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安全建设指导意见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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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安全建设指导意见范文1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文件

晋煤劳发〔2010〕514号 关于在全省煤矿开展争创优秀安全班组、优秀班组长和优秀特聘

煤矿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员活动的通知

各市煤炭工业局、市工会、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平朔煤炭工业总公司、太原煤炭气化集团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省监狱管理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充分发挥煤矿企业班组、班组长和特聘煤矿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员(以下简称群监员)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安全生产现场管理,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根据《关于学习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进一步加强班组建设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09〕212号)、《关于加强煤矿班组安全生产建设的指导意见》(总工发〔2009〕15号)、《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实施办法》(总工发〔2005〕25号)和《关于在全国煤矿开展争创优秀安全班组、优秀班组长和优秀群监员活动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10]74号)的要求,经省煤炭工业厅、省总工会和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研究决定,在全省煤矿开展争创优秀安全班组、优秀班组长和优秀群监员活动(简称“争创三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以不断提升班组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为重点,以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为目标,以完善班组安全建设管理制度为保证,切实加强煤矿安全基层基础工作,扎实推进煤矿班组安全建设,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通过在全省煤矿广泛开展“争创三优”活动,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以煤矿班组为重点的现场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夯实筑牢煤矿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培养和造就一大批作风优良、技术过硬、爱岗敬业、团队和谐、安全生产的先进典型,使其成为企业安全生产的坚固基石,最大限度地发挥班组、班组长和群监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争创三优”活动要围绕全省煤炭工业“三个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大局,贴近基层、贴近实际,立足于不同阶段、不同时期的重点工作,科学谋划活动的主要任务、主要内容和方式方法,切实将“争创三优”活动融入企业安全基层基础工作的各个环节,渗透到班组安全建设的全过程.

(二)突出主线、统筹兼顾.要充分利用“争创三优”活动这一载体,抓住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这条主线,把开展“争创三优”活动与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和班组安全建设结合起来;与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各类达标活动结合起来;与强化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提升员工整体素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不断深化.

(三)注重实际、务求实效.“争创三优”活动要紧紧抓住加强班组安全建设,落实班组长和群监员安全管理责任,解决影响和制约企业安全基层基础工作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促进班组安全生产建设、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的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扎实推进“争创三优”活动,不搞形式主义、不图虚名、不做虚功、不走过场,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省煤炭工业厅、省总工会和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成立全省煤矿 “争创三优”活动领导组,负责统一领导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统筹协调活动开展的各项工作.

组 长:王守祯 省煤炭工业厅厅长

副组长:王学军 省煤炭工业厅副厅长

韩世敏 省煤炭工业厅副巡视员

王 珍 省总工会纪检组长

梁云祥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

成 员:马光生 省煤炭工业厅劳动用工管理处处长

李建廷 省煤炭工业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处长

常佃军 省总工会劳动保护部部长

冯卫星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处处长

贾熙锋 省煤矿工会副主席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省煤炭工业厅劳动用工管理处,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马光生(兼)

办公室成员:由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各地区、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的组织保障体系和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研究制定活动方案,切实做好计划安排,明确活动的重点、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及时收集意见建议,研究分析问题,加强沟通交流,确保“争创三优”活动扎实推进.

四、评选表彰

(一)细化制定评选办法.为推动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的开展,根据安监总煤行[2010]74号文件精神,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领导组制定了《全省煤矿优秀安全班组、班组长、特聘煤矿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员评选表彰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选表彰办法,详见附件1).各地区、各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评选表彰办法,明确评选范围和对象、原则和要求、评选条件和程序、表彰命名、表彰奖励等事项.

(二)组织评审考察推荐.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与全国同步,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要按照评选表彰办法的要求,对本地区、本单位评选出的先进班组、班组长和群监员进行评审选拔,按照《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表彰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2)所分配各项表彰名额数量的2倍向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领导组办公室推荐申报,并排出次序,经领导组研究评定后原则上按分配名额进行表彰.

