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税务信息化管理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税务信息化管理范文1
关键词:税务管理 信息技术 纳税服务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2-180-02
税务管理是指国家为了充分发挥税收组织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和优化经济结构等宏观调控作用而以法律为依托,根据税收的特点及其客观规律,对税收参与社会分配活动的全过程进行决策、计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控制的,以保证税收职能作用得以实现的一种管理活动,具体事务包括税源管理、征收管理、纳税评估管理和稽查管理等。在目前信息技术普遍渗透到各行业、各领域并展现巨大生产力的环境下,税务管理也必须要以信息化为依托,进而推进税收管理的现代化,提高税务管理的效率,降低税务管理的成本,保证税务机关税收职能的充分体现。由此研究信息化条件下的税务管理就显得尤为必要,且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信息技术在税务管理中的应用
税务管理信息化本质上是利用信息技术和其他技术对税务机关的内部组织结构和业务运行方式进行重大或根本改造,使税收征管更加科学、合理、严密、高效,使税务管理由金字塔式向扁平化的结构转变,使对纳税人的管理与服务更加透明、便捷。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对现行的管理制度、流程、方式、理念都提高了新的要求。对应的税务系统内部管理要及时进行优化、简化、网络化和法治化改造,建立与信息化建设相适应的岗位责任体系和保证系统顺利运行的工作、管理制度。
税务信息技术的应用包括以下四个领域:一是现代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建设。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是以税收业务为主要处理对象的应用系统,该系统涵盖税收机关的征收、管理、稽查等各项业务,是现代化的税收征管模式的有力依托。二是以行政管理事务为主要处理对象的税务办公信息系统的建设。公文处理系统和一些还需进一步开发完善的人力资源、财务、教育培训、监察监督、后勤等于系统是税务机关行政管理信息化的内容。三是以外部信息交换和为纳税人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应用系统,如与海关部门交换出口报关单信息、为纳税人等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涉税信息查询、纳税指导等;四是税务宏观决策与调控的信息化。将税收政策的制定实施建立在充分的税务信息基础上,依托信息技术手段分析税务信息,制定宏观决策。
二、信息化条件下我国税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伴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我国税务管理在相当短的时间里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税务管理的工作流程有了很大的改造,税务管理质量与水平也不断提升。但由于缺乏信息化观念和陈旧思维的惯性的影响,以及相关信息技术手段方式不完备等原因,我国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数据分析、应用以及信息资源利用率不高,系统整合、信息共享不足
信息技术在税务管理中的运用,虽强化了信息的采集、处理、传输、存储和信息资源的使用,但总体数据分析、应用以及信息资源利用率不高。税务部门在组织收入、完成税收任务的同时,虽积极收集了大量的涉税数据,但这些数据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有些数据还会出现质量不稳定,可信度不高的现象;并且对大多所得数据也只是进行了局部的、常规的统计和分析,没有进行充分的利用,数据分析、数据应用以及信息资源利用能力不足。
系统整合和信息共享不足。各种税收应用系统林立,功能交叉,业务覆盖不全,系统缺乏整合;系统之间相互封闭,缺乏有效沟通,信息分散在各个系统中,缺乏总体数据的规划;数据标准不统一,形成许多“信息孤岛”,业务数据和信息不能高效流转,信息不能实现有效的共享,难以综合利用;应用系统和数据的集中度不高,对各类信息的综合利用和最大功效的挖掘不够。
(二)信息化支持的税收监控功能作用发挥有限
税源监控的范围较窄并缺乏相应的手段支持。由于很多税务人员税收业务素质不高,加上目前计算机的应用不能完全满足征管业务的要求,造成了我国目前税源监控的范围比较狭窄,并且税源监控的手段主要是到企业了解情况、电话咨询这两种监控方式,通过这两种方式了解到的情况只是间接从纳税人那里获得的,缺乏主动性,并且很明显地纳税人处于信息的优势地位,存在有信息不对称,这样税务机关很难实时掌握企业等纳税主体的涉税信息。
信息化支持的税收监控功能作用发挥有限。征管软件CTAIS的业务功能虽覆盖面广,涉及纳税人登记、申请复议到赔偿的全过程管理,它一方面能够及时掌握、处理纳税人理性纳税义务的行为和税源变化;另一方面又能对税务机关征管质量、执法行为和岗位责任进行监控。即信息化在此系统的运用是一把双刃剑,一头指向纳税人申报,一头指向税务机关。但是这一双向监控功能需要与信息技术利用程度、机构设置、岗责体系以及干部素质的配合,才能发挥作用。由于相关系统投入时间不太长以及固有的机构设置、干部素质等有待改进,故信息化支持的税收监控功能还未充分发挥。
(三)税务稽查信息技术手段不足,稽查人员素质需要强化
信息技术在稽查领域的应用有待提高,在现在普遍实行会计记账电算化的环境下,虽然现有与之相配的电子稽查软件,但大多停留在原始的手工操作阶段,重复劳动多,工作效率低,尤其在选案、数据分析与处理方面,大多数稽查案件主要通过人工筛选、群众举报或上级交办,与发达国家的税务稽查电子化水平有一定差距。这样的税务环境造成:监查效率低。人工筛选,会造成对监查对象纳税资料的分析不全面,选户没有针对性,不能突出重点,导致效益低下;稽查税款由稽查部门单独人库,使征管部门无法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全面、完整的监控。
我国的税务稽查队伍,还难以适应信息化的要求。稽查人员占全部税务人员比例不高;稽查系统内部缺少既懂税务又熟练信息系统操作及应用的复合人才,稽查人员本身缺乏信息化相关知识,不能熟练掌握信息化技术,这样势必会降低稽查的效率及准确性。
(四)信息化服务内容相对简单,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传统的管理理念、工作习惯和工作方式对税收服务工作的影响仍然很深,信息化的管理理念还没有形成,在税收信息化服务上重形式轻内容。税收服务的内容太多仅限于通过触摸展开税收查询、在网上税收政策等,既不能将税收信息进行整合为纳税人提供有价值的经营信息和税收筹划,也未建立纳税人通过计算机取得自己所需信息的有效渠道。服务内容相对简单,税收信息化的潜能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影响了信息化条件下税收服务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纳税服务信息化水平不高。现行的纳税服务手段对信息化技术的利
