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生产指导意见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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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生产指导意见

粮食生产指导意见范文1

近期出台的一份《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标准粮田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出,在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一批亩产超吨粮的高标准粮田百亩方、千亩方和万亩方。

“《指导意见》明确传递出粮食要增产,更要安全增产。”河南省农科院植物营养与资源环境研究所土壤研究室主任、博士黄绍敏介绍。

她说,把土壤比喻为人,土壤只施化肥,就相当于人只吃蛋白粉。一个人不吃五谷杂粮,只吃蛋白粉能健康吗?

要建设高质量、高产量、安全增产的良田,离不开“五谷杂粮”有机肥。

然而据了解,目前河南省也有几家企业在生产有机肥,但效益都不算好。当前少量土壤有机质提升工程也都是在政府补贴下进行的。

缺少产业化运作的有机肥市场,当前需要政府出资,引导扶持。这也是出于保证粮食长久安全的考虑。

有机肥需政府推广

市场为何缺少挑起有机肥生产的旗手?

去年,河南省农科院做了有关实验。相同一亩地,分别施用800公斤、400公斤、200公斤、100公斤有机肥,结果施用800公斤有机肥的地块还减产了。

实验证明,化肥必须得用。没有化肥,粮食立刻就会减少。而施用200公斤的有机肥再加上40公斤的化肥,作物生长效果才是比较好的。

实验负责人说,按照市场价有机肥很贵,成本很高,而且施得量少了,没有效果。

有机肥的确是农民的好帮手,但是,当前缺少产业化运作的有机肥生产。

黄绍敏建议,因行业没有高附加值、高产值,要把这个事情做好,需要国家来投入,专门来做,甚至要带点儿公益色彩。比如说畜牧业有废弃物,可以让政府拿钱,来降低企业成本。

如果国家有补贴,通过工厂化来生产有机肥,把价格降下去,有机肥推广就会容易些。

要实现《指导意见》中的提升河南粮田土壤质量,黄绍敏认为,适量施用化肥,推广秸秆还田,加上深耕、轮做,是可以保护河南粮食长久安全的。

秸秆还田 长久安全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集中打造6000万亩的高标准粮田,实现高产稳产,良种覆盖率、测土配方施肥等达到100%,土壤有机质明显提升。

根据《指导意见》,今后几年,秸秆快速粉碎还田腐熟技术将会重点推广。在没有秸秆直接还田条件的区域重点推广秸秆薄膜覆盖堆肥、生物快速腐熟堆肥技术;在豫南砂姜黑土区重点推广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技术;在稻田类型区重点推广增施有机肥、绿肥翻压还田技术。

粮食生产指导意见范文2

2016年,全区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3%,其中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达87%,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水平超过60%,为创成省级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示范区迈出有力步伐。

(一)大力推进项目实施管理“上水平”。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协调配合,全面加快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执行、兑付进度,重点支持大马力拖拉机、秸秆还田机、低温粮食烘干机等主推机具,做到应补尽补、应补快补,进一步推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升级。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扎实抓好各类农机化项目资金的组织实施、督查推进、考核评价,力争年农机化投入超过5000万元,引导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大户加快发展大型、高性能、以及复式多功能作业机械,改善/!/配套比,提高利用率,为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提供装备支撑。

(二)大力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上水平”。以省级示范社为抓手,以扶持扶优扶强为重点,培育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及各类农机服务组织,使加入农机经营主体的农机户达85%,服务能力达到90%。一是认真落实省市政策扶持措施。积极争取省级农机合作社机库、维修点和市级农机维修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并组织实施,引导合作社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大力支持合作社承担重点区域秸秆还田、土地深耕深松等农机作业任务,全面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二是扎实抓好农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引导和鼓励农机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和《__省家庭农场合理配置农机具指导意见(试行)》,大力推进依法经营、规范运作、诚信服务,着力化解“融资难”、“用地难”等现实问题。三是积极配合土地耕种服务社服务创新。大力培植作业服务面积3000亩以上“四联“农机合作社,加快推进合作社服务环节由产中向产前、产后延伸,发展领域由机械作业向农产品生产经营拓展,力争全年流转土地总面积超万亩。

