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范文1
湿地具有保持水土、净化水质、蓄洪防旱、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而农村水资源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又是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是维系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系统稳定的根本保障。以农村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流域社会经济与湿地生态系统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流域内“人-水-湿地”和谐是新时期流域农村水资源管理的重要目标之一。
1 湿地生态保护目标
湿地生态保护目标的设置是开展生态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而在设置湿地生态保护目标的过程中首先应该明确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一般来说,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具体指能够对社会大众的生产生活质量产生特殊影响的生态系统功能和产品等。湿地生态系统在生态保护工作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其不仅能够维系流域水安全,还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产生着重要的影响,因此确立科学的湿地生态保护目标,能够为流域湿地生态保护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在我国传统的生态保护目标制定工作中,生态修复方面的研究相对缺乏,对湿地生态保护工作的开展产生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因此,基于当前全球气候变化和高强度人类活动的影响,在未来湿地系统将进一步完善的背景下,在设定流域湿地生态保护目标的过程中一定要对流域的整体安全进行综合的分析,明晰其对湿地生态服务功能的基本需求;并结合流域水文情势及湿地水源的未来演变,确立湿地保护目标。
2 农村水资源优化配置的概念及理解
农村水资源的优化配置是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的重要手段,要想促使湿地生态保护系统正常运行,就应该加强对农村水资源优化配置工作的重视。一般来说,农村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具体指借助工程和非工程措施,逐步对农村水资源天然时空分布状况进行适当的改善。同时由于现代信息技术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并且现代信息技术在农村水资源配置过程中也得到了一定的应用,因此相关部门还应该借助科学的计算方式和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对农村水资源进行科学的统一调配,对各水利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进行良好的协调,进而促使农村水资源的有效利用率得到显著的提升,全面推进地区农村水资源的开发和可持续利用。简言之,对农村水资源实施优化配置就是在系统工程理论的指导下将区域或者流域内的农村水资源在各地区和各个水利部门之间实施高效分配,促使由农村水资源产生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得到最大限度的凸显。
3 我国农村水资源现状
我国农民农村水资源总占有量位居世界前列,但是人均占有量相对较低,仅为世界人均水平的1/4,与部分农村水资源人均占有量较高的国家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同时,我国农村农村水资源还存在时空分布不均的情况,从沿海到内陆地区农村水资源分布逐渐减少,水土资源的组合不合理,对农村水资源的优化利用产生不良影响。各地区一般夏季多雨、冬季少雨,汛期也集中在夏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水资源的优化配置,洪涝和干旱问题同样突出,成为农村水资源配置方面的难题。此外,农村水资源污染也是我国农村水资源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农村水资源利用和国民经济的建设发展产生不良影响。
4 湿地农村水资源保护管理建议
4.1 建立健全湿地法制
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法制体系是提升湿地保护质量的关键点。结合当前《自然保护区条例》的相关规定,国务院相关行政部门可以结合条例内容以及自然保护区保护需求设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为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工作的开展提供良好的保障。但是这种部门立法现象可能受到部门利益的影响,从而对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工作的开展产生不良影响。因此结合当前我国湿地自然保护区立法现状,还应该参照国内外成功经验,在充分分析《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自然保护区条例》,为我国湿地自然保护区立法工作的开展提供相应的保障。唯有结合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需求设置专门的管理办法,才能够切实改善湿地生态保护管理不到位、破坏湿地的现状,促使湿地管理水平得到显著的提升。
4.2 加强湿地农村水资源的宣传教育