用率不高,科学化、信息化的手段没有充分运用,支撑作用不明显。采用传统的方式较多,不能为纳税人提供足够的便利和有效服务。缺乏相应的纳税人诚信纳税和税务机关诚信征税的信用体系及评价机制,对纳税服务缺少可行性调查研究。
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没有固化的、畅通的、高效的联系渠道,纳税人对纳税服务的需求不能及时传递到税务机关,税务机关也不能及时了解不同纳税人对税收服务的不同需求。对纳税服务信息的采集不全面,并且对纳税人急需要解决的问题,没有一个完整的可行性分析及相关的调查摸底,造成纳税服务的时效性不强。
三、深化税收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税务管理的水平与质量
随着我国信息技术在税务机关的广泛应用,税务管理的水平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为更好地发挥信息技术在税务管理领域的作用,显示其巨大生产力,以及进一步提高税务管理的质量,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完善。
(一)规范税务信息化应用系统的应用环境
规范税务信息化应用系统的应用环境。当前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不仅由信息流中间处理向基础信息的大量采集和大量信息的数据分析这两个方向推进,还应注重其应用系统的实际应用上:其一,统一数据应用平台。基于SYBASE核心数据库,形成完整、统一、高效的共享和传递机制,提高数据传输效率和应用质量;其二,积极推进应用系统标准化。统一技术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技术基础平台;将统配、引进、自行开发的软件进行一体化整合,实行“一次录入,全程共享”。其三,实现数据信息一体化。在数据采集的存储组织、传递合并、数据使用等环节加强质量管理,重点加大数据质量的审计和违规异常操作的监控、纠正和加强数据的补正和清理工作。在制定统一的资料报送和采集制度基础上,建立基于信息化的规范、简便、共享的报送、采集渠道和数据共享机制。
(二)构建信息化税源监控体系,树立精细化管理理念
税源的管理需要精耕细作,要从加强基础数据管理、夯实基本制度、强化征管能力的角度来考虑税源如何管、谁来管、怎么管等一系列问题。具体到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要做到实时处理、实时监控。比如在税务登记环节,税务机关可以将纳税人的基本情况、税源分布状况等登录互联网,实行源泉控制,防止漏征漏管,利用互联网实现全系统及与外系统的信息共享。在纳税申报环节,利用互联网及时督促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按期、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并对不依法申报的行为予以处罚。在税款征收环节,利用互联网及时掌握欠税纳税人的基本生产经营状况,避免造成税务机关陈欠未清完,新欠又发生。在发票管理环节,税务机关可以采用“以票管税”的方法进行税收监控。
做好税源监控工作,还应借助纳税评估手段的应用。纳税评估是强化税收征管、防止税基被侵蚀、降低税收风险的有效手段,纳税评估的高效与应用应与纳税评估软件的推广应用相结合,应从单纯的经验判断、手工操作向人机结合、信息化管理转变。这样纳税评估便可根据所辖税源和纳税人的不同情况利用信息技术采取多样的评估分析方法,防止税源流失,加强税收的征管。
(三)完备税务稽查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稽查人员素质
完备税务稽查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税务稽查办案的科技含量,建立科学、完善的信息系统,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结合纳税评估工作,实现稽查选案的自动化,增加选案的准确度和公正性,推动稽查工作向信息现代化发展。加强稽查案件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应用,推动稽查过程信息化。在全面及时掌握企业变革、市场变化、计算机运作、互联网、电子商务等方面的信息化前沿情报的基础上,尽快研发计算机比对偷逃税标识、计算机票据识别、计算机鉴别偷逃税者证据。逐步建立科学的税务稽查信息网络系统,全面涵盖选案、监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所需要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各种税目税率、重点税源大户分布情况、企业经营状态、国内外税务稽查情况等相关资料。促使稽查办案人员尽快实现快捷的电子邮件交换和信息资源共享,充分发挥现代科技信息资源的怍用和价值。大力强化税务稽查人员的专业化培训,提高税务稽查队伍整体素质。对税务稽查人员实行岗前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在岗培训、发行,厅业稽查技术手册等。特别是针对目前稽查人员所缺乏的稽查知识进行培训,比如与税务稽查密切相关的税收法律、电算会计、数据库结构、财务软件应用、证据法原理、程序规范等知识的学习。
(四)构建信息化环境下纳税服务体系
确立“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强化税收服务于纳税人的意识。暇务意识上的改进,需要配以可以现实实施的评判、监督体系,实现同时对纳税人、办税人员等相关人员的督促,并对其服务质量进行评测、控糊,完善对税务人员纳税服务的考核标准和机制,构建纳税服务评价系统,建立征纳双方(纳税人诚信纳税、征税人诚信征税)的诚信信用体系。
税务信息化管理范文2
关键词:物资 信息化 管理
1 概述
众所周知,物资在工程建设项目成本中占50%-60%的比重,是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主战场,关系到施工项目超过半数的成本支出,关系到企业的经营效益和长远发展,其物资管理水平的高低对保障项目的施工和整体经济效益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随着现代信息技术飞跃发展,对施工过程中所需物资的计划采购、验收保管、供应使用、消耗管控等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科学有效地计划、组织和控制,是顺应市场发展潮流,促进企业良好发展的必然要求。
2 推行物资信息化管理的必要性
2.1 推行物资信息化管理是呼应时展,提升项目物资标准化管理水平的有效之路。
