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五保低保工作总结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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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五保低保工作总结

农村五保低保工作总结范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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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今年以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业务主管部门精心指导下,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现将2020年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0年工作总结

1、农村五保供养、城乡低保规范操作、动态管理。2020年我镇新增农村低保83户,112人。10月份我镇在册享受低保962户1480人。全镇现有五保户145?人,其中集中供养12人,分散供养 133人。

2、我镇现享受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779人,发放金额39.93万元。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370人,发放补贴金额 24.84万元。

3、我镇享受80岁高龄补贴 750人,200元/人,补贴金额 15万元。

4、全面实施孤儿救助政策,城乡孤儿生活得到保障。截止11月共实施孤儿救助2户, 发放救助金额2.31万元。

5、积极开展临时救助工作,截止11月我镇临时救助14人,发放资金2.9802万元。

6、民政双基建设基本完成,7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均达到有房子、有牌子、有制定、物品配备齐全。

7、大力宣传殡改政策,移风易俗,殡改工作由全县落后转入到稳定中上位次,公墓地工程正积极建设。

8、养老保险工作。截至11月 19 ?日全镇共完成参(续)保任务15655人,完成率 72.03%。

9、就业帮扶方面。镇社保所与镇扶贫办对接,把我镇16-59周岁建档立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进行统计,为下一步进行精准就业帮扶打好了基础。

10、全镇3个扶贫车间正常运营,带贫率均在50%以上。

11、阳光村务工作。截止11月19日全镇发文总数3990条,

二、2021年工作计划:

(一)民政工作

1、落实敬老院生活安全及日常管理工作。

2、殡葬管理工作。每村每月至少落实两具火化指导数,当月火化数据按文件兑现奖惩,持续加大殡葬管理改革宣传、落实力度,促进殡葬管理顺利开展。

3、及时做好低保、五保、优抚等各项资金的造册、发放工作。

4、认真做好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精准认定和动态管理工作。

5、认真做好享受高龄津贴对象年审、新增对象申报及津贴发放工作

6、完成新增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申报工作

(二)社会保障

1、加大宣传城乡养老保险政策力度,养老保险新开户成功的,要求把参保人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及时上交到社保所。死亡人员是否及时销户退保。继续加大养老保险续保保费收缴力度,按文件兑现城乡养老保险进度到个人。到龄领取待遇人员是否及时通知到位,是否及时办理领取手续。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到龄待遇领取和年审工作。

农村五保低保工作总结范文2

一、低保和救灾、救济工作

1、农村低保工作

规范操作,严格法定程序,加强农村低保工作。我们严格按照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从严审批,规范运作。一是在工作方法上以入户调查为主,全面实行透明管理,阳光作业。二是将低保政策、保障标准、保障金额、发放程序、发放时间等向保障对象公开,三是将申请保障的人员名单、确定的保障对象的情况、补助标准等在村、居委会张榜公布,四是鼓励劳动自救,救穷不救懒,力求公正、公平、不徇私情。五是在调查认定低保对象时,层层把关,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办事,让群众参与到整个过程中来,征得群众认可。六是按民政工作会议精神,针对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同时建立健全了低保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把发放标准制成版面公示上墙,现在全镇共有低保户87户,134人。

2、认真开展农村低保核查工作

坚持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失业保险标准相衔接,对不同人员实行不同的保障标准,使保障标准更加科学,更加符合实际,全面摸底调查。调查采取“一看家底、二问收入、三查就业情况,四了解隐性收入”的有效措施,坚持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不保,完全按政策规定,严格把关,同时发放。据统计,全镇到今年12月共保障87户人,本年调整4户,减少5人,销户5户,12人,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全年共新增低保户12户,12人。切实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为全镇的政治稳定起到了安全保障作用。

3、救灾救济工作

20*年4月,我镇南仓村遭受洪水袭击,近10000只鸡被洪水淹死,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巨大的损失,面对灾情,积极开展抗灾救灾工作,我们组织人员深入到村,掌握其生产、生活情况,并登记造册,认真核实灾情,及时上报信息。我们一方面积极向县民政局反映情况,争取救灾资金,以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一方面组织生产自救、生活互助。为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根据需救助困难群众的分布情况,把救灾款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确保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一年来,我镇救济受灾户149户,发放救灾资金29200元。

