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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企业工作总结范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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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卫生健康法治与综合监督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一、2020年监督执法工作总结
2020年根据市卫健委工作部署,结合“健康内蒙古”、“法治内蒙古”总体要求,在“双城同创”的关键时期,围绕疫情防控核心工作,坚持国家“双随机”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医疗机构、放射机构、供水单位、企业等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2020年,在“双城同创”关键时期,组织监督机构围绕疫情防控核心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辖区公共场所、医疗、放射、供水、企业、学校托幼机构等开展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共出动监督员14618人次,监督检查7344户次,下达监督意见书 1345份,行政处罚75件,罚款22.59万元。受理投诉举报案件17起,处理率100%。
疫情期间,海拉尔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被中国卫生监督协会评为参与疫情防控先进单位,王凤梅同志被评为中国卫生监督协会参与疫情防控先进个人和医疗系统疫情防控先进个人。
二、2021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
医疗废物企业工作总结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和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以构建和谐社会、创建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全面改善和提升全市环境质量,优化城市功能,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清洁优美、适宜广大群众居住生活和工作的生态型城市。
二、“创模”指标
总体目标:从提出“创模”目标起至**年年底前,达到**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标准。
(一)环境质量
——空气污染指数<100的天数超过275天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
——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0%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dB(A)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率>70%,无工业危险废物擅自排放
——噪声达标区覆盖率>60%
(二)社会经济
——人均GDP>1万元
——环境保护投资指数>1.5%
——人口自然增长率<省计划指标
(三)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城市污水处理率>50%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5%
——城市气化率>90%
——城市集中供热率>30%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
(四)环境管理指标
——市委、市政府听取环保工作汇报和政府例会研究环保工作频次>2次/年
——公众对城市的满意率>60%
——按期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
三、责任分工
根据“创模”计划,将工作目标逐项分解到有关部门(详见附件1),内容包括指标、项目、进度等要求。根据条块结合的原则,市政府与市有关部门和桥东区、桥西区、开发区、**县签定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领导责任。建立统一调度的协调会制度和联络员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各责任部门领导参加的协调会,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创模”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及时了解掌握“创模”工作进度与动态,督促工作进度。
四、工作步骤
整个“创模”工作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9.20~**.9.30)全面动员阶段
召开全市“创模”大会,进行全面发动和深入调研。宣传开展“创模”的目的意义及主要内容,在全市营造“创模”氛围。对影响全市环境质量的所有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
第二阶段(**.10.1~**.11.30)集中解决重点污染问题阶段
对市区周围(范围为西至**县皇寺镇、太子井一带,南至沙河市十里亭镇、留村一带,东至开发区、**县界,北至**县界)的“四小”(小板材、小石灰、小石子、小煤场)企业、摊点全部关停取缔;拆除集中供热区内的96台燃煤锅炉,完成今年的锅炉拆除任务。
第三阶段(**.12.1~**.6.30)攻坚阶段
对照“创模”指标,应加大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力度:
一是市区空气质量问题。第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对位于市区、大气污染严重的企业实施搬迁改造;第二,加大对市区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治理力度。全面启动燃煤电厂脱硫工程,重点督促兴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完成省下达的“十一五”脱硫计划中的项目,邢钢烧结机头脱硫工程要尽快实施;第三,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集中供热供气,做好准备工作,用2~3年时间在市区内彻底取缔燃煤取暖锅炉;第四,加强建筑施工工地和道路施工管理,推广机械化清扫,主要街道定期洒水,实行设施洒水、喷雾降尘,控制二次扬尘污染;第五,强力取缔市区露天烧烤;第六,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的治理力度。
二是污水治理问题。要加大污水处理费征缴力度;按照“先排水管网、后污水处理设施”的原则,加快城市排水管网建设;推进污水处理厂改制,实现经营多元化、产权股份化、运营市场化和服务专业化,建立合理的价费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参与污水处理厂和管网等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及运营,确保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10万吨设施正常运行。
