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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发展工作安排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社会组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核心,以提高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为重点,优先发展和重点扶持以公益性为目的的社会组织,不断提高社会组织整体质量,促进社会组织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使社会组织真正承担起政府转移的职能,成为构建和谐的重要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合理需求的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社会需要、群众需求,重点培育和发展一批贴近群众、类型齐全、各具特色、公信力高的公益性社会组织。
(二)政府推动的原则
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扶持力度,建立政策扶持和政府购买服务运作机制,通过设立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降低登记门槛等方式,推动社会组织发展。
(三)市场运作的原则
通过政府引导、定向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运作机制的建立,将原来由政府部门承担的一批事务性、服务性工作交由公益性社会组织来承担,推动新型政社合作关系的建立。
(四)监督管理的原则
政府部门要对政府扶持和购买服务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确保经费合理使用。凡违反资金使用规定的,一经查出将立即停拨资金直至追回已经拨付资金,并追究责任。
三、发展目标
通过政府政策扶持,社会组织自身努力,力争到2010年,有80%的社会组织具备协助政府承担事务性、服务性职能的能力;有40%以上的社会组织具备提供政府购买服务的技术能力和资质要求;社会组织年增长率达到10%;全区社会组织达到600个左右,备案社区群众活动团队达到2500个以上。
四、扶持政策
(一)凡登记成立以公益性为目的的社会组织和涉农社会组织,属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其注册资金最低为3万元;属社会团体性质的,其注册资金最低为1万元。
(二)凡登记成立以公益性为目的的社会组织和涉农社会组织,经有关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认定,根据其规模大小,由区财政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万元的开办费补贴,用于购置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
(三)对已实行分离改革、聘用专职工作人员的社会团体,按照闵委办[]17号文件有关规定,经登记管理机关认定,三年内由区财政给予每年3—5万元的经费补贴。
(四)对暂无条件设立财务机构,无专职财会人员的社会团体,按照闵委办()17号文件有关规定,委托本区具备记账资格机构代记帐的,凭委托记账合同和支付费用凭证复印件,经有关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认定,由区财政给予每年不超过0.5万元的代记帐经费补贴。
(五)对已实行分离改革在地区租赁办公用房的社会团体,凭租赁合同和支付费用凭证复印件,经有关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认定,三年内由区财政给予每年不超过2万元的房租补贴。对确有困难、原借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社会团体,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区国资委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后,可继续使用。
(六)凡被国家民政部、上海市民政局(社会团体管理局)、区民政局评为先进单位或获得荣誉称号的社会组织,凭获奖证书,经登记管理机关认定,按照本区现有同等奖励标准给予奖励。
(七)对社会组织代表本区参加国际、国家级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等评奖项目获奖的文化艺术作品,凭获奖证书,经有关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认定,按照本区现有同等奖励标准给予奖励。
(八)对社会组织代表本区参加国际、国家级赛事或市、区级运动会,并获得奖牌的,凭奖牌或证书,经有关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认定,按照本区现有同等奖励标准给予奖励。
(九)对社会组织引进高新技术产业、现代物流、信息服务、大型商贸服务、大型会展旅游、文化传媒等企业以及跨国公司总部,对拉动本区经济发展确有贡献的,经有关部门和区经委认定,由区财政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
(十)凡在区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免收其成立、变更登记公告费;对因归并、重组申请注销的社会组织,免收其注销登记公告费。相关费用由区财政预算予以安排。
五、购买服务
(一)政府购买服务的事务应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作成本;项目适用于确定评估的量化指标、具备一定的市场化运作条件;项目资金已由区财政安排。
(二)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应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具备提供政府购买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相应的资质要求;具有健全的会计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社会信誉良好。
