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保基金管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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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保基金管理

农村医保基金管理范文1

关键词:福建省;医保基金;财务管理;模式

医保基金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包括资金的收支管理、资金预算、基金筹集等工作。如果医保基金财务管理失误就会导致资金的挪用、挤占,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基金财务管理失败会导致基金过度结余或者匮乏。福建省近年来不断加大医保制度改革,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如《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2007〕29号)、《福建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2008)》等。在城镇医保基金管理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方面取得了重要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本文结合福建省医保基金财务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对创新福建省医保基金管理模式进行探究。

一、福建省医疗保险基金财务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政策体系须进一步完善

近年来福建省不断的加强医保基金制度改革和财务管理体系建设,初步形成了财务决算和核算体系、医保基金支出管理政策体系,基本实现资金的筹集、支出和管理的政策体系。但是在资金的使用、监管及资金投资等方面政策法规欠缺,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财务电算化管理程度须进一步加强

目前福建省关于医保基金管理没有一套完善的管理系统,经常出现财务与社会保障部门、金融部门和医疗系统的信息不对称,数据延迟、核算准确率不高,手工记账、手工核算方式仍然普遍存在,尤其在农村或者偏远城镇,医保基金管理中心财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缺乏风险意识和财务管理创新理念。医保基金信息库和财务管理的信息化、电算化建设直接影响社会医保基金的规范有效运行,所以福建省财务电算化管理加强迫在眉睫。

(三)医保基金增值率低,收支不平衡现象普遍存在

当前福建省各市、县医保基金主要用于购买国债和银行存款,医保基金增值主要靠国债和银行利息增值,且由于医保基金独立核算,为纳入地方财政补助范围,各地方财政未对医保基金进行补助。另外有些单位在医保基金缴纳时受单位经济效益和办事效率等因素影响,并不能及时缴纳医保基金,区域医保基金到账难,所以多数地区存在着医保基金收支不平衡状态,部分地区过度结余造成资源浪费,而有些地区基金不足。

(四)医保基金筹集成本高,违规行为仍然存在

福建省近年来医保基金筹集的手段逐渐多元化,基金的财务管理涉及到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金融机构和医疗机构,程序复杂,资金的管理难度大。在基金筹集阶段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成本高。且仍有部分地区仍有资金截留、挪用和骗取基金的违规行为,使得医保基金的财务管理工作难度加大。

(五)医保基金相关部门财务管理体制不健全

医保基金的相关部门指的是财政、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定点的医疗机构、零售网点等业务部门,尤其是定点医疗机构、零售网点等部门存在着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情况;另外,在医保基金财务管理部门财务管理方面缺乏明确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缺乏相关的监督机制。

二、福建省医疗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模式创新探究

福建省医疗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存在着政策体系不健全、电算化程度低等一系列的问题,福建省医保基金财务管理迫切需要建立起收支管理科学、规范并且合理的财务管理模式。从征收、支出和监督使用各个环节相互关联和影响,征收方面加大力度和征收方式,支出方面健全政策体系和制度,在监督方面健全法律法规体系,规范医保基金支出流程(如图1所示)。

通过规范医保基金的征缴、支出和监督机制,杜绝医保基金的违规支出等行为,保障福建省医保基金的良性运营。在征缴方面规范征缴行为,实行多元化征缴方式;在支出方面采用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结余奖励和超支自负等办法,并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律规定,杜绝违规行为;在健全监督机制方面必须规范医保基金的操作流程、加强内部控制、健全政策、制度体系,强化领导机制。

创新福建省医保基金财务管理模式是提高医保基金管理水平,确保福建省医保基金良性运营、保障参保人员切身利益的重要手段。创新福建医保基金管理模式应结合福建省存在的问题,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加强会计电算化建设,提高基金财务管理自动化水平

福建省现有的医保基金财务管理电算化水平不高,部分地区基金财务管理人员计算机水平有限,另外使用的系统性能需要进一步提升。创新基金管理模式首先要提高从业人员系统操作水平,通过专业培训专业技术知识,提升计算机系统操作水平,其次要引进更加合理的系统,能够有效的将前台业务和财务软件系统有效结合,实现数据的及时共享,避免数据延迟和统计差异,财务数据和业务数据准确、及时。

