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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工作调研报告范文1
关键词:水土保持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实践教学体系
经过多年的不断探索和尝试,特别是经过国家重点示范校的重点建设,我们构建了更加符合高职水土保持专业人才培养特色,工学结合的“校站合作,项目代训”人才培养模式,并进行了该模式实践教学保障的初步探讨,有效地保证了教学的规范性和长效性,使其更具实践性和可操作性。
一、高职水土保持专业人才培养现状
学校由于受到经费的限制,从现有教学模式来看,呈现出重理论轻实践的现象;从甘肃人才培养的需求来看,教师数量偏少,双师型的青年教师比例偏低,师资队伍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师资队伍不能满足教学的要求;教学实践过程中,本专业的课程设置表现出了与时展的不相适应性,课程体系设计落后,教学过程设计中,对课程之间的衔接考虑不全面、不系统,学生学到的知识只是简单的累加,课程之间缺乏有效的衔接和融会贯通,导致实践教学内容不能满足行业对人才的要求;水土保持教育从教学体系、实践体系等方面,表现出了人才培养与行业对人才需求的不适应,这种不适应导致了学生的就业困难和行业的人才缺乏,造成人才培养实践教学与就业脱节。
二、高职水土保持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
通过对行业岗位群能力要求的分析,结合水土保持行业工作的特殊性,以行业生产过程为导向,以课内教学和专项训练为基础,以项目代训或仿真式综合实训为切入点,我们构建了真正实现以工程项目和生产任务为主,体现工作过程导向的“校站合作、项目代训”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实践教学体系,如图1所示。具体做法是第一、二学期学习文化基础课、专业基础课,课程进行单项技能训练;第三、四、五三个学期学习专业课,课程进行单项训练,同时依据水土保持站(行)等单位的生产要求,进行校站(行)合作,以水保(治沙)站具体生产(工程)项目(任务)为依托,在生产的关键时期,采取工作实践形式进行综合实训或仿真实训完成项目代训;最后一学期进行顶岗实习。
“校站合作,项目代训”工学结合人才培养的核心内容是实践教学,实践教学的核心是综合实训和顶岗实习。单项训练在校内实训基地进行,综合实训主要是通过仿真实训(校内实训基地)和具体生产(工程)项目(校外实训基地)的任务驱动方式来完成。结合水保(治沙)站的具体生产(工程)项目、生产季节来确定实训时间和实训内容,学生根据自己的特长选取实训项目,统一选派专业教师和水保(治沙)站的技术专家共同指导学生,直接参与生产(工程)项目(任务)的实施,完成综合实训任务,如图1所示。
顶岗实习安排在第六学期进行,校站结合,以站为主,直接将学生选派到相关水保(治沙)站,聘用行业技术人员、选派教师共同完成对学生综合实践能力的指导和考核,做到顶岗实训有计划,学生有岗位,考核有标准,管理有方法。
三、人才培养模式解决的主要问题
从以往教学模式来看,学校由于受到经费的限制,呈现出重理论轻实践的现象。具体表现为重视第一课堂教学,轻视第二课堂对学生素质的培养和潜能的开发以及个性的发展;注重理论学习和知识传授,轻视素质和技能的培养。这些问题的出现与实习实验等实践教学环节较少有关,一是表现为实验空间场所小,仪器设备不足,从而导致学生动手机会较少;二是实践基地较少,运行费用高,不能根据专业的需求安排足量的外业实践,使整个培养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
通过与用人单位共同建立实训基地,解决了学生实践教学的场地和经费的问题,聘请用人单位的行业专家为兼职教师,解决了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顶岗实习安排在第六学期,承接实习、就业双重任务,时间接点具备延续性,创造了就业空间,缩短了企业再次培训周期,减少了学生试用期环节,真正收到了学校、企业、学生“二赢”效果。
四、高职水土保持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实践教学保障体系
1.制度保障。“校站合作、项目代训”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核心是实践教学,根据水土保持专业的职业岗位群与专业培养目标,以满足行业企业各岗位对水土保持专业人才职业能力的需求为原则,以行业企业职业岗位群为主线,以职业岗位需求知识为主要教学内容,突出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构建基于水土保持岗位工作过程的实践教学体系保障机制,实践教学体系制度保障机制。
以专业技能单项实训为基础,以项目代训或“仿真”综合实训为切入点,以校站合作顶岗实习为突破口,形成“三级456”实践教学体系。
(1)单项技能训练。教、学、练、做四环节一体化。在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单项技能训练采用“教、学、练、做四环节一体化”的教学模式,使教师的讲、学生的学、练、做四合一,采用“边教边学、边学边练、边练边做”的方式开展教学,贯穿于单项技能训练全过程中。
(2)综合实训。实训教学任务化、实训内容项目化、实训过程规范化、实训结果成果化、实训目标能力化,“五化”实现项目代训。实训教学任务化:按照具体的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实训教师下达实训任务,填写实训任务书,学生带着任务进行实训,以实现项目代训,获得技能。实训内容项目化:结合水土保持(治沙)站的具体生产(工程)项目或仿真项目,按生产季节来确定实训内容和时间,完成项目代训。实训过程规范化:实训过程参照专业资格证书的要求和行业专业规范要求进行训练。实训结果成果化:明确实训的成果形式和内容,实训结束时,一定形成实习的阶段成果或完整成果,从而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的成就感,并用具体的成果进行学生的实训效果评价和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实训目标能力化:实训目标明确并突出培养相关职业工作岗位领域的核心能力。
(3)顶岗实习。兼职教师导师制、专任教师责任制、顶岗单位月报制、顶岗学生周记制、关键节点考核制、成绩评定标准制,六环节制度化。兼职教师导师制:每个顶岗实习的学生都由行业企业根据实习岗位,选定一位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兼职教师)担任学生实习导师,进行技术指导。专任教师责任制:专业教研室根据学生特长和实习意向,选定实习单位,确定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学生的实习指导,毕业论文或顶岗实结的撰写工作。顶岗单位月报制:顶岗单位每月向学院(系)填表传真通报实习学生的顶岗情况,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的具体表现,发现问题及时与学院责任教师沟通解决。顶岗学生周记制:顶岗学生每周填写学院统一印制的顶岗实习记录手册中的顶岗实习记录表,记录一周的顶岗实习内容和工作体会,便于顶岗学生及时总结,并作为实习结束时成绩评定的依据之一。关键节点考核制:兼职教师在项目关键点对顶岗实习学生进行考核。按照项目开发的不同阶段,兼职教师将项目开发划分为若干个关键节点,一般2-4个。实习学生每完成一个节点的任务,兼职教师将对学生进行考核,作为学生顶岗实习成绩评定的重要依据。成绩评定双元制:顶岗实习学生成绩评定由兼职教师和责任教师双方分别打分,综合评定。兼职教师依据兼职教师指导书和节点考核成绩对学生做出评定,学校责任教师依据责任教师任务书、学生顶岗实习手册中的学生周记、总结等内容对学生做出评价,严格按照过程管理进行考核。
2.教学内容改革。根据调研报告,确定水土保持专业的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方案目标是以实践方式完成水土保持专业的教学标准,按照“校站合作,项目代训”的人才培养模式构建目标,具体要求是:通过森林植物调查、植物环境调查分析、工程测量技术培养学生的综合调查能力;通过水文基础课程、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水土保持监测技术等培养学生的监测技术能力;通过干旱区造林技术、土地荒漠化治理技术、水土保持工程技术、水流域综合治理技术等培养学生的综合治理技术能力;通过水土保持规划设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制图等培养学生的设计技术能力。最后,通过顶岗实习,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能力。
3.校企合作保障。聘请行业企业专家组成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研制课程标准、开发教材,研制校企双重管理制度和考核标准,根据专业建设需要,定期邀请行业企业一线专家到学院进行座谈,做学术报告和技能指导等,共同商议专业建设与发展。
4.教学团队保障。为保证与“校站合作,项目代训”人才培养模式相适应的水土保持专业人才培养的顺利实施,必须优化师资结构,打造一支专业素质过硬、德才兼备的教学团队,通过重点建设,“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90%,对青年教师的培养,通过下企业锻炼参与生产项目和参加专业建设研讨会等方式提高综合素质。聘用了24名行业的技术专家、22名技术能手为兼职教师。
5.实验实训条件保障。扩建了土壤实训室,新建水工监测与水流测控实训室、自动气象站、水土保持规划设计实训室、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综合模拟实训室等4个实训室。校站合作,新建水土流失治理、荒漠化监测与防治等2个生产性校外实训基地。新建校外顶岗实习基地20个,使校外实训基地总数达到30个,为学生完成半年以上的顶岗实习创造良好的条件。
“校站合作,项目代训”人才培养模式突破了传统教学模式,突出了实践教学,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岗位针对性更加突出,能力目标更清晰,专业的人才培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通过实践教学系统训练,学生操作技能扎实,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明显提高,学生能把所学知识贯穿起来,灵活运用到实践过程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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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工作调研报告范文2
