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制度概念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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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制度概念

教育制度概念范文1

关键词:概念教学;建构;学生认知

文章编号:1008-0546(2016)01-0026-03 中图分类号:G632.41 文献标识码:B

doi:10.3969/j.issn.1008-0546.2016.01.009

一、从学生认知角度思考概念教学的价值

化学概念能深刻地反映化学过程中的最本质的特征,是人们思维的结晶,也是课程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化学知识的“骨架”。化学概念还是学生进行化学思维的依据和出发点,是学习化学基本理论、元素化合物及其它知识的基础。综合化学概念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我们不难发现,化学概念的教学应遵循学生的认知发展特点进行,才能有利于学生的发展。

以皮亚杰为代表的建构主义认知心理学认为,概念学习不只是纯粹的吸收过程,而更多的是一种建构。因此概念教学应该摆脱“灌输重于引导”的尴尬局面,将传统的化学概念讲授转变为探究式的建构主义学习,从学生的实际出发,设计的教学过程要符合学生的认知发展特点,以合适的探究活动为载体,将学生推上自主学习的舞台,使概念学习由浅而深、环环相扣,降低了思维的难度,也使学生的认知体系经历一个“平衡―失衡―再平衡”及“有序―无序―更高层次的有序”的过程,亲身参与并建构起完整的概念体系。[1]

从学生认知角度思考概念教学,体现了“学生主体”的思想,这样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可以有效的培养学生的能力素质;也易于激发和保持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有利于教学效果的实现;同时可以锻炼学生的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二、 从学生认知角度思考概念教学的策略

1. 关注学生已有概念和经验,联系科学探究一般过程“发现异象―探索奥秘――收获成果”进行概念教学

案例:在高一“气体摩尔体积”这一概念教学中,教材呈现顺序:首先阐述影响物质体积的三要素,推导出影响气体体积的两个主要因素,再计算标准状况下1mol气体的体积,最后得出气体摩尔体积的概念。

很多教师都是按照教材呈现的这种先后顺序设计教学环节。这样做的好处是知识系统很完整;劣势是刚上高一的学生抽象思维正在形成中,直接呈现理论分析和概念、公式会增加学生学习知识的难度,也易使他们感到枯燥无味。

如果作如下设计:教师展示课题“气体摩尔体积”,请学生根据自己非常熟悉的摩尔质量的概念自我建构气体摩尔体积的概念、符号、定义式、单位。整个过程大约用时3分钟,非常顺利,学生很容易得出气体摩尔体积的概念。这样可以降低学生学习负担,不会让学生以为今天又学习了一个新概念、新知识。

提出课题任务:物质有固体、液体、气体等状态,为什么突出研究气体摩尔体积呢?其有何特别之处吗?进而进入本节课的第一个环节――发现异象。

展示:标准状况 (0 ℃、101 kPa)下1 mol Fe、Al、H2O、H2SO4、O2、H2、CO2、N2的质量和密度,计算1mol不同状态的物质体积。

问题:由体积数据结合物质状态你得出什么结论?

学生:0 ℃、101 kPa时,(1)气体体积比固体和液体大;(2)1mol不同固体、液体体积不同;(3)1mol不同气体体积相差不大,约为22.4L,学生发现,标准状况下,1mol气体体积大小与气体种类没有关系。

展示:展示30个乒乓球紧密堆积的图片。

问题:请学生根据常识判断:如果把它们换成30个篮球,以相同堆积方式,所占据的体积相同吗?学生的回答是体积肯定不同。

此时,学生已经从数据计算归纳出的结果和生活经验的对比中发现了一个奇异的现象:即只有同温同压下,1mol气体的体积与气体种类无关,不论何种气体,体积是相同的。学生自己发现了这个问题后,学习兴趣在奇异现象的驱动下瞬间被调动,开始主动想探究究竟是何种因素影响了物质和气体的体积呢?学生由“无意注意”进入“有意注意”状态,进而进入本节课的第二个环节――探秘。

学生探究:影响物质体积的因素是什么?利用运动会班级队列所占体积受何影响这一生活常识,由此及彼,学生提出影响因素:微粒数目、微粒大小、微粒的平均间距。

展示:图片展示固体、液体、气体微粒间距比较示意图。

学生:固体、液体微粒排列很“密”,气体微粒排列很“疏”。

教师:气体微粒间“疏”到什么程度?教师用科学数据说明,一般地,气体分子的直径约为0.4nm,而分子之间的距离约为4nm,气体微粒间距比气体分子直径大很多,此时,气体分子大小对气体体积的影响很小,可以忽略。

结论:(1)对于气体,微粒大小可以忽略;

(2)气体体积主要取决于微粒数目、微粒间距;

(3)1mol气体体积主要取决于微粒间距。

教师:温度和压强会影响气体分子间距,用“热胀冷缩,用手挤压气球”两个生活中的例子请学生感受温度和压强对微粒间距的影响。

结论:(1)温度升高,粒子间距增大;

(2)压强增大,粒子间距减小;

(3)同温、同压下,气体分子平均距离相同。

“探秘”环节结束后,教师趁热打铁,请学生思考:

(1)相同温度,相同压强下,相同分子数的任何气体,体积相同吗?

(2)相同温度,相同压强下,相同体积的任何气体,分子数相同吗?学生对照“探秘”结论,轻松得出答案。

此时学生已自行建构和完成本课的第三个环节“收获成果”。教师展示阿伏加德罗定律――相同温度,相同压强下,相同体积的任何气体里有相同数目的分子。学生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同时,联系我国科学家屠呦呦女士获得诺贝尔奖的事实让同学感受到科学探究的过程与乐趣。

关注学生已有概念,联系科学探究一般过程“发现异象―探索奥秘――收获成果”进行概念教学,变纯概念教学为动态的科学探究过程,并采用科学数据、生活经验推进生生互动、师生互动,这个过程为学生在学习化学概念的过程中提供了较多主动学习和合作探究的机会,在任务驱动下让学生始终保持强烈的学习兴趣,实现了概念教学的优化,符合学生认知发展规律。

2. 关注学生从感性到理性的认知过程,借助化学实验、触觉体验、模型和动画等教学手段进行概念教学

在化学概念教学中,学生化学概念的形成是一个从对化学概念的感性认识出发,经过抽象、概括而达到对化学现象理性认识的过程,这符合学生认知发展过程。抽象化学概念如离子、离子键、共价键等的教学尤是如此,由于学生空间想象能力、抽象思维能力还不够成熟,对这些抽象概念的学习往往感觉困难,因此,教师可将学生最为熟悉的物质及其变化作为载体,借助教学手段,循序渐进,以层层深入的方式,帮助学生实现从宏观认识向微观认识的过渡,进而达到使学生逐渐建立从微粒角度看物质及其变化的意识和能力这一高层次的教学目标。