湿地生态保护工作的开展不仅仅是湿地管理部门或者地区生态建设部门的工作,其关系到全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因此要想促使湿地生态保护工作取得良好的发展成效,就应该借助充分的宣传教育动员全体社会成员参与到湿地生态保护工作中,取得良好的生态保护效果。加强湿地农村水资源重要性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让社会大众真正认识到湿地农村水资源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参与到保护工作中,促使湿地农村水资源保护工作的范围得到进一步拓展,取得良好的保护成效。
4.3 湿地农村水资源进行统一规划
对湿地农村水资源的保护应以流域为单元,而流域综合管理具有明显的整体性和综合性。流域借助河流主线连接成为一个在结构和功能方面紧密相连的整体,并且基于流域管理工作的整体性和综合性,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对可再生农村水资源进行适当的保护,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与湿地保护工作存在一定联系的农村水资源管理发展战略,对农村水资源有效利用方式进行全面的改善,建立健全的河流水量分配管理方式,对湿地农村水资源的利用加以限制,最大限度的保护湿地农村水资源的再生功能。
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范文2
[关键词]水资源 管理制度 流域与区域结合 研究探讨
[中图分类号] P746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4)-3-286-1
水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必须要做好水资源的管理和利用工作,一个健全、合理的水资源体制,是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水资源以及防治水害的重要保证。
1水资源管理现状分析
解决我国日益复杂的水资源问题,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我们要明确要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从制度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1.1管理法制不完善
虽然我国在管理水资源方面逐渐实施了《水污染防治法》、《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但由于没有制定完备的法规体系和规章配套,影响了相关法律的实施效果,出现了可操作性,适用性不强的现象。
1.2体制改革不到位,机制不灵活
在进行水资源管理的体制改革时违背了水资源的整体性和自然的循环规律,强制性的对其进行分割,导致水资源分割管理不够彻底。
1.3缺少新理念和新科技
现代水资源的经济和社会状态给水资源管理带来了巨大压力,所以传统的水资源管理模式很难适应于当今水资源管理的需要,就迫切需要新技术和新理论的投入和使用。
2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研究
针对中央关于水资源管理的战略决策,国务院了《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具体安排,进一步明确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的主要目标,提出具体管理措施,全面部署工作任务,落实有关责任,必将全面推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贯彻落实,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主要内容概括来说,就是确定“三条红线”,实施“四项制度”。 “三条红线”:一是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到2030年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7000亿立方米以内。二是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到2030年用水效率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40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以上。三是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到2030年主要污染物入河湖总量控制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范围之内,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为实现上述红线目标,进一步明确了2015年和2020年水资源管理的阶段性目标。
“四项制度”:一是用水总量控制。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包括严格规划管理和水资源论证,严格控制流域和区域取用水总量,严格实施取水许可,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二是用水效率控制制度。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包括全面加强节约用水管理,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生产全过程,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加快推进节水技术改造。三是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加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包括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四是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
3流域跟区域水资源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研究
3.1流域管理体制与机制创新研究
3.1.1流域管理体制创新
为适应目前水资源管理的需要,应根据行政区域管理和流域管理相互结合,其中流域管理的创新包括流域的管理组织体系和流域管理机构的创新。而流域管理组织体系的创新主要是指满足与当今的水资源管理发展趋势,打造一种适应于长期水资源发展的运行、设计和管理组织的体系,以流域管理为中心,实现从中心到区域,从上到下的高效运转和协调的管理架构。
