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内控管理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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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内控管理办法

税务内控管理办法范文1

(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

1.关于落实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及监督办法,履行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情况:分局班子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各项纪律。一是利用局办公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议等时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文件精神进行深入动员和部署,统一思想认识,讲清重要意义,明确具体要求;三是注重提高效用,精简会议活动,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次数,尽可能合并召开,精简会议材料,空话、套话明显减少;三是强化制度落实,遵守各项纪律,不设小金库,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严格公务用车管理,遵守各项工作纪律,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分局按照区局要求开展"为税不廉"、公款吃喝、纵酒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主要负责人做出《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等报告,并签订《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承诺书》等承诺书,分局没有违反"禁酒令"和无故迟到、旷工现象等政治、组织、财经、工作纪律等情况。

2.总局"三个服务"、"三个实在"、"三个禁止"的落实情况:全面贯彻落实总局"扎根工程"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深入对"三个三"的具体内容进行了学习宣传,结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干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从严正风肃纪,坚决刹住不正之风,并在年初走访部分纳税人,了解税务人员遵守廉政纪律情况,对顶风违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内部加强素质教育,增加培训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强化服务意识,全员全程全方位服务纳税人;狠抓作风建设,树立良好的岗位形象,努力实现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切实解决执法服务中的难题。

3.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情况,所属培训中心等相关机构清理检查的情况:坚持常态化开展勤俭节约、反对浪费教育,严格落实节油、节水、节电等节能指标,鼓励办公设备耗材循环利用;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上级部门来检查的公务接待活动,一切从简,原则上在分局食堂安排工作餐,坚决杜绝铺张浪费。分局没有培训中心设置。

4.保持防范和惩治""的高压态势,对打折扣、搞变通甚至弄虚作假、顶风违纪行为的惩戒和问责情况:反对、遏制"",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艰巨政治任务,我分局注重狠抓落实和持之以恒。分局领导班子,班子成员以及每个党员干部都及时主动对照自查""情况,科学分析""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夯实作风建设基础,回答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使我们的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纳税人基础和力量源泉。同时,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加强警示教育,做到以案明纪、以案说法,正风肃纪。没有发现打折扣、搞变通甚至弄虚作假、顶风违纪的行为。

5.对群众反映强烈、表现突出的问题开展整治,推动政风行风建设的情况:我分局没有出现群众反映强烈、表现突出的问题,但我们仍然会以通报案例为鉴,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坚持把行风评议作为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狠抓行风建设。一方面,我们将以政风行风评议为契机,自觉把行风建设与廉政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另一方面,我们将通过强化岗位练兵,改善服务质量,同时,广泛征求意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履行社会责任,助力经济发展。

6.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方面的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我分局班子成员坚持求真务实,改进调查研究,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对分局纳税服务质效进行调研,并形成《以群众路线指引纳税服务工作》的调研文章,参加区税务学会的研讨。同时,对外公布各自办公室、手机号码方便纳税人的联系,接受纳税人监督,帮助纳税人解决涉税难题。

(二)《全国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落实情况

《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施行后,区国税局对全区国税系统贯彻落实工作进行部署,我分局也按照相应要求进行了学习贯彻。我们充分理解和认识到《监督办法》和《实施细则》是规范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制度规定,是坚持从严治队、从严治税的重要举措,通过领导干部自己学、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等方式,进一步深入学习《监督办法》和《实施细则》,增强贯彻落实《监督办法》和《实施细则》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坚定性。

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落实情况:分局班子自觉遵守规定,实行"一岗两责",增强法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不越红线,不碰纪律高压线,始终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宗旨,始终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要求干部主动接受组织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党风廉政不出问题。

2.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分工调整情况,"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度落实情况:分局负责人能按照区局要求,对分局工作进行分工,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并落实末位发言制度。分局局长负责分局全面工作,一名副局长主要负责与区局征管科、政策法规科、收入核算科等方面的对应工作,另一名副局长主要负责与区局办公室、人教科、监察室、纳服科等方面的对应工作。

3.廉政准则、民主生活会制度及《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执行情况:分局主要负责人严格执行各项廉政准则,落实组织生活会等要求,并在个人发生重大事项,如购房、购车等事项上及时进行重大事项报告。

4 .干部轮岗、交流规定的执行情况,干部选拔任用、人员录用方面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情况:分局人事均按照区局的要求进行。

5.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上报事项的报告情况:分局负责人带头严格执行,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涉及的事项根据实际进行了上报。

