
“功”即“功用”、“作用”,“能”是指实现某功用或作用的能力。“功脂”即“效能”、“功效”或“作用及能力”之意。贝塔朗菲认为,对系统的描述有内部描述和外部描述两种主要方式,内部描述本质上是“结构的”,是以状态变量和它们的相互依赖来描述系统的行为;而外部描述则是“功能的”,是以系统与环境的相互作用来描述系统的行为。职业教育制度也是一个系统,其功能是指这一系统与外部环境发生相互作用时所呈现出的作用及能力,是对职业教育制度属性的一种表征和描述。从根本上讲。职业教育的功能就是为职业教育活动提供服务,最终目标就在于促进职业教育更好、更快和更健康地发展。具体来说,它应具有如下基本功能:
1.增进职业教育活动的秩序。这是从管理学视角对职业教育制度功能的认识。之所以制定职业教育制度,就是因为认识到职业教育活动的书序运作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基本条件,而制度可以保证其能有序运作。职业教育制度就是用来增进秩序的“规范体系”,就是用来调整“各种关系”的中介,为各种关系和相关主体的协调合作提供条件,保证合作的顺利进行。一方面,就是因为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对职业教育的高度重视,我国在职业教育制度建设上取得了一系列的进屉,才有了近年来我国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使我国的职业教育不仅从规模上而且从质量上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另一面,也正是因为存在相关制度的缺位、不到位等问题,导致了我国职业教育发展与社会脱节现象严重,职业教育还远远不能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职业教育的需求,而存在一系列问题。比如,广大群众对职业教育的认可程度、参与热情不高,个体被动选择接受职业教育的情形比例较大;职业教育投入严重不足,教育教学设施落后;民办职业教育步履维艰,中外合作职业教育的制度准备严重不足;职业教育招生市场虚假信息泛滥,秩序馄乱,等等。以上从正反两个方面说明了职业教育制度对增进职业教育活动的秩序的重要作用。
2.减少职业教育活动的交易成本。这是从经济学视角对职业教育制度功能的认识。交易是经济举中的一个一般概念。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之一康芒斯将“交易”概念和“生产”概念相对应,认为“生产”活动和“交易”活动共同构成了人类的全部经济活动。在他那里,“生产”活动是人对自然的活动,“交易”活动是人与人之间的活动。然而,康芒斯并没有将经济学方法用于分析制度及其运行。后来的新制度经济学学者对交易费用进行了深入的探讨。阿罗认为,“交易费用是经济制度的运行费用”,包括信息费用和排他费用、设计公共政策并执行的费用。巴泽尔把交易成本定义为与转让、获取和保护产权有关的成本。可以认为,某种程度上交易费用是直接投入到“生活活动”中的费用之外的费用,它同样是一种机会成本,可以分为可变与不变成本两部分。在后来的制度经济学家那里,交易的范围不限于经济领域,而是扩大到政治、文化和道德等社会领域,对象也不限于可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而是扩大到权力、历史认同、良心等。也就是说,以此推演,在所有领域的活动中人类之间的交往活动都是有成本的,职业教育活动中各主体之间的交往也是如此。这里,生产成本可理解为是直接投入到促进受教育者个体发展的活动中所花费的成本;交易成本可理解为为了创造接受职业教育的个体发展的条件所花费的全部成本,包括职业教育中的人员管理和协调成本、职业教育资源的配置管理成本、获取与教育相关的信息的成本、各种相关机构之间的社会协调成本以及职业教育制度的维护成本等。正是因为职业教育活动中存在交易成本,人们才会试图进行恰当的制度安排,以提供给人们关于职业教育活动最佳行为模式的信息,从而减少交易成本。这既是最初人们从事经济活动时进行相关制皮设计的原动力,也是后来人们在职业教育活动中进行制度设计的主要动力。《关于调整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的意见》以及《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提出要“推动公办职业学校资源整合和重组,走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的路子”,就是以减少交易成本为主要目的的典型实例。
3.激励和约束职业教育利益相关者。这是从企业管理理论视角对职业教育制度功能的认识。“利益相关者”是从“股东”一词套用而来的概念。在企业管理理论中,尽管对利益相关者有多种不同的界定,这里笔者倾向于接受利益相关者就是“所有受企业决策、政策和行动影响,并可以影响企业的个人或团体。”在企业中,所谓利益相关者。是指凡是与企业产生利益关系,从而与企业发生双向影响的个人和团体。如股东、雇虽、顾客、供应商、零售商、社区及政府等个人和团体。作为对传统股东至上主义的挑战,一些学者认为。企业的目标是为所有利益相关者创造财富和价值,企业不仅要为股东服务,而且要为众多的利益相关者服务,关注所有利益相关者的要求,企业是由利益相关者组成的系统,它与企业活动提供法律和市场基础的社会大系统一起运作。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对企业的治理应是一种动态的共同治理。我国的职业教育一直以来是公办的学校职业教育占绝对主体,由政府委托的各级各类相关机构(主要是各级教育主管机构)实施管理,由这些人决定目标、制定政策并加以实施,而大量与职业教育利益攸关的个人和群体似乎被排除在制度之外。职业教育中引入利益相关者这一概念,其主要意图在于对我国一直以来由政府主导的职业教育进行反思和批判,有助于摆脱仅从政府利益出发对职业教育进行决策的意识,重建体现以伙伴关系形式共同参与理念的职业教育制度。借用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分析框架,在职业教育活动中,不仅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其管理人员、各级各类职业学校行政人员、教师以及学生家长是利益相关者,而且行业企业、经济和贸易部门、劳动和人事部门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社区、下岗失业群体、大量亟待向城市转移的农民工等也是利益相关者。因此,不仅要视前者为影响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而且要视后者为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因。职业教育制度通过制定提倡什么或反对什么、鼓励什么或压抑什么的规定,借助奖励或惩罚的强制性措施得以监督利益相关者的行为。一个合理的职业教育制度的基本功能,就是调动所有这些利益相关者各方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激励他们以各种不同的形式积极参与到职业教育活动之中,实现各界的共同参与,创造有利于各方合作的条件,促进各方的顺利合作、协调,赋予他们各自以相应的责任和利益。相应的,一个合理的职业教育制度。还可以抑制和约束职业教育利益相关者的机会主义行为,克服制度推行中的“搭便车”现象。
公共教育制度范文2
调查研究结果显示,如今在高职院校中,有着较为多样化的生源,普通高中毕业生占据了较大的比例,而职高、中专以及技校毕业生占据了一小部分的比例。通常一个专业班级有40名以上的学生,这些学生有着不同的受教育背景,英语水平差异明显,因此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往往无从着手,如果考虑那些有着较高英语基础的学生,其他同学感觉到学习难度较大,无法获得提高;而如果考虑那些英语基础较差的学生,其他同学就会感觉到没有难度。因此,教师需要进行平衡,实现学生的全面提高。大部分高职学生没有较强的学习欲望和动力,也没有较高的学习能力,并且容易沉迷于其他事情中,如玩手机、玩游戏等,但是自我意识较强,并且有着较高的动手能力,能够借助网络对相关资料进行查询,喜欢实习、实训以及实践课程等。
二、如今高职公共英语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2.1没有明确的主导思想,需要强化教学计划的针对性
相较于普通高等教育来讲,职业技术教育有着不同的培养目标,普通高等教育主要是对普通专业型人才进行培养,而职业技术教育则是对应用型人才进行培养。如今,职业技术院校已经体现出了自己的特色,并且也开始合理地设置专业课程。但是,在英语教学中,还完全依据大学专科计划来设置课程和英语教学目标,甚至部分会沿用中专教学计划,不够有针对性;另外,还需要深入研究理论知识,以便跟上时展的脚步。
2.2没有明确的教学目标
就业是职业教育的主要考虑内容,因此需要结合具体的职业岗位来大力培养技术型人才。而部分高职院校,在对教师教学质量和学生英语水平进行衡量时,仅仅考虑考试通过率;新生刚入校,就开始训练全国英语应用能力A级或者B级考试,通过这些考试之后,对英语学习就不做要求。虽然学生们获得了相关的证书,却不能够将所学英语知识应用到实际交流中,更别说翻译产品说明书或者起草企业常用英语函电等这些比较高要求的工作了。因此,就需要大力改革高职公共英语教学。