XXX市矿场资源丰富,前期矿山资源开采相对粗放、无序,导致生态环境破坏相对严重,生态修复起步晚、进程相对滞后。目前矿山生态修复的方法有稳定化处理法(包括物理、化学方法)和生物修复法(直接植被、覆土植被)两大类。现阶段主要采用的是物理方法与生物修复法结合方式进行,首先在生态重建的前期,采取物理方法对场地的稳定性处理、后采取熟土覆盖、采矿场的填埋等方式创造生态修复条件,后期采取生物修复法进行植树种草等方式进行植被恢复。我市矿山大多采取最简单、成本最低的直接植被或直接覆土植被的方法进行生态修复,其中直接植被成活率低,恢复时间较长,一般需要10-20年,覆土植被成活率高,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常见生态修复方法,更易被大多数矿山企业采纳。
一、调研我市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开展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矿山修复和综合整治力度,建立市级领导巡山责任制,市级领导定期、不定期逐矿实地检查,将矿山生态该修复列为全市34项重点工作之一,建立了矿山修复及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实地调研、听取专题汇报、安排部署工作,深入解剖问题,破解整治难题。出台了《XXX市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做到责任到人,跟踪到位和落实到位,市有关局委落实分包县(市、区)督导制度,实行驻地督导、捆绑问责。全面落实“三级”包矿、“两级”包片责任制,实现无死角管控,开展联合督查,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持续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效。
按照“取缔关闭一批、停产整治一批、修复绿化一批”思路,实行露天矿山“一矿一策”,分类治理。目前,我市共有73座露天矿山,其中有23座处于原始地貌未开采,6座在生产,44座停产进行生态修复整治。采取覆土植被方式现已完成10座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完成治理非法开采、关闭及废弃露天矿山50处;对全市55处采矿废石废渣等固体废弃物,通过移除、覆土绿化、浇水喷淋等方式进行综合治理,已完成治理27处;全市共完成恢复治理面积3.1万余亩,植树290.5万余株,累计投入3.67亿元;对短期内无法综合利用的废石废渣,特别是煤矸石山,开展环境影响和安全评估,坚决防止环境污染、土地损毁和产生安全隐患。
(二)取得的成效
我市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其中,XXX县实施“区内修复、区外补偿”双轨制,要求所有持证生产矿山矿区内无条件修复,矿区外延500米无条件修复。同时常绿树种必须在80%以上,成活率必须在70%以上。目前已累计完成恢复治理(含生态补偿区)2.16万亩,植树200余万株,其中区内修复523亩,无主坑口修复632亩,区外补偿20452亩,区内和无主坑口修复率85.2%。XXX县坚持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中,按照“谁开采、谁保护”“边开采、边治理”原则,督促企业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地质保护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等要求,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主体责任,对全县14座持证矿山进行综合治理,总治理面积2406亩,植树14.86万株,硬化道路1020米,投入资金4900万元。通过铁腕治矿、铁腕治污,全县矿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2019年4月21日,“生态文明媒体行”采访团到我市进行专题报道,27家媒体已累计刊发各类正面宣传报道200多篇。4月29日,省自然资源厅在我市召开现场会,来自14个地市和72个县(市、区)的202余名代表到XXX县、XXX县进行现场观摩,对我市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二、矿山生态修复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矿山生态修复是一个长期、漫长的过程,目前存在问题较多,主要有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历史欠账多。处于停产整治的露天矿山较多,在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等方面,历史欠账过多。
(二)整治资金不足。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矿山企业积极性不高,只有少数上规模、有实力的矿山企业能积极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多数矿山企业整治速度缓慢。因历史原因还有很多无主矿山需要属地政府来“买单”,市、县、乡政府财力有限,治理投资短缺,严重影响了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
(三)破解难题办法少。大部分县(市、区)对无责任主体的露天矿山的治理还存在畏难情绪,整治模式和资金来源单一,缺乏对新机制、新模式的探索和创新。由于人、财、物等因素制约,相关职能部门的人员配备和技术装备无法满足矿山整治工作的新需求,矿山地质环境监管工作的制度化、信息化和社会化等有待提高和完善。
三、对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的建议
(一)加快整治进度。督促停产整治及其它有责任主体的露天矿山企业按照“一矿一策”整治方案,及时完成整治任务。同时,打造一批矿山治理与修复示范基地,将我市废弃矿山打捆申报一批国家、省级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争取政策,通过示范性综合整治,新增一批林地、耕地。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各属地按照“一县一策”加快推进矿山生态环境修复绿化工作,最大限度减少裸露地面,增加绿化面积,减少和抑制矿山扬尘。
(二)拓宽资金渠道。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对废弃无主矿山,整治资金需求列入市、县财政预算。二是增加土地收益注入。将废弃露天矿山治理与土地复垦挂钩,使矿山废弃地复垦成林地、耕地和建设用地,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土地收益优先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三是撬动社会资本。鼓励单位和个人进行废弃矿山环境治理,凡被批准治理立项的单位和个人,优先享有土地使用权,并减免与矿山治理有关的收费项目,本着“谁修复、谁收益”的原则,配套制定鼓励投资的优惠政策。四是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及时、足额收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加强审计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水土保持工作调研报告范文3
一、基本情况
××水利局现有独立核算单位***个,其中科级事业单位***个,企业单位1个;
现有正式职工20**人,其中干部***人,固定工***人,合同工1***人,集体工***人;
现有离退休人员***人,专业技术人员***人,其中高级工程师6人,工程师***人,初级职称***人;
有管理运行人员1***人,综合经营人员***人(包括工程局、招待所、水电站),其他***人;
有本科以上学历***人,大专学历***人,中专学历***人,高中以下学历1***人。
水管单位现有职工1***人,其中科级干部***人,一般干部***人,工人1***人;
专业技术人员***人。
二、主要工作职能
(一)负责《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统一管理全区水政水资源工作和取水许可制度的实施,负责组织水资源的调查、监督和水资源费的征收工作;
负责灌区用水计划和水资源规划及节水规划的组织实施和节水型社会的建立。
(三)组织制订全区水利发展规划,主管全区河道、水库、渠道、机井和行洪、蓄洪、河流、工程维护及工程保护区的滩涂地的综合治理与开发。
(四)主管全区防汛、抗旱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的抗旱防汛工作。
(五)负责全区农村人畜饮水、乡镇供水和农村卫生改水工作及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工作。
(六)负责地表水供水水源建设和水环境保护等工作。
(七)负责地方水电站的建设与管理。
(八)组织申请各渠道用于水利建设的各项资金,配合政府制定有关水利建设财务、投资政策及价格并组织实施;
监督实施水利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九)主管全区的水土保持工作。
(十)负责管理全区水利工程项目审查申报、水利科技、经济技术合作、水利科研技术推广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规划编制、审查、申报水利工程的勘测设计施工等。
(十二)负责水利职工队伍建设,编制职工教育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
三、存在的问题
1、各水管单位的性质划分尚不明晰,权责尚不明确,公益性、准公益性和非公益性事务并存,单位自主权范围有限,因而普遍缺乏利益激励和风险约束机制。
2、由于种种原因,使水利系统各事业单位人员增长过快,人员总量过剩,结构性人才缺乏,导致单位经济负担重,管理成本高,工作效率低。
3、投入不足,公益性工程损耗和维护管理费用没有补偿渠道和来源。
4、管理粗放,工程设施配套建设滞后,老化失修严重,效益衰减;
水价没有按成本核定,收取困难,自身造血功能不足,部分单位经费困难,出现亏损,人员工资难以保证。
5、目前参照执行的企业参保政策很不适应事业单位的参保实际。
四、意见和建议
1、确定水管单位的定性并将公益性人员的工资纳入财政预算
根据国家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结合凉州区水利系统的特点,将水利系统各单位明确划分为公益性、准公益性和非公益性三类单位。对水管单位中的水库、防汛、抗旱、水土保持、水行政执法职能机构定性为纯公益性单位;
对既承担公益性任务,又具有经营性功能的水管单位定性为准公益性单位;
对水利发电、城市或农村供水的水管单位定性为非公益性单位。定性为纯公益性的单位或机构的人员定编后其工资和其它费用纳入财政预算。水利系统的其它单位(如电站等)非公益性单位改革后将面临各种税收等负担,难以维持正常的生产,政府应给予这些单位优惠政策。