下面笔者以“离子”这一概念的教学案例为实例具体阐述。

(1)利用化学实验,帮助学生认识离子和原子性质的不同。

实验1:取金属钠和氯化钠分别投入两杯水中,观察现象。

学生直观地感受到钠遇水时现象很剧烈,氯化钠遇水时很温和,溶解了。说明氯化钠中不是含有钠原子,氯化钠中的“钠微粒”与钠原子不同。

实验2:将实验1的氯化钠溶液与电源、小灯泡连接成闭合回路,观察现象。

学生观察到小灯泡亮了,说明氯化钠溶液能导电,溶液中的“钠微粒”不是电中性的。

(2)利用模型,帮助学生认识原子和离子结构的不同。

模型:可以是规范的模型,也可以用卡纸和大头针等物品自制,借助模型使原子和离子结构从不可视变为“可视”(图1)。

问题:为了达到稀有气球的稳定结构,原子形成离子后,结构上发生了什么变化?

学生:原子核不变,内层电子不变,最外层1个电子失去,此微粒带1个单位正电荷。

教师:引出离子的概念:原子或原子团失去电子后的带电微粒称为离子。

钠原子符号:Na,钠离子符号:Na+。

(3)利用动画或图片模拟,帮助学生认识氯化钠溶于水的变化过程(图2)。

学习离子的概念后,再从微观的角度认识实验:氯化钠溶于水为什么能导电。这样,学生既理解了离子的概念、离子与原子在结构上的差别,也理解了氯化钠这类物质溶解过程的本质,形象化地和学生一起建构了微粒观。

3. 关注学生对实验的兴趣,利用问题驱动进行概念教学

化学是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学科,通过化学实验教学可以使学生获得生动的感性知识,从而更好地理解、巩固所学化学知识。实验是化学的灵魂,学生对千变万化的化学实验有着天然的兴趣和好奇。教师可以通过设计演示实验、学生实验等,利用问题驱动,由浅入深、由表及里,进行概念教学。

笔者在进行“物质的量浓度”这一概念教学时就采取此教学策略,具体如下:

展示:不同规格容量瓶,学生观察容量瓶的结构,教师告知学生其使用方法。

提出任务:请学生用18g糖(葡萄糖分子式C6H12O6)配成500mL溶液。

问题:n(C6H12O6)= mol。答案:0.1mol。

问题:500mL溶液中含有溶质0.1mol,每升溶液含有溶质多少摩尔?答案:0.2mol/L。

引入:物质的量浓度的概念、符号、定义式。

设计实验:任务为配制0.2mol/L糖溶液500mL。这是一个定量实验,要求“精确”。教师利用烧杯、容量瓶、玻璃棒等设计实验(不规范地),请同学讨论这样的实验方案能否“精确”。

学生任务:看书、讨论、然后对老师的设计方案做出评价。整个过程师生和生生之间互动频繁,学生保持高度的学习热情,顺利而愉快地得出正确精确配制一定物质的量浓度溶液的方式。最后安排学生自己实验,巩固一节课的成果。

此类概念教学在进行教学设计时,教师关注学生对实验的兴趣,将实验操作和蕴含的化学概念联系起来,并利用问题驱动,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变被动为主动,学生在不知不觉中建构、掌握、应用新概念。

三、 总结

化学概念是对一类事物的共同本质属性从化学科学角度的概括,是将化学现象、化学事实经过比较、综合、分析、归纳、类比等方法抽象出来的理性知识。[2]它们往往是宏观与微观相结合,抽象难懂。以往教学中,化学概念教学经常是“讲概念,用概念”,在反复的题海中消磨了学生的学习热情。若要改变概念课的教学,提高学生的学习参与度,提升学习效果,可以从学生认知角度思考概念教学,关注学生已有概念和经验,联系科学探究一般过程“发现异象―探索奥秘――收获成果”进行概念教学;关注学生从感性到理性的认知过程,借助化学实验、触觉体验、模型和动画等教学手段进行概念教学;关注学生对实验的兴趣,利用问题驱动进行概念教学。

参考文献

[1] 张文林. 胡志刚. 李衡鹏. 基于“5E学习环”的化学概念教学初探[J]. 中学化学教学参考,2015,(8):12-15

教育制度概念范文2

一、在少年刑事案件的审理中发现的突出

和近十年的少年刑事审判实践,笔者注意到这样两方面较为普遍而突出的问题:

(一)在日常生活中,问题少年的权利得不到应有的保护。表现在:

1、家庭结构的异化使少年得不到监护。绝大多数犯罪的少年,其家庭都存有变异,有的父母离异或分居、有的父母一方早亡、有的父母常年在外打工而使少年跟随祖父(母)生活,这种变异的家庭环境导致少年丧失了在正常家庭中应有的关爱、呵护、督促、。

2、教育的强化使少年得不到教育。在应试式的教育体系下,学校和老师,家长和学生都将分数和名次看得很重,导致了部分对本来就不太感兴趣的少年,因承受不了学习和其它方面的压力而自动辍学或被退学,享受不了义务教育权,更谈不上接受法制教育。

3、会发展的变化使少年得不到管理。社会各行业的飞速发展,特别是游戏、暴力、黄色音像制品的泛滥,使那些因缺乏家教、缺少文化而辨别能力特差的少年刚踏入社会就无法应对,整日沉溺于网吧、影厅不能自拔。在我们曾审理的未成年人杨某盗窃案中,杨某初中毕业后整日无所事事,便游戏于网吧,连续三天三夜不归,把父母给的所有零花钱都扔在了游戏厅不算,还偷摩托车卖钱上网。其父母无奈地说:“是网吧害了他,他却把网吧当成比亲人还亲!”这些家庭管不了、学校不管了而过早流入社会的少年,政府却没有相对应的机关和部门去管理;对于那些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影厅,政府的查处也缺乏力度。

总之,在少年最应得到关爱、教育和帮助的特殊时期,家庭、学校、社会却未能各尽其职,教育和管理更未能形成衔接机制,让少年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却得不到正确的引导,而最终成了“罪犯”。

(二)在刑事诉讼中,由于种种原因,司法机关在实际操作中的“出格”同样使问题少年的权利得不到保护。表现在:

