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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健康指导建议范文1
【关键词】家庭教育;教育现状;教育问题;政策建议
前言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发展与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我国的教学教育改革工作得以如火如荼的进行,家庭教育作为教育改革中的重要工作,对于促进我国青少年健康成长具有重要的保证作用。本文通过对目前我国家庭教育的现状进行阐述,并针对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我国家庭教育改革、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
一、我国家庭教育现状
作为现代教育中的重要支柱,相较于学校教育而言,我国的家庭教育发展极为不合理。就教育的行政部门和管理部门而言,其将教育过程中过多的规划、领导、管理和监督等工作都集中在了校园内部,过分地强调校园教育在青少年成长中所起到的作用;相反的,家庭教育却并未得到相应的重视程度,长期以来对家庭教育的忽视使得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出现了诸多的问题。
二、我国家庭教育中的问题
1.家长教育观念滞后
现阶段,我国多数家长对于孩子的教育观念存在较大的偏差,一方面,部分家长认为教育就要从小抓起,于是不断地增加孩子学习负担,使孩子没有个人的生活和娱乐空间,久而久之,使得青少年出现了逆反心理,拉大了家长与孩子之间的距离。另一方面,较多家长为了了解孩子的个人成长情况,而不尊重孩子的隐私,导致了青少年与家长之间出现了较多的心理隔阂,严重阻碍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2.家庭结构对家庭教育的影响
现阶段我国大多数家庭的孩子都是独生子女,因此家长在家庭成员中占据着较大的比例,基于孩子较高的期望值并经常将自家的子女同其他家庭的子女进行对比,使得青少年产生了较大的心理压力;另一方面,以曾经相比现阶段我国家庭的平均生活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电脑、手机等现代化工具的应用拉大了家长与孩子之间的距离并减少了青少年与家长的沟通,使得家长不能及时了解青少年的身心发展状况,为家庭教育工作带来了较大的难度。
3.“学校化”现象严重
作为目前我国家庭教育中最明显的问题,家庭教育的“学校化”长期以来影响着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为了满足应试教育的相关要求,部分家长则将孩子送入课外补习班,为本就具有沉重的学业负担的青少年带来了更大的学习任务和心理压力,严重阻碍了强少年的健康成长。
三、解决我国家庭教育中相关问题的建议
1.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
在家庭教育中,家长需要根据现阶段青少年的发展情况,有针对性的做好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并针对青少年成长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结合青少年的发展需要对其展开相关的思想教育工作。另一方面,家长需要摆脱传统的家庭教育观念,切实了解青少年自身的想法,从孩子的角度出发帮助其解决成长过程中所遇到的烦恼和问题。
2.完善家庭教育体制
完善家庭教育体制是解决现阶段我国家庭教育中出现问题的主要手段。以往的家庭教育工作都是家长依据自身的想法和教育观念对孩子进行主观性的教育,这种教育方式通常忽略了青少年在家庭教育工作中的主体地位,不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基于上述原因,相关教育部门可以通过将家长的教育工作纳入自身的青少年工作体系,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使家长能够客观地看待和处理青少年成长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从而帮助青少年的茁壮、健康成长。
3.加强与退休教育干部的合作
最为教育资源的人才宝库,我国离休、退休的老一代教育工作者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能够准确把握青少年成长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状况,因此,现代家庭教育过程中,家长需要与离退休的老一代教育干部进行合作,通过虚心向其学习家庭教育中青少年的相关想法及完善家长自身的教育观念,及时掌握青少年的成长状况,从而使得青少年能够理解家长的意图并拉紧其与孩子之间的距离。
四、结论
本文通过对现阶段我国家庭教育的现状进行研究,并针对教育观念之后和家庭结构变化等问题,从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完善家庭教育体制以及加强与退休教育干部合作等方面为我国家庭教育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可见,未来加强我国家庭教育的建设工作对于促进我国青少年健康成长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作用。
