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学规章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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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学规章制度

学校教学规章制度范文1

第四条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和急救电话120。

第五条利用各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及培训,要求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基本技能。

第六条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至少每年集中组织全体师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和消防逃生演练。

第二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工作方针和原则,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杜绝火灾的发生,保护公共财产和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第三章组织领导

第二条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班主任对本班的消防负责。

第三条消防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群防群治”。各功能室、办公室和教室要全面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四章日常工作

第七条保障校内各种灭火设施的正常使用。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八条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第九条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第十条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第十一条图书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私自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第十二条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办公室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电热毯等电器,点燃蜡烛、蚊香,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第十四条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学校教职工宿舍不准带入、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一旦发现上述物品,将予以代管、没收或上缴公安部门。

学校教学规章制度范文2

【关键词】初中 教务管理 教学

教务管理是变动态为静态形成比较稳定的一种管理方式。常规是把学校大量的反复出现的日常管理事务,按其各自内在规律而制定出都必须遵循的规定和规则,成为正常状态下,相对稳定的工作准则和行为规范,以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常规的表现形式有两种:一种是条令性的形式;另一种是人们约定俗成性的惯例。运用这些常规,约束人们的工作行为、程序、纪律,达到制度化、规范化,使学校各项工作有条不紊,井然有序。实行教务管理有利于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发挥各职能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工作效率,使管理者得以从日常繁琐的行政事务中解脱出来,以便集中精力,研究解决学校的重大问题。

一、初中教务管理的作用

教务管理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参谋作用

教务处主要通过教务管理对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的进度、质量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主动向主管校长汇报,找出存在的问题,分析其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或建议,供校长作出决策的参考[1]。

(二)调度作用

教务处根据学校对教育、教学工作整体计划决策的要求,行使教育教学工作监督、检查、调节、控制的管理职能,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能沿着预定的轨道顺利地向目标前进。

(三)服务作用

所谓服务作用,就是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规律的要求,把教学活动的各种因素尽可能最优化地组织起来.使它们在教学活动中充分发挥作用,取得预期的教育、教学效果。

二、初中教学管理工作的现状

1.根据“三个面向”的指导方针,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及时学习和了解当今世界新技术革命的发展趋势和国家经济建设的新形势,掌握社会对初中培养人才的需求特点,从初中的实际情况出发,吸取国内外基础教育的先进经验,认真研究专业设置、教学计划、课程体系、教学大纲、教学方法等诸方面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改进调整的最佳方案,勇于创新,大力加强和深化教学改革[2]。

2.从教学过程的实际出发,分析教学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和指导思想是否符合教学规律和教育目标的要求,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正确的引导和必要的纠正,帮助教学人员树立正确的教学观点。初中教学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教学实际,研究和掌握教学过程中的具体情况和问题,把握教师的教学思想,看其是否符合党的教育方针,是否符合初中教育培养目标,防止用陈旧传统的教学思想指导和处理初中教育的教学问题。在Et常教学活动中,教学管理人员要坚持初中教育教学工作管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理论与实际、教学与生产和科研等方面的关系,努力把学校办好[2]。

3.根据教学规律、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上级要求及初中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教学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各项教学工作的具体计划并认真贯彻落实,从而稳定教学秩序,优化教学环境,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和教学效果的提高。要建立与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教学管理人员必须遵循各项教学工作管理原则,按照一定的程序,运用一定的管理手段,对教学工作统筹计划,适当安排,使理论教学、实践教学以及各种教学活动有层次、有计划、有步骤地协调进行[3]。

三、新形势下初中教务管理工作的对策

1.注意新、老教师搭配,发挥骨干教师作用

安排教师工作时要着眼于全局,着眼于提高教育质量。在各个年级中,骨干教师要均衡使用,经验较多的和经验尚少的教师,业务水平较高的和业务水平较低的教师,老年、中年和青年教师,以至男、女教师都应有个合理的搭配。组成一个比较理想的协作结构,使各个年级的教育、教学力量有个大体上的均衡配备,创造以老带新、以高襻低的办作局面,有利于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不宜把骨干教师都集中到少数重点班,而不顾多数普通班的教学质量。

2.加强初中规章制度的实施

初中教务管理规章制度的实施必须加强宣传。学校制定颁布的每一项教务管理规章制度必须通过各种形式广为宣传,必要时可组织专题学习,使教务管理规章制度为师生员工所知晓。执行教务管理规章制度是指学校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规章制度实行有效管理。这首先要求学校在制定颁布教务管理规章制度时必须明确执法部门;其次要求严格执法,执法部门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规章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以及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对各种违反教务管理规章制度的事件予以认真处理。否则,即使学校教务管理规章制度相当健全,也不可能实现真正的法制化管理[4]。

