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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信息报告制度范文1
航空安全信息在整个航空领域的安全信息汇总,包括一般信息和特定航空信息,持续反馈航空活动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状况。经过航空理论体系的建立,航空系统运行过程中所产生的航空安全信息,对航空人员、装备等安全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保护作用。安全信息主体因素一般有:航空器的机械设计制造;航空器的使用维修;航空器的空中管制信息以及天气环境、地下场务管理等。其分类可根据航空器的发展寿命进行分类:研制开发时期安全信息;投入生产时期安全信息;修理修缮时期安全信息和保障使用时期安全信息等。
二、航空安全信息及共享的重要性
当今世界航空领域对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极其重视,研究和分析已发生的航空事故及事故征候等事实情况,尤其是以1974年底,美国一家航空公司因航班机组成员误读进近图,而采取了过早降落飞行高度,造成撞山坠机的空难事故。而另一架航空器也因犯同样错误,使本可以避免的事故再次发生。所以,建立信息报告系统,综合分析已发现的重要航空危险因素,寻找风险的源头,进行科学的评估,扩大安全防范范畴,制定针对性的安全监控,对航空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实现航空信息资源共享,有利于避免同类事故在空中重演。
三、航空安全信息管理的现状分析
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行航空安全信息管理体系的建设,对于每天接收到的空中交通信息,以及航空情报等动态变化的信息,运用安全风险评估及风险控制等手段,进行航空运行安全系统的测定。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不足。
(一)安全信息的数量收集不充分,影响信息的准确性
全面、真实地采集反映航空状况的信息,是航空安全管理体系建立的重要保证,但目前现状显示还尚待改进。诸如:在空中交通管理信息数据库内架构准确的概念结构和逻辑结构,需要大量的空中交通通行状况信息;单依靠气象报文、卫星云图和雷达图像等手段收集处理航空气象信息还远远不够;同时,航空情报信息只停留在航空情报产品分析,对数据资料的情报服务还没有达到航空发展电子方式下的数据提供的要求,给航空安全信息风险评估、分析带来数量和质量上的问题,影响航空工作的全面展开。
(二)航空安全信息资源的互通及共享缺乏我国的航空信息管理受到地域及各地企业的管理标准的限制,形成各自特色的信息资源管理模式,对于航空发展及有关航空环境、航空不安全风险的有效防患经验得不到广泛的互通,航空安全事故、航空事故危险源等重要预警信息得不到共享,严重浪费了我国航空信息的资源配置,妨碍了航空安全信息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三)缺乏对安全信息的有效分析
信息资料的收集是基础,但是要合理、有效地去利用这些信息资料,并加以科学的分析,制定出有时效的方案措施才是关键。对于航空信息的采集,类似简单的记录,机械地汇总等工作情形,与现代航空安全信息管理的要求是不相匹配的。
四、航空安全信息管理的改进举措分析
航空安全信息管理体系的建立,有效防止航空飞行等事件的同类事故发生,提高航空单位对信息管理的重视程度以及各类人员对安全信息的知晓度,有计划、有步骤地部署航空信息管理工作,有着积极的作用。
(一)加大安全信息搜集力度,建立完善的报告制度
完善安全信息的收集内容,及时有效地进入安全信息分析程序,保障安全信息的准确性与适用性,是对安全信息收集工作最基本的要求。大量的信息资料只有在准确、及时的提供的前提下,最大能量地发挥其数据的有效性,为果断采取航空安全对策,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如果信息延迟申报,即使信息再精准、再全面,也是过迟的报告,已造成的损失也无法挽回。所以,建立信息报告管理制度,确定报告责任人,鼓励航空人员关注信息收集,及时上报各种对航空安全造成影响的有益信息,从而提高信息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有效分析、整理出安全信息的变化曲线图,为制定相应对策提供有力的信息依据。
(二)搭建航空安全信息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各个航空公司之间出于自身利益保护的目的,对部分航空安全信息进行封锁,使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比如:飞行事故、地面事故,还有些不愿提及的航空飞行安全隐患,造成的公司形象受损,影响公司利益的事件,往往公司不愿被公开披露。因此,要建立航空安全信息平台,实现安全信息资源的共享,必须要有善于管理、有信用、有保密规范制度的第三方来组建这个平台,实现各航空公司之间信息资源共享,将不利于航空安全的信息披露出来,引起业界人士的普遍关注,提高对已出现的安全隐患事件的高度警惕,促进整个航空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充分利用信息资源,进行信息分析
对全面、准确的信息报告,运用专业的理论分析、科学的管理方法,对安全信息资源的整合,合理构建安全风险监测及预测模型,是必不可少的工作。它将为实际工作使用提供方便,也成为消除航空安全隐患、降低安全风险系数的有力武器。
五、结束语
安全信息报告制度范文2
为加强对辖区内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协调工作机制,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特制订沂城街道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工作制度
(一)沂城街道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职责
统一领导、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研究审议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和发展规划;审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和措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要活动和专项整治;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辖区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情况。
