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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医疗保障内部管理制度范文1
一、补助原则
(一)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国家公务员实行医疗补助。
(二)医疗补助的水平要与经济发展水平和省级财政的负担能力相适应。
(三)保证原有合理的医疗保障水平不降低,并随经济发展有所提高。
二、适用范围
本实施意见适用于以下各类在杭省级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一)符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规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二)经批准列入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三)列入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党群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各派和工商联机关以及经批准列入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其他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四)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三、管理部门
省劳动保障厅和省财政厅共同负责省级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管理工作,省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负责省级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经办业务。
省地方税务、卫生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省级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管理工作。
四、经费来源和使用
按规定需要的省级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由省财政列入当年财政预算,按月核拨给省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用于公务员的门诊医疗补助和住院医疗补助。
(一)门诊医疗补助:用于补助超过一定数额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个人账户当年资金不足支付部分,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和公务员个人按比例分担,在职人员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80%,个人自付20%;退休人员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85%,个人自付15%;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95%,个人自付5%。
一个年度内,按比例个人自付的门诊医疗费用,在职人员超过1500元和退休人员超过1200元以上部分,由用人单位给予补助,其中在职人员补助90%,退休人员补助95%。
(二)住院医疗补助:用于补助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
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个人账户当年资金不足支付部分,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和公务员个人按比例分担,在职人员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80%,个人自付20%;退休人员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85%,个人自付15%;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由公务员医疗补助支付95%,个人自付5%。
一个年度内,个人自付以下三项医疗费用之和,在职人员超过1000元和退休人员超过800元以上部分,由用人单位给予补助:
1.按比例自付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
2.按比例自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共付段的医疗费用;
3.按比例自付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五、经费结算
(一)公务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住院医疗、门诊医疗费用中应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的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按月向省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结算;公务员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应当由个人支付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直接向公务员收取。
省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应当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申报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核,不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二)公务员长期驻外工作或居住外地的,在驻地或居住地附近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属于医疗补助经费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定期向省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报销。