参考文献:
[1]王亚.农村幼儿家庭教育指导现状研究[D].南京师范大学,2013
[2]张成建.中小学生家长教育问题及对策研究[D].山东师范大学,2013
[3]李杨,任金涛.我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保障体系现状与展望[J].成人教育,2012,11(15):54-57
青少年健康指导建议范文2
身为人大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每一次专题调研,她都能积极参加,做到本职和人大工作合理兼顾。每一次的人大常委会会议,她都认真对待,提前做好功课,并在常委会上积极发言,提出符合实情切合实际的意见和建议。
作为人大代表,每年的人代会,她都要提交一至两条建议,并基本上得到了落实。在2014年初召开的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她领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宝塔河河道整治与管理的建议”,被列为2014年度县领导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县政府顺应代表和群众期待,将河道整治列入了当年工作重点,并结合“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工作,大力开展江河湖沿线环境整治行动,加大对宝塔河的整治力度,并委托安庆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编制完成了《__县宝塔河城区段防洪工程初步设计》,该工程已于近期开工建设,工程完工后不但能改善河道的整体环境,还将成为城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此外,她提出的“关于切实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建议”也得到了县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及时交县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办理。县环保部门迅速行动,多次调查了解影响农村饮用水安全的行为并督促及时整改,为推动问题进一步解决,县人大常委会还组织调研组实地走访,座谈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时,要求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加大执法力度,严格处理影响农村饮用水安全的行为,责令有关企业限期退出。
孩子是明天的希望。__代表高度关注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在去年年底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活动中,她深入选区走访代表和选民,认真倾听基层的声音,当了解到一些孩子由于青春期的叛逆做出了一些极端的行为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一些孩子由于埋于学习忽略了自身健康而过早离开了校园……她的心情异常沉重,于是结合走访了解的情况认真撰写了“关于加强青少年身心健康教育的建议”,提交到今年年初召开的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会后被交办到县教育局。教育局高度重视该建议的办理,今年4月她受邀参加了由县教育局举办的青少年身心健康教育专题研讨会,与来自多个学校的校长、心理老师等教育工作者一起,共同探讨青少年如何健康成长,助推学校、家庭,乃至整个社会共同关爱青少年身心健康。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兴利除害,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身为水利人,她不仅把水利当职业来干,更是当作事业来追求,有着较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她任县水利局设计室主任、农水所所长之职时,对每一个[,!]项目规划、每一个工程设计都认真把关,努力优化规划、设计,使项目效益尽可能地最大化。她负责实施过的五期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布局合理,质量优良,解决了约10万人、2万多农户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她提议对农村困难人群特别是五保户、低保户优先解决的方案,得到局领导和乡镇领导的赞同,并顺利地给予了解决。
青少年健康指导建议范文3
关键词 排舞 青少年学生 情绪状态
中图分类号:G444 文献标识码:A
0 前言
体育锻炼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影响是体育心理学研究的一个重点。①特别是在新一轮的体育课程改革提出:“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将……在经历挫折和克服困难的过程中,提高抗挫折能力和情绪调节能力”②之后,对学生心理健康的研究更是引起众多学者的关注。已有的研究成果较多地从运动项目对学生心理健康的总体情况的影响进行探讨,而较少从体育锻炼与青少年具体的某些心理状态进行研究,使得研究成果在实际应用与推广上,有了一定的局限性。