2.3高职英语教学模式不够科学
调查发现,如今在高职公共英语教学中,依然应用段落解释+翻译等模式,向学生们满堂灌地传授知识,没有将学生的课堂主体地位发挥出来,这样学生对教材和老师就会比较依赖,被动地接受知识,无法独立思考,对于学生潜能的发挥起到了限制作用,还无法提升学生的语言实践能力。
三、从职业教育角度分析高职公共英语教学的改革
3.1对教学目标准确定位,将职业特色体现出来
在改革高职公共英语教学的过程中,需要总结过去的实践经验,以便有效指导。贯彻工学结合理念,对职业教育的教学规律深入研究,充分发挥就业导向作用,对各个专业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情况进行调研,借鉴和应用到公共英语教学改革过程中。要按照实用为主和够用为度的原则来定位高职公共英语教学,结合岗位需求开展英语教学,以便有效提升学生的职业能力,促使岗位工作要求得到有效满足,进而体现职业特色。
3.2依据专业特点,对学生们应用能力进行提升
通过公共英语教学,需要提升学生的一般英语能力,保证满足工作岗位需求,能够有效阅读本专业的英语资料。如今高职院校中开设了多样化的专业,不能够仅仅采取一种教学方法。因此,在备课过程中,教师就需要结合具体专业需求,来科学增删和调整教材内容,有机结合公共英语课程内容和专业要求,同时,大力培养学生的英语应用能力。比如交通旅游专业,需要大力培养学生的听说能力;计算机专业,则需要培养学生的专业术语阅读能力。为了促使教材内容能够有机联系专业需求,对于汽车专业学生的教学,可以加入一些比较专业的词汇和英语资料,让学生们能够有效读写译英语资料。也可以阅读其他教材,选取有价值的例文,开展阅读理解环节。通过调整教学内容,学生就会感觉到这些内容紧密联系着专业知识,充分激发其学习兴趣和积极性,从而提高教学质量。
3.3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升其学习水平
我国有句俗语,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只有产生了学习兴趣,方可以让学生们更加积极地学习。因此,在高职公共英语教学中,教师就需要应用一系列先进技术,如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等,对外语学习资源进行大力整合,促使课堂教学信息内容得到拓展,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有条件的话,还可以对教学网络系统进行构建,建设教学网站,开设一系列的栏目,如英语新闻、英语教学等。在本网站中,学生们可以更好地学习英语,教师与教师之间和师生之间也可以将其作为交流平台,有效沟通;还可以利用校园广播系统定期播报英语新闻或英美文化,在午间或者课间,播放一些学生们比较喜爱的英语歌曲,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氛围。在这种环境下,学生们更加积极地学习英语,同时,英语听力水平也得到了显著提升。此外,还需要对双师队伍进行构建,只有具备双师型师资,方可以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要保证教师具备较高的理论水平,同时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促使师资队伍得到充实,师资结构更加合理。另外,要定期安排教师参加专业研修,例如到一些对口企业中进行实地考察和实践。对于英语教师来讲,需要通过培训,考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从而提升教师整体水平素质,满足教学要求。
四、结语
公共教育制度范文3
一、政府供给
在政府供给中,政府是公共服务供给的主体。在这种供给制度下,政府扮演政策制定者、资金供应者和生产安排者角色,主要通过直接生产和间接生产途径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政府直接生产公共服务包括政府服务、政府出售、政府间协议等。在政府服务中,政府既是公共服务资金的提供者,也是公共服务的直接生产者。在政府出售中,政府是公共服务的生产者,作为消费者的个人或组织从政府机构中购买公共服务。政府间协议是不同层级的政府间签订合同提供某些公共服务,供给责任在不同行政区域间重新配置和调整,以更好地解决区域性问题并应付日益上升的成本。
政府间接生产是指通过财政补贴鼓励和支持非政府部门提供公共服务。政府间接供给的方式主要包括政府补助、凭单制、政府采购等。(1)在政府补助中,公共服务的生产者是营利或非营利组织,政府选择特定的生产者提供补助,消费者选择特定的生产者购买服务,政府向生产者支付费用补贴的形式有资金、免税或税收优惠、低息贷款、贷款担保等。(2)与政府补助相对应的是凭单制,凭单是围绕特定服务对特定消费者群体实施的补贴。凭单制和政府补助的区别是,补助是对生产者的补贴,而凭单方式是补贴消费者。在补助方式中,政府和消费者共同选择生产者;而在凭单方式中,消费者独自进行选择。从消费者选择权的角度看,凭单方式比补贴方式更优越。(3)政府采购是指公共部门向私营部门采购公共服务,也就是政府出钱,市场生产公共服务。通过竞标方式,私营企业、非营利性组织与政府签订关于公共服务的供给合同,按合同供给某项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供给是政府的基本职能,政府供给公共服务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发展,是一个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也是公众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提高的保证。但是,随着公共服务需求不断增长,财政支出压力越来越大,同时由于政府垄断公共服务供给,也会产生一些制度性缺陷,造成供给质量低劣或维护乏力、供给过剩或错位等问题,因此,20世纪80年代以来公共服务供给日益多样化,但是政府供给依然是公共服务供给中最重要的制度安排。
二、市场供给
市场供给是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供公共服务的制度安排。市场供给存在的理由是,打破政府供给公共服务的垄断可以改善公共服务供给效率,而现实社会中部分消费者具有超额公共需求,营利组织(企业)能够促使其营利目标与超额公共需求相结合,为公共服务的市场供给提供了可能。市场供给的实现机制是,不同社会成员在市场交易中的能力是不同的,市场主体行为往往受制于技能与资产、能力与禀赋、自身努力、相关服务的供给状况的影响。追逐利润最大化的企业愿意提供公共服务,是因为提供公共服务能够带来利润,而消费者愿意通过市场购买公共服务,是因为这类公共服务对他们的需求来说具有超额性。例如基础教育本应由政府供给,但是有支付能力的家长愿意为子女购买额外的教育服务,这种需求就为营利性的企业进入教育服务供给提供了机会。而为了激励企业对公共服务有效供给,政府还可以通过税收优惠等诱导性政策,促进市场供给公共服务的积极性。
公共服务的市场供给主要包括合同外包、特许经营、用者付费、内部市场等。(1)合同外包是引入市场机制供给公共服务最主要的制度安排。在合同外包中,合同不仅意味着单纯的交换,它还塑造一种关系:规划如何做事情,并塑造运营关系。合同外包使公共服务的安排者和生产者分离,在这种形式下,公共服务的确定是一个政治过程,政治机制在起作用,而合同签订后,公共服务的生产就进入了经济过程,市场机制起主导作用。因此,合同外包提高了政府对公共资源的配置能力,有助于强化管理节约成本,提高服务质量。(2)特许经营是指由政府授予企业在一定时间和范围提供某项公共服务的权利,即特许经营权,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回收投资,获取合理的利润。在特许经营中,政府可以对公共服务的数量和价格作出规定,在一定的质量要求下,由报价最低的企业取得特许经营权。因此,可以把特许经营权看做是对愿意以最低价格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的一种奖励。(3)用者付费是公共服务市场供给的第三种方式。它是指家庭、企业和其他私营部门在实际消费公共服务时,向公共部门交纳费用。付费取决于实际消费的服务量,不消费不付费,多消费多付费。由于公共服务需求不断增加导致政府财政负担沉重,所供非所需现象和公共服务供给的不公平现象较为普遍,公共服务供给中引入市场价格机制具有迫切性,而技术进步也使得利用价格机制改造公共服务供给成为可能。因此,20世纪80年代以来,公共服务供给实行用者付费已经相当普遍。(4)内部市场是指在公共服务领域建立模拟市场,用明晰的委托关系来限制公共服务供给者的权力,促使公共服务供给者提高效率,增强对用户回应性的一种制度安排。在内部市场中,购买者负责确定需要什么样的公共服务,提供者负责建立独立的核算体系供给公共服务,购买者通过确立财政目标激励提供者采用最佳的运行模式,减少浪费,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公共物品的市场供给提高了公共服务供给效率,扩展了消费者的福利,在有效地解决政府投资不足的同时,公共服务的市场供给主体也可以获得稳定的市场份额和稳定的资金回报率。但是在市场供给中,消费者利益容易受到损害。因为企业投资和供给公共服务的最大目的是追逐最大化利润,它具有效率但却忽视了公平。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矛盾,是公共服务市场供给难以克服的痼疾。此外,公共服务市场供给还可能存在重复投资、过度竞争、私人垄断、腐败与政府责任缺失等风险,这些风险扭曲了公共服务供给的目的。