六、经费管理与监督
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单独建账、单独管理,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开核算。
省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审计制度。省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指导、考核与监督管理;财政部门要制定医疗补助经费的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并加强财政专户管理,监督检查补助经费的分配和使用;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医疗补助经费的审计。
用人单位要切实加强管理,指定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公务员医疗费用报销的管理和审核工作。
七、其他单位的医疗补助
(一)在杭由省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实行医疗补助。具体单位和人员由省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共同审核,其医疗补助经费由省财政部门按单位收支预算情况统筹核定。
其他单位可参照省级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对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实行医疗补助,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解决。确需省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代管医疗补助资金的,其所需经费由省劳动保障、财政部门统一核定预缴比例,由省地方税务部门按月征收。代管的医疗补助资金,按年结清,年度内有结余的,留作下一年度使用;年度内不足的,由用人单位按实补足。
(二)在杭部属单位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属于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范围的,执行省级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补助经费按原渠道解决,由用人单位管理。确需省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代管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的,按省级其他单位的管理办法处理。
八、其他
药店医疗保障内部管理制度范文2
上半年,我县的社会保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局领导及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以贯彻落实省、市、县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和年初制定的一二五工作目标(一个确保、两个重点、五个建立即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抓住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扩面工作这两个重点;建立社会保险业务运行、资金支撑、信息服务、监督检查和内部管理等五大体系)为主要内容,以保障职工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一)社保扩面情况:
1、养老保险:1-5月份,全县企业新增参保人员650人,其中首次参保523人;减少196人,其中退休88人;外地转入6人。净增454人,完成市下达任务的90.8%,到5月底,全县企业共参保人数12875人,其中在职10343人,离退休2532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新增67人,其中首次参保12人;减少64人,其中退休33人。到5月底,共参保人员8541人,其中在职6917人,离退休1624人。
2、医疗保险:1-5月份,全县新参保人数281人,完成市下达任务的40%,到5月底全县共参加医疗保险人员14448人,其中在职参保11112人,退休人员参保3336人。
3、工伤保险:至5月底全县工伤参保人数9572人。
(二)基金收支情况(1-5月份):
1、基本养老保险收支情况
(1)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共收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621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1616万元),完成年度任务2770万元的58.5%;支出基金1211万元(其中基本养老金支出1122万元),当年结余410万元,累计结余2200万元。基金支付能力达到10.43个月。
(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共收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1219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1214万元),完成年度任务3016万元的40.4%;支出基金1261万元(其中基本养老金支出1218万元),当年结余-42万元,累计结余1029万元。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共发生利息收入0万元,支出12万元(其中基本养老金0万元,退保金12万元),当年结余-12万元,累计结余28万元。
3、后备基金(地方养老保险金)
发生利息收入0万元,支出7万元,当年结余-7万元,累计结余1206万元。
4、基本医疗保险
共收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551万元(其中统筹保险费收入356万元),支出基金529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239万元),当年结余22万元(其中统筹基金结余117万元,个人帐户结余-95万元(主要支付05年度的医疗费用)),累计结余2300万元。其中统筹基金2113万元),个人帐户结余187万元。
5、工伤保险
共收取工伤保险费20万元,支出基金1万元,当年结余19万元,累计结余161万元。
6、特殊人员医疗保险
