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生态修复理论与实践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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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生态修复理论与实践

矿山生态修复理论与实践范文1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研究——基于城市能力驱动的视角”(编号:70973121);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基于资源—资产—资本理论的矿山废弃地再利用管理研究”(编号:CXLX12_0971)。

① 2010年徐绍史部长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要求认真研究土地、矿产的资源、资产、资本“三位一体”的新属性特点,树立新型的资源观和资源管理观。

摘要 矿山废弃地高效再利用日益引起社会关注。“资源-资产-资本”三位一体资源管理观的提出为分析与构建矿山废弃地价值实现路径、深化矿山废弃地再利用管理研究提供了崭新思路。本文以“资源-资产-资本”三位一体管理理论为基础,首先归纳了矿山废弃地属性认识、再利用特征,认为矿山废弃地具有环境问题、资源、资产、资本属性,其再利用是矿山废弃地经济社会生态环境价值再生过程;并从法律法规建设、复垦利用实践、交易市场形成等方面分析了矿山废弃地价值实现路径研究的现实基础;然后构建了“资源-资产-资本”视角下矿山废弃地价值实现路径,并分析探讨了其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过程,以期建立矿山废弃地价值有效运作机制。研究结果表明现阶段下只有能达到投资者期望收益率并能预期收回投资或者在现行政策框架下可以通过创建市场实现市场化运作的矿山废弃地才能资本化,实现其市场价值。最后文章从加强复垦利用示范工程推广以显化矿山废弃地再利用价值、建立和完善矿山废弃地再利用有关的服务机构、继续加大政府政策支持力度和引导三方面提出了促进矿山废弃地价值实现的建议。

关键词 矿山废弃地;属性认识;再利用;价值实现路径;资源管理

中图分类号 F20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13)11-0157-07 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3.11.023

随着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成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出台,矿山废弃地的高效可持续再利用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2011年9月在国土资源部考察时强调要以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012年3月国土资源部启动十省区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许多资源型城市,如徐州市、唐山市、淮南市等,相继提出了“向矿山废弃地要资源”“盘活矿山废弃地”的理念,积极进行矿山废弃地复垦利用示范工程推广。为推进矿山废弃地再利用,国内学者从矿山废弃地资产化、资本化运作的角度对提高矿山废弃地价值、实现矿山废弃地利用最佳效益等进行了一些探讨[1-4],但还未对矿山废弃地价值实现路径进行系统研究。“资源-资产-资本”三位一体资源管理观①,是一种新的、以价值为导向的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理念和方法,它的提出为构建矿山废弃地价值实现路径、深化矿山废弃地再利用管理研究提供了清晰思路。本文以“资源-资产-资本”三位一体管理理论为基础,首先归纳总结了矿山废弃地属性认识及其再利用特征,并分析了矿山废弃地价值实现路径研究的现实基础,然后构建了“资源-资产-资本”视角下矿山废弃地价值实现路径,并对其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过程进行了分析探讨,以期建立矿山废弃地价值有效运作机制,为实现矿山废弃地再利用市场化,加速矿山废弃地流转提供借鉴。

1 矿山废弃地属性认识及其再利用特征

1.1 矿山废弃地属性认识

梳理国内相关文献研究,矿山废弃地主要有环境问题、资源、资产及资本三种属性认识。①环境问题属性。矿山废弃地是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的典型复合现象,是以土地资源破坏为核心的次生环境问题,并严重影响着区域生态环境景观和经济社会发展[5-7]。②资源属性。矿山废弃地是矿区复兴的潜在资源[8]。别青城[9]提出了矿山二次资源的概念,黄敬军等[10]提出了“将开山采石作为资源第一次开发,对废弃宕口的利用作为资源第二次开发”的观点。将矿山废弃地视为新的资源类型进行开发重建,成为土地开发利用的组成部分,是经济发达地区获得增量土地资源的主要途径[11-12]。③资产及资本属性。随着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矿山废弃地成为后矿业经济发展的资本,也具有资产、资本的属性。孙乐为[1]提出了塌陷土地的资产化,以使废弃资源转变为经济优势;蒋正举等[2]从土地资源稀缺性、具有使用价值、产权可以市场化配置三方面分析了矿山废弃地资产属性,并提出了矿山废弃地资产化经营途径;孙京海等[3]、王鑫等[4]从供给稀缺性、资产性和增殖性三方面分析了采煤塌陷区土地产权的资本属性,并阐述了资本化的条件和资本运作模式。可见,矿山废弃地除了是一种环境问题外,还具有资源、资产、资本的属性。矿山废弃地资源、资产、资本属性认识及其资产化、资本化研究,为进行“资源-资产-资本”视角下矿山废弃地价值实现路径研究奠定了前期研究基础。

1.2 矿山废弃地再利用特征

矿山废弃地一方面处于采矿活动的终点,另一方面又是新的经济活动的起点,其再利用是集环境、资源、经济发展于一体的重大复杂工程,与一般的土地资源利用与单纯的生态环境治理有区别[13-14]。首先,普通土地利用投资和效益的年际分布一般比较均匀,而矿山废弃地使用级别较低,再利用之前必须投入一定的资金进行整治,使矿山废弃地资源化。其次,矿山废弃地再利用可提高土地的级别,带来土地的增值,存在着资源的二次利用,可以获取资源效益和经济效益,这与防止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有着显著区别。矿山废弃地再利用不是单纯的投入,而是具有直接的投入-产出效应。如图1所示,对矿山废弃地进行整治投资是矿山废弃地资源化过程,其初级产品是复垦土地(以及生态环境的修复),若将复垦土地作为生产要素投入生产,可以获得产品或服务,不论是复垦土地,还是产品或服务,都会给投资者带来收益。因此,矿山废弃地再利用是其经济、社会、生态环境价值再生过程,但由于社会价值、生态环境价值的公共性以及难以量化性,导致一些矿山废弃地再利用项目效益不显著,这也促使政府要从不同的层面与角度创新矿山废弃地价值实现路径。

2 矿山废弃地价值实现路径研究现实基础

2.1 法律法规建设基础

1989年实施的《土地复垦规定》,确定了“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标志着我国矿山废弃地复垦利用走上了法制化道路。2006年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共同出台了《关于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环境恢复责任机制的指导意见》,以行政和法律手段为主的矿区生态环境治理责任机制逐渐建立起来。转型中国环境治理之道存在着“由政府规制的环境治理模式向市场手段的环境治理模式转变”的倾向[15]。在矿山废弃地复垦利用中我国也开始尝试逐步引入市场机制,引导民间资本进入。2009年实施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提出要“鼓励企业、社会团体或者个人投资,对已关闭或废弃矿山的地质环境进行治理恢复”。2010年《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土地整治等国土资源领域”。2012年6月国土资源部与全国工商联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国土资源领域的意见》,提出要“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主体盘活利用国有建设用地;民间资本投资主体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可依法通过转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盘活利用;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土地复垦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同时,《土地管理法》中“占补平衡”耕地保护基本制度的提出以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出台,为矿山废弃地复垦利用的另一种市场化运作模式提供了法律法规基础。矿山废弃地是增加耕地来源的潜在途径,其所具有的复垦指标,也是一种商品,可以通过市场进行有偿转让。2013年3月实施的《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明确提出“由社会投资将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复垦为耕地的,对属于将非耕地复垦为耕地的,可以作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补充耕地指标,市、县政府可以出资购买指标”。国家对矿山废弃地复垦利用的重视以及市场化运作引导,为矿山废弃地价值实现路径研究提供了宏观政策指导和制度保障。

