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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行业发展状况范文1
自2007年1月下旬开始,国际原油价格就一路攀升。时隔一年国际原油已经突破100美元每桶。每次石油价格的跳动都会牵动世界经济的神经。而市场担心的事也终于发生――世界经济衰退的事实已经越发明显。我们知道,这除了美国经济周期结束的原因,不可否认的是石油充当了经济衰退的最大推手,并在此次全球性通货膨胀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由于世界对能源需求的日益加增,有理由相信石油的资源优势会得到市场的进一步确认。所以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石油很难出现大幅度的下跌。事实上除了石油外,煤炭、风能、太阳能、生物能等一切能源形式都是各国关注的焦点。而以风能、太阳能为首的新能源又是新能源领域的宠儿。比如生物能热潮方新未艾,太阳能遍地开花等等。受此影响,新能源的火爆迅速点燃股市,最近一段时间内太阳能概念的热炒正是对这种变化的积极回应。川投能源、通威股份、天威保变、乐山电力等具备太阳能概念的个股表现明显强于大盘。以表现最好的通威股份为例,通威股份于1月23日启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内股价最高已经翻番。太阳能概念的另一只龙头――天威保变也逆市走强,抵御了此次大盘大幅度回调的风险。
但现在很多投资者仍然认为,新能源板块的走强与行业本身的发展状况并无直接联系,这是市场炒作的因素,所以大家看热闹的多,喝彩的少。应该承认,新能源行业尤其是太阳能领域是新事物,在技术研发、产业规模、市场开发等方面还存在各种问题。相比其他的投资品种,投资者还有更多的选择。那么实际情况如何?新能源板块的走势是否会昙花一现?继太阳能“走红”之后下一个新能源明星会是谁?
张帅,国金证券新能源行业分析师,长期致力于新能源行业的研究工作,对风能、太阳能等有深入细致的研究。是该领域内第一个预言“2008年将注定是全球可再生能源行业发展的里程碑式的年份”的分析师。在2008年1月9日发表的行业研究报告《全球视角的多晶硅行业分析之二――传统多晶硅大厂分析:扩产、盈利、成本、新技术》中,张帅放眼于全球太阳能市场,细致深入地对行业未来发展、研发技术、市场供求等多方面做了大量的分析与研究。他通过对六大多晶硅厂(Wacker、HSC、MEMC、Tokuyama、SGS、ASiMI)的分析,发现境外大厂扩产主要集中在2008年底和2010年前后,这就意味着两年太阳能级多晶硅产量增速分别达到91%和45%。这种增长速度对于任何一个行业来说都是相当惊人的。而仅仅在一月之后中国股市就掀起了一阵多晶硅热潮。其猛烈程度相比于此前张帅的判断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张帅因其准确、独到的判断而搏得了众多投资者的喜爱。
全球多晶硅供需在2010年前不会出现过剩