2、老职工提前退休
这次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竞争上岗。由于历史的原因和各种因素造成的结果,一部分老、弱、伤、残等职工无论在年龄、身体、文化素养、能力等各方面都属于单位内部的弱势群体,无法与年轻职工在同一起点上竞争上岗。因此,这部分职工能否按照武威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武市事改办[20**]001号《关于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中退休人员工资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提前退休。或者放宽到男年满55周岁且工作年满30年的干部、工人一律提前退休;
女满50周岁的干部(或女满48岁的工人),且工作年满20年,经本人申请,可提前退休,作为改革时分流人员的一种途径。
3、定岗定编
水利系统的岗位编制可根据水利部和财政部20**年五月颁发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试点)定职能、定编制、定岗位。但是我区水利系统多年来为政府分担就业压力,接纳了大量的复退军人和大中专学生,人员严重超编,人浮于事,给水管单位的运行管理造成了很大压力。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借这次改革,按照上述《定岗标准》,对水利系统各单位进行全面定岗核编,并在今后适当控制水利系统人员的无序膨胀,使水利系统逐步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为我区的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4、参保人员退休后社保部门只发给其基本养老金,其它补贴、补助以及参保人员亡故后其遗属的生活困难补助均由单位自己补足,没有真正实行参保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增加了单位的负担,也不利于这部分人的管理。为了保障事业单位职工各项保险政策的落实,应尽快制定出台事业单位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政策,建立适合事业单位及人员缴费的基数依据,进一步规范参保程序,确保参保人员的医疗、工伤、失业等相关保险的落实和退休后各项费用及参保人员亡故后其遗属的生活困难补助等均由保险部门发放,实行社会化管理,从根本上解决事业单位的后顾之忧。
5、实行水务一体化
一是水务一体化是水资源特性所决定的。水是一种动态资源,无论天上水、地表水、地下水都是互相转化、互相补充、循环往复的,是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只有对资源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调配、统一管理,才能更好地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更好地解决城乡供水、生态用水水资源和水环境问题,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客观的水情使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不可能自然发生。优化配置就会有机会成本,而很少有人会心甘情愿地放弃自身或本地利益。所以,必须通过法律的、经济的、技术的、行政的手段,对水资源进行宏观调控和合理分配。同时要实现水资源的效用最大化,必须实行水务一体化,树立水权观念,培育水市场,把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与国民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有机结合起来。二是水务一体化是一次管理体制的改革。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证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水利向社会经济各方面提供服务。必须从水利从属于农业的传统观念中走出来,实行水务一体化管理是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是职能的划分、各种关系的整合,不能把建立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理解为水利部门在扩大地盘和势力范围,充分认识这一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而推动水务一体化的进程,使有限的水资源更好地为国民经济服务。三是水务一体化要不断提高管水的整体功能。水务一体化是实现资源水利的客观要求。要打破城乡分离、部门分割、水量水质脱节的管理模式,从而达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这是必然趋势。水务一体化是科学的、是全新的水务管理理念。是符合水资源客观规律的管理体制改革,它代表水利发展方向,必将充满生机和活力。
6、建立改革领导机构
水土保持工作调研报告范文4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风走了”为你整理了这篇人大关于饮用水源地实施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人大关于饮用水源地实施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
按照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近期县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汇同生态环保、水利等部门相关人员,通过现场调研、座谈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全县饮用水源地保护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现将调研情况及思考建议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一直坚持把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饮用水源地保护的整体规划、项目设施建设、监控管理和综合整治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
1、精心编制规划。
根据《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湖南饮用水源地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制定了江华瑶族自治县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域划分实施意见,明确了全县饮用水源地保护思想,通过按规定分级划分饮用水源保护区,有效推动了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开展。
全县共设立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1个,乡镇“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9个,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10个。我县还划定了乡镇“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3个(蔚竹口乡、大锡乡、大石桥乡)、村级“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7个,正在划定村级“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5个。目前,还有湘江乡、界牌乡、桥市乡等3个乡镇政府所在地供水人口或规模未达到“千吨万人”或“千人以上”要求,暂未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根据近三年的水质监测结果,鱼塘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Ⅱ类标准,水质状况稳定、良好,符合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标准;县境内的涔天河水库上游1000米、东西河汇合处2个水质监测断面水质均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Ⅱ类标准,水质状况稳定、良好。农村饮用水水质达到国家标准;乡镇8个“千吨万人”(除桥头铺外)饮用水取水点从2019年开始开展监测,监测结果显示8个取水点水质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Ⅱ类标准。
2、加快设施建设。一是完成县城鱼塘坡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作。增设点位牌1处,区界牌6处,宣传警示牌31处;在一级保护区内修建河提护坡70米,修建沿河围挡2600米;制定了《江华瑶族自治县鱼塘坡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威胁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演练活动,全面提高环保工作人员因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二是对乡镇9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标志牌统一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进行排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小圩壮族乡、白芒营镇重新按照标准制作标识标牌;对人为活动较频繁的白芒营镇饮用水水源地设置围栏围挡四百多米。