(二)沂城街道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负责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督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决定事项;指导各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重大问题的专项督查;协调有关跨地区、跨部门食品安全重要事项;筹备组织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类会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对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进行查处。
二、会议制度
(一)协调委员会会议制度
1、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协调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其他参加会议的人员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确定,特殊情况可由主任或副主任决定随时召开。
2、会议内容: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讨论审议有关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和工作计划,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工作;各成员单位汇报食品安全监管情况,提出存在问题及建议;检查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3、根据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不定期召开部分成员单位工作协调会,研究协调专项工作。
(二)协调委员会联络员会议制度
1、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协调委员会联络员会议(联络员为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科室负责人),由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召集。特殊情况可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决定随时召开。
2、会议内容:研究落实协调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任务和日常监管中的协调工作,讨论决定需要上报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
上述两种会议均须有专人做好记录,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会议纪要发送范围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确定。
三、案件举报受理与查处制度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加强食品安全案件举报受理工作,设立举报电话,确定专人认真记录,按照首接负责的原则,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的案件。对涉及其他部门或多个部门职责的案件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成员单位接报后要及时报告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由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协调处理。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接报后应立即报告协调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并及时做好组织和查处工作。
四、信息收集、及报告制度
(一)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和分析整理食品安全信息及时向成员单位传递。
(二)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都要确定一名专职食品安全信息员(信息员由本单位指定),负责本系统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和报送工作。信息实行审核报送制,由成员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单位盖章后报送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三)食品安全信息报送的内容包括: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划、工作计划,制订出台的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和重要监管措施,专项整治方案和实施情况,工作总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情况和质量抽验计划及结果等。上述有关内容各成员单位要按规定及时报送,各成员单位每季度末必须单独报送一条综合性的食品安全工作动态信息。
(四)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不定期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内容主要包括:全街道食品安全监管政策、监管措施、专项整治方案的实施情况,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情况,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状况、全辖区范围内食品安全检测结果和预警信息,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经验做法和抽验结果等,信息报送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成员、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五、宣传培训制度
(一)协调委员会统一协调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相互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动员社会参与,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在协调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培训,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沂城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