三是垃圾处理问题。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快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和医疗废物处理中心的建设进度。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力争**年内投入运行,并完善运行机制,确保市区产生的生活垃圾能进入垃圾处理厂得到处理,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要加快进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力争早日建成运营。
四是绿化问题。城管和林业部门要加强城区绿化和环城绿化带建设工作,要按照建设园林城市的标准,加大对绿化工作的投入,确保绿化率达到“创模”目标。
大力开展环境建设、环境管理和创建绿色人居环境片(区)工程;攻克“创模”中的难点问题和重点问题;集中开展“创模”的正反两方面典型宣传等活动。
第四阶段(**.7.1~**.9.30)自查完善阶段
根据**省“创模”的考核验收指标和政府的计划任务,自查自测,继续推进,完善提高;继续开展典型宣传和纵深宣传活动。
第五阶段(**.10.1~**.11.30)迎查验收阶段
全面完成“创模”的各项预期任务,做好迎接验收的各项准备;认真做好迎查期间的各项工作,配合验收,搞好宣传;验收后,做好“创模”的总结奖惩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2)。
(二)实施“创模”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任务分工,把“创模”工作实绩列为各级各有关部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保证责任到位,资金到位,措施到位,保证“创模”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和责任分工制定本部门的“创模”实施计划。
(三)加大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将创建环保模范城市作为创建生态文明城市的重要基础和阶段性奋斗目标,确保资金落实,重点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倾斜。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对城市污水处理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等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实行严格的项目管理,确保按期保质完成任务。
(四)营造声势,全民参与,掀起“创模”。在“创模”的全过程中,通过全市各种宣传媒体,分阶段、有计划地突出宣传、及时报道“创模”工作动态,营造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的社会氛围,提高社会公众对“创模”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使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和自觉参与“创模”行动,掀起全民共创。
医疗废物企业工作总结范文3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实施重点工作集中突破的总体要求和全县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遏制污染事故的发生,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以保护饮用水源安全为重点,着力解决一批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实现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持续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环境保障。
二、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各项整治工作顺利实施,县政府决定成立“*县2009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何玉昆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韩家根、县环保局局长凯富才任副组长,县发改委主任和山林、县城建局局长宋华栋、县司法局局长波邓子、县经济委主任阿庆林、县安监局局长怒富庆、县监察局局长青三一、县工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龙德金、县电网公司经理邓云涛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由环保局局长凯富才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县城环境的综合治理
1、完善门前卫生“三包”机制;解决占道经营、乱摆乱放、乱设摊点的相关问题;依法对建筑工地、商业场地等各类噪声进行整治,遏制噪声扰民问题。
2、加强县医院、各医疗卫生门诊医疗固废物处理情况的监管,确保医疗固废物集中处置,杜绝乱堆放。
(二)集中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要加强源头控制,加大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力度。对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依法查处,对未按规定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
(三)排查中小水电站溢流水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认真开展中小水电专项执法检查,对县域内大小水电站的泄洪道进行逐一检查,彻底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对没有修建或架设泄洪道,任溢流水随意流淌,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水电站,必须进行限期治理,未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要对其依法实行停业整顿。
(四)认真开展建筑施工环境执法检查。城区建筑施工产生的扬尘、噪声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环保部门要加大对建筑施工的检查力度,对未依法申报建筑施工事项和未经批准进行夜间施工的建筑企业要实行严厉的处罚,严肃查处因施工造成的生态破坏、乱弃废渣,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
(五)加强石油液化气项目的监管。对全县范围内存在环境风险的加油站及成品油贮存库、液化气站限期整改,确保环境安全。
(六)整治垃圾“围城、围乡、围村”和“占河、占道、占田”的问题。要重点解决公路沿线、城乡结合部、河道城区段、村镇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乱排乱堆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5日—6月30日)
研究成立“*县2009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
(二)集中检查和整治阶段(7月1日—9月30日)
组织有关部门对涉及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问题、建设项目的环境违法问题、环境安全问题进行集中调查摸底和集中整治,并将挂牌督办名单和各项整治情况按期报告州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