(三)政府部门将购买服务事项及具体要求通过政府采购等政府公共信息平台,以公开招标或定向委托等方式确定服务供应方。服务供应方确定后,由政府部门或经政府部门授权的事业单位与服务供应方签订正式合同。
(四)政府部门提出年度购买服务具体项目,并编制相应的预算,经区财政部门审定后,列为该年度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对未列入政府部门预算,社会团体根据社会需要、自主开展的公益项目,经相关主管部门就其项目的公益性和经费的合理性认定后,与当年部门预算同步上报区民政局汇总,经初审、专家评审及区财政部门审核后,列入区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预算。
(五)购买服务的政府部门要加强对购买服务项目的管理,并会同区财政部门根据行业特点设置评估标准,评估标准主要包括服务质量标准、服务计量标准、服务成果评价标准等。
(六)项目评估应采用内外部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内部评估由购买服务的政府部门依据合同要求,按照评估标准对购买服务事项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外部评估由购买服务的政府部门引入中介机构或组织社会各界人士对购买服务事项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在服务事项评估结束后,根据评估结果按合同约定支付资金。对资金量大、履约周期长的项目,可根据合同约定分期支付资金。
六、相关要求
(一)政府部门要加强对培育扶持公益性社会组织发展工作的领导,制定培育扶持公益性社会组织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促进公益性社会组织发展。
(二)政府部门要按照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政府部门的职能设定,合理界定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范围和项目,确保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
(三)政府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制定本部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和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四)政府部门要加强对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的管理,建立跟踪监督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以确保服务质量。
七、附则
(一)在执行中凡与本区已有规定不相符的,一律按本意见规定执行。
(二)本意见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或上海市颁布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组织发展工作安排范文2
关键词: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政府;管理职能;分析;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1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2-000034-01
一、晋江农村经济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现状
晋江市位于我国福建省,属于福建省下辖县级市,它是福建省综合实力最强的县市,也是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县市之一。其经济实力之强令人刮目相看,连续十八年都是位居八闽县级之手。总收入达1000多亿元。根据相关资料显示,截至到2015年底,晋江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已经发展到368个,组织成员大约有15万人,计划占晋江农村人口的一般数量。在2015年,仅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有100多个,总出资额大约达70亿元。这些农业经济合租组织涵盖范围非常广,如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加工及运输等农村各产业。
二、晋江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农民对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在晋江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中,不难发现由于农民知识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接受新鲜事物的程度比较慢,还没有充分意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性,对这个组织的理解相对比较狭隘。没有意识到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能够帮助农民的农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进行产业化经营。甚至有的人认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就是一种市场垄断,属于计划经济。与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不相容。还有由于曾经的农村合作社运动的失败,使农民从内心产生了恐惧和障碍。认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之后,会形成利益团体,影响基层政府的稳定和管理。这些思想上的狭隘,导致农民对于参与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中的热情不够,使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工作止步不前。因此为了促进农村经济组织的良好发展,首要问题就要在思想意识上改变农民的想法,解除他们的误解,使他们明白建设农村经济合作发展是对他们有益处的事情。