主 任: 刘洪达
副主任: 程 悦
委 员: 刘宝军 张在营 段希运
牛 雍 马继艳 吴琳U
郝长城 杜正磊 牛庆军
石立宝 韩 国 窦伟谭
刘 洋 张玉霞 张 波
于然龙 孟海鹏 铁新泉
王 磊 王 迪 田成友
段培公 公丽萍 王文田
王 伟 闵祥东 孔令军
韩 燕 武玉波 李秀杰
庄宿顺 江海洋 武善勇
安全信息报告制度范文3
关键词:中美两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披露;对比分析;优化路径
近年来,中国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不断被曝光。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愈演愈烈,已成为诸多消费者关注的焦点。为此,信息披露处于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管理中的核心地位,对提高消费者信心,实现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具有重要作用,成为该体系发展的重要目标。尤其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对外报告中,应满足消费者、监管方等多主体应用的实际需要。在此方面,美国食品药品信息安全管理成效显著,特别是信息披露方面要远胜于我国。通过分析美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披露机制,研究该国发展的成功经验,将有助于中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披露机制进一步发展,对构建中国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环境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一、美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披露机制成功经验分析
(一)健全的法律法规保障信息披露活动有效实施
美国拥有相对健全的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框架,如专门针对食品安全制定的法律、信息方面的法律及商业保密方面的法等,上述三个法律相辅,完善了美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披露机制。在食品安全专门立法方面,2016年2月9日,美国FDA正式出台“农产品安全生产法”“外国供应商验证程序法”和“第三方认证法”等三项法律,强制要求本国食品生产必须达到安全标准,同时要求销往美国的进口农产品必须符合国内标准。在信息类立法方面,《行政程序法》(APA)、《信息自由法》(FOLA)和《联邦咨询委员会法》(FACA)等法律保障了美国食品安全信息披露的透明性及全面性。在药品安全法律建设方面,食品药品法律较多,并且由专员负责。例如《公共卫生服务法》、《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等,由食品药品管理局负责管理和具体实施,负责食药申诉、听证会和其他行政程序活动。上述法律法规的实施,使美国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逐年减少。据业内人士统计,截止2016年9月,美国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较2015年分别减少两成与三成。
(二)形成了一体化信息披露主体,监管环节有效衔接
美国已形成职能明确、一体化的食品药品信息披露主体。以联邦政府信息披露为主,地方各州政府信息披露为辅,并按照各部门监管范围进行职责划分。如食品和药物管理局负责本国及国外引进的食品安全,主要监管对象为未加工的蛋类。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署负责本国及进口加工肉类和家禽制成品。农业部动植物卫生检验署主要监管动植物类制造食品。州政府通过与FDA等机构进行合作,针对海鲜及其制品、牛奶以及其他国内食品,制定较为严格是安全标准;对餐厅、奶制品加工厂、食品销售场所、商铺、农作物加工厂及相关区域食品加工厂进行检验。同时,美国注重无缝隙有效控制监管,药品信息披露已形成多级联动管理体制。信息披露主体主要包括财政部、HHS、FDA和DEA,根据FD&CA规定,HHS负责进口药品相关机构的注册,再将注册信息提交财政部进行资质的审查,FDA通过检查药品进口相关文件确定检查环节。美国食品药品各环节相互衔接的监管体系,为问题追溯打下基础。据《2015年全球食品安全指数报告》显示,109个被评估国家中,发达国家占据前排名约1/4,美国以89.0分位居全球第一。
(三)具有完善的风险分析、预警和跟踪系统
风险分析系统是美国制定食品药品安全决策的基础。各级管理部门通过采用“危险分析和临界控制点(HACCP)”,以及制定技术标准减少和控制病源体等管理措施,保证食品生产和加工全过程的安全。美国早在20世纪末的“总统食品安全计划”中就已提出,采用预测型模型方式,对食品安全主要的微生物污染问题进行风险分析。并委托“哈佛风险分析中心”为此建立概率仿真模型,预测可能被疯牛病感染的牛的头数、疾病持续的时间和人类遭受污染食物侵害的可能性。评估结论是,美国每年的疯牛病案例至多1-2头,确认该病至2020年得到根除。同时,美国企业曾在与供应有关的活动中投入1.6万亿美元,建立精确的“追溯跟踪”制度,使企业对食品问题进行及时排查。据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消息,2016年3月16日,美FDA召回通报称,两家公司宣布召回可能腐败变质,食用后可能致病的金枪鱼罐头。在药品风险预防与追溯方面,美国控制较为严格。药品上市前,需要通过专家咨询委员会和药品安全监督委员会一致同意。同时,药品安全监督委员会每月定期召开会议,举办论坛讨论如何应对潜在的药品安全问题,会议内容均在FDA官方网站上公布,此举是药品安全风险预防与追溯的重要途径。可见,美国完善的风险分析及追踪系统对食品药品可能性污染、疾病传播起到有效预防作用。
(四)拥有先进的检测技术及广泛信息采集渠道