(三)内控机制建设情况

1.推进内控机制建设的情况:分局按照区局的内控机制要求进行管理,确立分局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内控机制建设负全责,并确定一名副局长作为该项工作的联络员,负责工作情况的汇总和报送,并对税收工作和日常行政管理中涉及到的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点环节,严格按照内控机制建设工作要求,根据分工,明确抓内控机制建设的具体责任。此外,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学习内控机制建设的基本作用、基本意义和基本要求,增强干部参与风险防范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各职能部门落实内控机制建设主体责任,开展各项内控工作,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共同参与的情况:分局作为二级权力监督控制体系,最大限度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各个环节,按照区局内控机制要求,形成权力科学分解、工作环环相扣、相互联系制约的管理链条。同时,把内控机制建设与《廉政准则》学习等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明确各岗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建立风险防范预警平台,对干部日常行为、遵章守纪情况、权力运行过程动态监控。

3.持续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内控措施、实施动态管理的情况:以分局工作实际为出发点,不定期排查岗位风险,明确内控项目,并对各岗位的职权项目进行认真清理,明确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查找可能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归纳确定风险点及时向区局上报。

税务内控管理办法范文2

一、建筑企业在现有经营体制下的增值税管理现状及难点

(一)建筑行业企业经营模式陈旧

建筑行业环境较为复杂,一些大型的建筑集团设立了很多子公司、项目分部,在管理上呈现多级法人、管理分级、层层分包、层层转包、资质挂靠、资质借用等一系列的问题。这种传统建筑行业的组织结构和经营模式的复杂性,导致增值税管理链条不连续,税务风险大大增加。

(二)税务管理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升

建筑企业对接的上游单位较多,收到的发票来自各行各业,都有其自身的行业特点,这对税务人员的增值税发票管理工作提出了很大的挑战。很多税务管理人员对增值税管理基本原理、纳税规范及基本要求等专业知识认知不够完善,在发票审核流程中容易出错。

(三)付款节点过于集中

建筑企业的上游分供单位一般是在付款时提供税务发票,而建筑工程项目本身有着施工周期长、资金流量大的特点,由于针对上游分供单位缺乏合理完善的资金支付约定,导致上游分供单位付款节点集中,短时间内通过加班加点消化大量的发票管理工作,大大加剧了财务人员发票梳理的负担。

二、建筑企业增值税涉及违规操作的类型

(一)是对企业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理解偏差

要密切关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企业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所以对于合同上关于收付款的约定必须非常慎重对待。

(二)是认证抵扣对纳税人所需承担的增值税额的涉及风险体现

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错误开具致使税额不能按时抵扣。2.遇到对方已经开票,中途私自作废或次月没有正常申报,对方并未完成正常的纳税行为,那么建筑企业在进行抵扣后,税务部门则会以发票失控为由,要求企业将进项税额全部转出且缴纳滞纳金甚至罚款,那么企业的纳税压力则大大加重。

(三)建筑企业增值税管理的不规范行为

1.不论是企业的高层管理者还是普通业务人员,都对增值税涉税风险的知识储备不够充足。建筑企业从高层管理者到普通业务人员都对增值税涉及违规没有形成正确高效的认知,思想认识上都还有待进一步提高。2.取得不合规发票的认证问题。在开具发票时可能会有个别发票不规范,导致认证后,必须要进行进项税额转出,也存在发票无法认证等问题。对于建筑企业来讲,进项发票包含很多,例如:材料、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租赁等。企业经常收到不规范的发票,主要是因为类别多,金额大,面对的供应商也很多,例如收到的材料发票数量栏通常填写为一批,发票后面没有附明细或者附的是用A4纸打印的明细,而非防伪税控系统打印的销货清单;分包发票备注栏没有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地点;发票印章不清晰或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发票只开具数量没开具单位等等,类似问题较多。3.企业财务部门采用口头形式表达,缺乏约束力。财务部门口头形式的表达,实际执行的人员可以照办,也可以不照办,缺乏文件制度的约束指导。