(二)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是做好内部控制的首要前提,也是对基金管理的先决条件,福建省各级医保基金管理部门应该严格依照《会计法》、《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福建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政策文件为指导,建立起医保基金管理部门、经办部门的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的核算决算、授权模式、审批模式、轮岗模式等,在医保基金财务管理的核心岗位方面实现轮岗模式等,同时明确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从源头上控制违规行为的产生,规范内部财务管理,促使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提升和防止腐败现象发生。

(三)优化监督机制,科学预警、监测基金运行

优化监督机制能够确保医保基金运行各个环节都能得到有效的监测,从正面防止违规操作的产生,对违规倾向的基金管理能够预警,对存在违规行为的管理要进行追究法律责任。优化监督机制首先要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管理的政策制度体系,规范医保基金的操作流程,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其次要建立科学的监测指标、分析方法,对医保基金的状态和走势能够准确判断,如对医保基金的结余率和累计结余率进行分析,出现较大偏差时立即查清原因;再次要加强基金监管的领导机制,实行领导负责制,严格把关审批和授权,确保监督机制有效发挥监督作用。

(四)建立各相关部门协调机制,规范医保基金财务管理

医保基金管理涉及到财政部门、社会保障部门、医疗机构等多个相关部门,基金的管理难度较大。因此创新福建省医保基金管理模式必须建立协调机制,多方共同努力才能确保基金管理科学、规范。首先,医保机构必须加强与财政部门协调机制建设,有效协调财务部门专户与与经办部门财务专户数据核对,出现差异应找出原因并追究责任,对未能及时入账的基金进行调节或者进行单独规类,确保两方数据协调一致;再次,定点医疗机构和医药销售网点与经办机构要协调一致,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和销售机构的财务人员培训,做好基金财务管理工作;再次,需要对下属市、县(区)医保基金经办机构财务管理要严格把关,发挥财务业务指导、监督、培训等作用,加强上下数据的协调统一。

(五)加强基金财务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

医保基金财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直接影响着基金管理是否科学、合理的关键,福建省应加强全省医保基金财务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通过专业技术知识教育、计算机操作技术教育、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促使他们自觉维护法律法规,养成奉公守法、诚实守信的工作作风,敢于抵制医保基金的违法、违纪行为。

三、结论

福建省医保基金财务管理直接关系到社会保障能否有效发挥作用,直接关系福建省居民的切身利益,做好医保基金财务管理工作,是建设海峡西岸经济的后勤保障。本文通过分析福建省医保基金存在的问题和对医保基金管理模式进行构想,并针对创新福建省医保基金管理模式提出了对策建议,主要从提高医保基金电算化管理水平、加强财务部门内部管理、优化基金监督机制和建立多部门协调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究,对福建省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和社会保障工作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参考文献:

[1]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

[2]张万民,医疗保险基金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J].现代审计与经济2007(03).

[3]毕杰,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模式浅析[J],劳动保障世界,2010(01).

[4]徐静,浅谈医疗保险基金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和对策[J],中国集体经济2010(03).

农村医保基金管理范文2

我国的现代医疗保险制度的推行,对我国的群众医疗状况产生了非常积极的改善作用,我国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也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满足。但是随着我国医疗费用的支出逐年升高,在我国对于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所出现的问题也渐渐地凸显了出来。如何在根本上解决我国的医疗保险基金在管理上的问题,改变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方式,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已经成为了我国医疗保险在发展中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

医疗保险;基金;管理

0 引言

作为我国医疗保障的生命线,医疗保险基金同时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因素。通过加强我国对于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保障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广大医疗保障工作人员以及政府部门的重要职责。文章将对如何做好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工作,作出简单的阐述和探讨。

1 医疗保险与医疗保险基金的概念

1.1 医疗保险

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参保人员治疗疾病所带来的经济财产损失的一种保险。参保人在因疾病、负伤、生育的时候,由社会或是所在单位提供医疗服务和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和其他类型的保险一样,医疗保险也是由合同的方式预先向参保人收取一定的医疗保险费用,从而建立医保基金,当参保人因患病并在医疗机构就诊后产生了医疗费用之时,医疗保险机构在核实情况之后,便能给以参保人一定的经济补偿。医疗保险作为现今全球都在广泛推广的社会保险项目,也具有保险的两大特点,补偿转移与风险转移。这就是指,将个体身上的由疾病风险所致的经济损失分摊给所有受同样风险威胁的成员,用集中起来的医疗保险基金来补偿由疾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1]。