全省向全国班组安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推荐的优秀安全班组、优秀班组长和优秀群监员由领导组办公室从当年表彰的全省优秀班组、班组长和群监员中综合考察,择优选定,提出建议名单,经领导组审议,反馈所在单位后按全国优秀填写相关推荐材料,按规定进行报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 “争创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开展“争创三优”活动是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有力举措;是进一步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是减少“三违”、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的有效途径;是培养和造就大批作风优良、技术过硬、爱岗敬业、团队和谐、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的重要手段,务必要切实增强开展“争创三优”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扎实地开展好此项活动.

(二)注重培养典型.在开展“争创三优”活动中要注重培养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要对班组建设相对薄弱的企业重点加强指导;要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工作,及时总结出具有特色的好经验、好做法加以推广,全面推进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突出争创特色.要在把握“争创三优”活动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制定出符合自身特点的具体目标、工作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立足于不同阶段、不同时间的重点工作,运用不同的活动载体,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强化活动效果,突出争创特色,不断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工作.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工具,加大对“争创三优”活动的宣传力度,及时报导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效果,宣传开展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促进煤矿班组安全生产建设的良好氛围.

(五)按时上报材料.今年是全国和全省“争创三优”活动开展第一年,考察推荐评比时间较紧,各地区、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领导组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1、各地区、各单位于2010年7月10日前将本级“争创三优”活动实施方案上报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领导组办公室.没有建立组织保障体系和工作领导机构,没有制定方案或逾期不报各类推荐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2、各地区、各单位于2010年7月10日前将第一次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推荐表各一式6份,经各级签署意见后,附评分细则所涉及内容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领导组办公室.同时要将推荐上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排出次序,并填报《全省煤矿优秀安全班组、班组长和群监员推荐排序表》(附件3)后,一式2份与推荐表一并上报.

3、全国煤矿“争创三优”活动第一次评选推荐工作,由于时间较紧,为确保我省能按时上报,各地区、各单位将所推荐的全省优秀安全班组、优秀班组长和优秀群监员同时按全国煤矿“争创三优”活动推荐表进行填写,并在相应栏目中签署意见后,一式6份于7月10日前一同上报,由领导组办公室从中综合考察,择优选定,完善手续,按时上报.

4、正常评选的当年4月30日前向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领导组办公室上报省级优秀推荐材料.

5、正常评选的当年6月30日前向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领导组办公室上报国家级优秀推荐材料,确保我省按时上报全国班组安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6、所有报送材料均附电子文档(有关文档可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山西煤炭信息网下载),评选时间、名额分配等情况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并州北路67号煤炭工业厅劳动用工管理处

邮 编:030012

联系人:赵一兵 孙占国

电 话:0351-4117102 4117103(传真)

邮 箱:sxmtldyggl@163.com

附件:

1、全省煤矿优秀安全班组、班组长、特聘煤矿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员评选表彰办法(试行)

2、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表彰名额分配表.xls

3、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推荐名额排序表.xls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

山西省总工会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二一年六月九日

附件1

全省煤矿优秀安全班组、班组长、特聘

煤矿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员评选表彰办法

(试行)

为充分发挥煤矿企业班组、班组长和特聘煤矿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员(以下简称群监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关于在全国煤矿开展争创优秀安全班组、优秀班组长和优秀群监员活动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10]74号)要求,全面推进全省煤矿开展争创优秀安全班组、优秀班组长和优秀群监员活动(简称“争创三优”活动)的深入持续开展,经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领导组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全省煤矿企业从事生产建设作业,重点是煤矿井下作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班组、班组长和群监员.

二、评选时间及表彰规模

评选表彰活动从2010年开始,每两年进行一次.

每次分别评选出优秀安全班组50个,优秀班组长50名,优秀群监员50名;十佳安全班组10个,十佳班组长10名,十佳群监员10名.