3.1.2流域管理机制创新
(1)流域水法制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建立地方性法规和管理机构的备案,同时改善省际边界区域的执法机制;(2)注重流域生态保护跟水资源的优化配置机制,在开发生态系统和河流上下游的区域的利益时,要考虑到流域总体的价值和影响,处理好现有资源跟优化配置的关系;(3)做好流域生态水资源保护和规划工作,依照《水法》的要求和规定来协调和规划好水资源的流域问题,建立有效的规划和配置机制;(4)对于流域的水资源要考虑到水污染防治恶化水资源保护问题,根据流域水资源的总体要求,加强流域内水资源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工作,推向循环水再利用方针;
3.2建立完善的水资源区域管理体系水资源区域管理体系主要体现在下面几个方面的内容。
3.2.1构建节水型的社会体系
我国很多区域都存在干旱缺水问题,因此,合理有效的利用水资源是重中之重。通过行政的手段来约束和管理用水、节水的行为,通过科学的编制流域和区域的水资源规划和利用计划,合理的运用工程、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措施来保证水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同时,要加大水资源费用征收力度和取水许可制度的管理,优化水资源的产业布局和工业结构。
3.2.2水环境的保护和生态保护工作
完善水资源管理体系还要做好水环境的保护工作,避免污染水体对河流和湖泊的污染,加大对水污染的监督力度,提高排污能力,依法排污,保证水功能的良好环境,维持水生态的稳定。
3.3流域与区域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鉴于我国的基本水资源的情况,可以采用流域和区域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制度,通过规划和配置水资源的利用情况,同时对水资源利用进行管理和协调,建立健全的配套设备和管理制度,其中包括了水资源的综合调查和考核制度、水资源规划制度、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用水许可制度、水价格制度、用水统计制度和入河排污制度等。
4结束语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我国水资源管理技术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因此要建立流域科技合作和水资源管理监督机制。科学技术不断进步,必须要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科技创新理念来推广水科学研究计划,同时要建立水资源管理监督机制,加强水资源取用许可和项目建设的制度,规范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要求,明确水资源管理的各项职责和任务,建立统一的原则和规章,实施水资源的动态监控和管理。
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范文3
关键词:水资源 环境 管理
一、当前水资源开发利用中的问题
我国的水环境呈污染态势。由于工业生产的大量污染和城市化进程规模的扩大,使生产和生活污水大量进入水体,影响着水环境的质量。20世纪50年代以后,全球人口急剧增长,工业发展迅速。一方面,人们对水资源的需求以惊人的速度扩张;另一方面,日益严重的水污染蚕食大量可供消费的水资源。世界上许多国家正面临水资源危机。每年有400万-500万人死于与水有关的疾病。水资源危机带来的生态系统恶化和生物多样性破坏,也将严重威胁人类生存。水污染种类有水污染可分为病原体污染、需氧物质污染、植物营养物质污染、石油污染、热污染、放射性污染、盐类污染、有毒化学物质污染等。有些污染物是可以用肉眼看出来的,例如水污染后,有飘浮物、水变颜色、有异味等,而有些污染物则需要测定。
造成全球性水资源紧缺的原因可能有两种,一是地球的天体物理变化,二是人类活动导致的气候异常,具体来说,就是工业化和城市化带来的气候水文条件变化导致的水资源紧缺。水利专家们普遍的看法是人类的工业化和城市化是导致目前水资源紧缺的主要原因。而且只有因工业化和城市化导致的水资源紧缺,才可以通过调节人类自身的活动得到解决。
二、我国水资源管理
水资源管理是由国家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带有一定行政职能的管理行为,它对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生存和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水资源管理,是指对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调度等方面的实施,包括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技术和教育等手段,组织开发利用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协调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与经济社会之间的关系,处理各地区、各部门间的用水矛盾;监督并限制各种不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和危害水源的行为;制定水资源的合理分配方案,处理好防洪和兴利的调度原则,听出并执行对供水系统及水源工程的优化调度方案;对来水量变化及水质情况进行监测与相应措施的管理等。
水资源和水环境是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中不可分割、相互作用的两个方面。一方面,水资源的短缺会加重水环境的恶化,水环境的恶化反过来会加重水资源的短缺;另一方面,各种途径的节水在缓解用水紧张状况的同时,也会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而水环境污染的治理也会增加可用水量,从而缓解水资源的供需矛盾。面对日益严峻的水资源短缺和水环境恶化的形势,实施水资源与水环境的综合管理是必然的选择。水资源管理主要是水量的管理,水环境管理则主要是水质的管理;而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则是水量与水质的统一管理,即通过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和技术的手段,合理开发、管理和利用水资源,保护水资源的质、量供应,防止水体污染、水源枯竭、水流阻塞和水土流失,以满足社会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对淡水资源的需求。