二、优抚工作扎实有效,双拥工作有序开展

(1)、我镇现有优抚对象400多人,其中定期补助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人员33人,义务兵家属21人。20*年,我们按照民政局要求,及时、足额、存款折式发放各种定补和抚恤金,并认真地为优抚对象解决三难问题。

(2)、慰问工作有序开展,将在春节、八一期间,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认真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两次走访慰问,共发放慰问金一万余元。

(3)、全镇各村、各部门都要根据实际情况,不同程度的、积极支持和开展双拥工作。每年春节走访优抚对象,发放慰问品每人在100元左右。

三、五保户管理工作

我镇现有五保户17人,全部集中白洋敬老院供养。为使农村五保对象生活无忧,我们按民政局的要求,及时发放五保金。为解决他们小病就诊的问题,20*年启动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工作中,将五保对象纳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障范围,妥善解决了五保对象的就医问题。

四、村务公开、政务公开

村务公开、政务公开是村民自治的一种形式,扩大了基层民主、保证了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利的精神的贯彻,村务公开不仅促进了党在农村政策的落实、密切了干群关系,同时对维护农村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把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直接涉及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政治生活、工作制度、临时事务、经济活动、干部廉洁自律,把宅基地、项目、钱物审批、计划生育指标安排、救灾救济、粮食综合直补款发放、扶贫资金使用等个方面的内容定期公开,让正直无私、在当地有威望的村民担任村监督员。

五、工作

农村五保低保工作总结范文3

全省第十六次民政会议召开后,我市于8月9日召开了全市民政、社会管理暨稳定工作会议。传达了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对我市下一阶段民政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意见。会后,我局认真贯彻抓好落实,向各镇乡、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两级民政、社会管理暨维护稳定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于于每月20日前将民政工作会议要求的事项进展情况报告给市政府,截止目前,各项工作已全部完成。

二、绩效管理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

(一)政工人事工作目标:制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建立人才工作试点、开展社工人才队伍建设试点检查评估和示范窗口创建活动、举办一期社工培训、组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落实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截至12月,上述目标任务已完成。

(二)办公室工作目标:结案率、处理率、矛盾排查率、回复率要求达100%;90%的得到妥善处理,矛盾化解率要达85%;完成下达的信息报送任务,公文处理规范、政务公开及时、依法行政调解、按时报送统计报表。截至12月,我局结案率、处理率、矛盾排查纺、回复率、矛盾化解率均达100%。已完成信息报送任务、政务公开任务和统计报表任务。

(三)监察室目标任务:开展廉政防控机制建设,推进民政系统政风建设,巩固和扩大基层窗口单位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成果,有序开展民政窗口单位创先争优活动。到目前,我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窗口单位行风建设成果得到巩固,民政系统内未发生不正之风和不廉洁问题。

(四)救灾救济和社会福利工作目标任务: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个、新建爱心超市1个、创建省级养老服务示范社区1个;做好各项救灾救济工作。目前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省级养老服务示范社区、爱心超市建设均已完成。救灾物资储备仓库仓库建设已竣工,各项救灾救济工作按时完成。

(五)社会救助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五保供养:分散供养金达200元,集中供养金在260元,已完成目标任务;

2.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已建立低保会审制度,严把低保审核审批程序,实行了“应保尽保、应退即退”动态管理。低保金的发放实现了社会化发放。

3.农村医疗救助实施了“一站式服务”,医疗救助水平逐步提高。

4.加强敬老院管理,各镇乡成立敬老院机构,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5.完成0-14岁先心病儿童救治3名,救治率达20%,完成目标任务。

(六)社会组织管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工作,出台文件加强社会组织的培育,支持其发展,完成年检工作,合格率达100%。深入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和创先争优活动。

(七)优抚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时调整和兑现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实现金融机构发放,优抚政务公开面达100%;按规定上报评残资料,加强优抚经费的管理,做好涉军稳定工作。

(八)退役士兵安置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按时完成了年277名退伍士兵接收和档案审查工作,其中自主就业占243人,需地方政府安置工作14人,申请享受老政策20人。目前,我市农村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地方经济补助按省政府川府函〔〕218号文件足额兑现;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已上报市政府,待市政府审批后执行。积极开展争创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规范化建设”单位活动,落实军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和1-4批军休房改政策,为军休干部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不断提高军休工作人员的素质,提高服务质量。

