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美丽庭院建设的实施方案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关于美丽庭院建设的实施方案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关于美丽庭院建设的实施方案

关于美丽庭院建设的实施方案范文1

别墅项目园林工程的营造可以分为3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别墅项目的整体规划阶段。要做出一个理想的整体规划方案,需根据项目容积率及产品的市场定位规划设计出别墅的总体布局、每栋别墅庭院的面积、范围的划分以及园区的公共绿地等内容。第二个阶段,是园林方案设计阶段。需由设计公司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如别墅的建筑风格、建设方的具体要求、工程造价等,综合考虑后进行园林的方案设计工作。最后一个阶段则是园林工程的施工阶段。首先需要施工方充分理解设计意图后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展开施工。另外,建设方可以通过别墅样板展示区的庭院样板达到引导别墅业主做好私家庭院园林营造的目的,从而使项目园区的公共绿地和别墅庭院自然过渡,相互融合,达到和谐一致的景观效果,最终可以形成景观效果优美的成熟园区。

1.别墅项目园林工程的组成

1.1公共区域的园林景观

是在私家庭院范围之外,用于休闲娱乐或以景观观赏为主要目的的园林景观。此部分园林包含的内容较多,如园区的围墙、大门、车行及人行道路、绿化苗木、小市政站点区域(配电站、中水处理机房等)的园林、人工湖、给排水和景观照明系统等。

1.2别墅私家庭院

别墅主人可根据自己的喜好和庭院基础条件,通过修建小品、种植苗木及布置室外家具等工作在庭院范围内营造个性化的私家园林。

1.3别墅庭院间的分隔带

用来进行分隔相邻别墅间私家庭院的作用。它有几种形式,如结构隔墙、铁艺隔栏、植物绿篱分隔带等。

2.别墅项目园林工程应注意的一些问题(丽宫别墅园林工程案例分析)

北京丽宫别墅项目地处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中央别墅区,西邻温榆河,东距首都国际机场约1,5km,地理位置较优越。项目一期总占地面积约为10万m2,其中园林面积约为5.5万m2。项目建有独栋别墅87栋(其中含9栋样板间),该工程已于2009年全面竣工。

2.1方案设计阶段

2.1.1园林方案设计风格的定位。首先必须确保园林景观与别墅建筑的设计风格相协调,应根据别墅的设计风格选择园林的设计风格。如丽宫别墅项目属于纯欧式建筑风格,且别墅庭院为面积较大的半开放式庭院,所以园区园林则采用了与之匹配的现代简约设计风格。例如,在进行别墅庭院围墙墙体美化及遮挡设计时,就不宜种植类似早园竹这种中式风格的植物,而是选择了北海道黄杨和爬蔓月季。其实可以想象,在一个纯欧式建筑风格的项目园区内建造一个中式的六角亭会是什么效果。

2.1.2别墅项目园区内园林地形的设计。地形是园林工程的骨架,设计合理、造型自然的地形是实现园林景观效果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一般来讲,别墅项目园区的景致较丰富,竖向层次多变,园林的地形也较为复杂,故在进行地形设计时应从多方面综合考虑。丽宫别墅的园林地形是综合了别墅的首层、地下层地面、车行道、人工湖水平面及各种地埋管线的标高来进行设计的,使之能够同时满足园林景观效果及雨排水的功能。

2.1.3别墅项目园林植物品种配置的设计。丽宫别墅项目选用的苗木全部为北京地区常见树种,并根据苗木的栽植位置,需要达到的景观效果及体现的功能而进行设计。设计师除了要考虑植物搭配体现出的景观层次感和达到“三季有花,四季常绿”的效果,还应根据植物的各种特性考虑如何进行植物搭配,尤其要注意尊重植物自身的生态习性。如垂柳喜水,有垂下的枝条和修长的叶片,适宜栽植在水边;法桐有笔直的主干,树冠及叶片大而优美,有良好的景观和遮荫效果,故适宜用作行道树;市树国槐虽造型优美,但因盛花期时树上会有蚜虫和木虱的胶状分泌物落下,故并不适宜用作停车位旁的景观树。此外,为了保证苗木的成活率和园林效果的持续性,要尽量选用乡土树种,其适应能力强、成活率高,可真正的做到适地适树。

2.1.4注重别墅私家庭院的功能性设计。别墅庭院园林景观设计需要满足别墅主人对休闲娱乐等功能性的要求。因在某些场合,如举办派对时,庭院园林功能的重要性要大于景观效果。丽宫别墅庭院的面积较大,具备同时满足庭院的功能性和景观效果的条件。故而在设计上,可以通过庭院园路、铺装平台、欧式凉亭、花架、水景喷泉、特色花钵以及雕塑小品等园林景观及各种室外家具达到良好的景观功能及效果。

2.1.5别墅庭院中地下室顶板区域的园林景观设计。通常情况下,别墅住宅是设计有地下室的。丽宫别墅庭院中的局部区域位于地下室顶板之上,这就需要根据现场实际条件单独进行庭院局部位置的景观设计。丽宫别墅地下室的顶板建筑结构承重为3000N/m2,顶板回填土300mm后地表土壤完成面相对标高为0.15,与别墅室内±0.00相差150mm。在植物选择方面,300mm的种植土基本只能种植宿根花卉和草皮。此区域因受承载力条件限制,硬质景观方面不可设计大型水景和雕塑,可设计庭院铺装而成为庭院功能区。丽宫别墅地下室顶板区域的园林设计基本上是采用阳光草坪结合铺装功能区的方案。