2.2 复垦利用实践基础

我国矿山废弃地再利用起源于上世纪50年代,最初是土地复垦,利用方向以农业利用为主,特别是复垦为耕地。20世纪70年代,我国在东部平原煤矿塌陷复垦土地上进行建筑、种植和养殖,土地复垦内涵逐步扩展,矿山废弃地土地复垦类型在向多样化方向发展,形成了疏排式、平整式、挖深垫浅、矸石充填、粉煤灰充填等复垦模式,对复垦土地的利用因地制宜,恢复为农业用地(种植业、水产养殖业、林业用地),或改造为休养和娱乐场所,或为工业和建筑业所用,不仅注重生态效益、社会效益,而且也注重经济效益。矿山废弃地通过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大都可以复垦为耕地、林地、牧地、建设用地或水产养殖地[7]。郭利刚[16]测算出我国1987-2009年间煤、金属矿区损毁土地复垦为耕、林草、建设用地的潜力分别为627.80、72904、15076万亩,可有效缓解耕地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压力和建设用地紧张局面。这些丰富的矿山废弃地再利用实践显化了矿山废弃地再利用价值,为矿山废弃地价值实现路径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

2.3 交易市场初步形成

江苏省《关于加强废弃露采矿山环境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指出“可根据废弃矿山区位、山体资源、废弃地利用方向,实行谁治理、谁投资、谁得益,通过招标拍卖等市场机制确定治理者的治理权和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在实践中,矿山废弃地再利用市场化运作已经有成功的范例。江苏省镇江市将矿山废弃地平整后,进行土地拍卖;盱眙县将北大山矿山废弃地交由民营企业开发,变矿山为公园;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政府利用西区姚家山矿区紧邻蔡甸城区的区位优势,引进社会资金进行治理并建起了工业产业园区;浙江省桐庐县瑶琳镇沈村废弃矿山吸引个人投资者进行旅游开发;河南省沁阳市西万镇校尉营村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经济园区经营权承包给该村村民使用等。另一方面,在耕地保护越来越严格的情况下,结合《土地管理法》中“占补平衡”耕地保护基本制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机制以及《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废弃地复垦为耕地指标成为一种商品,可以进行买卖。2010年12月湖南省株洲市出台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指标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指出复垦指标必须通过公开交易有偿取得,2012年重庆市、河南省巩义市、浙江省杭州市等也出台了复垦指标有偿使用的规定。可见矿山废弃地交易市场已初步形成,而规范有序的矿山废弃地交易市场是矿山废弃地价值实现的必要条件。

3 “资源-资产-资本”视角下矿山废弃地价值实现路径构建

“资源、资产、资本”三位一体管理是一种新型的资源管理观,是以价值为导向的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理念和方法。在“资源-资产-资本”理论中,资源、资产、资本是资源的三种属性,“资源”强调的是自然属性,是实物量;“资产”强调的是经济属性,是资源的价值,是实物量的货币化;“资本”是流动的资产,是资产价值中能够带来价值增值的价值。资源、资产、资本三者是递进关系,有转化的条件。资源资产化是指从资源的开发利用到资源的生产和再生产的全过程中,把资源作为资产,按照经济规律进行投入产出管理,并建立以产权约束为基础的管理体制,以确保资源所有者权益不受损害、资源保值增值,增加资源产权的可交易性[17-18];资产资本化是指有明确权属的资产进入市场交换,以资本的形式流动起来并实现其价值的过程[19],其实质是资产产权的市场化配置。资源价值核算和产权明晰是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的基础和先决条件。“资源-资产-资本”三位一体管理理论已被应用于矿产资源价值实现路径研究中[20]。

由于矿山废弃地与矿产资源、一般土地资源不同,不仅具有资源、资产、资本属性,其初始状态还是环境问题,资源价值很低或者理解为负值(主要是对周围环境有不良影响),因此它首先需要经过资源化,将矿山废弃地转化为有利用价值的资源。当矿山废弃地再利用预期能给投资者带来收益且产权明晰时,矿山废弃地资源可以成为资产。当矿山废弃地资产产权可以在市场中流转,实现市场化配置时,矿山废弃地资产就成为资本。矿山废弃地由于可以带来收益、土地具有稀缺性且产权可以明晰因而具有资产特征,如果存在矿山废弃地产权交易市场可以使其参与流转并增值的话,就可以实现矿山废弃地资本化。矿山废弃地经过资源化成为矿山废弃地资源,经过资产化成为矿山废弃地资产,再经过资本化形成矿山废弃地资本,矿山废弃地经过这三个过程,实现价值,将潜在资源转化为现实资源,将资源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将资源效益转化为经济效益。图2构建了“资源-资产-资本”视角下矿山废弃地价值实现路径,描述了矿山废弃地属性转换、价值实现路径及其价值转化。“资源-资产-资本”视角下矿山废弃地价值实现路径研究就是建立矿山废弃地价值有效运作机制,实现矿山废弃地再利用市场化,加速矿山废弃地流转。

4 “资源-资产-资本”视角下矿山废弃地价值实现路径分析

4.1 资源化过程

矿山废弃地资源化是使受到采矿破坏的土地,经过治理,能作为合格的自然资源再度具有资源价值的过程。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始的土地复垦发展到今天,矿山废弃地资源化方向日益多样化,由最初恢复为农业用地,到现在的矿山公园,矿山废弃地再利用实践丰富。在矿山废弃地资源化过程中,一是要因地制宜,综合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进行矿山废弃地资源化方向选择,将矿山废弃地转化为农业用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渔业用地)、旅游用地以及建筑用地等,提高其资源价值。二是进行矿山废弃地资源化管理。资源化管理主要是以行政手段和技术手段为主,把矿山废弃地仅仅作为一种资源物质,从物质形态上进行管理,它包括矿山废弃地的权属管理,存量管理,增量管理等。在资源化责任主体管理上,我国逐渐形成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责任机制,建立了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以确保资源化责任主体能按时保质的完成矿山废弃地复垦任务。土地复垦、生态恢复、景观规划、生态环境补偿等理论可以为矿山废弃地资源化提供理论支撑。

4.2 资产化过程

矿山废弃地资产化意味着将矿山废弃地作为一种资产,根据矿山废弃地再利用实际,按照经济规律进行投入产出管理,并建立以产权约束为基础的管理体制。在这一过程中,矿山废弃地从物质形态上的管理转化为以价值形态的管理。矿山废弃地资源转化为资产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即稀缺性、具有使用价值和产权明晰[21]。随着建设用地需求持续增加以及耕地保护越来越严格,矿山废弃地复垦土地的稀缺性也日益凸显。

4.2.1 价值分析与核算

大量矿山废弃地再利用实践表明矿山废弃地具有价值。矿山废弃地作为经济发达地区增量建设用地主要来源,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12];作为高效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用地以及发展水产养殖水面,也具有显著的经济价值[22-23]。随着生态修复、景观规划设计思想等的引入,矿山废弃地成为一种特殊景观类型,是矿业文明和人类技术发展历程的承载,其所蕴含的巨大生态价值、历史文化价值、美学价值等逐渐被社会探索与发现,以矿山废弃地为载体发展起来的生态湿地公园、休闲娱乐公园、矿山公园、地质公园等成为资源型城市发展旅游业的重要依托,成为城市新的经济增长点[24-25]。在实际运作中,还要对矿山废弃地资产进行经济价值核算,并根据资产盈利情况将矿山废弃地资产划分为公益性、半盈利性与盈利性三种类型,针对不同资产类型采用不同的融资机制和经营管理策略,为选择矿山废弃地资本化方式奠定基础。