3.完善初中教务管理规章制度的监督

初中主要通过监察部门和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对教务管理规章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褒扬模范遵守者,批评执行不力者,惩处严重违反者,以保证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师生员工是教务管理规章制度监督的主体。他们可以个人名义,也可以通过职代会、学代会及其他群众团体对教务管理规章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

结论

总之,初中教务管理规章制度具有师生都必须遵守的性质,由学校行政约束力来保证其实施;它规定了学校事务参与者的权利、义务以及违反规章应给予的处罚,以达到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唐慧珍. 信息技术在教务管理中的应用[J]. 现代营销(学苑版),2015,06:33.

[2]尹成梅. 异地办学初期的教学管理瓶颈及应对[J].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5,10:91-92.

学校教学规章制度范文3

关键词:高校行政管理 规章制度 合法性 问题与对策

前 言:

高等学校行政管理是在注重教学管理效率的基础中提出的,是学校为了实现教学目标,依照制定的相关制度,运用可行性手段和举措,发挥管理和行政职能,充分利用各种现有的资源来实现预定目标的组织活动。由此可知,高校行政管理是高校工作中即为关键的一个环节,是一个多层次、高难度的复杂化性系统,因此,高校行政管理是实现其教书育人、科研创新两大功能的基础与保障,是学校管理系统中承上启下、协调左右的桥梁和纽带。然而,从高校行政管理的发展方向来看,现代高校行政管理的重心不仅仅关注于管理的效率,也将高校行政管理本身的合理性、合法性纳入到自审、自查的范畴,以促进高校管理的全面发展和规范。而这种合理性、合法性的审查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在对高校行政管理规章制度的审查上。

高校规章制度是高校为了组织和处理各项行政管理工作,按照一定程序制定的,在全校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从此定义可以看出,首先,高校规章制度是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所谓规范性文件,是指具有高校范围内普遍有效性并能够反复适用的规则;其次,高校规章是一定的高校主体依照一定的合法程序才能制定的规范;最后,高校规章制定的目的和宗旨是为了组织和处理学校的行政管理工作,规范行政管理权的有效运行。从我国法律制度和高等教育体制的现实状况来看,与高校教职员工及学生有关的规范主要包括如下两大类:一类是属于法的范畴的规范性文件,如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等调整高校行政管理的文件;以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范畴的地方教育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规则。另一类则不属于法的范畴,是学校自行制定的内部教育处理规章制度。这两方面的规范都是高校教职员工、学生必须遵守的,也是他们正常学习、工作、生活的强有力保障,特别是高校内部的规章制度,更是与广大教职员工、学生息息相关。

一、高校规章制定权概述

(一)公立高校规章制度的性质

公立高校通过内部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是其约束内部成员的主要方式,是落实高等学校教育管理职能的细化手段的行为作出的规定和约束。作为高等学校的内部规则,是高等学校自治管理权的延伸和体现,是高等学校日常管理活动的重要依据和行为准则。它本质上来说,虽具有预先设定性、一定的权威性和强制性但不具有法的全部属性,不属于法的范畴,不属于行政法的渊源,也不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和参照,但是作为内部管理范畴和自制规则,在合法的前提下,高等学校规章制度可被认为是对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的一种补充或完善,并对内部成员具有约束力,是对我国教育法律体系的有益拓展。

(二)高校规范制定权的合法依据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下,公立的高校被定性为依法享有自主管理权的事业单位,校规制定权是其自主管理权的主要组成部分和重要体现。根据行政法上两个重要的原则,即法治原则和法律保留原则,公立高校制定校规的权力必须来自于法律法规的明文授权,否则就会失去其制定的依据并丧失其应有的效力。纵观我国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的体系,从法的效力层次上看,依法由以下几种:第一、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在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的地位,其他法律规范性文件制定的依据。宪法第19 条第2款、第89 条第7款规定了国家发展高等教育、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赋予国务院管理教育工作的权力。第二、《教育法》,《教育法》是我国教育体制的重要单行法,其第28 条、第42 条规定和赋予了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制定自己的章程进行自主管理的权利,还规定受教育者应当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第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该法第41条、第53 条在规定了高等学校的校长行使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等6项权力, 同时要求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 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第四,国家教育部2005 年3月25 日新修改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68 条规定, 高等学校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或修改学校的学生管理规定, 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中央部委属校同时抄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 并及时向学生公布。综上,我国从宪法到行政规章, 从人大立法到部委立法都赋予高等学校校规制定权。

