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健康乡镇实施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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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健康乡镇实施方案

创建健康乡镇实施方案范文1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强县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以提高县城文明程度、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为目的,以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为重点,持续推进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县城整体文明水平,努力推进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2013年,力争创建为省级文明县城。

二、职责任务

县级部门:按照《省文明县城测评体系》,测评涉及“基本指标”和“特色指标”共8个项目、40项指标、121项内容和260项标准,分解到县级各部门。

乡镇:(1)制定本乡镇创建规划和实施方案;(2)积极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完成本辖区所涉及的创建有关工作任务;(3)加大镇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镇区环境治理,做到规划合理,公共建筑、广告牌、垃圾桶等造型美观实用,街道环境整洁,市场秩序良好,设施齐全,整洁卫生;(4)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制定创建文明乡镇规划和年度计划;深入开展文明村、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每年申请创建文明村不少于2个,表彰文明家庭标兵户不少于10户;(5)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文化活动,利用节庆日、纪念日,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每年不少于3次。

蔡家坡开发区管委会:全面负责蔡家坡地区的创建工作;制定蔡家坡地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省文明县城测评体系》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抓好督促检查。

三、阶段划分按照《省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细则》和《省文明县城测评体系》要求,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成立机构,宣传动员

1、成立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向市文明办提出创建申请。

2、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3、县创文办和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创建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分解任务,明确目标,责任到人。

4、组织工作人员和有关部门、单位,就《测评体系》知识进行培训。

5、全面完成《任务分工表》中所列需要制定的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办法、措施等规范性材料的起草审定。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集中创建

1、在县创建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任务分工表》中所列指标任务及其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创建工作。

2、明确创建的重点与难点,尤其是对硬件建设指标,尽快列出项目清单,由创建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实施。

3、列出工作进度与时间表,限时限期达标。需提供动态资料的项目,必须随工作进展及时整理上报资料;“问卷调查”项目本阶段主要负责部门,必须进行三次以上摸拟调查;“实地考察”的项目必须逐个销号,务必在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

第三阶段:初审整改,查缺补漏

1、邀请省市文明委进行初验,并提出验收指导意见。

2、针对存在问题,查漏补缺,集中攻坚,完善提高。

第四阶段:申请验收,总结表彰

1、做好迎接省级文明县城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2、向省文明委申请进行正式验收。

3、总结创建工作,表彰奖励先进。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协调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创文办)下设秘书组、综合组、宣传组、督查组,所需人员由县创文办按创建任务要求,提出意见,报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提请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抽调。蔡家坡开发区管委会和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分工要求,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机关工作机构,确保创建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2、加强协调配合。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创建工作大局,密切配合,齐抓共建。尤其是需要几个部门、乡镇共同完成的任务,牵头部门要做好协调,协抓部门、乡镇要主动工作,积极配合,做到任务到位,落实到位。要从创建工作开始以来,对所有任务完成情况的举证材料(图片、音像、文字资料)同步收集整理,及时上报县创文办审查建档,完善创建档案资料。

3、加大投入力度。县财政局要将创建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拿出专项资金用于创建工作,为创建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保障。各部门要对照《实施方案》进行全面排查,对需要财政投入的项目,认真测算建设规模和资金投入情况;能与现有建设项目衔接的,按照原定投入渠道,尽快落实资金,抓紧组织实施;未纳入建设计划的,要尽快提出项目申请报告,及时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审定。

创建健康乡镇实施方案范文2

一、对成员部门目标任务进行调整。机构改革后,有关部门职能有所调整,为此,重新修订了《区国家卫生城市(城区)创建实施方案》,对相关部门承担的任务目标进行了重新划分,使之职责任务更明确。

二、筹备春季爱国卫生活动。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区春季统一灭鼠活动通知》和《关于开展第31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购买了灭蚊蝇药品及灭鼠药品,目前各单位正在领取。随后将对行政机关、学校、医院、宾馆、车站、自来水厂、垃圾中转站等全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进行投放。

三、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区广播电台引进了健康教育栏目《养生之道》,已播出8期;电视台健康频道《健康视点》已播出4期;4月3日,结合第70个世界卫生日(4月7日)和第31个爱国卫生月(每年4月),在洺洲广场开展了卫生城市创建、健康教育、春季疾病防控等多合一宣传活动。