巨额的资金投入,广阔的信息采集渠道以及先进检测装备,为美国获取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提供了保障。由于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频发,美国逐渐提高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投资力度,2016年,美国FDA获得27.2亿美元预算,较2015增加1.69亿美元。目前,美国使用多层次的网络化公共卫生实验室进行食品药品的检验工作。据美国食品安全新闻网消息,2016年6月,美国研发一种有效协助FDA评估进口食品药品风险的计算工具,以提高检测准确性。在FDA的监督下,2016年第一季度美国制药企业召回18种缺陷药品销毁,并对消费者进行补偿。并且,美国FDA检测食品农、兽药残留数量技术,获得国际公职分析化学家联合会(AOAC)的认证,此技术可检测350多种农药。此外,美国食品药品安全披露机制信息采集能力较强,采集渠道广泛。例如,美国会在一年之内举办两次大型的国际性学术会议,对全球范围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进行搜集及整合评价,为美国FDA提供参考材料。同时,美国拥有覆盖50个州和4大城市食品检测实验室的“食源性病原菌分子分形”网络,该网络和美国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核心团队、药品管理局均进行密切合作,欧洲、亚洲、加拿大及拉丁美洲的部分实验室已逐步加入此网络,使其具有国际化特征。
二、中美双方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披露机制差异比较
(一)信息披露产生效果不同
美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披露主体责任到位,分工极为明确,并产生了良好的披露效果。具体而言,美国公共卫生部门如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检验署等,负责与FDA开展合作,及时披露所管辖区域的食品安全信息。通过对生产日期、厂商、原料配置等安全资料的披露,有效降低了食品安全问题,提升了食品的安全性。相对而言,从我国信息披露的内容及范围来看,主要以检验检测、综合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政策等事后处理结果信息为主,缺乏对信息的预测分析以及危机、危害的事前预警信息披露。例如,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以及《药品审评管理规范》中,缺乏对药品问题的一致性解释和可预防性执行方法,导致我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披露无法达到预期效果。据中国经济网2015年9月报道,近两个月来,国外品牌食品安全事故在国内频出,7月份,福喜供应过期臭肉;南京棒约翰发现过期面团;8月份,深圳沃尔玛爆出熟食安全问题;亨氏米粉被查严重铅超标等现象,多数事故均由于事前信息披露不到位导致。由此来看,美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披露主要集中于事前披露,而我国则主要以事后结果信息披露为主,无法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信息披露效果差距较大。
(二)信息采集手段及反馈渠道不同
美国具有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披露基础制度,信息采集手段先进且反馈渠道较多。2015年8月,美国实验室应急网络(LRN)研究出移动式QS信息采集查询鉴定技术,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病源进行确诊。并且,发生安全事故后,美国通过多渠道接受反馈。例如,美国农业部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立免费电话热线;美国农业部设立了AskKaren在线提问平台,通过此类方式,美国卫生部能快速调查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原因,进而对事故企业进行诉讼与追究。与美国相比,中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要依靠举报奖励方式、采访及问卷调查等传统形式进行信息采集。食品药品信息缺乏准确反馈,致使食品药品领域出现多起安全事故,而无法采取及时有效的制裁措施。据佰佰网数据资料统计,我国每年约有250万人因药品不良反应住院,50万人出现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因药品不良反应死亡的人数高达19万人。同时,中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反馈渠道系统兼容性较差。如,茅台防伪溯源、信息反馈系统防伪码查询方式繁琐,使得用户信息反馈率仅为4%。可见,我国信息采集及反馈渠道匮乏,严重阻碍了我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信息披露内容存在差异
美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披露的内容较为全面,共修订30多部有关食品药品信息安全披露的法律法规,包括《药品产品召回制度》、《食品质量保护法》与《公共卫生服务法》等,涉及了疾病预警、食品质检、消费者投诉等多方面内容,披露内容涵盖面较广。此外,美国针对不同的信息披露工作者、消费者与食品药品企业,对披露内容进行了明确的分类,可以满足使用者的多种需求,极大提高美国信息披露机制效率。相对而言,中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披露内容有限,涉及的披露范围较窄,易产生安全信息漏洞。例如,《食品安全法》中第九十九条表示,“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严重的急、慢性危害”,然而市场上频频出现的“注水猪肉”、“苹果工业蜡”等,虽不具有严重的毒害性质,但仍添加了对人体有影响的添加剂。在食品安全披露中,却并未明确涉及此类掺假食品内容,易导致不法分子钻空,引发更多食品安全事故。在药品安全方面,《药品行政保护条例》、《药品管理法》等法律中,虽包含了部分药品安全信息披露内容,但由于制定主体不同,披露内容较分散,使得药品安全信息在披露实践中存在局限性。由此,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披露的内容方面,中国与美国存在较大差距。
(四)安全事故追责处理的信息披露差距较大
美国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追责,遵循着严格的法律程序和步骤执行,并在FDA监督下进行。并且,信息披露从开始到终结,一直在随时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进行播报。为披露食品药品危害事件的责任并进行追究,美国政府还建立了食品药品危害报警系统、食物中毒通知系统、化验所汇报系统和流行病学通信及咨询网络系统。通过这些完善的网络系统,为美国食品药品安全部门追责及信息披露提供了足够的证据,并全程进行追责披露。追责事故处理的披露,最大化的实现了美国食品药品安全部T对产品从生产到消费过程有效控制。相对而言,我国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追责处理披露过于形式化,形成相对固定处理模式,即媒体曝光――政府查处――追究责任人刑事责任,然后罚款了事,对相关人员责任追究披露效果极差。梳理2015年多起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公开报道,可以发现多达449家企业今年以来被通报2次(含)以上,占比近两成。而陕西圣唐秦龙乳业公司生产的“恩能加”牌婴儿配方羊奶粉16次上了国家食药监总局的黑榜,高居“黑榜”榜首。西安喜洋洋生物有限公司生产的纽贝兰朵婴儿配方羊奶粉、金装婴儿配方羊奶粉,以及冠尔优婴儿配方羊奶粉等批次,被检出硒含量、钠含量超标,抽检不合格多达 12次之多。另外,南昌市草珊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养鹿人牌参茸枸杞酒”、“采森牌β-胡萝卜素含片”等,不合格次数多达9次。由此来看,监管部门对食品药品企业追责及披露尺度过于宽泛,而为消费者提供的权益保障偏于薄弱,导致处于不对等地位的消费者事先预防或事后维权都较为困难。