1、审讯方式的违法使少年身心受伤。刑诉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于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人到场”。尽管规定的是“可以”而不是“应当”,但是出于对少年维权的职责和使命,这种“可以”也是“必须”和“应当”。然而,在实践中,笔者在所见的公安机关的讯问少年的笔录中却鲜见记载法定人在场。显然,公安机关在审讯少年犯罪嫌疑人时,省略了对法定人的通知,这不但剥夺了法定人对少年犯罪的知情权,且使突然间失去自由,又处在讯问这一特殊环境中的少年心理再次受到伤害,其权利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

2、关押场所的混乱使少年沾染恶习。由于条件限制,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在采取留置盘问或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时,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不加选择地混乱关押,使之形成了交叉感染,这些未成年人在审理中流露着与其年龄和学历不相称的恶习,给改造和矫正增加难度。

3、法律规定的零散使少年权益受损。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精神,在审理少年刑事案件中有相对固定的合议庭或少年法庭,而公安、检察机关却无相应的针对未成年人侦查、起诉的特别规定,更无相对固定的人员侦查、起诉少年案件。在实践中,对少年案件的侦查、起诉、审理和改造,尚未形成侦、检、审、改一体化,难以全方位的维护少年的合法权益,难以使公、检、法、司真正做到全面的配合、支持和衔接。

总之,在问题少年进入刑事诉讼程序时,因无专一的少年刑事诉讼制度,司法各机关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执法的力度对青少年维权工作的开展,特别是对惩罚、教育、改造、挽救少年工作的开展,要求不一,规定不同,甚至有顾此失彼的现象。

二、构建独立的少年刑事诉讼制度

近年来,由于市场的飞速发展,带来了人们人生观、世界观、享乐观的改变。同时,随着娱乐行业的不断翻新,特别是丰富多彩的娱乐项目,给那些贪图吃、喝、玩、乐等物质享受的少年提供了犯罪的温床,少年犯罪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这已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为适应形势和实践的需要,人民法院对少年刑事审判方式在不断地探索和改革,圆桌审判、暂缓判决、社区服务令等新型的审理和判决方式,从不同的层面上体现出对问题少年的人文关怀。但少年刑事案件进入审理程序的基础和前提是公安机关的侦查和检察机关的指控,因此,少年刑事审判的改革必须建立在侦查和指控方式改革的基础上,只有配套改革,并建立完整而独立的少年刑事诉讼制度,才能满足预防和挽救未成年人犯罪的要求。

(一)公安机关侦查应具备的程序。

公安机关的办案民警作为少年犯罪案件的初始接触者,其法律形象,对这些刚进入真实法律程序的少年尤为重要和深刻,在办案过程中,应给予问题少年以公正的法律形象。具体应做到:

1、立案侦查的第一时间内,首先与分片民警、社区相关人员取得联系,并将可通报的案情及与案情有关的家庭背景、受教育程度、社会交往等情况形成书面交换意见材料(即社会调查报告)一并移送起诉。

2、有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负责对少年刑事案件的侦查,便于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3、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不妨碍侦查的情况下,应通知其法定人到场,这既有利于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挽救和感化,又有利于消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人对侦查人员可能采取刑讯逼供、诱供骗供等违法行为的误解,体现执法的公平与公正。

4、采取留置、刑拘或逮捕时,应要求关押、看守部门将未成年人与成人分开关押,防止这些本身是非辨别能力差的未成年人在特殊环境中沾染难以矫治的恶习。

5、那些推上一步则可以成为罪犯,帮教一下则可成为栋梁的少年,公安机关应根据具体案情、结合该少年自身的可塑性、少年犯罪嫌疑人的家庭教育环境等情况,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选择最恰当的处置方式,从而节约法律资源,减少不必要的社会负担。

(二)检察机关审查应具备的程序。

作为侦查与审判中间环节的审查起诉机关,其在工作程序上起着承前启后的关键作用,具体应做到:

1、应有相对固定的人员主诉少年犯罪案件。

2、完善和补充公安机关提交的社会调查报告。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人作进一步的调查,对社区相关人员就未成年人的可塑性作进一步的调查,以便于选择处置方式。

3、慎重选择处置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第(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第(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因此,检察机关应根据具体案情,结合未成年人今后成长的需要,对符合条件的应选择不起诉或作其他处罚,将处于罪犯身份“边缘”的少年拉进健康而合理的成长环境,以减少对少年不必要的伤害,减轻社会、家庭的负担,同时,节约法律资源。

(三)审判机关作为少年刑事案件的最终裁决者,在每一个环节都应选择最恰当的处置形式。

在审理少年刑事案件时,除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诉讼法》、《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外,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从立案受理到宣告判决及“两个延伸”工作中应特别做到:

1.立案时要求检察机关必须提交:

①社会调查报告。社会调查报告的提交,从上可以反映出该未成年的家庭结构、受教育程度、社会交往、个人嗜好等特性,给处罚措施的选择提供依据;从形式上可以反映出,公安、检察机关与社区已有的沟通和联系。

②公安、检察机关移送起诉的理由和处理建议。有些轻微的少年刑事案件,由于未成年人的可塑性大,公安、检察机关足可以依法做出起诉以外的适当处置,但两机关都不厌其烦地侦查、起诉,在增加案件数量的同时,增加了未成年罪犯,增加了社会的负担,如我们审理的陈某盗窃案,陈某辍学后到原学校宿舍玩耍,内心很想也开口跟同学说想借其手机玩几天,同学未答应,陈某便趁隙窃走,带到外地打工,半年后回来托人还给那同学,但公安已侦查完毕向检察机关起诉,检察机关也依次向法院起诉,该手机作价1000元,刚达我省盗窃数额的最低起点。陈某的这次盗窃究竟以刑事案件处理合适,还是以心理疏导、社会矫治合适,不言而喻。因此在起诉时必须要求检察机关说明理由和处理建议。

2.庭审中应当做到:

①审理别具模式。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严格按照刑事诉讼程序,但可以选择有利于对未成年教育和改造的模式,区别对待不同案件性质中的不同的未成年人,以增强亲和力和感染力。因为未成年人在这一特殊环境中的心理是相当复杂的,感化和教育工作不仅仅是在判决以后的帮教工作中,庭审中的“善待”往往会起到意想不到的教育效果。如我们偿试的第一例圆桌审判的郝某介绍案,她在改造过程中多次主动写信反映在高墙内的情况,反复称“温暖”的庭审给了她改造的决心和勇气。