1.2 医疗保险基金

医疗保险基金作为参保人参与医疗保障的经济基础,是以法定或是约定的方式,由社保经办机构向参保单位以及个人征集的医疗保险费用。在医疗保险的关系之中,社保经办机构与参保人作为医疗保险的双方,参保人在想社保经办机构履行了交纳一定医疗保险费用的义务之后,便有权利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基金是由很多个参保单位和个人所交纳的医疗保险费用所组成的,由社保经办机构一并组织管理,同时在执行医疗费用的赔付时,也由社保经办机构依照医疗保险的赔付办法,向参保人赔付在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随着社会改革的不断进步和深入,财务管理在基金管理中的重要性也渐渐地凸显了出来。由于医疗保险自身的特殊性,在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过程之中,依旧存在着许多问题,这些问题对于基金的征缴、管理、支付等环节都非常不利。

2 我国医保基金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全国各地各级相继成立了以“低水平,广覆盖”为原则,“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制定了用药范围管理、费用结算等一系列的配套办法[2]。对于那些非常容易产生高额医疗费用的参保人员来说,医疗保险不仅仅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他们的个人生活负担,还分散了参保人员个人面对疾病时所要承担的风险,医疗保险互助共济的作用在这里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但是仔细分析并观察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以及医保基金的管理现状,可以看出我国的医疗保险基金无论是在制度还是管理上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是:征收而来的医保基金上缴不及时;医保基金遭到挪用和挤占;基金支出的范围被扩大,在基金中列支购买支票等费用;基金的结余比例过大,违背了“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管理原则;对失业人员的医疗补助金的发当未按照规范发放;在医保基金中列支出应当由个人所承担的医疗费用。

3 完善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方式的措施

3.1 加强对医疗保险的立法

对医疗保险基金进行管理是一件比较艰巨的工作,在进行这项工作的时候,不仅需要医疗机构、患者以及社保经办机构三者共同努力,还需要国家在立法层面上,对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进行完善。由于我国的医疗保险缺乏相对较高层次的法律,因此政府应当加快立法的步伐,在最大限度上将医保基金的运营效率提高。新的法律应当对医保管理部门、参保单位以及个人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地规范,同时对于医疗保险的原则、范围、待遇项目以及享受的条件都应当有明文的规定。

3.2 整合医保资源,合理使用医保基金

所有的社会保险基金都会受到大数定律的影响:基金运作的稳定性与社会保险基金的规模呈正比。所以在进行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时,应当对我国各类的医疗保险资源进行整合,将我国的医疗保健基金进行统一,造福全民。该项举措可以由中央选取经济实力较为雄厚的省份,进行试点试验,通过将城镇与农村的医疗保险基金进行整合,统一全民医疗保险基金。在整合过程中,还应当注意以下两点。第一,要对以往不合理的医保资金结算的时间进行调整。第二,确保医院不会作出医疗保险基金的不合理的支出。

3.3 加强对医保基金管理的监督

3.3.1 提高医疗保险经办队伍的素质

医保经办人员除了应当拥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之外,还应对医保管理人员的医疗专业知识、医保管理能力、计算机运用能力等综合能力有所要求,这样才能满足现代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工作,从而防止保险基金的流失。

3.3.2 开展社会监督

我国已经在福建、吉林、河南、广东等6省开展了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试点地区,其他各省市也将要选择有条件的市县进行试点试验,鼓励并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到其中,同时,还应当建立好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有效机制[3]。政府还应当对这一举措进行适当的宣传,让更多的人们参与到社保基金管理的监督中来,对侵占公共利益的行为要及时地检举并且抵制。

4 结语

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是一件艰巨、长期的工作,需要医疗机构、患者以及社保经办机构三者共同的努力。因此我们要不断地对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进行完善,从而使得整个医疗保险基金体制能够实现自我制约的效果,同时在制度上还应当对医疗保健体制、医疗卫生体制、药品流通体制进行改革,让医疗保险基金能有一个较为良好的环境。通过上文所阐述的建议措施,相信医保基金的管理一定会越来越好。