4.2.2 产权明晰

产权明晰是进行矿山废弃地资产化的必然要求。矿山废弃地产权明晰有两层内涵:一是治理权明晰,二是使用权及其它产权的明晰。①治理权明晰。治理权明晰是矿山废弃地顺利实现资源化的前提,也是矿山废弃地成为资产的前提。为了高效的实现矿山废弃地复垦利用,要按照矿山生态环境恢复责任机制确定矿山废弃地治理权主体,明确其所具有的义务和权利,保证矿山废弃地资源化顺畅。②使用权及其它产权(如矿山废弃地发展权)的明晰。由于矿山废弃地形成的时间不同、矿业用地取得方式不一样,矿山废弃地治理权的安排不同,以及资源化方向不同,导致矿山废弃地使用权也没有统一的安排。清楚地界定矿山废弃地治理权、使用权及其它产权,明确矿山废弃地产权拥有者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这样才能确保资产在转化为资本的过程中做到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

4.3 资本化过程

矿山废弃地资本化是指矿山废弃地资产产权拥有者将矿山废弃地资产用来出让、转让、出租、置换或者作为股份进行投资的过程,其实质是矿山废弃地资产产权的市场化配置,主要有利用市场和创建市场两种方式。

4.3.1 利用市场

利用市场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矿山废弃地产权能遵循价值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自发的实现流转,进行市场化配置,社会资本能自发地被吸引到矿山废弃地再利用项目中,主要是指出让、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或者作为股份进行投资等。当矿山废弃地再利用的收益能达到投资者期望的收益率并能预期收回投资时,主要是盈利性的矿山废弃地资产以及在政府支持下的半盈利性的矿山废弃地资产,矿山废弃地资产能自发进行流转,进行矿山废弃地产权的市场化配置,实现价值。利用市场自发地实现矿山废弃地产权的市场化配置是实现矿山废弃地价值最理想的方式。但由于矿山废弃地的环境问题属性,在一些情况下现存的市场机制失灵,因此还需要借助政府权力创建市场。

4.3.2 创建市场

创建市场是指政府通过一系列政策构造的市场,使矿山废弃地从不同的视角和层面进入经济系统,形成一定的经济产出或者经济收入,引导投资者再利用矿山废弃地,主要是针对一些再利用经济效益低、无法自发形成交易市场的矿山废弃地。现阶段下有两种创建市场机制可以参考。一是在“占补平衡”耕地保护制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制度下形成的土地置换机制和复垦土地指标有偿交易机制。在建设用地指标越来越少、耕地保护越来越严格的情况下,复垦土地指标将成为一种商品,明确矿山废弃地复垦为耕地的指标权利,建立区域内和跨区域的土地复垦指标交易制度,激活矿山废弃地产权交易的市场机制,实现矿山废弃地价值。二是区域性矿山废弃地生态修复资产打包资本化。将能够强烈受益于区域性矿山废弃地生态修复资产而增值的相关资产(如房地产、旅游等)和具有强烈外部性的矿山废弃地生态修复资产组成一个整体进行市场化经营运作[26],首先将该资产整体通过市场机制流转给特许经营商,特许经营商在约定的经营范围内,可再次通过市场竞标机制选择专业经营公司(如生态修复、旅游等)进行二级发包承包,从而通过市场机制实现矿山废弃地价值。

4.4 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之间的关系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矿山废弃地价值实现经历了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三个过程,但这里需要说明几点。首先,这三个过程只是表明了矿山废弃地属性和价值的转化过程,并不表明它们在时间上具有先后顺序,如具有良好区位的、无治理权责任人的矿山废弃地,可以直接将土地治理权和土地使用权一同出售,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过程安排可在同一时间完成;而对于那些由矿山企业负责复垦、然后交还给农民、农民再流转土地使用权的矿山废弃地,矿山废弃地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过程存在时间上的先后顺序。其次,矿山废弃地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这三个过程,不是孤立的,而是密切联系的。矿山废弃地资源化是矿山废弃地资产化、资本化的物质基础,资源化效益高的矿山废弃地比较容易实现资产化和资本化;矿山废弃地资本化是矿山废弃地价值实现的过程,也是矿山废弃地再利用融资实现过程,矿山废弃地资本化为矿山废弃地资源化提供资金,矿山废弃地资本化程度影响着资源化的深度和广度。最后,现阶段下并不是所有的矿山废弃地都能实现资本化,只有能达到投资者期望收益率并能预期收回投资或者在现行政策框架下可以通过创建市场进行市场化运作的矿山废弃地才能资本化,实现其市场价值。

5 结论与建议

本文研究分析表明,矿山废弃地具有环境问题、资源、资产、资本属性,其再利用是矿山废弃地经济社会生态环境价值再生过程;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对矿山废弃地市场化运作的引导、矿山废弃地复垦利用实践对其价值的显化以及交易市场的初步形成为进行矿山废弃地价值实现路径研究奠定了现实基础;“资源-资产-资本”视角下矿山废弃地价值实现经历了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三个过程,现阶段下并不是所有的矿山废弃地都能实现资本化,只有能达到投资者期望收益率并能预期收回投资或者在现行政策框架下可以通过创建市场实现市场化运作的矿山废弃地才能资本化,实现其市场价值。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日益重视,矿山废弃地再利用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从“资源-资产-资本”角度深入探索矿山废弃地价值实现路径,深化矿山废弃地再利用管理是可行与必要的。结合本文所构建的“资源-资产-资本”视角下矿山废弃地价值实现路径,为顺利实现矿山废弃地价值,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5.1 加强矿山废弃地复垦利用示范工程推广,显化矿山废弃地再利用价值

矿山废弃地属于潜在资源,积极探索矿山废弃地再利用价值,将潜在价值显化,是推进“资源-资产-资本”视角下矿山废弃地价值实现的前提条件。要显化矿山废弃地再利用价值,其开发利用方式至关重要。如果只是将矿山废弃地恢复生态环境,则矿山废弃地资源价值较低;如果能利用矿山废弃地独特的人文景观发展会展、商务、旅游,则可以显著提高矿山废弃地再利用价值。虽然我国矿山废弃地资源化技术研究比较成熟,再利用方式也呈现多元化,但矿山废弃地再利用的集约化、高附加值化还有待提高。通过矿山废弃地复垦利用工程的示范推广,逐渐提高矿山废弃地开发利用程度和经营方式,充分显现矿山废弃地再利用价值。

5.2 建立和完善矿山废弃地价值实现有关的服务机构

产权明晰与价值评估是“资源-资产-资本”视角下矿山废弃地价值实现的核心。将矿山废弃地当作资产或资本来管理,就要评估其资产价值,同时在资本化过程中,矿山废弃地产权的交易还需要交易机构。因此,要完善矿山废弃地价值实现相关的服务机构,顺畅资产化、资本化过程。一是依法制定相应的标准,对矿山废弃地流转中涉及的产权确认、价值计量、凭证登记备案等工作进行规范;二是建立矿山废弃地流转管理机构,加强对矿山废弃地流转的监督和管理,妥善处理矿山废弃地流转纠纷;三是建立健全矿山废弃地流转中介服务体系,依法成立或委托相关服务中介,为矿山废弃地出让、转让、出租、入股、置换等多种资本化方式提供便捷有效的服务。

5.3 继续加大政府政策支持力度和引导

一是政府要依靠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发挥其在矿山环境治理中的作用,科学地界定矿山废弃地资源化责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生态补偿的形式与标准,顺畅资源化过程;二是对于半盈利性的矿山废弃地再利用项目,政府要通过经费补贴、政策优惠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使其能吸引投资者进行开发利用;三是在现行政策框架下可以通过创建市场进行运作的矿山废弃地再利用项目,政府要采用强制和引导的管理手段创造对这项工作的需求,形成市场,使矿山废弃地从不同的视角和层面进入经济系统,实现价值,促进矿山废弃地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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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生态修复理论与实践范文2