三、优秀安全班组、优秀班组长、优秀群监员推荐评选条件

(一)优秀安全班组评选条件(基本分100分,附加分10分)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不安全不生产.

2、班组管理规范有序,有完善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目标控制考核激励约束机制;认真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作业场所事故隐患;实行安全生产风险预控管理,落实班组安全生产权益,各岗位职责明确落实到人;班组安全信息管理细致准确.

3、现场安全管理扎实有效,班组成员严格执行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遵章守纪,年度内无“三违”行为.

4、积极参加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和理论学习,定期组织班组内部培训,班组成员能熟练掌握岗位技能,业务保安能力强;积极参加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在企业组织技术比武中成绩优异;积极开展班组安全技术革新和管理创新实践活动,学技术、钻业务、争先进、保安全的氛围浓厚.

5、圆满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班组安全生产在市级或国有煤炭集团范围内处于领先水平,连续三年无重伤及以上事故,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岗位达标,工程质量合格率100%,材料消耗完成节能降耗指标.

6、民主管理好,班务公开,班组文化特色鲜明,班组思想政治工作形式新颖多样,效果明显,班组成员团结和谐,党员和骨干作用发挥好,班组成员队伍稳定,精神面貌好,团结向上,战斗力和凝聚力强.

(二)优秀班组长评选条件(基本分100分,附加分10分)

1、政治坚定、道德高尚、作风务实,爱岗敬业,勇于创新,以身作则,自觉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2、责任意识强,注重健全完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目标控制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并督促落实到位,善于抓好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3、善于学习,业务和安全技能素质过硬,一专多能;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技术革新、管理创新实践、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抓好班组成员岗位技能培训和“师带徒”活动,不断提高班组成员队伍素质.

4、履职能力强,劳动组织合理,科学分解落实生产任务,合理配置生产要素,狠抓节能降耗,生产效益好;狠抓全面质量管理,加强质量标准化建设,认真组织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全面提高工程、产品和服务质量.

5、注重班组团队建设和班组安全文化建设,实事求是,民主管理,积极开展有特色的安全文化活动,了解和掌握班组成员的思想动态,能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及时消除影响安全生产的心理因素,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强.

6、带头遵守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在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维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有效防止事故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7、担任班组长三年(含)以上现职,所带班组年度无“三违”,连续三年无重伤及以上事故.

(三)优秀群监员评选条件(基本分100分,附加分10分)

1、以身作则,自觉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切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积极为安全生产献计献策,提合理化建议.

3、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敢于维护职工利益,有效履行群监员职责,严格加强现场监督检查,严格监督落实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按批准的技术措施进行生产,严禁违规作业;安全检查及日常监督检查活动记录清楚.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圆满完成生产任务,积极参加企业群监组织活动,接受群监组织安排的各种培训,业务技能和安全监督能力强.

5、在发现、排除事故隐患,维护班组成员生产安全和职业健康、有效防止事故及制止“三违”行为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6、聘任符合《山西省贯彻落实国家〈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担任群监员三年(含)以上现职,年度内无“三违”行动.

为增强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的科学性,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对优秀安全班组、优秀班组长和优秀群监员推荐评选条件进行了具体量化,基本分为100分,附加分充分体现突出安全和业务技能,分值最高为10分,具体评分细则见各推荐表.

四、十佳安全班组、十佳班组长和十佳群监员评选条件

(一)十佳安全班组评选条件

十佳安全班组除应具备优秀安全班组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班组安全文化建设成效明显,学习和创新氛围浓厚,遵章守纪和安全意识强,有引领和示范作用.

2、在严格落实班组安全生产建设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班组安全管理方法和手段有创新和发展,并取得显著成效.

3、班组工程质量优良率达90%(含)以上,安全生产指标在全省处于先进水平,连续五年无重伤及以上事故.

4、班组成员技能全面,班组骨干一专多能,岗位练兵成效显著,评选当年或上一年度在市级(国有煤炭集团)及以上组织的技术比武活动中获得前三名.