【参考文献】

[1]唐晨杰.我国医疗管理体制改革研究[J].企业家天地2008(6)

农村医保基金管理范文3

3月中旬,国务院第一次常务会议提出“整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职责。”国务院办公厅亦要求在6月底前完成整合。

三医保分管已影响患者

三大医保制度覆盖人群不同,目前,医保统筹层次低、转移接续困难、重复参保现象突出、医保基金管理成本高等问题已逐步凸显。

在医疗保险的制度设计和管理经办上,卫生与社保部门的不协调由来已久。长期以来,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难以缓解。而在城市,由社保部门决定的医保报销目录和门诊、住院报销政策,更是对患者带来直接影响。此外,目前有些医疗服务机构遇到社保部门“一刀切”式的医保总额控费硬指标,一些地方也出现了“医院因医保限额推诿患者”事件。

国家卫计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应亚珍认为,社保部门主要强调医保基金的平衡问题。一方面,扩大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另一方面,简单核定“总额包干限额”。在这种情况下,医院很容易尽量少收医保病人。

然而,针对上述事件,中国社科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朱恒鹏认为,究其根源,在于公立医疗机构垄断局面难以打破,医保经办机构对医院的制衡作用还十分有限。他认为,医保总额预付,相当于每年医院都有一笔固定的医保基金由自己分配。“如果院长善于管理,至少不会出现医保分解至医生个人的现象”。这也从侧面证明,一些认为医保应划归卫生部门管理、“通过内行管内行”的观点并不成立。

同一处证据 两种相反结论

人社部资料显示,2011年,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945亿元,支出4018亿元,年末统筹基金累计结存3518亿元,个人账户累计结存2165亿元;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94亿元,支出413亿元,年末累计结存497亿元。这意味着,由人社部管理的两项医保基金累计结余率甚至超出当年支出。而同期,筹资规模已达到2000亿元的新农合基金,年末累计结存只有824亿元。

国家卫计委一位官员称,新农合基金的累计结余不超过15%,而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两大基金的累计结余率甚至超过100%。社保部门只追求基金的平衡安全,实际上却造成了群众看病实际报销比例低等问题。

但针对新农合,社保部门认为,2012年新农合基金使用率达到105%,有突击花钱之嫌。然而,国家卫计委一位官员反驳说,2012年,新农合基金的实际使用率是97%,并未出现赤字。除了对基金管理本身的争议,两部委还分析各国经验,设法为自己“加分”。

4月初,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编办)听取了国家卫生计生委、人社部对医保整合后管理归属的态度,但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同样的证据,(两部委)却得出相反结论”,一位参加中编办座谈会的专家透露。

朱恒鹏认为,医保与医疗服务交由同一部门管理的条件并不具备,如果没有医保管理与医疗服务供给间的制衡,医保基金将面临难以为继的风险,而公立医院如没有外部压力,也更不会有改革动力。

管办或分权 博弈仍继续

4月1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属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研究中心在京召开“医疗保障管理体制有关课题研讨会”。

与会数位参加中编办座谈会的专家表示,因涉及机构改革后的新“三定”,城乡三大医保制度整合方案或将很快出台。但最终方案不会是“一家独大”,而是在现有的社保、卫生两部门之间,选择一个部门负责医保报销目录、医保支付方式,以及报销水平等医保政策制定;另一部门,负责医保筹资和资金的具体管理、使用的经办。

“决策、执行、监管要分开”,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所长代涛认为,这种整合方案比较符合医保基金本身的运行规律。卫生、社保两部门应尽可能抛却部门利益,放下简单的“管、办”之争,思考如何管好、办好手中的职责。

农村医保基金管理范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县重大疾病特别救助基金制度是由政府拨入启动专款和社会各界自愿捐助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对我县困难家庭人员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特别困难的对象实施特别救助的制度。

第二条县重大疾病特别救助基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突出救助重点,坚持以家庭自救为主,以现有的各项救助制度为基础,以重大疾病救助基金为补充的原则;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救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重大疾病医疗救助。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县民政局、县财政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县审计局、县卫生局、县人保局、县监察局、县慈善会、县农医中心、县医保局、各乡镇政府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城乡重大疾病特别救助基金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重大疾病特别救助基金管理办”),由县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民政局,具体负责县重大疾病特别救助基金救助的宣传、资金运营、使用和管理等业务工作。