三、建筑企业的内控措施及管理制度

1.企业可建立相应的调整对策,即建筑企业增值税涉税风险的管理对策。首先,让公司全体成员了解增值税涉嫌风险。其次,公司还应该建立监督机制,即使企业全体成员对增值税风险有了认知,但是还会有一些风险发生,这个时候监督机制就派上了用场,其主要是监督上到企业高层下到企业员工对涉税风险知识的学习,从而能够更好地避免增值税风险。2.在建筑施工企业中,严格的增值税管理措施有利于促进生产经营的专业化以及经营结构的合理化。由于增值税的管控水平多数由财务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来控制,因此财务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至关重要。企业一定要定期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增强财务人员的增值税风险管控能力,提高综合素质。3.在所有涉及营改增的行业中,建筑行业由于其自身的业务特点,其涉税范围广而且复杂,针对不同的项目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方法与简易计税方法,需要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计税方法,做好纳税管理。4.建立科学的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建筑企业需要确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的范围及要求,通过了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审核常识,从而明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交接事宜,建筑企业在严格遵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管理标准的同时,并需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保管工作,这就要求相关人员要了解管理规定中的重要事项。例如:经办人要在发票背面签署:本人保证该发票真实、合法、有效,出现一切法律责任,皆有我本人承担,还需在发票的姓名处加按手印。企业还应明确提出责任到人的管理办法,规定业务经办人员要对虚开发票的情况承担主要责任,用以加强业务经办人的责任心。同样,负责管理监督发票背面签字的工作的相关人员,也要承担其相应责任,通过签署承诺书的方式,对其监督工作做出承诺:若由于监督工作不到位,出现找不到负责人的情况,因此造成的严重后果,由专管人员承担。目的是确保发票背面的签字和手印是由经办人本人亲自所签和所按。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合同中应添加增值税涉税条款。采购合同中注明如下涉税条款:供货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该提供真实且具有法律效力的增值专用发票,若本公司或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构、独立审计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发现供货方开具虚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方需要按照本司规定,重开真实的增值发票;若税务机关对本公司进行处罚,由于供货方提供的虚假发票的情况下,供应方需赔偿本公司双倍的损失,如若因虚假发票违反国家法律,供货方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5.选择信用好、规模大、实力强的一般纳税人合作。同时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在进行采购招标时,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取中标单位,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涉税风险。6.开展增值税内控制度执行自评。随着企业税务业务的逐渐完善,企业本身的内控制度自评,更能反映管理中存在的缺陷,自评能帮助高层管理人员了解企业内控制度的现状,尽可能避免做出错误的管理决策,以便更好地分派人员管理,各司其职,以维护企业利益。

税务内控管理办法范文3

【关键词】车购税;风险管理;税务人员;防范机制

风险管理是指对影响企业目标实现的各种不确定性事件进行识别和评估,并采取应对措施将其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的过程。国家税务总局在《2002~2006中国税收征管战略规划纲要》中,首次正式提出“防范征管风险”“树立风险意识”。。引进风险意识可以使各级税务机关更加深刻地从战略管理的角度认识自身工作的本质和规律,防止征管风险的举措又可以使税收征管工作获得更多的主动性。

车辆购置税(下称车购税)是在2001年费改税后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的新税种,从2005年开始,车辆购置税的征管工作从交通部门正式移交至国税部门。2005年来,我国经济正处于上行通道,居民消费水平稳步提高,车购税收入基本呈现逐年大幅递增态势。由于车购税税种“新”、“小”、“简”的特殊性,其征管方法和方式有别于其他税种,以至税收风险防范管理对于这块领域的关注较少,本文以车购税部门的视角进行论述,重点分析车购税税收风险的表现形式和成因,车购税风险防范体系的构建,以期对当前车购税风险管理工作有所推进。

一、当前车购税税收风险的表现形式

(一)新车纳税申报存在的风险

机动车车型的更新速度较快,总局的价格信息相对滞后,纳税人申报车型在车购税征管系统中无法对应的情况时有发生。对于国家税务总局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后文中简称为《办法》)中对税务机关最低计税价格核定工作的责任、依据、流程、后续工作等皆未明确界定,纳税人由此产生质疑,引发税收争议,加大执法风险。由此可见,车购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是车购税征管工作最重要的风险点之一。

(二)完税证明存在被套取风险

车购税完税证明分正本和副本,按车核发、每车一证,正本由纳税人保管以备查验,副本用于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同时根据《车辆购置税征管办法》的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主管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提供的资料予以补办。已核发的完税证明在发证机关即国税部门没有留存纸质存根,能够查询的只是已发完税证明的电子数据。根据目前的系统设置,每辆车的完税证明和税票之间除纳税人名称和车型相同,两者没有任何联系,尤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两者是分离打印的,这一流程的主要风险点在于,打印机对完税证明无法识别,也就是说即使收取税款后用白纸代替完税证明打印,而后采用换补完税证明套取完税证明,在征管系统中不会出现任何异常情况,票证监管留下一个空白点。

(三)退税存在的征管风险

根据《车购税征管办法》的规定,已缴车购税的车辆,当发生质量问题退车时,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在申请退税时,明文规定要求纳税人提供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但是并未明确质量问题的证明应该由哪个部门出具,退税工作中存在的征管风险是显而易见的。