在技术方面实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推广应用清洁生产和清洁产品,将污染消除在生产过程中,消除它们对水环境的污染,从而把水污染防治的重点由末端治理转向源头控制;采用适当的技术,消除污染物或将其转化为无毒无害的、稳定的物质。在我们跨越国外150年历经的水质黑臭、重金属污染、水体富营养化和有机毒物四代水环境问题的同时,我们还要通过水资源的优化调控,实现战略资源的优化调配。共同的任务需要现念的指导,把管理新思维作为武器。现代科学技术使我们有条件不重复国外在技术落后时所历经的弯路,我们也有可能利用“后发”优势,实现水资源和水环境管理的跨越式发展。重要的是各尽其责,携手共进,共同走好“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三、水资源管理的意义
加强水资源管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迫切需要。水资源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是生态与环境的控制因素。我国人均、亩均占有水资源量少,水资源时空分布极为不均。根据近年的水资源源价调查结果水资源问题已经成为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加强水资源管理是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迫切需要。当前中央提出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当前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加强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促进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有机结合。要着眼于更长时间,更高水平的发展,进一步强化水资源管理,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全面发挥水利在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加强水资源管理是增强发展协调性的迫切需要。我国现代化的成功取决于农业,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家的现代化。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物质条件。我国农业用水量占总供水重的均65%,人增地减水缺的矛盾将长期存在,保持农业稳定发展,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需要强有力的水资源保障。同时,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加快推进,对水资源安全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统筹城乡水资源配置赋予水资源管理是更为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把加强水资源管理作解决水资源供需矛盾的根本途径,加强水资源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
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范文4
文章介绍了近年来包头市水资源情况,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意义,提出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主要思路及介绍具体措施。
〔关键词〕
水资源;管理;污水处理;再生水
1包头市基本情况概述
包头市位于西部,北部与蒙古国接壤,南临黄河,东西连沃野千里的土默川平原和河套平原,阴山山脉横贯中部,北部是广袤的丘陵高原,南部为黄河冲积平原。全市总面积27691km2,全市人口279万,辖九个区、旗、县和一个国家级开发区。包头市是以冶金、稀土、机械、电力、化工、纺织、建材为主的工业城市,是国家重要的基础工业基地。包头市地处干旱、半干旱地区,多年平均降水量304.9mm,全市平均降水量373.6mm,降水时空分布不均,水资源贫乏。全市自产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7.26亿m3,水资源可利用总量6.14亿m3,黄河取水指标5.5亿m3,是全国严重缺水城市之一。
2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主要思路
(1)坚持开源、节流与高效,促进水资源循环利用。继续扎实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开源节流并重,节水优先、治污为本。源头控制与末端监控相结合,以节水促减污,限排促节水,坚持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建立水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减少废污水排放量,加大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力度,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2)统一规划调度,科学优化配置。制定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及用水计划,对地表水、地下水和再生水,水量与水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调度,做到切实保护、优质优用。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发展高效节水产业,同时,通过工程措施改变水资源天然时空分布与产业布局不相适应的被动局面。