3、强化排查整治。在2019年问题排查的基础设上,为有效防止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污染,保障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水质,特制定了《江华县2020年集中式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工作方案》。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是否存在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水上餐饮;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洗衣等影响水质的人为活动;排污口、畜禽养殖场、工业企业;有无水源保护宣传牌,一级保护区是否需要围挡等5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排查。经排查,完成白芒营镇、小圩壮族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存在标识标牌不完善,白芒营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需要隔离围挡等方面的整改工作;另外,对大路铺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有渔船,沱江镇鱼塘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有洗衣洗菜等现象进行了交办,要求乡镇立行立改,强化监督;对沱江镇鱼塘坡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一个小型养鸭场,进行拆除整改。
3、做实日常保护。一是开展日常巡河。大力推行河长制,建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行政首长负责制,成立饮用水源保护监督管理机构,严格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执法,及时发现、清除饮水安全隐患,严肃处理威胁饮水安全的违法行为。二是开展水质监测。按要求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并对枯水期及丰水期实施加密监测,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上报监测结果,并向社会公开。三是开展日常保洁。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日常保洁工作,清扫周边垃圾,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4、注重宣传教育。以贯彻落实《江华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湖南省饮用水水源条例》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在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开展入户宣传。在县城饮用水取水点沱江镇鱼塘坡和县城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涔天河镇聂家寨村召开饮用水源保护座谈会,入户发放《湖南省饮用水水源条例》等宣传资料2500余本;二是下乡镇开展专项宣传。在沱江镇、涛圩镇、水口镇、码市镇宣传《江华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由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联合县科协、县检察院、涔天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等单位走进沱江镇、水口镇、涛圩镇、码市镇等四个乡镇开展专项宣传,重点普及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知识,提升公民对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意识。三是开展执法案卷比赛和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知识竞赛活动。通过贯彻落实执法案卷比赛和《江华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知识竞赛,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水平,提升保护生态环境的力度。
5、强化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公开,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开设专栏,及时公开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清单、整治进展情况,并公示水质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存在的问题
整体来看,我县饮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保障了大部分群众的饮水安全,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1、存在水源地环境污染隐患。个别饮用水水源源保护区周边有农田和耕地,存在农业面源污染隐患。少数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存在生活源污染隐患。如大路铺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内有下车村、隔河村等3个自然村落。自然村落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可能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影响水源水质。
2、存在供水安全隐患。乡镇“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标牌、界桩、界牌以及隔离防护设施有缺失现象。部分乡镇供水点水源地地理位置较为偏僻,缺乏监控设备设施以及专门管理人员,供水安全存在漏洞。
3、少数水源点水量不足。调研发现,白芒营、大石桥等乡镇供水水量已不能满足供水要求。如白芒营镇设计取水规模为3000吨/天,实际每小时需供水200吨,即日需水量已达4800吨,超采严重,秋冬干旱季节几乎断流,水量严重不足,导致饮用水源地取水量不能满足居民用水要求。如码市雷公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量也无法满足供水需要。如水口新镇水源地保护范围樟佑冲河段有龙潭电站 ,电站发电期间影响水厂供水量。
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尚不完全。部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困难,尤其是部分饮用水水源地取水类型为地下水,覆盖面大,划分难度大。同时,划分方案编制以及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资金不足。
三、对策建议
饮用水安全是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是人民健康和乡镇发展的关键。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提出以下建议。
1、增强各级各部门水源保护意识,形成良好的水源保护氛围。
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电视等新闻媒介进行《水法》、《湖南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江华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宣传,强化公众的资源、环境、生态意识,提高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自觉性,让人民群众懂得保护水环境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
2、加快推进饮用水源地问题整改。
按照“一地一策”“一厂一策”推进饮用水源地问题整改。对水源地周围零散生活污染源进行治理,禁止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治理农业源污染,强化农药化肥使用管理,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炸鱼、毒鱼、游泳;对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养殖场、水电站进行清理退出(如水口龙潭电站要尽快达成协议、收购清理),以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加强水源地保护区及其周边的基础设施建设,按要求建设一级、二级保护区标识牌、警示牌、界桩、界牌,一级保护区建设隔离防护设施等。乡镇要加强自来水厂的运行监督管理,保证广大群众饮水安全。
3、加强饮用水源地属地日常监管。
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各乡镇需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日常监管。强化重点项目的施工管理以及林业、水土保持等生态工程建设,抓好天然林保护、封山育林和小流域治理等工程,禁止乱砍滥伐、河道乱采乱挖等行为,增加水源涵养量,对影响水质安全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4、加快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
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划定乡镇及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完善水源地保护的基础设施。一是对千人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点全面实施水源保护区划定,为饮用水源点保护工作提供依据。二是进一步科学规划、调整优化饮用水源地的划定,确保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
水土保持工作调研报告范文5
【关键词】:能源开发;生态保护;对策建议
Abstract: Yulin is one ofChina's most important emerging energy chemical base, but its energy development and ecological protection is not synchronized. This has done great harm to the local ecological environment. In this article we will analyzethe ecologicalproblems inYulin and offer some suggestions for your reference.