该险种包括离休人员医疗保障基金、副县以上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基金、特殊照顾人员医疗保障基金、伤残人员医疗保障基金等。
1-5月份共收取特殊人员医疗保障基金100万元,支出基金56万元,当年结余44万元,累计结余71万元。
7、大病救助医疗保险
共收取大病救助医疗保险19万元,支出基金29万元,当年结余-10万元,累计结余220万元。
8、公务员医疗补助
共收取公务员医疗补助86万元,支出基金90万元,当年结余-4万元,累计结余68万元。
9、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共收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282万元,支出97万元,当年结余185万元,累计结余477万元。
到目前为止,总累计结余资金7760万元。
二、主要采取工作措施:
(一)、加大确保力度,巩固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成果
全面推进养老保险费全收全支,是推进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进程,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2006年在全面实现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基础上,把着力点放在规范发放上来。做到四个规范,即:规范数据库资料,规范业务流程,规范稽核办法,规范发放职责。进一步夯实了社会化发放基础,上半年,全县继续巩固社保机构直接发放、银行和邮寄等多种社会化发放方式,极大地方便了离退休人员就近领取养老金。上半年还及时落实增资政策,按照泰人劳社〔2006〕2号文件精神,周密安排,精心准备,认真细致做好这次增资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专职人员加班加点,多方筹措资金,及时为离退休人员办理正常增资,仅一个星期时间,己为全县4640名符合条件增资的离退休人员人平月增资50元,增资额达28万多元,做到了不漏一人、不错一分,确保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提标、增资工作按时发放到位,保证了国家政策落实到每个离退休职工身上。
(二)、维护职工权益,狠抓扩面续保不放松
社保经办机构积极主动参与、支持和配合企业改革顺利进行。对那些己参保的企业,主动介入做工作,确认参保职工个人帐户的记录和个人缴费年限。首先做好离退休人员测算剥离工作,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从根本上解决离退休人员的老有所养问题。同时,做好内退、下岗、买断职工的续保工作,解决好因企业改制而导致参保职工中断养老保险缴费、养老保险关系接续不上的问题。上半年还完成了企业社会保险费的登记、申报工作,完善了社会保险数据库。通过全体干部的全面宣传和动员,到5月底,全县续保人数40人。
(三)、开展专项稽核,防止虚报冒领
一是做好2006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和人员的核对工作,向所有参保企业下发了通知,对企业自查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严格实行“三对照”,即将企业职工工资花名册与参保职工个人缴费核定表进行核对,查企业所有职工是否参加养老保险,有无漏保或隐瞒职工人数的现象;查看企业职工工资发放表和工资年报表,将企业工资总额及职工个人实际收入与申报缴费工资进行核对,查是否有少、漏报和隐瞒上报缴费工资总额的行为;将企业离退休人数与社保机构离退休人员花名册进行核对,查有无虚报冒领养老金的行为。三是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工作,协同医疗科到各定点机构检查53次。查处5起违规医疗案件,追回医保基金2万元,审核扣除各定点医疗机构违规127627.50元。四是完成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发、换证工作和供养人员健康申报稽核工作,共稽核供养人员260人,已做认证172人,死亡5人,从2006.4起暂停发放供养人员95人(7人在2006年之前已暂停),月暂停发放金额20675元。配合养老保险科做好退休人员因死亡未报多领养老金16人次,共计23165元。
(四)、医疗保险顺利开展。一是重抓医疗费用审核。认真审核参保人员的医药费用报销,组织人员到相关医疗单位去进行查实医药费用,避免了不合理的报销,保证了医疗保险基金的公平、合理使用,维护广大参保职工的医疗保障权益,确保参保患者住院费用能够及时报销。1-5月份,共结算报销住院费用400人次。二是加强对三家医院、三家中心卫生院和六家定点药店进行的用药审核和拔付业务审核,审核人次63734。三是全面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报工作。到5月底,全县共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97390人,共结算报销住院费用605人次,送报494.425万元,实报25万元,核减金额397万元。
(五)、加强基础管理,规范业务工作
按照省下发的《湖北省社会保险基础管理系统建设规划》,全县下大气力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的业务运行、资金支撑、信息服务、监督检查、社会化服务、内部管理等六大体系。一是进一步完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基金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主动加强与财政、审计部门的联系,达到基金收支存运转通畅的目标。二是加强了各种台帐的管理,做好基金财务对帐日清月结。三是做好了与地税的核定,对帐衔接工作,实现了企业主动到劳动保险经办机构登记、申报、核定社会保险费,由企业主动到地税部门缴费的良性运转。四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章制度,杜绝了新的挤占挪用基金问题。五是进一步理顺社保机构与财政、监察、审计、银行、税务部门的业务关系,搞好协调配合,确保六个环节的衔接和资金的畅通运转。六是积极争取政府和财政部门理解和支持,合理合法地解决了本机构的经费,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在基础管理方面,进一步规范了对参保单位的帐、表、卡、册的管理,上半年个人帐户分配率、记入率、对帐率均达到100%。
(六)、开展文明创建,提高整体素质
