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教育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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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教育制度

社会教育制度范文1

关键词:小康社会;农村教育;制度创新

0.引言

“十”会议结束之后,我们认识到一个深刻的问题,那便是学习问题。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人们都要保持“活到老,学到老”的心态,尤其是针对农民而言,因“三农”问题是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就一直强调且致力去解决的一个问题。“三农”问题当中最为关键的是农民问题,农民的素质直接关系着农村及农业的发展,影响着我国社会的建设。

1.小康社会建设与农村教育的关系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一大支柱产业,同时我国拥有近九亿的农业人口,“三农”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影响我国经济及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问题[1]。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便一直强调“三农”问题,而“十”更是将“三农”问题作为重点进行了讨论,其提出农村、农业及农民问题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尽管经过多年以来的改革,我国“三农”问题得到了明显改善,但是据调查,至今为止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之比为1:3.24,相对来说,农民经济收入的增长还是非常缓慢,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的差距正不断扩大,有些贫困地区的农民甚至还不能解决温饱问题。据分析,农业发展缓慢、农村与城市经济水平相差较大是导致我国难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最主要原因,而我国农民收入偏低的最根本原因则是农民文化素质偏低。但是造成农民文化素质偏低的最重要一个原因又是我国忽视了对农村教育的重视,导致我国农村生产力落后,农发展缓慢,农民收入偏低。因此必须实施科兴国战略,改革农村教育,全面提高农村人口素质,这既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手段,同时也是促进我国小康社会的建设、全面提高我国经济及社会发展水平的客观需求。

2.农村教育制度创新的措施

要想改变我国农业现状,就必须改革及完善农村教育制度,做到有的放矢,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此,可从以下方面着手创新我国农村教育制度:

第一,教育经费的投入要突出重点,以保证基础教育。通过分析世界经济可以看出,各国政府平均支出的教育经费与世界平均国民生产总值相比,其增长速度要快得多。而各国政府对于教育的投入状况也让我们看到,教育开支并不是由财政资源的总量来决定的,其最根本的因素是财源的分配方式。因此在针对我国基础教育经费不足的问题进行解决时,不能把教育推给社会及市场,让社会及市场来决定教育的投入,更不能依靠收取高额学费来维持教育的生存及发展。其应立足于国民经济及整个社会发展,依靠政府来根据我国教育发展状况来平衡教育经费的投入。在分析我国教育状况之后发现加大对基础教育的投入,以保证基础教育的建设是解决我国农村教育问题的重要方式,因基础教育会对中等教育及高等教育造成直接影响,从而影响整个国家的平均素质水平。虽然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大时期,各方各面都需要用钱,但是也不能忽略了对基础教育的投入。

第二,缩小城乡教育投入的差距,做到一视同仁。据调查,我国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已将近20年,然而农村义务教育却一直难以实现,究其原因就是投入不足。现很多农村人口未能受到正常教育的主要原因并不是其不重视教育,而是地方政府的能力有限,其难以加大对教育的投入,从而导致农村教育落后,农村人口文化素质水平低。据统计,在我国农村教育投资当中,中央财政支出占8%左右,而其余92%都是由各级地方财政支出,且其中多数是由县级以下的财政来支出,而我国县级以下财政来源相对较少,因此可农村教育投入可由原来的“以县为主”转变为“以省、市为主”的方式,针对一些欠发达地区,若省财政无法安排则可上报中央财政,由中央财政来负责。另外,温加宝总理曾提出“免除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的书本费、杂费,并补助寄宿学生的生活费”,这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缩小城乡教育投入差距的一种方法,使得城乡孩子都能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从而提高了我国农村人口的整个文化素质水平。

第三,实施为“三农”服务教育制度。解决“三农”问题就是要达到发展农村、农业增产、提高农民收入的目标。可以说“三农”问题不仅仅是农民文化水平问题,其更重要的是农民素质问题,只有农民素质水平提高了,农业才能增产,农村才能发展,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才能真正实现。因此除了要提高对农村基础教育的重视度之外,政府还应大力开展成人教育及职业教育,实施统筹“三教”,即包括基础教育、成人教育以及职业教育于一体,结合“两教”,即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达到优势互补,在提高农村人口基本素质的同时也能提高农村人口的技能水平,协调了农村各阶层农民文化素质水平的提高,这样农村人口的整体文化素质水平才能得以提升。