(二)十佳班组长评选条件

十佳班组长除应具备优秀班组长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积极进取、作风扎实、技术过硬、管理严格,在煤矿安全生产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善于总结经验,学习创新能力强,对班组安全生产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方法和手段有创新和发展,并取得显著成效.

3、贯彻以为人本思想,班组建设和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特色鲜明,在全省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4、担任班组长五年(含)以上现职,所带班组连续五年无重伤及以上事故.

(三)十佳群监员评选条件

十佳群监员除应具备优秀群监员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坚持原则,敢于抵制违章指挥行为,遇有紧急情况敢于命令停止作业、组织职工撤离现场,在维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方面事迹突出.

2、注重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学习,安全素质高,行使安全监督能力强,方法有创新.

3、创造性地发挥群监员职能,对群监组织建设或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有突出贡献.

4、担任群监员五年(含)以上现职,期间个人无“三违”行为,所在班组无重伤及以上事故.

五、评选推荐程序

(一)优秀安全班组、优秀班组长、优秀群监员推荐评选程序

1、煤矿企业根据评选条件,按照评分细则进行摸底,择优推荐申报,按隶属关系将推荐材料上报至市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国有煤炭集团公司).

2、市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国有煤炭集团公司)根据所分配的各项表彰名额数量2倍,会同煤矿企业所在市工会、市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省煤矿工会初评后,报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领导组办公室.

3、由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领导组办公室组织评审,提出表彰名单,提请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领导组审议确定.

(二)十佳安全班组、十佳班组长和十佳群监员评选程序

1、由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领导组办公室从全省表彰的优秀安全班组、优秀班组长和优秀群监员中择优综合考察,提出建议名单.

2、将建议名单反馈市级工会、省煤矿工会征求意见,市级工会、省煤矿工会会同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市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建议名单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分别填报“山西省工人先锋号”和“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审批表,报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领导组办公室.

3、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领导组办公室审核汇总后,将推荐名单提请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领导组审议确定.

六、表彰命名

(一)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省煤炭工业厅、省总工会和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表彰,分别授予“全省煤矿优秀安全班组”、“全省煤矿优秀班组长”、“全省煤矿优秀群监员”、“全省煤矿十佳安全班组”、“全省煤矿十佳班组长”、“全省煤矿十佳群监员”称号,并颁发证书或牌匾,同时获得全国先进的推荐资格.

(二)获得“全省煤矿十佳安全班组”、“全省煤矿十佳班组长”、“全省煤矿十佳群监员”称号的集体和个人,同时获得“山西省工人先锋号”和“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按照有关程序申报,履行手续.

七、评选工作要求

(一)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禁止人为拔高、造假,全程接受群众监督.

(二)评选必须有依据,评分细则所涉及内容的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评选结束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

(三)推荐的对象必须自下而上产生,要经过公示等民主程序,对公示过程中的举报反映,要认真对待,核实情况,提出明确意见.

(四)推荐对象所在煤矿企业评选周期内发生重特大死亡事故;未建立工会和职代会;未推行“五个统一”的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率、职工培训率、劳动合同签订率、参加社会保险率未达到“四个百分之百”;存在非法违法劳动用工行为;劳动关系不和谐,取消企业推荐和参评资格.

(五)申报“山西省工人先锋号”和“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评选同时参照省总工会有关规定.各市工会要会同煤炭行政主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推荐人选进行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

(六)各地区、各单位务于评选当年4月30日前完成向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领导组办公室推荐上报的所有工作,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七)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所在企业给予奖励.