(九)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成果得到巩固,村务公开全面落实,村监督委员会全面建立;社会管理创新,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已完成农村社区建设任务28个。

(十)加强村居委会工作人员队伍的培训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工作措施、有工作总结。

(十一)社会事务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完成惠民殡葬政策的出台和实施,火化区火化率达100%,殡葬服务进一步规范,公墓年检合格,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合格率均达100%;流浪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实施了网格化管理。

(十二)区划地名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积极探索行政区划调整方式,开展镇乡行政区划调整的调研工作,开展了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完成《中国政区大典》篇的编撰工作。

(十三)社会福利生产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我市福利企业都按《劳动合同法》与残疾职工签订了用工合同,工资银行发放、购买五险一金都落到实处,福利企事业无不稳定因素,按要求完成了福利企业年检工作。

(十四)福彩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积极配合市福彩分中心完成福彩销售工作,对福彩公益金的使用完全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未出现差错及乱使用情况。

二、市下达的民生工程完成情况

(一)扶贫解工程

1.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全年城市医疗救助9988人次(其中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7575人,资金88.5万元),累计支出医疗救助金406.3万元。按城市低保人员计算,人均救助达到229元(目标任务为160元/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43%;农村医疗救助实施了“一站式服务”,累计救助4454人次,救助金额410万元。按农村低保、五保人数计算,救助水平达195元(目标任务为160元/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2%;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1043人次,救助资金67.62万元。

2.爱心超市建设:今年我市在什地镇圣宫社区新建慈善爱心超市1个,完成了建设任务。

(二)社会保障工程

1.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全年共发放城乡低保金5686.02余万元。其中,城市低保12225户,19988人,低保资金3806.5万元,月人均补差达173元(考核目标为170元);农村低保16303户,17817人,低保资金1879.52余万元,月人均补差达73.6元(考核目标为73元)。

2.农村“五保”供养:全市3603名五保对象中,集中供养2346人,分散供养1257人,集中供养率达到65%(目标任务为62%);总床位4377张,集中供养床位3270张,集中供养床位床位率达到75%(目标任务为70%)。

3.社区养老工作:投资25万元在剑南镇玉马社区建立了老人日间照料中心,作为全市的省级养老服务示范社区,为社区内白天无人照顾的老人提供午餐、休息、娱乐、治病、锻炼身体等条件。目前,该社区已通过省级养老服务示范社区验收。

三、年民政特色亮点工作

(一)民生工程稳步推进。建立了城乡低保实行多部门会审制度,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即退,全年发放城乡低保金6675余万元,比去年增长1440万元。全市各镇乡敬老院获得市委编办批准成立为镇乡事业单位,分管领导为负责人,使五保供养责任明确,条件明显改善,集中供养率达65.1%;

(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加大殡葬改革力度,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作用显现。成立了市婚姻登记处,为民政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婚姻登记建设逐步规范。

(三)社会管理不断创新。放宽社会组织登记条件,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发展;流浪人员救助实现网格化管理;建立日间照料中心,关爱社区空巢老人;开展灾害应急演练,查灾救灾、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

四、存在的问题

农村五保低保工作总结范文4

时光飞逝,转瞬间一年多时光悄然离去,站在人生旅途的节点,回首往昔,过去已成为历史。仰看苍穹,眺望着下一年即将到来的新景象,心中充满了无限的希望和憧憬。想想刚到这里时的我同现在的我比起来判若两人。一样的是满怀激情,不一样的是多了几分成熟。一年多前的“新环境、新工作”,渐渐变成了我最熟悉的地方。这一年中,在区党委、镇党委与村支两委关心、培养下,认真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理论知识和业务工作水平。遵纪守法,努力开展工作,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同志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步。

现将这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请组织和领导给予批评指正。

   1、先作农民,再当村官。要让村民从心里认同自己。所以首先要做的就是把自己当成一名普普通通的村民,多与村民接触并融入到其中,了解他们的种种想法与心态。积极为村民服务,例如在今年的十月份,配合区农业局对村里的土样进行测土配方,方便农民科学合理施肥、科学管理农田。