物资管理系统可以根据物资管理标准要求,对管理过程中的计划采购、物资供应、限额发料、周转使用、供应商结算管理等,建立统一的系统化、流程化、标准化工法,建立统一的报表、统计口径、数据采集标准等,可以使企业物资管理制度得到有效的落实,进而推进物资标准化、精细化管理进程。
2.2 推行物资信息化管理是消除管理缺位,促进整体物资管理水平提升的有效途径。
在物资管理供应过程中,由于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往往出现各施工项目物资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实施物资管理信息系统之后,由于管理的标准化和模块化操作,对于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可以及时进行纠偏,使各项目物资管理水平得到均衡发展。
2.3 推行物资信息化管理是提高劳动效率,实现数据实时准确统计永久追溯的有效手段。
施工过程中,物资种类繁多且量大,同一物资往往又有很多不同的规格型号,多数易于搬动,有一定的管理难度,以目前大桥局一公司施工部分武汉鹦鹉洲长江大桥项目为例,施工合同价4.8亿,物资供应过程中,从钢筋水泥砂石料到灯泡焊条安全帽等等共涉及49类2000多种不同规格型号的物资,2013年度的进料单就有500多份,此外产生大量的采购计划、供应商信息、报验资料、结算审批、合同订单、物资报表等信息资料。物资人员除了需要要承担这些室内工作以外,还需要抽出很大精力兼顾现场,确保现场的物资供应和物资安全,实施物资信息化管理之后,可以避免手工操作带来的错误漏洞,提高工作效率,做到物资统计核算的准确性。并可以实时地查询相关的数据,及时准确反映分部分项工程物资消耗情况及库存信息。
3 中铁大桥局集团物资信息化系统建设推行情况
中铁大桥局集团从2009年开始推行工程项目信息化管理建设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对物资管理而言,目前是《中国中铁工程项目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物资模块和《工程项目物资管理系统》两个系统并轨使用。
3.1 《中国中铁工程项目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物资模块基本介绍
《中国中铁工程项目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由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在2008年进行研发,2009年4月试运行,2009年9月进入全面推广运用。它以推动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为目的,以合同管理为主线,以进度、质量、安全、成本控制为重点,进而实现工程项目管理的横向一体化。它通过用户系统进行日常工作,以及自定义项目管理的工作流程,实时体现工程项目的动态管理。系统设计有合同管理、成本管理、机械管理等17个子功能模块,这些功能模块按照集团公司、子分公司、项目部不同层面而实现不同管理要求。
物资模块作为17个子功能模块之一,设计采用了三种基本管理流程。分别是:对于构成产品主体的材料,如钢材、水泥、砂石料等物资流程采用大宗料流程;对于其他的大临设施、辅助设施、零用料等采用其他材料流程;对于业主提供的甲供材料,按直进直出的甲供料流程。通过此模块施工项目物资管理部门完成物资计划、物资采购、物资合同(订单)、物资租赁、物资收发存、供应商付款、物资盘点等管理工作,并产生各种管理信息;子(分)公司和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则完成供应商的评审,合格供应商,完成集中采购,同时可以查询各类物资信息及物资报表,按物资类别掌握其采购价格,为工程投标、物资招标、成本测定提供决策支持。
3.2 《工程项目物资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
《工程项目物资管理系统》是由中铁大桥局集团武汉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工作流程,西安智通软件公司提供软件研发编制服务。2007年在部分项目进行试运行,2009年通过开展集中培训以及培训下基层方式,逐渐在施工项目推广运用,目前局内共有74个项目在使用该系统。项目物资管理部门运用该系统,对材料计划、工号材料消耗、作业队材料消耗、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材料供应商结算等进行管理,实现对材料成本与库存的控制,有效控制材料消耗成本。
3.3 《中国中铁工程项目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物资模块与《工程项目物资管理系统》比较分析和改进建议。(表1)
3.4 物资信息化系统推进运用过程存在的问题
问题主要表现在:①推广运用不均衡,达不到全面覆盖的要求,个别项目领导重视不够,缺乏系统运用的硬件设施;②数据录入质量不高,录入不及时,数据不完整,如工作流的设置达不到规范要求,工程经济部门的成本分解部位达不到分部分项核销要求,计量单位不统一等等;③对物资系统信息软件的管理功能运用不够全面,如周转材料、物资租赁、物资计划应用不够全面;④现场物资管理人员对系统的运用不够熟练,录入不细心,出现错误数据又不能删改;⑤项目物资人员整体吃紧,两套物资系统信息软件的并轨使用,造成了一定的重复工作。
4 推进物资信息系统实质运用的措施
首先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企业领导和项目经理要充分认识到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性,亲自力推,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其次要加强物资管理人员人才培养工作,通过加强培训、学习、经验交流,以及加薪、晋升的绩效考核等方式,全面提高物资人员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和业务能力,培养既懂现代采购管理知识,又懂信息技术,适应现代企业管理和发展的管理人才;第三要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制度,根据系统运用质量对项目经理及系统使用人员进行奖罚考核,以提高项目使用积极性;第四要结合工作实际,对系统软件进行不断完善和改进,将现场物资管理工作要求与系统软件紧密结合,以免出现“两张皮”现象,减轻让项目人员切实感受到高效率和便捷;第五要加强开展现场培训和现场帮扶工作,只有切切进入实质运用,信息化建设才能算取得成功。
5 结束语
在今后一个时期内,坚定不移地全面推进物信息化建设和实质应用工作,既是顺应时代潮流,也是全面落实实现物资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要求的有效途径,同时更是使企业整体把握工程物资管理,缩短沟通距离,有效控制物资消耗成本的有效利器。
参考文献:
[1]于波.中国中铁工程管理系统推广项目过程管理[D].吉林大学,2011,4.