(四)税务部门和公安部门信息交换机制不完善存在的偷逃税款风险

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是车购税一个重要的把关部门。根据《车购税暂行条例》规定,税务机关和公安部门应当定期交换信息。据了解,各地的车购税部门大多没有建立信息交换机制。由于国税部门未将车辆购置税征收的有关信息传送给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造成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难以识别虚假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套取的完税证明,无法进行事前监控。而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未将车辆登记注册信息传送给国税部门,使国税部门无法对已缴税车辆进行事后监控

二、车购税税收风险的成因分析

(一)车购税政策依据的因素

车购税征管工作中主要的法规依据是2000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下称暂行条例)和2011年国家税务总局修订的新《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下称征管办法),以及临时出台的一些补充性文件,政策依据过于单薄,表述不清,用词含糊,不仅加大了实际操作的难度,同时也为税收执法留下隐患。使得在执行过程中,因个人对条文的理解不同,执法的尺度把握不一致,造成税收执法风险。

(二)车购税征管系统的因素

1、过多独立存在的软件系统和车购税征管系统关系密切,不利于风险管理。

2、车购税征管系统固有风险点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系统对于滞纳金的计算并没有按照总局文件的规定设置最长不超过3年的追溯期限;二是系统对税票设置了“重用”功能;三是对手工录入的申报数据,按照规定征收人员和复核人员应相互分离,但系统并未对此加以识别和控制。

(三)税务人员的因素

在车购税征管工作中,和其他税种有所不同的是,车购税的一线征收人员是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关键。征收人员的执法业务水平与风险防范意识是决定车购税税收执法风险的重要因素。车购税和增值税、所得税相比较,征管方式又较独立,各地国税部门对车购税普遍存在不够重视的现象,认为税种单一、税率固定,征管方式简单,从事车购税工作的人员调换频繁,不利于业务水平的提高和执法风险防范意识的建立。

(四)信息的因素

1.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新车纳税中的配置选择主要取决于纳税人的申报,多由车行代为操作。在这一过程中,车行就有可能对车辆的配置高配低报,造成征纳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形成税收执法风险。

2.税务机关与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税务机关和公安机关的信息数据比对是杜绝车购税税款流失和偷逃的核心。

(五)监督机制的因素

在税务机关内部有不少监督机制,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应按期进行执法检查工作,每年还要按规定进行执法督察工作。同时各地还有执法监察、征管质量检查等形式多样,内容各异的检查。但是在众多的检查中能够适用或针对车购税开展的凤毛麟角,很多考核指标和方式无法应用于车购税执法检查。极少数为应付上级布置检查任务开展的执法检查,因检查人员对车购税业务的熟悉程度不够,检查无法深入,从而造成车购税执法工作一直处于“监督盲点”。

三、车购税风险管理的防范机制

(一)转变思想,树立正确的车购税风险管理观

车购税作为税收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必须转变传统的征收理念,全面重视和树立车购税收执法风险管理理念。一是注重内部控制,以内控逐步推进风险管理。二是注重持续进步,以不断的改进和调整推进风险管理。三是注重全员参与,齐抓共管推进风险管理。四是注重科学管理,依托信息技术,完善传统的人工控制,推进风险管理。五是注重过程控制,以提高风险管理的前瞻性。

(二)以票控税,推行全国范围网络开票

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网络开票开具机动车统一发票系统,在开票的同时实行车购税网上申报,发票信息、申报信息、征收信息在系统内进行无缝衔接和自动转换,确保信息采集和关联校验的快捷性、一致性、准确性,实现车购税发票开具、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的闭环管理,在减轻税务人员和纳税人办税压力,提高征管效率和征管质量的同时,减少违规开具发票现象和征管风险。

(三)完善车购税规章制度,树立风险和执法并存的意识

车购税的规章制度相对其他税种独立、简单、笼统,这一方面是由车购税的特点决定的,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对车购税业务的作用认识程度不够,没有将车购税和其他税种很好的融合贯通,充分发挥车购税的征管作用。车购税执法只有以完善的政策法规为前提,强化风险管理,树立风险和执法并存的意识,才能充分发挥车购税在汽车行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方面的作用。