在心理学研究领域,情绪一直被视为是影响人类行为的重要因素,是人类行动产生的主要根源,它在人际交往、态度转变、工作表现乃至学习和记忆的效果方面都起着重要的作用。③因此,对体育锻炼对学生情绪状态影响的研究,在新课程追求学生心理健康的背景下,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研究旨在通过对排舞练习与青少年情绪状态的关系进行实证的研究,探讨在新课程背景下,如何通过体育锻炼发展青少年学生的心理健康,为体育教学改革提供实证的参考。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与时间
以福州台江区少年宫体育舞蹈兴趣班的23位青少年学生为研究被试。
实验研究时间:2012年9月-2013年1月。
1.2 研究方法
1.2.1 实验法
(1)实验设计:采用单组前后测设计。单组前后测设计是指对实验组在实验处理之前,施以一次前测,通过前测可以获得所抽取样本的最初水平或心理特征,在此基础上,对实验组进行实验干预,并于实验结束时再施以一次后测,把前测与后测结果进行比较,以分析实验处理的效应的一种实验设计方法。④本研究的实验设计如下:
实验组:随机取样(R1)—前测O1—实验处理—后测O2。
(2)“排舞”练习的具体教学实验过程。学生在从事排舞练习的过程中,每周参加3个课时的练习,每个课时历时一个小时,练习中视具体情况采用适当的间歇休息,练习强度控制在心率120次/分~140次/分。
(3)研究工具:主观锻炼体验量表。主观锻炼体验量表来源自McAuley,E.,等人(1994)编写的《The Subjective exercise experience scale 》(SEES),它包括3个维度,既积极的幸福感、心理烦恼和疲劳。该量表适用于从事不同项目的不同年龄的人群,可以在体育活动前后施测。⑤研究表明该量表具有较好的信度和效度。⑥
1.2.2 数理统计法
本研究的全部数据分析由研究者采用SPSS13.0统计软件在计算机上进行统计、分析和处理。
2 研究结果与分析
2.1 实验前后被试学生情绪状态各维度的得分及差异检验
为了了解被试学生在实验前后情绪状态的变化情况,分别于实验前后,采用《主观锻炼体验量表》对被试学生进行测量,并把变化情况绘制成如图1的变化图。
从图1可以看出,在实验前后,被试学生在“积极的幸福感”维度上,有了较大程度的提升,而在“心理烦恼”和“疲劳”的维度上,实验后比实验前得分下降了。从一般情况来看,这似乎表明,排舞练习提升了被试学生的“积极的幸福感”,缓解了被试学生的心理烦恼和疲劳,但由于本研究所确定的总体是青少年,因此,被试学生在情绪状态的各个维度上,虽然有了较大的变化,但这种变化仍然有可能是由于随机抽样引起的抽样误差所导致的,因此,有必要对被试学生在实验前后情绪状态的得分进行差异检验,以检验这种变化时由于偶然因素引起的还是实验干预所引起的。对被试学生情绪状态前后测的得分进行配对样本T检验,结果如表1。
从表1前后测数据的差异检验结果可以看出,教学实验前后,被学生在“积极的幸福感”维度,差异达到了非常显著的水平(T = 8.052,p
2.2 排舞练习对青少年情绪状态各维度的效应量
表1显示的是青少年学生在排舞练习前后情绪状态得分的差异检验结果,但检验结果只能说明排舞练习对青少年情绪状态各维度具有影响影响的可能性大小,还不是排舞练习对青少年情绪状态各维度影响的实际效应量。为了了解排舞练习对青少年学生情绪状态各维度影响的实际效应量,对前后测的数据进行效应量分析,具体结果如表2。
表2显示排舞练习对青少年心理烦恼和疲劳的效应量为负值,这里的负值表明排舞练习对青少年心理烦恼和疲劳的效应方向为实验后低于试验前。
从表2可以看出,排舞练习对青少年情绪状态各维度影响的效应量各不相同,根据科亨等人所使用的衡量效应量规模的标准:⑦0.5及以上的效应量可视为大效应量,因此,表2的数据表明,排舞练习对青少年情绪状态各维度都有较大规模的影响。
2.3 排舞练习影响青少年情绪状态的原因分析
从实验前后被试学生情绪状态变化的数据分析来看,排舞练习能显著地改善青少年学生的情绪状态。这与学者对体育锻炼的情绪效益的研究结果相一致。
虽然对于体育锻炼引起情绪效益的过程与机制的研究,目前学者的研究成果较难统一,但研究成果所提出的假说,主要集中在体育锻炼影响人的生理水平,并进而引起心理的效应。
排舞练习有助于提升青少年学生“积极的幸福感”,降低“心理烦恼”和缓解“疲劳”, 这可能是青少年学生在排舞练习中,机体既要承受一定的生理负荷,从而产生一定的生理变化,而生理上的变化影响了人的情绪状态。另外,在排舞练习中,学生自身又处在一个宽松和谐的人际环境中,而体育教学中的人际关系直接影响师生教与学的认知、情绪、和行为反应,它是心理环境中最敏感、最具有影响力的典型因素。⑧也就是在这样的一种心理环境中,学生的心理上能获得一定的归属感和被尊重感,从而提升了自己的幸福感,降低了心理烦恼,缓解了疲劳。
3 结论与建议
3.1 结论
排舞练习有助于改善青少年学生的情绪状态,其中,对学生“积极的幸福感”的影响最为显著,其次为降低“心理烦恼”和缓解“疲劳”。
3.2 建议
在普遍追求幸福感的背景下,在学校教育的过程中,可对学生进行有集体性的身体练习,如排舞练习等。
注释
① 佟立纯,李四化.体育心理实验与测量指导手册[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7:77.
