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工作调研实施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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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工作调研实施方案

司法工作调研实施方案范文1

一是领导重视,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年初,市民政局把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列为全年28项民政工作重点目标,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门建立选举工作班子,并深入镇、卸甲镇、司徒镇、临泽镇等乡镇开展调研,与26个村代表进行座谈,从八个方面了解基层干部、群众对选举的认识、选举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后备干部状况等情况。11月1日,我市召开了全市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市指导小组全体成员、各乡镇(园区)分管负责人、组织委员、民政助理、民政会计、民政局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二是试点先行,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在综合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确定镇为选举工作先行乡镇,并明确目标要求,突出试点先行、典型引路,指导面上选举的重要作用。9月下旬,制定了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调研方案和调研提纲,同时严密制定选举实施方案。我市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从10月下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选举准备、选民登记、提名确定候选人、投票选举、建章立制、总结验收六个阶段进行。

三是精心组织,构建工作指导网络。我市成立了领导指导小组,组织、农工、司法、等18个部门为成员单位,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各乡镇领导分别挂钩一个村,市民政局领导按五个片分工挂钩联络指导,自上而下形成了一个换届选举组织指导网络。同时,从选举6个阶段工作中梳理出53个“是否做到”,确保检查有重点,了解有内容,督促有要求,指导有路子。

四是加强培训,全面提升能力素质。一是全市集中办培训班2期,各乡镇每阶段都举办一期业务培训班,共举办110期。下发《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手册》,汇编28种选举相关业务材料、公告式样、表格等。二是认真学习新《村委会组织法》,11月9日举办专题培训班,对各乡镇(园区)负责选举工作的同志进行宣讲,并专门编写了新《村委会组织法》辅导材料,被市委组织部、宣传部作为全市党员冬训班教材。三是市民政局领导在选举现场进行业务指导,在选举简报上开辟“问题解答”专栏,对40条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进行解答。

司法工作调研实施方案范文2

一、工作基本情况

共进行个案预防6件。进行工程专项预防1次,进行系统预防3个部门、行业。开展法律宣传4次,省院预防专栏发表简报、信息2篇。进行预防调查5次,开展预防调研3次,预防调研报告被县委转发2篇,发检察建议7份,率先在全省引入惩防一体化工作机制。

二、工作的具体做法

认真编写了培训材料,一深入开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工作。按照省院《省检察机关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市院《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和部署。制定了县人民检察院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实施方案》制定了培训计划和授课内容。共开展农村基层组织人员法制培训2次,共培训农村基层组织干部200余人,占农村基层组织干部人数的98今年年初,院又配合县组织部、纪检委、农委、司法局等部门,对新选举上的村级“三职”干部,进行专题法律知识讲座。

同时我以服务“三农”为重点。围绕资金的来源、支出、用途进行全程预防,抓住农业设施、水利设施、畜牧业投入、交通建筑业、新农村合作医疗投入五条主线。确保资金用到实处。今年月份,针对群众反映的打抗旱井上级配发的喷灌设备,被水利站工作人员私自收费,涉嫌贪污的线索,配合反贪部门进行了案件初查,并结合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县水务部门及相关乡镇发出检察建议,提出具体预防措施。

从发案的原因、特点,二积极开展个案预防工作。对自侦部门所立的案件。并结合案件的不同性质。认真进行分析犯罪的起因,从中探索发案的规律,找出预防的对策。如:年月份,查处的县林业局某干部涉嫌一案,由于这位干部在年至年开展退耕还林工作时,对乡镇上报的不符合国务院颁发的退耕还林管理条例》协议没有进行认真审查,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违规发放补助金,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80余万元。对此案进行预防时,针对相关工作人员对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不够,工作不尽职,相关领导对所管辖的部门工作情况掌握的不够详细及对相关职权部门缺乏监督措施,及时下发检察建议书,建议他应从加强具体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教育、不断完善制度、强化责任追究意识等方面,加强监督和管理,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认真开展工程项目专项预防工作。院积极对由国家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并向劳动部门报告。