三、自愿供给
自愿供给是指志愿团体通过其雇员或通过雇用和付费给企业,为社会免费提供公共服务的制度安排。志愿供给的本质是社会成员以其专业性和志愿性向社会自主提供公共服务,实现公共利益。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及其独立运作,为公共服务自愿供给提供了组织条件。在有些情况下,政府或市场无力、无法提供全部公共服务,或者政府与市场供给公共服务成本过高。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将公共服务供给委托给志愿组织,志愿组织将公共需求转化为事业目标,在确定了事业机制的运行方向之后,依赖政府委托和政策优惠、企业组织及个人的资金资助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
公共服务自愿供给主要包括无偿捐赠、志愿服务、没有营利性的收费服务等形式。(1)无偿捐赠的主体可以是个人、家庭,也可能是企业或社会组织。通过无偿捐赠向弱势群体或需要帮助的人提供公共服务,对社会而言,可以有效调节贫富差距,缓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2)志愿服务是弥补市场和政府公共服务供给失灵的主要方式之一,是文明社会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为提升社会福利、促进社会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志愿服务包括互助或自助、慈善或为他人提供服务、参与、倡导与运动。志愿服务的主要形式有专项性志愿服务、专业性志愿服务、公益性志愿服务、社区性志愿服务。相对于传统以满足少数受服务者的生活需求为主体的志愿服务模式,当代志愿服务着眼于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大局,在经济与文化领域中志愿服务的比重越来越大。(3)没有营利性的收费服务,是指非营利组织通过没有营利目的的收费服务方式为社会成员提供公共服务。实行收费的目的是为了增加机构的独立性,减少对政府和社会捐赠的依赖。没有营利性的收费服务增加了公共服务的资金投入,有助于弥补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服务供给不足与需求日益扩大的裂痕。
在解决公共服务供需矛盾、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与效率、回应公众多样化需求方面,志愿供给日渐成为公共服务体系中一种重要的制度安排。在医疗卫生保健、社会救助、教育、养老、环境保护等领域,公共服务的自愿供给较为理想地填补了政府和市场供给不足造成的空白,从而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弱势群体生活、促进社会环境改善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自愿供给也存在资金来源缺乏稳定性,非营利组织可能的商业化经营导致的社会公信度不足等问题。
四、混合供给
公共服务以公共性为纽带构成一个连续体,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和生产者不是一一对应而是交互相连的,可以由一个提供者对应多个生产者,也可以由一个生产者对应多个提供者。公共服务异质性程度的增加,需求偏好和受益范围的差异性,尤其是公共服务供给和生产的分离,意味着混合供给的可能性和可行性。混合供给不排斥政府提供,也不排斥市场化,并且有效整合非营利组织、社区、个人的力量。三种供给制度之所以能够互补融合,是因为每个供给制度的主体都有自己最适合的任务。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为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提供从事经济活动与社会活动的政策法律平台和制度监督;市场(私营部门)参与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够为社会成员选择公共服务提供更多的机会,并且市场供给在克服政府失灵、遏制搭便车行为、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等方面,具有其他供给制度所不具备的独特作用;而志愿服务组织弹性大,灵活度高,了解社会的真实需求,回应性强,服务具有人性化与亲切感,提供了公民参与的机会。因此,在三种供给制度都存在一定局限的情况下,为了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将三者结合,发挥各自的长处,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所以,在混合供给制度中,政府、市场和志愿组织之间是一种互动关系,政府的职责主要是制定政策与监控,市场的职责主要是提品与服务,志愿服务组织的职责是“培育焕然一新的人,它创造习俗、视野、认同感与知识”,三者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关系,即存在一种密切合作、相互有所分工和协调的关系。
公共服务的混合供给主要包括多样化安排、混合式安排和局部安排等方式。(1)多样化安排是指在一个特定的区域内,某项公共服务由政府、市场、志愿组织混合供给,通过鼓励不同服务供给者之间的比较和竞争,提升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果。当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在同一区域同一时间提供同一服务时,这种竞争将会更有效。因为在公平竞争的环境下,公共部门的业绩可以被当做衡量私人机构工作业绩的尺度,反之亦然。(2)混合式安排是指在同一区域内多种供给方式混合使用。补助是混合安排中最常见的形式,它可以用来补贴特许经营、志愿服务、政府采购,也可以通过直接支付、低息贷款和税收优惠政策等形式来实现。(3)局部安排是指当公共服务可以被看做是一个整体时,特定服务的供给可以部分由政府、部分由市场、部分通过志愿组织来提供。因此在局部安排中,公共服务供给动态、灵活地利用政府、市场和志愿机制,实现各种供给制度的优势互补。这种安排反映了公共服务供给超越市场与政府的二元对立,开始走向市场与政府的一种平衡立场,公共服务供给根据服务成本与公民满意度等各种因素,综合考虑在公私部门之间进行来回移动。
公共服务的混合供给,创造了多元而富有弹性的公共服务供给的“工具箱”,有效提升了政府、市场和志愿服务之间的分工与协作,使消费者获得更多的选择权、决定权。混合供给意味着将不同的服务输送到不同的人群中,尽可能地满足不断分化的公共需求。这是一种创造性和动态的公共部门重构过程,通过与个体、社区团体和其他政府实体共享政府功能,改善了向顾客所输送的服务。因此,混合供给是政府机构、私人组织和自愿组织发展合作关系的平台,它使公共服务的供给更加有效、公平,更好地满足了公众的需求。进入21世纪以来,混合供给为越来越多的国家所接纳和使用。
(基金项目: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覆盖范围与均等供给制度研究”,项目编号:2010R0084)
公共教育制度范文4
关键词: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问题:制度
中图分类号:G52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544(2012)04-0171-04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城市就业。2009年进城务工农民已经达到22978万人,占农村人口总数的四分之一左右。其中外出的进城务工农民达到14533万人,举家外出的进城务工农民达到2966万人,而随着父母进入城市的6-14岁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约有700万。大量的进城务工农民进入城市就业,在创造财富推动社会进步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问题,其中他们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尤为突出。虽然我国的义务教育已经走过了二十多个年头,但是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却依然形势严峻。