三、我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披露机制完善的具体建议
(一)加强食品药品事前披露,健全法制化管理
我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披露的法律制度尚不健全,需要加强食品药品事前披露。因此,政府监管机构应制定明确的食品药品安全立法,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进而优化信息披露体制。我国可借鉴美国的食品药品安全法律制度,严格制定我国食品药品安全专门法规。同时,需要形成完整系统的事前防范机制,推行种植养殖标准化,并强化检验检测体系,完善市场食品药品准入制度。明确规定各监管部门的监管范围与披露主体的权责,对于监管不到位的法制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并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领导部门绩效考核中。
(二)加大检测设备资金投入,提升信息检测技术
先进的检测装备能为获取信息的有效性提供保障。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检测的基础建设中,我国与美国仍存在一定差异,需要加大资金建设的投入。建设和完善我国信息检测基础装备,需要规范实验室管理,引进更多如云平台服务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采集终端等先进设备。加强对信息检测网站的维护,并定期市场采集与分析报告,以促进相关部门资源共享。扩展采集渠道,如网站搜寻、行业协会、期刊杂志等,实现全方面的信息采集。有针对性进行不同的专项信息采集行动,对于检验质量未过关的伪劣食品药品,应实行二次调查。
(三)实施可追溯机制,完善食品药品流通体系
借鉴美国先进经验,我国应在现有立法基础上,建立精确的追溯跟踪制度。可通过使用有效记录溯源信息技术,如射频识别技术、数据库技术、条码等新型技术,对每一件食品药品标上相关记号与记录信息,实现食品药品生产流通的全程可追踪,以保证不同种类的食品药品质量。同时,运用现代化信息溯源手段,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记录及保存仓库,确保原信息的编号排序,对于重要信息应给予特殊标注。以促使生产企业在安全问题发生后,能迅速找到问题根源,并对问题产品进行及时的区分、隔离与处理,杜绝安全隐患的进一步扩散。
(四)扩展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披露渠道,实现安全信息资源共享
我国需要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反馈制度,与反馈途径进行有机结合,构建并丰富相应的信息披露渠道。在此基础上,逐渐设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布平台与网站,促进监管信息的有效衔接,实现资源共享。例如,建立交流网站,定期披露各安全监管部门所获信息。同时,改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披露方式,将商品条形码增加信息披露功能。通过扫描条码,可以获取商品的生产与制造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将官方数据库与条码信息对接,将结果及时反馈予扫码者。包括但不限于该商品是否曾经被勒令下架、是否合格、生产厂商的违法记录等。
(五)完善信用披露及奖惩制度,对食药安全事故主体责任进行追究
食药监局应进一步完善信用记录、信息披露和奖惩机制,加快制定出台食品药品企业“黑名单”制度,追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主体责任,治理食品药品领域的突出问题。明确风险管理层级和责任分工,加大对媒体披露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例如,通过食药部门对事故企业采用信用惩罚,重点打击对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利用互联网制售假药,以及医疗器械等违法犯罪行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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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信息报告制度范文4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努力构筑“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格局,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化“金安”工程建设和应用,明确各级安全监督和管理责任,实施四级安监网络信息动态化,强化对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全天候、全时段、全过程、无缝隙管控,保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任务目标
(一)“4D工程”:在2011年完成镇街硬件设施配备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关于实施安全生产“4D工程”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4D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规范完善全市安全生产“4D工程”日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实现四级平台的互联互通,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熟悉工作流程,规范完善日常巡查、检查和信息收集、上报、督办、结案工作,实现规范运行。