注意通过开展预防工作,四着力开展系统预防工作。以国税、教育和采油十厂系统等部门为系统预防工作重点。设立了预警机制。发现或提供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年初,县国税局和县教育局被评为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

今年年初,五积极探索职务犯罪工作新途径。为了更好的开展职务犯罪预防。院就把尝试运行惩防体一体化工作机制作为一项创新工作来抓。院派人到区人民检察院,学习他预防工作经验。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县人民检察院惩防一体化工作实施办法》把预防、控申、反贪、反渎职四个部门做为一个整体,工作中相互融合,互为资源,互相服务,共同发展,这一做法,有力的推动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省、市院两级预防部门的领导两次专门到院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调研,准备在全省推广,现经验材料已经完成,并上报省、市院,已被市院做为经验在全市进行了交流介绍。

三、工作中存在问题

只是国税、教育等几个系统进行了预防工作。

还没有开展预防工作。一是行政执法领域的工作开展的辐射面不够宽。对于工商、国土资源、交通、技术监督、林业等行政执法的职务犯罪易发部门。

有些工作还只是停留在表面,二是预防工作开展的深度不够。没有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调研分析报告的理论深度还有待于提高。

还是停留在走一走,三是法制宣讲方式单一。看一看、说一说”上,预防方式单一,宣传力度不够。

四、下年的打算

不断完善预防调查和案件线索处置制度。

一要在全面开展预防调查工作中。不断规范预防工作。

司法工作调研实施方案范文3

一、扎实开展争创活动,营造科学发展的浓厚氛围

为创新学习实践活动分析检查方式,创造全员参与的良好气氛,把此次活动向纵深推进,我局按照县委要求,精心组织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体人员理论考试,巩固学习阶段成果,促进全体人员科学发展理论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同时,在部门内部启动实施“大学讨论”和“科学发展从我做起”主题实践活动,鼓励全体干部争做践行科学发展观排头兵,争做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县排头兵。以部门业务为平台,以科学发展观为标准,在科室间开展达标竞赛活动,奖优罚劣,选树典型,立足本职,做科学发展的模范和表率。激励号召全体干警从我做起,从自身工作做起,深入研究,广泛实践,把科学发展观的认识融入到本职工作之中,达到理论再认识,素质再提高,本职工作有新创新,有大跨越。

二、深入查摆问题,实现司法行政工作与科学发展有机统一

为彻底查摆出部门中与科学发展观不吻合、不合格的问题与不足,我局在此阶段主要采取了群众评议、入基层调研、对照检查、宣讲讨论等四种方式,与科学发展观相对照,查找本职工作与科学发展观的差距和不足,逐条梳理,剖析根源,提出整改意见。通过认真查摆,主要查找出以下四个方面的不足:普法宣传工作力度不够,在人力、物力和经费资源方面的投入不够,普法深度、广度不够;人民调解工作,延伸度低、服务面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还没有有效衔接;在法律服务方面,服务水平、质量不高,律师、公证员队伍的素质教育有待加强;在法律援助方面,覆盖面低、受援面窄,工作中应加大对残疾人、农民工的法律援助。

司法工作调研实施方案范文4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上栗县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真正将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每月必研究、中途必调度”研究安排扫黑除恶工作,并形成了会议记录。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各项工作。工作开展以来,先后制定了制定了《“ 重点人员重新犯罪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栗司字[2020]26号)、《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治理行业乱象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栗司字[2020]27号)、《上栗县司法局关于打击防范黑恶违法犯罪推动长效常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栗司字[2020]48号)等文件,确保工作有章可循。在此基础上,成立了专门办公室具体推动工作,并制定了日常管理制度,纵向上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涉黑涉恶工作进行调度督导;横向上加强了与县委政法委、市司法局扫黑办的沟通联系,形成科学有力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重点任务

一是抓好“三书一函”办理。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共收到公安提示函(栗公扫黑办函【2019】03号)1份。局党组根据司法行政行政工作的特点,结合县情局情进行了部署并决定整改工作分3步走。一是制定下发了《“ 重点人员重新犯罪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栗司字[2020]26号)、《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治理行业乱象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栗司字[2020]27号)使乡镇司法所有章可循;二是对“两类人员”进行严格管理。特别是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更为严格的管理。根据市局要求,社区矫正对象一律不准请假,一律不准外出,并对35名有外出倾向的重点监控人员录入全国购票预警系统,直至疫情基本控制。