(三)大力推进粮食生产机械化上水平。抓住薄弱环节,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巩固省级水稻生产机械化示范创建成果。完善水稻机插秧高产栽培技术体系,提高水稻机插秧率,培育一批水稻生产机械化示范片区;大力推广小麦精少量播种、适度保墒、播后镇压技术和复式作业机械,加速秸秆还田与水稻机插秧、小麦机条播、深松整地等技术的集成应用,增强应对气候性灾害的防御能力。重点推进高效植保施肥、粮食烘干、秸秆打捆打包等环节机械化发展,提高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切实保障粮食生产和质量安全。

粮食生产指导意见范文3

特别是自2009年全国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以来,中央财政更是对河南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截至2012年底,中央财政已累计下达我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3.18亿元,全省有84个县(其中第一、四批重复4个县)被纳入国家级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范围,占全省158个县(市、区)的53.2%,95个产粮大县中已有77个县被纳入国家级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范围,占81%。四年来,通过实施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极大地改善了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有效提高了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农业生产效率,对河南省稳定提高粮食产量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创新机制,强化管理,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自2009年中央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以来,河南省各级财政在不断加大投入的基础上,通过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强化监督、规范管理,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资金步入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轨道,取得良好成效。

(一)创新资金投入机制,有效提供财力保障。为支持小农水重点县建设,河南省各级财政努力拓宽投入渠道,推动形成农田水利多元化投入新格局。特别是在今年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形势下, 认真贯彻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印发了《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支持建设高标准粮田的实施意见》,积极履行职责,优化支出结构,认真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政策,严格执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全部用于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的规定,拓宽水利建设资金筹措渠道,较大幅度地增加了水利建设投入,为我省水利建设和全年粮食丰收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支撑。2012年,省财政筹措统筹相关专项资金122.2亿元用于支持高标准粮田建设,其中仅小农水重点县和专项县财政投入就达21亿元,是2010年投入的3倍。

(二)创新资金分配机制,提高财政资金政策扶持效应。为克服项目“一对一”单向式审批的弊端,增强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河南省出台了《河南省财政支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竞争立项暂行办法》,项目选择采取竞争立项方式。同时,为确保项目县遴选公开、公正、公平,我们聘请省内外水利技术工程及财务管理专家成立评审小组,并邀请纪检、监察人员组成监督小组对竞争立项工作进行全程参与,根据专家封闭评审得分和现场陈述得分对入围重点县进行综合计分,按得分高低依次确定重点县名单,并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财政资金分配环节引入竞争性机制,促进了财政性资金在不同地区之间的合理决策机制,形成了科学高效的财政资金分配机制,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三)创新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利用绩效考评结果。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我们建立了绩效考评机制,并根据绩效考评结果奖优罚劣。通过建立绩效考评机制,优胜劣汰,增强了重点县的竞争进取意识,改变了过去“只跑项目,不抓管理,只要资金,不顾成效”的做法,实现了由一般监管向绩效考评转变,形成了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四)强化监督管理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通过竞争立项把关、严格日常监督、注重绩效考评等方式,积极推进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动态监督,把“小农水”专项资金检查常态化,为重点县建设保驾护航。为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采取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示制、监理制及县级财政报账制等六制管理,提高了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实施四年来,共新增灌溉面积345.3万亩,恢复灌溉面积150.4万亩,改善灌溉面积351.25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98.8万亩,新增、改善除涝面积347.7万亩,新增节水能力2.8亿方,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00万吨。重点县项目区初步实现了“旱能浇、涝能排”,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逐步增强。