税务信息化管理范文3
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有力地促进了税收工作水平的提高。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积极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岗位职责体系,创新管理制度,提高了管理效能。综合征管信息系统、增值税管理信息系统等应用系统的推广,加强了对各税种的管理,强化了税源控管,优化了纳税服务,提高了税收征收率。依靠现代科技手段,规范税收执法,减少了执法随意性。强化了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税务干部违法违纪现象大大减少,促进了税务干部队伍建设。
一、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税务管理信息化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无论是广度还是深度,计算机在税务管理上的潜能尚有待充分挖掘。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中仍存在许多问题。
(一)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发展不平衡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文化水平、基础设施水平迥异等原因,税务信息化建设的地区发展严重失衡。在全国大部分税务机关。尤其是沿海富裕地区,存在着大量资源重复的现象,但同时在部分欠发达地区的信息化建设却因为没有资金而严重滞后,不能达到基本的配备要求。而且,随着两极发展现象的加剧,即发展快、资源多的地区重视程度高,投入也大;发展水平低、资源不足的地区往往认识水平较低且投入又不足,这样极不利于中国税收信息化建设事业的整体发展。
(二)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存在多头领导的现象
信息化建设是系统工程,其管理上要协同作战、共同完成。才能使信息化建设顺利地进行。在信息化建设实施过程中。国家税务总局主要负责税收信息化的具体实施工作。信息中心负责征管软件的总体设计和软件的推广应用工作。税政司负责“金税工程”的设计和软件开发应用工作。由于软件设计单位不同,使用不同的开发平台,致使系统之间无法相互衔接,资源严重浪费。在实际工作中,部门之间从各自利益出发,致使税收信息化建设工作在主导思想、时间进度和应用效果等方面尚难以达到预定的设计目标。
(三)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缺乏整体性
税务管理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各管理环节之间相互联系、密不可分,但目前我们在信息化建设中人为割裂了税务管理各环节之间的关系。近些年来,软件开发管理混乱,部分省市税务局自主开发了一些税收征收管理软件。这些软件数据结构、业务流程、软件运行平台均不一致,且多带有地方色彩。无法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给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和集成带来困难。这种情况既造成设备和资源浪费,增加系统维护的难度和加大基层税务机关的工作量,同时也很难适应税收业务的发展需要,无法对涉税数据进行统一的挖掘分析和充分利用。不得不以一定的人力来从事这些工作,从而减少一线工作人员的比重,进而削弱了一线税收征管力量。
(四)计算机数据质量不高成为阻碍税收管理信息化的重要因素
一是基层数据采集缺乏全面性:数据的采集是信息管理采用的基础性工作。在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中,数据的收集还是一个比较薄弱的环节,数据不全的问题比较突出。由于基础数据采集不全,对企业整体纳税情况的评估和对税源变化的因素分析缺乏依据。信息管理和应用有很大的局限性。二是基础数据缺乏准确性和真实性: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是计算机应用的基础。因目前一些单位输入计算机中的数据不准确、操作不规范,有的数据甚至严重失实,影响了领导决策,制约了计算机在分析、监控、管理等方面作用的发挥。
(五)技术和业务的联动和协调不够
计算机软件设计不能完全满足业务需要,税收政策法规变动性较大,而软件不能及时随之改动。有些税收业务、有些税种在税收信息化中还处于空白状态,软件的开发与软件的实际应用脱节,现在税务机关在软件的开发上已投入了不少的人力、物力、财力,而在开发后缺乏对软件的管理和决策功能的完善,因此效果还没有充分体现出来,投入高、产出低,税收成本不但没有减少,反而不断增长,可以说应用不到位是税收信息化建设的要害。
(六)计算机硬件及配套设备陈旧,各部门之间的联系较差
有些地区的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等是由前几年配置的,设备老化现象严重,故障频频发生,加之计算机维修人员缺乏,不能及时对设备进行维修。严重影响了税收管理信息化工作的正常运行。国、地税之间、税务部门与外单位之间联网程度不高,广域网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较差。税务部门与银行的联网程度较高,而国、地税之间,税务部门与工商、海关等相关部门网络信息不能共享,影响了征管效率,也制约了广域网作用的充分发挥。
(七)人员素质不能适应税务信息化建设快速发展的需要
税务机关的计算机管理人员不能完全适应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需要,计算机专业人才欠缺,目前,各级税务机关有一定数量的计算机操作人员,他们一般只掌握了计算机基础知识,基本能应付日常的计算机业务。而那些能够进行计算机维护、异常情况处理、数据库管理和网络维护的高层计算机管理人员奇缺。复合型人才缺乏,信息中心的人员,几乎都是计算机专业毕业的,没有系统地学习税收业务和管理:而税收业务管理人员,大多是税收和会计专业毕业,普遍缺乏计算机系统知识,税收业务和信息技术的有机结合遭遇断层,使深层次的信息技术应用开发受到限制。制约了税收信息化建设良性、健康的发展。
二、加强和完善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对策
(一)破除落后思想观念,实现思想观念和理念上的根本性转变
信息技术永远只是管理手段,它只有与先进的管理思想、科学的管理理念、管理体系相结合才能产生巨大的效益。所以各级税务机关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要树立征管体制与信息化建设的重点要有一个重新的定位和认识。一要充分认识到“科技加管理”代表着税收管理的方向。二要对信息化建设的重点要有一个重新的认识和定位,三要加强税务文化建设,将现代管理理念和科学技术知识作为税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广大税务人员中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理念。信息化是征管精细化的理念,从而调动广大税务人员参与税收信息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建立税务管理信息化衡量指标体系
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的评估是信息化建设当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是衡量税收信
息化建设成效的一项重要工作。关键是设立一个科学合理、严谨规范的指标体系,税收信息化指标的制定,应具有普遍性,各项指标必须是可采集、可量化、可对比的,要符合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同时立足于税务部门的实际和外部环境。还必须具有综合性和可操作性。可以用硬件和网络、数据、应用、运行维护等指标来衡量我国税收信息化建设的现代化程度。
(三)完善数据采集、提高数据采集质量
数据采集是应用软件运行的第一环节,数据采集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信息化建设的成败。各级税务机关一定要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数据采集的质量。
其一是建立数据采集岗位考核机制:各级税务机关对数据采集、录入人员的数据采集质量进行量化分析,这样既可以增强采集、录入人员的责任心,又可以保证税收数据的真实、准确。其二是数据采集应贯彻全面性的原则:税务机关应改变只注重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表、税务登记、税款入库、专用发票数据的采集,而对于纳税人的财务报表、经营状况、银行存款及会计核算软件中的数据基本上没有采集或无法采集的现象。这样可以解决基础数据采集不全,为企业整体纳税情况的评估和对税源变化的因素分析提供了有利的依据。
(四)加强计算机硬件及配套设备、网络方面的建设,促进税收信息化的发展
首先要加强计算机硬件及配套设备的建设。原有的计算机设备落后,已不能满足正常工作的需要,急需更新和升级原有硬件配置。对因业务需要配备的计算机等设备要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建议采购时选择正规厂家同一品牌机型,以方便工作需要。其次要加强计算机网络建设。信息化建设离不开网络,有了网络,就有了雄厚的数据存储、传输、交流、增值的基础、资本和动脉、生命线。再次要开放税收信息网络,尽快实现税收信息与社会相关部门信息的连通与共享,以利于全方位的税源监控尽快在国、地税之间,税务系统与工商、公安、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等其他宏观管理部门之间形成外联网。另外。随着信息产业的发展,税务部门需要接人公众互联网,向公众提供税收条文法规等资料查询,解答有关税务疑难问题,加强税法宣传。
(五)加强税务管理信息化队伍建设,促进税收信息化的发展
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推进,现代化手段的应用,对税务人员素质提出了新的和更高的要求。在现有的税务队伍中,加快计算机专业人才的选拔和培养,这是全面实现税收信息化目标的根本保证。为此,我们应做到以下几点:
税务信息化管理范文4
【关键词】RSBDSGIS水务数据收集管理应用
Abstract:With China's BeiDou(COMPASS)Navigation Satellite System ( BDS ) began to provide services, BDS will replace GPS, and provide a broader space for the 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 of water information. The new “3S”technology, will promote the informatization management of water to a new level.