(四)技术创新,优化车购税征管系统

目前使用的车购税征管系统是车购税征管工作最主要的开展平台和技术支撑,创新优化车购税征管系统对防范车购税风险至关紧要。创新优化车购税征管系统,一是考虑在我国“大征管”环境下,将车购税征管系统并为CTAIS系统的子系统,开发与其协同操作的收款系统,使整个车购税征收流程可在单个系统内完成,确保信息流转的完整性和一致性。二是进一步完善系统固有风险防范。依照文件要求设置滞纳金止计算点,实际取消税票重用功能,加强系统操作人员识别能力,加强异常点识别能力(下转第270页)(上接第267页)和警报举措,增加更全面的统计分析功能。

(五)依托信息交换长效机制,强化车购税内部控制

通过信息交换网络,各级税务机关、公安机关,可以方便查询已缴纳车辆购置税车辆识别号码及基本信息、车辆管理机构已办理登记注册的车辆识别号码及基本信息,税务机关可以监控因过户、变更引起减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的税款补缴情况。依托计算机系统开展定期的信息比对和信息交换联席会议,遏制虚假完税证明的发生,强化对上牌车辆的控管力度,加大对车辆税收的监管,减少部门之间业务衔接的漏洞和风险。

(六)加强监督制约,建立车购税风险管理体系

一是强化内控机制建设。根据车购税征管特点,确定完税证明领用、换补完税证明、车辆纳税信息手工录入、滞纳金征收、车辆配置选择、新车型核价、免退税车辆审批等为车购税征管过程中的执法风险点,形成分权制约、环环相扣的内控机制。二是建立监督考核管理机制。建立起以税收执法责任制为核心的监督考核管理机制,开展执法风险座谈,剖析原因,增强风险意识,根据税收执法标准结合车购税征管情况确定考核指标,按季开展执法检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并在检查中对前期推送的执法风险点整改情况进行追踪。三是强化税收执法责任落实。对相关的责任人根据执法过错行为的过错性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进行执法过错责任的追究和处理,并将执法检查情况反映在绩效考核中。四是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在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的同时,完善社会的监督机制,通过税务机构的特邀监察员制度、第三方政风行风调查和网站热线、微博、QQ群、电视等媒体加强外部监管和制约,促进税务机关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

(七)强化队伍建设,提升车购税执法能力

车购税税收执法人员的素质高低是能否有效防范执法风险的基础,提高税收执法人员的素质,强化税务人员队伍建设要从教育、培训、考核等三方面入手。一是要强化税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经常性的开展多种形式的反腐倡廉教育,提高执法人员执政为民、廉洁从政的思想认识。二是要强化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税收执法干部的业务素质,拓展业务培训范围,不局限于单一的车购税业务,注意税收知识的延伸,以杜绝乱作为、不作为现象的发生。三是要加强工作能绩考评,加大过错责任追究,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充分发挥“触摸”风险的惩诫和警示作用,增强干部自律意识和防范意识。

参考文献:

[1]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中心编.车辆购置税征管系统操作手册[M].中国税务出版社,2006(11).

[2]南京地方税务局课题组.税收执法风险防范之探析[Z].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网站,2010(9).

税务内控管理办法范文4

关键词:财务集中 集中支付 财务决策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国内大多数商业银行纷纷注重内部管理创新,整合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在财务管理方面,为满足财务精细化管理需要,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经验,即通过权限的高度集中,全面推行财务集中改革,实现财务资源及时归集以及业务处理集中化。

以某国有商业银行为例,2008年在全辖范围内进行财务集中改革,改变原有管理体制,在直接管理的一级(直属)分行设立财务中心,将财务事项的核算和资金支付从二级分行及支行集中至该财务中心。财务集中通过四个方面的统一,实现对所有分支机构财务事项的统一管理:一是统一对外资金支付,零星、小额支出在财务中心拨付二级分行财务备用金中支出,大额支出,如集中采购支出、工资性支出等由财务中心在审核无误后,直接向收款人支付;二是统一财务核算,财务核算上收至财务中心,财务中心统一费用科目列支,做到各个分支机构财务信息的可比,同时使财务核算符合内外部监管的要求;三是统一核算流程,实现了记账和付款两个流程的同时成功,缩短了财务核算时间,规范了财务资金的使用;最后是统一核算制度。总行制定统一的财务集中业务操作规程、财务备用金管理办法、财务集中业务考核办法等,从制度上防范财务会计操作与管理风险。

一、推行财务集中改革的意义

(一)规避分级管理带来的风险

“一级法人、分级管理”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普遍采用的管理体制。由于管理权距加长,加之小团体利益的驱使,分支机构极易出现虚报费用、隐瞒或随意调节利润、账外经营等风险。推行财务集中,有利于控制支出行为的随意性,规范分支机构的费用支出行为,减少财务信息失真,实现财务风险的有效防范。