二、财政支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政策建议

四年来,通过实施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极大地改善了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有效提高了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农业生产效率,对河南省稳定提高粮食产量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河南县区多、中低产田面积大,比较而言,我省在发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中仍存在投资力度不大、覆盖范围偏小、投资标准偏低等制约因素。为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步伐,推进河南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稳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力度。粮食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和国计民生大局,确保粮食安全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社会责任。河南省是全国第一农业大省和粮食大省,为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巨大贡献。相比而言,国家对河南省的资金投入总量明显不足,与我省农业在全国农业格局中的地位不相吻合,与我省占全国粮食产量的份额不相适应。2012年,河南省粮食总产达到1127.7亿斤,占全国粮食总产11791.4亿斤的9.6%。但是,中央财政对河南省的水利投入明显不足,以小农水重点县建设为例,河南有88个县被纳入全国重点县范围,仅占全国小农水重点县1650个的 5.3%,与河南省粮食总产占全国的比重差4.3个百分点。2009年8月国家正式批准《河南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河南省将在现有1.08亿亩耕地中,规划7500万亩作为粮食生产核心区,确保到2020年,粮食产量由2008年的1000亿斤提高到1300亿斤。国务院在《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要“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理和复垦开发项目中央补助力度。” 同时,在财政部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同签署的“共同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备忘录”中也提出: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河南省现代农业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对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的支持力度,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因此,为了保证河南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的顺利实施,打造国家永久、稳固的大粮仓,建议中央在确定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分配水利建设资金时,以农作物播种面积和粮食总产量作为资金分配的主要因素,加大对河南省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力度,以促进河南加快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二)适当延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年限。目前,我省耕地面积为10816万亩(其中:中低产田面积6497.2万亩),其中95个产粮大县耕地面积9270.5万亩(其中:中低产田面积5525.5万亩),每县平均耕地面积98万亩,其中中低产田面积58万亩。根据国家小农水重点县目前的投资标准和建设期限,每个重点县每年可完成2―3万亩建设任务,连续实施三年能够完成的建设任务尚不足10万亩,与每县平均58万亩左右的中低产田改造任务相比差距很大,要初步实现基本农田“旱能灌、涝能排”的目标,目前的投资标准和投资年限明显偏低,重点县的农业生产条件难以从根本上实现明显改善。为此,建议中央能够适当延长粮食主产区小农水重点县的建设年限,从3年延长到5年,这样再加上整合其他涉农资金和农民筹资投劳,则基本上能够实现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的目标。

(三)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和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粮食主产区肩负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任,从成本收益角度看,发展粮食生产很难增加财政收入,形成产量越高、财政越穷、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越低的困难局面。以河南省为例,2011年,全省95个产粮大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5万元,比其他县低1.6万元,仅相当于后者的61%;产粮大县人均地方一般预算收入806元,比其他县低1316元,仅相当于后者的38%;人均地方一般预算支出2717元,比其他县低1299元,仅相当于后者的67.7%。粮食产量越多,人均支出水平越低。95个产粮大县中,7个粮食产量在100万吨(20亿斤)以上的县人均支出2351元,比非产粮大县低1665元;25个粮食产量在60―100万吨以上的县人均支出2536元,比非产粮大县低1480元;其余63个产粮大县人均支出2891元,比非产粮大县低1125元。粮食主产区地方政府没有财力进一步加强粮食生产,无力发展农村公共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受到严重影响。同时,在自然灾害频繁、农资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下,粮食生产成本不断增加,种粮效益远远低于打工收入,低于经济作物收入,不少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在粮食主产区也十分突出。农业基础薄弱是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最大的障碍。地方政府发展粮食生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业经济的发展。同时,粮食主产区为支持粮食生产,还要增加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地方财政需要承担减收、增支双重压力。为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粮食生产和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使粮食主产区和农民安心致力于粮食生产,建议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财力转移支付或者设立粮食生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并明确要求用于支持农田水利建设。加大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中央财政统筹比例向粮食主产区倾斜。进一步完善粮食生产利益补偿机制,加大惠农补贴力度,全面提升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

(四)倾斜粮食主产区,建立科学的绩效考评体系。长期以来,粮食主产区为国家粮食安全和支持城市及工业化地区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和牺牲,形成了粮食生产越多,对国家贡献越大,农民增收越难,地方财政越穷,社会包袱越重的局面。以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为例,虽然中央在相关文件中并未规定省级财政安排相应资金的比例,但在中央出台的《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中对“省级投入”指标的分值设定很高,中央财政在分配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时,绩效考评结果又是一个重要因素,在政策上没有对粮食主产区给予倾斜。从近几年中央小农水重点县绩效考评结果来看,获得优秀名次的,要么是经济发达地区,要么是非粮食主产区。考评结果主要反映出了地方投入占中央财政投入的比重,各地的项目资金管理水平和建设成效难以真实体现。因此,我们建议中央在制定绩效考评办法中充分考虑粮食主产区确保粮食生产政治责任大于经济效益的因素,对粮食主产区和非主产区制定不同的考评因素,分别进行考评,以体现中央对粮食主产区的倾斜政策。