附表:

1、全省煤矿优秀安全班组推荐表(封面).doc

全省煤矿优秀安全班组推荐表(表芯).xls

2、全省煤矿优秀班组长推荐表(封面).doc

全省煤矿优秀班组长推荐表(表芯).xls

班组安全建设指导意见范文2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狠抓“三深化”(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深化依法监管,持续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强化隐患治理),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和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加强安全达标建设和企业班组安全建设,强化安全基层基础,构建安全防范体系,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在确保实现省政府下达的年度控制指标的基础上,力争各类事故起数比年下降5%,实现“一杜绝、二减少”。即: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减少较大事故,减少死亡人数,努力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具体目标

煤矿:强化以先抽后采为重点的瓦斯治理工作,有效遏制煤矿瓦斯事故。加强煤矿防突、水害、顶板、供用电等方面的安全“六大系统”(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建设,确保年底前所有煤矿完成“六大系统”建设工作。

非煤矿山: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工艺、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安全监管。强力推进尾矿库专项治理,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治理”的原则,逐库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主体,对危库、险库按照“一库一策”的要求制定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以机械通风和防治水工作为重点,对地下矿山井下风机使用情况、探水钻机装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切实把防中毒窒息、探放水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年底前对井下机械通风系统、超前探水设备不能按期完善和装备的企业,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其停产整改。对废弃矿硐排查整治彻底封闭。全面启动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露天矿山要全力推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和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完善开拓运输系统,强制推行机械铲装作业,集中整治一面坡及伞檐开采,爆破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

危险化学品:坚决关闭和淘汰不符合产业规划、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和无安全生产保障的化工企业。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的安全管理,强化工业园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监管。强化危险化学品储运环节的安全管理,推进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工作。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

烟花爆竹:强化烟花爆竹生产、批发和零售企业安全监管,积极推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提升整合及“工厂化、标准化、机械化、科技化、集约化”进程,加强安全检测和药物抽检工作。加强和落实烟花爆竹购销合同、标识管理,完善购买、销售流向登记制度。深入整治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超一改”(超定员、超药量、超范围,擅自改变工房用途),持续开展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活动。

道路交通(含水上交通):继续深入开展“五整顿、三加强”(整顿驾驶员队伍、整顿路面行车秩序、整顿交通运输企业、整顿机动车生产改装企业、整顿危险路段,加强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执法检查)工作,打击非法营运,治理超限超载行为。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加大危险路段的巡查督查力度,及时治理隐患。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特别是液化石油天然气运输的整治,积极推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进一步加强渡口渡船、低质量船舶等水上交通安全整治。

建筑施工: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深入排查治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等建设项目施工安全隐患,继续做好以深基坑、高支撑、脚手架、电路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为重点的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对保障性住房、灾后重建项目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质量的监管工作。

消防安全:强化消防安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继续大力整治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高层建筑、网吧、歌舞厅、地下空间等场所重大火灾隐患,加强对“城中村”、“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区域的隐患整改。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落实整改措施、责任,积极消除火灾隐患。

特种设备:继续开展气瓶、压力管道、锅炉、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电梯和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依法查处和取缔土锅炉、简易电梯等非法在用设备。严格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确保运行安全,开展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管理监控系统工作。

民用爆炸物品:重点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深化超员、超产、超储、超时“四超”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开展涉爆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

水利水电:加强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监管和病险水库的治理监控,落实建设、业主、施工和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小水电站建设项目(工程)的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整治小水电站建设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农机: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宣传教育,严厉打击黑车非驾、农用车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

职业健康:深入开展作业场所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开展职业危害普查、申报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现场检测、检查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职业危害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工健康档案。

重点项目建设:公路、铁路、桥梁、隧道在建重点项目要落实建设者、管理者、施工者责任。整治安全防护措施不力,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的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曾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重点整治。

其他行业:机械、轻工、纺织、邮政、林业、农牧、旅游、教育、电力等行业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加强安全监管,强化宣传教育,着力排查安全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不断提升单位、企业整体安全水平。

三、工作任务

(一)深化落实“两个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生产问责制度

1.强化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以及省政府《实施意见》和市政府两个《责任规定》,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健全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制度。严格行政许可,落实新建、改扩建项目工程“三同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