【 key words 】 the RS BDS GIS water data collection management applications
中图分类号:TV139文献标识码:A
现代水务就是对涉及水(包括雨水、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外调水)有关的事务进行有效管理,包括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等的管理。笔者称之为“上管天(雨情收集、雨水利用),下管地(地下水监测、利用),中间管着老百姓(百姓有关的水,如城市生活用水、排水、污水,农业灌溉取水,江河湖泊水利用及防涝、防害。)”,已形成了大水务的管理格局。这种格局存在着涉及的范围广、时空跨度大、突发事件多、不确定因素难于控制等难点,给管理带来了困难和挑战。这就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现代化的信息管理系统。随着我国北斗导航系统(BDS)开始提供服务,以往“3S”—RS、GPS、GIS所提供的服务,在我国必将被新的“3S”即RS、BDS、GIS所取代。本文探讨了新的“3S”技术在水务信息化管理中的应用。
一、水务信息化为何要利用“3S”技术系统
(一)水情观测的需要。在现实的水务信息管理过程中,水情数据的收集不完整,水情观测不全面。利用“3S”技术系统技,一是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数据收集的分析能力。更重要的是当人为活动、自然变化对环境造成后果时,“3S”技术系统可以让研究人员实时、可视地观测环境变化。例如气候变化带来的雨水、雨量情况的变化,“3S”系统技术使各种来源的资料能够和来自地球卫星观测的最新信息相结合,在复杂的自然系统帮助了解雨水、雨量变化带来的影响。
(二)防灾抗灾的需要。由于气候的和地理环境因素,我国每年都会不同程度的发生洪涝灾害,而抵御洪水侵袭,抗洪救灾就需要获得第一手可靠的信息。“3S”技术系统具有在不接触目标情况下获取各种信息的能力,包括水流速度、受灾面积、土壤墒情、水质参数、地表温度等丰富的信息。通过GPS定位和监控管理系统可以对遇有险情的人员及时予以救助。“3S”系统技术对防灾抗灾有极其重要的用途。
(三)预警和应急指挥的需要。“3S”技术系统可在较短的时间内,从空中乃至宇宙空间对大范围地区进行对地观测,并从中获取有价值的遥感数据。可以应用于台风、暴雨、洪涝、旱灾等灾害的监测,由于时效性强,具有对突发性灾害的快速应急反应能力,为及时预警报告,提升应急指挥可靠性发挥重要作用。
(四)科学决策的需要。“3S”技术系统能周期性、重复地对同一地区进行对地观测,获得的数据是同一时段、覆盖大范围地区的数据,这些数据综合地展现了所监测地区的自然与人文现象,客观地反映所监测地区各种事物的形态与分布,真实地体现其地质、土壤、水文等地貌特征,并能动态地反映地面事物的变化,而且获取信息的手段多,信息量大,为政府或者管理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了极大的帮助。
二、对于水务信息化管理“3S”技术系统的特点
(一)RS遥感探测技术。RS是指非接触的,远距离的对地观测的综合性探测技术。一般指将传感器或者遥感器置于工作平台如地面平台、航空器或者航天器上,对物体的电磁波的辐射、反射特性的探测,并根据其特性对物体的性质、特征和状态进行分析的理论、方法和应用的科学技术。水务信息管理可将遥感信息作为地理信息系统的数据源,供管理人员或者研究人员对其进行查询、统计和分析,利用于自然资源调查、环境监测管理等。其特点在于:
1、大面积同步观测。遥感探测能在较短的时间内,从空中乃至宇宙空间对大范围地区进行对地观测,并从中获取有价值的遥感数据,展示大范围的宏观景象的图像,对地球资源和环境分析极为重要。
2、时效性强,周期短。获取信息的速度快,周期短。由于卫星围绕地球运转,从而能及时获取所经地区的各种自然现象的最新资料,以便更新原有资料,或根据新旧资料变化进行动态监测。
3、数据综合可比性。遥感探测能周期性、重复地对同一地区进行对地观测,这有助于人们通过所获取的遥感数据,发现并动态地跟踪事物的变化。尤其是在监视天气状况、自然灾害、环境污染等方面,遥感的运用就显得格外重要。
4、获取信息的手段多,信息量大。根据不同的任务,遥感技术可选用不同波段和遥感仪器来获取信息。例如利用不同波段对物体不同的穿透性,获取地面深层、水的下层,冰层下的水体,沙漠下面的地物特性等,微波波段还可以全天候的工作。
5、条件限制少。在地球上有很多地方,自然条件极为恶劣,人类难以到达,如河流、沼泽、高山峻岭等。采用不受地面条件限制的遥感技术,特别是航天遥感可方便及时地获取各种宝贵资料。
(二)BDS导航系统。BDS北斗导航系统是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系统。由于BDS系统已开始提供服务,以往使用GPS系统的用户特别是政府部门或者具有战略地位的部门,出于国家利益或者战略需要,必将用BDS系统取代GPS系统。BDS系统用于水务信息管理有其独特的优势。
1、空间位置服务。①定位。如地面跟踪和紧急救援。②导航、制导。③测量:主要用于测量时间、速度、及大地测绘,如水下地形测量、地壳形变测量,大坝和大型建筑物变形监测等。
2、观测时间短,测站间无需通视。采取实时动态定位模式观测时,每站观测仅需几秒钟,使用BDS技术建立控制网,可以大大提高作业效率。BDS测量只要求测站上空开阔,不要求测站之间互相通视,因而不再需要建造觇标。这一优点既可大大减少测量工作的经费和时间,同时也使选点工作变得非常灵活。
税务信息化管理范文5
【关键词】 污水处理 设备管理 管理思想 管理工具 信息化
近年来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污水处理厂的自动化和机械化程度不断提高,机电设备的种类和数量也不断增加,这就要求强化污水处理设备的管理,通过科学和精心的管理,来实现污水处理设备的高效和安全工作。污水处理设备的管理涉及到设备的选购、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更新以及报销的整个过程,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本文笔者将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对新时期污水处理设备的管理,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1 污水处理设备管理的内容
污水处理设备管理工作需要设备管理人员对污水设备的精心管理,制定完善的设备管理设备,并且采用科学的管理与维修方法,进而提高污水处理厂的工作效益。