二、高校规章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法治进程加快,高校学生权利意识增强,状告母校的案件也逐年上升,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激烈讨论。在这一系列案件中,大多以高校败诉告终,法院判决高校败诉的主要理由则是高校内部规定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从而暴露出现行高校管理规范中的诸多问题。鉴于此,笔者认为只有规范和完善高校管理规章制度,实现高校校规法治化,才能减少高校与其成员之间的法律纠纷,才能更好地推进依法治校。

(一)规章制度制定程序不规范, 管理不到位

规章制度制定程序不规范是影响规章制度质量提高的瓶颈!。目前许多高校制定规章制度时, 一般是职能部门认为工作需要了, 就提出并组织人员起草相应的规章制度, 在一定范围内讨论和征求意见并修改, 经主管学校领导同意或有关会议审议后由该职能部门颁布实施。这样的程序在几个主要环节上存在明显问题。一是没有立项审批环节, 对拟制定的规章制度缺乏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审查; 二是对草案内容的审查机制不健全, 使得草案 带病!接受最终的审议; 三是征求意见工作由于没有法规部门或人员的参与, 往往征求意见的过程和对意见的处理上受到起草部门意愿的影响, 有时难以起到真正的效果。四是没有严肃正规的颁布实施环节, 由学校为主体制定的规章制度简单由职能部门发文颁布实施; 五是没有实施后的审查、解释、修订和废止等环节。所以, 按照这样的程序来制定规章制度就显得十分的随意,规章制度的质量也难以保证。制定规章制度十分重要, 但如果在实施过程中疏于管理, 规章制度不仅难以发挥其应有的效用, 有时甚至会产生负面作用。比如, 该修订的时候不进行修订或是该整合的时候不进行整合; 规章制度已不执行但迟迟不正式废止; 甚至有的规章制度从一开始就没有很好地执行过, 形同虚设; 多年不进行规章制度的汇编工作, 搞不清全校到底有多少规章制度, 查阅和使用也十分困难; 等等。以上问题, 会造成学校规章制度混乱, 丧失权威性, 执行中有困难或矛盾, 降低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二)规章制度的体系不完善

在国家社会、经济和文化建设中发挥越来越的作用, 高校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职能的内涵和范围不断扩充, 各类机构不断增加, 需要处理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 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相应的规章制度建设没有能够及时跟上, 所以造成许多高校规章制度体系的不完善。一是缺少一些重要的宏观的规章制度。比如, 学校的章程、议事规则, 对各领导小组、委员会、职能部门职责的规定, 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等。二是对一些原则性的规定, 没有制定出具体的实施细则或办法, 使得这些规定无法真正落实。三是缺少工作指南性质的文件, 许多具体的工作该怎么做, 没有文字表述, 一直以来是老人传新人。而且对于新矛盾、新问题的处理, 很多停留在作为个案处理的层面上, 没有很好地归纳总结, 将其上升为一种规定或制度。规章制度体系不完善的另一种表现是重复或交叉制定规章制度, 属于补充规定性质的规章制度太多。

(三)存在合法性或合理性问题

高校规章制度除了存在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情况外, 在其合法性和合理性方面存在以下问题。首先是制定文件的主体混乱问题。高校管理涉及的工作方方面面, 但对于哪些规章制度必须由学校制定, 哪些授权由职能部门制定这个重要问题, 许多高校没有明确的规定, 造成规章制度的制定主体混乱。例如, 某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是由教务处制定的, 缺乏权威性。甚至有职能部门修改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情况。如某高校关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制定时是经过校长工作会议通过的, 但后来多次被研究生院修订。二是内容不一致或冲突问题。在多数高校的规章制度中, 或多或少存在规章制度内容不一致或冲突的问题。一种情况是不同职能部门制定的文件之间内容不一致或冲突, 另一种情况是同一职能部门先后制定的文件之间内容不一致或冲突。由此可见, 在制定和实施规章制度的时候, 必须考虑遵循正当程序, 否则即使事实清楚, 证据确凿, 但学校的管理行为或决定却不合法。三是规章制度实施日期问题。一个规章制度的实施日期是规章制度不可缺失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校规章制度作为学校日常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 其实施日期应当有明确的记载, 尤其是涉及到学籍、奖惩、人事、福利等方面的事情时显得尤为重要。

三、完善公立高校规章制度的建议

鉴于公立高校规章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以及现实中存在的问题,笔者仅从法律角度对完善我国公立高校规章制度提出如下建议。