第四条乡(镇)村(居委会)负责协助调查核实等工作。

第三章基金的来源及管理

第五条县重大疾病特别救助基金规模约为1500万元,其主要来源为:

1、县财政投入启动资金500万元;

2、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资金支持;

3、接收社会各界捐赠;

4、基金投资运营的红利、基金的银行利息等;

5、其它合法收入。

第六条从基金中拨出30万元作为启动救助金,当年基金产生的红利等收益为下年救助资金,救助资金当年未使用完则转入下一年度使用。

第七条建立县重大疾病特别救助基金财政专户,在县重大疾病特别救助基金管理办设立县重大疾病特别救助基金支出专户,实行单独核算,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八条城乡居民重大疾病特别救助基金的运营要按照安全、合法、保值增值的原则由县城乡居民重大疾病特别救助基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具体运营方案,报经县政府批准后,由县重大疾病特别救助基金管理办具体负责实施。

第四章救助对象

第九条救助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本县常住户口的居民;

2、在享受正常救助情况下,个人负担部分资金数额巨大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

3、县重大疾病特别救助基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重大疾病人员。

第十条下列情况不予救助:

1、因违法、自杀、自残、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和吸毒等引发的事故、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

2、因整容、矫形、减肥、增高、保健、康复和预防等发生的费用;

3、因工伤及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他方承担医疗费用赔偿责任的(交通肇事逃逸除外);

4、本人或家庭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不支持我县现行政策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5、住院发票从递交申报救助之日算起已超过一年的;

6、经“县重大疾病特别救助基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不予以救助的情形。

第五章救助办法

第十一条“县重大疾病特别救助基金管理办”根据救助对象的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其住院费用在获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平安保险及其它保险、县民政局大病医疗救助等医疗救助的情况下,其(县农医中心和医保局认定的)个人负担费用达到10万元以上的,可向“县重大疾病特别救助资金管理办”申请救助。

第十二条救助额度

除各种医疗救助报销医疗费后,按(县农医中心和医保局认定的)个人负担费余额的一定比例进行救助,个人救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

第六章申请、审批程序

第十三条重大疾病特别医疗救助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由救助对象本人或其家属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并如实提供如下证明材料:户口簿(首页和本人所在页)的复印件、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必要的病历资料、已发生的医疗费用、新农合或医保的报销单据以及家庭生活状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四条村(居)委会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上报的申请表和有关材料进行逐项调查核实,对经认定符合救助条件的,将该对象的《县城乡居民重大疾病特别救助申请审批表》及相关材料报乡(镇、场、管委会)民政所审核。

第十五条乡(镇、场、管委会)民政所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村(居)委会提交的上报材料并对救助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认定符合救助条件的,报“县重大疾病特别救助基金管理办”审核。

第十六条“县重大疾病特别救助基金管理办”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乡(镇、场、管委会)上报的有关材料进行复审核实,并及时报“县重大疾病特别救助基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核准其享受大病医疗救助金额,对不符合享受大病医疗救助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七条县重大疾病特别救助基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年度召开会议讨论审批事项,特殊情况由组长决定临时召开会议。

第七章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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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农合;覆盖范围;基金管理机制

一、新农合制度的发展以及基金管理机制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和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我国农村原有的集体经济条件下建立起来的曾惠及大多数农村居民的合作医疗制度迅速衰落,仅在少数地区得以残存。原有的农村卫生服务系统不再能够满足农村居民的健康需求,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特别是乡镇卫生院陷入生存困境。

面对如此严峻的农村卫生形势,党和政府一度为改善农村卫生工作进行了相关探索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也在上世纪90年代以来试图重建和恢复农村合作医疗。但实际上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这项制度的重建始终是步履维艰、收效甚微,农村缺医少药的状况也始终未能得到根本改善,与此同时,广大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却日益突出,其医疗保障问题亟待解决。