事实上,太阳能热潮自2004年以来就一直就“高烧”不止。太阳能热潮必然带来对其上游材料多晶硅需求的爆发增长,其价格涨幅与盈利能力均大大超过下游的电池片、硅片等环节。张帅分析后认为,多晶硅行业盈利能力较高,毛利率大多超过50%,净利润率多在20%以上,这与公司其他部门其他行业低微的盈利能力形成强烈对比。而我们知道由于行业的高门槛,一直以来,行业基本由传统大厂所把持。但张帅研究认为,国内多晶硅厂与国际大厂相比的差距主要在于成本和技术再研发能力,同时他认为,新技术对行业将会产生巨大的冲击,目前比较成熟的主要是流化床法,为诸多大厂采用;物理法的革命意义更大,但符合质量要求的产量尚少,其他方法的影响力则更小。但在多晶硅全球紧张的当下并不会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他认为这才是值得我们投资者长期关注的议题。同时还有一点需要我们投资者注意的是,作为对2007年8月报告的修正,张帅在3月2日发表的《多晶硅行业研究报告――对多晶硅行业的几个观点》中认为,全球多晶硅供需在2010年前不会出现过剩。他分析主要有二个方面的原因。
其一,太阳能电池环节(Cell)的产能利用率不到60%。2004年开始的全球太阳能热潮使得太阳能电池生产线的建设如火如荼,但硅料的供应使得当年诸多购买建设的电池生产线处于停工半停工状态;根据目前的估计,全球太阳能电池片产能利用率约55%,也就是说目前的太阳能电池生产线有接近一半处于闲置状态。
张帅还提示,考虑目前主流的30mw生产线数千万之巨的投资规模和太阳能电池行业硬件设备迅速的更新换代,只要电池生产的盈利高于变动成本,对厂商来说,生产就是比闲置更理性的选择;因此,他认为电池片环节的低产能利用率是整个多晶硅供应的蓄水池,即使多晶硅产能扩张一倍,也会被下游的电池环节吸收;而对电池产量翻番能否为下游接受的问题他下面马上回答,这就是全球的新能源发展热潮有望超过我们大多数市场人士的预期。
其二:欧美太阳能市场将面临爆发式增长。张帅对2008年以后的欧美太阳能市场寄予厚望,他认为行业将面临爆发式增长。首先,政府支持力度的加大和新技术的可能出现,后者的影响主要是体现在长期,这里主要分析前者。张帅认为,美国是全球未来新能源市场发展的最大动力,尽管参院的PTC审议遇到障碍,但各州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而总统候选人的政策主张更加令人振奋;的总统候选人Hilary Clinton和Barack Obama的新能源主张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到2025年将美国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比例提高到25%,考虑到这一比例目前不超过1%,未来的美国市场规模很值得期待;欧洲方面,除了新能源的龙头国家德国外,西班牙、意大利对新能源的支持力度也相当之大,就连主要以核电为主的法国也提出了自己的新能源发展规划,在2020年以前完成太阳能装机3000mw;张帅认为,行业中短期的最大推动力在于各国政府尤其是欧美发达国家政府的支持,而不断高涨的能源价格和传统能源产地的地缘政治境况不断恶劣是欧美国家发展新能源的强大动力。
新光硅业是国内多晶硅龙头企业 2008年盈利接近12亿
在谈到就国内多晶硅行业的现状时,张帅分析后认为国内多晶硅价格2008年仍将维持高位。目前国内多晶硅散货价格已经超过2800元/kg,价格之高令人咂舌。他表示,由于2008年产能虽有接近翻番的扩张,但产量扩张主要体现在2008年下半年和2009年,考虑下游的迅速扩张,供需形势并未得到根本性改观,而上半年供需形势的紧张形势与去年相比更是不相上下。综合考虑新厂投产速度和下游需求增长,张帅认为2008年多晶硅价格仍将维持高位。而国际大厂的所谓长单价格与国内企业基本没有关系,以国际硅料大厂对其大客户的长单价格比照国内硅料走势没有意义。