2.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
关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保护问题一直都没有得到落实。至今我国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条例来保护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这样就会指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缺乏一个良好的法律运营环境。一旦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发展的过程中遇到难题或者矛盾,都无法依靠相关的法律政策来进行自我保护。更由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不明确,政府也无法行之有效的进行约束和管理,更无法制定相关的扶持政策。在关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方面,我国的法律还是一片空白,这也导致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注册登记的状况比较混乱,根据对晋江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登记状况的调查来看,在工商、民政、农业部门注册登记的都有。
三、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建设中的政府管理职能的有效应用
1.政府要引导农民充分认识到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重要性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是在新时代的迅速发展下,改革创新发展后出来的新生事物。它的作用对于广大农民来说是百利而无一害。为了引导农民能够充分的认识到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重要性,首先就要先让每个干部群众明白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创建对于农民的利处,而村干部则是是农民的领头羊,只有他们意识到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重要性之后,才会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农民大力宣传,解除农民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误解,使每个农民都意识到农村经济组织可以给自身带来的益处。其次还可以在已经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地方,举行试宣传示范的方法,让农民亲自看到参加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好处。俗话说“百闻不如一见”,广大农民眼见为真后,对于参与到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热情和积极性一定会提高。
2.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我们生活在一个法治社会,一切事情都要做到有法可依,所以政府做好法规建设,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逐渐走向规范化和法制化,是政府各行政部门应尽的职责。因此国家在此基础上,应该借鉴国外相关经验,然后根据本国国情,尽早制定关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相关法律,使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在法律环境下健康发展。从长远角度来看,地方政府在国家相关法律政策还未出台时,可以先根据当地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一些促进、规范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相关条例和章程,保证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有序性。
3.政府加大扶持力度
我国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由于起步比较晚,在组织规模、资金、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方面都存在严重的问题。因此各级政府为了保证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良好的发展,一定要加大扶持的力度。首先在工商登记和产品销售等方面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便利条件。二是在资金方面,各级政府一定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扶持其健康发展。还可以根据每年本地区的财政收入状况,安排一定的数额实行低息贷款。三是在税收方面,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一般都是属于非盈利性的组织机构,所以在地方税允许的范围之内,政府可以进行税费优惠政策或者说在一定期限或者范围内免收税费,保证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有效运行。四是要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在帮助农民进行农业产品生产的条件下,设立风险防范金,一旦农业生产出现问题,农民无法从农产品中获得经济收入或者遭受到严重的自然灾害时,可以给予一定资金补贴。
四、结论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广大农民自主建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有效建立极大的维护了农民权益,使农民获得了一定程度的保障,因此为了其良好发展,需要政府发挥管理职能进行扶持和帮助。
参考文献:
[1]金丽馥.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建设中的政府管理职能[J].宏观经济管理,2007,No.28206:52-54.