2003年以来,按照中央部署,各级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新农合试点工作。到2010年,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模的不断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继续发展和完善,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的达到了一定程度上的保障,使得长久以来困扰农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得以初步解决,大大缓解了农民看不起病的压力,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提高了农民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有利于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质量的改善,同时农村地区的医疗卫生条件也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改善,农村的卫生事业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新农合的基金管理环节是新农合的供血环节,管好、用好新农合基金,充分发挥基金效益,搞好搞活这条新农合的供血通道,就能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充满活力,更好的为广大农民群众的健康服务,是巩固和发展新农合制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所在。

现行的新农合基金管理主要采用三种模式,即分别由卫生、社保部门和商业保险公司来经办基金补偿业务。

我国绝大多数新农合试点县市都是由政府来组织筹资、财政部门管理资金,定点医院提供医疗服务,设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新农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医疗补偿款的支付及审核,可称其为“卫生部门主管模式”。据卫生部门统计,全国采用这种管理模式的县市比例为94%。由卫生部门来对新农合行使行政主管职能,这种“上下一体”的模式便于上级部门的管理、各项政策的落实和信息沟通。卫生部门既管理合作医疗,同时又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管,综合运用行政和经济手段,在规范医疗机构行为和控制医疗费用方面具有优势。但同时这种管理模式也存在一定的弊端。

而同样也是由政府来组织筹资、财政部门管理资金,定点医院提供医疗服务,与多数新农合试点县市所不同的是,一小部分地区把新农合管理办公室设在了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而河南省新乡县创新的实行各县区政府拿出新农合基金总额的1%,购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服务,由其承担新农合基金支付业务,新农合管理办公室专门从事对定点医院的医疗服务及保险公司的支付服务进行监管。

二、新农合制度面临的问题和弊端

在充分肯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成效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制度的实践存在很多问题和弊端,如宣传不够深入、农民对制度的认识不够到位、受益面和保障水平不够高、补偿范围有限、补偿标准较低、理赔程序繁琐、社会满意度不够高、具体制度运行中基金的管理机制存在种种弊端等方面。

其中基金的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四:一是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医疗机构没有严格执行诊疗规范,过度放宽住院标准,将门诊转化为住院,导致住院率上涨过快。部分医疗机构存在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现象,导致部分基金低效使用并加重了参合患者的经济负担。二是基金出现透支,产生潜在风险。据了解,2009年,部分地方新农合基金透支占年度总支出的比例已超过15%。有的因基金透支而动用风险基金,导致基金抗风险能力减弱。三是部分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不强,医疗水平不高。有些定点医疗机构特别是偏远山区小镇的医疗机构设施陈旧,医技人才匮乏,导致“小病当成大病治,大病不能就近治”,增加了基金支出。不能满足新农合医疗服务需求。四是新农合基金对患重大疾病特别是进行转诊治疗的参合患者补偿比例偏低、保障水平有限。

三、新农合管理中资金筹集与安全运行体制建设建议

1.在重复参保方面应扩大信息的共享范围

在新农合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存在部分人员既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又参加城镇医疗保险的情况。按照国家的政策,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系统以及城镇居民医疗系统中对于每一个参保者政府都有相应的补助,但是重复参保并不会给参保者带来更多的收益,因为医院只可能开出一张费用单,报销的话也就只能报一次,无非是哪里报的多去哪里报。但是从社会资源方面考虑,政府给重复参保的人补助了两次,对社会资源造成了一定的浪费。

重复参保主要集中在两部分群体,未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的农村户口大学生以及外出打工的农民参加所在地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这在政策上是允许的。这部分人群的年龄多集中在20岁到40岁,是属于低患病人群,又增加了基金本身抗风险的能力,所以将这部分人群划分到哪一个系统对基金安全都是有利的,当然哪个也不愿意失去这一部分群体。

存在重复参保的原因有:一是政策的不完善,这两部分群体重复参保不能算是违规。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中规定允许在城镇上学的学生以及当地打工的农民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这就是政策的重叠造成的。另一个原因是信息系统统筹水平,即是在两个系统中不能实现部分信息的共享,各自在各自的领域按照各自的办法实行,互相之间没有联系,当然就不知道哪些用户是否参加了其他类型的社会医疗保险

针对该问题产生的原因考虑解决问题的建议:建立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医保两大系统的部分统筹,即在参保的人员信息方面实现共享,可以与公安局的人员身份系统建立联系,这样就可及时发现一个人是否以及在哪里参加有何种类型的社会保险,有效避免重复。