四、督导有关部门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按照《区国家卫生城市(城区)创建实施方案》要求,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网格化管理”、清理垃圾杂物、整治城乡结合部、开展值班巡查、加强环卫基础设施维护、实施“门前五包”责任制、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强化扬尘污染管控等工作。

五、强力督促省暗访问题整改。我区老大难问题——中原市场3号肉食类大棚经营环境差问题被省卫生暗访组提出整改后,我们多次组织市场监督局、临洺关镇等有关部门进行督促整改,现已通过市卫生督导组验收。

创建健康乡镇实施方案范文3

一、指导思想

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建设的总体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责任,完善食品药品监管长效机制,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秩序,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药品、医疗器械等领域的安全示范创建工作,使全县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落实更加到位,监管体制更加科学,城乡监管更加均衡,技术支撑更加高效,应急处置更加得力,公众健康意识更加普及,辖区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零发生,特殊药品零流弊。

三、创建任务

(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

1、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切实提高责任意识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乡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方案,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各乡镇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的管理,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正常运转,充分发挥其“安全哨所”的作用,保障监管站做到7个有:有一间办公室、有一块“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标牌、有一套工作制度上墙、有一套开展工作的文件资料(工作计划、方案、总结、工作档案等)、有一个文件柜、有一台工作用电脑、有一块固定宣传栏(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加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协管队伍建设。各乡镇要确定1名副科级干部任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站长,并至少推荐2名以上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报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备案),具体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的协管工作,掌握安全动态。在各行政村至少聘请1名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信息员(由乡镇监管站批准,报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具体负责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搜集、上报、巡查、宣传等工作。监管站每年需组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食品药品诚信评价体系建设

1、强化食品药品安全质量追溯。加强食品药品企业安全首责意识教育,督促企业完善内部质量管理制度,餐饮服务单位、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药品零售企业100%建立并实施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帐登记制度,实现产品质量追溯(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

2、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量化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药品使用单位以及餐饮服务单位、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档案,完善信用分类标准,开展动态信用等级评定,建档率和信用等级评定率100%;实施“健康餐桌”工程,实行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县城中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乡镇以上学校食堂实行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其中80%以上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寄宿制学校食堂达到B级以上单位标准(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

3、推行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设施,进一步提高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实现“十个有”规范化管理要求。即:有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有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员,有合格的水源,有从业人员培训体检合格登记本,有专用食品储藏仓库,有专用留样冰箱,有专用洗涤池,有索票索证和进货台账,有应急处理机制,有食品安全教育课程(责任单位:县文化教育局)。

4、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结合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医疗机构药库、药房规范化管理机制,设立药事管理机构,积极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乡镇以上医疗机构药库、药房100%符合规范化建设要求(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县卫生局)。

5、开展重点单位示范创建工作。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十百千”工程,开展餐饮服务示范店、示范街和规范化管理“小餐饮”单位的创建活动。创建省级以上餐饮服务示范街1条,省级以上餐饮服务示范单位10家,规范化管理“小餐饮”单位10家(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

(三)技术支撑能力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

1、加强食品药品快速检验能力建设。按照《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县级食品药品快检室项目建设及评估办法》要求,完善食品药品快速检验室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初筛快检能力,有效开展日常监督抽验和便民快速检验工作(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

2、加大食品药品抽验力度。完成上级下达的监督抽验任务,药品监督性抽验阳性率、餐饮服务食品抽验合格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

3、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制度,健全县级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品滥用)监测机构,在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民营医院设立监测点,实施区域负责制,落实专人按月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及药物滥用监测报告,并做好分析评价工作,及时预防、控制和减少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完成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320份/百万人,其中新的、严重的不良反应报告数达到15%,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达70份/百万人(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县卫生局)。