按照此前张帅对今年太阳能发展速度的预计,他认为新光硅业2008年盈利有望接近12亿元。根据张帅的测算,新光硅业多晶硅成本在440元左右(具体成本分析详见2008年2月20日发出的《水电盈利稳定、多晶硅保证公司利润高速增长――川投能源公司深度研究报告》中对新光硅业的分析)。根据张帅的预测,新光硅业2008年可以实现净利润11.6亿元,根据各家股权比例的不同,张帅计算得新光硅业为川投能源2008年增加EPS0.92元,为天威保变增加0.57元,另有23.34%的股权为四川省电力公司控制,并不在上市公司,但四川电力旗下有岷江水电、乐山电力等上市公司,该部分若注入岷江水电则增加0.54元,若注入乐山电力则增加2008年EPS0.84元。
与其他行业有所不同,多晶硅的生产是由高集成度的化工联合企业完成,技术门槛高。所以多晶硅企业的技术难度在于整体性的技术瓶颈,而非几个关键技术诀窍。张帅还认为,多晶硅企业本质上是化工联合企业,这从国际大厂的情况可以看出,德国的Wacker是全球知名的化工企业,其涉足的领域从盐矿开采、硅烷气到多晶硅、硅片,几乎与多晶硅相关的上游产品均可以自行生产;Hemlock的股东中,Dow Corning是由化工建材巨头陶氏化学和康宁公司成立的合资公司;这些企业均有多年的化工企业经营经验,从事多晶硅生产也已多年,部分企业超过五十年代生产经验是国内企业无法比拟的;多晶硅的生产涉及多次复杂的化学反应,各项控制节点多以千计,而如果从一个陌生行业进入多晶硅生产,即使不考虑建设的问题,单纯调试运行的难度也是相当之大的。这就为涉及该领域的企业在未来发展上提供了独立广阔的空间。
国内能大规模生产之前,国际大厂不会进行技术转移。张帅认为,目前国际大厂的产能当中主要是改良西门子法,而国内目前已经投产和即将投产的企业中,均采用改良西门子法。国际大厂对多晶硅的垄断已经维持了数十年,鉴于多晶硅对IT行业的重要意义和目前行业的高利润,国际大厂对此实行持续的技术封锁。从目前的情况看,在国内没有大规模实现生产之前,国际大厂不会对中国实行技术转让,所谓德国技术或者美国技术还是俄罗斯技术均不是完整的技术转让。关于大厂专家的指导,根据现在了解到情况,国际上普遍实行二十年的行业禁止期,从相关大厂辞职的技术人员在二十年内不得进入原企业的竞争对手,因此,目前国内企业能够请到的、有过大厂工作经验的专家,其工作经验也是二十年前的,否则就存在法律问题。
国际目前的技术转移以建造设计为主、并无完整技术转让。目前国际上比较著名的多晶硅厂设计建造公司是PPP(Polysilicon PlantProject),SCC等境外公司,均具有设计建造多晶硅企业的经验;PPP等公司与国内的成达公司属于同一类型企业,为化工设计企业,只不过从事的是特殊的化工企业――多晶硅厂的设计,他们不提供具体的多晶硅技术包;因此张帅认为,有经验的设计制造商加盟有助于多晶硅厂更快更好的达产,但并不是决定因素。国内目前投产的所有企业技术来源均是739和740厂。目前国内已经投产的企业包括新光硅业、东汽硅材料厂、洛阳中硅、徐州中能,究根探底,这几家的技术来源均是之前的739和740两个硅材料厂;739厂即峨嵋半导体材料厂,本世纪初国内为建设第一个千吨级多晶硅厂从峨嵋厂抽调骨干,这也构成了目前新光硅业的主要技术队伍;而原来的峨嵋半导体材料厂被东方电气增资控股,也就是现在的东汽硅材料厂;徐州中能的技术来源是新光硅业,这在业内也是尽人皆知的,因此其技术源头也是739厂;740厂即原来的洛阳硅材料厂,以此为基础组成了现在的洛阳中硅;总而言之,目前已经投产的多晶硅厂均有明确的技术来源,并无完全成立的企业做成。
谁是下一轮王者?