3.结语

现我国城乡收入差距仍在不断拉大,从而影响我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目标[2]。据分析,导致我国城乡差距大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农民农民文化素质偏低。因此为缩小城乡差距,提高农民收入,同时促进我国小康社会的建设,必须对农村教育制度进行改革以提高农民文化素质水平。而这不仅需要政府的支持,而且也需要农村人口自身的努力,政府要加大农村教育经费的投入,同时农村人口则要保持积极向上的态度,正确面对教育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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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市场与社会的界定

在对人类生活的共同体(即广义的社会)进行研究时,国内外学者提出了多种结构分析模式,最为常见的是二元分析模式和三元分析模式。二元分析模式的典型是“国家一市民社会”构架,洛克、黑格尔、马克思等人曾以此作为理论分析的框架之一“。在二元结构的基础上,哈贝马斯提出”公共领域一经济一国家“的构设,开创了三元分析模式。此后,柯亨、阿拉托提出了”市民社会一经济一国家“的模式,莱斯特·W·萨拉蒙提出了”政府部门一营利部门一非营利部门“的分析框架。我国学者康晓光在系统分析上述理论后,又具体阐述了”政治领域一经济领域一社会领域“的范型。

除萨拉蒙模式外,上述各类三元理论的架构,主要是概念的差异,其内涵基本相同。其中,“公共领域”与“市民社会”、“社会领域”相对应,“经济”与“经济领域”、“国家”与“政治领域”也分别是一致的。萨拉蒙范型的三个领域与其他理论的三个领域也具有对应关系,只是前者讨论的主要是家庭以外的组织领域,后者还包括家庭和个人。

三元模式划分的基础主要是活动主体、主要产出、资源来源、组织目标。政治领域,又称国家领域,政治领域的活动主体为政府组织、政治团体及从事政治活动的个人;它提供垄断性公共物品;资源主要来自财政收入,其次为捐赠;组织目标为实现公共利益。经济领域,又称市场领域,经济领域的活动主体为营利组织及进行经营活动的家庭和个人;它主要提供私人物品;资源主要依靠经营收入;组织目标是实现个人利益。社会领域,又称市民社会,社会领域的活动主体主要是非营利组织、家庭及个人;它主要提供非垄断性公共物品;资源主要来自于捐赠、政府资助和收费;组织目标为集体利益。

在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中,国家(政治领域)、市场(经济领域)和社会(市民社会领域)分别以不同的机制发挥着作用。国家以强制性作为其行为的依据,市场通过竞争提高效率,社会依靠合作与互助发挥它的功能。不同的国家,其社会保障制度依托的机制又有所侧重。

二、英国社会保障制度中国家、市场、社会作用之比较

从国家、市场和社会的角度看,英国的社会保障制度颇具特色,并且被不少国家仿效。比较分析英国社会保障制度中国家、市场、社会之作用,对于中国等社会保障后进国家构建、完善其制度有重要借鉴作用。

(一)社会保障的模式

商业保险依市场规则运转,国家可强制雇员、雇主参与,利用市场机制实现社会保障的目的。社会保险有三种常见模式,即现收现付社会统筹式、个人账户基金式、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结合的部分积累式。三种模式都由国家强制实施,都体现国家责任。除此之外,第一种模式主要突出了大家共同分担风险的社会机制,第二种模式则运用了市场机制,第三种模式结合了社会机制和市场机制。普遍待遇和国家救助完全由政府承担费用,前者对所有人给予相同的待遇,后者对收入低于一定水平者提供帮助,二者皆体现国家责任。

英国在基本制度各项目的社会保障模式选择上存在一定的差异。在工伤、失业方面采用的是社会保险方式,在老年、残疾、死亡方面兼采社会保险和国家救助方式,在医疗领域则是普遍待遇。这些差别反映了英国在社会保障各领域价值趋向的不同。在医疗和养老这两个主要项目上采用普遍福利和国家救助模式,体现了其注重发挥国家作用的倾向;在工伤、失业方面主要采用社会保险方式,在老年、残疾、死亡方面兼采社会保险,表明其在一定程度上除了依赖国家外,还愿意发挥社会的作用。

就补充制度而言,无论是养老保障领域的职业年金和私人年金,还是医疗领域的收费制、国家干预的商业保险,主要按市场方式运作。所以,其规模的大小反映的是市场作用的强弱。1997年,英国的职业年金和私人年金之和占养老金总支出的 33%。1989年,英国的医疗保障开支中,通过市场实现的部分占总开支的13%。因此,在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方面,英国的市场化程度比较低。