一般而言,污水处理设备管理工作包括如下内容:(1)污水处理设备的组织管理,即确定和展开设备管理工作的目标,建立相应的设备管理组织机构,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且制定和实施各项规章制度;(2)污水处理设备的前期管理,即污水处理设备的选型、采购、安装、调试、使用前期的管理及信息反馈等;(3)污水处理设备的固定资产管理,即污水处理设备资产的验收、编号、移装、租借、调拨、封存、报废以及资料管理等;(4)污水处理设备的使用与维护管理,即制定污水处理设备的使用、操作和维护制度,开展设备的定期和日常维护,进行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检查评比等;(5)污水处理设备的修理管理,即编制和贯彻实施设备的修理计划,采用新的修理工艺和修理技术,制定修理技术文件和工作定额等;(6)污水处理设备的状态管理、技术改造和更新管理,即制定设备的技术状态完好准备,进行设备的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状态检测管理,确定设备技术改造和更新的项目;(7)污水处理设备信息系统的管理,即建立设备信息系统,对设备信息进行分类和处理,提高设备管理的智能化和信息化等。
2 强化污水处理设备管理的几点思考
2.1 构建完善的设备管理制度,强化运维人员的技术和安全培训
污水处理厂一方面要构建完善的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将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等进行详细的规定,确保每个岗位都有章可循;另一方面要构建完善的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操作人员按照技术文件进行设备的操作,从而防止发生不按操作规程使用和超负荷的现象。
除了制定完善的设备管理制度,要想让污水处理设备发挥其应有的功效,还必须强化运维人员的技术和安全培训。污水处理厂要实施定人定机操作、凭证操作和定人定机维修制度,确保运维人员的相对稳定;要强化新上岗员工的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维护保养知识,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本岗位使用设备的原理、技术规范和安全性能,设备的操作方法和安全操作流程,设备的故障处理等。
2.2 提高污水处理设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提高污水处理设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不仅能够实现设备的良好管理与规划,还能够为污水处理厂管理层的决策提供一些参考,例如通过设备管理信息化系统,企业管理层能够清晰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对现有设备的价值进行正确评估,从而决定何时增加新设备及报废一定数量的旧设备。以中设EAM2008(污水处理行业版)为例,该系统共有现场管理、科室管理和企业管理等三个管理角色,几乎囊括了污水处理设备的所有基础信息,这使得它能够实现对设备的多视角管理,对设备运行的每一个状态都能监视并记录下来,并且对设备的生产工艺和地理空间位置等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将设备生命周期的每一个阶段都记录在档案中,从而真正实现设备的精细化管理。
2.3 树立科学的设备管理思想,使用先进的设备管理工具
设备管理思想是否科学和与时俱进,直接关系着污水处理设备管理工作的开展状况,因此污水处理厂必须树立设备综合管理的思想,明确设备管理在企业生产运行中所处的重要地位,确保设备管理与企业管理系统的其他方面形成有机的结合。与此同时,企业必须增强全体员工关于设备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让全体员工都明白设备管理不只是运维部门的事情,是关系到整体经济效益的工作,从而让全体员工都自觉自愿地参与到设备管理中来。
科技在不断进步之中,污水处理厂要不断适应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变化,以高新技术和设备为基础,结合国家的具体情况和企业的实际需求,对国外先进的设备管理经验和方法进行消化和吸收,确保设备管理工作逐步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接轨;要大力推行现代设备管理,积极学习和推广使用先进的设备管理工具,切实提高自身的设备管理水平。
2.4 加强污水处理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污水处理设备的零部件必然会遭受一定程度的磨损、腐蚀或变形,因此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就至关重要。笔者认为,加强污水处理设备的维修和保养,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污水处理设备的工作环境比较特殊,因此容易发生锈蚀的现象,特别是经常在污水和污泥中工作的部件(如某些设备的钢丝绳),要定期对其进行表面污泥的清除和涂油,并且根据锈蚀的情况进行除锈和更换,以免造成设备的故障;(2)污水处理设备中运动和振动较强的部位,容易出现螺丝松动的现象,因此要定期用扳手检要连接部位的螺栓,如有松动要立即拧紧;(3)污水处理设备上有很多零部件是对设备和人员安全起保护作用的(如漏电保护器),因此一旦发现这些部件出现故障,要立即进行维修更换;(4)污水处理设备多在水面上运行,因此工作人员在进行设备维修和保养时,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严防人员和设备落水。
综上所述,污水处理设备管理工作,不仅关系着污水处理厂的社会声誉、使用价值、服务成本和经济效益,还关系着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因此污水处理厂必须加强对设备管理工作的重视,促使相关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通过先进的管理工具和信息化系统,来确保污水处理厂的高效和安全运行。
参考文献:
税务信息化管理范文6
关键词:纳税服务 新公共管理理论 优化服务体系 税收征管
自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后,全国税务系统本着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努力为纳税人、为社会、为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逐步由“监督打击”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不断努力优化纳税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为纳税人全力营造公平公开、方便高效的纳税环境,充分发挥税收的服务职能,在一定程度上积极引导了纳税遵从,优化了税收秩序。但是由于我国纳税服务的理论研究仍然比较落后,纳税服务实践还处在不断摸索的阶段,缺乏规范性和有效的组织保证,纳税服务总体水平较低。理论界对纳税服务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对一些基本理论、概念的定性仍然模糊。
纳税服务的内涵和主要内容