近年来,我国矿业虽然在生产工艺、机械装备、资源回收、综合利用、数字矿山、矿业信息化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在9000多座金属矿山中,真正能代表国家金属矿业水平、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的现代化矿山还为数不多。

相当数量的中型矿山,其装备技术仍处于上世纪70年代水平;大量的小型矿山,其机械化水平低、管理粗放、环境安全等问题依然突出。

当前,我国金属矿业承受较大压力,其中主要面临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国家的工业化、城市化对金属的需求量仍持续大幅攀升。第二,资源形势严峻,大宗矿产的对外依存度已高达50%以上。第三,由矿产、土地、水体、森林构成的矿区环境系统严重恶化。第四,矿业科技水平特别是采掘装备与信息化水平相对落后。

因此,我们必须站在世界矿业科技前沿的高度,去审视我国金属矿业的发展状况,否则就会失去发展动力,甚至失去发展先机。

为了加速金属矿业现代化,大力提升金属矿业的国际竞争力,对未来金属矿业提出以下三大发展主题:绿色开发、深部开采、智能采矿。这三大主题也将引领金属矿业未来的发展方向。

绿色开发

现代矿业的发展是把双刃剑,在为人类提供大量工业原料的同时,也给人类的生存环境带来了严重破坏。

矿业工作者必须走矿区“绿色开发”的道路。

何谓矿区“绿色开发”?即把矿区的资源与环境作为一个整体,在充分回收、有效利用矿产资源的同时,协调地开发、利用和保护矿区的土地、水体、森林等各类资源。实现资源—经济—环境三者统一协调的开发过程,也是可持续发展理念在矿业中的延伸。

当然,矿区“绿色开发”要靠科技创新来提供有力支撑。矿区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应由过去的“先破坏、后修复”的被动模式,转变为贯穿于矿区开发全过程的动态的、超前的主动发展模式。

为此,传统的矿山设计应该转变为矿区资源绿色开发设计(包括矿床开采设计、矿区生态环境设计和矿山闭坑规划设计),使矿山在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中,能更好地推行减量化、资源化和再利用。

当前,我国金属矿山的废石、尾砂、废渣等固体废物堆存量已达180多亿吨,每年的采掘矿岩总量还以超过10亿吨的速度在增长。

因此,大力开发和推行废石、尾砂回填采空区的工艺技术,推行尾砂、废石延伸产品的规模化加工利用,还有相当大的发展空间。要从源头上控制废石产出率,采用合理的采矿方法,降低矿石损失贫化率,强化露天边坡的管理与控制,减少废石剥离量等,努力去实现废石产出最小化。

同时,我国金属矿业生产工艺复杂、流程长、采选回收率低,废石和尾矿中大量有价元素的利用率也很低。因此,要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其中包括复杂难处理矿的高效选别技术、废石和尾矿中有价元素提取技术、选矿在线检测与过程自动控制技术以及高效、节能和大型化选矿设备研制等。

此外,由于矿区水资源的保护与利用直接影响人类的健康、安全和生态环境,因此,要加大汞、镉、铅、铬、砷等污染水体的防治技术和区域、流域的水污染防治综合技术以及废水处理与污水回用技术等技术创新的研发力度。

目前矿区生态环境建设严重滞后,矿山废弃土地的复垦率只有12%(发达国家高达70%~80%)。废弃物中残存大量硫化物氧化所产生的酸性水,夹带大量的重金属离子,严重污染水系和土地。

所以我们要采取超前防治措施,对矿区生态系统的组成、结构和功能进行积极的调控、恢复和重建,同步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去实现整体协调、共生协调和发展协调。

深部开采

业内一般界定为:当金属矿山开采深度达到800米~1000米时,视为矿山转入了深部开采。据不完全统计,国外金属矿开采深度超过1000米的矿山有80多座,其中数量最多的是南非。而我国过去没有大规模进行深部资源勘探,主要以开采600米以上矿床为主。

近5年来,由于深部找矿工程的实施,有160多个矿山在深部找到了价值超过1万多亿元的矿产资源。由此可见,我国深部资源潜力较大,深部开采是矿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由于深部开采是我国涉足较晚的领域,其开采环境与浅部不同,突出表现为“三高”,即高应力、高井温、高井深。这也导致采矿过程出现各种深井灾害问题。为此,未来深部开采的科研工作将主要围绕以下三方面展开。

首先,要拓宽深部开采的科研思路。虽然“三高”面临许多技术难题,成为致灾因素。但是笔者认为,能否将其转化为可以利用的因素,从而去破解一些更大的科学技术问题呢?当然,这一系列问题能否得到解决,都取决于我们能否打开思路。

其次,我们要重视深井开采的重要科学问题。近年来,我国深部开采取得了一些科研成果,也积累了一定经验。但是,在矿床埋藏深、岩温高、岩爆倾向大、品位低、开采强度大的条件下,如何实现安全、经济、高效、清洁生产?许多科学问题还有待深入研究。

再次,我们还要重点关注深部开采的重大工程技术问题。深部开采是一个特殊的作业环境,面临安全、工效、成本、资源回收等新的挑战。而采矿科技工作也要逐步向深部开采转移,引导深部采矿技术走向前沿。

智能开采

在我国,虽然深井采矿工程技术研究已经逐步开展,如“九五”开展了《千米深井矿山300万吨级强化开采综合技术》攻关;“十一五”开展了《矿井深部开采安全保障技术及装备开发》,《千米深井地压与高温灾害监控技术与装备》研究等;在岩爆监控、预测等方面做了大量研究,一些成果在生产实践中得到了应用。但是,仍有一些新的工程技术难题等待我们去攻克。

比如目前热门的智能采矿领域,就值得业内大力发展。

智能采矿是21世纪矿业发展的重要方向和前瞻性目标。在矿床开采中,以开采环境数字化、采掘装备智能化、生产过程遥控化、信息传输网络化和经营管理信息化为特质,以实现安全、高效、经济、环保为目标的采矿工艺过程,称为智能采矿。

我国在智能采矿领域已经取得长足进步。“十一五”期间,国家开展了《地下采矿设备高精度定位和无人操纵铲运机的模型技术研究》、《数字化采矿关键技术与软件开发》等与智能采矿相关的重点攻关项目;“十二五”又启动了《地下金属矿智能开采技术》863项目等。

但是,实现智能采矿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面临许多科技难题。在我国,当前最突出的是两大问题。

首先,井下大型采掘设备的制造水平低,缺少成熟的、智能化的凿岩钻车、铲运机和矿用汽车等现代装备,以及井下精确定位导航技术;另外,现有矿山的信息化、自动化水平相对较低。

其次,在采矿生产管控一体化综合信息平台开发方面相对滞后。这导致在资源评价与管理、开采优化设计和生产计划编制等生产技术方面,开采环境监测与安全预警等安全管理方面,以及可视化与智能决策等生产过程管控方面,技术手段落后,信息难以共享,不能为科学决策与管理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

矿山生态修复理论与实践范文3

关键词:矿山土地复垦;问题;对策

一、矿山土地复垦的历程

1. 国外矿山土地复垦的历程

人类进入第二次工业革命以后,由于新机器、新技术、新发明等不断出现,许多国家开始了对矿产资源的采掘,这使土地遭到了大量的损坏,同时出现了一些修复采矿破坏土地的措施,这是土地复垦的萌芽。20世纪初,美国、德国、英国和澳大利亚等国政府官员和学者们意识到土地破坏问题的严重性,开始着手对矿区废弃土地进行研究,提出了土地复垦及一些针对土地恢复使用的措施建议。早期的土地复垦工作比较简单,一般是对整个污染矿区进行覆土,或者是对废弃土地进行局部修复。