抓住社保办理服务大厅建成投入使用这一契机,按照三优文明窗口标准,积极开展优质服务窗动,不断完善服务大厅前台窗口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树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良好形象。全体工作人员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八荣八耻”的具体要求,紧密联系社会保险工作实际,认真查摆改善发展环境、改进机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整改,树立社会保险部门诚实守信、依法行政、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服务优良的良好形象,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政治业务素质明显提高,机关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得到全面加强。
半年来,通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社会保险各项工作基本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为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扩面工作进展不快;全县社区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开展;网络建设尚待开拓等等。这些问题都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尽快加以解决。下半年,各要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内容加大工作落实力度,为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继续努力,按照一二三的工作思路,着重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个重点即抓住扩面工作的重点。按照《条例》要求继续做好养扩面工作。重点抓好改制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员工的养老保险登记、申报工作。做好失业人员断保职工的续保工作,以扩面促征缴;充分发挥《泰顺县个体劳动者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出台的优势,不断加大基本医疗保险的扩面工作,大力开拓新的稳定的社会保障资金来源渠道,增强社会保障的支撑能力。
药店医疗保障内部管理制度范文3
[关键词] 高校医疗管理 改革对策 医疗管理现状
目前我国高校的医疗卫生机构是以各高校自身的师生员工为固定服务对象的特殊医疗保健机构,行政管理上大多隶属于学校后勤管理处,业务上受地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随着医疗保健制度改革的逐步到位和后勤服务社会化进程的加快,高校医疗卫生机构面临着新的挑战,高校内部各项改革已冲破了高校原有体制下形成的依附学校而存在的各项福利的机构和制度,社会化服务理念使得原寄生在学校的后勤体制重新按照市场经济运作规则而逐步实现社会化。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深人发展,高校内部各项改革已冲破了高校原有体制下形成的依附学校而存在的各项福利的机构和制度,社会化服务理念使得原寄生在学校的后勤体制重新按照市场经济运作规则而逐步实现社会化。
一、高校医疗管理的现状
高校医疗机构作为公共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和社会在防治疾病、保护和促进青年学生健康方面的重要机构。它承担着国家的职责,为广大青年学生健康服务,对学生生活环境进行监督、对学生的膳食进行指导,社会公众要求它做好广大教职工、学生的各种常见病的防治工作。目前我国高校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主要是两方面。一方面,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增强体质,培养学生卫生行为和习惯。另一方面,对全校师生员工实行医疗保健,为他们提供健康服务,发挥初级医院的作用。就这两大职责看,两者完成得都不理想。因此,学校卫生还是一个薄弱环节,亟待在深化改革的新世纪有所突破,这是影响我国民族素质和国家兴衰的大事。
1.医疗机构现状与学校人员结构变化的矛盾
高校校医院都是其所属学校在建校初期根据当时学校现状而设置的,医院用房、医务人员和设备配置与高校规模的快速扩大极不相适应。近年来,随着高校教职工离退休高峰期的临近,有的高校离退人员占全校教职工总数的30%以上,这部分老同志由于多年来积劳成疾,身体状况欠佳,他们需要一种较好的医疗环境。而另外一部分的中青年教师身体则大都处在亚健康状态,突发病和疑难病例呈上升趋势,医务工作人员长期处于高度紧张工作局面。
2.医务人员业务水平与医学科学发展的矛盾
高校医务工作人员基本上长期处在满负荷门诊压力之下,仅凭原有知识及经验接诊病人。学校尚未做出一个较为完善的医务人员进修培养计划,有的医务人员从到医院工作一直到离退几十年都没有一次进修学习机会,观念陈旧,知识老化,手段落后。医院对于引人急需的骨干医生缺乏主动权,而由学校统一考虑能否调人。现有医务人员面对医学科学快速发展,新医学知识不断发现,而医学科学与其他科学渗透结合的趋势以及不断更换的新药品,新设备和新的检查手段显然缺乏及时的学习和掌握。医务人员每天面对应接不暇的病人,只有采取能诊就诊,不能诊就转到社会医院,没有时间和机会开展必要会诊和聘请有关专家作学术交流,以更新现有医务人员的知识结构提高学术水平。
3.医疗费用长期处在赤字运行
近年来,高校规模不断扩大,享受学校公费医疗的人员也逐渐增多。加上人口趋于老龄化,癌症重症病人不断增加,以及医院自身管理方面的漏洞,导致学校医疗费用逐年提高且长期处在赤字运行。另外,医疗费用人均支出数与人均拨款数相差悬殊也导致了医疗费用的超支,其中人数日益增多的离、退休人员的人均医疗费支出数与拨款不足显得尤为突出。
二、对高校医疗管理进行改革的对策
改革的目的应当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强化学校的卫生工作,使学校卫生工作真正融于各项教育工作之中;另一方面,使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有更广阔的生存发展空间,为达到这样的目的,改革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人员管理