(3)坚持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实际的水资源问题,保障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科学发展,走量水而行、以供定需、绿色节约的道路,使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注重人口、资源、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4)坚持改革创新,科技创新。完善水资源管理机制,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建立节约用水技术开发、推广体系,培育和发展节约用水产业。(5)政府主导,市场调节,社会参与。发挥政府在水资源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组织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发挥市场机制对促进水资源管理、配置和合理用水、节约用水的调节作用。
3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具体措施
3.1建立以用水总量管理为重点的水资源优化配置制度
(1)完善水资源规划体系,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加快建设大青山生态应急水源各项配套工程、再生水回用工程和区域间调水等一批骨干水源工程,着力缓解工程性缺水问题,构建“南北贯通、东西互济”的城乡供水新格局。建立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实行取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制度,结合地区水资源实际,综合考虑水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现状、用水效率、产业结构和未来发展需求,确定全市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水量分配指标及其制度框架。继续强化用水计量、用水定额和用水计划管理,“十二五”期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10.8亿m3之内,其中,黄河水控制在自治区分配指标之内,地下水控制在4亿m3之内,用水不足部分通过再生水等其他水源解决。(2)严格落实水资源论证制度。按照《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的意见》和《<包头市委、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重要政策措施分工实施方案》的要求,取用水建设项目必须开展水资源论证,对未进行水资源论证或水资源论证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建设项目,市发展改革委不予批准立项;对于未经水资源论证审批,擅自开工建设或投产的建设项目一律责令停止。(3)严格取水许可审批。控制不合理取用水量的增长,对取用水总量已经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区域,暂停审批新增取水项目;接近控制指标的区域,限制审批新增用水;对尚有开发潜力的区域,在有效保护、厉行节约的基础上,制定促进产业良性发展的水资源政策,优先保障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益的产业发展。鼓励和支持节水高效项目,淘汰高耗水、低效益的企业,逐步实现区域水资源平衡。
3.2推进以用水效率管理为重点的节水型社会建设
(1)建立用水效率指标体系。用水效率管理实行用水效率控制指标与年度用水计划管理相结合的制度。根据用水现状、节水潜力、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确定用水效率控制指标,加强用水计划和用水效率管理。(2)严格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执行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制度和《行业用水定额》标准,对取用水单位实行定期水平衡测试,严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等环节的管理,对高耗水产业、行业进行排查并限期整改。加强水资源监控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对水资源开发利用进行有效监控和及时评价。(3)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新建、改扩建的建设项目,实行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未落实“三同时”制度和配套建设节水设施,擅自投入使用的,不予验收供水。(4)持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按照政府推动、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原则,继续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建立健全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体制和机制,促进各行业节约、高效、合理用水,通过示范引导,建立健全节水长效运行机制。围绕发展高效农业,加大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力度,加快黄河水权转让工作进程,提高农田灌溉水利用效率;加强行业节水管理,开展节水示范工程建设,推广先进节水和污水处理回用技术,提高水重复利用率,鼓励企业研发和引进先进技术,达到节水减排;加大城镇供水管网改造力度,降低管网漏失率,推广普及高效实用的节水器具,推行节水型社区建设;充分利用非常规水资源,提高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实施雨污分流。
3.3落实以水功能区纳污总量管理为重点的生态保护机制