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订.体育(1~6年级)体育与健康(7~12年级)课程标准(实验稿)[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7.
③ 季浏.体育心理学教与学指导[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119.
④ 佟立纯,李四化.体育心理实验与测量指导手册[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7:6.
⑤ 佟立纯,李四化.体育心理实验与测量指导手册[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7:78.
⑥ 张力为,毛志雄.体育科学常用心理量表评定手册[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4:133.
青少年健康指导建议范文4
摘 要 篮球运动作为我国基础运动项目之一,其本身具有一定的健身性、对抗性等特点,同时篮球运动对于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有极大的促进意义。人的一生中发展的黄金时期就是青少年时期,也是增长知识的重要时期。篮球运动作为一项独具特色的运动项目,人们十分重视它的运动的价值,更是受到青少年们的青睐。此文根据篮球运动的特征和青少年生理方面、心理方面进行了分析,重点阐述了篮球运动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成长有着很大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 健康中国 篮球运动 青少年 身心健康 探究
一、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现状调查分析
在我国青少年中大部分都属于身心健康者,但仍然有一部分的青少年存在不同程度的身心健康问题。问卷中显示62%的青少年具有相当的心理压力。其中有35%的青少年会选择篮球运动来放松身心。
(一)人际关系得不到协调发展,不能与他人正常沟通,封闭自己的内心并产生自卑自卑感、孤独感,最后导致造成不良的倾向。
(二)情绪上的影响,少部分青少年因学习基础不扎实而产生厌学、、逃学易怒等一系列情绪上的不稳定,导致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得不到良好的发展。
(三)缺乏正确的自我意识:青春期是青少年时期的重要特征,青少年往往做事不考虑产生的后果,自我意识相当薄弱。例如,沉迷网络游戏、早恋等养成不良习惯。所以,在加强青少年增强身体素质、增加学习知识的同时,还应当特别注重对青少年心理健康方面的教育,使青少年能够真正健康、茁壮成长。
有32%的青少年会选择篮球来减压。篮球运动是一种增进人身心健康的有效手段之一,也必然会促进人的心理健康。青少年通过篮球运动增加自身锻炼,同时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篮球运动能促进身体形态的发育,使人体机能得到改善,运动能力得到显著提高,而且对提高学生的思维水平、形成优良的性格、品德起到积极作用。在篮球运动中,能够充分提高篮球和学生的群体活动,再加上老师的指导和启发,使青少年通过篮球这项运动为自己的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打下良好的基础。
篮球运动有利于培养青少年的人际关系和团体协作精神,很大一部分青少年普遍有自卑、自我轻视、自我封闭等心理问题的现象,这主要是受父母、老师、同学以及身边朋友的影响。一场真正的篮球赛,它是以最终得分多少来作为赢输的界线,因此,每个球队的每个队员都会全力配合,力争不拖集体后腿,使得各队员自愿协同合作,互相支持和鼓励,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和集体意识。同时青少年将学会怎样尊重、信任和关心身边的人,知道应该怎样与他人齐心协力,合作共事。不仅培养了竞争意识、协作意识,而且增强了集体观念,促进了人际关系的转变,为以后学习、沟通、成长提供了空间,从而提高青少年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水平,促进身心健康发展。