Key words: energy development, ecological protection, suggestions
中图分类号:TU98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前言
榆林的矿产资源十分丰富,被业内誉为中国的科威特,有世界七大煤田之一的神府煤田,有我国陆上探明的最大整装气田,煤炭、天然气、石油、岩盐组合配置良好,开发潜力巨大,是21世纪中国的能源接续地,是正在建设的国家能源化工基地,是西气东输、西电东送、西煤东运的重要源头,由此可见榆林的能源开发的重要性。但是,随着能源重化工基地的规划建设,环境负荷不断增加,生态退化和环境污染问题已成为制约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发展的主要矛盾。这是与我国建设生态文明、美丽中国的发展战略相违背的,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所以对榆林地区能源开发中的环境保护问题进行探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以下内容将对榆林能源开发当中的生态保护进行简要的分析,并根据作者多年的实践经验,提出相应的建议,仅供参考。
2生态环境现状
由于能源开发当中生态保护的滞后,不仅导致榆林当地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而且还带来了矿山地质灾害,另外生态环境的破坏也严重阻碍了当地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可持续性发展。
2.1 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
能源开发过程中导致了环境的污染和生态破坏,这表现在大气,水资源的污染,企业排放的废弃物造成的污染,噪声污染以及占用和损坏土地资源。
第一,大气污染严重。燃煤、炼油、炼焦、煤尘、矸石及煤堆自燃、煤炭转化、煤化工工业以及煤炭运销过程中产生了以二氧化硫、烟尘、煤尘为主的大气污染物,形成了煤烟型大气污染。据2000 年监测资料,榆林地区大柳塔镇大气中氮氧化物、悬浮微粒、二氧化硫三项主要污染物指标分别是煤田开发前的4 倍、17 倍和24 倍,悬浮微粒日均浓度超过国家二级标准57.9 倍。据统计,2005 年, 榆林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34 万吨, 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2.3 万吨;2006 年,榆林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35 万吨, 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3.8 万吨。有逐年上升趋势。
第二,水资源受到污染和破坏。水资源受到污染和破坏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河流水体污染。由于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速度增长较快,大量尾矿、废渣、矸石到处堆放,经雨水冲刷、淋溶,使硫、石油、酚等多种有害物质渗入地表水和地下水;生产、生活污水及弃渣排入河道使水体污染加剧。
②河道淤积,泄洪、防洪能力下降。煤炭开发及经济建设活动的不合理削坡, 产生了大量的尾矿、废渣、矸石。由于不合理堆放,经雨水冲刷瘀塞河道,乌兰木伦河因淤积河床抬高4m。河床上矿点密布,整个河道被挖得七沟八壑,倾倒的弃土弃渣达3.26×104m3,800 多m 宽的河床被占去90%。有些河段已不足百米宽,严重阻碍正常排洪。1988 年修建的大柳塔公路桥4m 多高的桥墩被掩埋,泄洪能力由l1 700m3/s 降至7 000m3 / s,防洪能力降低40.2%。
③地表径流断流,地表水锐减。榆林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在2012年2月15日的《关于加快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调研报告》中指出:全市湖泊由开采之前的869个减为70个,水面10万亩的红碱淖平均每年退缩6000亩,目前已退缩到7万亩。河流仅神木县就有永新沟、黄羊城沟、朱盖沟、活鸡兔沟、石窑店沟等五条断流。黄河主要支流窟野河因一年三分之二以上时间断流变成季节河。
④地下水资源遭受破坏和污染。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是对地下水含水层的影响,改变了含水层的结构及水文地质条件,另一方面是对水质的影响。
第三,能源开发企业排放的废气、废水、废物也在逐年递增。2011年排放废气2569亿立方米,同比增长29%,排放废水5098万吨,同比增长11%,排放废物1462万吨,使矿区垃圾、尘埃、氮氧化物、悬浮微粒、二氧化硫含量快速上升。以大柳塔镇为例,分别较开发前上升了4倍、17倍、24倍。
第四,噪声环境质量指标上升明显。不单单是功能区噪声环境质量,而且交通干线两侧噪声环境都出现变坏情况,并且区域环境噪声有逐年上升的趋势。
第五,占用和损坏土地资源。近年来煤炭开发规模不断扩大, 工业用地迅猛增加,同时煤炭开发及工业建设产生大量的煤矸石、废石、废渣等,导致固体废物排放量增幅较大,既污染了环境,又压占了大量的土地资源。同时,煤炭开发建设形成采空区或高陡边坡, 改变或破坏了当地的地质环境条件,加剧了水土流失,使土地退化、作物减产、生态环境恶化。
2.2 矿山地质灾害
能源开发引起的矿山地质灾害主要包括:采空区塌陷,地下煤层自燃,泥石流,土地沙漠化和水土流失等。以下将分别阐述:
第一,采空区塌陷。煤炭开采已形成塌陷区118平方公里。大面积的塌陷,致3331户、13426人受灾,5158间房屋和12.6万亩水地、旱地、林草地损毁。地表裂隙、山体崩塌、马路开缝、乔木枯死屡见不鲜。
第二,地下煤层自燃。地质历史时期, 榆林地区曾经发生过大范围的煤田自燃事件,形成了沿沟谷广泛分布的烧变岩。煤田开发以来, 曾经发生了三起煤层自燃灾害和多起堆煤自燃事故,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经济损失。
第三,泥石流。由于煤矿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煤矸石、废石沿河沟边坡无序倾倒、堆放,造成许多河沟变窄或堵塞,行洪、排洪能力下降,给泥石流的产生埋下了隐患。
第四,土地沙漠化和水土流失。陕北侏罗纪煤田地处毛乌素沙漠和黄土高原接壤地区,土地沙漠化、水土流失问题严重,煤炭开采引起地下水位下降、地面塌陷,使地表沙土结构发生大的变化,增强土地沙漠化进程,加剧水土流失,尤其是小煤窑的无节制发展对防治沙漠化、水土流失非常不利。随着煤炭资源的大规模开发,大量废渣、废石堆积在河道中,加上本地区降水集中,雨季很容易引起水土流失的加剧。
2.3 生态环境破坏影响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生态环境的破坏对于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了各方面不利的影响:
首先,矿区生态环境恶化,群众生活质量下降。榆林地区作为国家级的能源基地,近年来,能源资源开发增长较快,高耗能、高污染工业比重增大,工业重型化的趋势日益明显, 空气、水污染较为严重,人们的生存环境受到威胁,生活质量下降、负担加重。
其次,制约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矿区生态环境破坏对当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第一,长期在“资源低价、环境无价”思想指导下,能源、资源价格中没有考虑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成本,矿山开采闭坑后,把环境生态负担甩给了社会, 给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背上了沉重的经济包袱;第二,由于能源、资源是在低价时获取的,煤炭矿山在开采时弃薄采厚、弃劣采优现象时有生,回采率较低,资源浪费严重,加上超能力生产,矿井服务年限降低,生态环境破坏加剧,可持续发展能力降低;第三,资源保有量的大幅下降,没有考虑发展接续替代产业,资源枯竭后,区域经济社会将背负生态环境负担和接续替代产业转型的双重包袱,无力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第四,榆林地区为多种矿产资源富集区,由于缺乏统一规划,资源综合利用率低,各种资源竞相开发,开采过程中相互影响较大,造成了极大的资源浪费和经济损失,影响了可持续发展;第五,参与榆林资源开发与转化的企业有多家央企、省属国有企业、外省国有企业,以及地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竞相占取资源。资源转化以煤发电、煤化工、盐化工、焦化、石油化工、天然气化工、煤电铝等传统产业,在榆林各县区均有建设,各自代表着利益集团,各自为政,不能形成产业集群和循环利用。传统的加工与转化项目把污染物留在当地,初级产品销向发达地区,阻碍着榆林经济结构调整和持续发展。
再次,导致社会矛盾加剧,影响和谐发展。村民的群体上访、群体阻挡开采的事件时有发生。仅神木县近年来就先后发生128批、6520多人次上访,其中进省城的3批、进北京的3批。典型的有麻家塔村1600多人围攻县政府机关一次、永兴草沟村300多人进京上访一次。个别县的村矿矛盾引发的事故还惊动了中央。
3对策建议
针对以上各种在榆林地区能源开发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种种问题,笔者根据多年的实践工作经验呢,提出以下几点对策和建议。
3.1 加强地质勘查工作,提高煤炭资源保障程度
首先,要加强煤炭资源潜力调查和重点预测区的找煤工作,攻深找盲、圈边探底,寻找新的煤炭资源;其次,在勘察程度较低的区块,应适量开展普查、详查地质工作,提高这部分煤炭资源的勘查程度和级别, 为以后开发利用创造条件。
3.2 加强多种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与利用
加强多种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与利用,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①要加强多种矿产并存区的综合地质勘探和资源综合评价。把整个陕北能源化工基地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多种矿产(主要是煤、油、气、盐等优势矿种)的综合勘探和资源综合评价。在进行勘探时,埋深大的矿种应兼顾埋深浅的矿种, 对地质勘探资料实行共享及补偿机制,可以提高勘探效率,节约勘探经费,缩短勘探周期。