组织发展工作安排范文3
我站xx年的各项工作,在县农业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指导下,经过全站职工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切实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认真搞好农民负担监测工作
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们始终把此项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之一,认真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规定,努力做好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工作,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平稳推进,全县没有发生因违反农民负担政策而引发的严重事件和恶性案件。 (二)切实加强了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督管理,防止村组借“一事一议”名义增加农民负担。今年5月,安排各乡镇开展了xx年度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情况的调查,基本摸清了我县xx年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找准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搞好今后工作提供了依据。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各地的筹资筹劳工作基本做到了以下三点:一是坚持群众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没有出现强行筹资筹劳的现象;二是严格坚持了一事一议原则,没有把筹资筹劳变成固定的收费项目;三是普遍推行了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制度,筹资筹劳项目和筹资筹劳标准等由群众会议讨论决定,公开资金的收取和使用情况,做到了资金专款专用。
(三)认真搞好农民负担监测工作,准确掌握农民负担现状。为了准确掌握农民负担动态变化情况,根据重庆市农办的安排,从xx年开始,我县被确定为全国农民负担监测县。我们在下路镇、龙沙镇选定农民负担监测村6个、监测农户30户。认真开展农民负担监测培训,按时完成了半年和全年调查上报。
(四)落实有关制度,确保减负工作收到实效。xx年,我们配合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了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认真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和医疗乱收费、对农业生产性费用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中的乱收费、农民进城务工的不合理收费等专项治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在我县农村全面推行;各涉农价格和收费单位普遍设立了公示牌(栏),乡镇建立了涉农价格和收费监督站;各地除订阅党报党刊外,无强行订阅报刊的现象,切实减轻了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民负担。
(五)组织开展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自查,督促扶持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民的各种补贴、补偿资金落实到位。今年,配合县财政局搞好种粮农户的农业生产资料增支综合直补,全县兑付补助资金345万元。8月,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对我县xx年免征农业税以来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自查,督促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认真调解处理土地承包纠纷
随着农业税的全面减免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和重要性日益显现,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也越来越多。为了维护好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利用会议等形式,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宣传,提高广大干群的政策水平,增强学法、守法自觉性。
(二)转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文书格式的通知》(渝府农〔xx〕26 号),对《重庆市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修改意见。
(三)指导各乡镇加强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今年共协助南宾、三河、西沱、沙子、中益等乡镇调查处理农户土地承包纠纷6件(次),指导各乡镇调解处理土地承包纠纷130多起,做到了承包纠纷出现一件就调解处理一件。全年共提供政策咨询服务150多人次,维护了广大农户的土地承包权益。
三、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共3页,当前第1页123
(一)起草制定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指导性文件。今年,代县委县政府起草制定了《关于xx年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意见》(石柱委发〔xx〕16号)和《xx年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指导任务和考核办法》(石柱府办发〔xx〕84号)等指导性文件,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