(二)企业安全信息化:凡2011年底前通过市级以上安全标准化验收的企业必须通过安全信息化验收。新建试生产企业在通过安全标准化验收的同时,要一并通过安全信息化验收,确保所有标准化企业都通过信息化验收。通过安全信息化验收的企业要及时上传日常监管信息、视频信息、数据信息,实现企业实时监控、镇街和部门全面监管、市级平台重点监督的体系。
三、进度安排
(一)“4D工程”:
1、3月至4月:与经信、住建、建工、发改、工商、民政及各“打非”牵头部门进行联网。组织各镇街部门信息员业务技能培训,培训信息员如何利用新建设的“4D工程”平台收集、上报、疏理、办理各类信息。
2、5月至6月:各级信息员根据学习内容,认真填报各类信息,完善平台基础要素。
3、7月:抽查各镇街“4D工程”平台的运行情况,做好验收收尾工作。
4、8月至12月:规范运行“4D工程”平台,实现全市范围内有效的动态监管。
(二)信息化:
1、3月:各镇街核准附件中信息化创建企业名单,确定创建工作进度,明确验收时间,及时上报创建工作计划。
2、4月:清查信息化平台数据库中已停产且不再继续生产的企业数据。
3、5月至12月:信息化验收阶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企业信息化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完善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率的重要手段,是规范企业安全管理、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有效途径。“4D工程”作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已列入党代会报告和政府报告。目前,全市已经完成硬件设备配备,而新平台也通过测试即将于近期上线运行。通过“4D工程”的规范运行,能够有效解决“谁去排查信息,排查哪些信息,发现问题向谁报告,收到信息如何处理、谁去处理,失职、渎职如何处理”等问题,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规范村居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载体。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4D工程”和企业信息化对安监工作的促进作用,及时部署安排有关工作,强化工作调度,确保工作成效。
(二)周密部署,加快进度。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切实落实责任,并在规定时限内认真做好信息和材料的报送工作。督促暂未通过“4D工程”和企业信息化验收的单位,对照验收标准,查缺补漏,限期整改,顺利通过验收;已通过验收的单位,要严格按照验收要求和信息上报流程运行,严格生产经营单位(含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全过程安全管理。
安全信息报告制度范文5
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三、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职责
四、隐患排查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
五、村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图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各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组织地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对本辖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开展全方位的监督检查。
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采取集中巡查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形式,每月开展一次安全检查。遇特殊情况和重大节假日重点安排监督检查。
四、监督检查人员在每次检查时,做好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进行整改。
五、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好综合或专项的监督检查。
六、执行重大问题报告制度,领导小组对监督检查情况、重大问题落实整改措施的情况应及时向**委会办公室报告。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村级例会由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召集,支部、村委员会成员参加,原则上与计生例会同步召开(每月1号),季度例会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也可根据各时期安全生产的特点、重点确定参会人员。
2、例会着重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落实隐患整改的督办措施,报告上次安委会隐患整改工作情况。
3、对例会研究解决的问题和本月工作开展情况,安全信息员根据会议情况填好《村级安全工作手册》、填写月报表上报**委会办公室。
隐患排查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
1、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台帐,对安全隐患、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监督管理。
2、完善安全隐患普查、登记、销号、建档机制。对检查中发现和上级主管部门指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制定治理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并加强跟踪检查,直至隐患消除,对因故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要落实预警措施。
3、按月上报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信息,积极推广和采用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来实现对安全生产各种基础信息的上报、收集、汇总、统计、归档,建立和逐步健全各种隐患、危险源和各种基础信息的数据库。
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拒不整改隐患、不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的行为予以制止,情节特别严重的报**委会处理。