改革分配制度,提高职工工作积极性。收入分配上要按照绩效优先、按劳分配、兼顾公平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理顺关系,实行按岗定薪,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灵活多样的分配激励机制。要真正拉开分配档次,对医院发展负有重大责任的管理岗位和关键技术岗位,可以实行年薪制和协议工资制。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制约机制和激励机制。表现在分配制度方面,真正体现多劳多得、按劳分配、绩效挂钩、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使职工劳有所得、功有所偿、过有所罚,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实施合同管理和竞争上岗,技术职务实行评聘分开。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加大改革力度,使职工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促进人员优胜劣汰和自由流动。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医务人员要端正思想,以过硬的本领、熟练的技术、优质的服务去面对病人。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生活节奏的加快、工作学习压力的增加,大学生的心理疾病的发病率越来越高,教职工对心理保健的需求也不断提高。这就要求医生在治疗患者生理疾病的同时,要加强医患沟通,注重开展心理疏导,进行高层次的心灵沟通,更好地提高校医院的信誉。
2.网络管理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医疗卫生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数字化及医院数字化必将成为现代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的主要方向。应该对学校享受公费医疗的教职工建立健康信息卡,以及完整有效的电子病历监控体系。从而杜绝一人享受公费医疗全家受益等现象,防止药品浪费和流失。高校医院还需要加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充分利用、整合现有资源,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信息网络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卫生执法监督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构筑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防护屏障。这就要求不断拓宽业务范围,因病施治,合理用药,提高病人对校医院的信任感。
3.药品管理
药房管理是整个医院经济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医院经济管理好坏的关键。由于实行了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公费医疗逐步取消,与个人经济利益挂钩的比例增大,加上校园外的许多医院、诊所、药店的竞争,使得师生员工对药品的价格十分敏感。所以,应狠抓药品质量关和价格关,合理控制进口药、合资药,使药品结构趋于合理,从而降低卫生资源的消耗。购药时根据日常的销售量及病人的用药特点,少量多批,减少积压库存。降低药品价格是降低医药费超支的最有效措施。高校医院采购药品时,对不同厂家同类药品的药价、出厂日期、采购费用进行对比,堵截校外医药市场的“侵入”,加大药品采购的管理监督力度,药品尽可能集中招标采购,提高药品采购透明度,降低药品价格,减少不合理的医药费用负担,以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和维护学校、医院、患者的利益。
4.医疗制度管理
建立统一的医疗保障模式,对医疗经费实行统筹安排,将平时不具有可保性的门诊费用实行个人自付,对门诊以外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公费医疗拨款经费和学生所交医疗保费按照一定比例报销,超出部分可申请救助基金。这样既可减少医疗资源和经费的滥用,又可以形成大学生内部的合作,高校应完善转诊制度,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监控和医院的财务监管,严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和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的制度。建立健全责任人事故依法追究机制,加强管理,诚信经营,向管理要效益,在竞争中求发展。医院要通过改革,规范岗位责任制,规范管理制度,规范收费制度,规范各项技术操作规程,规范行医行为,提倡高尚的医德医风,用科学管理塑造医院的崭新面貌,从而增加对校内外患者的吸引力。
5.财务管理
首先,针对目前大学生公费医疗紧张的情况,高校医院的财务应该合理筹划。一是要保障高校教职工的基本医疗,同时又要将这种保障水平控制在政府和单位可以承受的范围;二是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模式,单位与职工共同缴费,将大学生医疗也纳入社会保障范畴,提高大学生的医疗保障水平。三是减少医疗资源浪费,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和监督。与定点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费用支付方式、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协商,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防止重复无效用药、大处方的现象。
其次,减少浪费,增收节支。高校医院的职工要以崭新的主人翁姿态细心管理和经营校医院。高校医院的资产及卫生责任区划片包干,具体到人,制定资产损坏赔偿制度,节约一滴水、一度电。加强内部管理,以预防保健为中心,防治结合,对重大疾病做到早发现、早治疗,以降低因预防不及时所导致重大疾病发生后的巨额医药费支出。
最后,严格医疗费报销审批制度。教职工所患疾病校内医院可以治愈的,应先在校内就诊,校内医院无法治愈的疑难杂症,经校医签发转诊单后,到校外就医的费用按规定报销;未经校医允许,患者自行转院治疗的不给报销。在报销过程中,相关人员要严格把关。
高校医院的财务管理形式逐渐由单一的会计核算形式向多元化的会计管理及成本核算形式发展。因此,以财务管理为突破口,加强财务核算和控制,规范医疗资源和医疗费用,抑制浪费。通过上述管理的加强,也必然更好地发挥高校医院的职能。
三、小结