(五)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小农水重点县土地流转步伐。随着农业现代化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农村土地经营规模小、成本高、效益低、抗风险能力差、市场竞争力弱的问题日益凸显。根据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全国从事农作物种植业的农户平均土地经营规模不足10亩,河南更是不足7亩。一家一户的小农生产方式,不仅增大了农业科技应用的推广和管理成本,制约了农业科技的应用和转化,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严重阻碍了大规模开展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是应对当前农业经营方式面临新挑战的有效举措,是保障我国农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为此,建议中央财政出台相关配套政策,设立专项引导资金,加大财政奖补力度,对粮食主产区的土地流转进行资金支持。引导和鼓励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及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增加土地经营规模,给予其一定的奖励资金用于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所申报的农业基础设施类项目,以加快粮食主产区土地流转的步伐,为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创造条件。

(六)加大对粮食主产区中非粮食主产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河南省共有158个县(市、区),2011年全省粮食产量达1108亿斤,其中:95个产粮大县1062亿斤,另外63个非主产县播种面积1545.4万亩,县均耕地面积近25万亩,粮食总产46亿斤,县均生产粮食7302万公斤。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小农水专项资金要突出支持粮食主产区,再加上河南县区本身较多,这些非粮食主产县基本排除在小农水重点县申报条件之外,即便如此,河南95个产粮大县尚有18个未纳入重点县建设范围。这些非粮食主产县也肩负着粮食生产的重任,相对于粮食主产县,这些县自然条件更为恶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尤其落后,大部分农田水利设施年久失修,功能老化,配套不全,保障功能下降,不能完全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不能满足农民持续增收需要。为此,建议中央在适当增加河南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的同时,加大对河南专项县建设的投入力度,对这些耕地面积达到10万亩以上的县(市、区),通过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县项目来解决他们的农田水利建设问题。同时对专项县建设也可以采取竞争立项的方式,项目县一定三至五年,但投资规模可以适当偏小,这样可以通过适当的集中投入来初步恢复这些地区的小型水利设施的功能。

粮食生产指导意见范文4

财政部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补贴政策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科学制定补贴方案,尽快落实补贴兑付工作,力争春耕前将新增补贴资金兑付到种粮农民手中,支持春耕备耕,促进粮食生产。

加上此前拨付各省的835亿元,截至目前,今年财政部已累计拨付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8亿元,比2011年增长近30%。

全国粮食工作会议召开

记者从国家粮食局获悉,具有稳定及调控粮价意义的“全国粮食调控与统计工作会议”于3月28日、29日在上海召开。

国家粮食局调控司人士表示,会议为接下来本年度全国粮食调控工作定出主基调,并对2012年粮食供求和购销作出研究、部署。今年我国粮食调控政策倾向于粮食的收储和购销活动,同时在收购、调控等方面给予支持,积极扶持民营企业发展,鼓励更多有实力的民营粮企参与。

农业部农产品

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对外挂牌

3月23日,农业部在京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建设启动会,向首批65家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进行授牌,全面启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建设工作,标志着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迈出了重要一步。

会议指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风险评估是国际通行做法,是法律赋予农业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会议要求将“米袋子”、“菜篮子”主要产品全部纳入风险评估监测计划,全面摸清危害因子的品种、范围和危害程度。要依托风险评估结果主动做好热点问题解读和科普宣传,加强生产指导和消费引导,增强公众消费信心,努力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科学管理、明白生产、放心消费。

河南拟建6000万亩“吨粮田”

粮食生产指导意见范文5

农业补贴是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2004年开始,国家先后实施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三项补贴政策。政策的实施,对于促进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农业农村发展形势发生深刻变化,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所发挥的作用在逐年递减,政策效能逐步降低,迫切需要调整完善。