主要负责人职责
1、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所需的经费。
4、督促、检查辖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全面提高辖区内村(居)民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
安全信息员职责
1、负责本村范围内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应急救援预案、责任制等的拟订。
3、及时如实上报各种报表资料。
4、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资料地规范管理。
5、按时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各项业务知识培训,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村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图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村级安全员:×××
包组村干部
包组村干部
包组村干部
组级信员员
组级信息员
组级信息员
安全信息报告制度范文6
体系寿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报送遵循由下到上的报送原则。在发现警情时,首先由信息员或农户、生产企业等采取控制措施,同时逐级或越级向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遇到特重警情,及时上报农业部。在报送信息的同时,及时控制违规农产品的流通,并通过媒体向公众事件或警情的处置信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寿光市目前的信息平台主要有市农业局管理的“寿光市农业信息网”和“寿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生产主体可以通过这些网络了解标准化生产、农业投入品的备案登记情况以及蔬菜质量安全监管的有关信息。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山东省潍坊市及寿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共同协调,由国家条码推进工程办公室自2004年6月起在寿光田苑蔬菜基地和洛城蔬菜基地实施了“蔬菜安全可追溯性信息系统研究及应用示范工程”,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无公害蔬菜质量追溯系统”。
二、寿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管控体系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信息采集不全面
寿光市的生产主体主要包括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等。目前寿光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超过900家,但多数不符合规范化要求,存在检测率不高,包装标识不全等现象,且多以经销农资和蔬菜为目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管控比较松散。虽然寿光市建立了信息化采集系统,但是对生产者的信息采集还没有实现全覆盖。1.产地环境信息未列入信息采集范围。目前寿光市对产地环境的信息采集相对较少,尤其对工业三废、农业投入品等对环境的影响未实现相应的监测和管控。2.生产信息采集不全面。部分农户对国家有关农业投入品使用规定及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生产操作规范尚不十分清楚,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意识较差,缺乏生产记录、包装标识、打造品牌的意识,而且包装标识不够规范。3.监管信息采集不全面。由于人员编制和硬件设施的限制,个别乡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不能及时准确地得到收集。4.追溯体系不够健全。农产品主要通过批发和商贩收购两种方式销售,销售方式比较分散,不易实现可追溯。一旦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无法迅速查出问题发生根源和事故责任人,不能及时排除隐患和有效控制事故蔓延。
(二)评估预警系统不完善
尽管寿光市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体系,在执法监管和检验监测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较好成绩,但是,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体系仍然没有形成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息统一管理机制。1.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模型实践不足。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体系的建立是一项长期的综合性工作。由于寿光市农产品风险危害因子较多且不易全部收集,加之危害因子的评价背景资料不够详实完善,单一的预警理论和方法无法准确实现预警效果等诸多制约因素,所以,需要对影响寿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危害因子进行长期的、综合的、专业的评估和研究,从而确定预警的阈值和预警的级别。2.专业风险预警人才匮乏。目前寿光市主要依靠“农产品质量安全视频监控与信息管理平台”来进行数据的统计和分析预警,基层的专业风险评估人员缺乏,不能及时发现警情和分析研判,容易导致政府主管部门对潜伏的危机信息掌握不及时、不全面,从而造成风险应对不力或滞后等被动情况。(三)应急反馈机制不健全寿光市在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警情和突发事件时,严格遵守《山东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积极快速地作出应急响应。但是事故应急体系和服务体系尚不十分健全。1.舆情监控体系不完善。目前寿光市对蔬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舆情监控较少,对可疑的监测信息及舆情信息,未能及时地开展隐患排查和应对工作;对于一些不实信息,也不能够及时向社会澄清事实,消除群众消费恐慌。2.服务体系不健全。寿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目前主要以监管为主,基层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尚需进一步完善。尚未充分发挥农技站、兽医站、林业站等站所的基层服务作用。