一、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之困
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问题是当前我国义务教育领域的难点。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教育问题在上世纪80年代末就已经出现,但由于当时进城务工农民往往单身进城务工,少有举家迁徙的情况,该问题还并不突出。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举家进城务工人员增多,其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开始凸显。国家曾出台多项政策试图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例如:1996年国家教委下发《城镇流动人口中的适龄儿童少年就学办法(试行)》、1998年国家教委和公安部联合颁发了《流动人口儿童、少年就学暂时办法》、2001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等,但这些政策未能做到标本兼治,未能彻底破除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的困境。
当前,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城市中的失学率、晚入学率仍然很高。2009年,根据一项在北京、深圳、武汉、成都等九个大城市对12000名流动儿童监护人和7800个儿童的调查显示,3-6岁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托的比例为60.7%,低于城市户籍的儿童入托率;6周岁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汇总有46.9%没有入学接受教育;超龄入学的现象也非常严重,有20%的9周岁的孩子还只上小学一、二年级,13周岁、14周岁还在小学就读的占相应流动少年的31%和10%;在失学的12-14周岁的少年中有60%的已经开始工作。虽然这个数据统计有一定局限性。但仍能说明问题的严重性。进城务工农民一般居住在城郊或者城中村,环境恶劣,治安混乱,他们早出晚归没有时间照顾子女,没有条件送入学校的适龄儿童往往被送到地下工厂里做童工,干着不符年龄的高强度工作,承受着他们那个年龄段本不应该承受的压力。有条件入学的,由于父母工作不稳定,流动性大,他们不得不随着父母工作的变动变换学校。不稳定的学习环境和氛围,致使他们随时可能失学。进城务工农民子女这种失学或者晚入学现象在不同的大城市普遍存在,其原因深重且盘根错节难以根治,但其带来的长远的社会负面影响实在令人堪忧。
跟失学率和晚入学率相关联的一个重要因素是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入学渠道受限。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即使可以进入城市公办学校就读,但由于城市教育资源的有限性使得各个城市或明或暗设置了一些入校的门槛,加大了读书的成本,而这种教育成本的高昂对于其收入不高的父母来说实在是难以承担。进城务工农民一旦无力承担其子女的高昂教育付出,则其子女可能被迫转学甚至面临失学的命运。那些没有条件进入城市公办学校读书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往往被父母退而求其次送到私人创办的专门接收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进城务工农民子弟学校,这类学校被人戏称为“棚户学校”。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它们根本不能称之为学校,因为他们连基本的办学条件都不具备,充其量只能算作“民间自发办学点”。这些学校规模一般很小,学生从十几人到上百人不等;办学经费有限,主要来源于学生的学费:软件硬件设施落后甚至不合格。由于学生数量较少,经费少,其聘任的教师的素质普遍不高,很多人没有教师从业资格证:对他们而言,进入进城务工农民子弟学校从教往往是权宜之计,一旦有机会便会另谋高就,致使教学质量难以保证。此外,进城务工农民平时没有时间照顾孩子的饮食,一般让其子女在学校食堂就餐。但这些食堂饭菜质量普遍低劣,而孩子正处于长身体发育的阶段,容易导致营养不良。即使这样。这些进城务工农民子弟学校也是很多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的最好选择。然而,部分城市近年来以整治环境、违规办学等理由取缔甚至这些学校,使得在其中读书的农民工子女被迫转学甚至面临失学的窘境。
除了那些随父母进城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外,还有很多留在农村由老人抚养或寄人篱下的留守儿童,这部分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同样面临着严峻的问题。一方面,由于父母长期不在身边,容易造成情感缺失,缺少健全的关爱和良好的交流沟通,使得他们性格柔弱内向、自卑、有逆反心理,甚至对父母抱有怨恨。平时生活学习上存在困难或者挫折不能从父母那里找到情感的支持,出现的差错不能及时的得到引导、纠正,所以极其容易出现心理问题。另一方面,由于这些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留守期间一般由年迈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抚养,而老人们文化水平相对低下,没有能力辅导孩子学习,重养轻教,致使孩子学习得不到有效的督促和引导。而且大部分留守儿童在学习上自律性差,没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导致他们学习成绩一般较差。由于缺少有效的监管和教育,留守儿童往往不能分清好坏是非,经常说谎,爱说脏话,不服管教,极其容易受到社会不良思想的影响,走上歧路,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此外,家庭教育对于孩子的成长是不可或缺的。它影响着孩子的性格、智力、自我观念、学习成就感等很多方面。如果父母参与家庭教育越多,能够给予子女鼓励和肯定的机会也就越多,子女的成长也就越健康。如果缺乏家庭教育,单靠学校教育,学生的发展是否能够健全令人怀疑。由于进城务工农民的特殊生存状态和生活方式。加上文化素质普遍不高,经济条件普遍不好,社会地位普遍低下,他们在子女家庭教育方面存在诸多的不足和缺陷。例如,在家庭教育方面往往重言传而轻身教。他们在日常生活中往往对子女提出各种要求,而自己却不能很好的遵守履行,难以让孩子信服;平时以命令的方式教育子女居多,鼓励少,批评多,效果往往适得其反,收效甚微;由于文化水平不高,辅导孩子学业心有余而力不足,不能解决孩子学业上的疑难:由
于收入较低,没有能力为孩子购买课外读物,孩子的知识储备相对较少;早出晚归,疏于与孩子的沟通,而处于青春期发育的孩子心理正在成长健全,很容易被误导。家庭教育方面的不足和缺陷进一步加剧了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阶段问题的严重性。
二、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的形成机理
进城务工农民在城市各阶层中属于弱势群体,其子女在城市还没有获得一个完整的公平的义务教育环境,问题的背后隐藏着深刻的社会制度原因。彼得・豪尔(Peter A.Hall)认为,“制度,包括所有那些在经济生活和政治组织中的各种各样的机构部门中构成个人之间的关系的正式规则、默认的程序和实际运作的标准”。制度是主要应由政府供给的重要公共物品之一。我国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需要建立起完善的制度支撑体系,而目前制度不足和制度缺失是一个必须予以高度关注的问题。
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可以说是造成上述诸多问题的根本原因。在城市里,导致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受教育不平等的直接原因就是没有流入地城市的户籍。自1958年《户籍管理条例》颁布以来,城市与农村被人为地二元分割开来:公民被分成城镇户口与农村户口两大身份不同、待遇不同的利益群体。这样“农民”由原来的职业概念变成了一种身份界定,农民不能随意流动,更无法享受城里的各种资源和福利待遇。1979年以后,户籍制度对人口流动的限制减弱,农民得以进入城市,而且数量庞大,但是他们的户口还是在农村,因此他们的子女不管是随着父母进入城市的,还是在城市出生的,他们的户口也还是在农村。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应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因此,义务教育这项由相关法律和制度保障的公共产品,成为各地政府只能提供给当地户籍居民的公共产品。而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随父母流转的过程中,他们的义务教育经费并没有随之流转,因此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义务教育也就得不到平等对待。被排斥在城市和乡村的体制之外,被迫只能寻求市场化的方式来解决一进城务工农民子弟学校。