经济组织3个,市供销总社批准示范专业合作社2个,各级示范(试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四)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理论知识培训。利用县委组织部举办的“农村支部书记培训班”、“学习十六届五中全会理论骨干培训班”和农业局举办的“农业知识更新工程培训班”,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知识与实务”培训,共培训人员140多人次。
(五)深入实际,加大了指导工作力度。深入龙沙、大歇、枫木等乡镇检查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帮助合作组织完善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协调解决发展过程中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帮助大歇乡双坝村制订xx年~2009年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规划,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
四、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一)利用各种会议等形式,广泛开展了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政策宣传,加强了农村财务公开工作指导,指导乡村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农村财务管理行为。
(二)根据农业部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各乡镇开展了村级债务债权摸底清查工作。通过摸底清查,基本掌握了我县村级债权债务现状,按时完成了全县村级债权债务的摸底清查和分村录入上报工作。
五、认真开展农业和农经统计,按时完成农产品成本核算和市场价格调查报送工作
农业、农经统计和农产品成本核算、农业价格调查工作是农村经营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其基本任务是为各级党政机关研究制定有关农村政策,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提供决策依据。我们历来十分重视农业、农经统计和农产品成本核算、农业价格调查工作,坚持按照调查统计规程要求,开展调查统计培训,加强调查统计工作的指导,保证调查统计质量,按时完成各项调查统计任务。
(一)制定印发了《关于布置xx年农业和农经统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我县今年的农业和农经统计工作任务,提出了做好当年统计工作,确保统计质量的具体要求。 (三)按时完成了全年四个季度农户家庭经营收支预测上报和大小春4种农作物产品生产成本的调查上报。 (五)按时完成了农业部“全国物价网点价格月报”和“重庆市农产品市场价格半月报”的市场价格调查报送工作。共上报农业部物价信息12期,网上报送调查表72份,上报价格变动情况分析说明12篇。在市农业局局域网上藏经寺农贸市场价格信息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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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积极为各级各有关部门提供统计数据查询服务。全年共为有关部门提供数据查询80多人次,查询数据6000多个。
六、认真开展各种调研活动,努力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一是按照市农负办安排,组织开展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调查,按时完成《关于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二是按照市农业局的安排,对全县各乡镇农村经营管理改革情况进行了调查,按时完成《关于乡镇农村经营管理改革情况的调查报告》;三是按照市农经站安排,组织开展了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现状调查,按时完成《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四是积极报送农经信息,《中国农经信息网》、《重庆农经信息网》等登载我县农经信息6篇,在市农业局局域网农业信息62篇。
组织发展工作安排范文4
一、广泛实施红十字重点工程,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
1、“博爱工程”:积极响应市红十字会的号召,组织发起募捐活动,捐助校内贫困学生和弱势群体。 2、“生命工程”:积极开展常见性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等。 3、“救助工程”:广泛开展社区“红十字”志愿者活动,组织红十字志愿者深入社区,帮助孤、老、残、病和有特殊困难的弱势群体,坚持实实在在的救助服务。举办紧急救护员的心肺复苏救护培训,帮助会员掌握红十字知识和基本的卫生救护技术,培养他们的人道主义精神。 二、积极开展“5.8”红十字宣传周系列活动,掀起红十字会工作的。拟于五月上中旬借陕西省红十字会成立97年的契机,广泛开展“红十字宣传周”系列活动,掀起我校红十字会工作的。充分利用橱窗宣传红十字精神,传播国际人道主义法和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宣传红十字事业和红十字工作。组织对新会员和骨干会员进行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他们对红十字会的认识。举行红十字志愿小分队授旗仪式,开展“社区援助工程”。 三、建立健全红十字宣传载体,加强交流,扩大影响,创办《西译健康报》、红十字网站,红十字qq群,在新校区建立红十字宣传橱窗,建立一支通讯员队伍,向校、市及各类宣传媒体和红十字刊物积极投稿,报道特色活动,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红十字精神。同时加强和兄弟红会的交流以及和国际红会组织的交流,把我校红会的特色活动向省内、国内乃至国际组织进行推广宣传,扩大我校红会工作的影响。 四、关于《西译健康报》 《西译健康报》以传播营养健康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及生理健康意识为办报宗旨,融新闻性,知识性,科学性,实用性,服务性,趣味性于一体。是一份指导西译学生身心健康的生活服务类报纸,关注现今大学生身心健康,学习生活,工作就业,等人生健康为发展方向,穿插宣传红十字精神,传播红十字理念,动员我院学生参与红十字事业。