从主导制度和补充制度看,英国仍最重视国家功能的发挥,同时也不忽视社会责任,但市场的力量很弱。

(二)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个人和雇主缴费、一般税收、投资收益、捐赠。个人和雇主缴费、捐赠是社会力量的体现,一般税收是国家功能的显示,而投资收益既包括基金的市场所得也包括按市场价格取得的服务收入,因而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结果。在资金来源方面,国家、市场、社会的作用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1993年,英国的国民保险、社会救助、国民卫生服务、社会服务的总支出为774亿英镑,四个项目分别占33.9%、28.5%、32.5%、5.1%。其中,社会救助的资金几乎全部来自财政,国民卫生服务和社会服务的费用有88%来自政府资金。国民保险资金中有86.2%来自雇主和雇员的缴费,11.5%为财政补贴。如果按上述标准计算,1993年,英国的社会保障资金中有65.5%来自政府财政,30%采自雇主和雇员交费,4.5%来自投资收益。

由此可见,英国在保障资金的筹措方面,个人和企业承担了较小责任,国家发挥了主导作用。由于英国社会保障资金的筹资模式基本上是现收现付,没有形成大量的可以长期投向市场的资金,因而难以通过市场来实现社会保障资金的大规模增值。所以,英国通过市场筹得的社会保障资金很少。

(三)社会保障的经办机制

英国的社会保障以国家经办为主。就国民保险和社会救助而言,社会保障部不仅是其管理机构,而且是直接办理组织。从个人保障账号的管理、待遇资格的审查,到资金的发放,都是社会保障部负责,社会保障部既是规则的制定者,又是规则的执行者、监督者。在国民卫生服务方面,政府用税收提供的财政资金办医院、雇佣医务人员,或者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向私人开业的医师购买医疗服务,向制药公司购买药品,给全体公民提供近于免费的医疗服务和药品。

英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也出现了弱化国家功能、强化社会功能和市场功能的倾向。在社会服务领域,除了政府外,非营利机构和私人提供的服务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政府也愿意向非政府办的机构按照市场和“准市场”规则购买社会服务,然后提供给居民,或者由接受服务者向服务提供者交纳部分或全部费用。同样,在医疗服务领域也进行了市场化改革。但是,在整个社会保障领域,这种新的制度安排仍不明显。

(四)社会保障中第三部门的作用

在英国,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协调运转依赖国家、市场、社会,社会领域里的主体包括非营利组织 (总称为第三部门)、家庭和个人,其中,非营利组织在许多国家社会保障领域里的快速增长已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但是,与德国、美国相比;英国在社会保障领域里的非营利组织仍然不够发达。

1995年,英国、德国、美国的非营利组织的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比重分别为6.2%、4.9%、7.8%。非营利组织中服务于健康和社会服务领域的雇员,英国分别为4.2%和12.7%,德国分别为31%和39%,美国分别达46.3%和13.5%。就相对规模来看,三国的非营利组织规模虽然相差不大,但活动于社会保障领域里的非营利组织的人数却相当悬殊,美国是59.8%,德国达70%,都超过了一半;英国仅为16.9%.

在美国,超过一半的医院是私立非营利机构,规模都相当大;2/3的社会服务机构是私立非营利组织。1990年,德国90%的助残服务、70%的家庭服务、60%的养老服务、40%的医院病床由非营利机构提供。在英国,国民保险、国民卫生服务、社会救助和社会服务基本上都是由国家机构举办,非营利机构的活动余地很小。

与美国、德国相比,英国的非营利部门在社会保障领域的地位不突出,差别主要在于卫生保健领域。德国实行的是医疗保险,美国的医疗保险仅仅覆盖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及残疾人、永久性肾功能衰退者,这些都为非营利组织留下了广阔的活动空间。英国于二战后确立了政府主导的全国卫生服务体系,由于英国为其公民提供了几乎是免费的医疗卫生服务,因而非营利组织难以发挥作用。

社会保障制度是各国为弥补市场对人们生活保障之不足而建立的制度,制度的维护者主要是政府。但是,国家不应在这一领域支配一切。英国的社会保障以国家为主导,但社会和市场也发挥着不同程度的作用。

三、优劣分析

强调国家责任的英国社会保障制度优劣并存。其制度优势十分明显。

社会教育制度范文3

20世纪70年代末,心理学家Dweck等人提出成就目标理论,认为在学习过程中学生会表现出学习目标取向与成绩目标取向两种不同的目标取向。持学习目标取向的学生认为能力(智力)是后天培养的,可以变化,可以发展的。因此追求掌握新的知识技能以提高自己的能力。这种学生会形成一种掌握模式,在认知方面会关心如何提高自己的能力,对成功失败情景进行努力和策略归因;在情感上面对失败焦虑程度适中;在行为上敢于面对挑战性任务,对困难任务有较高的坚持性,失败后仍然相信自己能够完成任务,并致力于更有效的学习策略。持成绩目标取向的学生则认为能力(智力)是天生的,固定不变的,希望通过寻求对自己肯定性评价来展示自身的能力。这种学生会形成一种无助模式,失败后很快变得沮丧,没有兴趣继续完成任务,对自己的能力失去信心,问题解决策略也变得很随机。在认知方面关心对能力的评价结果,对成功失败情景进行能力上的归因;在情感上面对失败容易产生高度焦虑感;在行为上选择难度较低的任务,对困难坚持性差。两种不同趋向直接影响着学生的学习行为,进而影响到他们的学习成绩。