高校医疗机构是为高校社区师生员工服务的卫生机构,其最终目的是稳定教学秩序、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高校医院的职能主要体现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高校医疗保健机构规程》两个文件中。要实现高校卫生机构的职能,必须加强对高校医院的管理。特别是扩招后学生人数增加,医疗成本增加,削弱了原有高校学生公费医疗政策的保障功能,因而对高校医院的管理变得尤为重要。本文论述了目前高校医疗管理的现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革的对策,对今后高校医疗管理的发展大有裨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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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医疗保障内部管理制度范文4
一、 对我县农村卫生工作的基本估价
近年来,我县农村卫生事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的工作方针,以建立覆盖全县人民医疗卫生基本制度为目标,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为着力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责任,坚持城乡统筹,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我县农村卫生事业协调发展。
(一)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得到加强,服务条件有了较大改善。近年来,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紧紧抓住国家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不断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着力改善医疗卫生条件,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就医需求。一是服务网络基本实现了全覆盖。我县有县级医院2家,乡镇卫生院27家,民营医院3家,村(社区)卫生室531个(已建成规范化卫生室255所),个体诊所12家,药品零售企业270多家,县乡公立医院有病床718张。县乡两级医疗机构有在编人员896人(其中乡镇卫生院405人),有卫生技术人员768人(其中乡镇387人)。医务人员中大学本科137人,专科419人,中专220人;获高级职称的21人,中级职称180人,初级职称428人。基本形成了以县城为中心,乡镇卫生院为主体,村级卫生室为基础,民营诊所为补充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极大地方便和满足了广大群众的就医需求,基本解决了农村群众看病难的问题。二是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初步统计,近年来各级争取中央、省、地专项资金8000多万元,用于改善业务用房、新增设备、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农村改厕、配置急救车等。县乡村医疗卫生条件得到了不断改善。
(二)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医技水平和服务质量有了较大提高。一是全面加强医疗卫生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采取开展“医院管理年”等活动,采用在岗培训、选送进修和开展乡村医生培训等措施,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对职工进行了业务水平提升和医德医风教育。二是全面加强了医疗质量管理。全县医疗机构不断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了各项质控措施,制定了医疗服务考评标准,并将服务质量与个人工资挂钩,严格实行考核奖惩,确保了医疗安全,促进了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三是实施了乡镇卫生院医疗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了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XX年,制定下发了《思南县医疗机构绩效工资考核办法》,乡镇卫生院院长实行聘任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职工实行全员聘用制,人员工资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由于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医技水平和服务质量,就诊人员不断增加,业务收入不断提升。据初步统计,全县27个乡镇医院中,中心集镇卫生院年营业额超100万元的,约占乡镇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顺利推进,医疗保障能力不断提高。新农合工作自XX年开始在我县推行以来,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坚持以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为着力点,制定了《思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相继成立了县合医局和乡镇合医站。工作中强化宣传动员,创新工作机制,完善监督体系,促进了我县新农合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全县新农合参合率逐年稳步提高,补偿方案不断优化,补偿标准稳步提升,农民群众受益面持续扩大,保障能力显著增强。5年来,农村参合率由77%逐年提高到95%,累计筹资33988余万元(其中个人筹资4989余万元)。累计就诊134.43万人次,其中住院统筹14万人次,医疗费用31874.23万元(截止XX年5月),总报补金额达17919.15万元,报补率达56%以上。大病住院补偿封顶线由原来的4万元调整为6万元,实行了个人账户过渡到门诊报补,建立了新农合与民政医疗救助制度的无缝衔接机制,完善了农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使参合农民重大疾病补助总额得到不断提高,极大地解决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民生工程得到进一步落实,合作医疗的优越性得到了进一步体现,社会和谐得到进一步促进。