(四)食品药品信息化监管体系建设

1、加强药品电子监管。积极融入国家、省“数字药监”工程,认真抓好与上级电子监管平台的对接工作,形成涵盖“四品一械”安全领域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电子监管平台,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化监管水平。辖区内药品经营环节基药核注核销率100%;药品批发企业“两码合一、数据实时上传”的覆盖率100%;“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登陆使用率达到月均15人次以上;乡镇以上卫生医疗机构药品实行计算机管理,并与监管部门实现数据对接,达到乡镇以上药品零售企业、使用单位电子监管覆盖率80%以上(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县卫生局)。

2、完善信息平台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地理信息系统等现有信息平台建设,保证网络运转畅通,电子地图标识全面、清楚、准确,规定的企业数据上传真实、充足、及时,方便公众网上查询(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

3、发挥电子政务作用。通过政务网站平台,公布行政许可条件、程序及相关服务信息,实行网上电子审批;对违法失信企业实施的“黄牌警告”、“黑名单”等失信惩戒信息做到定期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

(五)行政执法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1、加强执法队伍和执法装备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对食品药品监管设备、装备所需经费给予保障,将食品药品抽验和执法办案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年度监管经费增长率达到当地财政支出增长率;加强食品药品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食药监局)。

2、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联合治理协作机制。建立公安、工商、质监、卫生、邮政等多部门联合治理协作机制,加大对重大案件的查办力度,增强执法权威,提高执法效能,确保各类案件调查、处理、移送及投诉举报回复率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相关单位)。

3、加大食品药品日常监管。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原料采购、制作加工、清洗消毒、食品储藏等全过程的日常监督检查,强化对卤制品、凉菜等高风险食品的抽检力度,加强重大会议及活动期间的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及时排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大对国家基本药物、特殊药品、保健品、化妆品采购、储存、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落实,不断提高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监督检查不留盲区(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

4、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季节变换、特殊时间节点和上级有关要求,适时组织开展重点区域、重要时段、重点品种等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查处食品无证经营、非法添加、违法加工、使用地沟油等违法违规行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辖区内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的督查,有力确保各项安全制度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食品药品监管相关单位)。

5、深化药械市场整顿。以规范药械市场秩序,保障药械安全为目标,继续深化药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各类药械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加大基本药物全品种监督抽验力度,保障基本药物使用安全;加强违法药械广告监测,落实违法广告案件移送制度,规范药械广告宣传行为(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县工商局、县公安局)。

6、强化食品药品应急处置管理。建立完善突发重大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和风险预警制度,适时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演练工作,有效构建以县级指挥中心为支撑,相关监管单位为基础,上下联动、反应快速、指挥通畅、预警有效、处置有力的应急管理体系,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相关单位)。

(六)构建饮食用药安全群防群治新机制

1、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充分利用各种媒介,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示范县创建信息及“六个一”活动,营造“健康饮食,合理用药”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公众树立食品药品安全观念和消费方式,增强饮食用药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参与食品药品监管,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县广电局)。

2、加强企业帮扶和从业人员培训。充分发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政策和技术优势,制定实施服务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开展好对重点企业的帮扶服务,促进食品、医药经济持续发展。加强食品药品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其诚信守法和安全意识,提高业务水平。从业人员培训率100%(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

4、发挥食品药品“两员”协管作用。以整合优化、加强培训为手段,对食品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队伍进行优化、培训和管理,并将其工作业绩考核同“以奖代补”结合起来,真正发挥好“两员”队伍作用。“两员”年度接受培训比例达到80%(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食药监局)。

(七)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全面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和县直创建职能部门、乡镇政府与各行政村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联动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由县政府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职能部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有关单位)。

四、创建步骤

创建工作结合本县食品药品机构改革工作进程,从2013年7月起,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7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部署,落实创建目标和具体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召开专题会议,建立健全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多渠道、广范围宣传创建示范县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3月底前):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创建工作职责分工,将创建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指标细化,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全面组织实施。县政府办、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项创建任务的落实进行检查监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3、自查整改阶段(2014年5月底前):各乡镇、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创建标准,开展查漏补缺。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局评估方案,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查找并组织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提高创建成效。

4、迎评迎检阶段(2014年6月底前):完成创建材料的整理、汇编以及现场等各项准备工作,迎接考评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人家”幸福工程的有效组成,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突出工作重点,精心安排部署,做到组织领导到位、人员经费到位、目标任务到位。