2、积极利用自身对计算机知识比较熟悉的优势,帮助党员干部和村民学习使用电脑,利用远程教育网播放国家的时事、政策、法律法规等,播放群众喜爱的节目,帮助群众搜索最需要的知识,做好远程教育记录,这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在远程教育的学习中不仅丰富了村民的生活,开阔了村民的视野,更重要的是让党员们养成了及时、按时学习和掌握党的方针政策的习惯。同时积极投入到农家书屋的建设中来,努力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3、协助村干部统计、登记村里的五保、低保对象,并向镇里汇总,确保及时准确地对五保、低保对象发放补助。协助进行油菜、棉花种植补贴以及农业保险的统计和登记,并仔细对各组上报的数据进行仔细地核对,确保登记无误。另外,还有高速公路拆迁补偿的相关表格和数据的统计和输入,并认真仔细地核对,确保高速公路拆迁工作顺利的进行。

4、协助村支两委完成其他的工作任务,如起草一些文件、申请、规划,方案,完善各种资料、档案以及相关政策的宣传,例如家电下乡和农村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

5、由于我是住在镇里,因此在空闲的时间也积极地在镇里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例如,协助镇政府办公室进行机关的卫生清扫,以及一些政府公文的输录整理和文档整理之类的事情。

农村五保低保工作总结范文5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为指导,按照中央及省、市扩内需、调结构、促转变、惠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坚持自力更生和政策扶持相结合,科学规划,精心组织,扎实稳妥推进,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范围扩大至全省各县,12月底前完成省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480户),是一项关系我县社会和谐稳定的民生政治任务。此项工作将列入年终目标考评(具体考评细则另行通知)。县城及城关镇规划建成区范围一律不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建制镇和集镇规划区范围的农村原则上不安排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三)基本原则。政府支持,农户自愿。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政府将予以政策支持,充分整合可用资源加大推进力度,同时充分尊重困难农户改造危房的意愿,调动群众自主建房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自力更生建设家园。

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充分体现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环保等要求,确保重建和改造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

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操作程序,公开补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科学规划,节约用地。新建的住房要符合乡村规划和农房设计要求,先行安排利用农村空闲、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做到一户一宅,建新拆旧。

二、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为居住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及其他贫困农户。各乡(镇、场)要按照优先帮助倒房受灾户和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认真确定补助对象。危房是指导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二)补助标准。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方式,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制定分类补助标准。第一类,翻建、新建房屋的困难农户:属于分散供养五保户的对象,每户补助标准1.5一1.8万元;属于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对象,每户补助标准1.3一1.5万元;属于贫困户的对象,每户补助1一1.1万元。具体补助标准由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根据入户调查情况审批确定。第二类,维修加固房屋的困难农户,由入户调查组根据房屋破损程度实施分档补助,最高不得超过1500元。

三、危房改造的基本要求

(一)改造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鉴定属整栋(D级)的危房要拆除重建,属局部(C级)的危房要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房屋确有困难并有代建意愿的,由农户写出书面申请和承诺,乡(镇、场)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房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代建。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集中改造为辅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新农村建设点困难农户、受地质灾害威胁和扶贫移民整体搬迁村中贫困户的危房改造。要积极编制村庄规划,统筹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等方面的资金,协调道路、供水、沼气、环卫等设施建设,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

(二)改造要求。农村危房改造要充分考虑抗震设防要求。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防止出现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建房现象。翻建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至60平方米以内,同时又便于农民富裕后向两边扩建或者向上加盖。

(三)强化质量管理。各乡(镇、场)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县城乡建设局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竣工质量安全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要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为农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

四、资金筹集与发放

(一)加大资金整合力度。中央按照户均6000元标准,省配套补助资金标准为户均5000元,配套资金由省、县(市、区)财政共同负担,具体为:西部政策延伸县按省、县(市、区)8∶2比例,非西部政策延伸县按省、县(市、区)6∶4比例分担。县政府将采取积极措施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将新农村建设、农村住房救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扶贫移民搬迁、地质灾害移民搬迁等与农村危房改造有机衔接,通过政府补助、银行信贷、社会捐助和农户自筹等多种渠道筹措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二)规范资金发放。县财政局在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下开设“农村危房补助资金”分户或专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补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分帐核算、封闭运行、专款专用。