2.1.6别墅下沉庭院(地下室采光庭院)的园林景观设计。在进行丽宫别墅下沉庭院的景观设计时,因下沉庭院中存有集水井、循环泵坑等设施,故设计条件较为有限。同时,因下沉庭院范围的采光条件较差,植物种植方面则采用了可移动的种植箱和花钵,并在其中种植耐阴植物。同时为了美化下沉庭院墙体,在墙面上设计有木格栅,并将种植槽固定在格栅上,槽内种植五叶地锦等攀援植物。另外,还可以选用一些园林小品及小型室外家具增加庭院的趣味及使用功能性。

2.2别墅项目园林景观施工阶段

2.2.1别墅项目的园林地形施工。在实际施工中,园林地形有时可以解决其他专业中的突发问题。如在进行144#(D-c户型)沿湖别墅的污水管施工时,发现别墅一侧的污水出户管顶标高为27.54m,而与别墅相邻的人工湖水平面标高为23.45m,高差约4m。同时,别墅外墙与人工湖驳岸仅有约4m的水平距离。若按照常规方法做放坡处理,则湖岸坡度将达到45°,尤其是污水管线将暴露在外。在这种情况下,只能通过改变地形来解决问题。即将湖岸正常放坡,然后在湖岸之上用景石搭建出一个中空的休息平台(遮挡污水管线),平台铺装位置留检修盖板,同时将中空平台内高出土壤部分的管线增加保温处理。此方法不但解决了小市政污水管线的问题,还为别墅主人增加了室外功能区域。

2.2.2别墅项目的植物种植施工。其主要难点在于反季节的大树移植,丽宫别墅则存在较多反季节全冠大树移植的情况。故需要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以保证树木的成活率,例如,搭设遮荫棚、喷洒抗蒸腾剂、施人生根粉等技术措施。此外,在现场施工时,由于地下各种管线的位置发生变更,苗木的种植点需进行相应调整,甚至在局部位置需取消种植或变更苗木品种,从而避让和保护各种地下管线。

2.2.3别墅项目小市政站点的园林景观施工。在别墅项目内有各种用途的小市政站点设施,这些区域是别墅项目园林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丽宫别墅项目内3#、4#配电站的顶板之上是1个儿童活动区域,地面设计采用常用的塑胶铺装方式。但考虑到普通塑胶材料在强光和高温的天气条件下会挥发出大量的有害气体,将会影响儿童的身体健康,所以特地选择了进口的天然橡胶颗粒,并通过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对成品进行了各项指标的相关检测,尽量把安全隐患降至最低。

关于美丽庭院建设的实施方案范文2

自启动新农村建设工作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按照“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结合扶贫开发工作,大力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全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都有了显著提升。

一、新农村重点村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为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的要求,保证我县2018年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我县将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进行整合统一使用,今年我县新农村建设资金共462万元,用于三个项目,分别是石门镇仲坪村边沟建设项目31.637万元、石门镇仲坪村养牛配套设施建设项目92.3万、二道白河镇安北村至奶头山村通村道路硬化建设项目338.063万元。

二、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创建

一是大力推进省级美丽乡村创建。在省级美丽乡村创建中,我县按照创建标准,突出民族文化旅游特色,新合乡新合村申报了省级美丽乡村。二是积极打造美丽庭院、干净人家。为深入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中央和省、州农村工作会议部署,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县新农办、县妇联进一步强化协调配合,通过召开会议、选树典型、广泛宣传、联合检查指导等措施,调动各级力量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进一步探索“美丽庭院、干净人家”精细化管理模式,全力打造整洁、舒适、优美的宜居环境。2018年全县共创建美丽庭院481户、干净人家1150户,检查验收及挂牌工作已全部完成。三是加强文化品牌打造。依托我县传统文化和少数民族民风民俗,坚持打长白山牌,从内部挖掘美丽乡村的内在品质和文化内涵。重点挖掘二道白河镇奶头山村东北抗联文化、打造两江镇六人沟村摄影基地、松江镇松花村乡村旅游样板村等三个文化品牌,张扬美丽乡村个性,夯实美丽乡村建设基础。四是加大整体片区推进力度。完成一个片区整体打造工作目标,以明长旅游公路为纽带,沿线各乡镇依托森林美景、田园风光、风土人情等特色,实施森林村庄、鲜花村庄、花园庭院、风景田园、花海旅游等工程,打造出长白山第一旅游风景道。