纳税服务是指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以贯彻落实国家税法、更好地为广大纳税人服务为目的,通过多种方式,帮助纳税人掌握税法、正确及时地履行纳税义务,满足纳税人的合理期望,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一项综合性税收工作,它是税务机关的法定义务和职责,是贯穿整个税收工作的重要内容。广义的纳税服务体系包括两大系列:其一是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服务;其二是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所提供的服务。
纳税服务工作具有很强的综合性,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税收信息服务,即税务机关及其人员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税务相关信息,使之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有能力自觉、及时、完整地缴纳税款。税收信息包括税收法律信息、税收决策信息、税收业务信息和税务行政信息等;纳税程序服务,即税务机关及其人员在税收征管流程的各个环节上提供的服务。纳税程序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纳税信誉等级鉴定、税务检查等;纳税环境服务,即为纳税人提供便利的办税条件和场所;纳税救济服务,即在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发生税务争议时,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提供行政救济服务,主要指税务行政复议工作;纳税权益服务,即税务机关为保护纳税人权益提供的服务。纳税人享有税法的知悉权、纳税情况保密权、申请减税免税权、陈述申辩权、复议讼诉权、请求赔偿权、控告检举权、申请延期纳税权、索取完税凭证权等权利。
新公共管理理论概述
20世纪70年代后,西方社会科学的发展经过了长期分化过程后,开始走向各学科的融合,跨学科的综合研究成为学科发展的新趋势,形成了 “新公共管理”的思潮。新公共管理以现代经济学和私营企业管理理论和方法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提出政府改革的方向是建立 “企业家政府”,内容包括十项原则:掌舵而不是划桨;重妥善授权而非事必躬亲;注重引入竞争机制;注重目标使命而非繁文缉节;重产出而非投入;具备 “顾客意识”;有收益而不浪费;重预防而不是治疗;重参与协作的分权模式而非层级节制的集权模式;重市场机制调节而非仅靠行政指令控制。
可见新公共管理是个非常松散的概念,它既指一种试图取代传统公共行政学的管理理论,又指一种新的公共行政模式,还指在当代西方公共行政领域持续进行的改革运动。但它们都具有大体相同的特征:
新公共管理改变了传统公共模式下的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重新对政府职能及其与社会的关系进行定位:即政府不再是“自我服务”的官僚机构,政府公务人员应该是负责任的“企业经理和管理人员”,社会公众则是提供政府税收的“纳税人”和享受政府服务作为回报的“顾客”或“客户”,政府服务应以顾客为导向,应增强对社会公众需要的响应力。近年来,英、德、荷兰等国政府采取的简化服务手续、制订并公布服务标准、在某一级行政区域和某些部门或行业开办“一站商店”服务等,就是在这种新的政府-社会关系模式下所施行的一些具体措施。
新公共管理与传统公共行政只计投入、不计产出不同,更加重视政府活动的产出和结果,即重视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由此而重视赋予“一线经理和管理人员”(即中低级文官)以职、权、责,如在计划和预算上,重视组织的战略目标和长期计划,强调对预算的“总量”控制,给一线经理在资源配置、人员安排等方面的充分的自主权,以适应变化不定的外部环境和公众不断变化的需求。
新公共管理反对传统公共行政重遵守既定法律法规,轻绩效测定和评估的做法,主张放松严格的行政规制(即主要通过法规、制度控制),而实现严明的绩效目标控制,即确定组织、个人的具体目标,并根据绩效示标(performance indicator)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测量和评估,由此而产生了所谓的三E,即经济(economy)、效率(efficency)和效果(effect)等三大变量。
新公共管理与传统公共行政排斥私营部门管理方式不同,强调政府广泛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如成本-效益分析、全面质量管理、目标管理等)和竞争机制,取消公共服务供给的垄断性,如“政府业务合同出租”、“竞争性招标”等,新公共管理认为,政府的主要职能固然是向社会提供服务,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公共服务都应由政府直接提供。政府应根据服务内容和性质的不同,采取相应的供给方式。
新公共管理与传统公共行政热衷于扩展政府干预、扩大公共部门规模不同,主张对某些公营部门实行私有化,让更多的私营部门参与公共服务的供给,即通过扩大对私人市场的利用以替代政府公共部门。需要说明的是,许多新公共管理的拥护、支持者也认为,公营部门的私有化并非新公共管理的必不可少的特征。
新公共管理与传统公共行政模式下的僵硬的人事管理体制不同,重视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在人员录用、任期、工资及其他人事管理环节上的灵活性,如以短期合同制取代常任制,实行不以固定职位而以工作实绩为依据的绩效工资制等等。
新公共管理理论为现代纳税服务提供了理论依据,不但确立了纳税人与政府平等的经济主体关系,而且还在公共产品“供需”关系中确立了纳税人的主导地位。因此,为公民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成为了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是政府的一项根本职能。对于作为政府公共部门重要组成部分的税务机关来说,不但税收征收的过程是服务,而且征收的最终目的也是为纳税人服务。新公共管理理论主张在公共部门广泛引入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方法,也为税务机关借鉴私营部门的管理方法,革新工作机制,提高纳税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提供了参考。
新公共管理理论对纳税服务工作的启示
(一)增强纳税服务意识并提高纳税服务的法律意识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观念的彻底更新和转变,是优化纳税服务的关键,纳税服务观念要努力实现以下四个方面的转变。
