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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传汇报材料范文1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精神,全面落实推进依法治县工作,根据县委普法办的工作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摘帽快跑”等各项中心工作,决定在中心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法制宣传活动,以此推动中心的依法行政,切实提高群众对中心依法行政“知晓度”和社会“满意度”,特制定 2015年“浙江法治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以中心主任黄华成任组长,副主任芦明任副组长的法制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和各窗口负责人组成。
活动时间为2015年5月1日—5月30日。
第一阶段:5月1日-5月10日, 为宣传准备阶段。
第二阶段:5月11日-5月20日, 为普遍宣传阶段。
第三阶段:5月21日-5月31日, 为重点宣传阶段。
(一)加强党的十精神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努力实现党的十提出的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的要求 。
(二)加强宪法的宣传教育。广泛普及宪法知识,提高中心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三)大力开展民生法制宣传。结合“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摘帽快跑”针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交通新颁法律法规,开展优质高效、具体实用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
(四)走访中心联系乡镇、村社和规模以上企业,通过上门宣传、集中座谈等形式,宣传讲解依法治县和各窗口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企业反映的建议意见,要及时加以研究整改。
(一)加强领导,注重实效。中心领导和各窗口负责人亲自抓,要注意把握宣传的重点。耐心仔细地听取群众和企业对中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作好记录,要切实为企业、群众解决问题,切忌搞形式、走过场。
(二)制定措施,分解任务。中心各科室、各窗口要相互配合,制定切实可行的法制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统筹安排,落实人员,落实经费,把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
法治宣传汇报材料范文2
关于加强县级机关“四五”普法工作资料整理归档的
通知
各县级机关:
今年是“四五”普法的最后一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将接受省市的检查验收。为了全面展现普法依法治理成果,保证“四五”普法总结验收的顺利通过,各县级机关在落实县委、县政府《××年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要求和做好本部门《“四五”普法五年规划》自查自检工作的同时,要结合《××县“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办法》的标准,重视和加强普法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完善归档工作。
一、资料归档要求
县级各机关应将“四五”普法期间(年—××年)形成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资料分年度装订成册。卷首应有卷内目录,写明资料的名称、起止页码等内容。每年的资料收集都应齐全、完整,能够反映本单位一年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全貌。要认真对照《××县“四五”普法规划》以及“四五”普法总结考核验收标准,把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基础保障、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成效六大方面的资料全部收集完整,不能遗漏。其中反映制度建设的资料可单独装订成册,图片、影像资料可把五年来形成的资料汇总起来装订成册。年至××年已经归档的,也应对照标准和后面的主要资料目录检查是否已经收集全面,必须补的材料应尽量补充齐全。版权所有
二、归档主要资料
⒈本单位的“四五”普法规划(年编写,时间、内容跨度为年至××年整个“四五”普法期间);
⒉本单位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
⒊成立或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的文件,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年度不少于次),听取、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记录、资料(含图片、音像等);
⒋成立或调整充实普法宣讲团(组),配备法制宣传员或普法联络员的文件,普法宣讲团(组)、法制宣传员开展普法教育的资料;
⒌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的预算、执行资料;
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建立、签定、年度考核资料;
⒎本单位中心组及职工的学法用法制度、年度计划,学法用法、法制讲座资料党委中心组学法不少于次,职工不少于学时或每月一次年度重点学法内容见附件),;
⒏“送法下乡”,法制赶集的资料(相关文件、书籍、图片、简报、信息);
⒐开展“”法制宣传日法制教育活动的资料(内容同);
⒑本单位依法治理资料:首先是反映实施规划、治理目标、工作措施、取得成效的相关资料;其次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科学决策制度、推行执法责任制等的资料;再次是创建依法治理合格单位、模范单位的资料,政务、财务公开的相关资料;
⒈本单位职工学法,书籍、讲义(或授课提纲)、学法名册、考勤表、成绩表、图片等资料,领导干部及职工参加法制培训、“四五”普法培训考试、普法业务骨干培训的资料;
⒉行政执法案件材料;
⒊创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式,努力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资料;
⒋报送的信息、简报(年度不少于4篇),制作的法治宣传专栏、展板、标语(岩报)的资料;
⒌全年(半年)工作总结;
⒍反映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的材料;
⒎“四五”普法考核验收汇报材料。
附件:《“四五”普法期间重点学法内容》
法治宣传汇报材料范文3
为认真抓好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依法治会水平,进一步增强全县工会干部和职工的法制观念,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我们结合实际,采取多项措施,就拓宽从源头加大对依法治县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开创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新局面。现将学习贯彻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明确依法治县工作职责
为更好地、顺利地开展好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县总工会及时贯彻部署有关法制工作任务。成立以工会主席为组长的“六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精心部署,合理安排,努力为全县广大职工群众服务。在机制上县总工会内部形成了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抓好日常工作。