(二)强化财务行为控制,完善公司治理的需要

以财务核算为列,根据审计、税务等内外部监管的要求,统一财务凭证要求,统一费用列支规范,财务集中规范了各分支机构的财务行为,实现各环节风险点的控制,减少操作风险,保证银行财务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传统的财务核算模式不利于财务专业化的分工管理。实现财务集中后,总行和一级(直属)分行财务中心通过财务系统远程监测各分支机构的费用列支、大额支出的报账资料、财务备用金的使用、工资发放等财务核算事项,及时发现风险点及异常情况,增强了风险控制能力,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保证银行财务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三)提高财务核算精细度

以上述已成功推行财务集中的银行来看,财务集中大大提高了财务精细化管理水平,主要体现在:一是在原先三级核算科目下新增四级科目,核算科目数量大量增加,细化了财务核算内容;二是核算单位范围扩大。传统财务核算方式大都以分支行为核算单位,财务集中后,通过成本归集与分摊,实现分别以网点、部门、产品等为单位反映的经营情况,大大细化的管理和考核力度。

(四)为提高财务管理决策水平提供信息支撑

原有的成本中心是独立的核算单位,总行只能通过报表了解成本中心的财务状况。财务集中后,总行能实时和可靠地了解取得各中心的财务数据,为实施业绩评价和决策打下基础。

(五)财务集中改革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财务集中和预算管理密不可分,目前各商业银行纷纷把编制经营预算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但在编制营业费用预算时,往往仅能根据财务会计科目来粗放地分解费用预算,不能实现价值管理。推行财务集中,通过成本归集还原与分摊,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基本原则,依据成本动因,将成本准确核算到受益主体,即细化到各个网点、各个部门、各个产品。在此基础上,可以根据成本效益的管理原则,综合考虑经营环境、发展潜力的等因素,将费用预算分解到各项业务和各个分支机构,使资源投入到经营绩效最大的业务和机构中。

二、 在推行财务集中改革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依托先进的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建立真正平台化的集团财务管理软件

实现财务集中,首先需实现跨地区远程记账。财务原始凭证如果采用实物传递,势必会带来工作效率低、成本高、风险大等问题。因此必须借助网络技术,实现原始财务资料的电子影像生成和传输功能,变实物传递为影像传递,克服地域的限制,达到财务数据的及时处理和共享。

(二)抓大放小,有所侧重

众多的银行分支机构决定了每天会产生大量的费用,其金额也大小不一,如果财务集中以实现每笔业务的实时控制为最主要的目的,尤其是经常性且金额较小的费用项目,势必会浪费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因此财务集中应有所侧重,对一些重点费用(如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金额较大、集中采购、固定资产等项目进行重点控制。

(三)重视对财会人员的培训,加强财务会计专业内控管理

虽然自下而上的财务集中使基层财务人员的职能发生了改变,但作为整个财务工作的起点,加强基层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的培训,在熟练运用计算机和专业知识的同时,具备一定的管理和分析能力,将有利于提高整个财务核算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同时要进一步加强财务会计专业内控管理,明确财务会计专业内控管理要点并渗透到所有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提升财务会计专业精细化管理水平,规范内控管理行为,充分发挥基层管理人员在内控管理中的作用,有效防范财务会计操作与管理风险。

参考文献:

税务内控管理办法范文5

履行职务情况:

组织做好日常财务核算、财务监督工作,作为财务部经理的工作目的组织公司财务人员认真贯策执行国家财经法规、政策。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财务指标和工作任务。工作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会计制度,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2组织做好会计核算和监督,建立健全收入稽核制度,严禁收入跑、帽、滴、漏。3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组织资产清查工作。管好货币资金和其他流动资产,检查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4督办用户欠费、资产报损报批资料的整理工作,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待处理资产损失的审批手续。负责税务检查、各种审计协调工作。5对月报、季报、年报的真实合法性负责。作为主任我这样开展工作的

1加强了财务基础工作和精细化管理力度

而这些信息来源的科学性就给财务的基础工作提出了挑战,信息是一个企业的神经。尤其公司上市以后,税控监管部门及审计检查力度的加大,以及投资者对财务数据信息的敏感程度都要求我基础工作方面更加严谨,因此我强化了基础工作,规范了会计核算,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财税法规,及时、准确填制各项财务报表,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合法。