三、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一是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年初以来,新农办先后下发《安图县2018年春季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关于集中处理废弃农药瓶、食用菌袋、秸秆的通知》指导各乡镇有重点的全面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通过强化责任落实、广泛宣传发动、严格检查督导、创新完善长效保洁机制等措施,确保了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新农办每月对各乡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点进行分析梳理,及时指导乡镇工作进程。二是集中力量,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成立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联系乡镇的县级领导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各乡镇(社区)和各包保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指挥,广大干部群众全员参与。定期开展整治、督查和宣传工作,及时反馈信息,弥补不足,完善工作措施,保证全县农村环境整治效果显著。截止目前全县共投入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53万元,清理垃圾堆10850个、清粪堆1276个、柴草垛1847个、清路障241个,在全县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环境整治效果显著。三是落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按照省州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县新农村建设实际,在广泛调研和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制定《安图县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全面启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行动。确保全县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覆盖,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屯环境干净整洁有序,环境保洁长效机制、环境卫生检查评比考核机制全面落实。

关于美丽庭院建设的实施方案范文3

一、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是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的关键和保证。一是成立专班领导。迅速成立了以XX组长,其他班子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XX,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召开议。为筑牢全体XX“六大工程”思想意识XX分别召开党组会议、中层干部会议以及全院干警大会,学习传达了XX检察机关内开展“六大工程”的要求,要求中层以上干部根据自身实际,积极投身“六大工程”建设,并结合纪律作风整顿,谈心得谈体会。三是强化方法措施。针对我院检察实际,就如何贯彻执行好“六大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努力铸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铁军,为决胜脱贫攻坚、建设生态美丽新XX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多方集中发力,全面铺开“六大工程”

实施“六大工程”,是锻造XX检察队伍的重要举措,上年年,我院有效落实各项工作举措,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我院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为载体,始终围绕“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不断筑牢干警自身反腐败意识 。一是开展政治理论专题学习。以检察长讲党课为契机,开好“三会一课”,大力培养干警对党内传统文化的兴趣爱好,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深化亲民、爱民情怀,坚定“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理念。二是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通过一场教育警示片、一次预防职务犯罪宣讲、一次重温红色文化教育基地,使干警真实感受理想信念滑坡的严重危害性,不断增强干警的拒腐防变能力。三是开展“比学赶超”活动。组织学习XX先进人物事迹,利用先进人物的影响力和感召力,不断强化检察官职业道德教育。同时,擅于发现身边的先进典型,相互学习,共同进步,树立“以先进为榜样、以反面为教材”的“比学赶超”良好氛围。四是开展庭审实质化工作。庭审实质化是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核心,是确保刑事诉讼公平公正的关键。出庭示证系统的广泛应用,既是检察机关利用高科技手段指控犯罪的有效途径,也是落实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庭审实质化、深化司法“透明”的重要着手。未来,XX检察机关将深化落实庭审实质化的相关要求,加强“三类人员”的出庭,强化量刑建议的说理性和正确性,以更好地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二)提高检察工作科技含量。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各类新型犯罪呈上升趋势,当前的检察技术已不能适应,科技工作在检察工作中的战略性、基础性地位日益突出。一是以“两房建设”为抓手。在“两房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高检院关于电子检务工程的标准进行规划设计,深入贯彻科技强检战略,努力建成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察决策支持、检务公开和服务的“六大平台”,实现“智慧检务”目标。二是以“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为窗口。为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进一步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在发挥传统宣传报道检察工作情况的同时,充分发挥“两微一端”新媒体快捷便利的宣传作用,落实专人负责,活跃检察信息,让更多的群众通过“两微一端”关注检察工作。三是以网上办案为载体。以现代信息技术为载体,依托检察机关专网,充分发挥业务应用系统的优越性,将案件的审理流程进行数字化管理,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行为、不断提升办案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促进公正执法。

(三)丰富检察文化载体。检察文化重在传承,凝心聚力,展现独特的检察魅力。一是强化阵地建设。目前,XX受现有办公条件的制约,还没有健全文化阵地。下一步,我们将利用“两房建设”,狠抓检察文化建设,丰富检察文化内涵,拓宽检察文化阵地。二是利用活动载体。以创建“三型”检察院和“三新”政工部门为契机,在院党组的精心安排下,院工会、团支部大力开展检察文化活动,积极拓宽活动渠道,丰富活动内容,不断提高干警的集体责任感和团队协作力。

关于美丽庭院建设的实施方案范文4

二是抓整改强基础。虽然中央脱贫检查未到周至,但我们主动对标中央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专项巡视、审计反馈问题和省级第三方评估、专项巡视、成效考核等反馈问题,镇街、部门、村组对照自查,举一反三,严防上下一般粗,做到县有方案、镇有台账、村有清单,闭环整改。梳理出的54个中央反馈问题已整改到位50个,35个省级反馈问题已整改到位33个,市级反馈和县级自查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三是抓机制防返贫。区分未脱贫户、已脱贫户和家庭人均年纯收入低于5400元的边缘户,建立返贫监测预警机制。对未脱贫户和2018年已脱贫户,继续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对2018年之前脱贫户和边缘户,落实镇村干部包抓责任,从内业和外业两方面实行动态监测,每月汇总研判,及时掌握家庭收支、就医、就学、产业、就业等动态。

四是抓“两业”增收入。持续巩固1.34万户贫困户发展猕猴桃3.87万亩、7853 户发展苗花卉木2万亩成果,继续围绕猕猴桃、苗木花卉、蔬菜、杂果、养殖等主导产业,深化优势产业带动、经营主体帮扶、财政资金支持、技术培训服务、惠农保险护航、电商帮扶带动“六个全覆盖”,确保每户都有增收产业。继续实行大产业带动、劳务协作、精准培训、品牌输出、专岗特岗托底就业,提高就业组织化程度,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至少一人就业。