到20世纪70年代,由于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急剧增长,各国对矿产资源进行了大规模的开采,整个矿区大量的土地遭到损毁,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的破坏,矿区土地复垦因此被重视起来。这时美国、苏联、澳大利亚等国相继开展了土地复垦工作的研究,提出土地复垦概念并在复垦作物选择上作了相关研究,法律法规开始出现,土地复垦技术有所提高,相继出现了土地平整、裂缝填充、植树种草等。

20世纪70年代以后,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矿区的可持续发展也受到了极大地关注,冲沟生态系统的要求受到重视,矿区损毁土地的复垦方向逐渐转为生态复垦。美国、前苏联等国相继修订和颁布了有关矿区土地复垦方面的全国性法规,有了相关法律的约束,土地复垦工作逐渐步入正轨。

2.国内矿山土地复垦历程

我国土地复垦最早是在20世纪50、60年代,起步比较晚。当时,由于矿区土地紧张,一些矿区自发地在排土场、尾矿库上垫土种植粮食和蔬菜,用以克服自然灾害带来的吃粮问题。由于我国人多地少,所以早期的矿山土地复垦主要是将废弃地改造成为可耕地,采用填埋、剥离、覆土等简单措施。我国早期的复垦没有相关的理论指导,矿山土地复垦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复垦率很低。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对煤炭、铁矿等矿产资源的需求不断加大,矿产资源大肆开采引起的环境问题逐渐显现,我国政府开始重视矿区的生态环境及可持续发展问题,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原煤炭部等先后制定了与矿区土地复垦、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规定》、《土地复垦技术标准》(试行)等。其中《土地复垦规定》明确提出了“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使得土地复垦工作有法可依。这些法律法规颁布以后,一些地区开展了一些土地复垦工作,其中由白中科教授亲自主导的山西平朔安太堡露天煤矿土地复垦方工程为我国以后土地复垦工作的开展树立了榜样。这期间,一些学者也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引入了一些生物、化学等技术。2006 年国家《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 指出应该加强土地复垦的前期管理工作;2011年3月5日《土地复垦条例》公布,明确了土地复垦责任主体,敦促他们自觉履行土地复垦义务,加强了对土地复垦义务人的监管;2011年5月20日《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为指导和规范土地复垦义务人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履行土地复垦义务、落实土地复垦责任提供了技术依据。

二、山西省矿山土地复垦的现状

1.复垦面积大

近几年,在山西省,虽然一些大型的国有煤矿集团已经进行了大量的复垦,效果很明显,但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山西省还有许多中小煤矿被关闭、兼并重组以后复垦义务人没有确定下来,所以山西省矿山要复垦的土地面积还很大。

2.土地破坏严重,复垦率低

据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最新的一份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结果显示,全省因采矿活动引发的崩塌、滑坡有754处,影响面积14万亩,而地面塌陷更是多达2976处,影响面积100多万亩。全省累计堆存矸石山10多亿吨,矿山采空区超过5000平方公里。山西省的煤矿以大同、晋城、阳泉、吕梁、太原、临汾等为主,但是这些地区的土地复垦率只有10%左右,并且复垦周期长,平均需要30年。山西省的4个大型国有矿区已治理矸石山的面积占总面积的1/4,煤炭矸石综合利用率还不到总量的30%,山西省的土地复垦工作任务艰巨。

三、山西省矿山土地复垦存在的问题

1.土地复垦法律法规不健全

最近几年虽然国家相继出台了不少土地复垦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土地复垦规定》、《土地复垦条例》等,完善了我国土地复垦在法律法规方面的不足,为我国土地复垦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每个地方有每个地方的特色。山西省是一个矿产资源大省,尤其是煤矿资源的储量非常大,每年因矿山开采破坏的土地面积相当大,与之配套的矿山土地复垦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2.矿山企业土地复垦意识不高

随着我国《土地复垦编制规程》的出台,凡是新建煤矿和已经开采的煤矿都必须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否则不予颁发采矿许可证和进行采矿证年检。一些煤矿企业为了获得采矿证和进行采矿证年检,请一些中介公司为自己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有的负责人都不知道土地复垦是干什么用的,他们对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中的土地复垦服务年限、土地复垦质量、土地复垦投资等一点都不了解,只是注重眼前的利益,缺乏长远的眼光。

3.土地复垦方案不科学

随着山西省最近几年煤矿兼并重组工作的胜利和后续五项工作的开展,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成了后续五项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是非常复杂的,涉及农业、地质、林业、财务等许多专业方面的知识,不是一个人所能完成的,它需要有掌握不同专业知识的人共同完成。一些中介公司为了及时完成矿山企业的任务,编制人员到矿山企业只进行粗略的调查就进行方案编制,并且方案的编制往往由一个人来完成,缺乏专业的知识。这样难以保证编制出科学、合理的土地复垦方案,不利于土地复垦的实施。

4.缺乏完善的监管机制

大部分矿山企业编制完土地复垦方案以后,对后续的土地复垦资金提取和复垦报告的实施缺乏足够的重视。矿山企业没有设立专项的账户,对土地复垦资金进行有效的提取。一方面由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工作重心的原因,加上人员配备少、机构不健全,严重影响了土地复垦工作的监督管理。另一方面,要进行矿山土地复垦的实施,如对土地复垦的设计、土地复垦工程的组织实施、复垦后的土地验收等,这些工作都需要一些专业的中介服务机构,但是这些专业的机构比较缺乏,国土行政主管部门也没有精力开展繁琐的事务性工作,进一步影响了土地复垦的开展。

5.土地复垦理论研究和技术研究落后

最近几年,山西省矿区土地复垦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理论落后于实践。没有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只是进行单一用途的土地复垦,没有考虑到生态环境的多样性,导致土地复垦缺乏一定的盲目性,如一些地方塌陷以后,进行简单的填埋,然后种上单一的树种。还有就是土地复垦技术研究注重工程方面,在生物技术方面缺乏充分的研究,导致一些复垦的土地质量低,土地肥力恢复比较慢。

四、完善山西省矿山土地复垦的建议

1.完善土地复垦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可操作性

山西省政府应结合地方特色,出台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下一步土地复垦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结合国外先进国家在土地复垦工作中的经验,如对土地复垦资金的提取、复垦后土地产权处理、土地复垦工作的监管等,建立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为土地复垦后续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提高矿山企业的土地复垦意识

土地复垦工作最终的效果如何,主要取决于矿山企业,他们是复垦工作的执行者,所以必须提高矿山企业土地复垦的意识。首先政府应该不断加强土地复垦法律的宣传,使矿山企业意识到土地复垦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事。其次应加强对矿山企业在土地复垦方面的培训和提出一些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这样既可以提高他们在土地复垦方面的业务知识,也可以提高矿山企业土地复垦的积极性。

3.加大评审力度,提高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的质量

为了提高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的水平,一方面国土主管部门应聘请在土地复垦方面有造诣的专家,针对土地复垦涉及的各个方面对中介机构的编制人员进行培训,增加编制人员的专业知识。另一方面,在对完成的方案进行评审时,专家应该从自己的专业角度结合矿区的实际情况提出一些实际性的问题。土地复垦方案涉及许多如环保、采矿、地质、财务等不同的专业知识,中介机构应该聘请一些不同专业的人才,每个人结合自己熟悉的专业知识编制属于自己的一部分,这样方案的质量就提高了,为后续土地复垦工作奠定扎实的基础。