提高前瞻性财务规划力度2持续推进全面预算管理。

以具体的业务计划支撑预算数据,由于全面预算的编制是从业务计划出发将战略层层落地。并由专业部门归口审核与业务相关的预算,以实现公司的运营策略与资源配置的统一,避免了孤立、僵化、就数字论数字的预算。预算分解的过程中,也是向各级员工传达了企业的目标信息,及企业面临的风险和优势,明确个人的任务和责任的过程,说到底是逐级承诺的过程。执行过程中,更注重跟踪差异分析,及时调整与业务不相称的数据,因此,一年来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初见成效,指导经营发展,战略决策,全面有效配置资源上发挥了作用。

提升财务管理水平3积极探索转换财务角色。

财务人员主动加强观念的转换和认识的提升,纵观公司发展的形势及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不再固步自封地将自己定位在传统的看家”意义上的经济卫士”而视公司发展为己任,全面转换财务角色,真正向“参谋助手”转换,切实全方位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前瞻性思考,从战略高度为公司提供决策支撑,对公司的运营管理出谋划策,积极主动参与到经营决策的筹划当中去。科学的数据分析,合理有效的资源配置,保障了公司各项绩效指标取得良好成绩,真正意义上提升了财务管理与指导。

合理有效配置资源4充分发挥支撑服务职能。

就会得到多少回报。如果你一点都没有,服务意识有多少。或是一点也不肯付出,工作散漫,以自我为中心,甚至孤傲自大,那么企业怎么会把这样一个“毫无服务意识”员工留在企业里呢?这是沃尔玛公司的一句名言。深知做为一名企业的员工,更要明白,服务意识应该牢牢扎根于自己的内心深处,尤其是已经成为团队的管理者,作为团队的核心,服务意识更是不可缺少的自己是这样做的也是这样要求我团队的用其他部门的话讲,财务部的工作作风明显改变了

防范资金风险5加强财务检查及内控管理力度。

必须按照省公司三级稽核管理的要求,资金是一个企业的血液。建立营业款三级稽核管理制度,健全了营业款、有价卡及单据的交接手续,防范了资金风险。按照省公司的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积极与银行沟通,签定了上门收款服务协议,增加了划款频次,降低了资金沉淀,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把县分公司收入资金、费用资金纳入企业货币资金帐户核算,便于对现金的监控管理;制定了定期财务检查制度,每季度组织一次财务检查,检点放在印鉴是否按规定分管,营业资金管理、有价卡管理、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并针对检查中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并检查其整改落实情况。

提升理论水平,6加强业务学习。建设优秀财务队伍

只有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人是生产力中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才能指导实践。艺多不压身”因此,有计划组织全体财务人员学习相关税收法律知识,提升把握政策的水平,增强团队学习创新能力,并运用于工作实践。

存在主要问题:

这与财务部门的努力工作是分不开的然而,2011年各项绩效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看到成绩的同时,也看到不足,以下几方面,还有待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1部门之间相互沟通的还不够

2遇到棘手问题容易产生急躁情绪

税务内控管理办法范文6

[关键词]事业单位 内部控制 制度

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作为事业单位管理本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手段,是事业单位有效的管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强调以预防为主的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有效与否,关系到一个组织的管理效率和发展潜力。但是目前,事业单位的客观环境、工作任务、管理体制等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内控制度建设严重滞后。因此,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依旧任重而道远。

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内部控制的观念薄弱

内部控制观念是内部控制环境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良好的内部控制观念是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以健全和实施的重要保证。由于事业单位资金来源单一、去向固定,收支活动较少,经费预算有限,导致了许多行政事业单位领导缺乏对内部控制知识的基本认识,对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的重要性、现实意义和长远影响认识不足,抱着可有可无的放松态度。或者说是以财经制度甚至是工作经验来代替内部控制制度,有的单位即使有内部控制制度,在内容方面仍有许多不合理的地方,内控意识淡薄,监督力度薄弱,重发展、轻管理的现象较为普遍。

(二)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现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主要表现为会计岗位设置不够全面和人员配置不够合理,个别规模较小的单位,会计、出纳、资产管理等不相容职务均由一人担任,并且内部控制制度没有挂盖到单位的所有人员和多个业务环节,尤其是固定资产内部控制薄弱的现象在行政事业单位比较突出。同时部分单有章不循,将已存制度“印在纸上,挂在墙上”,目的只为应付有关部门的审计监察,失去制度了应有的严肃性,导致内部控制制度名存实亡。

