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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范文1
一、2009年工作情况
(一)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完成情况
4. 永保桥至厂街油路建设工程。该项目由发改部门按扩大内需项目下达建设计划,2009年3月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下达农村公路2009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的通知》)。该工程起于永保桥,止于厂街,全长57.2公里;2009年下达36公里,起点永保桥,止点岔河,年度计划总投资2667万元。
K9-K36(郑家山至岔河)段油路建设工程于2009年8月开工建设,目前工程进展顺利,共完成投资900万元。
5. 2008年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2008年州地方公路管理处共下达我县三条县道(永昌线、永厂线、龙街线)的养护大中修工程计划。计划下达后,我局积极组织实施了各项养护大中修工程,于2009年6月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并于2009年10月10通过了州交通局、州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的竣工验收。项目完成情况是:
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范文2
一、总体任务
年年底前,主城区内个城中村(区 村,区村、村,区村、村、村、村、村、村、村,区村、村、村、村、村,园区村)基本完成房屋拆迁、村民安置等主要改造建设任务;已拆迁的城中村土地要全部实现收储;在完成城中村改造的同时,基本实现土地性质转为国有、村民身份转为城镇居民、村委会转为居委会、集体经济资产转为规范的公司制运营(以下简称为“四个转变”)。
二、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要把改善民生作为城中村改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保障村民和村集体的合法权益,充分保证村民在城中村改造建设中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通过城中村改造,从根本上解决好村民转为居民后的住有所居、老有所养、学有所教、病有所医、劳有所得等问题。
二是坚持加强领导。市政府已成立了以主管市长为组长的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陈双庆同志兼任,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全市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并明确各相关实施部门的责任。各区政府、区管委会都要参照成立相应的机构,充分发挥好在城中村改造中的主导作用。
三是坚持科学规划。城中村改造一定要以规划为龙头。城中村改造规划要在城市总体发展规划的指引下,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深度,要体现保障公共利益,凸现政府主导作用。改造规划必须经市规委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是坚持市场运作。各区政府、区管委会负责统一组织对城中村的房屋进行拆迁和对村民进行补偿安置。拆迁后的城中村土地要全部收储。改造前期资金支出可通过招商引资或由房地产开发等企业投入等多渠道解决。市、区各相关公共设施、市政设施建设、运营和管护单位都要全力以赴投入到城中村改造工作之中,提前谋划,及时跟进,不断拓展业务服务范围。
三、重点工作
(一)搞好规划编制。主城区个城中村改造的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由市城乡规划局负责,经市政府审定后作为指导城中村改造的文件。由各区政府、区管委会负责,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全面完成辖区城中村改造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经辖区领导小组审定后,于月日前报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批。
(二)尽快制定实施方案。在完成城中村房屋、土地等基本情况的摸底详查和改造规划工作的基础上,由各区政府、区管委会负责,月中旬完成包括组织领导、实施机构、改造方式、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居民安置、市政建设、民生保障、社会管理、经济测算、进度安排和未来社区经济发展等主要内容在内的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需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后执行。
(三)抓紧拆迁安置。由各区政府、区管委会负责,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结合城中村实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着先安置、后拆迁的思路,制定相应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于月底前完成并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鼓励货币补偿和异地实物安置,根据实际情况尽量做好现有村民的回迁安置工作,力争在上半年基本完成拆迁安置任务,并由各区政府、区管委会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及时进行地上建、构筑物拆迁完成后的土地收储工作,确保完成拆迁腾地与收储的总量平衡。拆迁安置中要做好细致的宣传和耐心的解释等项工作,由市局牵头,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计生委等相关部门配合,协助各区政府、区管委会做好相关工作,有效减少各类不稳定问题发生。
(四)加快土地报批。由各区政府、区管委会负责,市国土资源局协助,在月底前,基本完成将城中村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此项工作可直接按现有政策操作,即除地块坐标材料需报省国土资源厅转报国土资源部备案外,其他用地报批材料一律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进行实质性审查,符合规定的由市政府按照规定报批,不需要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受指标限制;由各区政府、区管委会负责,市国土资源局协助,力争在月底前,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全面将城中村剩余集体农用地和未利用土地,依法转用、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并依法完成对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补偿。此项工作直接关系到我市今年城中村改造能否顺利推进并完成目标任务,也关系到项目建设和实现“四个转变”能否顺利推进,各责任部门和协作部门必须抓紧、抓实、抓细、抓好,发现政策和实际操作中遇到的突出的问题,要及时报请市政府协调解决。
(五)下大力推进集体经济组织产权改革。由各区政府、区管委会负责,市农牧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政府农办、市国资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协助,于月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对集体所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界定产权,并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力争在月底前,完成集体资产处置方案的制定和完善工作,并加快集体经济组织产权改革,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年底之前,要全面对集体经济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造,组建成立新的有限责任、股份有限、股份合作制或社区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等形式的现代企业,争取实现正式挂牌运营和规范运作,为今后的社区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打下坚实基础。