②要搞好多种矿产资源并存区的综合规划, 实现合理、有序开发。在平面布局上,在煤炭国家规划矿区范围内,以煤炭资源开局优先,油、气、盐资源的开发要服从煤炭开发的大局; 在煤炭国家规划矿区内的无煤区和煤炭国家规划矿区范围以外, 优先布局油、气、盐等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
③要大力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对与煤层共伴生的高岭土、铝土矿、石英砂岩等矿产资源,应综合开发、合理利用。应按相关《规范》对共伴生矿产进行综合勘探和评价,摸清资源家底,查明富集规律及开采技术条件,为统一规划、有序开发、合理利用提供地质依据。
3.3 加强生产矿井的回采率监督和管理
加强生产矿井的回采率监督和管理,要做到以下两点:
①强化煤炭行业管理,加强开采过程中的资源/储量动态监管,切实提高煤炭资源的回采率。回采率低的问题实质上是煤矿开采过程中的矿井地质工作薄弱或缺失,尤其是小煤矿,缺少完善的采掘平面图、采空区分布图和保有资源储量图等地质资料、记录,并且相关图纸、资料、记录管理混乱或保存不当,导致了监管部门对回采率的监管无从下手, 如不加重视还容易引发新的地质问题。
②加强煤矿生产地质技术管理,完善矿井地质资料。由于历史原因,地质技术人才存在断档问题,煤矿也不例外,地质测量人才相对短缺,短期内难以缓解,因此为强化矿井地质测量工作,完善矿井地质资料,建议设立“榆林能源基地地质测量服务中心”,利用和发挥有丰富矿区地质工作经验的煤田、地矿等行业地勘队伍的技术力量,搞好矿井地质测量工作,为行业监督管理提供依据,为从根本上解决煤炭资源回采率低的问题提供扎实的地质测量技术支持。
3.4 开展矿区水资源的勘察评价, 加强水资源的规划和协调管理
开展陕北能源化工基地水源勘察工作, 为矿区工业经济发展提供可靠的水源保障。加强水资源的规划和协调管理。加大现有水源地的保护力度,建立饮用水源保护区,杜绝在水源保护区内新建排污口和新建污染项目; 开展矿区的水文地质调查和地表水、地下水的动态监测工作,为矿区的供水规划和水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依据和指导,建立健全节水用水制度,合理配置水资源,统筹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
3.5 建立健全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做好矿区地质灾害监测、评价及治理工作
这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做起:
①建立和完善防灾减灾组织监督管理体系,制定合理的地质灾害防治预案, 层层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开展矿区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力度;加强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管理和监督, 严格控制人为地质灾害的发生。
②及时治理地裂缝, 防治地下煤层自燃灾害的发生。对于出现地裂缝的区段,矿山企业要及时采取平整、回填、掩埋等措施进行治理,防止空气导入采空区引起地下煤层自燃发火, 引发新的地质灾害和经济损失。在本区曾发生多起因地裂缝将空气导入采空区,引起地下煤层自燃发火的灾害事故,虽经钻孔注浆成功灭火, 但造成了较大的资源浪费和经济损失。
③制定煤矿采空塌陷区治理方案, 做好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工作。对于已经出现采空区塌陷的地区,原则上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由矿山企业根据制定的煤矿采空塌陷区治理方案的要求, 分别采取搬迁、回填、平整、覆土、修路、清渣、复垦、恢复植被、新开水源等具体措施进行塌陷治理、土地复垦与生态恢复工作,费用可以纳入矿山企业的成本,也可以考虑开征环境保护和治理专项基金, 由政府统一组织管理和实施治理工作,确保该项工作的落实。
3.6 加强矿区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工作
加强矿区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工作,要做到:
①加强矿山环境地质调查和环境影响评估工作。以矿区为单元,开展矿山环境地质调查和环境影响评估工作,评估煤矿开发对地质环境、生态环境的影响,并以此作为征收矿山地质环境保证金的依据,以促进矿山企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有效控制、减轻煤炭开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②加大区内地质环境的执法和监管力度。根据矿区的环境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提出环境防治措施和综合整治规划,尤其是在控制“三废”污染方面。如对区内煤矿企业和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节能减排,净化空气;加强矿井排水、工业废水、矿区及城市生活污水的治理措施,遏制区内河流水质下降的局面;采取对矿区废渣进行填埋、绿化,利用煤矸石发电等措施,有效减少废渣和矸石对土地的占压和环境污染。
③制定煤炭资源开发的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由于榆林地区煤炭资源丰富、开采强度大,而该区又是生态脆弱区,因此要加强调查研究,在规划新的煤炭开采项目、煤化工项目或煤炭转化项目时要统筹考虑该区的生态、环境容量和生态、环境承受能力,制定合理的煤炭资源开发地质环境保护规划, 确保实现区域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目标。
3.7成立国家级榆林资源开发和可持续发展研究机构,由能源专家、农业专家、环保专家、水利专家、生态专家等组成,专门负责资源规划开发、引水工程规划、生态治理规划及榆林可持续发展规划等。解决好地下资源的科学开发,建设好地上生态环境,发展好新型产业,开创资源开发、循环利用、生态建设、农业发展、新型产业互补的可持续发展新路径。
3.8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有以下几个着手点:
第一, 废弃矿山恢复治理基金。“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基金”(简称“恢复基金”)的主要来源:一是向正在生产的矿山企业征收废弃矿山生态环境补偿费, 这一费用是矿业主为当代和祖辈矿业主所造成的生态损害的历史旧账给予一定补偿或称义务性赞助, 美国采用的是l%以下,我国可以按矿石销售额的0.5%~l%征收,征收采用每年一次或按月交纳,所有征收费用,上交国家,专款专用, 全部用于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各项必要开支;二是鼓励个人、公司、协会、团体、基金会提供捐助, 包括提供治理技术支持和资金捐助等。
第二,政府财政专项支出或发行国债。目前我国的资源税费过低, 尽管具有一定的补偿性质,但并未体现生态环境的价值。国家通过提高资源税费率,调整现有税费的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并将现有的资源税、资源补偿费、耕地占用税、水土保持费等整合,形成一种政府专项资金,称为生态补偿的财政支出,主要用于矿区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矿业城市发展补偿和宣传教育等。另外,国家可以在国债投资中,设立“废弃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国债专项基金,专门用于废弃矿山的综合整治项目。
第三,生态补偿费与生态补偿税。征收生态补偿费和生态补偿税, 建立生态补偿基金,作为生态补偿资金的一个重要和稳定的来源。生态利益补偿资金,一是来源于生态环境税收,二是是依据生态环境法所得的罚款、没收所得,三是国际组织、社会各界为生态环保的捐助资金,四是设定生态环保彩票, 建立环保基金, 由统一的基金组织管理,以及其他形式的各种生态环保基金。
第四,实施煤炭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新建和正在开采矿山生态补偿通过征收生态环境修复保证金实现。保证金要能满足补偿修复所需全部费用。根据企业申请开采许可证时提交的修复治理方案和每年的开采规划, 确定保证金数额并一次或分期存入银行专项账户, 由银行在政府监督下代为管理。保证金将依据每年矿山修复治理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返还,直到矿山停办、关闭或者闭坑前,完成全部治理工作并验收合格, 才返还所有保证金本金和利息。
第五, 征收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对在区内从事煤炭开采的所有生产企业, 一律征收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依据动用(消耗)的资源储量、区分不同煤种,确定适用煤种征收标准。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主要用于单个企业难以解决的跨区域性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在加强环境保护的同时,支持该区发展转型和接替产业,发展循环经济,解决因煤炭资源开发引起的相关社会问题, 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
第六, 征收煤炭资源矿业权出让价款。现有煤矿无偿取得的矿业权要实行有偿使用。主要是对地方国有矿和非国有矿占用的煤炭资源按照有偿使用原则实施矿业权转让, 部分用于解决煤炭开采造成的历史遗留生态环境问题的恢复治理。
第七, 优惠信贷支持。优惠信贷是以低息贷款的形式向有利生态环境的行为和活动提供一定的启动资金, 解决资金缺乏问题,鼓励当地人从事有利生态环境的行为和活动,同时贷款还可以刺激借贷人有效地使用贷款, 提高行为的生态效率。
第八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矿区生态重建。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研究制定各项优惠政策,把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投向市场,引导社会资金进入。企业的存在以盈利为目的,企业的恢复治理行为在利益的驱使下将变得更加主动与积极。因此,可给予矿区生态恢复治理企业以优先使用恢复治理后土地的权利或是废弃矿山剩余开采权,鼓励企业或民间个体积极参与恢复治理废弃矿山。并且鼓励和吸引各类投资者与各种中小型矿山企业的改组、兼并,组建企业集团公司,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规模经营,增强市场竞争力。