二、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显示35%的青少年喜爱篮球,其中男生占25%。我们可以看出有相当一部分的青少年对篮球运动有极大的兴趣。
2.篮球运动不仅提高了青少年的身体素质,而且增强了他们的精神健康、丰富了他们的精神世界。
3.篮球运动的对抗性特点和健身性特点使得对青少年身体发育产生良好的影响。
4.篮球运动还能够促进青少年形成健全的人格。
(二)建议
1.面对青少年身体素质的大幅下降,教育部门应采取措施,从兴趣爱好入手。
2.各级各类学校应成立不同类型的、广泛的活动小组,鼓励学生加入。
3.青少年正处于青春期并面临各种学习、考试压力,一时间无法找准方向,更没有自我调节能力,娇生惯养的独生子女尤为明显。所以各级各类教育部门应抓住青少年时期这一特殊的阶段,大力开展篮球运动,增强青少年身体素质的同时促进他们生理、心理的全面发展,从而提高全民素质,促进健康中国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审议,2016.
[2] 夏云建,陈松娥.学校卫生学营养学[M].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3] 孙氏冶,孙玉林.篮球运动教程[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1.
[4] 胡红梅.篮球运动对青少年的影响[J].景德镇高专学校.2002.
[5] 成惜今,张锡庆.论培养和强化球队团队精神[J].广州体育学院报.1999.
[6] 薛岚.论篮球运动的健身功能与方法[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3.
[7] 马启伟,张力为.体育运动心理学[M].浙江教育出版社.2000.
[8] 叶奕乾,祝蓓里.心理学[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9] 王极盛.心灵时代――心理主宰健康[M].北京:中国城市出版社.1998.
[10] 于基晓.九年制义务教育初中《体育与健康》篮球教科书的分析研究[D].浙江师范大学.2014.
[11] 薛玉龙.篮球运动对兰州地区大学生身心健康的影响研究[D].成都体育学院.2014.
[12] 林超.上海市街头篮球运动的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D].上海w育学院.2014.
青少年健康指导建议范文5
论文关键词 英国 青少年 量刑指南
英国对于青少年犯罪的改革和研究一直走在世界的前列,近年来其又加强了立法工作,2009年11月出台的《青少年量刑指南》,是对1933年《儿童和青少年法》、1969年《儿童和青少年法》、1989年《儿童法案》以及1998年《犯罪和骚乱法》和最新颁布的2008年《刑事司法与移民法》中关于青少年司法体系的继承和发展,其不仅进一步明确了青少年罪犯量刑时的应当考虑的原则,也通过列举具体的实例将某些应当考虑的量型因素细化。参考历史资料,英国青少年司法体系既关注了20世界90年代以前的福利原则,同时也明确了新的指导思想,这些内容均在2009年英国量刑指导委员会出台的《青少年量刑的主要原则》有所体现,其介绍英国青少年量刑中的主要原则和可参考的量刑因素,为我国今后青少年犯罪的量刑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一、英国青少年量刑指南中的主要原则
(一)罪刑相适应原则
指南中明确指出了量刑必须和青少年罪犯所表现的犯罪社会严重性保持相适应,同时不能施加更多的限制自由的条款。估算这种应受处罚性和引起的危害时,不仅要包括已经产生的还要包括引起的和可预见的危害结果,同时其明确了从主观方面明知、蓄意、轻率、疏忽主观方面的四个层次而有不同的可处罚性。另外还要考虑到其人身危险性,以及先前是否曾经犯过类似犯罪这些相关因素。
为了保证这一原则更加顺利的开展,不仅要考虑任何适用于罪犯的减刑要素和认罪的减刑情节,在具体适用时还需要一个比普通法庭审理更多的信息,通过律师事实的陈述和量刑前报告制度(pre-sentence report),这项工作主要由1998年《犯罪和扰乱治安法》中确立的具有不同经验的和技能的服务人员组成的青少年犯罪工作组(Youth Offending Team)来完成。
(二)量刑个别化原则