二是抓好特殊人群管控。重点整治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两类人群”。一是监控和教育并重,抓好社区矫正对象整治工作。在抓好矫正对象定位、打卡等管理日常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对象的帮扶、教育工作,加大矫正对象普法学法力度,运用好“学习强国”、“法律明白人”等学习软件,将学习情况与在矫人员季度考核评分挂钩,倒逼在矫人员学法、懂法;加大矫正对象的谈心谈话力度,时刻掌握思想动态,努力做到在矫人员谈心谈话全覆盖;经常联合检察院、公安开展警示教育;二是重点把控刑释解教人员思想动态。加大刑释解教人员的谈话力度,并完善谈心谈话笔录,掌握其行踪及思想动态。

三是抓好重点行业整治。一是下沉乡镇,实地督查,切实做到露头必打,线索清仓。经我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后,迅速成立了由司法局副局长为组长的5人督导组,对十个乡镇进行全面督导,重点关注“两类人员”和法律服务者涉黑涉恶的线索。通过乡镇司法所重点了解本地区社会服务者工作情况,收集线索;二是对因涉黑涉恶犯罪,刑释改教人员进行了重点走访。经过为期两周的督导,共摸排出线索2条,目前,已上报县扫黑办,完成了线索清零。

四是抓好线索摸排工作。一是动员乡镇司法所对我县因涉黑涉恶案件判处缓刑的在矫对象和因涉黑涉恶案件判处实行的刑释解教人员加强谈心谈话,鼓励检举揭发,进行清底摸排。二是依托县委政法委开展的“送电影、送戏下乡”百场宣讲活动,组织工作人员及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利用晚上时间下乡的过程中广泛宣传司法局扫黑办有偿线索举报。截止目前,司法行政领域共排除出线索3条,经过线索核查,实现了线索清仓。

五是抓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好我局普法宣传阵地,在大地红法治文化广场、栗江法治文化景观带、李畋法治文化公园等县级宣传阵地宣传司法行政扫黑除恶工作,各乡镇也有不同形式的扫黑除恶宣传阵地,营造了扫黑除恶较为浓厚的宣传氛围。

六是自我加压,分析研判抓好扫黑除恶调研工作。组织乡镇司法所对2015年-2019年刑释人员及社区矫正对象在刑释或解矫后3年的社会表现及重新违法犯罪进行调查,从“两类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基本情况;重新违法犯罪主要特点;重新违法犯罪的原因分析;以及分管县长提出的关于“存在重新违法犯罪现象但为何没有黑恶线索”等4个方面的进行分析调研,并提出了如何预防重新犯罪的对策及建议。

三、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初步考虑

一是信息化管理常态化。建设好“智慧矫正”等信息化平台,加大特殊人群管控力度。充分利用信息化、社会化、专业化监管手段,严格落实管理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的各项制度;采取刑释人员基本情况月排查制度,做到“刑释人员底数要清,刑释人员是否与黑恶势力有联系的情况要明”。

二是信息共享常态化。加大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政法单位的人员信息共享,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到大事不出县、小事不出乡村。

司法工作调研实施方案范文5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要求。社区矫正作为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创新社会治理,内务司法委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调研,重点了解社区矫正工作在组织建设、工作对接、监督管理、教育矫正、考核奖惩等方面存在的现实困难和突出问题,并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特殊性和规律性,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鉴于近年来我市禁毒形势较为严峻的现实,内务司法委专题调研公安禁毒和司法行政部门强制隔离戒毒工作。针对禁毒工作中存在的成员单位履职不到位、戒毒硬件设施建设不完善、社区戒毒工作成效不明显、戒毒人员复吸率较高、禁毒宣传工作力度不够大等问题,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打击防范并举、遏制毒情蔓延,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戒毒保障,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等五点建议。同时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检察室建设的意见》,发挥基层检察室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职能作用,内务司法委于3月份就全市基层检察室建设情况组织开展调研。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和座谈交流,了解全市检察机关在加强基层检察室建设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撰写了调研报告,为4月份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市检察院关于全市基层检察室建设工作汇报提供了参考。