教育制度概念范文3

关键词:职业教育制度/结构/功能

当前,如何设计一个恰当的职业教育制度,是关系到我国职业教育发展最为紧迫的根本问题。职业教育制度是指人们自觉制定的并要求社会成员共同遵守的职业教育活动的规范体系,是调整各种职业教育机构与各种职业教育管理机构和社会其他相关机构之间以及各种职业教育机构内部各种关系的中介,是确保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是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极为重要因素。为了更进一步深化对职业教育制度的理性认识,也为了构建我国现代职业教育制度的实践需要,笔者试对职业教育制度结构及功能进行初步探讨。

一、职业教育的结构

职业教育制度不是仅以文本形式存在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文献,而是—个涵盖多种构成要素而且表现形态各异的复杂整体。在准确把握职业教育制度这一概念内涵的基础上,探讨职业教育制度的结构就是对职业教育制度进行结构分析。“结构”是“组成整体的各部分的搭配和安排”。探讨职业教育制度的结构就是要探讨构成职业教育制度的各个部分及其相互关系。然而,又如何对职业教育制度进行结构分析呢?结构分析可以有多个视角,既可以从构成要素分析入手,也可以从类型、实践领域和层次分析入手,还可以从其他视角分析着手。于是就有要素结构、类型结构和层次结构等。这是进行职业教育制度分析的理论前提。借鉴经济学和制度哲学等学科关于制度结构的认识,并结合职业教育的规律和特点,笔者试对职业教育制度的多维结构阐释如下:

第一,从地位看,借鉴制度哲学的相关观点,可以把职业教育制度分为职业教育基本制度和职业教育从属制度。就教育制度整体而言,职业教育制度是一项基本的教育制度;就职业教育制度整体而言,职业教育制度是一个系统。职业教育基本制度是指反映职业教育活动某一主要方面的本质内容和根本特征的制度,比如学校职业教育制度、企业职业教育制度、职业培训制度、职业教育办学制度或体制、职业教育管理制度或体制、职业教育产教结合制度、职业教育半工半读制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这些制度对职业教育活动某一主要方面作了内在的、本质的、一般的规定,也因此是比较原则、笼统的东西。职业教育从属制度是指基本制度的表现形式或实现形式,是指为了贯彻基本制度而制定的一系列具体制度。比如职业教育产教结合制度是一项职业教育基本制度,为了实现这一制度就需要有相应的具体制度配套,为此,就需要制定和实施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制度、专业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制度、“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制度以及课程教学制度等从属制度。

第二,从构成要素看,借鉴新制度经济学的相关观点,可以认为职业教育制度是由非正式的规范体系、正式的规范体系和实施机制三部分构成。非正式的规范体系是指人们在长期从事或参与职业教育活动的过程中无意识形成的、与职业教育活动有关的价值观念、教育观、校园文化、道德观念、风俗习性等因素,它以文化的形式对职业教育产生持久的影响力。它可以是对职业教育发展起消极作用的因素,也可以是对职业教育发展起积极作用的因素。正式的规范体系是指人们有意设计或制定的、与职业教育相关的一系列政策法规条例等。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屉职业教育的决定》等。实施机制是指职业教育制度的实施机制。“强制性的实施机制是任何契约能够实施的基本前提。”由此。笔者把职业教育制度的实施机制看作是为了保证职业教育制度的成功实施而建立的配套制度,比如为了确保职业院校能够培养合格的高技能型人才而制定的职业院校评估制度以及相关奖惩制度等。实际上,实施机制也是以制度形态表现出来的,也是职业教育制度,只是与职业教育制度的其他构成要求相比,各自目标取向不同而已。

第三,从起源看,借鉴制度经济学的相关观点,还可以把职业教育制度分为内在职业教育制度和外在职业教育制度。这是~种类型结构。它是基于制度起源和生成的视角对职业教育制度所作的划分。内在职业教育制度是指从人们长期参与职业教育活动所获取的经验中而演化出来的职业教育制度,它因经验而产生。内在职业教育制度尽管也由与职业教育有关的信仰、价值观等所统摄,然而它与非正式的规范体系又有不同,有非正式的内在职业教育制度和正式的内在职业教育制度之分。对违背非正式的职业教育制度的行为的惩罚都不通过有组织的方式来定义和运用,是自发产生的;对违背正式的职业教育制度的惩罚是通过有组织的机制进行的。外在职业教育制度是指政府的权力机构及其人设计和确立的职业教育制度,是被自上而下地强加和执行的,它因设计而产生。这些制度有正式的配套惩罚措施。若有违背,将会受到惩罚。

第四,从实践领域来看,在宏观层面上,人们通常把职业教育制度划分为职业教育管理体制、职业教育办学体制、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体制、中高职衔接制度、职业教育和其他教育类型沟通制度、职业学校管理体制、职业学校教育制度、行业企业职业培训制度、职业教育政策法规、职业教育督导和评估制度(也可以把它作为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的组成部分)、职业教育教师教育制度及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等。在中观和微观层面上,可以把职业教育制度划分为产学合作制度、职业资格证书教育制度、课程教学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教材编写制度、职业学校继续教育制度、培训师制度、职业学校教师聘任制度、“双师型”教师制度、实习制度、学生管理制度。学生或学员考试考核制度及教师考核制度等。这种划分主要是基于职业教育活动的主要实践领域而言的,也是人们通常意义上对职业教育制度的认识。它不是一种严格意义上对职业教育制度的分类,也没有穷尽和涵盖职业教育制度的所有外延。而且在人们日常观念中,通常一谈起职业教育制度就是指实践领域中正式的职业教育制度。这种划分的优点在于,人们通常容易理解。也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其缺点在于,容易使人们忽略了职业教育价值观、相关的惯例和习俗等观念层面的非正式职业教育制度。而制度哲学、制度经济学已证明,观念、习俗等本身就具有制度的力量,发挥着制度的功能,其本身就是极为重要的制度。

此外,从其他视角看,还有很多种制度结构的区分,比如借鉴制度哲学的观点,职业教育制度可以有“软”和“硬”之分;借鉴新制度经济学或制度哲学的观点,可以把职业教育制度分为正式职业教育制度和非正式职业教育制度,等等。综合如上分析,就有了如图所示的职业教育制度的多维结构。可以看出,借鉴制度哲学和制度经济学等学科关于制度的认识可以为我们分析职业教育制度的结构提供一个非常有效的框架。它不仅可以帮助我们加强对职业教育制度本身的全面理解和认识,而且可以有利于我们深入地反省我国职业教育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为建立我国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框架和依据。