关于美丽庭院建设的实施方案范文5

关键词:证人;法理;伦理;亲属免证权

一、引例

在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依法治国的政治理念被写入宪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成为我国建设政治文明的重要目标之一。法治首先必须是良法之治。古代自然法学派的学者认为法律的发展深受道德影响。法律必须符合基本的伦理道德,只有合乎基本伦理道德的法才是法(良法),不道德的法不能称之为法,即所谓“恶法非法”。他们还认为,只有当人们接受法与道德不可分离的观点,才能阻止立法者将非正义、不道德的东西写入法律之中,避免法院以“依法司法”为借口为其不公正的裁决自掩,或为干了道德罪行的人开脱罪责。

从理论上讲,社会主义中国的法应当是人类社会迄今为止最好的法。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我们的法律还不是很完善,有些法律规定与社会伦理道德观念相冲突,缺乏人文关怀,并导致了一些不公平的社会现象发生。且看以下真实的案例①:

被告人陈美丽现年31岁,在温州一户人家做保姆。2004年年底,东家的老太太身体不舒服,想到医疗条件较好的上海看病。为了老太太就医方便,东家就在上海市海宁路借了一间房子,陈美丽也随之到了上海。

在温州期间,陈美丽在和丈夫张利平闲谈中,曾聊到过东家的一些情况。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张顿时萌生了盗窃东家钱财的念头。这次,他随妻子来沪,偷偷从妻子的手提包里拿到了东家的房门钥匙,并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悄悄潜入,窃得了1.8万元现金和一部手机。得手以后,张利平神不知鬼不觉地将钥匙放回原处,之后便迅速返回温州。

东家发现家中失窃后,立即报警。警方调取了该幢楼的监控录像,发现案发当天,有一个身高1.80米左右的男子形迹可疑。警方随即请来东家辨认,其中也包括保姆陈美丽。令陈美丽差点厥倒的是:录像里的那个男子竟是自己的丈夫,但陈故作镇静,没向警方举报。嗣后,陈美丽赶紧给丈夫打电话。也许是害怕,也许是无知,陈美丽并没有劝丈夫去自首,而是和他一起回到了原籍四川躲避。

警方却在调查过程中生疑,保姆怎么突然返回原籍了?随后,警方便委托四川警方展开调查,当地警方很快将陈美丽夫妻抓获。

到案后,陈美丽为了袒护丈夫,竟承认钱物都是她偷的。但警方在讯问过程中发现,她的交代疑点重重,对录像中那个陌生男子是谁吞吞吐吐。经过反复核查和调查取证,最终查明,实施盗窃的就是陈的丈夫张利平。于是夫妻双双获罪。虹口法院经过审理,一审以包庇罪判处陈美丽拘役5个月,缓刑5个月。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法理与伦理在其中的冲突,正是这种冲突才导致了当事人的不幸遭遇。在第一个案例中,当警方讯问时,陈美丽就陷入了一个进退维谷的两难境地:一方面,如果她指证自己的丈夫,毫无疑问会对夫妻感情造成极大伤害甚至有可能导致婚姻关系破裂。而且此举必将遭致夫家人及亲朋的忌恨,因为他们会因此暂时失去自己的亲人和朋友。甚至于自己的亲生儿女都不会原谅她;另一方面,如果她隐瞒不报或作假证,固然有助于维系夫妻亲情关系和家庭的和谐稳定,但却会因为触犯法律而受到惩罚。社会个体的一身二任(既作为家庭成员,又作为国家公民)预设了每个人在社会生活中遭遇亲情义务与法律义务冲突的可能性。一方面,亲情义务要求妻子对丈夫忠诚,不背叛;另一方面,作为国家公民所担负的法律义务又要求她配合公安司法机关打击犯罪行为。

在这个案例里,对作为当事人的李美丽来说,她的选择是极为有限的,而且无论哪种选择都是痛苦的,都是对她自身不利的。在法律与伦理的夹击中,她要么以违背伦理为代价来迎合法律的要求而遭致道德上的非议;要么以违反法律为代价来遵从亲情伦理和职业伦理的要求而受到法律的惩罚。她无端陷入这样的境地,动辄得咎,这对她公平吗?其实,在处理法理与伦理的冲突方面,法律也陷入了一个尴尬的境地:要么不惜破坏伦理来厉行法治;要么以放纵犯罪为代价以伸伦理。然而遗憾的是我们的法律选择了前者,从而导致了当事人的不幸遭遇。

为了避免类似不幸事件的再次发生,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我们的法律,找出其中的缺陷和瑕疵并加以完善,使之成为一部充满人文关怀的良法而不是一个面目可憎的冷冰冰的工具。为了调和与平衡法理和伦理在某些个案中的冲突,尽量减少个案的不公正,在参考古今中外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笔者认为,我国法律有必要规定亲属免证权。