认真总结环保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与不足之处,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并于10月25日前将《*县2009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州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几点要求
(一)切实加强协调配合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的监管职能,切实加大监管力度,经济委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监察局要依法依纪追究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司法局要加大环境保护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力度;建设局要加快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商局要及时注销、吊销被依法关闭企业的营业执照;电网公司要按照政府决定对违法排污企业采取停电、限电措施。各部门一定要继续加强协调配合,不断完善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和环境违法违纪案件移送制度,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切实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共同解决环境问题的工作格局。
(二)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监察机关要将贯彻执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作为环保专项行动的重要工作,认真组织实施,要直接查办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严肃追究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违法违纪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坚决纠正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不正之风。
(三)切实加大公众监督力度
要制定和实施环保专项行动的宣传计划,要定期公布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案件和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要积极组织新闻媒体深度报道环境安全尤其是饮用水源环境安全形势,披露重大环境安全隐患问题,不断形成环保专项行动的宣传。同时充分发挥3411237环保投诉电话,畅通投诉渠道,积极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问题,营造社会广泛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
医疗废物企业工作总结范文4
为认真贯彻落实《 》文件要求,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堵塞漏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为纪念建党100周年和“十四运”圆满举办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环境,我局决定在全县商贸和成品油领域开展“城市公共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开展城市公共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守安全底线思维,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把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大排查大整治作为当前全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要立足于查问题、除隐患、控风险、治灾害、防事故,切实采取果断严厉、有效管用的措施,深挖盲区和死角,着力解决一些“想不到”、“不知道”的薄弱区域,及时彻底消除事故隐患,从源头上防范事故风险。
二、排查治理时间
从即日起到6月底,开展城市公共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排查治理范围
全县各大商超、酒店、大型商业综合体、成品油零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个体(企业)。
四、专项整治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各项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消防安全、突发事件等预案制定及备案情况
2.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加强安全培训等情况
3.各项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完善和演练开展情况
4.各项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完善和演练情况
(二)局属各企业安全运营情况
1.日常巡检台账管理制度
2.节假日期间应急值守制度台账
3.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及人员培训、消防器材和设备的配备情况
4.营业场所内电气线路敷设连接安全情况,安全通道清理维护情况
5.以居民区湿陷性黄土区域、老旧管网集中区域等区域为重点,摸排地下在建工程、地下管道渗漏、地下人防设施、地质灾害等塌陷隐患
(三)各大商超、酒店消防安全情况
1.消防控制室及控制室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2.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管理情况
3.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畅通情况
4.经营场所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情况
5.经营现场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并完好有效情况
6.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并确定消防管理人员情况
7.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情况
8.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和落实情况
9.微型消防站建设情况
10.操作间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情况
11.使用企业是否存在违规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的行为;用气场所、燃气设备设施、用气操作是否符合要求
(四)成品油零售企业安全运营情况
1.消防器材和设备的配备情况
2.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及人员培训并持证上岗情况
3.储油罐、加油机、油气管线等设备设施完好情况,输送油品的管线专管专用情况
4.自助加油机制定防静电和防人为破坏以及监控的相关措施情况
5.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加卸油相关操作规程情况
6.定期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情况