为全面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5月14日,内务司法委联合代表工委组织召开了全市“查找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条文”主题活动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刘冬生主任,邵建华、沈利农两位副主任均对查找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常委会领导的重视支持下,内务司法委深入调研,几易其稿,协助常委会先后制订下发了《关于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开展“查找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条文”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做好“查找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条文”主题活动意见收集梳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要求查找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指定条文的通知》等,确保查找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截止10月底,通过深入查找,全市各地、各单位上报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条文、事项共780余条(次),涉及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等200多部。内务司法委及时对代表、各单位查找出来的法律法规条文进行认真梳理汇总,对共性问题及意见较集中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给予重点关注,并及时向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上报。同时在初步整理汇总过程中也发现一些涉及规范性文件方面的意见建议,已按规定转交常委会办公室及市政府法制办研究处理。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诉讼中的矛盾和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司法机关及其公安、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定职责和内在要求。人大司法监督的目的,在于督促司法机关完善内部监督机制,重点解决司法工作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带有共性的问题,促进司法公正。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作为法律体系中的独立法律部门,直接决定和影响着公民权利义务的实现。为强化诉讼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保障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内务司法委2014年就修改后的民事、刑事两大诉讼法在我市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监督。

2013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关于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贯彻执行情况的

报告,提出了加强宣传教育、更新执法理念等五点审议意见。为了解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促进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更好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障和尊重人权,10月份内务司法委对“一府两院”关于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撰写了督查报告,为11月份常委会开展“一府两院”有关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贯彻执行情况审议意见办理落实工作满意度测评提供参考。同时针对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健全证据制度,完善调解与诉讼衔接机制,细化审判和执行程序,强化民事诉讼法律监督等方面作了较大改进的实际,为推进全市法院公正司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内务司法委于7—8月对全市法院贯彻执行修改后民事诉讼法情况进行了调研,重点了解全市法院落实相关规定、健全工作机制、提升执法能力的情况,以及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提出了规范诉讼程序,健全办案机制等意见建议,为9月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中级法院关于修订后民事诉讼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提供了调研参考。依法处理涉法涉诉,既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也是监督“一府两院”公正规范执法的重要渠道。在日常工作中,内务司法委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将案件的办理作为对“一府两院”工作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协调配合,认真督办涉法涉诉案件,积极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注重规范工作程序,对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指定专人负责登记,认真研究处理。在做好当事人息诉服判工作的基础上,及时转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办理,责成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报告件办理情况及处理意见,并及时回复当事人。此外,内务司法委还对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报备的26件特定案件进行了全面审查,尚未发现有明显的办案瑕疵。同时对《__市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运行实施办法(试行)》、《__市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__市加强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事中事后监督实施意见》、《__市地名管理办法》、《__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的若干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未发现有违法、不适当等可撤销情形;还积极配合省人大内务司法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草案)》、《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草案)》等拟出台的法规条例做好征求意见工作。

推进现代化建设,必须把民生改善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回应人民群众对基本民生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的诉求,才能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喝上安全优质放心水一直是全市人民的期待,为认真贯彻省委、市委关于“五水共治”的决策部署,4月14日,内务司法委主持召开了市七届人大内务司法专业代表小组第三次会议,专题研讨“五水共治”的法治保障问题。在实地察看平湖市新仓镇河道整治工程之后,内务司法专业小组的代表们,充分肯定“五水共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同时对全市治水工作中如何加强对巨额治水资金的监管确保不出问题,“清三河”过程中如何科学准确计算河道清淤隐蔽工程土方量,如何加强对治水工程的监管及工程建筑材料的质量监督,如何有效解决小微企业偷排污水和农村畜禽养殖排放污染问题,如何提高污水纳管率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问题,如何完善政策法规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处罚力度,如何提高市民水环境保护意识,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等问题,提出了依法治水,落实责任;全面发动,全民参与;整合资源,强化保障;主动介入,加强监督;健全法制,严格执行等五个方面的建议,得到了市政府肖培生市长的批示肯定。