(六)实施城中村农村人口转城镇人口。由各区政府、区管委会负责,市公安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协助,年底前基本完成城中村农村人口转城镇人口的登记和换证等项工作。
(七)实施撤村建居。由各区政府、区管委会负责,市民政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协助,力争在底前,依法将城中村原村民委员会依法改建为社区居民委员会;在年底前,基本完成街道命名、街路标志和楼院门牌标志设置及组织机构工作交接、成员分工、定点办公等过渡性并转入正常运转,切实担负起城市社区综合管理职能。可采取一村改一居,也可打破原村界限,按照社区布局和居民数量设立居民委员会。
(八)全面推进城中村改造建设。由各区政府、区管委会负责,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及各相关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单位协助,结合城中村房屋拆迁、土地征转等工作进展情况,于月初开始,同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拆改工作和配套建设;力争在月底前,按照城中村改造规划基本完成主干道及其地上和地下各类配套附属设施建设,确保居民安置房具备使用条件,基本完成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同时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助做好居民安置房的确权、发证等项工作。
(九)妥善安排好城中村改造过程中以及改造后的城市管理工作。由各区政府、区管委会负责,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计生委等相关部门协助,做好社区治安、就业、环境卫生、计划生育等项管理工作,努力营造平安、文明、和谐的社区环境。
四、优惠政策
(一)用于安置城中村原村民的住宅用地,市政设施、公共设施建设用地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村民自愿申请以出让方式取得安置用地的,土地出让金可以按政府确认评估地价的缴纳;其他用于经营性开发的土地,依法公开出让。
(二)政府所得土地出让收益除刚性支出外,主要用于拆迁补偿安置,原村民社会保障和就业工程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
(三)改制后的经济组织享有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各种荣誉称号,承继原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和债权债务及其他承包租赁合同、档案资料,沿用原有的自营进出口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证照及资质。
(四)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办公经费、工作人员工资、生活补贴等费用按辖区居委会标准执行,由市、区两级财政解决并列入本级预算。
(五)从机关、事业单位选派和大型企事业单位派驻的社区工作人员,其工资、福利待遇开支渠道不变。
(六)城中村居民已实现就业(含灵活就业)并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继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缴费方式、渠道不变;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年满周岁及以上的居民(不含在校生),由本人自愿申请,村(居)民委员会审核身份后,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七)对已达到或超过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男达到周岁及以上、女达到周岁及以上)的城中村居民,向前一次性补缴满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对未达到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年龄但不足年(男达到周岁以上,女达到周岁以上)的,按照距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年龄满年的差,一次性向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后根据不同的就业形式逐年按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八)距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超过年(男在周岁及以下,女在周岁及以下)的城中村居民,在企业就业的按城镇职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和灵活就业的,按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
(九)向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相应年份全市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城中村居民补缴养老保险所需费用由市、区政府和个人共同负担,其中政府负担,个人负担和利息。政府负担部分全部纳入统筹,个人负担部分全部计入个人账户。政府补贴资金来源于所得土地出让收益。政府补贴资金为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的补助资金,向后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城中村居民根据就业情况由企业和个人负担。
(十)有条件的村集体可对参保补费城中村居民给予补贴。
(十一)城中村居民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作流程、补缴标准、记录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等有关事宜,可具体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城中村居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发[]号)精神执行。
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范文3
一、总体目标
以三务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具备“三资”监管、三务公开、民生互动、预警处置等功能的农村三务公开信息“直通车”网络平台,在先期试点的基础上,6月底实现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网,切实加强对农村三务公开的有效监督,使农村社会管理更加规范有序,监督更加科学有效,公开更加及时透明。
二、主要任务
(一)清产核资,搞实家底。“三资”管理公开是村务公开的基础和重点。要按照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的程序,对全市镇(街道)、村(社区)和村民小组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农村集体“三资”的名称、类别、数量、单位、所处位置、保管人等,重点建立健全以农村集体资产台账和资源登记簿为主的“三资”账簿。具体包括:集体所有的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应收应付款项、对外投资、实收资本、公积公益金等;集体所有的商业用房、标准厂房、机械设备等经营性资产,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非经营性资产;集体所有的各类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集体所有的鱼塘、山林以及其他资源性资产。