二、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不断提升干部自身素质
我们于元月8日,组织召开县总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学习贯彻了关于《法治建设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材料》及县委、县政府《关于表彰-全县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通过组织学习,大家认为,我们要始终紧扣“依法维权,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为主题,以提高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法律素质为目标,对工会的主要工作任务,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提出新目标新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学习宣传工作,提高职工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意识,深入推进法制建设和“六五”普法工作,确保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取得新的成效。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扩大法制教育宣传形式
我们充分利用工会组织的特点和优势,不断地学习宣传,在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中营造浓厚的氛围。一是利用职工宣教阵地,在工会网站、工会信息等媒体广泛宣传普法工作,认真开展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江淮普法行”活动。二是通过职工文体活动,积极营造学习宣传的氛围。以形式多样的法制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以贯彻劳动合同法为契机,全面推进“普法下基层、进企业”活动,不断提升全县广大工会干部和职工的自身素质。三是召开系统、行业工会负责人会议,对学习贯彻情况进行讨论交流,不断把学习贯彻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引向深入。
法治宣传汇报材料范文4
4月20日,由书记主持的全县依法治县工作推进会召开后,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强力推进统计系统依法治县工作。现将我局贯彻落实县依法治县会议精神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部署。一是领导带队亲自抓。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陈雨珍为组长,班子其余成员为副组长的推进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任务。二是专班专职具体抓。落实一名班子成员和二名工作人员,成立推进依法治县办公室,制定推进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开展专题督导强化该项工作的日常绩效跟踪管理。三是股室联动合力抓。县局将依法治县工作下达到各股室,提出具体要求,做到任务明确,上下联动,全员参与,形成了巨大合力。
二、完善法制学习。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县局通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局长办公会、干部职工会、统计年报会等形式开展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实行会前学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的政策和法律素质,提升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二是建立法制常态培训机制。通过定期培训与常态培训结合、业务培训结合等方式,立足统计工作实际,积极参加省、市法制培训,扎实开展统计法制培训。
三、严格统计执法。结合依法治县、依法治统,严格执行统计方法制度及统计录入、审核、查询、修改数据的权限,把统计立案检查、专业巡查、日常监管结合,严格统计“四条红线”,强化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与备案管理,有效解决统计“真实”与部分统计数据“失真”的问题。
四、加强法制宣传。一是以案讲法宣传。成立普法授课组,深入基层单位、服务企业、挂包指导村等讲授统计法律知识,发放企业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结合实际案例宣传统计法,扩大统计法律法规在群众中的影响,促进企业领导和统计人员依法统计;二是编印材料宣传。组织编印《统计工作务实》,把《统计法》及《实施细则》、《省统计管理条例》等重要内容编辑成册,面向群众进行发放,接受群众的咨询,有效地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认知,收到很好的效果;三是以会代训宣传。坚持周五学习制度,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结合各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联系统计法规知识,精心讲解如何依法行政、依法统计,认真讲解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四条红线”的法律依据,促进干部依法行政;四是网络专栏宣传。在局统计信息网络上开辟了统计法律学习园地,将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省统计管理条例》、《统计违纪违法处分规定》、《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内容,在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和县统计局网站的统计法律法规栏目公开,进一步扩大社会公众了解统计法律法规的渠道。
法治宣传汇报材料范文5
第一条为指导和推动全区创建法治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开展,全面、客观、公正地考评创建工作绩效,根据国家、省、市、区开展创建活动的有关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部门、各单位、各镇(街)创建工作的考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考评工作在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创建法治区活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创建办”)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考评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
尊重民意和社会认可的原则,通过逐年滚动式考评,实现法治区创建目标。
第二章考评内容
第五条考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措施和工作制度等;
(二)推进基层党委依法执政能力建设、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公正司法、加强经济领域法治建设、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及建立健全法治监督体系等方面的措施和成效;
(三)依法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险、义务教育、安全生产、市容环卫、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及法律援助等民生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措施和成效。
第三章考评方法及方式
第六条考评采取自查、抽查和年度考核的方法进行。
(一)自查。由各单位对照考核标准全面自查,自我评分,形成自查报告和年度创建工作总结,于每年年度考核前书面报区创建办。