两年后的今天,对西安翻译学院红十字会又是一个新的起点。如何增强红十字的凝聚力和吸引力,让更多的同学参与到这个光荣的组织中来;如何达到锻炼人与培养人的目标,使组织发展与实现个人价值得到有机的统一;如何紧扣时代脉搏,与“和谐校园”建设相结合,从而实现组织发展的历史性跨越——是未来需要不断探索的问题。也恳求陕西省红十字回能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使西译红会不断发展完善,成为每一个红会人成就梦想的地方。
组织发展工作安排范文5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指导支持下,××县农经局致力于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工作,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目前,全县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28家,参加组织农户3200多户,带动农户4600多户,占总农户数的40%以上。参加组织农户年均增收1160元。这些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和发展,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增加了农民收入,缓解了干群矛盾,稳定了农村社会的稳定。现将一年来的工作版权所有总结如下:
一、典型示范,加快发展。一是深入总结环增蛋鸡养殖协会、闫深港农民经济协会等好的创建模式和典型经验,通过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新闻报道等渠道,广泛宣传,使广大农民都能熟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组织形式、合作方式,都能看到合作经济组织给众多农民带来的益处。二是抓好示范。在每个乡镇抓1至2个不同类型的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突出规范章程、完善运行机制、强化民主管理和利益分配制度,引导更多的农户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促进其加快发展。三是积极帮助运作比较规范、发展比较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扶持,增强它们为其成员服务的能力。今年共帮助5家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立项、申报、项目资金扶持。
二、积极引导,逐步规范。一是加强培训。县、乡两级采取以会代训和组织现场观摩会等形式,对乡镇农经所、林业站、农技站、兽医站、村干部、种养大户、农民经纪人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进行培训。通过培训学习,提高乡村干部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工作的水平,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头人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本领和市场开拓能力。二是积极培育、组建新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根据当地的产业特点,培育组建了石门金山兔业养殖协会、潘庄奶牛养殖协会、孙田庄蔬菜协会、郭佃子奶牛养殖协会等4家新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并不断引导其规范发展,增强带动能力。三是规范和完善现有合作经济组织。积极指导和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完善制度、建立章程、提升管理水平,(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带动作用。一年来,共帮助6家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注册登记、建立章程和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强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三会”制度建设,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规范运作和发展壮大。今年,环增蛋鸡养殖协会、闫深港农民经济协、春平农产品合作社等8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经济织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秦皇岛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示范组织”。
三、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具体分年度工作目标:2005年,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达到30个,带动农户23000户(20%),符合市级标准的示范性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达到8个;2006年,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达到40个,带动农户46000户(40%),符合市级标准的示范性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达到15个;2007年,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达到50个,带动农户69000户(60%),符合市级标准的示范性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达到20个,10个县级行业协会建成并发挥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干部群众对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推动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快速健康发展,9月4日,县委组织召开了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工作会议,对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作用和如何加快发展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对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工作作出了具体的安排布署。