二、亲属免证权的概念与历史沿革及立法现状

亲属免证权属于证人免证权的一种,是指亲属间相互拥有的基于他们之间的法定身份关系而依法享有的拒绝为对另一方的不利指控作证的权利。立法的目的在于维系夫妻之间、亲属之间的相互信任关系,保护基于婚姻家庭关系而产生的隐私,促进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与和谐。

为了有效地打击和控制违法犯罪行为,世界各国的立法都普遍地规定了证人如实作证的义务,若有违反,则要受到相应的制裁。但是,亲属免证权规则恰好相反,它为事实真相的发现设置了障碍。因为其主要目标是保护我们社会历来珍视的婚姻家庭关系与亲属关系。

亲属免证制度并非是西方法律文明独有的产物,中国古代也存在着亲属免证权制度——容隐制度。容隐制度,又称亲亲相隐,是我国古代法律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指一定亲属之间对犯罪可以相互隐瞒,不应去告发和作证,若对法律规定应当相互隐匿的亲属进行告发,则告发者将被处以一定的刑罚。近代法制变革仍保留了容隐制,自《大清新刑律》到南京国民政府《中华民国刑法》及民刑诉讼法,均有亲属拒绝作证权及不得令亲属作证等容隐规定。当前,中国中没有关于亲属免证权的规定。相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却明确规定:“任何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义务作证”。我国《民事诉讼法》第70条也做出了类似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这些规定表明,如实作证是任何一个知晓案情的公民的义务,法律没有赋予任何人以免证特权。但是,台、港、澳地区刑事诉讼法中却继承了近代法律传统,对亲属免证权作了规定。如台湾地区《刑事诉讼法》规定证人,可以因身份关系(第180条)而享有免证权①。据香港《诉讼证据条例》,亲属免证权主要体现在夫妻之间②。该条例第6条规定夫妻不能在任何刑事诉讼中作证,以提出对其配偶有利或不利之证言;第七条规定任何诉讼案件,不得强使夫或妻泄露婚姻期内所受其配偶之通讯;澳门刑诉法对亲属免证权的规定与台湾接近,主要有亲属及姻亲关系(第121条)③。

三、对我国亲属免证权立法缺失的反思

建国以后我国法律没有规定亲属免证权是有其深刻原因的。其一,从根本上讲,缺乏亲属免证权规定的证人制度是计划经济时代法律思想的产物。在计划经济时代,整个社会一味强调国家利益、社会利益,而忽视或忽略个体利益、个体权利,甚至将前者扩大化、极端化、绝对化,片面强调在国家利益和个体利益发生冲突的任何情况下都绝对牺牲个体利益而捍卫国家利益。在这样的历史文化背景和社会意识形态下,刑事诉讼制度自然是片面强调打击犯罪,而对公民合理的权利保护不予考虑。其二,建国以来,社会长期受“左”的思想影响,受阶级斗争观念的左右,长期以来将惩罚犯罪作为刑事诉讼的基本价值取向,刑事立法侧重于严厉打击、惩罚犯罪,为了获取证据而忽视甚至有意漠视证人的基本权益,证人的合法权益长期得不到重视和保护。其三,证据制度上奉行“实事求是”的政策,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证人无一例外都有作证义务,证人自身的特殊性根本得不到重视。上述原因使我国的证据法律制度中的一些缺陷和不足长期得不到纠正和弥补,亲属免证制度更是无从谈起,从而在实践中导致亲情关系被国家权力支解,造成家庭矛盾和社会冲突,危及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安定。

四、我国亲属免证权的制度构建

(一)立法上确立亲属免证权的必要性

1.赋予亲属免证权有助于平衡证人的作证义务与作证权利

法治社会中,公民的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是对立统一的,且在整体数量上应当是等值的关系。只有权利与义务在总量上处于等额状态,利益的付出与获取才能够达到平衡。超过权利分配的适当限额强加的权利,或者超出义务范围对义务人提出过分的要求,都是不公平的。证人也是享有完全公民权的社会公民的一分子,其承担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也应该是统一的,法律显然不能只规定前者而忽视后者。我国既存的诉讼价值取向往往过分强调证人作证的义务而回避对证人权利的规定。目前,普遍的现象是证人出庭难,所以人们更多地把目光投向如何保证证人出庭上,甚至不惜用强制措施。然而在拒绝出庭作证的人当中,有相当大的一部分并不能归咎于法院对作证义务执行不力,而确实是由于证人有难言之隐,如让儿子指证父亲,妻子指证丈夫,不作证则为违反义务,对他们来说法律的规定未免太过苛刻。现行的证人制度根本无法弥补证人被迫作证遭受的感情上、经济上和名誉上的损害,法律也无视他们拒绝作证的正当理由。我们是否该冷静地审视证人作证义务与作证权利的失衡状态?面对这种日益被动的局面,赋予亲属免证权可以说是对证人权利保障的最重大的措施之一。

2.赋予亲属免证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自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后,建设和谐社会的活动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的和谐与稳定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亲属免证权给予了伦理亲情关系的充分尊重,是法律人性化的表现。它有利于巩固家庭关系、维护家庭团结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3.赋予证人免证权是合理利用本土法律资源,批判继承优秀文化遗产的表现