新能源行业发展状况范文2
一、碳税与碳排放权交易两种政策工具的比较
碳税和碳排放权交易同为减少碳排放的有效政策工具。碳排放权交易是在政府确定碳排放总量的前提下,赋予企业一定的二氧化碳排放权利,一些以较低的成本有效降低碳排放量的企业可以将其剩余的配额转让给其他需要更多配额的企业获取利润,从而达到促进企业减排的目的。二者都是基于市场机制的碳减排政策工具,都能使二氧化碳产生的外部成本内在化,并且都已在一些国家的实践中得以运用,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可以说,这两种政策工具在很多方面各有优劣。
(一)作用机制碳税是价格激励型政策工具,而碳排放权交易是数量激励型政策工具。碳税的作用机制是通过对化石燃料征税,从而引发化石燃料价格上涨,激励单位和个人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和使用,或以其他能源取而代之,或以非能源产品替换能源产品,并最终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碳排放权交易的作用机制则是在排放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激励企业采取节能减排技术减少自身的碳排放,以期节省更多的指标转让给其他企业获利,进而达到减排的整体效果。后者对能源价格的影响是不确定的。
(二)管理成本碳税的管理成本明显低于碳排放权交易。碳税的设计、征收都相对简单,由于相关能源产品的含碳量是确定的,其碳排放量直接由含碳量决定,主要将征税范围和税率确定好,其他税制要素都容易解决。在征收管理上,不需要另设机构,现有的税务机关就可以承担起相应的职责,只需花费少量管理成本就可以实施。而碳排放权交易的管理成本高,管理难度大。如何制定碳排放总量、如何在企业间分配初始配额、如何有效监督碳排放权交易,这些都会使政府大费周章,而且还需要制定完善的法律体系、建立交易平台、另设新的行政机构来执行和监督碳排放权交易。对于像我国这样市场机制不成熟的国家,建立有效的碳交易市场并非一朝一夕之功。
(三)公平性碳税比碳排放权交易更加公平。碳税的征收符合污染者付费原则,谁排放谁交税,谁污染谁治理。碳税收入归政府所有,可以用于对低收入者发放补贴,也可以用来减轻其他税收所造成的扭曲效应。而碳排放权交易所得的收入大多留在某些企业内部,低收入者无法获得补偿。
(四)效果确定性碳排放权交易由于事先明确了碳排放总量,所以排放结果是确定的。而碳税的减排效果是通过价格机制曲折地发挥作用,减排总量无法预估,减排效果确定性差。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碳排放权交易也可能存在由于政府迫于各方压力而改变(尤其是提高)碳排放总量而使环境保护效果大打折扣,损害减排效果确定性的问题。碳税则有可能随着经济发展的需要而随时调整税率,以增强环境保护效果的确定性。
(五)实施阻力碳税的实施阻力无疑要大于碳排放权交易。一项新税种的设立,势必会加重纳税人的负担,碳税的实施会使相关能源产品价格提高,影响企业的竞争力,使纳税人的生产和生活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因而容易招致不满和抵制。而碳排放权交易虽然有可能是变相地征税,但是其对能源价格的影响不太明显,因而在政治上更容易被接受。综合来看,碳税和碳排放权交易各有利弊,分不清孰好孰坏,二者也不是简单的替代关系,可以结合起来使用,相互补充,共同致力于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
二、我国开征碳税的必要性
碳税的开征对环境、经济和社会等方方面面都会造成复杂而深远的影响,既有正面效应,也有负面效应。它可以推动节能减排,带来环境效益;改善能源消费结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却又对经济带来双重影响,短期内会对企业竞争力产生负面影响,长期内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还有可能会扩大资本与劳动的收入差距等等。因此,理论界对于是否开征碳税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我们认为,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有效手段,在我国开征碳税很有必要。
(一)有利于创建环境友好型社会中国是能源消费大国,改革开放30多年经济的高速增长,产生了对能源的巨大需求,中国的能源消耗占世界总量的1/4。由于我国的能源结构以煤炭为主,因而化石能源的消费已占到我国能源消费比重的90%。②这使得我国碳排放量逐年增加。由科技部、气象局和中科院等部门联合的《气候变化国家评估报告》称,2000年我国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约为34亿吨,占世界总排放量的12.78%,排放总量已跃居世界第二位,人均碳排放量达0.65吨,约合世界平均水平的61%。