(四)公共卫生工作扎实推进,基本卫生服务均等化成效显著。县政府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认真履行公共卫生职责,加强卫生健康宣传教育,构建了县、乡、村三级防疫网络。一是建立了疫情报告制度。各医疗机构对发现的法定乙类传染病病例(如对麻诊、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等)及时报告。二是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县乡(镇)医院分别开设了肠道专科门诊,加强对外环境的监测,对报告的麻疹病人进行了个案调查。认真开展以“甲流”为重点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各乡镇卫生院按照“甲流”防控预案的整体要求设立了隔热门诊室,购置了相应的仪器设备及医疗消毒药液,有效地防止了传染病的传播。三是计划免疫工作得到强化。县人民政府认真部署,强化责任,规范接种门诊建设,免疫工作有序推进。四是妇幼保健工作稳步推进。结合农村“降消”项目的实施,县乡卫生院把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不放松,切实开展产前健康检查和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建立了妇幼保健和孕产妇管理系统,为妇幼保健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五是强化职业病防治工作。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重点对水泥、砖瓦、化工等重点企业负责人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制定和落实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开展对企业职业卫生的专项监督检查和整治。如今年已经开展了全县洁具行业生产企业职业卫生专项整治,加大对造成职业中毒的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的处罚。六是开展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加强对精神病及慢性病人的救治和管理。各乡镇卫生院对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健康体检服务,并对精神病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筛查,建立了“一病一卡一上报”制度,适时开展家庭随访。
(五)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农村食药市场得到有效净化。在食品卫生安全方面,一是加强对从事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二是加强对食品市场的检查,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近3年来,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7000户次,罚款1万余元。此外,通过聘请药品协管员、信息员和加大对遍布全县农村的药店、村卫生室规范化药房的建设,并依法打击游医、药贩。近3年来立案查处各类非法行医案件4起,取缔非法行医场所2个、人员4人,没收医疗器械120件、药品780盒,罚款1.5万元。通过一系列的监督检查,有效地净化了农村的食品、药品市场,促进了农村食品、药品的安全。
(六)医药购销体系和乡村医疗机构管理不断创新,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得以体现。为了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县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积极落实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关政策,严格按照《贵州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XX年版)》,将国家规定的307种和省里增加的110种药品品种作为我县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品。从今年3月10起,县乡镇卫生院药品统一实行网上采购和零差率销售,构建了有效的农村医疗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降低了患者的医疗成本。药品供应制度的改革,保证了药品质量,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药品采供中间环节,降低了药品价格。据测算,药品实行网上采购和零差率销售后,使药品价格较以前下降了15%左右。为了进一步彰显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建立和完善了政府补偿机制,保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乡镇卫生院的正常运转,各级财政对乡镇卫生院按照药品价额的15%予以补助。
(七)强化环境治理,农村爱卫工作蓬勃开展。一是加强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重点以学校、托幼机构、村寨为重点,采取上卫生知识课、专题会议、发放宣传资料、广播电视、黑板橱窗等形式对传染病的预防进行广泛宣传,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和疾病防控能力。二是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各乡镇结合新农村建设,把改厕和环境卫生整治作为重点来抓。自XX年以来,共改厕6000余户,各乡镇集镇所在地和县乡新农村示范点都聘请了清洁员,建立了卫生保洁制度,实行了垃圾集中处理,有效地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农村卫生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县农村卫生队伍,呈现出青黄不接的现象。一是学历、职称偏低,年龄老化。目前我县405名乡镇医务人员中,还有中专及以下学历132人,中级职称只有49人,初级还占199人,489名村医中50岁以上的有178人,县妇幼中心44人中48岁以上就有28人。二是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有待提高。