个别化原则可谓是对传统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超越和突破,世界各国普遍承认的是青少年的量刑路径应与成年人不同,但在青少年中是否有区别以及何种区别则做法不一。2009年《英国青少年量刑指南》中明确指出了“个别化”原则,在“青少年”这类群体中,对青少年罪犯的处置根据青少年的年龄在年龄段的前半段、中间、或后半段而有所不同。量刑时,不仅仅要看生理年龄,其还将青少年的心理年龄或其成熟度看的同生理年龄一样重要。这不仅是对失足青少年的人文关怀,也是对实质正义的重要体现。
(三)福利原则
福利原则来源于一些慈善家和儿童保护者的建议,用于最大限度的保障青少年的权益,在其他规范中曾有不同的措词,如“更大的利益(best interests)”“幸福(well being)”。尽管有不同的含义,但不会因为这些形态差异词汇而产生不同的判决。
1933年的《儿童和少年法案》曾明确了“福利原则”,其第44条规定:“每个法庭在审理被捕的儿童和少年之前,无论是作为罪犯还是其他的情形,都应当考虑到儿童和少年的福利,在适当的案件中采取措施,把他们从不良的环境中解救出来,另一方面也是通过制定用于拯救他们的有关教育和培训的条款”。2009年的《青少年量刑指南》中又重申了这一原则,并将其细化。并明确指出在具体适用时,法庭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在刑事司法体系中青少年发生率较高的心理健康问题。
2.青少年智能障碍和认知困难的高发生率。
3.谈话和语言障碍也许会对青少年的行为产生影响,而不能和法庭交流,不能明白执行制裁的含义或者不明白履行制裁而产生的义务。
4.青少年预期的范围和程度:在法律诉讼中,他们将通过他们行为的的权威和效果来辨别行为的性质。
5.青少年容易自我伤害的弱点,特别是在监禁的环境中。
6.青春期内发生的变化的程度会导致实验性行为的产生。
7.青少年缺少或滥用经验而产生的影响。
由于青少年或多或少受到年龄或社会经验的影响,甚至心智发育不成熟,很容易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在监禁或社区刑罚中更容易受到伤害,同时考虑到青少年司法体系的主要目标是遏制犯罪的事实,以预防犯罪和再犯罪为主要目标,法庭通常需要寻求确保更好的证明和反映这些伤害的信息途径,必要时,为了保证适用更适合的刑罚例如各种非监禁刑罚和具体实施情况,也需要适当的评估工作。
二、影响罪与罚的主要因素
人们普遍认为青少年应该比相同情况下的成年人量刑轻,《青少年量刑指南》明确指出,这种差距随着罪犯的年龄越接近18岁差距就会越小,人们形成这样的认识一般是建立在这样一个期许之上:一方面这是因为青少年不像成年人那样有相当的社会经验和个人能力去认识他们作用于被害人身上的行为而产生的影响,也不能预料给自己带来的痛苦和悲伤,另一方面是因为青少年很难特别是在酒精的作用下抵制诱惑。
另外,指南认为大多数情况下,如果没有不适当的处罚或耻辱刑,青少年有更大的机会从错误中学习。特别是法庭的处罚会对青少年的前途和机会以及有效融入社会的产生显著的影响。这一点和标记理论有着相似之处,“公开宣布的惩罚已经给罪犯打上烙印并使其失去成为守法公民的资格,刑罚的过程应该能够推动罪犯返回社会成为守法的公民。罪犯在服刑完成之后,不应被排斥于社会之外,而应完全回归社会,作为守法的公民”。
因此在青少年具体量刑时应当严格审核证据,尽可能合理恰当的适用量刑的相关因素。该指南还特别举了一个示例,当审理一个涉及性行为的青少年罪犯时,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二者之间的强制性或者虐待性的关系或者其他除了双方合意的行为,法庭需要注意的是探索发现性别认同或性别取向或许会导致犯罪行为。依赖于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当该行为源于性不成熟或性困惑时,罪犯也许减轻刑罚。该量刑指南不仅将罪犯的年龄(实际年龄和心理年龄)、犯罪行为的社会严重性、再犯的可能性、再犯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等传统因素予以考量,还特别强调了以下几点:
1.是否受到周围成年人的影响,因为青少年受影响后更容易产生自我伤害的风险。
2.考虑青少年罪犯是否成熟到足以鉴别他自己行为结果,在冲动的基础上罪犯行为的程度和犯罪,罪犯行为受到无经验、情绪异常和其他消极因素的制约。