3.加强对矿山土地复垦的监管

土地复垦是一个漫长的系统工程,在实施的每一个阶段,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进行一系列的监督和检查,建立一整套的资金保证制度,确保复垦资金的合理使用和专款专用。从省到县,在国土部门中设立专门的监督执法机构,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对进行土地复垦的矿山企业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土地复垦专项执法活动,使土地复垦的管理工作日常化、经常化。

4.加强土地复垦的理论和技术研究

土地复垦的质量和效果取决于土地复垦技术的水平,要从根本上改善矿山企业土地复垦的现状,必须加大土地复垦技术的研究和推广。矿区生态环境比较脆弱,应更加重视生物技术的应用,结合当地的自然气候条件,考虑草种和树种的抗寒性、耐贫瘠性、生长发育速度和土壤改良作用,选择一些适合当地生长发育的植物。同时我们应该借鉴国外一些土地复垦的经验技术,如微生物复垦技术、土壤培肥技术和3S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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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生态修复理论与实践范文4

[论文摘要]开展生态修复研究与实践,应理清环境、生态、环境生态、生态恢复、生态建设、生态工程等与之相关的一些概念及科学内涵,避免概念上的混乱。我国的生态工程与国外的环境生态修复和生态恢复有较大差别,将生态学应用于农林水等生产领域,是我国生态工程研究与实践的突出特点。流域生态修复是今后生态修复的发展方向,水土保持工程是建设项目生态修复的主体;当前亟待开展生态修复机理、生态修复潜力、生态修复指标体系等方面的研究。

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口、资源和环境协调发展战略思指导下,水利部提出了“加强封育保护,充分发挥生态自我修能力,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的水土流失防治新思路。全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启动后,各地因地制宜,采取措施,加配套,积极开展封山禁牧、轮封轮牧,努力探索和总结生态修的技术和经验。生态修复已为水土保持工作者所熟知,但其学涵义及有关问题尚待明确和研究。现对生态修复的若干关概念、理论及有关问题作一讨论,以期达到抛砖引玉之目的。

1生态修复相关的重要概念和理论

1.1环境与生态

广义上讲,环境是人以外的一切事物的总和,如现代人居环境即为广义的环境概念;狭义上讲,环境是影响有机体生长、发展和生存的外界物理条件的总和。生态系统简称生态,是有生命的主体(包括人类)与无生命的客体的总和。研究有机生命体与无机环境关系的科学称为生态学,研究生命体以外的无机环境的科学称为环境学。生态修复的研究与实践离不开环境学和生态学,而后者尤为重要。

1.2生态环境与环境生态

生态包括环境,“生态环境”的说法是不科学和难以理解的,可以牵强地理解为与生命体最密切相关的环境。我国所谓的生态环境实际就是生态,准确地讲“生态环境建设”应为“生态建设”[1]。生态修复是对生态系统的修复,故不能称为生态环境修复。

环境虽然是无机的,但完全从无机角度理解环境是不完整的。特别是自然环境,本身是生物体或生物群体周围的整体状况,只有应用生态学原理研究、认识和理解环境,才能更有效地解决环境问题,这就是环境生态学。环境生态作为概念不易理解,但环境生态学无疑是科学的,他对生态修复理论和技术的形成起到了直接的推动作用。

1.3干扰与生态演替

自然界发生的大大小小的事件,如火灾、水灾、泥石流、虫害、大风、人类活动等,改变着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这些事件称之为干扰。干扰可分自然干扰和人为干扰。干扰促使某一相对稳定的生态系统发生变化,旧的环境和物种破坏了,新的环境和物种又会产生,并在一定时间内维持其相对稳定。在没有严重干扰的情况下,自然生态系统会定向地、有秩序地由一个阶段发展到另一个阶段,这称为生态内因演替。演替的结果,最终会出现一个相当稳定的生态系统状态,这称为顶极稳定状态。每一演替阶段有其特定生物群落特征,顶极稳定状态的群落称为顶极群落。干扰常使生态系统受损并改变,称为外因演替。生态系统正常演替总是从低级向高级发展,而干扰使演替进程发生变化,严重时,如人类大规模活动,则使生态系统向相反方向演替,这称为逆序演替。生态修复就是使扰生态系统的逆序演替转向正常演替[2]。

1.4生态稳态与生态阈值

生态系统不是绝对平衡的,而是永恒地发生着演替,旧的平衡打破了,新的平衡就会产生,当演替到顶极状态时,在很长时间内将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即稳态。生态系统动态平衡中的稳定状态,称为生态稳态。稳态生态有相当强的自我调控能力,在干扰作用下虽不断地振荡和变化,但只是量变;当干扰严重并超过其调控能力时,系统将发生质变、崩溃,而走向逆序演替,甚至不可逆演替。稳态生态抵抗干扰的自我调节能力的限度称为生态阈值[2]。只有研究生态稳态和生态阈值,才能确定修复生态系统的类型、区域、难易程度、时间周期,并确定合理的修复指标。

1.5人与自然共生理论

人与自然共生和和谐相处,是人类对“自然改造论”深刻反思后产生的新认识。人是自然生态系统的组成部分,不是其对立面,脱离生态规律的自然改造,损害了自然生态系统,必然损害人自身。人与生物、生物与生物之间存在着互利互惠的共生现象。任何形式的自然改造必须建立在人与自然共生的基础之上。F.Vester基于共生现象的研究,总结了人类系统与生物系统之间生物控制的8条规律。据此研究,生态学家提出了以最小能量输入和最小物质消耗以保证生态系统自我调节和恢复能力的生态设计原则。这也是生态修复规划设计的指导思想。

2国外的环境生态修复与生态恢复

修复的本意是对错误和缺陷进行纠正的作用或过程,修复最早从污染环境治理角度被定义为:借助外界作用力使某个受损的特定对象部分或全部恢复到原初状态的过程。环境生态修复起源于环境修复,生态恢复又受环境生态修复的影响。

2.1环境修复与环境生物修复

环境修复是对被污染的环境采取措施使污染物浓度降低到未污染前的状态。早期的环境修复主要采用工程技术手段,以后采用物理和化学手段。1972年美国尝试采用微生物生命代谢活动降解管线泄漏造成的汽油污染,1989年对ExxonVal-dez油轮泄油造成污染的阿拉斯加海海面进行修复(阿拉斯加研究计划),从而出现了环境微生物修复技术,后来出现了环境植物修复技术,最终形成了环境生物修复技术。环境生物修复被定义为利用生物生命代谢活动降解被污染环境的污染物,并使之无毒化和无害化。

2.2环境生态修复

20世纪60年代,美国生态学家H.T.Odum提出生态工程概念,受此启发,欧洲一些国家尝试应用研究,并形成所谓“生态工程工艺技术”,实际属于清洁生产的范畴。随着生态学与环境生态学的发展,90年代美、德等国家提出通过生态系统自组织和自调节能力来修复污染环境的概念,并通过选择特殊植物和微生物,人工辅助建造生态系统来降解污染物,这一技术被称为环境生态修复技术。由于生态系统的复杂性,该技术至今还不成熟,国外的环境生态修复也只是对轻度污染陆地的环境修复,最典型的事例就是通过湿地自调节能力防治污染。这与我国的生态自我修复有很大差别。

2.3生态恢复

矿山生态修复理论与实践范文5

土地复垦学双语教学实践教学

一、“土地复垦学”课程的开设现状

1.课程的产生及特点

人类对土地及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带来了一系列的负面影响,这些影响包括:土地的破坏、占用与浪费、水土流失、荒漠化、土地盐碱化、退化、土地污染,以此由此带来的空气水体污染、滑坡、泥石流等其他次生环境问题。特别是随着近代工业化革命带来的生产力提升,由此带来的土地与环境问题形势也愈加严峻,土地复垦正是在这种条件下孕育而生。我国自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开始自发的复垦工作,随着1988年《土地复垦规定》的颁布,我国土地复垦也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2007~2013年《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一系列规定规程的颁布,意味着复垦工作开始得到全面的重视,并已纳入采矿权、建设项目审批的必须环节,土地复垦迎来了新的阶段,土地复垦工作日益常态化,人才需求量大。