7.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及人员培训并持证上岗情况
8.警示标识的设置情况
9.设备、设施检验维修制度的建立、执行及落实情况
10.三次油气回收装置是否正常运行
11.隐患排查治理及整改复查情况
(五)二手车交易市场
1.各营业场所安全疏散通道的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2.消防器材设备、电气线路设备、视频监控设置是否完好齐备,是否在有效期内
(六)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个体(企业)安全运营情况
1.配备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沙、消防桶等,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2.禁止在存放易燃品周围吸烟或明火作业,不准擅自乱拉乱接电线
3.拆解区有明显的界限,并设置提示性标志
4.严禁违规使用、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品或将其容器切割、分装
5.院内废旧物品堆放有序,保证水流管道畅通,易积水物品开口向下或倒放,做到入室存放或篷布覆盖,获得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情况(收集处理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以及医疗废物)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此次整治行动正值纪念建党100周年和“十四运”圆满举办的关键时期,城市公共安全风险防范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挑战。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县商贸领域开展城市公共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落实单位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高风险单位安全监管责任清单,细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清单,坚决做到底数清、责任明、防控到位,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开展城市公共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把隐患当事故去处置,把风险当隐患去管控。切实对本辖区商贸领域的城市公共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动态排查,分级分类管理,做到底数清楚、心中有数。
医疗废物企业工作总结范文5
2013年我局在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群众路线,围绕__区“四区一中心”建设目标,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__医院东部院区工程基本完成主体结构建设,辅楼完成主体结顶。第四轮新农合体检圆满结束。梅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门诊被评为五星级预防接种门诊。新明街道明珠社区卫生服务站正式开业。基本药物制度全面推进,截止11月底,全区共配备基本药物品种446种(其中区增补64种),费用共计1221万元,让利600余万元。7月,__区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题会议明确了下阶段我区医改工作的相关措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程度较好,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评定百分制得分均在90分以上。开展了户籍育龄妇女免费生殖健康体检、待孕夫妇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科技企业育龄妇女免费两癌筛查妇女健康体检等惠民优生优育服务。全年计划生育符合率94.6%,通过市政府计生考核目标。完成食品安全实验室检验109批次、药品检验27批次,牵头实施百万学生餐饮放心工程,全年未发生食品药品重大事件。继续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及时转发并落实市级部门对困难群众、残疾人的救助政策。加快推进养老设施建设,已向管委会上报区养老机构建设方案和计划,并出台《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初步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出台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健全居民家庭经济状核对工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全面开展。推进社区民主自治,全区10个社区全部完成换届选举。不断丰富群众文体生活,送电影进社区216场、戏剧演出15场,举办文体骨干培训班1次、钓鱼比赛1次,指导街道开展文体活动200余次,文体协会正在积极推动中。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开展文化市场经营业主安全生产培训1次。
二、各项线其他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卫计工作
1.医疗卫生
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截止11月底,门急诊共34.5万人次,出诊和家庭护理2700余人次,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医疗卫生服务方面总体上较规范,抗生素处方、静脉点滴处方基本控制在30%以内,院内感染控制措施得当,全年未发生医疗等级事故及有社会影响的医患纠纷,梅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评为宁波市基层“平安医院”。
积极组织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参加各类培训考核和继续教育,顺利完成三批次各类卫技人员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全年共有8人评上中级职称, 2人评为副主任医师,卫生人才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
军民共建关系进一步推进,梅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113医院确定长期合作关系,就专家坐诊、医务人员进修、双向转诊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2.公共卫生
疾病预防控制有力。妥善应对人感染H7N9型禽流感疫情和抗台救灾等突发事件,全年全区未发生有关疫情,同时圆满完成对余姚梨洲街道的对口支援任务。免疫规划工作进一步加强,户籍儿童接种率达99%以上,流动儿童接种率达95%以上,完成麻疹和脊灰疫苗集中式查漏补种工作,未发生漏种和接种事故。慢性病防治逐步推进,全区户籍居民电子化健康档案建档28617人,建档率达82.4%,健康档案合格率、使用率分别93.27%和87.31%。规范开展日常传染病管理,全年共计报告法定传染病492例,无甲类传染病发生,未出现瞒报、漏报现象。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管理体系,公卫中心建设方案已提交管委会。