(1)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加强区域河网水系整治,逐步实现引排分开,清污分流。严格河道、水域管理和保护,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扼制非法围垦河道、破坏水工程行为。(2)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严格入河排污口审查审批制度,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和规范化管理。新、改建和扩大入河排污口须进行科学论证,对排污量已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并核减排污量。(3)加强水环境整治。对城区内东河、西河、二道沙河、四道沙河和昆河等河道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主要包括水源治理工程、河体调蓄工程、沿河两岸绿化和美化工程。同时启动黄河湿地保护、南海子湿地治理和大青山水源涵养与保护工程,通过上述工程的建设实施,使包头市水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4)加大污水处理回用力度。把防污减排、保护环境和开发利用再生水相结合,作为化解我市水资源紧缺、水环境污染两大难题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和重要举措。把再生水作为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最大限度实现污水的再生利用,将再生水纳入城镇用水供需平衡中,实行综合管理。严格水质目标管理。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水质监测,加强制、供水厂和城市供水管网水质安全,加强饮用水水源应急监督管理,提高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应对能力。
3.4完善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水资源管理工作格局;完善节约用水管理、水资源保护、水功能区管理和水资源调度等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建立水资源长效管理机制;完善投入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建立考核制度,实行严格问责做好宣传工作,强化舆论监督。
3.5坚持节约优先,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水资源观
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范文5
关键词:水资源;管理;思考
中图分类号:TU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中国水环境管理体制现状
我国现行的水资源管理是流域统一管理和行政区划下的水资源分块管理并行的管理模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综观我国《水法》对水资源管理体制的规定可以发现,政府是水资源管理的唯一主体,整个水资源管理过程都由水行政管理部门来操作。属于政府垄断型管理模式,从管理的主体结构的角度看,政府是唯一的管理主体,政府始终是各种治理手段的操作者和当事人,而与水资源直接相关的社会公众大多被看作义务主体;从过程的角度看,政府以垄断的方式包揽了“从宏观政策的制定到微观层次的监督执行”等各个环节的任务。而公众参与权在水资源管理法规中却没有明确规定,由于相对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急速推进,水资源管理的管理体制改革明显滞后,这无疑对我国的水资源的高效管理形成了制约。
1.1我国对水资源与水环境实行双重管理体制
在我国水管理被人为的分割为水资源管理与水环境管理两块,分别由水利行政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分管。这种管理体制割裂了水的自然属性,环境保护部门与水利管理部门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水环境保护的过程中存在职能交叉的问题。这种双重管理体制会造成水资源利用与水环境保护两个环节出现脱节甚至是对立,管理水资源的水利局强调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势必破坏水环境,而负责水环境整治的环保局则过分注重水环境保护,忽视了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
政府在理论上是代表社会公共利益的组织。但实际上,政府并不总是公正无私的。组成政府机构的各层官员也是理性经济人,有自己的利益。“如果把参与市场关系的个人当做是效用最大化者,那么,当个人在非市场内行事时,似乎没有理由假定个人的动机发生了变化”另一方面,政府管理部门也并非一个天然地追求公共利益的组织,而是存在着政府机构利益。“诺思悖论”指出了政府机构的自主性与自利性,“政府机构并非一个超然的实体,也有自身的特殊利益。追求政府机构预算最大化成为机构工作人员实现个人利益的途径,同时也反过来成为机构工作人员之个人利益向政府机构利益转化的一种途径”。改革开放之后的30年内,国家政策基本导向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GDP一时成为选拔和提升地方官员的重要指标。在我国的水资源管理上。某些地方政府及其官员的行为服从于追求经济利益的政绩目标,水资源利用的社会效益却不断下降。比如,由于水资源的过度开发与利用,水质恶化、生态污染、地表沉降、气候异常等成为普遍现象。这严重影响到国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甚至导致水危机频发,而必须追切面对的社会问题。其深层原因在于,市场经济价值观导致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经济理性人”原则通行,追求人水和谐的社会伦理道德凋敝,以水土生态的循环保护为宗旨的水资源管理传统解体。而政府行为目标被市场发展的经济利益裹挟,形成追求GDP增长的行政情结,水资源的公共物品属性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
1.2以行政区域为单元的现行管理体制无法避免地方保护主义