4.结论
以上内容首先介绍了榆林地区能源开发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然后根据作者多年的实践经验,提出了生态保护对策,表达了自己的观点,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但是作者深知,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学习,并注重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才能为提高能源开发过程中的生态保护水平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陕北能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研究》张晓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出版社
[2] 《矿山环境工程》叶镇杰等,中南工业大学出版社
水土保持工作调研报告范文6
严格执行纪律 强化监督检查 确保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国务院出台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后,**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迅速部署,抢抓机遇,积极争取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项目,创新项目审批方式、建立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县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开展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新增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切实加强对我县20xx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力度,确保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落到实处,现各项工作正紧张有序地推进。
一、**县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措施的基本情况
(一) 加大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力度,确定任务目标
经过积极争取,上级下达给**县20xx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项目10项,包括农村电网、农村饮水安全、水土保持、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廉租房建设等7个类别,总投资2358.74万元。县人民政府提出目标要求,20xx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项目必须在20xx年3月前开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8月底前完工。
(二) 加强组织协调,落实项目责任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大决策,切实加强对扩大内需工作的领导,促进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县人民政府成立了扩大内需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监察局等20个县级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综合、投资、工业、金融、财税、监督6个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其中监督组工作由县监察局牵头,负责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安全,并积极配合上级监督组做好有关监督检查工作。
为确保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责任落到实处,每个项目工程由分管副县长牵头领导,项目单位为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项目单位负责人为责任人,对所属项目的投资安排、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实施效果负总责。
(三)制定工作措施,确保政策落实
为确保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落到实处,县人民政府研究制定了13方面的具体工作措施,并狠抓落实。一是抢抓机遇,最大限度地争取国家和省、州的支持,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认真研究中央扩大内需的政策和投资重点,进一步解放思想,超前谋划一批重大建设项目。二是按照“六个一批”的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三是全力以赴,力争一批重大项目早日开工。四是加强监管,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运行。五是深化改革,有效拓宽融资渠道。六是多措并举,千方百计扩大消费需求。七是加强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扩大消费领域。八是贯彻落实相关政策,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九是加强协调,切实加大金融对扩大内需的支持力度。十是高度关注民生,增加农民和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十一是更加重视社会事业建设,保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十二是高度重视就业工作,确保就业率的稳步增长,十三是加快价格改革,理顺价格关系。
二、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经验
(一) 加大 “四项制度”执行力度,确保政令畅通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大决策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工作,在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县政府全会、县纪委全会和县政府有关专题会议上,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反复强调扩大内需工作的各项纪律要求。县人民政府印发的有关扩大内需工作的文件,都明确提出了加强监督检查的有关要求,并具体规定了行政问责的各种情形,切实加大了行政问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四项制度”的执行力度,确保政令畅通。
(二) 制定监督方案,扎实推进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
县纪委、县监察局充分认识到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是我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州纪委七届四次全会和县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开展扩大内需项目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切实加强对我县20xx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力度,确保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落到实处,把这项工作作为20xx年纪检监察重中之重的任务予以贯彻落实,并配合好上级的监督检查工作。委局领导班子多次开会研究,制订了《**县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中央新增投资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工作目标,确定监督检查的范围和内容,科学制定监督检查的程序和步骤,确保示范点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立健全制度,提高行政效能
为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促使全 县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自觉服从、服务于有效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这个全局,更好地为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履行职责,我县建立完善了一批工作制度,有效保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一是完善审批办结时限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努力做到县级审批的项目接到齐全报件后5日内办结,需报省、州和国家各部委审批的项目在接到齐全报件后3个工作日内上报审批。要求各有关部门向社会承诺办结时限,除特殊情况外,未按时办结的进行行政问责。二是建立部门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对申报项目进行并联并行审批。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申报工作的实施方案》(武政办发[20xx]8号),对发改委、财政、建设、规划、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项目审批和服务单位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各项目审批和服务部门,按照“提前介入,同步审查,信息共享,公开透明,限时办结”的要求,优化审批流程,突出可操作性,达到审批时限大幅缩短、降低报批成本、监督约束更加强化、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的目的。三是健全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和专批制度,每15天由县发改委把各有关部门的审批办理情况汇总后通报一次,并专报县委、县人民政府。