(一)更新观念,以尊重和维护学生的权益为中心

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已经不再是简单的管理者与被管理之间的关系,而是一种对应的权利义务关系。作为教育者,应当将尊重和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作为其首要任务。具体落实到高校的规章制度建设方面,高校应确立以学生确立为主体、尊重学生权利的制度体系。

(二)依法治校,引入依法行政原则

正当程序是法治理念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依法治校的重要保障。针对我国公立高校目前普遍存在的程序瑕疵,建议高校在制定和实施规章制度时,必须遵循正当程序原则,否则即使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学校管理行为也会因为程序要件的缺失而归于无效。基于正当程序原则,高校规章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应当包含:告知相对人所实施行为的根据和理由、送达、听取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告知权利、举行听证及事后为相对人提供相应的救济途径等程序。当然,对于不同的事项,具体程序也不同。正当程序原则的适用,不但可以促进高校实施规章制度更加公正、合理、规范,而且更有利于对学生合法权益的维护和保障。

比例原则源于德国行政法,目前已为世界上许多国家所采纳。广义的比例原则,一般多细分为:适合性、必要性和狭义比例性。 比例原则的引入有助于权衡高校规章制度的具体规定。以大学生在校期间发生而被校方处分为例,如果适用比例原则,就可以从处分的适应性和目的性、处分手段的温和性和最小侵害性以及不同法益比较这三个方面对校方的规定作出较好的权衡。比例原则的引入既可以在校方制定规章制度时亦可在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这样就可以对学校相关权利的行使达到事前预防和事后监督的双重作用。

(三)注重协调,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要建立和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为使将来自治规则受到适当的限制与监督,仍然需要确定法律保留事项、政府法规规章可以规定的事项以及自治事项。并在事项划分基础上,建构一种各层次规则有效运作的制度:法律规定或者授权政府规定由其保留的事项,但绝对保留的必须由法律规定;政府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可自行规定有关事宜,但以不侵扰学校自治为限;学校就自治事宜制定学校规则,只要在自治范围之内,学校规则在法律、法规、规章留下的空隙内进行的填补,当承认其效力。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某个事项是否属于自治范围,并非完全从实体上予以考虑,也绝非固定化。

(四)深入改革,建立规章立、改、废程序

1.立项和起草。高校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确认有必要制定规章制度的,可以授权相关职能部门、单位负责起草;职能部门、单位认为有必要制定规章制度的,应当向学校提出立项建议,对制定规章制度的必要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等作出说明,报学校法制部门审核;立项审核通过且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后,由有关职能部门、单位具体负责起草。起草部门或单位应当就规章制度涉及的主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对涉及其他部门或单位职责的,应当征求其他部门或单位的意见。起草部门或单位与其他部门或单位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充分协商;经过充分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当在上报规章制度草案时说明情况和理由。

2.审核。规章制度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部门或单位将规章制度草案、说明以及有关材料,报学校法制部门初审。报请审核的规章制度草案由起草部门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几个部门或单位共同起草的,由几个部门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共同签署。规章制度草案经初审通过后,由主管校领导主持,召开由起草部门或单位、有关专家、规章制度的管理服务对象代表等参加的专题办公会,对规章制度草案进行审议。涉及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基本权利与义务的规章制度草案,应实行公示制,向全校公布,征求意见,必要时举行听证会。

3.决定、公布与解释。规章制度草案经审核后,应由主管校领导签署意见,报请校长或党委书记审阅同意后,提交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讨论。经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的规章制度,由学校按照公文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印发文件,予以公布。规章制度解释权由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统一行使。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可以授权职能部门、单位对规章制度进行具体解释。

4.修改和废止。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单位应当经常对规章制度进行清理,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调整情况,对已公布的规章制度及时修改或废止。规章制度修改或废止后,应当及时公布新的规章制度,在新的规章制度中明确原规章制度废止的时间。

四、结 语

行政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高校管理发展中的必由之路,总之, 重视并加强高校规章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是实现依法治校的重要前提, 有利于促进高校管理工作科学、规范和高效。

参考文献:

[1]李功强,孙宏芳.高校规章制度:问题、分析、建议[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5(10).

[2]参见罗豪才,毕洪海.通过软法的治理[J].法学家,2006(1).

[3]罗豪才,宋功德.认真对待软法―――公域软法的一般理论及其中国实践[J].中国法学,2006(2).

[4]朱四倍.管理者的权力与大学生的权利[N].大众日报,2005- 03- 31.