特别是在提高政策效能上,改革需求显得更为迫切。在多数地方,农业“三项补贴”已经演变成为农民的收入补贴,一些农民即使不种粮或者不种地,也能得到补贴。而真正从事粮食生产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却很难得到除自己承包耕地之外的补贴支持。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对调动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的作用大大降低。

因此,2015年,我国启动了“三项补贴”政策的调整工作,财政部、农业部选择安徽、山东、湖南、四川和浙江等5个省,由省里选择一部分县市开展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

根据2015年财政部和农业部联合的《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在全国范围内从农资综合补贴中调整20%的资金,加上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重点用于支持建立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

创新三项合一

农业部和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去年先期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此次财政部和农业部联合印发的《通知》,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统一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是我国粮食补贴政策的一大转变,也是一大创新。 这次改革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重点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并且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很显然,这对于加快农业供给侧改革,推动农业生产加快进入规模化、产业化、社会化发展新阶段,都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在加强耕地地力保护方面,《通知》提到,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其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依据可以是二轮承包耕地面积、计税耕地面积、确权耕地面积或粮食种植面积等,具体以哪一种类型面积或哪几种类型面积,由省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自定;补贴标准由地方根据补贴资金总量和确定的补贴依据综合测算确定。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鼓励各地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

中央财政已将2016年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全部提前下达,其中下达黑龙江省、广东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资金,包含了需兑付给直属垦区农场和兵团团场职工的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资金,由农业部直属垦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当地省级财政、农业部门研究落实;年度执行中下达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全部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中央财政通过上划部门预算下达农业部直属垦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储粮总公司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全部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三补合一在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给农村经济发展带来的好处主要包括:一是扶农支农政策更加简化明了,政策操作更加便捷,从过去的分三次发放,变成了一次性发放,政策的透明度也更高;在发放方式上,大多数地方采取“一卡(折)通”方式直接兑现到农户手里,增强了补贴政策的精准性;二是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种粮积极性,推动粮食生产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对保护耕地、发展绿色农业也具有好处;三是有利于解决农业发展的“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多种粮食多补贴

《通知》还指出,在促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方面。用于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补贴资金,原则上以2016年的规模为基数,每年从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中予以安排,以后年度根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预算安排情况同比例调整,支持对象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体现“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各地要坚持因地制宜、简便易行、效率与公平兼顾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农业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鼓励各地创新新型经营主体支持方式,采取贷款贴息、重大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等方式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不鼓励对新型经营主体采取现金直补。对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可按照不超过贷款利息的50%给予补助。对重大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可以采取“先服务后补助”、提供物化补助等方式。要加快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在粮食生产托管服务、病虫害统防统治、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方面,积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经营组织开展公益,积极探索将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到组织成员。当前我国农业虽然保持增量增收的好势头,但数量与质量、总量与结构、投入与产出、成本与效益、生产与环境等方面矛盾日益上升,特别是家庭小规模经营仍占大多数,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影响了农业现代化进程。而通过政策引导,有利于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此外,长期以来,农民“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始终得不到很好解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通过调整部分资金支持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既是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现代农业建设,有效缓解农业农村发展资金不足问题的重要手段,也是新常态下创新财政支农机制,适应农业产业升级对金融支持的需要,也有利于推动农村金融发展。

2015年,四川省作为“三补合一”改革的5个试点省之一,在全省推开改革。产粮大县广汉市是试点县之一。“三补合一”后,由于将农资综合补贴的20%调整为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农民拿到的补贴减少了多少呢?以广汉市为例,201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173元/亩,比往年三项补贴资金少了约37元/亩。虽然补贴资金有所减少,但能一次到位,大部分农户表示满意和理解。

在支持适度规模经营上,四川将原农资综合补贴的20%用于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在补贴方式上重点支持建立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通过农业信贷担保的方式为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和风险补偿。