组织发展工作安排范文6
内容摘要:合作组织在农民增收和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在不同区域因市场经济发育程度不同而呈现很大差异性。本文分析了合作组织在西部农村的发展现状,由于西部广大农村人口居住分散、市场经济发育迟缓等原因,故合作组织功效微弱,使其不能成为现阶段农民增收的主要途径,以及推动新农村建设的力量。本文进而对全国的合作组织进行横向比较,以找出西部合作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此提出加强西部合作组织发展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西部农村 合作组织 适用性 功能思考
2008年和2009年的中央1号文件均提出要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以下简称合作组织),这说明合作组织在以农民增收为核心的农村经济与新农村建设工作中的地位日趋重要。为此,西部各地方政府也相继出台了发展规划方案与相关政策,并提出硬性指标和时间表。但笔者认为,西部地方政府关于合作组织的认识和现行政策措施值得商榷与探讨,而这一切皆以合作组织的适用性与功能定位为基础。
合作组织在西部农村的发展现状
尽管学界有人认为富裕和贫穷两极状态都较易产生合作需求,且贫穷较富裕有更强的合作冲动和愿望,更需要发展合作经济组织(王军锋,2006),但该观点并未得到学界与政界的普遍认可。笔者通过对甘肃六十多个乡镇的实地调研认为:合作组织的产生与发展均受制于当地市场经济发展水平,它并非是任何地区和经济发展阶段的农村经济发展所必需的组织形式。在自然经济条件下,尽管农(牧)民希望有自己的“组织”来保障其权利不受或少受外部侵犯,但那种“组织”根本不可能是现代意义上的以产品交换为根本目的、以规模经营为基本特征的“合作组织”。总体而言,农村市场经济土壤缺失使西部广大农村目前尚不具备发展合作组织的前提条件。
合作组织是党和政府指导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渠道,发展合作组织,有利于促进农民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它在建设现代农业和增加农民收入、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发展合作组织是今后“三农”工作方向性和全局性的大事,这是西部地方政府的普遍性认识。不能否认,东部市场经济发达地区的合作组织在农民增收和新农村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调研情况表明,即使业已产生合作组织的西部农村,它也并非农民增收和新农村建设的主要途径。
以甘肃为例,不同区域的合作组织的增收功能存在较大差异:农村市场经济发展水平越高、人口密度越大、交通越便利的地区,这种功能越强,增收功能与区域经济(特别是农业经济)市场化程度呈明显的正相关性。即使在合作组织比较发达的地方,它也不是这些地方多数农民增收的主要途径,农业收入远远低于外出打工收入。2006年,甘肃省创劳务收入151.2亿元,人均收入2823.53元,而甘肃省2005-2007年农村居民每户纯收入分别为1980.00元、2134.00元和2328.92元。
合作组织在全国的横向比较
从数据上看,西部合作组织的发展状况在全国处于中上位置,这实际上是认识上的误区。
统计数据显示,西部地区合作组织数量在全国31个省市区中居于前位,在2007年底数据的13个省市区中,西部的陕西位居第1,即使甘肃也位居第8,排在经济发达的广东、北京、福建等省市前面;在截止2006年底数据的12个省市区中,西部的四川、重庆、内蒙和云南,也分别处于第2-5位,同样排在经济发达的上海市之前。
全国合作组织密度(即每万人拥有的合作组织的数量)处于前十位的省份中,西部省市区就占了5个,而市场经济发达的广东处于倒数第1位,浙江和江苏也只排在12和14位。
从合作组织规模(每个合作组织拥有的户数)上看,西部的四川处于第2位,新疆为第4位,青海、内蒙、甘肃分别排在第7、11、12位,而经济发达的广东、山东等省却位居20、23位。
这三组数据均反映出西部合作组织在全国均处于领先和比较领先地位,这似乎印证了“贫穷较富裕有更强的合作冲动和愿望,更需要发展合作经济组织”的观点。但由于数据不完整(如截止时间不同等)、统计口径不统一和数据水分比较大等原因,不具有客观上的可比性。甘肃的合作组织中,许多是由政府职能部门演变而来。以甘肃某县数据为例,该县登记注册的合作组织10个中真正由农民组成、由农民管理的只有1个。实际上这种情况在甘肃其他地方普遍存在,在西部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笔者针对甘肃不同区域的60个乡镇已加入合作组织的农户,从十个方面对合作组织的功能进行调研,借以反映调研对象对合作组织的认知度、信任度、重视度。汇总情况反映,除产品销售上认为合作组织发挥的功能比较大(63%)外,其余诸如生产经营资金问题、生产计划安排、生产经营信息获取、良种化肥等农资来源、技术问题以及增收等方面数值均低,其比例分别为0%、7%、12%、17%、8%和36%,在维护会员权利上选择 “能”和“基本能”的两项合计只有8%,在会员的满意度上,“满意”和“基本满意”的两项合计仅为35%。可见,合作组织在甘肃农村的认知度、信任度、重视度均比较低。并且,越是在落后地区,这种现象就越严重。
笔者的基本结论是:甘肃多数地方的合作组织仍处于较低的层次,大多数农村的合作组织尚处于萌芽状态,这在西部具有普遍代表性。
上述认识上的局限性,导致地方政府有关政策或方案普遍具有以指标化为显著特征的 一刀切现象。这种忽视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事物发展规律的揠苗助长行为,从根本上扭曲了政府农村经济工作和新农村建设的发展进程。