土地复垦学由于是属于新兴的综合叉应用型课程,具有以下特点:

(1)多学科融合交叉,内容涉及面广。该课程是由多学科相互渗透而形成的一门新兴科学,课程涉及的知识面广,其课程内容涉及土地、测绘、生态、地质、采矿等多方面内容。

(2)课程实践性强。该课程要求学生在掌握基本理论的前提下,应具有较强的动手实践能力,通过课堂教学使学生掌握土地复垦一般的理论方法、规划技术,能胜任土地复垦的日常工作。

(3)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更新和涌现。由于土地复垦学在我国开展教学的时间较晚,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创新发展,大量的仪器、方法、装备被应用于该学科中,因此,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不断出现。

(4)外语要求高。我国自1988年《土地复垦规定》的颁布,才开始逐步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的道路,而国外相对而言复垦工作的重视较早,无论是从法律法规颁布还是复垦技术、复垦方法、复垦理念,都值得学习和借鉴。因此,阅读国外资料,学习国外先进的复垦理念和方法是必须的手段和环节。

2.课程的开设现状

土地复垦学作为一门新兴的交叉性应用学科,在各大专院校陆续开设,如河南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安徽理工大学等,成为面向土地资源管理、测绘工程、地理信息系统等专业开设的一门特色专业课程,为学生就业开辟途径。土地复垦学自1994年首次在中国矿业大学开课,已有16年的历史。

二、教学内容体系的构建

土地复垦学的任务是使学生通过课程的学习,了解土地复垦的产生与发展、掌握土地复垦学的概念、土地复垦的政策与各种实用技术如土地复垦的管理技术、土地复垦规划设计技术、采煤沉陷地的土地复垦技术、露天矿复垦技术、煤矸石山复垦技术,目的是使学生能胜任土地复垦的日常工作。

1.教材的选取

土地复垦学开课之初没有教材,没有平台,教学内容以国外和教师实践经验介绍为主,辅以现场需求,不成体系。随着课程的讲授,采用了张国良教授的专著《矿区环境与土地复垦》(ISBN:9787810405867,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1997)做为教材,初步形成了课程教学体系。自2006年,胡振琪教授组织河南理工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中国地质大学等多个高校撰写了矿业“十一五”规划教材《土地复垦与生态重建》,由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于2008年8月正式出版。据出版社统计,该书已售出4200册,反映效果良好。该书介绍了土地复垦与生态重建的概念、内涵与发展历史,阐述了采矿对土地与环境的影响,介绍了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详细讨论了土地复垦与生态重建的十大技术:工矿环境破坏的动态监测与评价技术、土地复垦管理技术、土地复垦规划设计技术、采煤塌陷地复垦与生态重建技术、露天矿土地复垦技术、煤矸石山绿化技术、矿区重金属污染土地的修复技术、土地复垦与生态重建信息技术、土地复垦与生态重建的评价与验收技术和微生物复垦技术。最后,对矿区土地复垦与生态重建中的测量工作也给予了介绍。

2.教学内容体系的构建

由于学时限制,目前土地复垦学的授课内容体系主要由七部分组成,分别是:

(1)绪论。介绍土地复垦的产生、土地复垦的定义与内涵、土地复垦的作用与意义、土地复垦的历史与现状,煤炭开采对土地及环境的影响等。

(2)土地复垦学的概念与体系。介绍相关概念、学科体系和主要专业术语。

(3)土地复垦的管理技术与模式。国外土地复垦立法与管理的经验,我国土地复垦管理的基本政策与任务,我国土地复垦的行政管理,土地复垦管理的主要技术与模式,土地复垦评价与验收。

(4)土地复垦规划设计技术。土地复垦规划设计的类型,土地复垦规划设计的原则、深度与程序,土地复垦规划设计的方法,土地复垦规划设计实例。

(5)采煤沉陷地的土地复垦技术。采煤沉陷地的土地复垦概述,平整与梯田复垦技术,疏排复垦技术,挖深垫浅复垦技术,充填复垦技术,采煤沉陷地复垦技术新进展。

(6)露天矿土地复垦。 露天矿土地复垦的一般要求,露天矿土地复垦的主要机械设备,露天矿土地复垦的技术工艺,我国露天矿土地复垦实践。

(7)煤矸石山复垦技术。煤矸石山复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煤矸石山复垦的原则,煤矸石山复垦技术,煤矸石山复垦效果评价。

3.教学手段与方法

土地复垦学属于交叉应用性学科,具有涉及内容广、学科多等特点,在教学中要体现“少而精”与“宽而新”的原则,即在基本原理上注重体现“少而精”,而在介绍土地复垦学发展和实际应用方面体现“宽而新”。在授课过程中,采用比较法,实例分析法等,对土地复垦学进行教学。

(1)比较法

土地复垦工作在国外发展较早,通过比较国内与国外在政策制定、复垦方向选择、复垦技术方面的差距,可以让学生更清楚的认识土地复垦,并进行自主的思考。比如,通过分析比较“reclamation”“Restoration”“Rehabilitation”的区别,可以进一步深化学生对土地复垦概念的理解。而通过对比美国露天采矿管理与复垦法(Surface Mining Control and Reclamation Act,SMCRA)的颁布过程与中国近20年《土地复垦规定》与《土地复垦条例》等法律法规的颁布与实施,可以找出国内国外在政策制定方面的差距,引导学生对未来土地复垦研究方向进行思考。而通过对比国内外土地复垦方向与复垦技术的选择,将更有助于学生了解国情,明白我国耕地保护的重要性和复垦方向耕地优先的原则,国外由于人少地多更注重复垦方向多样性的原则,而不是死板硬套的使用国外的技术与理念,因地制宜的采用和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复垦理念、技术、体系。

(2)实例分析法

土地复垦是应用工程型的学科,复垦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合理的利用由于生产建设损毁的土地,也就意味着会有大量的实际工程的实施。通过实例分析,能够更形象的对复垦的相关概念、技术进行剖析,有助于学生理解教授知识。例如,通过介绍山西王庄煤矸石山复垦失败的案例,可以很好地揭示酸性自燃煤矸石山的危害性及治理过程中需要注意的环节,从失败中发现问题,从成功经验中对技术进一步优化与提高,培养学生自主思考能力。

三、实践教学内容探讨

1.课程实习与实验

充分利用现有的实验设备及软件,让学生有充分的独立动手实践机会,从而切实提高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实验教学中设计了以下内容:

(1)土壤测试分析实验

在授课过程中,安排了4学时的复垦土壤测试分析实验,主要了解土壤测试分析的一般要求,学习土壤测试分析的样品准备以及pH和电导率等土壤特性的测试分析。

(2)复垦规划设计实践

为了帮助学生提高动手能力,安排了4学时的运用计算机绘制复垦规划图的有关技术。使用CAD、MapGis、Arcgis等软件的使用,

此外,通过在课堂上播放由美国露天采矿与复垦执法办公室摄制的“美国露天开采立法、管理、复垦技术”(Introduce the reclamation law and management and surface mining reclamation technology in the US)和由中国农业电影制片厂摄制的“土地复垦”等影片,帮助学生直观地了解相关知识。

2.实践基地的建立

结合暑假实习、毕业实习与设计开展土地复垦的实践教学。2003年9月1日与山东省兖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长达15年的校外实习基地协议。在这里,学生可以参观到井工开采煤矿导致的多种土地破坏形式,如坡地、裂缝、积水等,而且,该地有3个国家投资的土地复垦项目可供参观,复垦工程全面,学生可以获得非常直观的认识。由本教学组教师指导的毕业实习和设计学生均到矿山企业实习,也可以参观矿山破坏土地及复垦工程。此外,结合本地经济发展和“绿色北京”建设,在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方面与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建立全面的合作,重点是建立实习基地和参与其“国家生态修复科技综合示范基地”建设。

四、结束语

《土地复垦学》是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的特色课程,也是测绘工程、地理信息系统等相关专业的重要专业基础课程,具有实务操作性强的特点。本文对土地复垦学的产生与特点、课程的开设现状、教学内容体系的构建及教学手段与方法、实践教学等方面进行了介绍与探讨。力争促进该课程教学质量和效果的全面提升,推动土地复垦学科的发展,为培养更多有用的土地复垦方面人才而努力。

参考文献:

[1]赵艳玲,胡振琪,李晶.《土地复垦学》课程教学改革研究[J].中国校外教育,2011,(7):113-114.