3.在青少年犯罪的背景下经常出现的因素包括:家庭的低收入、破旧的住房、不良的就业记录、低学历、家庭成员犯罪经验或暴力、滥用(通常在家中会伴随苛刻或不正常的行为准则)和错用药品的过早的经历的影响。
4.是否曾经或正在处于“监管”之中,有证据证明这些被“监管”的青少年有比其他青少年更容易进入刑法司法程序的危险。
5.罪犯是否有精神问题、认知障碍、学习或者其他障碍的情况,研究发现在青少年司法体系特别是监狱中的青少年的这些问题有很高的发生率。
此外在特殊情况下,有些青少年参与到法庭审理中会感到受歧视或者受到不公平的待遇,这会来自多方面的因素包括种族的划分和性别的歧视。
很显然,这些因素并不是都会产生不良行为(因为有些有经历的人并没有实施犯罪行为),但是我们应当认识到这些因素或多或少会对犯罪行为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法官要综合考量青少年的个人、家庭、社会因素,以及教育背景或身体健康因素对犯罪行为的影响,也要鼓励青少年罪犯修复与被害人和社会的关系,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其量刑的初衷。这样才能形成一个较为前面的判断、从而做出一个较为适合的判决。
三、英国青少年量刑指南的启示
英国青少年量刑指南的出台对我国关于青少年犯罪的量刑建议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虽然各国国情和司法体制不同,我们不能照搬任何国家的模式,但是如果在改革过程中,认真考察其他国家的先进量刑经验,也许会对我国青少年的量刑工作产生积极地影响。
(一)福利原则与“打击犯罪”冲突下的协调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规定了对青少年犯罪的处理应当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但毕竟青少年的侵害了社会法益,社会必然会对其产生一定的反应,而青少年作为特殊的保护人群,又不能不分青红皂白的打击。因此如何协调“保护青少年”使之利益最大化和对依法对违法犯罪的青少年进行惩处显得至关重要。
而从我国目前立法现状及刚出台的《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来看,“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指导思想并没有在行文中明确体现。另一方面福利原则与我们“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指导思想并不完全一致,前者不仅考虑到教育罪犯的问题,还明确了预防犯罪和再犯罪的主要目标,以及青少年罪犯日后怎样更好的融入社会以及与直接被害人和社会整体进行社会关系的修复,是一种双向保护的思想。
(二)规则模式下的青少年量刑建议
2010年《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中对于青少年(我国法律中通常使用“未成年人”一词)罪犯量刑时明确指出,“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60%;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50%。”
这种规则式的量刑模式根据青少年个人的具体情况而单独量刑,我们应当肯定其对于正确处理青少年问题时的积极意义,但是在据以参照的具体规则是否合理以及具体操作时的僵硬性的缺陷都暴露无疑,我国应当确定怎样的青少年量刑指导则有待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
青少年健康指导建议范文6
要意义。总体上讲,对青少年犯适用缓刑制度在教育、改造轻刑青少年犯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对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在近年来对青少年缓刑人员进行回访考察中,也发现存在的一些问题,值得重视和思考。
思考一:表面认罪不等于真心悔罪