近年来我市老年人口不断增长,养老问题已日益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群众迫切期待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去年5月,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提出了意见建议要求政府加以落实。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发展民办养老产业的若干意见》,跟踪了解政府整改落实情况,5月份,内务司法委就全市社会养老服务工作开展调研,通过实地察看各类养老机构,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了解全市社会养老服务的现状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加强改进的措施建议,为6月份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专题视察工作,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残疾人是社会的特殊群体,关心帮助残疾人是社会各界应尽的责任。在今年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部分市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建设市级残疾人康复中心的建议》,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作为重点建议由内务司法委协助常委会有关领导进行督办。内务司法委多次深入市发展改革委、市残联等部门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提出建议。8月11日,内务司法委协助常委会有关领导主持召开了代表重点建议督办会议。市发展改革委汇报了办理代表重点建议所做的主要工作及下一步打算,祝亚伟副市长表示市政府将加快协调配合力度,积极推进市本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邵建华要求政府有关部门要把办理好代表建议,作为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作为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重要内容,继续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在常委会有关领导和内务司法委的跟踪督办下,市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已被政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可望在下一年内解决。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要求。社区矫正作为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创新社会治理,内务司法委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调研,重点了解社区矫正工作在组织建设、工作对接、监督管理、教育矫正、考核奖惩等方面存在的现实困难和突出问题,并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特殊性和规律性,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鉴于近年来我市禁毒形势较为严峻的现实,内务司法委专题调研公安禁毒和司法行政部门强制隔离戒毒工作。针对禁毒工作中存在的成员单位履职不到位、戒毒硬件设施建设不完善、社区戒毒工作成效不明显、戒毒人员复吸率较高、禁毒宣传工作力度不够大等问题,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打击防范并举、遏制毒情蔓延,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戒毒保障,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等五点建议。同时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检察室建设的意见》,发挥基层检察室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职能作用,内务司法委于3月份就全市基层检察室建设情况组织开展调研。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和座谈交流,了解全市检察机关在加强基层检察室建设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撰写了调研报告,为4月份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市检察院关于全市基层检察室建设工作汇报提供了参考。

司法工作调研实施方案范文6

一、深入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一)贯彻落实2012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年度工作目标,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作出总体部署。同时,下发2012年度法制工作计划。

完成时间:一季度。

(二)开展2012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根据本年度的实际情况,修订考核实施细则,考核完成后,将考核结果按实施办法进行通报。

完成时间:四季度。

(三)认真组织执法监督检查,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系统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完成时间:三季度。

(四)迎接省司法厅和市政府对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年度评议考核。

完成时间:四季度。

二、提高行政案件办理工作质量,做好行政案件备案审查及统计分析工作

(一)认真做好市局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听证及国家赔偿等行政案件办理工作。

完成时间:全年。

(二)做好对各县(市、区)司法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件的备案审查及行政应诉案件的备案工作。

完成时间:全年。

(三)向省司法厅法制处、市法制办报送我市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统计报表,行政复议案件统计报表、典型案例、审理情况分析报告以及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表、分析报告等。

完成时间:全年。

三、落实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监督工作

(一)强化执法监督工作,加大对县级司法局法制和执法监督工作调研力度。通过调研,总结县级法制工作经验,探索执法监督方式方法,促进全市依法履职能力提高到新水平。

完成时间:全年。

(二)按照省司法厅部署和市局实施方案,在全系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完成时间:四季度前。

(三)迎接市法制办和省司法厅对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案卷评查,指导全系统规范执法案卷。

完成时间:全年。

(四)按照市法制办的要求,进一步做好规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裁量权工作。

完成时间:全年。

四、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法制部门职能作用

(一)认真做好市局规范性文件审核、报送备案工作,在全系统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力度。

完成时间:全年。

(二)积极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工作人员参加省厅和市政府法制办举办业务培训班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

完成时间:三季度前。

(三)完善修定司法行政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完成时间:全年。

(四)加强全系统法制工作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加强上下工作沟通力度,强化信息报送工作。

完成时间: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