2.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健全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确保安全投入、管理等措施落实到位。严格落实企业领导现场带班制度,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的难点问题。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体系和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企业必须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落实技改和隐患治理资金。

3.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和追究。严格目标责任考核,严格考核奖惩,实行“一票否决”制度。认真落实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采取约谈、通报和召开现场会等措施,加大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限期反馈督办事项整改情况。加大事故查处力度,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失职渎职行为,对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及事故后逃逸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理。

(二)深化依法实施监管,持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1.明确打非治违重点。持续严厉打击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地区,由当地政府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2.加大惩治力度。强化执法责任措施,对较大以上非法违法事故查处实行跟踪督办,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3.加强跟踪监管。强化各级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责任,查清并切断非法生产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的经济链条。对打击不力的要依法追究当地政府和监管部门责任,扎实推动“打非治违”工作落实。建立和完善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对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

(三)深化专项整治,狠抓隐患排查整治

1.靠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靠实责任,按照“政府统揽,部门配合,突出重点,靠实责任”的工作要求,依法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从严从重打击抗拒安全生产执法的生产经营企业,坚决查处瞒报、故意延报行为。

2.深化整治效果。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的总体部署,深入开展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农机、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民爆物品、公共聚集场所、特种设备、重点项目建设、水利、建材生产、电力、旅游等重点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对查出的隐患不折不扣落实整改并跟踪回查,做到检查到位,整改到位。

(四)推进科技兴安,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1.加强安全技改投入。加大财政资金对安全技改和重大隐患治理的支持力度,切实做好尾矿库隐患治理、煤矿安全技改建设和小煤矿整顿关闭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落实各级政府和相关企业的配套资金。

2.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煤矿、非煤矿山要按期完成井下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在三等以上尾矿库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在冶金机械制造企业推广行车定位、冲压机防坠落装置。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加快推进动态监管系统安装应用工作,加大道路交通动态监管系统的推广力度,完成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动态监管系统的安装工作。

3.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和省、市、县三级应急预案报备制度,加强信息分析、报告工作。做好企业预案与政府、部门预案之间的衔接,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五)推进企业安全达标,不断强化企业安全基础建设

1.全面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定分行业达标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从年起,在全市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严格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年底前煤矿达不到三级标准的,生产矿井一律停产整改;危险化学品等其他高危行业企业必须在年底前达到三级以上标准,重点企业要达到一级标准;冶金、机械等其他企业必须在3年内全部达标。

2.加强企业班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办关于加强企业班组安全建设和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甘安办发〔〕9号)和《省安监局关于加强企业班组安全建设和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甘安监政发〔〕38号),把加强企业班组安全建设和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作为强基固本的关键环节,充分发挥班组安全生产前沿阵地作用,完善班组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和操作规程,强化现场安全建设。

3.加大安全培训力度。继续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新进人员岗前培训、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加强安全培训监督检查,确保“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4.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第10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促进各项安全文化建设,搞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关注和支持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六)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防范体系

1.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强制推行工伤保险制度,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督促高危行业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严格执行新的工亡职工赔偿标准。加强对企业执行安全生产经济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令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罚;对不参加工伤保险的,不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对拒不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又不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不予年审、延期或更换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2.加强安全法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实施〈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条例〉办法》,进一步规范事故查处工作。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安全投入、安全培训、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和工作程序。

3.强化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创新安全监管机制,健全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和基层执法队伍,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和安全监管志愿者,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加强安监队伍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安监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

四、阶段安排

(一)部署阶段。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并于5月底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二)实施阶段。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实施方案,以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要时段安全生产为重点,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班组安全建设指导意见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政发号)和《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政发号)等文件精神,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为依据,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创新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为着力点,全面夯实冶金有色建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高企业防范事故的能力,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冶金有色建材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促进企业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夯实安全基础,实现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到2013年底,全区规模以上(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冶金有色建材行业企业实现安全标准化达标;到年底,所有建材行业企业达到三级安全标准。