[5 张文显.法学基本范畴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

[6]王名扬.美国行政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

学校教学规章制度范文4

【关键词】新课改 管理观念 规章制度 中学学校

前言

学校作为培养和塑造人才的重要场所,学校的管理观念不仅会影响学校的管理水平,还会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学生未来的发展,尤其是中学,是学生人生中最为关键的阶段,其影响更大。因此中学学校应高度重视自身管理观念的转变,跟上时展的脚步,不断引进先进的办学理念,以完善的课程管理制度和教学评估制度保障初中教学的质量,促进学校的发展进步。

一、转变中学学校管理观念的必要性

中学学校的管理观念会直接影响学校的发展方向和管理水平,中学学校转变学校管理观念既是新课改的要求,也是学校发展的需要。学校管理与学校发展是密不可分的,如果学校管理观念和管理水平落后,学校也不可能有长远的发展。因此,学校管理者必须改变传统的管理观念,与时俱进,不断引进新的管理方法与管理理念,使学校的教学和管理能够符合社会发展需要,保障初中学生能够在这种新的管理环境下不断提升自我,增强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1],为学生未来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另外,学校管理观念的转变不仅有助于学生的发展,还有助于学校的长远发展,增强学校的综合实力,提升学校的社会地位。

二、中学学校管理观念转变的对策

(一)建立完善的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无规矩不成方圆”,规章制度是学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障。所以作为学校管理者,应高度重视管理制度的建立。根据新课改的要求,中学学校必须要建立和完善学校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转。通过建立完善的学校管理规章制度,能够对学校管理人员和教职工的日常管理行为进行有效约束,提高学校管理的质量[2]。通过对教师的整体考核,能够规范教师的言行和职业操守,提高教师教学的质量。因此,学校应转变传统管理观念,完善学校管理制度,使学校各项工作能够有序进行。

(二)与时俱进,引进先进办学理念

办学理念是学校发展的航标,学习的办学理念会影响学校的发展方向,所以作为学校管理者,要有效提高中学学校管理的效率,就必须以先进办学理念作为指导,在此基础上开展学校的管理工作。先进的办学理念不仅可以有效提高学校管理的效率,保障学校各项管理工作正常进行,还有助于学校的长远发展。由于受传统办学理念的影响,部分学校校长的办学理念缺乏先进性和科学性,必然会对学校未来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3],影响学生学习的兴趣和学习的质量。

随着近年来新课改的不断推行,很多中学学校已经意识到了转变学校管理观念的重要性,都开始尝试根据学校发展状况建立科学的办学理念。在这些办学理念中,其中比较出名的有:以德治校、科研兴校以及质量强校等[4],从这些办学理念来看,各有侧重点,有的学校是以德育为重点,有的学校是以教学质量、教学科研等为重点。所以办学理念的确定首先应是科学的、先进的,其次还应根据学校的发展历史、学校师资力量、学校发展状况等来确定,保障办学理念符合学校的发展需要。中学学校校长在确定学校办学理念时,还可以从人文性的角度出发,选择例如关爱孩子之类比较人性化的办学理念,重视学生的发展,以适应以“人为本”的教育教学理念,推进学校的发展进步。

(三)完善中学学校课程管理制度

教学是学校的主要任务,因而课程管理也是学校管理中非常重要的部分。学校课程的安排与管理直接关系到各项教学活动能否正常开展,还会影响到教师教学的效果。所以校长作为学校管理者,必须高度重视中学学校课程的安排与管理,以先进教学管理理念作为指导思想,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中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作用,对各项课程的教学进行优化搭配,充分发挥出各项教学的优势和作用,提高学校教学的质量和效率[5],促进学校的发展,提升学校的综合水平。

(四)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学管理评估制度

教师是知识的传授者,教师的综合素养会影响到学校的综合实力,直接关系到学校的发展进步,所以对教师进行考核与管理也是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的重要方式之一。中学学校应建立科学的教学管理与教学评估体系,对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学态度、教学成果以及教学方法等进行综合考评,了解每位教师在教学中的表现和作用,对教师的考评应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通过合理的教学评估不仅能够更有力地说服他人,挖掘学校优秀教学人才,还能吸引高水平人才投入到学校的教学工作中来,增强学校的师资力量,提高学校的教学水平。另外,对学校教学人员应建立完善的奖惩机制,做到赏罚分明,对于在学校工作中积极认真且不断在提升完善自己的人员应对给予鼓励与奖励,对于不负责任和敷衍了事的人员应进行批评和惩罚,更好地留住学校优秀人才。

结束语

总而言之,为适应新课改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中学学校必须转变学校管理观念,树立科学先进的办学理念,建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不断完善学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的教学考核与管理制度,重视对优秀教师的培养,提升学校的综合实力,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忠东.新课程下普通高中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科学大众(科学教育),2014,11(20):9.