二、职业教育的功能

“功”即“功用”、“作用”,“能”是指实现某功用或作用的能力。“功脂”即“效能”、“功效”或“作用及能力”之意。贝塔朗菲认为,对系统的描述有内部描述和外部描述两种主要方式,内部描述本质上是“结构的”,是以状态变量和它们的相互依赖来描述系统的行为;而外部描述则是“功能的”,是以系统与环境的相互作用来描述系统的行为。职业教育制度也是一个系统,其功能是指这一系统与外部环境发生相互作用时所呈现出的作用及能力,是对职业教育制度属性的一种表征和描述。从根本上讲。职业教育的功能就是为职业教育活动提供服务,最终目标就在于促进职业教育更好、更快和更健康地发展。具体来说,它应具有如下基本功能:

1.增进职业教育活动的秩序。这是从管理学视角对职业教育制度功能的认识。之所以制定职业教育制度,就是因为认识到职业教育活动的书序运作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基本条件,而制度可以保证其能有序运作。职业教育制度就是用来增进秩序的“规范体系”,就是用来调整“各种关系”的中介,为各种关系和相关主体的协调合作提供条件,保证合作的顺利进行。一方面,就是因为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对职业教育的高度重视,我国在职业教育制度建设上取得了一系列的进屉,才有了近年来我国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使我国的职业教育不仅从规模上而且从质量上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另一面,也正是因为存在相关制度的缺位、不到位等问题,导致了我国职业教育发展与社会脱节现象严重,职业教育还远远不能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职业教育的需求,而存在一系列问题。比如,广大群众对职业教育的认可程度、参与热情不高,个体被动选择接受职业教育的情形比例较大;职业教育投入严重不足,教育教学设施落后;民办职业教育步履维艰,中外合作职业教育的制度准备严重不足;职业教育招生市场虚假信息泛滥,秩序馄乱,等等。以上从正反两个方面说明了职业教育制度对增进职业教育活动的秩序的重要作用。

2.减少职业教育活动的交易成本。这是从经济学视角对职业教育制度功能的认识。交易是经济举中的一个一般概念。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之一康芒斯将“交易”概念和“生产”概念相对应,认为“生产”活动和“交易”活动共同构成了人类的全部经济活动。在他那里,“生产”活动是人对自然的活动,“交易”活动是人与人之间的活动。然而,康芒斯并没有将经济学方法用于分析制度及其运行。后来的新制度经济学学者对交易费用进行了深入的探讨。阿罗认为,“交易费用是经济制度的运行费用”,包括信息费用和排他费用、设计公共政策并执行的费用。巴泽尔把交易成本定义为与转让、获取和保护产权有关的成本。可以认为,某种程度上交易费用是直接投入到“生活活动”中的费用之外的费用,它同样是一种机会成本,可以分为可变与不变成本两部分。在后来的制度经济学家那里,交易的范围不限于经济领域,而是扩大到政治、文化和道德等社会领域,对象也不限于可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而是扩大到权力、历史认同、良心等。也就是说,以此推演,在所有领域的活动中人类之间的交往活动都是有成本的,职业教育活动中各主体之间的交往也是如此。这里,生产成本可理解为是直接投入到促进受教育者个体发展的活动中所花费的成本;交易成本可理解为为了创造接受职业教育的个体发展的条件所花费的全部成本,包括职业教育中的人员管理和协调成本、职业教育资源的配置管理成本、获取与教育相关的信息的成本、各种相关机构之间的社会协调成本以及职业教育制度的维护成本等。正是因为职业教育活动中存在交易成本,人们才会试图进行恰当的制度安排,以提供给人们关于职业教育活动最佳行为模式的信息,从而减少交易成本。这既是最初人们从事经济活动时进行相关制皮设计的原动力,也是后来人们在职业教育活动中进行制度设计的主要动力。《关于调整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的意见》以及《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提出要“推动公办职业学校资源整合和重组,走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的路子”,就是以减少交易成本为主要目的的典型实例。

3.激励和约束职业教育利益相关者。这是从企业管理理论视角对职业教育制度功能的认识。“利益相关者”是从“股东”一词套用而来的概念。在企业管理理论中,尽管对利益相关者有多种不同的界定,这里笔者倾向于接受利益相关者就是“所有受企业决策、政策和行动影响,并可以影响企业的个人或团体。”在企业中,所谓利益相关者。是指凡是与企业产生利益关系,从而与企业发生双向影响的个人和团体。如股东、雇虽、顾客、供应商、零售商、社区及政府等个人和团体。作为对传统股东至上主义的挑战,一些学者认为。企业的目标是为所有利益相关者创造财富和价值,企业不仅要为股东服务,而且要为众多的利益相关者服务,关注所有利益相关者的要求,企业是由利益相关者组成的系统,它与企业活动提供法律和市场基础的社会大系统一起运作。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对企业的治理应是一种动态的共同治理。我国的职业教育一直以来是公办的学校职业教育占绝对主体,由政府委托的各级各类相关机构(主要是各级教育主管机构)实施管理,由这些人决定目标、制定政策并加以实施,而大量与职业教育利益攸关的个人和群体似乎被排除在制度之外。职业教育中引入利益相关者这一概念,其主要意图在于对我国一直以来由政府主导的职业教育进行反思和批判,有助于摆脱仅从政府利益出发对职业教育进行决策的意识,重建体现以伙伴关系形式共同参与理念的职业教育制度。借用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分析框架,在职业教育活动中,不仅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其管理人员、各级各类职业学校行政人员、教师以及学生家长是利益相关者,而且行业企业、经济和贸易部门、劳动和人事部门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社区、下岗失业群体、大量亟待向城市转移的农民工等也是利益相关者。因此,不仅要视前者为影响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而且要视后者为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因。职业教育制度通过制定提倡什么或反对什么、鼓励什么或压抑什么的规定,借助奖励或惩罚的强制性措施得以监督利益相关者的行为。一个合理的职业教育制度的基本功能,就是调动所有这些利益相关者各方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激励他们以各种不同的形式积极参与到职业教育活动之中,实现各界的共同参与,创造有利于各方合作的条件,促进各方的顺利合作、协调,赋予他们各自以相应的责任和利益。相应的,一个合理的职业教育制度。还可以抑制和约束职业教育利益相关者的机会主义行为,克服制度推行中的“搭便车”现象。

教育制度概念范文4

关键词: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现状;建议

大学生自主创业能力是我国社会目前要求学生必须具备的一种能力,这种能力是维持社会生产力、促进社会蓬勃发展的必要动力之一。在经济信息全球化的今天,当代大学生拥有无与伦比的创业机遇与条件,但是我们不可否认的是,现在社会经济状态对创业大学生的态度并不友好,因此要保证大学生创业的成功率,丰富大学生就业形式的多元化,就必须对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进行教育,在提升大学生专业能力的同时,增强大学生的创新能力,使大学生在今后的创业实践中做到博采众长而又能独出心裁,从而提高大学生创业的成功率。