(二)抽查。区创建法治区活动办公室加强日常工作检查、指导,不定期对各单位开展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抽查,并把抽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年度考核。按照创建工作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各部门、各单位、各镇(街)等要按照考核标准的要求备齐创建工作档案材料,接受统一检查。
第七条考评采取实地检查、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征求意见以及区创建办确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八条考评实行逐级考评。区创建办对区属各部门、各单位、各镇(街)等进行考评,上述被考评对象自行组织对下属单位的考评。
第九条考评依据《市香洲区创建法治区工作评估体系(试行)》,采用百分制量化评分。
第十条企业单位的年度考评采取申报制。各企业自行申报(须书面提交自查报告及创建工作总结),区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负责考评验收。
第四章考评结果
第十一条具有下列情形的,予以加分:
(一)被国家、省、市评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分别加5分、3分、1分,不累计加分;
(二)经创建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认为应当予以加分的情形。此项分值为1-2分。
第十二条考评结果分为三个等次:优秀、达标、不达标。
全区各行政机关、政法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各镇(街)及社区分别按考评分数由高到低排名,各类考评对象总数的前30%评为优秀等次;除优秀等次以外,考评分数达70分以上的评为达标等次;考评分数69分以下的评为不达标等次。
第十三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作为“创建法治区工作先进单位”,由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予以表彰和奖励;被评为不达标等次的单位由区创建办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重新验收,直至合格。
第十四条创建法治区工作考评结果列入全区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年终考核。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适用《政法机关创建工作考核标准》,合署办公的党政机关适用《行政机关创建工作考核标准》。
法治宣传汇报材料范文6
为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根据全国普法办、司法部、省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__〕10号)和相关要求,结合我市法治创建实际,提出我市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
一、组织领导(10分)
1、重视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2分)。各级党委、政府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地经济发展规划,纳入三个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体系(不低于综合考核总分的3%);贯彻落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五五普法规划》、《五五普法决议》和法治__创建规划、意见和决议,制定本辖区五五普法规划;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
2、普治创建工作人员配备到位(2分)。配足普治创建专职人员(不含分管领导),县(市)、区和中央、省、市普创建单位(以下简称在株普治创建单位)不少于2人。达不到要求的扣2分。
3、建立领导责任制(2分)。各级党委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明确一名常委具体分管;常委会每年至少有1次会议,专题研究普法依法治理暨法治__创建工作(以下简称普治创建工作)。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
4、部门齐抓共管(2分)。县(市)、区普治创建领导小组和在株普治创建单位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成员和内部普治创建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普治创建工作;县(市)、区分别选、树各类普治创建工作典型并建立示范单位(点)和联系点;各普治创建单位尤其是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要求,有效开展系统内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对部门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和依法治理作出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
5、加强督查督办(2分)。县(市)区人大定期审议普治创建规划落实情况,通过听取工作汇报、组织人大代表视察、专项检查等,对普治创建工作进行督查(不少于4次);政协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促进普治创建工作的有效开展。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
二、基础保障(23分)
6、健全组织网络(6分)。建立健全法制文艺队伍、法律讲师团队伍、法制宣传员队伍、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定期组织法制宣传骨干和联络员培训,并积极参与省、市组织的普法骨干培训班。每少一项扣1分。
7、落实经费保障(6分)。县(市)、区要根据《五五普法规划》和《法治__建设决议》要求,按每年不少于人均0.3元的标准将普治创建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当地经济发展状况、财力增长情况以及普治创建任务,逐年有所增长,确保专款专用。在株普治创建单位要有财务预算,确保专项经费,县(市)、区和在株普治创建单位没有按照标准专项安排普治创建经费的,扣2分;没有专款专用的,扣2分;普治创建经费未体现增长要求的,扣2分。
8、强化阵地建设(6分)。县(市)、区电视、广播媒体以及报刊(内刊)设置专门的法制宣传栏目,并固定时段、固定版面;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在株普治创建单位建有固定的法制宣传栏(橱窗),五个一工程达90%以上;每个乡镇(街道)依托司法所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教育辅导站,每个村(社区)委会建有挂牌的村(社区)民法制学校,农民工集中的企业、社区建有农民工法制学校,各级政府网及各门户网站开辟法制宣传教育栏目。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2分。
9、教材配置到位(2分)。及时组织征订和编发普法教材、资料,基本满足各重点对象的学法需求,每个农户家庭至少有一本教材;机关、学校、村(社区)、企业等普治创建单位图书室有法制类图书,法制类报刊、杂志。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
10、资料完备(3分)。普治创建工作 档案整理规范有序,资料齐全,分类清楚,管理规范。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
三、法制宣传教育(35分)
11、深入推进法律九进(8分)。即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军营、工地、公共场所、家庭活动,并每年有实施方案、主题活动、督查通报、工作总结。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2分。
12、月、周、日、五下乡等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做到每年有新(来源:文秘站 )创新,有重点督察通报、工作总结。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2分。