粮食生产指导意见范文6

根据《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编制粮食加工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国粮办展〔2009)178号〕要求,现就编制《*市粮食加工业发展规划》(2009~2020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完成编制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的通知》(〔2009〕47号)精神以及国家和*市有关法规和政策,按照《*市粮食加工业发展规划》(2009~2020年)编写提纲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粮食资源情况、利用现状,以及加工业发展水平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认真做好本地(公司)粮食加工业发展规划(2009~2020年)、专题规划和单项规划,要求做到进度快、质量高、效果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为切实加强全市粮食加工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我委成立了由委领导任组长、相关处室为成员的规划编制组。各区县(自治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在规划编制组的组织协调下,把规划编制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三、正确把握方向,提出基本要求

编制粮食加工业发展规划,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把握发展内涵,始终把“一保一建三打造”贯彻在规划中;要突出针对性、前瞻性、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要本着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深入调查研究,集思广益,提高规划质量。

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分正文和说明两个部分。正文包括粮油加工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布局、行业准入、重点项目投资分析、政策措施等。规划说明要重点阐述粮油加工业与相关领域的关系、粮油加工业发展现状分析、存在问题、面临的形势、发展趋势、目标指标预测分析以及有需要说明的问题、履行的有关程序等。基本要求是:

(一)做好与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的衔接,并加以细化和落实,使粮食加工业发展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加强宏观调控有效结合起来。

(二)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开展编写工作,充分吸纳促进玉米、大豆加工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成果,并借鉴国外粮食加工业健康发展的经验。

(三)加强粮油加工业发展重要问题的软科学研究。注重从宏观、系统的角度,研究粮食加工业的发展。立足近期,要突出操作性;着眼长远,要具有前瞻性。要认真总结近年来粮油加工业发展基本特点、主要经验,针对粮食加工业发展的新形势、新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建议,为规划编写提供理论支撑,高质量完成规划编写工作。

(四)鉴于粮食加工业市场化程度高,规划实施的主体是企业。各区县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多与粮食加工企业沟通,可组织有影响力、有特点的粮食加工重点产业化龙头企业(集团子公司、产业园区)、放心粮油企业编制本地区、本单位的粮食加工业发展规划。

(五)加强与有关部门间的协调沟通和衔接。各区县和有关单位规划编制组要加强与市商委粮油管理处的联系配合,保持规划的一致性。要主动听取当地发展改革、财政、农业、统计、经信等部门关于规划编制的意见和建议,密切配合,多协商、多沟通,建立高效、良好的部门协作机制。广泛听取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专家的意见,确保规划质量。

(六)加强重大项目研究。“思路决定规划,规划决定项目,项目决定投资”,准确把握中央和我市粮食加工业发展方向与投资建设重点,结合当地实际,研究提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要求的粮食加工业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健康全谷物食品工业化和现代化示范、食品装备自主化、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与节能减排等重点项目。强化项目意识,精心策划一批高质量的重大粮食加工业闪光点项目,特别是2009年和2010年需要办的具体项目,建立市级“十二五”项目储备库。

(七)《规划》中的目标设为2012年、2015年、2020年,同时“十二五”期间规划内容应更具体。规划编制采取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目标指标须有定量预测分析及说明。规划中所涉及的数据要采用国家统计局数据,迄始年份统一使用2008年数据。

(八)鉴于《规划》的编制工作时间紧,工作量大,粮食加工业涉及面宽,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强协调沟通和组织保障,抽调业务骨干参加。严格按《规划》提纲编写,突出重点,确保按时完成规划专题报告起草工作。市商委将在市粮油质检站、市粮油行业协会、粮食集团、红蜻蜓油脂有限责任公司、重点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全国放心粮油企业、中国名牌企业等单位抽调有关专家和业务骨干进行规划的集中修改。适时请有关单位给予支持。

(九)市商委将组织编写组针对具有闪光点的重点项目,如大米、食用植物油、小麦粉、玉米、杂粮、健康全谷物主食品、粮食及其加工副产品综合利用等。组织相关单位的负责人和专家到全国领先企业进行考察和调研。赴有代表性的区县(自治县)、企业开展粮油加工业规划编制专题调研,召开若干专题性片区座谈会。各地应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相关专题调研工作,及时报送有关材料和数据。采取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撰写调研报告,要求情况详实、措施具体、分析深刻、文字精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