时隔不久,《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指出,2004年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已达50.7亿吨,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也增至3.65吨,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87%。③可见增长势头之猛。如此之高的碳排放量已引起了国际社会和国内各界的广泛关注,要求中国政府承担环境保护义务限制能耗减少排放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与此同时,国内脆弱的生态环境和能源供应日益紧张的现状也使得碳税的实施越来越有必要。一些主要发达国家碳税的实践表明,碳税政策的实施能够带来较好的减排效果。较早开征碳税的芬兰在1990—1998年间因实施碳税有效抑制了约7%的二氧化碳排放量。④瑞典自1991年实施碳税,1995年其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少了15%,其中90%排放量的减少归功于碳税。⑤同年开征碳税的挪威政府估计,若没有碳税,1998年挪威的排放量会比1990年增长15%~20%。挪威的碳税使一些工厂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了21%,家庭机动车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了2%~3%。1992年欧洲委员会建议引入碳税,欧盟1990—200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了3.5%。⑥反观国内,由税收引起产品价格变化进而对生产产生的影响相对较小,碳税的减排效果没有发达国家显著。不过根据学者们的估算,开征碳税对二氧化碳的减排效果还是十分明显的,而且税率越高,减排效果越好。假定我国从2015年开征碳税,则2020年、2030年、2040年及2050年二氧化碳减排率如下:当税率为30美元/吨碳时,分别为1.0%、5.0%、10.0%和15.0%;当税率为50美元/吨碳时,分别为2.1%、14.7%、22.7%和24.5%;当税率为80美元/吨碳时,分别为4.9%、20.5%、28.6%和30.1%;当税率为100美元/吨碳时,分别为5.2%、27.6%、31.7%和34.4%。⑦因此,可将碳税作为缓解我国环境压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政策手段之一。
(二)有利于树立负责任大国的国际形象温室效应引发的气候变暖是全球性的问题,应对气候变化已成为继反对核扩散及应对金融危机之外的重要议题之一,需要各国的共同参与和积极努力。发达国家单边的碳税和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会造成“碳泄露”问题,即某些发达国家减排而其他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不减排的话,能源密集型的企业便会由环境规制较严的国家涌向环境规制较宽松的国家,从而使这些国家增加碳排放量,这样就会使发达国家减排的成果付之东流,全球的环境也不会改善。为防止此类事件发生,发达国家提出了两个应对策略:一是在开征碳税时,对受影响的产业通过税收返还来保障其利益,尽可能减少损失;二是对进口的化石燃料征收与国内相同的碳税,对进口的其他产品按其碳排放量征收碳税。中国是出口大国,又是世界第二大碳排放国,与其被动让发达国家对我国出口产品征收碳关税,还不如我们主动实行碳税制度,这样更有利于提升我国的国际地位,树立负责任大国的国际形象。同时,我国作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缔约国之一,按照2007年出台的“巴厘岛路线图”达成的协议,2012年以后发展中国家有义务在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采取对国家合适的减排行动,开征碳税正是履行承诺积极承担责任的表现。
(三)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我国传统的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低产出的经济增长方式受到资源和环境的制约已难以为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大势所趋。然而,现实情况却不尽如人意,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的产业仍然大量存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任重而道远。实行碳税制度,有助于这种局面的改观。对化石燃料征收碳税,使相关能源产品价格上涨,这会从几个方面产生积极影响。首先,由于化石燃料价格上涨,企业会减少化石能源的消费,提高现有能源的利用效率,从而减少了二氧化碳和伴生的其他污染物的排放。其次,由于化石燃料价格上涨,促使企业研发相关的替代产品,探寻新的可再生能源,以资本和劳动等要素替代能源要素,研究并开发节能减排的新技术,逐步淘汰高耗能、高排放的旧工艺,促进能源技术进步。最后,无法有效应对化石燃料价格上涨和及时采用新能源、新工艺的落后产业及落后产能在竞争中被淘汰掉,而洁净煤技术行业、可再生能源行业、节能技术行业等新兴行业发展壮大,结果是促进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因此,开征碳税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