(二)营造舆论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及时报道创建工作的动态和取得的成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创建健康乡镇实施方案范文4

《方案》指出,绿色中药材产业示范园建设依托中药材产业聚集发展基地,以大新镇、李兴镇、倪邱镇、宫集镇为中心,建设绿色中药材产业示范园,辐射周边乡镇,推动绿色中药材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逐步打造省级绿色道地中药材生产基地,力争到2020年,带动中药材面积达30万亩。

绿色中药材产业示范园建设,必须符合国家中药材产业发展政策,制定完善的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总体规模不少于1万亩;要在科学合理制定好园区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的基础上,配套完善绿色中药材产业示范园的基础设施,增强中药材生产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保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够及时入驻。

示范园注重知名品牌创建:坚持市场导向,大力发展名优药材品种及有临床特色中成药原料药材品种,鼓励申报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识中药材产品,提升中药材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示范园加强产业联合体培育:积极组建产、学、研、贸一体化的绿色中药材产业联合体,推行“龙头企业+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能人大户+贫困户”等模式,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示范园积极推进产业化经营:鼓励中药材种植、初加工、营销等大户和企业延伸产业链,培育中药材与创意园林、生态药膳与健康休闲相结合的新型业态。

政府设立扶持资金:县财政每年设立一定规模的中药材园区种植专项扶持资金,对经批准新建的绿色中药材产业示范园进行扶持。

对审验合格的示范园内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所需资金,给予补助。

对示范园内中药材种植200亩以上的大户或企业,从当年种植中药材开始起,第1至3年每年每亩补助600元,第4至5年每年每亩补助400元。

对示范园内中药材种植大户或企业参与中药材保险给予每年每亩保险费30%补贴,对其从事中药材生产发展贷款所产生的利息给予50%的补贴。

创建健康乡镇实施方案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联系点为切入点,加强农村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指导和监督农村食品经营主体自律经营,强化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农村经济和谐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联系点活动,发挥诚信经营主体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村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到今年_月底前在乡镇建成一批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联系点,____年底前在行政村建成一批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联系点。

三、组织领导

全市系统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联系点工作,由市局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并决定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消保科、市场分局、办公室、法规科、财基科、人教科、商广科、企监科、外资科、公平交易分局、企业注册分局、监察室、信息中心、消委办、市个私协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机构。工作机构办公室设在消保科,负责具体创建工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步骤

(一)____年_月至_月__日为宣传发动和各县市区工调查摸底阶段。通过调查摸底,全面了解农村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各县市区工商局于_月__日前将乡镇(行政村)食品经营主体调查摸底表以电子邮件方式上报市局消保科。

(二)____年_月__日至____年__月底为全面创建阶段。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村食品经营主体自愿申请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联系点,严格按标准(具体见*工商消字[____]___号)、分步骤开展创建活动。

____年__月,为第一批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联系点进行公示和授牌。各县市区工商局必须于____年_月__日前将本地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第一批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联系点申报表、备案表报市局消保科。第一批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联系点具体名额,由各县市区工商局根据乡镇食品经营主体摸底情况确定后,报市局审批,每个乡镇不得少于一个联系点。

____年__月,为第二批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联系点进行公示和授牌。此阶段工作,待第一批创建工作结束后,市局根据各单位上报的行政村食品经营主体情况确定创建名额及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____年__月为总结验收阶段。各县市区工商局要按照要求,在____年__月底前,做好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联系点的总结工作,市局将在此基础上做好检查总结工作,并迎接省局的检查验收。

五、申报程序

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联系点由农村食品经营者自愿申请,经申请者所在地工商所、县级工商局审查后,报市局审核,由市局公示和命名,市局报省工商局备案后,省工商局将统一向国家工商总局备案。牌匾由市局统一制作,由县级工商局为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联系点授牌。