妇幼保健工作进展良好。积极推进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婚前 医学检查和优生检测、妇女增补叶酸、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及“两癌”筛查、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等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婚检率和叶酸服用率与去年相比均有所上升,在开展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及“两癌”筛查时,更是首次定点在区内的梅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方便了参检妇女。加强集居儿童管理,全区各托幼园所在园儿童和教职工体检率100%,对发现疾病的及时采取了相应干预措施,对机关一幼等4家幼儿园582余人儿童开展氟化泡沫护齿工作,举办托幼机构保健人员岗位培训班1期, 79名保育员和保健医生受训且通过考试,全区13家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率为100%。开展散居儿童管理,通过儿童营养性疾病监测、婴儿髋关节发育筛查监测、早期孤独症筛查等工作,筛查出体弱儿97例,均进行了专案管理。技术服务和日常管理工作扎实,产前筛查率93.85%,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和听力筛查率均100%,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率95.63%,住院分娩率100%,3岁以下户籍儿童系管率达98.02%。
卫生监督依法依规开展。加强公共场所卫生日常监管,继续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开展公共场所重点检查和治理、“333”专项治理等行动,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20余人次,完成样品检测226个,合格率96.46%。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对4家学校管网末梢水和1家学校二次供水进行了监督抽检,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完成校园健康1、2、3号行动。开展职业卫生监督,完成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工作63家次,限期整改1家,处理职业卫生投诉1起,督促企业完成职业健康体检1919人次,出具职业禁忌调离通知书18份,调离职业禁忌人员30名,组织集中式职业健康体检3场,完成《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跟踪评价。开展放射卫生监督,全年未发生放射卫生类投诉及放射射线照射事故。实施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及医疗废物无缝化收集,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率100%,分级率100%。完成医疗器械消毒灭菌效果快速抽检30份,合格28份,对2家医疗器械消毒灭菌不合格单位进行了整改。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宣传活动4次。
3.爱国卫生
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查,我区市容秩序进一步规范,环卫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环境面貌进一步改善,“八小行业”、集贸市场、建筑工地管理进一步规范,居民健康卫生素质进一步提高,建成区整体大卫生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
4.计生方面
完善计生工作相关制度,出台《__区加强违法生育防控措施的实施意见》和《__区计生落实政策外怀孕对象补救措施的奖励办法》。综合治理性别比偏高问题,开展区级联合检查4次、联合执法1次、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多次,实施生育全过程管理制度。加强计生宣传,实行电视台、户外广告、报纸媒体、入户宣传品等阵地网络多方位宣传,年底前启动了新一轮社区计生宣传栏建设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做好再生育审批、利益导向政策兑现、日常统计等工作,推行实数计生。继续推进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一盘棋”工作,着重宣传孕前优生检测。新成立计生协会4个。出台《__区计生特殊家庭帮扶项目实施方案》,启动特殊家庭帮扶项目。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1.食品监督
履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能,牵头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及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出动执法人员141人次,查处违法行为3起,开展“强网清源”集中行动和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完成食品安全抽检任务105批次。
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结合卫生城市复检和文明城市指数测评,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出动执法人员450余人次,对主要路段的200余家餐饮单位进行了500家次的监督检查,同时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高价位海产品安全、清查病死甲鱼等多项专项行动,并重点加强企事业食堂食品安全监督工作。
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在常规检查的基础上,牵头实施百万学生餐饮安全工程,目前,全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率100%,大宗品种可追溯率100%,食堂食品和食品原料可追溯率82.35%,量化分级率100%,“五常法”实施率100%。
扎实推进食品监管其他相关工作,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工作,积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321示范工程”创建工作,继续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实施“五常法”管理,加大对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立案9起。
2.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
切实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督检查,检查经营单位72家,出动执法人员52人次,并对全部26家药店和16家批发企业实施备案制。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及打“四非”专项行动,检查保化经营单位83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66人次,抽检9家共15批次保健食品,均合格。
3.药品、药械监督
在功能区中率先独自开展药械行政审批工作,全年共独立完成药械类审批事项37项,并配合市局完成对__区内新增的4家药械生产企业和11家药械经营公司的现场许可检查。截至目前我区有药品生产企业2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4家,药品批发企业1家,药品零售企业26家,医疗器械经营公司27家。