(四)有利于经济长期健康成长对碳税的质疑主要来自其对企业竞争力所造成的不利影响上面。征收碳税容易造成企业相关成本的上升,尤以能源密集型企业为甚,短期内可能会降低私人投资的积极性,对经济增长产生不利影响。这也是碳税政策难以在一些国家获得通过的重要原因之一。然而,学者们通过大量实证研究证明,短期内GDP确实会有一定程度的下降,但从中长期来看,征收碳税对GDP的影响很小,甚至表现为正面作用,而且损失掉的GDP多是“污染”的GDP。⑧美国经济学家波特(Porter)提出了“波特假说”,他认为,严格的环境政策实际上会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动,与环境政策宽松的国家相比,这些企业的竞争力将会得到提高,因而严格且有效的环境政策会因环境改善而带来社会福利的提升和企业自身利益提高的“双赢”局面。⑨事实上,碳税的短期成本可以通过一些措施来降低,如在征收碳税的同时,减少其他税种如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征收,使总体税负保持不变;或通过增加投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手段进行弥补。长期来看,碳税政策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推动产业升级换代、刺激新兴行业发展壮大、加快新能源开发利用的政策效果会愈发显现,届时将换来国民经济的健康成长和绿色GDP的增长。
三、我国开征碳税的政策建议
(一)开征碳税前的准备工作开征碳税不能一蹴而就,需要进行充分论证和完备细致的准备工作。在我国还需要对现行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进行市场化改革,调整优化现行的税制结构,选择适当的时机引入碳税。1.改革能源价格形成机制。目前,我国大部分能源的价格仍由政府主导,市场化的定价机制尚未形成。能源价格不能真实反映供给与需求的变化,价格长期被压低,与国际价格相背离,这进一步引发了对能源的过度需求,同时,也造成能源利用的粗放和能源的损失浪费现象。如前所述,碳税制度的设计是基于价格激励的减排政策工具,需要在定价机制完备、经济主体对市场价格反应灵敏的成熟市场经济条件下运行,而当前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显然不符合碳税实施的要求,会使政策效果大打折扣。因此,要加快能源价格管理体制的市场化改革步伐,尽快产生能够充分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供求关系的价格形成机制,为未来碳税制度的实施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2.调整现行税制结构中功能交叉的税种。我国现行税种里面,有些税种存在与碳税功能交叉重叠的部分,诸如资源税、消费税、燃油税等。如资源税中有对原油、天然气、煤炭等资源按其销售数量(销售额)而进行的课征;消费税中有对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油、燃料油的从量定额课征;燃油税拟对行驶的汽车购用的汽油、柴油进行课征等等;碳税则是对煤炭、汽油、柴油、航空煤油、天然气等能源按其含碳量或碳排放量来课征。因此,在实施碳税之前,要对现行的税制结构进行调整与整合,以避免出现税种之间的交叉重叠和重复征税现象而加重纳税人的负担。3.选择适当时机开征。碳税的开征在我国很有必要,但也要选择适当的时机加以引入。我国的经济发展阶段仍在沿着倒U型“环境库兹涅茨”曲线(environmentalKuznetscurve,EKC)爬升,根据该曲线的分析,在经济飞速发展过程中难免会经历环境恶化的阶段,只有人均收入达到一定水平之后,经济增长的收益才能缓解环境的破坏,实现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的和谐共赢。我国目前还没有到达拐点的阶段,碳排放量的快速增长也难以避免,碳税的过早引入恐怕短期内会影响经济发展的速度。然而,与此同时,国际社会对中国减排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巴厘岛路线图”已经明确提出了发展中国家在2012年以后要承担减排责任。为此,政府应在专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详细征求利益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借鉴发达国家实施碳税的成功经验,综合考量经济发展状况和能源结构战略以及国际贸易情况,选择合适的时机推出碳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