(二)建立平台,科学监管。三务公开信息“直通车”覆盖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涵盖党务、政务、村务三方面的内容。要依托三务公开信息“直通车”的“三资”监管,三务公开,民生互动,预警处置等平台,切实加强农村三务公开,扩大群众对三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构建三务公开新机制,推进“三资”监管、三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信息化。一要按照目标任务、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建立统一规范的党务公开目录。二要按照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届内任期工作目标、公开承诺、接受群众投诉联系方式、主要领导及包村干部的工作职责,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对辖区村级工作考核情况、处置群众投诉和突发事件情况、对辖区村级组织重大事项的审核批复、办理审核审批农村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对农村建设工程项目逐项招投标的监督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等内容,建立统一规范的政务公开目录,并与市级政务资源目录体系对接。三要按照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村干部(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人员)分工,村干部年度工作报酬,村优待抚恤、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村最低生活保障,村各界募集、筹集、统筹资金以及使用,社会救助,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村多种经营承包,村宅基地规划及建设使用情况以及财务公开的内容,建立统一规范的村务公开目录。重点要突出“三资”公开,在按照“五有”(平面图、权证、照片、数据、合同)标准,建立“三资”数据库的基础上,公开村级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村征地补偿安置费用,集体资产管理,村级收入支出明细,村级债权债务情况等内容。
(三)严格制度,规范运作。按照“规范、合法、公开、透明”的要求,明确集体资产转让、租赁,设备添置、报废等资产处置程序;完善各类资产、资源租赁、转让等合同签订,各项债权债务管理制度;规范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内容和要求,确保“三资”管理到位,三务公开到位。
三、实施步骤
在前期各村(社区)已完成清产核资、建立好“三资”工作台账、完成软件使用培训的基础上,重点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平台建设阶段(至2012年5月底)
按照功能完备、运行高效的要求,软件开发商根据合同约定开发三务公开信息“直通车”软件系统,并根据先期试点工作经验,对软件功能进一步完善、修正错误,全力促进软件与三务实际业务工作融合,5月底完成三务数据库系统的建设,基本实现市镇(街道)两级管理平台统计汇总、预警提醒等功能以及三务公开网站框架建设。市统一管理软件并建设系统运行主机房,各镇(街道)及村(社区)落实必要的办公条件,配备必要的软硬件设施。
(二)数据录入建档阶段(至2012年6月底)
各镇(街道)、村(社区)的数据录入工作与业务培训同步穿行,各镇(街道)、村(社区)应在培训结束后立即组织专门力量按照“五有”(平面图、权证、照片、数据、合同)标准和党务、政务、村务公开要求,收集、整理、审核各类“三资”、三务信息,将全部“三资”、三务信息档案输入管理系统,建立信息数据库。市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会同软件开发商到基层一线指导每个镇(街道)2-3个村的“三资”、三务录入工作,以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在数据录入基本完成基础上,再进行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系统整合,测试软件运行状况。各镇(街道)对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及时进行分类汇总,向软件开发商提出建议,协助软件开发商进一步完善软件功能。6月底前基本完成录入、调试工作。
(三)建章立制阶段(至2012年8月中旬)
各镇(街道)在系统全面运行后,对数据录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结合本地实际,建立日常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检查指导,及时督促整改。
1、完善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集体财务收支预决算、货币资金管理、票据管理、债权债务监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等制度。
2、健全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农村集体资产清查、资产登记、资产经营、资产处置、集体建设项目招投标、集体资产合同管理等制度。
3、建立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和健全资源登记簿、资源经营、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信息登记簿、集体土地收益专项管理等制度。
4、明确三务公开制度。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要求,完善公开目录编制、公开范围、公开标准、公开监督等方面制度。
5、建立监管系统维护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系统基本数据的更新维护,对资金资产资源发生变动、合同新签、续签、三务公开内容调整等及时做好录入工作。有关部门做好日常的督促检查工作,对发现预警信息的,及时督促整改并作出相应处理。
(四)总结验收阶段(至2012年10月底)
由市纪委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成立检查验收工作组,对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开展专项检查验收,对三务公开信息“直通车”系统建设中好的经验做法,加以宣传推广,对存在的不足,加以整改完善。各镇(街道)也要认真总结工作实施情况,根据市检查验收工作组提出的意见,逐一查漏补缺,确保三务公开信息“直通车”系统建设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成立由市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农工办、财政局、民政局、信息化办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工办,市纪委、组织部、民政局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抓好三务公开信息“直通车”建设推进工作。各镇(街道)要把三务公开信息“直通车”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镇(街道)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纪检、组织、农经、民政、财政等部门业务骨干组成工作班子,具体负责三务公开信息“直通车”建设的指导、推进和督查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镇(街道)、村(社区)要按照市统一部署和时序进度要求,加大力度,迅速开展各项工作,要将具体责任落实到人。基层输机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切实掌握操作程序和要求,在输机录入过程中把握重点、先易后难;先期试点各村(社区)要对三务公开信息“直通车”数据录入情况组织“回头看”,查漏补缺,完善资料,并将前期未录入的其他模块信息进行完整录入。各职能部门要会同软件开发商,分别赴各镇(街道)对数据录入工作进行点对点或集中服务、指导。各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与三务公开信息“直通车”系统相适应相配套的三务公开制度体系。
(三)强化业务指导。市纪委、监察、组织、农工办、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抽调人员组成工作指导组,赴各镇(街道)基层一线,会同软件开发商、各镇(街道)工作人员具体抓好三务公开信息“直通车”建设工作的指导、审核、督查等日常业务工作。指导组重点要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组织基层干部群众及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文件资料,研究法律、法规和政策,把握政策界限和工作要领;二是对软件应用方面有困难的村(社区),联系软件开发商技术人员上门进行点对点的服务指导;三是对清理录入阶段村(社区)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录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抽查审核,对各村(社区)的工作进度进行督导;四是搜集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向软件开发商反馈,及时加以解决,以确保各项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