在监管中采取突出重点、分类监管策略,对重点企业特别是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委领导及局领导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到该企业调研、座谈,增强企业责任心,同时我局对其开展全面监管,努力查找、消除生产安全隐患。对其他企业则通过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加强监管。开展专项行动7次,出动监管人员429人次,检查各类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生产企业181家次,完成药品、医疗器械抽检27批次,并在各功能 区中率先独立稽办药械类案件,共立案7起。
同时,加强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开展了全国安全用药月系列宣传活动,共制作相关横幅2条、版面15块,各类宣传册5000册。成立了一支由药师、医师、监管人员、社区工作者等组成的__区药师服务志愿者队伍,深入社区宣传药品安全知识。统一设计制作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20个,并逐一送至各社区、零售药店及社区卫生服务站。
(三)民政工作
1.社区规范化发展
完成首届社区换届选举,其中2个社区采取直选模式。深入贯彻落实甬党办〔2013〕8号文件精神,结合社会创新化管理草拟了社区建设若干意见。创新社区信息服务手段,启用电子一本帐系统,目前社区共输入台账内容717篇。强化网格化管理,全区统一规范包片联户台账和民情走访制度。推动市级和谐社区创建,广贤社区正在创建中。
2.落实社会救助各项政策
发放各类区级救助209.3万元,受助超过1300人次。发放慈善救助51.63万元,受助349人次,开展了“关爱近视儿童”和“阳光午餐”活动,组织了慈善一日捐等各类捐款活动。组织了节日期间扶贫帮困走访慰问活动和第二十三个助残日主题助残系列活动。
3.其他民政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
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指导减灾示范社区开展全国减灾日系列活动,在菲特台风期间加强避灾指导和巡查工作。落实惠民殡葬、重点优抚对象优抚标准自然增长和医疗保障、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奖励等政策。规范做好婚姻登记、“平安边界”创建等工作。
4.民族宗教领域安全
抓好政治安全、场所安全、活动安全和人员安全工作,确保宗教场所的安全稳定。全年共对宗教场所安全检查15次,督促完成静宗寺消防管道铺设,梅墟基督教堂和法王寺原大雄宝殿危房鉴定等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化解梅墟基督教堂内部矛盾,确保堂委会顺利换届。积极推进法王寺扩(改)建工程,5月初寺院开工奠基,10月份大殿上梁。
(四)文化体育
1.夯实群艺基础
指导企业、街道(社区)组建业余文体队伍70多支,培养文体骨干200余名。以“一卡通”图书馆创建、流动图书馆设立等文化共享工程为载体,积极与市图书馆协调在我区设立流动图书点事宜,先后为机关第一幼儿园、皇冠花园设立了流动图书阅览室。加大对社区文体工作的支持力度,除已有的正常活动经费外,划拨20万用于增补社区文体活动设施。
2.加强文物保护
完成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普查单位72家。对园区内原有的21处不可移动文物点进行现场查看,经统计现有不可移动文物16处,并向管委会递交了《__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建议》。龙山古墓葬群和求精学堂两处文保点被列为“宁波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3.规范文体市场运行
规范审批,审批文化经营单位11家,与区国土联合审批地块15块。组织开展了“扫黄打非”、“全国文明指数测评”等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期间,对辖区内的网吧统一实行“16小时轮岗”制度,并按照1:3配备社区文化协管员,对网吧实行全面监管,确保了迎检工作的顺利完成。采取分片管理等手段加强日常监管。全年累计出动检查人员90余次,检查文化经营场所70家、游泳场所9家,联合查缴非法音像制品4709张、光碟700余张、盗版书籍25本,及时制止非法马戏表演一起,全年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医疗废物企业工作总结范文6
一、指导思想
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统一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民生,促进发展,建立公平、有序、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和优化投资环境为目的,坚持“谁发证、谁监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政府牵头协调、部门各司其职,信息共享,协同配合,长效监管的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责任制,确保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的落实。及时发现无证无照经营的新问题和新动向,注重解决突出问题,巩固已有的整顿成果,在深化执法检查、强化日常规范监管、完善协调服务体系、创新监管机制手段、提升执法效能上下功夫,将取缔无证无照工作做好做实,做出成效。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摸底阶段。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进行宣传,营造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浓厚氛围,详细摸清全县本部门职能内无证无照经营户的底数,建立相应台账。
(二)集中清理整治阶段。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全面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重点区域包括有形集贸市场,城区主要街道,城乡结合部,特色经营专业村,居民区及校园周边部位。重点行业是食品、餐饮、小作坊、药品及医疗器械、营利性医疗机构、农业生产资料、产品政策禁止或限制的小钢铁、小水泥、小冶炼、小砖窑等高能耗行业;涉及安全生产的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等高危行业;涉及公共安全的娱乐场所、洗浴、网吧等行业;房地产中介、货运、职业介绍、家政服务等中介服务机构;易被犯罪分子利用藏身落脚或销脏的旅店、典当、公章刻制、废旧物品收购等行业,并对无证无照经营户予以查处取缔。
(三)考核验收阶段。月上旬市政府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我县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采取暗访和随机抽查方式进行检查,各有关职能部门将“查无”工作总结于12月5日前报县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查无办,办公地点设在县工商局)。
四、责任分工
查无办主要负责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召开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联席会议;协调督办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的决议事项;申请和拨付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经费;向县政府、上级查无办及相关部门报送分阶段统计表和书面材料。