其次,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过于分权和责任下移。自1985年以来,我国的义务教育体制经过三次改革:即“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在国务院领导下,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在国务院领导下,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但始终没有离开“分级管理,地方负责”这一原则。2006年6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七条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这必然导致了在义务教育领域地方政府承担的事权相对过大,而中央政府所承担的事权相对较小的局面。同时由于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在义务教育领域也必然出现了地区间的不平衡,东部发达地区义务教育发展较好,而西部落后地区由于财政原因对义务教育的投入较易出现不足。
再次,义务教育有关政策的制定公平性不足。美国著名政治学者戴维・伊斯顿指出:“公共政策就是对全社会的价值做权威性的分配。”由此,可以说义务教育政策是对义务教育资源的权威性分配。义务教育属于公共产品,利国利民,所以有关义务教育的各项政策的制定应该体现出应有的公共性,在教育资源分配上应该贯彻公平原则,并向弱势群体倾斜。美国政治学家罗尔斯主张,作为公平的正义就是所有的社会基本价值都要平等地分配,除非其中一种或所有价值的一种不平等分配合乎每一个人的利益。从资源配置角度讲,教育公平的实质就是政府作为资源配置的主体应该对全国范围内的教育资源进行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大致确保各阶层受教育群体和个体的受教育权利相对平等。针对弱势群体,国家应该遵循将公共教育资源从富裕流向贫困的原则,也就是说公共教育资源应向处境不利的儿童倾斜,这是公平观在义务教育上的体现。当前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权利的保障需要相应法律法规支撑,但目前的现实是有些应有的法律法规或政策却存在缺失或空白。
此外,已有的相关教育政策未能有效执行。1993年制定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第48条明确规定:“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本世纪末达到4%。计划、财政、税务等部门要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认真加以落实。”这是为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在广泛参照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国情而提出的一项重要目标。以政府的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NP的比例指标为例,在1991年,世界各国的平均水平为5.1%,其中发达国家为5.3%,发展中国家为4.1%。可以说,4%的目标只不过反映了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对政府教育投入规模的最低限度的要求。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54条也规定:“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令国人遗憾的是,“从2000年到2009年10年间,以4%的比例为目标,则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10年累计欠账已达16843亿元。2002年到2003年间,经费投入甚至还出现了0.06%的倒退。截至2009年,国家财政性教育支出12231.09亿元,占国民生产总值的3.59%。”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进城务工就业农民流入地政府负责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全日制公办中小学要建立完善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制度和机制,使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受教育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达到当地水平。”但由于各流入地政府财政预算难以保障,公办学校接纳能力有限,该项政策在执行中较难落实。
三、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的路径选择
新制度主义认为,制度不仅回应其据以产生的环境,而且也可以创造新环境。义务教育相关制度改革是一个制度变迁的过程。制度变迁主要有诱致性变迁和强制性变迁两种类型,“诱致性变迁指的是现行产权安排的变更或替代以及产权安排的创新,由个人或群体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与此相反,强制性变迁指的是国家强制和法律引入和实行。从制度变迁的视角来看,政府是义务教育新制度的供给者,通过设定和完善一系列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则来完成义务教育制度变迁。当前我国现有的义务教育相关制度安排还不完善,甚至不科学:许多必要和重要的制度尚未建立起来,如义务教育绩效评价机制、义务教育责任追究机制;义务教育相关制度创新不足,导致有关政府部门或官员在贯彻落实义务教育过程中责任心不足和对其责任追究乏力。面对当今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存在的各种问题,亟需调整义务教育相关制度,进行强制性制度变迁,加快制度创新。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是解决义务教育不公的根本。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了公民接
受公平义务教育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上述法律条款的规定体现了义务教育要实行公平优先的原则。实现义务教育公平包括教育机会公平、教育权利公平、教育过程公平、教育目标公平、教育政策公平、教育条件公平。然而,户籍制度却挑战了上述法律所规定的义务教育公平原则。
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出台以法规形式限制农村户口迁往城镇,标志着中国户籍登记管理法制化、制度化的开始。户籍制度将公民分为农业和非农业两种户籍类别,不同经济类别的会拥有不同的待遇,享受不同的权益分配。在教育领域,国家投资建立城市教育设施。而农村教育设施多为农民自己投资建设,城市教育的数量和质量远比农村优越。20世纪末,户籍制度改革的进度和力度开始加大,但时至今日,户籍权益化政策的改革仍远未到位。今天的户籍依然配置有一些不同的权益。城乡户籍在义务教育方面依然存在巨大差别。有的地方户籍制度改革最大的阻力就来自教育部门,因为学校教育经费不足,向外籍人口多收费的做法在全国十分普遍,即使在教育经费并不短缺的特大城市也在高额收取赞助费或者借读费。当前户籍制度改革的中心应是转化优化其功能,取消其不合理的附加功能,加快户籍平等化和户籍非权益化改革,最终实现户籍权益的平等。