[2]周国宏.新课标体系下的高中体育教学创新[J].科教导刊(上旬刊),2014,11(05):112-113.

[3]陈阳.新课改背景下初中英语教学现状调查与分析[J].英语教师,2015,08(10):17-21+30.

学校教学规章制度范文5

关键词:小学 教学管理 转变 优化 教学观念

小学肩负着培养符合时代要求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的重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适应初等教育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各所小学都在不断地深化教学管理改革,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以便完成素质培养的历史重任。那么如何优化教学管理呢?笔者总结几点如下。

一、完善和制订教学质量评估体系

为了提高小学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各学校还可以制订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如听课制度、督导制度、学生评教制度等。针对这些制度在实际运作中出现的问题,再制定配套的措施。如针对听课制度,学校对于教师的听课记录采取在学期中间进行检查的方法,这种方法不能确保教师完成规定的听课任务,因此可采取不定期抽测检查的方法,让教师重视听课制,促进同行之间的交流。教学督导制的实施确实保证了理论课教学的质量,但是由于忽略了实践教学的督导,使实习工作质量不能得到有效改善,所以应健全教学督导制,补充对实践教学环节的督导制度。学生评教制度的制订,目的是了解学生对教师的评价,了解教师的授课情况及质量,因而在制订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学生的顾虑和想法,评教内容设计要合理,从而获得学生真实有效地评价。

二、制订相应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是实施教学活动的有力依据,因此学校应建立健全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并要适合各小学的实际情况。制订这些规章制度在执行过程中的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措施,落实到文本和实际操作中去,做到有“规”可循,有“规”可依。在规章制度的实施过程中,要坚持对原有完整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贯彻,充分体现规章制度的完整性。如在奖学金制度时,一定要做到学生学习成绩和学生实际家庭情况的双结合,做好调查工作,不能只顾其一,而使这一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不完整。另外,在制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时候,要充分考虑和分析本学校的实际情况,针对实际问题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才能确保规章制度的约束性,起到对教学活动的引导作用。比如,针对学校的教学检查制度还应制订配套的奖惩措施,确保教学检查的顺利进行,杜绝对各项检查的敷衍和不认真的态度出现,达到检查的目的。

三、合理配备教学管理人员,建设稳定的队伍

合理配备人员数量是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确保教学管理队伍稳定的前提和基础。首先,根据办学规模扩大、在校生人数增加的实际,制订教学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标准,给教学管理部门补充教学管理人员,确保数量上满足工作需要;其次,开展定岗定编工作,从学校实际和规范教学管理、加强教学改革需要出发,经充分论证后,核定教学管理工作岗位和职位人数,按岗位配备教学管理人员,同时明确岗位职责;再次,根据学校办学发展规划和发展态势,制订教学管理队伍建设发展规划,然后按规划补充、配备教学管理人员,确保教学管理队伍稳定发展。

四、推行学分制,转变教育观念

推行学分制,从学校领导到教师,都必须转变教育观念,确立统一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展开教育思想大讨论等,为学分制的推行莫定思想基础,提高全校师生的积极性。由于部分师生员工对为什么要推行学分制和怎样推行学分制缺乏正确而全面的了解,因而缺乏正确的思想观念基础,特别是有的教师因为自身知识及能力有限,怕开不出受学生欢迎的课程,不愿意推行学分制,并且产生抵触情绪;有的领导怕推行学分制扰乱正常的教学秩序,怕“麻烦”,而在推行学分制过程中缩手缩脚等。各级领导和全体教师应树立“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观、树立“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质量观以及“人才多样化、人人能成才”的人才观,引导学生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实现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在推行学分制的过程中,会出现一些问题,但只要指导思想明确,将教育思想与观念的转变作为一种动力,学分制的优势和长处定能得到充分体现。

学校教学规章制度范文6

学生遵纪守规意识或行为习惯的养成,离不开学校的规范管理。学生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和管理行为的不规范,将直接导致法治教育正功能的弱化与泛化。本研究在对天津4所院校的400名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和访谈调查的基础上,揭示了学校管理制度运行与大学生遵纪守规行为养成之间的内在联系,并进一步提出了改善高校管理制度运行的重要建议。

关键词:

制度运行;正当程序;遵纪守规;行为养成

学生的健康成长与全面发展离不开和谐有序的校园氛围的熏陶和影响。学生遵纪守规意识和行为习惯的养成,离不开学校的治理规范。法治建设作为高校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的一部分,也是高校教育管理活动实现育人功能的前提和基础。高校学生管理制度运行的法治化,是高校管理实现民主化以及法治化的必然内容。随着依法治校进程的加快及当代大学生维权意识的增强,高校学生管理制度运行过程中的问题逐渐显露。近年,大学生频频状告母校并且屡屡胜诉,比如,2013年“艾秋池诉重庆医科大学因重考被降格、留级处理案”,2014年新疆两名学生不服学校做出的开除学籍决定案等。这些现象引起了人们对高校管理规章制度的关注和思考——高校校纪校规的运行应如何注重对大学生权利的保护?高校管理制度运行的法治化对于提升在校大学生的遵纪守规的意识有什么意义?对于规范学生行为有什么样的价值?对这些问题的研究,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为此,以高校管理制度的规范运行对学生遵纪守规行为的影响为出发点,以加强高校法治文化建设为主旨,我们深入地做了一些定性及定量的调查研究工作,采取分层随机抽样方法,分别抽取天津2所普通高校、2所高职院校进行调查,向这四所高校的400名大学生发放问卷进行调查。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400份,回收384份,回收率为96%。回收有效资料为370份,有效率92.5%,分析主要围绕370份有效样本展开。

一、高校学生管理制度运行现状及大学生遵纪守规意识现状

(一)校纪校规总体执行情况

调查显示,有58%的受访学生认为所在学校的校纪校规执行情况一般。只有23.1%的受访学生认为执行得很好,也只有18.2%的受访学生认为执行得很差或者说不清楚。

(二)大学生遵纪守规意识现状

调查显示:在校期间遵纪守规意识“较强或很强的”仅有78人,仅为全部有效回答数的21.2%;而相反认为“很弱、较弱的”比例为34.8%;认为大学生的遵纪守规意识一般的比例为44%。

(三)大学生对违纪行为的认识

对“你怎么看待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同学”这一问题的调查显示,68.8%的受访学生对违纪同学抱有同情心理,认为违纪受处罚是倒霉而已或者面子上不光彩。只有27.1%的受访学生认为违纪就理所应当地要受到处罚。显然多数学生对制度或规则本质的认识得不够充分。

(四)大学生遵纪守规的价值取向

调查显示,当学校制度在实施时与自己的便利或者利益起冲突时,仅有34.3%的受访者表示“坚决遵守和执行”,有24%的受访者表示会“随大众见机行事”,26.8%的受访者表示“说不好”,还有14.9%的受访学生认为规章制度“对自身造成不便而不予理会”。

二、高校学生管理制度运行存在的问题

(一)校纪校规制定时学生参与度不够

此次调查结果揭示:有68.5%的受访学生认为,学校在出台学生管理制度时,并未或很少征求他们的意见,反映学生在与其相关的学校管理制度制定时的参与度并不高。

(二)高校管理制度的执行,缺乏对学生实体权利的有效救济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指出,“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讼”。以处分学生为例,调查发现,有42.8%的受访者没听说过学校在做出处分决定时会给受处分学生申诉机会,有24%的受访者虽然认为学校有这样的制度安排,但并不会认为会起作用。只有20.2%的受访者认为有且起作用。管理制度实施的正当程序包括告知、陈述和申辩、、听证、送达等,大学生对这些程序要求本身持有什么看法?调查发现,有66.6%的受访大学生认为在学校作出处分决定前,“必须”给与学生答辩或陈述的机会,选择“没必要”的仅有12.2%,“无所谓”的占21.2%。由此可见,大学生比较重视自身享有的程序性权利及救济。