一、高校促进大学生专业教育与创业创新教育融合的意义

1.充分增强大学生的自身能力。我国大学生普遍是通过高考进入大学的,因此大学生的基础能力已基本不存在问题,但是我国的应试教育造成我国学生普遍缺乏创新能力与变革能力,这就导致了我国大学生在技术方面非常突出,但是却不能够灵活运用自己所掌握的技术。高校推进大学生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进行融合,可以使学生在保证自己能够学到足够专业知识的同时,锻炼自身的创新能力,并能够获得足够的创新创业机会,在大学这个后盾的保护下进行有条件的创新创业尝试,以增强自身的创新能力与变革能力,使我国当代大学生更能适应时代的发展需求。

2.增强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内涵。创新与创业是世界经济领域最早提出的两个概念,提出这两个概念的目的是使全球经济适应时代的发展,而不至于落后出现经济危机,导致世界经济体系崩塌。因此,创新与创业对世界经济体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可以说,这两个概念是维持世界经济体制的规则,因此对我国大学生来说,提高创新创业能力是使其维持基本生存能力促进其成功的必要因素。同时,我国大学生在高校中的主要任务是专业学习,如果高校可以将专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进行融合,那么专业教育可以为创新创业教育提供充足的知识保障,并打下坚实的创新创业教育基础,这样一来,能够丰富创新创业教育的内涵,使大学生能够自主地进行创业探索,并把在高校中所学到的专业知识用到自己的创业实践中,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能力与创意意识,有利于大学生更好地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人生价值,并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3.促进高校进行教育制度改革。对高校来说,将专业教育与创业创新教育进行融合,能够有效提高学生的能力,也能够促进教学改革的发展。在充分适应当代社会发展的同时,能够培养出具有更高能力、更高水平的学生,一方面可以提高学校自身的知名度,吸引更多优秀生源的同时,也能够全面带动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另一方面,进行两种教育地融合可以促进高校教育制度改革的发展。

二、目前高校在促进专业教育与创业创新教育融合所出现的问题

1.高校目前并不具备足够的师资力量与基础设施。目前我国高校的师资力量多存在体制不一、能力不足的问题,同时我国高校的教师大多是从上个世纪毕业的老教师,他们的专业能力虽然毋庸置疑,但是上个世纪的知识并不能够完美适应目前世界对大学生的知识要求,这就导致很多高校的老师并不能够适应将专业教学与创业创新教学融合为一体的教学方法。

2.高校缺乏完整的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体制。高校若想将最基本的专业教育与新时代所产生的创新创业教育进行融合及全面发展,就必须先制定出切合实际的政策,使高校在进行这两种教育制度融合的过程中有明确的指导思想与工作制度,这样才能够在工作过程中一步一个脚印,有条不紊地进行教育制度融合。但是因为大学生创业创新教育是一个非常新的教育制度,很多高校对这种教育体制了解并不全面。

3.学生缺乏创新能力训练,难以接受新型教育制度。目前,我国许多高校都只重视对学生专业的教育,忽视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很多高校大学生几乎都没有接受过创新能力的训练,这也导致他们从内心排斥这种看似毫无意义的教育,难以获得具体的创新创业能力训练,这就导致大学生缺乏创新能力,排斥将创新教学与专业教学融合,固步自封,思想僵化,达不到当代教育制度改革的发展要求,并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高等教育将专业教育与创业创新教育融合发展工作的进展。

三、对高校今后进行专业教育与创业创新教育融合发展的建议

1.积极培养新时代高水平的师资力量,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老师是学校进行一切教育的根本,任何教育都必须以老师为载体,这样才能够实现知识与学生之间的交互。因此,高校若想全面有效地进行专业教育与创业创新教育融合发展,就必须加强对师资力量的建设,培养更多有能力、有特点的新时代教师。以教师为载体积极进行两种教育制度的融合发展,才能够更加快速有效地进行变革。另外,大学生创业创新教育必须有足够的经济基础与设施配备,这样才能够在学习的过程中充分领会到创新的含义与魅力,在有限的学习时间内迅速提高自身创业创新能力。

2.制定科学全面的体制文献。将专业教育与创业创新教育融合发展是我国高校未来进行教育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但这种教育制度所在的领域是以前我国高校教育所未接触过的领域,大多数高校都对此没有充足的经验与理解。因此,若想使我国大部分高校都做好这项工作,我国教育部就必须下发有效的制度命令,全面指导我国大学进行专业教育与创业创新教育制度融合。

3.注重引导学生思想,积极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专业教育创业创新教育制度融合发展的最终目的是要改变学生的学习模式,促进学生全面、扎实的学习,快速提高自身能力。若想完成这种教育制度的融合,必须要从学生自身开始转变,很多大学生都已经习惯了以往的教育制度,难以适应两种教育制度融合的教育方法,甚至有些学生安于现状,排斥新式教育。因此,学校必须对此进行改变,努力引导学生向最新的教育制度靠拢,让学生从心里接受专业教育与创业创新教育融合教育的制度,这样才能够让学生积极有效地进行学习。

教育制度概念范文5

“韩寒现象”确实是教育界值得争论的问题了。我支持韩寒,反对现行教育制度的种种弊端,其理由是:

原因一,现行教育制度与社会分工情况格格不入。现行教育制度要求的是所谓的“全面发展”,即“什么都懂什么都通”。从表面上看这不是坏事,但实际上这种“理想状态”只能促使学生变得“全面平庸”,“理想状态”不仅难以达到,就是连那些原本在某些方面有一技之长而立足于社会,而并非什么“全才”,倘若我们把培养全才的要求,换成以专带博的人才,使人才的专长更为突出,为什么做的贡献更大些,不是更好吗?

原因二,以往考试模式太呆板。特别是所谓的标准化考试,把学生的思维方法往既定的模式引,阻碍了发散思维能力的培养,也阻止了创造力的发挥,引导学生死扣教材,放弃课外广泛的涉猎。韩寒蔑视这种考试,宁愿让自己几门功课不及格,是事出有因的。事实上,韩寒作品中所体现出来的强有力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令许多专家学者都自叹不如的才气,足以证明他完全具备甚至超出了高中生所应达到的思维水平,又何必要强求他在考卷上把自己的思维通过文字和字母的组合表现出来呢?