以法律与道德相结合的“伦理法”是中国传统法律的重要特点之一。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亲亲相隐”的传统,自秦汉以来一直延续到清末民初乃至当今时代,自然具有一定的科学价值和积极的社会意义。备受西方冲击的台、港、澳地区的法律,能够至今仍然坚持“亲亲相隐”的传统,难道不值得我们深思吗?历史是不应该人为割断的,大陆社会主义法制也应当批判继承在我国实行了数千年的“亲亲相隐”传统,将一些个案的司法价值让位于家庭关系的稳定与和谐,避免将无辜的犯罪嫌疑人近亲属陷于当庭对质的尴尬处境,这本身体现了法律的文明和人道的精神。

(二)亲属免证权的内容与适用范围

亲属免证权并非适用于任何人、任何事,受免证权保护的事项应具备一定的条件且确有免于披露的必要

为了保护婚姻家庭和亲属关系,法律赋予具有特定亲属关系的知情人对婚姻家庭关系存续期间的秘密交流事项及对亲属不利的事项有权拒绝作证。对于享有免证权的亲属的范围,从横向看来,如前文所述,世界各国由于不同的文化背景、传统习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但总的来说,大陆法系的范围比英美法系要广泛。从纵向来看,我国古代自《唐律》以后,各朝法律都规定了较为宽泛的亲属容隐范围:除了夫妻、父母和子女以外,还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外孙以及夫之兄弟、兄弟妻等,甚至及于同居者。我国传统上素来重视家庭伦理关系,所以规定亲属之间的免证权是必要的。但是这个范围不能太宽也不能过窄。太宽则过于限制证据的来源,过窄则不足以保护基本的社会关系。由于我国当前的家庭总体上已经脱离了传统的大家庭模式,因此我们没有必要确立像《唐律》一样广泛的免证权主体范围。然而,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的规定,“近亲属”指的是夫妻、父母、子女和同胞兄弟姐妹,其范围又失之过窄。因为在当前的小家庭(尤其是独生子女家庭)的条件下,男女双方的结合就等于两个家庭的结合,再加上隔代亲的现象相当普遍,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之间的亲情关系并不比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情淡,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免证权的主体也应当将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囊括进来。此外,也有学者主张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也应纳入免证权主体中来,笔者认为是有道理的。即使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并无亲属关系,由于监护关系的存在,他们之间也会产生类似亲属之间的亲情与恩义,要他们相互指证也是强人所难。总之,笔者认为享有亲属免证权的主体有三类:一是配偶(包括前配偶);二是近亲属,包括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三是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亲属免证权的客体范围限于可能导致近亲属的名誉损害,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的事项。

五、结语

无论是西方还是古代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在强调法律意义的同时,无不体现对人类伦理亲情的关怀与尊重,并将这一终极的关怀贯彻到法律之中。中国古代的“亲亲相隐”传统以及亲属免证制度在现代西方国家和中国港、澳、台地区的成功实践似乎都在告诉我们,在对于人类伦理道德与亲情的维护和关怀上,并不存在古典与现代的对立,也无所谓地域文化的界限。只要社会还是人类的社会,而且人类社会的性质仍然需要伦理道德与亲情加以维系,那么我们的法律就不能对此无动于衷。在法理与伦理发生冲突的地方,我们应当用立法来保持二者之间适当的张力,维持两者之间的理性平衡。否则,法律就只能沦为制造社会紧张和混乱的工具,而不能真正地肩负起促进人类社会健康发展和社会正义的使命,更不可能唤起人们对法律发自内心的认同,从而推动法律效力的全面实现。总之,本文意在趁完善我国证人作证制度的呼声日高之际,呼吁学界对亲属免证权给予应有的关注,也提醒司法实务界在法律尚未完善之当下对涉及亲属免证权的案例予以区别对待,灵活处理;同时,更寄希望于立法者在修改完善证人作证制度时能给亲属免证权一席之地。

参考文献:

[1][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M].邓正来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

[2]毕玉谦.证据法要义[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3]陈光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证据法专家拟制稿[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

[4]陈光中.刑事诉讼法(修正)实务全书[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1997.

关于美丽庭院建设的实施方案范文6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二次、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以城乡统筹发展为主线,以实施“四美五改、美丽乡村”行动为目标,以农民投工投劳为主体,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乡镇严把项目进度和质量关,相关部门做好项目支持及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二、基本原则

1.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遵循“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先建后补、讲求质量”的原则。

2.本着“村民自筹、财政奖补、项目整合”的原则进行。

3.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保障农民群众的参与、决策和监督权利,因地制宜,量力而行。

三、奖补范围

省市县确定的年度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村对厕所改造、村庄绿化、民居改造、道路硬化、清洁能源利用、乡村文化建设、饮水安全、污水排放、垃圾处理设备设施建设等项目进行奖补。具体范围按照一村一清单方式实施奖补,清单以外、未经乡镇审核、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的,一律不予奖补。

四、项目建设及奖补

(一)建设内容

1.民居改造。对已有民居厨房以及墙体立面、门窗、门楼等实施改造。一是农户单独设置厨房,且厨房墙面、灶台镶嵌瓷砖,地面实现水泥硬化或铺砖,有操作台,安装抽油烟机或排气扇等设施;二是农户采用加抹保温砂浆或其他保温板等方式对民居墙体进行改造;三是农户选用现代新型工艺和产品,提高保温效果,使用塑钢门窗和木门窗对原有门窗进行改造;四是对门楼进行新建或改建整饰。