其次,加快义务教育体制改革是当前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的优选项。义务教育体制改革的目的在于使政府不断以新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制度框架来发展义务教育,为适龄儿童和少年提供适时的优质的教育服务。当前我国城乡、区域义务教育发展还很不平衡,亟需深化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提高义务教育服务水平,明确各级政府责任,改变当前以地方政府负责为主为中央政府负责为主,尤其是在经费投入机制方面。义务教育是一项全国性公共产品,中央政府有责任缩小义务教育区域和城乡差异,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为此,资源分配上,中央政府必须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在当前“分级负责、地方为主”的体制下,有些地方政府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难以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政策的全面贯彻执行,从而也就难以实现区域和城乡间义务教育公平。只有在国家层面上改革财政投入机制,明确国家对义务教育的主要责任。变省级政府财政统筹为中央政府财政统筹,才能切实保证“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为筹集足够资金发展义务教育,需要不断拓宽筹资渠道。与福利事业和体育事业一样,义务教育事业同样属于公益事业。目前,国家通过发行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解决了福利事业、体育事业发展所需的部分资金问题。因此,现在同样可以发行义务教育彩票以弥补财政的不足。义务教育的公共物品属性决定了义务教育需要全社会支持,发行教育彩票能唤起社会对教育的关注和重视,行成良好的重教尊教的氛围。发行义务教育彩票能够集中大批社会闲散资金用于义务教育,与其他经费来源渠道相比具有较多优势。例如,与调整税收政策相比,带来的社会经济影响很小。与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等社会募捐集资方式相比,更稳定、更有力。此外,发行义务教育彩票符合现行义务教育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国外已有的发行教育彩票的成功经验也可为我国发行教育彩票提供了借鉴,并且我国体育彩票和福利彩票发行的实践为发行义务教育彩票准备了条件。义务教育彩票所筹资金除支付成本和中奖奖金外,一律用作义务教育经费。此外,还可以通过开征义务教育税、增加教育费附加等方式筹集义务教育专项资金。
公共教育制度范文5
[关键词]高职教育 校企共同体 三维路径
[作者简介]易小兵(1974- ),男,江西东乡人,永城职业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副主任,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职业教育。(河南 永城 476600)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3年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企业化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3GGJS-289,项目主持人:易小兵)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4)05-0012-02
我国职业教育自诞生以来,就与企业有着天然的联系。职业教育发轫于企业,起初是企业的一部分,随着我国职业教育制度的变迁,高职教育与企业和市场渐行渐远,逐渐演变为“学校本位”的主要模式。企业与学校“两张皮”,使得高职教育逐渐封闭成一种过度知识化的教育,严重脱离了职业实践,导致其不能很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借鉴德国“双元制”及澳大利亚“新学徒制”中企业和学校“双主体”校企合作的成功经验,高职院校与企业应共建校企共同体。校企共同体是把社会或企业需求与教育需求和个人需求紧密结合的载体,因此,校企共同体既是高职院校生存、发展的内在需求,也是经济发展对高职教育发展的外在要求。多年来,高职院校一直在探索校企合作之路,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当前校企合作层次低、深度浅,与深度全方位合作的校企共生发展还相去甚远。《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2010]48号)等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校企共同体以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为主线,通过双向互动,不仅能增强办学活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充分稳定就业、放大社会价值,而且能促进共荣共生、实现校企共同发展。为了更好地探索高职教育校企共同体深度发展,本文将从组织交换、主体间性、异质文化三个维度进行阐述。
一、组织交换――降低企业交易成本
校企合作是一种社会交换行为,学校和企业两个组织的交换往往是不对等的,企业能较大限度地满足学校的需求,却得不到所期望的内在性报酬和外在性报酬,“校热企冷”在所难免。为了维持校企之间的吸引力和持续交换,校企共同体要保持校企交换报酬的平衡。
(一)加强政策和资金支持
校企合作离不开政府的强力主导,在校企共同体中,企业是主要的投资主体,为了确保教育公益性,企业必然遭受损失,对于企业所受损失政府必须通过政策和资金支持给予补偿回报。《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指出:“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逐步增加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各级财政安排的职业教育专项经费,要进一步落实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政策。”第一,给予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目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07号)和《关于印发〈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42号),仅对支付学生实习报酬的企业给予相应税收优惠做了规定,但这种税收优惠范围窄、额度低,实际意义不大,完全不适应校企深度合作发展的新需求。因此,建议扩大税收优惠范围。例如,企业用于职工教育的经费支出和职业教育的公益性支出,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校企合作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经费,享受企业经营所得税优惠;对于校企共同体企业的职业教育与培训税(为激发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动力,借鉴发达国家做法,建议立法规定一定规模的企业必须承担相应的职业教育与培训的责任,并开征职业教育与培训税),按一定比例减免或返税等。第二,加强政府财政支持。政府作为高职院校的举办者,加大对高职教育的投入义不容辞。例如,提高高职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使之达到甚至高于普通本科相应标准;加大对实训基地建设、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专项资金的投入,保障校企合作过程中的各项经费;设立校企合作发展专项基金等。
(二)提高学校服务企业能力
在校企共同体中,学校可以通过提高服务企业能力向企业支付校企合作报酬。第一,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企业提供优秀毕业生的同时,学校应利用资源进行职业培训包开发,为企业职工教育培训提供服务;学校要创设浓厚的学习氛围,刺激、激励员工主动学习,把企业打造为学习型企业,从而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第二,学校主动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号)要求:“高等职业学校要搭建产学研结合的技术推广服务平台,面向企业开展技术服务,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因此,学校应积极为企业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工艺引进、设备技术改造等提供信息与技术支撑。校企以项目协同开发中心为载体,以学校科研单位高学历、高职称教师为主体,组成研发团队进行产品开发、科技攻关、企业战略和法律服务咨询,使项目协同开发中心成为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的孵化器、企业战略研究的智囊团。