三、对我国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管控体系构建的建议
(一)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采集体系
1.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采集范围。根据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隐患及其发生的环节[1],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采集应包括5个方面的关键内容:(1)生产主体的基本信息。对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和散户等5种农产品生产主体[2],详细登记种养地址、种养规模、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2)产地环境信息。需要采集关于工业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农业投入品以及农业废弃物对土壤、水体和空气的影响及危害信息[3]。(3)生产过程信息。包括农业投入品信息、农事操作、病虫害(动物疫病)防控、农产品收获(屠宰或捕捞)过程的基本信息。农业投入品是指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或添加的物质,包括农(兽、渔)药、农作物种子、水产苗种、种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兽医器械、植保机械等农用生产资料产品。对于生产主体来说,需建立农业投入品使用台账。对于农资企业来说,需建立农业投入品经营台账。另外,生产过程中还应包括产地准出信息。(4)加工和包装环节是农产品原料经粗加工成为半成品、成品的过程,包装材料、加工过程、加工工艺、贮存条件和运输条件等均会影响到农产品质量的安全性[4]。因此,还需采集加工、包装及运输环节中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5)农产品质量监管信息。包括农产品质量监督和执法中发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举报信息,以及媒体披露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5]。(6)其他信息。主要包括公正性信息和认证信息。公正性信息主要指由政府部门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应急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处理措施,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科普知识等;认证信息目前主要为“三品一标”等优质、品牌农产品认证信息。2.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采集机制。(1)组织机构及人员。就产地来说,需设立或指定一个专门的机构如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中心作为信息监管部门,下设市级、县区级、乡镇级和村级监测机构作为信息网点,每一网点为一个信息采集点。每个网点配备相对稳定的信息收集人员和监测队伍,形成从下而上的信息采集体系。(2)采集方法。信息采集人员定期采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风险信息,及时上报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中心[6]。信息采集的同时,要建立一个类似“寿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视频监控与信息管理平台”的数据库[7],覆盖区域内所有的农产品质检机构、大型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示范基地检测站,通过对农产品安全生产和市场销售全过程监控信息的采集,实现对农产品安全生产和市场销售的全过程监控;集聚各检测中心的检测数据,实时分析相关数据,及时向政府部门、科研部门、消费者、生产者、经营者和传递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实现信息资源在部、省、市、县等各个层面的共享,为全面推进市场准入制度提供数据支持[8]。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分析研判体系信息分析研判体系是农产品安全信息体系的主要和核心环节,需要相关部门领导、专家学者及技术人员进行科学咨询、分析、研究[9]。
1.分析研判专家团队。信息分析研判包括数据分析和专家研判两个部分。必须建立一支稳定的、具有相当实践经验的专家队伍。专家队伍至少包括管理部门的领导、具备丰富专业知识的专家学者及技术人员等。根据专家的调查研究和经验判断,制定预警分析方案和评估预测结果,进行“及时、准确、科学、客观”的分析研判。2.分析研判方法和程序。首先利用统计学技术,将采集到的各种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根据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结果撰写基础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报告材料;然后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分析研判专家对信息开展深入的分析研判,确定观察对象各指标的权重,计算出观察对象危险程度的综合分数;最后根据预先设定的警戒线(阈值),对不同预警对象进行预测和推断,甄别出高危品种、高危地区、高危人群等[10]。3.信息分级。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分析研判过程中,一般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等级分为:特别关注(I级)、高度关注(II级)、重点关注(III级)、密切关注(IV级)4个等级。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报告和交流反馈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分析研判结果,要及时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并向社会,正确引导舆论,维护消费者和农民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