[2]王世东,刘昌华,陈秋计,张合兵,常玉光.“土地复垦学”课程体系与教学方案的改革与实践[J].中国电力教育,2010,(9):102-104.

矿山生态修复理论与实践范文6

关键词:矿山;环境;问题;治理

中图分类号:G353文献标识码: A

1前言

我国是一个矿业大国,煤炭、钢铁、有色金属等产量均排于世界前列。随着工业的不断发展,矿产资源的需求和消耗越来越大,而采掘业的发展使矿产资源的开发力度、广度和深度也越来越大。目前品位较富,埋藏较浅,易采易选,交通方便的矿床已优先开采。但是目前,人类从地表和地表深处开采出巨大数额的矿石和围岩,改变和破坏了地球表面和岩石圈的自然平衡,使地质环境不断地改变和恶化,给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危害。

矿山环境地质问题类型划分是环境地质学和矿床水文地质学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环境地质学的一个重要研究课题。对众多复杂的矿山环境地质问题实施科学的分类研究,不仅使现代环境地质学论基础上得以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更重要的是可有效地指导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估评价、预测预报和保护与复坑治理等工作。

2 矿山地质环境的现状问题

现阶段,我国矿山生态环境存在诸多问题,矿业开发在带来巨大财富的同时,也产生了许多负效应。可大致划分为以下五大种类。

2.1占用和损毁土地

据国土资源部门统计,截至2007年底,全国矿业开发占用和损毁土地约166万公顷,其中尾矿堆放占地约91万公顷,露天采坑占地约52万公顷,采矿塌陷占地约20万公顷,以及为采矿服务的厂房、矿区、交通设施(公路、铁路)等所占用的土地。

2.2 引发地质灾害

我国矿山地质灾害类型较多,井下开采导致的地质灾害主要有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矿井突水等,主要发生在煤、磷等非金属矿床和铁、铜等金属矿床开采中。

2.3 破坏地下水资源

采矿使地下水均衡系统得到破坏,导致部分区域地下水、地表水渗漏,有的地区地下水位下降达几米甚至数十米,造成大面积疏干漏斗,引起地表严重缺水,影响农作物生长,进而影响到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引发了许多经济和社会问题。

2.4 “三废”(废石、废水、废气)问题严重

全国矿山企业每年产生的废石和尾矿量巨大,占用大量土地,污染周边环境;大量未处理合格的矿山废液废水的排放,加剧了区域性、流域性水体污染及部分湖泊富营养化;采矿产生大量废气、烟尘、二氧化硫和一氧化碳,导致空气浊化,酸雨区扩大。

2.5 破坏地貌景观

我国露天开采矿山数量众多,点多面广。有的矿山开采对山体和自然景观破坏严重,如大量建筑石材露天开采,造成森林植被破坏,基岩,使得昔日青山绿地成为荒山秃岭,尤其在交通干线和城市周边的露天矿山开采,产生许多负面影响。

3 我国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造成我国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有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开采方式,选矿方法等技术落后,资源利用率不高,浪费严重、多头管理、执法监管力度缺乏、着重于末端治理和治理手段单一等方面的原因。

3.1 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在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加拿大等国基本上形成了一套从联邦到州(省)的完整体系,并针对矿产资源的不同类型形成了从金属矿产、油气、煤矿、铀矿到石料等不同的环境管理法律法规。立法较为详尽、明确、可操作性强。例如美国的《露天开采治理与复垦法案》、《综合环境效应、赔偿与责任法案》、《资源保护和回收法》,英国的《(卤水开采塌陷)赔偿法》等。中国环境法经过20多年的发展,虽然没有专门针对矿山环境保护制定系统性的法律法规,但是已逐步建立了一系列关于矿业环境保护的法规和规章,如《矿产资源法》、《水土保持法》等。随着人们对矿山环境的日益重视,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3.2 开采方式,选矿方法等技术落后,资源利用率不高,浪费严重

我国大型矿山回采率大体上与发达国家水平相当,但我国小矿山所占比例大,由于利益驱动、技术落后和管理粗放等原因,多数个体小型矿山采富弃贫,导致矿产资源破坏和浪费严重,矿山环境问题特别突出。如:占全国煤矿总数90%以上、产量超过1/3的小煤矿资源回收率只有10%~15%,全国平均综合回收率仅30%。1990~2010年的10年间,我国因乱采滥挖造成的煤炭资源浪费最少有100×108t [5]。

3.3 多头管理,执法监管力度缺乏

我国矿山环境管理涉及环保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农林部门和水利部门等,虽然国土部门在矿山环境管理中起主导作用,但作为政府其中的一个职能部门,不一定能保证能较好的协调和平衡各方面的利益诉求,这时就需要政府来牵头组织,具体协调各部门和各方面的利益关系。

4 矿山地质治理的建议和对策

4.1 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推动矿山环保

建立和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机制、投入机制、补偿机制,统筹协调企业、市场和矿山环保之间的关系。只有依靠机制来激励企业注重环境保护,用机制来监督企业落实环保措施,才能更好更快的全面推动矿山环境保护工作。同步明确和理顺相关管理机构职能,确定环境治理技术标准,做到职责清晰,监管 到位。同时规范矿山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健全矿山环境许可制度,完善矿山土地复垦制度。

4.2 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矿山环保水平

在采矿业中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提升现有开采水平,加强对伴生资源的利用,进一步提高矿山“废水”循环利用率,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做好关闭矿井的生态修复工作。在废水处理方面,在进一步降低传统酸碱中和法、混凝沉降法、化学氧化法和人工湿地法等方法的运行费用的基础上,重点突破生物法处理废水。在废气处理方面主要是合理有效的利用现有通风设备,加强对地面矿区的环境管理,减少粉尘。 在固体废弃物处理方面主要是综合利用废渣,提高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在充分认识采矿引起地表塌陷的基础上,推广适合不同种类矿种、不同地区和开采方式的安全成熟的采掘塌陷预防和处理技术。

4.3 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充分利用市场手段

坚持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广泛监督,充分利用市场调节手段,坚持 “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切实落实企业责任,努力做到“边开发边治理”,将矿山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控制在最小范围。

5 结语

矿山环境地质问题分类研究, 不仅在基础理论上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了现代环境地质学, 而且在实践应用中可有效指导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预测和保护与复坑治理等工作, 具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和实用价值。

参考文献

[1] 张进德, 田磊, 赵慧. 我国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作方法初探[J].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 2008,(02).

[2]唐恒.我国矿山生态环境与保护现状[J].内蒙古环境保护,2006,18(1):15-19.

[3] 我国矿山环境恶化[J].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