2.污水治理。主要采用集中式和分散式污水处理方式。具体采取什么方式要因地制宜。

3.街道硬化。村内主街道以水泥硬化为主,辅道、巷道和街景花园坚持就地取材、体现乡村特色,采用青砖、石板、石子、透水砖等形式进行硬化,面层要防滑,造型要多样,与周围环境浑然一体。

4.亮化。村内主街道、公共场所、文体休闲活动场所安装路灯等照明设施。

5.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一是农户厕所。主要分为新建和改建两种类型,新建类型主要以推广双瓮式、三格式和水冲式为主。改建类型主要以沼气池式为主,墙面贴有瓷砖,地面用水泥硬化或铺设瓷砖。二是公厕。农村公厕以推广三格式为主,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

6.“三清一拆”和垃圾处理。利用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资金,全面开展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和路障、清庭院、拆除违章建筑活动,做到村庄内外干净整洁。积极开展农村环境保洁工作,探索建立市场化长效机制。合理布置建设垃圾填埋场,要具有防渗、压实、覆盖等措施,符合环保要求。

7.村庄绿化。各村要根据村庄实际制定村庄绿化方案,方案中要明确具体的绿化树种、数量、具体绿化位置,绿化树种原则上要求选取本地树种。节点工程可提高绿化档次。可栽植山楂、杏树、枣树等进行庭院绿化,打造山楂、大枣等一条街美化环境。充分利用村内和周围的“四清”场地,建设绿地。

8.乡村文化建设。县美丽办统筹组织,以村为单位,对村内主要街道两侧墙面及民居墙体多采用具有民俗文化符号的原材料进行全面整饰,使之达到干净、整洁、和谐的目标。同时,绘制文化墙,建设文化广场、游园、设立村庄标识。乡镇村负责建设专门广告栏,配置体育健身设施。

9.大型公益项目。县美丽办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采取招投标等形式,对景观带建设、河道整治、大型公益广场等项目进行设计施工。对于经营类的大型公益项目,由投资人负责项目建设,县美丽办将根据工程建设规模及规格适当给予补助。

10.其他项目。根据村庄实际,对村庄内残墙巷道进行整治,在街道两侧适宜区域建设马路牙子、花坛、花墙等工程。农村电网建设和通讯项目建设按项目要求施工。

(二)建设标准及奖补

年度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村分为精品村、示范村、普及村,实行差异化推进。

1.精品村建设标准。对于精品村要围绕产业、景区、生态环境等高标准规划、高水平建设、高质量完成十二个专项行动目标任务:民居住房达到特色明显、结构安全、基本功能齐全的要求,民居邻近主要街道100%、村庄整体50%以上的民居按要求完成节能改造;农户改厕实现全覆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不低于80%;80%以上农户使用清洁能源;村庄规划布局合理,基础设施齐全配套,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健全,特色富民产业快速发展,文化旅游功能凸显,基层组织坚强有力,农民生活品质显著提高。

2.示范村建设标准。根据村庄区位优势、基础条件、富民产业等,打造具有地方特色,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典型,主要抓好安全饮水、村庄绿化、垃圾处理、民居改造、街道硬化、“一村一品”、厕所改造、电商平台、乡村文化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农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

3.普及村建设标准。根据村庄基础现状,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要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从实际出发,主要抓好改水、改路、改厕、环境卫生、村庄绿化、“一村一品”、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

4.具体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及奖补标准

(1)民居改造。厨房,有操作台、抽油烟设备、节能燃气设备、电器设备齐全,地面墙体炉灶镶嵌瓷砖,物品摆放有序,整体干净整洁,每户奖补800元。门窗,对原有破旧门窗进行改造,用铝合金、断桥铝的,每户奖补1500元,统一按满清风格建设带窗棂的特色门窗,每户奖补2000元。门楼,统一新建满清特色门楼,有翘角、灰色板瓦、仿古面砖,每个奖补3500元;新建当地特色普通门楼,有顶盖,镶嵌瓷砖,每个奖补1500元;对原有当地普通门楼进行改造,镶嵌瓷砖、加顶盖,每个奖补500元。

(2)污水治理。整村集中设置排水管道,对污水进行集中处理,按工程中标价进行奖补;采取庭院式小型湿地、污水净化池、太阳微动力和小型净化槽分散式污水处理技术的,按工程定额进行奖补。

(3)道路硬化。村内主街道,水泥硬化路面,按国家标准施工,厚不低于18公分,宽不低于3.5米,每平米奖补60元。村内巷道,采用青砖、彩砖、透水砖进行铺设,干硬砂浆垫层不低于5公分,每平米奖补100元;采用碎石板对道路进行铺设,水泥垫层不低于8公分,每平米奖补110元;用鹅卵石铺设道路,拼花,水泥垫层不低于13公分,每平米奖补170元。

(4)村内亮化。普通路灯,六米钢管路灯杆,压塑铝灯头外壳,30瓦LED光源。太阳能路灯,六米钢管路灯杆,压塑铝灯头外壳,30瓦LED光源双板100瓦单晶硅电池板,100安时品牌蓄电池。特色路灯,安装地域文化特色路灯,六米钢管路灯杆,特色造型灯头,30瓦LED光源,按招标采购价进行奖补。