13领导干部学法用法(5分)。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办公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培训、考试考核、学法情况登记、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党委(组)理论中心组每年举办两次以上专题法制讲座,并邀请省、市普法讲师团进行宣讲;强化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情况的考核,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并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2分。
14、公务员法制教育(5分)。建立健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组织公务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以机关单位、乡镇在编人数为基准,确保参考率100%(含补考的),合格率100%;对考试成绩进行通报,并将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2分。
15、青少年法制教育(3分)。建立健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普通中小学(含民办)、中等职业学校100%的配齐兼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做好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培训工作,培训率达95%以上;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其他一切基层组织,重视加强对社会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整合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活动场所,开展富有吸引力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
16、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3分)。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企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职工法制教育、法律顾问等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对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集中法制学习培训。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
17、农民法制教育(3分)。建立以乡镇(街道)为主导、村负首责的农村普法工作机制;对新当选的两委干部当年组织1次法律知识培训,每一行政村配备一名法律志愿者,每位志愿者每季度至少上门服务1次;重视对进城务工人员(农民工)的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教育,各地在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时,法制教育不得少于4课时,用工企业(社区)每年对农民工开展法制教育活动的时间不得少于4课时。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
四、依法治理(25分)
18、制定依法治理规划,有实施依法治理的规范性或指导性文件,积极推进区域、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4分)。努力深化乡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依法治理,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落实民主法治村(社区)工作标准,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民主法治示范村达到50%以上;积极探索城市社区依法治理,不断提高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民主法治社区达到60%以上;积极开展企业依法治理,企业依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积极开展依法治校活动,建立健全依法治校规章制度,实行依法施教、依法育人,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法治学校达到50%以上。每少一项扣1分。
19、认真贯彻落实法治__创建工作(6分)。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关于开展法治__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法治__创建活动的决议》为指导,制定出台开展创建活动的意见和细则,建立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制定量化考评标准,召开启动大会。按照株治市发3号文件《关于印发法治__创建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或《__市法治创建政绩考核实施细则》要求。各地各部门把创建活动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现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和评比表彰,推进创建活动扎实开展。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20、深入开展法治县(市)区政府法治机关、法治企业、、十佳法治乡镇和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并按照创建标准对创建工作进行督查指导(4分)。每项创建要有方案、典型经验、总结材料。少一项扣1分。
21、党委、政府建立法律顾问或法律咨询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2分)。设立相应制度和机抽,没有落实三个依法的每少一项扣1分。
22、加强地方立法和规章制度建设,不断提高立法建章质量(2分)。及时清理、修订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现各项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没有按要求建立落实制度,每少一项扣1分。
23、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2分)。不断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承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资格认证制,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查公正执法开展问卷调查,每少一项或执法明显不公扣1分。
24、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队伍素质,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2分)。完善司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推进审判公开和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加强法治化管理和监督,维护和促进公正司法。查制度和开展问卷调查,每少一项或司法不公扣1分。
25、围绕法治创建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依法治理,促进依法治理全面开展(3分)。每年至少开展2次以上专项治理,查文件资料,每少一项扣1分。
五、加强法制宣传报道(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