(三)提高“资产专用性”投入水平
“资产专用性是指为支撑某种具体交易而进行的耐久性投资;一旦最初达成的交易没有到期就提前结束,这种专用性资产改用于其他用途或由其他人使用,投资的收益将会低得多,即双方退出交易的成本会很高。”①在校企共同体中,用于教学的机器、设备、厂房、生产流水线等投入,人力资源投入,共同开发项目投入,学生实习实训费用投入等,都属于“专用性资产”,这种“专用性资产”投入水平越高,合作就越紧密、越牢固。提高“资产专用性”投入水平的最佳途径就是以法律的形式对“厂方、教学楼(室)、机器设备、原材料、产成品等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引发的权利义务的划分;技术资料、技术秘密、客户名单、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企业名称权、校方名称权等引发的权利义务的划分;学生(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引发的权利义务的划分;实习费用、劳动报酬、培训费用等债权债务的划分”②等做具体界定,并明确各方违约责任。
二、主体间性――促进公办高职院校自主性发展
企业和学校是校企合作的两个主体,两者相互依存、共同发展,在交往和发展中形成主体际关系。然而,主体际关系是建立在改变高职院校既有的在教育行政部门“集中”“单一”“封闭”的指令性管理下的传统办学体制机制、促进其相对自主性发展的基础之上的。高职院校自主性是盲从依附性的对立面和逻辑对举,是其办学合目的性和规律性的统一,也是其能动性的重要前提。办学自是高职院校自主性的本质体现。“高职院校办学自是指高职院校作为独立办学主体所具有的,以法律权利为依据,以学术自由为原则,结合自身的目标定位和办学特点,面向社会和市场依照章程自主决策、自主实施、自主承担责任从事办学活动的资格或能力。”③高职院校作为面向社会、市场独立办学的主体,具有法人资格,拥有法人自治权。从《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的规定看,高职院校的办学自主要包括招生、专业设置、教学活动、科研开发、社会服务、文化交流与合作、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教师评聘、工资分配、财产管理和使用、人事考核、学生教育和管理的自。④高职院校成为面向市场、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的主体,必须开放办学,积极适应市场需求,并利用市场灵敏机制,主动与行业企业进行协作,联合整合资源,实行办学主体多元化,以提高自己的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高职院校办学主体的真正回归,关键在政府转变职能,打破政府集举办权、办学权和管理权于一身的传统,推进高职院校由单一的事业单位逐步向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独立法人主体转变,为高职院校办学营造一个良好的政策和发展环境。第一,改变政府管理高职院校的方式,政府由微观管理者变为宏观管理者,由直接行政管理转向运用立法、拨款、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的宏观调控指导。第二,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使教育行政职能从指令性、计划性向指导性、服务性转变,重点在经费投入、综合协调、质量评估和经营绩效考评、校企合作等方面提供指导和服务。第三,以法律的形式明确高职院校与政府的关系,明确高职院校与政府的权利、责任范围,推动高职院校法人制度建设。
高职院校办学主体的真正回归,重点在提高高职院校的自主办学能力。第一,高职院校按照法人的运行模式和制度要求建立完善的法人内部治理结构。第二,增强学校自主运营的责任意识和开放办学的活力。一是“高职院校的经营风险与责任由学校自行承担,政府经费投入与学校经营业绩挂钩,教职工的收入与学校办学收益挂钩”⑤;二是与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建立董事会领导下院长负责的管理制度,实行“教育专业化、产权股份化、运作企业化”的办学形式。
三、异质文化――推进校企文化互化
高职学校文化与企业文化作为两种异质文化,存在诸多差异和冲突,但在校企共同体中,高职学校文化与企业文化又有着共同、共通、共需性,所以两者之间既不是相互取代,更不是相互抗阻,而是互化与融合。“文化互化是指相互的或双边的文化涵化,是校企文化双方互动互补,变革创新的双向过程。文化互化与融合是化解校企文化冲突的可能路径和最佳选择,是校企深度合作的内在需要。”⑥校企文化互化可分为学校文化企业化和企业文化教育化。
(一)推进高职院校文化企业化
从组织文化维度看,高职院校文化反映的是学校的整体办学、经营和发展,高职院校文化职业性特质要求其必须融入企业文化元素,并进行企业化。高职院校文化企业化是指在学校文化发展的背景和目标之下,为凝聚学校精神与理念、构建整体运作机制,使高职院校在精神文化、物质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等诸方面符合现代企业文化尤其是企业人才培养的针对性要求。也就是说,高职院校在文化发展和文化育人两个层面都体现现代企业形态文化、价值文化、行为文化、道德文化的要求。“‘企业化’,在强调‘技术教育’和‘技术性’的同时,肯定了‘人文化’的重要性,因而它是一种融合了‘企业化’和‘人本化’的广义的‘企业化’,‘企业化’不是高职院校的‘企业化’,而是‘文化的企业化’。”⑦
高职院校文化企业化是以企业为主导、学校为主体的企业化高职学校文化建设,其有效路径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办学模式企业化。打破校企边界,建立“厂中校”“校中厂”办学模式,实现教学内容职业化、教学环境企业化,学生与员工、教师与师傅相兼合。第二,育人理念企业化。引入企业核心价值观,把企业崇尚的创新意识、竞争意识、责任意识和进取精神、敬业精神、团队精神融入校风、教风、学风中,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习惯,完成由“学校人”到“企业人”的对接。第三,管理模式企业化。树立“经营学校”理念,探索施行在校企董事会(理事会)章程框架内的工作机制、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尝试学生职员化管理,如实践教学企业化管理、(企业冠名)班级企业化管理、宿舍6S管理、生活细节企业化管理等。第四,校园活动企业化。以社团活动、科技节、文化节为载体,以素质拓展、团队训练、工学交替、技能竞赛、职业规划、模拟面试、创业教育为支点,以企业家报告会、企业能工巧匠现身说法、杰出校友讲座等为依托,促进文化活动的交流。
(二)推进企业文化教育化
高职院校文化企业化的反哺化就是企业文化教育化。“企业文化教育化是指企业积极承担教育责任,吸纳学校文化中的有益成分,凸显人的价值和作用,不断提升人力资源,强化教育功能,构建适合校企深度融合的新型企业文化的过程。”⑧企业文化教育化的浅层目标是企业人力资源再造,深层次目标就是通过推进企业文化教育化,打造学习型组织,提升组织核心能力。企业文化教育化是经营文化与教育文化的互补共融,它包括企业内的职业教育和企业外的职业教育。
推进企业文化教育化的有效路径有:第一,构筑培训体系。一是构建操作技能培训、管理技能培训和战略能力培训三层次的倒金字塔形培训结构,做到培训与实际工作相融合;二是从培训走向学习,形成强烈的学习风气和促进知识转移的机制,构成大培训体系,将学习和人的素质提高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目标。第二,举办职业教育。积极参与校企合作,共建职业学校,共建实训基地,共同培养人才,把推进校企合作作为企业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譬如,河南省最大工业企业――河南煤业化工集团(现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与永城职业学院进行股份制合作办学,形成企业主办、学院主体的办学模式和企业与政府共同管理、以企业为主的管理体制,开创了河南省公办高职院校办学体制改革的先河,是行业企业指导职业教育的现例,值得提倡和推广。
校企共同体是高职教育本质之复归、发展之所趋和纾困之必然。校企共同体可以从三个维度进行发展:从组织交换维度看,需降低企业交易成本;从主体间性维度看,需促进公办高职院校自主性发展;从异质文化角度看,需推进校企文化互化。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可以激发合作的驱动力;促进公办高职院校自主性发展,可以增强合作的开放度;推进校企文化互化,可以增强校企合作的契合度。三条路径互为一体,共同引导校企共同体深度发展。
[注释]
①金鑫,王蓉.高职院校办学主体差异与校企合作水平的实证分析[J].高等教育研究,2012(2):50-51.