(三)内部控制制度监督上乏力

内控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是一项巨大的社会工程,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阶段性和我国国情的特殊性,目前社会公众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监督作用微乎其微,现有的法制环境还未能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力量。同时作为行政事业单位主要外部监督力量的财政、税务、审计部门大多偏重于对单位财务资金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至于单位是否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则很少进行实质性监察。外部监督的不得力,在一定程度上使得行政事业单位对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放松了警惕,从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审核部门监督也往往流于形式;有些单位虽然设立了内部审计机构,但是监督乏力导致内部审计人员没有认真履行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不能如实、公正地编写审计报告,内部监督部门形同虚设。还有相当一部分单位未设内部审计机构,内部会计控制执行情况由内部会计控制执行部门自行监督检查,自我监控影响了内部会计控制职能的发挥。

(四)内部控制相关人员缺乏应有的素质与职业道德水平

内部控制制度能有效的防止贪污舞弊、侵吞资产、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发生,但是一些法制观念淡薄的事业单位领导者,无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存在,凌驾与内部控制制度之上,使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不少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知识储备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经济发展的需要。事业单位绝大部分财会人员身兼数职,疲于应对,再加上会计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大多流于形式,各种先进的管理办法由于人员本身相关素质的缺乏重重受阻,难以推行。

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举措

(一)提高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理解和认识

首先是单位领导要树立内控观念和意识。按照《会计法》(2007年修订)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08年)的规定,单位负责人在单位内部控制体系中居主导地位,必须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由领导干部带头管理内部控制,财务支持人员实施内部控制,职工人员全面落实内部控制。财政、税务、审计及有关主管部门要定期地对单位负责人就财政法规及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培训,使之通过学习,提高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单位负责人的内部控制意识,系统地了解相关法规和内容,以取得他们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肯定和支持,从而能有效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其次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和管理是事业单位的一项综合性管理活动,涉及财务、人事、组织、控制、监督等多部门,职工人员作为制度的全面执行者,直接左右执行效果的兴衰成败。因此,普及内部控制基本知识,培养员工良好的内部控制意识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实施至关重要。

(二)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内控管理制度不健全是内控工作难以有效开展的根本原因,因而加快制度建设是做好内控管理工作的前提和根本。首先事业单位不应用一般会计制度财经制度替代内控制度,我国《会计法》(2007年修订)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以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国家财产安全稳定”。要有的放矢,找准重点,控制环节,确保内控制度建设的正确方向。其次单位在设计内部控制制度时,应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办法为准绳,并结合本单位内部情况外部环境进行实际操作。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一般应遵循以下三条基本原则:一是合法、合理性原则,即该制度的设立不仅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同时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二是体现内部牵制的原则,即内部财务方面的管理制度形成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体系。三是全面有效原则,即内部控制应该涵盖财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控制。

(三)强化内部控制监督

首先要完善内外部审计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审计机关、社会审计机构的权威性的监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对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进行评价。财政部门是财会与内部控制工作的主要管理部门,应对有关制度的建立负责,并定期对内控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执行检查任务时,应重点加强对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符合性测试,尤其是对货币资金、固定资产、采购付款、销售收款、工薪和人事等内部控制制度的符合性测试,可以有效帮助单位找到单位管理上的漏洞,建立和完善现有的制度,从而促进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在执行内部审计制度时,如果审计人员的在某些项目中不具备独立性或专业胜任能力,可以考虑将该项目外包,这不仅符合成本效益原则,而且可以有效规避因内审人员专业技术缺陷而带来的内部审计风险。其次,要逐步建立单位内部信息公示平台,如收入、支出个环节的财务信息应客观及时地公示,增强信息透明度,以方便单位内部公众对执法不力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四)提高财会人员素质,强化会计基础工作是确保单位内部财务控制体系正常运行的前提和关键

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得再合理再完善,若没有合格称职的人员来执行,很难充分发挥其作用。为此事业单位要从根本上打破原有的用人机制,规范招聘制度,以控制内控制度执行人员的素质,并且通过多种形式的会计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对财会人员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业务能力进行提升,使财会人员的知识技能得到不断拓展,培养一支思想觉悟高、业务过硬、严以律已的财务人员队伍。同时事业单位应该加强对单位领导和员工的法律意识的教育和培训,关注他们的思想动态,正确行使财会人员的职责权力,避免潜在风险的发生。

总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制是贯穿于整个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的自我调控体系,是一项不断推陈出新、任重而道远的工作,在现代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状况下,行政事业单位制度和体制建设完善也面临着新的挑战,为保证行政事业单位的更好发挥行政职能,除了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内控制度外,行政事业单位还要密切关注经济发展和会计动态,结合自身的特点使内部控制适应时展,做到与时俱进。■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07 年)

[2]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08年)

[3]姚继兵.加强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有效方法[J].法制与经济,2006(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