工商局负责查处取缔无需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但应办理营业执照而未办理,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已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办理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超出核准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食药监局负责对餐饮、药品生产、批发、零售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等进行监督检查及许可证办理情况的整治,依法取缔固定经营场所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药品、医疗器械等无证照的经营行为。
卫生局负责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对符合条件而未办理许可证的予以办理;对不符合许可证办理标准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经整改未达到标准的,依法予以查处取缔。
安监局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等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许可证办理情况的整治,依法取缔无本部门行政许可的无证经营行为。
文广新局负责娱乐场所、网吧、音像、演出、电子游戏等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及许可证办理情况的整治;配合工商、公安部门依法取缔未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行为;负责对广播电视经营项目等进行监督检查及许可证办理情况的整治,依法取缔无本部门行政许可的无证经营行为。并负责对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公安局负责查处未经许可从事爆破作业、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设立保安培训机构等经营行为以及公章刻制、典当、旅馆等特种行业的监督检查和许可证办理情况的整治,依法取缔无本部门行政许可的无证经营行为。
住建局负责对建设施工、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城市燃气供应、建设项目招投标、工程造价咨询、城市房屋拆迁、风景名胜区内的商业等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许可证办理情况的整治,依法取缔无本部门行政许可的无证经营行为。
房管办负责对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许可证办理情况的整治,依法取缔无本部门行政许可的无证经营行为。
环保局负责对危险废物经营、排污单位排污等进行监督检查及行政许可事项情况的整治,依法取缔无本部门行政许可的无证经营行为。
人社局负责对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等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许可证办理情况的整治,依法取缔无本部门行政许可的无证经营行为。
质监局负责对未经许可擅自生产实行工业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违法行为及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生产领域产品质量检验,生产、使用、销售、安装、改造、维修和检验检测特种设备,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及许可证办理情况的整治,依法取缔无本部门行政许可的无证生产行为。
交通局负责对公路客运、出租汽车(汽车租赁)、货运、危险货物运输、水运、机动车维修及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搬运装卸,道路运输站(场)等道路运输经营的监督检查及许可证办理情况的整治,依法取缔无本部门行政许可的无证经营行为。
工信局负责对煤炭经营、冶金产品生产经营等活动的监督检查及许可证办理情况的整治,依法取缔无本部门资格证的无证经营行为。
国土局负责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和建设项目用地等进行监督检查及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的整治,依法取缔无本部门行政许可的无证经营行为。
城管办负责清理和取缔城市流动商贩的无证无照违规占道经营摊点,规范管理行政许可的占道经营行为。
烟草局负责对烟草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无烟草专卖生产、运输、批发许可证而擅自进行生产、运输、批发(一次性销售50条以上卷烟)经营活动的行为,依法查处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但存在违法违规经营的零售户,并将有关情况通知工商部门。
农牧局负责对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许可证办理情况整治,对不按肥料登记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取缔本部门行政许可的无证经营行为。
商务局负责成品油批发、仓储和零售经营,旧汽车的鉴定、评估,对外劳务合作,典当,拍卖,定点屠宰等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及许可证办理情况的整治,依法取缔无本部门行政许可的无证经营行为。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加强对本辖区内市场主体的管理及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本辖区内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不得为无证无照经营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及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居(村)民委员会应将本村辖区内的各类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登记造册,经乡镇政府汇总后,报县政府。
供水、供电、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企业要增强社会责任意识,不得为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经营者提供水、电、互联网接入等经营条件;在接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下达的对违法经营场所停水、停电、停止互联网接入服务等协助执行通知后,应立即予以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县查无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召开有关会议,进行专门研究部署,针对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要求,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