加强西部合作组织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政府要因地制宜发展合作组织
甘肃等西部合作组织发展滞后,是由市场经济发展水平低下,土地等生产要素价格低廉(甚至无价),农民居住分散,生产规模狭小等诸多因素决定的。西部地方政府要根据当地自然与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研究制定不同的合作组织发展规划,以避免指标化与一刀切的现象。对于具备或基本具备合作组织产生条件的地方,政府要积极引导,但不能作为政治任务指标下达,在不同乡镇之间、县域之间不能搞不切实际的评比,合作组织的数量和规模不能作为政府评价不同地区官员的指标,应杜绝层层验收、达标升级、弄虚作假和劳民伤财事情发生。
(二)引导鼓励农村人口集中
市场经济发展首先需要人口的有效集中,否则,以交换为目的的农村市场经济就缺乏基本前提,与规模化经营相联系的合作组织就更无从谈起。无论从经济学角度还是从社会学、政治学角度分析,加速人口集中意义重大而深远。
比较切实可行的办法是,与目前政府的“村村通”工程和“整体迁移扶贫”工程相结合,在住房与安家补贴、土地补偿等方面,出台相应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村人口实行有效集中。通过自然村搬迁合并,向自然承载力较强、交通比较便利、人口比较密集的中心村镇和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城镇集中,借以促进农村市场体系形成和壮大,为合作组织产生与发展提供必要条件。如2008年甘肃省明确提出,今后5年甘肃的城镇化率由31.6%提高到36%以上,农村户籍人口向城镇转移120万人以上。这种做法值得西部省市区推广,中央政府应出台相应支持性政策和措施,以提高甘肃等西部农村人口集中的速度和规模。
(三)加大对现有合作组织的金融支持力度
对于业已具备合作组织产生与发展条件、且已有相当组织规模的地方,政府应首先加大金融方面的支持力度,这是确保业已产生并已具备一定规模的合作组织生存与发展的当务之急。这也是2009年中央1号文件“开展示范社建设活动”的基本要求,建议政府一方面出台政府担保政策措施,简化受信管理制度程序,适当扩大贷款额度,提供一定政府贴息以真正降低合作组织的利息负担;另一方面政府建立扶持合作组织财政专项基金,对具备一定规模且有发展前途的合作组织予以直补,将中央的“示范社建设活动”落到实处;另外,出台政策允许合作组织内成员之间以及合作组织之间的民间融资,以弥补政府金融支持之不足。
(四)创新扶贫方式以支持合作组织发展
增加农民收入是政府支持合作组织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但扶贫政策也是目前国家支持甘肃等西部农民增收的主要政策。合作组织作为甘肃等西部农村经济发展重要项目,国家在项目扶贫中应将其作为重点项目列入。2008年,甘肃省政府提出的“智力扶贫”、“教育移民”、“ 生态移民”和“易地扶贫”等,实际上是基于长远战略考虑的扶贫方式创新,客观上有利于合作组织发展,建议中央政府通过扶贫渠道,在项目和资金等方面支持甘肃等西部地区农村合作组织发展。此外,甘肃等西部地方政府也应创新扶贫方式,将合作组织纳入扶贫项目范围予以扶持。
(五)出台招商引智政策以发展农村“能人经济”
“能人经济”在学界和政府界均无统一规范的概念,本文可以简单理解为“能人主导下的经济”。其基本特征为:有号召力、凝聚力、敢于冒险,善于扑捉市场商机。十年西部大开发的最大功效,是由于国家资本投入增加使西部的硬件设施得以改进、东西部经济差距缩小(刘生龙等,2009),但以吸引人才为代表的软环境却依然严峻,西部可持续发展能力低下且有不断下降之趋势,与资金等其它生产要素比较,西部更加需要能人。甘肃等西部农村发展市场经济能人奇缺,中央和地方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如税收减免、土地使用、生活待遇等)吸引外部能人,实践证明“能人经济”是发展县域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一条有效途径。如安徽临泉县政府明确表示把扶植经济能人、培育“能人经济”作为发展县域经济,帮助农民增收致富的有效着力点来抓,发展农村“能人经济”,既是催生甘肃等西部农村合作组织的必要条件,也是西部农村发展合作组织的必要途径。
(六)借鉴外部经验创新土地承包与流转政策
土地经营权流转是农业规模经营的前提,也是合作组织发展壮大的必要条件。但如果没有政府政策引导与扶持,西部农村的土地流转难以推进。
东部发达地区的经验值得西部借鉴。以浙江湖州市为例,该市首先出台了《扶持粮田适度规模经营若干政策》、《关于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通过财政扶持、贷款担保、金融支持、政策性农业保险等方面,扶持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发展,其管辖的各县区也出台了推进土地流转的相关扶持政策,按照流转规模分别给予每亩50元至500元不等扶持;其次,为了确保土地流转后的相对稳定,还探索建立了土地流转价格逐年增长和随物价变动机制,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充分调动了土地流转双方的积极性;第三,构建以县农村土地流转网上服务平台为依托、以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为主体、以村土地流转服务站为基础的三级服务网络,确保土地流转供求信息有效对接;第四,通过政府对农民培训,以离土流转方式加快劳动力转移,为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创造有利条件;第五,培育经营主体、提升土地流转;第六,强化基础建设,助推土地流转;第七,完善社保体系,保障土地流转。将离土流转与人口集中和整体迁移扶贫三者有效结合,是西部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创新的方向。
参考文献:
1.秦岭.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研究综述.扬州大学学报,2007(5)
2.王军锋.新农村建设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研究――甘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调研报告.开发研究,2006(2)
3.刘生龙,王亚华,胡鞍钢.西部大开发成效与中国区域经济收敛.经济研究,20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