90年代,音乐心理学研究者也开始对成就目标理论产生兴趣。如O'Neill(1997)在对钢琴学习的学生研究中发现,学习目标取向的学生比成绩目标取向的学生会取得更大的进步。而且在练习时间上,成绩目标取向的学生要花两倍于学习目标取向的学生才能达到与之一样的表演水平。虽然成绩目标取向的学生花费了很多时间练习,但是效率却不高。研究发现成绩目标取向的学生往往会选择简单的自己已经熟练的段落或者乐曲弹奏,难的段落或演奏得不熟练的乐曲则被他们避开。这样是不能让他们的演奏水平得以提高的。而学习目标取向的学生喜欢选择有难度的段落进行练习,并采用不同的学习策略来提高他们的演奏水平和能力。

在面临表演失败时,成绩目标取向者总是认为自己没有能力去演奏好,把失败的原因归结为自身能力水平不够。学习目标取向者则认为一次不够出色的表演意味着还存在着问题需要解决,他们会更加努力地学习新的方法来提高他们的表演水平。

因此,面对具有不同学习目标定向的琴童,教师和家长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⑴了解你的学生(孩子)知道他们是属于何种类型倾向,针对他们不同的需要因材施教。

⑵应把动机看成是教学中的一个完整的部分,在强调动机在学习中的重要作用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学生本身就是下一步学习的动机,有针对性地培养学生的学习目标取向,并使他们形成与之相适应的动机模式。

⑶培养学生将每一次的表演当成一次学习的机会而不仅仅是展示自己的能力。

⑷对成绩目标取向的个体,教师和家长要善于帮助他们分析哪些是他们已经掌握的知识,并帮助他们在克服困难的时候采用较多的学习策略,提高他们专注于练习的能力。

⑸对学习目标取向的个体,教育者应多一些对他们有价值的信息反馈,使他们从中可以改善他们演奏水平,而不仅仅是提供了一些表扬或批评的话语。

⑹让学生清楚他有潜能完成演奏任务,采用积极的表达方式,如“通过练习你就可以提高”等等。对于自我效能感低的成绩目标取向学生来说,教师和家长的鼓励是很重要的。

⑺有效的帮助学生寻找演奏失败的原因,最重要的是让学生知道失败不是必然的,而是他们可以控制的。强调努力比能力在学习中更为重要,是消除学生消极归因的方法。

⑻教师应选择一些需要学生发散思维和积极解决问题的课程给学生练习。鼓励学生在独立学习的时候对课程投入更多的认知,而不是一味地进行枯燥练习直到掌握为止。

⑼对于音乐等级考试,音乐教育者对这种评估的真正意义与价值看法各异。有研究者认为竞赛能激励学生的技能发展,而有研究者也坚定地认为竞赛会削减学生的成就,特别是不断失败后更容易降低那些成绩目标取向学生的自我效能感和自主感。对于这种争论至今也没有一个简单的回答。但笔者认为进行比赛应由学生意识到他需要,出于自己的意愿而不是老师和家长的压力。教师和家长可以鼓励学生确定自己发展和演奏的目标与愿望,对学生进行有价值的评价以帮助他们调整自己的目标水平。虽然很多学生都参加了不同程度的竞赛,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学生都适应竞赛的环境。因此,教育者和家长应对这种不情愿跟同伴进行比较的学生给予充分的认识与理解。家长也无须急功近利,只一味地要求学生考级,而忽视了能力的培养。

⑽成就目标会随着年龄发展而变化,低年级的学生往往关注于教育者和家长的评价,而高年级以后会由成绩目标取向转向学习目标取向占主导。教育者和家长应注意到这种变化,及时调整教育手段和方法。

社会教育制度范文4

【关键词】社会需求 高职 孤独症儿童 课程设计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3)08-0244-02