②,邱训荣.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主体权利义务及违约救济研究[J].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1):105.
③蒋后强.高等学校自研究:法治的视角[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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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教育制度范文6
年,按照公司(局)的整体部署,结合我公司矿井建设的基本需求,在公司(局)人力资源部和安全监察部关心与指导下,我公司进一步加强了职工培训工作力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会同各部门、各项目施工单位管理,有条不紊地开展了职工培训工作。现就全年培训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培训工作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公司人力资源部完善员工培训制度,促进培训有效开展。本着“干什么、学什么,
练什么、比什么”的原则,始终坚持“向培训要素质,以素质促发展”的培训方针,不断完善各种培训制度,逐步实现培训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培训时间、人员、内容和效果的稳定性、有效性、实用性,确保安全培训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截至年12月14日,我公司共有245人次参加由集团公司、澄合培训中心、社会职能部门和本公司等举办的各类培训42项,使用培训经费86945元。培训范围涉及矿长(副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新员工入井培训、人力资源、档案管理、党纪政纪、冬季三防、驾驶员安全行驶培训等多个方面。
二、年职工培训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年度公司培训计划完成情况
截止年12月14日,公司已组织和参与培训42场次,参培人员245人次,占到公司总人数的500%。其中,安全资格证培训(复训)6期,共培训13人次(矿长2人次、副矿长7人次、管理人员4人次);新工人安全技术培训1期,培训14人,为14人办理了入井资格证;涉爆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2期,共培训4人次;通风系统培训1期,培训3人次;公司自培10期,培训175人次;其他培训22期,培训40人次。
2.积极协助施工单位搞好培训工作
截止年11月30日,公司积极协助施工单位组织参与培训,多次邀请澄合培训中心为施工单位进行新工人安全技术培训,共培训220人,为220人办理了入井资格证。仅年给施工单位发放培训通知
次,培训包括各工种。此外,公司每周四下午还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集中培训,每周四对施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落实全员持证上岗,抓好施工单位班组“三个一”工作,并在moumou公司推广岗位描述和手指口述,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3.培训制度建设情况
公司年逐步完善培训制度,制定了《moumou公司员工培训制度》,为职工提供良好的学_环境。针对以往培训工作缺乏完整系统性、培训管理幅度力度较弱、培训资金偏少、培训科目及受训人员较少的问题,今年我公司管理层进一步加大了对员工培训工作的管理力度,建立培训台账,并在总结以往培训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开发自主培训模式,形成了每周二公司内部自主培训,每周四给施工单位培训的长效培训制度,鼓励职工参加业务培训,并将在年逐步实施受训人员将培训成果带回所在部门,以促进部门全体成员业务素质的共同提高这一新举措。同时为每位职工发放了一套学_记录簿,每个部门配备有电脑,为职工自我学_营造了良好的学_氛围。
4.培训经费使用情况
年按照公司培训经费提取方案,共提取培训经费143608.12元,支取培训经费86945元,结余56663.12元,培训经费使用率为60.54%。其中安全培训使用37660元,安全培训资料使用31520元,其他管理培训使用17765元,购培训设备使用18683元(投影仪),培训经费使用符合公司规定,未出现违规、违纪使用经费情况。
5.规范信息化管理,建立各类培训台账和电子文档
建立了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台账、新工人入井培训台账、公司培训经费使用台账等台账,从培训班次、人次、培训机构、培训地点等进行了登记汇总;为每一名培训员工建立了培训档案,制定了员工培训教学大纲,建立了培训电子教案,保证每次培训都有记录,每次培训都有案可查。
6.加大对职工的安全宣传
公司充分利用网络、书籍等载体,对员工安全意识、职业技能鉴定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提高广大员工的认同、参与和支持意识。积极宣传职工参加函授、成人高考、职称考试等社会性考试,年有5人参加函授大专、大学学_,6人参加了成人高考考试,3人参加了职称考试。成功举办了“百日安全”与“冬季三防”系列大型安全宣传活动,为施工单位发放了安全宣传传单__多张,发放了煤矿安全生产书籍6种,共计234本。在立井、斜井区域宣传职工班前安全信息提示卡制度,要求各矿建单位高度重视入井安全的宣传。
7.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技能培训
公司年共举办各类岗位技能培训8期,培训主要包括办公自动化培训、公文写作培训、驾驶员岗位技能培训、财务管理人员培训等。通过实行鉴定前自我培训,公司组织3名同志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为顺利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做好准备。
总的来说,在公司(局)的监督指导下,在公司领导的重视下,年度职工培训计划顺利完成,通过培训强化了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管理意识和业务能力。与年度的培训工作相比,我公司进一步加大了内部培训力度,在培训项目数、培训课程次数、接受培训人次等方面都有一定的增长。
三、职工培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虽然,我公司年度的培训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与进步,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公司的培训工作仍存在较大难度,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在于公司主要业务的开展在矿井建设,部分工程技术人员都无法放弃现场工作而准时参加业务培训,导致培训效果下降,培训课时不够,未建立行之有效的培训考核机制,致使公司培训效果值得商榷。
二是受硬件和软件的双重制约,员工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的后期考核、电子档案管理比较薄弱,这也是制约我公司培训效果的一个困难。
三是随着公司明年年底的投产,公司职工人数的增多,公司专管培训的职工偏少,组织培训工作与生产有时会有冲突,这对培训质量有一定影响
四、改进措施
对于年度的职工培训工作,我们充满信心。在公司(局)人力资源部的指导下,在公司管理层的正确领导下,公司人力资源部将科学、合理安排制定、执行落实好各项培训工作。对于目前培训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我们提出如下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促使培训工作更加具有针对性。适时安排合适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必要时适时增加培训项目数、培训课程与受训人员人数。
2.通过思想,提高受训人员的学_自主性与学成后的知识分享度。
3.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培养我公司部分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的专业技术人员成为内部讲师。同时,进一步加大邀请国内知名学者、矿务局对口单位来我公司讲学授课的频率,促使我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及时更新自身技术知识,提高业务素质能力。
4.公司员工培训与职业技能工作明年的重点将放新进员工的培训上,并将重视培训的实用性、可操作性、后期考核、培训档案管理,加大对员工的培训经费的使用管理。
5.在执行程序上,年将按照“需求确认——设计策划——实施培训——培训效果评价——培训改进”程序,规范职工培训的运作。
6.将继续加大培训硬件设施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