三、工作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做好分工。同时,切实摸清本辖区内、本领域建材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职工数量、法人代表、经济类型、生产规模、年销售收入、主要产品、生产工艺、安全管理等基本信息,合理确定阶段目标,分步推进。年年底以前,重点抓好法规政策的宣传、评定标准、考评办法、考评体系建立、试点推广等基础工作。年开始,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二)突出重点,分类指导。要抓住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引导和带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要区别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创新工作方法,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共同达标。

(三)企业为主,政府推动。立足企业创建为主,加强政府推动和引导,不断完善考核制度,落实工作责任,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共同推动安全达标。

(四)法律约束,政策引导。加强相关立法、执法工作,以法律手段督促达标;建立和完善考核制度,落实工作责任,以行政手段推进达标;强化激励机制,激发企业参与的自觉性,以经济手段引导达标。

四、推进步骤

(一)年,《省年冶金、机械、道路交通运输等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工作方案》(安监管号)继续实施。同时,各街道、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试点,积累工作经验,完善考评标准,建立考评体系,到年底前,规模以上企业总数的15%要完成达标。

(二)年至年,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坚持成熟一批、评审一批、公告一批,确保在年年底前,所有冶金有色建材企业实现安全达标:

五、工作方法

(一)制订工作方案。各街道、相关部门和企业要根据本辖区、本行业、本企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订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方案,并于年7月10日前报区安监局。

(二)明确评定标准。目前,国家安监总局已经了轧钢、铁合金、冶金焦化、烧结球团、氧化铝、电解铝(含熔铸、碳素)、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年年底前,将陆续完成炼铁、炼钢、冶金煤气、有色重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延压加工、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家具等评定标准的制订和修订工作。对于尚未公布和安排制定评定标准的行业,要在组织实施中原则上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颁布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进行初评。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单位要结合实际创新方式方法,简化程序和内容,提高工作效率,研究制定考评标准和考评办法。

(四)积极开展试点。各街道、相关部门和企业要根据本辖区、本行业实际情况和企业特点,明确安全生产标准化试点工作目标、工作重点、主要措施,建立、完善考评体系和奖惩制度,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配套措施,把安全生产标准化与行政许可、监管监察执法、评优评先等相结合,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为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六、评定程序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采取企业自评和安全监管部门评定相结合的方式予以考评,具体程序如下:

(一)企业自评。对照相关考评标准,由企业组织自评小组进行自评,形成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

(二)外部考评。企业完成自评工作后,选择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考评机构开展外部考评。申请安全标准化一级的,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考评机构进行外部考评;申请安全标准化二级的,由省安监局认定的考评机构进行外部考评;申请安全标准化三级的,由市安监局认定的考评机构进行外部考评。考评完毕,考评机构要形成书面考评意见向企业反馈。

(三)等级认定。企业根据外部考评结果,报区安监局初审,通过后,再向市安监局提出安全标准化三级认定申请,并报送《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对于达到三级以上、符合申请二级标准的,指导企业向省安监局提出二级考评申请。

(四)公告。达到安全标准化等级的企业将在安监部门网站上统一公告,公告期满向企业颁发安全标准化等级证书和牌匾,证书和牌匾采用全国统一式样。

七、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各街道、有关部门要继续深化《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等规章、规范的宣传,通过培训班、专题座谈会、现场经验交流等形式,加强对安全监管人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及评审机构人员的培训,以培训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通过公告考评达标的试点企业,鼓动、督促所有企业踊跃争取安全达标,营造以安全达标为荣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精心部署,周密安排,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确保辖区冶金有色建材行业企业按时按量完成达标任务。

(三)严格考评管理。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评工作的监督指导,坚持科学、公平、公正的态度,按照“谁考评、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四)注重双基建设。要从企业基础、基层抓起,充分发挥班组在安全生产中的基础作用,大力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实,提高职工安全操作技能,杜绝“三违”行为,以岗位达标推动企业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