孤独症又称自闭症,是一种发生在儿童早期的广泛性发育障碍。据不完全统计,现在全国孤独症患儿总数已达100多万,发病率也在逐年上升,而且已经成为世界上患病人数增长最快的疾病。近年来,我国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的数量激增,但还是不能满足孤独症儿童接受康复教育的实际需要。同时,合格的孤独症教育师资也面临着严重不足的问题。目前,开设特殊教育专业的主要是几所师范院校和少数几所大专院校,而专业课程方面也主要集中在传统的盲、聋、智障教育上,涉及孤独症教育的非常少。专门针对孤独症儿童教育的人才培养计划更是微乎其微。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是我国国内高等学府唯一进行孤独症教育师资培养的学校,已于2004年开办了孤独症教育专业,虽然起步较晚,课程设置、师资配备有着一定的缺陷,但已然是中国孤独症教育专业的最高学府。因此,为满足社会日益凸显的需求,各高职院校的特殊教育专业应该积极探索孤独症儿童教育康复课程设计的新方案,用以培养合格的孤独症康复训练师。提高学生专业素质的同时,也能为学生就业拓展道路。

一、《孤独症儿童的教育康复》课程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受传统观念和现实条件的限制,某些特殊教育专业课程内容的设计仍未能跨越学科体系的藩篱,因而难以适应社会对特殊教育人才的需要。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孤独症儿童的教育康复》课程设计上突显以下几个问题:

(一)课程目标的确定未能充分反映职业教育要求

高职特殊教育专业培养目标是为特殊教育学校和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培养合格的特殊教育教师。特殊教育教师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对残疾学生进行教育教学和康复训练。要求教师必须具备的基本职业能力包括三个方面:教学设计与实施能力、心理行为康复训练能力和教育活动组织实施能力。以往课程目标的确定并未与这些教师的基本能力紧密结合。

(二)课程内容的安排未能充分满足学生职业需要

目前,孤独症教育康复方面的教材很少,高职本课程一般使用的教材是谢明主编的《孤独症儿童的教育康复》,属于全国特殊师范教育专业课规划教材。此书广泛涉猎目前孤独症教育康复的最新研究成果。因为学时有限等原因,在教学内容的安排上,每一种教育康复方法都只能是浅尝辄止。学生并不能通过这一门课程的学习,熟练掌握所有孤独症教育康复的方法,从而成为合格的孤独症教育康复人员。

(三)教学方法的使用未能充分体现职业教育特色

在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的推动下,对于本课程教学方法的设计,虽然采用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多元教学模式,加强了学生教育康复实践能力的培养。但在此过程中,教师多是采用多媒体设备,让学生观看相关教学案例的图片、视频等材料,或是以课堂演示的方式让学生将所学知识表现出来,但因为没有对孤独症儿童直接的接触和认识,对孤独症儿童的心理与行为特点及教育训练方法的学习,多是凭借自己的想象,不能真正地通过实践教学增长知识和技能。

(四)评价手段的采用未能充分考查学生职业素养

该课程的考核形式是多以考查书本知识的闭卷笔试为主,考核内容往往局限于教材中的基本理论和案例分析等,不能全面考查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而形成的职业素养。同时,也使得学生养成了死记硬背、考前突击、为考试而学习的习惯,更不利于能力的养成。

二、对《孤独症儿童的教育康复》课程设计的思考

(一)结合专业特点,确定课程目标

《孤独症儿童的教育康复》是一门新拓展的特殊教育专业课,是集理论与实践于一体的、具有职业技能性质的专业课程。从目前的社会需求来看,孤独症儿童的教育康复方法是特殊教育专业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课程如果没有课程目标指引,就容易出现教育康复理论与实践相脱节,或是枯燥的理论知识堆积,会影响学生的学习兴趣及本门课程的教学效果。按照“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的职业教育目标,我们培养的学生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的同时,具有熟练的职业技能和走上职业岗位之后具备持续发展的能力,还要具有扎实的、系统的专业应用知识。具有“系统的应用知识”而不是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或“专业理论”。为了突出高职“理论有用、能力为重”的教育原则,特殊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要结合孤独症教师的职业需要,突出技能型教师的专业培养目标,侧重于特殊学校或普通学校等教育机构所需要的孤独症教育教学方法等专业技能的掌握。