被判处缓刑的青少年犯,因慑于法律威严,从归案至判刑,一般来讲,认罪态度大都较好。但是,大多青少年犯有悔过态度,只是想以此获得司法部门的从宽、从轻处罚,事实上,对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认识并不深刻。特别是未成年缓刑犯,本身文化程度、认知能力、法律常识、道德约束等方面均有限制,很难正确理解“悔过自新”的深刻含义。近年的回访考察中,发现青少年缓刑犯大多数存在错误、颠倒的道德和法制观念,缺乏对崇高理想、目标的追求,显得精神空虚,对善恶、是非等作歪曲的错误评价,存在对法律态度的偏差。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沐浴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中的青少年,也较以往更多地接触和承受社会中各种不良现象的污染和精神思想的冲突、变化,是一个容易接受新事物、思想活跃的特殊社会群体。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并且犯罪的严重性、暴力性日益突出,本着教育、挽救的目的,实际办案中,司法机关对青少年犯均酌情予以从轻、从宽处理,但这仅表现在处理结果上,处理过程中未能处处体现出如何帮助青少年犯真正做到“认罪伏法”和“悔过自新”。
建议:重视并积极开展对青少年犯整个办案流程中的道德、法制教育工作,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根据刑法、刑诉法的有关精神,结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高检院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规定中的特别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教育、预防和矫治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未成年犯的教育改造工作。青少年可塑性强,应当加大对他们思想品质、法制和文化知识教育,用科学思想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和法制意识,将道德、法律作为辨别是非的标准,真正做到认罪、悔罪,不致再危害社会。
思考二:健全的家庭并不等于有健全的家庭教育环境。
家庭是青少年犯的安身立足之地,也是改造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回访考察过程中发现青少年犯的父母自身文化程度普遍不高,整天忙于生计,对孩子的教育要么放任不管,要么动辄打骂。孩子犯罪后,作为父母虽有自责感,但对其子女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仍然是一知半解,认识不足,谈不上进行有效管教。有关司法部门向其了解孩子表现情况时,往往报喜不报忧,致使监管部门被一些假象迷惑。
建议:对青少年缓刑犯落实帮教措施时,应同时对其父母进行必要的“帮教”,要求家庭教育必须做到:
①培养孩子健康心理。拥有一个健康的心理,是孩子正确认识世界和接受知识的支撑点,它主要来源于家庭的温暖和良好的教育。作为父母,首先应准确认识婚姻家庭的严肃性和完整性,不能视为儿戏,好则聚之,差则散之,完全随心所欲,应认识到自身的不负责任会给孩子造成的伤害;其次,应让孩子感受父母的关爱,不能因忙于赚钱或工作而疏于对孩子的教育,坚持与孩子沟通交流,关注孩子的学习、生活、工作;再次,应注意培养孩子良好的品德和正确的世界观。
②树立家长良好形象。家长要以身作则,用自己的行为影响和教育子女,身教有了榜样,言教就有力量。尽量避免摆家长权威,父母的权威是靠自己的模范言行建立起来的,作为父母,必须不断加强自身修养,随时检点自己行为,以正确的行动引导教育孩子。
③正确对待孩子失足问题。首先要尊重其人格,注意细心呵护。父母不能因为孩子犯了罪,给自己丢了脸就歧视他,讨厌他,这无疑会加深孩子的逆反心理,致使他再次走上犯罪道路;其次要宽严相济,对孩子既不能一味地宽,也不能一味地严,认为以前自己管教不严,于是对其处处管制,严加训斥。父母一方面要尽量满足其合理要求,另一方面要尽力遏制其不合理的个人需求;再次要抽刀断水,杜绝隐患。父母应有效切断孩子与社会上不良分子的联系,主动配合司法机关,做好孩子监督、再教育工作,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有效地防止再次犯罪。
思考三:有帮教组织不等于帮教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