三、高校学生管理制度运行对学生遵纪守规行为方式养成的重要影响

高校学生管理规章制度是高校发展的内在支撑,是调节高校与学生关系的稳定器。遵纪守规的行为习惯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制度规范正是这一过程的初始阶段。良好的法治教育和法治环境对学生依法行为的形成具有极大的熏陶作用,高校各项规章制度对学生养成教育具有直接导向作用。首先,管理制度运行的规范和有序,有助于提升大学生对学校管理行为的可接受性,从而督促其自身自觉遵纪守规。制度的实施是严格依法依章办事,还是任意妄为?处分决定做出,是履行必要法定正当程序后的决定,还是校方独断的结果?这将从根本上影响大学生对校方管理行为的态度:是该积极主动去符合学校的管理要求,还是被迫无奈的选择?是诚恳接受决定处罚?还是为自己的违纪行为寻找借口?调查显示,50.9%的受访学生认为,让一个不该承担责任的人受到惩罚,是不公正的。且多数学生对他人被不公正对待和自身被不公正对待的态度基本一致。规章制度如果没有得到有效运行或者运行出现偏差,将会弱化制度对大学生在校期间规范行为的养成功能。其次,为让学生形成对制度本身公正性的合理信赖,需要规范高校的制度运行与管理行为。如果规章制度不能得到有效运行,会对学生行为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调查显示:只有38.8%的受访学生,在看到其他同学考试作弊而未受到处罚后,会自律而不会作弊;有16.4%的受访学生有一种法不责众、你可以我也可以作弊的心理;还有44.8%的高比例受访者摇摆不定。从中可以看出,规章制度的运行讲究的是“一碗水”端平,遵循“要不都有,要不都无”的原则。如果出现了偏差,会让受管理者丧失对规章制度公正性的信赖。既然管理不“公正”我就可能以我自己的方式(也作弊)找回所谓的这种“公正”。这就有可能将学生的行为导向了遵规守纪的反面。再次,为让学生形成主动遵规守纪的意识,需要将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运行法治化。调查显示有76.4%的受访学生认为在校期间教师的不规范行为,会对其在校行为造成很大影响或一定影响;只有17.6%的学生认为没有影响。由此可见,高校制度的运行更加规范、管理更尊重程序,可以增强学生对管理体系的认同感。以听证为例,它建立在公开、透明、民主基础上,使得多方面意见得以表达、充分讨论和论证,使学生在这里得以与校方平等交流。这样会增加师生对于学校相关决定的认同感,让学生更加愿意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

四、加强高校学生管理制度运行法治化,提升学生遵纪守规行为自觉性的建议

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就如同国家法律一样,只要合法合理的规章制度制定完善,有章可依,就应该被严格遵守和运行。只有在管理制度的实施与运行过程中,一所大学所遵循的管理理念才能得到师生的普遍理解和广泛认同,才能深入师生内心并得以传承和弘扬。只有在运行上做到位,规章制度的各种潜在的功能才能够充分发挥。制度运行好坏的关键在于如何基于正当法律程序的要求,实现高等学校的法治。首先,确立严格依法办事的法治思想。以纪律处分学生为例,“依法办事”应包括:第一,处罚主体与权限要合法。作出处罚决定的人,必须是对规章制度规定有权做出决定的人。第二,内容要合法。即处分所依据的事实要清楚,证据要真实、充分,条件不能低于制度中规定的条件,种类必须在制度规定的范围之内,幅度不能严于制度规定的幅度。第三,目的要合法。处分学生必须是为了教育学生、维护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等公共目的,不能纯粹是教训不听话的人,也不能单单只为了学校本身的利益。其次,规章制度的实施和运行要注意遵循正当法律程序的基本要求。正当程序是法治的基本原则,也是法治的基本要求。高校学生管理制度运行的程序化要克服管理工作重实体,轻程序的不良倾向,防止管理方法简单粗暴。规范和约束管理行为,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建立正当的管理程序是非常必要的。因此要注意加强以下几方面:第一,要对重大规章制度的执行或者严重处分实行听证制度。听证可以作为违纪处分作出前的救济手段。学校应成立专门的听证机构,设计公正合理的听证程序,允许相对人在听证时进行抗辩、质证。利害关系方参与听证,不但有利于维护学生的正当权利,保障决策结果的最大公正性、合理性,真正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而且可以及时发现和完善学校规章制度执行中存在的不足。规范学校行为,更能让师生感受到具有法治氛围的大学校园,师生的遵纪守规意识在这样良好的法治环境中才更能好的培养。第二,规范管理事项执行或决定拟定后的告知行为。有关学生的学籍处理、奖惩评优、申请课程、奖学金发放等等事项有关学生利益的决定做出之前,应当将拟定的意见告知学生相对人,应包括事由、依据、结果及权利告知等事项。第三,规章制度执行涉及对学生的处分时,需听取学生的申辩。作出不利于学生的处分决定时(如不发给其学历证书、不授予其学位等),应听取作为相对人的学生的意见,学生有为自己申辩的权利,以防止制度执行时因过于采纳一方意见而造成的偏听偏信。总之,一种制度的成败不仅仅取决于制度的设计,更重要的是实际运行过程中的运行力。有了规章制度,不认真去运行,规章制度就会形同虚设。而制度如果在运行过程中不能很好地把握其法治原则,很可能就会走向反面——不仅起不到规范师生行为的目的,反而会引起更多的纷争。综观国内外各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实际发现,凡是制度得以有效施行的地方,必然有法治来保驾护航。凡是学生养成规范行为的地方,必然是法治化带来的影响。

参考文献:

[1]郑奇茹,曹红珍.高校制度文化建设探究[J].教育教学论坛,2011,(35).

[2]李润青,高校校园的法治环境与法制建设[J].南方论刊,2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