市局和各县市区工商局每年要对公示和授牌的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联系点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复核,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保留或取消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联系点资格。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联系点如发生经销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的,应立即取消联系点资格,并向社会公示,报市局、省局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工商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和新闻媒体的协作配合,加大经营主体和消费者的参与力度,把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联系点活动作为加强农村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的重要措施来抓,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消保机构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市场等职能机构要密切配合,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标准,确保质量。要坚持自愿申请、培育指导与定期复核相结合,严格标准,从严审查,定期复核,确保质量。要坚持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联系点活动与查处打击制假售假工作相结合,切实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创建健康乡镇实施方案范文6

一、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效控制工业污染

(一)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把好建设项目审批关。我局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与各经济职能部门的协调与配合,严格把好环保审批关。对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坚决落实国家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避免企业在钢铁、电解铝、水泥等行业的盲目投资,注重引导和鼓励工业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有效控制新污染。同时结合污染减排工作,严格建设项目准入条件,将总量控制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性条件,新建项目应具备“两个高”、“两个低”即“高产值、高税利、低污染、低耗能”条件,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的项目建设。2014年至今我局共出具项目环保初审意见37份,办理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77项,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100%。

(二)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开展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专项清查,制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项清理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清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开展验收清理检查工作。对2009年至2011年立项的195个项目进行排查,加大对工程建设项目环评批复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有力推进“三同时”工作开展。重点对化工、冶炼、钢铁、电镀、印染、造纸、矿山开采等重污染行业、石板材加工企业、以及处于饮用水源周边等敏感区域的项目进行清理整顿,对长期以试生产为名不进行验收或未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违法建设项目进行查处,提高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率。2014年上半年我局共督促办理项目竣工验收30家。

(三)实施清洁生产,淘汰落后产能。加大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督促力度,对列入2011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10家(4家暂缓,6家应完成审核报告编制)加强现场检查指导,目前有4家企业通过评估,审核报告已通过专家复审;列入2014年第一批清洁生产审核的8家企业(4家暂缓,4家应完成审核报告编制)中,有2家已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并提交上级部门审核。同时,积极配合县经贸局和所在地乡镇,督促企业实施节能降耗、减污,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加大对2011年关停的5家年产1万吨以下的废纸造纸企业的检查频次,防止恢复生产。

二、持续强化整改,抓好创模复核迎检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迎检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梳理创模复查省级预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和《2014年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迎检重点任务分解表》中未达标的指标,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有效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创模通过复核验收。通过强化整改,我县46家重点企业整理完善了企业环保档案,加强了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清洁生产整改,规范了排污口建设及其标志牌,改善了厂区环境和周边卫生,做到了“五个一”迎检工作要求;对国控、省控企业和重金属、危废等重中之重的企业按要求制作了企业环保简介展板。同时,对塘坂饮用水源地加大巡查和监测频次,巩固提升了塘坂饮用水源地周边环境质量,确保在迎检期间无污染隐患现象出现。加大环保创模宣传,在县城主干道张贴环保创模宣传罗马旗500面,利用各企事业单位LED屏滚动播放创模标语,设置12面公益广告灯箱和2面大型公益广告宣传牌,并在县有线电视台播放创模广告片及宣传口号,开设“生态、你我共建”栏目,并发动环保志愿者在县城主干道沿途宣传环境保护相关知识。“6.5”世界环境日期间,举办了以“生态”为主题的书画摄影展,组织300名环保志愿者上街发放环保创模宣传材料,营造了深厚的创模迎检氛围。6月18日,环保部专家组对我县7家重点企业环境管理情况和2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情况进行了抽查,专家组对我县的创模复检工作表示了高度肯定,我县顺利通过复核验收检查。

三、加强敖江流域水环境整治,切实保证饮用水安全

(一)加密水源地监察、监测。加大环境监察力度,利用日常检查和双休日对塘坂库区周边环境实施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加密水源地监测频次,适时掌控水源水质变化状况,确保塘坂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