县城乡建设局要定期将核定的资金发放人数及金额报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及时将资金拨付到补助对象账户(一卡通),集中供养代建户,县财政局按要求将资金拨付到所在乡(镇、场)财政所支付,县财政局要制定好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发放管理办法,合理确定补助资金阶段发放比例,及时拨付资金到户。

(三)加强资金监管。县财政局要会同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审计部门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五、操作程序

(一)个人自愿提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残疾人证明、贫困户证明和危房照片等材料。

(二)集体评议。村委会接到农户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

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或投票票决),议定是否属补助对象,并予以公示;经评议(或票决)认为符合补助对象条件、公示无异议的,填写《省农村危房改造建房申请审批表》(附件1)或《省农村危房改造维修申请审批表》(附件2),贫困户和无房户还要按照《关于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户和无房户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分别填写《省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户情况登记表》(附件3)、《省农村危房改造无房户情况登记表》(附件4),并上报乡(镇、场),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经复核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要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入户审核。乡(镇、场)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要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乡(镇、场)签署意见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不符合条件的,乡(镇、场)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乡(镇、场)审核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四)审批和公示。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接到乡(镇、场)上报的材料后,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审批,并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对住房危险程度作出鉴定意见,核定补助方式及标准。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审批,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要在村委会和村小组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况、家庭住房情况。同时,各乡(镇、场)要做好公示资料收集保存工作,并要组织做好与已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

(五)竣工验收。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后,由县城乡建设局会同发改、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对翻建新建、修缮加固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六)设置标识牌。翻建新建,修缮加固房屋经验收合格后,各乡(镇、场)应在补助对象住房的显著位置悬挂“政府资助援建”标识牌。标识牌尺寸为28cm×20cm,材料为铜质或钛金,字体为红色,在标识牌下方标识“二0一一年”。挂牌所需费用由县财政承担。

六、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

(一)调查摸底、登记造册阶段。县民政局和乡(镇、场)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的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建立台帐。调查摸底工作于6月20日前完成。

(二)明确任务,分解落实阶段。各乡(镇、场)要结合实际制定好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确定好具体分管领导、安排好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将任务细化分解到村、组,并于2011年6月25日前报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房管局备案。

(三)危房鉴定,组织实施阶段。计划任务下达后,县城乡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的危险房屋进行技术鉴定,确定危房等级,填写《省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附件5);各乡(镇、场)要摸清翻建新建、修缮加固的危房数量,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建房对象,确认改造方式。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结果要进行“三榜公示”。危房鉴定和补助对象确定工作要在7月20日前完成。各乡(镇、场)在危房鉴定和补助对象确定工作完成后,要迅速组织开工建设。

(四)检查验收、总结工作阶段。各乡(镇、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后,要进行自查验收,并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总结和总体验收申请。2011年12月份,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场)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乡建设局。各乡(镇、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层层签订责任状,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办法,落实责任制。乡(镇、场)和村级组织要通过组织邻里相帮、结对帮扶、投工投劳等措施帮助困难户建房。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搞好政策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县发改委会同城乡建设、财政、民政部门负责编制农村危房改造规划,积极争取中央和省投资补助。县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具体要抓好农村危房的技术鉴定、项目规划选址、质量监管、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统计录入和牵头组织工程验收。县民政局负责做好补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和认定,参与项目工程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和工程验收。县财政局会同发改、城乡建设、民政等部门负责安排危房改造资金的筹措和拨付,制定资金管理制度,保障工作经费,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补助。县国土局负责解决农村危房改造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指导新旧宅基地整理、复垦。县残联负责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对象的落实。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帮扶危房改造村庄的道路建设。县监察部门负责对全县危房改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审计局负责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扶贫、环保、水利、农业、卫生、民族宗教、地震等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尤其是对危房改造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饮水安全、产业发展给予倾斜。

农村五保低保工作总结范文6

一、基本情况

XX乡辖5个村、48个社, 12600 人,2630 户,此次清理检查城乡低保对象296户762人,优抚对象63人,五保孤儿38人,高龄老人104人,覆盖面达到了100%。通过对全乡28户35人城镇低保对象和268户727人农村低保对象的核查,共取消180户497人的城乡低保资格,清理出已死亡高龄老人6人。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安排部署,明确清理检点