(二)立足职业需要,选取课程内容

在基础理论教学中做到立足职业需要,以“必需、够用”为度,舍弃那些不是职业能力培养必然要求的“纯理论”性的内容。目前,国内教育康复机构对于孤独症儿童训练的主要内容为:言语与语盲训练、生活自理能力、运动训练、社会交往、刻板行为干预和认知能力训练等。而主要采用的训练方法有行为干预、感统训练、结构化教学和应用行为分析等。根据实际的职业需要,可以把孤独症儿童的教育康复方法作为教学的重点,特别是教材中所介绍的语言训练、行为训练、感觉统合训练等内容。除了这些传统内容,还可以把现在较新的训练方法如人际关系发展干预疗法和地板时光疗法作为课程内容的补充。另外,教学中要增加实践教学比例,从时间安排上,如果是一个学期的总课时是34课时,那么实践课时至少要占12课时;从实训内容上,每一节实训课都有具体的目的、内容、步骤,引导学会怎样解决实际问题。

(三)体现职教特色,应用教学方法

在职业教育中运用较多的几种现代教学方法有角色扮演法、案例教学法、兴趣小组教学法、模拟情景教学法。职业教育在教学方法上,固然可以借鉴基础教育的教学方法,但是在专业教学上仅仅靠那些借鉴过来的方法是远远不够甚至是不实用的,所以,探索一些科学、实用的教学方法对发展职业教育有很大的好处。因此,本课程所采用的教学方法可以在以往案例教学法和多媒体教学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网络资源,通过网络平台与学生互动,回答学生在学习中提出的问题,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增强学生的学习参与性。可以引导学生使用学校的教学资源库等教学平台,让更多的同学改变单一的学习途径,通过网络来获取知识。由于孤独症康复训练具有特殊性,实践教学能让学生真切地接触到现实中的孤独症儿童。因此,条件有限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采用角色扮演和模拟情景教学法。如果条件允许,高职院校应积极创设实习实训环境,充分发挥课内外、校内外实训基地的作用,将实训内容与课程教学、孤独症康复技能的应用紧密结合,强化教育实践练习,缩短职业适应期,为学生未来的职业生涯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侧重职业素养,进行综合考核

无论是什么样的课程设计,都应关注课程实施中对高职学生职业素养养成的积极作用。加之高职学生在学习中经常出现平时不学习、考试就凭死记硬背的问题。因此,为了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培养他们的职业应用能力,在考核方式上要强化实训技能的动态考核,采用平时考核和期末考核综合评定。如果实训基地充足,实训的考核可以在康复机构或特殊学校教师的指导下,每名学生选定1名孤独症儿童,与其结成对子。观察与记录孤独症儿童的异常行为表现,设计教育训练方案,并针对孤独症儿童的某一个问题进行教育康复训练,最终写出个案训练报告。课程教师和实训教师共同对学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考核,促进课程内容实施过程中学生职业认知、职业态度与职业情感的养成。另外,可适当提高平时考核的比重,训练方案20%、实操30%、期末卷面50%。书面考试内容不要求学生死记硬背,而是将考核的重点放在对教育康复知识的实际应用上。

总之,《孤独症儿童的教育康复》是高职特殊教育专业的重点课程,同时又是一门不断探索更新的课程。课程目标的设定和教学内容的组织一定要基于社会需求,要围绕孤独症儿童教师这一职业岗位任务展开。课程教师应该与时俱进,转变观念,积极改进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提高实践课比例,完善教学考核等,真正把理论教学和实训操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学生真正掌握这项专业技能,将来应用到实际的工作当中。

参考文献:

[1]谢明.孤独症儿童的教育康复 [M].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2007

[2]魏轶兵.特殊教育院校孤独症教育专业培养目标与课程体系的探析 [J].中国特殊教育,2007,82(4)

社会教育制度范文5

 

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比较 启示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中日两国政府都非常关注农民和农业问题,战后日本高度重视并较早建立起了覆盖全体农村劳动者和农村人口、许多方面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待遇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因此,分析研究日本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也许会对我国有所启示。