水资源区别于森林、草原、矿产等自然资源的显著区别就是其所具有的系统性和整体性。然而在我国水资源与水环境的监督管理部门,大多按照行政区划而设立,隶属于当地各级人民政府。这就造成原本独立的河流或湖泊被人为的按照行政区划而割裂为数块,这种人为的划分破坏了水资源的系统性和整体性,不仅如此,由于不同行政区域主管部门管辖,造成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方面存在诸多利益矛盾和冲突。
1.3“多龙之水”的管理现状
水行政实行的是统管部门与分管部门相结合的管理体制,职权范围涉及水行政管理的部门除了水利部门与环境保护部门之外,还有建设、国土资源、交通、农业、林业、卫生、科技以及发展改革、财政等多个部门都直接或者间接参与。多个部门虽然分工各有不同,但又在许多方面存在权力交叉,这种现象被形象地称为“多龙治水”。“中国环境与资源行政管理中的这种职能重叠或虚置、决策不协调或不联合的状况,已经基本被认同为其是环境与资源法律实施的最大的障碍之一。”
2水资源与水环境管理对策及建议
2.1水环境与水资源流域综合管理机制
在当今世界建立综合管理体制已经是各国一种普遍的做法,法国环境部负责全国水利管理,制定与水有关的国家标准。英国环境、运输和区域部全面负责涉及水资源及水环境的各项管理。德国联邦环保部负责除饮用水归联邦健康部负责以外,其他的水资源管理工作。这些国家的重要经验就是将开发利用水资源、保护水体不受污染置于一个部门的统一管理之下,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节约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避免双重管理带来的弊端。笔者建议我国应建立水环境与水资源综合管理体制,将水利部的保护水资源和管理开发水利资源的职能分离出来,合并环境保护部门和水利部门的监测网络,增强流域管理机构的职能,建立健全水务的统管部门与分管部门的协调制度。
2.2建立健全流域管理委员会职能
打破行政界线按照水的自然特性,建立健全流域管理委员会,实现水利部――流域管理委员会――省级水利管理部门――市级水利管理部门这样的垂直领导体制。赋予流域管理委员会以考核评价地方水利管理部门主要领导的权利,并逐渐转变为以流域为单元考评全国水利工作。流域管理委员会从全流域水资源开发与水环境保护目标的要求出发,依据国家在水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对流域进行统筹安排。,实现全流域管理“一盘棋”,水资源能够优化配置,避免现行流域管理模式下的工程型及管理型缺水,地方保护主义,防止小流域内的污染转嫁,解决流域上下游供需矛盾。
2.3建立完善统管部门与分管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
依据中国的国情和流域具体的特点,既要建立完善统管部门与分管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又要解决好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的关系,中央统管部门和各级地方管理部门的关系。将分管部门的职能最大限度地收归环保部门,管理模式由相对分散改变为绝对集中模式可以提高行政效率,但这种完全破除现有制度的做法是不现实的,比较现实的做法是建立一个水务方面的议事协调机构如水务委员会,由环境保护部门与分管部门参加,定期举行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由环境保护部门主持召开,办事机构设在环境保护部门之下,统一解决水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同时以立法的方式对这个协调机构的职能地位予以规定。
3 结束语
遵循流域水循环规律,实行水资源与水环境的综合管理,打破行政区划界限,明确流域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我们在改进流域管理的思路、模式和方法的过程中,研究和引进国外先进管理方法的同时,还必须依据中国的国情和流域具体的特点,研究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水资源管理体制,既要健全流域统一管理的机制,又要解决好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的关系,中央统管部门、分管部门、协同管理部门和各级地方管理的关系,促进我国的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这需要把它作为一个系统工程,从体制、原则、制度和法制等各个方面来予以完善,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水利发展机制,适应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要求。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水资源过量开发、水资源浪费、水环境恶化、用水冲突等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管理是关键,当今我国在水务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如果不加以改善,水务问题甚至会成为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本文针对现行水务管理体制中存在的一些弊病,建议对中国水资源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改革。
参考文献:
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范文6
关键词:跨地区;水污染治理;合作治理模式;机制研究
Abstract: this paper classified our current water pollution control the present situation and the question,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water pollution to cross area and internal cause theoretical discussion, we analyze the government as the leading cross-regional water pollution cooperative government model.