1.由监督打击向管理服务转变。改变以往注重对纳税人防范、检查和惩罚的观念,相信大多数纳税人都能够依法申报纳税,履行税收义务。以服务促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使管理执法和优质服务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不断提高征管效率和质量。
2.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淡化权力意识,树立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必须履行的义务的观念,充分认识到搞好服务是提高征管水平的重要手段,始终把尊重纳税人、理解纳税人、关心纳税人贯穿在税收征管中,积极、主动、及时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经济的服务。
3.由职业道德要求向具体行政行为转变。将过去作为高标准的职业道德要求,转变为对税务人员的基本行政行为规范,使纳税服务的内容制度化、规范化,并将其作为税务机关行政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来落实和考核。
4.由注重形式向内容、形式、效果相统一转变。要从片面追求纳税服务形式的认识误区中解脱出来,不能只注重口头上、材料中、墙壁上的服务,而不管实际工作中服务措施的落实与否,服务效果的好与坏。必须通过持久和务实的工作,形成纳税服务长效发展机制。
只有观念的转变,没有法律的保障,纳税服务仍然难以规范地开展。因此,提高纳税服务的法律地位是一项十分迫切的工作。新《征管法》第七条为纳税服务的发展奠定了较为坚实的法律基础,对纳税服务的逐步完善具有深刻影响和重大意义。下一步可以考虑在制订《税收基本法》时,将纳税服务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可以参照国际惯例,建立纳税人,把纳税人的权利和税务机关应当为纳税人提供的服务以法规形式明确下来;根据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纳税服务的基本内容和操作总原则,并根据纳税服务的总原则,制定纳税服务的具体内容、服务标准、工作方式和岗位责任体系等。这样纳税服务就有了根本的法律制度保障。
(二)建立有利于提高纳税服务效率与效能的服务体系
新公共管理认为,政府施政的基本价值在于:经济、效率、效能。联系到税收工作,我们也应该把“经济、效率、效能” 作为纳税服务追求的目标。具体的:应用网络和信息技术,加快建立规范的纳税信息服务体系,整合税务信息资源,为纳税人提供涉税公共信息和个性化信息服务、税收征收管理服务和实时在线服务,实现全天候的“无站式”服务,减少纳税服务的中间层次和环节,降低服务费用,提高服务效率;针对办税程序繁琐、效率不高的现象,运用流程再造理论,开展结果导向的管理,深化税务行政审批改革,减少税务登记、核定申报方式、政策性减免税等审批手续,使程序运作现代化;针对纳税服务绩效难以衡量的问题,继续加强过程控制,坚持“有效执行没借口、决定成败靠细节”的思想,把优化服务渗透到税收管理的每一项工作、每一个岗位和每一道环节;要建立以纳税人满意度为重要衡量标准的纳税服务质量评价体系;要针对纳税人需求日益多元化的趋势,构建以税务机关为主导、多种服务组织共同参与的纳税服务体系,将具体的纳税服务事项交由社会中介机构或民间非赢利组织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运作。
(三)建立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纳税服务决策机制
新公共管理的“顾客导向”主张采取自下而上的开放式的决策模式,而不是封闭式的,认为由越多人参与的共同决策,就会掌握到越多顾客的感受,由越少人做决策就越不能真正掌握顾客的心声。严格来说,顾客导向的层次就是由外而内、由下而上,顾客导向的运作前提就是要集体决策,共同参与。在实施纳税服务的过程中,可以透过调查与统计分析去掌握纳税人的需求,但不能掌握纳税人的心声和感受,这往往只能通过基层的税务工作者去探求。作为基层的税务工作者,他们能够直接接触纳税人,最能了解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及切身感受。所以税务机关在作出有关纳税服务决策时,必须让广大基层税务工作者参与到决策过程中,成为决策的主体。建立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纳税服务决策机制不仅训练基层工作人员自我管理,更能促使他们自己考核自己的决策执行成效,从而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
(四)建立科学的纳税服务考核机制
应围绕优化服务制定科学可行的考核指标和方法,加强和量化对服务的管理考核,充分发挥和调动税务人员优化服务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在考核过程中应区分业务体系和非业务体系分别考核。业务体系是指直接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的岗位及人员,主要包括管理、征收、稽查、税源监控等一线岗位。非业务体系是指不直接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的岗位及人员,这部分人员虽然不直接与纳税人接触,但同样担负着提供服务的职责。对业务体系除参照工作质量标准进行考核外,一并对服务时限、服务质量、纳税人满意度等关键指标进行综合考核;对非业务体系的考核应将税前服务、信息反馈与处理、纳税人满意度等指标作为重点,进行综合考核。
(五)构建完善的纳税服务监督评估机制
要进一步畅通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沟通渠道,就要建立公开的、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监督评估机制,使税务机关能够正确地认识自身的服务现状,及时加以改进。通过召开纳税人座谈会、上门走访、问卷调查、发放“个人联系卡”、“征求意见卡”等形式,让纳税人了解税务机关及税务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并陈述自己对纳税服务的意见,让税务机关了解纳税人合法合理的期望,进而修订和完善有关纳税服务的制度和规定;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受理纳税人对税务人员执法不规范、服务不周到的投诉;在税务政务公开和外部参与的基础上,充分尊重社会各界和纳税人的意见,广泛聘请社会各界代表、纳税人代表对纳税服务进行监督评估,以便及时查找问题和不足,随时改进工作。
参考文献:
1.孙利军.关于纳税服务理论与实践诸问题的探讨[J].税务研究,2003
2.戴子钧.构建现代化税收服务新体系[J].税务研究,2003
3.吴旭东.税收管理[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4.乔家华.在制度创新中推进纳税服务:对当前纳税服务的实证分析和政策选择[J].涉外税务,2003
5.陈捷.纳税服务的国际比较与借鉴[J].涉外税务,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