    一、中日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比较

    1.养老保险制度

    日本农民养老保险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建立了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以满足不同层次农民的需要。日本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主要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国民后金制度。20至60岁的农民、个体经营者等成为第一号被保险者,他们实行每月定额交纳保险费(每月为1- 33万日元),并且属于生活保护的低收人对象者,个人提出并经审查后,可免予缴纳国民养老金保险费。以农民为主要对象的日本国民年金制度是国家对每位国民的基本生活给予的公平的保障,体现了国家在推进农村养老保险过程中的主导性作用,国家财政一开始负担基本养老金费用的1/3, 2004年在财政日益紧张的情况下,日本政府还是决定到2009年使国库负担基础养老金的比例从1/3逐渐上升到1/2。第二层次是国民养老金基金制度。其设立目的是缓解参加基础养老金的第一层次参保者与其他各类养老保险参保者的差距,即向不满足于第一层次(基础养老金)的人提供更高层次的养老保险,第一层次被保险者中除豁免交纳基础养老金保险和加人“农民养老金基金”的人外均可任意参加,实行自愿参加,可享受税制优惠。第三层次是农民养老金基金。是否加人完全尊重农民的个人意愿,但是加人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60周岁以下,是国民养老保险的第一层次保险者(不含豁免者),并且还须年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时间不少于60天;此外,还为老年人、残疾人、保险者遗属设立了“老龄基础养老金”、“残疾人基础养老金”、“遗属基础养老金”三类特殊人群的基础养老金制度。1992年,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开始推广《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案》,该方案虽然在养老金筹集上体现了国家、集体、个人相结合的方式,但更强调“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仅提供政策支持。由于国家、集体在社会养老方面的责任没有通过法律法规予以制度上的明确,从而使得国家、集体在这方面的责任越来越淡化,再加上集体经济发展落后,因此,“以个人缴纳为主”基本上变为“完全由个人缴纳”。由此,我国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实际上成了纯个人储蓄积累保险,失去了社会保障制度所应具有的“社会”意义。

社会教育制度范文6

关键词:新制度经济学;新经济社会学;“嵌入性”

中图分类号:C91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19-0075-02

新经济社会学和新制度经济学两者都关注经济行动中交易组织和制度,并对此展开了大量研究,新制度经济学和新经济社会学的蓬勃发展将交易组织和制度的研究推向了新高度。新制度经济学和新经济社会学对这一领域研究在基本假设、方法论主张等方面既有相同点又有所区别。本文旨在对新制度经济学和新经济社会学的一些基本观点和主张进行简要梳理和比较。

一、经济学和社会学交叉研究的回顾

从学术发展史来看,经济学和社会学的交叉研究早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就已经出现,熊彼特、韦伯等人都使用了“经济社会学”和“社会经济学”的概念。但这一时期的学科界限还不明确,学者身份往往带有综合性质。20世纪七八十年代,经济学家开始认识到数理化定量研究方法对认识一些经济现象的局限,并开始对这一方法进行反思,结果是经济学发展方向有了新的一些趋势,其中一个重要表现就是经济学研究出现了社会学的新取向。

经济学对社会学问题的关注,最早的代表人物是贝克尔。他重新定义了经济学的研究方向及范围,将传统的经济学分析拓展到个人、家庭等范围,使经济学的研究突破了单一的物质生产领域,把经济学研究的视角延伸到社会学领域。经济学家的这种学科“入侵”,引起了社会学家的高度警惕,一些社会学者也尝试用社会学的视角研究经济问题。比如,在20世纪80年代,哈里森・怀特首先尝试使用社会学观点解释市场的产生。他认为,社会网络是经济交易发生的基础,市场是一种社会网络,它体现了社会关系。怀特的研究极具开创性,这标志着社会学者开始关注经济学研究的核心问题。经济学和社会学的这种学科交叉,在经济学领域以新制度主义经济学为代表,在社会学领域则表现为新经济社会学这一重要分支。

二、新制度经济学研究体系

(一)科斯、威廉姆森等人的研究

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对交易中有关经济权利和义务的界定,以及基于交易成本分析的交易组织的规模变动和边界确定,交易制度和结构的最优选择等(Coase,1937,1969;Williamson,1975;North,1990)。从而围绕其产权理论、交易成本理论和制度变迁理论构建起整个理论体系。对于新制度经济学中的产权分析,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中阐述了对财产权利进行界定的经济意义,从而说明了产权制度的重要性(Coase,1960)。威廉姆森在科斯理论的基础上,引入了有限理性和不确定性,从而围绕交易成本和治理结构核心概念构建了交易成本经济学的理论框架(Williamson,1975)。诺斯(North,1981)的研究关注交易成本理论在制度变迁问题中的运用。这些论述都是强调了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应该包括个体的经济活动和制度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二)新制度主义经济学的研究假设

通过对科斯、威廉姆森、诺斯等新制度主义经济学代表人物理论的研究可以发现,新制度主义经济学仍然继承和发展了新古典经济学的一些基本假设,但这些假设相对于古典经济学又有所不同,主要假设主要有以下几个:(1)“经济人”假设。相对于新古典经济学家不关注制度或松散地对制度进行分析,新制度经济学家运用新古典的分析方法集中研究制度的产生及变迁问题。围绕“交易成本”这一核心概念,新制度学派具体采用边际分析、均衡分析以及“成本――收益”等方法。本质上仍是“经济人”假设下的效益最大化问题。(2)“有限理性”假设。新制度经济学主张“有限理性”不同于新古典经济学的“完全理性”。科斯认为“大多数经济学家都做这样的假设,即人的行为都是基于当前信息做出的理性预判后发生的行为(Coase,1994)。(3)“不确定性”和“复杂性”假设。与新古典经济学中暗含的“确定性”和“简单性”假设相对,新制度主义经济学认为经济环境中充满不可预期性和各种变化,因此交易双方都力图将未来的不确定性以及复杂性纳入契约之中,契约的达成在交易过程中增加了交易成本。