原因三,教学模式太呆板。正如韩寒所言:“现在学校里写作文开头如何,中间如何,结尾如何都模式化了,符合这种模式的就得高分。所以作文一天到晚就是‘捡皮夹子’。”其实也难怪,从小到大一直受着“看到蜜蜂就想到勤劳,看到老黄牛就想到憨厚”的学生,又能写出几个“新概念”?而韩寒的语文老师对他的作文评定为“一般”,也正应了这个道理。

原因四,现行教育制度的弊端压制人才。

教育制度概念范文6

关键词:哈耶克;教育;兴趣;高考

中图分类号:C40-059.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156(2012)05-170-03

哈耶克在1.974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而他对现代自由主义理论的转向和当代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拓宽更是作出了突出的贡献。正如s.Gor—don在评论哈耶克的政治经济学时所指出的:”哈耶克要比罗尔斯、弗里德曼、熊德特或J.克拉克更重要,甚至比任何以经济学为基础而对政治哲学给出综合论证的学者更重要。”在哈耶克的社会理论中,有关教育的论述占有重要的地位,哈耶克利用自己的社会科学理论对教育问题作出了精辟的阐述。

一、哈耶克的基本理论观点

哈耶克首先是一位经济学家,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证明了他在经济学中的地位,他的社会理论大厦奠基于他对经济学的研究。在解决经济学难题中,哈耶克提出了“自生自发秩序”这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它类似于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提出的“看不见的手”理论。但是哈耶克认为,“自生自发秩序”这个概念具有广阔的适用范围,不像“看不见的手”那样仅仅能够利用在对市场的研究中。哈耶克甚至认为“自生自发秩序”这个概念是所有社会理论的核心概念,而由“看不见的手”所形成的“市场秩序”只是它的一个范例…。

所谓“自生自发秩序”,就是独立于人类的控制、组织和设计而由社会自发生成的秩序。这里的“秩序”,我们可以理解为“社会结构”,也可以理解为“人类文明”。也就是说,哈耶克认为社会结构和人类文明都是“自生自发”而来的,而不是人类理性所主观创造出来的,哈耶克的经典表述是,“人类的一切文明皆由进化而来”。哈耶克认为,道德、法律、语言、文字等人类基本文明成果的形成和变革,都是由其本身“进化”而来。从“自生自发秩序”这个概念出发,哈耶克区分了“进化论理性主义”和“建构论理性主义”,从而更加深刻地阐述了他的理论,同时也更加透彻地解释了“自生自发秩序”这个概念。

建构论理性主义所提出的基本命题是,人生而具有知识、智慧和道德的禀赋,这种禀赋能够使人通过审慎的思考来创造文明。建构论理性主义认为人类所有的制度、文明形式都是、而且应当是人类主观思考和设计的产物。然而,进化论理性主义者则认为,人类文明乃是经过不断试错、日益累计而获得的结果,或者说,它是“独立于人类理性”的人类行动的结果。进化论理性主义的命题可以表述为,文明于偶然之中所达到的种种成就,乃是人的行动的“非意图”的结果,而并不是人类知识、智慧和主观设计的产物。简而言之,建构论理性主义认为文明(包括道德、宗教、法律、语言、货币、市场以及社会的整个秩序)都是人类“设计”或“组织”的产物,而进化论理性主义则认为文明是由本身进化而来的,文明的进化是“人类行动”的结果,但不是“人类组织或设计”的结果,也就是说,人类文明是“自生自发”而产生的。

对建构论理性主义与进化论理性主义的区分和对前者的批判,哈耶克提出了他最重要的一个观点:人类理性是有限的。在奥妙无穷的社会面前,人类的理性无法穷尽对社会的无限知识。因此,如果人类完全抛弃传统和历史,妄图利用已经掌握的关于社会的有限知识对社会进行根本性的改造,必然会导致失败。

在人类理性优先这一根本性的约束条件下,如何才能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完美和谐呢?哈耶克认为最重要的就是实行决策主体的多元化。决策主体的多样化与哈耶克理论中最核心的一个概念——自由是一致的。决策主体多元化就是允许每个人运用自己拥有的知识、获得的信息去实现自己的目的。自由不仅是我们要追求的目的,而且也是导致社会进步的手段。自由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在人类有限理性这一约束条件下,只有自由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人类滥用理性带给人类的伤害,哈耶克用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不同结局来说明了自由的重要性。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个人自由受到了巨大的抑制,决策主体高度一元化,个人的决策都由不同级别的国家机关作出,这种体制不仅影响了经济运行的效率,而且也影响了文化和思想的进步。相反,市场经济中每个人都被赋予了法制下最大限度的自由,从而使市场经济始终保持着勃勃生机。

二、哈耶克的教育思想

沿着人类理性有限性和决策主体多元化这一逻辑思路,哈耶克提出了他对教育的主张。哈耶克引用了约翰·穆勒(J.s.Mill)的一段话,深刻地表明了哈耶克的教育观点:

一般的国家教育(state education),仅是一项将人们模塑成完全相似的人的人为设计,而通过此种教育强加于人们的模型,则又决定于那些能令政府中的支配型力量——不管是君主、牧师、贵族,还是当今社会的多数感到满意的东西;随着这种国家教育的效率及成功程度的提高,它将渐渐确立起一种控制人们心智的专制,而这势必会导致确立一种对人身的专制。

这段话深刻地表明了哈耶克对教育的基本观点:反对国家对教育严格的、统一的控制,即“国家教育制度”。

从经济学上看,教育具有明显的外部效应。作为一位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哈耶克完全清楚教育对社会的巨大作用,也清楚国家在一定范围对教育进行支持、干预的必要性。哈耶克所反对的,是国家对教育的过多干预和控制,以至于教育成为国家机器一部分的现状。哈耶克对国家教育制度的担忧,在其作品中处处流露,如“正是那种高度集权化的,且由政府支配的教育制度,将控制人们心智的巨大权力置于权力机构的操纵之中;这种境况当会使人们不致贸然地接受这种教育”,再比如,“教育领域中的重大问题,或许很快就会转变成一个如何防止人们滥用其已确实拥有的能力的问题……真正能够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案乃在于:政府不再充当教育的主要管理者和提供者,而应当成为个人公正的保护者,以防止一切滥用此类新近发现的能力的做法”。

哈耶克强烈反对国家对教育的干预和控制,首先是因为:教育对人的发展具有强烈的引导和塑造作用,而在人类有限理性这一前提下,我们并不能准确知道如何才能“最好地”塑造和引导青少年的发展。而且,人的发展是否有“最佳的”模式和发展路径,同样值得怀疑。即使我们真的找到了一条“最适合”青少年发展的路径,让所有青少年遵循同样的发展路径、学习同样的知识、养成同样的思维模式、形成同样的世界观就应该成为我们的目标吗?很显然,我们并不能简单地给出一个肯定的答案。