Keywords: cross area; Water pollution management; Cooperative government model; Mechanism research
中图分类号:X131.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我国水污染问题的现状与治理的现状分析
我国的水污染问题是随着国民经济发展的快速推进而产生的。其根本原因在于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忽视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积重难返后才造成了现在国内主要流域的比较严重的水污染问题。我国的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在世界范围内而言是很少的,其中因为水污染问题所导致的水质性缺水是导致可利用淡水资源缺乏的重要原因。
在水污染治理方面,尽管早在1984年国家就已经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该法在1996年也修订过,但总体的实施效果仍然不尽人意。尽管水污染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控制,但问题仍很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水资源管理和水污染治理的权责不明
水污染治理和管理权责不明问题表现在两个大的层面。一是对水资源本身的管理权限需要进一步明晰。这个问题又可以细分为跨地区的水资源管理权限和行政区划内的水资源管理权限。尽管在如长江、黄河、珠江等大的流域对应着相应的流域管理机构实施对水资源总量和水质的管理,然而在更低级别的小型流域水资源管理权限方面却并不明确,对于跨行政区划的河流水资源的管理权限仍不清晰。二是在既定行政区划内,对水资源的调配、水污染的治理方面,长期存在着“多龙治水的情况”,水利、电力、交通、农业及环境部门等之间存在着众多的管理权限交叉,部门之间的纠纷频繁,管理效率低下,对于水资源保护的责任主体和分工细则模糊。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水资源功能的多样性,要充分发挥水资源的功用,必然涉及到多个部门和行业的利益平衡,因此在水资源的管理和水污染的治理过程中,如何寻求水资源利用综合效益最大化的协商机制是厄需解决的问题,在水污染的治理问题上,同样急需理顺管理权责问题。
水资源管理和水污染治理的法律体系缺陷明显
造成水污染管理和治理权责不明的重要原因在于水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不健全,无法可依、有法不依的情况屡见不鲜。其实早在1973年,我国就颁布了《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该文件就已经将水资源的保护问题明确提出。随后在1984年颁布的《水污染防治法》和1988年颁布的《水法》和其他一些辅的水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都仅仅在宏观层面上对水资源保护进行了界定,在实施细则上却比较模糊,尤其是和水资源管理权限相关的细则没有落实,在立法时没有充分考虑到和其他法律法规之间的协调,因此不同行业之间的法律法规在水资源保护与管理方面的冲突普遍存在,而且缺乏协调矛盾和冲突的权威机构。由此导致了我国在水资源管理和水污染治理的权责不明、效率低下。
水污染治理方面的问题分析
尽管在立法层面上已经体现出了政府对水资源管理和水污染治理方面的重视,但在水污染治理方面却形势十分严峻。“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水污染治理方针在实际操作中效果差强人意,虽然口头上说不走西方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而在实际操作中,地方政府为了发展经济,其做法其实和“先污染后治理”并无二致,关键问题出在思想认识上。其次,水污染问题的地区利益化和部门利益化明显。为了让自身的效益最大,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往往各自为政,缺乏长远的眼光,对水资源采取盲目的、过量的、甚至掠夺式的开发和浪费。在跨地区水资源利用方面典型的例子就是排污问题,往往是上游不管下游,对工业污水排放和治理仍然是“末端处理”方式,最下游地区承受着最严重的水污染和最沉重的污水治理任务,这明显不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思想,也不利于从根本上改变水污染治理的困难局面。因此要解决水污染问题,尤其是这种具有跨地区特征的水污染问题,迫切需要探讨其解决机制,这首先需要了解跨地区水污染的特征。
跨地区水污染的特点和成因分析
2.1跨地区水污染问题的表现
跨地区水污染问题的基本特点是跨行政区划。由于行政边界的限制,下游地区往往无法对上游污染源进行有效控制,而上游地区则利用河流的流向转移污染。其次是水污染问题的因果复杂和取证难度大。上游水污染物所造成的后果具有一定的潜伏性和难预测性。例如上游企业排污所造成的下游养殖业的重大损失往往存在着取证难的问题,在证明上游排污企业对损失的直接因果关系费时费力,增加了索赔和理清责任关系的困难。此外,在各地大力发展经济的大背景下,地方政府对排污企业大多存在着地方保护主义的倾向。对于下游受污染地区所遭受的损失索赔,在操作中所面临的阻力不仅仅来自于技术层面,还牵涉到从企业到政府的多个方面,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导致了在跨地区的水污染问题的解决困难重重。
2.2水资源的产权问题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