三、新经济社会学的研究体系

(一)嵌入性:新经济社会学的核心概念

“嵌入性”(embeddedness)概念最早由波兰尼提出的,他在《大转折》一书中写道:“人类经济嵌入并缠结于经济与非经济的制度之中,将非经济的制度包括在内是极其重要的”,“经济作为一个制度过程,是嵌入在经济和非经济制度之中的”(Polanyi,1944)。1985年,美国社会学家格兰诺维特在《经济行动与社会结构:嵌入性问题》一文中对波兰尼的“嵌入性”概念进行了重新阐释,提出了“企业的经济行为嵌入于社会结构之中”的著名观点(Granovetter,1985)。格兰诺维特的“嵌入性”主张,确立了经济社会学中一种新的研究视角,新经济社会学也因此得名。新经济社会学是建立在对新制度经济学研究范式和研究方法的反思和批评的基础上的。

新经济社会学家认为,从古典经济学到新古典经济学的研究范式(包括新制度经济学),在理论上都存在一个明显的缺陷,即关于个人的原子化假定,他们认为社会个体决策是自主的、孤立的,然而事实并不如此,个人的社会行动和经济行动都是嵌入于社会结构之中的,其中的一个最明显表现就是社会的网络关系特征,因此研究社会关系网络是十分必要的。新经济社会学者们普遍认为,“经济行动嵌入于社会结构”是一项更为接近实际的理论假设。新经济社会学提出了一个新的社会学研究视角,即从社会网络的角度关注经济行动、社会结构和经济制度,并对此进行广泛研究。

(二)新经济社会学的研究假设

格兰诺维特和斯威德伯格(Granovetterand,Swedberg,1992)共同把新经济社会学的理论核心归结为三个命题:即经济行动是社会行动的一种特定类型;经济行动具有社会性的定位;经济制度是一种社会性的建构。从新经济社会学的上述基本命题中,我们可以看出新经济社会学研究的几个基本假设:(1)“社会人”假设。新经济社会学家认为经济行动只是社会行动的一种形式,经济行动者有多重动机。格兰诺维特认为“尽管重要,经济行为也仅仅被视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行为类型。”(Granovetter,1992)。(2)“嵌入性”假设。新经济社会学认为经济行动具有“嵌入性”,经济行为被“嵌入在具体的、不断变化的社会关系之中”(Granovetter,1985),而不能“仅仅用个体的动机来解释”。(3)“社会建构”假设。20世纪90年代初期,格兰诺维特阐述了“嵌入”的两种形式,一种是关系性嵌入,另一种是结构性嵌入,新经济社会学的关注焦点也由关系性嵌入转向了结构性嵌入,其核心在于揭示经济制度何以被社会建构。格兰诺维特将新经济社会学的理论基础归纳为两个社会命题:经济行为总是社会性定位的,它不可能仅仅用个人动机来解释;社会制度不可能以某种必然的形式自动地产生,而只能通过“社会建构”来形成。

四、结论和讨论

在行为模型研究上,新制度经济学和新经济社会学有不同的假设。新制度经济学中基于个体理性(完全或有限),而新经济社会学的理论则是建立在经济行为的复杂性基础上,特别是强调“嵌入性”,即经济行动嵌入于特定的关系网络和社会结构中。从新制度经济学和新经济社会学已有的研究和基础和假设来看,我们可以粗略地看到两种理论的不同取向,这种不同也根源于经济学和社会学的不同方法论差异。因此,新制度主义经济学从本质上来讲仍然没有突破经济学的方法论的单一性局限。而新经济社会学的研究方式方法则是多层次多方向的,不仅限于某一单一领域。一个显著的表现在于具体的研究工具和分析方法上,新制度经济学以“交易成本”为概念工具,更偏重于规范分析,而新经济社会学的“嵌入性”则更像一种研究视角,在研究方法上相对地忽视规范分析。新制度经济学和新经济社会学以组织和制度分析为共同切入点,为我们重新定义经济行动打开了新的一扇门,引领了新学科的交叉。同时,两种理论的发展,也为新制度经济学和新经济社会学两门重要分支学科的进一步交叉和融合提供了可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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