实际上,目前的国家教育制度就是利用了我们“已知的最佳模式”对青少年进行了统一性的引

导和控制,而这种模式已经阻碍了青少年成就多样化的形成,也阻碍了社会的多样化和丰富性。为了防止根据我们已有的有限理性对青少年作出错误的引导和控制,就需要减少国家对教育实行的过多干预和控制,在教育领域内实现决策主体的多元化和教育内容的丰富化。哈耶克以德国著名教育家冯‘洪堡及其他所倡导的国家教育制度为例,来证明国家对教育严格控制的危害。

冯。洪堡在倡导国家教育制度之前,曾是个人自由的积极倡导者,他甚至论辩说,公立教育(public education)是有害和必要的。冯·洪堡认为教育完全超出了政治机构应当受到恰当限制的范围。后来,由于普鲁士在拿破仑战争期间所面临的困境以及国防的需要,致使冯·洪堡放弃了他此前的立场。虽然普鲁士的经济崛起以及德国后来经济的迅速发展主要原因在于国家教育制度所带来的人们教育水平的提高,但是,哈耶克反问说,在此后几代人的时期内(一战和二战期间),德国所扮演的角色完全有可能被人怀疑,普鲁士那种曾经备受赞誉的国家教育制度,对于世界,或是对于普鲁士本身,可能并不是一种纯粹的幸事。

三、哈耶克教育思想对我国教育改革的启示

根据哈耶克的教育思想来看我国的教育改革,就会发现在我国的教育中,国家对教育的干预和控制过于强烈、统一和僵化。在教育领域中,最重要的决策是由国家统一作出的,国家通过对教育实施严格的、统一的控制,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学生的选择范围,从而限制了学生多样化发展的可能性。

国家实施对教育的控制和干预,主要是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制度来进行的。高考制度在实际上规定了学生要学习的内容,而在诸多教育决策中,学习内容无疑是最为重要的教育决策,也是对学生发展影响最重要的因素。这样,国家通过统一的高考,就控制了全国学生的发展。从理论上说,高考并不是我国的教学大纲,但实际上,高考这根指挥棒比教学大纲有更大的影响力。因为在我国,要进入高等学府进行深造,虽然有比较多的渠道,但是通过全国性的高考还是最重要的一条。对于家境贫寒的学生来说,高考还是这些学生的唯一渠道,就是于那些家庭条件优越的学生,可以通过经济渠道或其他渠道虽然可以进入高等学校,但是要进入最好的大学,也必须在高考中有一定的表现。因为能够进入高校,尤其是重点院校学习,对于个人的发展十分重要,所以,高考就成为我国教育的最重要指挥棒,也成为评价学生、老师、学校和一个地区教育质量的最重要标准。对于高考与应试教育之间的关系,有学者曾经作过专门的论述。

国家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对全国学生进行统一的规定,是导致应试教育在我国盛行的一个重要根源。但是现在看来,导致应试教育的盛行还不是高考的最大弊端。毕竟,激烈的应试教育提高了我国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水平,这从我国学生在历年的国际奥林匹克竞赛中的表现就可以看出来。笔者认为,全国统一的考试对我国教育的最大影响是对学生多样化发展的戕害。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引入兴趣这个因素作为中间变量进行分析。

兴趣是教育学和心理学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或许也是最重要的一个概念。杜威高度强调兴趣在教育中的作用,他说,“兴趣显示着最初出现的能力”,“成年人只有通过对儿童的兴趣不断地予以同情的观察,才能够进入儿童的生活里面,才知道他要做什么,用什么教材才能使他工作得最起劲、最有效果”。皮亚杰在著作中也引述了另一位教育学家的话说,“兴趣的规律乃是整个体系随之运转的唯一轴心”。兴趣依赖于独立的个人,具有不同生活经历、生活背景和智力禀赋的学生,对不同课程兴趣肯定是不同的。一些学生可能对某些课程感兴趣,而另外的学生可能对这些课程不感兴趣。我们的教育要承认兴趣在教育中的重要性,就要承认和尊重学生在兴趣上的差异。但是,我们现行的教育体制则不管学生对某些课程是否有兴趣,要求所有学生对所有学科(至少是考试科目)同等对待。

目前的教育体制,在不顾及学生兴趣、强制所有学生学习相同课程的时候,实际上也禁止了学生学习其他某些课程。以音乐和美术为例,音乐和美术是美育的主要内容,经典的教育学理论认为美育对于人的发展至关重要。但是,到我国的中小学(特别是农村)去看看,就知道音乐和美术大部分都是其他课程的陪衬:一般没有专任老师、上课时间经常被侵占,而在大部分高中根本就没有音乐、美术课。最能说明问题的是,如果有些学生对音乐或美术感兴趣,企图利用自习课的时间钻研一下乐谱或美术,一定会受到老师强烈的批评和制止。

哈耶克的教育思想及其对教育改革的建议,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反对国家对教育的过多干预和控制,实行教育决策的多样化。而这正是教育满足儿童兴趣的必要条件,也是儿童兴趣得到满足后教育发展的必然结果。对学习内容这个最重要的教育决策,除了国家,学生、家长、老师、中小学、高校都应该成为重要的决策主体。目前,我们需要特别强调落实学生和高校的决策权力,因为给予学生和高校教育决策权在目前最具现实性。学生自己决策,是实现兴趣满足的一个重要条件,而让高校成为教育的决策主体——给予高校充分的招生自,可以对学生的兴趣进行正确的引导和激励,而不致使学生的兴趣漫无边际地发展。高校的独立决策和国家的统一决策具有完全不同的后果,不同高校的独立决策可以保证教育决策的多元化,而国家的统一决策只能阻碍学生发展的多样化。

王坤庆老师在一次学术报告中,提到了臧克家报考国立青岛大学的例子。臧克家仅仅在试卷上写了一首诗,就被国立青岛大学录取。如果臧克家现在报考大学,可能就不会如此顺利了。国际影星巩俐就是一个例子。巩俐虽然很有表演天赋,但因为文化课不理想,几次报考山东艺术学院等院校,都名落孙山。后来她报考中央戏剧学院,也差一点因为文化课而被拒之门外,最后由文化部表演艺术司作出特批才勉强进入中央戏剧学院。我们不否认臧克家时代的多元化教育决策模式有其缺陷,我们也同样承认目前统一的高考模式有其长处。但正是因为每种体制都有利有弊,而且,对每种模式的利弊进行准确的比较和评价,可能超出了我们目前人类的有限理性,我们才需要实行教育决策主体多样化。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教育领域中人类滥用已有的有限理性带给人们伤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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