2.统一基金管理部门,降低行政成本

新农合基金运行具体事务方面工作内容,是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来管理,行政方面设有新型农新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其下属机构由于地方性的原因被设置在不同的机构,有的是在卫生部门,有的是在人保部门,这样不同的职责划分为全国的统一管理带来了不便,徒增很多成本,这里建议由卫生部门统一管理。

由卫生部门管理的优势也就是内行人管理相对于外行人管理的优势,卫生部门对于医疗机构的内部运作更为清楚,包括医生的用药,治疗程序是很了解,并且可以有效的依据如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对医疗机构及其相关人员进行管理,并可直接以行政命令的方式约束医疗机构。与其他部门相比确实更有优势。

3.加大宣传力度,促进门诊统筹向好的方向发展

大多数农民对于门诊报销制度并不是很了解,在生小病的时候不会选择到正规定点医疗机构,而是自己买药或者到附近的私人诊所,普遍认为到村卫生室或者镇卫生院看病花销会很大。总结起来,门诊统筹的实施还是反映出一些问题:部分农民不了解门诊报销具体是怎样的,都只是知道住院的话可以得到适当报销,但是生小病的处理办法就不会选择去看门诊了,而是自己买点药应对。即使是一些知道门诊统筹的也很少去。

农村医保基金管理范文6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社会保险市区统筹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内容,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促进我市社会保险市区统筹工作,确保社保基金和资产上划移交工作顺利进行,我与学习联系点的同志,共同对新浦区、海州区和连云区(以下简称三区)劳动人事局,截止20*年12月31日的社会保险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此次调查为社保基金市区统筹上划提供了依据。现将审计和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年三区社保基金情况

20*年度三区的劳动人事局负责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根据市区统筹方案,社保基金上划后,将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管。截止去年12月末,三区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缴费人数分别为31957人、38799人、33015人、20324人、17940人;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28%、9%、3%、0.5%—2%、0.8%;领取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的人数分别为8738人、1493人、34人和292人;五项基金社会发放率均为100%。

三区上年社保基金结余22694.48万元,当年收入27224.01万元,当年支出16771.87万元,基金滚存结余33146.62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结余18295.58万元、失业保险结余1636.67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结余10638.*万元、工伤保险结余257.35万元、生育保险结余325.40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结余1993.54万元。

审计及调查结果表明:三区政府能够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社保基金监管,劳动人事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能够做到专款专用,在构建和谐社会、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基金管理安全,基本上实现了“基本平衡、略有节余”的目标,也符合市区统筹的要求。

二、20*年三区社保基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x区自收自支事业养老保险基金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未分账核算。该区自1993年以来自收自支养老保险的收支便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放在一起核算,征缴与发放分别按有关规定执行。截止20*年末参保事业单位在职人员399人,退休153人,每月征收养老保险费约17万元、支付约22万元,每月赤字5万元,不符合社保基金会计制度有关规定。

(二)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三区社保处及医保处截止20*年12月末经费账面反映,固定资产原值总计137.57万元,通过实地盘点,实际在用资产47.36万元、已报废待核销资产价值90.21万元。不符合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

(三)往来款清理不及时

某区医保处20*年垫付应由市医保处报销的费用,至20*年底仍挂账未清理,不符合相关规定。

(四)基金收入入账不及时

某区医保处20*年预收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基金469.86万元挂暂收款未及时记入收入,直至2009年2月才将此款转记收入,不符合社保基金管理相关规定。

三、强化市区社保基金监管的建议

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实施市区统筹,是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完善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提高社会保险抵御风险能力、扩大筹资渠道、保障和提高参保人员待遇、整合社会资源、提高服务水平和保障基金安全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践行科学发展观,让人民群众得实惠,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具体体现。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完整。

(一)扩大基金筹措渠道,努力增加收入。社保经办机构要进一步做好扩面征缴工作,加大基金征缴力度。要加强与财政、税务部门联系,及时勾通信息,做到应收尽收,收缴及时,不断扩大资金征缴来源。同时要积极探索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渠道,确保基金保值增值。

(二)加强资产管理。对固定资产要定期监盘,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三)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各相关部门对基金中发生的往来款项要及时进行清理,避免基金损失,切实保护参保人员的利益。