调研中我们了解到,绝大部分乡镇都因为人手紧缺,经费紧张,无力安排医务人员外出培训学习,造成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难以提高。个别医务人员,特别是村医职业道德不高,乱开药方、使用过期药品、套取合作医疗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缺编严重。按XX年全县编制总数1069人,都还差173人,永远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目前有杨家坳乡、长坝乡、香坝乡、板桥乡、兴隆乡、亭子坝乡、思林乡、东华乡、枫芸乡等乡镇医务人员现有人员不足10人。县卫生监督所缺编缺员10余个。正常工作难以开展。据统计,县两家医院自聘人员225人,目前乡镇自聘人员有154人,如果按照现在的标准1.4‰的比例计算,乡镇卫生院目前缺编缺员在400人左右。由于人手不够,一些医务人员一兼多岗,部分医院的有关科室无法运行,设备闲置。群众“看病难”的问题还客观存在。
(二)宣传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随着农村医疗体制的改革,政府出台了很多惠民政策,如不加大宣传力度,群众难以知晓,结果“惠民”就“会不到民”。调研中了解到,部分边远山区群众对新农合政策还不够了解,只知道乡村干部在收钱,医院药品实行零差额、妇女住院分娩实行全免费、医院药物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网上采购,群众知晓率就更低了,这些都影响着民心工程的落实,更影响了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
(三)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经费筹集难。一是相当部分农民认为自己身体很健康,没有生病,缴了也是打水漂,有的认为自己已参加企业的保险或学生保险或其他商业保险,所以不愿参加合作医疗。二是有的干部工作方法简单,工作不扎实,缺乏与农户沟通。有的没有主动上门,而是等待群众上门缴纳,不注意协调合作医疗服务、管理与农民的利益关系。三是由于宣传不到位,大部分群众对从个人账户过渡到门诊统筹理解不够,加之每年的缴费都有所增加,有种不信任感。
(四)财政投入还相对不足。我县对卫生事业的投入虽然逐年增加,但与周边县市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特别是公共卫生、医疗机构及其他方面的事业经费基数偏低,增加缓慢。一是乡镇医务人员同时承担着农村预防和保健等日常公共卫生管理职能,工作任务繁重,由于乡镇卫生院空编缺员现象严重,大部分乡镇卫生院不得不自己出资临聘人员,负荷较重。二是县合医报补监督面大,全县有540个医疗报补单位(其中村卫生室489个),还加对外地住院报补的核查,行政成本的增加,导致经费紧张。县卫生监督所负责全县5000余个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000余个公共经营场所和50多所寄宿制学校的监管任务,经费尤显不足。三是部分医疗单位因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欠账大,如文家店、三道水、县人民医院等。
(五)村级卫生室的监管工作需进一步加强。由于村医素质的参差不齐,乡镇合管站管理能力跟不上(大部分属“门外汉”,非专业人士),加上“天高皇帝远”,他们在从事医疗卫生工作中难免出现这样那样问题。调研中发现,存在过期药品、合医报补缺乏真实性、缺乏基本医疗急救措施等。
三、建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加大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相关政策和制度的宣传,进一步加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宣传,加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药物网上采购和零差率政策的宣传,加强大病救助政策的宣传。加强“降消”项目政策的宣传。二是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的宣传。三是加强健康教育的宣传。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政策法律的知晓度,不断增强广大经营者遵章守法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
(二)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针对全县医疗机构严重缺编缺员实际,特别是边远乡镇卫生院,一是重新核定编制,要按照现在的标准,以1.4‰的比例把编制核定到各乡镇卫生院和县城医院。二是引进人才,到大专院校招录大中专毕业生到我县各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三是深化医疗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制,制定优惠政策,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使人才引进留得住。四是加大技术培训,提升医务人员业务能力。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一是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力度,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二是加大新农合资金报补监管力度,避免新农合资金的流失。三是加大基本药物制度和零差率销售的监管工作。
(四)重视和加强中医药事业和民营医院的发展。中医药是中华民族在与疾病长期斗争过程中积累的宝贵财富,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人类健康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长期以来,我县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得到上级主管部门肯定和认可,XX年被评为全国中医工作示范县。我们要举全县之力,给予重视和扶持。民营医院是公立医院的补充,是医疗体制改革的内容之一,是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必然,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政策和资金上给予大力扶持,让民营医院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