(二)强化石材加工业污染整治。一是推进石板材工业集中区建设。为提升石材园区治理水平,牵头组织县经贸局和相关乡镇以及企业业主代表先后到泉州南安和宁德古田考察学习石材污染治理先进技术,形成我县建筑饰面石材加工园区废水处理方案。上半年,丹阳镇、蓼沿乡先后委托省环保设计院编写设计石材集中园区污水处理技术方案和设计图纸,丹阳镇率先开展征地和工程招标等前期工作,现已动工建设。在此试点建设基础上,全面铺开另外三个石材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建设进度,争取今年内全面完成集中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提升我县石材行业污染治理水平。二是加强堆渣场的建设。丹阳镇虎山堆渣场拦渣坝已全面加固,拦渣坝主坝增高3米工程已完成。堆渣场周边排水沟已建成,确保不渗漏、不溃坝,完成防地质灾害评估并经县国土局审批。蓼沿乡赤南岗堆渣场和溪东堆渣场完成地质灾害性评估,现已按评估要求开展建设,目前基本上能按要求建设。三是加强石材废渣清理工作。建立废渣“统一清运,定点堆放”模式。督促蓼沿、丹阳两个石板材重点乡镇分别组建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3家专业清渣公司,由清渣公司负责将产生的废干渣清运到指定的堆渣场。加强对石材废渣运输车辆的管理,要求清渣公司规范清渣,实现净车出厂,杜绝清渣过程中的滴、撒、漏等二次污染发生。同时加强对沿江、沿溪、沿路两侧以及河道乱堆放的石材废料、废渣的清理,并组织人员对清理后的场地覆土绿化。对现有石材堆渣场进行了全面检查,要求所在地乡镇对堆渣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要求进行规范建设。

(三)狠抓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严格按照《县畜禽养殖布局规划》、《县畜牧业2010-2015年发展规划》及《县敖江流域及饮用水源的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禁养区内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开展搬迁、关闭、拆除、清理工作。目前,我县塘坂水库、山仔水库汇水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已全面拆除关闭。为了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我县加大了宣传力度,加强禁养区内巡查监管,防止已拆除的养猪场出现回潮。

四、整治违法排污企业,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从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出发,认真受理群众对环境问题的投诉件,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今年1-6月份共受理各类污染投诉133件,其中处理上级批办件8件,处理“12345”受理件97件,处理“12369”受理件28件,做到有诉必查,依法处理,及时反馈。同时,结合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迎检,抓住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了“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陆源溢油风险防范大检查”、“涉镉排放企业专项检查”、“湖库型饮用水源地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2014年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核与辐射安全大检查”、“铅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环保核查”、“县城餐饮业油烟整治”等9个专项执法检查,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327人次,车辆356车次,检查企业816厂次,对存在环境问题的75家企业下达了环境监察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对10家违法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共处罚金10万元,对6家企业实施了拉闸停电措施,有效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有力地排除了环境安全隐患。中高期间,对娱乐业、建筑工地午夜间施工扰民问题,加大查处力度,确保县城各考场周边无噪声超标活动。

五、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全力推进生态创建

(一)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2011年长龙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工程及2014年东岱镇、官坂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基本上能按序时进度推进:其中,长龙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于3月份动工,预计9月底可全面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东岱、官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已完成垃圾中转站主体工程。官坂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已开工建设,东岱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将于近期开工建设,预计都能在10月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二)有序推进生态乡(镇)、村创建工作。根据省、市生态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下达了2014年县“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任务,通过举办全县生态创建动员及培训会议和生态创建工作推进会,指导和推进敖江、江南、东岱、安凯、官坂、黄岐、晓沃、马鼻、潘渡等10个乡镇进行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琯头、东湖、筱埕、苔录、下宫、坑园、浦口等7个乡镇进行省级生态乡镇创建,67个村进行市级生态村创建。为确保国家级和省级生态乡镇创建任务的完成,解决作为硬件指标的乡镇污水处理厂问题,我局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补助,上半年为苔菉、黄岐、安凯、筱埕、浦口、坑园等6个乡镇及坑园镇下园、下屿村和晓澳镇百胜村的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申请了补助资金890万元。同时,积极为各乡镇联系专业环保公司编制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施方案、可研报告并聘请专家出具评审意见。完成了10个乡镇的环境规划的编制和评审,至此,全县22个乡镇有18个乡镇已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其余4个乡镇的规划文本正在修订中。市级生态村已进入申报材料的审核阶段,拟申报的81个村已上报创建材料,准备迎接市级验收。拟申报的10个国家级和7个省级生态乡镇正在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创建前期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