(四)修改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按照州人民政府的统一要求,我县由县监察局牵头,修改完善了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一是将全县建设工程公开招投标限额由原定的3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凡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及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计划投资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二是加强对50万元以下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计划投资在50万元以下2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可以采用邀请招标,但工程造价必须纳入招标工程管理。三是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进一步明确了县招投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四是县纪委监察局对政府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及单项工程合同金额超过300万元以上的全县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进行全程廉政监督。五是审计部门要做好工程项目资金和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尤其要加大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力度。
(五)开展监督检查,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组织清理自查,整改存在问题。2月中旬,县监察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对20xx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武监发〔20xx〕02号),对全县20xx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和20xx年以来投资额在20万元以上的常规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是工程项目规划、立项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中央规定的投向,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发改部门是否迅速下达新增投资计划,财政部门是否按规定及时拨付资金;资金管理使用是否公开透明,是否存在滞留、挤占、截留、挪用以及虚报冒领、铺张浪费建设资金等情况;国土、环保、建设、林业等行业主管部门是否及时有效办理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建设项目是否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核准、备案等基本建设程序,是否执行土地、环保、节能等政策和管理规定,是否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实施和管理;项目建设过程中机关工作人员及有关单位人员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违纪违法问题等六个方面。监督检查的方法是由各投资建设项目主管单位要对本部门20xx年以来负责的建设项目管理情况进行清理自查,填写相关的统计表,对存在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形成自检自查报告报县纪委监察局。
二是纪检监察机关在项目单位自查工作结束后,于2月下旬至3月上旬,组织监督检查组对全县20xx年以来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和常规投资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一方面检查发改委、财政、建设(规划)、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项目审批和服务部门开展项目审批的情况,另一方面检查项目实施单位抓项目建设、管理的情况。
三是按照限时办结制的要求,县人民政府督查室自1月份起,对新增预算内投资项目按月督察,对项目进度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四是充分发挥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职能作用,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所监管联席的项目单位、乡镇进行日常督促检查。
五是项目主管单位项目建设情况开展督促指导。如县水利局下发了特急《内部传真电报》,要求各乡镇要倒排工期,明确每一天、每一周的工作,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 部分项目前期工作进度较慢。从检查结果看,至2月底,我县10个中央新增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已全部下达,到位的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建设单位,但一些项目还处于施工图设计和图纸审查阶段,总体进度还比较缓慢。
(二) 监督管理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主要表现在县纪委监察局、县政府督查室等监督部门能够认真履职,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但一些项目主管单位对政策措施落实、建设程序、资金管理、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措施力度不够。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 继续开展对《**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申报工作的实施方案》(武政办发[20xx]8号)贯彻落实情况和审批过程、审批结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不实施并联审批的部门,对并联审批中工作不作为、不配合、不得利而影响并联审批时效以及其他违反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规定的行为,进行严格问责,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 在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开展工程建设进度定期督察的基础上,由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所监管联系的项目单位、乡镇项目建设情况开展日常督促检查,并将督促检查情况定期报告县纪委监察局。
(三) 自3月中旬开始,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发改委共同牵头,组织相关监督部门和抽调一批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监督检查组,对扩大内需建设项目各环节的工作情况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并提出监督检查评价意见。
(四) 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财监[20xx]2号)各项规定,对项目建设工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加以整改。对违反项目管理、资金管理规定的严格问责、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机关工作人员及有关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贪污挪用建设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五) 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县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全程廉政监督实施方案(试行)》,加大监督力度,切实加强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建设工程领域腐败问题。
(六) 开展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举报投诉处理机制,推行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
(七) 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工作。
(八) 在开展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中,认真抓好调查研究,注重总结各环节取得的经验,年底形成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综合报告。
五、建议
(一) 各级涉及项目审批和服务的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优化审批流程,大幅缩短审批时限,降低报批成本,强化监督约束,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