(5)厕所改造。双瓮式,坑深2.3米以上,粪坑下双瓮,有独立卫生间,内有蹲便器,有排气设施,墙体镶嵌瓷砖,干净整洁。三格式,粪坑建成三格式,有排气设施,有独立卫生间,内有蹲便器,墙体镶嵌瓷砖,干净整洁。水冲式,有卫生间,蹲便器,水冲设施,干净整洁。以上三种类型每个奖补到1200元(包括上级补助部分),包含配套物资。旅游公厕,按设计要求建设特色造型厕所,内部设施完善,功能齐全,干净整洁,每座奖补15万元。标准化公厕,按设计要求建设标准厕所,内部设施完善,功能齐全,干净整洁,每个奖补10万元。

(6)村庄绿化。对村庄内外、街道两侧、游园绿地采取三层绿化,优质景观树种,乔木、花灌木、花草绿篱三层。房前屋后栽植果树等进行绿化,按实际绿化数量确定奖补额度。

(7)富民产业。一村一品产业,围绕全县果品、食用菌、蔬菜、农家游、肉鸡五大主导产业,发展一村一品产业,提高农民收入,按产业发展政策进行补助。小型水利配套工程,新打机井、扬水上山等小型水利工程,已招投标的工程按中标价进行奖补,非招投标的工程按工程量适当进行奖补。

(8)乡村文化建设。外立面整治,对农户民居外墙、院墙水泥抹面,外墙乳胶漆粉刷,有造型设计,格调统一,灰边白底,每平米奖补38元。绘制文化墙。绘制中国梦、善行、道德文化、保护环境卫生等有宣传教育意义和文化挖掘内容的文化墙,每平米奖补100元。新建文化广场,建设供村民休闲娱乐的文化广场,有彩砖和水泥硬化活动场地,每平米补助100元。村庄标识,在村庄入口立有造型的石头标识,高不低于2米,宽不低于1.5米,外形美观,每个奖补1.5万元;建设大型果标,假山等符合旅游特色的村庄标识,外形美观,经久耐用,每个奖补10-15万元。

(9)其他项目。路牙砖(石),采取水泥砖、大理石块对路肩进行保护,每延长米奖补30元。花坛,用水泥砖砌等形式建设小型花坛,每延长米奖补30元。花墙,用青砖砌建设有特色花墙,每延长米奖补100元。残墙整治,对村庄主街道两侧残破墙体进行拆除新建,24墙,高2米,每延长米补助150元。特色院墙,建设特色院墙,每延长米奖补300元。普通院墙改造,改造原有院墙,砖砌墙头帽,灰顶白墙,每延长米奖补30元。街景公园,建设集绿地、亭廊、娱乐广场、特色小品建筑的公园,已招投标的工程按中标价进行奖补,非招投标的工程按工程定额奖补。上滦线公路两侧绿化,乔灌草结合,进行专业设计,按中标价或实际工程定额奖补。建设小品景观,在重要节点建设,体现旅游和当地文化主题,有明显特色,按中标价或实际工程决算进行奖补。购置小型胶皮垃圾桶,政府统一采购。在建设过程中新增或没有考虑到的项目,按工程定额奖补。

5.项目验收

采取村申请—乡镇审核—县级验收的方式对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进行验收。

(1)村申请。工程结束后,由村“两委”向乡镇写出验收申请,明确所完成工程项目、工程量、投资额度。

(2)乡镇审核。乡镇根据村“两委”申请,组织人员对各村工程项目、工程量进行实地审核确认,出具参加人员签字、乡镇、村加盖公章的审核报告单,并向县美丽办提出验收申请。

(3)县验收。县美丽办根据乡镇申请,经县领导小组同意,组织交运、国土、住建、卫生、水务、林业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建设项目采取实地勘测以及抽验方式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有乡镇主管领导、村两委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参加。验收合格的项目,由县美丽办出具参验人员签字、县美丽办、乡(镇)、村盖章的验收报告单。

(4)奖补资金兑付。县美丽办汇总各村验收结果,按奖补标准计算奖补资金,上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后,向乡(镇)财政拨付奖补资金,由乡(镇)财政所按程序支付项目资金。

五、具体要求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乡镇要成立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组织,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县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副职抓此项工作。

(二)科学规划、有序推进。各重点村要根据村庄情况,结合12个专项行动,认真谋划重点村建设项目及工程量,制定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方案,上报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对村级申报的项目方案的合规性、可行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乡镇审核同意后,签署意见连同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到县美丽办。县美丽办将组织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核定,审核汇总后报县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三)严格标准、坚持质量。经批准的美丽乡村奖补项目,大型公益项目,采取招投标的办法确定施工单位。不宜采取招投标的项目,在乡镇统一管理和县美丽办及相关部门的指导下,由村两委负责组织专业队或农户实施。有关乡镇、村要按照建设任务,严格把关,不得擅自扩大规模和变更项目,确需变更或增加的,必须经县美丽办批准。乡镇要负责对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从民主议定程序、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公示公开、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