为了保证清理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乡成立了由乡长程飞雨任组长,人大副主席白海善、民政办主任梁强为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政对象清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五个清理检查组,检查组组长由联村领导担任,每个组有2-4名工作人员,村社干部随检查组全程参与,乡、村干部人人签订了清理检查责任书,确保清理工作有序推进。同时根据我乡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XX乡民政对象清理检查实施方案》,明确了清理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对象范围及时间要求等具体内容,并在全乡民政工作会议上由乡长程飞雨对清理检查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明确了清理检点。一是城乡低保对象。把清查低保乱象问题作为清理整治重点。逗硬清查是否严格按程序审核审批,“土政策保”、“关系保”、“人情保”是否整治取缔到位,是否还存在违反低保政策、扩大保障范围的保障人员,是否存在“一户多折”或“一折多户”,是否存在干部保管证折、低保金未到户、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和贪污等问题,是否存在干部职工家属享受低保,是否严格按政策清退不符合条件对象,乡、村调查核实的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是否在低保办理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问题。二是重点优抚对象。重点清查自然减员对象是否及时取消、上报,是否存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离退休人员享受优抚待遇现象,是否存在未服兵役人员享受优抚待遇问题,是否存在干部职工违规持有或保管证折情况,是否严格按程序审批,是否在优抚办理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靠山吃山、贪污贿赂等违法违纪问题。三是高龄补贴对象。重点清查自然减员对象是否及时取消、上报,是否存在干部职工保管证折,是否存在身份信息造假、虚报冒领等违纪违规行为。四是特困供养对象。重点清查自然减员对象是否及时取消、上报,乡、村对散居五保、孤儿、“三无”人员是否落实了代养责任人,是否存在符合政策条件对象未纳入保障范围的情况,是否存在干部职工保管证折,是否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行为。从而提高了民政对象清理检查工作的针对性、严肃性,保证了清理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宣传动员,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清理整顿工作实效

为了扩大这次民政清理行动的影响力和民政政策的知晓率,我乡多措并举加强了民政对象清理检查和民政政策的宣传工作。一是利用会议、墙报、标语、手册、传单,对清理检查工作的目标、要求、范围、时间和对象进行广泛宣传,对民政政策强化宣传,大力营造专项清理检查活动的氛围。让群众人人知情,个个参与,搞好政策宣讲和普法宣传,推动民政政策进乡村、入人心,促使民政工作接地气、受欢迎。让广大干部群众真正了解政策、掌握政策,在全乡有效形成全力支持清理检查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设立了城乡低保义务监督员,吸收部分村民代表参与城乡低保清理检查工作并对日常城乡低保工作进行监督。三是开通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接受举报投诉和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接受社会各界对城乡低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细化了工作措施,拓展了清理整顿工作的途经。

(三)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全面开展清理检查工作

为了做好此次民政对象清理检查工作,清理检查组与各村、社联合行动,社社召开群众会议,群众评议,张榜公示。对正在享受保障待遇的民政对象家庭情况进行全面入户清查。在具体工作中采取了入户调查、走访调查等形式进行全面了解。入户调查即工作组深入到低对象家中,核对户口簿和低保本,详细查询对象收入状况,客观评估经济条件,并认真填写“民政对象入户调查表”,将情况发生变化、目前已不再符合政策的保障对象及时清退;走访调查即工作组通过向正在享受保障待遇的民政对象的邻里及村干部等知情人士了解情况,并填写“民政对象走访调查表”,对群众反映已不符合保障政策的重点对象进行二次复查,对经查实确已超出低保保障范围的补助对象予以取消。在清查工作中,严格责任追究,落实“谁清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检查人员必须如实在清理检查表上签字,对由于核查不认真、不全面、漏查、错查等问题,引发矛盾的追究检查人员的责任。对清退对象讲清政策、说明理由,认真做好解释工作,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民政局,停发或减发低保金,避免矛盾的产生和激化。在清理检查中做到了应保尽保和应退尽退,实现了真正的动态管理、分类施保,专项清理检查取得了明显效果

(四)完善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清理检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